农村合作社证明书范文

2023-01-04 来源:证明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农村专业合作社

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黄祥柱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人民公社解体后、我国农村进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国家第一次通过立法的形式,给包括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明确的法律地位。那么,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怎样科学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本文拟就有关问题以东瀼口镇为例作一些探讨。

一、东瀼口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通过采取“政府引导、典型引路、政策扶持、规范运作”等有效措施,东瀼口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形成了多行业、多领域、多层次分布的局面。据统计,全镇22个行政村,共有农民6759户,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9个,参加或入社的农民1176户,占全镇总户数的17%;注册基金总计200多万元。从其涉及的行业和范围看,从事种植业的5个,从业农户1006户,占合作社总户数的87%;从事养殖业的3个,从业农户150户,占合作社总户数的13%;从事加工业的1个,从业农户数20户,占合作社总户数的2%。

入社100户以上的有3户,其中,雷家坪柑桔专业合作社高达800户,有活动场所的5家,建章建制且有档案的3家,实际与农户互动的仅有两家。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走“市场+合作社+会员和农户”路子,初步形成一头连农户一头接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农民自觉进行大田种植结构调整,并向规模化发展。这些专业合作社涵盖了种植、养殖、加工、仓储、销售等多个领域,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示范引领作用比较明显。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和产业发展中的一些难点和问题,克服了家庭承包经营规模小、市场竞争力较弱等不足,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东瀼口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尚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根据经典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定义,它们中的大多数只能被称之为“协作体”,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组织,在现有的条件下,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制度不够完善,内部建设亟待完善。从整体上来看,东瀼合作社有部分是以个人合伙形式登记的,没有变更、清算等方面的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亟待健全。有些已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订不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更重要的是,由于组织机构不健全,不少专业合作社在重大事务安排和日常活动中民主氛围不浓,社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二)合作层次较低,产品加工程度较低。在目前阶段,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联接机制不紧,仅局限于向农户和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种苗种禽、产品回收等服务,与成员农户建立的是一种购销关系,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联接紧密、开展产供销加一体化经营的少之又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不足。农村合作社受自身生产设备和技术所限,农作物深加工难以为继。仅靠初级买卖所得的利润非常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积极性。

(三)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发展后劲不足。目前该镇的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起步较晚,处于“雏形”和“半成品”状态,底子薄,积累少,启动资金极为有限,发展后劲不足,引资能力较差。合作组织经费往往靠行政资助,容易出现“一年合伙、二年红火、三年散伙”的局面。据调查,九家专业合作社真正能靠自身实力运转的最多一至二家。这就导致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可想而知,这类合作社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所发挥的作用还相当有限。

(四)品牌意识不强,阻碍高位发展。从调查情况看,合作社商标建设情况更不乐观。9个农村专业合作社中只有1个注册商标,就是雷家坪柑橘专业合作社“雷家坪”商标在正常使用。这对于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都将起到极大的制约作用。市场需求的是有品牌的 1

合作社产品,一个农业合作社,只有统一品牌,才能够把名头做响,把合作社做大。

三、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调查,我认为主要原因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农户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它有效地解决了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深受农民的欢迎。但就实际情况来看,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没有认识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发展前景,特别是对其带动农民致富的作用没有切身体会,创办或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热情不高。

(二)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合作社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普遍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甚至有极少数合作社组织者以获得国家项目支持为目的等等,致使合作组织的功能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缺乏优秀的高素质人才将会成为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瓶颈”。

(三)运作资金短缺,扶持力度不够。调查发现,东瀼口镇9个专业合作社反应最强烈的问题就是资金短缺问题。从政策扶持的角度来看,镇党委政府虽然在资金、信贷、税收、土地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

四、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实践证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的中介,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杠杆。2007年7月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来规范约束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我们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典型引路,多方参与,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经济合作组织。支持和引导农民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用事实说话,靠典型示范带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一批种植、养殖、加工等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重点扶持,规范运作,培养一批有说服力、有号召力的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和引导,带动面上工作的平衡开展。

(三)加强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要把培训合作组织带头人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加大投入力度,配备良好的师资,创造更好的条件,做好合作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培训班,加大对入社农户的科技知识培训力度,力争建立起一支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同时又熟悉市场的人才队伍。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离不开好的政策扶持。在资金方面,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贴息贷款时间延长至3-5年。在税收方面,对合作社组织兴办的农产品加工及服务项目,应适当减征相关税费。在用地方面,允许合作社经济组织通过入股、承包、租赁等土地流转方式取得用地,对其使用期限和费用可以适当的延长和减免。

(五)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稳步发展。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撒手不管,而是应该积极搞好引导、管理和服务。首先要成立明确的主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部门,具体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注册登记、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其次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三是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运作规范、绩效优良、发展潜力巨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适当的给予表彰鼓励,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澄城县王庄镇如何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王庄镇是我县农业大镇,主导产业以苹果、生猪等为主。近年来,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大做强苹果、生猪产业决定精神,依托镇域自然资源优势,加快苹果、生猪两大产业建设,使苹果生产、生猪养殖成为促农致富的朝阳。为打造地方区域的特色产业,实现农家产品销售呈现规模化经营,我镇先后成立了14个苹果专业合作社和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本着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为农民定期提供果树修剪、施肥等各方面的务果技术,虽然在不同层面上调动了农民务果、优果的积极性,带动了全镇苹果产业大发展。但其专业合作社应有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借助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结合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情况,我谈一谈自己的见解,与大家共同学习,不对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互助合作和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的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它们在组织农民进行农产品生产、销售最后打入市场、发展产业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归根结底就是为农服务,为“农”服务包括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长期以来,我们王庄镇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占多数,没有形成规模化,这样

就导致了劳动力投入成本大、产出少的局面。靠天吃饭,传统耕作生产方式导致农民的收入不够稳定,农民也不能很快的走向致富的道路。我镇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涉及苹果和生猪两个产业,洛城作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经过两年的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社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它的发展还很不成熟,从自身发展和外部环境分析,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自身综合实力不强。从总体上看,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规模、数量,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方面,都还是低层次的。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有的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内部运行不规范。有的合作社只挂个牌子,没有真正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有的内部收益分配机制和财务制度不规范,导致损害社员利益的现象发生。从发展较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来看,主要是有一个优秀的管理人才。合作社的发展要求有一位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高威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又要有奉献精神的带头人,但现实农村中这样的带头人很少。自身的这些问题导致产销衔接不紧密,一般停留在产前产中的提供优良品种、技术服务等,对于产后提供销售服务,开拓市场、农产品加工、营销等方面涉足太少,合作社与农户之间,与企业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其二是外部环境不适应。首先是思想认识不同意。目前,很多农民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在农村工作中的地位、作用还认识不足,有的甚至对专业合作社的概念还不太清楚,对合作社不放心、不积极。同时,作为镇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够重视,没有把合作社作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没有具体的工作要求,没有培育和示范引导的意见和措施。在农产品供求关系出现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供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基本手段,是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更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正视问题,寻求对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的发展。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农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通过一群生产同类

作物的农户形成自发性组织,实行土地连片开发,广泛使用机械化生产工具,实现规模化耕作,降低单位成本,技术共享,提高产量、质量,有利于实现农作物规模化生产、发挥规模效应并且有助于节约生产成本及优化种植结构,从而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但是,由于一家一户小农生产经营模式长期存在,导致农民的思想保守,不愿意接受新的生产经营方式,进而影响了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普及推广。没有农民的

支持,使得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不能凸显出来。因此,转变农民的思想是我们的当务之急,我们可以开展专家讲座,让农民认识到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和特点,并且能更深层次的了解农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让农民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这种新型的生产方式。在这一方面,我镇绿润苹果专业合作社就做的比较好,在成立专业合作社之前,经过多次召开群众代表会,果农代表会,统一思想,并聘请相关专家到会议讲解,着就使得果农理解接受,今年的苹果销售期间,该专业合作社又能积极联系客商,给果农带来极大的方便。

二.统筹经营和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一头联市场,一头联农户,在农户与市场的对接上,发挥了“中介”作用,有效的解决了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进入市场难的问题,实现了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新的转换。同时,广大农民也通过专业合作社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以改善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使农民能够获得农业产业链中的平均利润。从目前存在的合作社情况看,大部分是以“种植大户”、“种植能手”为主导建立起来的,这种联合给社员们带来了技术优势,但如何带领社员们走向市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这方面还缺乏相应的人才;另外,专业合作社普遍缺乏专职财会人员,导致账目不规范,会计的核算与监督职能不健全,不利于专业合作社持久、稳定发展。合作社产业化经营程度较低。农业产业链短,农产品附加值地,产业化经营程度低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阻碍农业发展的根本问题。专业合作社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绝大部分合作社结构松散,以解决初级农产品销售为主要目的,没有形成自身的产业链,产业化程度低,无法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经营管理水平低。因此,统筹经营和管理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

三.加强联合发展。王庄镇目前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数量少、规模小、资金实力低,自身发展能力不强,这就需要周边同类或互补的专业合作社联合,防止恶性竞争,逐步使专业合作社成为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所以,加强合作社之间的联系也是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个必要途径。

综上所述,转变观念,统筹经营和管理以及加强合作社之间的联系都是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必要的客观条件,因此我们应该从全局出发,全力做好一上三个方面的工作,促使农村专业合作社更好的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推荐第2篇:农村合作社调查报告

为了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的形式和途径,最近,我们就全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的组织形式、运行方式、功能作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从中得到很多启示。

一、发展现状

1、发展速度快。截至2007年底,全市已设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58家,农户土地入股总面积达8.6万亩,其中,已正式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有15户。全市所辖12个镇中,武坚、真武、丁伙三个镇已实现了村村建有土地股份合作社,无论在组建数量还是单体规模上,均居扬州市各县(市)之首。

2、合作形式多。一是自主经营。这种类型主要适用于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统一功能较强的村组。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农户承包的土地折股量化,每亩承包经营权为1股。由合作社实行区划布局,统一经营。农民的股权设置按现有集体经营组织内的农业人口配给,土地股份不能抵押、买卖,因人配股,股权随集体经济组织内人口的变化而变化。股东按股参与收益分配。这种类型合作社适用于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统筹功能较强的经济主体。二是流转分包。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入股,委托村委会租赁给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不直接参与土地经营和管理,除依据入股的股份享受分红外,还可以在龙头企业打工,每月按出工天数拿工资,实现企业与农户“双赢”。

3、运行质态好。据统计,2008年6月底,全市15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量化资产总额达1.12亿元,入社农户3.5万户。邵伯镇渌洋湖村在全国劳模张福龙书记的带领下,2004年成立了扬州市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当年流转土地364亩,投资120万元,建成水闸、涵洞5座,铺筑砂石路7.6公里,还发展了鸭场、苗木、蛋品加工等,每个股民年收入不低于6000元。土地流转由当初的364亩发展到目前的2277亩,农民申请加入合作的积极性十分高涨。

