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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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2014.02.01 10:00 来源: 《求是》

期号: 2014/03 作者: 黄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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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国资委要以此为基本遵循,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科学判断:“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

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一些制约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因素充分显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企业内部因素。相当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缓慢,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二是历史包袱。国有企业还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问题。三是外部环境。外部配套改革还不到位,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新年伊始,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深入研究,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措施可以详实具体,但三个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

一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

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使其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三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干预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二、现阶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面临着新的历史性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是抓住两个关键环节。

一个是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目前,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占总企业户数的52%。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户,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60%。2010年新36条颁布以来至2012年底,民间投资参与各类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受让宗数合计4473宗,占交易总宗数的81%;受让金额合计1749亿元,占交易总额的66%。

下一步,我们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总的考虑如下: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在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如何加强国资和民资的产权保护,如何在改制改革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将采取以下七项措施:一是明晰产权关系,二是搞好产权登记,三是完善公司章程,四是规范公司治理,五是强化资产评估,六是规范产权流转,七是加强资产监管。

另一个关键环节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继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严格董事履职责任。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是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大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在国有企业集团层面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今年国资委将从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中选择几家开展由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包括总经理)的试点。

三是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抓紧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探索推进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

四是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的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以适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需要。要加快研究制订有关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方面的管理办法。

五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将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三、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实践证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还要致力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对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更加突出了出资人代表性质,更加突出了国有资本运作,更加强调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各级国资委要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围绕“管好资本”这四个字,落实好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不侵犯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及早启动国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尽快对国资委现在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规律办事,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要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更加强调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更充分体现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没有变。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推进这项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整体规划、分类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进。

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分类考核,国资委正在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的办法。初步考虑:一是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区分企业不同的业务性质,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政策。拟对中央企业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据此实施分类考核。二是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以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三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远近结合,分步推进、分类实施。

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促进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多更好的物质基础。同时,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我们将根据国有企业发展实际,有差别、分步骤地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达到30%。

要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国资委正在研究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作者: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推荐第2篇: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对全面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应该有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要以此为基本遵循,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科学判断:“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

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一些制约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因素充分显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企业内部因素。相当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缓慢,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二是历史包袱。国有企业还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问题。三是外部环境。外部配套改革还不到位,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新年伊始,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深入研究,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措施可以详实具体,但三个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

一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

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使其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三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干预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二、现阶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面临着新的历史性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是抓住两个关键环节。

一个是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目前,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占总企业户数的52%。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户,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60%。2010年新36条颁布以来至2012年底,民间投资参与各类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受让宗数合计4473宗,占交易总宗数的81%;受让金额合计1749亿元,占交易总额的66%。

下一步,我们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

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总的考虑如下: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在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如何加强国资和民资的产权保护,如何在改制改革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将采取以下七项措施:一是明晰产权关系,二是搞好产权登记,三是完善公司章程,四是规范公司治理,五是强化资产评估,六是规范产权流转,七是加强资产监管。

另一个关键环节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继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严格董事履职责任。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是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大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在国有企业集团层面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今年国资委将从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中选择几家开展由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包括总经理)的试点。

三是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抓紧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探索推进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

四是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的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以适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需要。要加快研究制订有关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方面的管理办法。

五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将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三、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实践证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还要致力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对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更加突出了出资人代表性质,更加突出了国有资本运作,更加强调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各级国资委要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围绕“管好资本”这四个字,落实好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不侵犯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监管方式和监管措

施,及早启动国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尽快对国资委现在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规律办事,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要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更加强调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更充分体现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没有变。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推进这项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整体规划、分类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进。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分类考核,国资委正在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的办法。初步考虑:一是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区分企业不同的业务性质,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政策。拟对中央企业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据此实施分类考核。二是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以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三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远近结合,分步推进、分类实施。

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促进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多更好的物质基础。同时,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推荐第3篇: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各级党委面临的新课题。最近,根据市委党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体改委等部门,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目前,全市共有国有企业350家,其中:国有独资企业205家,占586%,国有控股企 业145家,占41.4%,在职职工102246人;企业党组织338个(其中党委103个,党总支49个,独立党支部186个);在职职工中,有党员17721名,占17.3%。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以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证,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改革、结构调整、减员增效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及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制度的有序进行。从总体上看,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改革中有所创新,在改进中有所加强,在调整中有所发展。但是,随着企业改革深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还面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还缺乏制度保障。

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有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运作受到有关法则的严格制约,在公司制企业中如果再提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方向、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会与国际贯例发生抵触,不利于企业转制和向国际市场发展。这种思想对企业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一些部门和个人没有把企业党建摆在应 1 有位置,以致一部分企业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保证监督等方面渠道不畅,坚持党对企业政治领导的政治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从企业领导体制来看,目前,全市350家国有企业中,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有171家,占48.9%,还有一半以上的中小型企业实行工厂制,在实行工厂制的企业,有70%以上的企业实行党政“一肩挑”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在一段时间对于解决“中心”、“ 核心”问题,减少企业内耗等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延,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第一,一些企业忽视了按党政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书记工作精力不到位,党建工作虚置化;第二,一些企业党组织被排斥于决策主体之外,不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无法介入,无法制 约;第三,容易造成重决策上的失误。在实行公司制的企业,也有类似情况,企业党委、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地位、职责、权限等与有关法规的要求还没有衔接到位,组织形式上的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

以上这种领导体制与上级有关文件和我市去年7月制订的《宁波市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存在一定差距,体现不了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工作机制。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身兼的比例过高,董事长、总经理没有分开配备的占55%,容易造成权力过份集中,失去监督和约束。

二是从组织制度上来看,由于党委书记或党委班子成员进入决策层所占的比例比较低,党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表决权偏弱,组织的意图难以体现。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不是靠制度来保证,而是靠感情来维系,党委书记与行政负责人关系好、感情深的,党组织参与决策就比较顺;反之,关系不好的,参与决策就比较难。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上,一些企业党管干部逐渐“虚化”,如何准确地选拔干部、更合理地使用干部,党组织与行政领 2 导意见不尽一致,董事长或总经理(厂长)说了算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一些持大股和出资经营方,用人的随意性更加大,对党组织推荐或介入抱有戒备心理,甚至对意见不理睬、不吸纳,造成党组织主动用干部管干部的“盘于”越来越小,一部分书记对党管干部与企业新的用人机制感到困惑。有的书记讲:“只有保证义务,没有监督权力”。一些企业即使是部分党委班子成员进入了董事会或经营班子,但因为在经济利益方面受制于行政,也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监督,以致上级监督下级难,同级之间监督更难。据市纪委提供,近几年来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企业领导人员所占的比重较大,1999年至今年9月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被查处的有75名,占立案人数的60%。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失去了监督和约束,有的作风不民主,听不得不同意见,以致造成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损失;还有的弄虚作假,瞒上欺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甚至贪污腐化,违法犯罪。被查处的企业领导人员按错误类型划分,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最为明显。

三是从党务政工队伍来看,国有企业党务政工干部的配备不平衡状态在我市还比较明显。据调查,除交通委、城建委、计委所属企业配备党务政工人员相应比较规范外,设专职书记或副书记的企业只有199家,占企业党组织数的58.9%;单独设有党务工作机构的企业106家,仅占企业数的30.3%;有259家(占76.6%)企业没有按l%规定比例配备党务政工人员;“老书记守阵地、小青年不愿意”的党务政工干部“断层”现象普遍存在,以致党务政工队伍的力量和素质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有的企业没有把党务政工人员摆上位置,得不到公正的评价与待遇,一些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如减员增效)总是把书记推出去,要他们铁面无私唱“红脸”、大刀阔斧搞改革,一旦“水到 渠成”,就慢慢解缆开船,挫伤了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3 给稳定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带来负面效应。一些书记尖锐他说,改革时想方设法攻难关,说不定是自己在挖自己坟墓。某系统一企业中就有“书记当经理,大家皆大欢喜;经理当书记,大家背后怀疑”的怪现象。

2、党员队伍建设难度加大

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出现了“四难”现象。一是难教育,相当一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发生变化,追求利益最大化,对说理性的教育听不进;二是难管理,企业在理顺劳动关系过程中,有一部分职工党员按政策实行了“两保”或“三家抬”,还有一部分不属于政策范围内的职工党员被提前内退,这些人员虽然还未与企业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单位人已经成了社会人,而党员组织关系仍留在原单位,给企业党组织贯彻上级方针政策、布置有关任务、形成党内决议、开展活动带来诸多不便,使党组织耗费精力、难以对付。另外,已经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的党组织没有按规定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有的本人不愿转(包括退休人员),长期搁在企业,而平时游离于党的组织,这种对象至今还有269人。还有一种是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以后,因不愿进街道居住地党组织,又找不到新的单位,成了“口袋 ”党员,党组织对他们的管理出现脱节。三是难活动,生产经营压力和经营活动增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活动开展。四是难发展,近年来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有明显的萎缩。一些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缺乏适应与创新。问卷中,企业党内活动一季搞一次的有21.4%,半年搞一次的占6.9%;认为党员形象与群众区别不大的占58 .2%,不好的甚至还不及群众的占24%;对入党抱无所谓的占61.4%,根本没有入党愿望的占2.8%。

3、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增大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

4 多数企业党组织反映,现在党的工作压力最大的职工的民主权利难保障和思想政治工作难开展。就前者而言,在实行公司制企业中,还有三分之一的企业没有建立监事会,党委班子成员兼任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的仅31名,占建立监事会企业数的27.4%。在实行工厂制企业中,民主管理也难体现,据对240名职工代表问卷。认为重大问题决策上,没有运用职代会形式实行民主监督的占42.8%。

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职工队伍的思想和心理状态呈复杂化、多样化。一方面,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对职工队伍包括党员队伍的思想冲击很大,腐败现象的漫延和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减弱了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随着近年来部分国有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中的下岗分流,有的失去了原来的工作岗位,许多职工由此提出疑问:这是不是对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否定?据调查,在不少企业中,工人阶级主人翁思想几乎消失,尤其是在一些效益差的企业,被雇佣和为老板打工思想普遍 存在,工人没有荣誉感,精神不振、无所作为。另一方面,企业党组织缺乏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的物质条件,使职工对党组织的信任感和依赖性逐渐弱化,党组织失去了感召力。一些企业职工包括党员反映,过去我们听党话跟党走,学模范、当先锋,与企业有深厚感情,现在我们年纪大了,体质差了,就搞“二保”、“三家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这方面没有很好地为职工群众“维权”。据1006份调查问卷汇总显示,认为在企业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没有跟上的占61.9%。有些政策措施不配套,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方案出台,准备不够充分,深入调查研究不够,舆论宣传不够,规定不够具体,使职工群众不理解,产生不满情绪。据问卷汇总,有近40%的职工代表和一般工人对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有想法。主要是认为保障体制没有跟上的占 5 50.4%;对下岗持不服从态度的占7.4%,无可奈何的占47.4%。如维科集团下属的浙东针织厂对280名职工抽样调查,反映企业改革政策出台职工不知道的占了一半,反映思想政治工作可有可无甚至没必要的也占50%。

4、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到今年6月底,全市3409家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已有2977家实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87.3%,其中国有企业939家,实现产权制度改革的740家,改制面78.8%。这些企业改制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基本维持原状,如市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在对企业重组、兼并过程中,根据企业实际,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使党组织随企业改革和调整中,隶属关系和职能依然得到明确。但在调查中也发现,过去那种依据行政关系来维系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单纯的条块管理的格局正在逐渐被打破,已经出现了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所有制重组、新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情况,这些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关系到底是按产权为纽带(出资方)管理、行业归口管理,还是属地管理,中组部虽有具体要求,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党组织的设置、调整还跟不上,一些企业改制后,原主管单位对归属管理的积极性又不是很高,这样给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我市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针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委和各级党委按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上下功夫,收到了一定效果。主要做法是:

1、以“达规范、创四好”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6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市委进一步 加大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力度,自1997年下半年起,开展了以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一支好 的党员队伍、一个好的工作机制、一套好的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达规范、创四好”活动,通过从点到面,典型示范、加强指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如何抓”的载体和“抓什么”的主线已经明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与企业改革同步进行,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2、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整体素质

按照中央要求,1997年以来,对全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普遍进行了以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同时,重新明确了企业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市委办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对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经营者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局、国资局和经委等部门于1999年组建了市企业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为我市企业经营者从组织配置向市场配置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经过几年来的工作,班子运作情况和领导成员的素质得到了一定改善,企业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从考核前的44岁下降到42.3岁,大专以上学历的成员比例从44.7%上升到59.2%。

3、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有效途径

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企业的党组织能够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按《企业法》和《公司法 》等规定,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一是积极主动地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明确重大问题内容和参与决策程序。党政联席会议等决策过程中的沟通制度在一部 分企业执行较好,能有效地保证党组织的“全过程” 7 参与。二是大多数企业党组织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的人事管理,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教育。把党管干部原则与支持董事会、经营决策层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

4、适应企业深化改革需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企业解困扭亏、下岗分流等,使党组织的工作越来越繁重。有不少企业党组织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能主动承担责任,发挥政治优势,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企业改革的全过程,特别是企业在困境中,党组织能及时掌握、分析和反映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复杂心理,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据对1006名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问卷了解,有72.5 %对企业改革有信心,认为有必要;有64.3%对下岗分流、减员增效表示赞同。在此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开展经常的送温暖活动。如今年9月,市领导走访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家 庭,耐心细致地宣传改革政策,做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有关部门送钱送物,基层反映较好。

