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心得体会

2021-06-05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增值税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进口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内购进货物的处理方法相同,只是扣税依据不同。 (注:当前,部分地区,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请参考本文的第四点、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商贸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的会计处理)

四、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商贸企业进项税额的抵扣的会计处理。

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 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 误后,方可予以抵扣,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的不准许抵扣。

为核算待抵扣进项税额,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已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己通过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货物运输发票的进项税额。取得上述扣税凭证时,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五、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接受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八、接受捐赠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接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若接受捐赠的货物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亦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按投资确认的价值与增值税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九、接受投资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如果对方是以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等)进行投资,进项税额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十、货物非正常损失及改变用途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做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一、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有出口货物的企业,其出口退税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以退回的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货物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货物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当期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二、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等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一)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会计处理

(1)受托方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受托方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只收取代销手续费的,企业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手续费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应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三)销售代销货物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销售代销货物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问题,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金额”栏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2)企业销售代销货物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货物出售后,扣除手续费,余款如数归还委托方,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栏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五)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货物的公允机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六)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应该比照对外投资处理,因为用于个人消费相当于是实际上的对外销售,所以应该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十三、包装物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包装物单独计价所得价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对逾期未退还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收取的押金(此时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规定的税率,将含增值税的押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动产)的会计核算

财税[2008]170号文和财税[2009]9号文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转型政策,企业严格按文件操作。购进时和一般货物的购进类似,但要注意固定资产抵扣条件是否满足;销售时比一般货物的销售复杂,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的会计处理,还要关注销售固定资产适用的增值税政策,切不可一概而论。

五、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避免出现企业在以前月份有欠交增值税,以后月份有未抵扣增值税时,用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仍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六、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七、减免及返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国家仍在一定范围内保留了减税、免税,并采取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

对企业减免及返还的增值税,除按照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会计处理时,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十八、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由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其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应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和增值税,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按实现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与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合计,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不含税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的销货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缴纳增值税款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限上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推荐第2篇:增值税

二、单选

1、在税制构成要素中,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 B )

A.征税对象

B.税率

C.纳税人

D.纳税环节

2、税收权利主体是(A

A.征税方

B.纳税方

C.征纳双方

D.中央政府

3、税收行政法规应由( D )制定。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C.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

D.国务院

4.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是(B )。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纳税环节 D.税率 5.体现一个税种征税的深度,作为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是( D )。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纳税环节 D.税率

6、以下哪项为征税对象的具体化(B

)。

A.计税依据 B. 税目 C.税率 D.纳税人

三、多选题

1 .一般认为,税收的形式特征包括( ABD )。

A.强制性 B.无偿性 C.集中性 D.固定性 2.税收制度的三个最基本构成要素是( ABD )。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纳税环节 D.税率

3、.我国现行税种适用的税率有( ABCD )。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全额累进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4.我国下列税中属于从量税的是( BC )。

A.增值税 B.资源税 C.车船使用税 D.营业税 5.我国目前下列税中属于中央税的是( BC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关税 D.土地增值税

二、单选题

1、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有关适用政策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所有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原来的13%低税率恢复到17%

B、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C、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D、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行预缴增值税办法的电力企业是( )。

A、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

B、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

C、具有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

D、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

3、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有关增值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是( )。

1 A、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B、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的,向其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D、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下列关于涉税政策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 A、二甲醚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B、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

C、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D、一般纳税人注销或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5、专用发票必须按时开具,不得提前和滞后,下列做法中不符合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要求的是( )。

A、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为收到货款的当天开具

B、采用预收货款方式,于收到货款的当天开具

C、采用分期付款结算方式,于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开具

D、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于货物移送的当天开具

6、下列关于增值税涉税政策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

A、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B、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征收增值税

C、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50%

D、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

7、某食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份将自产的一批生产成本为20万元(耗用上月外购材料15万元)的食品发给职工,同时将上月外购的一批干鱼、海鲜罐头(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万元)作为过节礼物发给突出贡献的销售职员,则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反映销项税额3.74万元

B、应反映销项税额3.4万元

C、应反映应纳税额3.4万元

D、应转出进项税额4.55万元

8、从理论上讲,增值税中的增值额是指( )。

A、V

B、V+M

C、M

D、C+V+M

二、单选题

1、下列关于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 A.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

B.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

C.金融保险业纳税人包含证券公司

D.企业承包给他人并以发包人名义经营的,以承租人为纳税人

2、北京某装饰有限公司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客户采购的装修材料125万元,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4万元。装饰公司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等共13万元。装饰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为( )万元。

A.0.92

B.3.75

C.0.51

D.3.05

3、根据现行营业税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B.无船承运业务收取的收入,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

C.企业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既要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又要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D.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4、下列关于金融保险业的涉税政策,正确的是( )。

A.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投保人合同上规定的保费为营业额

B.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营业额不得扣除分保费

C.贷款应收利息自结息之日起,超过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贷款本金到期(含展期)超过90天后尚未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到的利息申报缴纳营业税

D.金融企业从营业额中减除的应收未收利息的额度和年限以该金融企业确定的额度和年限确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规定金融企业减除比例

5、下列经济业务,目前按3%征收营业税的是( )。 A.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

B.代理电视台广告业务

C.体育运动员参加体育比赛取得的奖金

D.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业务收入

6、某肉牛养殖厂与农户李某签订委托饲养合同,合同规定由养殖厂提供牛犊和饲料,李某负责养殖,养殖厂每年向李某支付劳务费5000元,则下列有关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不纳税

B.李某应纳增值税150元

C.养殖厂应纳营业税

D.李某应纳营业税250元

7、某纳税人首次向客户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账面记载的劳务费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已知提供该笔劳务发生的成本为8000元,当地成本利润率为4%,营业税税率为5%,则该纳税人应纳营业税为( )元。

A.396.19

B.416

C.460.53

D.437.89

8、保险业以外汇结算的营业额,按(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 A.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末

B.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月末

C.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月初

D.收到外汇的当月月末或当季季末

9、下列收入中,应免征营业税的是( )。

A.展览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B.寺庙出售的纪念品收入

C.公园内电影院门票收入

D.残疾人福利企业取得的收入

10、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A.机构所在地

B.居住地

C.劳务发生地

D.注册地

11、下列项目中,符合营业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是( )。

A.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他无形资产的在其机构所在地

B.纳税人与销售的不动产不在一地的,在纳税人所在地

C.纳税人承包工程跨省市的,在工程所在地

D.纳税人分包工程与总承包人在同一省市的,在总承包人所在地

三、多选题

1、下列关于金融机构从事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陈述,正确的有( )。

A、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B、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认定

C、金融机构的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统一确定

D、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普通发票

2、可以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 A、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B、必须是报关出口的货物

C、必须是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D、必须是出口收汇并核销的货物

3、对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不包括( )。 A、处1万元以下罚款

B、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C、暂停其半年以内的专用发票领购权

D、暂停其1年以内的专用发票领购权

4、下列关于软件产品的税务处理中,不正确的有( )。

A、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培训费征收营业税

B、纳税人随同软件产品销售一并收取的维护费应征收营业税

C、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纳税人按期收取的维护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D、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且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其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5、下列关于纳税征管的陈述,正确的是( )。

A、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B、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C、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D、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律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6、下列关于目前税率的陈述,正确的有( )。 A、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政策

B、小规模商业企业销售自己用过的汽车,适用3%征收率

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 4 售个别旧货适用征收率外,税率一律为17%

D、建筑用砂、土、石料适用13%的低税率

7、下列属于虚开发票行为的是( )。

A、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下,为他人开具发票

B、为与自己没有发生直接购销关系的他人开具发票

C、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下,介绍他人开具发票

D、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下,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发票

8、下列关于免税店销售免税品的增值税政策陈述,不正确的有( )。 A、对于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免税品征收增值税

B、市内免税店销售,在海关隔离区内提取免税品直接出境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C、纳税人销售免税品一律开具出口发票,不得使用防伪税控专用器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D、纳税人经营范围仅限于免税品销售业务的,一律不得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器具

9、目前以下经济业务中,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餐厅购进用于客人消费的香烟

B、某商场从电视机厂购进电视机一批,作为奖励发放给优秀的员工,已经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C、某汽车修理厂购进汽车配件一批,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D、2009年某生产企业为了改进产品的生产工艺,特别从美国进口先进设备一台,已经海关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完税凭证

10、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 A、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B、发、供电企业将电力产品用于集体福利的,为发出电量的当天

C、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数量且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次日

D、供电企业将电售给企事业单位且采取直接收取电费结算方式的,为收款的当天

11、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的陈述,正确的有( )。

A、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B、企业申报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C、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作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

D、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12、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费用,可以不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收取的保险费

B、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承运部门将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并由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垫运费

D、销售汽车 5 并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13、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的增值税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办理税务登记时,销售额预计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辅导期的小型商贸企业,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万元

C、对辅导期的小型商贸企业一律按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17%征收增值税

D、在辅导期内,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额

14、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产生的积极效应包括( )。 A、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

B、有利于鼓励投资

C、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D、有利于财政收入增加

15、下列项目中,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有( )。

A、企业为在建工程购买的材料

B、企业为翻修职工浴室购进的建筑材料

C、生产用的水、电

D、非正常损失的货物

三、多选题

1、下列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B.建筑安装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其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C.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工程不实行分包,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D.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代理人

2、下列各项保险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的有( )。 A.境内某保险公司为某公司境内财产提供的保险

B.境内某保险公司为某外贸公司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

C.境外某保险机构为某公司境内货物提供的保险

D.境内某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的返还性人身保险

3、下列应该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有( )。 A.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

B.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而取得手续费的行为

C.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

D.金融经纪业务

4、下列业务中,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有( )。 A.转让自建旧楼

B.单位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

C.个人转让著作权

D.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

5、下列项目中,不得作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有( )。

A.歌舞厅收取的门票收入、烟酒收入

B.销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取得的收入

C.银行贷款利息差

D.联运业务收取的全部运费

6、下列经营项目其营业额确定符合营业税规定的有( )。 A.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价款

B.娱乐业的营业额应包括门票收入、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各项收费

C.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凡分别核算的,分别交增值税和营业税

D.凡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其营业额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7、下列有关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基本建设单位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B.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

C.电信单位单纯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电信服务,征收增值税

D.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营业税

8、下列关于营业税纳税期限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A.营业税的纳税期分别为1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B.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C.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D.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9、下列有关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提供保险服务,为取得保费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费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

B.从事货物运输服务,为该货物运到目的地的当天

C.租赁业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D.建设方为扣缴义务人的,其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支付工程款的当天

10、下列有关营业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或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B.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

C.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收取的赔偿金收入,不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D.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和电缆、光缆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计税营业额中

11、下列有关行为或业务所属税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装卸搬运业务,属于服务业税目征税范围

7 B.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属于建筑业税目征税范围

C.管道煤气集资费业务,属于建筑业税目征税范围

D.无船承运业务,属于服务业税目征税范围

12、下列业务中取得的收入,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缴纳营业税的有( )。 A.出租不动产的业务

B.从事运输业务

C.承包的外地工程建筑业务

D.电信单位提供的电信业务

13、关于营业税的兼营的陈述,下列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B.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C.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免征营业额

D.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推荐第3篇:增值税

增值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需缴纳增值税的是( )。 A、将购买的货物抵偿债务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股利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答案:D

2、某卷烟厂2007年3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收购凭证注明收购价款60000元,该项业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7800 B、8580 C、9360 D、10296 答案:D

3、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应在(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15日内B、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次年1月底以前 C、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当年12月底以前 D、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次月底以前 答案:B

4、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是( )。 A、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 B、外购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D、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C

5、下列不得直接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新办商贸企业是( )。 A、新办小型商贸零售企业 B、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 C、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人员50人以上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D、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人员80人以上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答案:A

6、某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06年8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零售价32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1500元;为消费者进行首饰修理,取得首饰修理费1100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A、9299.15 B、10040.55 C、5100 D、5967 答案:C

7、如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购货方取得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善意取得时,符合规定的处理方法是( )。 A、对购货方不以偷税处理,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B、对购货方不以偷税处理,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C、购货方不能重新取得专用发票的,以偷税处理 D、购货方如重新取得专用发票的,以偷税处理 答案:A

8、下列项目中,应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食堂

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继续用于产品生产 C、将自产的货物作为奖品发放给业绩突出职工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产品生产 答案:C

9、下列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是( )。 A、高校后勤集团将自产的面包提供给校宾馆 B、商务部批准的融资公司将设备租给某企业,期满后所有权归承租人 C、经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D、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答案:D

10、某高校后勤集团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4%,2007年8月收入如下:

(1)销售给高校师生食堂蔬菜、猪肉20万元, (2)销售给高校师生饮料2万元,酒水8万元,

(3)销售给其它高校师生食堂快餐2000份,收入1万元, (4)销售给某公司快餐4000份,收入2万元。 则该高校后勤集团本月应纳增值税为( )元。 A、3562.56 B、4615.38 C、1153.85 D、12692.31 答案:B

