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调查报告范文

2022-12-14 来源:调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举报调查报告

关于匿名举报信举报内容的调查报告

管理处领导: 奉处领导指示,于七月十八日下午质检部盛青福、田补会、第二执行办屈根武三人就匿名举报信举报内容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举报信中关于“搞走九名监理工程师”,实际情况是这九人均因持假证、不称职等原因被管理处、高驻办开除,与djn6标监理组长张艳辉无关,举报内容失实;张艳辉妻子作为监理员代管伙食期间管帐问题无据可查。但伙食确实不好,监理人员反映较大,影响了工作积极性,责令高驻限期整顿、民主监督管理、定期公布帐目,防止伙食费被截流、挪作它用而影响整体监理工作。 2.举报信中关于“隧道监理工程师被除名两个月后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实际是隧道监理工程师刘云峰工作到六月二十二日才离开施工现场,七月份人员尚未作统计,因此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举报内容失实; 3.关于第“三”条举报,执行办、管理处清查监理工程师到位情况是依据现场点名清点,而不是以墙上贴挂照片为准,举报内容失实; 4.关于第“四”条举报张艳辉妻子周桂琴作为监理员无证、无件问题,经查实为助理工程师职称,有培训证复印件(培证字第(98)68608号),九八年五月二十日由西安公路交通大学签发。举报内容失实。 5 关于第“五”条举报张艳辉指使工地老板张德华为其安装空调一事,经查明为张艳辉将1700圆钱交给张老板(因其熟悉销售价格且懂得安装)代买代装,监理工程师马万清在场可以作证,且张艳辉自己保留

有收据(因索要发票售价高,故只索要了收据)。 6.关于第“六”条举报“质检部门要求隧道停工整顿,张艳辉不同意停工并指使施工队继续施工对抗质检部门”一事,因无具体日期、桩号位置,不便查阅,经向现场隧道监理工程师(与张艳辉有隔阂)卓江林询问,他说:“我对张艳辉是有意见,但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三高驻周高监及施工单位均证明没有发生过这件事。举报查无实据;至于举报中提到张艳辉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仅属猜测,无据可查。 6.关于第“七”条举报,k161+135桥18号承台反映有严重漏振情况,经高驻办、梁总检查并拍照后分析认为仅属于零星小范围外观缺陷,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7.关于第“八”条举报k160+838桥左幅15号系梁问题,经查阅原始记录实际15—a

3、15—a4分别凿除0.75米和0.825米,实际浇筑砼比设计高出1。658米和1。72米。考虑施工困难因素及结合2006年2月25日管理处下发会议纪要文件,经高驻监理、设计单位同意系梁提高了90cm 。因此举报内容失实。 8.关于第“九”条举报k161+135桥10-a1墩柱质量问题,经现场查看,在模板纵向接缝处,宽约1—1.5mm、50-70cm长度、深不超过2mm范围内有轻微漏浆现象,另一侧面积约0.09平方米范围内有三处累计长约0.31米轻微振捣不实接缝,缝宽约0.2mm。调查认为属于轻微质量事故,具有外观缺陷,但不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已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在今后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综上调查结果显示,匿名举保人对工程质量表现出来的关心及对djj6监理组监理工作的忧患意识是应该予以肯定的,初衷是好的。但在

举报的问题不十分清楚或单凭想象想当然的猜测是不恰当和有失真实举报原则的。同时,匿名举报对客观、全面、公正调查和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同时无法联系并告知举报处理结果,是不值得提倡的。管理处已建立了畅通的多级举报渠道,应该通过正面积极反映问题,以便举报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监督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此报告 调查人签名: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匿名举报信原件

2.k160+838丹江特大桥左幅15#系梁实际施工情况证明 3.施工放样记录

4.管理处会议纪要篇二:调查报告和初核报告的区别 调查报告格式和写作要求

一、标题:关于××╳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

或关于××╳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

二、导语:包括案件来源、立案依据、调查简况等;

三、被调查人基本情况;

四、主要错误事实和性质;

五、被调查人的表现和认错态度,造成影响的程度;

六、调查组对错误的看法和依据条规,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这也就是调查结论。

七、落款:××调查组,调查人的姓名加括号注明单位、职务,日期。

调查报告是调查取证结束,经调查组集体讨论后,在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形成的向组织报告调查结果的综合材料。 这里强调一点:调查报告虽然与初核报告等材料有相似之处,但不能照搬。以前我们存在这样的问题。