5、注重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多数企业能从实际出发,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据问卷,认为党组织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占71.3%;党政班子团结协调的占80.4%;党政班子领导成员政治素质和民主作风较好的占73.3%,干群关系融洽的占61.1%;党内工作制度比较健全的占86.1%;党的 活动比较正常的占71.8%,时间、场地、经费有保证的占88.5%;能够经常对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的占71.7%。一批党务工作者能识大体顾大局,安心本职,默默奉献,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8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从调查情况看,随着改革的深化,今后,国有企业的单位数将会减少,但它的支柱地位将会显得更加重要和明显。各级党委必须按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等一些重大问题上。按中央要求,统一认识,增强对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探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1、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建设好企业领导班子,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要继续花大力气选好配强党委书记、厂长(经理)和董事长,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实行公司制的企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宜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即:“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为改变目前我市“三位一体”’比重过大,不利于监督约束的状况,在具体操作上,有条件的企业,书记和董事长最好由一人承担,如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可担任副董事长,党委成员可与董事、经理层的人员实行交叉任职;企业党委成员进入董事会应在半数以上,法人治理机构中的党员行政领导在党委会中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董事长、总经理要分设;董事、经理层人员要减少交叉任职,一般宜控制在三分之一以下;党委要推荐一名领导成员(副书 记或纪检委员)进入监事会,担任监事会主席(召集人)职务。实行工厂制的企业,党政领导班子任职形式也要采取相交互叉任职的办法,以减少“一肩桃”所带 9 来的弊端。要把党管干部原则融合到企业新的用人制度之中。按照企业特点建立对经营管理者培训、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要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与引入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要明确党管干部的职责,明确党管干部的程序: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先由总经理提名或党组织推荐,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统一意见后,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确认,最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发出聘任或解聘的通知。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集体讨论,全面考察,规范运作,避免用人上的失误。要引入竞争机制,发挥我市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的优势,从而使经营者从组织配置逐步向市场配置方向发展,以进一步完善企业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素质。重点抓好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厂长(经理)及其后备人才的培训,为造就一批党政工作经验兼备、既懂党务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而努力。培训的内容、方法应根据实际和形势有所选择。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应纳入市里统一集中培训计划,其他管理人员培训应分级负责。

2、积极探索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法。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组织保证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问题和程序。对企业改革和发展带方向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党委要参与研究,形成党政领导共同研究、共同负责、共同发挥作用的格局。要逐步改变我市目前企业领导层中党委成员在法人治理机构内所占比例还比较低的状况,让党组织核心层中的大部分成员通过合法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经营决策层,以 党员的身份直接参与集体决策,强调民主集 10 中制,形成党组织在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中的表决优势,体现和表达党组织的意图和意见。我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非党人员所占的比例不高,党政正职非党占3.5%,党政副职占7%,这是进入决策层的有利条件。对重大问题决策, 应保证必要的程序到位,用建立相应的制度,如党员行政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决策前的磋商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决策出现分歧时的请示汇报制度,以形成依法参与、集体讨论、统一决策的参与机制。

3、加强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新形势下强化监督,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者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要充分运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等手段,使企业内部之间相互协调、减少失误、规范运作。

一是要发挥专业监督的职能。国有独资企业的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应由上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委派,企业中的监事会主席(召集人)和财务总监可试行“监事取薪 ”制,工资关系与企业脱钩,以保证对经济活动和财务行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在此同时,建立党委、政府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特别是对企业转制、重组和项目招投标等重大事项,要搞好财务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营、决策层业绩要定期审计;对班子改选或主要领导成员调整,经营管 理者任期内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要进行责任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对经营管理者续聘和奖惩的依据。

二是要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必须真心实意地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对企业领导班子考核的同时,职代会应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让职工行使权利,参与监督和管理。要不断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应经常、及时,凡属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包括资金运作、利益分配、选聘管理人员等企业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等都要向职工 11 公开。每次公开后,企业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对群众提出的质询要求,予以答复,对职工不赞成的事情予以纠正,以维护和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企业的管理中去,对因管理混乱、失职渎职等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认真追究责任。

三是要完善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构。目前我市企业经营者的分配方式比较传统、固板,对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作用不是很大,还没有与他们的长远利益紧密结合,下一步,应按照企业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着力扩大年薪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期股、期权激励的分配方式,使经营者的薪酬与其职责、贡献挂钩。工厂制的企业可逐步推行年薪制同时增加风险抵押金。即经营者完成经营指标,按比例得到加薪,完不成的,扣减风险抵押金。有条件的企业也可制定让资本、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把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的贡献和分配紧密联系起来。据调查,我市对经营者实行这方面激励的企业还只有45家,占12.9%,宜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激励约束的导向。

4、重视企业党务工作机构和党务政工队伍建设。国有企业无论改制与否,应按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设置党的机构和配备党务政工人员,要防止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随意撤并党务工作机构或削减党务工作人员的做法。企业内部机构改革,凡是涉及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的,必须认真听取党组织的意见,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党务工作机构的设置 和专职党务政工人员的数量,由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方案,与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协商确定。专职党务政工干部还未达到1%规定比例配备的国有企业,可先定个基准:党员人数在1 00名以下的先配专职党务政工人员1—2名,100—300名的配3—4名,400名以上的配5名,经过几年努力, 12 逐步达到规定要求。企业专职党务工作者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编制,与同级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要着眼于企业党务政工人员队伍的素质提高,使他们更新观念,提高做好本职工作和适应市场经济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务政工人员与经营和管理人员可适当进行换岗交流,以培养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党务政工人员队伍。对长期重视党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应注意激励、爱护和关心。

(二)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首先,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改进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企业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精心设计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载体,经常分析党员、职工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要根据企业每一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活动,在市场开拓、技术改造、项目开发、内部改革等工作上,党组织应及时切入,让党员、骨干挑大梁、当先锋。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场地应予保证,活动时间不能全部业余化。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忙淡季节科学安排,必要时可适当占用生产时间。

其次,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建设。在规范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党管干部原则制度的同时,党组织自身建设制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必须健全,并常抓不懈,重落实、求实效。

第三,适应时代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强化理想宗旨、党性观念教育,端正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培训,教育党员在带头参与企业改革、带领群众支持改革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严格管理。切实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把“人口”,畅 13 通“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树立党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四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把优秀青年工人,尤其是关键岗位上的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吸收到党内来,以保持党的勃勃生机。

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关于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思路是:①企业与职工党员解除劳动合同后,党员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或新单位;②对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已理顺的大龄富余职工党员,其党 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③除离休外,退休职工要逐步与原企业分离,党员组织关系应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由社区管理。在移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应事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注意说服和引导。对不愿转移的党员,组织关系可暂留在原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要求他们过好正常的组织生活,对长期脱离组织的“三不”党员,应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今后,社区街道居民区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任务将越来越重,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不断充实街道居民区党的力量,以适应“社会人”膨胀现象。

(三)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经济,不断拓宽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结合企业实际,把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有的放矢,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企业改革重大政策出台,对企业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充分利用宣传舆论阵地,让党员先知道,通过党员做群众工作,取得理解支持和参与。要按“三个代表”要求,提高工人队伍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要发展企业文化,开展创建文明企业、文明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活动,动员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 14 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职工道德和职工 风尚意识,努力造就“四有”职工队伍。对下岗失业职工,党组织要做好送温暖工作,对困难职工要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联系制度,使他们对党组织有亲近感。

(四)及时明确和调整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企业在改革过程中,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后,党组织设置必须同步组建、改建或更名。要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状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及职能,但不能随意撤销。

要从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出发,相对稳定,适当调整:①国有独资企业,原党组织隶属关系保持不变;②国有 企业改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包括企业多元参股),其党组织关系隶属控股机构党组织,按产权关系管理;控股方是外方的,按行业归口管理;③同一地区内兼并,其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兼并企业党组织;跨地区兼并企业或设立分公司的,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原则上隶属于所在地党组织,以就近挂靠等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各地各部门在企业改制中,对隶属关系和管理方面条件还不成熟的,仍要保持原传统惯例的维系关系,特别是跨行业、跨部门的,要加强沟通和协商,如对方还不具备接纳条件的,不能操之过急,甚至一推了之。

推荐第4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

当前国有企业由于政企不分、经营机制不活和历史包袱沉重,在运作中大多缺乏效率,在国内外市场上面临强大竞争时不同程度地陷入困境,国有资产在不能顺畅流动中逐渐磨损、流失。国有企业的出路只能是深化改革,包括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人事、分配等管理制度改革。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中国有色矿业集团、黑龙江邮政、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电兰州热电公司、中电投河南分公司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的机制没有形成,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事实表明,企业内部机制转变不到位是国企长远改革与发展中一大隐患,必须进一步深化国企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可能有的人存在这样的疑问:“有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差,为什么还要进行企业改革呢?”的确,目前有的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还不错。但是深入调查研究就可以看到,一方面,这样的国有企业只是极少数,另一方面,它们效益的增长缺乏基本的企业制度基础,因而不错的业绩只能是短暂的。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取得不俗的经营业绩,要不就是资源相对垄断,要不就是受到政府产业政策的保护,要不就是由所谓“能人”执掌着企业。从长远看,传统国有企业缺乏提高效率的制度基础,依靠资源垄断、政策保护或能人治理而使经营状况得到的改善终究难以持久,如果国有企业运行机制不因改制而产生根本性的转变,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也不能得到完全释放,目前的良好效益也只能是暂时的,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必将被淘汰。

电力行业目前还是相对垄断的行业,凭着自身对资源的垄断和政府产业政策的保护获得比其他行业略好的效益。但是,从长远看随着电力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们的优势将逐步丧失,真正成为政企分开、自负盈亏的市场独立主体。我们只有通过劳动、人事、分配等管理制度改革来精简机构有效盘活企业人力资源;实行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拉开收入差距,打破吃大锅饭的不利格局,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行三项制度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国有企业安身立命、长治久安之本。(叶子)

推荐第5篇: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企改[2003]3号

各地州市党委、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企改办、个私办,省级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办法》已经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2003年2月11日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云发[2002]3号),鼓励和支持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战略性调整,特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形式和目标

第一条 积极鼓励和支持省内、省外私营企业采取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租赁、承包、托管、联合经营等多种形式,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

第二条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和“三个有利于”标准,坚持以退保进、以放促活,积极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空间。营造宽松环境,鼓励私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三年目标,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资产、债权、债务处置

第三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一次性买断产权式的,对于资产大于负债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可根据评估的价值,以市场竞价的方式确定购买价格,对企业进行重组;承担债务式收购的,对资产与债务相等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可以用承担债务的形式整体接收国有企业,改为私营企业;投资控股式的,可通过购买股权达到控股,并按照《公司法》规范组建新公司,并按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依法规范运作,对承接的原国有企业的债务不负无限责任,以承接的原国有企业的资产为限清偿债务;私营企业以承包、租赁、托管、委托经营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与该私营企业签定相关协议,妥善处理好各项资产和债务。

第四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原企业的债务清偿确有困难的,原企业借用的各项财政借款,可报经当地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债转股或转增资本金,或者给予50-70%比例的冲销。

第五条 私营企业兼并、收购国有企业,原则上实行竞价收购,也可实行协议收购。原国有企业的资产必须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成交价由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在成交价格的基础上,对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的,可扣除职工安置费和债务等改制成本费用后,在20%以内给予优惠;对分期付款收购的,首期应不低于收购款总额的20%,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对实行承包、租赁的企业,在承包期的年承包额由承租双方议定解决。

第六条 被兼并国有企业经过资产评估,其资产大于债务的或资债相当的,经双方协商,由兼并的私营企业承担债务。资不抵债的债务部分,属银行债务的,由兼并方和相关银行协商,重新确定还款期或利息展期。

第七条 国有企业改制前承担的债务,征得债权人同意,由参与改制的私营企业承担,原企业承担担保等连带责任的债务,改制后的企业要积极办清相关手续,防止逃废银行债务。银行和各资产金融公司要认真落实各项金融政策,协助参与改制的私营企业按规定核销呆坏帐和妥善处置不良资产,为企业改革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三、土地处置

第八条 私营企业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对被收购、兼并企业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收购、兼并后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可以直接

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企业可直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手续,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照评估地价的5%-20%缴纳,60天内一次付清的,再给予减免应缴出让金30%的优惠;分期缴纳的,60天内先缴应缴出让金的25%,余款可以在5年内付清。属于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困难企业,按评估地价的5%缴纳。私营企业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

第九条 私营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国有企业,对被承包、租赁的企业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租期根据企业租赁、承包期限确定,土地租金按国家规定的出让金最低标准折算缴纳。

第十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凡承担了原国有企业职工安置的,可以凭承担债务和安置职工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从其应缴纳的出让金或租金中扣减。

四、人员安置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被私营企业收购、兼并的,国有企业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原企业应按现有政策规定的标准,用企业净资产进行安置。

第十二条 私营企业收购国有企业后,与原企业职工签订不少于五年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的,每签订一人,可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月标准的12倍折抵收购价格(扣除职工安置费后的收购价格),最低折抵到零,折抵的这部分资金,私营企业应用于职工培训和商品

促销等。对私营企业一次性买断净资产为零或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并承担被收购企业全部债权、债务,注入发展资金并全员安置被收购企业职工就业的,可按零价购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凡属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经批准执行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即在2010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四条 私营企业兼并或收购国有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以承担债务形式兼并或收购国有企业的,三年内允许先抵补后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相关服务

第十五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等企业改革,在注册申报新的企业时,对改制前企业的原资质等级,只要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评估师等仍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保留原资质等级。

第十六条 私营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抵押、房产、土地产权变更等手续,涉及资产评估的,由有评估资格的机构统一评估,相关部门应予认可。 第十七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变更证照需进行资产审计、评估、拍卖、产权交易等的收费,省级以上财政、物价管理部门有规定的按其最低标准减半收取,没有专门规定的,以企业能承受为原则,由双方协商收取。变更证照的收费,省级以上物价管理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收取,没有规定不许收费。