11、某企业将自产的货物(成本10万元,耗用材料价值8万元)发放优秀员工,将购买的货物(成本20万元)发放职工福利。则下列正确的是( )。 A、应反映销项税额1.87万元 B、应反映销项税额1.7万元 C、应反映应纳税额1.7万元 D、应反映进项税额转出3.51万元 答案:A

12、某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店2007年7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10条,新项链零售价2800元/条,旧项链作价1000元/条;又取得首饰维修费收入4000元,则该金店本月应纳增值税为( )元。

A、4068.38 B、4649.57 C、3196.58 D、2615.38 答案:C

1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纳税人进口货物,款项未付,已取得海关完税证,可抵扣进项税额。

B、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输发票,认证后可抵扣进项税额。 C、纳税人丢失的海关完税证,凭海关证明,可抵扣进项税额。 D、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运输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案:D

14、某烟厂向农民收购一批烟叶,收购价款30万元,开具了从税务机关领购的收购凭证,则该笔业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3.9 B、4.29 C、5.148 D、4.68 答案:C

15、某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产品并运给对方,取得货款88670元及运费4300元,均开具普通发票。运输途中购进油料,取得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注明价格2000元,则应纳增值税为( )元。

A、12543.68 B、13168.46 C、12883.68 D、13508.46 答案:B

16、实行预缴增值税的电力企业是( ) A、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发电企业。 B、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发电企业。 C、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 D、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具备一般纳税人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发电企业。 答案:D

二、多选题

1、关于包装物押金计入销售额的时限规定正确的有( ) A、如合同无规定,收到时计入。 B、合同有规定,合同逾期时计入。 C、如合同无规定,超过1年时计入。

D、合同有规定,合同逾期时计入,但合同规定期限须在1年以内。 答案:CD

2、下列项目中,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的有( )。 A、银行销售金银 B、邮政部门销售邮务物品 C、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D、饮食业提供饮食服务的同时提供的烟酒。 答案:AC

3、下列项目中,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的有( )。 A、生产企业销售货物时收取的优质服务费 B、银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收取的租赁费 C、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归受托方 D、将货物用于抵偿债务 答案:ACD

4、下列项目中,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将自制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C、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答案:ABC

5、下列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有( )。 A、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B、销售标准黄金 C、个体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D、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 答案:AD

6、下列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有( )。

A、年应税销售额20万元,且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工业企业 B、年应税销售额2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

C、专门销售免税货物年应税销售额200万元的商贸企业 D、银行 答案:AC

7、有关新办小型商贸企业的管理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税务登记时销售额达到预定标准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B、辅导期内,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C、辅导期内,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1万元 D、辅导期内的纳税人应按17%计算征收增值税 答案:ABD

8、下列情况确定销售额方法不正确的有(

A、还本销售时,一般不考虑还本支出;如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则允许抵减销售额。 B、以旧换新时,一律按新货的售价为销售额。 C、以物易物时,双方均按购、销两笔业务处理。

D、折扣销售时,只有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才允许抵减销售额。 答案:AB

9、销售货物时,不计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的有( ) A、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

B、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 C、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费、牌照费。

D、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 答案:ABC

10、下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某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某超市将购进的商品(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奖励优秀员工。

C、某企业进口一台设备,款项未付,已取得海关完税证。 D、某外贸企业从境内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销售。 答案:BCD

11、下列进项税额抵扣规定,正确的有( ) A、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B、海关完税证应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C、废旧物资发票应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D、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应自凭证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答案:BC

12、下列可以免征增值税的有( )。 A、农场销售的烟叶 B、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手机

C、某工业企业销售生产时产生的边角料 D、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答案:AB

13、下列业务中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 A、进口材料取得海关完税证 B、购买辅助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C、购买辅助材料时支付运费取得卖方开具的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 D、购进材料生产免税产品 答案:CD

14、对生产企业外购但视同自产货物给予退税的有( )。 A、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B、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C、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的商标 D、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特别申请 答案:ABC

15、下列属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有( )。 A、向境外销售货物 B、向消费者销售劳动保护用品 C、将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D、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 答案:AC

16、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有( )。 A、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C、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为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 D、赊销方式,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答案:ACD

三、判断题

1、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后,按期收取的培训费收入,应按增值税混合销售的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 答案:×

2、纳税人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 答案:√

3、一般纳税人注销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的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不予退税。( ) 答案:×

4、盐、音像制品和电子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 ) 答案:×

5、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自用旧设备,也可办理退税手续。( ) 答案:√

6、自2007年9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由省级税务机关下放至地市级税务机关。( ) 答案:×

7、经营增值税免税货物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 答案:×

8、企业从外省购进货物,该货物本省规定税率13%,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为17%,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答案:×

9、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一律以新货的售价作为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 ) 答案:×

10、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只能凭专用发票抵扣。( ) 答案√

11、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按17%或1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 答案:√

1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取得的返还收入,应按照平销返利处理冲减当期进项税额。( ) 答案:×

13、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项目,分别核算时,则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时,则从高计税。( ) 答案:×

14、注册时间3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非小型出口企业,经省级税务机关核实确有生产能力且无偷税、走私逃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按月计算免抵退税。( ) 答案:×

15、一般纳税人向使用单位销售大型机器设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答案:×

四、计算题

1、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9月发生下列业务: 已知: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票证已于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逐笔计算每一笔业务的增值税(以万元为单位,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1)采用折扣销售方式销售一批货物,售价100万元,折扣10万元另开红字发票入账。 解析:销项税额=100×17%=17(万元)

(2)购进一批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20万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费发票,注明运输费用0.7万元,包装费0.1万元,保险费0.1万元,建设基金0.1万元。 解析:进项税额=20×17%+(0.7+0.1)×7%=3.46(万元)

(3)为捐给灾区定制一批物资,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格2万元,货物入库。 解析:进项税额=2×17%=3.4(万元)

(4)销售给某商场(小规模纳税人)一批货物,开具普通发票,金额12万元。 解析:销项税额=12÷(1+17%)×17%=1.74(万元)

(5)受托代销一批货物,按零售价的5%收取手续费2万元。 解析:销项税额=2÷5%÷(1+17%)×17%=5.81(万元) ( 6)销售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收到款项3万元。 解析:销项税额=3÷(1+17%)×17%=0.44(万元)

(7)销售已使用过的摩托车3辆,原值2万元/辆,现售价1万元/辆。 解析:售价小于原值,免征增值税。

(8)直接自行收购废品,支付4万元。 解析:直接自行收购废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业务如下: 已知: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票证已于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逐笔计算每一笔业务的增值税和当月应纳增值税合计(以万元为单位,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1)销售一批货物,价格200万元,采用现金折扣方式,由于对方第12天付款,给与对方4万元折扣。 解析: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

(2)库存一批材料因火灾损毁,账面成本30000元,其中运费279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279)×17%+0.279÷(1-7%)×7%}=-0.48(万元) (3)进口一批商品,取得海关完税证,注明增值税14万元,不慎丢失,已从海关取得相关证明。 解析:进项税额=14万元

(4)购进一批广告性礼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10万元,并支付运费6000元,取得运费发票;将其中的60%用于赠送客户,30%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解析:销项税额={10+0.6×(1-7%)}×60%×(1+10%)×17%=1.18(万元)

进项税额=(10×17%+0.6×7%)×(1-30%)=1.22(万元)

(5)购置税控收款机一台,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从对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1.7万元。 解析:进项税额=1.7万元 答案:

应纳增值税合计=(34+1.18)-(-0.48+14+1.22+1.7)=18.74(万元)

3、甲生产企业与乙商业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11月有关业务如下:

已知: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票证已于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逐笔计算甲、乙双方的增值税,并计算甲、乙双方当月应纳增值税(以元为单位,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1)甲企业为乙企业制作电子显示屏,开具普通发票,金额13万元,另收取调试费2.21万元。为制作该显示屏,委托丙公司进行加工,支付加工费3万元,取得丙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甲销项税额=(130000+22100)÷(1+17%)×17%=22100(元)

甲进项税额=30000×17%=5100(元)

(2)乙企业当月销售电脑,开具普通发票,金额20万元;销售DVD机,开具普通发票,金额30000元,销售磁带,开具普通发票,金额5000元。 解析:乙销项税额=(200000+30000)÷(1+17%)×17%+5000÷(1+13%)×13%=33994.02(元)

(3)甲企业从乙企业购买生产用材料和零部件,取得专用发票,价格40万元,货款和税款均未付。

解析:甲进项税额=400000×17%=68000(元) 乙销项税额=400000×17%=68000(元) (4)乙企业从甲企业购买电脑500台,,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格400万元,抵顶甲企业上笔业务应付款后,余款全部付清。 解析:乙进项税额=4000000×17%=680000(元) 甲销项税额=4000000×17%=680000(元)

(5)乙企业原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农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账面成本6万元。 解析:乙-进项税额=-60000÷(1-13%)×13%=-8965.52(元) 答案: 甲当月应纳增值税=(22100+680000)-(5100+68000) =62900(元)

乙当月应纳增值税=(33994.02+68000)-(680000-8965.52)=-569040.46(元)

4、某工业企业(以下简称甲)与某商业企业(以下简称乙)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丙企业(以下简称丙)为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2007年4月业务如下: 已知: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票证已于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逐笔计算甲、乙、丙三方的增值税,并计算甲、乙、丙三方当月应纳增值税(以万元为单位,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1)甲向乙销售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200万元,向丙支付运费7万元、装卸费3万元,取得运费发票。 解析:甲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 甲进项税额=7×7%=0.49(万元) 乙进项税额=200×17%=34(万元)

(2)乙向丙销售A商品一批,单价117元/件,数量1000件,已开具普通发票。 解析:乙销项税额=117÷1.17×17%×1000÷10000=1.7(万元)

(3)乙前欠甲货款及增值税合计23万元,经双方商定进行债务重组,乙以总价值21.06万元的货物抵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格18万元;甲收到后销售给丙,开具普通发票,金额20万元。

解析:乙销项税额=18×17%=3.06(万元) 甲进项税额=18×17%=3.06(万元)

甲销项税额=20÷(1+17%)×17%=2.91(万元)

(4)乙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公司购进废旧物资,取得普通发票,价格10万元。 解析:乙是商业企业,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公司购进废旧物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乙受托代销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金额112万元,另向购货方收取送货运费5万元,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1.7万元。

解析:乙销项税额=(112+5)÷(1+17%)×17%=17(万元) (6)甲从某农场购入其自产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注明收购价款14万元,支付丙运费2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将农产品的20%用于发放福利,15%捐赠灾区,其余的用于生产食品,完工后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取得含税收入20万元。 解析:甲进项税额=(14×13%+2×7%)×(1-20%)=1.57(万元)

甲销项税额=(14×87%+2×93%)×15%×(1+10%)×13%+20÷1.17×17%=3.21(万元)

(7)甲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台设备,取得收入12万元。 解析:甲应缴增值税=12÷(1+4%)×4%÷2=0.23(万元)

(8)乙以库存A商品5000件向甲投资,成本80元/件,按规定给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乙销项税额=100×5000×17%÷10000=8.5(万元) 甲进项税额=100×5000×17%÷10000=8.5(万元) (9)丙销售A商品1000件并提供运输,取得商品销售收入16万元并取得运费收入3万元。 解析:丙应缴增值税=(16+3)÷(1+6%)×6%=1.08(万元) 答案:

甲应缴增值税=(34+2.91+3.21)-(0.49+3.06+1.57+8.5)+0.23=26.73(万元)

乙应缴增值税=(1.7+3.06+17+8.5)-34=-3.74(万元) 丙应缴增值税=1.08(万元)

五、综合题

1、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进出口经营权,适用增值税征税率17%,退税率13%。2007年7月和8月业务如下: 已知: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票证已于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以万元为单位,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1)采用“免、抵、退”方法计算该企业2007年7月份应纳(退)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方法计算该企业2007年8月份应纳(退)增值税。 7月份: (1)发出成本为80万元的材料委托外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万元,支付所加工货物的运费1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2)购买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格850万元,材料未入库。

(3)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动力价款150万元,增值税25.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的20%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 (4)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费18万元并取得运输发票;出口货物离岸价500万元。 解析:7月份:

(1)不得免征或抵扣的税额=500×(17%-13%)=20(万元) (2)进项税额=144.5+25.5×(1-20%)+5.1+(10+18)×7%=171.96(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300×17%-(171.96-20)=-100.96(万元)

(4)免抵退税额=500×13%=65(万元) 由于65﹤100.96,所以当期退税额为65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65-65=0 结转下期抵扣税额=100.96-65=35.96(万元) 8月份:

(1)进口一批料件,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及装卸费50万元,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进口环节免征了增值税,无消费税,料件已验收入库。( 2)出口货物离岸价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金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解析:8月份:

(1)免税进口料件价格=(300+50)×(1+20%)=420(万元) (2)不得免征或抵扣的税额=(600-420)×(17%-13%)=7.2(万元)

