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乐读后感

2020-04-26 来源:读后感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至乐文言文翻译

生活像是一杯茶,带着一点苦涩;生活像是一本书,记忆深刻;生活像是一杯水,平淡却不可缺少。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至乐文言文翻译

至 乐

【题解】

“至乐”是首句中的两个字,意思是最大的快乐。人生在世什么是最大的快乐呢?人应怎样对待生和死呢?篇文的内容就在于讨论、回答这样的问题。

全文自然分成七个部分。第一部分至“人也孰能得无为哉”,连续五句提问后,列举并逐一批评了世人对苦和乐的看法,指出从来就没有什么真正的快乐,所谓“至乐”也就是“无乐”。第二部分至“故止也”,写庄子妻子死时鼓盆而歌的故事,借庄子的口指出人的死生乃是气的聚合与流散,犹如四季的更替。第三部分至“我又何恶焉”,指出“死生如昼夜”,人只能顺应这一自然变化。第四部分至“复为人间之劳乎”,借髑髅之口写出人生在世的拘累和劳苦。第五部分至“是之谓条达而福持”,借孔子之口讲述一个寓言故事,指出人为的强求只能造下灾祸,一切都得任其自然。第六部分至“予果欢乎”,指出人的死生都不足以忧愁与欢乐。余下为第七部分,写物种的演变,这一演变的过程当然是不科学的,没有根据的,其目的在于说明万物从“机”产生,又回到“机”,人也不例外;从而照应了首段,人生在世无所谓“至乐”,人的死与生也只是一种自然的变化。

【原文】

天下有至乐无有哉?有可以活身者无有哉?今奚为奚据?奚避奚处?奚就奚去?奚乐奚恶?

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贵寿善也

(1);所乐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也;所下者

(2),贫贱夭恶也;所苦者,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声;若不得者,则大忧以惧。其为形也亦愚哉。

夫富者,苦身疾作,多积财而不得尽用,其为形也亦外矣

(3)。夫贵者,夜以继日,思虑善否,其为形也亦疏矣。人之生也,与忧俱生,寿者惽惽

(4),久忧不死,何苦也!其为形也亦远矣。烈士为天下见善矣

(5),未足以活身。吾未知善之诚善邪,诚不善邪?若以为善矣,不足活身;以为不善矣,足以活人。故曰:“忠谏不听,蹲循勿争

(6)。”故夫子胥争之以残其形

(7),不争,名亦不成。诚有善无有哉?

今俗之所为与其所乐,吾又未知乐之果乐邪,果不乐邪?吾观夫俗之所乐,举群趣者

(8),誙誙然如将不得已

(9),而皆曰乐者,吾未之乐也

(10),亦未之不乐也。果有乐无有哉?吾以无为诚乐矣,又俗之所大苦也。故曰:“至乐无乐,至誉无誉。”

天下是非果未可定也。虽然,无为可以定是非。至乐活身,唯无为几存

(11)。请尝试言之。天无为以之清

(12),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

(13)。芒乎芴乎

(14),而无从出乎

(15)!芴乎芒乎,而无有象乎

(16)!万物职职

(17),皆从无为殖

(18)。故曰天地无为也而无不为也,人也孰能得无为哉!

【译文】

天下有最大的快乐还是没有呢?有可以存活身形的东西还是没有呢?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又依据什么?回避什么又安心什么?靠近什么又舍弃什么?喜欢什么又讨厌什么?

世上的人们所尊崇看重的,是富有、高贵、长寿和善名;所爱好喜欢的,是身体的安适、丰盛的食品、漂亮的服饰、绚丽的色彩和动听的乐声;所认为低下的,是贫穷、卑微、短命和恶名;所痛苦烦恼的,是身体不能获得舒适安逸、口里不能获得美味佳肴、外形不能获得漂亮的服饰、眼睛不能看到绚丽的色彩、耳朵不能听到悦耳的乐声;假如得不到这些东西,就大为忧愁和担心,以上种种对待身形的作法实在是太愚蠢啊!

富有的人,劳累身形勤勉操作,积攒了许许多多财富却不能全部享用,那样对待身体也就太不看重了。高贵的人,夜以继日地苦苦思索怎样才会保全权位和厚禄与否,那样对待身体也就太忽略了。人们生活于世间,忧愁也就跟着一道产生,长寿的人整日里糊糊涂涂,长久地处于忧患之中而不死去,多么痛苦啊!那样对待身体也就太疏远了。刚烈之士为了天下而表现出忘身殉国的行为,可是却不足以存活自身。我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真正的好呢,还是实在不能算是好呢?如果认为是好行为,却不足以存活自身;如果认为不是好行为,却又足以使别人存活下来。所以说:“忠诚的劝谏不被接纳,那就退让一旁不再去争谏。”伍子胥忠心劝谏以致身受残戮,如果他不努力去争谏,忠臣的美名也就不会成就。那么果真又有所谓好还是没有呢?

如今世俗所从事与所欢欣的,我又不知道那快乐果真是快乐呢,果真不是快乐呢?我观察那世俗所欢欣的东西,大家都全力去追逐,拼死竞逐的样子真像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人人都说这就是最为快乐的事,而我并不看作就是快乐,当然也不认为不是快乐。那么,世上果真有快乐还是没有呢?我认为无为就是真正的快乐,但这又是世俗的人所感到最痛苦和烦恼的。所以说:“最大的快乐就是没有快乐,最大的荣誉就是没有荣誉。”

天下的是非果真是未可确定的。虽然如此,无为的观点和态度可以确定是非。最大的快乐是使自身存活,而唯有无为算是最接近于使自身存活的了。请让我说说这一点。苍天无为因而清虚明澈,大地无为因而浊重宁寂,天与地两个无为相互结合,万物就全都能变化生长。恍恍惚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产生出来!惚惚恍恍,没有一点儿痕迹!万物繁多,全从无为中繁衍生殖。所以说,天和地自清自宁无心去做什么却又无所不生无所不做,而人谁又能够做到无为呢!

【原文】

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

(1)。惠子曰:“与人居

(2),长子老身(

3),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

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

(4)!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

(5)。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

(6),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

(7),自以为不通乎命

(8),故止也。”

【译文】

庄子的妻子死了,惠子前往表示吊唁,庄子却正在分开双腿像簸箕一样坐着,一边敲打着瓦缶一边唱歌。惠子说:“你跟死去的妻子生活了一辈子,生儿育女直至衰老而死,人死了不伤心哭泣也就算了,又敲着瓦缶唱起歌来,不也太过分了吧!”

庄子说:“不对哩。这个人她初死之时,我怎么能不感慨伤心呢!然而仔细考察她开始原本就不曾出生,不只是不曾出生而且本来就不曾具有形体,不只是不曾具有形体而且原本就不曾形成元气。夹杂在恍恍惚惚的境域之中,变化而有了元气,元气变化而有了形体,形体变化而有了生命,如今变化又回到死亡,这就跟春夏秋冬四季运行一样。死去的那个人将安安稳稳地寝卧在天地之间,而我却呜呜地围着她啼哭,自认为这是不能通晓于天命,所以也就停止了哭泣。”

【原文】

支离叔与滑介叔观于冥伯之丘

(1)、昆仑之虚

(2),黄帝之所休。俄而柳生其左肘

(3),其意蹶蹶然恶之

(4)。支离叔曰:“子恶之乎?”滑介叔曰:“亡

(5),子何恶!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死生为昼夜。且吾与子观化而化及我

(6),我又何恶焉!”

【译文】

支离叔和滑介叔在冥伯的山丘上和昆仑的旷野里游乐观赏,那里曾是黄帝休息的地方。不一会儿,滑介叔的左肘上长出了一个瘤子,他感到十分吃惊并且厌恶这东西。支离叔说:“你讨厌这东西吗?”滑介叔说:“没有,我怎么会讨厌它!具有生命的形体,不过是借助外物凑合而成;一切假借他物而生成的东西,就像是灰土微粒一时间的聚合和积累。人的死与生也就犹如白天与黑夜交替运行一样。况且我跟你一道观察事物的变化,如今这变化来到了我身上,我又怎么会讨厌它呢!”

【原文】

庄子之楚,见空髑髅

(1),髐然有形

(2),撽以马捶

(3),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

(4)?将子有亡国之事

(5),斧钺之诛

(6),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

(7),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

(8)?”于是语卒

(9),援髑髅

(10),枕而卧。

夜半,髑髅见梦曰

(11):“子之谈者似辩士。视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

(12),虽南面王乐

(13),不能过也。”庄子不信,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

(14),为子骨肉肌肤

(15),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

(16),子欲之乎?”髑髅深矉蹙曰

(17):“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

【译文】

庄子到楚国去,途中见到一个骷髅,枯骨突露呈现出原形。庄子用马鞭从侧旁敲了敲。于是问道:“先生是贪求生命、失却真理,因而成了这样呢?抑或你遇上了亡国的大事,遭受到刀斧的砍杀,因而成了这样呢?抑或有了不好的行为,担心给父母、妻儿子女留下耻辱,羞愧而死成了这样呢?抑或你遭受寒冷与饥饿的灾祸而成了这样呢?抑或你享尽天年而死去成了这样呢?”庄子说罢,拿过骷髅,用作枕头而睡去。

到了半夜,骷髅给庄子显梦说:“你先前谈话的情况真像一个善于辩论的人。看你所说的那些话,全属于活人的拘累,人死了就没有上述的忧患了。你愿意听听人死后的有关情况和道理吗?”庄子说:“好。”骷髅说:“人一旦死了,在上没有国君的统治,在下没有官吏的管辖;也没有四季的操劳,从容安逸地把天地的长久看作是时令的流逝,即使南面为王的快乐,也不可能超过。”庄子不相信,说:“我让主管生命的神来恢复你的形体,为你重新长出骨肉肌肤,返回到你的父母、妻子儿女、左右邻里和朋友故交中去,你希望这样做吗?”骷髅皱眉蹙额,深感忧虑地说:“我怎么能抛弃南面称王的快乐而再次经历人世的劳苦呢?”

【原文】

颜渊东之齐

(1),孔子有忧色。子贡下席而问曰:“小子敢问,回东之齐,夫子有忧色,何邪?”

孔子曰:“善哉汝问!昔者管子有言

(2),丘甚善之,曰:‘褚小者不可以怀大

(3),绠短者不可以汲深(4)’。夫若是者,以为命有所成而形有所适也

(5),夫不可损益。吾恐回与齐侯言尧舜黄帝之道,而重以燧人神农之言

(6)。彼将内求于己而不得,不得则惑,人惑则死。

“且女独不闻邪?昔者海鸟止于鲁郊,鲁侯御而觞之于庙

(7),奏九韶以为乐

(8),具太牢以为膳

(9)。鸟乃眩视忧悲

(10),不敢食一脔

(11),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夫以鸟养养鸟者,宜栖之深林,游之坛陆(12),浮之江湖,食之鲉

(13),随行列而止,委虵而处

(14)。彼唯人言之恶闻,奚以夫为乎

(15)!咸池九韶之乐

(16),张之洞庭之野

(17),鸟闻之而飞,兽闻之而走,鱼闻之而下入,人卒闻之(18),相与还而观之(19)。鱼处水而生,人处水而死,彼必相与异,其好恶故异也。故先圣不一其能

(20),不同其事。名止于实

(21),义设于适

(22),是之谓条达而福持

【译文】

颜渊向东到齐国去,孔子十分忧虑。子贡离开座席上前问道:“学生冒昧地请问,颜渊往东去齐国,先生面呈忧色,这是为什么呢?”

孔子说:“你的提问实在是好啊!当年管仲有句话,我认为说得很好:‘布袋小的不可能包容大东西,水桶上的绳索短了不可能汲取深井里的水。’如此说来,就应当看作是禀受天命而形成形体,形体虽异却各有适宜的用处,全都是不可以随意添减改变的。我担忧颜渊跟齐侯谈论尧、舜、黄帝治理国家的主张,而且还进一步地推重燧人氏、神农氏的言论。齐侯必将要求自己而苦苦思索,却仍不能理解,不理解必定就会产生疑惑,一旦产生疑惑便会迁怒对方而杀害他。

“况且你不曾听说过吗?从前,一只海鸟飞到鲁国都城郊外停息下来,鲁国国君让人把海鸟接到太庙里供养献酒,奏‘九韶’之乐使它高兴,用‘太牢’作为膳食。海鸟竟眼花缭乱忧心伤悲,不敢吃一块肉,不敢饮一杯酒,三天就死了。这是按自己的生活习性来养鸟,不是按鸟的习性来养鸟。按鸟的习性来养鸟,就应当让鸟栖息于深山老林,游戏于水中沙洲,浮游于江河湖泽、啄食泥鳅和小鱼,随着鸟群的队列而止息,从容自得、自由自在地生活。它们最讨厌听到人的声音,又为什么还要那么喧闹嘈杂呢?咸池、九韶之类的著名乐曲,演奏于广漠的原野,鸟儿听见了腾身高飞,野兽听见了惊惶逃遁,鱼儿听见了潜下水底,一般的人听见了,相互围着观看不休。鱼儿在水里才能生存,人处在水里就会死去,人和鱼彼此间必定有不同之处,他们的好恶因而也一定不一样。所以前代的圣王不强求他们具有划一的能力,也不等同他们所做的事情。名义的留存在于符合实际,合宜的措置在于适应自然,这就叫条理通达而福德长久地得到保持。”

【原文】

列子行,食于道从

1),见百岁髑髅,攓蓬而指之曰

(2):“唯予与汝知而未尝死

(3)、未尝生也。若果养乎

(4)?予果欢乎?”

【译文】

列子外出游玩,在道旁吃东西,看见一个上百年的死人的头骨,拔掉周围的蓬草指着骷髅说:“只有我和你知道你是不曾死、也不曾生的。你果真忧愁吗?我又果真快乐吗?”