第十八条 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后涉及更换证照的,工商、税务、公安、房管、卫生、金融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帮助改制企业做好相关证照变更手续。要采取固定专人、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办法,在申办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九条 切实解决信息对称和披露的问题。各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向私营企业提供信息,为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

第二十条 各级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个私经济投诉中心要为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对不按本办法要求乱收费、乱设卡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切实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个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云南省工业、商贸以及流通领域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改革的省内、省外私营企业或自然人、外资企业及外商。

第二十二条 各地州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推荐第6篇: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篇1: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学习心得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学习心得近日,我司全体员工在公司领导的主持及带领下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切实统一思想,结合企业实际,推动各项改革进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

该意见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优良环境条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指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指导意见》对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原则、目标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指导意见》全文35次出现“市场”一词,开宗明义指出,改革是要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通过改革促进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权利平等、机

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学习贯彻《指导意见》,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牢牢把握住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真正市场主体这样一个贯彻全文的大逻辑。

学习好、贯彻好《指导意见》,对于坚定搞好企业信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推进,推进公司更好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重大意义。对公司坚持问题导向,把改革的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加快转型升级,增强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尽快步入质量更高、效益更好、机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轨道,尤为紧迫和重要。

只要我们能够认真扎实落实《指导意见》的内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执行工作,管理创新,坚定信心,公司上下齐心协力,相信公司通过改革发展,定能做强做优做大。

篇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要论述的学习体会

这是20多天前写的文章。当总书记发表讲话时,我正在新疆企业调研。当时几家媒体对我进行访问。后有刊物索要解读文章。刊物要他们出刊后才能发表。 我保持诚信,便一直放在身边。现在刊物出来了,我的文章才能面世。当然,我是将我原稿全文发表的。我的文章有理论,更多的是智慧,表明了我对国企改革几个 重大问题的看法。

国企改革的纲领与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要论述的学习体会

【重要新闻】

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 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推进结构调整、创新发展、布局优化,使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要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 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尽快在国有企 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7月4日,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纲领性的重要指示,全面阐述了国企的性质、地位、作用与国企改革的意义、任务和重点,提出国企改革的目标体系,这是国企改革的纲领与行动指南。 提出国企改革纲领的历史背景

这个指示,是在顶层设计阶段过去,改革实施阶段到来时发出的,意义特殊。

首先,我们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发表重要讲话规律来看,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十几次在国企改革问题上发表重要讲话。每年 年初的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班开班仪式,在每年参加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各省代表团审议时,在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上,这些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最 为集中的是2015年7月在吉林考察。“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 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须搞好”。“我们要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息: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 业”,等等。显然,总书记对国企改革的讲话一次比一次系统,一次比一次深入。 再从国企改革发展规律来看,目前顶层设计阶段过去,改革实施阶段到来,此时发出,意义特殊。6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向十二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关于国资管理与体改情况的报告。肖亚庆表示,目前已相继制定出台13个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还有9个文件正履行相关程序,相 关配套文件即将全部制定完成。肖亚庆的意思,顶层设计阶段已经过去,改革实施阶段到来,这是我们理解这个讲话的一个大背景。

在改革实施阶段到来时发表重要讲话,具有提纲挈领的特征。329个字,分为三个板块。开始69字,犹如总纲,强调国企的性质、地位、作用与 国企改革的意义;中间任务190字,从四个层次上讲述国企改革的内容与任务。第三板块70个字,对党委、政府提出国企改革的要求。最后一句是尽快在国有企 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干脆利落,嘎然而止。显然,这是一个大报告的精华浓缩本。

理直气壮搞好国企的两个基点

习近平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 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这个指示中,“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是对国有企业的重新定位。一是国家,二是人民,国有企业价值浓缩在这两个词内,地位 突出。22号文件的表述是,“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力量”,“推进国家现代化”与“国家综合实力”的用词变化,一是虚指,一是实指,是有 深刻意蕴的。这是一个重大变化,下一步的政策也会随着这个口径而变化。一旦确立为国家综合实力的标志,那么就不分公益还是商业,都是要加强的。以后,所谓 国企退出竞争领域的话,便是免谈了。这是总书记在原则问题上的鲜明表态。

这个指示中“必须理直气壮”的提法引人注目,正是由以上定位得出的必然要求。对国有企业不仅有撑腰壮胆的意味,而且回答了为什么改革的问题。 国家领导人发声往往具有明确的现实指向性。总书记的“理直气壮”用词,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前国企所处政治与舆论环境之尴尬。一个是理直,一个是气壮,直接指向理不直、气不壮现象,对国有企业是一种激励,对某些人是毫不客气的批评。

我们先说理。社会上对国企的存在是否合理、应当不应当做强做优做大,还存在各种各样的模糊认识和偏颇说法,甚至还有一些十分有害的谬论。不 赚钱被指责——“效率低下,未能与市场经济相融合”;利润多了被质疑——“不能光顾着赚钱,提供公共服务更重要”;参与竞争被抨击——“凭着身份优势抢民 企饭吃”??透过这些论调,一些人的纠结心态可见一斑:既希望国企承担社会责任,又认为国企壮大导致了所谓的“国进民退”。有些理论家打着“为民企讲话” 的旗臶,竭尽攻击国企之能事。从构想上说,设立国企就是为了克服资本逐利的盲目性,善尽社会责任,保障全民利益,同时在更优程度、更高层次

上配臵资源,提 升宏观调控的战略性与控制力。从实践上看,国企创造的价值,上缴的税收、红利,确实为全民共享,在锻造共和国产业体系、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过程中,也确实 经受住了历史考验。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国企是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对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 度、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再说气。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国企改革这一重大问题上,我们显得底气不足、畏首畏尾。党内一些同志放松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理解、认识的结果。一 些人面对对国企的横加指责,对国企的问题渲染放大,囿于对社会舆论的惧怕,关起门来搞改革,不敢宣传不敢讲,只做不说,或多做少说,遇到舆论质疑也不回 应、不解释。有些官员对待负面舆论实施的是驼鸟政策,(此处省略42字)相关国企改革经验,对公众也迟迟不公开,使好端端的国企改革暗箱操作,变得十分怪 异。

现在,总书记将党中央对国企改革的立场和态度,向全党、全社会做一次集中的、系统的、郑重的宣示。这些话,是用心斟酌的,可以感受到的。 我们试问那些国资官员,如果连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自信都没有,谈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道路和制度的自信?如果连国企改革的发声都禁 止,你对国企改革还有什么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敏锐地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才会在前后十几次重要讲话中,旗臶鲜明,乃至掷地有声地强调党中央的立场和 态度,才会使用“必须”这样的用词。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能否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直接决定着改革成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尤其是“国家综合实力”、“理直气壮”用词,宣示了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

国企改革要激发各类要素活力,是一个新提法

这个指示再次回答了为什么要搞国企改革,改革什么与怎样改革的重大问题。在强调意义后,总书记的回答了改革内容。

“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 力。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 发展理念的要求,推进结构调整、创新发展、布局优化,使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要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这前面两个“要”,是强调改革的内容,一是国企改革,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把两者联系在一起,说明它们之间是互为关系;后面两个“要”,是改革的内容,也是对国企改革的保障。

我们注意,改革内容的表述有新的意蕴。“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改革 任务,浓缩在20个字内,而后面用“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是30个字。其中“激发各类要素活力”,这是一个 新提法。

我们认为,目前改革推进困难较多,重要原因是各类要素活力未能被激发,推动改革必须解决改革活力不足问题,造就推进改革的动力机制。为什么 要改革?改革什么?怎样改革?改革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谁来改革?当前改革的活力从哪里来?这六大问题的前四个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起码已无疑义。现在,要 着力解决的是后两个问题。自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已经两年半了。但是,改来改去,国有企业这一组织形式存在的意 义,始终未被正视。这次改革,主角一直是政府,企业被处于配角地位,先是“顶层设计依赖症”,后是“央企试点依赖症”,企业长期处于“等待”的状态,是一 种被改革状态。

改革是需要(来自:www.zaidian.cOm 书 业网: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动力源的,要么是内生动力,要么是外部压力,要么是内外协力,再或是更广泛的共促合力。我们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可能既有自下而上 自发性和自上而下主动性不足的主观层面的问题,也有为上者“敦促”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手段匮乏和为下者利用群众热情推进改革能力不足的客观层面的问题。 目前形成改革动力机制比提出改革方案更重要。构建供给侧结构的动力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研究改革对改革者带来什么利益。其中包括如何有效 凝聚企业各阶层的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如何让各利益相关方公平公开良性博弈,进而主动推进改革,包括制定激励机制,让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 性、创造性发挥出来。让下面认清趋势,看到希望,发自内心地拥护改革。

激发各类要素活力,也包括要会用人,敢用人,大胆用改革者,大胆支持敢于发声的改革者,而不是另一局面。一个单位的堂堂正正的改革被弄得躲躲藏藏、“万马齐喑”,很难理解。

正确理解国企改革的目标体系

我们注意到,国企改革的目标体系已经呈现在我们面前。

“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是国有企业的根本目标。

“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是国有经济的目标。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资产的目标。

而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目标是“要尽快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这是一个系统的、完整的、层次清晰的目标体系。怎样正确理解,对这些目标的层次进行分类、分阶段实施,精准发力,是下一步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做强做优做大,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目标。这与“瘦身健体”是什么关系?一个是“做强做优做大”,一个是“瘦身健体”,岂不矛盾?这个问题,一直有人在夸大这种矛盾,主管部门一直没有人作正面解读,以致于思想混乱,影响发展。甚至动摇对“瘦身健体”的决心。

首先,做强做优做大是一个整体,不宜单独割裂来看。做大,不仅仅强调规模,而是要兼具“强”和“优”,是强而优的“大”。经过多年快速发展,一些央企已经具备相当大的规模,眼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够“强”,无效板块影响着企业的运行效率。

做强做优做大,是从总体上强调。国有企业要做强做优做大,但不能把“大”简单地理解为面面俱到、什么都干。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是新 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方面。要通过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 链价值链的中高端集中。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国资委多次强调中央企业要专注主业,剥离非主业、非优势业务。该退的退出来,有助于把资源和力量向关键领域、重 要行业集中,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强调聚焦主业,既是当前“瘦身健体”的内容,也是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必要路径。

做强做优做大,是国企改革的最终目标。在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侧重点有所不同。从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看,央企是“国家队”的代表,要具备较 大规模才能更好地体现影响力,在国际市场上拥有更多话语权。这就有必要做“加法”,通过兼并重组、提升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运行效率,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 力的跨国公司。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看,当前又亟待做“减法”,清理低效无效资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企业轻装上阵,提高市场竞争力,也就 是要“瘦身”。

我认为,央企“瘦身健体”,是现阶段央企发展与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最终正是为了做强做优做大。

我们还注意到,总书记指示把活力臵于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前面,表明“活力”是国企改革的基本的和首要的目标。

这是一个系统的、完整的、层次清晰的目标体系。怎样正确理解,对这些目标的层次进行分类、分阶段实施,精准发力,是下一步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释放了两大信号

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改革的指示释放了两大信号:一是中央对国企改革非常重视,另一个是动员各级部门要加快改革进程。

篇3:国有企业改革的心得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现状、存在问题和未来出路

全球金融危机以后,世界经济开始复苏,中国经济也进入了调节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同时也面临着新形势下的各种挑战,而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则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起着引领作用,改革问题再次成为中国社会的热点。

自2000年开始,国家开始进行对全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的分类指导。2000后,国企改革也一直深受重视,从研究国企改革的经济学家吴敬琏频繁亮相就可以看出来。

在经过以前几大阶段的改革后,我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呈现以下几方面现状:

一、基本建立的了明确的产权制度,实现了国企的政企分离。

二、基本上完善了国企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由厂长经理负责制向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转变。

三、基本完成了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扩大了国有资本的可支配范围。

四、基本实现了抓大放小的方针,对一些中小企业实行了改制。

五、完善了企业的人事制度,完善了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实行了多种有效的分配方式。

六、国企的利润分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七、国有资本的监督力度得以强化。

八、实现了部分国有股份制企业的上市,扩大了国企的资本来源。

九、国企制度创新有了一定程度的突破。

以上几个方面现状,是由长期改革进程所积累的成果。除了上述现状以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的国企改革还具有以下特点:

一、大型国企正在积极吸收境外资本,实施境外并购、战略重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

二、实行了一系列人才考核制度,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

三、在垄断行业积极引入竞争,强化国企竞争意识等。

虽然以上现状,都说明了国企改革至今所取得的巨大成果,但是多年的改革进程中,也积累了不少问题。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以下指导方针:

(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增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积极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中小企业。

(三)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构造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五)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加强企业的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重视科技人才,促进产学研结合,形成技术创新机制,走集约型和可持续发展道路。

(六)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推行科学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七)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依靠各方面力量,扩大就业门路,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八)协调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法制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帮助企业增资减债、减轻负担。

(九)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任何改革都伴随着巨大的代价,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也不例外,但是我们不能停止改革的步伐。我们必须认识到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尽力去解决。使改革在最小的代价下取得最大的成功。

推荐第7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北京市房山区国资委主任赵大栓在经济工作会上的讲话摘要

同志们:

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总结国资委成立6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研讨国资国企未来发展方向,贯彻区委区政府半年经济分析会议精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交流研讨、展望未来、促进发展,推动国有经济再上新台阶。

截至2010年6月底,区国资委监管一级企业22家,拥有资产总额***亿元、所有者权益***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和***。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利润总额***万元,同比减亏***万元,增长***;上缴税金***万元,同比增加***万元,增长***(不包括良乡经济开发区完成税收***亿元和良工工业基地税收***亿元)。

