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弟兄读后感

2020-06-19 来源:读后感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鲁迅读后感

读《回忆鲁迅先生》有感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鲁迅,他不完全,只是真正的鲁迅的一部分,萧红写的这篇文章,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神一般的人物,中国文坛的传奇:鲁迅。朋友们时常谈到寂寞,在像这样的冬夜里我也是深感寂寞的一人。

我们常觉得缺少什么似的,常感到一种未曾填满的空虚。我们也许是在心胸里描写着华丽的舞台,美妙的音乐或新鲜的戏剧罢,眼前向我们躺着的呢,只是一条冰冻的道路;虽然路旁未必没有几株裸树,几个叫花子,几堆垃圾或混着黄灰的残雪,然而够荒凉的了。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的心灵泛起涟漪。鲁迅先生的文章,就有这样神奇的效果。

从中国小说发展的角度看,鲁迅的小说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称得上是一次深刻的革命。他用“借一斑而略知全豹”的手法,从普通的日常生活事件中提炼情节,揭示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在有限的篇幅中塑造了具有无限生命力的艺术典型。鲁迅的小说提供了外为中用,在继承民族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外国,发展我国新文学的经验,还提供了以现实主义为基础,兼有浪漫主义的手法,吸收其他多种艺术表现手法的营养,使艺术方法多样化的经验。他以自己独特的小说创作实践,实现了中国小说现代化的转变。

对于作者的这篇文章,我想多少会有一点个人的情感在里面,萧红从小得不到父爱,没有家庭的温暖,她把鲁迅当作老师和父亲。原来的一双对人间有些怀疑的眼睛,一下子便明亮起来;一个孤立无援的贫弱女孩子一下子找到了自己的家。

鲁迅先生的一家同这个东北姑娘一见如故。鲁迅先生喜欢她,关怀她;许广平同情她,爱她,处处照应她。甚至连小海婴也不愿意离开这位年轻的、梳着两条小辫子的东北阿姨。萧红成了鲁迅先生家中的常客,亲密得宛如一家人。萧红在文坛上健步地奔跑。人们看到她前进的脚印下,也流着一位慈祥老人的汗珠,这位老人正是伟大的鲁迅。

在那个艰苦的年代,没有鲁迅先生,也就没有萧红。她很可能默默无闻地寂寞下去,甚至颓唐地毁灭自己。是的,没有鲁迅先生在荆棘满地的前面为青年们开路,萧红同时代的一批青年作家也就不可能冲出牢笼走进文坛。三十年代出现的一批生龙活虎的青年作家,有谁没有受过鲁迅的哺育呢?在建立我国现代文学队伍方面,鲁迅先生立下了不朽的功勋。鲁迅是中国青年作家之父,他一生对青年的帮助,是人们万世所感念的。 不管真实的鲁迅到底是什么样子,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勇士,但他一定是看透了中国这个社会。鲁迅所具有的批判精神是我么这个社会最最欠缺的。

推荐第2篇:鲁迅读后感

[鲁迅读后感]找回鲁迅

这个喧嚣的世界,连夜也是躁动的,灯红酒绿,繁华似锦,鲁迅读后感。然而,街道上那点点人影,在黄灯的陪衬下,却少有人是不寂寞,不孤独的。这已经是个繁杂的年代,时间阻挡不了人们的脚步,浑浊的眼色里处处透露着迷茫不安。我们常常说着自己忙,说着自己累,说着别人不懂自己。其实,自私的自己又何尝真正地懂得别人,懂得这个世界呢?

这是个不安定的夜晚,需要一股冷静来抚平它的棱角,需要一股理智来引导曙光。你如猫头鹰,静待夜晚的来临。当天空逐渐被染黑,你的目光却越显得深邃空灵,不时显露你的执着和坚定,就这样,你看到了明日的黎明,也在那一刻才肯安闲乖顺地闭上了眼。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着猫的顽皮灵气,又有着鹰的刚强冷静。

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应该不少抱怨过鲁迅的作品太难懂。对于我们来说,鲁迅是个听得习以为常的名字,然而真正能读懂鲁迅的人确实是凤毛麟角。所以鲁迅对于我们来说,既熟悉而又陌生。鲁迅几乎一生都在斗争,一直到死,都在喊醒人们的灵魂。到了如今,却有人开始怀疑,说鲁迅过时了,而我说是这个世界超时了,我们依旧需要这个伟人,来调整我们生活的步调。

鲁迅也是一个人,不是我们不能懂,只不过是我们现在养尊处优,让思想浑浑噩噩地沉睡了!我们的时间总是被你所谓的忙给预支了,于是,到底有多少个人肯不为成绩事业拼死拼活,而去平心静气地品一本书的呢?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我发现印象中的鲁迅,仅仅是由我的无知捏造出来的。我本以为鲁迅是个冷漠狂傲的孤独者,现在觉得自己真的是大错特错,原来鲁迅的体贴,平易近人,刚强以及沉稳冷静等等,都不是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做到的,而这些又正是我们这一代应该认真去学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去找回鲁迅,试着读懂他,重新认识他。

鲁迅对人的体贴,体现在很多方面,譬如,萧红有一双靴子,鲁迅觉得不适合,但是他不说,直到萧红不穿那双鞋后,他才告诉她;当海婴抱怨着食物不新鲜的时候,鲁迅并没有责骂他,反而亲自尝尝那食物;去看电影,总把那唯一的那辆车让与别人坐,死活都不肯让自己搭......鲁迅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体贴别人,不使别人难堪,处处尊重别人,这样的体贴,正是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也因为如此,鲁迅的家里经常是宾客盈门,因为他不恃才傲物,懂得尊重人,尤其是年轻人。相反,年轻气盛的我们,又能做到这般么?往往我们都口直心快,有点聪明,就完全不顾虑别人的感受。九零后的我们都太有主见,无法装下别人的观点,常常用个性的棱角碰伤了别人,亦碰伤了自己,受点委屈,心里就倍感不舒服,总想发泄出来。于是,我们在生活的激流中,就这样情绪化,距离化了。总觉得现在的人们都缺少一份体贴,对别人无声无息、默默的体贴。

我们总是稍微做了点好事,就要公诸于世,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病态亟需用理智来医治,鲁迅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鲁迅本可以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但是他掂量了自己之便平静地放弃了这多少人梦寐的机会,这是一种如何了得的大器啊!面对这人人贪功求名、急于求成的社会现实,能够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这才是真正的主见,读后感《鲁迅读后感》。我总认为鲁迅只是个会写文章的读书人,其实并不未然,鲁迅是个兴趣很广的人,有画画、木刻等等。凡是他觉得有趣的,他便投身于其中。当萧红问起鲁迅读美学的书有什么用的时候,鲁迅无言了,我觉得这是对整个喧哗世界的无言。现在大多数的人总是要等到考试了才去复习,总是等到需要了才去接触某些事物,我们总是因为利益而决定自身的去向,我们总在抱怨着读书无用......为什么想学习总是要扯上那么多的干系呢?我们喜欢某件事,对什么感兴趣,为什么还要用利益来打算盘呢?如今的人们,不是用兴趣来引导学习,而是用利益来逼迫学习,显得浮躁而又浮夸,人们没办法为了梦想而沉湎下来,如此的漂浮不定又怎能找到自己人生的支点呢? 为什么现在中国的文坛上没有一个大师呢?这迟来的大师到底哪儿去了呢?其实这正暴露出社会的种种弊端,当大师带上大师的帽子,又有谁能依旧是大师呢?利益遮住了双眼又怎能看得清前面的道路呢?这就需要一股冷静,来平息这股燥热,我们应该寻找鲁迅的那股大器......

性格刚强更是鲁迅的特性,他平生喜欢吃硬的食物,坚决不卧在藤椅上休息,冬天没戴过手套围巾等等。最能看出他坚韧的该属于他同疾病的抗争!在鲁迅病重的时候,萧红写道“眉头仍和平日一样没有聚皱,脸上是平静的,舒展的,似乎并没有任何痛苦加在身上。”而且,每天黑夜总是坚定地写作,一直斗争,未肯对谁认输。相信,很少人能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的作风。我们往往稍有些挫折,碰些困难就容易信心动摇。总是一副“三天晒网,两天打渔”地宽容自己,一下子就低头认输,失败了就怨天尤人,推卸责任,却没有人愿意学着强硬些,执着些!我们已经被繁华迷惑,变得软弱,是时候该拉拉自己一把了!鲁迅并未过时,应该重拾书籍细细品味。

了解一个人就得从他的日常生活开始,读了《回忆回忆鲁迅先生》,我才发现自己以往对鲁迅的认识实在太过肤浅。如果用难懂来形容鲁迅,那实在是自己的心思太过于粗劣,这绝对是对一个伟人的亵渎。

这依旧是个动荡的时代,谁都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奔波劳累着?总是忙......难道这可以作为忘记一个伟人的借口吗?我们怀疑别人的同时,是否也该先怀疑自己呢?

曾几何时,夜很深,你的目光深邃明亮,仿佛看到了山头初露的明日......而时至今日,黎明到来,我们得在这混沌中找回你的踪迹......

推荐第3篇:鲁迅读后感

找回鲁迅

这个喧嚣的世界,连夜也是躁动的,灯红酒绿,繁华似锦,鲁迅读后感。然而,街道上那点点人影,在黄灯的陪衬下,却少有人是不寂寞,不孤独的。这已经是个繁杂的年代,时间阻挡不了人们的脚步,浑浊的眼色里处处透露着迷茫不安。我们常常说着自己忙,说着自己累,说着别人不懂自己。其实,自私的自己又何尝真正地懂得别人,懂得这个世界呢?

