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

2021-03-03 来源:读后感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一: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最近因为没有网络,就在家看书,昨天看了一篇蒙田的散文《热爱生命》,也许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喜欢看这方面的书籍了。看他是怎样用一种智慧和达观的心态去热爱生命和珍惜生命的。他指出人的生命是大自然的恩赐,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因此人们应该珍惜生命,不能虚度光阴。他说;每个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他把内心对生命的热爱表达得淋漓透彻,鲜活自然,发人深思。

其实每个人都很热爱生命,珍惜生命。都想一辈子无忧无虑的生活。幸福,愉快,轻松,协调和欢乐是人们企盼的目标。只是现实的生活却往往是无情地向人们展示困难,失败和挫折。悲哀,愤怒,忧愁,病痛和烦恼无时无刻不给人们精神套上沉重的枷锁。为了我们的美好生命,一定要面对现实,战胜困难,做一个生命的强者。做一个热爱生命和爱惜美好生命的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生命。积极锻炼身体,保持天天好心情。认真过好每一天,看到一切美的事物都要慢慢欣赏,领略美好的时光。好好享受自然的恩赐,忘却生活中的所有烦恼。也不惧怕自然规律带来的一切。我相信,只要不虚度过多光阴,尽量让生命感受阳光和快乐,至少也是热爱生命的一种表现吧。

篇二: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为响应安顺市八小的号召,最近我与孩子共同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环境恶劣的途中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与饿狼、棕熊等野兽作斗争。在饥饿中不断遭遇迷路、受伤,但他仍不放弃活下去的信念。他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不断从身上取下金矿以减轻负担。后来,他遇到一只病狼。这只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猎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条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号捕鲸船前进着,仅管爬行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弃。在这只病狼开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时,他战胜了狼。他不断地昏迷,醒来再不断爬行,最后他获救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在逆境中,生命显得如此脆弱。一个人要在身体受伤、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与野兽搏斗,实质上也是生命与生命的较量。

我们身边常常有这种人,他们轻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有的人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顺利想不开做出一些极端的事。但是在《热爱生命》一文中,金钱、名誉在生命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也悲伤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当我们还在人生路上活蹦乱跳、充满热情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可爱。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难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满了幸福与收获,每个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篇三: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蒙田在《热爱生命》中写道: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

我觉得我们应当是这样对待生命的,。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是有限的。因此,我们要好好利用生命,将每个人的生命过得充实、快乐而有意义。

我们常会听到许多中年人教导自己的孩子要珍惜青春,认真学习,才能将生命过得有意义。有些中年人甚至还抱怨自己的生命已过去了一半,自己却没有做什么有意义的事情,可生命又无法重新来过,便只好认命地浑浑噩噩的度过余生。

其实我觉得这样消极地对待生命真是太可惜了。并不是只有干出了大的成就或者每天在家享福的人的生命才叫过得有意义。人生命的意义在于体验人的酸甜苦辣的生活。只有尝遍了各种味道的生活,这样的生命才是丰富多彩,充满意义的。

再说人不可能都是成功的,每个人的生命不可能都过得轰轰烈烈,潇潇洒洒,平凡的也可以是伟大的。我们需要快乐地对待每一天的生活人,热爱生命中的每一次体验。找到属于自己,而且是自己能达到的理想,并努力为之奋斗。有奋斗、有目标的人生是快乐的。

记住:享受生活、体验生命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有意义的人生在于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快乐地面对生命中的每一件事,微笑地生活,收获生命给予我们的快乐。

篇四: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刚刚过去的汶川地震中许多生命的故事让人动容也令人深思。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什么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热爱生命,近读高中语文新教材第一次选录的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的《热爱生命》。如醍醐灌顶,颇有感悟。

蒙田有一句话很震撼人心,但容易引起误解。这句话是生之本质在于死。乍看给人一种很消极的看破红尘的感觉。其实蒙田是从生命的终极意义和归宿上说的,只有那些真正意识到生的最后归宿是死的人才能热爱生命。他说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什么是乐于生呢?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怎么办?蒙田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要慢慢赏玩、领略和享受;如果视生命为一件苦事,就不会找到生命的乐趣。事实上,有时候,谁也无法回避生活的重压,但与死相比,生命仍然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

热爱生命的另一层含义是不将希望寄托于来世。活在当下,抓住生命的现在进行时是最重要的。蒙田说,我却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可惜。只有无悔生的人才能不惧死。我们要尽可能抓住现世的时光并在有生之年尽可能地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以延长生命的精神长度,丰富生命的维度。

蒙田说,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的确是这样的,很多情况下,不是生命无趣,而是人自身缺少关心生活的情趣;对生活多一份关注多一份品味,生命就多一份快乐和情趣。

这次汶川地震,使许多人从灾难这样一个极端状态认识到生命的本质;面对死亡的恶魔,许多生命表现出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壮与崇高;在与死亡的较量中,许多顽强与坚韧的生命因为超越生死而焕发出耀眼的光芒;在舍己救人的大营救中,许多平凡的生命为了废墟下的生命而奋不顾身,这是一种超越了个人生死利益的大爱和人性之美!也是热爱生命的最高境界!