一、国资委成立6年来简要回顾

区国资委成立6年来,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拼搏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得到加强,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得到优化,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国资委监管一级企业从2004年(国资委组建之初)的15家,增加到22家。截止2009年底,拥有资产总额***亿元、所有者权益***亿元,分别比国资委成立之初增长了***倍和***,年均增长***和***。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实现利润总额***万元、上缴税金***万元。分别比国资委成立之初增长 ***、***和***。国有企业发展起到了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逐步完善。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研究制定出台国有企业改革、清产核资、重大事项报告以及机关建设、党的建设等规范性文件50多个。基本建立起比较科学的监管体系。二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健全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规范了企业的薪酬管理,强化了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定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从2006年开始每年审计3家企业。几年来,共对12家企业,5名一把手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三是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得到加强。加强财务监督,开展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财务动态监测、经济责任审计、内部审计管理及中介财务审计监督等工作。健全国有资产经营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大事项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控机制,增强了对国有资本的管控能力。

四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更加规范。出台了《关于规范国有、区属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对企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等重要的经济事项和行为做出明确规定,规范企业在产权交易中的基本原则、交易程序。使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成效。

一是实现国有资产有序退出。对规模小、市场竞争力不强的小企业和闲散资产进行国有资产退出处置。通过北交所转让股权和厂房场地共计24家,其中整体股权和部分股权转让13家,厂房场地出售11家,收回了国有资产2.1亿元,实现了资产增值2981万元。

二是有效进行资本整合。充分发挥大企业的资金、人才优势,通过划转方式,进行资源整合,6年来共划转企业7家,提高了资产的运营质量。特别是区燃气中心接收房山木材公司、房山区驾驶学校、昊港出租公司、西潞园液化气站等资产后,有效地盘活了闲置资产,解决了部分历史

遗留问题。同时,利用木材公司的地理优势,规划建立了西南金港物流公司,使区燃气中心形成了一业为主、多元发展的良好局面。京房国鑫的成立为解决物资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走出了一条新路,用1160万元及部分土地、房产解决债务9961万元,探索出一条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三是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操作,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6年来,先后安置职工1456名,支付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554万元,补发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等258.16万元,维护了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

四是国企与民企联合开发项目取得进展。为调整企业发展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龙华公司、京房国鑫、市场中心三家国有企业共同出资 1739万元,购买民营安庄农贸公司62%股份,使其成为国有控股公司。将按照区规划和发展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将安庄市场建设成为房山地区最大的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

(四)国有企业发展实力增强。

一是国有企业经营能力提高。资产经营公司自2008年1月成立以来,代表区国资委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参与全区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先后出资成立参控股企业11家,由成立之初,注册资金1000万元,发展到投资总量5.77亿元,带动社会及民间资金总额10.49亿元,极大地解决了国有资金不足的问题,带动和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良乡经济开发区作为我区唯一市级开发区,在管理水平上逐年完善,在税收及全区经济承载能力上的贡献越来越突出。工业公司在引进北京第一机床厂和其他市属国有企业当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也做出了贡献。近期又成功进行了股权改造,理顺产权关系,使产权更清晰,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投融资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在拓宽北京人投资公司融资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融资平台建设。2009年,由国有企业投资控股先后成立了大方、龙盛源和中金福三家小额贷款公司。由国有资本出资4100万元带动民间资本1.09亿元。上半年北京人公司按照区政府要求为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良乡物流基地等市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承转信贷资金21.6亿元,累计承转信贷资金104亿元。三家小额贷款公司,为我区农业企业、中小型企业和个体农户发放贷款195笔,共计1.6亿元。

三是房地产业投资力度加大。近年来,昊远隆基公司采取“立足本埠,面向全国,做大做强”的经营发展思路,以北潞馨项目为基础,以贵州黄果树项目为重点,逐步向周边扩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贵州黄果树项目一期9万平方米顺利开工,并全面展开招商工作。龙华公司按照自身特色,积极与中央企业进行合作,优势互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正在努力向一级企业发展。

四是物流产业建设初见成效。西南金港物流公司根据仓储物流市场的需求变化,逐步完善仓储、铁路、装御、配送等设施,业务领域逐步拓展,各项业务呈现良好增长势头,物流业发展前景广阔。通过可行性研究,确立了大型库房建设项目,万米库房建成后,将全面带动西南金港物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五)国有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区燃气中心新老小区天然气入户被列为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几年来,共完成天然气入户安装10.3万户。凯捷风公交客运公司积极做好运营工作,方便百姓出行。共设立了11个客运场站,运营线路43条,通达行政村462个。高教园区积极推进山区人口迁移工程建设和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区粮贸总公司切实保证中央、北京及房山应急储备粮安全,还承担着退耕还林粮食供应、驻军官兵粮食供应及房山城乡居民的成品粮油供应业务。区供销总社、良种中心承担着新农村建设,为“三农”服务的功能。

国有企业特别是在一些特殊时期,更是发挥了顶梁柱的作用。国资委系统在平安奥运、平安国庆等重大节日中,积极采取措施保平安促生产,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在低温

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害中迅速行动,积极开展捐助活动,不讲条件、不计代价、全力以赴为抗击灾害和保障经济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几年来,国资系统为各种救灾活动捐款近600万元。

(六)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抓班子作风建设,提高经营者廉洁从业水平。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经常性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活动”、“贯彻《廉政准则》”以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四强四优”、“创先争优”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提高了经营者的政治水平、责任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改进各级企业班子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各级干部的领导作风、生活作风。

二是抓考察任用机制建设,提高经营者管理工作水平。6年来,先后对企业班子和班子成员考察98次,调整干部155人次,各企业班子配备更加合理,极大提高了整体战斗力。

三是抓人才培育机制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先后与区委组织部共同举办企业经营者培训班6期,集中培训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干部600多人次,近20名企业经营者参加了清华大学高级研修班等专题学习。通过几年的实践,初步建立了“定期集中培训为基础,定向高级培养为重点,个人自学相结合”的人才培训培养工作机制。

二、未来发展设想

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各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转变企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发展创新、调整重组、改革攻坚、完善监管、和谐稳定”五要素,全面推进“三化两区”建设,推进资本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大企业大集团,使国有经济成为区域经济的主导。

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结合“三化两区”和“两轴、三带、五园区”的发展战略,树立大国资理念,整合融资平台,打造“四大板块”,培育上市公司。到2015年,资产总额力争达到300亿元,净资产超过3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均在125%以上。

(一)树立大国资理念,扩大监管范围。

根据区委六届七次全会提出的“把区属国有企业全部纳入统一监管范畴”的精神,树立大国资理念。通过理顺产权关系,推进企业改制等方式,明确出资主体,使党政机关所办企业逐步进行脱钩,将全区的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全部纳入国资委监管范围。国资委将依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法》等法规对经营性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资产统计、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审核。国资委对这些企业进行总结考核时充分听取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二)整合融资平台,提高融资能力。

目前,我区国有独资或控股参股的投融资公司共计10家,其中:属于政府投资组建的服务于政府重大项目的融资公司5家,属于中小企业担保公司5家。10家公司最大的注册资金7亿元(1家),最小的只有0.5亿元,由于注册规模小,融资能力不高,难以适应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进行整合,成立投资担保总公司。

(三)打造“四大板块”,优化国有经济布局。

一是建筑建材业板块。将全区建筑、建材、房地产三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区属国有集体企业进行整合,打造建筑建材业板块。主要承接区政府投资后土地一级开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流通服务业板块。以流通业为核心,将与其相关产业进行重组,打造流通业板块。为房山区城市建设提供配套服务,推动房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三是新型工业板块。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将全区国有集体工业企业进行重组,打造新型工业板块。充分发挥资金、土地资源和技术优势,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建设装备制造业和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四是旅游业板块。将我区旅游资源景点和宾馆、饭店等资源进行融合,打造旅游业板块。

(四)培育上市公司,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

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支持、企业主导、统筹规划”的原则,对重点骨干企业扶持培育,使一批体制新、机制活、发展势头强劲的优势企业尽快进入证券市场。区国资委建立培育企业上市资源信息库,把改制规范、效益较好、具有一定规模和品牌知名度的企业纳入重点上市培育对象,将企业上市工作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步伐。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为确保国有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制定规划,指导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根据全区总体规划和国有企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我区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各企业也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十二五”规划。深入分析企业在同行业的竞争优势和劣势,确立企业的发展方向、重点以及达到的目标。把企业战略与首都定位和“三化两区”建设目标结合起来,在“三化两区”建设的大局中谋划企业的发展未来。通过研究制定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和科学发展。

(二)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区域城市运行。

对重大投资项目要加大统筹协调及监管力度,与承担区重大项目的企业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实行重大项目领导责任制,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加速推进,确保投资金额到位,工程如期竣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房地产和建筑企业优势,重点进入土地一级开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居民保障性住房开发等领域,为加快全区城市化建设、保障区域城市安全运行做出更大贡献。

(三)深化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重组转制。

加大企业改革力度,改变目前大多数企业还是依据《企业法》管理的模式,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公司化管理。通过企业改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达到法人治理结构合理、权力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各负其责的现代管理体制。对于盈利能力差,不符合一级企业主业的小型企业,要通过股权转让、兼并、破产等方式进行重组,加快退出步伐。

(四)加大扶持力度,做强做大国有企业。

有为才有位,要想使国有企业在全区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定份额,就必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加快发展。对于规模较大、主业突出的企业,要加大科研开发,掌握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大中型企业,解决目前我区国有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培育1-2家,规模超过10亿元的大中型企业集团。把部分产权明晰、经营质量较好的企业资产装入资产经营公司,使其代表国资委真正发挥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做强做大国有企业。

(五)加强国资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推进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加强投资、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审批和监察制度,抓紧制定出台《房山区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推进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国资委拟建立“企业监事委员会”、“企业董事委员会”加强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参与和监管职能,推进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

(六)努力拼搏,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从上半年各企业完成的各项指标看,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下半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半年经济分析会要求和国资委年初下达的指标,结合各企业上半年完成的实际情况,把任务目标分解到每月、每人,进一步量化,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同志们,半年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今后的任务还依然繁重,我们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努力拼搏、开拓前

进,为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确保国有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三化两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推荐第8篇:理解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尊敬的党组织: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突出特色和优势,是公有制经济的核心载体。《决定》把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思路,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并作了具体部署。我们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把改革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

第一,正确把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决定》强调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经过30多年改革,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布局、效率和企业形态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全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的改制面也由2003年的30.4%提高到2011年的72%。一大批大型国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到2011年底,由中央企业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达359家,占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4.07%、净资产的68.67%、营业收入的60.4%。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从体制机制上强化了国有企业市场主体的地位,增强了其市场化运作的适应力和自觉性。

《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各项举措要有利于继续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利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感。总之,是有利于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而不是削弱国有经济。

第二,充分认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效,增强了我们发展国有企业、壮大国有企业的信心,但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从国有企业发展的环境看,随着市场化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将加快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金融市场体系会进一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将从基础性提升到决定性,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将大幅减少。从开放的形势看,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我国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对内对外相互促进、引进来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国有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参与竞争将会成为常态,必须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这些都将使国有企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巨大的新挑战。为此,《决定》强调,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第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

一是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改革。对公益性的企业,例如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企业,国有资本要加大投入,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作出更大贡献;对以网络系统为存在基础的自然垄断行业,需要国有资本继续控股,但也要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随着科技进步,自然垄断行业的自然垄断性业务正在逐步缩小,原来被视为自然垄断行业的大量业务逐步变为可以引入市场竞争的非自然垄断性业务,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仍依靠行政权力运营的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的部分业务,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推动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二是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提高经营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四是建立长效约束激励机制,强化国有企业投资经营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重大信息公开。五是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汇报人:xiexiebang

推荐第9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研提纲

附件1: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研提纲

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本情况

1、各设区市经济发展及企业改革总体情况

2、各设区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基本情况、国有企业基本经济状况、国有企业在本区域经济总量中的地位、国有企业结构和布局状况、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情况及科研贡献度等)

3、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4、市、县(区)所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5、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二、国有企业管理模式

1、对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

2、财政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情况

3、其他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情况

三、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做法(出售、兼并、改组改制等)

2、所采取的重大政策及措施

3、所采取的有关配套改革及政策(如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等)

4、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四、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1、国有企业监管模式、管理方式问题

2、国有企业结构和布局问题

3、配套改革问题

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流失问题

5、外资并购中存在的问题

6、其他问题

五、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国有企业改革调研提纲(企业)

一、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情况

1、改组改制情况

2、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

3、近年来公司制定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

4、改革前后的主要变化(机制、效益、行业地位等)

5、企业自主创新情况

二、对国有经济布局和国有资本有序进退问题的认识

三、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障碍及原因分析

四、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推荐第10篇:“从严治党、国有企业改革”心得体会

推动国有企业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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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可以说是迫在眉睫。通过中央巡视组央企发现的问题,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等,在国企,有的党组织从不研究党建工作,观念淡漠,把自己等同于私企、外企老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年多了,但有的企业对中央要求视若无睹,享乐问题、奢靡问题仍然突出,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走过场,依然我行我素,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反馈的意见,竟采取敷衍对付的态度。所以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这可以有效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党的建设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国力具有指导意义,从严治党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义重大。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整治“四风”,严查违纪违法案件,推进惩防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都有着积极成效。从严治党对于推进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有着积极作用。通过加强党性修养、端正认识,正视本职工作,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纪律严起来,进一步提升企业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从严治党对于企业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有着扎实有效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实现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只有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中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促进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中国,事事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这个领导核心。国有企业发展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必须体现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保证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要。国有企业情况不同,但肩负的责任是相同的,要抓住巡视整改机遇,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长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11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会议县长讲话稿

同志们:

当前,我区国有企业改革正向纵深发展,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露,影响和制约着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总结改革工作的经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和部署下步工作,地委、行署决定召开这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我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进展情况

加强组织保障,各项工作全面铺开。按照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地、县分别通过各种形式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政策方针,并成立了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各县县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县长为直接责任人,分管副县长为具体责任人;明确地直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为本系统深化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地委、行署出台了《中共地委地区行署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发〔〕25号)、《中共地委地区行署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发〔〕43号)两个文件,突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抓两头、带中间”为工作方法,以“民有民营”为改革的主要形式,以“国有经营性资产退出到位、调整劳动关系改变职工国有身份经济补偿到位、劣势企业退出市场到位”为重点,用两年时间完成深化国企改革任务。政策上重点对国有资产如何退出、调整劳动关系、改变职工身份的原则及职工安置办法、社会保险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地委、行署的总体部署和“抓两头、带中间、稳步推进、保证质量”的工作方略,地、县深化企业改革工作组联合对列入改革范围企业的现状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基本搞清了企业资产、人员、债务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和改革成本的测算,基本做到家底清、情况实,在此基础上,一厂一策,认真研究制定深化改革具体工作方案。地县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播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有关深化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使全区改革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营造了一个较好的改革舆论氛围,为企业整体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地、县工作组、工作人员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动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为扎实推进深化企业改革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方案未定的有89户,占企业总户数的52.05%。。

着力培育蔗糖支柱产业,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根据国家对制糖业实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发展规模制糖的工作方针及地委、行署提出巩固和提升蔗糖产业,加快结构调整,整合蔗糖业,夯实原料基础,实现做大做强的要求,地委、行署决定加速区域糖业集团组建步伐,批准了《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经4户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共同发起组建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集团公司按统一管理考核、统一经营决策实施运作,/榨季运行正常,效果良好。同时,以永甸糖厂为核心,兼并永康糖厂组建的永德糖业集团,以勐省糖司为核心,兼并沧源糖厂组建的勐省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按“九统一”进行运作,企业经营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地直6户商业物资流动企业进入华融公司4942.8万元不良债务,行署经贸委组织6户企业与华融公司进行谈判,分三类情况进行处置。一类是企业资产有盘活空间和余地的企业,采取一次性现金回购了结债务。二类是企业没有偿债能力,采用部分有效资产“以资抵债”,其余资产变现安置职工的方式了结债务。三是企业既无偿债能力,又无进一步搞活可能的,采取依法破产的方式处置债务。

同时,我们也积极上报争取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破产。目前,该企业已进入原国家经贸委政策性破产计划盘子,已按程序将该企业上报国务院。

加强试点企业改革的规范,力求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改革工作。按地委发〔〕25号、43号文件及地委、行署要求,8县和2个地直企业指导组各选1户企业进行改革试点。到目前,10户企业的试点方案

(二)主要经验

1.认识到位,机构和措施落实。地县领导都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抽调精干人员做好指导、协调工作,责任明确到人,措施具体得当,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改革的各项工作收效较好。

2.改革工作重点突出,循序推进。全区的改革工作始终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推进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重点,对各个企业的改革实行分类指导,在重点做好10户试点企业改革的同时,也制定相应改革方案整体推进整个改革工作。在工作中,遵循调查研究、制定和宣传政策、摸清家底、制定方案、试点示范带动的程序和方法,改革工作由浅而深,由表及里,由点到面循序推进。

3.放手发展非公经济,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地县两级高度重视非公经济的发展以及非公经济在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营造环境,宣传改革的有关政策,树立起“让利”观念,充分发挥行政资源内引外联的强势,努力做好非公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所有制结构得到调整优化。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思想观念和认识有差距。有个别县和职能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着深化国企改革的意识不强,责任感、紧迫感不足,对深化国企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等问题。“等靠要”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改革的办法不多,创新不够,突破不大的问题不容忽视。

2.改革协调工作任务艰巨,难度较大。根据现行政策,职工调整劳动关系改变身份给予的经济补偿及劣势企业退出市场职工安置资金,全区人均以2万元计算,总数需3.5亿元左右。我区大部分企业资产质量差,招商引资吸引外来资本难度大,筹措能力有限,地县财政困难,拿不出过多的改革成本,导致职工调整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无法按政策落实,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衔接的工作任务相当繁重。

3.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力度不够,严重制约着全区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目前,全区正在着手准备蔗糖产业整合方案的实施工作,其它的茶叶企业、地方水电、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等支柱产业或重点行业、企业的整合还未开展实质工作,不仅制约着我区支柱产业、后续产业的培育发展,也制约着全区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国有资产质量的不断提高。

4.全区改革进程很不平衡,尚未形成协调运作、整体推进的格局和氛围。我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总体上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仍有个别县、个部部门和个别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改革工作进展迟缓,影响着全区工作的整体进度和整体质量。

5.个别县、个别企业国有资产的退出存在较多障碍,通道不畅。一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破产关闭的难度大,企业资产变观难,债务核销难,改革成本高,职工安置难,以致一些成熟的改制或破产,关闭等改革方案难以实施,困扰着我区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6.维稳工作压力较大。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改革和调整职工劳动关系,在职工经济补偿方面,由于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的差异,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由此引发的职工上访事件日益增多,维稳工作的压力很大。

二、下步改革的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全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以党的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及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民有民营为方向,以实现国有经营性资产从一般性行业和领域基本退出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实现“三个到位”,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扎实有效、全面有序地推进我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程。

(二)目标任务

今年内,全区171户企业必须按地委、行署的部署基本完成深化国企改革任务,实现国有资产基本退出,骨干企业基本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劣势企业基本退出市场,其他企业全面实现放开搞活,在职职工最大限度在本企业实现再就业;按照全区糖业整合试点方案,全面完成糖业整合年度工作目标,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运行;基本完成制茶、建材、地方水电、民爆器材和交通运输等行业整合调研及方案拟定工作。

(三)几点工作要求

1.要站在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复杂性、必要性、紧迫性,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

新世纪之初,面对我国加入WTO,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我们不顺势而谋,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力量继续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我区国有企业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就会进一步显现,大部分企业就会在竞争中遭到淘汰,地委、行署确定的培育三大支柱产业和五大后续产业的战略目标就将难以实现,在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中我们就要拖后腿,各方面工作也将越来越被动。因此,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已成为我区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复杂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

一方面,国企改革的首要问题是产权制度改革,产权是国企改革最深层的东西,产权制度是改革能否见效的关键。要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将糖业(集团)股份公司、滇红集团、习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运输集团等企业列为全区重点骨干企业,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大指导帮助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重组力度,做到改制一户、规范一户、成功一户,力求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逐步建立起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国有控股的企业也要全面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用工制度的三项制度改革;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把企业绩效同经营者的收入挂起钩来,逐步推行年薪制。可以采取企业资产增值分成、风险补偿收入、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能力折股收入等形式进行奖励。同时,对经营者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

另一方面,要加速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大力推进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的整合。要下决心采取兼并、收购、租赁等措施,对蔗糖、茶叶、地方水电、建材、民爆器材和交通运输等行业进行整合,采取果断措施,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各种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集中,逐步形成与全区产业布局相配套,有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能够推动和加快地方工业化进程的企业集团。在积极开展蔗糖产业整合试点工作的同时,要抓紧茶叶、建材、地方水电、民爆器材、交通运输等行业整合方案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地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要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不断总结前段工作,研究部署下步工作,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年内全面完成中小企业改革工作。同时,要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由地区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按进度检查考核,对改革工作规范、质量高、效果好的要及时总结推广,加大宣传力度;对深化企业改革进展迟缓、工作不力、或因工作粗糙、方法简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严重的对分管领导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2.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蔗糖产业是我区重要的支柱产业,全区65万蔗农、5000多糖厂职工、近1/3的财税收入都依赖于糖产业的发展,蔗糖产业发展的成败涉及到政府、财政、金融、企业、农民以及其它各方面利益,深化制糖企业改革的任务艰巨。今年,省委白书记、省政府徐省长先后到调研,将我区蔗糖产业的整合工作列为全省试点,明确指示要支持糖业整合试点工作,我区制糖企业深化改革工作面着千载难逢的良好机遇。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地委、行署多次研究糖业整合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积极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衔接,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即可启动实施。目前,行署已经成立了蔗糖产业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整合工作;行署还决定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联系协调糖业整合实施过程中的专项工作。下半年各县、各部门要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把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蔗糖产业整合的实施工作上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蔗糖产业整合的各项工作,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组建,完成整合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各项任务,年底,新企业内部按新机制进行运作。

在深化制糖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营性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工作方法,逐步推开到其它行业和领域,带动其它国有企业的改革工作,从整体上推进我区的改革工作,确保实现地委、行署既定的改革目标。

3.要积极寻求战略性合作伙伴,求得改革的新突破

一个较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可以带动一个县、一个地区搞活国有企业,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加快发展。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中,我们要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牢固树立敢想大思路、敢动大手笔、敢创大家业的主体意识,营造环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寻求资本实力较强,策划实力较强,调控和实施实力较强的战略合作伙伴参与我区国企改革工作,借外力来加速自身的发展,不断吸引外来的战略性合作伙伴参与全区的经济建设。

当前,我区正在协调争取中国铝业公司电解铝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区水电资源优势,带动交通运输业和相关服务加快发展,增加就业,促进地方财税增收,对于改变我区工业发展滞后、支柱产业单一的落后状况意义重大。此外,我们也在积极筹备糖业产业的整合工作,准备以兼并、收购、租赁、联合、资产划转等方式与省内外一家或多家实力雄厚的企业进行合作,促使制糖企业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集中,形成核心竞争能力强,能发挥主导带动作用的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制糖行业的低成本扩张、超常规发展,实现蔗糖支柱产业做大做强的目标。

4.要更加重视非公经济的发展,积极支持其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今年召开的地委扩大会议明确要求,要公开地、有序地、有效率地放开放活国有中小企业,主要用破产、拍卖的方式加速改革;扶持10—15户成长型的民营企业作为产业化龙头,相应集中计划、财政、税务、金融、社保等手段,系统地形成激励政策予以重点扶持,营造宽松、和谐、健康的发展环境。我们要按照地委的这一要求,以相关政策聚焦的形式,在非公经济的用地审批、融资担保、技改贴息等项目上予以优先考虑,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为非公经济的发展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支持、扶持、引导非公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通过改制、改组,使中小企业逐步从竞争领域中退出来,为非公经济发展留下空间。使非公经济能够通过买断、租赁、兼并、股权转化、资金划拨等方式融入到国有企业改革中来,充分发挥非公经济机制和管理灵活有效的优势,盘活现有的国有资产存量,形成经济发展的增量,从而为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经济结构奠定基础。

5.要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既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加快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政府的职能必须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步地转变到致力于改善发展环境、完善和制定政策、健全和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上来。要进一步理顺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体制,继续推行政企分开;政府部门要学会更多地运用经济的、法律的、价格的手段而非行政的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大量的行业管理、行业服务和社会监督职能交由市场化运作的健全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专门承担。政府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督市场竞争主体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惩治违法经营者,营造一个企业能够健康发展的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外部环境。同时,政府部门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对改革政策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对改革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要及时总结宣传,以典型示范和引导改革工作逐步深入;通过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吸引和带动区内外的战略投资者参与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理解、支持改革、参与和配合改革的合力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态势。

同志们,我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改革的成败和改革的成果是检验我区各级党委、政府是否有驾驭经济全局的真本事、是否对一个地方经济长期发展负责的具体标准,是检验我们站在何种立场、在什么水平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贯彻“精神的重要衡量标准,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不断深化我区国有企业的各项改革,为加速全区小康社会建设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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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资产管理作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问:国有资产改革在哪一阶段最为重要,影响最深?

