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读后感

2020-06-19 来源:读后感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血火记忆》读后感

不该忘却的历史

——读《血火记忆》有感

今天,我双眼噙着泪水,读完了《血火记忆》这本书。心情压抑,久久不能平静。77年前的那段历史,挥之不去,浮现眼前„„

1937年7月7日,日本蓄意制造卢沟桥事变,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8月13日,淞沪会战爆发。11月12日,日军占领上海后,攻向南京。11曰24日,中国政府任命唐生智为南京卫戍司令长官,投入10万余兵力守卫南京。12月1日,日本大本营正式下达了进攻南京的作战命令,10 余万装备精良的日军兵分多路攻击南京。

从此,南京这座曾经和平繁华、名闻遐迩的六朝古都,在日军的血腥杀戮下,变成了惨不忍睹、阴森恐怖的人间地狱„„

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日军开始了长达6周的大规模屠杀。在大屠杀中,日军肆意杀害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和无辜平民达30多万人。其中有这样两个杀人恶魔,一个叫向井敏明,一个叫野田毅。他们居然在中国进行杀人比赛,看谁最先杀到100人,谁先杀到100人,谁为胜。结果两人再次见面的时候,前者杀了106人,后者杀了105人,但是谁最先杀到100人呢?不得而知,他们只好再次约定进行杀人比赛!看谁最先杀到150人!

多么的惨无人道!多么的令人发指!为了赤裸裸的侵略,日本国全然不顾什么国际法;为了转嫁日本遭受的经济危机,日本人苦心编织了一个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

这哪里是他们所宣称的那样冠冕堂皇?中山码头、煤炭港、江东门、燕子矶、草鞋峡、宝塔桥、鱼雷营„„每一处地方都在诉说着屠杀的故事;这哪里像他们所标榜的那样“帮助中国”?6周的屠杀、2万起以上的强奸、30多万具的累累白骨、1/3被毁的建筑„„每一组数字都在印证着罪恶的谎言;这哪里像日本右翼分子所声称的“南京大屠杀未定论”?松井石根、东条英机、东乡茂德、岛田繁太郎、贺屋兴宣„„每一个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判处的甲级战犯,无不在作证着铁证如山的入侵;这哪里像日本右翼分子所狡辩的“没有证据证明大屠杀的存在”?南京安全区、《拉贝日记》、美国牧师约翰·马吉的摄影机,无不闪耀着为正义伸张的人性光辉!

77年远去了,它带走了苦难民族的那段任人宰割的难言的屈辱,但历史不能被抹杀,不能被篡改,更不应被忘记,尤其不能被30万冤魂的同胞——今天的我们所忘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天的日本,不是还有人时时刻刻在想为南京大屠杀翻案吗?今天的日本领导人安倍,不是还时时刻刻想为甲级战犯招魂吗?今天的部分日本人不还在时时刻刻地觊觎着中国的钓鱼岛吗?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不就是想提醒世人吗:世界铸剑为犁任重而道远!

“为么我的眼里满含泪水?是因为我深爱着脚下的这片土地”,缅怀先烈,勿忘历史,振兴中华,从我做起!

历史的悲剧绝不能再重演了!甩开膀子,大干一场,是我们对南京大屠杀历史最好的纪念„„

睢宁县睢城镇实验小学

六(9)班

胥雷

2015/1/7

推荐第2篇:《普罗米修斯盗火》读后感

《普罗米修斯盗火》读后感

你们知道普罗米修斯吗?走,去看看他的盗火传奇!

传说人间本没有火,普罗米修斯就偷天火给人间,让人类从此以后有了火,可却惹怒了宙斯。普罗米修斯被剥夺了自由,最后赫拉克勒斯把他救了下来。嗯,很生动。我觉得这故事有点惊险的味道。普罗米修斯受罚要过三万年之久才能解放!他可以忍受这么长时间?这个惊人的数字让我惊神未定。同时头上疑云密布,对此疑惑不解,满脑子都是疑问,头上竖起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要是一个人的自由被夺走,如同生命被夺走了,希望也如同被夺走了!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这痛苦难以想像。知道普罗米修斯被夺走了三万年的自由,换作是你,你能坚持么/

说不定这故事是虚构的,就没有普罗米修斯,也就没有现在的火!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实验附小四年级:张常宇恒

推荐第3篇:《小树林和火》读后感

《小树林和火》读后感

读了《小树林和火》这个故事后,我思绪万千。

冬天,一小堆路人烤火用的炭火在小树林边隐隐燃烧着,渐渐地,炭火越来越微弱,于是它就告诉小树林只要与它交朋友,它就能给小树林温暖。小树林决定给它一小块地方试试。火苗一进林子,就成了一个火团,火团往粗枝细桠上一蹿,顿时浓烟滚滚。烈火顷刻间就蹿遍了整个林子,直到把小树林全烧干净。

像《小树林和火》这样的故事很多,比如《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

蛇》„„在生活中,也有“火”、“狼”、“蛇”这样的人,我们要小心提防,否则就可能会成为故事中的“小树林”。当然也有很多友谊深厚的朋友,比如三国时期桃园结义的刘备、关羽、张飞,唐代的李白与汪伦。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家喻户晓,刘、关、张亲如手足,他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首诗就是李白与汪伦友谊的见证。

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朋友,因为一根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嘛。交友时要谨慎,不要被假朋友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青岛重庆中路第一小学四年级:单书豪

推荐第4篇:《神火之盗》读后感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有时也会拥有强大的力量,就像我看的《神火之盗》一样,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波西·杰克逊是一个在纽约上学的十二岁孩子,他有严重的阅读障碍。它虽然并不完美,但心地善良。在一次奇遇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他通过纽约帝国大厦里的电梯到达了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了闪电权杖,并限他十天之内必须归还,不然就要与海神波塞冬正式开战。

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波西为了阻止天神之战,救出母亲,他决定要找出真正的窃贼。波西战胜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终于找出真正的窃贼,阻止天神之战,救出母亲。

这是所有少年的故事,我从中读到了现实生活中我们少年应该如何面对挫折与挑战。

其实每个人都有力量,有时是正义的,可以令奥林匹斯的众神而感动;而有时也是邪恶的,也可以令神而恐惧。我们要学会分辨好与坏,善与恶,真正强大的力量,来源于信心与勇敢,来源于正义。就像波西拥有勇敢,智慧的力量,击败了战神阿瑞斯。同时还要懂得团结的力量,合作的力量,合作完整一件事,既有效率,又有质量,所以人们常说人多力量大,就像雅典娜。有无穷的智慧,就像在古罗马神话中,米诺陶是怎么被击败的,要怎么才能杀死美杜莎,自己还不会受到伤害……这都来源于书籍与智慧。

推荐第5篇: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看《冰与火之歌》时,我被震撼了。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是一部真正的史诗,这里面的一切都是有意义的。当我在全书第四卷,行文已经过了数百万字以后,忽然看到一个伏笔起来,与第一卷前几节布下的悬念遥相呼应,配合的天衣无缝时,我真的只能说出两个字“叹服”。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着,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等到了要我用语言去概括《冰与火之歌》的优点时,才发觉这部作品是如此的包罗万象,如此的宏大精妙。

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有勾心斗角的阴谋;有顶天立地的英雄,有卑鄙无耻的谋客;每一个人都有他的理由,每一个人都不是情节的摆设;你会对一个人的举动恨的咬牙切齿,你会对一段情节看的怒火中烧,你会因为一个人物的意外死亡心痛不已,但是最后,你还是只能无奈的承认:这一切都是自然发生的。《冰与火之歌》与传统史诗最大的区别在于:她没有讲述任何大道理,没有进行任何说教。对于传统作品所歌颂的种种精神,如兄弟之情,坚贞爱恋,战天斗海的勇气等等,她都有所包含,但又难以体现。事实上,她歌唱的是一种无奈,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是人性。