抓住生命的现在进行时不是空洞的哲学说教,为人为己,做你现在所能做的。

篇五:蒙田热爱生命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短文,我知道了有二个人,这二个人要到一个叫小树枝国度的地方。第一个人他是一个完全正常的人,而第二个人是一个脚髁受伤的人。他们两人一起走过乳白色的小溪、走过山丘、走过科珀曼河,很多困难,最后他们终于到达了下树林国度。

我们应该象短文里的人那样坚持就是胜利。而且他们的困难是走过乳白色的小溪、跑过艰难的小山丘、走过水又深又多的科珀曼河,所以我们更应该象短文中的二个人学习。

推荐第2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论语》中的许多哲理近乎常识,却仍然深沉,世俗中有高远,平凡中见伟大,这就是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文化精神。读《论语》,就好像是穿越千年和孔子对话,让我明白了:要重视个人对家庭、国家、社会和历史的价值!

老子是以“柔”为主的辩证法,孔子则是以“中”为基点,法家和兵家提倡“刚”,这是中国文化的三足。读了《论语》之后,我更欣赏孔子的“中庸”之道和“仁”的精神。正所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作为儒学经典读物《论语》可谓是把这一精神阐释的淋漓尽致。孔子曾说:“墨家兼爱,是无父也;扬子无我,是无君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这句话虽有失偏颇,但是却让我明白了,只有把个人放在社会的伦理体系里面,个人价值才能真正得到体现,个人的人格才能得到彰显。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就是教育我们要在学习生活中吧“学”和“思”结合起来,勤勉治学,才能学有所成。就如后世程子对其的解释:“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五者,废其一,非学也。”

子曰:“鱼失水则死,水失鱼犹为水也。”以此教育君王要施行仁政,得道才能多助,要懂得民心所向。对于政治来讲,要想成功的治理国家需要什么?答案是得民心,若想得民心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只有仁。这一点儒家的选择是很正确的。

子曰:“君子不器”。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句话。人并不是被控制的工具或机器,而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思想特征。人应该充分发挥自己潜在的才能,才能使个性获得全面的发展。孔子自己后来也实践了这一点,他后来收门徒三千,有教无类,可谓是一个伟大的教育家和思想家。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以”,“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这是一种多么难得的对学生和真理孜孜不倦追求的品格!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在今天这个浮躁而喧嚣,熙熙攘攘皆为利往的社会里,这种精神又是多么的难得!

一部《论语》让我感悟良多,里面的很多道理和精神都值得我们后人的借鉴。尤其是其中的“中庸之道”更是与今天所提倡的和谐社会相契合。儒学的那种品德和功能,是可以成

为人们安身立命、精神皈依的归宿的。正如《论语•雍也》中所提到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推荐第3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所作。此书讲述了一个个与生命有关的故事,讲述了许多鲜活的生命在不同的境遇中经历着不同的旅程。有饥寒交迫靠理智幸存者,有为生存而拼搏者等等,每读完一篇都会深深地打动读者的内心。在此,我把其中一些故事的感受写出来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续的故事:人生活着并经历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预知地夺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的境遇还要凄惨百倍,这个人会命运如何呢?“热爱生命”里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最终,他的的确确活了下来。

“投宿”这个故事中,医生肯定地说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个人便会大口喘气,这样他就将冰霜吸进了肺里。他的肺会因此而变得冰冷,边缘组织会被冻伤。坏死的组织结痂脱落,他便会频频干咳,来年夏天就会死于肺炎,而他自己还对此感到莫名其妙。”这个故事不但让读者体味生命的意义,还学得了医学常识。

“意外”这个故事中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部分人适于生存,可以摆脱原有习惯的束缚,不断地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调整。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带领社会不断发展。

在舍与得之中,生命追寻的不仅仅是安享,更是共同担当的历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事情,也总是在不停地选择着,无论他所做的行为影响如何,这都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义犬沃尔夫”在舍与得之中依然选择了它的老主人,一个会让它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有饥饿,还有霜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踪”这个故事里夕特卡·查理为了每月挣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历尽艰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大智慧,一种强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得到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没有人可以给予、没有人可以拿来买卖,这种幸福超过世上所有金钱的价值。 “一块牛排” 故事中的汤姆·金现在是个老家伙了,他感到这个世界对老家伙一点儿也不友善。他现在除了下点儿苦力外,什么也不会,而他的塌鼻梁和肿耳朵使得他连找这种苦力活儿也相当困难。自己当初要是学了一门手艺该多好啊!从长远来看,有一门手艺在身是会好一些的。从没有人这样建议过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这样向他建议,从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听从的。

汤姆·金回想起年轻的时候,“那时日子可真好过:大把大把的钞票——剧烈而又光荣的拳赛——休赛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还有一大群阿谀之徒跟在身后。人们都喜欢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时的时光可真是爽啊!”现实中,多数人又何尝不像汤姆·金一样,正如颜真卿的古诗《劝学》里所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赶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这样描述那个警察的:可他那个种族的人生性坚毅、倔强,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来,他肯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前进,不会停下的。“强者的力量”故事中这样描述团结就是力量——可住在陆脊那边‘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却很抱团儿,他们一同打猎,一同捕鱼,一同战斗。那十个“吃肉的”,每个人都有十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把大家的力量积聚在了一起,十个人打起仗来一条心。我们这边有三十户人家,六十个男人,可我们却只有一个人的力量,因为每人都是在独自战斗。

“生命法则”故事告诉我们: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残叶,只是轻轻地挂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缕微风,便会飘然而落。树木生长、嫩柳吐翠发芽、黄叶飘落——这一过程已道尽了生命的整个历程。