答:不可否认,由于国企改革一直处于探索中,不同阶段的改革都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本人认为,1992年至2002年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对重要。

1.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逐步确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稳步推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变革。作为贯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我国国企改革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以渐进的方式实现,取得了巨大成就。

在这个过程中,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我国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大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战略选择。这样的选择既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同时又符合我国公有制必须占主导地位这样一个基本国情,因而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必然选择。

2.改革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从1979年开始,我们先后采取过诸如扩权让利、利改税、利润包干、承包经营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虽然这些改革使企业拥有了一些自主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由于这些改革只是在权、责、利三个方面进行调整,并没有打破原有的体制框架,政企不分、权责不清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在当我们开始着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存在于国有企业身上的这些矛盾变得更加突出了。长远来看,国企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并使之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使得我们必须寻找到一条既能保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又能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3.改革内容分析: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决议结合我国国情明确提出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总要求。

首先,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任何有效率的企业制度都应是产权清晰的,否则必然影响产权功能的发挥,导致企业效率低下。实践中主要表现主体清晰、结构清晰、关系清晰、作用清晰四个方面。

其次,现代产权制度下往往出现权责不明确的问题。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经营者往往越权乃至滥用权利,却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美国的安然公司管理层通过做假账给自己谋取巨大利益,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权责关系本是产权关系应该包含的内容,权责明确本是产权清晰的应有之义,将权责明确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主要是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特定背景下,针对前期国有企业改革中忽视责任的弊端而加以强调的。

第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就必须做到政企分开。我国国有企业原有体制的一个基本特点和弊端就是政企不分,窒息了企业发展的活力,导致了效率低下。政企不分导致企业没有自主经营权,不能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因而不能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一切大规模企业的共同要求,也是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针对我国部分企业存在重技术轻管理、重改革轻管理等不良倾向,为了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央提出必须坚持“三改一加强”,把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科学管理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关键作用,从而形成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技术进步的组织管理模式和方法。

国有资产管理作业

小结:把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我国企业改革的方向,标志着我国国企改革已经开始有了质的飞跃——从简单的“放权让利”,到彻底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制度创新。这对于我们从整体上搞好国有企业,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13篇: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

经过30年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了巨大成绩,主要成绩有: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成效

目前,公司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产权改革、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资本市场上市等途径,已经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或国家独资的公司制企业。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趋于完善

一是实现了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初步分开;二是建立健全了董事会运作基本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开始正常运行;三是外部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决策;四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3.为加强企业管理和加快技术进步建立了制度基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加强管理、技术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许多国有企业努力实施管理创新,加强产权管理、财务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和战略规划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

4.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一度困难重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后,由于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变化,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5.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有所改善

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也加大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力度。近年来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也有改善。一是国有企业户数大幅减少。二是国有资产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三是国有资产进一步向基础性行业集中。目前,国有企业在国防军工、石油石化、电力、电信、民用航空、航运、重要矿产资源开发等基础性行业的企业户数占全部国有企业户数的28.6%,资产总额占到55.6%,国有资产总量占到61.9%,实现利润占到67.7%。

6.保证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的同时,非国有和非公有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从而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有人认为,经过改革,国有经济比重降低了,现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已经不起主导作用了。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革以来国有企业数量虽然减少了,但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大增强。截至2006年底,全国国有企业户数共计11.9万户,比2003年减少3.1万户,年均减少8%,但户均资产

2.4亿元,比2003年增长22.7%。国有资本向能源、原材料、交通、军工、重大装备制造和冶金行业集中的态势明显。2006年,基础行业的国有资本3.3万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本总量的70.6%,比2003年提高5.4%。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直接支配或控制的社会资本1.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1.1倍。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国有资产集中在军工、能源、交通、重大装备制造、重要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承担着我国几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全部的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约占全国的55%,民航运输总周转量占全国的82%,水运货物周转量占全国的89%,汽车产量占全国的48%,生产的高附加值钢材占全国的60%,生产的水电设备占全国的70%,火

国有企业改革

1电设备占全国的75%。

国有企业改革是空前艰巨的事业,虽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绩是辉煌的,同时走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但是改革的任务尚未全部完成,还有很多任务包括一些难度很大的任务有待完成。

1.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些国有企业尚未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名义上已经建成现代企业制度的,也往往“形似神不似”。由于央企改制大多在子公司层面进行,如果话语权最多的大股东不改制,也难以要求下面改制的企业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行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内部人控制问题是普遍现象,多数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董事会的决策职能与经理层的执行职能事实上合一,与按照《企业法》注册、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国有独资企业一样,都是“一把手”负责制。其结果是大企业的兴衰成败系于一个人身上,风险极大。

2.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仍不尽合理

虽然经过多次调整,国有企业小而散的状况尚未完全改变。还有不少企业盲目扩张,债务风险很大。而且管理层级过多,资本链条过长,许多二三级企业业务重叠交叉,专业化发展能力薄弱,主业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有的企业资产不多,却有四级或更多的管理层级,层级过多使有些企业出现失控现象。

3.垄断企业改革任务艰巨

垄断行业是中国国有经济中最集中和控制力最强的领域,垄断行业中的主要大型骨干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都是国有中央企业。垄断行业大多数是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如电力、铁路、邮电、民航、电信、邮政、天然气,但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理论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弱化了通过管制维持垄断的理由。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对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进行了政企分离、政资分开、业务分离、引入新竞争者等方面的改革,如电力行业实行了“电网分开”,电信行业实施了“成立联通”“移动分家”“南北分析”等改革,改革取得了进展,但问题依然严重。总体上垄断行业改革仍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现有改革偏重现有企业重组、忽视创造公平准入环境和引入新企业,没有形成真正竞争的市场结构。而且在产权改革和监管改革方面也相对滞后,难以避免垄断行业滥用垄断优势地位。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交织在一起,抑制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使外部资本面临很高的进入成本,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和这些行业的低效率。

4.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不强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获得科技资源方面具有优势,大量的科研人才集中在大型国有企业。过去几年,中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也不断增强。尽管如此,我国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较低,而且总体上自主创新的活跃程度还不如非国有企业。

5.改革遗留问题需要解决

一个问题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标准偏低,有时偏低的补偿标准都得不到严格执行。另一个问题是有些企业改制后陷入困境。如有的地方股份合作制不但没有发展起来,反而再次使企业陷入困难。

6.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改进

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国资委在角色定位上,依然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对国有企业而言,基本上还是“婆婆”加“老板”的管理方式。第二,国资委在管控模式上,具有太多“淡马锡”的情结,具有把自

身建设成为全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倾向,但是,这种做法既不符合中国的大国国情,也不符合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思路。第三,国资委在整体工作部署上,缺乏战略向导,没有从国民经济和国有经济的高度去思考国有企业的定位,重点只是关注企业之间的重组。第四,国资委在企业考核上,重视短期利益和对经济业绩的考核,忽略了对社会公共效益的考核,没有在考核上处理好国有企业本身具有双重职能定位的问题。第五,谁来监管国资委的问题?

应该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很多是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有关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还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并提出了原则要求。我们一定要把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更好地结合起来,加快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步伐。这样做,我们一定能胜利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完成的任务。

①将进一步深化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将成为这方面改革的重点;

②国有经济布局将进一步优化,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③将对垄断行业改革,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会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并且对垄断企业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将会加强;

④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将会日趋完善;

⑤出于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中央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程度将会大为提高目前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程度还比较低,还远远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以炼油业为例,我国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央企都进入了世界500强(2008年营业收入总计约3000亿美元),但其规模之和还抵不过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一家(2008年营业收入约3700亿美元)。

第14篇:国有企业改革

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 (记者 曹华)“国有企业改革将根据十八大报告的要求,不断调整,向经济安全和民生上集中,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更加市场化,不断增加活力、影响力。”十八大代表、国资委主任王勇,在和记者一起分享学习十八大报告体会时作出如上表述。

王勇说,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这为今后国企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国企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更加市场化,不断增加活力、影响力。

王勇表示,加紧推进国企市场化改革。首先就要更加市场化地选聘人员,人员要能进能出,干部要能上能下,收入要能高能低。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国有企业现在存在的一些管理粗放、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国有企业要向国际上的跨国公司学习,包括要向一些私营企业学习,建立更好的市场机制,转变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式,使得国有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能够更好地轻装前进,创造更好的效益和更多的利润。

此外,国有企业改革也将加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王勇说, 多年来,国有企业是按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发展的要求,是从计划经济时代不断深化改革发展而走过来的。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既要按照所有企业追求利润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去行事,又要承担很多本来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拿中央企业来讲,目前还有8300多个医院、学校等社会机构,国企办社会的现象依然存在。国有企业也将加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有企业办社会”的现象要有所改变。按照这次十八大报告的精神,“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企业将向经济安全和民生上集中,要

第15篇: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流程

一、直接监管企业向国资委办公室上报改革立项申请、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改革方案。

项目立项阶段文件准备:

1.改革立项申请

2.可行性分析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改革企业的基本情况;

(2) 改革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3) 改革的方式;

(4) 收益目标分析。

3.改革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股权设置方案及国有资产处置方案;

(2) 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3)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含离退休人员及费用管理方案);

(4) 组织实施、程序和时间安排;

(5) 国有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企业改革方案的决议。

一、根据委领导批示,企业改革科对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改革方案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核,提出部门意见,并报主管主任审核。

二、国资委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对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三、主任办公会对该改革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是否同意立项的意见。

四、根据审批权限,需要报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报领导小组批准立项;需要报区政府审批的项目,报区政府批准立项。立项批准文件下达国资委后,由国资委向所监管企业下发立项批复。

五、统计评价科根据立项批复,组织该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等工作。

六、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或国有资产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按程序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按管理权限,由区国资委直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工作,由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

七、产权管理科进行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审核、产权界定结果确认和对该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审核或备案。

八、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及改革进展,所监管企业完善企业改革方案,向国资委上报企业改革申请及改革方案。方案审批阶段文件准备:

1.改革申请;

2.改革方案主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股权设置方案及国有资产处置方案;

(2) 参与改革其他投资方的基本情况(或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含离退休人员及费用管理方案);

(4) 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5)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企业改革方案的决议。

3.改革方案附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清产核资报告;

(2) 资产评估报告书;

(3) 改革后新企业的章程草案;

(4) 与改革相关的协议书草案;

(5)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改革方案合法性的审查意见;

(6) 改革方案中涉及金融债务的,需提交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企业改革的书面意见;

(7) 需要政府社会公共管理部门批准的事项。

九、企业改革科提出部门审核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十、国资委法律顾问提出审核意见。

十一、国资委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对该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十二、国资委主任办公会根据审批权限对该改革项目进行审批。其中,需要报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报领导小组批准;需要报区政府审批的项目,报区政府批准。批准文件下达国资委后,由国资委向所监管企业下发改革批复。 十

三、所监管企业根据国资委改革批复,到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交易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评估值。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全额上缴区国资委。

十四、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值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区国资委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十五、企业改革事项经批准后,如转让和受让双方调整产权转让比例等企业改革方案有重大变化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十六、办理工商、税务等变更、登记手续。

十七、所监管企业将企业改革全部文件报企业改革科备案。

十八、企业改革科将企业改革结果报国资委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第16篇:《在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在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

建设工作

2016年05月31日 08:00:00 来源:《求是》2016/11 作者: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核心要点:

■当前,国企国资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尤为重要而紧迫。

■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必须坚持改革创新。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按照《若干意见》要求,聚焦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边缘化的突出问题,对症施策、标本兼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体制机制到位、力量配备到位、指导推动到位。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努力构建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保证党的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有效发挥。一要健全组织体系,二要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三要强化基础保障。

在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关键时期,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两份重要文件是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为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一、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意义重大

1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最根本的是加强党的领导。当前,国企国资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尤为重要而紧迫。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并取得重大成就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指出国有企业改革首要一条是坚持党的领导,否则就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党的坚强领导,国企改革就会偏离正确方向,难以搞好。2013年,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明确了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内涵、要求和规则程序。在这个文件基础上,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中央又制定印发《若干意见》,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措施要求。两个文件内容上一脉相承,我们应结合起来一并贯彻落实。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无论企业领导体制如何调整、治理机制如何变化、监管模式如何创新,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绝不能动摇,必须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当前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实抓好。制定《若干意见》,问题导向鲜明;落实《若干意见》,更要直扑问题、解决问题。目前,中央企业党建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交织,机制问题与监管问题叠加,本质上是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责任没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尤为紧迫。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确实已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再不认真抓、用劲抓,就会危害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就会犯政治性、方向性错误。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党的建设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头等大事来谋划和推进,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党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必须不断巩固和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若干意见》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长期以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我们有别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优势所在,是我们国有企业的传家宝。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着力使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融入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国有企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

2 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为国家多做贡献。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必须把握的重要问题

总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绝不能让党的领导游离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外、绝不能把党的领导虚置化、绝不能把党在国有企业的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抽空。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努力做到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有机统一,保证和落实企业党组织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引导权、重大决策的参与权、重要经营管理干部选用的主导权、党员干部从业行为的监督权、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权、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的领导权。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企业实际、遵循企业规律、突出企业特色,把党组织政治优势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加以整合配置,把企业改革发展中热点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生产经营成效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企业党建工作内容方式,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与企业发展模式相匹配、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相协调的党建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党建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

必须坚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适应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要求,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战略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建设一支致力于为国有企业建功立业、得到职工群众衷心拥护的社会主义企业家队伍。

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党员作用的全覆盖,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建设一个能够团结带领职工群众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敢闯敢创,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办法,上下结合,避免和克服懒政、怠政、不作为现象。上级党组织要尊重基层、群众首创精神,及时把基层成熟经验做法上升为指导全局工作制度规范,基层党组织要创造性地执行上级工作部署,根据自身实际使上级部署在本企业落地生根。

三、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按照《若干意见》要求,聚焦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边缘化的突出问题,对症施策、标本兼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体制机制到位、力量配备到位、指导推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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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按照《若干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企业、到人头。企业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当好第一责任人,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坚持原则,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必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党委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跟踪管理、监督指导作用,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管资本必须管党建,国资监管部门对国有企业工作的考核,既要考核经济效益,也要考核党建工作,用考核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推动国有企业党委履行党建职责,促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重视和支持党建工作。建立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向国资委党委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对党建责任不落实,抓党建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进行组织调整。

健全完善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按照《若干意见》要求,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保证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工作空间和话语权。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坚持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相结合,健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解决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两个关键问题。企业重大决策必须先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班子作出决定。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不断创新有效实现形式,保证和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中的主导作用。

落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努力构建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一要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领导体制,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二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用权行为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加强对选人用人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严守纪律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

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保证党的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有效发挥。一要健全组织体系。针对中央企业点多线长的现状,督促企业梳理盘点,找出党的组织建设空白点,把支部建到项目上、建到班组上。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明确党组织设置方式、职责定位和管理模式,防止在“混合”声浪中把党的组织抽空。二要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富有吸引力感召力的党组织活动。三要强化基础保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提高能力素质和履职本领。加强党务干部交流,注重从党务干部中选拔和培养企业经营管理干部。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要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保证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同级同酬。把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使党务工作经费有制度化的开支渠道,确保党建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为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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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应坚持以人为本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应当坚持以人为本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应当坚持以人为本

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从1979年改革至今,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强调要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增强国有企业活力,这当然是国企改革最主要的目标。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却把国有企业利润的增长多少作为评判改革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我觉得未免有些狭隘。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尽管西方经济学是当代经济学的显学,但我们或许也应该借助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适当关注于国企改革中利益增长之外部分,如人力制度、福利制度等,正是这些机制的存在与市场构成了一种平衡,一种社会科学应该努力争取的社会秩序,而不是只将目光停留在增长上面。