二、存在问题

调查发现,目前在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登记法律依据不足。目前,工商部门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登记,主要依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农民土地股份合作实施办法,国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还没有立法,因而登记注册尚处于摸索阶段。但从登记实践看,土地股份合作社本质上是一个种新型经济组织,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法人,在登记设立过程中,难以办全法人登记所必备的手续。如注册资本,尤其是对土地使用权作价,由于土地种植品种的不同,其作价标准难统一,对中介机构验资没有现成办法可循,造成作价难、验资难,难以按企业法人规章运作。

2、登记注册数量偏低。在已组建的158户土地股份合作社中,进行工商登记的只有15户,仅占总户数的9.4%。主要原因:一是傍靠公司。合作社将土地集中后交给公司经营,感到万事大吉,登记不登记无所谓;二是认识不足。觉得农村合作社还办什么照啊,对持照合法经营的意识不强;三是不懂章法。绝大多数合作社成员对政策法规和相关程序不了解,对如何完善申报资料,健全内部制度一无所知;四是被动设立。申请工商登记的,相当一部份为行政行为,有的为享受优惠政策而设立,有的为完成指标而设立,甚至于出现唯利虚设现象。

3、登记手续难以完善。入社成员往往是一个村的村民,少则几百户,多则上千户,在申请工商登记时,按规定要求所有入社成员必须在申请章程、决议栏目中签字,但由于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很多成员长年在外打工,登记手续一时难以完善。

4、破产清算难以执行。扬州市政府《工商登记意见》已有规定:在合作经

济组织解散时,土地承包权不得用于清偿债务、不得作为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的成员,应以等额的货币或其他财产将出资入股的土地转换过来,对农民的清算权利和义务规定比较笼统,尤其是对没有能力以货币置换的,未做具体规定;对农民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联合经营的,缺少赔偿规定条款。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认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在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中,农户还普遍存在怕烦、怕难、怕失利等问题,甚至不愿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因此,要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走土地股份合作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和新途径。对思想认识尚未到位,农民不情愿的也不要勉强其入社。

2、积极探索创新,加快土地股份合作推进步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辟“登记绿色通道”,对社员自愿申请,符合登记条件,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鼓励扶持农水大户、农村经纪人,采取“龙头企业+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农户”模式,根据需求和实力,发展松散与紧密结合、服务与产销于一体的新型合作形式。政府应制定相关扶持发展优惠政策,在资金、用地、税收、运输等方面提供帮助,引导农户在土地流转、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组建各类经济实体,不断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3、改进登记方式,引导土地股份合作规范经营。为了避免合作社成员存在登记签字虚化现象和土地承包权证难的审查确认的问题,建议农工部门在申办土地股份合作社起初,就应帮助合作社建立社员名册和制订章程,由社员签字,并对土地承包 ,引导农户在土地流转、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组建各类经济实体,不断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3、改进登记方式,引导土地股份合作规范经营。为了避免合作社成员存在登记签字虚化现象和土地承包权证难的审查确认的问题,建议农工部门在申办土地股份合作社起初,就应帮助合作社建立社员名册和制订章程,由社员签字,并对土地承包权进行认真审核,从源头上完善和规范登记行为。工商部门可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辅导的方法,提供行政指导和必备的登记资料,确保登记工作的完整性、严肃性,切实做到扶持一个,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壮大一个,在做大做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上下功夫,见成效。

推荐第3篇:农村合作社注册

农村合作社注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规模较大或者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做出特别规定。

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成员出资总额;

(四)业务范围;

(五)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成员的出资额以及出资总额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成员出资额之和为成员出资总额。

第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可以有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由其章程规定。

第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设立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做相应修改。

第十三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第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为农民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农业人口户口簿;无农业人口户口簿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属于农民的,成员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证明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证书。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日期。

第十七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八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申请补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文书格式以及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样式,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订。

第四章 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四)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的;

(二)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其中,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农民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

第二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做出修改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 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三)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营业执照;

(五)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做出解散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解散决议以及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终止。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第二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申请变更登记的;

(二)因成员发生变更,使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满6个月的;

(三)从事业务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第二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一)未依法将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的;

(二)未依法将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报送登记机关备案的。

第二十九条 登记机关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比照本条例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有违法行为的,适用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登记机关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得收费。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施行前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法办理登记。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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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协议

农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所获取的好处十分明显。

一是可以减低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分工协作,通过统一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引进和使用新品种、新技术、销售农产品等有组织的行为,可有效减少农户个体交易次数,降低农户个体交易成本和费用,提供生产经营效益。

二是可以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采集有效市场供求信息,推广运用成熟品种和新技术,统一安排生产管理、经营活动,举办科技培训,统一签订交易合同、办理农业保险等一系列组织行为,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入社农户在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风险。

三是可以实现规模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实行统一品种、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注册商标品牌、统一营销等措施,可以使农产品在数量上形成规模经营,在质量上形成品牌效应,从而实现更大效益。

四是可以享受国家扶持政策。通过实施,国家扶持政策将直接惠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

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经营中实实在在得到农业技术 试验 示范推广 种子农药灌溉 化肥农机仓储运输金融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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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实践2011-12-03 08:38

为助农民致富,今年来,山东省济宁市供销社引导和鼓励依托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用合作和融资服务,积极参与农村金融创新。其中,成立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4个,吸收社会互助金1300多万元,资金周转量近3000万元。

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而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又过于集中,在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约束条件下,农民自发创设的资金互助合作社出现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http://www.daodoc.com)。这种自发的、微型的民间机构,不是金融机构,却做着金融业务,对这种与主流银行大相径庭,游离于正规金融制度之外、却又能有效补缺具有普惠制的新事物如何定位定性,困扰着经营者和监管者,如何规划和设计它的未来,关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和对广大农民的金融供给。在苏北盐城的一处偏僻农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http://www.daodoc.com),类似孟加拉尤努斯提倡的“乡村银行”的影子在这里徘徊。

“短、平、快”的小额贷款

填表、申请、取单、提款„„不到一个小时,7月2日,阜宁县硕集镇东崔村崔勇福就顺利从该镇富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贷出3万元,他打算用这笔钱购置挖土机械,扩大养殖塘面。

老崔和乡亲们习惯地将这称为“农民银行”。这个只有20平方米、2个柜台、1个大铁栅栏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http://www.daodoc.com),跟尤努斯在孟加拉农村设立的穷人银行很相像,来办贷款的人中有普通的农夫,有自行车摊摊主,也有小业主。

社长冯子光介绍说,该社是2006年3月在县工商局注册,申请的是资金互助社执照。截至今年6月20日,入社农户1365户,每户入社的股金500元起步,共筹集股金63.5万元,吸收互助资金余额达952.5万元,累计放款1163笔,投放金额达1884万元。互助社有5名工作人员,实行工效挂钩的薪酬制度,每人月基本工资为300元,每吸收互助金1万元,领取10元奖励费用,所放款本息全部收回后,按收回利息的10%领取费用。

尽管每笔业务都是微型化袖珍型的,但该有的程序一个不少。每笔贷款要有一名担保人,工作人员中还须有一人为其再担保,之后必须通过集体审核。目前,1000多笔贷款只发生过1笔万元逾期,但两个月后也就归还了。在所有贷款中,农村生产和创业型贷款占到了90%,孩子上学、建房、看病等生活贷款只占10%。“我们不是什么人来都可以贷款,也拒绝过几个人,不是酒鬼就是赌徒。”去年,该社总收入12.6万元、总支出9.7万元、利润2.9万元,其中提留公积金1.3万元,公益金6100元,股金分红3300元,盈余返还6400元。

资金互助组织受到村民的颇多赞誉。王桂珍是硕集镇双桥村一位村民,她给记者讲了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由于生猪行情看好,她打算贷4万元买仔猪。到信用社贷款,但信用社超过3万元要去县里审批,怕耽误时间,去找民间借贷,但利息达到1分8,找到资金互助社贷款,上午申请下午就拿到钱了。她对记者说,现在合作社的年利息是10.02%,还略低于信用社的,她节省了3000多元年利息,可以多买大约15头苗猪。盐城市农工办经管站负责人孙环保说,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为农民兄弟应急解难的同时,也起到了抑制非法高利贷的积极作用。 双桥村副书记张本贵告诉记者,现在村民创业、建房的时候不再找亲戚朋友,而是更多地寻求市场化的筹款方式。与镇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乡亲们对合作社最熟悉,对担保人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知根知底,贷款审核“短、平、快”。资金合作社抑制了当地民间借贷的规模和利率,民间借贷的利率从原来的超过20%以上降低到18%。

名份之困:“宠儿”还是“弃儿”

由于农村投资渠道窄,盐城民间融资历来十分活跃,总量在30亿元以上。当地县里信用社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他们测算,仅今年春季全县农村生产资金需求33亿元,农户自筹21.1亿元外资金缺口仍然高达11.9亿元,而作为唯一向农村进行金融“输血”的信用社,今年只有4亿元贷款规模,显然远不能满足农村贷款旺盛的需求。

从市场需求来看,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诞生正逢其时,但由于身份难以确定,不少资金互助社是农民眼里的“宠儿”,又是制度的“弃儿”。

盐城市农办的负责同志说,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但一直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工商部门不知道怎么界定其业务范围,硕集的富民互助社是在工商登记的,有少数的在民政部门登记,也有的挂靠在农工办下面,没有一家能得到监管部门的指导和认同。几个监管部门的态度汇总起来是“六不”:“不反对、不登记、不管理、不牵头、不主导,不走到第一线”。互助社没有合法身份,相关业务得不到国家政策和法律保护,如果产生债权债务纠纷,互助社没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政策稍一“从紧”,说不定哪天就成了非法金融机构。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让经营者没有长期打算,也是一种潜在风险。

冯子光说自己也是天天提心吊胆:“来视察的部门和领导一批又一批,但看了都没有结果。不出事就算了,一出事,我们就全完了。”问他怕出什么事,他说一怕外部经营风险大,二怕内部管理上失控,或挟款走人,自己亦可能受连带,机构会遭到取缔。他也承认,尽管在人员选聘上注重考察家庭背景有无不良嗜好、工作人员双人临柜、钱账分离等内控手段,铁门加了一道又一道,但这种选“好人”的方法还是很原始的。他们几个负责人年龄都50开外,没学历,虽然有人早年从事过农村合作基金会,但金融业务水平和“正规军”不可同日而语,业务都是原始的记账,没有适合他们的业务软件,连报表都不知道往何处递送。

冯的提心吊胆也正是监管部门担心的。多次到盐城对此进行调研的一位监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说,互助社的存贷款业务本质上与经营一个小银行无异,但从现在一些地方出现的苗头看,其有强烈的自我发展冲动,利益面前诱惑难挡。一个合作社办了没多久就想“赚大钱”,就准备跳出股东和社员的圈子出去拉存款,甚至准备给企业放贷款,要做“全能银行”,互助合作社发展的冲动与监管的审慎性原则相悖,也背离了办互助合作社的初衷。所以要控制其规模和数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稳步推进。

