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牙母象读后感

2021-05-23 来源:读后感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白牙读后感

《白牙》的作者是杰克·伦敦,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斯科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下面是小编向各位推荐的白牙读后感,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白牙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过了《白牙》这本书,讲的是白牙是一匹狼,他的牙齿很白,所以叫白牙。

刚出生时,白牙对整个世界充满了好奇,比如:爸爸是怎么穿过“墙”的,自己却穿不过?比如:松鼠能爬树,自己却爬不上去——后来白牙被印第安人收养了,常常被领头的领袖嘴嘴欺负,最后白牙在被嘴嘴欺负的过程中一天比一天聪明,他变成一匹聪明的狼。有一回,他把整个狗群打的魂飞魄散,最后他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嘴嘴。后来换了第二个主人,他对白牙心狠手辣一直虐打他,从没有给过他爱,白牙开始仇恨周围的世界了。

第三个主人他用爱征服了白牙,他决定一直跟在这个主人身边。他开始改变自己,并且开始爱周围的一切。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爱能征服一切!

白牙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斯科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非常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斯科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了斯科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应该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但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白牙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曾经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现在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应该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可以驯服动物,可以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平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知道“报恩”,也知道“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平常而短促,但表达的意义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必须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推荐第2篇:26个字母象什么

26个字母象什么?

A是一座金字塔,是进取

B是两颗连接在一起的心,是友谊 C是未满的月牙儿,是缺憾。D是一把竖琴,是快乐。E是一张书架,是智慧。F是一面旗帜,是理想。G是拳头,是力量。

H是单杠,是运动

I是单个人,是独立。

J是一个鱼钩,是等待

K是迈出正步的军人,是规范。L是一只靴子,是时尚。M是一扇大门,是抉择。N是一道闪电,是激情。O是一轮太阳,是朝气。P是一株芦苇,是哲理

Q是个气球,是梦想。

R是扶杖的老人,是消逝。S是曲线,是优美。

T是戴着帽子直立的人,是荣誉。W是两个V组合在一起,是双赢。X是作业本上的红叉,是错误。Y是一株树,是洗礼。

Z是曲折的人生。

推荐第3篇:狗牙雨读后感

狗牙雨读后感(一)

我在寒假中看了一本叫《狗牙雨》的一本书,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故事,有狗牙雨、海牛、枪魅、荒原茅屋、暮色笼罩下的祠堂、大水鱼鹰、城边有家酒店、古堡、等许多好的故事。我给大家讲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就叫狗牙雨。杜元潮是五岁那年来到——准确一点地说,是漂到油麻地的。也是在秋天,他和父亲杜少凭借一块厚大的棺材盖随着洪水在河面上漂了二个白天一个黑夜,他只模模糊糊看见妈妈被洪水卷走的情景,母亲徒劳地挥舞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在浪花上悠悠一甩,就永远消失在眼前。杜少凭是怎样把杜元潮放在棺材盖上的,又是怎样把棺材盖找到的?已经无人记得了。杜元潮问父亲:“什么时候回家啊?”父亲杜少环顾四周说:“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大水退了杜少岩没有带杜元潮回去我自己的家而是在油麻的地方住了下来。在那里保护、养护着自己的儿子。自己在外受苦不告诉儿子,怕儿子不让自己去挣钱。

读到这里,我读懂了父亲是很爱自己的孩子,不像有些爸爸一样,只要钱另外什么都可以没有。可惜杜元潮五岁就没有母亲,太可怜了,我们现在一定都有自己母亲的吧,我们一定要把学习提高上去,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狗牙雨读后感(二)

在每个暑假里,我都会读上好几本书;在这个暑假里,我迷上了曹文轩写的书,他写的纯情小说我全看了一遍,而我觉得最好看的就数《狗牙雨》。

《狗牙雨》是由曹文轩历年来发表的23篇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悲惨,让读者都替他们感到惋惜。

第一篇叫《狗牙雨》讲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不能回家所以带儿子去一个地主家干长工。由于儿子和地主家的女儿光着身子睡觉而被驱逐出去的故事。

文中的地主心肠很不错,可两个小孩睡觉纯粹是出于玩和真挚的友谊,可大人们却用自己的思维,自己的角度去评判这件事。这件事说明了大人们总是以为自己的想法是百分之百正确的,还从不理睬小孩子的观点。

像这样被别人误会的事情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记得那一次,我去上美术班。一推开问,一个纸团就正好落在我的头上。我心想:谁弄得?这么没公德心,正可恶!我仰起头一看,才发现门上还有一堆纸团呢,我赶紧搬来一把椅子,踩在椅子上,可那时候我太矮了,就这样我也够不到,气死人了!我鼓起力量,往上一蹦,终于够着了。可立马,我的耳边传来一声“啊”。我立马惊呆了,后来她却热泪盈眶的跑了出去。不一会儿,老师就把我叫进了办公室,我还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可老师不问三七二十一,就叫我写检查。我到那时还是一肚子疑问呢?在教室里,我面对朋友们的安慰,只说了五个字“我是冤枉的”到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同学以为我要捉弄她。

被人误会的滋味真是不好受的,我也理解杜少岩儿子的感受。所以我读起这本书,感觉异常亲切。

狗牙雨读后感(三)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精神执着的孩子,让我明白,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推荐第4篇:《白牙》读后感(版)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内容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善待动物——《白牙》读后感。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后来白牙才知道,原来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可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非常敏感,每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一定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近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不过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推荐第5篇:《狗牙雨》读后感

狗牙雨是曹文轩先生写的一篇著作,而看了狗牙雨的我,在电脑前写下了这一篇读后感。

主人公杜元潮和父亲杜少岩凭借一块厚大的棺材盖顺着洪水,在大水上漂行了两个白天一个黑夜,被河滩上一架没有被洪水淹没的风车给拦下了,杜少岩爬上车顶之后顶一个欲望就上站起身来,他摇晃着,慢慢地站起,这时,他的目光越过了大堤,看到了大堤内的油麻地镇———一个规模很大的镇子。

杜家父子被大地主程瑶田收他走了长工,且一并收留了整天光着屁股的杜元潮,在走进程家大院时因大院深深,那房屋一进一进的似不见底,心里不免有点儿发虚,两腿竟然哆嗦不已。杜元潮则十分的害怕,瞪着眼睛,赖着瘦削的小屁股,死活不肯跟随杜少岩跨过那道高高的深红色门槛。

于是,杜少岩一把把杜元潮拉过了红栅栏,在程瑶田问杜少岩问话时,杜元潮一直藏在父亲的身后,当奶妈炳嫂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从东厢房里走出。这小女孩一眼就看到了杜元潮,两粒黑晶晶的眼珠便像两只落在青枝上的小鸟,落在了杜元潮的脸上。

杜元潮深深的望着程采芹,于是程采芹与杜元潮互相喜欢,于是今后杜元潮与程采芹成了一对最好的的朋友,可是这美好的一切总是如此的短暂,被一个叫邱子东的小朋友给打碎了,他喜欢程采芹并喜欢使唤雨欺负杜元潮,于是杜元潮采取了父亲的意见,看见邱子东就跑。