【原文】

种有几

(1),得水则为

(2),得水土之际则为鼃之衣

(3),生于陵屯则为陵舄

(4),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

(5)。乌足之根为蛴螬

(6),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

(7),生于灶下,其状若脱

(8),其名为鸲掇

(9)。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干余骨

(10)。干余骨之沫为斯弥

(11),斯弥为食醯

(12)。颐辂生乎食醯

(13),黄軦生乎九猷

(14),瞀芮生乎腐蠸

(15)。羊奚比乎不箰

(16),久竹生青宁

(17);青宁生程

(18),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

(19)。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

【译文】

物类千变万化源起于微细状态的“几”,有了水的滋养便会逐步相继而生,处于陆地和水面的交接处就形成青苔,生长在山陵高地就成了车前草,车前草获得粪土的滋养长成乌足,乌足的根变化成土蚕,乌足的叶子变化成蝴蝶。蝴蝶很快又变化成为虫,生活在灶下,那样子就像是蜕皮,它的名字叫做灶马。灶马一千天以后变化成为鸟,它的名字叫做干余骨。干余骨的唾沫长出虫子斯弥,斯弥又生出蠛蠓。颐辂从蠛蠓中形成,黄軦从九猷中长出;蠓子则产生于萤火虫。羊奚草跟不长笋的老竹相结合,老竹又生出青宁虫;青宁虫生出豹子,豹子生出马,马生出人,而人又返归造化之初的浑沌中。万物都产生于自然的造化,又全都回返自然的造化。

推荐第2篇:《乐在工作》读后感

《乐在工作》由林伟贤、李尚隆主编。本书介绍了如何让员工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干劲十足,齐心协力共创佳绩,从而让工作变有趣,乐在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乐在工作》读后感(一)

工作是生活的负担?还是你我皆可享受的乐事?这个问题的答案完全取决于你的工作观。最近我读了一本《乐在工作》,该书介绍了一些能够变工作为乐趣的方法,阅读了该书后,使我体会到对待工作有着更深的意义。

书中介绍很多的平凡的人做出很伟大的事业。他们的起点大多数还没有我们好,为什么就能做出这样的事业?这都值得我深深思考,他们的成功是一种敬业精神,是一种对待工作的态度,因为他们是乐在工作,乐在工作的本质就是在享受工作,从工作当中找到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对工作的执着热情和对事业的孜孜不倦的追求。

快乐心态源自热情。热情是人生的一种极佳状态,它内化为积极乐观的心态,外化为精神充沛的活力,激发着工作的无穷潜力,营造着工作的快乐元素,催生着工作的高效产出。《乐在工作》一书中谈到,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热情,得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1、选择自己的态度。

调整心态,积极面对——从修正对待工作的态度开始,任何人都有可能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虽然你无法选择工作本身,但你可以选择自己的工作方式;任何一件工作,许多人做久了都会感到单调乏味,但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态度,要有积极心态,专注和热情是工作快乐的源泉。

2、工作中发现自己,认识自己。

工作不是单纯的游戏,企业需要赚钱,员工需要取得收入,需要生存,旅客需要满足服务需求,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产业。但在工作的同时,也可以乐在其中,努力发现自我,认识自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实现企业和个人之间的连接,发挥自己的行动智慧获得快乐。

3、让别人快乐。

在工作的过程中,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服务于旅客和团结同事,使他们融入其中,发挥自己特长,和大家一起分享快乐。快乐的人是有能力的人,是经常换位思考的人,永远思考别人的利益点,就是在想获得之前,先想去付出。人生的最大乐趣是什么,是找到一个值得为之付出的团队,并且做到全力以赴。

4、投入。

当所有人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时,他们就不会分神,而是采取行动,时刻关注着旅客的需要和感受,让旅客感受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快乐就一步一步地达成目标。

快乐工作要求坚韧、勤劳和奉献。工作是现实的,工作的道路铺满了现实的荆棘,犹如一次优胜劣汰的竞赛,像一次命运为卜的远征。面对现实的残酷,有人背弃信念原则走歪门邪道而难以自拔,有人投机厚黑学术混迹职场而功名转头空,然而有人却靠坚韧做出了成绩、靠勤劳获得了尊重、靠奉献赢得了美誉,最终成为了工作的胜利者。经济不景气、工作愈来愈难找的当今社会,在许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无不面临毕业即失业的窘境的今天,通过以事喻理的手法为即将迈入职场的人士做出快乐工作的真实模拟。

快乐工作同样也讲究方法。心态是窍门,性格也是窍门,方法更是最实在的窍门。好的工作方法能够提高效率,效率的提高带来的不仅是领导同事们的赞许,并且能内化为满足感和自信心的提升。更为重要的是,工作的高效率赢得了更多的休闲时间,以尽快恢复到良好状态继续投入工作,如此进入良性循环的好处大大优于“任务完不成——加班——效率降低——更多时间加班”的恶性循环。提到好的工作方法,其实也有很多介绍这方面知识的书籍中论述的“付出最少成功最多”的最佳效能原则、策略等等,都各有偏重站在不同角度阐述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快乐工作的方法。

快乐工作是人生的一门重要技能和学问。人的一生平均有三分之一的时光在工作中度过。也许有人生来具备了享受工作快乐的天赋,有人在奔走职场时却苦闷不迭。对于那些即将或正在进行工作苦旅的人们来说,只要具备了一定的知识和掌握了可行的方法,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正确的训练成为一个快意工作的乐者。

于是,很多以快乐工作为主旨的读本应时而作,迎合了相当一部分工作族的实际需求,迅速成为脍炙人口、畅销书市的休闲读本。它们或以介绍快乐心理知识为主要内容,或绕有经验地讲解着轻松工作的秘诀,或以培养快乐工作心态为看点,又或是干脆以事说理,生动的描述快乐工作的例子。

总之,品种繁多,各有侧重,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书籍,用最少时间收获阅读的最大满足,做好一个快乐阅读者或许正是做一个快乐工作者的良好开端。

书中还有许多教我们如何保持“快乐工作”心态的方法。当你认为你的工作枯燥乏味时,那就假装自己很爱它,在这种心理暗示的同时,再努力找出它的优点来证明自己的爱。这是这本书里唯一和心理学沾边的内容,用的是双视角思维和管理情绪,排解压力。这种方法通过不断的给自己心理暗示来改变自我本来的意愿。最后的道路就是本我的性格突然爆发而接受不了自己的真实思想,而这也是造成一些精神障碍问题的常见病因。有很多事,本身不一定重要,重要的是决定你自己的态度问题。

《乐在工作》让我们掌握了快乐工作的方法,学会了在工作中管理自己的情绪,排解压力,从而找到快乐工作的渠道。而快乐工作的前提就是不断学习,增加技能,从而达到均衡生活,乐在工作,让工作生活化,生活工作化。

《乐在工作》读后感(二)

最近无所事事,所以拜读了《乐在工作》,李尚隆先生从一名铁匠成为年薪百万的职业经理人,其成功之道、人生感悟值得我们用心体会,此刻记录下读书笔记与感悟用以不断提醒自己,成功不会是天上掉馅饼,必须改变自己,内外要同时改变,丰富自己:

1、工作之中、工作之外都要不断学习,利用各种场合来弥补自己知识的不足。我深深认同的一句话就是:因为我的学历不高,所以我懂得学习的重要性;因为我的出生不好,所以我懂得奋斗。

2、林伟贤老师:对人有益,对己无亏、对事圆满。对事圆满就是抱着谦虚和学习的态度去做事,有始有终,不虎头蛇尾,遇到挫折不轻易放弃,要敢于尝试,要坚持到底。

3、我把人生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30岁以前,这是学知识、学技能,增长自己才干的阶段。通过不断地历练,为自己赢取将来进入更大空间和舞台的入场券。第二个阶段是从30岁到60岁,也就是赚钱和增加收入的阶段。从60岁到90岁是第三阶段,也就是花钱和守成的阶段。30岁以前我可以没有重大突破,但一定要为将来、为人生的第二个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真的,在30岁以前赚钱、赚多少钱并不重要。只要把基础打牢了,在人生的第二个阶段,你赚钱的速度才会更快,赚的钱才会更多,而且是加速度的。

4、一个人的成功除了个人的努力,还取决于环境。这第一点是跟对人。李尚隆先生每次选择企业,都会选择行业的前三名。人家能做到行业的前三名,说明人家一定有过人之处,无论是管理,还是经营,都一定有我可以学习的地方。在这样的环境中来历练自己,才会成长的最快,收获的最多。第二个要融入一流的环境。既然你选择了这个工作环境,那么为这个工作环境创造更美好、更和谐的工作氛围就是你的责任。决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汉,一心准备跳槽。

5、我建议你要努力成为你的朋友圈里最差的一个。什么意思?就是说当你是最低的那个人的时候,你才有学习的对象,才有奋发向上的动力。

6、当“乐门”比“热门”更重要,找一个能使自己感到快乐的工作,才让人有持续的动力,并且不知疲倦,能从工作中得到乐趣真是人生的莫大幸福。

7、动作的变化就是休息,每个状态都是前一个状态的休息。

8、要有职业生涯规划。搞清楚自己的优势在什么地方,天生我才到底有何用?这是没有人可以帮你规划出来的,只有自己问自己:我喜欢什么?我想做什么?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想得到什么?想得越清晰越具体越好。如果你想不明白,就经常去想,任何人也代替不了。当然,不仅是要经常去问自己的心,而且要经常在生活和工作中去考察自己。

9、成功是什么?我觉得成功就是正确的人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了正确的环境里,并且做了正确的事情。

10、目标设定要解释理由。在设定目标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出10个理由,重要的不是做什么,而是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

11、我们在设立目标时必须遵循五项原则:

(1)目标必须是具体的。所谓具体就是指用数字说话,比如说我要赚多少钱呢?三万还是五万?

(2)目标必须是可以量化的。三年之内赚多少?要具体的数字。量化之后才有紧迫感。

(3)目标要有挑战性。有挑战你的进步才会快,你才会想到全力以赴地完成它。

(4)目标必须是可以分解的。如果今天你想完成100万的销售额,那么就可以这样分解,第一个季度完成多少,第二季度完成多少,第三季度完成多少,最后一个季度完成多少,必须要分解。

(5)达成目标要有时间限制。为什么很多人碌碌无为、随波逐流,干什么事情都是拖拖拉拉的?就是因为没有要求自己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梦想配上时间表就会成为切实的目标。

12、记录比记忆更重要。设定目标最好用白纸黑字写下来。当你的目标是白纸黑字的时候,你一定加倍地重视自己的承诺。当你重视承诺的时候,你的思考是独立的,你也在锻炼你的信心,会减低不必要的矛盾心理,会增强你的自尊心,还会使你的注意力更为专注、集中,你就会做良性的决策;你有了这个良性决策以后,你才能更进一步地去创造你人生的预期。

《乐在工作》读后感(三)

现代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职业压力与心理危机!据调查,大多数企业员工长期处于心理疲劳和工作压力之中,持续的情绪低落会严重导致员工的身心疾病、心理问题甚至危及生命。在实际工作中,有人怎么也提不起精神和热情,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被动地完成工作,在枯燥重复的感觉中消磨时间。这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是定位,寸有所短,尺有所长,一个人应该清楚自己的特长和兴趣,且以之作为主要条件来选择你的工作,而随波逐流或盲目跟风所选的工作自然不容易培养兴趣,又怎能有快乐呢?“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享受自己在奋斗过程中的幸福和快乐,就要选择正确的道路。”

其次,高效的工作也是重要的因素。如果,拖延的工作作风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相信很多人都会有所体会,当时间、精力在拖延中一点点的被磨掉,当没做完的工作越来越多,而限定时间越来越近的时候,那种被山压迫一般的沉重感不是谁都可以谈笑应对的。因此有很多人之所以在工作中慢慢变得烦躁不安,心情恶劣,就是因为一个不好的习惯——拖延。要在工作中感到快乐,就要减少“不快乐”的事,“珍惜时间,管理时间,学习科学管理时间的方法和技巧,减少低效率重复劳动”就是我们的工作良药了。

再次,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有效的学习能力也很重要,有句俗话说的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而后者则决定了事业发展的前景和深度,如果把工作当作人生中长途旅行的话,学习能力就是这个漫长征程中的一个个加油驿站。

最后一点就是协调好生活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了,工作带动生活质量,生活质量又反过来影响工作状态,两者之间的平衡十分重要。我们既不能一味的疯狂工作,做个加班狂人,又不能好吃懒做,纵情享乐。疯狂工作只是在透支自己的精力,很容易造成身体变差—加倍工作的恶性循环;而好吃懒做则是种消极的生活状态,是任何一个投入生活的人所不耻的。

凡是对工作缺乏兴致的人,终究不会有成就。当然,没有成就又带给他失望、空虚、傍徨和挫败感,从而更不喜欢工作。于是,培养工作的兴趣,让自己享受工作的体验,成为人生很重要的情商。保持良好的工作热情,得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是选择自己的态度。

第二是工作中发现自己,认识自己。

第三是让别人快乐。

第四是投入。

当你认为你的工作枯燥乏味时,那就假装自己很爱它,在这种心理暗示的同时,再努力找出它的优点来证明自己的爱。用双视角思维和管理情绪,排解压力。

如何快乐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了解自己,确立方向,高效工作,和谐人际,协调生活。这样即使不能做到如鱼得水,也应该向“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的庖丁学习。

推荐第3篇:乐嘉本色读后感

乐嘉本色读后感

终于抽出几周的时间把乐嘉的《本色》一书读完。

读到印象最深就是《自尊》《写作》《养儿育女》

首先,对乐嘉老师提出的关于自尊其实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是很认同的,过分放大自己的感受,并且用自己的无能引起自己的愤怒,如果这种情况下你的愤怒能给你带来压力,带来动力是好的,但是过分在意影响自己就有点得不偿失。乐嘉老师说当你真正取得成绩并且站在那样的高度的时候,你会觉得那些人是很可怜的,用自己对别人的鄙夷来显示自己的高尚,而自己站在这些人的上面,已经不屑于用任何方式去证明什么,你足以强大到用无言证明的时候你就真的强大了。所谓你的自尊的存在无非就是你还没有足够强大的证据而已。

其次是写作,说句不自量力的话,我觉得我跟乐嘉老四真像,我现在的工作是培训师,是产品培训师。并且我也有一个写作的梦想,我想写一部小说,主人公或者是自己想象,或者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在爱情中逐渐成长的过程。但是自己的这个想法已经两年之久,一直没有去实施,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觉得自己根本就做不到,大体的思路是有了,可是怎么去开头,怎么去部署逻辑关系,一塌糊涂。之前有上网查过写书注意事项,又觉得太难,干脆放弃。总之就是没有耐心,没有勇气,更没有信心去做这件事情。没事的时候写过一些日记,但是那种苦思冥想的苦楚,搜肠刮肚的煎熬真的很让人崩溃。

乐嘉老师对这种痛苦也深有体会,但是文章中有一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只要你足够喜欢这件事,并且做得时候很快乐并且付之努力,那终会有所成就。还有,如果理智和利益不足以趋势你去奋斗,那撩人的浪漫和众人推崇的膜拜会让你为之振奋并付出行动,大体意思就是这样。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的原因,因为让我找到了我不能实现梦想的原因。一是因为我还不够喜欢写作,嘴里说的很喜欢写作是个美丽的谎言而已,因为我足够热爱我必定会日思夜想,半夜翻身起来写作。可见,我对写作还需要更多的爱。第二是因为,我找到了我是需要什么激进的人,我不是个理智的人,或者说对金钱的期望不是很大,这点从工作中就可以看出来,对工作没有激情,觉得毫无意义,完全就是为了那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这一点也可以说是因为我不思上进,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人懒的原因吧,总之就会与世无争的样子和态度。但是我想象我成名的样子却很兴奋,我会成为一个作家,会是有内涵的一类名人,而不是浮夸的。想想这样感觉竟然很沉迷,拿着应该就是乐嘉老师所说的撩人的浪漫和别人的崇拜吧。

乐嘉老师文章中写作历程的艰辛也大大鼓励了我,想着一个性格活泼的人整日坐在电脑面前苦思冥想该是多么的无聊,但是,如果你把他当做你的喜欢的事情,能实现自我的事情,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你就不累了。于是我决定了,我要为我的梦想付出行动,在努力列出提纲,丰富内容中,只要做了就会有成效,一步一步的来吧。

《养儿育女》中我所得到的感慨是,我十五岁和十八岁的时候并没有一个人告诉我那些,导致现在的我还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干什么,甚至说,乐嘉老师写给十五岁女儿的信中,我也觉得对我也很受用,我其实都25了,这说起来其实是很悲哀的事情。父母出身农民,没有人告诉我该读什么样的书,看什么样的电影,培养什么样的兴趣,甚至是我喜欢画画,但是从小到大一直没有人教过我。我虽然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美术课代表,这仅仅是凭我的对美感的天生的感觉,我从来没有受过有关于美术的教育。到后来大学了,感觉跟专业生有差距了也就慢慢放弃了,后来工作有钱了也因为年龄的问题一直没有再碰。