人是最复杂的,而人是人化世界的核心。《冰与火之歌》通过不断呈现人的行为,呼唤着人们重视自我本身,而非思虑其他外物。她要求人们认清自身在宇宙中所处的位置。随着书的进行,所有人,书中的主角和读者都在成长,这是反思自身的成长。透过对自身的反思,能让人最终统一到一个世界--爱的王国,从这个意义上讲,《冰与火之歌》体现了宗教的精神。她将是揭开新史诗时代的开山鼻祖。

我真的爱死了这本书,我愿意像所有人推荐他。不要被他的序章吓倒,对于普通的小说来说,序章是长了、无趣了。但是对于《冰与火之歌》,这部真正的史诗奇幻,你绝对要有耐心。

你不得不为作者的预谋而击节感叹,在书中他留下了那样多的悬案、预言和传说,时至今日,人们仍在网上激烈的争论和发表自己的见解,因为人们相信,这些都确实存在于冰与火之歌的时空中,总有一天,它们会在作者的笔下自沉睡而苏醒。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冰与火之歌——这名字之前看到过很多次,但是每次都被它后面紧跟的几个字打消了兴趣:权利之争。在我看来,作为一部西方魔幻题材的作品,却以政治斗争为核心,这不免太乏味了点。我想多数看西幻的人都比较期待那些龙与魔法、英雄与传奇、战争与史诗一类的场景吧,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在现实中都已经看得很多了,又何必到幻想故事中继续看呢。不过,这两天看完了电视剧的第一季,发现我的想法或许还是有些偏颇了。

这两天闲来无事把第一季全下下来看了看,虽然中间有些地方感觉有点跳跃,但是总体还是很不错的,毕竟这只是一个宏大故事的开端。

开始的两集很不错,神秘的异鬼、黑衣的守夜人、长得略像菠萝(吐槽下)的龙蛋等,都非常吸引人的眼球;然后转到临冬城,古老的城堡、身着铠甲的骑士、国王与贵族领主等,也都是常见的西幻的一些必要元素,视觉上的效果也都非常不错。但是到了中间,艾德·史塔克去了君临城做宰相,各种势力开始明争暗斗,我开始觉得枯燥无味,怎么像是看到中国宫斗片的影子?尤其是艾德公爵所表现出的政治素养的缺乏,甚至可以说是天真,让我很无语:出身于古老家族的公爵大人在政治上真有这么低能?另外,中间有些跳跃的地方让人不知所措,比如一些新的支线人物、剧情的出现显得很突兀,完全没有过渡,我只能理解为电视中很难对小说中的大局情况进行展现。

不过,看完了之后再回味一下,觉着其实整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起码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可以看很久,总比电影短短两三个小时来的爽些,哈哈。另外,突然想起那句老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想来即便是西幻故事里,人也肯定是主体,所以也难免会有政治斗争。但是其实还是希望多看到一些比较西幻特有的富有想象力的东西。

再说下剧集(小说)里面的一些比较好的地方吧。首先,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异界,一个曾经有龙与魔法的世界,这是一个充满新奇与幻想的世界。其次,故事有多条主线和支线,比如:王位之争、异鬼入侵、野蛮人袭来等。并且具有多人物视角,包括buster琼恩·雪诺、little布兰·史塔克、\'boy\'艾丽娅·史塔克、True Dragon丹妮莉丝·坦格里安、half-man提利昂·兰尼斯特等等。这样的设定极大地丰富和充实了故事内容,并给人以更大的想象空间。然后,虽然故事的发展还是有很多西方历史事件的影子,但是其本身还是显得非常紧凑合理。

最后再感叹一句:什么时候国人能拍出这种感觉的片子,吾辈就算知足啦。

推荐第6篇: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天生领导者——Tyrion Lannister

——读《冰与火之歌》有感

看了《冰与火之歌》系列的前两部,其中战争场面描写宏伟壮大,家族人物关系错综复杂,魔幻色彩引人入胜,人物性格刻画深入。但最令我影响深刻的是里面阴谋斗争,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活活呈现出一个商界政界高级管理阶层的权力游戏。而在这些众多政治家,阴谋家,野心家当中,Tyrion Lannister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Tyrion Lannister,人称Little imp(小恶魔),因为是个侏儒,母亲因生他难产而死,且有一个英俊骁勇的哥哥和美貌的皇后姐姐,所以不被父亲喜爱,甚至是被家族厌恶。但是他博览群书,头脑聪明,深谙在权利世界的生存之道,这让他在荆棘丛生的宫廷中能“混”的出人投地。从他身上,我学到的是作为高级管理者在光鲜表面下的黑暗商场要拼出来所需要具备的素质。

一.认清自己

“Never forget what you are.The rest of world will not.Wear it like armor, and it can never used to hurt you.”这是Tyrion Lannister对Ned Stark的私生子Jon Snow说的一番话。Tyrion Lannister是个侏儒,他深知每个侏儒在人家眼里就像私生子一样卑微低下,那么他很好地避开自己身体上的缺陷,用头脑来武装自己来战斗。所以,他从不鲁莽行动,意气用事,尽全力让别人抓不到自己的弱点。在被陷害而死的前宰相Ned的女儿Sansa被迫要当俘虏皇后,不断受到欺凌,Tyrion问她是否想解除婚约,而Sansa却冷静坚定地给出回答,“我对国王忠心不二,他是我的真爱。”这句话让别人听到要么不以为然,要么觉得她傻,而Tyrion为之惊讶,“You may survive us yet.”Sansa对自己处境的认知程度让Tyrion感到恐怖,也侧面地表现出他非常明白自我认知的重要性。认清自己,才能活得更长,权力场生存之道第一步。

二.得到“朋友“

这里的“朋友“,可能不是情投意合,甚至没有感情,但是一定要跟你在统一战线。没有援手的战斗是必败的。Tyrion 非常善于交这样的朋友,这首先要归功于自己富甲天下的家族。当然,光有钱解决不了问题,雄辩的口才是他的又一得力工具。被困天牢,面临处决,森林遇劫,都是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加上金钱的诱惑得以脱险,而且还获得了一位武力高强的帮手和一小支战队,这对他将来担任宰相起到了重要作用。情报,是另一个朋友,Tyrion看重它胜过任何人。当然,很多人也都会去掌握情报,但Tyrion却能去得到最有效的,并用最合理的方式,在最恰当的时机将其运用。同样是宰相,前两任Arry和Ned都了解到了当时的王子Joffrey非国王亲生,但是他们却因为耿直忠诚之心过早地将这条决定王国命运的消息放了出去,导致自己被害死。而

Tyrion掌握了太后姐姐的各种不检点行为后,没有去直接与她对话,而是以此来威胁参与其中的其他当事人,让他们作为自己耳目探听到更多的情报。他们的消息几乎是直接导致了之后守城之战的战局。