(3)当期应纳增值税=140.4÷(1+17%)×17%+140.4÷600×200÷(1+17%)×17%-(35.96-7.2)=-1.56(万元) (4)免抵退税额=(600-420)×13%=23.4(万元) 由于1.56﹤23.4,所以当期退税额为1.5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3.4-1.56=21.84(万元) 结转下期抵扣税额=0

2、某商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商品批发、零售和进口业务,2007年8月业务如下: 已知: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票证已于当月通过税务机关认证;中轻型商务客车消费税率5%,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逐笔计算每一笔业务的增值税和当月应纳增值税合计。 (1)进口2辆中轻型商务客车,作为企业交通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到岸价18万元/辆,关税税率40%,海关代征了增值税,取得海关完税证。为客户进口一套生产流水线,到岸价240万元,关税税率20%。 解析:进口中轻型商务客车增值税=18×(1+40%)÷(1-5%)×2×17%=9.02(万元) 进口生产流水线增值税=240×(1+20%)×17%=48.96(万元) (2)饮食部取得餐饮服务收入117万元(包括自制面食收入2万元,烟酒饮料收入8万元),领用已抵扣了进项税额的餐具,成本15万元。 解析:-进项税额=-15×17%=-2.55(万元)

(3)当期收取啤酒包装物押金3万元(期限5个月),收取白酒包装物押金13万元。 解析:销项税额=13÷1.17×17%=1.89(万元)

(4)就应收A单位的一笔应收账款24万元与A单位进行了债务重组,A单位以货物抵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19万元。企业将该货物销售给B企业,含税收入20万元。 解析:进项税额=19×17%=3.23(万元) 销项税额=20÷1.17×17%=2.91(万元)

(5)批发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30万元,由于对方提前还款,按合同规定给予对方3%折扣,除增值税外,实际收回货款29.1万元。首饰柜组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一批珍珠项链,新项链的零售价12万元,旧项链作价4万元。

解析:销项税额=30×17%+12÷1.17×17%=6.84(万元)

(6)购进商品,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格50万元,购货时发生运输费用6万元、装卸费1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50×17%+6×7%=8.92(万元)

(7)本年7月销售的2辆摩托车因质量问题被顾客退回,退还顾客货款2万元,并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商贸企业将其退给厂家,取得厂家的红字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2380元。 解析:-销项税额=-2÷1.17×17%=-0.29(万元) -进项税额=-0.238=-0.24(万元) (8)受托代销服装,取得代销的零售收入10万元,与委托方结算后,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万元。 解析:销项税额=10÷1.17×17%=1.45(万元) 进项税额=1万元 (9)月末盘点发现外购服装部分丢失,账面成本4万元。 解析:-进项税额=-4×17%=-0.68(万元) 答案:

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1.89+2.91+6.84-0.29+1.45)-(48.96-2.55+3.23+8.92-0.24+1-0.68)=-45.84(万元

推荐第4篇:增值税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汽车的租赁

B、桥梁的修理

C、房屋的装潢

D、受托加工白酒

答案:AD

【例题】某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1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元。本月该企业用该批原材料的20%向A企业投资,原材料加价10%后作为投资额;月底,企业职工食堂装修领用该批原材料的10%。确定与该批材料有关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销项税=15000×20%×(1+10%)×17%=561(元)

进项税=2550-15000× 10% ×17%=2295(元)

例1、某空调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空调,不含税价100 000元,为保证安全,由本厂技术人员提供安装,收取安装费700元(不含税)。应如何征税?

解:(1)属混合销售行为

(2)空调生产厂是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为主

的企业,应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100 000+700)×17%=17 119

例2、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程劳务收入500万元,另为该工程提供装饰材料价款100万元。应如何征税?

解:(1)属混合销售行为

(2) 建筑公司不是从事货物生产销售的企业,

应征收营业税

应纳税额=(500+100)×3%

1、某机械生产厂本月销售车床200万元(不含税),同时对外承揽安装设备业务收入50万元(不含税),如何征税?

若该厂未分别核算两项业务,当月营业收入共计250万元,应如何征税?

解:(1)属兼营行为

(2)分别核算,分别征收

应纳增值税=200×17%

应纳营业=50×3%

(3)若未分别核算,征收增值税=250×17%

2、某装修公司承接A公司一项包工不包料的装修工程,收取装修费10万元,另外将装饰材料销售给B单位,取得收入2万元,应如何征税?

若公司未将两项业务分别核算,应如何征税?

解: (1)属兼营行为

(2)分别核算,分别征收

应纳增值税=2×17%

应纳营业税=10×3%

(3)若未分别核算,征收增值税=12×17%

【例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 c)。

A、医院提供治疗并销售药品

B、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

C、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D、销售商品房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C )。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例:某拖拉机制造厂既生产销售拖拉机,又兼营拖拉机维修业务。某月销售拖拉机20台,不含税售价2万元/台;维修业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万元。应如何纳税?

问题:应纳何种税?税率是多少?

解:

(1)销售和维修业务均应缴纳增值税

(2)销售和维修业务分别适用税率13 %、17 %

(3)销项税额=(20×2)×13% +1 ×17%

例、某超市某月销售额为40万元,其中蔬菜、水果、粮食等农产品销售额为15万元(不含税价) ,其他商品销售额为25万元,应如何纳税?

若该超市未将所售商品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共计取得收入40万元,应如何纳税? 解:

(1) 分别核算,销项税额=15×13%+25×17%

(2) 未分别核算,销项税额=40×17%

【例】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含税价),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10日内付款2%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请问销项税额为多少?

【解】计税销售额=20×1000/(1+13%)×70%=12389.38元

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

例:某生产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已入库,支付铁路企业的运输费8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600元、保险费60元、装卸费120元、建设基金20元)。请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100000×17%+(600+20)×7%=17043.4元

例、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1)从农场购进水果20万元(生产罐头),货已入库;(2)从玻璃厂购进玻璃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1.7万元;(3)从糖厂购进白糖5万元(职工节日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0.65万元;(4)从设备厂购进生产机器5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8.5万元;(5)从印刷厂(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商标2万元,无专用发票。当月销售货物,一批不含税价10万元,一批含税价23.4万元。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解: 当月销项税额=10×17%+23.4÷(1+17%)×17%=5.1万

当月进项税额=20×13%+1.7=4.3万

应纳增值税=5.1-4.3=0.8万元

例题:

试点地区某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取得交通运输收入111万元(含税),当月外购汽油10万元(不含税金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万元),购入运输车辆20万元(不含税金额,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万元),发生的联运支出50万元(不含税金额,取得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 2013年7月份应纳税额:

111 ÷(1+11%)×11%-1.7-3.4-5.5=0.4万元

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的应用:

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1.7万元,已在当月抵扣。4月,该企业销售货物50万元(不含税),购进货物3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发生一场火灾将2月购进的原材料全部烧毁。计算该企业4月应纳增值税。

解:应纳税额=50×17%-(30×17%-1.7)=5.1万元

某企业在月末盘存时,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账面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费4,650元。请问对该业务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进项转出金额=(50000-4650)×17% +4650÷(1-7%)×7%

例:某商贸公司1月购进商品5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商品取得收入40万元(不含税价); 2月购进商品6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商品取得收入100万元(不含税价)。请计算该公司1月和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

1月应纳税额=40×17%-50×17%=-1.7万元

2月应纳税额=100×17%-60×17%-1.7=5.1万元

销货退回或折让

例、某商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5月向A公司销售商品50万元(不含税)。6月,该企业销售商品234万元(含税),购进商品9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上月销售给A公司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被全部退货,收到A公司退还的专用发票。计算该企业6月应纳增值税。解:

应纳税额=234÷(1+17%)×17%-90×17%-50×17%

例、某车辆制造厂9月购进钢材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钢材全部用于生产装甲车(免税)和大卡车。当月装甲车销售额为200万元,卡车销售额为351万元(含税)。计算该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7%×200/(200+300)

=6.8万

应纳增值税=351÷1.17×17%-(100×17%-6.8)

=40.8万

案例1: 某电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2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A产品50台,不含税单价8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给了购买方。截止月底,购买方尚未提货。

(2)将20台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

(3)单位内部基本建设领用甲材料10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

(4)改扩建单位幼儿园领用甲材料2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同时领用A产品5台。

(5)当月丢失库存乙材料8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20元。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

(6)当月发生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7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月进项税额已全部抵扣完毕。购销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17%,税务局核定的B产品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1)计算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

(3)计算当月应缴增值税税额.

解:

(1)销项税额=50×8000×17% + 6000 ×

(1+10%)×20×17%+5×8000×17%=97240(元)

(2)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70000-1000×50×17%-200×50×17%-800×20×17% =57080(元)

(3)增值税=97240-57080=40160(元)

案例

2、某纺织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棉布取得收入50000元(不含税),销售针织品取得收入80000元(不含税)。

(2)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价外费用收入23400元。

(3)馈赠某小学针织品60套,此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118元/套(含税)。

(4)本月购进货物80000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13600元。

(5)企业向棉农收购棉花买价为15000元。

请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

①销项税额=[(50000+80000+23400÷(1+17%)+60×118÷(1+17%)]×17%=26528.7(元)

②进项税额=13600+15000×13%=15550(元)

③应纳税额=26528.7-15550=10978.7(元)

案例3

上海东亚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1月货物销售额150万,装卸搬运业务销售额25万,仓储业务销售额5万,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2年12月留抵数为16万,本月外购货物及劳务的进项税额为7.4万元。

销售额合计=150+25+5=180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150×17%(货物)+25%×6%(劳务)+5×6%(劳务)=27.3万进项税额=7.4万

1月应纳增值税(不考虑12月留抵)=27.3-7.4-16=3.9万

例:有一商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收入为10300元(含税)。请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 10300/(1+3%)×3%=300(元)

上海浦江客运有限公司从事公路长短途客运业务,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可采取简易征税,公司2013年3月购入客车5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3月份各类长短途客运收入合计316.3万元。

分析:购入车辆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应纳增值税=316.3/(1+3%)×3%

例、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进口10辆小汽车,关税完税价格7万元/辆,共计缴纳关税77万元,消费税7.7万元,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当月以每辆35.1万元的含税价格销售其中的8辆小汽车。计算进口和销售时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组成计税价格=7×10+7.7+77=154.7万元

进口应纳增值税=154.7×17%=26.3万元

销售时应纳增值税=35.1÷(1+17%)×17%

×8-26.3=14.5万元

例、某生产企业某月购进原材料400万元。全部用于出口货物的生产。当月在国内市场销售货物200万元,出口货物600万元,适用的退税率为1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或应退的税额。

解:(1)出口货物免税

(2)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600* (17%-13%)=24万元

(4)应纳税额=200*17%-(400*17%-24)= -10万元

(5)退税限额=600*13 %=78万元

(6)应退税额=10万元

推荐第5篇:增值税

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计算练习题

一、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当期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自产A货物,开具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700万元。

2、销售自产B货物,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3、购进原材料、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00万元。

4、把价款为150万元的自产C货物用于投资联营企业。

5、委托加工广告性的小礼物赠送给客户,价款为10万元,其中有6万元是支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专用发票均己在税务机关通过认证。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二、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5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甲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 000元,并收取由购货方支付的手续费1 500元,包装费500元。

2、销售乙产品价款68 000元,并收取由购货方由于延期付款而支付的违约金1 000元。

3、仓库丢失生产用备件,实际成本5 000元。

4、生产产品中废品所耗用的原材料成本为8 000元。

5、采购特种材料一批并入库,合同价为60 000元,未收到专用发票。

6、5月份发生的其他购进项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是10 200元。

上述专用发票均己在税务机关通过认证。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三、某家电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某年8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上月购进的空调400台(进价为3 500元/台),每台不含税售价是4 500元。

2、按进价卖给内部职工空调50台。

3、销售本月购入的冰柜20台(进价为2 800元/台),每台不含税售价是3500元,并实行买一送一,赠送的小家电价值100元/件。

4、以旧换新销售冰柜80台,旧冰柜收购价200元/台,新冰柜出售时,实际收款(不含税)1 800元/台。

5、5年前还本销售方式售出1 000台彩电,本月为还本期,还本额为200元/台

6、购进同型号的冰柜50台,货款己付,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为23 800元。

7、月底,有10台本月销售的空调因质量问题,顾客要求退货。商场又退还给了生产厂家。上述专用发票均己在税务机关通过认证。 要求计算该商场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四、某进出口公司当月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为1万元,委托运输部门将进口的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普通发票。当月以每台1.8 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为全国运动会捐赠2台,本公司作为固定资产自用20台,另外销售时支付运输费用1.3万元,取得运费发票。(进口关税税率为15%)要求计算进口环节和国内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

五、某大学图书馆的超编人员,成立一家书店,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6月购进各类图书500册,价款为50 000元,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8 500元。当月销售图书3 000册,零售额为60 000元 要求计算该书店应纳的增值税额。

