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调工作心得体会

2020-07-26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平安乡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乡镇”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中心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镇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综治工作副镇长、司法所长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目标要求

四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 三提高: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三不出: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

三确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

2、抓好村、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

3、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

4、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五、工作流程

1、镇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1)公安机关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纠纷,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够治安处罚或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或建议当事人由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也可以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公安机关接警人员应与所在村(居)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出具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将纠纷交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在公安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民间纠纷较多,群众习惯于求助公安机关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镇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各派一名同志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后,将经审查不够治安处罚的民间纠纷,或治安纠纷中的民事纠纷事项出具矛盾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移交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依照人民调解有关法律、法规主持调解,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盖章后生效。

(3)对于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实行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发挥公安派出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乡村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共同调处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使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早化解、防激化。

2、镇人民调解与其他行政调解对接工作流程 (1)受理纠纷。案件受理来源:接待来信来电案件、矛盾纠纷排查中掌握到的、驻公安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移交的、各级负责同志和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

(2)合理分流。涉及土地、宅基地等权属、由国土、民政部门共同负责;涉及工商户之间的纠纷,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共同负责;涉及国家建设的因征地拆迁、建筑施工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学校或教育系统内部的矛盾纠纷,由教育部门负责。其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处。

(3)确定调解方案。一般案件由调处中心值班人员报请调处中心,提出拟办意见后,由主任直接组织或安排调解人员调处。重大案件由调处中心办公室主任报请镇党政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调处方案。

(4)限期调处。按照确定的调解方案调处矛盾纠纷,小矛盾纠纷当日接案当日调处完毕,一般矛盾纠纷3-5天调处结案,大的矛盾纠纷5-7天调处结案,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对于调解三次以上仍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

3、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由调处中心和人民法庭按照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流程办理,如果条件允许,可在人民法庭设立诉前调解窗口,由人民调解员担任工件人员,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解工作领导

镇矛盾调处中心加强领导和协调,把调解工作作为和谐司法、和谐施政的重要措施,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帮助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的保障。

(二)建立联动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以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主,会同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每季度一次自下而上地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发现苗头,采取化解措施,并以报表形式上报区“三调联动”工作领导机构。

2、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司法调解机关要及时互相通报所发现、受理的矛盾纠纷情况及调处工作情况。

3、建立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经人民调解委员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规定,依法认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建立人民调解协议书评阅制度,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定期派人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评阅,指出问题与不足,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与公信度。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推荐第2篇:乡镇三调联动典型经验做法

近几年,随着河西开发建设的纵深推进,社会矛盾随之呈现多样化、复杂化。我乡坚持以和谐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调互动的工作机制,联动效果显著,备受媒体关注。

中央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来我

乡就“三调联动”格局形成的典型经验进行采访。乡党委书记、乡长等党政领导亲自接待,司法,综治,妇联,派出所等一同参加并介绍了我乡“三调联动”典型经验,我乡“三调联动”工作主要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健全机制,构建网络。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成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乡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乡司法所设立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驻乡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均有调解组织,7个村1个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乡145村民小组分别成立调解小组,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覆盖全乡各个角落。

二、重在建设,强化保障。全面落实省、市、区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创建、加强规范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规定要求,不断改善工作条件,2005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并完成司法建所工作,为推动“三调联动”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乡司法所配备专职调解员2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及村(社区)调委员会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并吸收社会义务调解员,聘任信息员186人,全乡调解员队伍达到274人。加大经费投入,乡财政把“三调联动”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并优先拔付。近两年,全乡投入15万多元,推动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联调互动,化解矛盾。通过建立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全乡“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实行人民调解和治安行政调解联合互动等方式,及时化解土地征用,拆迁安置,企业改制、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等发展过程中矛盾纠纷。2006年至今,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86余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2%,防止民转刑7起,防止群体性械斗5起,仅2007年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和联合调处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达89件,创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以人为本,促进发展。“三调联动”机制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提供了和谐的方式,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三调联动”机制得到化解,为群众“解了难”,为领导“分了忧”,为公安“缓了压”,为法院“减了负”。全乡人民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在构建和谐**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到2008年,人均纯收入达1.5万元,全乡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连续三年被评为长沙市“十强十快乡镇”称号。

**区**乡妇联

推荐第3篇:乡镇“公调对接”工作情况汇报

某某镇“公调对接”工作情况汇报

某某镇综治办公室

为有效应对近年来各类矛盾递增式增长的趋势,某某镇紧跟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调对接工作探索,有效推进“派驻式”人民调解室完善开展,现就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推进措施。一是成立组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某某镇迅速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任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调解委、信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公调对接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二是人员选派。经过组织筛选、群众推荐,初步确定xx、xx、xx三位同志为初步人选,xx、xx二同志系我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x同志为专司法矫正职工作者。三是完善制度。工作制度建立方面,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在互相协调沟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探索完善联络员制度、重大纠纷联动联调制度、统一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运作有保障。

二、存在问题。一是对接不到位。相关网络尚未完全形成,与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尚未完全实现互补对接。二是办公场地有待完善。办公室相关配套设施不到位,打印机、电脑、空调及相关办公用品尚未配备到位。三是调解影响小。群众不了解调解组织运作情况,自身声音也偏弱,宣传力度不足,自身做法、工作机制也没有很好与社会接轨,导致目前影响偏小,处理的调解案例偏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办公场所配套到位。办公室各项办公设施、接待用具配套到位,制度上墙,工作流程、意见箱配备齐全。二是强化宣传工作。将调解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拓宽扩张,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把公调对接工作的做法、创新之处向社会广泛宣传,提高群众了解和接受程度,保障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三是制度再完善。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制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易于执行。四是加大人员培训。通过与上级部门对接,邀请相关专家对工作内容、工作细节及注意问题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水平。

推荐第4篇:乡镇工作心得体会

乡镇工作心得体会

政务服务村为主、致富求助村为主、文体活动村为主、综治维稳村为主的全方位工作方法,充分体现了乡镇工作的创新性,乡村干部的密切性,更能充分发挥村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同时,更大程度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而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在具体实际工作中,我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村为主的积极作用。

一、乡镇发工作“村为主”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随着乡镇机构改革及农村各项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原 来那种乡镇干部在工作中大包大揽、一包到底的工作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农村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客观上要求乡镇一级必须适应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化,及时转变行政理念和工作职能。如不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和潜能,仅靠乡镇政府和包村干部,想把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把农村最基层的工作开展好,许多事情只能是纸上谈兵,力不从心。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级组织的自身潜能和应有的作用,从根本上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让各项工作做到“村为主”。

二、乡镇工作“村为主”必须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实践证明,农村经济要发展,基层组织最关键,“给钱 给物,不如建好一个支部,建强一支队伍”。为此坚持把加

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建立“村为主”工作机制的重中之重紧抓不放。一是突出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在配班子、用干部上特别注重村支书“领头雁”作用的发挥。二是靠活动载体牵引带动。认真开展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乡镇工作“村为主”必须为党员干部发挥作用搭建 平台

实施“村为主”工作机制,给广大党员干部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从激活每个党员“细胞”入手,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进行创新性调整和改进,着眼于将支部建在各种经济形态和经济组织细胞中,在各村党支部下根据产业布局设立各类种植、养殖、民营经济等产业党小组。这样,有效地改变了党员多、驻地散、集中活动难开展的状况。使组织资源在农村农业各项工作中得到了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四、乡镇工作“村为主”必须着力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

首先着眼于“换思想”,提高思想素质。一方面,充分利用农闲,采用领导授课、专家讲课、专题讨论、电化教育、交流研讨等形式,经常组织村干部学习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理论和实用农技知识;组织村干部参与学历教育,用知识理论武装基层干部的头脑;另一方面,多次分批、有针对性地组织村干部参加各种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借“它山之石”,

教育党员干部拓展视野,正视差距,更新发展理念,清除传统守旧、观望等靠等影响发展的思想障碍,为建设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其次着眼于“强本领”,提高创业技能。

五、乡镇各种“村为主”必须增强村级组织的主事能力 有实力才能有作为。没有集体经济作支撑,村级组织开展工作寸步难行。为解决村级组织“有想法、没办法”或“有办法、没钱办”的困境,激活其带领组织农民创业致富的内动力和发展社会事业的责任感,积极引导各村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兴办经济实体,大力发展村级经济。有村级积极作为后盾,村级组织的主事能力才能够得以保证,村级党组织的感召力、吸引力才得到增强。

六、乡镇工作“村为主”必须倾情为民办实事

“村为主”的基本落脚点是以民为本,大大增强了乡镇干部心系百姓、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实施惠民工程。二是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三是创建平安乡镇。

推荐第5篇:乡镇工作心得体会

乡镇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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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11月份,经过半个月的短期岗前培训,我很荣幸的成为了公益性岗位中的一员之一,满怀激情与理想,我来到新屯镇人民政府,现在被安排在柯杉村担任驻村干部助理一职。时光荏苒,转眼间,我担任驻村干部助理一职已经一个多月了。一个多月来,在各级领导及村两委的帮助下,在不断的磨合中渐渐的适应了农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具体的农村工作当中;在接触中慢慢融入了农村这个大家庭,熟悉了村里的基本情况,并参与了村内一些主要事宜的开展。通过近一个多月的工作,自己各方面素质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意识得到增强,基层工作经验有所增加,这些都为我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尽快适应由学校到农村、由教师到“驻村干部”的转变。要明确自己的定位,虚心向周围的同事和群众学习,尽快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熟悉村内的人际关系,掌握村级事务的办理程序。在具体工作中,学会积极思考问题,遇到难题时,要积极向有关领导学习,静心思考,克服急于求成的心理。借鉴他人的工作经验,及时反思自身的行为不足。

到农村工作,首先必须适应基层工作环境。在上级领导和村两委的亲切关怀、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没过多久,我很快就适应了农村工作,改掉了一些不良习惯,与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步调一致,真正坚持了不定时工作制。其次,在农村工作,要谨记使命,找准工作定位。既然选择了公益性岗位这份工作,就应当严格按照区、镇有关文件精神去做,即:“协助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做好党务、政务工作”。我们的角色是助理,职责是协助,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协助村两委搞好村务工作。

态度决定成败,我们工作在农村,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处世态度,否则,将无法顺利开展工作。农村有其特殊性,我们更多时候面对的是一些琐碎的、具体的事务,像制表格、打印文件等等,没什么“大事”可言。但农村亦无“小事”,尽管在某些人看来根本不是事,对老百姓来说,件件是大事,都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马虎不得。因此,我们必须端正态度,对任何涉及百姓的事都认真对待,再苦再累都无怨无悔。

刚刚从学校步入社会不久的我们,需要放下架子,先当好村民后当好村干部,面对由教师到村干部的身份转变、由学校到基层的环境转变,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挨家挨户去走访,多听、多问、多思考,多做、少说,不怕吃闭门羹,不怕听冷言冷语,多与老党员、老干部谈心交流,摸清情况,很快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做农民的贴心人。这样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形成共同的感受、共同的语言。在农村工作,沟通很重要,与老百姓的沟通更重要,在这方面我深有体会。村民都是善良朴实的,而对个别情绪比较激动的村民我们应予以理解。在这时候,我会热情招待他们,给他们沏上一杯茶,让他们慢慢平静下来。有时候,他们还会找我聊天,无话不说,完全把我当作是一位朋友。这时候,我亦会以朋友的身份与他们交流,这也能更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便于我开展工作。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逐渐适应了农村工作,在接触中慢慢融入了农村这个大家庭。在村两委班子的帮助下,渐渐了解了村里的基本情况,并参与了一些主要事宜的开展。虽然都是一些小事情,但人生其实就是由无数点点滴滴的小事汇集而成的,而人生的价值也体现在点滴小事之中。“不及跬步无以至千里嘛!”