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非常的悲惨:杜元潮与程采芹摆脱了邱子东的困扰,走出了程家大院,走出了油麻地镇,在树林里扮演着新浪与新娘的角色,并同床共枕,在找到他俩后,程瑶田一起之下,解雇了杜少岩,但给了他赖以生存的优越条件。

杜少岩带领着杜元潮走出了程家大院,而杜元潮一再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杜少岩一起之下把杜元潮一巴掌打到了河里,从此以后,杜元潮成了一位口吃,但他还是询问父亲:“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为...何....我们...要..离开....程家..大..院\"

感想:在曹文轩的笔下,杜元潮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悲惨的人生,他遇见了程采芹,而最后有成了口吃,他的一生波澜曲折,可是一位孩子总是有着一颗童心,他们敢做,敢想,因为他们天真无邪,希望我们自己的人生不要荒废,不要浪费自己的光阴,人生是宝贵的,最是看你如何抓住人生。

推荐第6篇:白牙读后感439

《白牙》读后感

我已经读过很多书了,有古今故事、科普知识、科幻小说……,但我最喜欢的是童话小说,尤其是那本名叫《白牙》的书,我已经读过三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它讲述的是一只混血狼,因为他的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所以兼具着狼的野性与狗的忠诚,它就是书的主人公——“白牙”。

“白牙”从小就懂得狼的生存规则:吃和被吃,开始,生活总是残酷地展现在它面前:爸爸死了,妈妈被卖了,它成了一条流浪狼,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斯科特先生的出现,使得他的生活有了温情。从此,它为了想见到斯科特先生,可以茶饭不思,不动家里鸡的一根毫毛,可以舍得性命奋不顾身。一天夜里斯科特法官的仇人潜入了花园,他以似魔鬼般的残忍而著称。这时,敏锐地“白牙”发现了他,它身上的毛已经根根竖起……经过一场恶战,最终白牙成了英雄。 白牙虽然是狼,但他又兼具狗的忠诚,为了保护他的主人,他可以不顾一切地与敌人搏斗,它爱憎分明,知恩图报,我们要学习它那种勇敢,那种坚韧不拔,那种忠诚和善良。我喜欢具有“白牙”精神的人。

推荐第7篇:《狼牙五壮士》读后感

《狼牙五壮士》读后感

《狼牙山五壮士》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八路军七连六班的五个战士为了掩护群众和连队转移,把敌人引上了绝路,最后英勇跳崖的故事。

学了这篇课文后,对五位战士爱党,爱民的精神感到骄傲。但是,到了今天,同学们早已忘记那些为国牺牲的战士们。在学习当中,学到英雄们的事迹时,有些人会认为他们做得很傻,不值得,甚至会嘲笑他们,难道同学们就没有觉得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吗?这可是无数位战士们换来的,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成了一面永不褪色的五星红旗。

我们只有认真的学习,热爱国家,长大后以人民国家的利益为重,这样帝国主义国家才不敢欺负我们,在新世纪中阔步前进。

五年级:卢品帆

推荐第8篇:狗牙雨读后感

篇1:《狗牙雨》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的《狗牙雨》。

狗牙雨,在文中是指一种类似狗的牙齿的暴雨。主人公杜元潮在5岁时与父亲来到油麻地,这里土地肥沃,是块富庶之地,他们还被好心肠的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但杜元潮却受到另一位地主的儿子—邱子东的排斥,并把他推入坟坑,这时,下起了“狗牙雨”,它形象地表明了凄惨的杜元潮。

事情总有好的一面,当杜元潮遇上小女孩程采芹时,他的命运就被程采芹小小的心灵改变了。

我最可怜杜元潮,受了那么多委屈却无处诉说的他,让我懂得了不能软弱,不能退缩;我最讨厌邱子东,既高傲又瞧不起别人,让我知道了不能太自满于自己,要谦虚有礼;我最尊敬程瑶田,好心收留杜家父子的他,让我明白了要有慈悲心,要对别人有爱心;我最喜欢程采芹,给杜元潮带来欢乐的她,让我更进一步地了解了,真、善、美的世界。

这本书基本上没有华丽的词藻,朴素的语句中总是蕴含着这样的一个道理:世界上最有力量的不是重与刚,却是那不起眼的软与柔。武力只是会让事情变得更加不完美,甚至会毁掉自己。

篇2:《狗牙雨》读后感(曹凯旭)

说到曹文轩,他有许许多多优秀的作品,如:《草房子》、《红瓦黑瓦》、《细米》……《狗牙雨》也是他写的短篇小说集,故事生动有趣、脍炙人口。

这么多故事中,有些转眼即逝,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有些却在我的心头上划出了一道道美丽的弧线……在这些故事中,《哑牛》的故事激荡了我的灵魂……

小男孩从小就是一个哑巴,爸爸退休之后就把他送到了菜场去帮助别人卖菜。因为他有力气,像头小牛,所以大家都叫他“哑牛”。但是那儿有个胖老婆婆比较奸诈,什么活儿都让哑牛一个人干:卸车、装车、送菜、搬东西……哑牛每天干得满头大汗却毫无怨言,任劳任怨。可是奸诈的胖婆婆偷了钱还诬陷哑牛,把哑牛当成替罪羊,但是哑牛还是宽容了她。最后恶有恶报,她再次偷钱时被捉了个正着。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震惊。惊得是哑牛竟然有如此宽大的胸怀。那个邪恶的胖婆婆让他干这干那,自己却在旁边悠闲自得。如果换做是我,早就撒手不干了,可是善良的哑牛却海纳百川选择沉默。俗话说得好:“宰相肚里能撑船。”我们要像哑牛一样,有个博大的胸怀,用忍去宽容地放过那些做了错事的人,让他们改正错误,接受正能量。

《狗牙雨里》不光是《哑牛》,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成为一个会生活的人。

篇3:《狗牙雨》读后感

这是作者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大水》等历年发表的15篇作品,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曹文轩。 其实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大水》这一篇文章。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在拉手风琴的人,拉手风琴的人看他无依无靠就带她去呀饭馆吃饭,然后讲了自己的故事,原来他这手风琴是一位老人教给他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这个拉手风琴的人,让我受益很大,但我不完全同意:他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享受的,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守诚信,有前进的决心,才能取得成功。

篇4:《狗牙雨》读后感

我读了曹文轩的小说《狗牙雨》非常感人,现在一回想心里还是酸酸的。

第一章故事说的是一个叫杜少岩的人,因家乡发大水,被冲到了一个小镇到一个地主家里干长工。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还看了短篇小说《海牛》《枪魅》等。《狗牙雨》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那么的艰苦,都让让我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流泪。其中一个故事《狗牙雨》,主人公杜元潮,在他还小的时候,他妈妈被洪水淹没了,他和爸爸坐在棺材盖上,随着大水漂到了油麻地上。给程瑶田富人家里做了长工。她遇见了程瑶琴,邱子东。邱子东这个小孩十分可恨,他仗着他们家有很富有就老是欺负杜元潮,有一次邱子东因为和杜元潮不和他就把杜元潮他推进了刚挖的在棺材里他就像一只落水的小狗,那场雨下的像狗牙一样有力的打在杜元潮的身上十分可怜!后来因为他与主人家的女儿程采芹太好,被赶出了程家大院。这是十分悲惨的一个故事,催人泪下!我心里想:我是一个幸运的女孩,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送我学校,每天和同学们开心、快乐的学习。同时我为杜元潮的经历感到悲哀。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推荐第9篇:《狗牙雨》读后感