推荐第4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狂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报复,那视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想象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的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重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重创。他唯一可以感受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颗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的想再数数,这有点卑锁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的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浆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这个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语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果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谓地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他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更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命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的欧普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是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钦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吃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存死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马秀山

推荐第5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热爱生命读后感。

无论是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汉形象,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但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读后感《热爱生命读后感》。

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但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后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

噢,还有那为作家,虽然一开始他的作品并不成功,但是,他并不气馁,在极限中挑战自我,最终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报刊。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

相比之下,现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2010年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自杀原因疑因学习压力太大、担心无力回报父母恩情所致。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现在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否热爱生命?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

推荐第6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石滩镇中心小学五年级:杨鑫

推荐第7篇:热爱生命 读后感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

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推荐第8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品味书香,感悟人生

——《热爱生命》读后感人生,是一次艰难的旅程。我们首先得了解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任何事情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随时都可能面临挫折、痛苦和疾病,而这种种的不幸正是生命对我们的考验,也是我们对困难的挑战。如果你高考落榜了,你会怎么办?你会因此而对生命绝望吗?我奉劝你,不必如此,尽管高考几乎是一次决定性的考试,且面对这一道坎,要跨过去也不是那么容易,但是你要相信自己,相信人生。命运既然创造了你,那么你不要愧对生命,不要愧对爱你的人。打起精神来吧,望望蓝天,望望小鸟,望望阳光普照的大地,望望人世间一切的美好事物,你会明白,这个充满生机的世界是阳光普照的,不会因你的一次失败而改变。你大可以重新奋斗,从哪儿碎倒了就从哪儿站起来,只要你勇敢去面对人生中的失败,敢于去克服它,你的未来就是一条康庄大道。人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去了解它的。

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是无数次失败与成功告诉我们的深刻道理。希特勒虽然有金钱地位,但是他不了解生命给予他的意义。他的一生做了许多不该做的事,破坏了人间许多的美好事物。生命创造了他,命运给他的使命是做一个真正的人,了解生命,把爱献给每一个人,而他却轻视了生命对全的意义,违背了对生命的诺言,全所做的一切使他成为了千古的罪人。人的一生是短暂的,生命给予我们的意义是永存的,它用文字是难以形容的,但是有一点必须了解:我们人生中的挫折也是生命对我们有益的教诲,在任何时候都要理解生命赋予我们的意义,它给你的困难今后也许是你面对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

光理解生命,知道生命给予我们的意义还行,还需言行一致,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只要用一颗炽热的心去迎接生命,感受生命。有些人把一切看得都是那么遥远,不明白一生该怎么去过。而有些人却不如此,他可以把每天都假设成人生中新的一天,他抱着这一

种心态去努力生活每一天,这样他会发现,自己对每天的生活倾注了无限地热情,通过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去充实生活。有些同学面对 学习,面对作业,感到生命是平淡无奇的,生活似乎是一口枯井。其实压力多半是自己给的,热爱生活吧,快乐地生活会使人生充满激情,在学习之余可以看看那些具有文学价值的文学作品,多与大自然去接触,就会觉得还有许多许多的居心叵测在向你招手。你一定知道美国盲人活动家兼女作家海伦〃凯勒吧。她从小两耳失聪,双目失明,直到成年后才恢复说话的功能。虽然她身上有很大的缺陷,但是她却为人类做了很大的贡献,获得了博士学位。是什么使残疾的小女孩成了受人敬仰的伟人?是什么使生活在黑暗中的女孩的生命里充满了奇迹?又是什么激励着海伦〃凯勒?不是别的,是对生命的热爱,对未来的希望。命运对海伦〃凯勒的考验是残酷的。她虽然身体上残疾了,心灵上却没有残疾,她重新去了解生命,热爱生命,面对一切,当时,命运给她的回报也是丰硕的。一个残疾人都能战胜人生中的

困难,我们这些四肢健全的人为什么不能呢?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通过一只狗对生命的热爱,在冰雪中经过种种磨砺,回归自然的故事教育了我们要热爱生命。看吧,对生命的热爱使生命中拥有最大的幸福,对生命的失望只能使自己终日在沉沦中度过。一句话:命运就算颠沛流离也要永远热爱生命,别虚度生命的年华。

生命是一个奇迹,在地球如此渺小的地方有生灵,有爱,有歌声。看了《托起心中的太阳》中作家林倩云的《感恩之心》,我不禁也对生命充满了感激。感激它创造了天地万物,创造了人间的一切,生命给予我们的实在太多了。从不起眼的小草直到普照万物的太阳也都是生命的创造的奇迹。为此,我要感激生命,热爱生命,了解生命。

推荐第9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与人类同在

——读杰克•伦敦《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是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比尔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在这部小说里,他没有名字,没有背景,只有一个最终抛弃了他的叫“比尔”的同伴,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走下河岸时,就开始了他们那死里逃生的故事。但是,很快,走在前面的“比尔”甩掉了他,让扭伤了脚腕的“他”落在后面。于是,艰难的求生的跋涉开始了。

求生的欲望,点燃了他的生命之火。不知过了多久,不知走过、爬过多少路途,在同强壮的熊的遭遇中,疲惫不堪的他竟然像个发疯的怪物一样凛然怒吼,硬是吓跑了那高大的熊;在与同样病弱的野狼的较量、跟踪中,他最终咬死了狼,他吮吸了狼血。

