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培训心得体会

2021-05-20 来源: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检察入职培训心得体会(材料)

检察入职培训心得体会

近期,我参加了检察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培训班,在短短的十天时间里,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工作规范介绍、刑事检察业务、职务犯罪侦查业务、诉讼监督业务、检察工作信息化、检察调查研究能力培养、公务员法和检察法,公务员人文修养与行为规范、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浙江省检察院政治部精心组织的培训中,我始终以高昂的热情,严谨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当中去,比较好的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之后感觉很有收获。

一、明确了人民检察官角色,提高了对人民检察官的认识

通过培训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个人民检察官为人民服务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仅要有主观的热情和干劲,还要求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作为人民检察官必须具备的能力,才能达到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才不会被人民淘汰。检察院是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是人民检察官,检察官围绕着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富强和社会的和谐而工作,一切为了人民①人民检察官来自人民,非经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命,任何人都不能担任检察员以上的法律职务。②人民检察官受国家和人民委托行使权力,人民检察官作为国家利益即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要始终站在维护国家法制统

一、正确实施的立场上行使检察权,通过自己的工作把国家的法律监督权具体化为实际生活中严肃、严格的法律监督行为,使国家权力具体化和现实化,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从根本上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③人民检察官为了人民,这是由检察官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决定的。作为人民检察官,心中一定要时刻装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人民检察官执法为人民\"应该成为我们的座右铭。④人民检察官受人民监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也要受到人民的监督,要在人民的有效监督下履行职责。每个检察官都要自觉增强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

二、明确了检察工作总题,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为了让我们尽快地掌握为利行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知识,为今后的工作做好准备,在这十天的时间里安排了大量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了\"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

在培训学习中,提高了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党的领导的理念。在上述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个理念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在执法实践中才能取得工作实效,才能提高办案质量。

三、认清了工作的形势,看到了自身的差距。

通过培训学习,我认清了我省检察工作的形势,现在正是检察工作发展的黄金时期。虽然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总的来说检察工作是与时俱进,党和人民群从是满意的。在培训学习中,我认识到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很强的政治高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要学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这次培训学习只是打下了一个理论基础,今后工作中将遇到各种问题和各种复杂情况,这就要求我:

1、要加强学习,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要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素质、一种修养和一种生活方式,当作提高工作能力的现实需要,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向书本知识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向实践学习。

2、要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清廉从政的意识,牢固树立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牢固树立党性的意识。

推荐第2篇:检察培训内容

预备心得体会

本月,我和280余名同行参加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某某省预备法官培训班。在为期一个月的培训中,省高法、市中院的二十多名在职法官和某某大学、刑警学院等学校的四名教授为我们开设了32个专题讲座。内容涵盖了法官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刑事诉讼到民事诉讼再到行政诉讼;从单一之诉到复合之诉;从司法礼仪到廉政教育;从庭审驾驭到司法文书写作;从审判实务到执行工作;等等。走上工作岗位一年多,带着许多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走进课堂,感受最深的是培训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审判业务实践,同时各位授课法官和教授对相关理论与法律规范的熟练掌握与对审判实践的深刻剖析,使大家从中获益匪浅。通过培训,在增长法官业务知识的同时,最大的收获,就是深化了对成为一名合格法官在政治立场、职业操守、业务能力等方面要求的认识:

1.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大局观和全局意识,自觉坚持“三个至上”

学习中,我深深感到,政治立场是司法活动的前进指南,是法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集中表现,也是判断一个法官称职与否的核心标准。因此,必须明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信仰,分清大是大非,做到大局为重,服务大局。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司法工作中实践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的司法理念,把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宪法法律的规定牢记在心坎里,使之成为引领司法工作的路标、指引司法实践的灯塔。为此,一个法官要有对党的事业负责的强烈责任感,

善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升党的形象;要有为人民司法的高度使命感,时刻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满腔热情地把定纷止争,维护人民利益当作自己最神圣的职责;特别是在处理事关重大敏感案件时,一定要从大局出发,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不机械照搬法条,做好劝导调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将危机化解于萌芽状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从而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崇高目标。

2.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社会稳定的守护神,正如先贤所言:“自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法官是唯一仅存的介于人与神之间的职业。”可见,法官的职责是多么庄严神圣,法官的地位是何等崇高伟大。但法官职业的庄严神圣,必须依靠法官的公正廉明作为保障,所谓“正人必先正己”。如果法官自身不能廉洁公正,又怎能做到惩恶扬善、主持公道?如果不能宁静淡泊、不徇私情,又怎能做到公正执法,匡扶正义,安定社会?不可否认的是,在商品经济和市场大潮的冲击下,虽然大部分法官依然能够做到洁身自好、严于律己。但也有少数人坠入了拜金主义的深渊,物欲层层加码、贪婪得寸进尺,直至走上犯罪道路,这样的害群之马虽然为数不多,却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尊严与形象。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对一个法官来说,廉洁奉公,坚持操守就是他的灵魂与生命。金钱并非万能,它买不来的是法官对人民的忠诚、对法律的信仰、对职责的坚守。越是在诱惑面前,越是在压力面前,越要保持“富贵不能

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浩然正气。时刻把握好心中的那道防线,甘于清贫,耐得寂寞,超然物外。以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为标准,洁身自好、严于律己。做到内不为物欲所惑、不为情欲所动,不为权欲所迷;外不为名利所诱、不为权势所迫、不为人情所累。古人云:“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面对喧嚣纷繁的时代,我们只有修身养性、净化心灵、尚朴戒奢、防微杜渐、在工作生活中塑造崇高的道德情操,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无愧于自己的责任使命,为法官这一神圣的称号添光增彩!

3.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

衡量一个法官称职与否的最直接标准,就是其业务素质的好坏。只有素质过硬、业务纯熟,才能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注意的事,业务素质的内容,绝不仅限于对法条的熟练掌握。它主要包括查明案件事实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执行能力、以及司法礼仪修养等方面:

第一,必须增强调查案件事实的能力,尽力维护案件处理结果的实体公正。对于刚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我而言,一名法官法学学生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法官不仅要懂得如何适用法律,更要懂得如何查明事实。开庭审理案件不同于在纸面上作案例分析,法官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案件事实的形成是为案件准确定性,进而做出公正裁判的前提条件。由于接触工作的时间还不长,我在这方面的能力较为欠缺。在培训中,我深刻领悟到,要提高自己的

调查能力,则必须熟练的掌握证据规则、积累经验法则,学会推理判断,得出正确结论。就证据规则而言,必须掌握的是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如何确定证据效力的强弱,如何把握不同类型案件的证明标准。比如,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中,应该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但要牢记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同时正确行使法官职权,全面地向当事人释明其权利义务,从而充分搜集调查与案件处理相关的各种依据,为查明案件事实,得出准确结论提供可靠的素材。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需要法官依照经验法则进行逻辑推理,这就要求融入实践,贴近生活,研究社会、开拓视野,同时还要积极借鉴前人的成果,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只有积累足够的经验,采用正确的途径,才能准确认定事实,公正裁判案件。

第二,进一步强化对各项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提高法律适用能力。本次培训以前,总感觉自己既然以高分通过了司法考试,那么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方面就已经具备基础,没有太大问题了。但通过这次培训,我深深体会到,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和在试卷上回答法律问题是截然不同的。在司法实践中接触到的各种案件,往往跨越法律部门,涉及多重法律关系;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虽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则,但一经适用会与公序良俗形成冲突。这时就需要法官厘清关系,明确利害,准确定性,依靠法律原则,结合法理,做出恰当的裁判。这种能力是我必须注意培养和加强的。

第三,增强驾驭庭审的能力,把握案件审理的节奏。在本次培训

中,省高法派出了经验丰富的审判员为我们传授了庭审驾驭方面的相关知识。庭审驾驭是法官操作、控制整个庭审过程的一种能力,是法官综合运用法律知识,按照程序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庭前、庭中、庭后各个诉讼阶段,操持整个庭审过程,指挥和控制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以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判的能力,是法官各种素质在法庭上的综合反映。在庭前程序中,应注重庭前听证调解,依照正确的法律程序指导证据交换的顺利进行。开庭审理阶段是各项诉讼的中心环节。 在这一阶段法官应注意培养控制力,树立权威,指挥得当,正确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重点抓住举证、质证、辩论几个环节,善于采用科学的方法,客观、准确地综合概括出双方争议的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面对庭审中发生的各种突发、意外事件,要公正合法,合情合理,果断及时,慎重稳妥,快速敏捷地作出处置。在民事案件中,绝不应一判了事,而要注意发挥调解的功效,让调解疏导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尽量用人性与温情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怨恨,让他们心平气和、心服口服地接受案件处理结果。

第四,做好裁判文书,做到以理服人。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国家赋予的审判权,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后,依据查清的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或一方对另一方的申请,对案件的实体或程序上的争议做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裁判文书是依国家公权力确定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责任的书面凭证,正所谓“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笔下有财产千万、

笔下有人命关天。”裁判文书的好坏关系重大,必须严肃对待。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必须做到事实要清楚,重点突出,因果明确;特别是在说理方面,必须做到依法论理,围绕中心,证据充分,论证得当,结果正确。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以理服人,让法院的裁判成为看得见,读得懂的社会公正。

推荐第3篇:检察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学习心得体会 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提出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以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法律监督职责的正确履行,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使自己更深刻地体会到做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

检察官职业道德,是与检察官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符合职业特点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道德品质的总体要求,既是对检察官职业活动的行为要求,又是检察职业对社会所负担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是检察官的立身之本、执业之基、发展之源。

“忠诚”,从宣誓那一该起,时刻铭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社会主义人民检察事业。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公正”,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尊重律师、法官,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正直善良、刚正不阿、勇于纠错。

“清廉”,终其一生树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的职业价值取向,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使检察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文明”,检察官的外在形象是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遵守各项检察礼仪规范,注重职业礼仪约束,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公允、用语文明,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风范,维护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做为一检察人员,在准确把握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精神实质的同时,要自觉参与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使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坚持检察工作主题,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和首要价值追求,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推荐第4篇: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精选范文: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心得体会(共2篇) 3月11日上午,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参观了平桥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这次参观学习对于我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这次警示教育的参与者,听到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看到少数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丧失原则,令我感到震惊与痛心。这些腐败分子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值得广大党员干部反思和警醒。作为检察战线的一名干警,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让我既充分认识到了肩负的使命,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了面临的挑战,明白了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对照先进找差距,反观腐败鸣警钟。在此,就警示教育学习情况,谈一下个人的几点体会。

一、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途径,也是党章规定党员八项义务的第一项。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学习的重要性,古今中外都有精辟论述。孔子讲:“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意思是:做官了有余力便去学习,学习了有余力便去做官。他在《论语》中还说:“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意思是:学习新东西,并经常温习,不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吗?他还讲:“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意思是:学之后才知道自己的知识不足,教书之后才知道自己学识不够。汉代刘向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意思是:人少小时好学,就像初升的太阳一样,光明鲜亮;壮年时好学,就像中午的太阳,光线强烈;老年时好学,就像燃烛照明一样,在黑暗中闪光。毛泽东少年即立志:“才不胜今人,不足以为才;学不胜古人,不足以为学。”培根在他的《论学习》中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我们党员干部必须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新时期优秀的党员干部。 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要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提升人格修养,强化廉洁意识、奉献意识