《狗牙雨》读后感

这是作者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大水》等历年发表的15篇作品,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曹文轩。 其实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大水》这一篇文章。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在拉手风琴的人,拉手风琴的人看他无依无靠就带她去呀饭馆吃饭,然后讲了自己的故事,原来他这手风琴是一位老人教给他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这个拉手风琴的人,让我受益很大,但我不完全同意:他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享受的,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守诚信,有前进的决心,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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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看《狼牙》读后感

《狼牙》读后感

我不知道当一个看惯了风花雪月文字的人看到这本书时的感受,但是我知道当我一开始接触这本书的时候,自己那颗冰冷的心已经开始翻滚,沸腾,随后便是一阵久久的深思和驻足凝望。正如一位老兵所说的那样:“当我看到这些文字时,没有说话,也没有微笑,只是安静地走到床前躺下,当自己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依然没有说话,也依然没有笑,安静的走过,只留下枕头上干涸的泪痕。”

《狼牙》并非名著,它的作者也非大家,但书中的文字及其体现出来的点点滴滴却足以让任何一个人震撼,任何一个人为其肃然。书中描绘了中国特种部队从无到有,从弱小逐渐壮大这样一个艰辛的过程,这是一部展现铁血之师的作品,同时,也是一部描写硬汉柔情的作品。

书的开篇就以一场血腥的战争作为背景南疆保卫战。残酷的战争以及血淋淋的场面足以让任何一个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如同身临其境,这不是夸张,这是事实。书中的主角也是刚刚撤离这条火线。

概观全书,跨时二十年之久,而全书四百多页的文字也未免太让人却然。所以再次取文中所辑语录加以体会:

(一)“你们刚从前线下来,一时还不能习惯和平年代的生活,让你们回去,终究会出事!所以都别叫了!”这是一位少将对他的士兵们的训话,在他训话之前,他的士兵正在火车上大声嚷嚷着要回家,而上面的命令却

是全部拉回军区,强化训练一个月。

身在和平年代的我们也许不明白什么是战乱,当然也更没有经历过战乱,所以我们就没有权利把这句话当作笑料。因为少将经历过,他的兵也经历过,和平年代和战争年代不一样,因此和平年代和战争年代的处事方法与生活方法也不一样。

我们是可以想象战争的残酷的,因为越南人的手段,中国兵领教过,美国兵也领教过。我们也可以想象士兵在前线所过的生活,他们不知道哪时哪刻敌人会从哪儿出现,也不知道哪颗子弹会突然结果他们的生命。所以他们总是高度紧张,他们的神经是脆弱的。战争同样毫无规律可遵循,它所要的就是“狠”与“命”。

(二)“战争中,你没有被敌人打死,而和平年代,你他妈的却倒下了,你把军服给脱了,你根本就不是个兵,不配作一个兵,因为你在生活面前倒下了,没有爬起来。”这是两个兵也是两个兄弟之间的争吵,两个都上过战场的男人,一个在雨中跪地痛哭,一个在身旁破口大骂。

在战场上能够活着回来已经是莫大的不易,在常人眼中,连死都能坦然面对,那还有什么能让他害怕的呢?然而,我们也许错了。他们是兵,他们也同样是人,他们在战争中的不拘与直爽却很难在世事面前都显得游刃有余。所以作为兵,他们在生活上承担得更多,也会在生活上失去更多。作为兵,他们奉献给人们的不仅仅在战场上,他奉献的还有他们的青春,爱情或者永远永远不止这些。

(三)“为祖国奉献?我把祖国放在心里,我有什么?就为了这肩上的一杠三星,祖国把我放在哪儿了?连他妈流氓都成了人大代表,都成了政协人物了!”这是一位中尉的怒言,他的女友被一个流氓占有,在回家探亲的途中,那个流氓堂而皇之地成了人大代表,并用一辆蓝鸟车接走了中尉的女友。

这就是兵,难免有些怨言。也许对于这些兵,国家真的能给他们的太少,也许他们平日里也或多或少有过些怨言。然而一旦让他们脱下军装,他们又会对部队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愫。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但这如流水一般的只是他们的身子,他们的心早已有了归宿。

党员xxx

2011年7月

第11篇:《牙工课》读后感

这个故事是讲一只大个子老鼠和一只小个子猫的故事,《牙工课》读后感。大个子老鼠是男孩,小个子猫是女孩,它们是一对十分要好,常常互相帮助的同桌。有一天,马老师上美术课,发给每一个同学一颗小核桃,让大家用牙齿啃出一个头像。只见大个子老鼠三下两下就把小核桃啃好了,可是,小个子猫因少了一颗门牙不能啃,十分着急,大个子老鼠就把自己的门牙给拔了下来,安装小个子猫的嘴上,读后感《《牙工课》读后感》。安好了牙,小个子猫也啃了一个头像。下课了,马老师看看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的作品,发现头像的牙齿印是一样的,知道是大个子老鼠帮助小个子猫啃的。从这个故事中,我感受了美好的友情,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一个人应当在别人有困难的情况下,要乐于帮助别人。

第12篇:喜宝读后感

喜宝读后感

篇1:喜宝读后感

以前没看过亦舒的作品,但看过《喜宝》后,我忽然有一种痛彻心扉的感觉,不知道是该对喜宝怜悯还是痛惜,反正我真正爱上了她的小说。从《喜宝》开始,然后是《我的前半生》、《两个女人》、《玫瑰的故事》……再然后是《蔷薇泡沫》,她的书,可以当作女子人生的教科书。而作为《喜宝》的女主角,喜宝的个性融集了亦舒笔下所有女子的共性,相信宿命但仍积极,活泼诙谐可骨子里是无可救药的悲哀。

喜宝一个剑桥的女高材生,坐飞机偶遇一位富家千金,因此结识了这位千金的富翁父亲,在理想与金钱面前,喜宝选择了金钱,于是她依附上了那个富翁做了他的情妇,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金钱,喜宝就是这样一个活在现实社会的一个现实的女孩,可当一切繁华握在她的手中,精神却因此变得空虚,陪伴她的从此将是寂寞。但姜喜宝就是姜喜宝,她聪明,而且思想也非常透彻,她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喜宝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者都没有,我要健康。

其实,我总觉得喜宝没有错。她是一名不甘于生活平庸的女人,她想读完剑桥大学的课程,拿到毕业证,并且得到好的工作。她想追求自己的爱。这好像都没有错。只是选择的道路上,遇到了诱惑,这些想获得的东西,如果加上自己努力去得到,或许更能幸福些。一切正如她所说,刚开始是为了金钱,为了权势,后来是为了恨,为了报复,最后却是为了爱。

但做女人我还是愿意做像她所说的那样:\"做一个女人要做得像一幅画,不要做一件衣裳,被男人试完又试,却没人买,侍残了旧了,五折抛售还有困难。我情愿做一幅画,被选中了,即便挂在那儿也是好的,我不愿易主。\"这是喜宝作为女人的一番感悟,也是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之一。