我很羡慕那些家庭背景很好,父母很有文化的人,会比我成熟早很多,也会少走很多弯路。身世没办法,只能靠后天努力了,一直觉得多读书是个好办法,但是读什么书也是个问题。况且实际交往中书中的知识的如何让应用也是个学问,说了那么多,其实是在给自己找借口了,小时候家境不好成功的人比比皆是。不多说了,说多了全是泪啊。总之,我会按照乐嘉老师给女儿的忠告中获取一定的方向,让自己早日步入正规。

自己的一点心得和体会以及感慨,记录下来,人生其实没有那么多可以想的,确定目标去做就好了。剩下的就是拼命努力,这样比想什么都充实。

推荐第4篇:莎乐美读后感

奥斯卡·王尔德是著名文豪,在十九世纪是最富盛名的剧作家诗人、小说家、散文家、童话作家等,是当时能过与萧伯纳齐名的英国才子。

也许后人熟知他的经典童话诸如《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石榴屋》等等,当时最能表现王尔德的才华的却并不是那些童话,而是他的长篇小说与戏剧作品。在我眼里,尤其是他的戏剧作品,和莎翁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假期里我阅读了唯美主义英国才子王尔德一生中唯一一部悲剧也是最后一部的戏剧作品《莎乐美》感受颇深,特此分享。

《莎乐美》的剧情取自于圣经当中莎乐美,这位年轻的以色列公主向叔父兼继父希律王献舞,讨得父王欢心,便要求砍下她所爱的施洗者圣约翰的头作为奖赏,如愿以偿的情节。莎乐美是以色列希律王的女儿,希律王是她的的继父,美丽绝伦的莎乐美公主对先知约翰一见钟情,向他表达了爱慕,想得到他的一个吻,但是先知却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她。 在希律王宴会上,希律王答应只要莎乐美公主跳一支七面纱舞就满足她的所有愿望。莎乐美献罢舞,开口要的是约翰的头。希律王虽万般不愿,奈何金口玉言难以收回,只得命人奉上了约翰的头。莎乐美捧起先知的头,终于如愿以偿,将自己的红唇印在了先知冰冷的唇上。在最后,莎乐美捧着先知的头说出了那句经典台词:“爱的神秘比死亡的神秘更伟大。”

《莎乐美》只是一出两三万字的独幕剧,也是英国第一个象征主义悲剧,剧中的莎乐美是一个象征形象:她为了能够吻到施洗者约翰的唇不顾一切,舍弃一切。这个人物对王尔德尤其有象征意义,他对唯美主义的执着追求有如莎乐美对约翰的追求,而莎乐美作为犹太的公主却惨遭盾击而死的结局似乎也预兆着王尔德大悲大喜的悲剧命运。《莎乐美》虽然短小,但可算得上是王尔德戏剧中最具张力且最完美的作品。

推荐第5篇:《乐在工作》读后感

《乐在工作》读后感

现代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职业压力与心理危机!据调查,大多数企业员工长期处于心理疲劳和工作压力之中,持续的情绪低落会严重导致员工的身心疾病、心理问题甚至危及生命。在实际工作中,有人怎么也提不起精神和热情,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被动地完成工作,在枯燥重复的感觉中消磨时间。这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是定位,寸有所短,尺有所长,一个人应该清楚自己的特长和兴趣,且以之作为主要条件来选择你的工作,而随波逐流或盲目跟风所选的工作自然不容易培养兴趣,又怎能有快乐呢?“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享受自己在奋斗过程中的幸福和快乐,就要选择正确的道路。”其次,高效的工作也是重要的因素。如果,拖延的工作作风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相信很多人都会有所体会,当时间、精力在拖延中一点点的被磨掉,当没做完的工作越来越多,而限定时间越来越近的时候,那种被山压迫一般的沉重感不是谁都可以谈笑应对的。因此有很多人之所以在工作中慢慢变得烦躁不安,心情恶劣,就是因为一个不好的习惯——拖延。要在工作中感到快乐,就要减少“不快乐”的事,“珍惜时间,管理时间,学习科学管理时间的方法和技巧,减少低效率重复劳动”就是我们的工作良药了。

再次,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有效的学习能力也很重要,有句俗话说的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而后者则决定了事业发展的前景和深度,如果把工作当作人生中长途旅行的话,学习能力就是这个漫长征程中的一个个加油驿站。

最后一点就是协调好生活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了,工作带动生活质量,生活质量又反过来影响工作状态,两者之间的平衡十分重要。我们既不能一味的疯狂工作,做个加班狂人,又不能好吃懒做,纵情享乐。疯狂工作只是在透支自己的精力,很容易造成身体变差—加倍工作的恶性循环;而好吃懒做则是种消极的生活状态,是任何一个投入生活的人所不耻的。

凡是对工作缺乏兴致的人,终究不会有成就。当然,没有成就又带给他失望、空虚、傍徨和挫败感,从而更不喜欢工作。于是,培养工作的兴趣,让自己享受工作的体验,成为人生很重要的情商。保持良好的工作热情,得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是选择自己的态度。调整心态,积极面对——从修正对待工作的态度开始,任何人都有可能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虽然你无法选择工作本身,但你可以选择自己的工作方式;任何一件工作,许多人做久了都会感到单调乏味,但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态度,要有积极心态,专注和热情是工作快乐的源泉。

第二是工作中发现自己,认识自己。工作不是单纯的游戏,企业需要赚钱,员工需要取得收入,需要生存,旅客需要满足服务需求,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产业。但在工作的同时,也可以乐在其中,努力发现自我,认识自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实现企业和个人之间的连接,发挥自己的行动智慧获得快乐。

第三是让别人快乐。在工作的过程中,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服务于旅客和团结同事,使他们融入其中,发挥自己特长,和大家一起分享快乐。快乐的人是有能力的人,是经常换位思考的人,永远思考别人的利益点,就是在想获得之前,先想去付出。人生的最大乐趣是什么,是找到一个值得为之付出的团队,并且做到全力以赴。

第四是投入。当所有人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时,他们就不会分神,而是采取行动,时刻关注着旅客的需要和感受,让旅客感受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快乐就一步一步地达成目标。

当你认为你的工作枯燥乏味时,那就假装自己很爱它,在这种心理暗示的同时,再努力找出它的优点来证明自己的爱。用双视角思维和管理情绪,排解压力。

这种方法通过不断的给自己心理暗示来改变自我本来的意愿。最后的道路就是本我的性格突然爆发而接受不了自己的真实思想,而这也是造成一些精神障碍问题的常见病因。有很多事,本身不一定重要,重要的是决定你自己的态度问题。《乐在工作》让我们掌握了快乐工作的方法,学会了在工作中管理自己的情绪,排解压力,从而找到快乐工作的渠道。而快乐工作的前提就是不断学习,增加技能,从而达到均衡生活,乐在工作,让工作生活化,生活工作化。如何快乐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了解自己,确立方向,高效工作,和谐人际,协调生活。这样即使不能做到如鱼得水,也应该向“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的庖丁学习。

推荐第6篇:长白山邮乐读后感

长白山邮乐读后感

作为一名集邮和文献集邮爱好者,一个十分重要的愿望就是渴望学到更多的邮识,期盼获得更全面的集邮文献。今天收到的《长白山邮乐》报,令我尤为欣喜,她为我的集邮文献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因为这是我集藏的集邮文献中唯一独具地方特色的民间组织集邮报,堪称是民间集邮组织的一支奇葩。

细细精读每一期报纸,不难发现,她不仅在形式上图文并茂、编制精致,而且在报道内容上注重弘扬集邮文化,传播时代精神,反映邮人心声;既是邮乐会会员交流和联谊的园地,也是集邮爱好者谈邮说艺的自由天地。她以集邮特有的亲和力成功架起了邮乐会与会员、与集邮各界的交流平台,成为连接各方集邮人的桥梁与纽带;通过高品味、多层次的报道形式,成功打造邮乐会对外宣传的“名片”,成为集邮各界更多了解长白山邮乐会的窗口。报刊所设置的邮事快讯、集邮知识、集邮研究、邮人风采、文献走廊等多个栏目,可谓丰富多彩,恰到好处。是一份让集邮爱好者了解邮闻、学习邮识、分享快乐、陶冶情操的集邮文献。报刊虽小,却内容丰富,可阅性强,是集邮者理想的精神食粮。《长白山邮乐》报是邮乐会会员用他们的理想追求、文学智慧、集藏学识以及辛勤耕耘共同谱写出的集邮刊物,且无广告、无功利,可以说在邮坛上独树一帜,是一份快乐邮人的快乐邮刊。

我相信,《长白山邮乐》报在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在集邮爱好者的关心下,一定会伴着墨香更好地走向明天。愿这支绽放在长白山脚下的民间集邮组织奇葩盛开绚丽的色彩,更加枝繁叶茂、花艳果丰、茁壮成长!在集邮无限乐趣的追求中,续写为集邮文化增光添彩的新篇章!

推荐第7篇:乐嘉本色读后感

乐嘉本色读后感

终于抽出几周的时间把乐嘉的《本色》一书读完。

读到印象最深就是《自尊》《写作》《养儿育女》

首先,对乐嘉老师提出的关于自尊其实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是很认同的,过分放大自己的感受,并且用自己的无能引起自己的愤怒,如果这种情况下你的愤怒能给你带来压力,带来动力是好的,但是过分在意影响自己就有点得不偿失。乐嘉老师说当你真正取得成绩并且站在那样的高度的时候,你会觉得那些人是很可怜的,用自己对别人的鄙夷来显示自己的高尚,而自己站在这些人的上面,已经不屑于用任何方式去证明什么,你足以强大到用无言证明的时候你就真的强大了。所谓你的自尊的存在无非就是你还没有足够强大的证据而已。

其次是写作,说句不自量力的话,我觉得我跟乐嘉老四真像,我现在的工作是培训师,是产品培训师。并且我也有一个写作的梦想,我想写一部小说,主人公或者是自己想象,或者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在爱情中逐渐成长的过程。但是自己的这个想法已经两年之久,一直没有去实施,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觉得自己根本就做不到,大体的思路是有了,可是怎么去开头,怎么去部署逻辑关系,一塌糊涂。之前有上查过写书注意事项,又觉得太难,干脆放弃。总之就是没有耐心,没有勇气,更没有信心去做这件事情。没事的时候写过一些日记,但是那种苦思冥想的苦楚,搜肠刮肚的煎熬真的很让人崩溃。

乐嘉老师对这种痛苦也深有体会,但是文章中有一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只要你足够喜欢这件事,并且做得时候很快乐并且付之努力,那终会有所成就。还有,如果理智和利益不足以趋势你去奋斗,那撩人的浪漫和众人推崇的膜拜会让你为之振奋并付出行动,大体意思就是这样。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的原因,因为让我找到了我不能实现梦想的原因。一是因为我还不够喜欢写作,嘴里说的很喜欢写作是个美丽的谎言而已,因为我足够热爱我必定会日思夜想,半夜翻身起来写作。可见,我对写作还需要更多的爱。第二是因为,我找到了我是需要什么激进的人,我不是个理智的人,或者说对金钱的期望不是很大,这点从工作中就可以看出来,对工作没有激情,觉得毫无意义,完全就是为了那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这一点也可以说是因为我不思上进,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人懒的原因吧,总之就会与世无争的样子和态度。但是我想象我成名的样子却很兴奋,我会成为一个作家,会是有内涵的一类名人,而不是浮夸的。想想这样感觉竟然很沉迷,拿着应该就是乐嘉老师所说的撩人的浪漫和别人的崇拜吧。

乐嘉老师文章中写作历程的艰辛也大大鼓励了我,想着一个性格活泼的人整日坐在电脑面前苦思冥想该是多么的无聊,但是,如果你把他当做你的喜欢的事情,能实现自我的事情,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你就不累了。于是我决定了,我要为我的梦想付出行动,在努力列出提纲,丰富内容中,只要做了就会有成效,一步一步的来吧。

《养儿育女》中我所得到的感慨是,我十五岁和十八岁的时候并没有一个人告诉我那些,导致现在的我还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干什么,甚至说,乐嘉老师写给十五岁女儿的信中,我也觉得对我也很受用,我其实都25了,这说起来其实是很悲哀的事情。父母出身农民,没有人告诉我该读什么样的书,看什么样的电影,培养什么样的兴趣,甚至是我喜欢画画,但是从小到大一直没有人教过我。()我虽然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美术课代表,这仅仅是凭我的对美感的天生的感觉,我从来没有受过有关于美术的教育。到后来大学了,感觉跟专业生有差距了也就慢慢放弃了,后来工作有钱了也因为年龄的问题一直没有再碰。

我很羡慕那些家庭背景很好,父母很有文化的人,会比我成熟早很多,也会少走很多弯路。身世没办法,只能靠后天努力了,一直觉得多读书是个好办法,但是读什么书也是个问题。况且实际交往中书中的知识的如何让应用也是个学问,说了那么多,其实是在给自己找借口了,小时候家境不好成功的人比比皆是。不多说了,说多了全是泪啊。总之,我会按照乐嘉老师给女儿的忠告中获取一定的方向,让自己早日步入正规。

自己的一点心得和体会以及感慨,记录下来,人生其实没有那么多可以想的,确定目标去做就好了。剩下的就是拼命努力,这样比想什么都充实。

推荐第8篇:乐在工作读后感

乐在工作读后感(精选多篇)

《乐在工作》读后感

现代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职业压力与心理危机!据调查,大多数企业员工长期处于心理疲劳和工作压力之中,持续的情绪低落会严重导致员工的身心疾病、心理问题甚至危及生命。在实际工作中,有人怎么也提不起精神和热情,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被动地完成工作,在枯燥重复的感觉中消磨时间。这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是定位,寸有所短,尺有所长,一个人应该清楚自己的特长和兴趣,且以之作为主要条件来选择你的工作,而随波逐流或盲目跟风所选的工作自然不容易培养兴趣,又怎能有快乐呢?”要实

现自己的理想,享受自己在奋斗过程中的幸福和快乐,就要选择正确的道路。”其次,高效的工作也是重要的因素。如果,拖延的工作作风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相信很多人都会有所体会,当时间、精力在拖延中一点点的被磨掉,当没做完的工作越来越多,而限定时间越来越近的时候,那种被山压迫一般的沉重感不是谁都可以谈笑应对的。因此有很多人之所以在工作中慢慢变得烦躁不安,心情恶劣,就是因为一个不好的习惯——拖延。要在工作中感到快乐,就要减少“不快乐”的事,“珍惜时间,管理时间,学习科学管理时间的方法和技巧,减少低效率重复劳动”就是我们的工作良药了。

再次,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有效的学习能力也很重要,有句俗话说的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而后者则决定了事业发展的前景和深度,如果把工作当作人生中长途旅行的话,学习能力就是这个漫长征程中的一个个加油

驿站。

最后一点就是协调好生活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了,工作带动生活质量,生活质量又反过来影响工作状态,两者之间的平衡十分重要。我们既不能一味的疯狂工作,做个加班狂人,又不能好吃懒做,纵情享乐。疯狂工作只是在透支自己的精力,很容易造成身体变差—加倍工作的恶性循环;而好吃懒做则是种消极的生活状态,是任何一个投入生活的人所不耻的。