这是个不安定的夜晚,需要一股冷静来抚平它的棱角,需要一股理智来引导曙光。你如猫头鹰,静待夜晚的来临。当天空逐渐被染黑,你的目光却越显得深邃空灵,不时显露你的执着和坚定,就这样,你看到了明日的黎明,也在那一刻才肯安闲乖顺地闭上了眼。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着猫的顽皮灵气,又有着鹰的刚强冷静。

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应该不少抱怨过鲁迅的作品太难懂。对于我们来说,鲁迅是个听得习以为常的名字,然而真正能读懂鲁迅的人确实是凤毛麟角。所以鲁迅对于我们来说,既熟悉而又陌生。鲁迅几乎一生都在斗争,一直到死,都在喊醒人们的灵魂。到了如今,却有人开始怀疑,说鲁迅过时了,而我说是这个世界超时了,我们依旧需要这个伟人,来调整我们生活的步调。

鲁迅也是一个人,不是我们不能懂,只不过是我们现在养尊处优,让思想浑浑噩噩地沉睡了!我们的时间总是被你所谓的忙给预支了,于是,到底有多少个人肯不为成绩事业拼死拼活,而去平心静气地品一本书的呢?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我发现印象中的鲁迅,仅仅是由我的无知捏造出来的。我本以为鲁迅是个冷漠狂傲的孤独者,现在觉得自己真的是大错特错,原来鲁迅的体贴,平易近人,刚强以及沉稳冷静等等,都不是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做到的,而这些又正是我们这一代应该认真去学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去找回鲁迅,试着读懂他,重新认识他。

鲁迅对人的体贴,体现在很多方面,譬如,萧红有一双靴子,鲁迅觉得不适合,但是他不说,直到萧红不穿那双鞋后,他才告诉她;当海婴抱怨着食物不新鲜的时候,鲁迅并没有责骂他,反而亲自尝尝那食物;去看电影,总把那唯一的那辆车让与别人坐,死活都不肯让自己搭......鲁迅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体贴别人,不使别人难堪,处处尊重别人,这样的体贴,正是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也因为如此,鲁迅的家里经常是宾客盈门,因为他不恃才傲物,懂得尊重人,尤其是年轻人。相反,年轻气盛的我们,又能做到这般么?往往我们都口直心快,有点聪明,就完全不顾虑别人的感受。九零后的我们都太有主见,无法装下别人的观点,常常用个性的棱角碰伤了别人,亦碰伤了自己,受点委屈,心里就倍感不舒服,总想发泄出来。于是,我们在生活的激流中,就这样情绪化,距离化了。总觉得现在的人们都缺少一份体贴,对别人无声无息、默默的体贴。

我们总是稍微做了点好事,就要公诸于世,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病态亟需用理智来医治,鲁迅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鲁迅本可以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但他掂量了自己之后便平静地放弃了这多少人梦寐的机会,这是一种如何了得的大器啊!面对这人人贪功求名、急于求成的社会现实,能够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这才是真正的主见,读后感《鲁迅读后感》。 我总认为鲁迅只是个会写文章的读书人,其实并不未然,鲁迅是个兴趣很广的人,有画画、木刻等等。凡是他觉得有趣的,他便投身于其中。当萧红问起鲁迅读美学的书有什么用的时候,鲁迅无言了,我觉得这是对整个喧哗世界的无言。现在大多数的人总是要等到考试了才去复习,总是等到需要了才去接触某些事物,我们总是因为利益而决定自身的去向,我们总在抱怨着读书无用......为什么想学习总是要扯上那么多的干系呢?我们喜欢某件事,对什么感兴趣,为什么还要用利益来打算盘呢?如今的人们,不是用兴趣来引导学习,而是用利益来逼迫学习,显得浮躁而又浮夸,人们没办法为了梦想而沉湎下来,如此的漂浮不定又怎能找到自己人生的支点呢? 为什么现在中国的文坛上没有一个大师呢?这迟来的大师到底哪儿去了呢?其实这正暴露出社会的种种弊端,当大师带上大师的帽子,又有谁能依旧是大师呢?利益遮住了双眼又怎能看得清前面的道路呢?这就需要一股冷静,来平息这股燥热,我们应该寻找鲁迅的那股大器......

性格刚强更是鲁迅的特性,他平生喜欢吃硬的食物,坚决不卧在藤椅上休息,冬天没戴过手套围巾等等。最能看出他坚韧的该属于他同疾病的抗争!在鲁迅病重的时候,萧红写道“眉头仍和平日一样没有聚皱,脸上是平静的,舒展的,似乎并没有任何痛苦加在身上。”而且,每天黑夜总是坚定地写作,一直斗争,未肯对谁认输。相信,很少人能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的作风。我们往往稍有些挫折,碰些困难就容易信心动摇。总是一副“三天晒网,两天打渔”地宽容自己,一下子就低头认输,失败了就怨天尤人,推卸责任,却没有人愿意学着强硬些,执着些!我们已经被繁华迷惑,变得软弱,是时候该拉拉自己一把了!鲁迅并未过时,应该重拾书籍细细品味。

了解一个人就得从他的日常生活开始,读了《回忆回忆鲁迅先生》,我才发现自己以往对鲁迅的认识实在太过肤浅。如果用难懂来形容鲁迅,那实在是自己的心思太过于粗劣,这绝对是对一个伟人的亵渎。

这依旧是个动荡的时代,谁都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奔波劳累着?总是忙......难道这可以作为忘记一个伟人的借口吗?我们怀疑别人的同时,是否也该先怀疑自己呢?

曾几何时,夜很深,你的目光深邃明亮,仿佛看到了山头初露的明日......而时至今日,黎明到来,我们得在这混沌中找回你的踪迹......

推荐第4篇:鲁迅 读后感

呐喊

——读《呐喊》有感

那有力的一字胡,多么朝气蓬勃,这亮丽的平头,为了国家大事也不免平添了几丝白发,那炯炯有神的双眼,如追心刺直捣人心,这飘渺潇洒的笔锋,高低有寸震撼人心!对,是他,就是他,我的心绪此起彼伏,一时间竟说不出他的名字——鲁迅!

鲁迅,家喻户晓的名字,他用笔奋斗了一生,打我认字时,这个名字就在我眼中夺眶而出,好知的我不免提出关于鲁迅这个名字的许多问题,然而父母也不厌其烦的一一解答,于是从小我便认识了憎恶敌人如恶魔般的鲁迅先生。

自幼受鲁迅先生熏陶的我,也自幼读起了他的小说,然而这本呐喊也便有了些年代,但不知为何,却依然充实着股神圣感,也时时给予着我前进的动力,这让我聊以自慰,使之不禅于前驱。

呐喊,这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集,这中间的十四篇小说真时生动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的社会面貌,描绘出了封建社会时制度礼教的种种弊端和对辛亥革命做出了剖析和深刻总结的经验和教训!

在狂人日记中,鲁迅先生打破俗气,大胆的采用了“人吃人”一词来描绘现状的社会,使人们为之一惊,结尾又用“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把推向高潮的情节,瞬间降落,使之升华,加深了我的影响,也瞬间引起了一番惆怅。

凡事也总需研究才明白,那时的封建社会又何尝不是,总是让人横竖睡不着。鲁迅先生半天研究才发现满天下的“仁义道德”全是二字——“吃人”。所以鲁迅先生才认为当时就算自己的哥哥时刻想算计自己,也是正常。于是借亲骨肉的悲哀,又发出了虎毒又何尝不食子的感叹,由此也揭露了自相残杀的腐败旧社会,也号召了人民共同造反的心。

孔乙己更是个极为悲伤的角色,鲁迅先生用夸张的手法,写出了智者,聪明人也无容身之地,惨死街头的遭遇。

单四嫂子这虽粗笨却勤勤恳恳的女人也被害的失去了儿子;老栓和和睦睦的一家也家破人亡;阿Q更无不例外。

鲁迅先生运用了各种形形色色,不同人的不同遭遇,以此批判了旧社会,提醒了人们。就连我这个后辈也不禁咬牙切齿。

在我看来我自己,本以为已经是一个足够忘事而不能言语的人了,但却依然能触手可及般的感受到鲁迅先生写书时的那寂寞哀伤的日子,所以就连我有时也不免呐喊几声,聊以自慰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禅于前驱。

20 × 20 = 400

推荐第5篇:《鲁迅》读后感

看客

繁华的东门,处处华灯高照,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已经是夜晚8点,东门的街道上仍然是熙熙攘攘,川流不息。我低着头,背着一个大书包,随着人流缓缓前进。然而人潮突然停滞了,像是川流的河水遇到了坚石,逐渐分叉成两支,形成一个环形。我抬起头,原来是一个老人正在街道正中间乞讨,他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破烂烂,简直像块碎布,头发蓬乱,面色蜡黄,像寻常乞丐一样在抖着他的铁碗。几乎每一个走过的行人都默默地躲开了,有些甚至如同在地面上看到一处污物一样飞快地闪躲着。我看着那个老人和他脸上苦难磨出来的皱纹,心里冒出一点善意,从包里掏出一块钱的硬币想要投给他。我刚要走近他,就被一位大叔拉住了。他低声说:“骗人的!”然后就转过了头去。我迟疑了片刻,也随着人群离开了。可是却有几分毛骨悚然。不作为,冷漠,无情,我刚刚的行为,不正是我曾多次讽刺的中国人的弊病么?我突然想起了鲁迅先生,他可曾想过,一个把他的话当作座右铭的人,会在他身后几十年,再次做出他所鄙夷的事情?他可知道,他在中国人灵魂上动的手术,终究还是没能遏制住顽疾?回到家后,我再次翻开了《鲁迅》,怀着五味陈杂的心情,我读出了一些曾经没有读到的东西。

《鲁迅》这本书收录了《呐喊》、《朝花夕拾》等几本鲁迅先生的散文与杂文集,还有鲁迅先生之子专门题写的序言。就是在这本书里,我第一次知道了阿Q精神,认识了顽固不化的孔乙己,身世颠簸的祥林嫂。在这本书中,我借鲁迅先生的眼,看到了旧中国的黑暗,也借鲁迅先生的笔,读出了中国的病态。我一度相信,这病态在21世纪的我们上已经被根除。为此,我可以笑谈中国人的弱点,痛斥看客的冷漠。但是今天,我竟也成为看客中的一员了!正如鲁迅先生所写的:“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是我个人的悲哀,可难道不是中国的悲哀?