我积极参与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选民登记、公示、投票、唱票、计票工作。通过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亲身经历,我对村干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新一届两委班子上任以后,我积极配合他们搞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参与村民代表会议,与村民代表广泛接触,积极听取他们的可贵意见,并形成书面总结,为我村新一届两委班子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建议。近段时间,我又积极参与了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征收工作,并且单独负责了一个组的征收。通过深入农户,广泛宣传、认真讲解使我更深入了解农民和农村工作。

通过参加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不断的丰富自己,学习一些处理村务的方式方法,为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来到农村基层工作,选择的是学习广阔农村的社会实践;付出的是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得到的是领导的肯定,是宝贵的经验积累,更是自己的不断成熟。机遇从来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在农村广阔的天地中贡献我的智慧和力量。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在我们的身上肩负的不仅是一种工作的职责,更多的是广大农民百姓对我们的信任和期待。我们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锻炼中成长、在成长中成熟,时刻保持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展望明天,我充满信心,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不足,自增压力,不图名不图利,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服务家乡父老,为我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近期,我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我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动员大会精神,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大会对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及重要保障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述。作为一名基层乡镇干部,我谈几点自己的感想:

一、深入学习,做好宣传。深入学习,做好宣传。省委提出,这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联村联户为载体,以为民富民为目的,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强基固本、推广典型。说到底就是要切切实实为基层群众解决问题,谋取福利,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进村入户,走到群众当中去,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以脱贫致富。要做好群众的工作,就得做好宣传,让群众知道党的政策,法律法规,时代在变,政策也在随着更新。近年来,党对农村各项惠农政策络绎不绝,群众的信息接收相对闭塞,再加上文化程度低,对政策大多是道听途说,村民之间互相传说,这势必会造成政策传达的错误,让群众误解政策。因此,要正确的传达政策,做好宣传。

二、体察民心,了解实情。体察民心,了解实情。我们在基层工作并不等于我们是深入基层,在走访的过程中,看到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还相当艰苦。特别是一些家庭,因病因残导致家庭贫困的现实,感到十分的不安和内疚,在走访中都一一进行了了解和记录,并解决了一些具体问题。作为一名乡镇干部,要了解民意,就要和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同吃住,让群众说出最需解决的问题,了解群众的困难,了解群众的疾苦,要切实了解实情,该帮扶的要帮扶,该思想教育的要教育改造,改变落后局面,让群众走向致富小康之路。要细心做好民情日记,记录所见所闻,总结提高。

三、增收致富,促进和谐。增收致富,促进和谐。这次行动涉及对象是基层贫困村,贫困户,要切实在增收致富上出主意、想办法,争取为贫困户找准一个发展路子,制定一个脱贫计划,谋划一个主导产业。不仅要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还要提供知识、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要有效化解纠纷矛盾,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想问题办事情要设身处地,关注群众的想法和感受,要换位思考,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尊重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建立和培养与群众的感情,做好顺人意、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多讲真话。真正做到增收致富,和谐发展。这是一次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也是锻炼干部的创新之举。也是加强我们干部与农民群众的沟通,搭建我们之间的桥梁,了解新农村农民生活中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有利于我们今后更好的工作,动员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帮助农民早日脱贫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这是强化“三农”工作、推进扶贫开发、密切党群干群关第、锤炼干部作风的一项重大举措,确实是一项为民、惠民、得民心的工程。我会切实把这一行动贯彻好、落实好,真正为群众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8月11日我第一次走入新厝镇政府大门,开始了我的选调生活。刚开始工作时,我有过不适,困惑和不安,但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我迅速调整心态,积极交流请教,努力适应,逐渐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我的工作也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五个月的乡镇工作经历,使我对选调生工作有了一些粗浅的体会,归纳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工作上的定位。作为一名选调生,要摒弃“镀金”和“过关”的想法,要沉下心去,扎实工作,要将自己和一般的乡镇工作人员放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要从点点滴滴做起,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懂一行,努力适应基层的工作环境,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同时又要区别于一般的乡镇工作人员,对待自己的言行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工作精益求精,争取在工作中创佳绩,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干部。

其次是人际关系上的定位。工作初始,最难以适应的是接触的人群不同,过去是在一个同龄人的大集体里组织工作,现在是在一个基本上年龄都比我大的人群中组织工作,与人的交流方式,说话方式,谈话内容等等都要有所改变,一开始我就是多听少说,基本不说,逐渐找到共同点,找到属于我的也能让他人接受的表达方式,交流方式。过去,我们是一群新人组成一个新的集体,大家一起来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组成这个集体的各个元素,形成这个集体的风格和内部规则,而现在是我作为一个新人加入到一个集体中,我要去摸索这个集体的风格及内部规则,融入并适应它,也让它接受我,认可我。

我们选调生,刚从大学这个象牙塔走向社会,尽管经历了十几年的寒窗苦读,我们的专业知识较为完备,基础较为扎实,但我们的社会阅历还是比较粗浅,对我国的国情,基层的情况了解得不清楚或者说基本上没有什么了解。在工作过程中就要求我们主动摘掉大学生的光环,从零开始,甘当小学生,勤于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学习,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不但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还要加强工作业务知识和地方方言的学习,在工作中学、平时自学,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新厝镇十六个行政村中,两个行政村是讲福清方言,十四个行政村属莆仙语系,这对我这个福清话还讲得不太溜的人来说又是一个新的挑战。我平时注意和单位里本地的老同志交流,学习莆田话,现在通过倾听能揣测部分内容。

到乡镇工作,有许多我们不曾想到过的情况,只有调整好心态才能迅速适应,融入其中。工作的第一个星期,也许是镇里还没有讨论好我的具体工作安排,我每天都是准时到镇政府办公大楼的最后一层,一个人坐在妇联办公室里,这几天的时间,我能做的就是看报纸,有时一天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感觉自己就像被抛弃了似的。“乡镇工作要耐得住寂寞”“可以主动和领导提出想多分担工作”这些在座谈会上领导、前辈的话在我耳边响起,我耐心等待。第二个星期一,镇党委副书记告诉我,经领导研究决定,我同时要兼任党政办的工作,办公地点移到二楼党政办,至此我的工作就逐渐忙碌而且充实起来。办公室的工作是繁忙而且琐碎的,忙于应付各项事务,缺少反思和系统的学习积累,忘记了不断自我提高,很容易便会在工作中迷失自我。“你们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各方面的知识,充实和提高自己,才能跟得上时代的要求”,座谈会上的领导的谈话如一声洪钟将我敲醒,“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少了源头活水,各方面素质便会难以提高,实践经历缺少反思归纳,就会像过眼云烟,难以得到提炼升华,变为成长的养料。工作过程中,只有对照目标,不断反思,时常自我解剖,提醒自己,才能符合新时代对选调生的要求,才能不辱选调生的荣誉和使命。

作为一级政权组织,乡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是党和国家工作以及社会工作的一个“承重层”,因此,乡镇工作的业务范围是纷繁复杂的。我在党政办的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信息工作,通过我的努力,我镇的信息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观。应该说信息工作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通过关注全镇的信息动态,筛选信息,挖掘信息内涵,我很快便对各个部门的工作都有一定的了解,但这些了解都还浮于表面,对一件事务的具体处理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其中的利害关系等,却知之甚少。今后,我将更系统地学习乡镇基层的组织架构,部门职责,机制建立等方面知识,从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知识开始,整体把握。同时,利用常被借到其他部门工作的机会,多实地了解该部门的工作情况,深入实践,全面了解业务知识。

刚工作两个星期,我就被划到新厝镇江兜村工作小组,江兜村是福州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这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新农村建设的平台。在这里面有许多可以深入研究探索提高的地方。过去五个月,我下乡多数止于村部,与村民接触较少,不能真正地了解村情,对新农村建设也止于上头的文件,对老百姓的看法,想法无从了解。今后,我将更广泛地深入群众,接触群众,与群众交流,尽我所能做到“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难,解群众之所忧”。通过负责乡镇的12345群众反映热线的反馈工作,也让我更多地了解群众的问题和疾苦,尽我所能将问题反映好,解决好。此外,应更深入地研究镇村工作,敢于质疑,积极调研,以报告的形式向上反映问题,达到变上访为下访的目的。并在不断的调研中增长见识,提高认识,增进能力,加强自己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刚开始工作我常常像个楞头青,什么都不懂,有时也说错话,做错事。为了尽快进入工作状态,我主动地和身边的同事交流,不耻下问,多请教老同志,同时也主动承担了自己办公室里像扫地,烧水,倒垃圾这样的工作,并和办公室的其他同志默契配合,使得党政办能上传下达顺畅,高效有序地运转起来,赢得了同事的认可。在同事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我的处事水平和协调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还不够老练和周密,许多工作只有办公室主任提醒了,我才懂得要去做。今后,我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工作水平,主动担当,学习着独自处理一些事情,锻炼自己独挡一面的能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段基层经历对我的人生是一段宝贵的财富,这一过程中我所经历的成功和失败都是成长的垫脚石。我要抓住这个机遇,依托这个平台,努力提高自己,争取更大的进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选调生,为和谐海西建设贡献力量。

实践证明,全方位实行乡镇工作村为主,既是乡镇工作的新方法,又充分体现了乡镇工作的创新性,乡村干部的密切性,更能充分发挥村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同时,更大程度上更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而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随着乡镇机构改革及农村各项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来那种乡镇干部在工作中大包大揽、一包到底的工作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农村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客观上要求乡镇一级必须适应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化,及时转变行政理念和工作职能。如不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和潜能,仅靠镇政府和联系村的镇干部,想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惠民政策落实到村,把农村最基层的各项工作开展好,许多事只能是纸上谈兵,力不从心。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级组织自身的潜能和应有的作用,从根本上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让各项工作做到“村为主”。

实践证明,农村经济要发展,基层组织最关键,“给钱给物,不如建好一个支部,建强一支队伍”。为此,坚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建立“村为主”工作机制的重中之重紧抓不放。一是突出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在配班子、用干部上特别注重村支书“领头雁”作用的发挥。二是靠活动载体牵引带动。坚持以“五个好”为目标,利用调整后健全的组织设置优势,狠抓“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等活动载体的落实,认真开展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实施“村为主”工作机制,给广大党员干部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从激活每个党员“细胞”入手,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进行创新性调整和改进,着眼于将支部建在各种经济形态和经济组织之中,在各村党支部下根据产业布局设立了各类种植、养殖、民营经济等产业党小组。这样,有效地改变了党员多、驻地散、集中活动难开展的状况。使组织资源在农村农业各项工作中得到了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首先着眼于“换思想”,提高思想素质。一方面,充分利用农闲,采用领导授课、专家讲座、专题讨论、电化教育、交流研讨等形式,经常组织村干部学习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理论和实用农技知识;组织村干部参与学历教育,用知识理论武装基层干部的头脑;另一方面,多次分批、有针对性地组织村干部参加各种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借“它山之石”,教育党员干部拓展视野,正视差距,更新发展理念,清除传统守旧、观望等靠等影响发展的思想障碍,为建设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其次着眼于“强本领”,提高创业技能。