凡是对工作缺乏兴致的人,终究不会有成就。当然,没有成就又带给他失望、空虚、傍徨和挫败感,从而更不喜欢工作。于是,培养工作的兴趣,让自己享受工作的体验,成为人生很重要的情商。保持良好的工作热情,得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是选择自己的态度。调整心态,积极面对——从修正对待工作的态度开始,任何人都有可能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虽然你无法选择工作本身,但

你可以选择自己的工作方式;任何一件工作,许多人做久了都会感到单调乏味,但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态度,要有积极心态,专注和热情是工作快乐的源泉。

第二是工作中发现自己,认识自己。工作不是单纯的游戏,企业需要赚钱,员工需要取得收入,需要生存,旅客需要满足服务需求,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产业。但在工作的同时,也可以乐在其中,努力发现自我,认识自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实现企业和个人之间的连接,发挥自己的行动智慧获得快乐。

第三是让别人快乐。在工作的过程中,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服务于旅客和团结同事,使他们融入其中,发挥自己特长,和大家一起分享快乐。快乐的人是有能力的人,是经常换位思考的人,永远思考别人的利益点,就是在想获得之前,先想去付出。人生的最大乐趣是什么,是找到一个值得为之付出的团队,并且做到全力以赴。

第四是投入。当所有人都全身心投

入到工作中时,他们就不会分神,而是采取行动,时刻关注着旅客的需要和感受,让旅客感受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快乐就一步一步地达成目标。

当你认为你的工作枯燥乏味时,那就假装自己很爱它,在这种心理暗示的同时,再努力找出它的优点来证明自己的爱。用双视角思维和管理情绪,排解压力。

这种方法通过不断的给自己心理暗示来改变自我本来的意愿。最后的道路就是本我的性格突然爆发而接受不了自己的真实思想,而这也是造成一些精神障碍问题的常见病因。有很多事,本身不一定重要,重要的是决定你自己的态度问题。《乐在工作》让我们掌握了快乐工作的方法,学会了在工作中管理自己的情绪,排解压力,从而找到快乐工作的渠道。而快乐工作的前提就是不断学习,增加技能,从而达到均衡生活,乐在工作,让工作生活化,生活工作化。如何快乐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了解自己,

确立方向,高效工作,和谐人际,协调生活。这样即使不能做到如鱼得水,也应该向“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的庖丁学习。

学习课程:乐在工作

单选题 1.当今社会每个人的生活节奏都很快,几乎所有人都感觉工作很累,很多的时候累是:回答:正确

?

?

?

? a源自于工作强度的累 b源自于每天辛苦的累 c源自于人际关系的累 d源自于心态的累

2.经常问自己正面问题的人一定是:回答:正确

?

?

?

? a比较快乐的人 b比较自负的人 c比较有能力的人 d比较追求的人

3.在一个集团中,要想成为优秀

者,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回答:正确

? a向别人学习

?? b向书本学习

?? c向领导学习

?? d向最优秀的人学习

4.开始奋斗前必须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回答:正确

?? a找到自己的同伴

?? b找到自己要干什么

?? c找到自己的合作者

?? d找到适合自己的环境

5.让人生最不后悔的活法是:回答:正确

?? a第一是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第二是想办法从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中赚到钱

?? b第一是做自己能做的事情,第二是想办法从自己能做的事情中赚到钱

?? c第一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第二是想办法从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中赚到钱

?? d第一是做自己不会做的事情,

第二是想办法从自己不会做的事情中赚到钱

6.最在意你的一个人就是:回答:正确

?? a你亲人

?? b你自己

?? c你同事

?? d你爱人

7.常讲的一句话是“我命不好”的人是:回答:正确

?? a有自我设限思想的人

?? b有托付思想的人

?? c有衍射心理思想的人

?? d有自我验证思想的人

8.发明“100美元的拍卖游戏”的人是:回答:正确

?? a泰格

?? b高斯

?? c苏必克

?? d克里夫?杨

9.消除痛苦传递最有效的办法是:回答:正确

?? a使用自我消化原理

?? b使用快速转移原理

?? c使用停滞原理

?? d使用自我遗忘原理

10.适用于群体性的心态调整的方法是:回答:正确

?? a正常幸福法

?? b角度转换法

?? c勇者为王法

?? dgood and new法

11.永恒的“治穷”特效药是:回答:正确

?? a勤劳

?? b野心

?? c技术

?? d关系

12.下属的无能源自于领导的:回答:正确

?? a纵容

?? b管束

?? c多能

?? d参与

13.未来受欢迎的员工是:回答:正确

?? a受支配性员工

?? b听从领导的员工

?? c业务能力强的员工

?? d自运行体的员工

14.成功并不是因为选择,而是因为:回答:正确

?? a平台

?? b企业

?? c组织

?? d坚持

15.把麦当劳发扬光大的是:回答:正确

?? a麦当劳

?? b雷?克洛克

?? c肯德基

?? d哈默

乐嘉本色读后感

终于抽出几周的时间把乐嘉的《本色》一书读完。

读到印象最深就是《自尊》《写作》

《养儿育女》

首先,对乐嘉老师提出的关于自尊其实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是很认同的,过分放大自己的感受,并且用自己的无能引起自己的愤怒,如果这种情况下你的愤怒能给你带来压力,带来动力是好的,但是过分在意影响自己就有点得不偿失。乐嘉老师说当你真正取得成绩并且站在那样的高度的时候,你会觉得那些人是很可怜的,用自己对别人的鄙夷来显示自己的高尚,而自己站在这些人的上面,已经不屑于用任何方式去证明什么,你足以强大到用无言证明的时候你就真的强大了。所谓你的自尊的存在无非就是你还没有足够强大的证据而已。

其次是写作,说句不自量力的话,我觉得我跟乐嘉老四真像,我现在的工作是培训师,是产品培训师。并且我也有一个写作的梦想,我想写一部小说,主人公或者是自己想象,或者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在爱情中逐渐成长的过程。

但是自己的这个想法已经两年之久,一直没有去实施,最主要的原因是自己觉得自己根本就做不到,大体的思路是有了,可是怎么去开头,怎么去部署逻辑关系,一塌糊涂。之前有上网查过写书注意事项,又觉得太难,干脆放弃。总之就是没有耐心,没有勇气,更没有信心去做这件事情。没事的时候写过一些日记,但是那种苦思冥想的苦楚,搜肠刮肚的煎熬真的很让人崩溃。

乐嘉老师对这种痛苦也深有体会,但是文章中有一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只要你足够喜欢这件事,并且做得时候很快乐并且付之努力,那终会有所成就。还有,如果理智和利益不足以趋势你去奋斗,那撩人的浪漫和众人推崇的膜拜会让你为之振奋并付出行动,大体意思就是这样。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的原因,因为让我找到了我不能实现梦想的原因。一是因为我还不够喜欢写作,嘴里说的很喜欢写作是个美丽的谎言而已,因为我足够热爱我必定会日思夜想,

半夜翻身起来写作。可见,我对写作还需要更多的爱。第二是因为,我找到了我是需要什么激进的人,我不是个理智的人,或者说对金钱的期望不是很大,这点从工作中就可以看出来,对工作没有激情,觉得毫无意义,完全就是为了那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这一点也可以说是因为我不思上进,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人懒的原因吧,总之就会与世无争的样子和态度。但是我想象我成名的样子却很兴奋,我会成为一个作家,会是有内涵的一类名人,而不是浮夸的。想想这样感觉竟然很沉迷,拿着应该就是乐嘉老师所说的撩人的浪漫和别人的崇拜吧。

乐嘉老师文章中写作历程的艰辛也大大鼓励了我,想着一个性格活泼的人整日坐在电脑面前苦思冥想该是多么的无聊,但是,如果你把他当做你的喜欢的事情,能实现自我的事情,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你就不累了。于是我决定了,我要为我的梦想付出行动,在努

力列出提纲,丰富内容中,只要做了就会有成效,一步一步的来吧。

《养儿育女》中我所得到的感慨是,我十五岁和十八岁的时候并没有一个人告诉我那些,导致现在的我还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干什么,甚至说,乐嘉老师写给十五岁女儿的信中,我也觉得对我也很受用,我其实都25了,这说起来其实是很悲哀的事情。父母出身农民,没有人告诉我该读什么样的书,看什么样的电影,培养什么样的兴趣,甚至是我喜欢画画,但是从小到大一直没有人教过我。我虽然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美术课代表,这仅仅是凭我的对美感的天生的感觉,我从来没有受过有关于美术的教育。到后来大学了,感觉跟专业生有差距了也就慢慢放弃了,后来工作有钱了也因为年龄的问题一直没有再碰。

我很羡慕那些家庭背景很好,父母很有文化的人,会比我成熟早很多,也会少走很多弯路。身世没办法,只能靠后天努力了,一直觉得多读书是个好办

法,但是读什么书也是个问题。况且实际交往中书中的知识的如何让应用也是个学问,说了那么多,其实是在给自己找借口了,小时候家境不好成功的人比比皆是。不多说了,说多了全是泪啊。总之,我会按照乐嘉老师给女儿的忠告中获取一定的方向,让自己早日步入正规。

自己的一点心得和体会以及感慨,记录下来,人生其实没有那么多可以想的,确定目标去做就好了。剩下的就是拼命努力,这样比想什么都充实。

奥斯卡·王尔德是著名文豪,在十九世纪是最富盛名的剧作家诗人、小说家、散文家、童话作家等,是当时能过与萧伯纳齐名的英国才子。

也许后人熟知他的经典童话诸如《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石榴屋》等等,当时最能表现王尔德的才华的却并不是那些童话,而是他的长篇小说与戏剧作品。在我眼里,尤其是他的戏剧作品,和莎翁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假期里我阅读了唯美主义英国才子王尔德一生中唯一一部悲剧也是最后一部的戏剧作品《莎乐美》感受颇深,特此分享。

《莎乐美》的剧情取自于圣经当中莎乐美,这位年轻的以色列公主向叔父兼继父希律王献舞,讨得父王欢心,便要求砍下她所爱的施洗者圣约翰的头作为奖赏,如愿以偿的情节。莎乐美是以色列希律王的女儿,希律王是她的的继父,美丽绝伦的莎乐美公主对先知约翰一见钟情,向他表达了爱慕,想得到他的一个吻,但是先知却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她。 在希律王宴会上,希律王答应只要莎乐美公主跳一支七面纱舞就满足她的所有愿望。莎乐美献罢舞,开口要的是约翰的头。希律王虽万般不愿,奈何金口玉言难以收回,只得命人奉上了约翰的头。莎乐美捧起先知的头,终于如愿以偿,将自己的红唇印在了先知冰冷的唇上。在最后,莎乐美捧着先知的头说出了那句经典台词:“爱的神秘比死亡

的神秘更伟大。”

《莎乐美》只是一出两三万字的独幕剧,也是英国第一个象征主义悲剧,剧中的莎乐美是一个象征形象:她为了能够吻到施洗者约翰的唇不顾一切,舍弃一切。这个人物对王尔德尤其有象征意义,他对唯美主义的执着追求有如莎乐美对约翰的追求,而莎乐美作为犹太的公主却惨遭盾击而死的结局似乎也预兆着王尔德大悲大喜的悲剧命运。《莎乐美》虽然短小,但可算得上是王尔德戏剧中最具张力且最完美的作品。

初二黄敬纭

所选书目:《红岩》

所选人物:华子良

傻笑

他痴,他傻,他还疯······他会对着所有人“傻笑”。笑声里,那源自内心的低泣;笑声里,汹涌澎湃的热血。又有谁,听得清、看得明?

几十年来,那沉重的责任压在他的肩上;几十年来,他受尽战友的鄙视;

几十年来,他装疯卖傻,取得了敌人的信任,就算那是因极端的轻视而取得的,但那又何尝不可乐?他在笑、在傻笑······他忍辱负重,他不停地奔跑,不断地笑。他目睹着一切,看着一名有一名战友离开人世,看着他们受尽非人的折磨,笑着,可那心如刀绞的痛,是否也只有他自己明白。

别人骂他,骂他疯傻,骂他是个懦夫!没关系,他可以笑,仰天长啸,他自己的荣辱又算得了什么?一切都没关系,为了那个承诺,为了胜利,为了所有人的乐。他不怕,受尽凌辱又算什么?他可以笑,可以疯笑——傻笑!可以望着天空,开怀大笑!笑吧,因为他看到天上,那阴霾一点点的散开,渐渐拨开云雾的光芒,为什么不笑?!痛苦吗?不,他可以苦中作乐,为这冉冉升起的太阳欢乐。就算此时看不到,又如何呢?只要他心中坚信,再大的痛苦都算不了什么。

那使命终将完成,他该笑了,真心

地笑,不顾一切地笑,笑着,将那多年掩藏的辛酸混着热泪吃进嘴里。这一次,他终于不再是傻笑,是一个铁铮铮的男儿,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有心有肺、有血有肉的人,因胜利而笑。

因为坚信,因为心中的那一缕阳光,其实那苦痛、心酸不都可以变成“乐”吗?因胜利的希望,而由衷的快乐,由衷地,笑。

推荐第9篇:傻笑(红岩“乐”读后感)

初二(11)黄敬纭

所选书目:《红岩》

所选人物:华子良

傻笑

他痴,他傻,他还疯······他会对着所有人“傻笑”。笑声里,那源自内心的低泣;笑声里,汹涌澎湃的热血。又有谁,听得清、看得明?

几十年来,那沉重的责任压在他的肩上;几十年来,他受尽战友的鄙视;几十年来,他装疯卖傻,取得了敌人的信任,就算那是因极端的轻视而取得的,但那又何尝不可乐?他在笑、在傻笑······他忍辱负重,他不停地奔跑,不断地笑。他目睹着一切,看着一名有一名战友离开人世,看着他们受尽非人的折磨,笑着,可那心如刀绞的痛,是否也只有他自己明白。

别人骂他,骂他疯傻,骂他是个懦夫!没关系,他可以笑,仰天长啸,他自己的荣辱又算得了什么?一切都没关系,为了那个承诺,为了胜利,为了所有人的乐。他不怕,受尽凌辱又算什么?他可以笑,可以疯笑——傻笑!可以望着天空,开怀大笑!笑吧,因为他看到天上,那阴霾一点点的散开,渐渐拨开云雾的光芒,为什么不笑?!痛苦吗?不,他可以苦中作乐,为这冉冉升起的太阳欢乐。就算此时看不到,又如何呢?只要他心中坚信,再大的痛苦都算不了什么。

那使命终将完成,他该笑了,真心地笑,不顾一切地笑,笑着,将那多年掩藏的辛酸混着热泪吃进嘴里。这一次,他终于不再是傻笑,是一个铁铮铮的男儿,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有心有肺、有血有肉的人,因胜利而笑。

因为坚信,因为心中的那一缕阳光,其实那苦痛、心酸不都可以变成“乐”吗?因胜利的希望,而由衷的快乐,由衷地,笑。

推荐第10篇:读后感(孙加乐 )

《夏洛的网》读后感(孙加乐)

《夏洛的网》,听到这你个奇怪的书名,你可能会问到,“夏洛的网”,是一个什么样的夏洛,是一个什么样的网?刚买回来,我就马上打开看看,读后感(孙加乐 )。

故事是这样的: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然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一定会救你的”一只蜘蛛可以救一只猪,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让我意外的是它竟然成功了,它用丝在猪框上织出“王牌猪”,这让小猪改变的它的命运,可惜的是,夏洛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感动,感动这友谊,夏洛的美好品质更让我感动。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金钱买不到的。要是我们的人生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你将是多么的孤独啊!