女人是一个难以名状的话题,不管怎么样,做女人要有自己的原则。一定要自强自立靠自己,不要依附于任何人,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坚强真实的活着。

篇2:喜宝读后感

田蓓

很久以前就对亦舒的《喜宝》有兴趣。那时候我就在想,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子,可以吸引一对千山阅尽的父子。而当我真正翻开那本书的时候,其实我一直是麻木的。直到喜宝对勖存姿说:\"我要很多很多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爱,我要很多很多钱,如果两样都没有,我就健康。\"我才开始正视这个冷静残酷的女子。她总是那样清醒的认识这个世界。母亲近似抛弃的离去并没有攻克她的堡垒。聪慧的友情变成了仇恨憎恶,她也不以为然,只是以看一个孩子的目光看待她的挑衅。或许以道德的眼光看,喜宝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女人。可是我总执着的认为,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一个人的生活总会倒影出她的未来,环境就像花香,喜欢悄无声息的占领根据地,还让人为它寻找诚服的借口。喜宝就是这样。她将她的一切认为是生活为她准备的道路,因为她的父亲不是勖存姿。

无可否认,我有一些大女人的倾向。所以她说的每个女人一生中必须有许多男人做踏脚石对我来说印象深刻。坦而言之,女人有许多男人无法拥有的先天优势,许多男人也乐于为女人提供某些轻而易举的小便利。男人和女人总是在自以为是的扮演着上帝的角色,他们神乎其神的玩儿着对方。但是就像喜宝说的,到最后,他们都得到自己需要的了。先提出离开的那个,只是找到了更适合自己更吸引自己的猎物了。只有清醒认识的女人,在彼此比较的同时,手中始终提着把秤,严格残酷的称量彼此所得所失,始终将误差保持在自己的底线之内。

一直看到最后,喜宝终于得到了一切,也失去了一切。曾经最爱的苏格兰堡垒卖了,成对成捆的金钱在她看来只是另类的瓷砖和纸牌。还记得她和勖存姿达成交易的那天买的那枚粗俗恶趣味的戒指吗?那时候她还年轻,钱可以满足她的一切。然而五年过后,伦敦最大的珠宝店都无法使她开心了。时间是会使人苍老,但是世事更使人心苍老。拥着一颗苍老的心脏,如花容颜也尽显老态。

最后还剩些什么呢?真是落了个白茫茫真干净。大树倒了,寄生虫们都像蒲公英随风散尽。也许他们有钱,也许他们有爱,也许他们有健康,可是空有一直走下去的情侣火车票,没了走下去的欣赏风景的心,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篇3:喜宝读后感

亦舒的《喜宝》,以前没有看过亦舒的作品,今天很随意地就在图书馆拿起这本书来看了。

喜宝,一个留学生,而且在著名的剑桥大学读书,她聪明,而且思想十分透彻,她了解自己要什么,她需要什么。喜宝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样都没有,我要健康。

在小说中,她是一个人见人爱的人,无论是男士还是女士,都很愿意和她交往。喜宝说自己缺钱,缺爱,而勖存姿可以给她这一切。我想,喜宝之所以没有选择年轻的聪恕(即勖存姿的儿子),是因为她缺少父爱。喜宝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长大,她的父亲早早地就抛弃了她和她的妈妈,她从小就过得很苦,庆幸的是,她有一个很爱她的妈妈。或许是在喜宝的成长过程中,她缺少父亲的疼爱,所以当她见到勖存姿的时候,就产生一种特别的感情,勖存姿可以给她安全感,可以给她爱,可以给她生活所需。

我觉得喜宝是可怜的,因为生活所迫,她不得不依靠男人,或许,她真的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但是她同时又是幸运的,在同一时间,她得到了几个男人的爱情,而且每个都是真心对待她。可是,她已经是勖存姿的女人。一切来得这么突然。或许真的如喜宝所想,他们爱她是因为她特别,在一个尔虞我诈的上流社会,喜宝的直率吸引了他们。

在马场遇到的外国教授,让喜宝动了心,喜宝似乎开始了解到自己想要的只不过是平淡的生活。可是勖存姿又把她\"拉回\"了他的世界。

最后,喜宝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她似乎忘记了自己和勖存姿在一起的最初目的——在剑桥完成自己的学业。因为舒适的生活,让她迷失了。

我觉得勖存姿毁了喜宝,但同时,他又成全了喜宝。他毁了喜宝的学业,毁了喜宝的青春。但他给了喜宝爱,这种不是爱情,而是父亲般的爱。勖存姿给了喜宝所想要的,喜宝似乎也深深死陷入了情人这个角色之中,她,真的把自己勖家一分子,而勖家也似乎承认了她。

勖存姿孤独地死去了,但喜宝的故事还在继续着,谁知道她又会遇上怎样的男人呢?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再会有像勖存姿这样的人去疼爱她了……

篇4:《喜宝》读后感

人不能过那样的生活。没有追求的人简直没有灵魂。

姜喜宝,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是的,她有很困苦的过去,她是勤工俭学的剑桥高材生,她是值得同情的。可是她心中有太多不甘与忿忿不平,她总是拿自己和勖聪慧比,因为她不甘心,她的虚荣心太重。是的,也许她是穷怕了,可是这就值得同情了?路都是自己选的。她在剑桥上学,她是个好学生,但她的虚荣心使她失去了自己。她不甘平凡,不愿意做朝九晚五的小职员,她希望自己一出来便有高台阶,于是她把自己卖了。开始时还好些,她还知道自己的追求,可是维持了多久就被安逸的生活打败了?是的,她已经不需要努力了——一切都唾手可得,她还有什么必要再去奋斗?多可怕。生活改变一个人太快。她说想要的很多很多的爱,是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所以她选择了勖存姿。而勖存姿也都给过她,可是她不满足,那是不够的。试想一个情妇能得到一个忙碌的有家庭的老头子商人的多少的爱呢?然而她又是幸运的,在他周围的人中他最喜欢她,他也给过她爱与温暖。可是待勖存姿死去后,她还剩下什么?是的,钱,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她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受别人的气她可以付得起自己的学费及生活费了,可是她的理想呢?她的追求呢?她的初衷呢?她被包养时那些无可奈何冠冕堂皇的理由与打算呢?她早已不是她自己。她用五年的青春换来了一辈子的衣食无忧,可是我看来那五年似乎消耗了她的一生。她才26岁,她会好么?她还有未来么?谁知道呢。

\"姜小姐,你到底要什么?\"\"爱。如果没有爱,钱也是好的。如果没有钱,至少我还有健康。\"她没有爱么?如她所说,她爱过也被爱过,可是她毕竟是太虚荣太现实,她甚至不愿意自己多努力多付出一点。她宁愿去给别人当小老婆,哪怕那人是真心待她的朋友的父亲。她是个不甘平凡的人,不甘平凡的人要怎么幸福得起来?