按规定,资金互助社资金主要用于弥补社员生产生活流动资金不足,不对区域以外的社员办理存贷业务,但实际上做不到,每个社员都是社会人,资金来源你弄不清,出了问题麻烦就来了。互助社的经营风险如何防范、道德风险如何规避等,都有许多新课题,要防止“新砌茅厕三日香”,开始初衷是好的,但没有规矩,慢慢慢慢就变味了。这位负责人坦言,监管部门不愿管,是因为在目前法律和制度真空背景下,担心风险的不可控,谁也承担不起责任。

声音与呼唤

改革开放29年来,中国农民有过许多创造,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其中之一。南京农业大学经管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周应恒教授长期关注中国农村金融问题。他说,尤努斯“乡村银行”的实践证明,给有技能、有发展能力的穷人提供贷款,实际上是为他们提供改变命运的机会,也能实现经济学意义上的“商业可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需要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恰当的金融制度安排。高度组织化、商业化的金融正规军在面对传统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进行交易时,交易成本过高,必然选择退出。有人说现在农村金融市场供给出现“败血症”,正规军只吸存不放贷,而城市金融机构又出现“糖尿病”,有钱贷不出。农村缺乏有造血功能的金融组织,在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约束条件下,农民自发创设的资金互助社虽还是一种非正规金融组织,这种自发的、微型准金融机构,在较小规模的情况下之所以展现出很强的生存能力,就在于它的组织运作成本低,业务和成本低,农民通过资金互助社有效进行资金余缺的调剂,很好地发挥了农村资金蓄水池的作用。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负责同志认为,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结构性问题,客观上形成了对农村资金的抽血现象。面对农村金融出现的市场化的新力量,如果完全按正规金融来监管,市场和活力就会被扼杀掉,所以对监管者和经营者来说,他们都在博弈和观望,这是一对天然的矛盾。现在,相关的法制和制度环境还不完善,由于长期没有一部关于资金互助社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也担心其异化,再走上过去合作基金会的老路。最好的方式就是要进行国家立法,如果有民间融资法和合作金融法,对自发的民间金融身份进行认定,并在资金和税收等方面作出适当的制度安排,才能更有利于其发展。他同时指出,在自主经营、审慎发展、逐步成形的情况下,对于已经设立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在明确界定其区域性内部性的经营范围基础上,可以探讨按社区银行或村镇银行模式来试点。 周院长指出,资金互助社从增量角度改善了中国农村金融在制度设计和供给上的不足。当前,监管部门从央行到银监会,需要解决的还是一个认识问题,真正重视了,政策和制度就不难出台。中国农民的信用不比孟加拉差,我们的学生从宿迁调研回来讲了一件事,有对农村夫妇借信用社的小额扶贫贷款买农用车跑运输,不幸出车祸,夫妻俩双双受重伤,弥留之际,一是托付家人照顾好孩子,二是要家人一定要帮他们还清信用社的欠款。这件事很感人,也说明中国农民有最淳朴的信用观,这是发展农村金融最坚实的基础。 http://www.daodoc.com(http://www.daodoc.com)

鱼台的马成养猪资金互助专业社,是依托养猪专业合作社由11个人出资230万元创办的,主要服务对象是160多户养猪专业户和相关稻米饲料企业,经过一年的运作,目前参与互助的资金已达928万元,周转量1800多万元,推动了养殖业的发展。

今年以来,市供销社引导和鼓励依托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用合作和融资服务,积极参与农村金融创新。其中,全市供销社组建担保投资公司1个,即邹城市联社牵头组建的“邹城兴合担保投资公司”,截至目前共担保额近2600万元,为企业融投资超过1000万元。成立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4个,即金乡杨山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金乡县方兴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鱼台县马城养猪资金互助合作社、邹城农友资金互助合作社,吸收社员互助金1300多万元,资金周转量近3000万元。

据了解,金乡县杨山、方兴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积极推出农民所需的个性化资金互助合作办法,巩固小额资金互助的品种,开展送资金、送信息系列化服务,创建“诚信村”、“星级户”为重要内容活动,通过开展农村合作服务,密切了与农合组织的关系,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邹城市汇金源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嘉祥县大地养兔资金互助合作社,正在筹备建设中,预计明年初将建成3-4处资金互助合作社。

推荐第6篇:农村合作社章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11-11 生效日期: 1997-11-11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社名称:

本社地址:

本社注册资本:

第二条本社是在本社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以本社全部资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本社以全部法人资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五条本社的宗旨是:为本社社员服务、为本社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第六条本社的经营活动,除中国人民银行有特别规定外,均在本社区内开展。本社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在充分满足社员正当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剩余资金可运用于非社员。

第七条本社坚持入社自愿、社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勤俭办社的原则。

第八条本社积极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入股,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第九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执行全国统一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财务、会计、劳动工资等规章制度,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社经营下列人民币业务:

(一)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

(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

(三)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

(四)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

(五)买卖政府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提供保管箱业务;

(八)在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

(九)办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社 员

第十一条本社社员分为个体社员、团体社员和职工社员。

凡在本社区的农户,承认本社章程,承担社员义务,均可申请入社,按规定缴纳股金,成为本社个体社员。

凡地处本社区域内的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承认本社章程,承担社员义务,均可申请入社,经本社理事会批准,按规定缴纳股金,成为本社团体社员。

本社职工要按规定缴纳股金,成为本社职工社员。

第十二条社员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本社金融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三)对本社工作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进行监督或质询;

(四)享有股金红利和利润返还权;

(五)本社终止后依法取得本社剩余财产;

(六)享有本社为社员举办的文化等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三条社员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缴纳股金;

(三)以其所缴纳股金为限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维护本社的利益和信誉,支持本社的合法经营;

(五)在本社开户,积极在本社存款;

(六)宣传办社的意义,协助发展社员。

第十四条对本社有突出贡献的社员,可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对违反本社章程的,本社有权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五条社员退股,应向本社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同意后,办理退股手续。

第四章 股 金

第十六条本社股金每股10元人民币。个体社员每人至少入 股;

团体社员每个至少入 股;职工社员每人至少入 股。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额不得超过本社股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二。

第十七条缴纳股金必须以现金方式进行,不得以其他债权、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折价入股。

第十八条本社使用记名式股金证,作为社员资格证明和股金所有权证明。社员不能以股金证在本社以外设定质押。社员持有的股本金,经向本社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转让。股权可依法继承。

第十九条年底财务决算之前退股的,不支付当年股息红利。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权力机构,由本社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按社员人数的一定比例由本社社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表决时,每个社员一票。

第二十一条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经半数以上社员代表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第二十二条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改本社章程;

(二)选举和更换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本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章程的修改,本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理事、监事的选举、更换,要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5名以上(奇数)理事组成。理事均由社员担任,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理事为止。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

(四)审定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聘任和解聘农村信用社主任、副主任;

(六)审议农村信用社主任的工作报告;

(七)批准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制度;

(八)批准农村信用社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九)拟定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拟定农村信用社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

(十一)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主持理事会的工作;副理事长1至2人,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选举和更换,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全体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由三名以上(奇数)监事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同社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监事为止。监事应有本社社员代表、职工代表组成,本社理事、主任、副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监督信用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对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

(四)监督信用社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五)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六)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主持监事会工作。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和更换。监事长的选举和更换,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人,为法定代表人,副主任一至二人。主任人选按《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的有关程序产生,理事会予以聘任。主任、副主任可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兼任。

关联法规:

第三十四条主任全面负责本社的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业务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三)提出本社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草案;

(四)提出本社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五)拟定本社内部机构设置;

(六)决定对工作人员的奖惩;

(七)征得理事会同意后,向县联社推荐副主任人选;

(八)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本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其它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活动。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六条本社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报送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业务状况表;

(二)资产负债表;

(三)损益表;

(四)利润分配表;

(五)决算说明书。

第三十七条本社的财务会计报告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五天以前置备于本社,供社员代表查阅。

第三十八条本社依法纳税,税后利润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并经代表审议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

(二)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

(三)提取员工劳动分红基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10%提取。

第三十九条本社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本社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本社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由理事会提出议案,并附解散的理由、解散的清算方案,召集临时社员代表大会作出决议,报联合社签署意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实施。

本社的撤销、破产的清算按《农村信用合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办理。

关联法规: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报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批准后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发布实施。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社理事会,修改权属本社社员代表大会。

推荐第7篇:农村合作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名称:乐清市白象茶叶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专业合作社

地址:乐清市北白象镇高西寸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成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需要,在北白象茶叶专业合作社担任职务,完成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四、劳动报酬

乙方每月工资为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月底,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 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聘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定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交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乙方个人交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 甲乙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2)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4)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5)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6)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律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单位一份,有关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乐清市白象茶叶专业合作社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月3年日

推荐第8篇: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四、执行监事岗位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六、营销部工作职责

营销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

三、对内与合作社成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

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

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七、财务部工作职责

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一、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十四、决算分配制度

一、本社按年度盈余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亏损等。

二、本社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成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三、本社按不低于年度盈余60%的比例提取返还给成员,用于按成员向本社交售产品的数量或交易额进行利润返还。

四、当年新入社的成员,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入社时间,按月份计算分红和利润返还。

五、成员缴纳的身份股、投资股均参加分红,不保息。

六、成员退社或除名时,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根据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享受待遇或承担义务。

七、决算分配方案每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理事会制定,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社决算分配的财务时间为每年 月 日,执行决算方案的时间为次年 月 日前。

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设3名,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成员代表和董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质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三、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账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账、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四、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公开栏向成员公布。

五、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事项,对成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并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推荐第9篇:农村合作社章程

某某家畜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专业合作社章程。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对合作社成员,执行理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合作社宗旨: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成员以农民为主题。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资源、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原则。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生产资料的购买、销售、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三条、合作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适应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诉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合作社经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经营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合作社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合作社名称:某某家畜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六条、合作社住所:某某县

三、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作社经营范围:家畜、家禽养殖、销售。

四、合作社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作社的注册资本为全体入社成员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应当在财务年终了的三个月前向执行理事或成员大会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终了时终止。

第十条、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经成员大会全体入社成员表达一致通过、增加和减少。

五、入社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一条、凡持有本合作社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合作社成员,成员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驶成员权利。

第十二条、合作社在册成员共6人,自然人成员6人,自然人成员目录:

1、成员姓名:XX

址:XXXXXXXXXXX县

认缴出资:55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27.5% 认缴时间:2016年3月24日

2、成员姓名:XX

址:XXXXXXXXXXX县

认缴出资:20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10% 认缴时间:2016年3月24日

3、成员姓名:XX

址:XXXXXXXXXXX县 认缴出资:25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12.5% 认缴时间:2016年3月24日