鲁迅先生在《呐喊》的序言里如是说:“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健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所以这看客的标准,也就是愚和弱了。然而时间过去数十年,那天街上的行人,恐怕不是弱者,其中应该也并不缺乏有学识的人。可是却仍然没有人伸出援手。所以我想在这看客的标准上,在加上一条“懦”——懦弱。从看客的角度来说,也许对他人的畏惧才是他们冷漠的根本原因。怕假,怕抢,怕诈骗,中国人民富裕了,可是忧患也就更多了。这重重叠叠的畏惧,就让人在善良面前,缩回了自己本应伸出的援手。

这是人性之懦弱,可是否是人性的责任呢?我想起了这样的一个故事:A地人曾经很赞叹外国人的遵纪守法,认为A地的人没有素质。后来政府制定了法规,A地人在法规的限定下不再敢违反法律,从此其他地方的人开始赞叹A地人的遵纪守法。这就是法律的力量。人性本无过错,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为此,我们不应该过分责备看客,而应该想想看客背后的法律,鲁迅先生也写过:“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只有敢于正视“看客”,才能够让“看客”不复存在。这也许才是对中国看客的药方。

最后,不妨以鲁迅先生的一句话收尾吧“唯有民族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愿从此中国的民族魂中,不再有“看客”的冷漠!

推荐第6篇:鲁迅读后感

中国的脊梁

“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这句话是我初中时对鲁迅最大认知,其实不然,这只是国人所必须掌握的文学常识。在深读鲁迅之后,才知道原来在这之下隐藏了一个民族魂,或者说是一个民族精神上的脊梁。

从前,我将鲁迅的文章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读不懂的,每句话都能用语言讲出来,却无法懂得这句话摆在这里的意义,就像买椟还珠的郑人一样不识文章之主旨;第二类则是读来感动的,这里的感动是指受了文章情感上的攻势,如同酩酊大醉,有共鸣却不解其味。而如今,我想鲁迅的文章也不过简单的一类,都是十分关注中国现实问题,本意便是以否定思维和批判精神来改造国人,改造中国社会。

对于如何读懂鲁迅这个问题,应该没有捷径,而所有的路都大相径庭,需要读者在自由阅读的基础上加上对时代背景与作者心理的把握。

正如我们熟悉的鲁的短篇小说《故乡》,它是在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平后,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作。可想而知,鲁迅其人是一个天生极其富有同情心和道义感的平民作家,是能在生活中关注实际并勇敢发声的斗士。“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而在反映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之后,又给予人鼓舞与信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为了追求新生活而去奋斗和实践。想来读者在了解鲁迅那种因无力而生的“偏激”和联系当时的现实,定能原谅鲁迅的“刻毒”和对政治霸权的仇恨成性。

又如鲁的杂文《杂忆》,其话语越是久远也越是犀利。这里截取一段(以便防止流于片面): “我觉得中国人所蕴蓄的怨愤已经够多了,自然是受强者的蹂躏所致的。但她们却不很向强者反抗,而反在弱者身上发泄,兵和匪不相争,无枪的百姓却并受兵匪之苦,就是最近便的证据。再露骨地说,怕还可以证明这些人的卑怯。卑怯的人,即使有万丈的愤火,除弱草以外,又能烧掉甚么呢?”

这篇文章写于鲁迅的中年时期,面对民国的政治霸权与文化霸权,他还以猛烈的抨击。鲁在成年后对“复仇”这件事有了理性的认识,即 “自己裁判,自己执行”。他用锋利言辞揭示此类卑怯之人的真面目,以抱不平,以感国民,鲁迅的人格与思想也由此体现。他一腔孤勇而永不妥协,而这最能唤醒国民;他暴露历史现象,批判苍白的现实,“发出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

鲁迅其人,不但中国唯一,且世界罕有。我想:对于鲁迅,没有最好的解读和评析,唯有我们“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他在《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中已然宣示,他,鲁迅,要做“中国的脊梁”。而这在如今也是有借鉴的地方的,像我这样的青年不就应以此立志,肩负起历史所赋予的责任,成为中国的脊梁吗?

推荐第7篇:鲁迅读后感

外国语学院05英语2班胡惠旋0507014604

《狗·猫·鼠》读后感

或许是由于从小学到高中,鲁迅的文章都是老师课堂强调考试的重点,在课堂上老师们对鲁迅的文章一再详细讲解分析。于是一提到鲁迅就头痛,尽管老师一再推荐鲁迅的散文,却没有兴趣去看。现在,少了考试的束缚反而有心思去看看他的文章。看了《朝花夕拾》,最喜欢《狗·猫·鼠》。看了这篇文章之后,印象深刻。从文章中鲁迅对猫的仇恨可以感觉到鲁迅疾恶如仇的刚强性格。我没有看出鲁迅先生想通过这篇文章表达的真正意思,在这篇文章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对少年时代关于猫和老鼠的一段富有情趣的回忆。我只是想把我看完这篇文章所想到写出来。

猫和老鼠是天敌,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这里有一个民间传说:玉皇大帝召集众生肖开排名大会, 当时,猫和鼠原是好朋友,在赴群众大会前,它们一起睡并约好谁先醒就叫醒谁。岂知,老鼠第二天起得早,竟然静悄悄地独自赴会,不理会猫。等猫醒来赶赴大会时,佛陀已经将十二年号分配好了。猫和鼠便从此结下深仇。至于猫和老鼠成为仇人的真正无从考证,我想世间万事万物相克相生,而猫和老鼠只是其中一组而已。

老鼠很可恨,专偷吃农作物,我一向讨厌老鼠。小时候我喜欢看奶奶用灭鼠器捕捉老鼠,通常用一个带钓钩的铁笼子,在钓钩上穿一小块炸过的猪肉作诱饵,只要老鼠咬住猪肉,笼子就会“嘣”的一下关上。等晚上睡觉就放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第二天早上迫不及待地去观看老鼠是否上钩。如有上钩的老鼠,就用钳子夹出来把它打死,虽然有些残忍,不过一想起老鼠干的坏事,就解恨了。开始一两次这个方法还挺有效的,待多用几次就不行了,老鼠渐渐地变聪明了。

前段时间宿舍闹鼠灾,把我们买的早餐都糟蹋了。最可恨的是偷吃就算了,它们只是咬一小口,看着被糟蹋过的食物心痛不已,为了健康着想,只能选择扔掉。宁愿它们全吃掉!也不至于浪费粮食啊。逼得我们只能把吃的东西全藏起来,食物问题是解决啦,可是老鼠却没消停的迹象,改在清晨的时候啃床板,嗦嗦声将我们从梦中惊醒,差不多两个星期我们都备受折磨!我们还想过要来它个灭鼠大行动,不过几个星期之后老鼠已没了踪迹了。想想老鼠真可恨!我又想起姑姑告诉我的一件事,跟她合租房子的舍友在睡觉的时候给老鼠咬了脚,于是第二天马上去医院打消毒针,后来姑姑辞掉了工作。老鼠专干坏事,偷吃就算了,还伤人,这是不可容忍的!

至于猫,我也不喜欢,虽然有些白猫很可爱。我一向觉得猫的眼睛很可怕,尤其是在晚上,在黑暗中闪光,让人不寒而栗。家里从没有养过猫尽管家里有老鼠。猫的天性是抓老鼠,可是我却没有看过猫抓过老鼠。养了猫不抓老鼠还不如不要。邻居家有只猫,灰色的,忘记眼睛是什么颜色的了,没听说过它有抓过老鼠,不过倒偷吃了我家里的鱼很多次了。一到半夜就喜欢在我们窗户外面乱叫,我不知道它是在笑、在呼唤、还是在哭,反正声音很讨人厌,像婴儿的哭声,听着很难受。尤其在睡觉时,怎么也无法将之拒之耳外。翻来覆去也睡不着,只能起来赶它走。后来那只猫又生了几只小猫,睡觉又更受折磨了,很想将它们掐死!

高中的时候学校有很多猫出没,听说都是些被人遗弃的小猫,它们在学校里自由出没。很猖狂,在我们吃饭的时候还时常不经意间跳上饭桌,吓人一跳。晚上睡觉时候是它们活动最频繁的时间,经常会有无法容忍的同学的骂声贯穿猫叫声中。有同学觉得刚出生不久的小猫被遗弃很可怜,于心不忍,于是弄来一个小纸箱给几只小小猫作窝,可是她们又不放她们宿舍而放我们宿舍外面,我一向讨厌猫,一气之下好几次把纸箱连同小猫扔下楼。不过还真是验证了一句话:猫有九条命。它们竟然安然无恙!我想我永远不可能喜欢猫的了,它们让我头痛!