看到评论有人说喜欢喜宝,我就纳闷了,喜欢她什么?过惯了骄奢淫逸的生活然后对理想与追求的抛弃?还是作为一个小三竟能和主人家里相处得这么好?当初对现实多无奈多楚楚可怜最后还不是抛却了初衷。为读书为生活?后来呢?虚荣就是虚荣,凭她本事没有勖存姿她会死?

篇5:喜宝读后感

刚刚拜读了亦舒的作品《喜宝》。 说实话,刚开始看的时候,我真是不能理解姜喜宝,但看到第十节的时候,感动都要溢出来了。确实,正如亦舒所述,女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一个是父亲,一个是丈夫。而喜宝却都不曾拥有。 我想这也是她如何都无法离开勖存姿的原因。她爱钱,也恨。勖存姿给了她钱,喜宝出卖了她自己。但他们绝不是嫖客与妓女的关系。

印象最深的是勖存姿与喜宝关于谁应该先爱上谁的争吵。这是多么倔强的两个人,就像两块吸铁石,罢对了位置就义无反顾的相互吸引。反之,将嗤之以鼻。强烈建议喜欢看爱情小说的亲,暂时脱离各种穿越与总裁王爷系列,来感受一下亦舒的\"爱\".

第13篇:《喜宝》读后感

《喜宝》读后感

她,是美丽聪慧高傲天使,她,又是现实残忍的小妖。她让人羡慕让人怜爱,又让人怒其不争。她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她就是亦舒笔下的喜宝。

她是现实的,因为环境——从小被放浪不羁的爸爸抛弃,与做空姐,后来做后勤的妈妈相依为命。受尽了欺凌,二十一岁的年龄,每晚都需要安眠药才能入眠。她又是孤傲的,她不仅就读于剑桥的法律系,而且是老师宠爱的骄子,她誓死要拿到剑桥的法科文凭。

她曾说,她想要很多很多的爱,爱与被爱。如果没有爱i,就给她很多很多钱;如果没有很多钱,那有健康也还是好的。她真是一个奇女子,坦诚得让人震惊。虽然现实让她变得冷酷、残忍——即使对自己,她也是残忍的——为了学费与生机,把自己卖给了一个六十多岁的富老头,但是谁又忍心去责骂她什么呢。爱,在她心中仍然是第一位的,只是,一直以来,她都得不到——家庭的温暖早已荡然无存,现实的奔波劳累又让她享受不到母爱。那些曾经说爱她的男子,连一封信也没写。而她自己,已疲惫到不能爱人。这确然是让人心酸的事。

在我看来,都是高傲的个性使然。她其实可以选择勛聪恕,那个年轻、爱他的男生。那么,即使没有整座的堡垒,没有杜丽的项链,没有花十辈子也花不完的遗产。她也有足够她生活的资本——像她自己所说的,钱其实不用多,足够好好生活就好。那么,她就不用受冷落,不用拿自己的自尊做赌注,心就不会衰老得如此快。

喜宝其实充满怨,她从小就在生活中挣扎,而聪慧从小就含着金钥匙出生;她功课很好却没钱交学费,而聪慧功课不好却可以一间一间学校的换……

是的,很不公平,现实也是这样,但是带着怨恨生活,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现实不是小说,我们不是喜宝,我们没有喜宝美丽,没有喜宝聪明,没有喜宝的运气,可能我们就这样一辈子在生活中挣扎。

哲人说,打开另外一扇窗,会看到另外一番风景。是啊,面对现实,为什么我们不换个角度看问题呢,我们不是有钱人,我们没有堡垒,但是我们可以和家人一起吃月饼赏月、可以一起唱歌,做出来的新菜式会有人分享。如果我们结婚了,会有你的孩子在你生日的时候吻你的脸,跟你说生日快乐,这不比守着荒凉的城堡的强吗?现在很多”喜宝“为了房子结婚,为了宝马出卖身体甚至灵魂,是该想清楚吧。

人活一辈子,有很多爱,有一点钱,有健康,其实就是富足了,不必去争。工学习累了,有一份心思去欣赏一首好歌;有假期了,有一份闲情去一个短期游玩;有想做饭的冲动了,有你在乎的人做你的品尝者;想逛一下操场了,有人静静陪你走;看来一本好书,有人倾听你的感想。其实这就是幸福了。简简单单,平平淡淡,不苛求太多物质,追求一些精神。

一些爱,一些钱,健康,足矣!

只是,在这个人挤人的世界,这样的生活也需要能力!

第14篇:《喜宝》读后感

《喜宝》读后感

她,是美丽聪慧高傲天使,她,又是现实残忍的小妖。她让人羡慕让人怜爱,又让人怒其不争。她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她就是亦舒笔下的喜宝。

她是现实的,因为环境——从小被放浪不羁的爸爸抛弃,与做空姐,后来做后勤的妈妈相依为命。受尽了欺凌,二十一岁的年龄,每晚都需要安眠药才能入眠。她又是孤傲的,她不仅就读于剑桥的法律系,而且是老师宠爱的骄子,她誓死要拿到剑桥的法科文凭。

她曾说,她想要很多很多的爱,爱与被爱。如果没有爱i,就给她很多很多钱;如果没有很多钱,那有健康也还是好的。她真是一个奇女子,坦诚得让人震惊。虽然现实让她变得冷酷、残忍——即使对自己,她也是残忍的——为了学费与生机,把自己卖给了一个六十多岁的富老头,但是谁又忍心去责骂她什么呢。爱,在她心中仍然是第一位的,只是,一直以来,她都得不到——家庭的温暖早已荡然无存,现实的奔波劳累又让她享受不到母爱。那些曾经说爱她的男子,连一封信也没写。而她自己,已疲惫到不能爱人。这确然是让人心酸的事。

在我看来,都是高傲的个性使然。她其实可以选择勛聪恕,那个年轻、爱他的男生。那么,即使没有整座的堡垒,没有杜丽的项链,没有花十辈子也花不完的遗产。她也有足够她生活的资本——像她自己所说的,钱其实不用多,足够好好生活就好。那么,她就不用受冷落,不用拿自己的自尊做赌注,心就不会衰老得如此快。

喜宝其实充满怨,她从小就在生活中挣扎,而聪慧从小就含着金钥匙出生;她功课很好却没钱交学费,而聪慧功课不好却可以一间一间学校的换……

是的,很不公平,现实也是这样,但是带着怨恨生活,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现实不是小说,我们不是喜宝,我们没有喜宝美丽,没有喜宝聪明,没有喜宝的运气,可能我们就这样一辈子在生活中挣扎。

哲人说,打开另外一扇窗,会看到另外一番风景。是啊,面对现实,为什么我们不换个角度看问题呢,我们不是有钱人,我们没有堡垒,但是我们可以和家人一起吃月饼赏月、可以一起唱歌,做出来的新菜式会有人分享。如果我们结婚了,会有你的孩子在你生日的时候吻你的脸,跟你说生日快乐,这不比守着荒凉的城堡的强吗?现在很多”喜宝“为了房子结婚,为了宝马出卖身体甚至灵魂,是该想清楚吧。

人活一辈子,有很多爱,有一点钱,有健康,其实就是富足了,不必去争。工学习累了,有一份心思去欣赏一首好歌;有假期了,有一份闲情去一个短期游玩;有想做饭的冲动了,有你在乎的人做你的品尝者;想逛一下操场了,有人静静陪你走;看来一本好书,有人倾听你的感想。其实这就是幸福了。简简单单,平平淡淡,不苛求太多物质,追求一些精神。

一些爱,一些钱,健康,足矣!