他爬着,滚着,无天无日,无时无刻,微弱的生命能量不断从强烈的求生欲望中得到补充,生命之火就这样燃烧着,支撑他同死亡同恐惧斗争。快接近带来生命希望的海滨时,他看到另一个“生物”爬行的轨迹,那正是他的同伴比尔。然而,等他终于走近比尔的时候,甩掉他的比尔已经成了猛禽的野餐。

他终于爬到海滨。他被捕鲸船上的人发现了。船上的人救了他……三个星期后,他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他活过来了。

这是一篇赞美强大生命的赞歌,也是一篇嘲讽懦弱人性的悼歌。生命究竟是什么?人,可能无法说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无法说清。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推荐第10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张店外语实验学校

初四实验二班苑子豪

凭一个白铁罐子,一支空枪,一把猎刀和67根火柴,他孤身一人拖着疲惫的躯体与严寒、饥饿、野兽、幻觉、孤独„„作斗争,直到获救。《热爱生命》的主人公是一位淘金者,他幸运地找到了黄金,却不幸地遇上了荒原,在与自然一番艰苦卓绝的较量后,他抛弃了财富,最终保全了生命。

在最艰苦时,他生吃鲦鱼和松鸡,和棕熊对峙,与病狼一起相互消磨生命,他却并没有倒下,这不是什么神力,而是人类最简单的欲望——活着。生命督促他活下去,他别无选择。

小说主人公的名字作者并没有提到,无法称呼,通读全文,只知道他是一个落魄的普通淘金者,他热爱生命、坚持不懈、坚忍不拔。尤其在最后,淘金者获救所表现出来的对食物的贪婪和对缺少食物的担心,甚至是对吃东西的人的憎恶,都可以证明他的平凡。他做得到,我们又何尝做不到呢?每当我读完这篇小说,就会后悔自己对时间的浪费,对生命的消磨。

生命就是这样,你珍视它,它就顽强;反之,你轻视它,它就脆弱,一切取决于你对它的态度。

“生命诚可贵。”这就是作者杰克••伦敦想告诉我们的。热爱生命吧!该舍弃时,要舍弃那装满金沙的袋子,但无论是谁,都没有足够的理由舍弃生命。

第11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接下来是瑞文小编为您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热爱生命》读后感1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着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筹码。”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热爱生命》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热爱生命》读后感3

在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4

几个月前,妈妈给我买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一打开书,立刻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一共讲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六个故事。其中,我对《热爱生命》、《墨西哥人》记忆最深。

《热爱生命》讲了两个人在一次淘金中几乎输掉了所有的本钱,当他们穿越大山谷时,后面的那个人扭伤了脚,而比尔不顾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热爱生命,坚持往前走,最终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尔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讲了利威拉为了革命事业,受尽了折磨后,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级拳手丹尼比赛,为了革命事业和生命,他打败了丹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比尔的自私,他不顾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两秒钟内就咬死了一只猎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见钱眼开,他在汤姆有钱时对汤姆点头哈腰,在汤姆没钱时却连一块牛排也不肯给。我感受到了汤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块牛排的力气就可以打败比他年轻许多的桑德尔。我感受到了马丁伊登写作能力高超他靠写作从一个穷光蛋成为了一个富翁。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5

曾经有人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上。读了这部小说后,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却又是艰难而缓慢的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与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读后感6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7

本文讲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荒原上迷了路,最终顽强的活下来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突然对这个淘金者肃然起敬,我读出了人的伟大。淘金者能从奄奄一息到活下来,并且周围是一片荒原,还有一只病狼。面对如此艰难的环境。这位淘金者如果不是靠着自身顽强的意志和求生的本能,那么在双膝上的裤子磨破之后,在那只病狼的穷追不舍之后,在双膝上的肉都磨烂之后,这位淘金者恐怕早就成了那只病狼的口中之食,腹中之餐。

本文赞颂了人的伟大,从这位淘金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完全是凭着意志与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克服了大自然对于他的种种考验,最终活下来的一个崇高的伟大的形象。这篇课文表面上是写人与狼的搏斗,但实际上是写人与自然的搏斗,生与死的搏斗。目的就是主题,就是为了突出人的伟大。

我很佩服这位淘金者,同时也很同情他。他与自己的好朋友比尔共同来到这,但是为了那袋金子,比尔出卖了他,被自己的好朋友出卖,那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一种失望,而他在看到那些可能是比尔的遗骸的时侯,他却不愿意去吮吸它们来获得生存的权利,说明了他很注重友情,珍视友情,同时也表现出在利益面前,人内心深处的阴暗面。

读完这篇课文,我明白了我们应该树立保护大自然中所有的生命的意识,不应该随变去贱塌它们。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请你们多多保护它们吧!因为,每一种生物都有生的权利和求生的本能,就像本文中的狼与人一样。作文

《热爱生命》读后感8

前几天,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篇中篇小说。这是一篇用粗犷的笔触描写的悲凉故事。

这篇中篇小说讲的是一位淘金者在旅程中被朋友抛弃在深山老林。

这是秋末了。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再加上身上的小伤,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而这时,他遇上了更棘手的事情——食物也没了。