三,认清敌人

被父亲推荐担任临时宰相,他感到的是无限危机,宫廷如虎穴,前两任宰相均已被害死,宫中自己势力单薄,加以敌军即将兵临城下,自己都难以自保,还要就国家于水火之中。虽然对这个任务Tyrion是万分不情愿,但他依然能先稳定下来,审时度势。鉴于前两任宰相的惨剧,他意识到宫中一定有人在不断为自己的姐姐即太后通风报信出谋划策,而这个人极有可能也会将自己出卖,除掉此人是自己能自保的第一步。这样他想出来一条计谋,他找了Baelish,Pycelle,Varys进行秘密会谈,分别对这三人说说要将Myrcella公主送到Arryn家族,Martell家族,Greyjoy家族和亲,并且嘱咐一定不能让太后知道。他知道一旦其中一人向太后告密,太后会对他大发雷霆。果不其然,太后则问他为什么要将公主送往Martell家族,于是Pycelle国师这个告密者浮出水面,Tyrion顺利除掉了他。其实Tyrion知道身边人都可能是敌人,但是他不会在表面上对他们有敌意,而是在他们没有防备的时候摸清他们的底细。如今的商场斗争中,有很多人直接地表现出对他人的厌恶情绪,也许会有人说做人要敢爱敢恨,不做暗中小人,但是各位,欢迎来到真实的权利世界。

四.关键时刻,挺身而出

如果你以为Tyrion只是一个会耍阴谋的小人那就错了。大军直逼都城,大战一触即发,头上是无能昏庸的国王外甥和毒恶专制的太后姐姐,身旁是处心积虑的王公大臣,Tyrion几乎是要一人来指挥战斗。而他之前几乎没有战斗经验,加上自己的身体缺陷,更不用说在前线冲锋陷阵了。但是,他依然能去抓紧时间研究战略战术,进行守城布置,因此在大军到来时守城部队才能严阵以待。在敌军开始攻击城墙城门时,胆小懦弱的国王临阵脱逃,大伤士气,部队都无心恋战。危急时刻,Tyrion站出来,鼓舞大家为自己而战,为生存而战,身为侏儒的他带领部队绕道从后方奇袭敌军,最终击退了即将攻破城门的敌人并拖延住了时间,等来了救兵。一个企业,一个团队,在群龙无首时必须有人挺身而出,领导大家,这不是仅仅有勇气就行,还需强烈的大局观,能振奋人心的口才才有可能成为那个举火把的人。

不是骁勇善战的勇士,不是传统的高大形象的英雄,但他却是权利场上的生存者,做得了小人,当得成君子,玩得了阴谋,识得破诡计,保得了自己,救得了国家,这就是管理精英的风范,若能学得Tyrion Lannister的生存之道,那么在哪里都能生存。现代高层管理需要这样的素质,太过单纯只有死路一条。

推荐第7篇:《火鞋与风鞋》读后感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

今天 ,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火鞋与风鞋》。

这本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迪姆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爸爸是个鞋匠,家境窘迫。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一双称之为火鞋的鞋子。穿上新鞋,背上背囊,跟着父亲走进了大山......这让他慢慢地有了自信。

这本书以父子俩的漫游生活为主线,串联了《星星兔》、《伤心的小黑羊》、《猪尾巴上的蝴蝶》、《老鱼吹浪》、《长鼻子婆娘》等十多个妙不可言的故事。

其中爸爸给小胖子迪姆讲的《伤心的小黑羊》的故事让我感受特别深。有一只黑色的小绵羊,它在羊群中与众不同,小绵羊们都讨厌它,叫它滚开。“黑家伙,走远点。”黑色 的小绵羊伤心极了,后来在上帝那找到了幸福,弄明白了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特的、唯一的,都 是美丽的。

就好比我们班的邓天瑞,在我们班,他非常爱打人,成绩也不好,可是,在今天的运动会上,他却为我们班争了光,夺得了200米比赛第二名,100米第一名。

这本书的教育意义非常大,书中呈现的景色也非常美,跃高山、走林子、睡草地、趟小河......一幕幕是那么令人向往。这一个个的故事都告诉我们,不要自卑,要有乐观向上的心态,要有自信,从生活中寻找快乐。

推荐第8篇:作文 《普罗米修斯盗火》读后感

你们知道普罗米修斯吗?走,去看看他的盗火传奇!

传说人间本没有火,普罗米修斯就偷天火给人间,让人类从此以后有了火,可却惹怒了宙斯,作文 《普罗米修斯盗火》读后感。普罗米修斯被剥夺了自由,最后赫拉克勒斯把他救了下来。

“嗯,很生动。”我觉得这故事有点惊险的味道。普罗米修斯受罚要过三万年之久才能解放!他可以忍受这么长时间?这个惊人的数字让我惊神未定。同时头上疑云密布,对此疑惑不解,满脑子都是疑问,头上竖起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要是一个人的自由被夺走,如同生命被夺走了,希望也如同被夺走了!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这痛苦难以想像,读后感《作文 《普罗米修斯盗火》读后感》。 知道普罗米修斯被夺走了三万年的自由,换作是你,你能坚持么/

说不定这故事是虚构的,就没有普罗米修斯,也就没有现在的火!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实验附小四年级:张常宇恒

推荐第9篇:《火烈马》的小学生读后感

火一样的红色封面,两匹扬蹄争斗的野马,远处凶残的秃鹰在低空盘旋。耳边仿佛传来马的嘶鸣咆哮,这是《火烈马》给我的第一印象。

我好奇地打开这本书,简洁美丽的文字吸引了我。它告诉了我一个关于马的童话。在漠北草原上,黑色马群和红色马群因为王位的更迭,而不断上演着恩怨情仇。梦魇——一匹红黑杂一交的小马驹,桀骜不驯。因为从小目睹母亲被狼群吞噬,而身为红马王的舅舅却袖手旁观,于是走上了一条复仇之路。经过岁月洗礼,梦魇褪去黑色一毛一发,浑身通红成为了一匹火烈马。在不断地争斗中,它成长了,也击败了恶贯满盈的父亲——黑马王。在即将登上马王的宝座时,却倒下了……

虽然在梦魇身上我看到了不屈不挠,永不言败的一精一神,但是,我更喜欢另一匹马——红。红是原来马王的儿子,它仿佛是马群里天生的智者,做任何事情前它总会先思考。以至于梦魇倒下后,红成为了新的马王。看到红,我想到自己。平时不管做什么事,我是先做了再说,做题时大多时候只是粗略的读下题就动笔了,从不加以认真思考。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以后不管碰上什么事,先要好好思考才行。

推荐第10篇:《火鞋与风鞋》读后感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风鞋与火鞋》觉得很有意思,《火鞋与风鞋》读后感。

书里的主人公是又矮又胖的小男孩,同学们因此笑他,他感到很伤心。迪姆的爸爸是个鞋匠,在7岁生日的那天,爸爸送他一双火红的鞋名叫火鞋,爸爸做了一双绿色的鞋名叫风鞋。父子俩决定去旅行,在路上,爸爸给迪姆讲了许多故事如《老渔翁的故事》《伤心小羊》等,这些故事给小迪姆明白了快乐的享受生活,也让我知道了:爸爸对儿子的关心很重要,读后感《《火鞋与风鞋》读后感》。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迪姆,因为他不能容忍被别人嘲笑,但最后他克服了自卑的心理,他真的棒极了。爸爸也很厉害,每次在迪姆伤心的时候都安慰他,给他讲故事,讲道理我真佩服爸爸.

我家的星期天

又到周末了可以睡个懒觉,谁知闹铃还是依旧想起,我把头躲进被窝里假装没听见,可闹,铃还在响,我火了,伸出右手瞎摸,希望找到闹钟赶快停止。我刚关完就听见妈妈在喊:“起床了,快起床,吃早饭了,在不来黄瓜菜都凉了!”说着便进了我的房间,把被子掀开,我抬起头把枕头放在身上继续睡,睡知妈妈还是不依不饶,没被子我冷极了,冷的蹦起来。

上午妈妈最忙,要洗全家的衣服,被单,要烧饭,洗碗,做家务。

下午我最忙,吃好中午饭就得急急忙忙的去学二胡,上小记者习作课。

晚上爸爸最忙,总是又抢电脑,又看电视,他把节目调到自己喜欢看的恐怖片,然后专心的玩电脑斗地主游戏,边玩边看直到深夜也不肯罢休真像一只横行霸道的螃蟹。

看我们家的星期天多热闹啊!