公生明,廉生威。能不能保持清正廉洁,不仅关系到官德人品,更关系到事业成败。纵观中国历史可以发现,艰苦创业、清正廉明,国家就能长治久安;骄奢淫逸、贪污腐败,政权就会走向灭亡。著名爱国将领林则徐在《观操守》中讲:“观操守在利害时,观精力在饥疲时,观度量在喜怒时,观存养在纷华时,观镇定在震惊时。”这篇短文主要讲的是“观”字,第一位的就是观操守。每个党员、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始终保持思想纯正、品行端正、处事公正、为官清正,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以正树威,以清树威,以廉树威,以明树威,以能树威。首先要廉洁,不廉洁的干部,无威可言,吃了人家的,拿了人家的,要了人家的,谈何威?尤其是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更无威可言。我们要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真正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干实事,真心诚意为人民,扎实苦干求发展。要树立廉政的楷模,以孔繁森、郑培民为榜样做勤廉兼优的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实事实是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成为人民的公仆。

三、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自律意识、勤政意识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迫切需要,也是党和政府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对于凝聚党心、民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一切从实际出发,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要进一步严于律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 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为人民执好法,用好权。要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经受住各种风险的考验,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初、慎微、慎独、慎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带头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公仆意识,克服官气,放下架子,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诚恳地待人,勤奋地工作,清贫地生活,珍惜自己的人生。要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在继承传统美德的基础上,身体力行检察职业道德,永葆一名共和国检察官的高尚情怀。[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心得体会(共2篇)]篇1: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心得体会

检察官所从事的是执行国家法律这一非凡职业。法律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人类理性的升华,其制定的初衷就是为了追求公平与正义,检察官职业道德,既是对检察官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检察官这个群体的共同价值追求。本人通过深刻学习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对照[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心得体会(共2篇)]先进找差距,反观腐败鸣警钟,体会如下:

塑造良好的检察官职业道德,首先要全面把握”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要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执法办案公平、工作作风严谨,以理念文明、作风文明、言谈文明、举止文明,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肩负起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角色。

塑造良好的检察官职业道德,需要每一位检察官的“身体力行”。要强化本位意识,检察官作为国家公务员序列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遵守一般公务员的道德标准,更要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明确职业要求,全面理解职业内涵,明确具体岗位标准,把检察职业道德融入办案流程、岗位职责之中,将职业身份、岗位身份“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强化角色意识,职业就是角色,职业就是身份,检察工作不仅仅是一份职业、一

个岗位,它同时要求具备与检察官职责相对应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行为方式,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做好“八小时检察官”,更要做好“二十四小时检察官”,时刻保持检察官的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做最“忠诚”的守护者、最“公正”的监督者、最“清廉”的执法者、最“文明”的服务者。既要恪守基本准则,更要身体力行,亲历亲为。“案案都是公平载体,处处都是宣传阵地,人人都是检察形象”,在职在岗,需要踏实工作,履行职守;工作之外,更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准则,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责任,作为一种信念,一种态度,一种职业涵养,它是职业道德最重要的体现。责任催生良知,责任推动敬业,有了责任心,就会有“忠诚”,有对检察事业的全身心投入;有了责任心,就会牢记“公正”,时刻不忘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匡扶正义;有了责任心,就会保持“清廉”,充满激情,产生对检察职业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有了责任心,就会讲究“文明”,抛弃甚至远离那些简单机械甚至粗暴的方式方法,用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执法办案,让群众信服。我们要时刻谨记,“检察官”是一种特殊的称谓,它有着特殊的任命程序,这充分说明了检察官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人民检察官来自人民,本身也是人民中的一员,就更应该满怀感情和良知,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我们要时刻清醒,检察机关作出的捕或者不捕、诉或者不诉、立案或者不

立案的每个决定,对我们而言似乎就是流水作业,时间长了甚至会变得有些麻木,然而,我们要看到,我们的每个决定,对案件当事人来说,有时会影响当事人一辈子,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整个家庭或是整个家族的发展和兴衰;对整个社会来讲,牵动无数老百姓关注的目光,向公众传递的是一种是非、一种公平,给予的是一种导向,检察官职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时刻明白,一些符合依法从宽处理条件的案件、一些可以促成刑事和解的案件,虽然需要增加矛盾化解促和、释法说理、回访帮教等多项程序,工作量成倍增加,但我们时刻不能忘记自己的职责,不能忘记群众的渴求,饱含感情和责任,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

篇2:恪守检察职业道德 主题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行,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已成为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重要任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新形势下加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建设同样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谈一下个人的几点体会。

一是坚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对检察官首要的要求,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不会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也不可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强调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就首先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治教育,提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目前,最根本的是要进一步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六大精神”的重要思想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检察官的头脑,指导我们的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我们的崇高使命,为做好检察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尽职尽责地工作,无怨无悔地奉献。这是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拓宽检察官知识面,提高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浪潮席卷全球,科技创新一日千里,社会竞争纷繁激烈,各种矛盾层出不穷。新的时代对检察官自身的知识、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必须具有渊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心得体会(共2篇)] 博的法知识和丰富的检察经验,凭精湛的办案技巧与侦查艺术,来破解一件件疑难复杂案件,迫切地要求检我们必须不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层次,不断拓宽知识面,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思想、新观点,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检察业务素质的重要任务。因此,坚持不懈地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使自己具有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要求。

三是培养良好品行,树立检察官的社会主义道德观。“良好的品行”是《检察官法》规定的作为一个检察官所必须具有的基本条件,是检察官忠实履行职责、公正司法的内在动力。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而且还必须具有优良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职业道德教育比其他行业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当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究其原因,既有执法环境方面的因素,又有制度管理方面的因素,但也有与一些检察官道德素质不高、生活情趣低下有着直接的关系。只有具备优良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够严格、准确、公正地执行法律,正确地行使检察权。因此,提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必须首先注重培养检察官的人品,重视每位检察官的道德修养建设,使其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使其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推荐第5篇:海南检察历史心得体会

学习人民检察史心得体会

在纪念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人民检察史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回顾人民检察及它的光辉历程,认真学习人民检察史,梳理人民检察历史的发展脉络和人民检察制度的内在规律,认真学***在纪念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座谈会中的重要讲话,学习曹建明检察长等高检院领导关于学习、研究人民检察史的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查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通过认真学习,自己深受教育感受颇丰。

一、是深刻认识到学习人民检察史的重要意义。一个不知道自己历史的民族,必然会被淘汰,一个不了解检察制度史的检察官,也必然迷失于检察改革的进程中。认真学习检察制度史,是形成检察工作共识的必然选择,是检察机关对于集体定位的必然追寻。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立了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标志着人民检察制度的诞生。人民检察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和法学理论中国化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法制领域进行的伟大创举。从她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担当着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统一的重任。明确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履行案件的侦查、裁定、纠集证据,提起公诉、撰写公诉书,协助或担当自诉,充当诉讼当事人或公益代理人,监督判决执行等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如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的第二年,1932年5月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就查处了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财物,谋取私利的谢步升,使其成为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历史上被枪决的第一个贪污罪犯,彰显了当时的革命政权需要革命法制来捍卫的时代背景和检察机关的强大威力。人民检察院制度80年的历史,是一部履行法律监督、维护人民政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历史。

二、是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需要高素质检察队伍。*同志在纪念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关键在人,关键靠队伍。”这是总结人民检察制度80年来经验教训得出的科学结论。当前,世情、国情、民情、检情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政法战线日益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重点,检察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敏感性,明显增强,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执法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符合、不协调的地方。因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更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总目标。

三、是认识到作为检察干警必须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执法为民,就是检察机关,检察干警,在履行职责工作中,要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论客观情况发生怎样变化,也不论客观情况怎样复杂,在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的任何阶段、任何环节,都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执法过程中,想人民所想,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予人,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千方百计地为实现司法公平和正义而尽心尽力。在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过程中,尽一切可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而不是只在一事或一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不能为维护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从而确保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属性永远不会改变,使坚持执法为民成为检察干警自觉常态的行动。

推荐第6篇:检察 核心价值观 心得体会

根据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中央政法委提出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广泛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政法干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有力保障者。

对检察机关来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一、充分认识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铸就共同的思想基础,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一条重要经验。当前,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对于推进检察机关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检察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持正确发展方向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这就给检察队伍建设带来严峻考验。各级检察机关只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坚持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领检察队伍的思想观念,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检察工作才能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使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来源于执法办案实践,同时能动地作用于执法办案实践。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加自觉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加坚定地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严峻考验,更加有力地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加强检察院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精神支撑,切实增强检察文化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感召力,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从而更加有力地通过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文化领域的改革发展,更加有效地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和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二、准确理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指引广大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检察机关必须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刻理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以此坚定信念、凝聚精神、指导工作。

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忠诚”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检察机关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有效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要培育以“三个至上”为核心的忠诚精神,使广大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到,检察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忠诚于党的事业;检察机关是人民的检察机关,必须忠诚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检察机关是实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构,必须忠诚于法律。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主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司法的人民性要求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正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公正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在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中,“法”的起源本身就蕴含着“平之如水”的内涵,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在许多国家的语言文字中,“司法”与“公正”的表述也是相通的。可以说,司法既是公正的化身和代名词,也是公正的守护者。因此,检察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法律监督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廉洁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廉洁问题关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求。实践中,少数司法人员的不廉、不公问题对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和检察机关害是巨大的。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就是要使广大干警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自身修养,培育良好人格,约束人性弱点,抵制各种诱惑,坚守廉洁底线。

忠诚是前提,为民是主旨,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四者相辅相成,构成了有机统一的整体。没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就会迷失方向;没有为民,忠诚、公正、廉洁就会失去意义;没有公正,忠诚、为民、廉洁就缺乏标准;没有廉洁,忠诚、为民、公正就得不到保障。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和检察机关各项建设之中,充分发挥检察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努力以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赢得社会的认同,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

检察机关要成为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表率,最重要的任务是将其落实到司法实践中,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为人民司法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要在认知、认同上下功夫,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检察干警的精神信仰和价值取向。核心价值观只有被认识、理解,才能成为思想上的自觉、行动中的追求。解决认知、认同问题,需要把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深入阐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实践特色,努力在检察官心灵中产生共鸣、思想上形成共识,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成为思想的指引、价值的坐标。各级人民检察机关要把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立足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联系,深入推进人民检察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大力传承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将其发扬光大。

二要在贯穿、融入上下功夫,切实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检察机关各项工作中。任何一种价值观的确立,必须同日常工作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从小事做起,脚踏实地,在实践中感知、领悟。观念成为习惯、规范变为行动,是学用统

一、知行合

一、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真正成为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必须贯穿到司法实践中,融入到检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各个方面,建立起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契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使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从而搭建起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平台,营造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三要在践行、引领上下功夫,通过率先垂范、典型示范推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建设。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个人思想品德修养,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他人,引领良好社会风尚。要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宣传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举措和成果,认真学习新时期检察机关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执法办案的行为习惯,以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