就在这饥寒交迫之时,他发现了有一头病狼一直沿着血迹跟着他。最终,两个已经快不行了的生命为了生存,打了起来……

淘金者赢了,他如野人般咬破了它(狼)的喉咙……

他放下了尊严,喝了它的血。

……

我想,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

无论在什么时候,生命永远都是最宝贵的。为了它,我们应该学会“取舍”。在绝境时,为了保存生命,我们应该放下幸福,放下尊严,放下名利,放下金钱……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另一个故事,是说一个农夫在山上砍柴时把腿夹在了树缝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最后他选择了砍腿逃生……

其实,在生命中,我们处处都要面临舍取,我们不可能可以同时获得多样自己理想中的东西,我们要分清什么最好,什么最重要,什么其次,不要盲目地追求,否则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会成功,才更加辉煌……

《热爱生命》读后感9

最近,我读了一篇名叫《热爱生命》的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

一位淘金者,因为脚被扭伤,而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艰难地返回途中,食物吃完了,但是这个人丝毫没有放弃。他靠吃浆果、小鱼来维持生命,还与大棕熊进行艰苦的周旋,与饥饿和疲劳展开难以想象的斗争。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发现一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想伺机吃掉他。为了活着回去,这个人最终在与狼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并喝了狼的血,最终获得营救。

看了这篇文章,我想: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如果不好好珍惜生命,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将无情的把你淘汰掉。在返回的路途中危险重重,如果他没有顽强的求生意志,他很有可能饿死或者被野兽吃掉,他后半生的梦想将也会破碎。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

尤其是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狼时刻都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最后竟将这头狼杀死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从中感受到,人战胜死亡的坚强毅力是无比强大的,求生渴望也是无比巨大的,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就像文章中的主人公,他为什么能活下来?这都源于对他对生命的渴望。正是这种渴望,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要向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读后感10

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

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第12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记得有一个文学家曾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通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战胜了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非常热爱生命的情感。有一次,“我”正在写稿子,一只飞蛾在“我”的头顶上飞来飞去。“我”抓住了飞蛾,可是飞蛾不停地扑闪着翅膀,这是一种渴望生命的力量。墙角的砖缝中掉进一粒香瓜子,过了几天就冒出了一截小瓜苗。在这个种子里,包含着多么强的生命力啊!“我”拿着医生的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那一声声规律的跳动,给“我”极大的震撼。

学了这篇课文,我感受很深。我要向飞蛾和小瓜苗学习。虽然飞蛾被抓住了,可是它并没有放弃生命,而是去争取自己的生命,表示飞蛾非常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这就是热爱生命创造出的奇迹。小瓜苗虽然小,可是它却能从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这是一种多么顽强的生命力呀!让我很佩服。

在生活中,我要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加热爱自己的生命,也要好好的使用自己的生命。争取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以前,我认为生命只不过是包含肉体的躯壳罢了,支配着我们的思想、意志和行动。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了所有。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像行尸走肉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外界压力困惑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学习,从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忘记了学习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丰富精彩。如今,我对学习和生命都有了新的见解,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为了自己。

现在有的学生不顾生命的危险,染上了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恶习,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而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非常快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懦弱,那么你将永远逃不出困难的泥潭。

第13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热爱生命》,它使我对生命有了深刻的思考。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性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如果不是他,我还真不知道接下去我会怎么样。感谢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知道我今后该怎么去做了!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在有生之年无所作为。

五年级:萌哥大本营5555

第14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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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篇《热爱生命》,感受挺多的。

首先这篇文章是讲一个淘金者在被同伴比尔抛弃后,陷入困难的境地。在忍受着脚伤的疼痛还有饥饿,他努力艰难前进,途中还迷路了,还有与病狼的竞技。最后,他胜利了,保全了自己的生命。

当时,他身上的东西屈指可数。身体万分疲惫,更惨的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沉甸甸的包袱,装载着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然而此时对于他也没有什么益处,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因为这是个非常大的累赘;猎枪,这是他防身的工具,却找不出一颗子弹;还有他很丰富的幻想力,他曾想象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生活的情景。他也曾设想爽爽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只是空想无法实现。残酷的事实使他更加感到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显得如此可笑苍白;那67根火柴是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它温暖了他那那颗无助的心,并给他前行的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这些火柴。文中写道:“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 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仍然是六十六根。”这看起来有点傻的举动也许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的他来说,是那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其实就是他珍惜他的生命。

再者,威胁他生命安全的因素也有很多。第一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他无助地行走在危机重重的荒芜野外中,一次又一次孤独企图吞噬他单薄的心灵。第二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少之又少的,而且,也没什么营养,他只能在饥饿的生死线上挣扎着,以致尽管在获救后,他疯狂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我们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和折磨着他的心灵。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目睹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这个无疑增加了他的恐惧感,相反的,也增大了他的求生欲望。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他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

在这样的绝境中他通过自己的行动去求生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和名利的痴迷,不是对飞黄腾达,一举成名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他,不倒下,对生命强烈的渴求,使他的咆哮甚至可以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突然间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沾沾自喜,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但看完热爱生命,这些还值得那么重视吗?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分不清方向,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是因为我们把它们看得太重,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郁闷不服气过,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但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饥饿难耐的情况依然能保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来充饥。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啃食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我佩服,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他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同伴于不顾,因为我也是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还能这么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电影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带着些许决然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我们一定可以出去的”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皆大欢喜,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有一句话: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谁又能知道最后的结局呢?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再来,整篇文章虽然没有明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但主人公他的行动证明了一切。在生存信念的驱动下,他无所不能。即使过着不是人过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无惧路途的艰险和敌手的凶猛。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许是我自己的感悟并不是很敏感了,我只是感觉,一个脱离了某些东西的人才真正懂得这世界我们存在的必要,才会显示出那难得的坚强和勇敢。在生活面前,我们估计的过于“充分”,往往丧失了自己宝贵的勇气和尊严,我们很少经历那样的生命的危机,也很少会明白,在怎样的时候才能真正超脱起来。