第11篇:《火炉上的湖泊》读后感

生命的新高度

------读《火炉上的湖泊》有感

化龙初中七年级四班刘炳阳

站在新华书店琳琅满目的书前,这本王蒙总主编的《火炉上的湖泊》引起了我的好奇,湖泊在火炉上,那还能有湖泊吗?再加上它淡黄色的封面,飘着丝丝干草梗样的细屑,左下角一个暗蓝色的火山湖,让我感觉是那样的稳重和舒适,我不由自主的拿起这本书买下了它。

回到家,迫不及待的开始阅读这本书。第一篇是王小波写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读完之后,心中大乐,这是一只多么好玩的猪啊——它跨栏如山羊般娇建,上房如猫咪般敏捷,就是不肯向一只猪一样的在圈中待着,文章最后以这只猪的胜利逃亡结束,让作者时隔多年一直怀念它。王小波的笔法幽默而严谨,活泼而平实,犀利深刻而又温情脉脉,恰到好处的烘托出一只特立独行,怡然自得的猪。

就是农村孩子也不容易看到这样一只不安分的猪,我们村的东头有好几家养猪场,我见惯了里面大大小小的公猪母猪,其实除了小猪还摇头摆尾的活泼的走来走去外,别的猪就是一天到晚的躺在水泥地上,最多进食时哼哼几声,哪有这样特别的猪?但是我倒相信有这样的特立独行的猪,因为我妈妈和姥姥经常回忆起他们家以前养的一只擅长跳高的猪,姥姥家的猪圈是由一个猪棚子和一个深一米多的圈两部分组成,深圈上还有一段半米高的

砖墙,那只猪竟能腾空斜跨过猪圈到院子里游荡,这可是一个高难度的动作!不知道它在一米宽的猪棚子里怎样助跑,也不知道它在跳出猪圈的过程中有没有失误过掉进深圈里,反正人出去上坡了,它也出来了,一回来它就在院子里悠闲地溜达,一会拱拱香椿树,一会撵撵鸡鸭鹅,弄得家里乱七八糟,鸡飞狗跳,让人哭笑不得。

可是人也好猪也好,生存总是要遵循一定的规则。除了王小波这样的不管猪的重量的知青以外,别的人一定不会喜欢这样的猪。姥姥家的这只跳高冠军猪,虽然妈妈每天放学后给它打猪草,姥姥每天给它熬猪食,但是由于它天天上蹿下跳,勤于锻炼身体,当然不长膘,所以刚刚长到一百来斤,到成猪的最小分量,就被迫不及待的卖到屠宰场了。

我何尝不希望自己是这样一只猪,天天放假不用上学,每天上网听歌打游戏不用背着背那,做作业。可是我知道我现在还不能像这只猪一样了无牵挂,必须要遵循社会的规则,努力读书,像这只猪长出可以保护生命的獠牙一样,学好知识,将来好好工作,才能在社会上立足,被社会接纳,不然只能想姥姥家的猪一样被社会淘汰的。

书中的其他文章写的也很好,汪曾祺的《七里茶坊》自然朴素,史铁生写的《我与地坛》真切坦诚,余光中的《听听冷雨》念念文字就能体会到语言之美,子坚《火炉上的湖泊》想想瑰丽,最后的梦境中屈原为死去的湖奔走号呼„„,可是这些文章往往

是以文化大革命为背景,多是关于生命、信仰、情感和死亡的思考,想我仅仅十三岁的年龄还太小,我的人生阅历还太浅,我的生活还很美好,所以我还不能理解生命的沉重。但是这本书就在字里行间我仍旧领略到一种不同的写作风格,与我以前的读的那些童话、寓言、小说不一样的美,让我的生命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所以我要好好的保存这本书,当我十五岁,二十岁,二十五岁一直更老的时候拿出这本书,再读,那就像本书最后陈平原的写的“以新眼读旧书”时,我一定也可以获得不一样的感悟!

第12篇:《小小小小的火》读后感1000字

《小小小小的火》读后感1000字

鲲梦

《小小小小的火》一书从一个对规划非常执着的一个小镇开始,理查德森太太作为对规划有着坚定信念的代表,一切都按照她的设想,一切都井井有条,读好的大学,在喜欢的小镇任自己喜欢的职业,遇到现任丈夫并生育四个孩子,“规划的人生”是她对所获得幸福的总结,因此她每天都有严谨的日程表并严格按照计划行事,对于“正确”的事坚定不移。而她的房客米娅因为对于艺术的执着曾在一所艺术大学读书,为支付学费替瑞恩夫妇代孕,突然萌生想法想留下这个孩子(珀尔),辍学离开了伦敦,开始了到处摄影的奔波旅途,以摄影为业,打些零工补贴家用,直到成为理查德森太太的房客。

珀尔在和理查德森一家接触过程中,爱上了崔普,被穆迪喜欢着。伊奇(小女儿)看到了米娅的摄影作品,与米娅的三观相合,感受到米娅的温柔,而她的母亲因为伊奇小时候体弱产生了疑病症,一直认为伊奇在某方面会有问题,所以到伊奇的行为很苛刻。莱克西意外怀孕,但是她的男朋友因为受不了突如其来的社会责任和与自己规划的冲突,拒绝孩子的存在,莱克西选择堕胎,以珀尔的名义。理查德森太太意外得知堕胎的故事,加上对于米娅随性生活的敌意,将米娅母女赶出房子。伊奇认为父亲在帮助偷孩子(打官司争夺抚养权)、哥哥姐姐的不负责任的行为,都是在为了掩饰家庭表面的光鲜亮丽。“一气之下”把房子给烧了,拿上母亲对米娅的调查结果,追寻米娅的脚步了。

该书通过对米娅形象的塑造,传达作者减少规划束缚而追随内心生活的人生态度。规划背后隐含的是文化对人的束缚,事实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追寻到内心的生活,或是受到舆论压力、现实条件的束缚,如同被细绳绊住的大象,被内心的事物所牵制,无法挣脱;或是在社会文化所指向的道路上,没有产生过质疑和期盼,成为社会舆论的一部分,坚持所有“正确”的事情,将犯下的“不正确”进行粉饰。米娅作为能够追寻到内心生活的少数人,知道这个世界反复无常,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甚至很多事情在具体的场景下根本无法辨别对错,索性抛开约束,任性而为。

“大部分情况下,每个人都有不止一次的机会,我们都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它们会变成你不得不随身携带的负担。”人是在不断经历过程中成长的,选择过程之所以带来极大的痛苦,因为考虑的事物太多,受到的约束太多,每个选择背后是这条选择背后隐藏不可回头的路,我们这样想着,便滞住了手脚。其实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有时候我们成了经验的奴仆,不加怀疑的进行选择,把世俗的成功作为唯一的追求,而忘记了我们做的是一个开放题,摆在面前的答案仅供参考。也许因为做出一个非主流的选择我们需要接受更大的未知带来的压力,我们就这样带着这份对未知的害怕和追求自由的小心与命运周旋,时而逆来顺受,时而坚韧不拔,像极了叛逆期的老顽童。总有人出生有幸运女神相伴,也总有人出生与我们眼中的糟糕形影不离,大多数人的一生总是两者交叉出现。为了守住我们心中“上帝总是公平”的信念,我们的意识告诉我们祸福相依,谨小慎微地守护着幸福,坦然对待灾祸,我们的心理得以平衡,不至于因为喜悦与悲伤交换的太频繁太剧烈而受伤。至此,“自然而然”的主张顺势而出,改变能够改变的,做能够做的,剩下就是接受。