推荐第7篇: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2005年,在省院教育处的领导和市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五”规划和《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的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创新实践,为促进全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保证我市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岗位培训灵活多样,突出实效。

1、强化各类岗位培训针对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目的,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各类岗位职务培训,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办案(办事)能力和实践技能。一是举办了为期32天的司法考试培训班,通过多媒体教学,对2004年全国司法考试的试题类型和答题技巧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分析讲解。二是对全市检察机关40余名法警进行了为期10天的封闭式集训。集训采取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专门从驻军部队和武警中队聘请教练员,对法警进行队列、擒敌拳和手枪射击等科目的训练;另一方面以《司法警察培训教材》的内容为主,组织法警学习掌握检察业务及司法警察的基本理论,全市法警的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三是举办了为期12天全市检察机关自侦业务专项培训班,对来自两级院的40余名自侦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了以规范办案程序、加大办案力度、提高侦查水平和技能、保证办案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思想,提高了基层检察院自侦部门的侦查指挥水平和侦查技能。四是对业务竞赛参赛人员进行封闭式强化训练,经过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选拔出的检察官、书记员、法警等类别共11名干警从9月20日至11月10日围绕竞赛内容进行了紧张的学习、训练。五是联合公诉、侦监、预防等部门进行专门业务培训,根据其工作特点,对各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了强化训练,对进一步加强其自身建设,提高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部门工作的创新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截止目前,两级院共开办各类培训班81期,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倍多,接受培训人员达3000余人次。

2、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各类专题讲座活动。根据检察工作发展对干警素质提高的需求,结合干警日常工作繁忙,空余时间较少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成本低、见效快的专题讲座活动。先后邀请了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刘世铭、省院检委会秘书李贵成以及三门峡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直工委等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和省市领导对干警进行了宪法、检委会工作规则和学习型机关等知识的专题辅导,帮助干警转换思维方式,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为发掘每个干警的潜在优势,培养全院干警学习兴趣,我们利用每周五固定学习时间,安排中层干部与业务骨干为全院干警讲课,从政治、经济、法律,到历史、文化、哲学,不拘形式,不限内容,展现才华,共受启迪,实现知识共享。2005年,两级院共开展短期培训和专题讲座145期,邀请了墨白(卢氏院)、翟金鹏(灵宝院)等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和干警面对面交流,极大的丰富了干警的知识结构。

二、按照 “专升本,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以“续本”为重点的学历教育初见成效。经过近两年的组织动员,我市两级检察机关40岁以下的检察官尚未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已全部参加了本科学历教育,都将完成“十五”规划的学历指标。今年共有84名干警已完成本科学业,顺利毕业,其中市院的20人,基层院的64人,灵宝院的7名干警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今明两年是我市检察机关学历教育的关键年,按照全面推进本科学历教育、积极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学历教育的工作力度。一是对全市检察机关的学历教育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统计排查,作出切合实际的分析和预测,并加强对各类在学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学员端正学习动机,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努力提高合格率;二是对今明两年毕业的干警,各级院的教育培训部门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归档入册,以便为人事部门的干部任职使用提供依据;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与省院及有关院校的联系和沟通,为干警接受高学历教育提供切实可靠的信息服务。在今年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中,我们一如既往的作好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将省院关于研究生报名的传真下发给基层院,并一一通过电话鼓励符合条件,有报考志愿的干警参加报名。最后有4名干警参加了200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有2名干警分别被郑大、西北政法学院录取。截止目前,两级院现有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435人、占总数的86%;其中本科学历250人,占57%;硕士学位7人,占1.6%。2004年本科以上毕业84人,目前本科以上学历在学人员139人。

三、结合实际,制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培养高层次人才对象的实施方案。为协助省院搞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根据高检院《检察机关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和省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培养高层次人才对象实施方案,坚持“动态管理,训用结合,因材施教”的培养原则,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采取五种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对象进行培养。一是通过在岗学习、技能训练和业务竞赛,不断提升培养对象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实行帮带培养,增强培养效果;三是通过“

知识共享”讲座活动,使培养对象的自身发展与全体干警的素质提高紧密联系起来,多读书,读好书;四是依托“学法议案”平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五是引导培养对象关注法学理论和检察理论发展的最新动态,不断吸取新经验和新思想,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每种方式都规定了具体的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院党组研究使用人才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人才的依据。并落实科研经费,优先提拔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使其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学有所成,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我市检察队伍素质,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在今年的推荐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对象的工作中, 我们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在对各基层院、各部门的有关人员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逐一进行了解核实,积极推荐了8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对象,经过省院审核,全部被确定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对象。对于暂不符合条件的干警,我们鼓励其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注重理论研究,尽量多在高层次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为以后能成为培养对象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成功举行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组队集训备战全省比赛。根据高检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以“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为主题的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的部署,我们制定了详实具体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选拔”。实施“三三机制”,严格选拔程序,精心挑选队员,即参赛选手必须经过推荐、初选和遴选,通过法警人员专项培训、初选人员重点培训、参赛侯选人员封闭集训等层层选拔,由“业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后,才能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参加省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两级院领导高度重视,广大干警积极参与,职能部门严密组织,经过四个月的动员部署、组织训练、推荐选拔, 8月31日举行了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挑选出8名选手,进入最后的组队集训阶段。目前,全市检察机以业务竞赛促岗位练兵,以岗位练兵促全员自学的重学习、比业务、赛技能、创佳绩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五、积极做好检察机关参加司法考试干警的复习备考工作。针对检察人员司法考试过关率偏低的状况,市院教育处认真落实省院的文件要求,加大组织、培训力度,两次就做好全市检察人员参加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做出专门部署,对动员报名、复习时间、考前培训、保障措施等作了具体安排。并在4月份举办了司法考试培训班,挑选2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谈体会、讲技巧、做辅导,为参训的54名干警从备考心理的应对、复习方法的选择、考试范围的侧重点以及答题技巧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讲授。各基层院把司法考试作为提高素质,锤炼队伍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调整工作任务,安排复习时间,积极为考试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义马、渑池等院举办辅导班,聘请人员进行专项辅导,强化考前培训,取得较好效果。灵宝院结合工作实际,针对考试干警的以往情况,把复习时间从3个月到1周作了分类安排,取得工作学习两不误的“双赢”效果。在2004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2名干警参加了考试,合格4人,其中市院2人,灵宝院2人,通过率达12.5%。

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检察教育培训新路子、新途径。

1、充分运用计算机局域网、多媒体技术等现代科技,开设“学法议案”论坛。根据干警的法学基础层次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新法律法规”、“案例讨论”等栏目,及时发布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倡导干警学法,同时又召集主要业务部门将疑难案例“上网”,组织干警“议案”,为干警提供充足的学习资料和切磋交流的空间。截止目前,已有5000余人次的干警参与网上“学法议案”论坛,先后解决涉及民法、刑法等各类法律疑难问题百余个,既拓宽了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的路子,也调动了干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5月9日《检察日报》2版—新亮点新思路栏目,以工作“助手”,“学法议案论坛”悄然走进干警心田为题对此作了专门报道。

2、在全院推行“知识共享”讲课活动。该活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教育处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互动立体式授课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资源,通过中层领导与业务骨干的登台讲授,将读书体会或工作经验与全院干警进行交流,在自我提高的基础上,使广大干警也得到提高,以点带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截止目前,通过“知识共享”讲课活动,共举办讲座24期,对“做好检察机关中层正职应把握的五个问题”,“检察新闻写作”等24个专题进行了讲授。同时,我们定期挑选出具有指导意义的优秀课题,组织业务精、知识广、口才好的干警组成“宣讲团”到各基层院“传经送宝”,增强知识共享的辐射面,带动基层院业务水平的提高。

3、进行教育培训工作问卷调查,有的放矢。年初,我们在全市检察机关400余名干警中围绕干警亟需什么样的培训内容及喜欢什么样的培训方式等内容, 进行问卷式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培训内容方面,85%以上干警对岗位技能(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应用)、岗位知识(侦查监督、公诉)有迫切需求,急需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的专项培训;在培训方式上,90%以上干警希望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以增强学习效果,切实取得实效。根据调查结果,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教育培训部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制定了更切合实际的《2004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以此为指导,成功举办了中层干部集训、法警集训、专项业务培训等一系列深受干警欢迎,社会反响比较大的培训活动,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4、创办教育专刊,强化指导。为顺应新形势下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要求,市院在政工通讯开办了教育专刊,作为贯彻“人才强检”战略、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阵地和窗口,本着服务业务,突出重点,面向基层的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各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及重大检察教育工作部署为指针,以加大对检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宣传力度为目的,及时反映我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动态,起到上传下达,横向沟通、交流经验、反映问题、促进工作的作用。目前,已编发《教育专刊》4期,通过总结交流各地的先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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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九年全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征求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09-2013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参照省院《关于印发〈二00九年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拟订以下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旨在提高规范化执法能力和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要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

(三)以此次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力求建立一套符合我市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实际的教育培训体系与机制,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培训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培训期间合理、紧凑,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二)培训内容分门别类,以条为主(“条”:检察机关

1的业务部门),以讲授执法规范、检察实务和岗位通用技能为主要内容。

(三)参照检察人员所属的不同岗位及其不同的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因素,合理设计培训内容;覆盖面广,力争做到全员培训。

(四)各基层院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配合上级院开展工作。

三、培训内容

每个培训班必须包含的内容:科学发展观和廉政教育;具体课程内容,由市院政治部商同相关业务部门和任课老师确定。

(一)政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一期)

(二)领导素能培训班(两期)。

第一期:基层院班子成员和市院中层部门领导

第二期:基层院中层部门领导

(三)办公行政人员、公文写作、内勤素能培训班(一期)

(四)民事行政、监所业务培训班(一期)

(五)反贪、反渎、控告申诉业务培训班(两期)

(六)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培训班(一期)

(七)公诉、侦查监督实务培训班(两期)

四、师资

(一)全市检察系统中的以业务擅长的资深检察人员和法学、检察学功底比较扎实的优秀检察人员,如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检察业务尖子、办案能手等。(由市院政治部遴选,各基层院推荐)

(二)外聘(一般1课/人):本地及外地的学者、专家和实务界人士

五、培训方式、方法

(一)培训期间原则上分成前、后两个部分。

前一部分:集中授课。

后一部分(1-2天):以讨论互动、案例交流和现场指导的形式为主,查缺补漏并检验培训效果。

(二)培训过程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到课率(签到)、考试评优、布置作业等。

六、培训期间、场所

(一)期间:2009年上半年;集中培训3-5天/期。

(二)场所:市检察院

七、培训经费保障

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我市检察经费总体预算,并由市检察院计财部门统一筹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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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思考

作者:任亚娟

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8期

【关键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是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提高检察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事关检察事业的兴衰。现阶段,检察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等诸方面还存在问题。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形势和各种突发事件,如何出色地完成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争取检察工作更好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结合本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实际谈点意见,供商榷。