我看这篇文章并不是一定要在生命要走到尽头的时候才能够有所作用的文章,在我们的每一的人生的片断,他都可以帮助我们找回遗失的本性。生活还是太软弱,而人永远是最强大的,一袋金子是什么呢?在人面前,他根本毫无作用,我们现在太在乎一个本来不属于我们的东西,而我们整个社会都在为自己的身外之物竭尽全力,我们是在书写一部《变形记》么?

人生是神秘的,人生也并非由我们赋予,也并非由我们掌握,我们能做到的,并不是让他闪耀着光辉、披挂着镀金,而唯一应该做好的,是让他真正显示出生命的样子。

第15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顽强的生命之歌——杰克•伦敦《热爱生命》读后感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第16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从生态批评视阈解读《热爱生命》

刘旭20091957男

中心思想:

《热爱生命》是一部同时带有褒奖和批判色彩的小说,小说通过对: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淘金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尽管病饿交加,精疲力竭,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身后的一直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争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的故事的描写。

小说一方面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与坚强,生动的描写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伟大的生命的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然而另一方面作者向我们表明了人类文明对大自然的破坏,并且必定会受到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就像文中“比尔对主人翁的抛弃一样”,如果我们自以为是的随意开采大自然和破坏大自然,那么人类的“文明”也将会自食其果的受到“文明”的制裁。

摘 要: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本文试图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分析小说,挖掘、探视其中蕴涵的生态思想。小说中包含对文明间接的批判,在揭下文明外衣的同时昭示了人类的自然本性和人之于大自然的真正地位。

关于作者: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甚至被誉为“美国的马克思”。

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之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

火一样的性格——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里面的困难当作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热爱生命》关键词:

生态批评;自然;文明;人;争扎

正文:

“生态批评的对象绝不局限于生态文本,而是在重新阅读的基础上建构并努

力传递一种生态批评的视角,一种生态批评的思维方式和阅读方式。“„„生态批评本身就应该是„„生态主义阅读视角对经典作品的重构性创作。”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经典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就颇具从生态批评视角进行全新解读的价值。

《热爱生命》讲述一位不知名的淘金者在北国荒原跋涉时因受伤而被同伴抛弃,只能孤孤单单在危险的环境中苦苦挣扎,最后咬死了一条想要猎取他生命的病狼而终于获救的故事。这部短篇小说体现了杰克·伦敦在心理描写方面的造诣,此外它的风格独特,笔力不凡,因此对其创作技巧方面的评论较为多见,而对其思想内涵,传统文学批评往往仅停留在赞颂主人公不屈意志的层面上。然而如若从生态批评的视角分析《热爱生命》,我们会发现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思想:小说中包含对文明间接的批判,在揭下文明外衣的同时昭示了人类的自然本性和人之于大自然的真正地位。文明的虚假本质从生态批评的角度出发读杰克·伦敦的众多“北方故事”,其中的“文明”往往都是作为“荒野”或“自然”的对立面出现的,在小说中充当负面角色,在《热爱生命》中也不例外。

小说伊始,进入我们视野的不是荒野的寒冷危险,而是“文明人”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当主人公过河受伤时,他立即向走在前面的同伴求救“: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然而比尔没有理睬他,他“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主人公再次求援的时候,比尔仍然没有回头“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寻找黄金。所以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时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折射了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牟取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纵观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北美淘金热,不难看出这场轰轰烈烈的热潮实则正是文明欲望膨胀的表现。“文明”的触角伸向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肆意凿井开矿,毁坏野地森林,建造居住区、厂区甚至新城镇”。“现代文明的特征之一是‘扩张主义’(不光指政治和军事,还指经济发展的无限扩张,特别指人类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和扩张)。”它导致的可怕后果从宏观上看是对自然无节制的

开发扩张和工业文明与自然环境矛盾的激化,从微观上看则是对文明社会中个体贪欲的进一步刺激。黄金以及它所能带来的物质财富在文明社会意义非凡,对于那些来自文明国度的淘金者来说也就关系重大。

比尔丢下主人公,带着自己的金子离开了,而主人公在脚腕受伤、弹尽粮绝的境地下还一度不愿意舍弃他的金子。同伴离开他后的第二天早上他整理行囊的时候也曾犹豫过“他知道它(装金子的口袋)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于是他把口袋“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第三天早上情况依旧“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第四天早晨情况发生了变化“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而此时他“比较清醒”。第五天的变化更为彻底,中午他把“金子中的一半倒在地上”,而不是藏在某处,到了下午干脆“把剩下的那一点也扔掉了”。

也许会有人哀叹主人公对待黄金的态度,那么比尔的下场会使人清醒“几根才啃光的骨头”“许多狼的脚印”“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所有这些都暗示了比尔已惨遭狼害。比尔至死都带着金子,可是一旦性命不保,纵然金子完好无缺又有什么用?荒野让黄金的本质暴露无遗。