有实力才能有作为。没有集体经济作支撑,村级组织开展工作寸步难行。为解决村级组织“有想法、没办法”或“有办法、没钱办”的困境,激活其带领组织农民创业致富的内动力和发展社会事业的责任感,积极引导各村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兴办经济实体,鼓励引导各村依托大型企业并积极为其提供服务等办法,大力发展村级经济。有村级集体经济作后盾,村级组织的主事能力才得以保证,村级党组织的感召力、吸引力才得到增强。

“村为主”的基本落脚点是以民为本,大大增强了全镇干部心系百姓、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利用本地厂矿企业多的特点,发挥企业福利优势,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二是创建平安名乡(镇)。三是实施惠民工程。

到新村街道工作一年来,我真切感受到:工作是幸福的,工作任务是大家共同协作完成的,离开了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将一事无成。每当我获得一点荣誉,取得一点成绩,我就告诫自己,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继续前进的鞭策。我收获最大的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审视自己,使我实实在在找到了与周围同志的差距和不足,领导和周围同志的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自己,使我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的得到提高,同时,也培养了我坚持原则,讲求团结和开拓进取的优良品质和工作作风。今天火热的社会实践,汹涌的改革大潮激励着我永远向前。在工作中我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不断增强拼搏意识。对于艰苦奋斗,我的理解是不怕困难,勇于牺牲,克难制胜的拼搏精神,是一种精神风貌的展示和工作态度的体现。要实现各|||项奋斗目标,特别需要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为了实现大目标,我讲效率,倡导严谨的工作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讲质量,深入调研,钻研政策法规,抓好工作落实。讲团结,协调好同事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创造美好的工作环境。讲奉献,正确处理家庭困难与工作任务的矛盾,从总体上把握工作快节奏、高质量、出成果。

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先生的散文《少年中国说》上这么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梁启超先生说得好,国家的未来*我们年轻一代,年轻人永远是最敏锐、最勇敢的。这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青年应当有朝气,敢做为”。

我们正生活在一个技术、资本、商品和人员越来越自由流动的世界,世贸组织的加入,标志着我国真正融入到无国界的经济世界,人才竞争必将越来越激烈。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作为一名当代青年,应该走在时代的前列,主动迎接时代的挑战,立足本职,奋发有为,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把事业当作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目标,使个人追求与单位利益一致起来,个人目标的实现,就是我对单位和社会的奉献。

人站得高些,不但能有幸早些领略到希望的曙光,还能有幸发现生命的立体的诗篇,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是这诗篇中的一个词、一个句子或者一个标点。你可能没有成为一个美丽的词,一个引人注目的句子,一个惊叹号,但你依然是这生命的立体诗篇中的一个音节、一个停顿、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这足以使你放弃前嫌,萌生为人类孕育新的歌声的兴致,为世界带来更多的诗意。朋友们,让我们做一个奋斗奉献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高尚的人!谢谢大家!

推荐第6篇:乡镇工作心得体会

乡镇工作心得体会

XX年11月份,经过半个月的短期岗前培训,我很荣幸的成为了公益性岗位中的一员之一,满怀激情与理想,我来到新屯镇人民政府,现在被安排在柯杉村担任驻村干部助理一职。时光荏苒,转眼间,我担任驻村干部助理一职已经一个多月了。一个多月来,在各级领导及村两委的帮助下,在不断的磨合中渐渐的适应了农村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具体的农村工作当中;在接触中慢慢融入了农村这个大家庭,熟悉了村里的基本情况,并参与了村内一些主要事宜的开展。通过近一个多月的工作,自己各方面素质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意识得到增强,基层工作经验有所增加,这些都为我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尽快适应由学校到农村、由教师到“驻村干部”的转变。要明确自己的定位,虚心向周围的同事和群众学习,尽快了解村里的基本情况,熟悉村内的人际关系,掌握村级事务的办理程序。在具体工作中,学会积极思考问题,遇到难题时,要积极向有关领导学习,静心思考,克服急于求成的心理。借鉴他人的工作经验,及时反思自身的行为不足。

到农村工作,首先必须适应基层工作环境。在上级领导和村两委的亲切关怀、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没过多久,我很快就适应了农村工作,改掉了一些不良习惯,与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步调一致,真正坚持了不定时工作制。其次,在农村工作,要谨记使命,找准工作定位。既然选择了公益性岗位这份工作,就应当严格按照区、镇有关文件精神去做,即:“协助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做好党务、政务工作”。我们的角色是助理,职责是协助,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协助村两委搞好村务工作。

态度决定成败,我们工作在农村,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处世态度,否则,将无法顺利开展工作。农村有其特殊性,我们更多时候面对的是一些琐碎的、具体的事务,像制表格、打印文件等等,没什么“大事”可言。但农村亦无“小事”,尽管在某些人看来根本不是事,对老百姓来说,件件是大事,都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马虎不得。因此,我们必须端正态度,对任何涉及百姓的事都认真对待,再苦再累都无怨无悔。

刚刚从学校步入社会不久的我们,需要放下架子,先当好村民后当好村干部,面对由教师到村干部的身份转变、由学校到基层的环境转变,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挨家挨户去走访,多听、多问、多思考,多做、少说,不怕吃闭门羹,不怕听冷言冷语,多与老党员、老干部谈心交流,摸清情况,很快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做农民的贴心人。这样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形成共同的感受、共同的语言。在农村工作,沟通很重要,与老百姓的沟通更重要,在这方面我深有体会。村民都是善良朴实的,而对个别情绪比较激动的村民我们应予以理解。在这时候,我会热情招待他们,给他们沏上一杯茶,让他们慢慢平静下来。有时候,他们还会找我聊天,无话不说,完全把我当作是一位朋友。这时候,我亦会以朋友的身份与他们交流,这也能更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便于我开展工作。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逐渐适应了农村工作,在接触中慢慢融入了农村这个大家庭。在村两委班子的帮助下,渐渐了解了村里的基本情况,并参与了一些主要事宜的开展。虽然都是一些小事情,但人生其实就是由无数点点滴滴的小事汇集而成的,而人生的价值也体现在点滴小事之中。“不及跬步无以至千里嘛!”

到村任一个多月来,我参与了村内大小事务的开展,我深刻体会到农村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更是难上加难,一提到计生工作就皱眉头。由于我村交通便利,经济比较发达,这给我村的计生工作带来不少困难。

我积极参与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选民登记、公示、投票、唱票、计票工作。通过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亲身经历,我对村干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新一届两委班子上任以后,我积极配合他们搞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参与村民代表会议,与村民代表广泛接触,积极听取他们的可贵意见,并形成书面总结,为我村新一届两委班子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建议。近段时间,我又积极参与了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征收工作,并且单独负责了一个组的征收。通过深入农户,广泛宣传、认真讲解使我更深入了解农民和农村工作。

通过参加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不断的丰富自己,学习一些处理村务的方式方法,为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来到农村基层工作,选择的是学习广阔农村的社会实践;付出的是自己的青春和汗水;得到的是领导的肯定,是宝贵的经验积累,更是自己的不断成熟。机遇从来偏爱有准备的头脑,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在农村广阔的天地中贡献我的智慧和力量。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在我们的身上肩负的不仅是一种工作的职责,更多的是广大农民百姓对我们的信任和期待。我们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锻炼中成长、在成长中成熟,时刻保持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展望明天,我充满信心,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不足,自增压力,不图名不图利,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服务家乡父老,为我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推荐第7篇:“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

“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的要求,从源头上化解商务系统内部矛盾纠纷,维护全局平安稳定,全面落实***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经研究,成立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 *** ***

商务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局“三调联动”工作规划和组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2、负责全局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指导、管理和调处工作,及时向市“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汇报情况。

3、对于需要实行科室配合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及时向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汇报,在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协调各科室共同调处。

4、及时办理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各类矛盾纠纷调查处置工作。

- 1 -

三、工作措施

1、全局职工涉及土地、山林、宅基地权属,伤害事故赔偿等民事纠纷依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将矛盾纠纷向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汇报(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牵头协调),并在其具体指导下妥善调处矛盾纠纷;重大民事矛盾纠纷需要商务局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共同解决的或在当地政府多次调处下不能协商一致的向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申请,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在市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司法调解指导委员会(分别由司法局、市人民法院负责牵头组成)的指导下,按相关文件要求与有关职能部门协商,共同调处纠纷。涉及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行政纠纷,各单位将情况上报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与信访调解指导委员会(设市信访局)协调,由信访局统筹安排,在市商务局特聘调解指导员指导下与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处理。

2、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和信访办公室统一受理涉及全局内部的矛盾纠纷(包括上级交办的和各单位上报的矛盾纠纷),并依据局各科室职能进行分类交办。规划财务科主要负责对涉及人事调配、职工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人事科主要负责调处涉及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周边治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局办公室和文明办主要负责涉及政务公开及职工家庭、婚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接到交办纠纷的相关科室,在3—5天内办理,重大疑难纠纷应在30日内办理,如三次以上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办结后将情况报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按规定期限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需各相关科室共同办理的,由局“三调

联动”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科室调处办结。根据实际情况,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和信访办公室可将接到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较小的涉及科室内部的民事纠纷交办到科室办理。各单位要在30日内办理,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写出书面回复。如在期限内不能办理,须书面向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处,同时要说明不能及时办理原因和理由等。

3、督办回访。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对纠纷的调解履行情况,应在一个月内进行跟踪回访,确保调解效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联动。对于全局矛盾纠纷处理既要有各科室的横向联系,又要注重与市“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及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报指导委员会纵向合作,更要发挥全局各单位纠纷调解组织的作

用,要特别注重相互之间的协调,整合资源,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

2、严格纪律。凡对局“三调联动”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及属于各单位职能范围受理纠纷,应及时受理,时限内调处,凡被交办或移送的矛盾纠纷,应主动承担,不得推诿,凡需协助解决的矛盾纠纷,应积极参与,不得推脱。在解决矛盾纠纷中应坚持依法、公正、自愿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不得主观臆断或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礼品礼金。

3、强化责任。要明确各科室科长、主任为各单位“三调联动”调

解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综合素质好的干部为调解员,将调解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做到调解工作“有班子、有牌子、有桌子”。局将对在调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对局“三调联动”工作委员会交办的或本单位发生和受理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控制

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发生恶性群体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年**月**日

推荐第8篇:乡镇“调增上”工作总结

白涧镇开展“调增上”活动总结

我县召开创先争优加快发展动员大会后,白涧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立即组织成立了企业服务工作组,落实服务责任制,在真帮实扶上下功夫、见实效,解决了一批制约企业、项目发展的难点问题和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深入开展。通过全镇工作组成员的共同努力,我镇“调增上”活动亮点纷呈、逐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调增上”活动总体安排与落实情况。

1、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切实加强工作领导。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调增上”活动作为实现我镇经济快速发展、推动我镇农村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好落实。

二是建立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制定《白涧镇“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实施方案》,由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副职领导分工负责,明确人员及职责,落实包保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指标,规范管理程序,严明工作纪律。