第13篇:冰与火之歌读后感

《冰与火之歌》是一本由[美]乔治·R。R。马丁著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冰与火之歌》读后感,欢迎借鉴参考。《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一

寒假总是寒冷而又漫长的,而我总想找本书让我的心静下来。抱着尝试的心理,我开始接触一本名为《冰与火之歌》的外国名著,但却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陷了下去。虽然从前也看过一些奇幻题材的小说,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可以与冰与火相抗衡的著作,即使是被称为奇幻文学里程碑式的巨著的《魔戒》。

《冰与火之歌》是有着七部曲构思的长篇巨著,甚至其中单单的一部曲就有着长达80万字的篇幅,但是精湛而又生动的语言却让人完全察觉不到超长篇小说常有的累赘啰嗦以及审美疲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作者乔治·R·R·马丁的精心构思以及独特的描绘手法——分镜写法。书中的每一章节都是以书中不同重要人物的角度写成的,却又能极好地拼凑起整个故事而不会让读者感到重复错乱,还给人一种宏大世界的感受。马丁的描写相当朴素,没有华丽的字眼只有巧妙的比喻,让他笔下的人物与世界显得栩栩如生。

而与其文学功底相比毫不逊色还有其对于这个故事的构思,姑且不提那几乎可以凌驾于任何一部巨著之上的登场人物数量,光是那能够吸引读者持续阅读下去的纷繁复杂的情节就已经让人感叹作者的驾驭能力了。鉴于这部作品的长度与其情节的错综复杂,在此就不花费时间赘述故事的内容了,唯一想谈的是这部作品的最大一个特点。当史塔克公爵在一部曲《权利的游戏》中被冠上叛国罪而被斩首的那一刻,或者是更早的当年仅八岁的布兰被从塔楼上抛下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明明觉得不应该会发生这样的情节,但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而且无法让人产生任何一丝突兀的感受,就好像理应是这样一半。一开始,我将这种情感定位在了意外,但却无法完整地解释出那种感受,直到两年前,当冰与火的正版开始在国内发行时的宣传词映入眼帘的刹那:残酷的盛宴。对,没有比“残酷”更适合来形容这部作品的词了,重温了《权利的游戏》的我当时如此想道,在这部作品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他们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各自的挣扎与救赎,死亡与不幸会平等地降临在每个人的头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只要冰与火之歌仍然唱响着……正因为残酷,所以真实,正因为残酷,所以意外。迄今所看过的任何一部小说的套路在冰与火中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所描绘的那个世界就是活生生的,残酷的现实。

在每一部作品中,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让我喜爱的角色,《冰与火之歌》也不例外,琼恩·雪诺,就是那个孩子的名字。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二

用近三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冰与火之歌,昨晚结束时一如我发朋友圈时说,当时的心像最后君临的天气,下一场小雪,一切都湿漉漉。

早上醒得时候习惯打开掌阅,想起冰火已经看完了,心里惘然。

冰火的画卷从奈德大人亲斩逃兵开始,然这时更像是一卷空白卷轴,还无笔墨在上。冰原狼是史塔克家族的族徽,在奈德大人斩首逃兵的回途中发现一只冰原狼死于鹿角,留下五子小崽,这里才像是有一只画笔开始作画,也像一潭沉静的水池忽然落进一颗石子然后起了涟漪。

向前听好多人推崇自己所爱的作品往往以史诗著作来作为给他最高的评价,但这在看冰火之前,我对这四字实在没有多大感受。

史诗——史在于严酷无情,在于众生平等,在于无奈。

奈德大人一生为荣誉,荣誉不能保他无虞,也因荣誉而死;这场权利的游戏,参与者智商不够,眼光不够,不能权衡利弊者都得出局,像罗柏,克制不住少年人对爱的冲动,不知身为一方之王该有牺牲,所以等待他的是红色婚礼;琼恩·雪诺宣誓后加入守夜人,当临冬城被破他无能为力,小妹落入波顿家族他依然是。

这才像史,一切不如人愿,让人无可奈何,且又黑暗。

诗是浪漫,是可供传唱,传颂的故事。布蕾妮忠于凯特琳夫人,立下誓言寻找珊莎小姐;多恩王子秉行父命万里寻找龙母。

无数人梦想着一生事迹能得歌手传唱,在疯王之后,也就泰温公爵获此荣耀,我想此后该多了。

维斯特洛大陆这一世的青年们,每一人都值得歌手传唱。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三

初期注意到琼恩,是因为他的姓氏,雪诺,十分的美丽,可是却没想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姓氏却是专门给与那些在北方出生的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的孩子的,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拥有一个像艾德·史塔克公爵那样讲究荣誉责任的父亲对于琼恩究竟是祸是福,这很难说明,史塔克公爵的认真负责,使得琼恩拥有了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经受同样教育的机会,但是却更添了他的悲哀,无论剑使得再好,头脑再优秀,他仍然是雪诺,不是史塔克,这样的现实促使着他拥有了比同龄人更成熟的思维。

在《权利的游戏》中发现冰原狼的那一幕,为了实现幼弟布兰的心愿也为了拯救那五只丧母的幼狼,琼恩如此说道:“史塔克大人(琼恩对于父亲的称呼),这五只狼崽中有三只公的两只母的,而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冰原狼又是您的家徽,这注定着您的孩子将拥有这些狼崽。”书中布兰对此的形容为:此刻他全身心地爱着他的私生子哥哥,因为他是将自己排除在外才能够正好凑出同样的数字。

当史塔克公爵询问琼恩他难道不想要一只狼吗,琼恩立马指出自己并不是史塔克,那样的决绝,那样的自然,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喜爱上了琼恩,那个善良可怜的孩子。琼恩同样也是个十分坚强有想法的孩子,当他察觉到即使他继续留下来也无法做出任何贡献,甚至无法成为辅佐下一任史塔克公爵他的异母哥哥罗柏的家臣时,他毅然选择了离开,加入了守夜人——那个驻守长城边际的黑色集团,这对于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残酷的抉择,直到后来史塔克公爵被杀,罗柏为了讨回公道自立为北境之王,那就更是如此了。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四

这是一本引起我强烈的阅读欲望的一本名著,早在三年前,我就听闻了他的鼎鼎大名。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偶然在书架上发现了它,便拿起来研读,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也正是因为它,我才走进了西方魔幻小说的门。

在翻开这本书时,我就被吸引住了。译者在本书的开头有这么几段话:“本书采取了独特的试点人物视角,坚决不开‘上帝视角’。其次,本书每个章节张弛有度,能引起人连续的阅读。第三,本书诚如前文所提及的,其核心在于‘人’······在其他幻想文学作品中,读者往往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急时刻能化险为夷,而本书将为你带来真正的惊愕。”

根据这段文字,我跟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和好奇,带着这样的心理,我读完了本书第一册。

事实上,当我读完这第一册书时,看得我是云里雾里的,这可不是以前小时候看的睡前读物,而是一本需要反复阅读的名著。光这第一册就有大小百位人物,都在不同的地点。他们身上的故事也都晦涩难懂。包括一大堆意义不明的预言和伏笔。