4、成员姓名:XX

址:XXXXXXXXXXX县

认缴出资:40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20% 认缴时间:2016年3月24日

5、成员姓名:XX

址:XXXXXXXXXXX县

认缴出资:30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15% 认缴时间:2016年3月24日

6、成员姓名:XX

址:XXXXXXXXXXX县

认缴出资:30万元整,占合作社注册资15% 认缴时间:2016年3月24日

第十三条

1、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出资证明书编号。

3、成员的出资额。

4、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5、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明主管理。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会仪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有权在合作社解散清算时按照出资比率分配剩余财产。第十五条、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5、在合作社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份额显著低于合作社章程所定份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成员补交其差额。合作社设立时的其他成员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成员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他成员(出资人)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合作社成立6个月内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七条、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2016年3月24日缴足资金,未缴足额出资的成员向缴足出资的成员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由所在地政府验证并盖章,经合作社登记机关登记后,合作社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合作社成员。

八、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第十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

第二十条、成员在合作社出资为成员后,合作社专门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第二十一条、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成员需退社的,按本章程第九条规定提出和退出。

第二十二条、成员入社后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规定,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九、组织机构及其生成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一)组织机构

第二十三条、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利机构,成员大会由合作社全体在册成员组成,成员大会成员名单:XX。XXX、XXX、XXX、XXX、XXX。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成员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4、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5、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做出决议。

6、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7、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8、对合作社成员退社、除名作出决议。

第二十五条、成员大会分为成员年会和临时成员大会两种形式。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由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或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召开。

第二十六条、成员大会由执行理事召集,(首次成员大会由出资额最高的成员召集、主持),执行理事于会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成员,通知应载明召集事由、会仪地点、会议日期等事项。

第二十七条、成员大会由执行理事主持。

第二十八条、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第二十九条、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三十条、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第三十一条、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由本社成员表决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二条、未能满足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时,会议延期十日召开,并再次向未到席的成员发出通知,延期后仍未达到条件时则视为有效数额,并按实际出席成员代表的表决权满足第三十一条表决比例时,作出的决议即为有效。

第三十三条、成员大会会议记录应作记录,经出席成员(或代理人)签字后,由合作社保存。

(二)执行理事

第三十四条、本合作社因成员少、规模小,故不设理事会,只设一名执行理事,对成员大会负责。

第三十五条、执行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六条、执行理事的每届任期年限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理事任期未满前,成员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合作社现任执行理事为:XXX 第三十七条、执行理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成员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3、制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的方案。

4、制定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5、拟定合作社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的方案。

6、决定合作社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聘任、解聘合作社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合作社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8、制定合作社基本管理制度。

9、签署出资证书。

10、成员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

第三十八条、本合作社因人数少、规模小、故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是合作社常设监察人员,对合作社的执行理事,高级职员进行监督,对成员大会负责。

第三十九条、监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界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满前,成员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合作社现任执行监事为:XXXX 第四十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合作社财务。

2、对执行理事、经理执行公务是违反法律、法规、合作社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理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合作社利益时,要求理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四)合作社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四十一条、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由执行理事授权经合作社经理负责。

合作社经理由执行理事聘任和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职员由经理提名,执行理事聘任或解聘。

第四十二条、经理对执行理事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合作社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理事的有关决定。

2、组织实施合作社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4、拟定合作社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合作社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由执行理事聘任或解聘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四十三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合作社的执行理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执行理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清偿。

6、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法官、检察官、警官等。

合作社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理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四十四条、合作社执行理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2、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并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担保。

3、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4、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执行理事、监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执行理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合作社秘密。

第四十六条、合作社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不得违背成员大会决议,不得超越执行理事的授权,若因此而给合作社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合作社经理及其他由执行理事聘任的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60天报告执行理事。执行理事在接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决议,允许请求辞职的高级职员在15日内辞职,在批准此之前合作社高级职员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若违反此条规定给合作社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八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为合作社执行理事,法定代表人代表合作社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法定代表人应全力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现任法定代表人:XXX 十

一、合作社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九条、合作社营业期限为一十五年 ,自营业执照签字签发之日算起。 第五十条、合作社出现下述情况时,应予解散。

1、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成员大会认为不再继续存在的。

2、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5、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第五十一条、合作社依照前条规定解散哦,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

第五十四条、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进行登记。

第五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合作社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合作社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合作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合作社参与民事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6、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六条、清算组在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五十七条、合作社因章程第五十条原因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不能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第五十八条、清算期间合作社不得展开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九条、清算组在发现合作社财产不足清偿所负债时,必须立即停止清算,按有关程序报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十条、合作社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六十一条、合作社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剩余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作社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合作社其他各项债务。

第六十二条、合作社清偿债务后,将剩余财产按成员出资比例分配给成员。以上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函实施。

第六十三条、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第六十四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社成员及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合作社破产适用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但是,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十二、合作社财务、会计

第六十六条、合作社依照法律, 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十七条、合作社的理事长或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第六十八条、合作社与其成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的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分别进行核算。 第六十九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七十条、合作社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后15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成员。

第七十一条、合作社分配当年税后盈余时,在盈余中提取10%列入合作社法定公积金,并提取盈余5%-10%列入合作社法定公益金,合作社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合作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克不再提取。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就、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第七十二条、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具体分配办法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1、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数额不低于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2、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第七十三条、由执行监事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必要时,成员大会以可以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十三、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经合作社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后,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合作社应将修改后的章程或合作社章程修正案送合作社登记机关备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向合作社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六条、本章程的订立时间为2016年3月24日。 全体成员签字盖章:

二0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10篇:农村专业合作社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1.2 作用 对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农业生产逐步向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农产品的销售也就必须从提篮小卖向大量批发转变,这就促进农产品销售中介组织的产生,这些中介组织为了得到更多优质的同类农产品,他们就通过和生产者建立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分别从事生产、加工销售职能,这就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既是农民互助互利的现实选择,又是建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载体。农业进入新阶段,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其原因除结构性矛盾外,更重要的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一家一户的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必须通过多种形式的组织载体,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在培育农村主体方面,合作经济组织就提供了一种较好的制度选择。一方面它是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建立的农民自我服务组织,体现了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精神;另一方面它以市场为导向,依托组织化的优势,在引进先进技术、扩大经营规模、发展产后加工等方面,比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更显示出较强的优越性,增强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引导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千变万化市场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农村专业合作社创新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以独特的制度优势,在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农产品市场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也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11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同志,性别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单位全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丹阳普惠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DYPH2010-G-004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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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农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严格公款私存、白条抵库,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有权反映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

九、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分配利益联结制度

为适应农业共营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需要,保护成员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本社章程对分配利益做如下规定:

一、本着社员自愿入社、自愿退社的原则,每个年末向全体成员公布全年财务收支情况。

二、社员要遵守本社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

五、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六、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联络部工作职责

一、列席本社的各种会议,参与重大问题的研究,监督各项决定、政策的规范执行。

二、坚持走访制度。定期对社员进行走访,加强联系沟通,了解、掌握联系本社工作开展情况。

三、做好汇报反馈。对在联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如实、及时地向领导汇报。

四、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本社的决策和发展提供依据。

五、负责本社各种活动开展的筹措、部署,并紧密联系相关部门及全体社员有条不紊的开展好工作。

六、负责本社新技术的引进及对社员进行培训工作。

七、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围绕本社的中心工作,扎实工作,积极探索,为本社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支部书记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合作社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应,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三、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工作,协调合作社内党员、社员、群众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民生生活会等,积极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领导理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事理事会会议。

二、接受成员大会、理事会的临时授权、处理事务。

三、拟定合作社总体发展目标、制度和计划,负责合作社全面工作。

四、负责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提名产生合作社下设机构组成人员,讨论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继承等事项,研究制定其它重大事项。组织合作社开展各项工作,带动社员增收。

五、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各项规划,及时解决出现的与合作社章程相违背的有关重大事宜。

六、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重要合同等相关重要文件。

七、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八、在经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出现,紧急处置权,必须符合本社利益,事后及时向成员大会、理事会报告。

九、审定本社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本社的机构设置。审议本社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十、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技术部工作职责

一、服从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直属领导负责。

二、严格遵守合作社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三、负责制定合作社技术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设计、新产品的试制、标准化技术规程、技术情报管理制度。

四、组织和编制合作社技术发展规划。编制近期技术提高工作计划,编制长远技术发展和技术措施规划,并组织对计划、规划的拟定、修改、补充、实施等一系列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五、合理编制技术文件和项目申报书。

六、认真做好各种技术类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汇总、归档保管工作,为逐步实现合作社规范化经营的目标,提供可靠的指导依据。

七、及时指导、处理、协调和解决产品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负责编制合作社技术开发计划,抓好技术管理人才培养,技术队伍的管理。有计划的推荐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搞好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合作社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检查、监督、指导、考核专业管理工作。

十、按时完成合作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事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本社实施制度监督、财务监督、纪律监督、法律监督。

二、监督理事长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

四、向理事长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提出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建议。

六、负责在社员代表大会上报告有关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七、对合作社年度经营成果组织审计,并签字负责。

八、负责受理社员及农民采访。

九、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统一生产计划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

二、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指导服务

合作社统一对社员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五、统一加工销售

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

第13篇:农村合作社调研报告

农村合作社调研报告(参考)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大力扶持下,呈发展壮大之势。它在解决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推广农村新技术、新成果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开发区联社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了解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作用,以便改善金融服务,更好地坚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我们对辖区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辖区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

据调查统计,截止6月末,辖区共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其中种植业2个,农副产品加工业1个,全已登记注册,都是2006年发展起来的,成员总数525户,占总农户数的1.3%。贷款余额516万元,占全辖贷款的0.7%。鸣谦信用社支持北胡温室专业合作社和王杜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2个,开办时间是2006年6月,贷款余额420万元,占全社贷款的6%。张庆信用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即晋中市榆次区怀仁醋业合作社,项目负责人郭春林,开办时间是2006年4月,贷款余额96万元,占全社贷款的1.1%。合作社的成立一方面为当地粮食的转化,农户的培育创业提供了发展的平台,另一方面避免了原来小规模群体经营中品牌杂乱,竞争无序,质量下降,价格下跌,利润降低等现象。怀仁醋业合作社是由山西四眼并酿造有限公司,榆次怀仁春润酿造厂,榆次怀仁晋泉酿造厂等6家倡议成立的合作社,有农户社员50个,并培育带动了125个酿造加工户,产值

由原来的2200万元发展到现在的8460万元,产量由原来的2.8万吨,发展到现在的6.5万吨,社员的户均收入由14万元增长到2.8万元,安排从业人员达1146人。贷款全部处于正常状态,无一笔欠息现象。

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少地区出现了农民“合就强、合就富”的景象。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不足的难题,联社为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量身定做信贷产品,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全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壮大,开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绿色通道,收到了较好的效