三是建立“一企一档”工作模式。通过深入企业一线,听取企业情况汇报,掌握企业第一手材料,制定企业发展数据档案。对重点企业及工程实行台账式管理,开展跟踪式服务,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四是建立帮扶工作周报制度,每周一上午服务工作组向 1

党政联席会议汇报上周“调增上”活动开展情况,根据帮扶方案的承诺内容,编订帮扶信息反馈表,定期汇总各帮扶组活动开展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准确把握帮扶工作动态,为下一步活动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料。

2、以“调增上”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帮扶工作。一是对“调增上”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工作组成员定期深入到企业,及时将“调增上”活动的相关政策和精神传达给企业,重点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资金奖励制度,使“调增上”活动政策深入人心,使工作发展思路和帮扶措施深入人心,营造齐心协力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的浓厚氛围,牢牢把握发展稳定的主动权。

二是深入企业一线,解决实际问题。“调增上”活动开展以来,工作组累计走访企业20余家,召开帮扶专题会、企业座谈会、部门协调会等5次,解决企业反映的技术资金、人力资源、土地、执照等问题18个,为4家企业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资金30万元。

三是组织举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训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流程和专利申请进行了讲解,帮助企业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解决企业向科技型转变的瓶颈问题。目前已扶助14家企业成功申请了专利,新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9家,有力促进了“调增上”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开展“调增上”活动具体措施及成效。

1、“调增上”活动典型案例及招法。

一是扶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天津钰圣吉祥钢渣有限公 2

司是一家回收加工固体工业废料—钢渣的环保型企业。该企业2010年12月试生产,经济效益良好。2011年在服务组的帮扶下,投资1518万元上马钢渣高效解离细碎工艺及设备,提升了对钢渣深加工再利用的能力。预计今年可实现产值3500万元,销售收入3200万元,利税300万元;天津裕津页岩制品有限公司在服务组的帮扶下,3月初投资1866万改进页岩砖烘干设备,提高了页岩砖烘干效率,产量有了较大提高。预计今年可产标砖5000万块,年产值2300万元,销售收入1800万元,利税150万元。

二是帮助企业解决用电问题。我镇侨友建材公司自2010年8月份拍卖成功后,经过招商引资,于2011年初实现了企业改制。原企业关停后,供电线路指标被收回,因此新企业一直无法投产。镇服务工作组了解情况后,通过与供电部门沟通,成功帮助企业架设了供电电路。目前该厂年可产页岩砖6000万块,产值2800万元,销售收入2300万元,利税210万元。

三是帮助企业解决工商注册问题。天津市新永胜页岩砖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元新建厂房并购入机械设备。前期准备很顺利,厂房提前建好,砖机等设备也已安装,但是企业在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一直没有完成,导致无法投产。工作组了解情况后,派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此事,对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进行全程指导。通过与工商部门的协调沟通,企业工商登记注册顺利完成,实现了提前生产。该企业上半年已实现产值500万元,利税50万元。

四是帮助企业解决规划用地问题。蓟县长存挂车配件公司和万宜轮胎销售中转站是两家在我镇投资力度较大的企业,两家企业共计35亩的扩建项目规划用地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服务工作组了解情况后,协同土地所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帮助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解决土地流转和附着物清点工作。目前两个项目进展顺利。

五是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科技专利是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的瓶颈问题,服务工作组积极与县科委及市知识产权局联系,成功举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班,并带领市县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实地了解登记,为企业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截止目前,我镇已有14家企业成功申请了专利,有9家企业转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有4家企业的科技项目得到了县扶持资金的支持。

六是促进在谈项目顺利敲定。北京中建创投房地产开发中心拟在我镇北部山区开发建设以文化旅游产业为主,与城乡统筹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项目。北京龙玺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拟在镇政府东工业区内占地100亩,新上科技型企业项目,打造一个科技小巨人企业。目前项目都在洽谈之中,服务组将从我镇实际出发,在争取我镇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确保洽谈取得成功。

2、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一是年初与我镇签约的万宜轮胎销售中转站20亩扩建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在天平庄村西建设标准钢结构轮胎销售展示厅,轮胎产业全国前15强均在此入 4

驻。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轮胎集散中心,预计三年后年销售额将达到5亿元,年利税2500万元,同时解决我镇剩余劳动力50余人。展厅设计为地下一层地上两层结构,计划建设20套。目前项目已选址完毕,正在进行土地流转。

二是天津市蓟县长存挂车配件公司挂车生产线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5亩。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陕汽在天津唯一的车斗加工组装点,年产值可达4000万元,年利税280万元,同时解决我镇剩余劳动力90余人。该项目选址规划业已完毕,已购进部分设备,土地流转和地上附着物清点登记工作正在进行。

3、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6月底,全镇已完成生产总值45699万元,同比增长47.93%,占年计划的65.68%;完成工业总产值85295万元,同比增长91.92%,占年计划的74.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950万元,同比增长64.5%,占计划的86.32%。利用外地资金8360万元,占计划的83.6 %。农民人均纯收入7680元,同比增长14.66%,占计划的60%;税收分成完成163.8万元,占计划的121.69%。

4、24小时开门服务及维稳工作情况。

自调增上活动开展以来,全镇上下社会稳定工作良好,没有出现一起大规模群体访,进京津越级访。指定专人负责24小时开门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保障企业良好发展。以“调增上”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各项帮扶工作,开展机关 5

干部下村调研活动。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对薄弱村生产发展、社会稳定、组织建设、基础设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把脉帮扶村薄弱环节。调研活动既增强了党员干部扑下身子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活动也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关于“调增上”活动的一些建议。

1、加强对基层服务工作组人员的培训,使其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职责,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扎实高效地开展工作,扑下身子搞帮扶,贴紧基层解难题,决不能走过场、走形式,简单、草率地处理问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树立和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2、突出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帮扶目前有技术、有市场和发展低能高效产业的企业,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制定有效的政策,帮助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3、推出“政、企、银”联动的举措,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增加活力。

4、继续推出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及相关政策,为企业营造新的发展空间,使企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白涧镇人民政府 2011年8月3日

推荐第9篇:乡镇三增一做心得体会

三增一做

一要提高认识、把握实质,迅速掀起活动高潮。要站在政治的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新型党群关系的高度,把握实质、深刻领会,牢记宗旨,率先垂范,强势推进,狠抓落实。

二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将“三增一做”作为统揽全乡党建、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态度,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坚持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搞好宣传等推进措施,把开展“三增一做”活动作为推进创先争优和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载体,摆上议事日程,抓好推动落实。

三增一做学习活动心得体会

深入开展以“增强群众观念、增强自治组织、增强惠民措施,做群众贴心人”为主要内容的 “三增一做”活动,关键是要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工作重心在基层,组织夯实在基层,惠民政策到基层,最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凝聚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强大合力

一、增强群众观念,就是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等思想认识问题;站稳群众立场,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想问题、做决策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和承受能力,把保障好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衡量群众观念的标尺,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检验,接受群众批判,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符合群众意愿。

二、增强自治组织,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完善自治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人民民主自治机制,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

三、增强惠民措施,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项惠民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拓展惠民措施,整合惠民资源,增加财力投入,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和共享机制,做到基本保障全覆盖、幸福生活多选择,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学习活动的重点在于“一做”,既做群众同贴心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三大法宝之一,是我们党取得90多年辉煌成就的根本所在。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强调,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真正做群众的贴心人,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必须重视并解决党群关系出现的新问题。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科学回答了在新形势下如何继续保持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根本问题,充分彰显了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品格、政治智慧,彰显了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政治勇气与政治责任。

推荐第10篇:幼儿园开展 “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幼儿园开展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指针,根据园务工作计划,扎扎实实,作好保教工作和家长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内容

(一)保障措施顺利进行,严防涉稳事件发生。

1、积极组织园部门主任、年级主任、班组等负责人召开安全维稳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公司维稳工作精神,部署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2、强化领导责任。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责任。要求各年级认真搞好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重点对象要落实专人包保。要坚决确保问题化解在幼儿园,矛盾不出校门,重点对象稳控在当园,严防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发生。

3、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疏导工作。

4、加强信息情报。各年级负责人要强化信息情报工作,随时注意维稳动向。一是园领导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老师外出需向园领导请假。二是随时掌握维稳动向,做到信息灵敏,掌控到位,遇到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置,决不允许因情报工作失误酿成突出涉稳问题。

(二)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办公室组织工作小组,学习文件精神,使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讨工作实施方案,使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

组织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教师职业道德》,通过学习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端正教师的思想,提高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关心退休教师,为教师办实事,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1、为了让退休教师即时了解党的政策、方针,让正确的人生观思想观占领退休教师的思想阵地,防止退休教师思想松懈的情况发生,切实帮助退休教师解决生活中遇到一些实际困难。元旦前,幼儿园组织对退休老教师进行慰问等活动。定期给老人打一个电话,捎一份问候,送一份祝福。对生病住院的职工和家不在市区的青年教师,及时慰问并送去慰问品。

2、幼儿园工会在教师节、学期末对先进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和青年志愿者、技术能手等实行颁奖,让先进代表介绍先进事迹,从而激发广大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师的师德教育。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贾庆慧同志任组长,尚红梅 黄金花 侯平高咏梅 闫巧云 邓艳红 高艳芳 林 琳 李红梅 荀恒亮 刘月娟等同志任成员。

2、加强检查考核。实行年终考核评估制,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经费保障。幼儿园积极为“工作小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以确保正常工作开展。

“建设平安校园、维护校园稳定”是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我园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幼儿园平安建设工作,为幼儿园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社会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推进幼儿园稳定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1幼儿园

年1月1日

第11篇:三调联动工作调研报告[定稿]

破解工作困局 发挥联动优势

在现行国家司法制度中,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可分为三种:即社会组织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和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无论哪一种途径化解矛盾纠纷,都实行调解优先原则。

调解是指当事人就争议的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沟通,通过教育疏导,促进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现行的国家司法(行政)法规,针对不同的社会矛盾纠纷,规定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不同的调解制度。在具体调解某一社会矛盾时,三种调解制度既可以单独使用,发挥独特优势,也可以三调联动,发挥联合优势。

一、三种调解制度的功能优势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不同的调解制度,调解主体不同,功能优势各不相同。

(一)人民调解是指群众自治组织,建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具有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的基本属性和特征。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1)人民调解的本质是基层群众自治。宪法和现行有关法律关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属性及定位,是人民调解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保持生机与活力、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根本原因。尽管在新时期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调解领域、工作方式、保障机制有许多新的发展,但这一性质始终没有改变,也不能改变! (2)人民调解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由群众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依照法定条件从群众中聘任其他人民调解员,所有调解员都来自群众、代表群众、服务群众。人民调解通过群众平等协商解决自己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当事人与人民调解员之间地位平等。这些,都决定了人民调解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人民调解具有鲜明的民间性。人民调解的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和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原则和人民调解不收费的基本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意思自主,突出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调解过程中情、理、法相融合的民间性特征。人民调解方式方法的规定,既体现了确保调解活动顺利开展的基本要求,又不拘形式、灵活便捷,保持了人民调解区别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民间特色。

(4)人民调解还具有司法辅助性质。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人民调解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第111条明文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民间纠纷。这是对人民调解制度宪法地位的明确规定。2010年8月公布,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全面确立了人民调解法律制度。