但是,作者的的确确用他高超的叙事手法和写作技巧抓住了我的眼球。我感觉这本书精彩的地方,还在后头呢。于是我接着读了下去。

先不说那精彩的智谋交锋,作者在第三卷《冰雨的风暴》中,真的让我体验到了真正的惊愕——被烙上金箔的爱情,于风中凋零的理想主义。血色婚礼。

在这次巨大变革中,战无不胜的北境之王遭到了部下的背叛,家族数千年的根基毁于一旦,连少狼主自己也和他忠诚的属下埋没在了奔流城中。读后感·一朝一夕之间,他的荣誉和理想都变成了子虚乌有,他失去了自己拥有的一切。整个北境的愤怒,用仇恨聚集的正义之师全歼于奔流。狼王的理想被东西两境变成了吹灭北境复兴的狂风。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五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碎琉璃脆。在乱世纷争之中,无论是出身低贱的平民,还是权倾一时的王侯,都逃不出命运的桎梏。

本书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架空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塑造了无数可歌可泣,有血有肉的角色。

尤其让人动容的是,书中体现了浓厚的命运主义色彩。许多让读者以为是正面的,不会轻易“死去”的角色,却因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原因的缺陷甚至只是因为“运气”不好,而遭到了死亡的厄运。

在阅读的过程中,常常能感到生命的无常与无奈。你不由得觉得,人的命运很难把握在自己手中,我们常常被外界事物所主宰,所裹挟,陷入身不由己的运命漩涡之中。

冰与火之歌的核心在于“人”本身。由是,它没有简单的答案,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它不仅包括无数扣人心弦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描述的情景,往往是真实人生中无可回避,必须面对的东西。因为人本身是最复杂的。同时,相对于其他的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读者,本书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惊愕。在作者笔下,每个角色均以其真实的轨迹在运行,有成功,也有痛苦,甚至死亡,本书正是通过这样的构架翻动着读者的情绪。

本书是典型的西方史诗奇幻文学。既然是史诗,其落脚点就是整个书中呈现的世界,关注的问题宏伟,全书的格局庞大。历史,人物,宗教,神话交织在一起,展示出一个亦幻亦真的世界。或许会有读者认为,本书更像一本历史小说,这种论断有其合理之处。马丁本人曾在采访中言道:“我喜欢历史小说,但历史小说最大的局限是结局已经基本注定,不论作者付出多大的巧思,都失去了最大的悬念点和高潮处—结尾。”所以,他选择了《冰与火之歌》这样一个虚构的世界。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奇幻文学必不可少的元素“魔法”的处理上,作者马丁秉承托尔金的精神,运用得非常谨慎,适可而止,而不是突出超自然的力量。读者或许记得,《魔戒》虽是一部典型的奇幻作品,但对魔法的描述却很简略,也很少有壮观的魔法画面,就连巫师甘道夫也不怎么使用魔法,而更多的是使用像常人一样的肉搏战斗。针对这一特点,马丁曾经说“魔法等元素就好比调料,不用则无以凸现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相对于无数火球满天飞的“奇幻”作品,《冰与火之歌》之中的魔法显得非常精细、神秘和巧妙。

正是由于作者自身强大的文字能力,当一个非常正面的人物遭遇惨剧时,往往有精巧的事先铺垫,从而不显得突兀。而一个前期非常反面的人物,在后期中反而能峰回路转,显示出他充满人文关怀,值得读者喜爱的一面。

在命运的洪流之中,我们能够把握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追寻的是什么呢?也许不过是无悔地过好每一天而已。

第14篇:《火鞋与风鞋》读后感

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火鞋与风鞋》读后感,欢迎阅读。《火鞋与风鞋》读后感一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有趣的德国故事书,叫《火鞋与风鞋》。这本书在德国家喻户晓,常常被选为小学教材。

《火鞋与风鞋》的主人公是小迪姆,小迪姆是个不幸的孩子,他全班最胖,全校最矮,而且家境贫寒。在他七岁时,他得到了一双红鞋,爸爸妈妈就叫他“火鞋迪姆”,他跟穿着“风鞋”的爸爸走进大山,讲述了许许多多妙不可言的故事。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老鱼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风鞋爸爸带着火鞋儿子迪姆在乡间小路上散步,他们一边走着,一边唱着歌。不一会儿,来到小河的桥边,“我这么胖,会把小桥压垮,怎么办呢?”火鞋迪姆心里这样想着。火鞋还是下定决心走过去,他闭上眼睛,飞快地跑向对面岸边。可跑到桥中间的时候,双脚不听使唤,扑通一声掉下桥去。水很浅,但很凉,火鞋儿子没有哭,他很坚强。他被风鞋老爸救上岸来,他们一边讲着故事,一边晒着湿漉漉的裤子,就这样,一个上午的时间被晒裤子的时间用光了。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觉得做事要坚强、要勇敢,每件事情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只要你下定决心去做,就不会觉得非常的难。我也要像迪姆那样坚强、勇敢。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二

最近,我小姨送了我一本名叫《火鞋与风鞋》的书,听名字就很有吸引力。我竟越看越着迷,连梦中都经常出现小说中的情景。

本书的主人公叫迪姆,快7岁了,他家境贫寒,爸爸是个鞋匠,妈妈没有工作,全家都靠爸爸支撑。迪姆经常很不开心,因为全班数他最胖,全班数他最矮。可就在他满7岁那天。爸爸送他一个礼物——一双鞋。他穿上新鞋,背上背包,跟随爸爸走出了大山。这个礼物对迪姆来说,意义非凡,和妈妈告别后,就开始了漫游之路。这次漫游使得他逐步有了自信。爸爸和迪姆互相起了姓名,爸爸叫风鞋,迪姆叫火鞋。第一次历险是在睡觉时,其实也称不上历险,只是一只小田鼠在树叶下钻来钻去而已,但这可把迪姆吓了一大跳。还有一次,他们来到了一户农家,这家人很欢迎他们,甚至农民的女儿和火鞋还成了好朋友。农民的女儿叫吉赛娜,她去放牛时把火鞋也带上了,可火鞋不会牵牛,结果……,但凭着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学会了牵牛。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每经历一件一件事,火鞋就会学会一样本领,就自信一些。即使一点点,但也还有收获。

经过一个假期的风风雨雨,火鞋找回了自信。这部小说以完美的结局结束了。我真喜欢这本书,它不但让我看到了迪姆的一个快乐的假期,更让我看到了一个重拾自信的阳光男孩。自信可以帮助人走向成功,我也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自信起来,绽放甜美笑脸。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三

最近读了一本教育读物《火鞋与风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对父子。儿子迪姆是一个又胖又矮的男孩儿,正在上一年级。因为相貌的缘故,同学们经常给他起外号,“狮子狗儿”“小胖墩儿”。迪姆因此非常烦恼,他也经常对同学们做出反击,可是苦恼仍然困扰着他。迪姆的父亲是一名鞋匠,一家人只能生活在地下室里,父母只能满足迪姆最低的需求。因为各方面的压力,迪姆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甚至不想去上学。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他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穿上火红的新鞋,背上行囊,跟着爸爸走进了大山……“火鞋迪姆”和“风鞋爸爸”踏上了一条“流浪汉”的道路。几个月的流浪经历让小迪姆能够清醒地认识自己。回到家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乎别人叫他“狮子狗儿”“小胖墩儿”,已经不是经常哭鼻子的那个小男孩了,他找到了自己,找到了自信。迪姆仿佛一下子长大了,是旅行中的经历让他对怎样和人相处有了更多的认识。

旅行中父亲用乐观积极的态度引导他,并讲述了《老鱼》《星星兔》《伤心的小黑羊》《猪尾巴上的蝴蝶结》《长鼻婆娘》妙不可言的故事,《星星兔》让迪姆战胜黑暗和孤独;《伤心的小黑羊》让他知道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无所谓外表的美丑,每个生命都是独特的唯一的;《长鼻婆娘》让他远离生气,重新快乐起来;《猪尾巴上的蝴蝶结》让他知道凡事从好的方面想,好运跟着好心情,好心态使迪姆受到教育与启迪,逐渐变得自信起来,他不再把自己个矮体胖看成是一种不幸。