相比之下,比较喜欢狗,一谈到狗就让人想到忠实二字,而且比起猫狗确实可爱很多。

西方人最爱将狗作为他们的宠物和朋友,给予它们很好的照顾,宠物医院很受欢迎。甚至还把它们看成家庭成员,可见他们爱狗之甚。尽管有些狗也很凶恶,但是对于主人它们时绝对忠诚的!

在去小学的路上,要经过一户人家,他家有很多只狗,都属于很剽悍的那种。每次我们从那经过都要大声犬叫还要跑到我们跟前,经常让我们害怕。为了摆脱它们,有时候没办法一看见它们,我们就猛跑,可是我们跑它们也跑,后来听大人说只要慢慢走它们自然就安静了。在现在想来,那种经历还真有趣。

曾经家里也养过一只小狗,是西洋狗,很小很可爱,那是七年前伯父的朋友送的。陪了我们六年,很忠诚地帮我们看家,去年七夕那天死了,是被鱼骨头呛的,它痛苦地嚎叫了好几天。那几天我们心里也挺难受的,没想到最后它还是离我们而去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少关注它,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懂得珍惜。现在狗已经不在了,每次瞥见门角的那个角落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家里的狗,少了它空空的,很想念它。每次看得狗很自然地就想起它。

这些都是看完鲁迅的《狗·猫·老鼠》我有感而发的。写完上网找了有关这篇文章的评论,才知道鲁迅写的虽是回忆性散文,但却是托物喻人,特别是通过对猫的描写,揭露出反动派及其御用文人的丑恶嘴脸。但是我不想深究了,实在是本人水平有限。

推荐第8篇:弟兄和睦同居

弟兄和睦同居

在《诗篇》一三三篇,神藉着大卫写道:“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这好比那贵重的油浇在亚伦的头上,流到胡须,又流到他的衣襟。又好比黑门的甘露降在锡安山,因为在那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这首诗是大卫去耶路撒冷敬拜主的时候写的,他发现以色列所有支派的人在那里敬拜主,他就觉得那么善,那么美。

那我想问大家,我们今天在这里敬拜主,在这里和睦同居,你们觉得善不善、美不美啊?好,感谢主。当时大卫那个年代,去耶路撒冷敬拜主是不容易的,是要付出代价的。不像我们坐个车,骑个车或者开个车就能来到教堂。在当年,到那里敬拜要走几天的路,很劳累。还要在耶路撒冷住几天,还要在那里奉献金钱,所以是要付代价的。但是神呼召他们,大卫就愿意去。大卫在那里看到,不仅是他愿意在那里敬拜主,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都在那里同心合意敬拜神,他就心里面被神感动,觉得这种境况是特别地美好。

美好到一种什么程度呢?美好到大卫好像看见,在他以前的四五百年前,贵重的油,是什么样的油呢?是一种特殊的,圣经里规定了特殊配方的油,这种配方是不可以随便用的,而且这个油调好了以后只能浇在大祭司亚伦的头上。那么这种油是什么呢?是一种神的恩赐。所以大卫在圣灵的感动中仿佛看见上帝从天上来的恩赐,倒在亚伦的头上,从胡须又流到衣襟。他又好像看见什么呢?又好像看见黑门山的甘露。露水从什么地方来?从天上而来。露水也是神的恩赐,所以这种和睦同居也好像是露水一样,降在了锡安山上。所以大卫就说了,我们之所以这样善、这样美,为什么呢?因为在这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

藉着短短的三节经文,大卫告诉我们一个真理,一个事实,一个感动。是什么呢?和睦同居是神的恩赐,像那个油一样,像那个露水一样,是从天上而来的。和睦同居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因为有神所赐的生命,就是永远的生命。所以,大卫在圣灵的带领下,就发现了,并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真正的和睦同居只有在神里面,必须有神所赐永远的生命。那么根据这条真理,我们下面有三方面的分享。

一、世界里没有和睦

同意吗?有人很小声地说同意。我们看一下,什么叫和睦同居?人们和平地生活在一起并且彼此相爱。有的时候人们和平地生活在一起但彼此并不相爱,对不对?只是不得已住在一起。我打不过你,所以我不和你打,我们就和平。我们很多的时候是在一种压制情况下的和平,但是没有和睦。 所以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和睦,包括弟兄之间、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有没有不和睦的时间?有,而且经常有。所以你想,这么亲密的人,他们为什么不能和睦在一起呢?我们猜测,有的时候可能是为财产,也可能是为权利,也可能是为情欲的事情,一家人打得不可开交,甚至互相残杀,这种事情有没有呢?有的是。这是为什么呢?圣经告诉我们:因为神和人之间没有和睦,当神和人之间没有和睦以后,人和人之间也就没有了和睦。

破坏神和人之间和睦的就是罪。亚当和夏娃他们原来是和神住在伊甸园里。伊甸园就是乐园,当亚当和夏娃和睦地生活在一起,那个时候没有吵架,他们之间也永远是面对面地这样在一起。神告诉他们说,你们不可吃那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们吃的时候必定死。他们听见了,但是他们没有听从。而是听了魔鬼的话,吃了那果子,以后怎么样?先是罪产生了,然后不和睦就产生了。然后怎么样?神说,你们不能和我在伊甸园里继续生活了。神和人之间的和睦没有了,人和人之间的和睦呢?也没了。

怎么看出来的呢?当神问亚当,你为什么吃那树上的果子?亚当说什么呢?说,你赐给我的那个女人,把那个果子给我吃了。我们想一想,当神把夏娃带给亚当的时候,亚当多么喜欢夏娃啊!亚当多么爱她啊!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跟我是不能分离的。当人有了罪以后,当亚当和神不再好了以后,亚当就开始怪罪夏娃,说,都是夏娃犯的罪(参:创三)。夏娃心里也不服气,你是一家之主,我让你吃你就吃啊,是你自己想吃的。对不对?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彼此那么相爱的人之间,也那么不和了。

神跟他们说,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亚当和夏娃离开了伊甸园,他们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叫该隐,一个叫亚伯,亲兄弟之间的不和睦也产生了。《创世记》第四章告诉我们,他们都向神献祭,神看中了亚伯所献的礼物,看不中该隐所献的礼物,该隐就非常地生气。神对他说,该隐,并不是我看不中你的礼物,“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创四7)就是说,神看人,是看他的内心,不

是看他的行动。神说,你为什么发怒呢?又说,你要制伏罪,你要是不制伏罪,罪就胜过你。该隐不听神的话,继续对他的弟兄发怒,结果怎么样?找了一个机会,杀了亚伯。

神提前警告我们,如果你不制伏罪,就成了不和睦,不和睦的结果是什么?杀人。该隐杀了亚伯,那是人类的第一桩谋杀案。人们的不和睦慢慢发展,除了吵架,分离以外,发展成了杀人,所以从那时候开始,人就互相残杀。

你说弟兄能和睦同居吗?小的时候可能还能和睦同居,长大了,到分财产的时候了,还能和睦同居吗?谁分多少房子,谁分多少地,弄不好,大家就永远不相往来。你说,一家能和睦同居吗?当几个兄弟都娶了老婆以后,即使兄弟和兄弟不吵,老婆和老婆之间还要吵。我们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吗?也许独生子女政策能帮助我们解决这样的问题,因为我们没有弟兄了,没人可吵了,所以我们就能和睦同居了。是吗?不是。所以人类不和睦,在战争中发展到了极致,就是国攻打国,民攻打民,世界上天天都在发生战争。南京大屠杀,日本人杀了多少中国人;二战的时候,德国人杀了多少犹太人。

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5—56节说到,死得胜的权势在哪里?那毒钩在哪里?死的毒钩就是罪。当人们在罪里面的时候,罪的毒就不断地发生作用,不断地制造毒钩。我们新中国成立多少年了?快六十年了,但是你看到,一有风吹草动,在西藏,新疆,就会有不和睦的声音传出来,就会有不和睦的行为传出来。这些都是为什么?表面上看是政治的原因,是民族的矛盾,实际上更深层次的是什么?深层次的就是罪。所以有很多人,很多不信的人说:神怎么也不管呢?你说有神,我说就没神,发生了这些大屠杀,这些不和睦,神都不管,神都不治治。其实神怎么能不管呢?

