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申请人:赵某某,女,汉族,198*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福建省莆田市*******************, 公民身份号码:350***********************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为迁移户口需要,需要开具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用途:派出所办理手续需要。
特此申请!
,
申请人:
2017 年
月
日
离 婚 证 明
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离婚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 _________(男或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与___________(女或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登记离婚(或经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其离婚证(或调解书、判决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单位填写人:____________(签名)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
1、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
2、如有不实,经办人和所在单位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无工作单位人员,由街道出具证明;已离开原单位,且档案已转入人才交流机构的,由该机构出具证明。
[本处咨询电话:0551-2651442]
申请书
男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俩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市_________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双方慎重考虑,经过冷静思考,决定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现向贵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望批准。
申请人:(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离婚申请书
申请人:崔学忠,男,汉族,74岁,1941年3月14日生,原籍:山东省海阳县。现住赤峰市松山区木兰街穆家营集资楼2号楼4单元443室。退休公务员。
申请人:闫凤兰,女,汉族,70岁,1946年2月26日生,原籍赤峰市。现住:赤峰市松山区木兰街穆家营集资楼2号楼4单元443室。退休工人。
申请事项:离婚
申请理由:申请人协商认为,双方性格感情不融洽,家庭成员不和睦、不谐和,共同提出自愿离婚。现提交《离婚协议》为证。特此申请准予离婚。
申请人签字(指纹): 2013年
月
日
离 婚 协 议
协议人:崔学忠(男方)
闫凤兰(女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认为双方感情性格不融洽,家庭成员不和睦、不谐和,共同提出离婚,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离婚;
2、房屋归属明确、无争议,男方与女方结婚前形成的房屋归个人所有;
3、个人的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养老金、银行存款等)归个人所有;
4、男方自愿出钱壹万伍千元给予女方;
5、双方无外债和债权收入;
6、双方无老人赡养;
7、双方无子女负担、扶养;
8、家具、室内电器、厨房用品男方留用;
9、各自被褥、衣物归自己。
以上协议条款为双方意志确定,签订后生法律效力,共同遵照执行 。
协议人签字(指纹): 2013年
月
日
离婚申请书
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
籍 贯
现在地址
文化程度
职 业
婚姻状况
居民身份证编 号
结 婚 证字号、日期 字第号年月日离婚原因 女子安排 财产处理 其他协议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年月日
审查处理结果
有关单位调解意见
审查处理结果年月日
登记日期年月日
结婚证字号 字第号
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年月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员代写,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申请书各栏由婚姻登记员填写。
(三)“职业”栏内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居民”、“农民”。
(四)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填户籍证明。
(五)“登记日期”应与颁发的《离婚证》日期一致。
离 婚 起 诉 书
原告:刘艳,女,1979年9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42050219790919010X,住宜昌市西陵区营盘岗路3-18号,电话:18674203293。
被告:朱国平,男,1971年5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421126197105097516,住宜昌市西陵区营盘岗路3-18号,电话:13396149953。
诉讼请求
1、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
2、判令婚生子朱志臻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归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教育费和生活费500元。
事实与理由
被告从结婚后,从不负家庭责任,不上班做事,经常赌博,夫妻之间不说实话,对小孩不负责任。几年来,靠原告一人在外做事养活全家,多次劝解不要赌博,好好做事养家,被告从不把夫妻之间的话当一回事,反而把家里原告父亲的抚恤金拿出去赌博。吵架后,经邻居劝解恶习丝毫未改,反而借高利贷,不知道现在欠外债多少,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和小孩成长。请求法院判令离婚,婚生子朱志臻抚养权监护权归原告所有,被告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和教育费。 此致