六、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作为职工福利,其成本为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30%,成本利润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17%。试计算该公司应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税额。

七、某化工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与内销业务。某年9月发生下列业务:

1、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万元,当月验收入库。

2、出口货物离岸价格120万元 要求计算9月份出口退税额。

八、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药酒10箱,该药酒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2万元,受托方垫付辅料成本0.12万元,另收取的加工费0.4万元(不含增值税),则该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消费税税率为10%)

九、某卷烟厂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10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 ,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卷烟厂收回烟丝时烟丝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提示:烟丝消费税率30%;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45%,定额税率150元∕箱) 要求(1)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卷烟厂10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十、某外贸公司,某年3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已知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关税完税价格为90万元,按规定应缴纳关税18万元,假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税率为10%,试计算进口环节该公司应纳的消费税。

推荐第6篇:增值税

第二章 增值税(答案分离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C.将自产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D.将购买的货物奖励给内部员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和D不属于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选项C以物易物属于特殊销售行为,不是视同销售行为。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

B.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酒水

C.电梯销售商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电梯

D.建材城销售建材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应征收营业税。

3.某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给某商场100台电脑,不含税单价为4300元/台,已开具税控专用发票,双方议定送货上门,商场支付运费1500元(开具普通发票),当月该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0元。该电脑股份公司应纳增值税为( )元。

A.6995

5 B.69700

C.69917.95

D.73317.9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支付运费1500元,属于电脑公司的价外费用,应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电脑公司应缴纳增值税=[4300×100+1500÷(1+17%)]×17%-3400=69917.95(元)

4.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购进一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万元,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增值税3.4万元,本月售出80%,取得零售收入22万元,并按零售收入的10%取得厂家返利收入2.2万元,商场本月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A.-0.2

B.0.1

2 C.0.17

D.0.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22÷1.17×17%-(3.4-2.2÷1.17×17%)=0.12(万元)

5.某建材商店为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3月销售给大型建材城公司建材一批,共取得收入为131200元;当月货物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6000元,则该建材商店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

A.1101.36

B.5046.15

C.7426.42

D.3821.3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交增值税税额=131200÷(1+3%)×3%=3821.36(元)

6.某制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0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购货过程中支付运费5万元、建设基金0.5万元、杂费0.5万元,原购进原材料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霉烂,账面成本为20万元,其中运费金额为0.5万元,当月销售自产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150万元。该制药企业5月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A.68.47

B.100.9

C.119.6

D.137.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1150×17%-[130+(5+0.5)×7%-(20-0.5)×17%-0.5÷(1-7%)×7%]= 68.47(万元)

第1页

7.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9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含税);取得首饰修理费2270元(含税),销售包金首饰15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 )元。

A.5800

B.6020

C.6120

D.54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20×1700÷(1+17%)+2270÷(1+17%)+5000]×17%=6120(元)

8.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加油站的政策不正确的是( )。

A.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B.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按预收账款作相关财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D.对同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的,征收增值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同一核算,且经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的,不征收增值税。

9.按照现行增值税规定,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其增值税的退(免)税环节和方法是( )。

A.对生产企业实行退税,采取“先征后退”方法

B.对外贸企业实行退税,采取“即征即退”方法

C.对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分别实行退税,采取“先征后退”方法

D.对生产企业实行退税,采取“免、抵、退”方法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按照现行增值税规定,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其增值税的退免一律采取“免、抵、退”方法。

10.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A.向某个人销售锅炉

B.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给一般纳税人企业

C.将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捐赠

D.军工厂销售军用产品给某商业企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1.某面粉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从某农场收购大豆100吨,农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30万元,此项业务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 )万元。

A.0

B.2.6

C.2.8

D.3.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可以抵扣进项税=30×13%=3.9(万元

12.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B.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12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C.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税率征收增值税,同时可以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D.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小汽车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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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1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玉米一批,支付给某农业开发基地收购价格为10000元,取得普通发票,并支付运费3000元,装卸费500元,取得货运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验收入库后,因管理人员保管不善损失1/4,则该项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1132.

5B.1158.75

C.1510

D.152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按买价计算抵扣,运费可以按运费发票上的运费和建设基金计算抵扣,对于管理不善发生的损失,要按规定作进项税转出。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0000×13%+3000×7%)×(1-1/4)=1132.5(元)

14.某外贸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小汽车,到岸价格为1500万元,关税税额为100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公司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A.425

B.375.79

C.395.79

D.447.37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进口增值税=(1500+1000)÷(1-5%)×17%=447.37(万元) 15.下列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说法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预缴的增值税可以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B.纳税人销售旧货,可以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C.纳税人取得虚开代开的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的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

D.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不以偷税论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下列行为应按“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的有( )。

A.电梯制造厂为客户安装电梯

B.企业受托为另一企业加工服装

C.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机器设备

D.为客户修缮房屋

E.汽车修理厂为本厂修理汽车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没有发生销售,单纯是提供安装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房屋属于不动产,修缮房屋取得的收入应缴纳营业税;汽车修配厂为本厂修理汽车不属于流转税的征税范围。

2.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不征收增值税的有( )。

A.邮局销售报刊

B.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C.国家体育总局发行体育彩票

D.某运输公司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

E.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

【正确答案】:ABCE 3.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货物销售,适用13%增值税的税率的有( )。

A.生产销售渔业的捕捞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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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食品店加工方便面销售

C.粮食加工厂加工玉米面销售

D.食品厂加工速冻水饺销售

E.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蔬菜罐头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 方便面、速冻水饺、蔬菜罐头,其增值税税率是17%。 4.有关增值税的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

A.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

B.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

C.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

D.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E.商业企业向供货方取得的各种返还收入,根据情形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商业企业向供货方取得的各种返还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依据出口退(免)税政策,一般情况下,应按“免、抵、退”方法计算退税的有( )。

A.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

B.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

C.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货物

D.外贸企业出口收购货物

E.外贸企业委托出口货物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自营和委托加工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适用“免、抵、退”的办法;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或委托生产企业出口的货物退税,适用“先征后退”的办法

6.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

A.《税务登记证》副本

B.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C.银行帐号证明

D.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E.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7.关于出口退(免)税的规定的陈述,正确的有(

)。

A.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直接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办法

B.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一般货物,也可以实行出口退税

C.我国出口退(免)税的税种仅限于增值税和消费税

D.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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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自用旧设备和外购旧设备,实行免税不退税的办法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只有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才能出口退税;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一般货物,是不能出口退税的。 8.下列关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陈述,正确的有( )。

A.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B.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C.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D.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E.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9.下列表述不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有( )。

A.自产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应视同销售货物,该实物款额不得从货物销售额中扣除

B.纳税人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于包装物押金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征税

C.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D.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不得抵扣换进货物的进项税

E.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但是金银首饰除外;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该作购销业务处理,如果自对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换进货物的进项税。

10.下列关于增值税减免税的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有()。

A.外购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B.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C.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种税收

D.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免征增值税

E.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免征增值税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三、计算题

1.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类应税和免税药品,2009年8月至9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份批发抗生素药品,开具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0000元,由本厂运输部门运输,收到购货方支付的运费3400元;

(2)8月份销售其他应税药品,收到含税货款20000元;销售免税药品一批,取得不含税50000元;

(3)8月份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000元,用于生产应税与免税药品,但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同时支付运费1200元(有运输发票),其中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200元,运费900元;

(4)9月份销售免税药品一批,取得价款150000元,动用以前外购原料成本28000元,其中含购货运费930元(有运输发票),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输免费药品的运费700元(有运输发票);

第5页

(5)9月份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0元;

(6)9月份外购应税产品包装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5000元,支付产品说明书加工费2000元,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340元。 要求:根据以上业务,回答下列问题:

(1).8月份的销项税为( )元。

A.26

532 B.20400

C.21100

D.31029 【正确答案】:B (2).本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为( )元。

A.20020.59

B.14770.40

C.8728.25

D.14771.25 【正确答案】:A (3).8月份的应纳增值税为( )元。

A.74060

B.675940

C.-225852

D.-27649.41 【正确答案】:D (4).9月应纳增值税为( )元。

A.24060

B.25940

C.22682.49

D.27649.4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8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100000×17%+3400÷1.17×17%+20000÷1.17×17%=20400(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8000+(900+100)×7%]×50000÷[100000+(20000+3400)÷1.17+50000]=20020.59(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000+(900+100)×7%-20020.59=48049.41(元) 应纳增值税=20400-48049.41=-27649.41(元)

8月未抵扣完的增值税额为27649.41元,留抵9月份继续抵扣。 (2)9月份纳税情况: 销项税额=300000×17%=51000(元)

进项税额=5000+340-(28000-930)×17%-930÷(1-7%)×7%=668.1(元) 9月应纳增值税=51000-668.1-27649.41=22682.49(元)

2.某大型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首饰柜台以旧换新销售金首饰,实际收到零售收入12万元,旧金首饰扣减了零售收入2万元;

(2)商场超市销售杂粮、面粉、玉米面等取得含税收入5万元;销售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等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销售其他食品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万元;

(3)商场家电部以分期收款方式批发销售一批进口家电,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约定本月15日收回货款的70%,剩余款项10月15日收回,商场本月15日收到约定款项后,按全额开具了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 (4)商场品牌区受托代销(符合税法规定条件)服装,按本月代销零售收入的3%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1.8万元; (5)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商品,取得认证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360万元,从小规模生产企业处购买商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分别为160万元、30万元;商场超市外购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6万元;

(6)国庆节前将经销的小家电发给员工每人一件,购进成本共计12万元,零售价共计15万元;又向某孤儿院赠送童装一批,购进成本1万元,零售价1.5万元;

(7)有10台上月售出的彩电,因质量问题顾客要求退货(原零售价每台0.3万元),商场已将彩电退回厂家(原购进的含税价格每台0.25万元),并已取得厂家开出的红字专用发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不包括退货业务)()万元。

A.45.9

B.70.98

C.52.15

D.88.76 【正确答案】:B (2).计算该企业第(6)业务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万元。

第6页

A.2.04

B.2.15

C.6.8.14

D.8.76 【正确答案】:A (3).计算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不包括退货业务)()万元。

A.68.14

B.42.15

C.64.74

D.78.76 【正确答案】:C (4).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万元。

A.9.02

B.12.05

C.12.15

D.6.1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当期销项税额

=12÷(1+17%)×17%+5÷(1+13%)×13%+(10+50)÷(1+17%)×17%+300×17%+1.8÷3%÷(1+17%)×17%+1.5÷(1+17%)×17%

=1.74+0.58+8.72+51+8.72+0.22 = 70.98(万元)

(2)该企业第(6)业务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2×17%=2.04(万元) (3)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360×17% +160×3%+ 6×13%-2.04 =64.74 (万元) (4)说明退货业务的税务处理: 商场给顾客退货,应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0.3÷(1+17%)×17%×10=0.44(万元) 商场向厂家退货,应扣减当期进项税额 =0.25÷(1+17%)×17%×10=0.36(万元) (5)该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70.98-0.44)-(64.74-0.36) =70.54 -64.38 =6.16(万元)

四、综合题

1.北京某机动车制造股份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5月有关业务如下:

(1)销售A型小轿车80台,不含税单价8万元/台;销售货车32台,不含税单价3.4万元/台;销售农用汽车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1.18万元;

(2)国内采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0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购货过程中发生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8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费发票;购进一台机械设备作为加工车间固定资产入账,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15万元,同时支付运费12000元(有运输发票),其中建设基金1000元,装卸费2000元,运费9000元;

(3)进口特制材料,境外成交价格110万元,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的运费20万元,保险费0.5万元,委托某运输公司将材料从海关运抵厂区入库,支付运费2万元;进口一辆小轿车公司自用,成交价格为到岸价格55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2%);

(4)将10台A型小轿车奖励给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厂部自用货车3台;捐赠给汽车拉力赛4台特制越野车(消费税税率20%),生产成本23.75万元/台(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的不含税平均售价为35万元); (5)将110台A型小轿车移送给外省的独立核算销售机构用于销售;

(6)销售给某公司B型小轿车200辆,不含税单价12万元/辆,因购货量大该公司给予5%的优惠价销售;同时负责运输,取得运费收入0.5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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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1辆A型号的小轿车无偿赠送给希望工程;

(8)本月购进汽车辅助备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支付购货运费15万元,取得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

(9)从自来水公司购进自来水,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8万元,其中职工浴室使用10%;将本年以前月份购进材料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3000元,同时支付运输单位运费150元(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费结算单据)

(10)当月购进再生资源,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0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1台,取得普通发票,注明货款1258元。

(关税税率均为10%,本月购进货物均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申请并通过认证;A、B型小汽车消费税税率9%)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国内采购的可以抵扣进项税()万元。