《爱找东西的男孩》读后感

在书城里,我挑了一本书,这可是万里挑一的书啊,我一看书名,就被他吸引了,读后感《读后感(孙加乐 )》。 这就是《爱找东西的男孩》。

相信吗,这世界有一种人。能把你丢失的东西统统找回来,这种有魔力的家伙就叫做——失物招领员——金敬礼!这是故事的主人公,“金敬礼”这个名字是否很奇怪?在他的班级里,大家都叫他“敬个礼”。好奇吗?走,进入《爱找东西的男孩》吧!

向佐老师来到样样垫底的四

(七)班,为了让同学积极向上,让班级成为高度自治岛,让每人都有了不起的岗位。但就剩下这内向胆小的“敬个礼”时,大家就突然发现了他的优点——爱找东西,随时可以找到各种各样的宝贝。从此,“失物招领员”就落到了他身上。老师又给了金敬礼一个任务:帮这些丢失的东西找到主人!金敬礼听了真开心!虽然有时他会找到很晚才会回家,但当他找到失主后,会非常开心。金敬礼发现这些丢失的东西大都是叫“丢丢”的女孩。因为自己老是丢东西,而又被金敬礼捡到,与他成为了朋友。当金敬礼捡到了原本是丢丢的“矢车菊二十七号”时,丢丢不让别人在拍卖会上买走它。在这个小别墅身后,发生了许多关于丢丢的感人事情……

我觉得我们应该学金敬礼,他做事认真、努力,就算是一毛钱也要找到它的主人,这点是我们要学习的。

《高老头》读后感

再一次合上书本,再一次深深地叹息,已经是第二次看《高老头》这本书了,但是每次合上书本,却总是感悟很多。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他把直接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她们每人80元法郎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多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心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然把他赶出了家门。高老头为了女儿的体面,忍痛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那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分文;最后,仍然是为女儿弄钱,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高老头临死之前哭天喊地地想见女儿一面,但两位女儿并没有去见高老头。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而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它,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第11篇:夏至未至读后感

读《夏至未至》后感

——加速成长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我们要爱了,才会知道这就是爱。

我们要很了,才知道,恨也是因为爱。

当翻开《夏至未至》这本书,这4句话就深深映入了我的眼帘,让我的心不由得舒缓下来,又不由得回忆起来。

这个故事讲述了生活在浅川的几位青年,他们都是学校里老师的得意门生,他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的奋斗着,盼着早日能出人头地。几个人之间那纯真无瑕的友谊,也着实让人羡慕。他们从不分开,平时一起上学,一起打闹,一起看画展,一起谈论着自己的梦想。他们坚信总用一天他们会创出自己的天空。通过几年的打拼,傅小司成了著名的画家,立夏成了他得力助手,而另一位主角陆之昂也从日本深造归来,助小司一臂之力,他经历了丧父之痛,出国留学之后,变得更加成熟,并不像以前那样天真无暇,无忧无虑。虽然经过了几年的沧海桑田,他们不再是埋头苦读的学生,但三人之间的感情却是忠贞不渝的,他们一点点被人熟知,即将走上人生最高的殿堂,可是一通电话改变了一切.....傅小司被人陷害剽窃他人作品,至此,他们每天背负着种种骂名,总会有人来信指责他们,他们的事业也因此陷入低谷,正当他们准备举办画展,重出江湖的时候,又是陷害他们的人出来肇事,陆之昂再也无法忍受,下意识的杀死了那个卑鄙的人,接着便冲了出去,流浪街头,躲避警察的通缉。立夏也在后来也无人知晓的离开了小司,虽然小司最终又取得了辉煌,但一切都结束了,三个人就这样,无法团聚,躲在不同的世界里,为彼此祈祷着.......

本部小说的结局,并不像其他的小说那样大团圆,各自都去得应有的成功,而它的结局却让人潸然泪下,但却让人深深的感悟,久久难以忘怀。三个当初嬉戏打闹,怀揣着同样的梦想的男女青年,不得不永久的分别。

这一切,又不经意地打开了我的记忆。

当初跨入小学的门槛,还是那么懵懵懂懂的一个不过1米高的小顽皮,在一个教师里与一群顽皮们嘻哈,没有竞争,也没有压力,更没有隐瞒。也许是因为什么都不懂,太天真,太无知,每个人都坦荡荡的把自己的心扉敞开着,吸收着各种外界的知识,无论好与坏。

不知何时起,每个人的心中多了一份东西,它的名字,叫做秘密。

那段时光,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那么几个小秘密,但那时,我们却没学会诉说。

于是,每个人的秘密越积越多,越堆越厚,不知不觉的,各自的性格都悄悄改变了:有的沉默,有的狂热;有的安静,有的急躁;有的高傲,有的懦弱。

这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改变了许多,性格越有个性的,人际关系也就越好,在同学之间的位置也就越高,相反,那些性格孤僻的,冷漠的,近乎没有人愿意和他们做朋友,即使有,也是一些不能真正信任的朋友。

同学之间的位置高低也就在那么短的一小段时间内凸显出来了,竞争也就在那一瞬间爆发出来了,人与人之间开始无休止地攀比着,私心,阴影,以及黑暗也就在竞争中悄悄地萌发了……

六下的那个夏天,是我们小学的最后一个夏天,当期末考结束了,似乎一切竞争也都结束了,我们欢聚在一堂,共度着我们最后一个欢乐时光,我们面对着面,笑了,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纯朴,仿佛是在留恋,是啊,也许是最后一次见面了。

《夏至未至》结局似乎与生活是那么的贴切,有些人,在那个夏天后,似乎再未见面,再未联系,各自奋斗着。

初中,又一个竞争的场地,不断比拼,不断地迎接胜利,不断的接受失败。生活,迫使

着我们不断成长。

当初一的生活结束后,我,又迎来了一个夏天,在打听中,我的小学同学各自过着不同的生活,有抱怨,有痛苦,也有欢喜,而我那时最大的两个竞争对手,甚至已经远远领先了我,各自取得全校第一的成绩。

我的心深深地震撼了,才一年不见,大家都改变了那么多,成长了那么多,而我,似乎仍停留在原来。

展望着初一的最后一个夏天,幻想初二道路上的困难坎坷,我想,我应该也要出发了,同时,也要加速成长了。

第12篇:《夏至未至》 读后感。

《夏至未至》读后感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郭敬明

那些草长莺飞的日子,桃花开遍每一片绿色的山岗,绿色像是融化的颜料一般渲染在山坡上,雾气氤氲的扩散在每一个人的瞳孔里。那是2004年的夏天,上海的白光泛滥滔天,他完成了《夏至未至》。这是2006年的夏天,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季节,当一切都过去之后,所谓的悲伤也已经被重新枯荣过两季的高草覆盖的看不出一丁点儿痕迹,他重新改写《夏至未至》。

他说,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所有的伤口都会消失在皮肤上,溶解进心脏,成为心室壁上美好的花纹。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他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让我感觉到他内心的细腻,他的情感,故事中每一个角色都有他的身影,好像他头顶的蓝天永远是一张寂寞的脸,浮云将一些渲染上悲伤的釉质,在天空发着光。他同样也说过很多时光飞逝的话,都是我很喜欢的:

于是日子就这么安静的盘旋在城市上空,一点一点的燃烧了那些古老到石头都开始风化的城市。

最后这些飞行着的时光都化成了鸽子灰般的羽毛,覆盖

着每一个人的骨骼。

于是岁月就这么轰隆隆的碾过一个又一个生命中的切片。

他们站在喧嚣里面,把黄昏吹成了安静,把人群吹成了飞鸟,把时光吹成了过往,把过往吹成了回忆。

时光变成狭长的走道,沿路标记着记忆和习惯。

《夏至未至》里几乎每一个句子都值得细细品味,我看过很多遍,每次看到结尾都会不禁落泪。以前有人问我,《夏至未至》讲的是什么,我说讲的是物是人非。似乎这种物是人非的味道和《悲伤逆流成河》不太一样,这似乎更宏大,更凄凉,更值得人深思。更体现出青春的味道。

在浅川中学,几个年轻的人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活,一切都似乎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叙述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故事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

而接下来,最为平凡的几个高中生开始有了各自的人生路程,陆之昂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深刻地改变了他的性格,而傅小司因为参加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全中国都小有名气的插画家。之后那些曾经在一起的年轻人因为毕业而分离,立夏和傅小司去北京继续念书,陆之昂去了日本,而七七去了上海。而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的一段与青田的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

唱的梦想而努力。

从此个人的命运都有了千差万别,而一开始缓慢而安静的叙述被快节奏的变故所取代,成人世界的大门洞开,里面的世界一点一点地展现在他们面前。在傅小司的画集发行后,他红遍了全中国。而立夏成为了傅小司的助手,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陪朋友参加歌唱比赛而成为了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飞速成为全中国的青春偶像,而反倒一直为了唱歌而努力的遇见,却在北京辛苦地生活,但是她却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的歌手的梦想……

在这本书里,傅小司曾经说过一个天使的故事,他说,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他/她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一个人,也许是你的朋友,也许是你的恋人,也许是你的父母,也许是你仅仅见过一面的陌生人,这些人安静地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陪你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于是你的人生就有了幸福的回忆,即使以后你的道路上布满了风雪,可是你依然可以想起曾经幸福的事情,你就可以依然勇敢。

他还说,闭上眼睛,我们才能看见最干净的世界。 他总是习惯说一些真理,那是我们在生活中不太容易察觉的事情,可他却用最美的语言,展现给我们最美的真实。

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

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第13篇:夏至未至读后感

昨晚我家时间24点整(又名今天我家时间0点整)

看完《夏至未至》了

不喜欢叫它的作者郭敬明,还是对四维感觉好

就像书中的祭司,没来由的喜欢

昨天上午

一个傻逼靠着墙看了一个上午都木看完

可,一回家就看完啦

忘了是打什么时候起的

看见那些洗具结尾的言情小说

嘴角只会扯起一抹轻蔑

《夏至未至》的结局只让我想到‘凄美’二字

说实话:

打一开始看我就不怎么喜欢内个程七七

果然,她是个木安好心的家伙

不喜欢傅小司的程七七不是好立夏~

哈哈~

傅小司是主角,但我想象不出他的样子

只是脑海里貌似有个模糊的影子而已,陆之昂就不一样啦~

还是比较喜欢陆之昂,做人还是阳光一点比较好

最意外的是遇见这个结局

觉得有些不符合遇见的性格

记得某天午自习点名,点了程诺(不知道是不是这俩字)

我还和某诺说我也想个这种有意境的名

结果她想了个**,我真无奈了

现在觉得大爱四维的杯具书~

唉、想想一个暑假都木怎么看书了呢

猛看,补回来!

化学老师曰过:要多看课外书

现在某妍、某静和某慧有时候还是会拿内个谁跟我开玩笑

不过我都不怎么在乎了

有点麻木了

不知怎么地

现在特喜欢物是人非这个词

有人说我很阳光

但我想说:

那是因为你木看到真正的我

内天,照着镜子大笑(早上忘记吃药了)

发现:无论我肿么笑,眼底有有点儿忧郁

甚至有点凄凉(美不敢说)

所以发出了内心的感叹:

姐不阳光好久了~

真的!

听说11月1日出小时代3.0

但是某南和某曦跟我说他们听这样的传言

5、6个月了

好吧

不过我会等,等到它出

恩、这应该算是篇读后感,虽然有点儿跑题

跑题不是我风格啊(我作文分一般都不低)

不过蛮喜欢跑题的感觉的

最后一句:

大爱陆之昂~期待四维的3.0早日冲出阴霾、直面阳光(和我)~

第14篇:夏至未至读后感

夜晚静静的坐在床上,捧着《夏至未至》,整个人完全沉溺在这样一个长满香樟树的夏天。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夏至未至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您。夏至未至读后感(1)

当我读过《夏至未至》后,我的心也随着陆之昂的锒铛入狱而死在了那四面八角的屋子里。可以肯定的说,我读过的每一本小说都在这本色彩斑斓的书前黯然失色。他让我明白了很多,明白了人心叵测,明白世事无常,更重要的是我懂得了珍惜。我抬头看看这个教室的每一个人,他们的脸上充满着希望,更是给了我走下去的动力。于是,我将带着这种简单的勇气,继续前行下去。

若是让我再读一遍,我确实是不想读书的后半部分,人们都想让美好的记忆留在自己的心中,我也不例外。香樟,墨水似的天空,眼神空洞的傅小司,充满阳光的陆之昂,还有那个多愁善感的女孩立夏。不只是这些,书中的每一个人都带给我莫名其妙的感动。可是,若是没有后半部分那种悲剧的结局,我又如何填补我心灵上的不满足?正如书中所写,“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不明白为什么,每每读到这一句,眼泪都会不由自主的流下来。恐怕,这就是那种我一直在追寻的快乐吧!

当我闭上眼睛,也同样可以看到一行人在_快乐的高中时光。像是立夏与小司初见时的那种温暖,像是蓝天下香樟流动的绿色。这些对于治愈心灵来说都弥足珍贵。这本书相较于郭敬明先生的其他小说,剧情并不是十分丰富,但我却依然能从字里行间读出作者真挚的情感合上书的瞬间,早已是泪眼婆娑。

我也曾幻想着写出一手感性的文字,治愈他人的同是也提升自己,可惜我却只看到差距。我没有书中的任何一个人优秀,甚至说,那个名叫遇见的问题学生也不知比我强去多少倍。我空有一腔热血和一文不值的理想来安慰自己,却从不付诸于行动。所以,此刻起,我要捡起自己的初心,像远去的梦想前行。

天气变得闷热起来,是夏天到了,时光似箭,冬来春去,我又有几个夏天的回忆留在这所高中呢?只愿把少年的青春,换一生无悔罢了,仅此而已!