早在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其中具体的内容我就不赘述了,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确实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在过去的国有企业改革中,也存在着诸多缺陷,其中之一就是忽略了企业职工的作用。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能只片面地讲求效率.更不能将人作为物来看待、管理。马克思强调:要把人从物的和人(生产资料垄断者)的奴役下解放出来实现人的异化的复归。这就要求我们:应充分尊重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价值和地位,通过重视人的作用和调动人的生产积极性来提高生产效率;反过来又通过企业的生产来造就人、培养人.促进劳动者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国有企业尤其应该如此。 所以,在此我想强调的是:在我们今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必须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只有充分调动了人的积极性,才能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存在于国有企业中不合理的人力管理制度是造成国企效率低的原因之一,现在就让我们审视一下国有企业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及产生原因 :

一、冗员过多

冗员过多是过去遗留下来的病根,一是因为过去我们曾把在企业内部安插人员当作解决就业的办法,员工只进不出,越积越多。二是当时国有企业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管理的需要,因人设岗,导致机构臃肿,机构重叠,必然引起人员过剩。

二、国有企业员工效率不高

国企员工效率不高的问题,一是由于薪酬低,企业员工的工资增长落后于企业利润增长,激励作用就不能充分体现,职工当然没有积极性。二是由于不公正的奖惩机制,在国有企业里广泛存在着干好了没有实质的奖励,反而会增加责任、加重负担,万一出了风险便成了千夫所指,众矢之的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自然很少主动自觉地提出新想法、追求新产品、高质量,导致工作效率低。

三、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据有关资料显示,,自2006年以来引进的大学本科以上人员,国有企业流失率为64.3%,,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流失率,国有企业为36%、58.8%,这其中大部分人流入到外企或合资企业。这些人当中较大比例是中基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才高比例流失,导致商业秘密的泄露,企业人力成本的增加,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效率,最终影响国有企业持续发展的潜力和竞争力。有人戏称,国有企业是外企的一个免费人才充电基地。那么国有企业为什么留不住人才呢?第

一、国有企业员工的待遇较低。作为人才就觉得自己没有得到重视,久而久之,就会对企业失去信心,出现离职。第

二、有些国有企业[键入文字]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应当坚持以人为本

员工自身职业生涯计划难以实现。第

三、有些国有企业前景不佳,使企业员工感到本单位没有发展前途;第

四、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工作职责不明确,员工即使努力工作,也难以获得认可,自然会去管理更加科学的外企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要想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提高国企职工的积极性,国有企业应该进行如下改革措施:

一、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这应该包括科学的薪酬体系和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首先,薪酬是人才的基础性需要。目前国有企业中大多数核心人才工资水平和其它性质企业中同类职位的收入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要想更好的留住人才,必须要从建立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入手。适当提高薪酬,使薪酬的增长与企业利润的增长同步,依据所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员工报酬水平,科学地制定本企业的员工报酬基准。

其次,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这与薪酬体系相辅相成,包括制定基于工作分析的绩效考核制度,利用考核结果,将绩效与薪资、晋升等人事决策挂钩,作为员工在企业调薪、晋级、晋升的依据,这有利于加强对员工激励,针对考核优秀的管理、销售、技术人才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如设立绩效奖励制度,按月、季依成绩给奖,设立年终奖励制度,依职位和考绩给奖等。当然,绩效考核制度一定要配合严格的监督制度,制度透明化,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公平性。

二、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要想留住人才,还要营造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实现企业内部的规范化管理。这又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来制定切合实际的员工招聘、晋升等具体计划,减少冗员。第二,进行工作分析,明确每个员工岗位的职责、权利与工作标准,使每个员工都能明明白白、有条不紊地各负其责而不会无所适从。同时遵循“量才使用,用人所长”的原则,对员工进行合理配置和组合,使人尽其能。第

三、建立畅通的人才上升通道,让员工感到自己在企业还有发展的机会,提高员工留任率。

三、鼓励职工持股计划

通过鼓励职工持股计划,把国企职工从名义上的“主人翁”变成国企实实在在的主人。这样职工就从利益相关者变成了企业的股东,企业真正的主人,企业职工受股东利益最大化动力的驱动,必然要求他们的投资收益最大化,而要获得最大的投资汇报率,职工必然要关心企业的经营效果,企业的经营效果和他们自己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职工还会不关心他们自己的企业而消极怠工吗?这样做就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激励他们为国有企业自觉奉献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参与企业管理,监督经营者。

总之,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为国有企业留住人才,才能最大程度的激发企业员工的活力,激发他们的劳动创造力,为企业谋取最大的利润。只有这样,才能从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出发,真正做到“科学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国有企业作为经济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和作为社会主体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结合起来,更好的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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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应当坚持以人为本

参考文献:

[1].高拾庆,国有企业人才流失问题分析及对策,《陕西建筑》,2009.2 [2].张卫平,以人为本搞好国有企业,《决策探索》,2002.3 [3].杨清珍,吕洁,我国国有企业人才流失现状及其危害性,《商场现代化》,2006.5 [4].冯清利,国有企业改革的障碍和对策,《滨州职业学院学报》2005.9 [键入文字]

第18篇:市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

市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

市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

最近,国务院召开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和(上级市)市也相继召开会议,出台文件,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指示精神和文件要求,市粮食局拟定了

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领会。

一、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一)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与流通,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行,当前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把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为了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恢复和增加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

——摘自《××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放开,四建立,二调整,一锁定,一加快”。“三放开”,就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价格,放开粮食市场;“四建立”,就是建立粮食储备体系,建立粮食市场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流通体系,建立粮食企业信用体系;“二调整”,就是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方向和规模,调整粮食补贴方式;“一锁定”,就是锁定政策性库存和政策性挂帐;“一加快”,就是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

——摘自《××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六)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步骤和要求是: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实行政企分开,推进兼并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八)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实行企业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改造和重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作为政府实行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承担中央、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和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原则上实行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为主的产权制度。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改组改造和兼并,或租赁、出售、转制。要充分利用和整合企业现有的粮食仓储、加工、运输设施等资源,发展社会化粮食储运体系、粮油精深加工和粮食产业化经营,推进粮食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全国逐步形成若干个具有竞争力的国有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在粮食经营和宏观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九)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对企业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与职工通过平等协

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在内部岗位管理上,实行聘任制,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相联系的激励工资制度;职工工资水平,由企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决定;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改革企业

经营者的收入分配办法,根据业绩考核和贡献确定经营者的劳动报酬,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和分流人员统一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扶持国有粮食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十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应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应减征或免征三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二、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我市这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把握原则、工作重点和基本步骤

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企业完全市场化为目标,按照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价格的总要求,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安置分流富余人员,盘活重组现有资产,激发企业内在活力。

把握的原则:总的以稳定为前提,以发展为目标,以稳定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整个过程体现稳定这根主线,体现发展这个主题,做到稳定、改革、发展三推进。

工作重点:人员的分流安置与资产的盘活重组。

基本步骤:大体分两步走:一步为人员的分流安置;二步为资产的盘活重组。两大步骤各有侧重,不截然分开。

(二)人员的分流安置

分流安置企业人员,既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外地做法,我市人员分流的基本思路是:“人员解聘、适当补偿、按需竞岗、平稳过渡”。

⒈人员解聘。就是凡从事政策性粮油购销业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即处粮管所),××年月日前的在册职工,除三类人员外,其他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关系。三类人员包括:一年已办理内部退岗的。()对男满周岁、女满周岁或男满工龄年、女满工龄年,以及军转干部,可办理内部退岗。如本人愿意,也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三对因公致残被劳动部门认定为—级和因病医疗期未满及妇女产孕期、哺育期内的人员,按有关法规办理。如本人愿意,也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凡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企业协助将其档案转到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管中心托管,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培训、再就业或办理失业保险和享受失业保险金。办理解聘和内部退岗手续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根椐各粮所工作进度确定。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⒉适当补偿。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每满一年工龄给予元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龄以劳动部门认定的为准(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年月日)。对内部退岗的职工,由原单位负责缴纳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金,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⒊按需竞岗。根据定购任务取消和企业走向市场化的实际,原有体制下的工作岗位已自动消失,企业应通过开展商业购销和发展多种经营开辟新的工作岗位。在岗位设置上应本着因事设岗、因需建岗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作岗位及任职资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择优录用。原企业人员要凭才应聘,竞争上岗。

⒋平稳过渡。为保证人员分流的顺利进行,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做好个方面的工作。()坚持个原则。就是职工自愿原则,在向职工充分讲清形势、说明改革目的的基础上,由职工个人写出申请,粮管所研究同意。()分步走。现任所长、党支部书记及会计,作为本单位人员分流的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暂时保留其原来的岗位、职务、工资待遇等,待其他人员分流完毕后,再行解除劳动关系。()开辟条渠道筹资。鉴于市财政困难,拿不出钱来补偿企业的实际,职工补偿金应采取条渠道筹集。即企业盈余,清收外欠款,处置闲置资产和土地收入。()落实好项费用。原离休人员的医药费、退职人员的生活费、职工遗属的补助费,内退人员的劳保费,由原企业承担,列支渠道为经营性收入和资产租赁费。()对职工做到个不欠。即不欠工资、不欠风险抵押金、不欠应交的劳保,不欠借的款物,不欠代扣的住房公积金。()搞好个方面的衔接。职工原住的公房,由职工买断或继续租住,与所、站插花的,原则上搬出;职工欠企业款物要限期归还,逾期不归还的,企业可从补偿金中扣留,扣留后仍欠部分,另行偿还;职工在本方案实施前已承包、租赁的粮站、仓库、场地、项目、设施,原则上原合同继续有效,如有争议的,应予废止公开竞标。

(三)转换机制与资产重组

企业人员分流后,必须及时将改革成果体现在制度创新与资产增值上。

⒈清产核资。对人员分流后的资产,企业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所有店、库、房、土地、项目、设施等都要核查核实,按照“已出售的”、“已出租的”、“现留用的”分类,逐项逐件落实明白。对流动资产,要逐笔清理清查,每笔款的来源、去向、用途、状态等都要查对清楚,使企业的盈余、外欠、欠外等债权债务一目了然。要在核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所有资产登记造册,并立账建档,账实相符。清产核资过程中,市局要成立资产监管小组,负责对各企业资产的审计、核查、认定、落实。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原资产进行管理监督,其出售、租赁、经营、使用均由市局审核批准。

⒉转换机制。按照“立足实际、分类指导、力求搞活”的精神,企业的机制转换可分三种类型实施。()对有多种经营项目的粮所,象木器加工、纸品加工、机器配件加工、铁丝焊丝加工、面粉花生加工、织布、饭店等,实行体制转换,由国有企业性质转成民营有限公司。资产可先租赁后买断,人员择优竞争上岗。()对无多种经营项目、仅有场地库房的粮所,由所主任牵头,组织

三、五名职工专门从事粮油购销,实行合伙经营。所需库房场地,可先租后买,人员自愿组合。()对一些边远粮站和库点,因其规模小、交通差,可由职工或租或买,实行个体经营。

⒊理顺关系。企业改制后,对“三老”问题,必须做到“三个承接”:即承接“老粮”(代储粮)的兑付。将因种种原因未能兑完的代储粮“尾巴”割净,不使农户利益受损;承担“老人”费用,对离休、退职、遗属、内退人员的费用,企业要承担起来,不能没个着落;承认“老帐”挂帐,对已挂在财政、农发行的“老帐”,企业要承认,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性处理。今后,企业与粮食局的关系,应是业务上接受指导,行为上接受监督,资产上租赁与被租赁,管理者选聘与被选聘。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三、改革的有关纪律要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因此,必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大力宣传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做到不利于工作的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

(二)落实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是企业改革和分流人员的主导力量尤其企业主要负责人,是这次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负责本企业改革和分流人员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既保证改革和分流人员平稳进行,又保持生产、经营持续发展。要严格强调“四不准”,即:不准对工作撒手不管;不准对人员放任自流;不准对资产随意处置;不准对帐务弄虚作假。对因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执行八项要求。在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领导干部要遵守以下要求:()同党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准阳奉阴违,说做不一。要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起表率和带头作用。()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准独断专行,自行其是。()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排除妨碍秉公办事的各种干扰。()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捞取好处。()公道正派用人,按德、能、勤、绩竞岗,不搞任人唯亲和营私舞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突击花钱。()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不脱离群众。

(四)企业领导干部要廉洁经营。企业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在经营活动中直接或变相为自己谋取私利,收取好处费和接收回扣;不准收受有损公平经营的贵重物品或纪念品。在人员分流期间,企业停止购买小轿车,停止装修办公室,吃喝招待一律从简,非生产经营开支要压缩为零。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目前企业的商品、物品和固定资产都属国有资产,要加强对这些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并使其保值增值。对这些资产要建帐立档,定期核对和盘点,确保帐实相符,并及时搞好维护管理,防止盗窃和人为损坏。对大宗物品和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售、出让、承包等,必须报经市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擅自处理。对闲置物品和低值易耗品的处置,要参照现行市场行情合理定价,严禁人为低价处理。对已经核销且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物有帐存,不准藏匿。在改革和分流人员之前已经租赁、承包的经营项目和仓储设施等取得的收入,要单独设立账户,作为人员分流所需成本,实行专项管理,不准挪作他用。

(六)强化资金管理。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应付款项,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要实行专人管理,出纳和会计不能混兼。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要做到出有凭,收有据。所有费用开支必须手续完备,不得虚报冒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借改革和人员分流之机贪污、私分、截留企业资金,不准挪用、外借、体外循环,损公肥私。要加大外欠款的回收力度。对非生产经营性欠款必须限期归还。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外欠款,应根据所发生的时间、对象、数额及回收的难易程度制定相应的回收计划,落实责任,实行专人、专案清收。对于回收难度较大,数额较多的外欠款项,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要。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到不赖公家一分帐,不欠公家一分钱。对老帐问题,企业要责成专职会计认真搞好承接和妥善保管。