葛洲坝人民法院
申诉人:年月日
离婚申请书
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男方:
姓 名:性 别:民 族:出生日期月
籍 贯:现在地址: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职 业:婚姻状况:
居民身份证编号:结 婚 证字号、日期字第号年月日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日
离婚申请书
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女方:
姓 名:性 别:民 族:出生日期月
籍 贯:现在地址: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职 业:婚姻状况:
居民身份证编号:结 婚 证字号、日期字第号年月日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年
家庭财产协议
经双方协议决定如下:
特此声明,此协议一至两份,签字认可具有法律效力,今后双方决无反悔纠纷财产无权干涉。
备注:今后双方生死病老与俩个儿子无关,望双方遵守。
男方签字认可:
女方签字认可:
离婚申请书范文
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籍 贯
现在地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职 业
婚姻状况
居民身份证编 号
结 婚 证字号、日期 字第 号 年 月 日
离婚原因 女子安排 财产处理 其他协议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年 月 日
背面:
审查处理结果
有关单位调解意见
审查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结婚证字号 字第 号
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员代写,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申请书各栏由婚姻登记员填写。
(三)“职业”栏内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居民”、“农民”。
(四)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填户籍证明。
(五)“登记日期”应与颁发的《离婚证》日期一致。
以下是由
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籍 贯
现在地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职 业
婚姻状况
居民身份证编 号
结 婚 证字号、日期 字第 号 年 月 日
离婚原因 女子安排 财产处理 其他协议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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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处理结果
有关单位调解意见
审查处理结果 年 月 日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结婚证字号 字第 号
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员代写,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申请书各栏由婚姻登记员填写。
(三)“职业”栏内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居民”、“农民”。
(四)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填户籍证明。
(五)“登记日期”应与颁发的《离婚证》日期一致。
证 明
:
我地村民(居民): (男/女),户口性质(农/非农)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证明事由(是否初婚/再婚/离婚、生育子女情况):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盖章 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婚诉讼申请书
尊敬的本地方××县xx乡政府司法所:
现有申请人向执法部门痛心疾首哭诉离婚有关事项。
原告:原告人××,女,现年21岁,系××县xx乡,xx村委会xx村××社。
被告:被告人××,男,现年30岁,系××县xx乡,xx村委会xx村××社。
诉讼理由,事实经过:
1)我和本村被告人××在2007年12月6日上我家的门结婚,自愿要求他共同办理家务,搞好生产,尊老爱幼。
2)在2008年,我与被告人××生育一胎女孩,未生前我父叫他到乡政府办理结婚登记,各种合法手续,被告人××他人就不同意去办理,还跑回他家去了。我父亲去他家请他回我家,他不但不回来,被告人××用脚踢我父亲,他哥哥:某某人用手打我头部,他家人不管、他本人不顾我们家老小的死活。
我的人格受到严重伤害,无法接受被告感情的背叛。过去我们互敬互爱,十元钱瓣成两半用;心心相印,一个欢乐就便成两个欢乐,一个痛苦就变成半个痛苦。现在他变了,没有把我们当作一家人来看待,让我越来越感到陌生,行如路人。他的所作所为更难以容忍,越来越不认识他,我原来的那个他在那里?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破碎就难以愈合;就像那把甩破的吉它,难以听到原来的声音。他改变不了我,我也改变不了他,有其改变不了,不如我们分手,得以解脱。
3)在此之前,他人到我家后,不务正业,惯赌为生,输掉家中钱财,我的娃娃生病,他不管;母女生活他不管。娃娃只有两个月,他说出去打工,至今未归,逍遥在外,逃避婚姻。
诉讼离婚请求:
一、父母离婚,小骇确是无辜的。要求被告付给亲生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保险费等扶养费,每月800元,直至小孩自立成人,自食其力。
二、我与被告感情破裂,精神饱受折磨,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提出离婚,请政府给予公正判决。
附:被告人××威胁,恐吓我,他家兄弟多,死了他一个人不要紧,他不怕。请政府帮我及家庭的生命财产给予保护。
此致
叩拜!