附样式

关于张××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

根据××镇××村委会群众举报及初步核实,经2006年9月18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取双份工资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组随后对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男,1959年9月出生,汉族,进贤县××镇××村委会人,大专文化,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转聘干调××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1999年10月兼任××镇××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月工资531元。

二、主要事实

张××1978年3月在××镇水产场参加工作,1993年9月聘为干部,编制在县水产局××镇水产站,属乡镇五站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差额拨付。2000年至2005年,张××在××镇水产站共领取财政拨付的工资累计17598.56元。 1999年9月,镇党委研究派张××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并于2000年6月23日下发文件,对于张××到××村委会任职期间的工资问题,当时的镇领导商量后提出让张到村委会领工资,享受村党支部书记待遇,不再在镇财政上领工资,镇政府办公室根据这个意见为张××出具了证明给村委会。自1999年9月至2004年12月,张××在××村委会领取工资总额计23160元,由于近几年村委会经济紧张,张尚有部分工资还挂在村委会账上,没有兑现。

三、调查组意见

综上所述,张××同志属聘用干部,在镇水产站领取了财政拨付的工资17598.56元,又在兼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领取工资,虽有部分未兑现,但其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兼职取酬,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被检查期间,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立案前退赔了兼职的工资,为严肃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建议:

1、给予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责令张××退赔从镇水产站领取的17598.56元工资款。

中共××镇纪委调查组

王××(纪委委员) 李××(镇干部) 2006年12月1日

初核报告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一、标题:关于×××同志××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或关于××单位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二、基本内容有以下几项:

(一)、线索来源

(二)、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

(三)、反映的主要问题

(四)、经初步核实查明的情况

(五)、承办人员的意见

三、落款和时间

附样式:

关于群众反映张××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根据群众反映及领导交办,我们于2005年3月22日至6月22日,对群众反映××乡××村党支部书记张××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反映的自然情况

张××,男,1951年5月出生,××乡××村委会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任××乡××村党支部书记。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核实查明的情况

(一)张××冒领侵吞农业税减免款问题。

经查,上级拨下来的农业税减免款24600元,村委会开具了收款收据入村委会的帐,但没有按规定发给群众。虽然张××个人没有冒领侵吞,但是,与财政的有关规定不符。

(二)张××挪用修路款问题。

经查,2002年,××村委会修了一条长约3公里的砂石路,总工程款为15万元,此工程是县交通局直接发包,由付××承包,付××直接与县交通局结帐。村委会从付××手中领取了2万元工程款用于整理路基、排水沟等,村委会开具了收款收据给付××。此事应予以否认。

(三)张××带头违反有关法规,纵容嫁到本村委会的女儿违反计划生育问题。

经查,张××生育了四个小孩,其中二个男孩,二个女孩。二个女儿都已成家,其中一个女儿嫁到本村委会××村,叫张×珍,另一个嫁到本乡××村委会,叫张×玲,张×玲只于1990年生育了一个男孩。两个女儿均没有计划外生育,此事应予以否认。

三、承办人员意见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张××的有关问题,有的与事实不符,但财政拨来的农业税减免款没有发给群众,违反了财政纪律。为此,我们建议对张××的问题立案调查。

初核人:×××(××长)

×××(×××主任) 2005年6月26日

(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称谓写法,不能写成××村委会书记)

立案呈批报告格式和要求

立案呈批报告基本内容:

一、关于×××违纪问题立案呈批报告

二、案件线索来源;

三、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四、经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纪问题;

五、呈批立案的党纪根据;

六、呈批人员的意见。

附:

1、反映、检举材料

2、初步核实材料

七、落款和日期。

这里提示一个问题:初核报告和立案呈批报告都有“案件线索来源”的问题,以往发现有的写了是“根据群众举报”或“领导交办”,但案卷材料中并没有举报信或领导交办的签批文件等材料,这是我们在办案中没有注意收集,特别是基层纪委,许多案件线索是我们自己主动找来的,或工作中发现的,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我们可以自己写一个情况,或交领导作一批示,将这个材料作为线索来源材料收入案卷。

附样式:

关于张××有关问题的立案呈批报告

根据群众反映及领导交办,我们于2005年3月22日至6月22日,对群众反映××乡××村党支部书记张××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一、被反映的自然情况

张××,男,1951年5月出生,××乡××村委会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任××乡××村党支部书记。

二、经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问题

经查,上级拨下来的农业税减免款24600元,张××认为村委会比较穷,便同村主任商量确定不发给群众,留给村委会用,于是开具收款收据入村委会的帐。没有按规定发给群众,引起群众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虽然张××个人没有冒领侵吞,但是,与财政的有关规定不符。