夏至未至读后感(2)

最近根据郭敬明的同名小说热播的电视剧《夏至未至》完美落幕了,虽然是一个悲剧,但也让我们唏嘘一场轰轰烈烈的青春。

故事讲的是男女主人公从高中到大学再到毕业的故事,从一个小乡村到大都市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青涩爱情成长的故事。男女主人公是在高一的校园遇见的。自行车完美邂逅的一撞,两个并不熟悉的人便撞出了好感。前后桌,班长副班长等一个个的身份让彼此互相了解,最后一起考上了中央美院。我们的青春里何尝不也有这样的例子:因为喜欢,所以一起努力,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又或者是因为暗恋某个人,拼命学好数学拿去现学现卖。那些一起奋斗的时光,身边的点点滴滴细微末节的小事情,勾勒出青春美好的乐章。青春除了拼命苦读,还有那些任性的岁月。在一个不顺心的下午,约上几个死党一起爬围墙逃课去玩一下午;又或是找一个刚刚好的晚上,喊几个同伴一起去网吧。毕竟不疯狂,枉少年。在电视剧中出现了很多闺蜜哥们的情节,而在我们的青春里,也总有那么几个要好的死党,陪你一起疯一起闹,度过最青葱的岁月。尽管可能会有背叛,尽管那些人可能被时光的洪流给带走,但是毕竟曾经来到过你的世界,陪你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

可能青春就是离开,离开就是成长。正如夏至未至里那句话所说的: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成长,就是一次次的经验一次次的教训,来告诉我们,如何更好的活着。一路走来,我们跌跌撞撞,看到了一些人情世故,也经历了一些沧海桑田。可能是因为失去,才懂得了有些人有些事要倍加珍惜。而我们,也不再是曾经的那个自己。猛然发现一切都已成过往云烟,于是我们说自己长大了。

青春的记忆,就像那片香樟树,伴随着那些夏天里沉睡着的味道,成了心里最美好的东西。田径场上,教学楼里,图书馆内,都还藏有一丝丝青春的秘密。那些为了考试而拼搏的岁月,那些闷热枯燥的夏天,那些死气沉沉的教室,还有那些永远年轻着的少年,都伴随着那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一并夹杂在了名为青春的书本里,等到老了的那天,还能翻起泛黄的书本慢慢回忆。

夏至未至读后感(3)

天空像是被飓风吹了整整一夜,干净得没有一朵云。只剩下彻底的纯粹的蓝色,张狂地渲染在头顶上面。像不经意间,随手打翻了蓝色的墨水瓶。

——题记

“我们要听到大风吹过峡谷,才知道那就是风。我们要看到白云浮过山脉,才知道那就是云。”这是我翻开这本充满青春气息的书所看到的第一句话。之后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故事中那个浅川长满香樟的街道;两个穿着单薄的白衬衣,骑着单车穿梭在香樟阴影下街道的男生;两个女孩子手牵着手冲下楼梯,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的场景让我感觉到这一切是那么的和谐。

可是时间的齿轮在转动中也颠覆了他们的人生。在看到傅小司出席陆之昂妈妈的葬礼的时候,陆之昂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和嘴唇上没有刮的胡子,还有那熟悉的白衬衣,只是上面蹭着一块一块的泥的时候,我的心刺痛地难受。大概是因为周围的人都是黑色,在整个黑色的世界里,唯独陆之昂是纯净的白,所以我才会觉得刺痛的难受吧。在周围嘈杂的人群中,陆之昂像一个纯白而安静的悲伤牧童。

后来傅小司看到陆之昂和一群流里流气的小混混走在一起的时候,陆之昂看到傅小司被身旁的武岳掐着下巴的时候,陆之昂的心里瞬间火大了。但现在,尽管有许多话要讲,却不知如何开口,也许这就是男生都比较好面子的缘故吧。

立夏,一个简单又朴实的女生,她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觉得真实又不做作。在李嫣然的衣服被弄脏之后,遇见替立夏出头并提出为李嫣然买一件新的赔给她。但后来遇见陪立夏看到衣服价格的时候却发现遇见没有带够钱,当她回头看立夏的时候,却发现立夏连说话都带着哭腔的时候,我像是突然穿出地面般大口呼吸了一下空气。

傅小司、立夏、陆之昂、遇见、段桥、青田。看过了你们十年的成长,看过了你们这十年里大大小小的悲伤。同样,也看过了从浅川到上海的十个夏至。

在书的最后有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我们自己。三年后的今天,当一切都按原样发生,阳光的角度、空气的味道,还有迅速消失在树林中的飞鸟都不会改变,变化的只是身边这一群要告别的人。那么,不知道会不会像三年前的那场告别一样,从此就不再见面呢?

流年未亡,香樟依旧,夏天终于走到了最后。再见了,我熟悉的浅川一中。

第15篇:读后感,。,夏至未至

看完了郭敬明的小说,心里翻涌的思绪不知道如何去平静,读后感,。,夏至未至。好多人的悲欢离合,好多人的喜怒哀乐,都在小四的手下蔓延开来。

看到最后才知道,原来那个抄袭的事件是在说他自己,立夏的离开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我以为她会帮着小司撑着那么矮矮的一片天,没有想过段桥的死对遇见的影响竟然是好的,是我觉得好的方向发展,她回去和青田过着好好的美美的日子。

有好多的字就在我的胸口,却没有办法涌到我的指尖,也许这就是一个人看书的人和写书的人的区别吧。我羡慕着小四在梦里遇见着他们的来来往往,我也好像看到了小四每天接通告之后,回家的连夜赶稿子。你写的是一个画家的抄袭,是不是也在映射你自己的事件呢?我记得我高三的时候看了《梦里花落知多少》我不知道我那个时候哭没哭,但是肯定是非常难过的,那个时候我哭是为了青春萌动的爱情失败而哭,这次的夏至未至,我有过好几次想哭,这次我是坐在我单位的办公桌前,换了地点换了心态。当然也换了难过的原因,我觉得傅小司和陆之昂的友谊是我哭的泪点。从他们2人的出现,我影响好深刻的那句一个人的无聊,两个人在一起就不无聊了吧。陆之昂,诠释这我觉得感染我的友谊,这也许是我成熟脱变吧,以前看你的书为了男女之间爱哭,现在为兄弟之情的情哭,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一直梦想这可以有像陆之昂这样的朋友,也渴望扮演着陆之昂的角色,我一直没有想到我可能成为小司。在小司难过的时候,陆之昂对于他的陪伴,是那么的让我觉得窝心,当小司知道之昂的母亲走了以后那些陪伴,那些鼓励那些种种的友谊的闪光点,像一颗颗钻石一样的闪闪发光。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看书和性格上面的偏激,我觉得这本书写了2个男人之间的友谊,其他的都是围绕这他们的友谊延伸出来的藤蔓。

当你在看书的时候,最能够触动你心底那块被某个你忘不掉的人双脚踩过的圈地的时候,是不是就是你和这个文章的平行线相交了,我觉得每当我即使听着身边的师傅大声说话,走来走去,也还是会默默的鼻酸流泪,是因为那些文字深深的狠狠的钻到了我的心底,让我本能的产生这共鸣产生着反映

一遍一遍的回想着小四写到,遇见,青田,段桥,立夏,小司,小昂,会不会再回来看你,会不会就是真实的生活在现实社会里的某个城市。回想着他们是不是还是会时常的去小四的梦中小聚,那样的话我真的觉得很愉悦啊!因为我很久都没有日有所思夜有所想了,在我的梦中和他们相遇,我会安排最好的相聚给他们大家,我喜欢像小昂这样的朋友,也会用心去欣赏小司的外表,还有他的画。

慢慢的我在看书的同时还是忍不住要自己开始写东西了,今天这个种情绪这真的是我没办法控制的,看完上次的书的时候,我是难过了好久没有缓过神来,这次看完之后,也许是因为郭敬明最后几个章节的对于自己心里的变化的描写,对自己对自己文章的观后感的描写让我忍不住打字了吧,在这样的生活中,我奢求的其实在越来越少,我的对错观也越来越少,我的话也越来越少,我睡的觉也越来越少,我的头发也越来越少,我赚的钱花的也越来越快,我对自己情绪的表达也越来越差,我对自己的了解越来越少,我对将来的憧憬越来越少,我在工作上面的成就越来越少,我对爱情的坚信越来越淡,我对家乡的思念越来越浓,我对父母的亏欠感越来越重,,读后感《读后感,。,夏至未至》。 。。。。还有好多好多的迷茫。

我不知道是我越来越复杂还是社会变的让我更加难懂,一直觉得冥冥之中是有些什么在操纵着我们的人生,操纵着我们的喜怒哀乐,操纵着我们的悲欢离合,操纵着我们的生老病死。总是虚心的生活着又不屑批评着,我不知道我内心住着的另外一个我什么时候会好好的站出来,或者好好的倒下去从此消失。

残存的友谊让我感觉到我的生活是温暖的,每次和朋友出去,我都大口的吃,放肆的笑,肆力的唱,当大家散场的时候,我都竭力的掩饰着自己全部的不舍,高,泉,你知不知道,你们在我心里面的位子,泉,当你每次给我收集早点的时候,就算我吃过了,我也会很欢乐的把你给我的都吃完,每次上班的时候只要看到你的出现,我的心里就像一汪海洋一样的平静宽广,你给我的短信,你和我说过的话我都好好的收藏着,收藏在我心里的那个储藏室,时不时的就拿出来晒晒,让身边的人也知晓我有你这样一个好朋友,一个远在千里之外又近在心头的闺蜜,我觉得我是很情绪化的人,时不时就很热情,时不时就很冷淡,但是,我就是在热情的时候,用力想念,在冷淡的时候,无力的难受。我知道你就在那里,就在我的回忆的那个角落,就在你双脚用力踩过的圈地里。

我记得,在苏州的那顿饭上,我拥抱的每一个人,就是没有在我最想看到你的时候看到你,但是,我知道你是多想出现在那个场合,又多么害怕出现在那里,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很了解你,但是我就是这样傻傻的以为,所以我打了你的电话,让在坐的区域的伙伴们给你喊话,我听到了你和我一样在哭泣的声音,嘿嘿,原来你和我一样的脆弱和坚强。记得那次去你寝室,看到你,我都不敢相信,如此落寞的,让人想要逃离的场景你怎么能再住几天?你也没有说很需要我这个闲人做点什么,只是浅浅的和我交流着,我看到了你的房间有2张床,那天,去苏州的房间也有2张床,一张是你的,我激动了好久,以为可以和你在最后的时间彻夜长谈终于不用管时间,我打车回家第二天上班了!可以和你聊很多有的没的,和一个和我性格一样细腻的人多待一点点时间,但是,你没来,我辛辛苦苦的排练跳舞,多么希望台下你也在为我呐喊助威,你就是没有出现。

高,,我因为一瓶饮料,开始对你注意了吧,起初我对你的影响不错,开朗傻傻的,高高的很帅气,说话很幽默,那次去军训的车上,我觉得你的打扮我很喜欢,很喜欢你带的那顶紫色的格子的礼帽,还有你的双肩背包。我就觉得冥冥之中有什么在操纵,我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很舒服,很想亲近,很原因打开我不喜欢说话的嘴巴,把心底深处的话迫不及待的和你交流。很像和你一秒就混熟,一下就铁哥们,但是,好像不行,因为我觉得你有着和我一样的神秘,有着和我不一样的八面玲珑,感觉你对谁都很好,和谁都是朋友,怎样都不会生气,所以我在望而却步,呵呵,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多么的需要一个朋友,现在有点记不清楚怎么样和你混熟了,网上qq我像女生一样的问过你,你是不是很忙啊,是不是在和很多人聊天啊,哈哈,我以为你会觉得我有病,没想到你竟然截图给我看,你在跟谁聊天。这让我也没想到。时间时间,距离下班的时间越近我的思路就越窄,窄的我都回想不起来我对很多想我想要记起事情的回忆了,

­

­那些风花雪月的回忆,那些蹉跎成魔的年华,在一次次的骚首弄姿中流淌着。那些刻骨铭心的时刻,那些奔流不止的欢乐,在一幕幕的散场中眼睁睁的剥离。血肉模糊的把原本属于你身体某些一切截断。我们不知道何时用何种方式仰望天空,也不知道何时何地,星星在对着我们眨着眼睛。茫茫的人海,繁锦的都市,我用比钢架更结实的心生活着,隔开着自己的喜怒哀乐。让自己的孤独放大,让外界的快乐止步。叮。。弹一个响指,让画面回魂。

第16篇:《夏至未至》读后感

读《夏至未至》有感

崂山区实验小学 六年级三班 邱月姣

《夏至未至》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故事开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北方长满高大香樟的城市。几个年轻的人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活,一切都似乎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叙述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故事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

最为平凡的几个高中生开始有了各自的人生路程,陆之昂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深刻地改变了他的性格,而傅小司因为参加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全中国都有小有名气的插画家。那些曾经在一起的人因为毕业而分离,开始自己不同的生活,他们一起经历了太多大多。

从此每个人的命运都有了千差万别,而一开始缓慢而安静的叙述被快节奏的变故所取代,成人世界的大门洞开,里面的世界一点一点地展现在他们面前。在傅小司的画集发行后,他红遍了全中国。而立夏成为了傅小司的助手,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陪朋友参加歌唱比赛而成为了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飞速成为全中国的青春偶像,而反倒一直为了唱歌而努力的遇见,却在北京辛苦地生活,但是她却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的歌手的梦想……

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这些曾经拥有梦想的年轻人都在各自的奋斗……

他们因沾染世俗而变得随波逐流,他们因权利、金钱、名气而遗忘当初最美好的友情……

但是,正在每个人都对急速到来的世界冲撞得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之后的更大的逆境就要降临,也正是接着的种种事件,几乎完全逆转并摧毁了每个人的人生。 这一切似乎看起来太残酷了,可是他们还是一样接受血淋淋的事实。

《夏至未至》我早已读过很多遍了,因为他教会了我们好多。现在的我们,遇到失败都想千方百计地逃脱这一切,但是,《夏至未至》却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任何事情,我们需要去勇敢面对,无论现实是多么的残酷,我们,都不能哭泣。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需要朋友,友谊是珍贵的,说它像泡沫,就是要我们去珍惜那美好的瞬间,免得追悔莫及。书里有这样一句话:毕业就是一窗玻璃,我们要撞碎它,然后擦着锋利的碎片走过去,血肉模糊之后,开始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

第17篇:夏至未至读后感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翻开扉页,被这句话吸引了。本随手翻了翻,可神使鬼差地看了下 长满香樟的高大城市浅川,几个年轻的人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活,一切都似乎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叙述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故事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

接下来,几个高中生开始了各自曲折的人生路程,因为傅小司的画而喜欢了他已久的立夏,让他渐渐喜欢上了自己,二人最终在高中度过了幸福的高中时光;陆之昂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深深地改变了他的性格;而傅小司因为参加上海的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全中国都有小有名气的插画家。之后那些曾经在一起的年轻人因为毕业而分离,立夏和傅小司去北京继续念书,陆之昂因留学而去了日本,而七七为了歌唱到了上海。从小孤独的遇见,为梦想被迫放弃了自己在浅川的一段与青田的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的梦想而努力。

一切都很安静,都很美好。

但命运是无法预料的,陆之昂的入狱、程七七的背叛、立夏的离开、傅小司的悲伤„„ 之后的一切谁都无法预料,淡淡的哀伤萦绕着文字,一个本以为美好结局的故事,却以无奈结局。鼻子酸酸的,是感叹命运的难料,还是惋惜青春的逝去 青春

在我这个年纪,十三,四岁向往着十六,七岁的花季。那些十六,七岁的高中生,正为自己的青春欢呼,充满活力的年纪,女孩们向往自己的白马王子,男孩们也同样向往着自己的白雪公主,难忘的日子。而那些所谓成年的人却有些伤感,想起当初自己暗恋的男生﹑女生,青涩的爱情,单纯、莽撞的高一新生迟到了,被老师罚站„„可惜这些记忆前得加上“曾经”。青春就如昙花一现,美丽在一瞬间。 生命

生命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他们中也许是你身边的从小到大的朋友,也许是刚刚认识的新同学,也许是擦肩而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他们为你的人生添上了一抹色彩,他们教会你亲情,友情,爱情。 梦幻

小说里的世界毕竟与现实不太相同,浅川这个长满香樟的城市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就像桃花源记一样,但它是多么美丽。梦想的世界,夏日的午后,故事的环境发生在这。也为青春增添了几丝美好。 感悟

陆之昂就是傅小司口中的那个天使,他教会了他成长;立夏的出现教会了冷冷的小司什么是爱。书中许多人许多事都让我们懂得太多,青春就像是一本匆忙的书,谱写人生的诗篇。 十六岁的天空是自由的„„

《夏至未至》是郭敬明2006年夏天的力作。这是一部青春文学,写了陆之昂、立夏、傅小司、遇见、七七等一群追梦的青春少男少女如何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不放弃!整日在漫无边际的题海中战斗,每天“流连”在教室闷热的空气里,只为有一天梦想化茧成蝶!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人世的险恶打碎了美丽的理想;心底的黑暗噬灭了微弱的光芒;曾经的永不分离,如今又身在何处?只换的一声重重的叹息。陆之昂为朋友出头进了监狱,立夏中计离开了小司;傅小司失去所爱不再执笔,遇见离开了青田又失去了段桥,七七变成了背叛者。

“那些盛开在记忆里的夏天,在年华里洒落了一整片的花朵。所有的歌声都在一瞬间失去音符,世界从此失去听觉。所有的色彩都在一瞬间失去光泽,世界从此失去视觉。” 眼睛里总有一层大雾的天才少年傅小司,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成为了一个著名的画家。他还是那样的干净,不为名利沾染,一心一意追随着梦想。但是,那么干净的小司,竟然也会被人抹黑。我不由得想到,这个世界太黑暗,太恐怖。让我该如何面对!把小司当做这肮脏世界里仅有的清澈,当他在《冬至》的发布会上被人用污水从头淋下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他,会被弄脏吗?