呈:本地方××县xx乡政府司法所
诉讼人:××原告
离婚撤诉申请书
申 请 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
请求:撤回(2006)普民一(民)初字第36XX号的起诉。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 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2009)普民一(民)初字第xxxx号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与 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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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申请书
离婚登记申请书
我俩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民族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
__日
籍贯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职业________
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
离婚证字号、日期___字第___号__年__月__日
离婚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子女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按指印:
审查处理结果
有关单位调解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处理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离婚证字号____字第____号
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___年___月___日
领证人签字或盖章、按指印___年___月___日
年月日
离婚登记申请书
我俩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姓 名______
性 别______
民 族______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__ __年__月__日 籍 贯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职 业________
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
离婚证字号,日期___字第___号__年__月__日 离婚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子女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按指印:
审查处理结果
有关单位调解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处理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离婚证字号____字第____号
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___年___月___日 领证人签字或盖章、按指印___年___月___日
年月日
离婚强制执行申请书
离婚强制执行申请书一:离婚判决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xxx区。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xxxx。电话:xxxxxx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0x)年通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调解书,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xxxxx元;
二、依法责令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做房屋产权变更;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年通民初字第xxx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
1、原告与被告的夫妻关系自xx年xx月xx日解除。
2、原告与被告婚后所生孩子xx归原告抚养,被告每个月给付xx抚养费xxx元。
3、被告xxx给付原告xxx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部分xxx元,于x年x月x日前执行完毕。
4、位于xxxxxxxx的住房归被告所有。
5、登记在被告名下的xxxxxxx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于x年x月x日前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6、诉讼费xxx元,由原告负担(已缴纳)。”该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能在自动履行期间内向申请人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不能得到维护,故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上述强制执行请求,望贵院能够及时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以体现法律的权威。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 月 日
>离婚强制执行申请书二:离婚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212字)
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一案,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年9月6日以民初字第200号判决书(调解书)作出判决(调解),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 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离婚强制执行申请书三:离婚诉讼强制执行申请书>>(295字)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一案,经×××人民法院×××年××月××日以×字第××号判决书(调解书)作出判决(调解),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写明判决书中有关被申请人应该履行的事项、方式、方法等)
事实和理由:
此 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离婚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一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年9月6日以民初字第200号判决书(调解书)作出判决(调解),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 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我国人民法院案件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如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离婚撤诉申请书
申 请 人:赵军,女,1983年10月6日出生,汉族请求:撤回的起诉。
申请理由:因小孩原因,不想孩子受到伤害,故撤消离婚诉讼。
申请人诉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与袁旺财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 月日
篇1:婚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满族
请求:撤回(20**)普民一(民)初字第36**号的起诉。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20**)普民一(民)初字第36**号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与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年*月*日
篇2:婚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地址:****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地址:****
申请事项:撤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贵院起诉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己通过协议离婚,现决定撤回起诉,请求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篇3:离婚案件民事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撤回(201*)第***号的起诉。
撤诉请求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受理案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经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双方已经调解和好,因此申请撤回诉讼请求。