二、主耶稣为我们成就了和睦

其实早在近两千年以前,神就做了一件大事,使神和人重新和好。这件事是什么?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他本身就是神,他从天上降到地上,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并且复活了。那么这件事情怎么能够让人和神和好呢?我们看《以弗所书》二章14-17节:“因他使我们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

这个地方讲到什么?耶稣基督在这里面,就使我们和好了。当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藉着他的身体灭了一切的冤仇。所以,什么叫灭了冤仇?这一切的仇,一切的不和睦,主耶稣说,都担在我身上。你们要杀人吗?你们已经杀了我;你们怕被杀吗?我已经替你们被杀了。

刚才说到浇在亚伦头上的油,从他的头上流到胡须,又流到衣襟。其实我们在十字架上看到是血在流,那个血从主耶稣基督的身上流到十字架上,再流到地上,流到我们每一人身上,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得福。

所以,是我们全世界人的罪共同地杀死了主耶稣基督,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以后,我们的冤仇全都熄灭在主耶稣基督的身上,他为我们成就了和平,所以我们不必要再去报仇,我们没必要再杀死多少的日本人来报我们多少年以前的仇,同样犹太人也用不着去向德国人复仇,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将两边合为一,把中间的墙拆掉了,废掉了冤仇。

有两本书,一本叫《穿越荣耀之门》,一本叫《奥卡人的新生》。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去读一下。这两本书实际上讲述的是一件事。这一件事情是什么呢?是1956年的时候,有五个传教士,他们到南美的原始森林里,向一个原始的部族奥卡人传福音。奥卡人是没有什么文化的,他们是一个嗜杀成性的民族。他们这个民族的特性就是,如果我对这个人有意见,我可以不理他。如果我不理他也不行,我就杀了他。而且我杀了他,最好把他一家人全杀了,这样他就不能报复我了。所以这一族的人就一直生活在这种彼此残杀中,他们的族群越来越小,只能藏在密林里面。

神感动这五位传教士向他们传福音。他们首先要跟他们做朋友。他们想了很多的办法,送给他们礼物,送给他们衣服,来接近他们。他们觉得已经开始建立起友好的关系了,五个人就到那边住下了。第二天,一群奥卡人冲到他们跟前,用长矛去杀他们。这五个人带了枪,当有一两个人被刺倒的时候,这些奥卡人看见有一个人钻到了他们的小飞机里。那飞机里面有枪,但是当他们追到飞机跟前的时候,发现那个人并没有关飞机的门。他们不敢贸然地进去,却发现那个弟兄在里面好像在吃东西,拿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嘴里面咬,实际上他是在联络后方人员,向他们报告情况。这个人被杀了,还有一个人跑到了河对岸,继续在那里向他们喊着:“我爱你们!”奥卡人听不懂他说的

话,又过去把他杀了。

是神感动那些人,那些人愿意为他们死,包括那些人的亲人。在这之后,其中一个飞行员的妹妹又搬到了这些奥卡人中间去住。她是个女的,却搬到他们中间去住,而且她几十年根本不问到底是谁杀了那五个传教士,是为什么。她甚至担心那些人会产生疑惧,她问清楚了以后,会去找人来报复他们。过了几十年以后,这个被杀飞行员的儿子,又带着他们一家人到奥卡人中间去住。当飞行员的妹妹死了以后,他们又接着在神的带领下进到他们中间去,继续向他们传福音。直到过了几十年以后,那些刺杀这些传教士的人都信了主,他们主动地跟这个儿子说,当时是谁杀了他们的父亲和同伴。

所以我们看到,在一个信主的人心里,他们根本就没有恨那些奥卡人!就是因为在耶稣基督身上已经灭了冤仇。人要实现真正的和睦同居,必须先与神和好,必须接受耶稣基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和睦同居。

有个弟兄出国,正好旅馆旁边有一个教堂。这个教堂早晚敲钟,招呼弟兄姐妹去祷告。有一天他也进去了,也走到他们那边,他们在那里敬拜、祷告、讲道,这个弟兄都听不懂。之后彼此祝福,有圣餐。尽管没听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但是他觉得好像跟在国内的聚会没有什么区别,就好像是在家里一样。他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理想是什么?是世界大同,就是四海之内皆兄弟,无论走到哪里都像在家里一样。我们发现这样的状况在神的家里才能够实现。

所以,当我们信了耶稣基督,而且当主耶稣基督再来的时候,全地实现和平,全地实现和睦,不仅是神和人之间实现和睦,人和人之间实现和睦,甚至动物之间都能实现和睦。你们相信吗?旧约《以赛亚书》十一章6-9节:“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牛必与熊同食,牛犊必与小熊同卧,狮子必吃草与牛一样。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

所以你看到,在神的国里,在神的乐园里,动物和动物都实现了和睦。这种和睦本来在伊甸园里也是有的,但是当人犯罪了以后,不仅人受到了影响,连动物也开始不和睦。只有当我们在主耶稣基督里找到了这样的和平,这样的和睦以后,全世界才真正地和睦。所以为什么我们在这里不断地颂赞我们的主,因为他带给了我们拯救,带给了我们和睦。大卫在《诗篇》一三三篇里就看到了,他为什么觉得那么善、那么美?因为他在圣灵的感动下看到了这样的和睦。这样的和睦不是指在他的家里,因为在他的家里实际上没有和睦。

三、谦卑你心,才能保持合一

主耶稣基督已经给我们成就了和睦,那么我们每个信主的人按道理来说应该怎么样?都应该彼此和睦,对不对?阿们!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我问大家:是不是所有教会里面都是和睦同居,那样地善,那样地美呢?不是啊!大家都很大声说“不是!”我也认为不是,确实不是!虽然我们有了这样的基础,这样的可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能够得到它。

因为实际上我们看到,教会里面弟兄姊妹之间是有纷争的。有的时候,大家说:“这个人做的是什么工啊?”“那个人是什么样的权力啊?”“他做的怎么样啊?我比他做的是不是更好啊?”对吧?“他做的那么少,我为什么做那么多啊?”可能擦讲台的事情人人都愿意做,扫厕所的事就没人去干呢!所以,这些事情,我们真是在主耶稣面前感到非常地羞耻。真的,当我们想到主耶稣基督为我们做了什么,而我们却这样做的时候,我们真的感觉到很羞耻,但是这种事情,主知道是有的。

在新约《马太福音》十八章,《马可福音》十章,《路加福音》九章,都记载了一件事情。什么事情呢?就是主耶稣的十二个门徒,争论一件事情,就是门徒之间谁为大。最后就来到主面前说,主啊,你说,谁为大?其实这个里面是什么意思呢?这个意思就是说我为大。彼得说,主啊,凡是你让做的任何事情我都抢着做,第一个去做的就是我,那你说我是不是应该为大啊?约翰也可以说,主啊,你说过我最明白你的心意,我最了解你,我最爱你,你也最爱我。那我是不是应该在你面前为大啊?马太说了,主啊,我跟随你的时候,我的牺牲最大,对不对?彼得、约翰他们就是打鱼的,我是税吏,我有万贯家财,我抛弃了这些东西来跟从你,我的牺牲最大,我是不是应该为大啊?包括叛徒就是卖主的犹大,他都会想,主啊,你看,你让我管钱,管钱这个事是不是责任重大啊?我们知道,在公司里,除了老总,恐怕财务副总、财务经理,就是第一副总。为什么?他管钱啊!他知道总经理的好多秘密,他知道钱是怎么花的。

那主耶稣是怎么回答的?主耶稣知不知道以后谁为大啊?主耶稣知道。但这时候主耶稣是不会回答的。因为他知道,这个是魔鬼用罪的毒钩伸了进来,伸进我们的教会里,要做搅扰的工作。所以主耶稣说什么?叫了一个小孩子过来,说,你们中间凡谦卑像这个小孩子的,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而且主耶稣在钉十字架之前,最后的晚餐之前,为门徒洗脚(参:约十三1-20)。洗脚是谁干的事?仆人干的事,都不是最小的门徒干的事。如果你像仆人一样侍奉,你在天国里就是最大。所以我们看到,主耶稣藉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什么?你自己要捞的荣耀,不是真正的荣耀,那就是骄傲,就是自大。

中文字,一个“自”,底下一个“大”,“大”上加一点,是什么字?“臭”。我们感谢主,为我们造了这么一个中文字。自大一点就是“臭”。当你开始自大一点点的时候,你的身上就开始发出臭气,让神闻见不喜悦,让周围的人闻见不喜悦。所以我们有人愿意把香水涂在身上,但从来没有人愿意把臭水涂在身上。藉着这个我们知道,如果我们自大一点点的时候,我们就是在把臭水往自己身上涂。所以主耶稣告诉我们,我们每一个人不可以在教会里面自大骄傲。那么,教会里人们说了,好,我不自大,但是我可以因为别人骄傲。在早期的哥林多教会里,教会分开了,有人说我是属彼得的,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有人说我是属亚波罗的,这些人不以自己夸口,他们说,我以我的领袖夸口,这同样是变相的自大和骄傲,而骄傲就是教会纷争的开始。只有谦卑才能拔掉骄傲的毒钩,使教会恢复合一。所以只有一个谦卑的教会,才能成为一个和睦同居的教会。

那我们应该怎么样谦卑呢?我们打开新约《腓立比书》二章5-11节:“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就是说,我们要效法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怎样做,我们也怎样做;耶稣基督怎样谦卑,我们也要怎样谦卑。“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耶稣基督本来是神,他本身应该有这样的地位,但是他却不要这样的地位。强夺是什么意思?就是我抓住不放,我非得这样不可。他不认为:我既然是神,我非得要享受神的权利。神也同样在世上给了我们一些权力或地位或能力,但是我们不要牢牢地抓住这些虚浮的荣耀、权力和地位。主耶稣基督怎么样?“反倒虚己”。什么是虚己?虚己就是把自己看得什么都不是。

我们是不是能够把自己看得什么都不是啊?还是我们怎么也是个博士啊,怎么也是个大学生啊,怎么也是个牧师啊,怎么也是个传道啊,怎么也是个老板啊,怎么也是个白领精英啊,怎么也是个有钱人啊。把自己看作什么也不是。主耶稣“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