回到家,他洗了两个小时,想要把自己洗干净。可是,好像,怎么也洗不干净了。是的,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就永远不可能抹去。抄袭事件之后,陆之昂为傅小司出头杀了人,小司很心烦,对立夏吼道:“不要再来烦我。然后,立夏走了,永远的走了,永远不会再来烦他了。小司或许永远不会知道,七七有了他的孩子,七七逼走了立夏,那是他对立夏说的最后一句话。最后,傅小司同时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 我想问,小司你会后悔一直执着那个可笑的理想,然后让你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吗?遇见你会在多年之后想,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青田?为什么不听段桥解释吗?七七你现在觉得好过吗?

造物主是公平的,这是我一直都知道的。 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都曾有过一个不想放手的梦想,我们也都为这个理想努力过,奋斗过。可是,有几个人的放出的小船没有被风浪吞噬?有几个人还在固执的坚持那过去的梦想呢?曾经以为就是唯一,就是我们存在的使命,却不知在漫漫时之洋中,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狂风、骤雨、巨浪,公平的上天再让我们得到的同时总会让我们失去点什么。陆之昂保护了小司,得到了安心,却失去了自由;傅小司实现了理想,得到了认可,却失去了朋友和爱人;七七按下了遇见艺人道路的红灯,得到了名誉、地位,失去了朋友和心安。立夏和遇见,这两个手拉手奔跑的朋友,最终回到了浅川,安静的生活,失去了轰轰烈烈的爱情,得到了安安静静幸福的生活。

我是一个懵懵懂懂的高一新生,面对前方未知的道路,我也会害怕,我也会迷茫,我也会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哪些我该舍弃,哪些我该一直坚持着。我不想像七七那样为了名誉和地位,背叛朋友,我亦然不知道是否应该小司那样,最终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我也不懂之昂为保护朋友失去自由值不值。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视为生命甚至重于生命的东西。亦不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好人,又或者坏人。我想,读了《夏至未至》之后,我最大的感悟就是:在人生的河流里,我将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必须要把握好平衡的桨,在遇到风暴的时候,认真思考,哪些可取?哪些不可取?我亦不想在多年之后回想从前,长长的叹息。

夏至未至》读后感

你泼墨了墙角残缺的欲言,于是就渲染出一个没有跌宕的夏天。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大雨里潮湿的回忆,所有的香樟,所有的眼泪和拥抱,所有刻骨铭心的灼热年华,所有繁盛而离散的生命,都在那个夏至未曾到来的夏天,一起扑向盛大的死亡。夏季,一群飞鸟划过天空,那些似曾而又未曾发生的故事就在夏至到来的时刻被彻底淹没,曾经故事里的男孩女孩都已长大,有了我们不忍面对的成熟,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师,把那些我们当初藏留在心底的疼痛一点一点抚平,只是却留下了疤。

香樟树开得依旧灿烂,依旧轻扬,那年的浅川依旧平静,静的仿似我们不曾走过,风吹起当年的回忆在心底泛起涟漪,看似平静的面庞背后到底有多少无法言语的悲伤,划过天空的飞鸟带走了无数个让人窒息的夏季,当所有看似幸福的事情要顺其自然的走下去的时候,却被瞬间而来的改变打的措手不及,原来美好刹那就会苍白,就像落落说的,小四没有放过他们,也没有放过我们,只是突然那改变的幸福让我来不及体味,心就碎了,很无奈的让眼睛泛起白光,因为没有泪水,因为我忘记了怎么哭。

那些我们曾经以为惨烈的青春,那些我们曾经认为黑暗的岁月,那些我们曾经以为委屈的事情,都在别人的故事里,成为可以原谅的事。那些记忆的痕迹,只有你一个人可以用双脚踩出来。那些漫长的黑夜,只有你一个人的笑容可以把它照亮。那些寒冷的风雪,只有你的大衣可以让我躲藏。那些软弱的时刻,只有你的拥抱可以给我力量。那些伤感的岁月,只有你可以给我。

故事开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北方长满高大香樟的城市。几个年轻的人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活,一切都似乎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叙述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故事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

而接下来,最为平凡的几个高中生开始有了各自的人生路程,陆之昂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深刻地改变了他的性格,而傅小司因为参加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全中国都小有名气的插画家。之后那些曾经在一起的年轻人因为毕业而分离,立夏和傅小司去北京继续念书,陆之昂去了日本,而七七去了上海。而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的一段与青田的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的梦想而努力。

从此个人的命运都有了千差万别,而一开始缓慢而安静的叙述被快节奏的变故所取代,成人世界的大门洞开,里面的世界一点一点地展现在他们面前。在傅小司的画集发行后,他红遍了全中国。而立夏成为了傅小司的助手,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陪朋友参加歌唱比赛而成为了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飞速成为全中国的青春偶像,而反倒一直为了唱歌而努力的遇见,却在北京辛苦地生活,但是她却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的歌手的梦想„。

正在每个人都对急速到来的世界冲撞得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之后的更大的逆境就要降临,也正是接着的种种事件,几乎完全逆转并摧毁了每个人的人生。

香樟与香樟的故事,什么样?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话。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那些天空里匆忙盛开的夏天,阳光有了最繁盛的拔节。她从他匆忙地跑过,于是浮草开出了伶仃的花;他在她背后安静地等候,于是落日关上了沉重的门;他和他在四季里变得越来越沉默,过去的黄昏以及未曾来临的清晨。她和她在夏天里走得越来越缓慢,拉过的双手牵了没有拉过的双手。有些旋律其实从来没被歌唱过,有些火把从来没被点燃过。

可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青春,那些我们一起有过的回忆,不会忘记,也无力记起,因为那是我们不忍触及的痛。立夏,遇见,小司,之昂,这些看似传奇而又美好的人仿似在我们生命中那么清晰的出现过,他们一起走过的校园,一起看过的风景,一起经历的事情,仿似就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着,他们给了我短暂的幸福,开心,满足,曾经,也有幻想自己生命中不需要那么多人的点缀,只要能拥有像小司与之昂那样感情的人就好,哪怕只有彼此,也不觉得孤单,只是那样简单到深刻的感情只有在郭敬明的笔下才会拥有吧。立夏与小司单纯的感

第18篇:夏至末至读后感

夏至末至读后感

篇1:《夏至未至》读后感

以画喻作,实言己身变故;

十年风雨,尽谈悲欢离合。

阳光灿烂的开始,叙写莘莘学子美好时光;

和风细雨的经过,在那生活的水平面上泛起点点涟漪。

偶遇暴风骤雨,依然一路前行,路有坎坷,跌倒再爬起,哭并痛快过,笑对苦病错。

结局意料之中,很平常的,我并没有因为面对看似非常悲惨(我想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后面的结局)的人人分离而放声大哭 ,更不会有呜咽泪凝状出现,就这样结束,但也让人想起什么?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看起来真的不错的结语,但也只能诠释下我们这些八十年代出生一代对自己未来感情的关键术语。因为,我,还没真正长大,更没真正明白什么是爱?我还懂的太少、太少,就象我还不懂得如何去真正度过这个季节――夏天真的要到了――也许很热,也许我们就根本感觉不到她的温度。的确是这样吗?

篇2:夏至末至读后感

借了本夏至未至,刚看完。

觉得最后立夏离开小司没有错,如果小司和七七的事是件误会,这肯定是一个‘杯具’。但这确实存在着的事实,发生这样的事不是任何人的错,可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又有谁可以改变。一个女人是无法容忍自己心爱的男人和别的女人发生肉体上的接触,即使很爱。 如果我是立夏,也会走的。天意就是弄人啊!

陆之昂啊,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毁了,悲惨。

刚开始看的时候,同学说了结局给我听,然后看着立夏和小司的温馨的高中生活,心里确实一直害怕着,害怕着小司被人陷害的那一幕的到来,看到他差不过被人陷害了,心居然踏实了下来。或许是终于看到了自己不知道的情节,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的是什么吧!不知道还有小司和七七的那一段,看到的时候,心沉下来了,看到里面的描写才知道,原来问出\"堕了它\"这样的话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唉——

或许不会在看着本书了,已经知道的悲情结局,总是让人不忍心在去承受一次。

篇3:《夏至未至》读后感

夜晚静静的坐在床上,捧着《夏至未至》,整个人完全沉溺在这样一个长满香樟树的夏天。从高中时的相遇看到最后的分离,香樟树的季节还会回来,可是属于他们这群人的夏天再也不会有了。

还是悲伤的结局,然而往往总是悲伤才能让人记忆深刻!诚然如此,看完整本书下来,我只在两个地方有强烈的悲伤,一个便是陆之昂为了小司入狱,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友谊?世上有许多人为爱人赴汤蹈火,为朋友真正两肋插刀的人何其少。青春便是爱情与友谊谱写的曲,在小司与立夏,小司与陆之昂上演绎得近乎完美。另一处便是那段话: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很感人的一段话,写出青春的我们都有着一群教我们成长的朋友,教我们爱的恋人。

小司,一个干净的男生,眼中总是浑浊一片,让人无法看清浑浊的背后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片天地。便是这样的纯净小司赢得了陆之昂的友情,立夏的爱情。立夏与小司的爱是简单的,细水长流的。她愿意为小司累,为小司忙一切。当立夏得知七七与小司的事情后,她很平淡得选择了离开。不仅仅是无法原谅小司的背叛,也是为了让七七能够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助小司,相对自己只能陪在小司身边安慰着他,却什么也做不了。七七是小司更好的选择吧。为了小司她只能离开,即便她爱着小司,她也只能离开。

陆之昂,一个阳光的男生,喜欢永远跟小司背后的,坚强,仗义。印象中他的身边未曾有过爱情,在他的心里,总是把小司,立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他总爱与小司打闹,他会带着立夏去学校后面的山坡上聆听她的心事。故事的最后,他为了小司背负上\"蓄意杀人\"罪名入狱。在我看来,他是小说中最伟大的,也是结局最为悲伤的。

除了小说中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还有长满香樟的夏天让我突生感慨。夏天从来都是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绿意盎然象征着生命的蓬勃向上,更是年轻男女的热情。夏天的绿,不同于秋天的黄,冬天的白,肆意蔓延。1995—2005的夏天里演绎了这群年轻人的青春祭,热情,澎湃,唯美,平淡,简单,固守,背叛……立夏是在那个香樟茂盛生长的夏天走进小司与陆之昂的生命中的,至此他们都开始了一段有关青春的生活。

夏天已经成为许多人的钟爱,明晓溪也是有写一本与夏有关的小说,不过和郭敬明的却截然不同。至始至终《夏至未至》里的生活,故事都给人平淡的感受,唯有在结局的时候带给我们强烈的悲伤。而明晓溪的书中爱情是主题,夹带一些亲情。人物间的爱情炽烈,感伤,然而晓溪在收尾的时候给了我们一个不那么悲伤的结局。或许就像前面所说的,悲伤的结局总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脑海中对《夏至未至》远比《泡沫之夏》印象深刻得多。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那些特别的男男女女,为理想,为恋人,为朋友的举动都让我时刻记忆犹新呢。

不过,当我们决定了孤独地上路,一切的诅咒一切的背叛都丢在身后,我们可以倔强地微笑,难过地哭泣,可是依然把脚步继续铿锵。是这样的一句语录,让原本为人物各自结局而悲伤难过的我们有了另一番认识:一切悲伤都已成过去,脚下的路还在继续,我们要学着坚强,学着微笑。青春已逝,夏天却依然不期而至。我们仍然可以站在香樟树下,躺在校园后面的山坡上嬉笑怒骂,追逐打闹。只是物还在人已非,人生若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生活依旧需要过下去,那些有关青春的日子都将成为傅小司,陆之昂,立夏,遇见之间最美好的回忆。

篇4:《夏至未至》读后感

终于强迫自己看完了,不是不喜欢看,却是恐惧看。怕那悲伤无休止的漫上心头,无处可藏。

果然,看到尾声,我突然想阖住书本。可是一但阖上的书本我不知道可以放置多久,每每轻轻触碰,却始终不敢翻开。

看到最后几句,我甚至没有办法细细读下去。我只是匆匆掠过便迫不及待的冲下床,急促的呼吸。去找纸笔。

很美,夏至未至。死去的夏天。你们一定不知,被我宝贝不忍心弄皱一点的书,却在某日清晨惊诧的发现浸在水渍里。我一直想要让它崭新的存在。可是在看到已然皱皱巴巴残破的书。()让我突然感到冥冥中的天意,正如那残破的人生。

坦白说,我甚至没有最喜欢的人。

我讨厌程七七,极度讨厌。我不知道她为何要这样。郭敬明没有交代她这样做的动机。可是她的所作所为让我厌恶。想着她在荧屏中,遇见不敢说她是自己曾经的好友。那\"最佳女歌手\"的荣耀,让我觉得恶心,那张嘴脸分外恶心。

至于立夏,我也并不怎么喜欢她。虽然她是一个在哪里都让人觉得温暖的女孩子。我却觉得她软弱,她甚至不敢亲自问清楚傅小司。只那样匆匆逃离。丢弃了已经失去太多,承受不住的小司。让他一夜之间失去所有,所有,一无所有……

立夏为什么不肯再陪陪他?即使他有说不要烦他。可是你可知那是他最最重要的朋友,你可知那时的他需要的绝不是你的质问。

在我眼里立夏只是个爱哭,会哭的女孩子。在发生事情的时候没有办法像遇见一样勇敢。

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遇见,只是在遇见奔跑过去,段桥红色风衣下缓慢渗出的鲜血,让我微微的埋怨。

如果遇见可以不那么的冲动,如果遇见可以听段桥说一句话。也许这个爱她的男孩子便不会在最花样的年华中嘎然结束美好的的生命,似锦的前程。

当遇见真的和青田在一起时,我感到微微的难过。虽然知道这样的合理,死者已逝活着的人要更好的生活。可是却莫名的替那消逝的青春生命而难过。失去生命的那个人就注定永远失去了所有可以的拥有……