文明意义上的“黄金”是金钱财富,是功名利禄,然而这一切无不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去。比尔这样的淘金者历尽艰险想换取的不过是一场虚空。如果说黄金让我们认清了文明的虚妄,那么在小说中我们还能看透一个虚假的文明符号——枪。身处环境险恶的北国,淘金者几乎人人都携带枪械。在伦敦的诸多“北方故事”中自然也少不了对枪的提及,这些文本中的枪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个体淘金者的随身武器,而拓展到人类进犯大自然时引以为荣的工具和帮凶,这些携带武器闯入原始自然之地的人也几乎都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带着枪,然而这支枪是一支失效的枪。“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小说开头主人公对比尔说的话就表明枪里没有子弹。没有子弹的枪几乎等同于废枪,它早已承担不起侵略征服的重任,甚至不能为主人公猎到食物。当饥肠辘辘的主人公看到一头鹿时“,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结果无非是鹿听到声音逃走了。主人公“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并没有真的把枪扔掉,作为来自文明社会的人,他仍然在枪上寄有希望,仍然想着地窖里的子弹。然而当他再次遇见猎物——一只松鸡时,他不得不“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像原始人那样捕猎。可是枪最终没能给他打下任何猎物,而他最后也终于丢掉了枪。枪对于人而言不过是文明的伪装,主人公继黄金之后又丢弃了枪,实则是甩掉了身上层层文明的外壳,而在此过程中人的本性及他在自然界中的真实地位也得以显露。

人类的生态定位人是什么?人的生命源于自然,人是自然之子。曾几何时,原始人对人的自然属性倒是铭记在心。“远古时期,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新生

物种,是自然中的弱者。人对大自然十分崇敬和畏惧,他们必须匍匐在苍穹之下,在自然的风雨中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先民们在实践中意识到自己在自然界中的渺小,意识到人的力量对于自然力和‘天道’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进步,人们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并开始滥用人对自然的开发能力,甚至妄图征服自然、统治自然,自然从“人类的母亲和摇篮”变成“人类的敌人和战场”,成了人类驯化征服的对象。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也曾是一个视自然为“对象”的淘金者,可是当他独自一人被抛到了荒野自然时他意识到了自身的渺小和脆弱。伦敦在《寂静的雪野》中就曾写道“:大自然有很多办法使人类相信人生有限——例如川流不息的浪潮,猛烈的风暴,地震引起的震动,隆隆不息的雷鸣——不过,最可怕、最让人失魂落魄的,还是这冷漠无情的寂静雪野。“„„只要微微有一点气息,就像亵渎了神明,人变得非常胆怯„„。”

《热爱生命》的主人公独自面对北国荒野时也感到“好像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像发疟子似的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水里。”而此时人与自然的力量对比赫然彰显。作为自然之子,人类不应该也不可能与自然的伟力相抗衡。主人公脚腕受伤、步履维艰,枪里没有一颗子弹,他也成了“自然中的弱者”;他从走到爬,匍匐求生,靠最原始的手段觅食“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他不仅是被抛到了自然之中,更是被抛回了人类的幼年。小说正是以这一极端的方式将人的本性展现出来。主人公身陷荒原最初像是回到了人类原始采集和狩猎时期,一开始他的行为和思想仍然比较“文明”。“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耐心地嚼着它们。”这一采集、食用野果的过程没有包含任何暴力行为,甚至还带有一丝文雅。第二天当他发现一头公鹿的时候“,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并且下意识地抓起空枪射击。这表明他潜意识里仍然想用“文明”的方式猎取食物,而且他所希望的食用方法至少是熟食——文明人的吃法。然而之后的情形发生了变化。第三天他生吃了几条鲦鱼;第四天生吞了几只小松鸡;第五天甚至死亡的野兽残留的骨头“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小说临近结尾处,主人公咬死了企图猎食他的病狼而得以继续坚持下去“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无疑就是“茹毛饮血”。

我们惊骇于这种倒退,主人公的倒退似乎已超越了人类的远古时期而无异于荒野上的其他野兽。伴随黄金和枪的丢弃、文明外衣的蜕去,人的自然本性显露出来,人也不过是为生存而拼搏的一个寻常生物体。自然界中物种繁多,人类不过是其中的一种。

当小说主人公作为一个蜕去文明外壳的本真的人与一条病狼对峙对决的时候,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没有了枪和猎刀,没有了文明的伪装,人回归了他的原初,又成了自然界中一种普通的生物,在食物链中他甚至不在狼之上,如果主人公遇上的不是一条病狼,他恐怕早已命丧利齿。此时“他的步子软弱无

力,很不稳,就像跟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人之于狼已没有任何优势,相反显得十分相像:身处同样的环境,同样被死神追逐又同样挣扎求生,一个是受伤的人,一只是不健康的狼,他们一路对峙,相互提防又相互窥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此时我们看到的不再是文明人和野兽,而是平等的“两个生灵”。人在自然界中并不高贵,也没有特权,死亡同样威胁他,而支持他反抗死神的不是高尚伟大的文明思想,仅仅是最原始质朴的求生欲。狼也不愿意死去,它也有求生的欲望,也有在自然界中继续生存的权利,它的生命也并不低贱。由此,人类需要重新确立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人类决不是自然的霸主,相反只是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的一个普通成员。