(6)人民调解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社会治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齐抓共管,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人民调解把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民间、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纠纷的激化和转化,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有力地推动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7)人民调解是党和政府连结群众的纽带,是落实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1万3千余人,已形成了遍布城乡的较完善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这些人民调解员是经人民群众推选,由群众信得过的、为人公正、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服务,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人担任。他们深入千家万户,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人民群众也通过他们的言行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因此,人民调解工作在扩大党和政府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二)行政调解是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居间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的调解活动。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对行政调解进行统一的规范,有关行政调解的规定大多散见于《行政复议法》、《婚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商标法》等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系列文件(行政法规)中。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比,行政调解具有显著的特征:

(1)具有行政管理权威性。即便行政调解强调居间调停的属性,一方面由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纠纷当事人自然对行政主体产生敬畏心理;另一方面行政主体掌握着众多行政资源,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对当事人施加影响。因此,在行政调解中,当事人可能相互妥协,更容易达成协议。

(2)具有更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随着高新技术的应用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诸如专利、版权等各种新型纠纷不断出现,给调解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行政主体工作人员长期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够在纷繁复杂的新型纠纷中及时找到症结,可以对当事人提出更有针对性的调解意见,利于当事人接受并达成协议。 (3)具有综合运用惠民政策解决问题的优势。行政部门掌握所有的惠民政策,在行政调解中,可以综合运用惠民政策,缩小当事人诉求差距,通过为当事人办实事或者提供救助帮助等方式,促进双方达成协议,定纷止争。

(三)司法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司法调解是一种重要的审判行为和结案方式。司法调解的这种性质,使之区别于诉讼外的调解、仲裁以及诉讼中当事人的和解。司法调解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1)司法调解既是一种审案方式,又是一种结案方式。司法调解实质上是人民法院在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具有证据认定权、定罪刑罚权和赔偿决定权,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扮演着更为权威、积极、主动的角色。经法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在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产生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产生终结诉讼的法律后果。

(2)司法调解是在自愿合法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的平等友好协商。自愿是指调解活动的启动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也必须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合意。合法主要是指调解活动必须符合民事诉讼程序法律的规定,调解协议不得违反民事实体法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司法调解贯穿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均适用调解,庭审前可以进行调解,庭审中可以进行调解,庭审后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在法院裁判作出前,均可进行司法调解,可见司法调解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在法院处理民事案件活动中得到广泛运用。

二、三调联动的基本工作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三调联动主要有四种实现途径即一个互动衔接机制和三个主导联动机制。

(一)三种调解制度的相互衔接机制。(1)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审理时,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告知诉讼风险,将一些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个辖区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告知当事人选择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则恢复诉讼。(2)行政机关(信访部门)在受理处理纠纷时,对一些适宜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所在地(居住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则进入行政程序处理。(3)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处理纠纷时,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对适宜行政程序处理的案件,引导当事人申请行政调解;对适宜诉讼处理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

(二)人民调解主导三调联动化解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民间纠纷时,邀请法官、律师和干部参加,通过群众说事、律师(法律工作者)说理、干部专家解读政策、调解员细说社情民意、法官模拟释法断案等环节,宣传政策法律,弘扬社会公德,引导当事人转变思想,沟通缩小诉求差距,将法与情融合在调解过程中实现有机统一,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主达成协议,实现问题解决,彼此理解,心顺气顺。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人民调解员大多是村(居)民委员会的干部或者当地有影响的杰出人士,生活在群众之中,非常了解社情民意。当事人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就近、及时地化解民间纠纷,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对矛盾纠纷的处理,能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人民群众和国家司法的负担,因而最受群众的欢迎。

(三)行政调解主导三调联动化解信访纠纷。行政机关(信访部门)在受理处理走访(信访)纠纷时,邀请法官、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参加,通过群众说事、律师(法律工作者)说理、干部解读政策、调解员细说社情民意、法官模拟释法断案等环节,以行政管理权威性,影响纠纷当事人产生敬畏心理,以综合运用的惠民政策和救助帮助上的优待,宣传政策法律,弘扬社会公德,引导当事人转变思想,促进双方达成协议,定纷止争。行政(执法)部门是社会治理工作的主体。管理与被管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有效治理社会必须有效化解矛盾。通过行政调解定纷止争,是落实协商民主,发挥人民主体地位的最佳社会治理方式。所以三调联动工作是行政(执法)部门解难题、办实事,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社会职责。

(四)司法调解主导三调联动化解诉讼纠纷。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诉讼纠纷时,邀请干部、律师和人民调解员参加,通过群众说事、律师(法律工作者)说理、干部解读政策、调解员细说社情民意、法官释法断案等环节,以证据认定权、定罪刑罚权和赔偿决定权的权威影响,引导当事人转变思想,促进双方达成协议,定纷止争。经法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在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产生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产生终结诉讼的法律后果。

三、三调联动的基层实践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在基层有着丰富的工作实践和便捷灵活的务实做法。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务实做法主要有诉前引导、诉中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三种。

1、诉前引导进入人民调解。主要是三种做法:(1)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在立案接待时,主动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及特点,告知诉讼风险,将一些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特别是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个辖区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由人民调解组织介入先行调解。具体做法包括:由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放人民调解告知书,引导当事人到司法所或镇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恢复诉讼。这种做法的优势在于,不必因专设联动机构而投入专职人员、办公机构及相应的经费,不足之处在于缺少专门的经办人或联络员,需要派出法庭与司法所及其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起良好的沟通。(2)县区司法局协助基层人民法院,在法院内部(或附近)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调解人员和办公机构。目前10县区都建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其具体做法是,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符合委托调解条件的,立案庭告知并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同意接受人民调解的,立案庭将案件转移至“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由相应调解人员负责调解,或者负责转至纠纷所在镇村(街道)的调委会调解。其优点除了联动更深入、渠道更畅通之外,也使当事人可以更方便地选择调解方式。但不足之处在于需要专职调解人员的参与和相应的投入。由于调解工作经费欠缺,“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主要选聘法院工作人员兼任以减少费用,使当事人容易把诉前人民调解混淆为司法调解。(3)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认为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的,且当事人愿意调解或刑事和解的,将案件委托给相关镇村(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诉中调解对接。主要是三种做法:(1)诉中委托人民调解。对于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庭审前,或案件审理中,将部分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案件委托辖区内的调委会、或者驻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也可以撤诉,由人民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书。对于轻微刑事诉讼案件的委托调解,人民法院建议检察机关将案件委托相关调解组织调解。这种方式有助于减轻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实际上也能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限度的利益。(2)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酌情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具有专业身份的人民调解员可介入特殊、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发挥调解员扎根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协助人民法院提高诉讼调解效率。(3)执行调解。对于那些经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件,在判决执行过程中遇到阻力时,可商请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执行调解。人民调解员大多是村(居)有威望人士,生活在群众之中,非常了解社情民意,由他们出面做思想工作,当事人更易于接受。

3、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主要是指人民法院遵循“法律不禁止即为合法”的原则,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认,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与法院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主要有邀请调解、委托调解、移送调解和联合调解四种。

1、邀请调解。对于可以并且需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有关职能部门发出邀请函,邀请当地人民调解组织指派人民调解员参与行政调解活动。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行政调解协议书。对于人民调解组织已经受理的重大或者社会影响广泛的民事纠纷,有关人民调解组织认为有必要的,邀请行政调解机构联合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

2、委托调解。对于可以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某些民事纠纷,行政机关与所在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协商,建立委托调解机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征得人民调解组织同意后,出具委托调解函,由双方当事人持函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组织收到委托函和双方当事人申请后,依法调解。调解不成的转由行政机关继续处理。

3、移送调解。在行政调解过程中,对于适合进行人民调解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对进行行政调解有异议,并且双方自愿要求人民调解的,行政机关引导双方当事人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告知行政机关。双方当事人中若有一方不同意进行人民调解的,继续由行政机关处理。

4、联合调解。(1)对于重大的行政争议或者社会影响广泛的民事纠纷,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与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进行调解的,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出邀请函,邀请人民调解员联合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视具体情况出具行政调解协议书或人民调解协议书。(2)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协会)主导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人员和经费保障,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3)建立区域人民调解委员会。宁陕、平利、紫阳、岚皋4县和安康高新区还已经建立起区域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平台。

四、三调联动工作困局

三调联动工作从2011年开始探索推进,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联动程度的不断深入,实际操作层面上的工作困局日益凸显。

(一)现实需要与立法滞后的困局。(1)2014年2月2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讲话时强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调联动工作尚无专门法律,工作依然停留在号召探索创新层面,现有的行政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致使联动工作职责无法落实到法定部门承担。(2)新《预算法》第35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第57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依法限制了各部门对探索创新的财力支持,使三调联动工作经费难以落实。(3)国务院令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这些法规更限制了处于创新阶段的三调联动机构的设立。

(二)人民调解的群众需求与提供能力的困局。《人民调解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安康的10个县区,9个是国家贫困县,1个是省级贫困县。300万人口中100万是贫困群众。政府运转主要靠中省转移支付„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大量的社会矛盾群众无力诉讼化解,期盼调解解决。而地方政府又无力保障调解工作所需经费,严重影响日常工作。以2014年人民调解矛盾纠纷16000件,按每件3人600元调解工作出勤补助计算,人民调解员出勤补助就需要960万元;以每人每年800元培训费计算,全市13306名调解员的培训费需要1065万元;仅此两项支出就达2025万元,而实际到位的人民调解经费仅60万元。大量的调解工作主要靠调解员无私奉献完成,调解工作越来越难以组织。

(三)群众期盼解决问题与惠民政策难以整合的困局。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核心是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现实层面上看,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路径只有三条即有过错承担赔偿、受益人承担补偿和无力赔(补)偿时惠民政策帮(救)助。《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有过错承担赔偿”“受益人承担补偿”,在无力赔(补)偿时,只能交由地方党委政府通过多项惠民政策给予帮(救)助。然而惠民政策散布各个不同的部门,而要彻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又需要多项政策组合。比如一位48岁的中年男子生活困难---工作收入低,看病怕花钱,有病常请假,因此被工作单位辞退而下岗失业,妻子和他离了婚,一个孩子正上大学,需要较大的学费„„无奈而信访。像这样的多重叠加问题,就不能简单的以解决生活困难为由,交给某个单位救助。而应该多项惠民政策组合,帮其彻底解决问题:运用低保制度解决生活困难;运用医疗保险制度解决看病困难;运用助学金制度解决孩子上学学费问题;运用下岗再就业制度解决失业问题。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要同时落实五项惠民政策,不是一个下岗职工自己能办到的,也不是某一个部门可以牵头协调落实的,惠民政策经常难以整合运用,从而严重影响了三调联动功能优势的发挥。

五、三调联动工作现状

2010年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安综治办发[2010]9号文件引发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2011年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安综治办发[2010]9号文件引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三调联动在全市不断深入推进。 从人民调解工作角度看, 2014年三调联动机制中,人民调解受理矛盾纠纷16891件,涉及当事人37655人,调解成功16326件,调解成功率97%„„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委托移送案件324件,其中法院委托移送案件26件,公安机关委托移送案件45件,信访部门委托移送案件167件,其他部门委托移送案件86件。 人民调解组织在镇(办事处)、村居(社区)实现全覆盖。全市已建立4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0个,在10县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宁陕、平利、紫阳、岚皋4县和安康高新区建立了县区域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系平台,成为县域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12篇:三调联动总结