一、现行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培训效果不明显。学员们对培训班的课程设置、教育的授课内容、水平、收效等方面都不很满意,达不到培训的真正目的和要求。其次是缺乏针对性。干警们从办案一线抽出时间来学习,他们需要的不仅是法学理论知识的更新补充,更需要的是掌握办案的技能、技巧,现行的教育培训没有一套针对检察干部教育培训系统的可操作的检查、督促、考核、奖惩制度,导致了教育培训与干警使用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现象,客观上造成了部分检察干部轻视教育培训,缺乏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培训具有随意性,缺乏计划性和强制性。注重对领导的培训,忽略培训的受训面。四是教材及师资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各类检察教材涵盖公诉、反贪、渎侦等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但大多重叠、反复、大同小异。在教育培训中,有的教师缺乏实践经验,有的缺乏理论水平,不能适应教育培训工作需要。

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改善课程体系建立起一套以基本业务能力的培养与训练、专项业务能力的培训与训练和业务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为主要内容的课程体系。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培训,重点课程的设置应各有侧重,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训、训练及提高。按照内容可以设置基础课程、基本技能课程、专项技能课程和技能理论课程,使我们的课程体系发挥出“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效能。

(二)全员投入,整体推进

检察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具有层次性,包括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全员性的培训。当前本地区检察教育培训的范围显得较窄,一定程度上还不能满足干警的需求。应当逐渐创造条件,使全体检察官在工作期间都能得到定期的培训和提高。可按照学历教育、续职培训、功读专业和司法资格等目标要求,有的放矢地制订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并以处室为单位建立起《干警学习档

案》,每半年督查一次目标完成情况。也可结合干警的年龄、岗位、职级等条件,提出掌握驾驶技术、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和达到英语四级水平等不同要求。

(三)发展教学新手段,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当前检察官教育培训的授课人与听课人缺乏互动,实践中鲜活的东西在课堂上成为空洞的说教,不利于培养检察官的实践技能。应改单一的集中授课为研讨、交流、答疑、观摩、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并存。现阶段,提高教学手段的科技含量,也极重要,在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的社会发展大趋势下,我们应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开发、使用上做文章。以网络、视频、计算机等现代传媒手段为教学载体,使学员浏览、阐释、讨论随心所欲,适时补充全新的知识,捕捉鲜活的信息均易如反掌。同时,开发教学新手段,检察视频会议传输系统可发挥极大作用,将其会议传输功能发展为会议、培训培训并举,让全国各地干警享受高水平的培训讲座,让检察教育资源共享。这点对本地区稀缺的检察培训资源而言,无疑更为重要。另外就是要以多种形式促学、确保实效。可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业务比武、岗位技能培训、庭审观摩、点评法律文书、论辩赛、微机操作竞赛、优秀公诉人和办案能手评比等活动,激发全员学习的积极性。上级院各业务处室可制定基层院对口科室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政治业务学习的内容和目标要求,同时以考促学,深化效果。

(四)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一是各培训机构之间可以开展交叉培训,扩大局部优势,推广先进经验,共享教育培训资源。互相监督、互相促进。二是可以开展跨行业跨专业培训。现在,犯罪活动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犯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检察工作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需要检察工作人员在检察业务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以便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更好地开展工作。因此,应当选送检察干警定期、短期到一些犯罪高发的行业、部门,一方面进行培训学习,一方面了解该行业或部门内的犯罪情况,这不仅学习和更新了相关专业知识,了解了该行业或部门内犯罪的手段及特点,同时也开展了犯罪预防和犯罪控制研究工作,一举多得,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纵深发展。

(五)认真选配培训师资

要根据各项培训的特点特别是培训的具体目标及课程设置,选派、聘请教师。既要选派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专家、教授,也要聘请政法系统的优秀人才,尤其要充分利用好检察系统现有人才资源,选派优秀人才、业务骨干授课。院领导和业务部门领导要带头授课;要坚持、完善专职教师与检察官轮岗制度,定期选派教师到地方检察院锻炼、参与办案,选派优秀检察官到培训机构从事中短期教学。任课教师要提前选定,并要求其对所讲课程认真备课,讲课前提交讲授大纲或讲义。要结合实际,实行“互帮、互教、互学、轮讲”教学模式,切实发挥一线业务骨干的“传、帮、带、教”作用,使业务培训成为检察人员学习知识,钻研业务、切磋技能、共同提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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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一)

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政权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司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贯彻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和完善决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规则、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三是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重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行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四是深入学习检察业务理论,用个项理论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二)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公诉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审判这个中心进行,公诉人在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环节要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公正的程序接受法庭审判,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一要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公诉理念。长期以来,司法活动中存在对庭审活动重视不够的现象,重视查明犯罪、轻视向法庭证明犯罪,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在庭审中有时难以查明,证人出庭率低,证据展示不够全面。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就是要根据法庭审判要求审查证据,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人权保障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不轻信口供,确保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二要健全以客观证据为主的证据审查模式。重视程序的合法性,从证据来源、取证主体、程序、方式等四个方面入手强化对证据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命案等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引导侦查人员按照出庭公诉的要求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客观证据的能力,实现侦查工作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的转变。大力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规范审查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探索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公开审查机制、排除决定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三要通过规范的庭审行为提升公诉司法公信力。规范开展庭审前的审查起诉工作,加强庭前准备;增强庭审示证、质证能力,推动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量刑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在法庭上充分展示和质证,保证审判结果罪刑相适应。让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作用,让公诉行为更加具有公信力。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我们要从省院反贪局做起,以推进反贪工作转型升级为引领,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等,并从思想深处和认识高度充分认识在反贪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极端必要性和极端紧迫性,努力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突出整改重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什么问题。突出抓好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规范扣押、冻结、处理涉案物等重点规范的落实。要强化整改措施。省院反贪局将建立定人定市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加强对下督查督办。加强制度建设,从省检察院层面,抓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办案的意见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并适时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组织开展若干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坚决及时监督纠正,该通报的通报,该点名批评的点名批评。要严明司法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教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惩治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行为,树立反贪部门良好形象。

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反贪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三)

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层检察院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基层检察院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笔者认为,针对这些问题,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以下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切实加强学习教育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上来,把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汇聚起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二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权行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差距、找问题、找目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整顿思想、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忠诚为民新形象;整顿纪律、提高执行能力,树立廉洁严明新形象;整顿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高效实干新形象;整顿执法、提高规范意识,树立公正文明新形象的“四整顿四提高四树立”。三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 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不断深化检务公开

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创新检务公开形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检务公开;通过“检察开放日”、法律“六进”等活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着力推动检力下沉,使检察工作更贴近社区,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为检务公开搭建新的平台。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社区等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到乡镇、社区、企业等开展接访、法律咨询等活动。与相关单位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聘请联络员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从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划分、办案期限、工作流程、工作重点到检察机关开展的重大活动,办理的典型案例、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等,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注重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采取网络培训,派业务骨干到高校学习,邀请大学教授为干警授课,到先进发达地区检察院学习交流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传、帮、带”和“练、学、赛、用”相结合,采取模拟检委会、刑检沙龙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紧紧抓住了规范执法这个根本,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执法办案与保障人权并重。 要以成立案件管理室(中心)为契机,统一案件进出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等。 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体系,使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要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不断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队伍、业务、政务、党务和事务“五位一体”管理机制,推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干部执法业绩档案、廉政档案和文材档案“三个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招录、培养、遴选和提拔工作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制度》、《侦查监督不捕说理制度》、《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自侦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自侦部门分片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侦查监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关于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刑事检察部门捕诉衔接、联动交叉办案机制》、《刑检工作分片对口强社会管理职能机制实施方案》、《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则》、《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社区矫正检察分片包干工作制度》等涉及立案、侦查、公诉、民行监督、执行监督等各执法环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检察干警的司法行为。

五、强化内外监督制约

通过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坚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不断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有效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一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签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设廉政读书角和文化长廊、与家属共建八小时以外监督岗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以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管理、监督、参谋、咨询、服务等功能,认真搞好案件统计和动态分析,为上级和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三是在案件量大的基层检察院,尤其是省会城市的基层检察院应成立未成年人公诉科和未成年人侦查监督科,进一步细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预防、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促进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是完善监察室建设,许多基层检察院没有监察室机构,其职责又纪检组代为行使,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利于强化内部执法执纪监督。形式多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和完善检察信息、调研奖惩制度,创办检察内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赠阅,为推动检务公开不断提供新的平台和载体,促进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第11篇:观《巡视检察组》心得体会

观《巡视检察组》心得体会

挖出检察院和监狱的内鬼是巡回检查组这部剧的一个看点,也是一个难点.但对冯森和张有成书记这样的人来说,是决不会遇难而退的。在体育场上,只有冯森和张友成二人,他大声喊了一句"舍得一身剐,才敢干政法."是无畏,是壮威,是自豪,是信心,对熊邵辉这样的人来讲恐怕连讲都敢讲,讲了人家也未必信;对武强这样的人来讲,恐怕连讲的资格都没有。冯森和张友诚在体育场的这次谈话,是一次真心的交流,是相互的激励。在与黑恶势力决战的关键时刻,面对敌人设计的一个个陷阱,真是到了刺刀见红、图穷匕见的时刻,两个老战友没有任何的畏惧和退缩。冯森对张友成说,自从郑纬丽死后,他就没把死当回事,有时甚至想刻意求死,早些跟她相见。张书记说,你可别这么想,还得等真相大白,你要好好地活着。冯森说,仇恨也是一种动力。

说到内鬼,说到黑恶势力保护伞,两人都非常痛恨.黄四海的案子有涉黑嫌疑,上边有保护伞,内部有小团伙,外边有黑势力.不把这个疖子挤出来,就永无宁日.张书记一连说了三个宁肯:宁肯张一苇坐牢,宁肯和郑双雪离婚,宁肯政法委书记不干了,也要查出橙州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一定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可见决心之大。

陈明忠之谜。陈明忠是政法委书记张友成的秘书,他周旋于各方势力之间。他到底是正派,还是反派?令人匪夷所思。他拿到了冯森的执法记录仪却没有上交,更让人猜疑。

陈明忠不仅参与协调张友成与郑双雪的关系,而且在熊检被查出受贿1000万时,他也与熊检推心置腹地交谈。当熊检发毒誓明志后,才放心。其实,他也是在为郑双雪和张友成探路,因为熊检一直是在帮郑双雪周旋张一苇强奸案,如果熊检出问题,郑双雪很容易受牵连。

陈明忠这个人物,是剧中举足轻重的角色,也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陈明忠与黄雨虹的关系看似惟妙惟肖,其实是张友成的卧底。

邓耀先因办事不力,一直未能为解救黄四海找到新的对策,已让黄雨虹团队对他不满,而且他的女友罗欣然意外闯入会场,听到了黄雨虹集团设计陷害张友成会议内容的全部过程,这让黄雨虹团伙彻底起了杀心,又是一辆刹车失灵的大货车,撞向邓耀先,当场身亡。罗欣然则被撞晕后,又被常胖子打成重伤,差点送命。

此事件后,陈明忠与黄雨虹协商应对方案,面对陈明忠的质问,黄雨虹烟灰缸怒砸鲁春阳,甩锅鲁春阳,栽赃白小莲,上演金蝉脱壳,让冯森只能查到白小莲头上。一切做得跟真的一样,如果不是对这个人的了解,就连陈明忠自己也都半信半疑。黄雨虹最拿手的就是设计陷害,算计了一辈子的黄雨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被“自己人”背叛,这个人就是陈明忠。