父亲带迪姆漫游,远离自己熟悉的大城市去到陌生的大山,感受大山中不平凡的冒险,在冒险途中父亲鼓励迪姆勇于尝试自己不曾熟悉的事物,从胆怯的迪姆长大成勇敢的迪姆,遇到苦难父亲没有立刻帮助迪姆而是通过讲故事让迪姆越挫越勇,成功的跨过困难。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认识到对孩子的教育不能直言相对,往往太直白的语言、道理对于孩子来说更加厌恶,会适得其反达不到你所想要的结果。我们应当学习“风鞋”爸爸的教育运用不同意义的故事,通过故事情节感染孩子、激发孩子心灵最深处的那一股“潜力”。故事中的迪姆很幸福有爱他的妈妈、爸爸,爸爸充满爱的故事让迪姆在漫长的旅途找到了自信。

第15篇:《火与冰》读后感800字

《火与冰》读后感800字

我们读过的书籍,都会有着各种各样的感触。下面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火与冰》读后感,一起来看一下吧。

半年前好友推荐我看下余杰的《火与冰》,评价很高。因为之前没找到完 整版,所以也就一直没看,前几天恰巧搜到了,就把这本书下载到kindle里 。今天便抽空拜读了书中的前几篇短文,却发现我对这本书实在有点无感 ,更没法产生跟朋友一样的共鸣。总觉得作者的自我意识太强,字里行间 不时流露出一种自以为是的自傲感,而且对很多事情的批判口吻太硬也太 主观,让人读起来不舒服。

这让我想起我与另一位好友之前的一场谈话,那时我跟她提到普鲁斯特《 追忆似水年华》里的那个保姆,那个保姆在看到主人家的女仆疼的死去活 来时无动于衷,当主人发现,叫她去书房查医书,保姆却在书房看医书里 的病症时泪如雨下,还一直在那低估可怜的姑娘啊,沉浸在自以为是的同 情中不可自拔,直到主人过来问她医书里提到的用药时,保姆才反应过来 她来书房的原因。我跟好友说保姆的伤心是一种假象,不过是自己被自己 感动的。看了《火与冰》这本书的前几个篇章,就感觉文章中这种现象很 明显,好几次所谓的悲凉都有点自以为是的成份,所谓的感动多少有点自 己被自己感动的嫌疑。

比如作者写北大学生在电影院看李连杰的《精武英雄》那一段,文章写当 电影院播放李连杰将一大批日本人打倒在地,北大的学生们在电影院掌声 雷鸣,这种正常人都会产生的名族自豪感,却被作者称为没有意义的浪漫 名族主义情绪,还说在北大看到这一幕让他感到透骨的悲凉 这说法真 心让人有点啼笑皆非,反正我是没法理解作者这种莫名其妙的悲凉感。

即便是在现今生活如此和平安定的年代,似乎名族自豪感已经可有可无的 我们,看到电影里的这一幕,也一定会激动不已,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更何况是九几年的北大学生, 他们那一代刚刚摆脱了*解放了思想并 渐渐与国际接轨,看到中国人将欺压自己的人打趴在地而名族自豪感爆棚 的心态,是多么自然而合理的事,有啥好悲凉的,难不成作者认为北大学生看到这一幕无动于衷作者才觉得正常?

而且作者还质疑说“掌声之外,还会有什么了?”这我就又不懂了,一个 电影院少说也有三四十个人,这么多人掌声后的那种所思所想,所感所悟 ,作者又是如何判别有还是没有了,这些他所下的断言不过是自己一厢情 愿的自认为罢了。

我始终觉得一个好的作者应该将自己与其所描写的人和事置于平等的地位 ,以客观的态度来评论他们。而批判性的文字更应如此,我们看批判性的 文章,需要的是作者新颖脱俗独树一帜的思想,而不是为了看作者将自己 放在宛如上帝的位置, ()对人物和现象评头论足,极端而挑剔,动不动就 “他们怎样 我怎样”,感觉谁都不如自己。

这本书目前我只看到百分之十七,后面写的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前 面的内容是让我失望的。但这些毕竟只是我的所想,看豆瓣里还是有很多 人对这本书评价挺好的,说这本书是自由主义的启蒙书,或许吧。不过我 最认同的还是一个网友的说法,说余杰的文字更像一道耀眼的闪电,短暂 到无法照明,给人以启发却无法指引,深读之后有种无痛呻吟之感。

《火与冰》读后感二

一周以前的周末偶尔在熟人的新居中看到《火与冰》,立即借阅。本来准备做公车作业,想不到拿起就不能放下,终于读完了。

与读《香草山》相似的感觉是,我们对许多问题有共同的看法。但令我感佩的是他在二十几岁的校园生活中,已领悟了我接近四十岁才想到的问题和部分的答案,当然前提是他的阅读量恐怕是我穷其一生也无法追赶的了。

我想起高中时张恩华老师在文科班部分同学传阅我看电影“庐山恋”后写的心得上批阅,“如果你能常常记录下自己的感想,日后必有收获”,那时我很遗憾自己的作品不曾印成铅字,而且我也不是常常获奖的写作者,但张老师对我情有独钟,寄予厚望,虽然后来我彻底地让他失望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他最看中的,不是我的文采,而是我的感悟力。虽然那时我的幼稚和对新时代的热爱使我还勉强跟上主流文化,但张老师已经看到我的叛逆,或许那也是曾经的他。

不知道余杰日后是否有更出色的作品,他的作品我读的不多,但他的这本处女作一定是他最好的作品之一,是中国文学史和社会发展史上值得骄傲的一本书。

本书“心灵独白”部分颇多真知灼见,及时记录心中所想,否则谁保证某些闪光的思想不会在琐碎疲累的生活中被埋没并遗忘;“情感驿站”中我十分钟爱“天真”、“静穆”、“腼腆”“认真”、“怜悯”,我认为远胜过钱钟书的类似杂文,也许他们原本是不同类型的人。两者以不同的方式入世,前者推人及己,后者则不会。钱氏的书我很多读不懂,但读的懂的,总令我感到缺少悲悯心,过于刻薄。余杰对陈寅恪和钱钟书的看法,与我竟完全一致,虽然我并不能如余杰一样拜读两位的代表作,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至今束之高阁。

余杰似乎是赞成全盘西化的,如我之前。显然他与我一样,对于中国历史缺乏全面的研读和了解,因此其中难免“指出弊端却没有良策”。如果有识之士能够共同探讨,彼此取长补短,逐渐达成共识,不仅是有趣的智性活动,而且也是国家之福,可当文章学识更多地用于沽名钓誉、换取财富和权力,新闻出版自由无日可待的情况下,谈何容易?不仅蔡元培是孤独的,余杰也是孤独的。

对于大学教育的日渐堕落,余杰发出最痛心的叹息。人说,司法腐败令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但大学教育的堕落将窒息社会文明进步的火种,令社会文明倒退,即使经济发展迅速。“正因为每个人都自我崇拜,所以才有难以根除的个人崇拜,正因为每个人都渴望龙袍加身,所以才有长久不衰的皇权”“思想是危险的,尤其是在思想家没有独立人格的时候,思想家是软弱的,尤其是在思想为专制服务的时候”,“逻辑学乃是民主制度最坚实的根基,只有懂逻辑的国民才能建立民主的国家”,弊端的消除,独立思想的形成,拥有凡事懂得推己及人、懂逻辑的国民,除了教育,难道还有其他方法吗?