2013年度三调联动工作总结

2013年我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我市三调联动共调处矛盾纠纷108起,调处成功108起,调解结案率100%,成功100%。为建设“富裕、开放、文明、绿色、幸福”的沅江,推进富民强市战略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三调联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三调联动”工作组织领导规范办案程序。

根据省、市三调联动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三调联动”工作列为维稳工作突出任务来抓,由市委常委、政法书记张伏初任组长和市直部门28个单位组成成员,办公室设司法局。同时今年年初下发沅三调办2号文件,并全市统一使用“四项台帐”(不稳定因素台帐、特殊人群台帐、治安问题台帐、安全隐患台帐),要求各单位认真记录、登记。为确保“三调联动”工作抓出实效,一是各乡镇、部门单位相就成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本辖区和跨部门的三

1 调联动活动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以各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中心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效推进了社会矛盾调解工作和群众性案件的防控,确保三调联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明确分工,配齐配强人员,按时工作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联动联调,保证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移交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三调联动”的工作流程。

二、建立完善制度,构建“三调联动”规范的工作体系。“三调联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多。我们坚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围绕“五个一”构建“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即“一套班子”、“一支队伍”、“一个流动调解庭”、“一套机制”、“一条热线”。为进一步密切机关职能部门和上下对接联动工作的配合,我们通过建立情况报告、衔接联动、考评督办、管辖责任、协议书联评、警民联调、诉前调解、诉中调解、督查、回访和定期培训制度,规范了“三调联动”的办案的法律文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单位有工作职责、工作方案,开展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目前,“三调联动”工作在我市全面开展实

2 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即发挥各自独特作用,又有机结合。紧密配合联动调处,防控工作格局格局已形成。

三、强化调处责任,实现对接联动促进“三调联动”工作成效。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每月一次排查,对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的矛盾纠纷,建立一事一卷纠纷登记台帐和移送(委托)人民调解书,严格实行奖罚机制和责任追究制,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四、上下“三调联动”网络畅通。

各乡镇三调联动办与市联动办保持信息畅通,有专人值班和信息及时反馈,并且市三调联动办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积极上报益阳市三调联动办有关文字材料信息,使三调联动开展情况能够得到上级部门更多的重视。

今年来,通过“三调联动”形成合力,使全市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的化解,全市呈现人民安居乐业,各行各业迅速发展,使“富裕、开放、文明、绿色、幸福”的沅江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沅江的明天更加美好、灿烂。

沅江市三调联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第13篇:《历史三调》读书笔记

《历史三调》读书报告

《历史三调》的读书报告是我大学第一学期里唯一的文科作业,读完此书时,概括来我得到了对“义和团”运动的大致了解和对“历史”本身的所思所想以及几点对学习历史的启示,收获不小。

关于义和团

义和团运动,在读此书之前,我和很多同学一样知之甚少。什么是义和团?它是干什么的?为什么它值得我们去了解和回顾? ......

简要概括,义和团运动就是在封建阶级的统治下,下层劳苦人民的生活质量连年下降,导致群众自发的组建自卫组织,其后来的发展又历史性的遇到了西方文明在中国的传播。由于当时人们的无知,义和团仇视一切与洋人有关的东西,有用洋物者“必杀无赦,若纸烟,若小眼镜,甚至洋伞、洋袜,用者辄置极刑。无知的”拳民“们甚至残忍杀害了无数信教的中国同胞。如果说这种极端情绪只是在民间的话,那还不至于惹出什么大麻烦。不过很不幸的,这股力量卷入了一场更加巨大的政治斗争之中并被迅速催生成更为可怕的政治运动。义和团的极端行为引来了帝国主义列强的联合打压。这场运动最终以辛丑条约的签订告终,四亿五千万中国人每人为义和团陪一两银子,同时俄国还趁机占领了东北。

我认为“义和团”运动本身有一定的必然性,它发生在一个特殊时期,西方文明和古老的东方文明交汇的时期。也许出乎其参与者意料的,它同时也改变了中国的历史。又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义和团“运动仍被冠以“反帝爱国运动”的美名,只是这样的美名未免太过牵强。他们真的在“反帝“吗?他们分明是在非黑即白的“排外“,他们真的”爱国“吗?光是被他们杀害的同胞数目就远在洋人之上,还”顺带“让中国又多一次耻辱。这让很多不了解真相的人们曲解了这段历史,失去了从义和团运动中反思的机会。

关于历史

柯文教授的这本专著不同于大部分的历史专著,他在向我们揭开义和团的面纱之前煞费苦心的撰写了一些文字,其中辩证的向读者说明了历史学家笔下的历史和真实的历史之间有着比表面上更复杂,细腻的关系。这些文字对我来说比这本书的主题“义和团”更有意义,它让我认识到,同一段历史,用不同的眼光去回顾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结论。历史事件的真相被淹没在错综复杂、含混不清的实际经历和被神话化的各种碎片中。历史学家的工作就是客观、有条理地尽可能地还原历史事件的真相,但是经历和神话包含着人类的情感,对历史学家而言它们是很强的干扰和很重要的影响。人类的历史不可能离开人类的情感和而独立存在,我想,没必要把历史的真相和实际经历,后世的神话化剥离开,因为正是后者的存在才能让现在的我们从中反思,总结,不犯相同的错误。

解读历史,柯文和他的《历史三调》为我们展示了的另一种方式。

第14篇:“三调联动”工作总结

岳阳楼街道办事处“三调联动”工作总结

自开展“三调联动”活动以来,我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把“三调联动”与围绕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居民群众和上级领导一致好评。现将前段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工作扎实有力

街道成立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召开了多次“三调联动”工作专题会议,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了相关的工作经费,为“三调联动”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工作人员忠诚履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民办实事,得到居民支持和拥护,为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解决问题彻底

街道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安全稳定大排查。专项整治大行动活动。街道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多次深入地研究、探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事业的忠诚心,认真听取居民意见、耐心讲解政策法规、全力解决深层次矛盾,一些问题和矛盾得到彻底解决和有效控制。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15篇:三调联动总结

2007年,我县“三调联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湘综治(2007)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三调联动”工作方案,稳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全年共化解矛盾纠纷1155件(人民调解599件,司法调解384件,部门调解144件,行政调解16件,跨区域调解12件),成功1149件,成功率达99%以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启动“三调联动”

目前,办公室专职班子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职责明确,动作正常。根据市综治委关于“三调联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安乡县“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就我县“三调联动”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体系、目标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措施和考核办法都作出了详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对此,安乡县综治委以文件形式向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综治委进行了转发。全县“三调联动”工作会议结束后,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办公室也抓紧进行检查督导。到7月中旬,我们就全县的“三调联动”的启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察,各乡镇均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挂牌运作。由各乡镇的政法委书记任中心主任,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实现了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各乡镇公安派出所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官陵湖法庭成立了诉前调解室。全县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均设立了调解转化组,由治调主任、企事业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组织社区(联村)民警、村(居民)组长、当地有威信的老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等组成调解队伍。 据统计,全县共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21个,专职人员46人,警司联调室20个,专职人员40人,诉前调解室1个,专职人员3人,共有调解转化组298个,专职人员298人,形成了县、乡、村均有联调组织队伍的立体网络。同时县、乡共落实经费15万元。

二、落实运行机制,推进“三调联动”

为了发挥“三调联动”功能,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做出贡献,“三调联动”办落实了如下运行机制: 一是协调、会商会议机制。协调会商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政法委、综治办、司法、法院、公安、信访等分管负责人及“三联办”工作人员参加,通报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季度工作。今年以来,“三联办”先后于4月、6月、9月召开了3次协调会商会议。4月会议主要是听取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择优推荐“三调联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6月会议主要解决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三调联动”办公室专职人员到位履职,办公地点及办公经费问题;9月会议主要是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查找差距,查漏补火问题。协调会商会议的召开,推动了“三调联动”工作扎实运行。

二是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研究分派交办机制。凡受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三联办”都坚持了受理、登记、研究、分派交办、回访(回复)等工作流程。今年以来,“三联办”共受理、分派交办了安丰乡礼阳村支部书记高守兵为收缴税费被村民徐木生打伤赔偿纠纷、安全乡林场肖正林缠访纠纷、城关镇保堤居委会陈本埠触电身亡赔偿纠纷、安裕乡五一村齐章福渔池承包纠纷、官垱镇汽车客运站客运秩序纠纷、大鲸港小湾居委会罗丽霞自杀纠纷、安乡县乡镇话务员为落实“两个补充”上访纠纷等7件重大矛盾纠纷,件件均得到妥善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为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不留死角,我们在坚持旬排查制度的基础上,发动各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推行“矛盾纠纷排查驻村工作组制度”。这个制度是在乡镇包村工作组的基础上组建的,即由一名包村乡镇领导负责组织、协调,一名乡镇二层骨干任组长,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乡镇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组成;县司法局联乡包村人员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1)在春收、夏收后以及年底的农闲时节,分组包片上户,采用地毯式的排查方式排查矛盾纠纷,不留死角。(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逐一登记,同时做一些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3)治调主任负责将有关情况收集、综合,建立台帐和上报。新机制有效地开创了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党委、政府和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能够对本村的矛盾纠纷实施有效的地毯式的排查,不留死角。做到底子清楚,心中有数。

今年春收后,各乡镇积极推行“矛盾纠纷排查驻村工作组”制度,在全县各村(居)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在排查中,县司法局还大力推广了安裕乡《提示牌》、《服务卡》、《劝告书》等新举措,丰富了排查氛围。从五月中旬到六月下旬,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67起,并且都及时得到了化解,占上半年受理矛盾纠纷总数的44.5%。下半年,我们要求各乡镇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每月开展一次大排查,做到边查边调,力争主动,及早化解,使调解率达到了100%,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以上。全县20个乡镇全部实现了无因调解不力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械斗、集体上访和自杀等四类案件。 四是信息报送机制。全年度“三调联动”信息报送工作,我们做到了重大活动及时报,联调数据定期报,临时情况电话报,典型材料书面报。今年共向市、省、中央报送信息材料14篇,其中《安乡县运用“三调联动”机制成功调处一起因小学生触电死亡导致的群体性事件》被《省“三调联动”要情专报》采用,《安乡县大胆创新“三调联动”机制成效显著》被《湖南司法简报》采用,《安乡县六进家、三联调、促和谐》被《常德日报》头版头条采用,《“三调联动”编织起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被常德日报采用,《安乡县勇于创新“三联调”成效突显》被《常德司法简报》采用。

三、运用联调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一年来,我县运用三调联动机制,成功地化解一批重大矛盾纠纷。

1、领导现场调度,三种调解手段一起上,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今年6月16日,城关镇保堤社区一名小学生在自家楼顶上玩耍触电身亡,因诉求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而引发了群体性事件。为及时平息事态,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黄兴茂、分管安全的副县长汤世才亲临现场指挥。协调、调度公安、司法、法院、安委、城关镇政府和其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及时处置调处中的各种疑难问题。由于指挥得力,调度及时,处置得当,事态很快得到控制,并通过人民调解达成了安葬协议,最后通过司法调解达成了赔偿协议。