只是,在这个人挤人的世界,这样的生活也需要能力!

第15篇:《狗牙雨》读后感500字

《狗牙雨》读后感范文500字(精选7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狗牙雨》读后感5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狗牙雨》读后感500字1

《狗牙雨》是作家曹文轩的由十五篇文章收集到一起的作文集。感觉到他的文章有一股浓浓的农村田园气息,文笔栩栩如生。这几篇作品短小精悍,能带给大家深刻的哲理及感悟。

而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篇——《海牛》。

《海牛》讲述的是农村一位小伙子迫于生活压力,决心去买那种脾气暴躁却力大无穷的“海牛”,途中经历重重磨难,才驯服了它,当他回来时,却听到了一件令他感激涕零的事……

初读这篇文章我就深深感到祖母与孙子的情深似海,因为祖母操劳一生含辛茹苦的把孙子拉扯到了十五岁,而孙子,为了祖母,宁愿放弃学业,养牛为家庭减轻负担,更让我觉得他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不仅孙子一直遵守孝道,侍奉祖母,他的那种勇敢顽强、不退缩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折服。他将海牛买回来之后就踏上了一条艰辛的回家之路。路上那些挫折真是苦不堪言,不仅是牛脾气暴,经常逃跑,还遭遇了恶劣天气、粮食短缺……特别是有一次,他精疲力尽的倒在了大雨瓢泼的一个雨夜,我都为他捏把汗,这样的磨难不应该属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可是不得不令我佩服的是,那海牛竟整整一夜用庞大的身躯,保持着一种固定不变的姿势为他遮风挡雨!海牛都感动了!当他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回来的时候,走到年迈的祖母面前却听到这样一句“火星迸到干柴上……乡亲们……救下了……”

当读到这儿,我内心感慨万千。其实,不仅是孙子与祖母,更有许许多多的善良的人也值得称赞,《狗牙雨》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孝顺长辈,遇到困难不退缩,还有就是别人的帮助很重要,往往一个爱心之举也会救回了别人的生命,我们也是要懂得助人为乐。

《狗牙雨》读后感500字2

说到曹文轩,他有许许多多优秀的作品,如:《草房子》、《红瓦黑瓦》、《细米》……《狗牙雨》也是他写的短篇小说集,故事生动有趣、脍炙人口。

这么多故事中,有些转眼即逝,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有些却在我的心头上划出了一道道美丽的弧线……在这些故事中,《哑牛》的故事激荡了我的灵魂……

小男孩从小就是一个哑巴,爸爸退休之后就把他送到了菜场去帮助别人卖菜。因为他有力气,像头小牛,所以大家都叫他“哑牛”。但是那儿有个胖老婆婆比较奸诈,什么活儿都让哑牛一个人干:卸车、装车、送菜、搬东西……哑牛每天干得满头大汗却毫无怨言,任劳任怨。可是奸诈的胖婆婆偷了钱还诬陷哑牛,把哑牛当成替罪羊,但是哑牛还是宽容了她。最后恶有恶报,她再次偷钱时被捉了个正着。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震惊。惊得是哑牛竟然有如此宽大的胸怀。那个邪恶的胖婆婆让他干这干那,自己却在旁边悠闲自得。如果换做是我,早就撒手不干了,可是善良的哑牛却海纳百川选择沉默。俗话说得好:“宰相肚里能撑船。”我们要像哑牛一样,有个博大的胸怀,用忍去宽容地放过那些做了错事的人,让他们改正错误,接受正能量。

《狗牙雨里》不光是《哑牛》,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成为一个会生活的人。

《狗牙雨》读后感500字3

不久前,我又读了一本由曹文轩写的小说:《狗牙雨》。书中每一篇故事的主人公都有着相同的悲惨遭遇,使人不禁感到同情。

《狗牙雨》这本书是由23个短篇小说组成的。这23篇小说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他们的人生都是那么的悲惨,都让我们替他们感到同情、惋惜,甚至伤心难过。其中《海牛》这篇小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主人公是个十五十六岁的少年。从小,他是靠瞎祖母一人拉扯大的。现在祖母衰老了,搓的绳子也卖不出去了。他读书向来很好,但这一次,为了祖母,他放弃了读书。他决定拿着祖母攒下的钱去买一头海牛。他选了一头很强壮的海牛。但在回去的路上,他被这头海牛折磨的很惨。为了追到海牛,身上满是血迹与伤痕,触目惊心。但在最后,不知为什么海牛竟变得意外的温顺,不再那么暴躁。我想也许因为少年的执着吧,虽然系着海牛的绳子断了,但他确还是坚持去追逐海牛,到最后海牛终于服从了他。

《狗牙雨》这本书语句非常优美、生动。故事情节又非常引人入胜,而且故事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描写的很细腻。充满人生的感悟和哲理思考,与曹文轩的长篇“纯美”系列作品保持了一致的审美理念与写作风格。狗牙雨这个名字看似非常奇特,这个名字是出自曹文轩的长篇小说:《瓜瓢》。《狗牙雨》这部作品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如诗如画的体贴,有一种从生命的粗暴艰难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丽。同时这部作品中,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命运从童年到青年、到老年,一个国家几个时代的沧桑变迁,被作者用十几场不同意蕴的雨串连起来,写得水波荡漾,美仑美奂。

这本的作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执着。看了他们的悲惨人生后,我知道:坚持不放弃,成功就属于你。

《狗牙雨》读后感500字4

《狗牙雨》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里面是几种不同的小文章,共有15篇。其中我最喜欢的有:狗牙雨、枪魅、鱼鹰、城边有家小酒店、哑牛。

“狗牙雨”的主人公是杜元潮和程采芹。杜元潮走在田埂上,走到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的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上忽然闪现一个圆圆的麻雀窝……,玩着玩着,杜元潮就不想玩了,心里惦记着回镇子,回程家大院,因为那里有小女孩程采芹,我最喜欢这里面的“狗牙”雨打在脸上的感觉。

“枪魅”是一只叫阿西的野鸭,它帮一个猎人扑杀自己的同类。过了很久,阿妹找到了它,他为了救阿秀它们,只好发出了鸣叫,只有紧急情况下才用的,结果它自己死了。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感情。

“鱼鹰”讲述了一个乡下贫困的捕鱼生活,主要人物是树村和锄瓜,(.)还有一群可爱又能干的鱼鹰,最让我喜欢的是锄瓜的灵巧,树村的胆小。

“城边有家小酒店”一个农村少年毛毛和他姐姐草菊开了一家小酒店,小酒店在城边,他俩开了许久,经历很多挫折,最后城市扩建,迫使他们回到乡下。我明白了不管什么困难,只要努力就能克服。

“哑牛”一个叫哑牛的哑巴,力气十分大,一个胖老婆子永远不停地催他干活,老婆子退休后,哑牛又恢复了以往的欢快。我十分羡慕哑牛的老实。

虽然我说得不是很好,很完整,却是我的真实感受,你自己的感受就要你自己去看了,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