陈明忠作为一个“三面派人物”,不仅是张友成的秘书,而且还是黄雨虹买通的“内奸”,也是郑双雪的眼线。陈明忠很早的时候就被黄雨虹“收买”,于是,他将计就计,联合张友成、冯森上演了一出“瓮中捉鳖”的大戏,令黄雨虹措手不及。黄雨虹一直以为陈明忠是自己人,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是张友成的卧底,黄雨虹的一切小动作张友成尽在掌握。

当初宋丽敏自杀后,冯森是第一个冲进超市的,只有他是宋丽敏之死的目击者。进去的时候明明他已经开了执法记录仪,但却称被自己弄丢了。陈明忠拿着冯森执法记录仪里的视频,已改成刑讯逼供的视频,陈明忠告诉鲁春阳自己发现了一样颠覆自己世界观的东西,鲁春阳问什么东西?陈明忠说在张友成的抽屉里看到了执法记录仪,里边有冯森的杀人证据。陈明忠告诉鲁春阳,自己在张友成的抽屉里看到了执法记录仪,里边有冯森的杀人证据。鲁春阳不信,陈明忠将执法记录仪的内存卡拿了出来。通过鲁春阳向黄雨虹索取3000万,还打算带全家跑路,这让黄雨虹彻底相信,陈明忠与自己是一伙的。视频中,黄雨虹看着冯森狠狠地指着躺在地上的宋丽敏大喊:“你他妈的不说出来,老子弄死你”。黄雨虹自以为是地认为冯森完蛋了,其实宋丽敏是自杀,真实视频是冯森发现宋丽敏上吊后对她的施救。陈明忠交给黄雨虹的视频,是篡改后的视频,就像当初黄雨虹找人修改了他儿子黄四海杀肖萌的那段视频一样,没想到精明的黄雨虹,竟也被将了一军。黄雨虹至死不知,自己会被“自己人”背叛,看似和自己一伙的陈明忠怎么就摇身一变成了藏身已久的卧底?黄雨虹肠子悔青,为时已晚!恶人自有恶报,他终将受到法律制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冯森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终于以此“假视频”,成功迷惑了黄雨虹。拿到视频后的黄雨虹,立马来找张友成,想拿此视频要挟张友成,没想到张友成果断地把视频交给了检察院,举报了冯森。而张友成也因陈明忠逃跑之事被停职调查,但事实是:冯森借机入狱,陈明忠假装跑路,就是为了迷惑黄雨虹,这又是三人合伙上演的一出苦肉计+反间计,为了让黄雨虹露出狐狸尾巴,冯森一伙人可真是煞费苦心。

记录仪是冯森和张友为引蛇出洞挖出内鬼而设的局。后面陈明忠拿着视频向黄雨虹索要三千万,带着家人逃出国外,这个剧情很明显就是个烟雾弹,是张友成为了让自己出事,让黄雨虹传信给黄四海,他们可以抓出内奸而布置的。陈明忠的所有行为,都是张友成授意的,因为陈明忠拿到记录仪的时候,第一时间去见张友成一面,而冯森说过,只要张友成出事了,黄雨虹才会紧急传信给监狱,那样就会露出破绽,甚至可以当场抓住内奸。所以说,陈明忠拿钱出逃是假的,一切都是为黄雨虹和监狱内奸设的局。而冯森也借由这个事件,可以做很多事情,迷惑敌人是肯定的,更多的是由明处转向暗处,更好地搜集证据,挖出幕后黑手。黄雨虹果真上当,特地去找张友成,在周秘书的见证下,交出了冯森的执法记录仪里的储存卡,他还实名举报熊绍峰收受贿赂帮黄四海立功减刑,鉴于这件事,黄雨虹还高风亮节地表示他要求撤去黄四海的立功减刑,让他在监狱里蹲够七年再出来。黄雨虹很得意,相信陈明忠的事传出去,张友成很快会倒台,但他却殊不知,自己已经慢慢掉进冯森等人为他设计的圈套中。

内鬼现身。罗欣然和熊绍峰查看了监控后,通知其他人开始行动。下午的推进会继续进行。郑锐乔装成厨房帮工,他胸口处有微型摄像机,拍下了二监区监区长罗劲松在食堂的所作所为。随后黄四海也拿到罗劲松放在桌下的纸条,得知冯森杀宋丽敏的证据在自己人手里,张友成很快要倒台。十分高兴的黄四海,让米振东不用再继续搞张一苇。米振东得知宋丽敏死亡,脸色有异样。冯森被关进监狱,罗劲松也被“请”进办公室,证据确凿,罗劲松不得不承认。罗劲松作为监区长,他也只是做些传递消息之类的工作,要害的东西他并不知情。

第二个内鬼就是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冼友文,他可谓是一个“灯下黑”的存在。冼友文利用职务之便,盗用熊绍峰的身份信息,开了实名社交账号,租了放赃款的健身房保管箱。

在东川省的第一监狱里,一直流传着一个传奇人物,这个人就是“甩棍”。那么这个神秘的“甩棍”是谁呢?那就是主持工作的副检察长“武强”。

武强刚出场时,也是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当时我还认为他是一个好人。当然他的转变也有一个过程。除了洗友文,武强也收了黄雨虹很多钱,边国立已经找到了武强藏钱的地洞。冯森和边国立在审问武强的时候,他神色复杂地讲述了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经过。当初黄雨虹为了拉拢武强,提出送游艇给武强。武强收了黄雨虹送给的二十万。他当时想自己每天过着循规蹈矩的日子,上班下班,工作多年少年才能赚到二十万。他有些厌倦了监狱和家这种两点一线的生活,决定换换口胃,在利益的诱惑下为黄雨虹卖命,结果把自己给断送了。不过武强的堕落经历也是让人唏嘘,原来武强一开始也是一个清廉的好官,但武强却有一个爱好就是字画,在一次交流会中,有一个猜字谜兑换字画的活动,因为事先被人告知,这幅字画是个赝品,所以武强才心安理得地猜起了字谜,结果没想到,这幅字画竟然是真品,价值超千万,这种变相的收礼,也让武强开始堕落,不得不说黄雨虹这一招用得好,直接让人无法拒绝。于是武强开始和黄雨虹合作,联合一帮同伙把控监狱减刑的事,用来谋取私利。正因为有这样的关系,黄四海才能在狱中如鱼得水。不过仅凭武强一人的势力,是不足以做成这样的线路,这一点在武强被捕入狱后,在冯森的审问中,武强也做了交代。他说出了自己的同伙,也就是监狱的幕后黑手,这个人就是老监狱长王剑鸣。王剑鸣在东川省第一监狱,是非常受尊敬的,他一直和武强联手,利用自己在监狱中的人脉俏悄地为黄雨虹办事,二人竟直接贪污了一屋子的现金,这也真是惊呆了冯森,但是在之前的剧情中,王剑鸣因为年老已经住进了医院,并且昏迷不醒,看来也活不长了。因为武强的供述和调查得来的证据,王剑鸣的罪行已经板上钉钉。张友成知道这个消息后,瞬间就傻眼了,没想到一直颇受尊敬的老监狱长,居然也是内鬼中的一员。

三个人物。政法委书记张友成是一个正直廉洁机智的好官。宋志明书记曾这样评价他: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求真务实,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特别是清正廉洁这一条尤为突出。在碰上儿子张一苇的案子时,张友成并没有想尽办法,要将儿子救出来,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一切按照正常流程走,犯罪自然需要伏法,从这一点来看,张友成恰恰是一个刚正不阿之人,在原则上问题上,他并没有犯错,这才使黄雨虹无懈可击。关于沈广军的案子,张友成态度十分鲜明,即使自己被打脸,将之前的所有功绩抹消,他也要查明一切,绝不冤枉任何一个人。张友成面对张一苇被人设计陷害,他并没有动用权力,哪怕自己的爱人因为自己的儿子晕倒,他也没有动摇心中的信念,在张友成心里,法律尊严高于一切,秉公执法,才能更好地处理这些事情。作为父亲的他,看到儿子入狱,如此做法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他可以因为缺少给儿子父爱而道歉,也可以因为没有做一个好丈夫而道歉,但绝不会因私利而枉法。不选择和选择也就在一线之间,坚定公平与公正的心始终没有改变。最终他没有妥协,儿子只能入狱。当然他也有父爱,当听到他的儿子是被诬陷时,虽然只有一丝的表情,但我看到了那是一种释怀,一种欣慰。儿子后来出狱了,他抱住了儿子,毕竟儿子经受了考验,做出了贡献,也改变了很多。这才是对儿子真正的关心。正如鲁迅所说,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冯森作为张友成的老战友,二人秉性相投,同样是正能量人物。冯森跟张友成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就是原则性非常强。冯森曾在波立县因办案不徇私,不近人情的态度让不法分子望而却步,可惜的是因为他所坚持的正义和公平,让自己的妻子被人报复,最终遭遇车祸死于非命,就连亲生儿子也因此记恨他,十年都没和他说过话。因为这件事,他痛苦万分,决心追查凶手,可是追查了十年,依然没有结果,越查反而发现可能这只是正常的车祸。不管怎样,他也要一直查下去,他也曾说过这是他这辈子的使命。后来他作为橙州地区的检查组组长出现,一面是妻子的案件,一面是公案,虽然有着某种联系,但他并没有突破红线,徇私枉法,而是勇于和不法分子斗争,坚持公平和公正,坚守检察官的本心。只是在查处“930谋杀案”时发现和自己爱人郑纬丽的被杀案有交集,或者说“930谋杀案”里包含着郑纬丽的案子,他才一并查处。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呢。在体育场里两人曾讨论过人民正义和个人正义的关系问题。冯森说,我们是为人民主持正义,可是谁帮我们主持正义?人民的正义里面是不是应该包括每一个人的正义,也包括我的正义在内。张友成非常赞同他的观点,认为只有每个我的正义都得到了维护,才能实现人民的正义。当时我在想,如果不是冯森在用心追查他爱人郑纬丽的案子,谁会帮他破,谁又有能力把已经过去十年的复杂案子给翻过来?