A.158.26

B.252.27

C.275.26

D.285.56 【正确答案】:B (2).计算B型小汽车的销项税()万元。

A.302.36

B.345.26

C.402.13

D.403.59 【正确答案】:C (3).计算进口环节应纳的关税和增值税合计为()万元。

A.53.24

B.92.34

C.91.23

D.54.64

【正确答案】:D (4).关于上述业务,下列陈述不正确的是()。

A.捐赠A型号的小轿车要依法计算销项税

B.本年以前月份购进材料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需要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C.进口小轿车自用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不可以抵扣内销销项税

D.折扣销售,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进口环节应纳的税金: 材料关税=(110+20+0.5)×10%=13.05(万元) 小轿车关税=55×10%=5.50(万元) 进口材料增值税

=(110+20.5+13.05)×17% =24.40(万元) 小轿车进口增值税

=(55+5.50)÷(1-12%)×17% =11.69(万元) 进口环节涉及的税金合计 =13.05+5.50+24.40+11.69 =54.64(万元)

(2)国内采购的可以抵扣进项税: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170+20×7%+15×17%+(1000+9000)×7%÷10000+51+15×7%+18×(1-10%)+10 =252.27(万元) (3)A型小汽车的销项税 =(80+10+110+1)×8×17% =273.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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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型小汽车的销项税

=[200×12×(1-5%)+200×0.5÷1.17]×17% =402.13(万元) (5)越野车的销项税 =35×4×17% =23.8(万元)

货车和农用汽车的销项税

=[(32+3)×3.4+71.18]×17% =32.33(万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不含进口部分): 本月应纳增值税

=273.36+402.13+23.8+32.33-(252.27+2×7%+24.40) =454.81(万元)

(5).计算A型小汽车的销项税()万元。

A.271.24

B.273.36

C.198.59

D.189.56

【正确答案】:B (6).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为()万元。(不含进口部分)

A.472.56

B.454.81

C.456.26

D.512.25 【正确答案】:B 2.某市印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接受某杂志社委托为其印刷增刊(有统一刊号),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元,向杂志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000元;

(2)为某学校印刷复习资料1000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印刷费为4000元;

(3)接受某出版社委托,印刷有统一刊号图书5000册,纸张由出版社提供,每册书不含税印刷费12元,另收运输费1000元;

(4)为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收取含税加工费5000元;

(5)销售过期的报刊杂志、印刷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纸张,开具普通发票,共取得收入3510元;

(6)购买一台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17000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为1020元。相关发票已经通过认证;

(7)上月购进的成本为30930元(其中含运输成本930元,支付时取得运费结算单据)的纸张因管理不善浸水,无法使用。

(8)印刷挂历1400本,每本售价23.4元(含税价),零售50本,批发给某图书城800本,实行6折优惠,开票时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了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并规定5天之内付款再给5%折扣,购货方如期付款;

(9)将自己印刷的100本挂历与乙企业换取生产资料,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注明价款2000元,税金34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印刷厂为杂志社印刷杂志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 )元。

A.13000

B.17000

C.6800

D.0 【正确答案】:A (2).印刷厂为出版社印刷图书业务(2)的增值税销项税( )元。

A.10200

B.10345.30

C.10697.2

5 D.11050

【正确答案】:B (3).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合计( )元。

A.29162.99

B.25410

C.25261.79

D.273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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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4).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合计( )元。

A.18401.9

B.19901.9

C.19650

D.19990 【正确答案】:D (5).根据本题资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图书、报纸和杂志,按提供印刷劳务征收增值税

B.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由出版社提供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图书、报纸和杂志,按提供印刷劳务征收增值税

C.为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收取加工费,不征收增值税

D.销售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可以从计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为杂志社印刷杂志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 销项税=100000×13%=13000(元)

(2)为出版社印刷图书业务(2)的增值税销项税: 销项税=5000×12×17%+1000÷1.17×17%=10345.30(元) (3)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销项税

=13000+4000÷(1+17%)×17%+5000×12×17%+(5000+1000)÷(1+17%)×17%+3510÷(1+17%)×17%+23.4÷(1+17%)×(50+100)×17%+23.4÷(1+17%)×800×60%×17% =27304.99 (元)

(4)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

当月可以抵扣进项税=40000×17%+17000+1020-(30930-930)×17%-930÷(1-7%)×7%+340=19990 (元) (5)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月应纳增值税

=27304.99 -19990=7314.99 (元)

(6).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元。

A.9442.99

B.7314.99

C.7427.8

D.4121.6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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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增值税

第一章 增值税的筹划

本章在详细介绍增值税纳税人及其认定标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减税、免税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增值税的特点和税法规定,从对纳税人身份认定的筹划,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环节的筹划,到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以及如何创造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避税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第一节 增值税的纳税法规

一、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户和其他个人等。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划分标准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而衡量企业规模则主要依据企业年销售额。现行增值税法规以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为依据来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税法的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非企业性单位,经常发生增值税纳税行为且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或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一月底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销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具体内容为:

1.销售货物。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偿转让除在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一切不动产外的有形动产。

2.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都属于劳务服务性业务。

3.进口货物。指申报进人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只要报关进口的货物,都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4.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五、增值税的税率

我国增值税税率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对进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1.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除列举外,税率为17%。

2.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煤气、天然气、沼气、液化石油气、居民用煤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6%或4%的征收率征税。

六、减税、免税规定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规定:是税法特指的项目,主要有:

1.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产业、牧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初级农业产品;(2)农业生产者自己销售的初级农业产品。

2.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而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备件。

3.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

4.企业为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先进技术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

5.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6.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设备。

7.避孕用药品和用具。

8.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9.国家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在合理的数量范围以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研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研或者教学的。

10.企业生产的黄金。

11.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如假肢、轮椅、矫形器。

1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授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13.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但是不包括摩托车、游艇、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汽车等(上述项目应当按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4.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的军队用粮、救济救灾粮、水库移民口粮等,免征增值税。政府储蓄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15.军事工业企业、军队和公安、司法等部门所属企业和一般企业生产的规定的车、警用品。

16.个体残疾劳动者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17.符合国家规定的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品。

18.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经营以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

19.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自领取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

20.学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是用于本校教学、科研的,免征增值税。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实行简易办法按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是: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税率

组成计税价﹦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

应当注意的是,进口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括应纳关税和消费税税额。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这一规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中非常重要,说明纳税义务一经确定,必须按此时间计算应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如下两方面: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要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预收贷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6.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九、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具体如下: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二节 增值税纳税筹划实例

一、纳税人身份的认定

增值税条例对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征方法。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但如果销售的商品的毛利率较高或购进的货物较难取得增值税发票,则小规模纳税人较能节约税收成本。

例如:广州市某从事商品零售工艺精品店,年销售额320万元,会计核算较健全,适用于17%税率,准许从销项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20%。

不进行纳税筹划,应纳税额﹦320×17%–320×17%×20%﹦43.52(万元)

如果进行纳税筹划,将企业按销售类别分成两个企业,各自独立核算盈亏,其销售额分别为170万元和150万元,则将企业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70×4%﹢150×4%﹦12.8(万元)

筹划后少交增值税款﹦43.52–12.8﹦30.72(万元)

如何选择纳税人身份对自己有利,其主要判别方法有:增值率的判别、可抵扣进项占销售额的比重、含税进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等三种。

(一)增值率判别法

增值率判别法(不合税)。在适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看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与应纳税额成正比。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销售额–进项金额)÷销售额

或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如果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时,则纳税平衡点是:

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6%

增值率﹦6%÷17%×100%﹦35.29%

即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当增值率为35.29%时,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29%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

按此法的计算,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23.53%;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的纳税平衡点为46.15%;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30.77%。

(二)可抵扣进项占销售额的比重判别法(不合税)

我们将上面的公式转换为:

增值率﹦(销售额–进项金额)÷销售额﹦1–进项金额÷销售额

设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为Q,则

销售额×17%×(1–Q)﹦销售额×6%Q﹦64.71%

即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为64.71%时,两者税负相同,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销售额的比重低于64.71%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一般纳税人轻;当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销售额的比重大于64.71%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一般纳税人重。 按上面的计算公式计算,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税率6%的纳税平衡点为64.71%,小规模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76.47%;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税率6%的纳税平衡点为53.85%,小规模税率4%的纳税平衡点为69.23%。

(三)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判别法

如果纳税人的购进额和销售额的资料是含税的,也同样可以计算其纳税平衡点。假设P为含税进货额,M为含税销售额,则下列公式成立:

[M÷(1+17%)–P÷(1﹢17%)]×17%﹦M÷(1+6%o)×6%

经计算纳税平衡点为:P﹦61.04%M

也就是说,当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税率6%的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61.04%时,两者税负相同。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低于61.04%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高于61.04%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 用上面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当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4%时,纳税平衡点为73.53%;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6%时,纳税平衡点为50.80%;一般纳税人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4%时,纳税平衡点为66.57%。

通过上面的计算,我们在企业设立时便可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做一个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转换成一般纳税人,除了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转换外,并且成为一般纳税人还可能增加一些费用(如增加财务人员等等),这些在我们选择纳税人身份时必须做全面考虑。

二、进项税额抵扣的筹划

增值税进项税款抵扣的时间规定为,工业企业为货物验收入库时可申报抵扣;商业企业为支付货款后才可申报抵扣。

其纳税筹划做法是:及时掌握进销项的比重,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工业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货,并及时办理材料验收入库;商业企业应及时付清货款。这样可以加大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达到推迟纳税的目的,但此法的操作要注意取得合法发票,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操作,必须在纳税期限内实际发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才能抵扣,而不是虚开代开的进项税额,这一点必须明确。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筹划

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如果能确认该进项不能抵扣,则将该进项直接计入有关科目,不计入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时,不能准确判断其进项是否有不能抵扣的情形,这样,进项税额则采用先抵扣后转出的做法。其调整方法是:

1.购进的货物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免税非应税项目的,其计算公式是: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免税、非应税项目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例如:广州市区某一般纳税人,生产A、B两种产品,其中:A产品为免税产品,12月份支付生产用电费3万元,进项税额5 100元,本月购进材料进项税额6万元(材料全部用于A、B两产品),当月产品销售收人150万元(其中A产品50万元)。则: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5 100﹢60 000)×5 000 000÷1 500 000﹦21 700(元)

2.纳税人发生其他不予抵扣的项目(如生产免税产品领用的材料或基建工程领用生产材料等)的,其应转出的进项的计算公式是: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非应税项目领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进金额×税率

例如:广州市某国有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建工程2003年2月份领用生产用的钢材10吨,该材料是1月份购进并验收入库,每吨不含税价2 200元。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2 200×17%﹦3 740(元)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中的外购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额,必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需要结合企业有关成本资料进行还原计算。

例如:广州市某食品厂(是一般纳税人),2003年1月份福利部门领用大米4万斤,用于发给本厂职工,大米进货成本为5万元,水灾损失半成品10万元,材料成本为7万元,进项税率为17%,则:应转出的进项税额﹦(5﹢7)×17%﹦2.04(万元)

四、利用固定资产的规定进行筹划

政策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游艇、摩托车、汽车),只要是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的货物,并且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已使用货物,其销售价不超过购进该固定资产原值的货物就不纳税。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则无论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都要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这里有一个纳税与不纳税的问题,我们就要筹划了。 例如:某企业准备出售已使用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批,原值100万元,己提折旧3万元。 如果销售价定为101万元出售,则应纳税额为﹦101÷(1+4%)×2%﹦1.94万元,出售净收益﹦101–1.94﹦99.06(万元);

如果销售价定为99.9万元,则不存在纳税义务其收益增加了0.84万元(99.9-99.04),同时由于销售价格降低,企业完全有理由向购买方提出更为有利于已方的付款条件。

五、采用分立进行纳税筹划

通过内部机构的分立,充分利用现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达到少缴或免缴增收,也是一个很好的纳税筹划思路。下面我们通过例子来说明。

某乳品厂生产乳制品的鲜奶由内设的牧场提供,可抵扣的进项项目为向农民收购的草料及小部分辅助生产用品,但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则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全额减除进项后,其增值税税负达10%以上。

对上述案例的纳税筹划是:将牧场分开独立核算,并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牧场生产的鲜奶卖给乳品厂进行加工销售,牧场和乳制品厂之间按政策购销关系进行结算。

结果:牧场自产自销未经加工的农产品(鲜奶),符合政策规定的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农业产品,可享受免税待遇;乳品厂向牧场收购的鲜奶,按收购额的13%抵扣增值税,因而其税负大大地降低。

六、利用联合经营进行纳税筹划

联合经营纳税筹划的一个主要做法,就是把独立的经营变为混合销售,以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则被称为混合销售行为。现行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下面通过例子来说明,利用此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做法。

例如:某电子器材公司从国外进口通讯设备(传呼机)一批,由于预计销售的利润较高,因而税负率也很高。

纳税筹划:与电信部门联合成立寻呼台,变单纯的销售为提供电信服务和销售传呼机的混合销售,使原来交纳17%的增值税改为交纳3%营业税,税负大幅度降低。

对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哪种税对纳税人更有利呢?现仍然用增值率的计算来进行判别,给大家提供一个数量标准。