小司,那个眼里永远大雾弥漫的男孩子,干净,美好的不曾属于这样的世界。那样的茫然,让人微微心疼。那样纯粹的男孩子爱起来一定很辛苦吧。可是仍然忍不住怪他连累了陆之昂原本绚烂的人生,虽然无辜着。

只是小司在以后的日子里会不会永远孤单下去……

陆之昂,其实我一直忘不掉的是那样一个养尊处优的少爷,那样一个明艳照人的男子,做成了乞丐。心蓦的痛着。冻坏的脚,粘成片的发,一层层油污的衣服抵抗不了刺骨的风,还有那明亮的眼睛。像个孩子一样哭得撕心裂肺,即使是那样他也从不曾怨过小司一点点。他在用力的守护着那个天使。以至于葬送了自己的人生却无怨无悔,无怨无悔……

我忽的觉得陆之昂爱小司超过了立夏。那个无论怎样都想要守在小司身边的陆之昂,超过了那个逃离小司生命后却认为是小司中途离开自己的立夏。

无期……无期……小司可以光鲜的活着,遇见可以幸福的活着,立夏可以平凡的活着。只有你,漫漫无期的人生

午夜梦回,萦绕不去的是陆之昂乞丐的模样站在满大街小司绚烂的大幅海报面前。静静伫立。

曾经,曾经立夏说过,陆之昂要比傅小司好看些,比傅小司高些……

死亡,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我是匆匆看完,匆匆写下的。没有来得及更多华丽的润色,没有更加完全考虑每个人的处境。却是呼吸急促的书写下当时最强烈的感受。凌晨2点,汹涌澎湃的记录。事后,我开始觉得自己的偏执,在那个夏至未至的光照下,所有的人都是一个悲剧。最惨烈的悲剧。

篇5:夏至末至读后感

看不见阳光的城市,满是巨大的香樟树阴影,浅川就是如此的来到了我的面前。在这里发生的或者即将发生的故事,仿佛早就注定会埋藏在香樟树下。那个骑单车微笑的少年,那个买可乐讨女孩子欢心的少年,那个朴实温柔的女孩,还有坚强到让人心碎的女孩,以及与他们相关的人或者事都镶嵌着一种悲伤的曲调,1995到2005十年的时光就轻易的在漫长的夏季消逝,同时消逝的还有那份真正的深深的爱的热情。

傅小司,有着大雾般弥漫的眼睛,话语很少,出身在富贵人家却出奇的没有那份金钱味单纯的白净少年。晚上努力的学习,白天肆意的睡觉或者画画或者去野外看那一地摇曳的芦苇,轻而易举的就进入浅川一中,并且是文化课与画画成绩第一,是学校的一个传奇人物。

另一个就是陆之昂,也是小司的从小玩到大的最好也是唯一的好朋友。虽然一样的没有金钱的迂腐味,但性格却与小司截然不同,好动活泼,经常逗弄女生,标准的坏小子。本来成绩平平,在小司的帮助与影响下奋发图强,始终与小司一起的第二,亦是传奇人物。

立夏,一个普通人家里的女孩,朴实无华,却又坚韧挺拔,经过自己的辛勤努力才进入浅川一中的普通女孩,跟她一起进入的还有同学程七七。立夏讨厌那种骄傲的金钱味。

几个人便以如此的姿态汇聚在浅川一中的风雨传奇里。小司,之昂,立夏是同班同学,三人渐渐变得熟络,立夏也开始学画画,并且和小司之昂一起逃课出去看绿绿的芦苇或者带上画板写生。三人之间的情愫也在悄然的慢慢滋生。

这一年的春天,在立夏的班里转来一个人们眼中的问题学生,她和立夏成为了同桌。遇见,她的名字全称就是遇见。在无数的黑夜里,遇见从外面回来,立夏总会帮她去开门,并且捧上一杯热牛奶,也因为有了立夏的等待,遇见变得更加的坚强勇敢。后来他们两个成为最好的朋友,遇见也告诉立夏自己的一切,自小没有父母的遇见和外婆一起生活,是别人眼中的野孩子,因为她没有爸爸,在村子里备受歧视,在于他们抗争的过程里也养成了坚强的性格,因为外婆的去世而流落到舅舅家,而舅舅就是立夏的班主任。遇见和立夏讲她的男朋友青田,讲她唱歌的酒吧。此后,他们一起手拉手的在校园里横冲直撞,由于立夏的生日,小司,之昂,七七,都和遇见成为好朋友。

这年的夏天,之昂的妈妈突然去世,让陆之昂的世界不再平静,他也变得和小司似的有些沉默,那些曾经出现在之昂脸上的爽朗笑容再也没有出现。也因为这样,在文理分科的时候,陆之昂选了理科,而小司和立夏都选了文科,立夏最珍惜的遇见离开了浅川去了北京,为了她最喜爱的歌曲,也是她的理想,甚至因此而与青田分道扬镳。时间匆匆,遇见在北京坚强的生活,立夏在学校平静的度过。

而在下一年的冬天,小司入围津川美术大赛。小司,立夏,之昂,共同去上海参加决赛,决赛的时候,小司画的就是名叫《从未出现的风景》的图画,画面上是那个从天国俯下身去亲吻男孩的女孩,那个女孩的白衣裳,和那个男孩明亮如星辰的眼睛。小司不负众望的夺得了一等奖。然后回到学校又是暗无天日的试卷海洋。

高考过后,立夏和小司去了北京,之昂去了日本,七七去了上海,遇见在北京继续打拼,时间就那么突然地一而再再而三的加快速度。

几年中,小司已经出版两本画集,成为销售榜最佳画家,并与公司签约,拥有自己的工作室,立夏是他的助手,并且也是女朋友。七七是最佳新人,已然是一名著名歌手。遇见在北京依然打拼,好在她工作时遇到了断桥。拥有酒窝的跟青田一样的细心的男生,他们成为情侣。

这个时候,之昂也从日本学成归来,并且成功进入小司所在的公司作为营销经理。而陷阱也在这个时候埋下伏笔,年轮也在悄悄改变着轨迹。小司作为嘉宾为新人颁奖,也就是七七,之昂,遇见,立夏在晚会结束后就在一起聚餐,KTV,遇见的歌声打动了一名星探,并且为她签约,只要他在比赛上取得第一,便正式签约。在决赛上,公司为她打点好一切,却在最后时刻,作为评委的七七按下了红灯,突兀的打断了所有人的神经,遇见因此而痛哭。

时间依然在走,小司涉嫌抄袭而被告,这原本的陷阱开始露出它狰狞的嘴脸。一切都是徒劳的,在有心人的算计中,他们也就慢慢走入了深渊。

在小司第三本画集的发布会上,告他抄袭的另一名画家也在发布自己的新画集,并且在关键时刻,宣布小司的官司打输了,并派人大闹小司的场子,因此而引发*,慌乱中,那名画家被之昂打倒在地,遇见小司拼命将之昂送到安全地点。故事似乎就要结束了。

七七称自己已有小司的孩子,并且深爱小司七年。善良的立夏信以为真,从此消失在所有人的世界中。遇见回到家,恰好遇到断桥,断桥得到去剑桥的机会,而且是八年,遇见让他去,自己转身跑向未知的彼岸,红灯没有吞噬遇见,却将追来的断桥带到另一个世界。时间从不等人,而故事的结尾是什么呢?

立夏回到了自己出身的地方,像普通人一样做个普通的女人。遇见回到了浅川,和青田厮守。七七貌似终归和小司在一起了,小司也出版封笔画集《天使》,内容是之昂和立夏,而之昂在看到画集时不能自已被警察抓住,终生监禁。

2005年的小说,如今才看到,不知是如何的泪雨交加。想要用一段很短的句子来描述大概内容,没想到确实写了如此这多。不得不说,小说不再是小说,更像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似乎看得到小司大雾的眼睛,立夏难过的样子,遇见坚强的倔强,之昂无悔的付出,他们都像天使出现在小司的生命中,教会他成长,教会他爱。

这是唯一一本反面角色——七七,没有被发现的小说,也许七七那么做终究有他自己的理由,也许就该是如此,让彼此都记忆住自己最好的样子。青春的唯美落幕,悲伤溢于言表。似乎完美的结局,恰似未终结的状态,留下很多的空白,让我们去想象,想象应该还会有怎样的事情,会有怎么样的小情绪小暗伤沉淀在血液里,被香樟树的影子覆盖,留在浅川梦幻的城市中。

全书直叙,插叙,倒叙运用的微妙微翘,描绘出大鸟飞过天空特有的空旷,前半部分时间缓缓流淌,详细的故事把我们带进一个繁花似锦的美丽幻境,不知不觉中,时间就突然的加速,跨过了几个光年的距离,匆匆演绎着悲情挽歌,让人不自主的有些难受,更增加几分悲情色调。接踵而至的坏消息令人目不暇接,但当你祈祷会有什么奇迹发生时,剧情却早己不受控制,向着看不见的黑暗慢慢发展,直到黑暗笼罩整个夏天的光亮,原来已是结尾。这个时候会觉得,这不是小说,而是正在发生的事情,而我就是一名他们的同学,看着他们的生命轨道,跟着他们喜或者悲,他们不再是枯燥的形象,而是仙灵生动的生命,演绎着他们的传奇人生。

不过我觉得郭敬明在写这部小说时曾经无数次的更改心中的内容,有很多的暗示与后文是毫无关联的,甚至是冲突的。也许他也被自己的故事感染,而让其自我发展。还有每章前面的语句很有意思,看起来好无厘头,仔细看却又恰好诠释了每个人的不同命运,还有尾章的自我写照,增加了读者与作者的距离,恍惚让我觉得他是在写自己的故事,完全不是在创造小说,或许文中的小司便是小四。

夏至未至,从未出现的风景,

你说,会有那么一天吗?

第19篇:夏至末至读后感

郭敬明、韩寒这些80后的大牌作家的小说读的不多,

所以,也不敢说对他们有多喜爱,夏至末至读后感。

应该说,不曾了解,不曾相知,不曾交流。

前两天,偶遇郭敬明的《夏至末至》

前面大部分是纯粹的高中校园生活

淡淡的,普通平凡的,如同大多数高中学生的经历。

文字很优美,心情很细腻,情节很平常

并不是在贬义作品,恰恰相反,

我很感动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感觉,读后感《夏至末至读后感》。

一度以为我觉得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可是,后面

狗血啊。。。华丽丽的把它变成了悲剧

并不是我不能接受悲剧,

可是这样的编剧,实在是我无法忍受的

富二代的两位男主,在面对媒体记者的质疑的时候

采取的措施却如同普通老百姓一样的接招

无语,只能以翻白眼表示鄙视

我想问的是:你们是富二代,

你们家的爸妈干嘛去了?你们家的人际关系么?你们的钱呢?

我可不相信,一个富二代因为伤了人被判无期徒刑

我i也不相信去日本学营销硕士毕业的在遇到反击时采取的是动手打人。。

所以,眼泪没有,唾沫有余;同情没有,鄙视不少

总结一下:小说毕竟是小说,不足为信。《夏至末至》还是缺少点合理性。。

第20篇:《夏至未至》读后感

夏季,一群飞鸟划过天空,那些似曾而又未曾发生的故事就在夏至到来的时刻被彻底淹没,曾经故事里的男孩女孩都已长大,有了我们不忍面对的成熟,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师,把那些我们当初藏留在心底的疼痛一点一点抚平,只是却留下了疤。香樟树开得依旧灿烂,依旧轻扬,那年的浅川依旧平静,静的仿似我们不曾走过,风吹起当年的回忆在心底泛起涟漪,看似平静的面庞背后到底有多少无法言语的悲伤,划过天空的飞鸟带走了无数个让人窒息的夏季,当所有看似幸福的事情要顺其自然的走下去的时候,却被瞬间而来的改变打的措手不及,原来美好刹那就会苍白,就像落落说的,小四没有放过他们,也没有放过我们,只是突然那改变的幸福让我来不及体味,心就碎了,很无奈的让眼睛泛起白光,因为没有泪水,因为我忘记了怎么哭。

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青春,那些我们一起有过的回忆,不会忘记,也无力记起,因为那是我们不忍触及的痛。立夏,遇见,小司,之昂,这些看似传奇而又美好的人仿似在我们生命中那么清晰的出现过,他们一起走过的校园,一起看过的风景,一起经历的事情,仿似就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着,他们给了我短暂的幸福,开心,满足,曾经,也有幻想自己生命中不需要那么多人的点缀,只要能拥有像小司与之昂那样感情的人就好,哪怕只有彼此,也不觉得孤单,只是那样简单到深刻的感情只有在郭敬明的笔下才会拥有吧。立夏与小司单纯的感情,仿似两人拥抱的背后都能让人看到日后无尽的悲伤,单纯的让人觉得有爱情的世界很美好,哪怕是一句:我们试着在一起吧。也让我读出了淡淡的哀愁,原来到头来,小四真的没有放过他们,他让看似美好的结局突然改变航向,到头来,小司与立夏也真的只是试着在一起,没有成真。王子般的小司在之昂为他杀人之后,在他经历事业上最沉重的打击之后,在他说出那句“不要再来烦我”之后,再也没有了尊贵而又典雅的王子气质,立夏走了,永远没有再来烦他,之昂为了那一秒钟的冲动走进了监狱,这两个人,一个教会了小司成长,一个教会了他爱,只是,也只是曾经,现在,再也不会出现。立夏走了,找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男孩子结婚,她将会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献给他,而这一切,原本属于傅小司。遇见,这个被立夏成为牵着手就像在奔向天堂的女孩,在我心里也只是遗憾,生命中一秒钟的遇见,便可注定一世的情缘,只是那些感动,一辈子只能给一个人,生命,只能深爱一次。她把她的爱给了青田,就像立夏给了小司,只是最后的最后,遇见比立夏幸运,她和青田在一起了,而那个她说是她生命中天使的断桥,在她身后化作一束美丽的花朵飘向天堂,伴随着的是汽车刺耳的刹车声,所有的一切,只为遇见。对了,还有七七,那个从小就尊贵的七七,那个把遇见成为明星的机遇毁于一旦的七七,那个说自己怀了小司孩子让立夏疼的掉眼泪尔后离开的七七,那个把小司弄脏了的七七,小四没有揭穿她,因为没有必要,或许,所有的一切都是命运,没有七七,他们也不会有一世的笑容,我想,他们的青春无处安放。

十年前的香樟树依旧茂密,十年前的浅川依旧是世外桃源,十年前的一切都还记得,只是,再也回不到过去,那两个当年形影不离的王子早已不在尊贵,那年青涩的友谊早已散落天涯,那年的爱情早已物是人非,小四把一切都安排的恰到好处,让人看后无法流出积藏在内心许久的泪水,那些看似平常的文字在他的笔下散发出悲伤地气息,最后聚集起来,爆发。

把书合上之后,把一切都想明白之后,泪水才止不住的流下来,很煽情的说着那句:程七七怎么可以这样,冯晓翼怎么可以这样,她们,把一切都弄脏了。于是,我真的可以几天都不说话,像是失去了许多刚才还在身边的朋友,遇见的洒脱与神秘,立夏的悲伤与小心,之昂的活泼与帅气,小司的冷酷与忧郁,断桥的痴情与结局,只是,他们走了,我原来会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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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乐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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