主耶稣基督降世为人的时候,他可以成为一个老板,可以成为一个君王,可以成为一个大臣,也可以成为一个富人。但是他成为人的时候,他成了一个仆人,这是他自己选的。成为仆人以后,“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所以,主耶稣成为一个仆人,而且成为一个听话的仆人。仆人也有三六九等,仆人也可以不听话,但是他成为一个特别听话的仆人。听话到什么程度?甚至可以去死,你让他去死,他就去死。主耶稣没选择好死,他选择了什么?惨死,死在哪里啊?死在十字架上。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选择了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主耶稣基督已经降到了不能再降的地位。那么怎么样?“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这就是基督谦卑的道理。他自己一低再低,一降再降,但是神让他升为至高。这就是基督的道路。基督徒的道路就是效法基督的道路。所以我们应当谦卑到一种什么程度,不是一种虚假的谦卑,不是我们在发奖仪式上说我感谢这个、感谢那个,我自己的一点点努力。不是这样的谦卑;而是我们把自己看作什么都不是,甘愿地去顺服,甘愿地取奴仆的形象。当你这样的时候,神就使你升高。 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在教会里还争什么呢?还争你大、我大吗?还争你干得少、我干得多吗?你干得多,主必在天上赏赐你,主在暗地里也报答你,你还有什么可说的,你还有什么不愿意的?所以我们要效法耶稣基督,这样才会拔掉骄傲的毒钩,实现教会的合一。

好,我们总结一下,要实现真正的和睦同居,首先,主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成就了和平,我们为什么还要争斗呢?我们为什么还不信耶稣基督呢?我们为什么还不接受他所赐给我们的和平呢?主耶稣基督他已经谦卑了自己,我们为什么还要自高自大呢?我们为什么还不肯降卑自己呢?我们愿不愿意从今天开始,就接受耶稣基督,进入他带给我们的和平呢?愿意吗?愿意!感谢主。我们愿不愿意从今天开始,就谦卑自己,进入一个合一的教会呢?愿意!感谢主。

好,让我们大家一起,再念一遍《诗篇》一三三篇:“看那,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这好比那贵重的油浇在亚伦的头上,流到胡须,又流到他的衣襟。又好比黑门的甘露降在锡安山,因为在那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阿们!

推荐第9篇:诗歌弟兄情深

你我不在一域,亦不是

一母同生

相似的家境把我们交融

幼小丧父

使我们蒙难了孤独的困境

虽有母亲和姐姐们的呵护

但毕竟男儿没有父亲

就如没有靠山一样懵懵懂懂

这是有父爱的孩子体会不到的囧境

谁料想

伟大的母爱 ,如母的姐姐亲情

把我们的梦想孕育、助推

成长的路上破浪乘风

曾记得

我在“大院里”劳作

你在《百花园》耘耕

文坛里淳朴的芳香

诱我刮目倾情

挖出了你这颗亮眼的金星

相当年

老弟还有些稚嫩

成熟里夹带着一些不太适应

文字的海洋里

倒是毫无羁绊

驾重就轻,笔下生风

但同事们的一句玩笑

就使你耳赤面红

然而

你必竞是一块金子 纯玉

放在哪里 都会

闪闪发光 辉煌晶莹

凭借着奋踢耕耘的老黄牛精神

登上了“省府\"大雅之堂

勤奋的付出 赢得了

“能干”的美名

到如今

咱都卸磨休犁

当年的情景

却如回放的一幕幕蝶影

仙翁寨茅屋里

哥儿们交杯换盞

酣畅淋漓

董阿堡老宅里 我们

为老人送终

撕心裂肺 痛不欲生

在透风露雨的厨房里

饱含老人深情的水饺

我不只吃过一次

山沟里不随时尚的寒舍

留有兄弟的踪影

光阴如箭 岁月梭穿

四十余载的相识

弹指一挥间

忆当年,亲同手足

聚今朝,胜似同胞。

尚记否

酷夏 我们以蒲扇祛署

寒冬里 与火炉为伍

钢笔、墨水、稿纸、台灯

见证了我们

敬业的身影

机要局的档案里珍藏着

我们对职业的赤诚

分开的日子里

佳节吉日,弟兄们以贺卡与电话问候沟通

隔一段时间就想聚聚

拉拉家常,唠唠以往

话题总是那样的合拍趋同

老弟

不知你听到否

茶余饭后,巷议街头

也有人淡论咱哥们的名声

有的说咱是傻子,一生贫穷

有的说咱富有,富贵兼容

不知你同意否

反正我这做老兄的

先举双手赞成

贫穷是夸咱

没有铜臭的味道,两袖清风

“傻子“

是赞咱付出,不图回敬

至于“富有“的赞叹

更有韵味

没有比弟兄感情忠贞不渝

而更加贵重

推荐第10篇:鲁迅白光读后感

鲁迅白光读后感

(二)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白光》一篇很有些特别之处。《白光》的内容比鲁迅的其它小说如《药》、《祝福》、《**》等更为难解,无论是从题目还是从内容来看,都有些诡秘的意味在其中。

“白光”到底是何物,它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在将小说读完多遍后,我仍无法彻底弄明白这个问题。“白光”在文中共出现了三次,我感觉“白光”这一意象在文中并非只有固定一义的,每一次出现时的象征意义都异于前一次。

白光正式出现之前,其实已有了迹象。文中写道“月亮对着陈士成注下寒冷的光波来,当初也不过像是一面新磨的铁镜罢了,而这镜却诡秘的照透了陈士成的全身,就在他身上映出铁的月亮的影。”这是陈士成在院子里寻求清净时出现的现象。这种“铁的月亮的影”也会是白的光,后来还有“今天铁的光罩住了陈士成”。由此可见,白光的产生是与月光有关的,白光最初的形象就是月亮或月光。月光本来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陈士成在失落以致绝望的心理状态下看过去,却感到月光是铁一般的光。“铁的光”给了陈士成一种冷清以至寒冷的感觉,但同时“铁的光”也充满金属的质感,同样有着对象征财富的贵金属银的预示。白光是吉光,还是凶光?或者说我们还不能从吉凶两个方面来简单论定白光的性质。白光的复杂性在它正式产生之前已经有所揭示了。

陈士成在前程无望的情况下,想起了祖上传下来的藏有银子的谜语。这是祖母在他“十岁有零”纳凉的时候告诉他的。也是在此时,

鲁迅白光读后感

(二) 白光 来是要到山上去的,为什么会走进湖里死于其中?我想有了前面对白光的分析,这种结果也不难解释。白光一直在引导着陈。月亮在湖里的倒影也被陈士成看成了白光的所在。他的“十个指甲里都满嵌着河底泥”,恰恰说明了他在河底也曾对着白光的所在疯狂地挖了一阵,而终于溺水而亡。到底是为财而死,还是为了追求前程而亡,是该贬斥,还是该同情,实在不好说得清。

“这里没有„„到山里去„„”,这句话的含义我一直没有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到山里去意味着什么?不会是让陈士成这样一个没落的知识分子走揭竿而起、占山为王的暴力起义道路吧,这样分析过于牵强了。

以上对“白光”意象的理解可能有些琐碎。如果将三次出现的白光作为一个整体意象来理解的话,我想可以把白光理解为陈士成“平时安排停当的前程”的影象。他无法实现他的前程,却始终不放弃原有的幻想,一连十六次去参加科举考试,最终在对前程的发狂追逐下走向死亡。

《白光》与《孔乙己》虽同是鲁迅笔下批判科举考试的小说,但我觉得《白光》因其文中“白光”意象的抽象性而更具有现代主义笔法的特点,使人不能一眼看透,具有深长的悲剧意味。

以上见解,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没有查阅相关的研究资料,不知是否已有方家做了类似的分析或提出相近的观点。此篇小文权做一次抛开已有、全为己见的尝试,也难免有分析得不尽细致的地方,还需做进一步地论证。

鲁迅白光读后感

(二)

第11篇:鲁迅《故乡》读后感

时候:深冬

天气:阴晦

基调: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选文:“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只是我自己的心情改变罢了。”

感触:初中时刚读到?故乡?我想沟墩是我的故乡,现如今每次我和别人说我是哪里人我会说我是盐城阜宁的。可是在我心里我的故乡却只有儿时的外婆家那一片小地方,两三排平房,一段短窄的小巷,一个曾经挂满葡萄藤的长廊,还有平房西山头的菜田,和菜田有一塘之隔的坟堆,院门前的那条河,河上那座桥,这些构成了我的“故乡”。其实对于所有的人来说,并不是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我们都曾踏上过,我们只有自己的那片区域。每次当我回到阜宁,回到沟墩,特别是秋天的时候,每次回家都会去高处看看家的四周有没有变化。现在在外,要我说出家乡的好处我也说不出来。。。

选文:“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感触:鲁迅的细节描写令我折服,印象里确实见过长草的瓦楞,在哪见过倒是记不清了可能在吴滩奶奶家,因为以前奶奶家多是老式的青砖房子,盖的是小瓦片,顶梁上两边的角是上翘的。

选文:“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感触: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不一样的,我的发小,董生,自从小时候我和他分别后听说他一直住在船上,在小时候听来很不可思议,后来终于有机会见到他,也去了他家的船上,当时还有陶雨一起。那时的回忆真好。

选文:“突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感触:杨二嫂算是一个刻薄和贪小便宜的典型形象。

选文:“者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感触:当我们久别重逢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吧~

选文:“我这时候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到:„老爷,……‟”

感触:提到闰土便是最不愿见的人情世故的变化了,然而我们最终都会面临这样的现实。欢喜和凄凉我想也是鲁迅自己的心情吧。

选文:“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宏儿听得这话,便招来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

感触:在小孩子的世界里没有阶级之分的,或许应该说这世界本来是没有阶级的。选文:“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窗外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回来?你怎么还没走就想回来了。‟。„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黑黑的大眼睛痴痴的想。”