(一)是贷款方式上支持。农村信用社对合作社每年度授信—次,核定贷款最高限额,被授信的合作社所有贷款手续一次性办理到位,方便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借贷。榆次区怀仁醋业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对其授信400万元,随到随贷,在信用社的贷款支持下该合作社已成为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带头人。

(二)是贷款程序上支持。为促使农村合作社健康发展,辖区农村信用社简化了贷款程序。王杜村是“信用村”,为了加快该村经济发展,信用社积极帮助村委会采取了“公司+农户”的模式,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两年来,信用社累计为其投放贷款680万元。在信用社的大力支持下,该合作社不断的发展壮大,成为当地种植业中的龙头组织。去年合作社总产值达1500多万元,种植户的人均纯收入增长到6000元左右,极大的稳定了农户的思想,增长了农民的收入。

(三)是信息上支持。辖区信用社除了在资金上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外,还积极利用自己信息资源的优势。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寻找商机。怀仁醋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信用社获得贷款后,信用社通过帮助协调关系、疏通渠道,为他们联系销售网络,帮助他们牵线搭桥,使他们越做越大,旺季日销售醋产品量达

3.8万多斤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利率优惠等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不但对基层政府、而且对企业和其他农村经济组织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增加了农民收入。据调查统计,凡是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收入都高于非成员的收入,全辖3个专业合作社2006年实施经营纯收入2010万元,成员人均纯收入4600元,比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加850元。

2、提高了农民素质。通过参与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广大会员在掌握科技、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交往以及农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了实践的锻炼,从而提高了他们的合作意识、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使他们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3、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和推广。近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大力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如北胡大棚蔬菜合作社,以形成黄瓜、西红柿、茄子等20个品种极大的满足了市场需要,带动该村农户150户,每户增收800元,提高了村民种地的积极性。

4、解决了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农民通过加入合作

组织,生产资料由合作组织统一购买,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产品统一销售,减少了交易费用。

5、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规模经营,实行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为大生产,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6、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过去政府直接管生产管销售,管得过细过宽,农民很不满意,而今农民有了自己的合作社,政府借助合作社的作用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政府从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工作职能转移到抓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和为合作社提供优质服务上来。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总体上看,有数量,但质量不高;有成绩,但问题也不少。我们在调查走访过程中,一些合作社的负责人提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资金不足;二是扶持政策不落实,资金筹措难;三是运作机制不规范,发展壮大难。

四、对策建议

(一)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各级财政,特别是市县两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以增强合作组织市场竞争能力和对成员的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问题。三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近两年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

(二)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成员素质。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安排一定经费,分层次对基层干部、农民进行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一是要健全《章程》。凡组建的合作组织必须有比较完善的《章程》,以《章程》统领各项制度建设。二是要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无论合作社大小,必须设立财务科目,聘任会计、出纳,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布财务收支账目。三是健全收益分配制度。按照资本报酬有限和惠顾者返还原则,兼顾投资者与生产者双方的利益,实行按资分红和按交易量返还相结合。四是要健全民主控制制度;按照《章程》规定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三会”的职能作用。

(四)转变政府部门职能,加强指导服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适应合作社发展的新形势,改进管理方式,改善服务态度,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政策咨询,搜集发布信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驾护航。

第14篇:农村合作社经营管理教学计划

农村合作社经营管理教学计划

教学目标:通过对农村合作社经营管理教学的讲解,让学员认识到农村发展面临的两个难题,

国外发达国家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及经验,我国合作社法的出台和我国未来合作社

发展的趋势,如何更好的实现合作社发展和探寻农民增收致富的方法。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等

教学用具:培训讲课课件、多媒体投影仪

教学内容:

一、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内忧、外患(讲授、讨论)

1、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内忧的现状

2、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外患的现状

二、农民增收致富的两个方法(重点讲解、讨论)

1、信息化在当前农业领域的重要性

2、组织化在实际农产品购销领域的优势

第15篇:农村合作社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1、青岛顺科蛋鸡产销专业合作社被平度市科协认定为绿色产品科技示范基地,不仅带动了当地的养鸡专业户,而且产品有自己的品牌——“顺科”牌鸡蛋。该品牌是青岛

市名牌农产品,被农业部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2007 年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 级产品,2007 年9 月通过了出口企业养殖场备案、并通过奥帆赛食 品企业养殖场备案。青岛顺科蛋鸡产销专业合作社的前身是平度市蛋鸡协会,2003 年2 月在青岛市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由青岛顺科养鸡有限公司总经理吕文顺牵头,与养鸡大户们共同成立了“平度市蛋鸡协会”,协会主要参加会员51 人,大家约法三章,并推选吕文顺同志担任了会长。2005 年6 月他们又将原来的协会更名为“青岛平度市绿色蛋鸡协会”并正式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团法人,有会员150 人,会员中除了蛋鸡养殖大户外,还包括了饲料供应厂家、鸡蛋销售商和技术人员,会员范围扩大到即墨、胶州等县市,成为拉动青岛市蛋鸡产业发展的一支骨干力量。由于协会属于社团法人,不能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法获得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对农民服务也存在缺位等体制性问题,合作社承接国家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的政策性能力是专业协会所无可比拟的。在2007 年8 月22 日,在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指导下,协会到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平度市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后主要是为社员提供饲料兽药供应、鸡蛋的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鸡蛋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实行标准化生产,开拓市场,将社员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合作社的主要产品是无公害鸡蛋、绿色食品鸡蛋、富硒鸡蛋等多种高质量的鸡蛋和毛鸡等。现有出资人120 名,出资总额20 万元,社员达到180 名,其中团体成员4 个。社员中除了蛋鸡养殖、蔬菜种植大户外,还包括了生资供应厂家、销售商和技术人员,社员范围扩大到即墨、胶州等市。

2、山东成功人果蔬专业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山东成功人果蔬专业合作社是2009年4月以金乡县成功果蔬制品有限公司为依托,在金乡县供销社具体指导下成立的一家以大蒜经营为主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注册资本518万元,发展社员620余户。近年来,合作社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建成了从生产一直到市场终端的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链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合作社现已建立国家级标准化出口大蒜示范基地23000亩、绿色食品基地13000亩、有机大蒜基地3200亩、GAP基地650亩,美国有机大蒜基地1000亩。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供种、统一施肥、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销售。从大蒜种植、加工一直到餐桌,实行全程跟踪,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合作社每年与基地社员签订收购协议,实行保护价收购,公司收购基地社员的大蒜每斤高于市场价0.2元,2010年合作社与有机大蒜基地社员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明确承诺将有机大蒜销售利润部分的30%二次返利给基地社员,从而实现了社、农双赢。2010年合作社基地农户大蒜比普通农户大蒜每亩增收效益400元,每年辐射带动全县2000多户农民增收1600万元。近年来,合作社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大市场,先后参加了德国科隆国际食品展、柏林果蔬展、日本农产品展会,深圳、香港国际果疏展,扩大了国际贸易。加快“农超对接”步伐,抢占国际、国内高端市场,先后与北京物美超市、天津易买得超市、济南银座签订了长期的合作协议;2010年承办了金乡大蒜进世博、进广州亚运会活动,成功打入了世界500强企业的“麦德龙”超市。

第16篇:农村合作社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的决定》,着力建设现代化农业大市,市政府组织农委、供销、地税、工商、质监、信用联社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分别到寿阳、左权开展了调研,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农业等部门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成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将调研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寿阳、左权两县政府均把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列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政策,积极培养了一批章程规范、制度完善、农民得到实惠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典型,促进了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寿阳县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681个,入社会员13700人,其中种植业312个,占45.81%,养殖业253个,占37.15%,加工业28个,营销业46个,服务业39个,其他3个。截止2010年底,左权县发展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475家,覆盖所有行政村,达到每村平均两个,注册总资金2.45亿元,

带动农户数3万余户,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8个、市级10个、县级15个。

二、取得成效

1、合作社的成立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合作社

的成立改变了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和合作意识,成为农民和市场的联系纽带,不仅有效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而且由于对农户实行产前、产中、产后统一服务,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比如,左权的爱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5年,拥有社员347名,合作社为社员统一订购化肥等生产资料,统一施肥、喷药,统一收购销售,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比非合作社社员增加310元。

2、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发挥地方主导产业优

势,推动产业化发展。寿阳、左权两县大部分合作社均建在主导产业区内,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原则,实现了兴一社、带一群、富一方的效果。比如,寿阳的山西晋荞米业有限公司依托当地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已形成年加工小米等杂粮4000吨,收购发运玉米、高粱12000吨,年销售收入3300万元,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标准化的多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模式,成为了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左权龙鑫种植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当地地多人少、无污染的优势,大力发展经

济林种植、畜牧养殖、小杂粮加工等产业,解决了30余人的就业问题,带动了300余户农民受益。

3、合作社为广大社员提供了优质服务。合作社通过科技示范、组织培训、座谈等多种方式,推广新型实用技术,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意识。比如,寿阳县胜利农业综合开发联社专门建设了能同时容纳1000人培训的农民科技培训中心,年培训农民5000人次,并常年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三、存在问题

寿阳、左权两县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近几年的发展势头不错,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规模不一,发展不平衡。尽管近几年两地的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在总体上还是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合作社规模偏小、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如,寿阳全县合作社平均注册资金20.97万元,有43个合作社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仅占7.52%。

2、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缺乏专业人才。目前,两地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人员结构老化,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也主要是由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工作。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使得合作社更加

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者加入进来。但是另一方面,合作社的自身条件也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合作组织中来,因此人才问题也是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3、制度不健全,内部运作不规范。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内容与执行均不规范,只写不做,流于形式;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督机制等形同虚设,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财务、社务不够透明。

四、意见建议

1、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合作社发展。

国家已基本确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示范章程》和《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配套法规规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框架体系。针对我市合作社数量多、规模小,有相当一部分形同虚设,甚至只是办了一个皮包公司和同一区域内、同一村内出现多家同类合作社,不利于产业的做大做强的现状,建议尽快出台《贯彻实施办法》,首先要提高新办农村专业合作社台阶,限制投机行为;其次是鼓励资金相对充裕、实力雄厚,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合作社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兼并收购那些没有发展、难以维继的合作社,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

真正形成几个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社会影响力,带动合作社步入规范发展的良性轨道,从而促进县域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

2、改进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

当前,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处在发展的关键阶段,质监部门责无旁贷,我们将简单地为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输血”变为通过提供优质服务提高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对符合取证条件的企业,尽早帮助其办证。对尚不完全符合取证条件的企业,帮助其完善条件,争取早日取证。优先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优先提供质量等各类信息,优先为企业办理标准备案、代码、条码。定期开展送“标准、质量、计量”进企业活动,对新办企业有针对性开展综合技术服务和名牌产品的规划培育,全力争取各方支持,帮助一批骨干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市长质量奖。通过一系列的帮扶措施,尽快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自身的发展促进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上档升级。