再次阅读《热爱生命》,我们看到的已不仅仅是独自身陷荒野的无奈和恐怖,也不仅仅是不屈不挠的意志和毅力,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灵在大自然中为生存而挣扎的历程,而这个生灵就是被我们赋予了太多光环、太多特权的人。当金光灿灿的文明假面被大自然摘下、打碎,我们终于看到了一个本真的人,也明确了人之于自然的真正地位。

诚然,文明发展至今不应被全盘否定,茹毛饮血也绝不可能作为人类进步的新方向再次登上历史舞台,然而《热爱生命》至少应当让我们有所警醒,牢记人的自然属性,重新构筑对大自然的尊重和敬畏,这对于今天努力重建与自然和谐新关系的人类来说不无现实意义。

第17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这篇故事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生命是珍贵的,我们要热爱生命。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它充分地描绘出了人物的动作和心里活动。

《热爱生命》主要讲了一个淘金的年轻人在北极圈迷了路。他在生存环境极为恶劣的条件下,忍受着劳累和饥饿,艰难地走着走着。最后,他终于走到了海旁边,被一艘捕鲸船营救,因此重获生命。

读了这篇小说,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

如果主人翁没有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没有强大的毅力,没有不变的决心,而是选择死亡,那他就不会坚持走下去,更不会重获生命。他非常坚强,尽管脚多次被磨破,脸多处被割伤。他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狼跟了他几天。当病狼想扑上去吃这个“病人”时,他无力地抠住狼的牙床,狼也无力的咬着他。突然,他的脸紧紧顶住狼的咽喉,他的嘴里全是狼毛。半个小时后,一种令人讨厌的液体如同铅液灌进他的嘴里。在他危在旦夕的时刻,他却不放弃生的希望,这使他热血沸腾。他多次摔倒,又顽强地站了起来,从没有动摇过要活下去的决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被捕鲸船发现,成功的生存下来。我深深的敬佩主人翁。

生活需要强大的自信和坚定的信念。有些人因为不堪生活的压力而放弃生命,结果给了他们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有一个美国商人,因为无法忍受金融**的压力而跳楼自杀,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才醒悟,生命是多么重要,于是,他决定把他的器官捐给那些需要、热爱生命的人。正如培根所说:“任何个人财富都不能成为个人最终的生命价值。”相反,有些人能在逆境中更加努力地工作、学习。他们东山再起,重获快乐。我想,聪明的人更应如此。假如生活就是一件毛衣,当毛衣破了洞,他们也能找出那只露出一点儿的线头,把它扯出来,绕成线团,重新编制出一件漂亮的衣服。

让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吧。正确的面对生命,不要轻易放弃它,我们一起来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快乐生命,像《热爱生命》中的主角那样,接受生命中的风风雨雨。绽放自己的生命,放飞自己的生命,让它像一只雄鹰,自由自在地在蓝天中飞翔。

热爱生命读后感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热爱生命读后感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个到北部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尔筋疲力尽。就在这时,他在过小溪时,扭伤了脚。同样和他去淘金的比尔却甩下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风雨雪中挣扎,双腿鲜血淋漓。但生的欲望迫使他坚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尽全身的力对着一头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吓跑了,他也用尽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

有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

无论是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汉形象,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但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

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但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后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

噢,还有那为作家,虽然一开始他的作品并不成功,但是,他并不气馁,在极限中挑战自我,最终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报刊。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

相比之下,现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2010年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自杀原因疑因学习压力太大、担心无力回报父母恩情所致。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现在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否热爱生命?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想一想狼、狗都那么热爱生命,你就不能忍一忍吗?孔子曾经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请君三思。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第18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在金笔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青岛四年级:单书豪

第19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一个人的生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它的价值是无法进行衡量的。因为在很多人心里,生命的意义本来就很恍惚,就像小沈阳说的:一个人一闭眼一睁眼,一天就过去了,一个人一闭眼不睁眼,一辈子就过去了。这就话听起来真的好像一个人生活于世只有睁眼和闭眼两件事了。这样的生命和金钱与权势相比,确实意义不大。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择,如何去面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也许有人会说对于信念、态度成熟的人来讲,坚持应该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就会有所收获。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知道放弃什么不再去坚持,却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个,死了很多个,对于旁观者好像只是数字的的变化。曾经陶潜诗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对于个体,一个生命的终结就是所有事情的终结,生死两隔就是有人从此消逝。所以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很多人都会选择抗争,除却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样,即使和雪地的饿狼都相互觊觎着对方的性命,即使已经倒下,即使再没有力气去维持生命。保有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选择了生命并最终得到了新生,是因为他在关键的时刻决然的放弃了他全部的金子,因为他的放弃,最终他才得到。

现实中,在你面对金钱和权势还有其他很多东西的时候,物欲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认真的想想,在物欲的对面摆放的是你的生命、尊严、亲情、希望等等的时候,你是否还可以轻易的选择物欲。

我想杰克.伦敦并不是单纯要表达人定胜天的观点,那只是底线的挣扎,杰克伦敦告诉我们对于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钱、失去自己可能即将到手的权势尊严、失去让别人羡慕的虚荣,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么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诚可贵,抵得过全部有形无形的价值。不选择物欲,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选择。

第20篇:热爱生命读后感

导语: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热爱生命读后感范文三篇,希望有所帮助!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着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

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解决困难,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热爱生命读后感

在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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