(七)认真做好人的工作。改革是利益关系的重大调节,要本着无情改革、有情操作的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分流工作。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实行阳光分流,不搞暗箱操作。对人员分流的意义、目的、政策、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都要公布说明,以取得广大职工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要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在企业改革和分流之前按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应全部兑付,交纳的风险金、抵押金、集资款及企业借职工的款项应全部退还给职工。要积极做好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善后工作,尽量为其提供再就业机会。企业新开辟的工作岗位,要优先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择优聘用。对闲置的仓库、场地及设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使用。对一时未上岗的职工,企业要积极介绍到劳动部门参加再就业培训,接受劳动部门的再就业分配。

(八)积极抓好当前的生产经营业务。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目的之一,是为了把企业推向市场,激发企业内在活力。要正确处理改革、人员分流与搞好生产经营的关系,在抓好人员分流的同时,积极开展生产经营业务。要紧紧抓住发展这条主线,制定长期规划和短期安排,全面抓好粮油购销和多种经营工作。当前要以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为重点,抓投入,增项目;抓营销,拓市场;抓设备设施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夺取企业改革、人员分流和生产经营的全面丰收。

第19篇: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赣府发[2002]19号)

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我省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宏伟目标,现就贯彻 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学习浙江经验,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水平,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 (赣发[2002]7号),深化我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和重点

(一)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因企 制宜,分类指导,加大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力度。

(二)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以产权制度改革和用工 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资产重组、盘活存量为突破口,着力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

二、基本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达到以上目标:

(三)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组建江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省 政府统一行使江西省地方管理的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授权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省属集团 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少数国有大企业)经营国有资产,并对各设区市国有资产进行综 合授权。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营运体系,扩大对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范围,适时将 交通、外经贸、粮食、农业、旅游、林业、水利等行业直属企业、地方金融机构、以及利用 政府财政性资金和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等形成的各类投资公司纳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系。 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依法行使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通过委派产权代表参与企业决策和 管理,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 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优化省属集团公司资本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对现有省属集团公司进行重组、整合,采取有效手段剥离不良资产,实现优质资产向优势 产业集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用)的通知》(国办发[2000]64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和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五)全面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积极探索企业改制的多种方式和途径 ,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企业可以整体改制,也可以部分改制或整体分解逐块改制;可以通 过新募资本改制,也可以通过出售产权改制;可以通过法人间相互参股、换股改制,也可以 吸收企业职工、社会自然人入股改制。鼓励和吸引非省属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省属 国有企业的改制,对不必保留国有资产控股、参股的企业,可以分开招标或以协议方式转让 给企业职工、社会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六)全面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省属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要建立企业自主用工、劳动者 自主择业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全体员工都要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对依法解除劳动 关系的员工,要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七)建立健全激励企业经营者的分配机制。根据经营者权利与责任、风险与收益相统一的 原则,完善经营者的劳动报酬制度,做到企业经营者的薪酬与其职责、贡献挂钩。省属集团 公司都应积极推行经营者年薪制,试行经营者期股期权。

(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各级政府要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01]21号)和 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支持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其中:省属国有企业所办义务教育要在20 02年12月31日前全部改变隶属关系,移交属地管理。

三、政策措施

九)评估资产和界定产权。企业改制时均应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 定。资产评估须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结果,须经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其中国有土地资产评估结果须经省国土资源厅 确认。

产权界定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十)核销部分不良资产。对未弥补亏损、尚未处理的潜亏、亏损挂帐和资产损失,以及应 提未提、应摊未摊等费用,在企业改制时,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摊销或补提后,报经财 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可冲减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足部分冲销资本金。

对于企业截至2001年12月底以前形成的3年以上应收款,确实不能收回且符合坏账条件的 ,可按零值计算;对3年以下1年以上的应收款可从净资产中提取应收款余额5-10%的坏账准 备金。已定为坏账处理的企业应收款所涉及的应交未交税收,由税务部门按规定予以核销。

(十一)合理提留部分资产。企业改制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医疗、抚恤 等费用,按现行标准,经财政部门核准,可以一次性从企业公益金中予以弥补,不足部分可 在净资产中提足。改制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以改制前1年退休人 员医疗费的实际支出平均水平和改制时退休人员实际年龄计算到75周岁止,从改制时产权 置换 出来的国有资产中予以提留,不足部分可从净资产中予以补足,作为企业改制后退休人员医 疗费开支。该项提留变现后,交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管理;对暂时变现有困难的,可分年度 变现,转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管理。对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 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方案〉的通 知》(赣办字[2002]2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剥离后勤服务性资产。对幼儿园、医院、招待所等承担社会公益性事业的非经营性 资产,可通过剥离,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整体移交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移交条件暂不具备 的,继续由改制后企业专项管理。对职工食堂、职工培训中心等为企业自身经营服务的非经 营性资产,暂不具备剥离条件的,可采取内部分离的办法,由改制后的企业专项管理,待条 件成熟后再予剥离。 (十三)合理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省属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均应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 于推进省属工业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1]2号)的规定办理出让 手续;已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企业,其土地直接进入当地土地交易市场交易,交易所得的土 地出让收益全部返回省属国有企业;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到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土地变更 登记手续,对需转让的土地,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并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直接进入当地土地 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所得的土地出让收益全部返回省属国有企业。上述两项土地出让收 益,作为国家资本金或用于安置企业职工,安置职工后剩余部分的50%集中用作省属国有企 业改革专项资金。对债转股企业土地收益增值部分的处置另行规定。

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权属界定、地价评估确认、土地资产处置、土地变更登记和 土地资源动态监测等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协助企业办理。

(十四)妥善处理企业对外担保关系。改制时可经债权人同意,由被担保企业的有效资产向 银行抵押,置换担保企业的担保;也可由担保企业承接被担保企业的债务,同时接收被担保 企业的相应有效资产。

(十五)资产出售。国有资产出售都应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国有资产出售收入,已 实行授权经营的,由被授权的集团公司或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收缴;其他企业暂由企业行政主 管部门收缴,同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国资部门监督。

(十六)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对经营业绩良好、净资产增值较快的生产经营企业, 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集团公司或企业主管部门核实,改制时允许将前3年 职务成果实施转化成功所新增税后利润的不超过5%部分,作为原企业的技术积累,一次性从 存量资产中切出,折成企业股份,部分或全部分配给有贡献人员;对高新技术成果实施转化 成功的项目,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可适当加大提取比例,但不得超过20%。

经财政部门、集团公司或企业主管部门核实,改制时允许将近5年中企业净资产增值额的1 0-30%,但总量不超过净资产5%,作为原企业的管理成果积累,一次性从存量资产中切出, 折成企业股份,部分或全部分配给有贡献人员。其中,经营者所得份额,按任职年限长短、贡献大小等因素,在管理成果积累的切出份额中10-30%之间确定。

企业净资产增值额,按国家有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计算办法确定。

按上述办法切出的技术、管理要素股份总额,不得超过企业改制时经核销、提留、剥离后 净资产的20%。技术、管理要素分配给个人的股份应实行1:1的现金配股,现金配股后的要素股份在5年 后可以转让和继承。不实行现金配股的人员,对要素股份只享有分红权,不得继承和转让, 持有人离开企业时由企业收回。

(十七)组建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置、经营、管理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依托省属集团公 司组建若干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处置、经营、管理省属集团公司的不良资产,受托处置、经营、管理市属、县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和其它所有制企业的不良资产。

(十八)支持企业以物抵贷。银行变卖企业以物抵贷资产所得,免征契税及有关规费,不重 复征收营业税;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特困企业,可采取抵贷返租的办法,即经债权银行的 同意,将原有企业资产全部或部分抵偿给银行,企业职工出资入股组建新企业,租回抵偿给 银行的资产,支付租赁费用;或采用分立重组的办法,由企业职工以部分有效资产设立新企 业,并承担相应债务。

(十九)妥善安置改制企业职工

1.企业改制时,原劳动合同在未履行完毕前因企业减员而解除或职工本人不与改制后企业 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而提前终止的,给予职工必要的经济补偿金;原劳动合同因期满或按当事 人约定的终止条件而终止的,给予职工适当的生活补助费。

2.与改制后企业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改制当期暂不给予经济补偿;此后其经济补偿 金或生活补助费采取以下方式确定:

由于企业原因提前解除与职工劳动合同的,给予职工在改制前原国有企业工作年限的经济 补偿金以及在改制后企业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职工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方要求不再续延 劳动关系的,给予职工在改制前原国有企业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在改制后企业工作年 限的生活补助费;职工劳动合同终止时本人不愿续延劳动关系的,给予职工在改制后企业工 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由于职工原因解除与企业劳动合同的,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 费。

在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时,按改制前后的职工工作年限分段计发。其中,在 改制前原国有企业工作年限所需补偿,改制后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持股企业的,由改制后企 业的国有股持有单位承担;改制后国有资本全部退出的企业,由改制时国有资产出售收入收 缴单位一次性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在改制后企业工作年限所需补偿,由改 制后的企业承担。

改制后的企业职工按国家政策退休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其退休后的社会 保障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放相当于职工本人1个月的工资,工资 标准按改制前12个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的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个人月平均 工资最高不超过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2倍;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 。企业月平均工资超过800元的。均按800元计发。

生活补助费按职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1个月的标准工资,但 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职工本人标准工资。

本《意见》下发前,已安置的职工,其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仍维持原办法不变。

4.改为股份制的企业,职工按规定享有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经本人同意,可以作为入股 的股本金。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留用职工享有同等入股的权利。

5.企业破产、关闭、解散、撤销时,应根据职工分流安置的不同途径,办理转换或终止劳 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并给予一次性安置费。安置费按照不超过当地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3 倍的标准提取,由企业根据职工工作年限等因素计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企业改制时,符合离岗退养条件的职工,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并订立有关协议。

职工离岗退养期间,企业按不低于当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保障其基本生 活,并代为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保险费。改制为非国有独资企业的,上述费用从原 企业国有资产中提留。对离岗退养职工,企业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7.改制时,下岗进中心的职工应一并解除劳动关系,但改制企业应继续履行原企业再就业 服务中心与下岗职工订立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职工自愿解除协议并终止与企业劳 动关系的,除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外,允许一次性支付其在再就业服务中心剩余期间的基 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

下岗职工在协议期限内,达到离岗退养或协议社会保险关系条件的,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企业改制后,新的下岗职工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

8.企业改制后,必须按规定继续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为职工按时足额 缴纳社会保险费。

离开改制企业自谋职业的职工,自行到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接 续手续;到新的用人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接续手续。职 工原有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续缴年限累计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 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

9.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并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至6级的伤残职工,原则上由 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如企业确实无法安排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企业破产政策及工伤职工的 待遇标准,从国有资产中一次性提取有关费用,划给社会保险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发放。1 至6级工伤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一次性计发有关待遇 ,并终止与企业的工伤保险关系。

享受抚恤待遇供养遗属的生活费,配偶、父母按改制时计算到75周岁,子女、弟妹计算到 18周岁,从国有资产中一次性提取,由改制后企业或原企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发放。

10.改制企业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国有资产(含土地 使用权)出售收入要优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部分由省属集团公司、原企业主管部门或国有 资产经营机构调剂解决;仍有困难的由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予以补助。

11.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省属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要纳入当地政府再就业工作计划统筹 考虑。

12.企业改制时,要按规定制订妥善安置职工、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实施方案,提请职工 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降低改制成本。在企业改制中发生的资产转让和内部资产划拨的各种收费,以及办 理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入股中发生的契税,予以免征;需要办理资产评估、验资、产权交 易、公证、勘估、登记等有关手续的,各中介服务机构要改进服务,并按不超过规定收费标 准的40%收取费用;对需要办理水、电、气、房产、土地、工商等登记、变更登记或过户手 续的,一律按工本费收取;对改制后企业,在改制时已经过规范评估的、原抵押物 价值未发生变化的,今后办理抵押贷款需有关机构出具抵押物价值认可书时,有关机构不得 再收取评估费用。

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企业改革,从快、从简、从省地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巧立名目变相 提高收费标准,加重企业改制负担。

(二十一)设立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该资金在省财政设立专户,用于支持省属国有 企业改制,弥补省属国有企业净资产不足以支付的改制成本。资金来源主要有:省财政专项 拨款;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出售的部分收益;省财政用于省属国有企业亏损补贴;省属国有企 业土地出让收益所缴纳的税费;省属国有企业土地出让收益的省集中部分等。

(二十二)加强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成立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 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省体改办、省经贸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财政厅、省国资办、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总工会、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的负责同志组 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体改办,由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 公,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省属集团行业办也要充实加强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力量。

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各集团公司行业办要抓紧制订本部门、本集团支持和实施企业改革的 总体方案,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其下属企业 的改制方案由被授权的集团公司审批,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其他省属国有企 业的改制方案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批,报省国有资产管理 委员会备案。

第20篇: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N”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N”制度

2016-02-04 10:14:08 本文来源:北方新报 点击参与跟帖

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2015年,自治区密集出台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方面的顶层设计方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自治区国资委及相关部门分别牵头起草自治区国企改革一系列配套文件。

截至目前,自治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N”方案,已经印发一个总体意见,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10个专题意见,涉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区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区属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改革、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办法、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深化国企改革责任分工。

《实施意见》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围绕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的经营机制,管理体系以及国有企业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

1 化,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在应对市场挑战、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各族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好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国有资本整体规模和实力显著增强,打造一批优而强的大企业集团。(记者郑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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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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