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第17篇:农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村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条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四条合作社依照本条例规定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合作社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合作社的合法财产和经营自主权。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发展,在资金、税收、科技、人才、用地、供水、供电、交通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予以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工商、财政、税务、金融、科技、交通、林业、海洋与渔业、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扶持、服务工作。1

第六条设立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社员五个以上;

(二)注册资金五万元以上;

(三)有社员共同制定的章程;

(四)有合作社名称;

(五)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组织机构;

(六)有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服务条件。

第七条合作社根据本条例规定制定章程。

(一)名称:彭山县茂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二)住所:彭山县公义镇农乐村七组

(三)宗旨、原则;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本着共同盈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和原则。

(四)生产经营服务范围:

1、养殖、出售有机生态鹅、鸡、鸭、猪;

2、种植各类名贵树木;

3、购销各类农副产品。

(五)入社、退社、除名的规定:凡有新人入社、原股东退社,必须经全体股东集中讨论决定后,才方可执行。

(六)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的规定:依据会计出的报表,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盈余,债务承担同理。

(七)法定代表人:经全体股东讨论后,选举陈福林为法定代表人。

(八)终止事由、清算办法:由于不可预测的风险出现,需终止合作社,由全体股东另选第三方作为清算人。清算后,按出资比例分摊盈余或债务。

第八条设立合作社,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合作社的成立日期。

第九条合作社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组建负责人签名的登记申请书;

(二)合作社章程;

(三)组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社员名册;

(四)股本结构及社员出资情况;

(五)住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登记并给予书面说明。

第十一条合作社名称由区域、字号、产业类别和“合作社”字样组成。

第十二条组织和个人承认章程规定,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即取得合作社社员资格。

社员退社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三条每个社员应当认购股金。社员之间可以自愿联合认购股金。

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购的股金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价出资。

第十四条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权力机构,依照本

条例和章程规定行使职权。社员代表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选举陈福林为理事长,向志伟、陈小清为理事。第十五条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决定增减注册资金和股金转让;

(四)决定合并、分立、终止、清算;

(五)审议理事会;

(六)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七)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及对外担保事项;

(八)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章程规定应当由其决定的重大事项。

合作社章程应当对表决事项及其采取的表决方式作出明确规定。第十六条合作社年度结算有盈余的,按照章程规定,结合交易额和股金额进行统筹分配。

政府扶持和其他组织、个人赠予合作社的资产,应当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作社年度结算亏损的,可以用历年结余的公积金、风险金弥补亏损。

第十七条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

合作社销售非社员农产品不超过合作社社员自产农产品总额部

分,视同农户自产自销。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合作社应当实行社务公开,每年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社员有权按章程规定查阅合作社财务状况。

合作社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由省财政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九条合作社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财务审计要求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合作社进行审计,审计不得收费。

第二十条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或者被依法解散的,合作社应当成立清算小组,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合并、分立和终止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开业或者注销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合作社设立、分立、合并和终止的情况及时告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全体设立人签名:

年月日

第18篇:农村专业合作社路在何方?

农村专业合作社路在何方?

渐成气候却不成规模 发展迅速却制约重重

改变了过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热在市里、忙在乡里、急在村里、冷在户里”的被动局面,却因为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经济纽带,合作组织经费往往靠行政资助,容易出现“一年

合伙、二年红火、三年散伙”的局面;

聚集起一大批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大户加入,把农村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改变了农民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地位,然而,平均注册资本不到10万元,大量合作社启动资金仅万元,乃至数千元,依然“规模小、实力小”,依然“弱势”; 能够形成比较稳定的客户群体,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是全市365家农业合作社拥有的商标不到20个,从农民个人到农业合作社,依然还在延续“低位发展”„„ 在这一系列看似矛盾的境况中,丽水农村专业合作社成绩与不足一并凸显。用一句话来形容这些合作社的发展现状的话,那便是“渐成气候却不成规模;效果明显却后劲不足;发展迅速却制约重重”。365家合作社推动产业化

目前,全市经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共有356个,注册资金3500万元,带动农户20多万户。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走“市场+合作社+会员和农户”的路子,初步形成一头连农户一头接市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农民自觉进行大田种植结构调整,并向规模化发展。这些农村专业合作社涵盖了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劳务、信息、技术、仓储、销售等多个领域,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比较明显。 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市工商局在最近一份调研中概括为: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直接介入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较好地解决了农村经济和产业发展中的一些难点和问题,既发挥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优点,又克服了家庭经营规模小、市场竞争力较弱等不足,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具体来看,这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表现为及时捕捉并传递市场信息,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无形“指挥棒”;强化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程度,使得各类实用技术能够及时得到推广;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改变了农民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地位,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和防范自然与市场两大风险,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促进农产品市场开拓,一些农村专业合作社由于经营的农产品数量较大,质量较高,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且诚信水平相对较高,能够形成比较稳定的客户群体,抢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促进农技推广和标准化生产。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典型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能有效地解决一些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政府部门“包”不了,而农民单家独户又“办”不了的事,尤其在技术服务上,协会通过发挥本组织成员的整体技术优势,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有力地促进了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大大提

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

五大问题成制约因素

农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目前尚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虽然近年来农村专业合作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制度、人才、技术、规模、品牌等五

个方面的问题。

制度不够完善,内部建设亟待完善。从整体上来看,我市合作社有部分是以个人合伙形式登记的,没有变更、清算等方面的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亟待健全。有些已注册登记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订不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更重要的是,由于组织机构不健全,不少专业合作社在重大事项安排和日常活动中民主氛围不浓,社

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合作层次较低,产品加工程度较低。在目前阶段,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联接机制不紧,仅局限于向农户和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种苗种禽、产品回收等服务,与成员农户建立的是一种购销关系,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联接紧密、开展产供销加一体化经营的少之又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不足。农村合作社受自身生产设备和技术所限,农作物深加工难以为继。仅靠初级买卖所得的利润非常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

性。

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发展后劲不足。目前我市的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起步较晚,处于“雏形”和“半成品”状态,底子薄,积累少,启动资金极为有限,发展后劲不足,引资能力较差。合作组织经费往往靠行政资助,容易出现“一年合伙、二年红火、三年散伙”的局面。据统计,青田县农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的只有1家,而且还是今年刚成立的,而与该县优势产业———杨梅和田鱼有关的7家合作社,其注册资金总和仅为40.1万元,甚至有的合作社是3到5个农民用2000-3000元钱就成立了。可想而知,这类合作社对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所发挥的作用还相当有限。

品牌意识不强,阻碍高位发展。从我市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看,合作社商标建设情况不容乐观。如龙泉市43家合作社只有“凤阳湖”、“绿腾”等区区几个商标在使用;景宁24个农村专业合作社中只有1个注册商标;青田县合作社中也只有“山鹤”商标在正常使用。这对于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都起到极大的制约作用。市场需求的是有品牌的合作社产品,一个农业合作社,只有统一品牌,才能够把名头做响,把合作社做大。 此外,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手段落后;社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人才缺乏等等都在很大程度上使合作组织功能弱化,竞争力偏低。

第19篇:农村合作社年度工作总结

湖州南浔千金永根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 二〇一一年度工作总结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对于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21世纪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持体系,适应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和深远的世纪意义。本合作社在2011年不断扩大社员队伍,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工作加快发展,为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概况

湖州南浔千金永根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在政府的关注下,在专家的指导下,在农民兄弟的积极参与下,2011年发展会员由2010年底的40余户发展到136户,辐射带动周边10多个自然村,300多户水产养殖户。2011年是本合作社奠定基础的一年,合作社规划5000多亩的特种水产生态养殖精品园顺利完成一期工程,并投入生产运作。一期项目核心区建设面积500亩,包括水产育苗、养殖、休闲垂钓等项目,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东马干村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运输极为便利,毗邻菱新公路,有杭浦、申嘉湖高速、杭宁高速相通。项目区远离工厂,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水产养殖用水标准。水、电和通讯等基础条件良好,灌、排水渠道齐全,适合示范园区建设的需要。

本项目在2011年3月初步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制订的规划和设计,在不耽误农时的情况下,先期已经开挖200多亩鱼塘,并于4月初投入第一批鱼苗。2011年4月,合作社正式向有关部门提交了项目实施方案。2011年7月,合作社与苏州海大集团合作,使用该集团为园区特别研制的无公害有机饲料,并建立了大学生科研队,对园区各方面进行实时监测,并对合作社社员的养殖鱼塘定期监测指导。11月,园区通过国家农业部、渔业司共同组成的专家考察团的评估考察。被国家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评为“中国循环农业示范基地”。

二、成功经验

(一)筑社共建,利益共享,共建特种水产产业链。

广泛吸收养殖、销售、服务等多方力量股参与分配的方式加入园区建设,提 高园区项目的综合实力。将分散养殖户联合起来加入合作社,合作生产经营,探索特色鱼高效生态养殖新技术,有效地保护太湖流域水产种质资源,增加特色鱼产量,提高养殖产品的品质,带动周边区域特色鱼资源开发利用。建立特色鱼示范推广、技术服务、科技培训等三大服务体系。实行生产、服务和销售有机结合,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形成了一条从“养殖户—基地—市场”的快捷产业链,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二)科学调度,分区管理,实现合作社的效能最大化。

合作社通过园区养殖的经验,针对分散养殖的弊端,引导会员调整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开展行业自律行动,从源头控制投入品的安全。实行“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供应鱼苗、统一饲养标准、统一防病用药、统一收购销售”的服务方式。为会员提供无偿技术和信息服务,统一组织采购鱼苗、渔药、渔饲料、渔机具、等渔需物资;生产销售价格等进行统一调度管理,保持社内养殖生产、市场销售等环节的高度协调,通过对社内各环节实施分段配置式的管理,来达到合作社资源效能的最大化。生产季节,合作社在为养殖户提供技术和配套物资服务同时,积极为养殖户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在自身资金不足情况下,贷款向养殖户赊销渔用物资近百万元。

(三)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促进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

为了兼顾园区与合作社的长远发展需要和防范风险能力,园区确定7:2:1的利润分配方案,销售利润的70%直接返还社员,20%作为园区发展基金,10%作为公积金,用于合作社的再发展。由于活鲜水产品是通过合作社联合销售,成员可以充分享受到生产和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增加了收益,同时也相对降低了生产成本。采用物理和生物方法改善养殖水面生态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和整个水体的良性动态平衡,提高单位水体产量,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四)加强合作,开展培训,努力提高社员养殖水平。 合作社积极与农科院、渔业司、省水产研究所等科研部门构建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聘请省内外数十名专家学者为技术顾问,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分别聘请了农业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王德芬女士,国家农科院李名云教授担任合作社顾问,定期进行专题讲座,直观的讲授生物防病技术和健康安全养殖技术,还多次深入养殖户面对面指导。培训人数达360人次,编写印发技术资料 1000余份,接受咨询达500余人次。通过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针对园区特点,开展全方位技术服务,不断总结技术经验,完善特色鱼养殖技术规程。全年引进新技术、新成果3项进行转化推广,引进新品种5个;开展了“应用生态平衡技术防治鱼类病害”试验研究,采用复合微生物制剂进行养殖水有益生物培养,改善养殖水面生态平衡,应用生物—化学配套施药技术,提高水产养殖的品质和质量安全,基地养殖效益较非示范区提高30%以上。