现设定,W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M为含税销售额,P为含税进货额,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则增值率可表示为:

W﹦(M–P)÷M×100%

应纳增值税税额﹦M÷(1﹢17%)×17%×w

应纳营业税税额﹦M×3%

令增值税和营业税相等,则下式成立:

M÷(1﹢17%)×17%×W﹦M×3%

经过计算得出:W﹦20.65%

即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20.65%时,两者税负相同,当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高于20.65%时,则交纳营业税的税负比交纳增值税的税负轻;当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低于20.65%时,则交纳增值税比交纳营业税的税负的税负轻。 按上面的计算公式计算,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时,纳税平衡点为

34.41%;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时,纳税平衡点为20.08%;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时,纳税平衡点为43.46%。

七、创造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避税

增值税有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企业,生来就能享受税收优惠毕竟较少,更多的是要通过自身创造条件,来适应税收政策的要求,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规定,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例如:某钢铁生产企业,其主要原材料废旧钢材,除少数来源于废旧物资单位外,大部分来源于当地“破烂王”(个体捡破烂的)处收购,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入的材料有合法发票可抵扣进项,而从个人处收购的不能按收购额的10%抵扣进项。

对此的纳税筹划方法是:自己依法设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从个人收购的废旧钢材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后,再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开具发票给钢铁企业入账。

又如:某大型机械生产企业,送货运费占销售额的20%,并入销售额向客户收取。

对此的纳税筹划方法是:自己依法设立运输公司,并实行独立核算,销售机械按不含运费结算,运费用运输公司单独开具发票结算,这样可将这部分运费的税负从17%降到3%,且购进方也不涉及扣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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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2004]112号

成文日期:2004-08-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及时追缴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现将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二、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三、为了满足纳税人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需要,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相关栏次的填报口径作如下调整:

(一)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二)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推荐第9篇:增值税

1、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理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按照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将增值税分为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

3、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四)视同销售货物的法定行为

(五)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额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4、属于征税范围的其他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如邮票、明信片、首日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2)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3)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

(4)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等。

5、(1)增值税纳税人指在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经营规模较小,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界定标准:①生产企业: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属

于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生产企业,只要会计核算健全,且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②商业企业: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其会计制度是否健全,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征收增值税。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符合法定情形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个体经营者符合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6、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6%。

7、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注意:商场的零售额肯定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肯定含税。

8、价外费用(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无论其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销售额。

但不包括(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征代缴的消费税;(2)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9、包装物押金(1)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不并入销售额;(2)对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

10、商业折扣: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折扣额均不得冲减销售额。

11、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价格计算销售额。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12、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总分机构非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其销售额的确定按下列顺序:(1)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2)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

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所涉及的外购货物进项税额,凡符合规定的允许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

1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的原则和顺序核定其销售额。

14、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和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按买价依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运费金额依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抵扣。(5)从事生产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6)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发票上填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5、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1)未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注明增值税及其他有关事项(2)购进固定资产(3)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6)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8)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9)进口货物,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10)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属偷税行为。

16、发生了按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如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实际成本 = 进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实际成本×征税时该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的税率

17、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18、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时限: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1)工业生产企业在“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对尚未验收入库的,不得在当期扣除。(2) 商业企业在“支付全部货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者尚未开出承兑汇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在当期抵扣;(3)购进应税劳务,应劳务费用支付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应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通过认证的,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

19、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6)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7)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8)纳税人

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9)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0、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如符合规定条件,需开具专用发票的,由当地主管税务所代开。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21、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2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情形:(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2)销售免税项目;(3)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5)将货物无偿赠与他人(如受赠人为一般纳税人除外);(6)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7)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2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采取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取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4、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的处理:(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2)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3)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推荐第10篇:增值税

增值税法

例题·单选】以下关于增值税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生产型增值税,其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上的增值额 B.2009年,我国增值税由过去的生产型变为消费型 C.消费型增值税是一种标准增值税 D.收入型增值税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国民收入

【答案】C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增值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增值税是价外税 B.增值税属于间接税

C.增值税的作用是调节收入差距

D.我国增值税采用其他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广泛采用的间接算法计算税额 【答案】C 【例题·单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供电局销售电力产品 B.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房屋 C.饭店提供餐饮服务 D.房屋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

【答案】A 【例题·多选题】以下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是( )

A.农产品销售 B.避孕药品和用具

C.直接用于科研、教学的进口仪器 D.单位和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答案】BC 【例题·单选题】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是( )。

A.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 B.纳税人自产的翻新轮胎销售 C.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D.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 【答案】C 例题·多选题】以下符合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是( )。 A.再生水、翻新轮胎、污水处理免征增值税 B.对利用煤矸石生产的自产电力销售免征增值税

C.对利用风力生产的自产电力销售实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 D.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答案】ACD 【例题·单选题】按《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费 B.银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收取的租赁费 C.生产企业销售货物时收取的优质服务费 D.招待所预定火车票的手续费 【答案】C 【例题·单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将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应征收增值税 B.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和销售,不征收增值税

C.各燃油电厂从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应征收增值税

D.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的应征收增值税 【答案】A 【例题·单选题】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 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 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 )征收增值 税。

A.加工劳务 B.代理服务

C.货物销售 D.委托加工 【答案】C 【例题·计算题】某动漫企业自主研发动漫软件,当期销售 自主研发的动漫软件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当期可 抵扣的进项税12万元,则当期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是多少? 【例题·多选题】以下符合现行增值税规定的有 ( )。

A.增值税对单位和个人规定了起征点

B.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就超过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C.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D.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答案】CD 【例题·多选题】以下符合现行增值税规定的有( )。 A.增值税对单位和个人规定了起征点

B.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就超过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

C.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D.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答案】CD 【例题·多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增值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有( )。

A.代理人 B.银行 C.购买者 D.境外单位 【答案】AC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规定正确的有( )。

A.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身份可以相互转换 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C.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D.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答案】BD 【例题·多选题】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实行简易征收办法

B.不得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C.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D.一经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再转为一般纳税人 【答案】AC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规定正确的有( )。

A.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身份可以相互转换 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C.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标准,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

D.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答案】BCD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规定不正确的是( )。

A.新办非商贸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同时申请,税务机关对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非商贸企业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B.非商贸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在次年1月底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C.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D.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答案】D 【例题·单选题】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答案】B 【例题·多选题】对新设立的商贸企业,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增值税正式一般纳税人。这些条件包括( )。(2005年) A.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B.能够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 C.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D.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答案】ACD 【例题】某辅导期企业预缴增值税账面余额0.4万元,现申请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次领购的25份销售额为10万元,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0.3万元),不必再预缴税款,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

【例题·计算题】某辅导期企业预缴增值税账面余额0.4万元,现申请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次领购的25份销售额为15万元,增购发票时需要预缴增值税0.45-0.4=0.05(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企业5月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领购数量第一次领购了专用发票25份,按照开票限额使用后需要增购发票,第一次领购的25份销售额为10万元,增增购发票时需要预缴增值税0.3万元。假定该企业当月实际发生销项税2.5万元,进项税1万元,则当月应纳增值税=2.5-1-0.3=1.2(万元)

纳税人发生0.3万元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要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

【例题·多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用购买的石料生产的石灰 B.用动物毒素制成的生物制品 C.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D.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站生产的电力 【答案】BCD 【例题】某商城以旧换新销售5台电冰箱,新冰箱每台零售价300元,旧冰箱每台作价100元,每台冰箱收取差价2900元,则该项业务增值税的销项税=3000×5÷(1+17%)×17%=2179.49(元)。 【例题】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0.03万元;

【答案】增值税的销项税=2000×0.03÷(1+17%)×17%=8.7(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黄酒厂销售黄酒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 元,发出货物包装物押金为5.85万元,定期60天收回,则该 黄酒厂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是( )。

A.17万元 B.17.85万元 C.117.99万元 D. 18万元

【答案】A 【解析】100×17%=17(万元)。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果酒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 售收入为140.4万元(含税),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为 4.68万元, 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 本期应申报的销项税额为( )。

A.20.4万元 B.20.74万元 C.21.08万元 D.20.7978万元 【答案】C 【解析】 (140.4+4.68)÷(1+17%)×17% = 21.08(万元)。 【例题】某公司(非转型试点范围)销售自己2008年1月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设备,原购买发票注明价款120000元,增值税20400元。2009年4月出售开具普通发票,票面额120640元,则该企业转让设备行为应纳税:

120640÷(1+4%)×4%×50%=2320(元)。

【例题】某公司销售自己2009年1月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设备,原购买发票注明价款120000元,增值税20400元,2009年4月出售开具普通发票,票面额120640元,则该企业转让设备行为应纳 税:

120640÷(1+17%)×17%=17528.89(元)。

【例题·计算】某企业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在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专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100000元,其可计算抵扣多少增值税进项税?记账采购成本是多少?

【答案】可计算抵扣100000×13%=13000(元);记账采购成本为100000-13000=87000(元)。 【例题·单选】某卷烟厂2006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6.5万元

B.7.15万元

C.8.58万元

D.8.86万元 【答案】C 【解析】烟叶收购金额=50×(1+10%)=55(万元);烟叶税应纳税额=55×20%=11(万元);准予抵扣进项税=(55+11)×13%=8.58(万元)。 【归纳】如果该纳税人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了价外补贴和烟叶税,则烟叶收购成本=实际收购价款+实际价外补贴+实际烟叶税-计算出的进项税

【例题·计算】某企业采购原材料支付运杂费共计1000元,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800元、建设基金80元、保险费20元、装卸费100元。其可计算抵扣多少增值税进项税?记入采购成本的运输费是多少?

【答案】可计算抵扣进项税(800+80)×7%=61.6元 记入采购成本的运输费为1000-61.6=938.4元

【解析】按规定对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时,按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金额和建设基金金额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如果发票所列项目不能把运输费与其他杂费分开,则不可计算抵扣进项税。

【例题·计算】某企业收一批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在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支付运输公司运送该批货物回厂的运费2000元,该企业此项业务可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100000×13%+2000×7%=13140元。

【例题】某服装厂数月前外购一批面料因保管不善毁损,账面成本10000元,则应作进项税转出10000×17%=1700(元)

【例题】某服装厂的一批产成品服装因保管不善毁损,外购比例60%,账面成本10000元,则应作进项税转出

10000×60%×17%=1020(元)

【例题·多选】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的是(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基建工程 B.将外购的货物发给职工作福利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外单位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实物投资 【答案】AB 【例题·单选】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 是( )。

A.销售生产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B.外购电力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的管理部门使用的小轿车的运输费用 D.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的运输费用 【答案】C 【例题·计算】某厂外购一批材料用于应税货物的生产,取得增值税发票,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外购一批材料用于应税和免税货物的生产,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当月应税货物销售额50000元,免税货物销售额70000元,当月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0×70000÷(50000+70000)=1983.33(元)。

【解释】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时,仅对不能准确划分的进项税进行分摊计算。

【例题·单选】某商场受托代销某服装厂服装当月销售代销服装取得零售额100000元,平价与服装厂结算,并按合同收取服装厂代销额20%的收入20000元;当月该商场允许某电压力锅厂进店销售电压力锅新产品,一次收取进店费30000元,则( ) A.该商场当期进项税11623.93元,销项税14529.91元 B.该商场当期进项税14529.91元,销项税14735.90元 C.该商场当期进项税11623.93元,销项税18888.89元 D.该商场当期进项税14529.91元,销项税21794.87元 【答案】A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6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余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 含税收入72100元(原值为14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

A.2400元 B.3773.08元 C.3800元 D.4500元 【答案】C 【例题·多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家具厂生产板式家具并负责安装

B.宾馆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烟酒饮料

C.电信部门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同时销售电话机

D.批发企业销售货物并实行送货上门 【答案】AD 【例题·单选题】家具厂销售货物30000元(不含税)同时送货上门,单独收取运费1000元,则该家具厂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

A.5100元

B.5270元

C.5245.30元

D.5621.36元 【答案】C 【解析】[30000+1000÷(1+17%)]×17%=5245.30(元)。 【例题·计算题】某机械厂(一般纳税人,兼营运输业务)销售机械收取机械款(含税)20000元,给其他单位运货收取运费200元,则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金为20000/(1+17%)×17%=2905.98(元),兼营收取的200元运费缴纳营业税。在此种情况下,制造机械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是购买运输汽油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例题·计算题】某机械厂(一般纳税人,兼营行业咨询)销售机械收取机械款(不含税)200000元,给其他单位做行业咨询收取咨询费4000元,为生产机器和咨询发生电费,发票注明价款6000元,增值税进项税1020元,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金为200000×17%=34000(元),兼营收取的4000元咨询费缴纳营业税。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电费中用于制造机械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是用于咨询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可抵扣进项税=1020×20万/(20+0.4)万=1000(元);不可抵扣进项税20元

【例题·计算题】某制药厂5月采购原材料发生进项税20万元,其中直接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3万元,难以划分征免用途的进项税8万元。当月应税项目销售额40万元,免税项目销售额10万元,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