冯森也是一个有真性情的人。在了解到自己爱人被害的一点点线索的时候,都激动的不行;在想起爱人被害场景的时候,依然会情绪激愤;当罗欣然被车撞时,冯森也情绪失控,就像失去了自己当初的爱人一样,看后也让人揪心。

罗欣然同冯森一样,冷静、理智、机智、周全,也比较耿直,她常常对事不对人,比较有正义感,眼中容不下沙子。她也富有同情心,当听到胡雪娥的深冤之后,也忍不住落下了眼泪。很多人对于这件事情都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只有冯森和罗欣然迎难而上。罗欣然因为胡雪娥的事情,和熊绍锋、邓耀先走向了对立面,罗欣然觉得,这两人不做实事。通过罗欣然和邓耀先相处的画面也可以发现,虽然剧中这两人的对话并不多,但是通过这短短的几句对话也可以发现,罗欣然是一个认死理的人。但是邓耀先就比较会变通,他虽然是律师,但是他更注重金钱,更在乎自己可以获得多少钱的报酬。事实证明,罗欣然的选择是正确的,邓耀先和熊绍锋最后都被黄如虹套路,黄如虹为了救出自己的儿子不择手段,邓耀先只想让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有更多的业务,所以他一直为黄如虹办事,越陷越深,最后因怕泄密黄雨虹派人用卡车将其撞死。

罗欣然虽然失去了爱情,但是在胡雪娥的案件中,罗欣然认识了冯森,两人也有了更多的接触。她发现冯森的性格和自己很像,两人有很多共同话题,也有共同的信仰,可以灵魂同步。

一次冯森受伤了,罗欣然对他说:“我挺佩服你的,不管是你的人品还是工作态度、工作方式,你都是我学习的榜样。你一直都是我的偶像,你既英勇、又机智,还周全,要不是我有男朋友了,我觉得我都快爱上你了。”一次是冯森在监狱里对罗欣然说:舍得一身剐,才敢干政法;一次是冯森对胡雪娥说:国家给我发了工资,就是让我干这个事的,这就是我的职责;还有一次冯森说: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是一个合格的执法者。这些都让罗欣然感到冯森是一个有责任有胆量有气魄的人。

在冯森没来之前,罗欣然周围的人:熊绍峰,一个爱慕虚荣的人,遇到问题时总想推卸责任;武强,圆滑世故,领导派十足;而男朋友邓耀先,更是一个伪君子。

所以,对于罗欣然来说,周围并没有像冯森这样人格强大的人对她产生积极的影响,也无法让她得到更快的成长。罗欣然是年轻一代的检察员,在冯森还没来之前,她完全可以按部就班,结婚升迁,活得轻松自在。本来马上就要调到省检察院了,可是冯森的到来打破了她的计划,自然让她生厌。可是在查案过程中,冯森所表现出的睿智和公正,让她心存崇拜和尊敬,通过和冯森的配合,她慢慢地在发生着改变,学到了很多东西,也不断锤炼着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在遭遇到车祸差点横死,醒来之后给冯森发的那段微信:冯老怪,接我出院,我要战斗,干死那帮王八蛋!折射出什么呢?自己还病着呢,刚从死亡线上捡了条命回来,竟然就要工作,这得有多大的事业心,多强烈的工作激情,对要害她的人得有多大的愤恨!这样的人不出成绩都难。罗欣然和冯森能走在一起,应该有其内在的必然。

第12篇:检察建议书

人民检察院

检 察 建 议 书

检建()号

一、发往单位

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二、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

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建议的问题。

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对事实的叙述要求讲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四、提出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建议书引用依据由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年月日

(院印)

第13篇:民事行政检察

第八章 民事行政检察

第一节 受案范围和条件

县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案件范围

(一)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检举。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或者国家权力机关,其他部门,团体移送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生的案件;

(五)其他需要审理的申诉案件;

(六)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违法侵害应当提起民事行政公诉的案件;

(七)需要支持起诉的民事行政案件;

(八)对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的渎职犯罪进行初查的案件。省院,分市院除受理前述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案件以外还受理以下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

2.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本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 3下级人民检察院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口头或书面请示; 4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不抗诉而有意义而申请复议的案件 手里的案件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民事行政裁决裁定已经法身的法律效力

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民事行政案件申诉不受审理。

1不服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实施前所做出的判定裁决的案件 2人民法院的裁决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事件 3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案件

4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的条件

5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 6申诉人对人民法院所做的终止审查和不抗诉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的案件; 7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申诉初查,受理审查,办案时限

一 申诉初查

对控告申诉部门受理后移送的申诉案三件,或当事人直接向民行部门提出申诉的案件,应当进行初查。

当事人来访申诉的,应做好接待记录。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诉。

当事人申诉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民法院

一、二审或再审判决、裁定书; (二)申诉书(写明申诉理由、事实和依据);

(三)申诉证据材料或相关证据的线索;

对申诉材料不齐全的,应告知当事人备齐材料后申诉。

来信申诉的,由专人统一登记进行初查。如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填写《民事行政案件转办函》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填写《民事行政案件转办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如属本院管辖,应通知申诉人,安规定处理。

申诉材料经初查后,应填写《申诉案件初查表》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对需交办的案件,应填写《案件交办函》发送受案单位,并填写《案件交办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诉案件,应及时告知申诉人。对需谈话答复的应做好谈话记录。

二 受理审查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手里的案件或由控申部门移送受理的案件,由办案人员填写《受理案件登记审查表》办理受理手续,向申诉人送达受理告知书

受理案件经审查终结对应当立案审查的案件,进入立案审查程序。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应拟写结案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受理案件报告内容为: 1 当事人的概况

2申诉人申诉理由和依据 3 原审法院判决依据 4审查意见

需交办或转办或者不应立案的案件,依下例办法处理: 1 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应填写《案件交办函》,与有关材料一并交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及时立案审查并报告审查结果或审查意见 2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处理的,填写《民事行政案件转办函》,与申诉材料一部交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自行处理;

3对申诉理由不充分的,应填写《不立案决定书》并通知申诉人。 三 办案时限

对当事人申诉初查,一般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此案的决定。 审查受理案件,应在三十日内审结,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建议提请抗诉,提请抗诉的案件,应在收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建议提请抗诉提请抗诉的案件,应在收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期的,由检察长批准。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口头请示的一般问题能及时答复的应立即给予答复,对案情复杂政策性强许留居案审查的案件办案人员应在二十日内给予答复;须经部门集体讨论决定的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大幅。。。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轻视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在一个月内答复。 对提出检察建议的案件应在作出十五日内向同级人民法院送达检察建议书。

第三节

立案审查

一、立案的条件和立案

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可能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主诉(办)检察官或者办案人员应填写《民事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写明已受理查明的基本案情、立案的理由和依据,由主诉(办)检察官或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向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二、阅卷和调查取证

立案审查案件,应填写《调(借)阅案卷函》,调阅人民法院原

一、二审或再审的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

阅卷笔录应主要摘记或复印以下材料:

(一)纠纷的起因、诉讼过程、庭审等材料;

(二)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是各种证据,并注明审级及所在卷宗页码;

(三)对存在矛盾的证人证言、证据材料应着重摘记矛盾点,并予以注明;

(四)存有争议需进一步查清的事实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以审查原审案卷为主,辅以必要调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申诉主张,应当提供证据。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申诉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收到的时间、份数和页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可以调查取证:

(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线索,人民法院应当调查而未予以调查取证的;

(二)当事人提供 的证据相互矛盾无法认定,人民法院应当调查取证而未予调查取证的;

(三)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与人民法院采信的证据相互矛盾,无法确认案件事实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可能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

(五)人民法院据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人民检察院亦无需进行调查:

(一)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确认的;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律;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能推定出另一事实的;

(四)已为法院裁判或者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进行调查取证、法律法规咨询,应当二人以上。在调查时应当出示证明,并制作调查笔录或询问笔录。法律法规咨询,应做好联系工作记录。

案件审查期间,当事人要求对案件主要证据材料或有关专业问题,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由主办(诉)检察官决定,或由办案人员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鉴定委托书》报分管检察长批准。

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协助收集证据。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自行收集的证据,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

审查案件时发现审判人员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应进行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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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检察工作思路

一、更加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努力适应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要发挥检察职能,保证党和政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在基础建设、工业投资、民生工程等扩大内需方面投资使用情况的监督,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二是要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为企业生产和经营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三是要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和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活动,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发展。

二、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检察业务工作要紧紧抓住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各项法律监督等重点。正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立案监督工作和裁判不公的抗诉工作,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强度和力度。进一步促进涉检信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其他各项检察工作要从各自的工作职责出发,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检察机关整体效能的发挥和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在检察环节上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

三、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新途径

一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二是继续全面贯彻执行省院“两大考评体系”,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先进检察院建设活动,实现三年内两级院全部进入全国和省先进检察院行列的目标。三要实施阳光检务工程,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使检察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社会监督之中。四要建立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案件办理中出现错误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保证为社会提供合格的“法律产品”。

四、继续推动构建“大学习”格局工作,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水平

政治学习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入手,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业务学习和培训要开展全员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的检察人才队伍。宣传教育要提高层次,继续办好《盘锦日报》检察专刊和电台、电视台固定栏目以及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工作专刊,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对外学习交流要继续加强。树立“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思想,积极探索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检察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式,为盘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和智力支撑。

第15篇:检察实务

检察实务

简答:

一、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进行监督时的注意事项

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进行监督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

2、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否依法实行监管;

3、保证金是否妥善保管和处理;

4、解除或改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题时要注意:

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二者又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二者常常放在一起被考察。

2、对保证金的监督也是人民检察院监督的重点,不要漏答。

3、准确理解题意,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措施,不是公安机关采取的监管措施。不要张冠李戴。

二、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方法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方法有:

1、口头通知纠正;

2、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3、追究刑事责任。

答题时要注意:

1、这道题考查的知识点比较细,难度不大。

2、口头和书面都是监督的方法。

3、结合侦查的法定程序来思考问题。

三:刑罚执行监督的意义

刑罚执行监督具有以下意义:

1、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2、打击犯罪,维护社会需要;

3、保障刑事诉讼任务的实现的需要。答题时要注意:

1、这道题同样考查得比较细致。难度一般,但学生学习时容易忽略。这也提醒学生要全面地掌握知识。

2、刑罚的执行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考虑刑罚执行监督的意义就要回到刑事诉讼法的功能和任务上去。

3、要全面作答。

四:分析判断案情的总体要求

分析判断案情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分析判断案情要从案件的实际出发,以掌握的案件材料为依据;

2、分析判断案情要透过案件的现象看本质;

3、对案情的分析判断要多侧面、全方位,形成立体思维网络。答题时要注意:

1、本题主要考查侦查人员分析判断案情时应当遵循的要求。

2、教材上的阐述比较空泛,主要从哲学的角度出发来作答。

3、答题时能够联想到相关的知识点,如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原则等。主要是证明对知识的系统把握。

五: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之前的准备工作

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之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进一步熟悉案情,准确理解抗诉的根据和理由;

2、研究和掌握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与案件审理有关的各项政策以及专业知识;

3、制作出庭的阅卷笔录。答题时要注意:

1、本题难度中等。

2、检察人员出席再审法庭是一项重要的检察工作,有工作经验的同学作答时可以适当阐述。

3、对知识要点的回答要全面。

论述题: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准备工作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着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分析案件材料,熟悉案情;通过归类分析,理出现有材料中证据间的同一性和矛盾性,为制定讯问计划、科学地选择讯问突破口打下基础。

2、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要研究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和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后、接受讯问前的心理状态。

3、熟悉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政策及社会信息;

4、制定讯问计划;

5、组织好讯问力量。

答题时要注意:

1、这个知识点是本课程中的重要知识点,难度中等。

2、与该知识点相关的是刑讯逼供问题,论述时一定要对该问题进行说明。

3、用语要规范,注意勿将“讯问”写成“询问”,二者的对象是不同的,后者主要是对证人。

二: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第一,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

1、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有明确的申诉理由或检举事实,并书面提交抗诉申请或申诉书。

3、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对于不属于受理申诉检察院或者检察机关管辖的申诉,可以告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其他部门申诉,也可以将书面申诉材料转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其他部门处理。