三、存在问题

(一)园区建设资金缺乏。

园区建设周期长、投入大,整合各种农业项目资金用于园区建设的资金也有限,资金缺口较大。由于建设资金有限,影响了实验区的建设规模和进度,原计划建设的一些水、路、电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无法实施,园区范围内完成园田化等基础设施的土地面积不够大,加之各种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尚未健全,投资环境欠佳,招商引资难度较大,成功引进园区的项目不多,扩大规模遇到困难。

(二)缺乏强有力的科技力量支撑。

园区虽然利用了合作社的平台聘请了顾问、努力利用大学生进行技术指导等工作,但是由于养殖户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园区一些成功的经验及技术在推广上往往遇到问题。并且部分会员养殖户经验主义较强,凭借几十年的养殖经验,在接受科技养殖问题上一时无法适应。再加上园区的确存在人才缺乏的现状,所以在没有政府支持的情况,科技的推广及提高将是园区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难题。

(三)经营管理体制有待提高,市场预测性不强

由于园区及合作社还在发展阶段,在经营管理上很难做到程序化的行政管理,对市场预测、财务数据分析、营销策划等方面都相当薄弱,虽然拥有了注册商标,但是在品牌价值提升的投入及策划上也缺乏指导。同时,合作社缺乏对国家及政府相关政策的了解,即使在建立了经营模式的情况下,与政治的联系不强,从而导致很多国家的惠农政策享受不到。

四、工作计划

(一)提高质量,申报国家三证 2012年,园区将获得第一批水产的丰收,借此将申报国家的无公害、绿色

食品及有机产品的申报工作,通过三证的申报进一步规范生产,成为真正的安全水产品。

(二)提升园区品质,开发休闲旅游

在现有园区的基础上,开发园区的景观建设,开发可供休闲垂钓等项目的服务行业,将园区的规模化逐步转化成精品化。

(三)依靠政府扶持,提高科技指导

通过发改委立项、争取政府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园区科技含量,以进一步帮助广大社会,尽快帮助养殖户发家致富。

(四)推进产业化经营。

充分发掘当地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和区位优势,注重名、优、特、新产品的挖掘和开发,从而形成园区特色,提高市场竞争力。 湖州南浔千金永根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 2011年12月篇2: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2011年工作总结 **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

2011年工作总结 **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3月成立,主要从事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核心理念是“诚信创新,发展共赢”,发展目标是“立足陆良,辐射云南,走向东南亚”,运营模式为“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目前致力于发展优质、营养、安全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加工和销售,经过三年艰苦努力,合作社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2011年在马街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农业局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合作社投资205.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8万元)加强蔬菜大棚基地建设,在大旱之年又实现公司农户双赢目标。

一、基本情况 **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由何俄明等10户社员于2009年3月共同出资金60万元创建,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原则,为合作社成员开展蔬菜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以及科普咨询、技术培训、物资保障等一条龙全方位服务,开展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技术服务分合作社现在共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0人共有成员132人(均为农民),其中党员25人。2011年实现产值440万元,利润165 万元。

二、主要成效

从合作社发展的实践情况来看,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广实用投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项目完成好。2011年投资205.4万元(其中财政投资8万元)完成新建蔬菜大棚120亩,新建三面光排灌沟渠3000米,新建工厂化育苗设施13亩,技术培训440人次,新增产值140万元,受益种植农户110户。

2、农民得实惠。一是生产“降成本”,单家独户的农民对化肥、农药、利子等农业生产资料需求量小,通过合作社形成规模需求统一批量采购,降低了成本。二是销售“拿高价”。农户通过合作社联合起来,共同面对大市场,在市场定价上赢得一定的主动权。三是加工“赚增值”。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逐步涉足农产品加工领域、拉长产业链条赚取更大利润。大大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2011年合作社农民户均增加收入近万元。

3、企业得便利。在发展“订单农业”过程中,不少农业龙头企业一旦面对单家独户的农户不按合同履约,常常束手无策。而与合作社签订“订单”,可有效双方按合同履约。一方面,加入合作社的成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生产,保证了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在合作社入了股的成员,相应在债务上也承担了互相联

保的义务,与一家一户相比,其偿债能力、信用程度明显提高。只要是与合作社签订了产销合同的企业,既保证了原料的供应。又保证了产品品质。实现企业、合作社、农民三方共赢。

4、产业得发展。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很难抵御市场风险,专业合作社把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一定规模,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改变了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阶段,从内部管理机制到对处业务拓展,还存在着一定困难和问题。

1、融资较困难。合作社是在能人、大户带动下成立的,吸纳普通农户自愿参与,合作社自有资产不多,融资能力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

2、规模不够大。合作社规摸小,停留在技术和信息服务以及产、销的层面上,规模效益还未完全呈现出来。

3、管理不规范。合作组织机构松散,合作社与社员利益联接不紧,还没有形成紧密的经济实体,经济实力还不强,服务水平还很低,辐射带动能力差。还缺乏自身经济实力,缺乏严格意义上的经济纽带。

4、宣传不到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还没有到位,农民认识还不足,有的根本就不知道合作社究竟是啥组织。

四、下步工作

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规范运作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要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完善内部组织运作机制和操作管理办法,提高合作社的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走向规范化发展之路。

2、解决瓶颈问题。一是解决技术人才匮乏问题。进一步加大合作社成员的农业种植技术培训,并安排农技人员与合作社进行“一对一”挂牌服务。二是解决缺乏龙头企业支撑问题。积极推广“龙头+合作社+农户”模式,龙头企业下订单,合作社组织农户生产并负责统一收购,再由龙头企业进行精深加工和销售、使产、加、销分工进一步专业化。三是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争取财政和部门项目资金倾斜的同时,积极向金融部门争取信贷支持。合作社要设立担保基金,解决生产、收购、加工和流通环节资金贷款难问题。

3、积极加强宣传。积极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知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有利于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二是有利术的引进与推广,促进了特色农业规模发展;三是有利于构建和谐农,推进基层民主进程增强集体观念;四是走农民共同富裕之路。篇3: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工作总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工作总结 *******专业种植合作社 ******专业种植合作社是****规模种植合作社,现有种植面积****多亩,已成为当地农业种植大户,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本社于****年**月成立。两年来,我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依靠科技与创新,建立机制,规范运作,完善管理,强化服务,在农民增收,开拓市场,打造品牌,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年上半年共销售*******,实现销售总额***万元。下半年产******万斤。为建设好县级示范社,我社对照标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了我社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我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我社全年主要做以下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根据合作社自身管理要求,合作社内设生产技术部、销售部、财务会、日常事务办、办公室等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如: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成员大会制度、质量安全制度。现有成员***人,已培训二期成员**人次,占成员总数的**%,根据形势的发展需要,我社5月份和8月份邀请县农业局技术人员来我社技术讲座,提升种植水平。县农业局领导还专门为我社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人员上合作知识课。在股份调协与利益分配上,我社综合考虑了种植户的种植规模,经营水平,科技效能和种植户入社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注册资金**万元;全社成员(包括发展成员)的人,每人最少入股股金不得少于*****元,成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表决权一人一票。去年合作社的盈余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之后的余额按股份和产品交易量返还给了成员。并认真执行农民专业作社财务制度,设立了成员帐户,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监事会活动正常,合作社报表等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县农业局。

二、示范引导,标准生产

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民生食品安全的重大举措,我社以合作社成员为主体,狠抓技术培训,组织成员重点学习无公害产品和生产技术规程等,通过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使成员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由于我社引进****产品,我社在专家的精心指导下,种植****产品品种,大获丰收。

三、品牌营销,完善网络

为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社根据销售要求,派销售员到各大城市、集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宣传。同时,在本社内部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内外结合,建立了营销网络,实施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销售,且占成员产品总值的**%以上。

四、建设基地,做强产业

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再投资****万元,作为下年的种植资金,为做强产业,走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之路。

我社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来,做了大量的完善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色种植得到长足发展,农民得到实惠。但对照考核标准,我社认为在规范建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内部管理不是很规范,机制不够灵活,服务还不够到位等,为此自己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我社决心在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持续产业合作组织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促进我社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努力建设。

****年**月篇4: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工作总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工作总结 *******专业种植合作社 ******专业种植合作社是****规模种植合作社,现有种植面积****多亩,已成为当地农业种植大户,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本社于****年**月成立。两年来,我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依靠科技与创新,建立机制,规范运作,完善管理,强化服务,在农民增收,开拓市场,打造品牌,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年上半年共销售*******,实现销售总额***万元。下半年产******万斤。

为建设好县级示范社,我社对照标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了我社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我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我社全年主要做以下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根据合作社自身管理要求,合作社内设生产技术部、销售部、财务会、日常事务办、办公室等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如: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成员大会制度、质量安全制度。现有成员***人,已培训二期成员**人次,占成员总数的**%,根据形势的发展需要,我社5月份和8月份邀请县农业局技术人员来我社技术讲座,提升种植水平。县农业局领导还专门为我社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人员上合作知识课。在股份调协与利益分配上,我社综合考虑了种植户的

种植规模,经营水平,科技效能和种植户入社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注册资金**万元;全社成员(包括发展成员)的人,每人最少入股股金不得少于*****元,成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表决权一人一票。去年合作社的盈余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之后的余额按股份和产品交易量返还给了成员。并认真执行农民专业作社财务制度,设立了成员帐户,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监事会活动正常,合作社报表等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县农业局。

二、示范引导,标准生产

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民生食品安全的重大举措,我社以合作社成员为主体,狠抓技术培训,组织成员重点学习无公害产品和生产技术规程等,通过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使成员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由于我社引进****产品,我社在专家的精心指导下,种植****产品品种,大获丰收。

三、品牌营销,完善网络

为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社根据销售要求,派销售员到各大城市、集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宣传。同时,在本社内部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内外结合,建立了营销网络,实施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销售,且占成员产品总值的**%以上。

四、建设基地,做强产业

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再投资**** 万元,作为下年的种植资金,为做强产业,走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之路。

我社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来,做了大量的完善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色种植得到长足发展,农民得到实惠。但对照考核标准,我社认为在规范建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内部管理不是很规范,机制不够灵活,服务还不够到位等,为此自己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我社决心在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持续产业合作组织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促进我社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努力建设。 ****年**月篇5: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工作总结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工作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规模种植合作社,现有种植面积****多亩,已成为当地农业种植大户,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本社于****年**月成立。几年来,我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依靠科技与创新,建立机制,规范运作,完善管理,强化服务,在农民增收,开拓市场,打造品牌,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年上半年共销售*******,实现销售总额***万元。下半年产******万斤。