感触:小时候的话有多少没能够兑现,小孩子们纯真的友情,在那样一个天真的年代被各种各样的事情所隔断,他们也只能像水生一样痴痴的想。

选文:“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的气闷,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的,现在却忽的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感触:人总是会忘记的,鲁迅写被隔成孤身,或许是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状态,但

是确实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这就像是成长,必然的却是悲哀的,人的成长也算是一种革命吧。

选文:“我躺着,听着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却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感触:我们现在的生活算不算新生活?我们仍有隔膜……

选文:“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感触:为什么无所谓有无?有希望,没有希望,这都不是结果,有没有希望不代表能不能实现。鲁迅用路来解释,“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本无所谓主义,聚的人多了成了阶级,有了所谓的主义。

第12篇:鲁迅风筝读后感

鲁迅风筝读后感

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在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说的是鲁迅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意儿,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了小兄弟将来能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

做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是出于儿童的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的天性。鲁迅看到了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

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才会有进步。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操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

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

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我看了《风筝》这篇文章后,知道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了鲁迅认为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才玩的,所以他很不喜欢风筝。鲁迅还有一个十岁的小兄弟。小兄弟非常喜欢玩风筝,而鲁迅又不让这一个小兄弟玩;每一次这位小兄弟想玩时,只好看一下天上的风筝。小兄弟不能玩风筝是还有一个原因的,就是他买不起。有一天,小兄弟在看风筝的时候,看见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非常高兴。而鲁迅却把这些行为看成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鲁迅忽然觉得似乎多日没见这位小兄弟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花园拾竹。鲁迅恍然大悟,便跑去很少人去的堆积杂物的小屋里,推开门,果然在什物中发现了他,他正在做风筝,鲁迅看到了马上把风筝给踏坏了,把小兄弟伶仃地留在了小屋里,后来他怎样,鲁迅也没有留心。

然而,鲁迅的惩罚终于到了,他不幸地看到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又想起二十年前那一件事,而鲁迅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坠下去了。在那时候,他们又见面了,谈起了童年的往事,鲁迅正想求他的宽恕,小兄弟却说什么都忘记了,鲁迅的心从此只得沉重着。

我看了这篇文章,觉得鲁迅是一个很不喜欢风筝的人,认为风筝只是没出息的小孩才玩的,最后,鲁迅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那时很后悔,

因为鲁迅以为玩是浪费时间的行为,

那是有原因的:就是因为鲁迅小时候家庭很困难,常要拿东西去当铺,每天都要干家务,所以他认为玩是很浪费时间的,他自己不玩,还很固执,不让自己的朋友玩,所以他长大后后悔了。

我以后不能学鲁迅那么固执,对人要宽容。

读《风筝》有感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

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

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耍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

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

第13篇:鲁迅故乡读后感

鲁迅故乡读后感

鲁迅故乡>读后感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第14篇:鲁迅风筝读后感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操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 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第15篇:鲁迅作品读后感

鲁迅作品读后感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对鲁迅先生来说,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文章:

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阿长与〈山海经〉》——阿长是鲁迅小时候的保姆。记述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揭示了中国儿童可怜《五猖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在童年的我的心目中是一个节日。记述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橱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中西的思想确乎有一点不同。听说中国的孝子们,一到将要“罪孽深重祸延父母”的时候,就买几斤人参,煎汤灌下去,希望父母多喘几天气,即使半天也好。我的一位教医学的先生却教给我医

生的职务道: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但这先生自然是西医。

《父亲的病》——父亲被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文章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看新书的风气便流行起来,我也知道了中国有一部书叫《天演论》。(www.daodoc.com)星期日跑到城南去买了来,白纸石印的一厚本,价五百文正。翻开一看,是写得很好的字,开首便道:

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外诸境,历历如在机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撒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

《琐记》——鲁迅在这篇文章里主要回忆了自己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作品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反对,如饥如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藤野先生》——记录作者在日本留学时期的学习生活,叙述在仙台医专受日本学生歧视、侮辱和决定弃医从文的经过。作者突出地记述了日本老师藤野先生的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表达了对藤野先生深情的怀念。

第16篇:鲁迅雪读后感

《雪》是鲁迅先生的散文诗集《野草》中的一篇散文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鲁迅《雪》的读后感,欢迎大家的阅读雪读后感(一)

《雪》是一篇寓意深邃的散文诗,也算是一篇“绝好的眷念故乡,回忆儿时的抒情小品文”,在故乡的自然景色的描绘中流露了“鲁迅心灵”里一种“深刻的恬适的回味”。作者在自然景物的描绘中,象征和寄托了更为深远的情感。

滋润美艳的“南方的雪”,寄托了鲁迅对美好理想的炽热追求,这旋转飞腾的“朔方的雪”。则蕴含了鲁迅反抗冷酷现实的斗争品格。在这两幅鲜明对立的图景中,贯穿着鲁迅一个共同的哲理:要用战斗来创造一个春天一般美好的世界。

这篇散文诗写的是雪,却是别出心裁地从描写雨来开篇的。“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鲁迅在这里并没有对“暖国的雨”流露出贬抑的感情。他是由北方落雪的自然现象引起感兴,而想起来南国的温暖,曲折地对于使“暖国的雨”变成“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的北方凛冽的严冬,表示了自己的不满。开篇这一段抒情的设问,是与篇中这个抒情的主旨有机相连的。

为了充分展露自己追求美好理想的心声,鲁迅以异常热烈而深情的笔调来描写江南落雪的景象。在一幅“冬花雪野”图中,使人感到了春天的温暖和生活的快乐。鲁迅描绘了这幅图后,又绘声绘色地再现了为江南雪天孩子们稚气天真的创造而欢愉,也为雪罗汉的消融坏掉而惋惜。在这些“江南的雪”的情景描写中,鲁迅倾注了自己多少向往、景慕的深情!美好的图景,寄寓了追求美好理想的心境。

柔美的江南雪,壮美的朔方雪,不仅寄托了鲁迅对美好理想的炽热追求,同时也抒发了自己同凛冽的严冬一样的社会勇猛奋战的激情。

雪读后感(二)

鲁迅的作品,磅礴大气,读来令人回味不尽。关于雪的文章,本人也读过一些,却唯独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令我难忘。

在《雪》中,鲁迅先生为我们描绘了一副孩子堆雪人的图画,亲切、逼真,富有情趣,充满了诗情画意和浪漫情调。感觉冬天又已来临,但又不是冬天,分明是春天,不然怎么会有蜜蜂,雪,既然是开在冬天里的花,应该有蜜蜂和蝴蝶前来光顾的。

作者赞美江南的雪,用了六个字,“滋润美艳之至”,我没去过江南,没见过江南的雪,总觉得这是在赞美江南的女子吧?暖国的雨向来就变不成雪,而江南的雪,美则美矣,转瞬即逝,令人怅然若失。独有北国的雪,受到诗人的推崇和青睐。她冰冷,坚硬,孤傲,美丽,写尽了雪的神韵。鲁迅先生笔下的北国之雪,本是象征着北方无数革命先烈和英雄,他们“永远如粉、如沙,包藏着火焰,在太空里旋转,升腾,闪烁”,给人以力量,催人奋进。意在唤醒人们心底深处的那种不屈的精神和斗志,自强不息,努力进取!

不错,北国的雪,冰冷,坚硬,孤傲,美丽,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雪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雪》这篇散文,它非常耐人寻味,蕴藏着很深奥的道理。尤其是最后一句话“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让我永不忘记,时刻牢记在心。

这篇文章共描述了三种雪:一种是尚未化为雪的“暖国的雨”;第二种是滋润美艳之至的“江南的雪”;第三种是孤独、自由、奋飞向上的“朔方的雪”。通过描写北方的雪则是对北方局势的不满,并认为要像北方的雪一样通过奋斗来争取自由。作者对三个形象的基本态度似乎也与作者用语的感情色彩,作者的人生态度相吻合了。

俗话说雨是雪的最初阶段,雪是雨的升华,作者用肯定的语气,赞扬了朔方飞雪追求自由的精神,同时对它的不幸寄予深切的同情,赞扬了朔方的飞雪是雨的灵魂,也就是说它仍然保持了雨的自由。

作者表现了对南方局势的担忧,那是被美化和吹捧的一种暂时假象,是没有生命力的“雪罗汉”而已。并指出,革命不是那么容易成功,是需要无数革命志士通过奋斗去争取,才会有光明的一天。

鲁迅先生通过雪来告诉大家,要像雪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要靠斗争才能取得胜利,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光明的一天。

第17篇:鲁迅社戏读后感

社戏读后感/r/n

今晚在灯下,开始我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写这一篇读后感。经过妈妈的指点,我的思路渐渐清晰起来„„/r/n

这一篇作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在乡下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乡村社戏这一种奇特的娱乐活动,描写的是年少时鲁迅先生假日里到乡下和他的>小伙伴们掘蚯蚓,钓鱼虾,一同去放牛,一同去看戏,一同去偷豆子,生动的记叙和细腻的刻画让我们也身临其境:“每一天都抓蚯蚓,抓来穿在那铜丝做的小钩上,趴在那河边钓虾;其次便放牛,黄牛和水牛都敢于欺负他,他只好远远的看,这时小朋友们都嘲笑他„„他最爱看戏,最爱看扮蛇精和老虎;在回家的路上,他们都到田里偷豆子,年幼的和他剥豆,年长的摇船,不久就熟了,便随波逐流,都围到后舱,用手撮着吃„„”。/r/n