《狗牙雨》读后感500字5

杜元潮已经成为成年人了,他站在船头,回忆着以前那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五岁那年,洪水肆虐。他的母亲不幸的被卷入洪水,她徒劳的挥动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一样卷入了河里。他和它的父亲幸运的躲在一块棺材盖上,漂到了油麻地。

之后,油麻地的一个拥有房屋四十多间,良田五百多亩,风车八部,大船五艘,耕牛十头的大地主看上了他的父亲,收他做了长工,还一并收留了可怜的杜元潮。在程家大院里,他认识了一个小女孩,叫:采芹。他们两个在大树下追逐玩耍,而他的父亲,就是杜少岩将照料程家的八部风车,他们住在后院的一间空着的屋子里将与程家上上下下十几个佣人在大厨房里用餐。从此,他的父亲就是一个每年年底可以从程家帐房领取工钱的长工了。

一天,风来的非常急,等杜少岩稳住那七部风车最后再来管它时,他已处在疯狂状态,几次去解篷绳,几次落空,还差点被车杠击倒,最后,那部风车在大风中哗啦啦瘫痪在地上。

那天,程家为采芹请来一个教书先生,采芹就不能像过去那样玩耍了,他感觉非常孤独,他的爸爸对他说:“不要打扰人家采芹读书识字。”可他反驳说:“我也要读书!”他爸爸拍了拍他的脑袋,叹息了一声。而他泪汪汪地说:“我就在旁边看她读书、写字,还不行吗?”他爸爸还是不同意,一直拉住他的手。站在旁边的范烟户让他父亲去看风车了,就让杜元潮看着,不准说话。之后,他们就一起读书写字了。

初夏,他领着采芹跑出大院,走过村巷……过了一会,天下起了雨,他们没有往回跑,而是继续往前奔跑,他们在池塘边玩起了过家家的游戏,假装睡觉,没想到,他们真的睡着了。

当程家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找出来时,他们却睡的正香,那天傍晚,他的父亲被解雇了,他们离开了程家大院。

从此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有了口吃的毛病。

《狗牙雨》读后感500字6

这是作者的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包括《狗牙雨》、《海牛》、《枪魅》、《大水》等历年发表的15篇作品,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曹文轩。 其实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大水》这一篇文章。

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漂儿,在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小城镇里游荡,走着走着听到了了一阵手风琴声。抬头一看,看到了一个在拉手风琴的人,拉手风琴的人看他无依无靠就带她去呀饭馆吃饭,然后讲了自己的故事,原来他这手风琴是一位老人教给他的。最后拉手风琴的人和漂儿露宿了一晚上后,自己凑足了钱,雇了两名船工,自己从湖上走了。

这个拉手风琴的人,让我受益很大,但我不完全同意:他说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享受的,他反对苦行僧。他还说如果我能像大亨一样,住豪华的酒店,哪怕住一晚上,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认为来到世上不刚上为了享受,他单单作为一个地球人必须有自己的信仰,奋斗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为大多数的人谋福利,造福社会造福人类,然后才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目标,我必不怕吃苦,认真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守诚信,有前进的决心,才能取得成功。

《狗牙雨》读后感500字7

曹文轩又出新书了——《狗牙雨》,我这个铁杆粉丝在得知第一消息之后,就把它买回来了。文章围绕杜元潮,程采芹,邱子东三个小孩子展开故事,就在我读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戛然而止了,居然是短篇小说,好想一直看下去。贫穷的杜元潮爸爸是程采芹爸爸家的一个长工,邱子东也是富裕人家的孩子,他们三个小孩经常一起玩,但总是不和谐,杜元潮在邱子东面前总觉得低人一等。看着杜元潮被欺负的时候,真的是心疼,也许早些年的穷人也是过着这样的日子吧。结尾很出乎我的意料:杜元潮爸爸因为杜元潮的一点小事而被程采芹爸爸辞退了,莫名其妙的杜元潮事后被爸爸狠狠地打了两巴掌。可其实杜元潮并没有做错事,为什么穷人做事总容易错呢?

我忽然联想到了教学:在故事中我觉得邱子东和程采芹就是“优生”,而杜元潮就是“差生”,“差生”似乎天生就容易做错事,容易不自信,因为他们似乎没有自信的资本。所以,我很想给我们班的所有学生自信,包括读书最差的学生,他们都应该有自信的资本,他们不应该向杜元潮一样觉得“低人一等”,这对学生以后的发展是不利的。

现在似乎喜欢上儿童文学:很简单的生活,简单的人物,曲折的情节,鲜明的人物,不用多久就能把我们带进书中的世界,一同欢乐,一同难受……

第16篇:读后感 窦宝荣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杜拉拉升职记》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在网络上好评如潮的书——《杜拉拉升职记》,读完此书,让我受益匪浅。书中的杜拉拉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的代表,她没有背景,受过较好的教育,最后靠个人奋斗获取成功。在阅读过程中我多次被主人公的经历和精神所感动和震撼,杜拉拉在工作中充满热情执着的职业追求,书中用实例清晰地描述了她的处事之道,这些道理不仅适用于职场,运用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大有裨益。

杜拉拉几年之内,在美资500强的企业中能从一个无名小卒,成长为人事行政经理,用自己的经历总结出职场或者说是人生的许多道理。杜拉拉或许说是幸运的,因为她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提拔,在公司中史无前例的提拔为人事行政经理,但是在这个“史无前例”之后,谁又知道,杜拉拉为此付出了多少艰辛。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在自己的工作生活中,何尝不应该像杜拉拉一样勇于拼搏,勇闯自己的天下呢?杜拉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数之不尽,我总结了以下几点职场之道,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给我以启迪:

1、在工作中要及时分析现有资源,制定取得所需的资源的方案。杜拉拉的这项特质,非常引人注意。也正是这一特质,引导她走向了成功。她对环境的分析判断能力,即她会对自己身处的位置环境及已经掌握的资源和需要的资源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处事原则。比如她在玫瑰手下做事时,分析了玫瑰的处事

风格,及个性,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了解玫瑰这个人及她当下在公司的位置及优势。通过同在玫瑰手下做事与自己平级的北京办的王啬,分析了王啬的应对方式,并加以衡量。得出与玫瑰作对的种种不利,因此她给自己在与玫瑰相处时定了几点标准,从而保障自己工作环境的顺畅。

2、积极的工作态度。聪明是一个人天生具有的,但是爆出积极的工作态度却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杜拉拉顶着助理经理的头衔,却可以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将一名经理的任务完美的完成,不分昼夜的加班,从而得到了老板的赏识和培养,这与她平时积极的工作态度是分不开的。

3、做个有心人。机会只属于做好了准备的人。拉拉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她有很强的全局观。对于身边发生的事,她会放到全局中去分析理由,设立目标,制定方案。她对周围发生的事或“道听途说”的内幕新闻都会放到全局中加以判断。她迅速的成长也得意于她的有心,之所以能很好地独立完成广州上海的装修任务,也在于她平时的用心。她很清楚经理级别的人应该做什么,应该具备什么能力,因此当她还是主管时就对留于此类事务加以学习,而这些积累最终让她能胜任那些突如其来的挑战,也正是这些挑战证明了她的能力。