为建设好省级示范社,我社对照标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了我社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我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我社全年主要做以下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根据合作社自身管理要求,合作社内设生产技术部、销售部、财务会、日常事务办、办公室等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如: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成员大会制度、质量安全制度。现有成员***人,已培训二期成员**人次,占成员总数的**%,根据形势的发展需要,我社5月份和8月份邀请技术人员来我社技术讲座,提升种植水平。市农业局领导还为我社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人员上合作知识课。在股份调协与利益分配上,我社综合考虑了种植户的种植规模,经营水平,科技效能和种植户入社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注册资金** 万元;全社成员(包括发展成员)的人,每人最少入股股金不得少于*****元,成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表决权一人一票。去年合作社的盈余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之后的余额按股份和产品交易量返还给了成员。并认真执行农民专业作社财务制度,设立了成员帐户,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监事会活动正常,合作社报表等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市农业局。

二、示范引导,标准生产

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民生食品安全的重大举措,我社以合作社成员为主体,狠抓技术培训,组织成员重点学习无公害产品和生产技术规程等,通过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使成员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由于我社引进****产品,我社在专家的精心指导下,种植****产品品种,大获丰收。

三、品牌营销,完善网络 为了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社根据销售要求,派销售员到各大城市、集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宣传。同时,在本社内部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内外结合,建立了营销网络,实施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销售,且占成员产品总值的**%以上。

四、建设基地,做强产业 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再投资****万元,作为下年的种植资金,为做强产业,走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之路。 我社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来,做了大量的完善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色种植得到长足发展,农民得到实惠。但对照考核标准,我社认为在规范建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内部管理不是很规范,机制不够灵活,服务还不够到位等,为此自己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我社决心在市农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持续产业合作组织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促进我社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努力建设。

第20篇:农村合作社个人总结

农村合作社作为以农民社员为主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其是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创新的关键主体。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农村合作社个人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农村合作社个人总结篇1

一、抓好党委一班人的学习,带动下属各支部企业的学习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抓紧理论学习是农村合作社党委常抓不懈努力加强的一项工作,党委一班子按照上级安排及自身学习需要,党委一把手亲自抓理论,坚持考勤、档案、通报经验交流、考核等制度,不断为班子充电,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保持了昂扬的斗志,推动了农村合作社工作的发展、前进。整个班子全年学习没少于两次,学习时间15天以上,参与率100%,准时参加中心组学习和每个星期的周末大讲堂。

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农村合作社党委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规章制度健全。通过贯彻学习《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定完善了各支部各项学习规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对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和信息报送,利用“七一”等重大节日,组织党员、离退休干部开展“走红军路,爱祖国大好河山”等活动(针对党的“”盛会的召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时收看、讨论,会后大家群情振奋,热烈拥护以习为首的新的党中央领导机构,对党的新的领导机构带领全国人民建四化充满了无比的信心和期望,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党委还多次组织形势教育活动,以“爱我中华”为主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形势教育,激发干部职工的爱国热情。

三、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提升城市形象

瀑电建设、新县城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新县城建设竣工打造是国家建设的一大亮点,开发旅游也是为民增收致富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大措施,农村合作社党委按照县委、政府的部署安排,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在系统内设有兼职通讯员,凡上级社的各项会议上都努力宣传会议形象,宣传。20年接待上级社及省内兄弟社,达县、石棉、南充、天全、成都等10多起。新县城的打造受到了来访者的好评,对搞好旅游开发,提升城市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年完成了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20××年也圆满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四、精神文明方面

精神文明建设是县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农村合作社党委高度重视。年初有计划,办事有分工,年终有总结,平时工作有专人负责,结合文明县城的的建设,配合文明办对小区的管理专门有信息报送,由问题及时解决,使之人人争做文明市民。

20××年即将过去宣传工作离上级要求还甚远,还有待20××年改进做得更好。

农村合作社个人总结篇2

半年以来,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完成了从企业到机关、从公司职员到公务员这种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较为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静心回顾这大半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半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一)严格统计报表上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分析水平为抓好全系统统计报表上报和管理工作,按照省社统一要求,对报送单位的统计报表报送严格管理,指导全系统各企业,规范和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一是收集上报的数据要准确、客观;二是按时报送不得缺报、迟报、漏报;三是要求各企业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档案保管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上半年从市社统计报表的报送情况来看,各报送单位基本上都能主动上报,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做到了报表平衡,数据基本无差错,维护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同时由于汇总上报给省社的数据及时、准确、客观,多次得到了省社领导的表扬。

(二)深入学习,配合科室做好各项文字写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及下发的相关文件,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并按照要求及时转发给下级单位贯彻落实。今年以来,我认真学习公文写作,广泛阅读市社的各类文件,积极协助科室领导,起草了防汛、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文件,逐渐提高了自身的公文写作水平。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基础性和临时性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为确保安全度汛,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掌握各地供销合作社有关防汛物料储备情况的动态,督促各地搞好落实,做到了一月多次搜集、更新储备物资数据,并将汇总情况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做了详细汇报。

二是认真完成了全市农村合作社系统《20—20年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38号)和《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59号)精神,按照全国供销总社和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并及时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上报给省社。三是顺利完成全市系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的摸底调查。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与协调,按照省社的要求,对全市系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组

织各县(市、区)社填写并汇总《全省农村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调查表》,同时将全市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情况、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形成综合文字材料按时上报给省社。

二、工作中的不足

这半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参加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离实际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当中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少,主观能动性发挥的不够充分;二是调研不够,有些情况了解得不够细,不够实,不够多 ,掌握材料不够充分,使工作被动。

三、今后努力方向

(一)继续加强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克服年轻气躁,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多做事,做小事,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

(三)继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入党。

企业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盛市、县有关交通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局年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不断推进交通安全“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开展“安全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构建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项指标严格控制在市政府、市交通局和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杜绝特大交通事故,遏制较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行业和谐稳定。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加强对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交通安全事关人命和财产安全;事关交通事业的发展;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局属各单位和驻沅交通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交通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对交通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经费,实行领导“一岗双责”制。明确和落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实行党政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全力做好我县交通安全工作。

(二)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局属各行业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交通企事业单位和下级交通行业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

运管所要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源头监控,严把交通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要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怀化市发展农村客运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我县农村客运规范安全。

农村公路管理站要抓好所辖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危桥险路监控和改造,深入开展以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完善标志标线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行动,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纳入整改的安全隐患和排查发现的危桥险段的改造力度,提高公路安全保障能力。

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站要继续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严格执行交通建设市场安全准入制度,严厉打击无证开工,无证施工和无证上岗行为,严肃处理各种违章行为。

海事处要加强“四客一危”船舶和库区水上的安全监管,强化重点港口、码头的源头安全管理。要严格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严格“三品”检查;严肃查处船舶违章超载、顶蓬坐人等行为;严肃查处船舶无证经营和无证造船厂点。要加大船员培训和船舶审验发证工作。要建立水上交通运输动态安全监管系统(GPS)建设,实行视频监控。航道部门要及时清除库区水上的碍航物,整治航道内的滥采乱挖行为,确保航道畅通。

库区水上安全所要进一步推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管理模式,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严格乡镇船舶、渡口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受县政府委托与库区乡镇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责任落实;二要强化联乡责任制,帮助指导库区乡镇开展船舶、渡口的安全管理;三要在去年渡口渡船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审批渡口设置,规范渡运行为;四要严格履行“县管”职责,巩固“乡包”工作,重点抓好“村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内务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现场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应急救援机制等。五要督促库区乡镇坚持赶集、汛期、节假日、学生渡运等重点时期的领导带班渡口码头现场值守制度,切实维护辖区渡运安全。六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快乡镇渡船更新改造和码头硬化、候船亭建设,渡口码头标牌更新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全面完成全年18艘危旧渡船的更新改造任务,开展渡口改造工作。七要开展库区乡镇船管员、村安全专干的业务培训。全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着力提高船管员业务素质。八要开展库区水上交通安全手机信息提示工作,提示范围包括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员直至渡工。九要督促乡镇加强非运输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档案、台账化管理,严禁其从事客货营运。十要积极开展库区水上安全管理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推介“县管乡包村落实”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库区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认真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交通运输企业都要建立覆盖全员过程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营运车船安全管理,督促从业人员严守

农村合作社个人总结篇4

县农村合作社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政法委综治办对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作的统一安排,于20年2月26日召集所属各企业负责人以及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县农村合作社20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题会议,会上县社领导组织学习了县政法委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农村合作社的工作实际作了全年的工作安排。现就一年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县社为了在全系统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于20年2月9日研究处理了由县社主任为组长,县社理事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县社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和县社所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合作社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副组长具体负责全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层层签订了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了20年县社综治管理工作方案,并决定将20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终综合工作目标同考核。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全县开展的“3月综治宣传月”活动中,县社用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安排各片区负责人派专人到各家各户发送住户需知,告知住户按综治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按要求制作安装了警务宣传栏,成立了治保小组。

(二)在全县开展的“3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县社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且安排职工认真开展自学法律知识每月不少于2小时。全年重点组织职工学习了《刑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职工遵纪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爱国敬业,为依法治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县社于4月11日再次召集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和所属企业负责人,召开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专题会议,会上由县社综治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学习了汉县综治委[20]2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并按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县农村合作社关于贯彻落实县综治[20]2号文的实施办法。

(四)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开展群防群治方面。县社在20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投入专项综治经费近30万元,用于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设有5人的矛盾调解工作小组,在全系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8人的综治维稳信息队伍,在全系统及时通报了解综治维稳信息。各片区成立了治保小组,开展门卫值班和日常巡逻工作。

(五)对安全隐患重点地区开展排查整方面。县社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加强对系统内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及时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方面。在县社贯彻落实县综治委[20]2号文的实施办法中,要求各片区要研究制定新时期全面深化平安建设规划方案,以平安建设为载体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使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通过近一年来的努力工作,各片区分别落实了综治信息员、小区治安员、小区居住楼楼长,制定安装了警务宣传栏,切实为各片区平安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各片区居住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创建平安科室2个,县社机关平安创建率达90%。

(七)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面。县社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成立了农村合作社维稳安全部,专门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受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小事不出片区,大事不出县社”的原则,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县社信访办共接待来访107人/次,去年待处理信访事项13人/次。其中:有10人/次正在通过各种渠道寻求相关政策解决问题中。全年调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110人/次,案结事了率达91%,有效地保障了农村合作社平安稳定。

(八)灵通信息方面。县社在20年的灵通综治信息工作中,一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重大节日期间全天24小时开机待命,值班人员坚持每天按“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要求通报情况。二是按政法委综治办的事求,及时上报了各种有关资料。

三、一年来的工作成效

一年来通过县社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指挥,全员齐心协力、认真工作,使农村合作社全系统各片区的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人居舒适安全感得以明显提高。

《农村合作社证明书范文.doc》
农村合作社证明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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