可能大家都没读出来,作者在文章的前后两段都写出了读书的重要和村里人对读书人们极高的评价,比如:“读过书的人才识货”等等,妈妈也是点通了我的思路才想通的。读过书的城里少年到乡下受到了种种优待,那么多孩子陪着他玩,也说明了当时“待客的礼数”非常的周到和民风的淳朴。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玩伴们都栩栩如生,一个个在他的文章里复活。他的文学成就正印证了文章里六一公公的话“小小年纪便有见识,将来一定中状元。”/r/n

今天在我们看来,乡村里的少年生活得非常无忧无虑,不需要每天要做繁重的功课,也不需要大量的学习时间在桌前。可是如果没有鲁迅先生的好学,《社戏》这篇精彩的文章也不存在了。所以,忙里偷闲才有闲的快乐!/r/n

【相关文章】《社戏》读后感/r/n

鲁迅的作品读过不少,作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作品有惊人的思想深度和对社会的剖析力度,塑造了一系列具有民族和时代特点的典型人物形象。但在他的小说和散文里,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特殊的群体,那就是儿童形象。在《孔乙己》、《故乡》、《社戏》、《狂人日记》、《祝福》、《药》、《**》等小说中,鲁迅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的儿童形象,其中大多是已被吃掉的儿童,通过对这些儿童的描写,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给我印象尤为深刻的就数《社戏》中的儿童形象。/r/n

第18篇:鲁迅《故乡》读后感

鲁迅《故乡》读后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第19篇:鲁迅故乡读后感

鲁迅《故乡》读后感

小说《故乡》的研究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研究者一般将《故乡》作为当年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将关注点集中在闰土身上,通过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对比,鲁迅纵向地展示了社会的历史性,对于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作了深刻的展现和探索。 在传统评论中的基本问题首先存在于对于少年闰土的叙述的评论解释: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摸一把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对于这一段描写的解释,典型地有如下引文:“小说追想过去,不是引导人们沉缅过去,而是引导人们正视现实。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中国现实,是残酷地毁掉一切诗和美,制造惨绝人寰的悲剧的。在苦难生活中煎熬了二十年的闰土,已经失去了少年时候的勇敢、聪明、纯朴、真挚的性格,已经埋葬了西瓜地上手捏钢叉的小英雄形象。当他再度出现的时候,已经仿佛石像一般,脸上刻满皱纹,连最深的愁苦也不能使这些皱纹动一动。他用增长了一倍的身材去承担生活的重担,他已经向尊尊卑卑的封建等级制度低下了头。他向准备搬家进京的老朋友所要的杂物,暗示了他的人生,也暗示了他的信仰:长桌、椅子、抬评、草灰,说明他默默负起愈益沉重的家累,把行将榨干的血汗继续榨到土地上去;香炉、烛台,说明他在血汗人士的同时,希望灵魂升天,人世幸福求之不得转而向神鬼世界寻求灵魂的安慰。小说采取类似电影蒙太奇的手法,把少年闰土和饱尝艰辛的中年闰土这两组镜头有机地组接起来,产生了一种连贯、呼应、对比、暗示的综合效果,深刻地显示了这位勤苦农民的悲剧命运和他灵魂中令人震栗的变化,使人惊心动魄地体味到:多子,饥荒,苛捐,兵,匪,官绅,把闰土磨难成一个木偶人了。闰土的形象是苦难深重的中国农民的出色画像,茹苦含辛,质实勤恳,如大地一般厚重,如大地一般生产食粮,如大地一般任人践踏。他是用来作为作者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表象的。作者追思往昔、谛视当今,是为了探索未来。他希望下一代‘应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他对此忧心如焚,疑虑重重,但是作为先驱者,他深刻地揭示人生哲理,教导人们脚踏实地地开拓未来:‘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11]尽管评论者已经注意到了对于少年闰土的描写是诗化的,“恋乡之情,往往令人把故乡诗化,而故乡的一切诗、一切美,都收在这幅人与自然交融的神异的画面上了。”也还是将这段描写当作与中年闰土的对比来研究,并从中概括出对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未来的题旨。

其实,我们应该回到文本,小说在开头,人物“我”已经说得很明白: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 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故乡只是“我”心目中的故乡,也就是我记忆中回忆的故乡。记忆的东西,尤其是在回忆中出现的东西能否当作“真”的东西,我们说不能。从叙事学上讲,有个底本与述本的关系,底本的东西被叙述时,总是被叙述主体加工的,“我”的童年事情进入述本的微乎其微;从心理学讲,被我们记忆住的东西也总是与情感态度联系在一起的,而回忆更是受到当前的语境的影响,当前语境中主体的处境产生出对于记忆进行筛选的动机与指令,因此,对于一个主体的回忆,重要的不是他讲了什么,而是他为什么要讲,是他所讲的东西对于他的意义,这就是说,回顾性的追述,主要的不是事实的,而是意义的价值的。小说中的“我”已经体认到这一方面的原因。从后面的叙述可知,“我”的回故乡是专为别它而来: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

„„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聚族而居的老屋”在当年也是当地的大家族,曾经风光过,享过自己的尊荣的吧。祖上的事情“我”没有说,但是父亲时的景况是约略提到:

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那就是说在他父亲时代,同辈的各派各支能承办祭祀的有三十家之多,那确是当地一大家族的了。可是,到“我”这一辈,家族败落,以致他这一支连聚族而聚的老屋也保不住,不得不易姓了,甚至要等卖了老屋的钱去添置家具,所以“我”的别故乡就是要从故乡连根拔去,从此故乡没有这一家了。中国人作后辈的要有出息,有出息的要光宗耀祖,要衣锦还乡,要重修祖坟,因此小说中的“我”的实在是愧对先人的不肖子孙,他的回故乡心绪能够好吗?正因此杨二嫂是那么令他讨厌:

“„„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 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杨二嫂却不知趣,偏偏那壶不开提那壶,难怪引得我讨厌而得到一个两脚圆规的雅号。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研究中,研究者运用叙述学进行解读,注意到小说中“我”的存在与小说的内在情感,这是一个进步,下面的叙述概括了第二个阶段对于《故乡》的最新研究水平: “离去一归来一再离去”的模式,也称为“归乡”模式。在这一模式的小说中,„《故乡》„叙述者在讲述他人的故事(„闰土的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两者互相渗透、影响,构成了一个复调。《故乡》的叙事是从“我”“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说起的,(A)作者显然采取了横截面的写法,将完整的人生历程的第一阶段“离去”推到了后景。小说虚写了这样一个“我过去的故事”:当年被“聚族而居”的封建宗法制度的农村社会所挤压,“我”不得不离本乡、“逃异地”,到现代都市“寻求别样”的出路。二十年过去,依然在为生活而“辛苦辗转”,却失去了精神的家园。(B)此番归来,正是为了寻梦:那“时时记得的故乡”不过是心象世界里的幻影。因此,整篇小说所写的其实是“我”的一个心理过程:“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的现实图画逐渐取代那想象中理想化了的“神奇的图画”,“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由“十分清楚”而变得“模糊”。而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景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而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一归来一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篷船,终于篷船”的圆圈)。[12]

这段论述中有(A、)、(B)两点尚有讨论余地。

(A)讲“我”是受到挤压而逃异地寻求别样的出路的。这一对于小说文本的概括显然脱离了文本自身的描写,评论者显然引用了《〈呐喊〉自序》中的语言和其它鲁迅的自传材料,但是叙述人“我”并不就是鲁迅,这是叙述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如果我们不划清这个界限,将使评论变成儿戏:哪些小说中的“我”是鲁迅,哪些不是呢?

(B)寻故乡与别故乡的模式问题。这个模式在鲁迅小说中是存在的,在这篇小说中也有故乡问题,但是这里的故乡是具体的,不能离开具体的情节而作任意的哲学的、思想的概括。《故乡》里的故乡其实有三个层次:一个是自然的故乡,一个是我的故乡——它具体为一个大家族的过去与现在,第三是社会的故乡,具体为杨二嫂与闰土。 在二十世纪的作家的小说中表现出浓厚传统情感的作品并不少,而这些作品往往也正是最能拨动当代中国读者的心弦的。比如巴金的《憩园》中“我”关于“园”的叙事。小说中叙述了三个家庭的园的故事:“我”的已经失掉的园,杨家小孩对于失掉的园的叙述,正在上演的姚国栋家的园的故事。

自然的故乡构成了“我”叙述的背景与基调,在这个背景上,“我”的家族的过去与现在及“我”因此而生的感触(“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构成“我”的叙述的一个伤感的调子,在这个伤感的调子下,闰土的今昔之变(闰土的昔日的小英雄与今天的“辛苦麻木而生活”)、杨二嫂的今昔之变(昔日的豆腐西施与今天的两脚圆规,“辛苦恣睢”的生活)与“我”的家族故事构成复调,而最后归结到对于故乡的别离的感伤(“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这里的“老屋”不是时间久远之屋,而是祖上遗留之老屋),不过,叙述人并没有沉缅在对于往昔的伤感中,而是在最后有所升华,由对于自己家族兴衰的伤感升华到对于童年朋友人生的感慨,升华到对人与人关系的感慨,升华到对于所有人生的感慨与对于未来的美好的希望、祝福、勉励: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

„„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没有这样一个结尾,小说的品格将会低得多吧。传统的决裂?接续?

第20篇:故乡鲁迅读后感

故乡鲁迅读后感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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