8万元×[10÷(40+10)]+3=1.6+3=4.6(万元) 【例题】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 )。 A.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收到货款当天 B.委托他人代销货物的,为货物发出当天

C.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答案】CD 【例题】企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对于发出代销货物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贷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 ) 【答案】√

【例题】以下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固定业户在其机构所在地 B.非固定业户在其居住所在地 C.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D.总机构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B

第11篇: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ppt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也称作增值税改革或增值税转型改革。在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如果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意味着这部分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目前世界上14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时要求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这将为企业减轻负担1200亿元。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

2.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

3.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为3%。

5.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涵义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既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计将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超过1200亿元。转型改革将消除生产型增值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因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增值税转型政策,需重点把握几个要点:

一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因此,企业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即当前已有的存量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等合法抵扣凭证,均不得抵扣税款,包括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但专用发票开具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以后的购进固定资产。只有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购进并且发票开具时间是2009年1月1日以后的固定资产,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二是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虽然在会计制度中允许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但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三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增值税转型的实惠。增值税转型是以允许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为标志的。而现行增值税制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其中,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不能享受增值税转型的实惠。

(三)增值税转型改革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纳入抵扣范围,但纳税人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仍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排除在此次转型改革范围之外。其主要考虑是,纳税人购买小汽车、摩托车等经常用于非生产经营用途,由企业自身消费用,从操作上难以界定哪些属于生产用,哪些属于消费用,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途抵扣税款,如果将其计算抵扣将造成税负不公。因此借鉴国际惯例,规定对于购进的游艇、小汽车和摩托车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的载货汽车则允许抵扣

(四)适用转型改革的对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革后这些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会普遍下降,而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由于是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其增值税负担不会因转型改革而降低。因此,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需要相应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转型改革后,对小规模 1

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设置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五)考虑到转型改革后,矿山企业外购设备将纳入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因此,为了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四、增值税条例的修订内容

(一)增值税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是在企业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允许抵扣购入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一变化,与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关于不得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有冲突。因此,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需要对增值税条例进行修改。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五个方面的修订:

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

二是为堵塞由于增值税转型可能形成的税收漏洞。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计算抵扣。

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

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考虑到原条例规定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给予免税的政策已不再执行,因此取消了上述政策。

五是根据税收征管实践,为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缓解征收大厅的申报压力,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同时,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扣缴地点和扣缴期限的规定。

二、消费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采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国内采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国内采购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如果购进固定资产涉及支付运输费用时,运输费用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若购入固定资产后又发生退货的,则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例1】A公司购入生产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支付运输费20000元。已取得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根据上述资料,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34000+20000×7%=35400(元)

借:固定资产218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5400

贷:银行存款254000

2.进口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进口固定资产,按照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二)捐赠转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捐赠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已扣除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如果捐出方代为支付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则按照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营业外收入”

2等科目。

【例2】A企业接受捐赠新固定资产一台,发票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支付运输费1000元。增值税由A企业支付,各项合法凭证均已取得,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则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100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70

贷:营业外收入117000

银行存款1000

(三)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四)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例3】某企业自行建造一大型器械,为工程购入各种专用物资100000元,支付增值税17000元,专用物资与当期全部用于机器设备类工程建设,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则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银行存款 117 000

(2)领用工程物资和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100 000

贷:工程物资 100 000

(五)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或免税项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或免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

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接受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及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4.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5.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

企业将自制、委托加工或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偿赠送他人,应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的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4】 某大型机械生产企业2009年1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1月22日,该企业将交付使用的大型设备作为股利分配给某股东,会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1 170 000

贷:固定资产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2)1月29日,该企业向当地红十字会捐赠一台价值50000元的生产用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如下:

3借:营业外支出 58 500

贷:固定资产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六)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按规定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如果相关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允许抵扣的不动产项目,专用于免税项目、专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以及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应将原已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予以转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5】甲企业将购入的工程物资40000元(已取得专用发票),其中50%用于本企业的厂房改扩建工程,另外50%发生非正常损失,增值税税率为17%,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工程物资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

贷:银行存款46800

借:在建工程2340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3400

贷:工程物资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0

借:营业外支出 234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3400

(七)销售本企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例6】甲企业出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原价为234000元(含增值税),购入时间为2009年2月,假定2012年2月出售(该设备恰好使用3年),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不考虑残值。若2012年的售价为210600元(含增值税),该设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由于设备购入时间为2009年2月,则购入的增值税已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在2012年3月出售时会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清理时

固定资产原价=234000/(1+17%)=200000(元)

3年累积计提折旧=(200000/10)×3=60000(元)

2012年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210600/(1+17%)]×17%=306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40 000

累计折旧 60 000

贷:固定资产 200 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210 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40 000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设备购入时间为2008年10月1日,则固定资产的原值为234000元(购入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设备成本),设备出售之日为2009年1月1日之后,则设备出售视为旧货销售,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与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相关增值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清理时

3年累积计提折旧=(234000/10)×3=70200(元)

2012年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210600/(1+4%)]×4%×50%=405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63 800

累计折旧 70 200

贷:固定资产 234 000

(2)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210 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6 5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050

借:固定资产清理 42 750

贷:营业外收入 42 750

第12篇: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

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

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

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服务业

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第八条规定,其他服务业,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服务业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誊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

包、咨询等。

根据上述规定,婚纱摄影公司或照相馆提供的照相劳务应按“服务业”计算缴纳营业税,如果还兼营销售货物等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分别缴

纳营业税和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和销售额。

第13篇:增值税会计分录

增值税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核算,应该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五个借方子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四个贷方子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本规定中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的情况:

1.采购物资,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02年起为13%)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即87%的部分),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支付的符合规定的运输费用,允许按运费及建设基金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这样93%的运输费用计入购入成本(工业企业)或者营业费用(商业企业)中。

6.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通过(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7.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等),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

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

8.有出口物资的企业,其出口退税按以下规定处理: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9.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本月预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增值税现行规定,部分大中型增值税企业,或者重点税源企业,会执行1/3/5/10/15为一期来纳税,这时,这些企业应该在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0日内结清税款。)

13.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主要有: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用于本校教学,科研;免税粮食,植物食用油。)

14.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或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结转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未交增值税)。如本月为多交增值税的,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增值税会计分录

1.购进 借:原材料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 贷:银行存款117 2.销售: 借:应收账款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 3.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5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0 4.下月交上月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0 贷:银行存款150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等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一)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会计处理

(1)受托方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受托方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只收取代销手续费的,企业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门发票,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

目,按手续费金额,借记\"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应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三)销售代销货物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销售代销货物作为自购自销处理的,不涉及手续费问题,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金额\"栏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价税合计\"栏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2)企业销售代销货物不作为自购自销处理,货物出售后,扣除手续费,余款如数归还委托方,应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栏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金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税额\"栏的金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五)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长期投资\"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六)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七、货物非正常损失及改变用途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做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

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八、接受捐赠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接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若接受捐赠的货物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亦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应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按投资确认的价值与增值税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九、接受投资转入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如果对方是以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等)进行投资,进项税额不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十、接受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一、包装物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编制会计分录时,按价税合计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包装物单独计价所得价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对逾期未退还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按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在编制会计分录时,按收取的押金(此时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规定的税率,将含增值税的押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有出口货物的企业,其出口退税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以退回的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货物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货物应收的款项,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当期出口货物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等科目。

三、进口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内购进货物的处理方法相同,只是扣税依据不同。

四、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五、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避免出现企业在以前月份有欠交增值税,以后月份有未抵扣增值税时,用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仍然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

目核算;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通过\"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六、减免及返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国家仍在一定范围内保留了减税、免税,并采取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

对企业减免及返还的增值税,除按照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会计处理时,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十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由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其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应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和增值税,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按实现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与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合计,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不含税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的销货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缴纳增值税款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限上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第14篇:增值税试题

1,增值税纳税人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B) A 小规模纳税人 B 一般纳税人

C 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D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人

2,专用发票必须按时开具,不得提前和滞后,下列做法中不符合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要求的是(B)

A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于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开具 B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于收妥货款的当天开具

C 采用分期付款结算方式,于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开具

D 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于货物移送的当天开具

3,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需要带什么资料?

【解答】

(一)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表格由税务机关提供,申请人填写);

2、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单位经办人、个人(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或接受劳务服务的项目)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个人小额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入在2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除外)。书面证明必须载明收款方经营行为(或劳务服务)发生的地点、货物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数量、金额以及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付款方为个人的,以签章确认)。

(二)视不同情况提供的证明资料:

1、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须提供农产品产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自产自销证明”。“自产自销证明”必须载明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品种、面积、数量、金额等内容。

2、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金额较大的,每次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应提供进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购销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如某公司已经申请注销,但是还有一笔货款没有收回,收到该货款时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能,可以申请代开吗?

答:一般纳税人申请注销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申请代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象是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该公司注销后如果需要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第15篇:搅拌站增值税

搅拌站增值税问题

营业税阶段,增值税条例或营业税条例都有一个规定:提供建筑劳务并销售自产货物,应该分别计算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在此政策背景下,如果企业在提供建筑劳务的同时,设置了搅拌站自产混凝土用于工程施工,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提供建筑劳务并销售自产货物”,并被要求“分别计算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从而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和营业税两张发票。

实行增值税后,混凝土搅拌站作为纳税人的一个内部生产单位,向其他生产单位(即项目部)提供混凝土,属于连续生产过程,不应该单独缴纳增值税,应该在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最终环节以建筑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换一个角度,此行为也可以认定为“提供建筑劳务并销售自产货物”,属于混合销售,但此时的混合销售应该按照“建筑服务”此主营业务缴纳增值税。

第16篇:增值税讲义

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009年起我国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举例∶甲为卷烟厂,生产卷烟批发给A批发商,甲是生产者要交纳消费税,销售卷烟交增值税,A批发商将烟批发给B零售商,A向B销售时需要交增值税,不需要缴纳消费税。B零售商将卷烟零售给消费者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举例:A企业委托B加工烟丝,委托方A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受托方B提供加工劳务,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三)、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对于进口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

提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1、生产货物;

2、进口货物;

3、委托加工劳务。

(四)、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案例: 甲是一家服装厂,如果生产的服装直接销售乙,则直接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双方签订代销协议,协议规定按照零售额10%收代销手续费,甲服装厂于4月30日上午将一批服装交给乙商场代销,乙于4月30日下午全部销售给消费者,取得零销售额为117万元(含税)。在5月8日甲收到乙的代销清单,甲给乙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甲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为80万。

乙商场缴纳的增值税:117/(1+17%)x17%-117/(1+17%)x17%=0

甲服装厂缴纳的增值税: 117/(1+17%)x17%-80 x17%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举例: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视同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举例:甲企业是刚材生产企业,将生产的钢材盖楼房,则自产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解释1】视同销售行为发生时,应计算销项税额,其销售额的确定按照下列顺序:(1)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2)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

举例:甲卷烟厂生产的同一种型号卷烟每包10元,将这种型号的卷烟无偿赠送给消费者。则卷烟厂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销售额×17%=10/(1+17%)x17%

如果卷烟厂将特制卷烟无偿赠送消费者,则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

销售额(组成的计税价格)=成本×(1+10%)

【解释2】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7),不作视同销售处理;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5)、分配(6)、赠送(8),视同销售。

【例题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外购的各项货物中,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有( )。

A、用于个人消费

B、用于投资

C、用于集体福利

D、用于建造厂房

答案:ACD

【例题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销售代销货物

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C、将自产货物分配给股东

D、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ABCD

【例题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

B、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自建的厂房对外转让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2)选项D应缴纳营业税

【例题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不征收增值税。( )

答案:X

(五)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但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或者”营业税。

举例1:甲商场向A销售2000元的空调同时向A收取100元安装费,销售空调缴纳增值税,安装劳务缴纳营业税,这项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

举例2:乙是一家装修公司,给B提供装修服务时同时销售涂料,装修服务缴纳营业税,销售涂料缴纳增值税,因为装修公司的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因此,这项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

解释: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主营业务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人(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增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的“多元化经营”既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应税劳务),又涉及到“营业税”(增值税非应税劳务):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不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举例:某酒店既提供客房服务,又开设小卖部销售啤酒。其中,提供客房服务缴纳营业税,销售啤酒缴纳增值税。如果酒店分别核算啤酒的销售额和客房的营业额,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

混合销售兼营

是否同时发生同时发生不一定

是否针对同一销售对象针对同一对象:①同一销售行为;②价款来自同一买方不一定:①同一纳税人;②价款来自不同消费者

税务处理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合并征收一种税(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部分别核算:一并征收增值税

【例题1】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劳务,不能分别核算的,其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营业税。( )(2006年)