4、诚信与良心。拉拉很诚实没有坏心眼,虽然她也会用伎俩将威胁到她地位的人赶走,但她从不恶意陷害别人。每个人的心力都是有限的如果你花太多的时间在人事纷争中,你就很难有时间去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果真诚有时不免会让你吃亏,但更多的时候会让你

有意外的收获,取得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在处理人事关系时,这个信条也会让很多事简单化,省时省力。特别是做管理的,必须提升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并配合其他团队的工作,诚心带来的附加价不可简略。

5、执行力强。对于上级交待任务,无论是做销售助理还是让其一个人做装修工程,杜拉拉都会抓住每一个细节,按质完成,哪怕是一个插座的位置也将要求对方放在最合理的位置。

读完这本书,我能感觉到自己仿佛也置身在那样的一个工作环境中,和拉拉有着同样的经历,面对困难时候的缜密思考让问题迎刃而解,在工作中不断磨练自己提升自己,更可以说是一种完善人生的过程。在工作生活中,只有付出了,才可能会有回报,如果不付出,就连可能性都没有。所以,我们一定要向杜拉拉一样,在自己心中立下宏愿,并且努力朝着目标奔跑,争取梦想成真。

窦宝荣 锡沪弄44号 13861853781

第17篇:《疯了!桂宝》读后感

今天,我高高兴兴地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左瞧瞧西看看最终选了《疯了!桂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读完之后,我可以用一个比喻来形容:假如我是一杯热水,当我看完这本书时变成了冷水。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是因为这本书里装的全是冷笑话,本来在书店里暖乎乎的,看后却令人身处在南极。

其中,令我最了你的是:一天小企鹅无聊,于是便动身到北极熊家玩。走到一半www.daodoc.com,忽然想起门没有锁,便又回去关门,花了40年时间终于走到北极熊家的小企鹅有气无力的敲着门,边说:“北极熊!北极熊!我来找你玩儿了!”北极熊高兴地跑出来说:“好啊!我们到你家玩吧!”

如果你是个有鸭梨(压力)的人,快来看这本书吧!相信当你把这本书看完时,鸭梨(压力)会变为冻梨(动力)的。

第18篇:喜宝读后感350字

读《喜宝》这本书前我就看到了作者的生平简历。我本人疑心很重,不喜欢接触不了解的人的作品。所以我也很适合读这本书。姜喜宝,美丽精明,气质风韵。但说到底喜宝是一个悲情角色。

其实我从一开始是恨喜宝的。正如作品所刻画,喜宝很完美。原来我认为她有的选,越接近尾声我才知道如果我是她也不过一样的选择。她不相信“爱”所以才要钱。

其实她早也知道钱带不给她快乐,但她宁愿嘲笑生活。喜宝很真实,说好听点是出淤泥而不染,说难听点是为了生存不择手段。书里不乏这样的小细节,“女儿,如果有人用钞票扔你,跪下来,一张张拾起,不要紧,与你温饱有关的时候,一点点自尊不算什么”。她所有的经历和选择都不是她愿意的。但也不能这样就可以定义为悲剧,只是有少许凄凉。毕竟她得到了富可敌国的财产,不过从此也就沦为一部机器。可是,我看来不快乐的国王总是好过不快乐的乞丐。

快乐如此宝贵!似喜宝和勖这般聪明人,任是千方百计,到底也得之甚少。我们普通人,也惟有珍惜所有,不使之溜走,也就是了,更不必贪慕其他。还有说不出的感觉,憋在心里很难受。古人说的是对的,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而我也不过刚读完一遍,就想参透,又何尝不是多虑了。

第19篇:姜小牙上学记读后感

姜小牙上学记读后感

(一)

放假期间,我读了《姜小牙上学记》这本书,姜小牙上学记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幽默的故事。小主人公姜小牙和他的好朋友米小圈非常爱花钱,经过魏老师挑选,姜小牙与农村的小朋友交换身份,姜小牙来到农村上学生活,他学会了不乱花钱,勤俭节约,成了一个好同学,读后感《姜小牙上学记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要向姜小牙学习,做个不乱花钱,勤俭节约,助人为乐的好学生。

姜小牙上学记读后感

(二)

今天下午,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姜小牙上学记》,我读完文章后我想姜小牙家里那么多钱,怎么不捐给贫困去的小朋友,反而到处买东西,还浪费家里的钱,我以后不要像她这样,我要养成一个好习惯,做一个勤俭节约的好孩子。

姜小牙上学记读后感

(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姜小牙上学记》,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小学生世界纪录\".

文章里面的主人公\"铁头\",因为贪玩,不听从老师的教导,所以他的所有科目都没有一门及格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上课要好好听讲,不要贪玩,不要做小动作。要听从老师的教导,这样我们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姜小牙上学记读后感

(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姜小牙上学记》。主要是争好朋友的故事,本来米小圈和铁头是好朋友,然后姜小牙千方百计来跟铁头玩儿。

铁头喜欢跟女生玩,姜小牙他们不愿意了。

我读完这本书感觉跟女生玩没什么不好,要和平相处不要打闹。

第20篇:《戴牙套的青蛙王子》读后感

《戴牙套的青蛙王子》读后感 作者姓名:何逸文

校: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西郊小学 年

级:六(5)班

通讯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三埠长沙东华街7号 联系方式:0750 2212740 邮政编号:529300 指导教师:李锦清

《戴牙套的青蛙王子》?一看题目就让人感到新鲜和好奇。青蛙王子怎么会戴牙套呢?终于有一天,我看了这本书,揭开了谜底。

《戴牙套的青蛙王子》是一位作家——彭懿的书,里面写主人公夏壳壳为了解救被大癞蛤蟆精变成了癞蛤蟆的戴牙套任远远,他们前往怪物大陆寻找食人妖公主的水晶球。在怪物大陆里,海关前是勇敢面对。当他们进入怪物大陆来到怪物海关,险些被长鼻子巨人放两个通道前的警告让人看了毛骨悚然,可夏壳壳并没有就此止步,险些入了油锅,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争取到了巨人的帮助。

为了得到食人妖公主的水晶球,他们饱受继母的虐待变成青蛙,参加“摔出一个青蛙王子”的比赛,他们不懈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将癞蛤蟆变回人形,一起回到原来的世界。

这本书看了让人心惊肉跳,总觉得有不祥的预感,但最后都是成功,这就是友谊的力量!虽然任远远在学校总是欺负大家,但是大家毕竟是同学,有着一颗纯洁、善良、勇敢、同情的心的夏壳壳和水果果,居然冒着生命危险,去找水晶球,没有仍下他。这虽然只是童话,但也让我感到了友谊的力量。是呀。不管他对你多不好,他都是你的朋友,给他机会,让他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才是最好的朋友。有句话说得好:帮别人等于帮自己。你这一次帮助了朋友,他下次就会反过来帮你,这不很好吗?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呀!

伸出你温暖的手,像夏壳壳一样,来帮助一下你身边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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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牙母象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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