第二,人民检察院对以下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不予受理:

1、民事、行政裁判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3、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案件。但不服人民法院与离婚合并审理的子女扶养、夫妻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如果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题时要注意:

1、本题为综合性题,难度较大。

2、除了答出要点,还要结合实际加以阐述。

3、答题时要运用发散性思维,结合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的受理条件作答。

作业二:

简答题:

一:人民检察院对搜查进行监督应注意的问题

(1)搜查是否由侦查人员进行; (2)是否依法出示了搜查证;

(3)搜查时是否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在场;

(4)搜查妇女的身体,是否依法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5)搜查笔录是否符合要求。

(6)对搜查中扣押的物品是否记入清单。 答题时要注意:

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要求出示搜查证,紧急情况下有逮捕证时也可以不出示搜查证。检察院监督应注意搜查的主体、笔录、清单等内容。要点要答全。

二: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检察监督的途径 (1)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进行; (2)通过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 (3)通过受理有关的控告、检举进行; (4)通过跟踪监督进行。 答题时要注意:

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有很多途径和方法。监督本身体现的是三机关相互制约原则。前三种途径同学一般能够答出来,不要忘了第四种,这里容易失分。

三: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1)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活动,维护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保障及时准确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4)促进审判人员严格执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 答题时要注意: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保障准确惩罚犯罪,另一方面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后者强调保障人权,体现了法治社会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千万不可漏答。

四:对死刑立即执行进行临场监督的主要内容

(1)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2)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在交付执行前,是否对罪犯验明证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防止错杀、误杀。

(3)有无应当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存在。 (4)死刑执行的方法、场所是否合法。

(5)死刑执行后,查明罪犯是否已死亡,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是否通知罪犯家属。

答题时要注意:

死刑由人民法院的法警执行,由检察工作人员监督。执行死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诉讼活动,司法实践中最近还出现了“刀下留人”的戏剧性情形。因此检察院在监督时要对执行的各个环节认真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

五:刑事申诉案件的复查决定的情形 (1)维持原判、裁定、决定; (2)撤销原处理决定;

(3)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答题时要注意:

检察院享有对生效裁判的监督权。上述第三种情况大家比较熟悉,很容易答出来。第一种是对裁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处理结果。复查决定的结果只有三种:维持、撤销或提出抗诉,都是程序意义上的处理,不涉及实体内容。

论述题:

1:刑事立案监督的意义

一,这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法律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二,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是完成刑事诉讼任务的重要保证; 三,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是惩治司法腐败的有效途径;

四,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是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答题时要注意:

立案监督不仅针对公安机关,还有检察院自身和法院等。检察院的监督贯穿诉讼活动始终,涉及各个诉讼阶段。这道题比较简单,容易得满分。

2:现行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存在的缺陷

第一,操作层面上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权过于狭窄。 (1)抗诉权规定的不够完整。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赋予检察机关完整抗诉权。而现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仅赋予检察机关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权。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民事调解等检察机关均无权抗诉。

(2)监督方式的规定不够具体。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分则中只规定检察机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检察建议是一个补充方法,但强制力不足,难以实现全方位的检察监督。

(3)抗诉权效果不够理想。

第二,理论层面上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权过于狭窄。 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实际在检察机关没有民事行政起诉权,没有民事行政参诉权,对审理中的民事行政案件缺乏相应的监督措施等。

答题时要注意: 主要是操作层面上的问题。法律宏观上赋予了民事行政检察权,但过于笼统,需要细化,强化可操作性。如果在检察机关从事实务工作,还可以结合实际工作,简单地举

一、两个例子,这样就使得论述丰满、有较强的说服力了。

作业三:

简答题:

一: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原则 (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

(2)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原则; (3)依法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原则;

(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5)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6)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7)依靠群众原则; (8)检务公开原则;

(9)加强内部制约、规范业务工作原则。 答题时要注意:

人民检察院开展活动时,应遵循9个原则。这些原则中有的是内部活动的原则,如原则

1、

2、

5、

6、

7、

8、9;有的是处理与其他部门关系的原则,如原则

3、4。要点要答全。

二:审查起诉的基本要求 (1)认真审查证据;

(2)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及证人核实证据;

(3)通过审查技术鉴定结论核实证据;

(4)以法律为准绳,衡量是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5)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审查侦查机关所认定的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一致; (6)查明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答题时要注意:

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工作之一。特别注意第二项要求。传统上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讯问”,由于这个规定带有对犯罪嫌疑人的歧视,所以现在已被改为“询问”。

三:检察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题时要注意:

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不起诉的6种情形,应当烂熟于心。这个知识点往往是考试重点,希望能引起大家高度重视。

四:第二审程序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异同 相同点:都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形式,监督的对象和内容都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确有错误。

区别:

(1)抗诉对象不同; (2)抗诉权限不同; (3)审理程序不同; (4)提出抗诉期限不同; (5)抗诉作用不同。

答题时要注意:

两个“抗诉”,区别太大了。这道题提醒大家不要混淆知识点。虽然说答出要点就可以得分,但是一定要理解要点背后的内容。

五:人民检察院对监管改造场所执行刑罚监督的主要内容 (1)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 (2)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 (3)对刑罚终止执行的监督;

(4)对刑罚执行中的罪犯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的监督; (5)对监狱狱政管理和教育改造罪犯等活动的监督。

答题时要注意:

这道题有点偏,不是考试的重点。但要点也有5个之多,作答时莫要遗漏。

论述题:

一:对错捕、漏捕和批捕案件质量不高的认定 复查案件,除应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以外,应当注意发现和纠正错捕,漏捕和案件质量不高问题。

1、错捕:错捕就是将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行为不构成犯罪,以及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批准或决定逮捕。一般说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决定逮捕,视为错捕:

(1)无辜的;(2)不构成犯罪的;(3)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4)涉嫌犯罪事实不清,现有证据不能认定为犯罪的:(5)做出逮捕决定时,认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在以后的诉讼中,证据没有发生变化,而作出撤消案件

或绝对不起诉的处理,经审查认为正确的;做出无罪判决后,检察院和法院认识一致,不抗诉的。

2、漏捕:漏捕是指犯罪嫌疑人具备逮捕条件,应当批准、决定而未做出批准、决定逮捕的。有下列情形的可视为漏捕:

(1)应当逮捕而做出不批准、决定逮捕决定的;(2)应当逮捕而建议撤消案件的;(3)应当逮捕而建议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直接移送起诉,因而造成严惩社会危害的;(4)经复议、复核,在原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改为逮捕的;(5)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不逮捕决定错误,改为逮捕的。

3、案件质量不高:是指在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是掌握的逮捕标准不准确,办理案件的程序不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对明显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批准、决定逮捕的;(2)对确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3)对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措施可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批准、决定逮捕的;(4)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提请逮捕同案犯罪嫌疑人,而未捉出建议和直接做出逮捕决定的;(5)审查批准、决定逮捕超过规定时限的;(6)法律文书的制作不符合规范,案卷材料归档不符合要求的。

答题时要注意:

一道要点很多的论述题。题目本身难度不大,关键是要识记完整啊!如果考试中出这道题,则分值必然分布很细,要拿满分也不容易。

二:人民检察院个案协查的渠道、范围及原则 (1)检察机关自1987年以来与香港廉政公署开展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设立了个案协查办公室,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港案件的窗口和联系渠道。同时,也加强了与香港律政司的联系,在办案中加强协作。全国所有涉港澳案件都要归口最高人民检察院个案协查办公室,统一办理涉港澳的司法协作事务。

(2)检察机关赴港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应具有两个条件: A、法律规定由检察院自行受理或立案侦查的案件; B、案情涉及香港地区并有赴港调查取证的必要性。 (3)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A、案情重大,使国家经济上遭受严重损失,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B、案件的主要证人、重要书证在香港地区的;

C、采取了有关方法(如约请、函调、边控等办法),在境内无法达到取证目的的;

D、能确保受询问的香港居民不会因为该案提供证言而受到我国法律的追究。

(4)与香港的廉政公署开展个案协查,必须考虑香港的特殊地位和现实情况,并坚持:A、对等互利原则;B、法律适用原则;C、坚持协查效应原则。

答题时要注意:

教材上的答案有些陈旧了。在讲到个案协查的渠道时,鼓励大家讲一些新鲜的内容,只要讲得准确,就可以得到高分。

作业四:

简答题:

一:检务公开的方式 (1)依法向社会公开。

(2)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窗口”部门的作用。

(3)要求检察人员在办案中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答题时要注意:

检务公开重要的是在办案中要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履行告知义务。否则可能会引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对公正办案的怀疑。要点要答全。

二个: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有可能导致的错误裁判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违反下列程序规定时有可能导致错误裁判: (1)主管错误; (2管辖错误;

(3)审判组织的组成活动违反法律; (4)审判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5)拒绝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6)严重违反审判程序; (7)一案两诉,法院均受理并做出判决,裁定。

答题时要注意:

错案追究制是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因此这道题的考察具有现实意义,同时这个知识点也容易成为考试的重点。

三:人民检察院实现刑事审判程序监督的内容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活动违法的;

(2)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管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

(6)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 (7)法庭审理中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 (8)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的。 答题时要注意:

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责之一。这个知识点考察的是一个重点。对于这8项内容,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切实记牢。注意莫要漏答。

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特征

(1)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国家性和权威性; (2)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专门性;

(3)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和合法性; (4)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有强制性。

答题时要注意:

相对简单的一道题,容易得高分。希望大家不要丢分。

五: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 (1)发现犯罪线索;

(2)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

(3)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审查; (4)决定立案。

答题时要注意:

后三种情况一般答得没有问题,注意第一种情况易被忽略。

论述题:

一:第二审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抗诉的异同

相同之处:都是人民检察对人民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形式,监督的对象,内容都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确有错误,其目的都是为了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区别:(1)抗诉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审判员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捉出的。

(2)抗诉权限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权限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只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审判员监督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才有抗诉权。

(3)审理的程序不同。对于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人民法院要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对于审判员监督程序的抗诉,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分别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程序。如原为一审案件,适用一审程序,原为二审案件,适用二审程序。

(4)提出抗诉的期限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的提出有一定期限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不服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按照审判员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法律没有期限的限制。

(5)抗诉作用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阻断一审法院错误的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审判员监督程序的抗诉,主要是为了纠正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对已经交付执行的冤错案件予以纠正。

答题时要注意:

一道要点很多的论述题。题目本身难度不大,关键是要识记完整啊!如果考试中出这道题,则分值必然分布很细,要拿满分也不容易。

二: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2)这种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法定情形进行分析,认为其符合可以不起诉的条件,而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又称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拥有一定的起诉自由裁量权,在刑事诉讼中实现诉讼便宜主义原则的体现。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第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这方面,酌定不起诉的案件与提起公诉的案件是一致,即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构成了犯罪的,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不存在法定不起诉案件的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二,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即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目的、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况以及年龄、一贯表现等综合考虑,认的确情节轻微,为了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不起诉提起公诉效果更好的。

第三,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按照我国法规定,主要是指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情形:

①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③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超过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④犯罪嫌疑人因紧急避险超过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⑤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⑥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⑦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员; ⑧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胁从人员;