2、警司联调化解重大治安矛盾纠纷。为了防止民间纠纷因人民调解职能不及而激化升级。一年来,我县坚持对民间纠纷与治安纠纷处入交叉状态的重大疑难纠纷实施“警司联调”,全年共调处144件,有效避免了激化。今年4月13日,安丰乡西台尾村村民宋廷军、吴泽青、田业富乘摩托车外出打猎,在经过本村村民陈章元家时,宋廷军所持猎枪走火,将陈章元击伤,经抢救治疗陈脱离危险,不久伤愈。安丰乡司法所、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确认属过失伤害,受害人愿意达成刑事和解。经司法所、派出所联合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加害方三人共赔偿陈章元2.4万元,受害人请求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3、湘鄂边界联手调处跨省矛盾纠纷。湘鄂边界由于行政管辖区域不同,适用政策有别,但自古以来“域民不以封疆为界”,双方来往频繁,矛盾纠纷自然就多,但单方调处的难度也大。为了融洽双边关系,促进边界和谐稳定,湘鄂黄山周边五乡镇成立联合调解委员会,10多年来联心、联责、联防、联动,成功化解跨省纠纷500余件,防止群体械斗75件,为边民避免和挽回损失400多万元。今年六月以来,我们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与湘鄂黄山周边五乡镇联防联调工作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初步建立了更具特色的“联防联动联调”机制,实现了边界地区的治安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边界联防联动联调机制有效增强了调处跨地区矛盾纠纷的可操作性,形成了解决边界矛盾纠纷“和谐稳定、以调为主”的基本共识,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彻底改变了过去孤军奋战的被动局面。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矛盾纠纷的发生率,基本杜绝了恶性群体性事件和械斗的发生,为边界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了一个安定和谐的良好环境。今年以来,双边联合调处跨省纠纷12起,制止群体性事件和械斗 起。例如,今年的1月3日,我县黄山头镇马坡湖村8组村民熊德贵三头耕牛被人偷走,价值近万元。后几经寻找,在湖北公安县南坪镇发现了丢失的耕牛。但当熊德贵认领时对方拒不归还,熊只好返回找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丁庆永(系联合调委会成员)一同再次来到南坪镇。在南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周主任的参与下进行联合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熊满怀感激地领回了三头丢失的耕牛。又如,我县安生乡华兴村女青年章某在外面打工时认识了湖北公安县黄山头镇白家村男青年邓某,双方发生了感情纠葛。今年5月26日,邓某在与章某争吵后,在章家附近割腕自杀,当时章某家拒绝承担抢救治疗的费用,村支书刘冬平(系联合调委会成员)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赶到现场,果断决定先由村里垫钱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再追讨费用。邓某家人得知消息后,准备组织亲友到章某家闹事。安生乡司法所长杨才华将这一情况及时通知白家村支书郭祖义(系联合调委会成员)做好安抚疏导工作。由于抢救治疗及时,邓某康复很快。出院当天,两边的调委会又及时进行了联合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使这一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第16篇:三调联动”工作计划

××年“三调联动”

工 作 计 划

××年“三调联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以人为本,重在创建,不断创新机制和特色,以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医患、劳资等纠纷新型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效对接,防止和及时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强化组织领导,理顺工作关系

要按照“三调联动”工作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优化组织领导管理机制。县级“三调联动”办要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要以县乡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中心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县“三调联动”办公室配备不少于5人以上的调解员队伍,各乡镇调处中心专职副主任不少于2名,并提高专职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进一步强化村居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规范各项调解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首问负责跟踪督办制度以及及时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二、强化工作重点,创新调处机制

今年的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坟山纠纷,二是医患纠纷,三是劳资纠纷。要重点加大以上三种纠纷的调处力度,提高自身调处化解坟山纠纷、医患纠纷和劳资纠纷的能力。各乡镇(街道)每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并实行“有矛盾包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及时处理不安定隐患和纠纷激化苗头,在矛盾纠纷防范调处工作中,实现了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三、强化对接机制,发挥职能优势

全面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各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要在公安派出所和基层法庭建立调解室,实行调处中心与派出所、法庭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对接。全面深化“检调对接”机制建设,检察机关和调处中心积极开展以“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工作。全面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充分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和谐司法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多调少判,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和谐诉讼格局。

四、强化基础建设,优化运行质态

县乡两级财政加强经费保障和预算,县级财政要将“三调联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县级财政不少于10万,乡镇

财政预算不少于2万,确保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要认真做好各项制度和修改完善工作,努力形成排查、调处、回访、奖惩等一体化的工作制度。并坚持“三调联动”工作例会制度,县“三调联动”办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乡镇每月召开一次,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

××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第17篇:三调联动调研

关于我省\"三调联动\"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字体:大 中 小】 2009年07月14日

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各方面、多层次的矛盾日益凸显,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完善调解手段,成为目前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促进社会稳定显得尤为重要,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近期,省人大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刘晓带领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等部门领导赴西宁、海东、海南和海西四州(市、地),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单位等形式,对各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各地\"三调联动\"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调联动\"工作,通过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全面推行\"三调联动\"调解机制,基本实现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逐步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办)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调解资源。一是将\"三调联动\"工作作为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措施来抓,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三调联动\"工作的具体意见,明确了\"三调联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和工作要求。二是州县两级成立了由综治、政法和职能部门参加,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三调联动\"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办考核。三是县乡两级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中心,实行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推进了\"三调联

动\"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加强了调委会、调解小组建设,基本形成了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

(二)加强机制建设,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综治牵头、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社会保障、国土等多部门参与领导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机制,强化了领导责任。二是建立完善了组织协调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按地区、部门和单位三个层次进行划分,明确了责任主体。三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对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研究工作对策和处置方案。四是建立了排查调处制度、联合调解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将地区排查、部门排查、单位排查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防止了矛盾纠纷扩大升级。五是严格落实\"四排查\"(层层排查、集中排查、超前排查、定时排查\"和\"四调处\"(边查边调、归口调处、重点调处、共同调处)工作制度。六是建立了信息通报交流制度和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制度。此外,海南州针对可能影响全州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坚持\"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查到底\"的领导包案制度和律师参与研判矛盾纠纷的工作制度。海西州在建立鼓励调解结案激励机制、特困上访群体救济扶助机制的同时,针对全州企业因金融危机造成经营困难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了经济运行安全风险预测评估制度。

(三)加强衔接配合,发挥整体效能。各地在构建\"三调联动\",\"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中,注重加强三种调解手段的相互衔接、相互配合,认真执行\"先调解、后诉讼,在诉讼中先行调解\"的原则,切实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贯穿于解决矛盾纠纷的全过程,促进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各地通过实施\"三调联动\"工作的优势互补,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大量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二、当前\"三调联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对于\"三调联动\"在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功能与作用上,缺乏足够的认识,思想上存在着形式主义,工作上务虚有余务实不足,从而使\"三调联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开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二是调解资源整合衔接还不够顺畅。由于相互衔接配合的责任意识还不够,一些复杂矛盾纠纷,如房屋拆迁纠纷、征地纠纷、劳资纠纷等,涉及面广,需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调处。但由于部分部门责任意识不够或无力解决,参与意识不强,加之\"三调联动\"的衔接和责任履行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存在推诿、拖延等现象,个别地方\"三调联动\"工作还\"联不起来\"、\"动不到位\",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调解规范化程度不够。三大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都强调了程序的合法性,即不论结果怎样,程序必须合法。同样,在调解工作中也必须做到规范化调解,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人为的失误。但在目前,三大调解工作程序中,除司法调解履行着固定的调解程序外,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程序有时过于简单,有失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四是调解人员素质和调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调解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是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基础,目前各地针对\"三调\"工作,特别是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专业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政策理论学习的经常性和普遍性还不够,造成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普遍缺少业务骨干,从而直接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增强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是当前做好\"三调联动\"工作中亟需加强的重要环节。五是办公经费少,缺乏保障。基层政法单位条件较差,人头办公经费不多,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加上调解案件基本不向当事人收费,因此长期缺乏必要的办公经费,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从而制约了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六是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近几年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很大一部分人对产生的矛盾纠纷仍不能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依法办事的观念还亟待加强。

三、加强\"三调联动\"工作的建议

要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使三者更好的运转、衔接、联动,就必须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

调解\"格局。

(一)要着力加强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要通过全面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三调联动\"衔接配合机制,合理配置调解资源,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真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加强\"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使\"三调联动\"程序、内容、措施、责任、考评等更加明晰、规范,能够更有效地提高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三调联动\"中的基础作用。要按照《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的要求,通过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乡镇司法所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完善预警、预测、排查、调处机制,扩宽人民调解领域,严防个体矛盾演化成群体性事件,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地发挥在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要着力加强司法调解工作,深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积极探索建立民事纠纷、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制度和劝导调解制度,强化诉讼调解,尝试建立诉前告知人民调解机制、诉中委托人民调解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四)要着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深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要探索建立部分轻伤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与信访、行政部门相互衔接配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调解、教育、协商等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要提高和扩展行政调解范围,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加强行政调解的统计和宣传。

(五)要着力加强调解工作的衔接联系。一是建立调解案件登记制度。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在事件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加强调解工作的衔接联系,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节省的资源解决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建立调解联络机制和调解登记制度。在开展人民调解过程中,对各类矛盾纠纷包括调解、处理、结果等情况进行登记,对无法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将登记记录报送具体行政调解机关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及时衔接,研究处理问题,及时调解化解矛盾。通过行政调解还无法达成调解议的,行政调解机关应及时将案件情况通报司法机关,使司法机关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尽可能不使矛盾激化。二是建立调解网络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调解网络信息共享,必须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协调职能,加大法院、信访、公安、建设、劳动、民政、工商等职能部门参与镇街、村居调解网络的力度,形成一个统一指挥、各方参与、配合联动的调解机制。最终实现受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案件时,相关部门能够快速通过调解网络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案件发生的因由、动向,能做出科学的判断。三是要规范\"三大调解\"程序,积极探索出适用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调解程序,最终达到化解矛盾,息事宁人,维护和谐稳定的目的。对不适于调解处理的,要及时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六)要着力加强对\"三调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州县乡三级\"三调联动\"组织协调机构,在县乡两级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协调)中心,确保\"三调联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强对实施\"三调联动\"工作检查考评,将人民调解工作和实施\"三调联动\"工作纳入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组织协调指导不力,导致调解工作不到位,出现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三调联动\"工作的宣传教育,努力使广大群众知晓\"三调\"工作的内容,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第18篇:三调联动调查报告

发挥三调联动优势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0年以来,我县按照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即“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逐步走出了一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路子。

一、我县“三调联动”工作现状

1、建立组织机构。2010 年6月,由县维稳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六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以两办文件全文批转,推动“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方面规范运行,有力指导“三调联动”工作科学开展。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信访局、县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对全县“三调联动”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办、考评。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三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由“三调联动”办公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县法院、县司法局和行政执法部门定期沟通信息,通报工作情况。建立教育培训制度,采用集中培训、交流经验等形式,累计举办培训会3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行政执法人员共120多人次,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深入开展调解工作。自去年6月份“三调联动”工作机构成立以来,“三调联动”各组成单位结合各自岗位职能和工作 1 ——眉县“三调联动”工作调查报告

实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调解工作。共调解纠纷18起,成功调处13起,涉及金额28万元,案件调处成功率72%。

二、“三调联动”基本做法

1.诉前引导人民调解。人民法院在立案接待时,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告知诉讼风险,将一些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个辖区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先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即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名义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

2.诉中委托人民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于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审判机关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罪,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或刑事和解的,由司法机关告知、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诉后执行和解调解。对于一些经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件,在执行遇到阻力时,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和解调解。

4.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或警司联调室。各乡镇建立并落实了公安派出所委托人民调解制度,矛盾纠纷进入公安派出所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民事纠纷或者是部分轻微伤害治安案件,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的,公安机关出具委托人民调解书,委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5.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介入行政调解因素。由于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行政案件大量增加,一些行政案件呈现出当事人之间矛盾容易激化,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等不良社会效果的特点。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我们采取行政机关积极主动摆事实、讲道理的

方式通过和当事人和解,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私下解决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既简便及时又不伤和气,能够有效缓解对抗,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6.人民调解员介入行政调解案件处理当中,使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达到充分有效的衔接。行政机关在调解纠纷的过程能够和当地的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协调,对自己吃不准、看不透的专业问题能够积极向具备专业知识的行业性调解组织请教,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双方联动,有效衔接,化解矛盾纠纷。

三、取得的成效

1.化解了大量复杂疑难和重大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三调联动”机制的建立,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使维护社会稳定的这项基础性工作实现了资源、人员、工作的有效衔接,一大批重大疑难、积压多年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这一机制得以化解。

2.方便了人民群众,减少了群众诉累。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的“三调联动”,免费快捷,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特别是法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设立驻法院人民调解室和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许多民事纠纷能当场及时得到调处,使老百姓既减少了诉讼之累,又减少了奔波之苦,他们形象地说:“现在是无钱也能打官司了!”