三、承办人员意见

综上所述,张××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对财政拨来的农业税减免款不发给群众,违反了财政纪律,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张××应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我们建议对张××的问题立案调查。 承办人:××╳(××╳长)

××╳(××╳主任)

2005年6月26日

事实材料及说明材料格式、内容及要求

一、标题:关于××╳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

二、被调查人的自然情况;

三、主要错误事实;

四、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

五、落款:调查组或党组织的名称、日期。

六、被调查人签署对事实材料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调查工作基本结束以后,都要写作一份事实材料,而且必须与被调查人见面、签字。如被调查人拒不签字,可由案件承办人员作一说明附后。事实材料是写作调查报告的基础,事实材料有时不只一次(份)的,由于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后,被调查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而且他的不同意见我们又没有证据来推翻、说明和解释清楚,必须重新进行调查,然后在重新调查的基础上又重新写事实材料,又与被调查人见面、签字。先后不管多少次(份)的事实材料,都必须收入案卷。 对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主要错误事实: 这里要强调的是要写明错误性质,我们以前发现有的不写明错误性质,等我们进入审理后找被调查人谈话时他不认可,提出的主要原因就是“如果写了什么性质,我就不会签”。

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 这一部分我们往往没有写,这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在最后量纪时,本人的认错态度是量纪轻重的情节之一。

附样式:

关于张××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

张××,男,1959年9月出生,汉族,进贤县××镇××村委会人,大专文化,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转聘干调××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1999年10月兼任××镇××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月工资531元。 主要事实

张××1978年3月在××镇水产场参加工作,1993年9月聘用为干部,编制在县水产局××镇水产站,属乡镇五站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差额拨付。2000年至2005年,张××在××镇水产站共领取财政拨付的工资累计17598.56元。 1999年9月,镇党委研究派张××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并于2000年6月23日下发文件,对于张××到××村党支部任职期间的工资问题,当时的镇领导商量后提出让张××到村委会领工资,享受村党支部书记待遇,不再在镇财政上领工资,镇政府办公室根据这个意见为张××出具了证明给村委会。自1999年9月至2004年12月,张××在××村委会领取工资合计23160元,由于近几年村委会经济紧张,张尚有部分工资还挂在村委会账上,没有兑现。

张的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兼职取酬,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被检查期间,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立案前退赔了兼职的工资。

中共××镇纪委调查组

2007年1月19日篇三:检举报告

关于要求查处“贵溪市周坊乡岭脚村委会上岭村小组

周丽英”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检举报告

贵溪市计生委:

你好,我们是贵溪市周坊乡岭脚村委会上岭村小组的村民,我村成员周丽英,未婚先孕先后生育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在此事违反国策的情况下其父周同有(系村委会书记)让其入党,违反相关政策,请求市委组织部予以查处。我已撑握了部分证据和事实,现将具体检举事实如下:

1、周丽英于2005年生育第一胎女儿名叫卢灿,当时周丽英并未与办理结婚登记,当然也未领取准生证,其行为已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于次年即2006年周丽英又生育第二胎男孩子名叫卢近,其二胎前后相距仅一年,又一次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但其父周同有任村委会书记刻意隐瞒包庇此事,更有甚者还让其女周丽英于2006年在其二胎刚生下时入党也违反了相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公民都应该遵守,周丽英按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般不能发展入党。但村书记周同有以权谋私,于国家政策于不顾,肆意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为此要求市委组织部对此事于以查处,给村民树立一个榜样和说法。

2、以上报告事实都有证据予以证实,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国计划生育之相关规定,在我村村民中造成恶劣影响,希望贵溪市计生委能够充分重视这一情况,立即展开调查,给我们农民一 检举人: 2011 年 日 个满意的答复。 月篇四:范本)调查终结报告

对以附件1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一、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发现当事人***,涉嫌从事******违法行为,于***年***月***日立案调查。派***科(分局、总队)干部***、***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年***月***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询问了***证人,查封扣押了当事人正在从事生产的设备****台,生产物品***件,包装盒***个,现场抽样***份,并送****质量检验所检验,查封扣押的涉嫌违法生产设备及物品存放于****县***路***号(一般根据案件发生及调查过程写)。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按出生年、月、日表述)、民族、籍贯、文化程度、住址(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邮编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在按上述自然人表述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案情增加字号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执照有效期、注册号等内容;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应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住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方式、成立日期、注册号、邮编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当事人为两人以上的依次列明。