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人员; ⑩犯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人员。

第16篇: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

xx市交通局:

我院在办理原xx市交通局xx运管站站长吴xx受贿案件中,经侦查证实:吴xx在xx交通局路政科和xx运管站工作期间,利用检查货车超限运输和营运车辆违章行为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为他人提供帮助。

该案件反映出你单位在管理上存在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漏洞,主要表现在:

1、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权力行驶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缺乏监督,执法人员手中权力无人监督,执法人员对车辆违章行为处罚存在随意性,扣车、放车一人说了算,导致某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对于一些中层领导和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督查机制不够健全。

2、法制教育不够到位。在办案中我们发现,你单位部分执法人员甚至是中层领导干部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法规学习,放松自身思想改造,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欲望膨胀,滋生贪图享受的消极思想,经受不住诱惑,利用手中的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触犯法律。

本院为预防犯罪,维护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之精神,特向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拓宽和畅通监督的渠道,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与约束,规范执法程序,如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和处理程序要严格规范,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完善内部纠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规范执法,防止滋生腐败行为。

2、加强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结合犯罪案例,对单位人员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认真开展深刻的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制度。对单位人员进行经常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情操,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念,重点对下属部门、运管站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构筑一道反腐防线。

以上建议,请慎重研究落实,并加强同我院联系。望将落实情况于2个月内反馈我院。

XX人民检察院

第17篇:检察文化

兴文化 促检业 保公正

——写在检察文化建设繁荣之际 栾城县人民检察院

旺娜

近年来,我国不断强调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全国政法委高度重视政法文化建设,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政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文化建设已经受到社会各界和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人民检察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何构建先进检察文化,从而提高队伍素质、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开展,已经成为新时期检察文化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检察文化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建设的灵魂,是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引导力量。它既传承了中华文化“修身、自律、刚正”的历史性,又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时代性,是检察从业人员优秀品质长期深厚积淀的精华。先进检察文化具有内增凝力、外塑形象、约束规范、激励导向的重要作用。在全国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各地检察机关纷纷采取各种措施促进检察文化建设,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巡礼、全国检察文化暨法治文化理论研讨会到各地院的检察文化活动和论坛,从最初的业余文化活动到先进的文化理念和管理方式,检察文化可谓“蓬勃发展、蔚为大观”。

以我市为例,在市政法委举办首届“政法文化节”之际,市院积极响应号召,开展“检察文化研讨会”就是推动检察文化建设的一个良好举措。还有“唱响主旋律、红歌献给党”歌咏比赛、“读红色经典、树理想信念”征文活动、书画摄影比赛、心理健康视频讲座等,都是对落实检察精神、推动检察文化建设的很好诠释。在各地检察文化如火如荼开展之际,我院也不落后。“你、我、他”大家讲讲坛成功开办数期,全国人大代表、书法大家、石家庄二中特级教师、本院干警等纷纷登台,民生经济、心灵感悟、古文国学、健康养生等无所不包,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粉刷一新的楼道走廊、图文并茂的特色警示标语、先进的电子显示屏等为干警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极大地陶冶了干警情操,提高了工作效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细、纪律严、境界高、业绩优”的新时期栾检“十八字”精神则从更高、更严、更全的角度和层次对广大干警提出了新要求,实现了职业信仰的定向、执法宗旨的定位、执法形象的定型和精神风貌的定格。

但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文化建设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部分干警认为检察文化就是唱唱歌、跳跳舞等肤浅层面,对其实质研究

- 1培育文化,以文化育队伍,以队伍促业务。可以说,检察文化为检察实践提供精神动力,检察实践为检察文化提供发展源泉,两者结合才能共同促进,相得益彰。要按照“侦查一体化→监督一体化→检察一体化”的路径开展业务建设和文化建设,逐步将检察文化的精髓和内涵渗透到检察实践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使干警真正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文化离不开制度的保证,制度是文化的根基所在。要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检察工作根本需求的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管理制度、考评制度、激励制度等,对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规范,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使各项工作不以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保证“软环境”的稳定。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促进检察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人人监督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使各种无形的制度产生有形的力量,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到制度既约束人也保护人,使其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3.加强检察精神文化建设,促检察人员凝心聚力

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对检察文化的全面发展起着方向指引作用。加强精神文化建设,能使检察人员站在更高层次上认知检察工作的实质与发展前景,更有效地把检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检察工作所确立的总体目标上来,极大的增强团队凝聚力、鼓舞士气。

首先,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干警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恪尽职守忠诚正义的执法观和献身检察事业实现自我价值的价值观。大兴学习之风,号召“争当学习型检察官、争建学习型科室、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引导干警端正思想,提高正确观念的自我培育能力,使全体干警在正确观念的驱动下树立主人翁意识,保证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其次,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开展敬业、勤业、精业的三业教育,使全院干警明确自己身上的责、权、利,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和自觉遵守职业规范的意识。在新形势下,尤其要重视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念,常修为检之德”,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以自身的较高素质和良好形象作先进检察文化的宣传者。

三、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从宏观角度来说,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常抓不懈

先进的检察文化是检察干警在较长时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总和。实施检察文化建设战略是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增强司法公信力、树立法律权威的需要,是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构建和谐检察的现实需要。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立足当前,认真探索,更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要站在新的起点上,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2.从微观角度来说,检察文化建设要注重细节

细节体现水平,细节决定成败。价值观的培养都是从细小之处入手,检察文化的培养也需要从点点滴滴处着眼。有细心、求细致、重细节这应该是每位检察人员的工作信条。我们必须要狠抓落实,从细微处着手,将严谨细致、慎密思维贯穿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步程序,提倡精细化谋略,向细节要战斗力。要引导干警从小事做起,积小善为大善,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良好习惯;要把检察文化的价值核心渗透到每个人的心里。

3.从横向关系来说,检察文化建设必须突出个性与特色

检察文化既有共性的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这正是检察文化具有无限生命力、对检察干警具有巨大号召力的根源所在。部分院的检察文化建设之所以重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就在于文化理念的形成中不注重体现本地的自身特点、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使文化建设趋于一般化。检察文化建设不必搞统一的模式,不必用统一的规范,应当是因地制宜、百花齐放。要把检察元素植入当地传统文化土壤中,创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成为干警和群众广泛接受的一种力量。要紧紧围绕检察核心灵魂和主题,结合本地区和本院的实际,在开展共性检察文化的基础上,找准自身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借本地文化提升个性检察文化,创新文化内涵,从而使检察文化更具生命力。

4.从纵向关系来说,必须重视基层检察机关的文化建设

当前全国88%的检察院在基层,74%的编制和人员在基层,90%以上的案件办理在基层。作为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基础前沿力量,基层检察院具有工作的广泛性和具体性,在整个检察系统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于此也是承担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正所谓“小院也能办大案,小院也有大作为,小院也能创辉煌”,加强基层检察院文化建设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对于促进基层院的全面发展、提高检察机关的群体素质和工作效能等也具有独特的功能。我们要把检察文化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尊重广大基层检察人员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弘扬和谐文化,创新文化形式,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检察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物质保障。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没有根基的民族,一项没有文化的事业是没有根基的事业。“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科学推动发展,文化孕育希望。我们必须不懈努力,坚持以高尚的精神鼓舞检察人员、以科学的理论武装检察队伍、以先进的文化引导检察事业、以优秀的载体塑造检察形象,使检察文化不断繁荣和发展,从而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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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检察工作思路

×二六年工作思路

×

×今年,我院在开发区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工作水平。全年共受理批准、起诉案件件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和人数各上升,人均办案起,结案率。立案侦查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挪用公款案件件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成功地查处了开发区首起正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共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在年底开发区双文明考核中我院以优异的成绩名列政法各部门前茅。自侦工作也在上级检察机关考核中取得了全市第一,全区第六的好成绩。

×面对成绩和荣誉,二六年,我院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开发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建设“平安红寺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具体围绕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继续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和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执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权利观。继续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和“专项整改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解决队伍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结构。

×、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安全、稳定意识,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

×、进一步扩大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同时,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公共投资和公共建设项目以及案件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继续抓好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注重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对量刑畸重的案件也要依法提出抗诉。年,开发区看守所将投入使用,我们将充分发挥刑罚执行监督作用,落实好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各项措施。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将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既要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要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涉检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访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按照上级院改革的要求,抓好公诉改革、体制改革、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等工作,重视完善内部执法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努力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公正执法的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第19篇:检察工作总结

2006年检察工作总结

2006年检察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

为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对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尤其把“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我院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搞好沟通与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特别是根据“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高发的特点,制订措施,明确责任,加大对这一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使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得以快捕快诉。元至五月份,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7件7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件58人,其中,依法追捕漏犯3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件83人,提起公诉47件件58人,报送市院起诉2件3人,追诉漏犯4人。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治安环境。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干警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突破案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案件的立案率、判决率和大要案率。落实办案责任,加大办案力度,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元至5月份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科级干部犯罪案件2件,移送审查起诉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查案数和结案数目前居全市第一。

办案中,我们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重点工程预防三个预防重点,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预防犯罪工作新路子,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今年3月份,全市预防调查工作会在我院召开,我院的此项工作也受到了省院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肯定与好评。

三、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控申工作根据党委提出的信访稳定工作方针和高检院关于“全力维护稳定”的总体要求,以推行“阳光接待”工作为载体,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着力办好刑事申诉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上访老户的息诉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20多人次,积极妥善处理属于检察机关直接管辖的控告、申诉、举报案件,把90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上。经控申部门接待处理的案件,全年无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同时也没有增加一户新的上访户。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了“权利告知卡、承诺服务卡”等便民措施,既方便了来访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以来控申部门共受理举报线索30件,初查12件,立案2件,转交公安部门3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超期羁押等问题。依法追捕3人;追诉漏犯4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9件,经审查立案9件,提请抗诉3件。监所检察部门通过开展国家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活动,以及对监外服刑人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5次,通过查找狱内不安全因素排除事故隐患7起,纠正有关部门不规范执法行为12起,预防超期羁押案件4件6人。

同时结合我县的“开发建设年”活动,采取措施,对那些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聚众哄抢、破坏生产,干扰施工,无理取闹、欺行霸市等行为,做到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治理企业发展环境的集中行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要求全体干警把执法思想和观念统一到“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上来。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

第20篇:检察工作总结

2019年检察工作总结-范文汇编

一年来,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本岗,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渎检科工作实际需要,我学习了《》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科长抓好科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只要院党组决定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带头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并教育全科同志增强集体荣誉感,使全科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使全科在科长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和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及时发放两个须知。在协助科长完成科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查找案源,努力办案。对调查的每一件线索都做到认真负责,渎检工作干扰大,阻力大,风险大,不同于反贪。春节刚过,我就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排查案件线索,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在调查某房管局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线索时,为了不给发案单位造成影响,我们利用周

六、周日的公休日在档案室查阅了近1000份房屋档案,而后,又查询了银行、拆迁办等相关单位的档案,经过大家的努力,最后一举立案1件3人,取得了开门红,受到了市院的表扬。截至目前,我科已立案2件5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办案指标。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天津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个人总结,如有不妥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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