答案:×

【例题2】从事运输业务的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

答案:×

【例题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有( )。

A、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

B、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C、汽车制造厂销售汽车,又开设门市部修理汽车

D、汽车修理厂修车并提供洗车服务

答案:BD

解析:(1)选项A:邮局提供邮政服务、邮局销售集邮商品二者均征收营业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2)选项B: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商店的主营业务征收增值税;(3)选项C:销售汽车、修理汽车二者均征收增值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4)选项D: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修理厂的主营业务征收增值税。

(七)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他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八)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2)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3)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4)电信局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

(5)融资租赁业务:

(6)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九)免征增值税的项目(直接免税)(P125)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得物品。

【例题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2008年)

A、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商店销售集邮商品

D、纳税人从事商品期货和贵重金属期货业务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要注意区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划分。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缴纳营业税。

【例题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2005年)

A、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B、邮票厂印制邮票

C、银行销售金银

D、商场销售金银饰品

答案:B CD

【例题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2006 年)

A、销售机器设备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进口货物

D、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答案:ACD

【例题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缴纳增值税的是( )。

A、电力公司销售电力

B、银行销售金银

C、邮局销售邮票

D、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

答案:C

第17篇:增值税申报表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见附件)及其附列资料填制说明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制说明

本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1)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本表“填制时间”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3)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税务登记证号,即税务登记号码。

4)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最细项(小类)进行填写。 5)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6)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7)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8)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9)本表“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10)本表“企业等级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11)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12)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除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13)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14)本表第1项“

(一)按使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应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做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的货物的销售额和价外费用,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使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一)》(以下简称《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5)本表第2项“应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

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的货物的销售额和价外费用,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货物”中17%税率“销售额”与13%“销售额”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6)本表第3项“应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5栏的“应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7)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8)本表第5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4栏的“小计” 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19)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0)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售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1)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以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售退回的销

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2)本表第9项“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二)》(以下简称《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3)本表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4)本表第11项“销项税额”栏数据,险些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5)本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应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二)》(以下简称《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6)本表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扣税”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27)本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以及销货退回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栏本期发生数一致。“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二》第13栏中的“税额”数。“本年累计” 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8)本表第15项“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栏数据,填写退税机关按照出口货物免、抵、

退办法审批的应退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29)本表第16项“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各月数之和。

30)本表第17项“应抵扣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31)本表第18项“实际抵扣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2)本表第19项“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3)本表第20项“期末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在本期销项税额中尚未抵扣完,留待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月末借方余额一致。

34)本表第21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2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5)本表第22项“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收到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处理决定以及纳税人自查后,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应纳税额”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6)本表第23项“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7)本表第24项“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38)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39)本表第26项“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收

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因开具《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而多缴的增值税款。该数据应根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中“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多缴增值税款”数据填列。“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0)本表第27项“本期已缴税额”栏数据,是指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1)本表第28项“①分次预缴税额” 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分次预缴的增值税额。 42)本表第29项“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出口货物而开具专用缴款书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额。

43)本表第30项“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上缴上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款,包括缴纳上期按简易征收办法计提的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4)本表第31项“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5)本表第32项“期末未交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纳税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46)本表第33项“其中:欠缴税额(≥0)”栏数据,为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数额。

47)本表第34项“本期应补(退)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

48)本表第35项“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返还的增值税额。“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49)本表第36项“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上年度末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数。

50)本表第37项“本期入库查补税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以及纳税人自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款,包括:a.按适用税率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b.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款。“本年累计”栏数据,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51)本表第38项“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纳税检查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该数据与本表第32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本年累计”栏与“本月数”栏数据相同。

(2)《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制说明:

1)“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

2)“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3)“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4)本表“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和“

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各栏数据均应包括销货退回或折让、视同销售“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各栏数据均应包括销货退回或折让、视同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价外费用和销项税额、但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适用零税率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出口执行免、抵、退办法的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调整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

5)本表“

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和“

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纳税检查调整“栏数据应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调整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

6)本表“

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部分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数据,填写本期引销售免税货物而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销售额和税额,包括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销售的免税粮食、政府储存、适用植物油等。

(3)《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制说明:

1)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

2)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3)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应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

4)本表“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a.第一栏“

(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包括认证相符的红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等于第

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之和。

b.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本期认证相符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与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减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末申报抵扣”后的数据相等。

c.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以前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数据相等。

d.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

e.第11栏“期初已征税款”,填写按照规定比例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期初存货挂账税额。 f.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应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之和。 5)本表“

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部分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明细情况,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销货退回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情况。

第13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应等于第14栏至21栏之和。

6)本表“

三、抵扣进项税额”据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已经取得,但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a.第23栏“起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填写以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抗,结存至本期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上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据相等

b.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险些本期认证相符,但因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商业企业购进货物未付款;工业企业购进货物未入库;购进固定资产;外贸企业购进共出口的货物;因退货将抵扣联退还销货方等。

c.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填写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抗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e.第26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填写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只能作为出口退税凭证或应列入成本、资产等项目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外贸出口企业用于出口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因退货将抵扣联退

还销售方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7)本表“

四、其他”栏中“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项指标,应与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中的本期全部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相同。“代扣代缴税额”项指标,填写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扣缴的增值税额。

第18篇:增值税热点问题

增值税热点问题咨询

基础知识

1、什么样的业务交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2、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分为:17%、13%、零税率。第二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4、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资格认定

5、新成立的商贸企业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么?

答:可以。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所以,新成立的商贸企业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6、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提交那些材料?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7、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后如何领购发票?

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四)购票限量;

(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六)开票机数量;

(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第七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发票认证及抵扣

8、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9、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方法?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规定,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动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象,运用识别技术将图象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

认证按其方法可分为远程认证和上门认证。远程认证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或电子信息)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的方式。

纳税人报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如果已污损、褶皱、揉搓,致使无法认证的,可允许纳税人用相应的其他联次进行认证(采集)。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进项税当月未申报抵扣,以后月份是否可抵扣?

答:根据《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抵扣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

(一)《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二)《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

(三)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印章。

(四)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

发票管理

11、增值税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答:根据《增值税专业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12、增值税发票的作废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办理税控设备可以找税务局代开发票么?

答:根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可以找税务局代开。

14、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办?

答:根据《增值税专业发票使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特殊问题

1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算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6、集团公司,将子公司注销,全部资产上交给母公司(股东),将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货物转移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17、增值税纳税人,用一批货物进行偿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等。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企业用货物偿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

18、销售一批货物,既有17%税率的货物,也有13%税率的货物,作为价外费用的运输费只向买方收取了一笔,那价外费用按照哪个税率计算销项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所以该纳税人应将该批货物的价款及运输费用按不同税率分开核算,否则所有运输费用按17%的税率进行换算并计征销项税额。

19、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一批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请问我企业购入商品取得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20、请问商场或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对外销售烟、酒等消费品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增值税专业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1、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管道用于特殊货物的销售、运输,属于不动产,请问我企业购入管道,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因此,贵企业购入管道,不属于上述建筑物的范畴,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2、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超市销售鲜奶,请问销售鲜奶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液体乳增值税适用税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8号)规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均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可依照《农业产品征收范围注释》中的鲜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2010)生产的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应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3、我企业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电子书,具体销售方式为我企业自行搭建网络平台,客户在缴纳一定费用后,可以自行下载电子书,请问我企业销售电子书的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你单位销售电子书的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

24、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一批工作服,用于员工在生产线工作时统一着装,并且在购入工作服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企业能否抵扣该笔进项税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25.运输发票抵扣联是否需要盖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第六款规定:“开具《货运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左下角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

26、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今年发生一笔业务,对外销售我企业的一幢房屋,其中房屋里面有一台固定在房屋地面的设备,该设备是我企业2008年购买的,一直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一并将该设备转让,请问我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27、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了一批货物,在海关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请问我企业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上述可以抵扣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应填写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中,同时在附表二第5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对应填写。

28、企业从国外进口货物,直接出口到另外一个国家,是否缴纳税增值税?

答:不缴纳。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

(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29、我企业购入一辆货车,根据税法规定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已经取得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现在发现发票抵扣联上没有销售企业的印章,抵扣联没有发票专用章是否影响我企业认证该发票,有何文件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30、我企业与某企业签订合同,向某企业出售一台机器设备,随后在采用融资租赁形式租回该设备,我企业销售机器设备的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因此,B企业将已经出售的资产又融资租赁回的设备不征收出售该资产的增值税。

3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废旧金属制品的回收与批发和销售机械设备。2010年该企业收购电厂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将设备拆了,拆成发电机和变压器等有部分使用价值的东西,请问企业处置这些东西是否属于财税〔2009〕9号中的旧货,能否按照简易征收办法交增值税?如果不能算旧货,是否应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答:应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2、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货物,与购货方签订协议,发货时先收取90%的货款,经过一年的质保期,若在质保期内货物没有质量问题,再收取剩余的10%的货款,请问,我企业的销售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第19篇:增值税基本知识

增值税基本知识: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

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 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

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

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

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

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

1、货物;

2、应税劳务;

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1、基本税率:17%(这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2、低税率: 13% (这是对一般纳税人中给予税收优惠的一些货物采用的)

3、零税率:0%(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征收率:(1)3%(这是对小规模纳税人的),(2)4%或6%(这是对一般纳税人中特殊的货物采用的)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增值税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此外下列行为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代他人销售货物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在中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互不重叠,征收增值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增值税。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存在纳税人兼营或混合经营这两种税的应税行为。 对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被视为混合销售行为,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对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的营业额占其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全部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对非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其他纳税人,全部视为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不再征收增值税。

与混合销售行为不同,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且这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要求纳税人将两者分开核算,分别纳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者分别核算不准确的,则全部征收增值税。

其他较为特殊的增值税应税范围还包括:货物期货的实物交割、典当业销售死当、非邮政部门生产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生产销售集邮商品缴纳营业税)等等。

纳税义务人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赋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标准为:

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180万元人民币。

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达到标准后经申请被批准后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一般纳税人

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此外对于生产型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的,这一标准可以放宽至30万元人民币,但对非生产型商贸企业无论其会计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达到标准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无下列行为,即使某一年度的应税销售额达不标准通常也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第20篇:增值税调查报告

增值税调查报告

篇1:十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南阳华力机电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领购十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调查报告

南阳市卧龙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南阳市卧龙区国家税务局办税大厅2011年12月14日转来的对南阳华力机电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领用最高限额十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调查指令后,2011年12月15日人民路税务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南阳华力机电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南阳市永安路曾楼村八号,2011年6月2日在南阳市工商管理局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1303000008679;法人代表:刘晓;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方式:销售;经营范围:电气工程、机械设备维护、泵阀、电气、建材、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2011年6月10日在南阳市卧龙区技术监督局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号:57632718-8;2011年6月10日在南阳市商业银行南阳建中支行开设了基本存款帐户,帐号:500055845600010;2011年6月15日在南阳市卧龙区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识别号:411303576327188;2011年8月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调查情况

1、经实地调查,南阳华力机电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南阳市永安路曾楼村八号,法人代表:刘晓,常住户口: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鸿运小区,身份证号:412926196611060343。经实地查看,该公司现经营地点位于南阳市永安路曾楼村8号,面积160平方米。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的所有权和租赁证明,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有关机构的验资报

告与企业提供的资料复印件相符。

2、该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资金已到位,验资报告由南阳市诚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时间 2011年 5月30日,验资号:宛诚誉验字[2011]第19号。 .

3、该公司现有员工6人,其中销售管理人员4名,财务人员2名,财务主管:刘媛,身份证号412926197307080045,会计证编号:41130101302347。该公司账薄设置种类有:总账、银行账、现金账、费用明细账、往来帐、应缴 税金明细账及其他明细账。能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及应纳税额,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鸿运小区五号楼一单元401财务室配有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安全措施到位。

4、经调查,依据[国税发(2006)56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我们同意该公司月领购供最高限额十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10份,同意上报审批。

特此报告

南阳市卧龙区国家税务局人民路分局

调查人:

2011年12月19日

调查底稿

备注:一式两份,列入征管档案管理

篇2: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增量扩版调查报告

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增量扩版调查报告 本表一式二份,各税务所一份,税政科一份。 篇3: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查报告模板

关于霍州市 ××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高开票限额的调查报告

市局:

我科于××年×月×日收到霍州市 ××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我们进行了案头审核与实地核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霍州市 ××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年×月×日在我局办理了税务登记,于××年×月被批准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经营场所位于××街××号,仓储场地位于×××街××号,经营场所的所有权属于该公司所有(或经营场所属于租赁,租赁方为×××,系该场所的所有权人,租赁合同有效期至××年××月)。

该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为:××、××的销售。货物购进渠道主要为:×××,主要销售渠道为:×××批发(零售、批零兼营),销售对象主要为:×××(如:和×××单位已签定了销售合同),企业注册资金为××元,截止目前已购进××、××货物××元,从办理税务登记至今累计销售××货物××元,申报缴纳增值税××,资金往来与经营规模匹配,货物的购销存衔接匹配,会计核算健全,根据企业经营规模(或签订的合同)预计月销售额为××元,经过我科调查,同意该企业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元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每月可领购专用发票××份。

调查人员:×××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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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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