此致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篇1:离婚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书首部
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2、申请书正文部分
婚姻状况
需要写明婚姻状况,包括:婚姻的起源,是否出于自愿,是否有包办、胁迫等其它因素,是否有不符合婚姻法登记规定的要件的情况,比如年龄,不许可结婚的疾病等,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
离婚理由
需要写明离婚理由,比如感情基础、有无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是否有和好可能、是否存在感情破裂及其程度,比如有无第三者插足,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具体意见和要求
主要写明离婚的请求,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的给付、损害赔偿等。
双方有无达成其他协议
3、离婚申请书注意事项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提交结婚证。
提交起诉状的同时,要附交家庭财产清单,写明存款,债权、债务的情况,并自己估好财产价值。
离婚案件的原告人,一般应亲自来院起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法院委托他人代为起诉的要提供有效证件。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篇2:离婚申请法院调取对方存款申请书
文书性质:诉讼离婚时申请法院调取配偶一方银行存款申请书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张三,女,x年x月x日出生,住址:北京市******,电话:13xxxxxxxxx 被申请人:李四,男,x年x月x日出生,住址:北京市******,电话:13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调取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的存款余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因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涉及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但该证据申请人及代理律师因客观情况无法调取。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之规定,申请贵院协助调取。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孟洁律师提示:
上面给出的调取证据申请书范本只是作为一种参考,至于您的调取证据申请书到底该怎么写,如何写最好,建议您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给您提供最专业的建议。孟洁律师:130-4108-5311;孟律助您无虑。 篇3:再审申请书范本
目录 ? ? ? ? ? 1 2 范文 3 1定义性解释
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民事再审申请书有别于刑事再审申请书。民事再审审申请书主要针对民事案件领域。民事再审申请书,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向原审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时使用的文书。 2申请书范文及填写指导
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姓名)()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 民族 ()
职业及职务:
住址:()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 民族()
职业及职务:
住址:()
请求事项:
申请再审人xxx因与被申请人xxx (案由)纠纷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xxxx) 字第 号民事判决(终审判决),申请再审。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x款第(x)项“ 写上该法律条款内容”;第(x)项“ ”等法定事由,特向贵院申请再审。再审请求事项:
1、
2、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人:
年 月 日
范文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曾国明,男,生于1947年11月25日,个体工商户,住万州区分水镇三正场国兴路158号
申请人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对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29日作出的(2006)渝二中法民终字第386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再审,纠正原判不当。
2、请求依法撤销(2006)渝二中法民终字386号民事判决
事实及理由
二审判决置一审所查明的事实不顾,错误认定事实
二审判决在对一审判决所查实的事实依法予以确认的基础上,在本院审理认为又作出“曾国明按照惯例雇请驾驶员陈天军”错误认定,该判决在随后的认为中“至于曾国明与驾驶员陈天军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事案不作调整”,申请人认为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上前后矛盾。对此,申请人不服这一认定。因为申请人与陈天军根本不是雇请关系,只能是“运输合同关系”。
一、二审法院在事实上认定运输合同已经终结错误,因为交付是在货主库房清点后,方才履行完毕。虽说卸货属于货主的义务,但卸货时陈天军的作为承运人仍然有安全保障的义务。
就一审、二审已经查明认定的事实是“由于车厢板无法打开,被告陈天军使用一木棒到车上去撬车厢板,贺永常与卢云贵等人用手将车厢板撑住,防止车厢板突然打开与车身撞击受损”这一行为,一是属于陈天军本人应尽义务;二是为了陈天军的财产利益。
陈天军直接致人损害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况且原告已经将陈天军以侵权之诉为被告起诉,二审法院在人民法院未尽释明义务,应当告知原告作出选择,在未告之原告的情况下,对侵权之诉,不予调整是错误。
综上所述,二审错误认定事实,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为此申请撤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
此呈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
3当事人申请再申程序与期限 [1]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原判决、裁定书和调解书的请求,并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制度。申请再审是我国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诉讼权利,是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的具体体现。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我国再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体现。它对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至第18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01条至第213条及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等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律依据。,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意见》第208条规定:对于不予受理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意见》第20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所谓新的证据,应当理解为在原审中没有提出的证据。包括三种情况:(1)当事人在原审程序中没有发现该证据,因而不可能提出证据;(2)当事人知道存在该证据,但因无法收集而没有提出,或当事人虽然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线索,但法院没有收集该证据或没有收集到该证据;(3)当事人持有该证据,但因各种原因而没有提出。 对于前两种情况,经法庭审查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法院应当提起再审。而第三种情况,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即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在法院指定的期间或期限内没有提出的证据,不得在以后提出,即便提出来了法院也不会采纳作为裁判的依据。这就是所谓的证据失权制度。由于证据规则的合法化,这使得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这一再审事由就不够准确。因为从实体正义的角度,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该作为再审的事由,但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最高法院已经发布证据规则,即使该证据是真实的,也因为没有证据效力,而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如果不对何谓“新的证据”加以界定,就可能与证据失权制度相冲突。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这一规定对再审事由“新的证据”作了非常清楚的解释。当事人以新的证据申请再审的,其新的证据只能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所谓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它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形:(1)应当适用此法,却适用了彼法;(2)应当适用此法的此款,却适用了彼法的彼款或此法的彼款;(3)应当适用新法,却适用了旧法;(4)应当适用旧法,却适用了新法;(5)应当适用的法律,却没有适用;(6)适用了已经废除或尚未生效的法律;(7)断章取义地适用该条法律规定等等。 《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意见》第204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意见》第21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中的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