余杰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批评,虽然我也是心有戚戚,但仍是醍醐灌顶。脱离民众,缺乏生存能力,确实是中国知识分子的致命伤,这是指真诚的知识分子,而那些积极参与尔虞我诈、权力斗争的,则将知识用作戗毒的利器,具有过强的适应力和生存力。

在遍地文字垃圾的时代,这本书即使不是字字珠玑,也全部是作为知识人的余杰独立思考的成果,这本书是在江执政时出版的,那时还出版了不少好书,仅仅为此,我也对他怀着感激之心。我宁肯统治者多关注些个人享乐,少念些紧箍咒。中国的民众一向对政府期望不高,虽然颇有圣主情节。

第16篇:《火烈马》的小学生读后感

火一样的红色封面,两匹扬蹄争斗的野马,远处凶残的秃鹰在低空盘旋。耳边仿佛传来马的嘶鸣咆哮,这是《火烈马》给我的第一印象。

我好奇地打开这本书,简洁美丽的文字吸引了我。它告诉了我一个关于马的童话。在漠北草原上,黑色马群和红色马群因为王位的更迭,而不断上演着恩怨情仇。梦魇——一匹红黑杂一交的小马驹,桀骜不驯。因为从小目睹母亲被狼群吞噬,而身为红马王的舅舅却袖手旁观,于是走上了一条复仇之路。经过岁月洗礼,梦魇褪去黑色一毛一发,浑身通红成为了一匹火烈马。在不断地争斗中,它成长了,也击败了恶贯满盈的父亲——黑马王。在即将登上马王的宝座时,却倒下了……

虽然在梦魇身上我看到了不屈不挠,永不言败的一精一神,但是,我更喜欢另一匹马——红。红是原来马王的儿子,它仿佛是马群里天生的智者,做任何事情前它总会先思考。以至于梦魇倒下后,红成为了新的马王。看到红,我想到自己。平时不管做什么事,我是先做了再说,做题时大多时候只是粗略的读下题就动笔了,从不加以认真思考。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以后不管碰上什么事,先要好好思考才行。

第17篇:《火炉上的湖泊》读后感

《火炉上的湖泊》读后感

说到《火炉上的湖泊》这个标题,我就想起小时候姑姑貌似给我讲过,故事的大意模模糊糊的记着,当时我看到这个标题,就斩钉截铁的买下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虽然有些地方我读不懂,但是我还是颇有感触……

看惯寒来暑往,人生无常,却执着于生死,信仰的辩证,是《我与地坛》的立意所在。或者没有人比史铁生更能体会生命的荒凉与温暖了,正如他曾经日日前往地坛,不断天问于仰俯之间。而在《火炉上的湖泊》最后,于坚神出天外,看着屈原的灵魂,在蓝色的暴雨中呼号,这就是诗人的笔意……张清华是学者,也是诗人,其散文蕴着思于激情。曲折林中的路上,是荷尔德林与兰波的魅影。身不由己的浪漫情怀令他夜夜“梦巴黎”。一个有座铁塔的城市成就他的《巴黎梦》。《听听那冷雨》党源自李煜的《浪淘沙》。心念旧国的忧愁中,却有着布衣王侯的骄傲。诗人余光中。也是一个文人。至于余光中的《乡关何处》既是思乡又是怀旧,纵横。。气度不凡,却与余光中的散文同出一脉:乡关何处?且听听那冷雨。 向学者读书一样,画家谈其画室,也算当行本色。《我的画室》就像在说陈丹青的生活。画室是画家的世界,失去画室就像世界末日。之后?之后,绘画、生活依旧。就像的读书人一样,真的画家,画画就是生活本身。至于在哪里画,其实没什么要紧的。

有一种美丽,单薄却尖锐,短暂而悠长。是的,我说的是青春。那样的日子,就像沼泽的春天,所有的东西都在发芽,都在流淌,都在惊慌失措的生长。热烈又忧伤,敏感又迟钝。愉悦又痛苦,热爱旅行更向往私奔,世界在脚下又在别处。这就是《月圆之夜及其他》张悦然的自叙传。如果看过那些电影——《阿飞正传》、《春光乍泄》、《青春残酷物语》,就知道张悦然来自何处,那是一个破碎如斯的我世界,一个每天都在发生的我青春。《破碎的美丽》是凡人的故事,在乔叶看来,生命从不是完整如花,而是破碎如花。往事越千年,轻轻坠落案头间,就是素素的《村庄》——一个女人的也是所有女人的村庄。夜奔的张悦然、破碎的乔叶、思古的素素,以语言为帆,从一个村庄漂向另一个村庄……

第18篇:火鞋与风鞋读后感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

蹇俊吉的家长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很好的书---《火鞋与风鞋》。一本七八十页的小书,却给我很多深刻的教育。平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却有不平凡的寓意。书中的小主人公叫迪姆,他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爸爸是个鞋匠,家里很穷。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他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穿上火红的新鞋,背上行囊,跟着爸爸走进了大山……

一路上,爸爸根据不同的情况,给迪姆讲了不同的故事,有:《伤心的小黑羊》、《雨中的长鼻子》、《猪尾巴上的蝴蝶结》……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伤心的小黑羊》,讲的是一只小黑羊因为长得和同类不一样,所以受到其他羊的歧视,为此它还去见过上帝,可上帝说他很喜欢小黑羊,这使它感觉很幸福,于是它自豪地回去,友好地对待其他羊,那些羊也终于习惯了自己的黑兄弟。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不要太在意别人对你的歧视,只要你愿意和别人友好相处,那你一定会被别人接受的。另外,我们不应该随便地嘲笑别人,而应该尊重别人。也让我学到了教育孩子的方法。针对孩子的缺点,要用不同的方法,并且要适当,以至于可以编一些小故事来教育他。

迪姆的父亲 ----一个鞋匠,风鞋先生。把一个自卑,没有自信的胖迪姆,小火鞋教育成为有自信,坚强的,勇敢的孩子,给我们家长提出了很多值得深思的问题。教育的方法和手段,风鞋利用讲故事让火鞋高兴的接受,又得到了教育,与我们的一凶二恶,强行的灌输,必须执行式方式,有很大的区别。至少我应向风鞋先生学习。

第19篇:《普罗米修斯的礼物火》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普罗米修斯的礼物火》这则神话。它主要讲的是普罗米修斯去制造人类,可是,宙斯不给人类火,普罗米修斯给了人类火,宙斯决定惩罚普罗米修斯的故事。

俺觉得普罗米修斯是一个善良的神,他背着宙斯给为类火种,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和温暖。而宙斯是一个“双面神”,时而好,时而坏。他制造了人类,但是却不给人类光明和温暖。

我要学习普罗米修斯的无私奉献的精神。生活中,我要多做力所能及的好事,比如扶老人上楼、走路。学习宙斯的第一面――贤明伟大。

第20篇:《风鞋与火鞋》读后感

《风鞋与火鞋》读后感

《风鞋与火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德)乌尔苏娜·韦尔芙尔。当我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以为里面讲述的是一双会飞的风鞋和一双会喷火的火鞋。你们认为是这样的吗?其实不是,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这位小男孩叫:“迪姆”小迪姆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孩子,因为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同学们都叫他“狮子狗儿”或“小胖墩儿”小迪姆听了非常伤心。迪姆的爸爸是个鞋匠,迪姆的爸爸不但可以缝的一手好鞋,而且讲的一口特棒特棒的故事。他挣钱不多,仅够养活迪姆的妈妈和小迪姆。迪姆家家境窘迫。几乎可以说是在一个地下室里住。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穿上自己的新鞋,背上妈妈缝的背囊,跟着父亲走进大山······这让他慢慢有了自信。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有自信,不要听别人说的,自己有了自信,伙伴们就不感再讥笑你了。

袁栎晴

《火读后感.doc》
火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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