3.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缓解了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三调联动”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优势,使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程序得以化解,大大降低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司法成本,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阶段司法资源紧缺与审判工作、处理涉法涉诉上访

任务重、压力大的矛盾。

4.缓解了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压力。“三调联动”工作的开展,特别是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有效地缓解了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压力,有利于公安机关集中精力抓治安、办大案,全面履行好职责。

5.为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提供了新的平台。现在有了“三调联动”这一新的平台,特别是赋予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分流指派权、协调调度权、检查督办权、责任追究建议权等四项权力,并在实际动作中由司法行政部门来行使,这无疑给司法行政部门赋予了职责,也加重了担子。

四、存在的问题

1.“三调联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健全。目前,“三调联动”工作开展已近一年,但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法规依据仅仅依据县委办、县政府办的转发的《关于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市局也只是在工作开始阶段下发过一两个文件,从司法部到市司法局再无其他任何关于指导基层开展“三调联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看似工作有框有架,实则毫无有力的“权杖”支撑。而司法局本身就是弱权部门,不可能轻易通过一纸文件,就可以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强势权力部门建立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更谈不上以司法局为主去指导、监督、考核其他成员单位的调解工作。从现状来看,所谓的“三调联动”实际上是司法局一个部门在“动”,并没有串联起来,问题的症结就在于缺乏强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做基石,缺乏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力组织做后盾,缺乏有力、持续、可靠的协调工作,可以负责任一点地讲:“三调联动”工作并没有步入有效促进化解矛盾纠纷的良性轨道,没有充分发挥它的真

正价值和作用,目前还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司法行政“畸胎”。

2.干部队伍不齐整。“三调联动”工作组成单位有公、检、法、司和县法制办、县信访局等单位,具体到人民调解队伍,这个没什么问题,我们有配备相对齐整的乡镇调委会工作人员和村调委会主任,司法调解主要是指法院调解,县法院设有专门的调解庭,也有由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调解队伍,问题就出现在行政调解这一块。我们上级口口声声,耳提面命,连发红头文件要成立行政调解组织,却把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具体指代的对象没有弄清楚,比如市局在“三调联动”文件中要求,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各自职能和具体服务对象,在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宗教、工商、农业、林业、国土、经贸等部门建立行政调解组织,而市局又发文要求在县级卫生、民政、工商、人社、农业、交通等部门成立专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样是一个部门的调委会组织,在“三调联动”中叫行政调解组织,在大调解格局中又叫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一会儿东,一会儿西,显然会把基层干部整的一头雾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连叫啥名字都没起好,那么它这个组织自诞生下来也就成了无头的“苍蝇”,到底归谁管,人员怎么组成,指导方针、工作职能是什么,在具体事务中有什么操作程序,都没有理清,全凭我们自己摸索,显然是“摸着石头过河”,工作处于被动地位,也就谈不上把这个模棱两可的组织进一步发展、完善、壮大。可以说,让司法局去领导这些强势的部门围绕大调解工作组建保障有力、发挥效能的行政调解组织,无异于小弟给大哥大姐们当领导。一不给钱,二不派人,让他们建立一个调解组织显然是在建立空盒子、搭空架子,有名无实。

3.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首先,在人民调解队伍中,我们的

广大村级调委会主任可以说都是免费“义务工”,一年几乎没给一分一文,年富力强的干部瞧不上,威信好的都年龄大,年龄轻的不顶用,目前这只以“奔六”为主的一线调解队伍相比和自己职能相异无几的村妇联主任、团干、计生专干都寒颤不已,人家多少也享受点“国家津贴”,唯独调委会主任是“免费劳力”,青黄不接也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其次,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衔接机制需要必要的一部分工作运转经费。人常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别说我们司法局主动带上文件,求人家这些 “大哥大”成立调委会组织了,给人家上门“寻事”了。召开会议,开展培训,法制宣传,印发资料,聘请老师给讲法制课,或是组织年终评选先进、优秀调解员等活动,都需要必不可少的办事经费,没有经费做支撑,显然不可能把事情办妥当。在 “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吃草”的局面下,要求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和文件要求原份原样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三调联动”工作,确实是“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专项经费问题已成为“三调联动”工作的突出矛盾。

第19篇:三调联动总结

2011年度三调联动工作总结

2011年我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我市三调联动共调处矛盾纠纷128起,调处成功128起,调解结案率100%,成功100%。为建设“富裕、开放、文明、绿色、幸福”的沅江,推进富民强市战略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三调联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三调联动”工作组织领导和构建“大调解”阵地。

根据省、市三调联动工作会议的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三调联动”工作列为维稳工作突出任务来抓,由市委常委、政法书记张伏初任组长和市直部门26个单位组成成员,办公室设司法局。为确保“三调联动”工作抓出实效,一是各乡镇、部门单位相就成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本辖区和跨部门的三调联动活动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以各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中心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

1 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效推进了社会矛盾调解工作和群众性案件的防控,确保三调联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明确分工,配齐配强人员,按时工作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联动联调,保证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移交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三调联动”的工作流程。

二、建立完善制度,构建“三调联动”规范的工作体系。“三调联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多。我们坚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围绕“五个一”构建“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即“一套班子”、“一支队伍”、“一个流动调解庭”、“一套机制”、“一条热线”。为进一步密切机关职能部门和上下对接联动工作的配合,我们通过建立情况报告、衔接联动、考评督办、管辖责任、协议书联评、警民联调、诉前调解、诉中调解、督查、回访和定期培训制度,规范了“三调联动”的办案的法律文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单位有工作职责、工作方案,开展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目前,“三调联动”工作在我市全面开展实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即发挥各自独特作用,又有机结合。紧密配合联动调处,防控工作格局格局已形成。

三、强化调处责任,实现对接联动促进“三调联动”工作成效。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每月一次排查,对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的矛盾纠纷,建立一事一卷纠纷登记台帐和移送(委托)人民调解书,严格实行奖罚机制和责任追究制,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四、上下“三调联动”网络畅通。

各乡镇三调联动办与市联动办保持信息畅通,有专人值班和信息及时反馈,并且市三调联动办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积极上报益阳市三调联动办有关文字材料信息,使三调联动开展情况能够得到上级部门更多的重视。

今年来,通过“三调联动”形成合力,使全市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的化解,全市呈现人民安居乐业,各行各业迅速发展,使“富裕、开放、文明、绿色、幸福”的沅江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沅江的明天更加美好、灿烂。

沅江市三调联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30

第20篇:乡镇工作的心得体会

乡镇工作的心得体会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携手共建和谐美好新复原 复原乡干部:陈蔚凌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系列程序,我幸运地成为了一名公务员。2008年8月27日我来到了我现在的工作单位——复原乡政府,开始了我的乡镇工作之路。在此,我首先要感谢党中央给了我这次到乡镇工作的机会,给我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让我们能得到更好的锻炼;其次,我要感谢修水县县委组织部在此次招聘公务员过程中对我们的关怀和照顾;再次,我要特别感谢复原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同事对我工作的指导和生活的关心。

在领导和同事的关怀照顾下,我在复原乡工作已过了二个月了。在这二个月的时间里,我了解到复原乡共有6个村,53个村民小组,4700人,拥有山林19.5万亩,山林茂密,木竹资源丰富,农民收入50%以上来源于林业,是个典型的山区乡。在这二个月的工作中,我相继接触了:计划生育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冬季征兵工作、经济普查工作、森林防火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及收费等工作。在工作中我感到了很大的压力,也真正认识到乡镇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通过二个月的工作,我发现了自己有很多不足,还有很多知识、技能要学习。如当地的方言是迫切需要掌握的,不会当地的方言就难

免会与农民发生沟通障碍,不利于工作的展开,还有一此业务上的知识、技能也不熟悉。这就要求我要刻苦虚心地向领导、同事、村干部学习,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将书本知识与乡镇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提升自己,使自己成为基层工作的有用人才。

在过去二个月,通过领导、同事的讲解及我本人对乡内的调查研究,发现复原乡存在制约乡内经济发展的几个障碍:

1、人才流失方面

要想经济发展,自然资源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复原乡地处偏远,经济相对落后,很多受过良好教育、精力充沛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真正常年留在乡里的大多是文化程度不高、体力相对不足的老人、妇女、小孩子。这就使想靠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乡村优势产业失去必要的人才保障。像全乡有19.5万亩山林,都只是靠简单的木竹采伐取得一些粗放的收益,没有真正完全利用这些宝贵的资源。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我觉得应该鼓励那些出去打过工,见过世面,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回乡创业,发展乡村经济。

2、公路交通方面

复原乡距修水县城有长达60公里的路,是修水县最偏远的乡镇之一,也是修水县至今为止唯一一个没有通水泥路的乡镇。在通往县城路上有多达一半以上是山路,而且是有94道弯的山路。由于公路没有修到位,交通不便,这大大地制约了复原乡的发展,解决公路问题是复原乡人民最关心的,也是复原乡党委、政府正在努力解决的问题。

3、水利基础设施方面

复原乡的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抗灾能力较差。今年七月份,因连降暴雨,至使很多村都发生了水灾,大水淹没了大量农田,农民辛苦半年的血汗付之东流,损失惨重。这些都是农民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我们党委、政府要组织力量解决的。

4、文化教育方面

广大农民的思想还不够开放,小农意识还很严重,很多人都是沿用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工作效率低下,这就需要我们对农民多做工作,让农民多了解现代化、多了解外面富裕农村的先进经验、多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从而开阔农民的视野。这也是党委、政府一直在努力做的工作,当然这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是需要我们长久不懈努力的。

总之,复原的经济要发展,会面临许多新挑战,如何才能扫清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实现乡党委、政府建设和谐、富裕、美好新复原的目标呢?这就需要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用心去、带着感情去做工作。要尊重农民、心系农民、爱护农民、依靠农民,扎扎实实全面地推进复原的经济发展。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乡镇三调工作心得体会.doc》
乡镇三调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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