四、不得申请再审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意见》第207条: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五、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 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向人民法院立案庭 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经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在此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民
事诉讼法》第18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
《意见》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以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认为不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意见》第201条规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消、改变或维持原判决、裁定;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消。 《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到判决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意见》第211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第
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消第
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意见》第20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提审。
五、申请再审的期限 《意见》第213条规定: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篇4:离婚申请书范文推荐
离婚申请书范文推荐
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
男方: , 年龄: ,民族: ,职业: ,身份证号码: 住址: . 女方: , 年龄: ,民族: ,职业: ,身份证号
码: 住址: .经商定,达成以下自愿离婚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男方 与女方 于 年 月 日在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自愿离婚。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一)双方婚生子女_____ 由_____方抚养,_____方每月_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生活费计____元人民币,直至其_____岁。
(二)子女大学毕业之前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平均分摊,非监护方应在见相关票据后5日内支付,但不排除紧急情况下非监护方的垫付责任。
(三)如果子女对外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由双方平均分摊。
(四)非监护方探视子女的具体方式为: 。
三、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明细(单物或份额价值在___ 元以上者)如下:
(二)如果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财产(单物或份额价值在___ 元以上者)未在上款列明,一经发现,另一方有权分得该财产的80%.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以下财产归女方所有: 以下财产归男方所有: 其他特别约定:
(五)夫妻共同债务承担:
四、本自愿离婚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即合法成立,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或:本自愿离婚协议书系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上述自愿离婚协议书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因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对外赔偿等,延迟支付的一方应按日向全部垫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额千分之六的延期违约金。子女监护方阻止非监护方探视或不提供探视机会的,非监护方有权取得监护权,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金额为监护方违约行为发生时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自愿离婚协议书当事人:
(本自愿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存档备案一份)
(本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适用于登记离婚或人民法院调解离婚。) 篇5:离婚案法院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 离婚案法院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女、28岁、汉族、住址xxx。
被申请人:xx、男、30岁、汉族、工作单位:xx,住址:同上,
申请人因与xx离婚纠纷一案现由贵院受理,但申请人认为本案依法不应由贵院审理,现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交给xx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结婚时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xxx号,而非xx在起诉状中所写的bb号,此处房产申请人一家三口从未在此居住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并不在bb,所以,申请人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依法不应由bb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单边离婚申请书
尊敬的人民法庭领导:
俱申请人:龚科应,男,汉族,现年30岁,农民,住大山镇大地头村第三组。
详情如下:
我于1999年经马依镇落圈头周绍仙介绍与马依镇老屋基二组唐忠庭之三女唐梅于当年腊月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于2001年10月生了一个女孩。
我本是一个孤儿,一岁丧母,两岁丧父,靠亲友抚大成人,家庭原本贫困,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我的家庭远远不如别人,逐步夫妻感情疏散。呈现外出打工之机,近年来,唐梅多次外出打工,夫妻感情更加恶化。
2009年前,政府每次妇检,她还回来妇检。她每次外出打工,她都不告诉我她在何处,更无电话联系。自2009年外出后,至今杳无音讯。我曾多次外出寻找,又多次到马依她父母家寻找,唐梅父母不但说不知道,反说是我虐待他女儿,都说不知道。唐梅两年前,连我唯一的女儿带走,至今毫无音讯。我多次寻找,花钱费工,负了一身债务。不但自己日子难过。可今年大山镇政府不知道我的实况。就在今年4月份,为唐梅未妇检而罚我4000.00元款,并说再不回来妇检,下次还要罚我5000.00元款。
我真是屋满又遭连雨夜,我这样一个孤儿,本就一无所有,这样一来,我更是雪上加霜,我就难活下去了。为此事还殃及12联户。
以前,我曾多次请寨中明理人,到我岳父母家求情,要他们告诉唐梅下落,可都遭受他们的拒绝。有当地村干部余葛、周绍江等人为证。
因为唐梅两年来不知音讯,为计划生育给我带来无穷灾难,我真是走投无路。所以真诚的请示执法青天,帮我解除婚姻,办给离婚手续为谢。
特此申请
谨呈:盘南人民法庭
申请人:大山镇大地头村第三组 龚科应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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