三、违法事实。经查明,*********************。(表述应完整准确,包括何时、何地、从事何类违法活动,行为的具体表现,涉案标的物数量、金额、违法所得等;同时,对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图、所采取的手段、造成的社会后果作出客观表述)。

违法所得的计算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违法所得计算方法:销售收入-购进价款=违法所得,即***元-***元=***元。 本案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证据及证明事项

调查人员收集调取的证据有:

证据一:举报材料***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的事实。 证据二:现场笔录***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的事实。 证据三:询问笔录***份,证明从事人从事******的事实。 证据四:证人证言***份,销货单***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的事实。

证据五:现场查封扣押的生产设备***台,产品***件,包装盒***件,证明当事人从事******的事实。

证据六:现场抽样记录***份,***质量检验所的检验报告***份,证明当事人生产(或销售)产品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

证据七:×××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

五、案件性质

当事人*********************(具体违法行为)的行为,违反了*********************(具体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已构成**行为。

六、自由裁量理由

(自由裁量理由)鉴于当事人*********************(自由裁量的情节、理由),可以(应当)************。

七、争议情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工商机关内部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行使、处罚内容等有争议(或分歧),则要将争议(或分歧)内容分别写上;如果没有争议(或分歧),此部分可以省略。

八、处罚依据及建议。根据************(写具体法律法规规章)第*****规定(要具体到条款项目),鉴于当事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主动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建议责令其正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处罚(从轻、减轻)如下:

(一)没收******;

(二)罚款******元,上缴国库。

××工商局××大队

办案人:××× ×××

××××年×月××日篇五: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010年11月18日,我所巡查人员巡查至xxx街上常春路20号时,发现当事人xxx涉嫌无照从事水泥彩瓦加工经营,执法人员随即制作了现场笔录,对现场进行了照相作证据提取,并同时电话报分管局领导批准,指定由xxx(执法证号:)、xxx(执法证号:)负责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当事人的基本违法事实已查清,现将本案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xxx,男,现年47岁 ,汉族,初中文化,身份证号:xxxxxxx,住址:xxxx街上常春路20号,电话:xxxxxx

二、调查经过及证据 2010年11月24日,当事人到我所办公室接受了调查人员的询问,主要向其调查了解从事水泥彩瓦加工经营的一些情况,制作了询问笔录1份,同时还获取了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010年11月26日,根据当事人交待的违法事实,我所执法人员对其雇用的工人xxxx进行了调查,主要调查核实水泥彩瓦加工场所的负责人及其做工的一些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1份。

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

(一):2010年11月18日对当事人水泥彩瓦加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和现场摄制的照片4张(附于证据提取单),证明当事人从事水泥彩瓦加工经营且不能提供《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事实。

证据

(二):2010年11月24日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时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自2009年11月份以来,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水泥彩瓦加工经营的事实及其以1.40元/块的价格销售出水泥彩瓦2万块,除去加工成本及其它相关合理支出费用后,共获取非法所得2000元的违法事实。

证据

(三):2010年11月24日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证据

(四):2010年11月26日对工人xxx进行调查时制作的《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雇用工人加工水泥彩瓦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实: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于2009年11月份开始,在xxxx街上常春路20号利用自己场地擅自加工30公分×40公分规格的水泥彩瓦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以1.40元/块的价格销售出水泥彩瓦2万块,除去加工成本和其它相关合理支出费用后,共获取非法所得2000元。

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认识其违法行为,积极主动配和调查人员的调查工作,如实交待违法事实,有侮改表现,致使取证顺利。这可从当事人能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得到证明。

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定性分析

随着我国行政审批的不断简化、规范和完善,办理营业执照已经不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任何经营主体都应该依法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而当事人在无须取得前臵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从2009年11月份以来一直未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至使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达11个月。至案发时止,当事人以1.40元/块的价格销售出水泥彩瓦2万块,除去加工成本和其它相关合理支出费用后,获取非法所得2000元,调查人员认定其违法行为已经发生和存在。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无

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之规定,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之规定,已构成无照经营行为。

五、处罚依据及建议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 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未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后果,案发后也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且有悔改表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之中的从轻行政处罚规定。为此,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从轻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2、罚款人民币500元。

推荐第2篇:举报调查报告

举报调查报告模板

一般来说,调查报告的内容大体有:封面、标题、导语、概况介绍、资料统计、理性分析、总结和结论或对策、建议,以及所附的材料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举报调查报告模板,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举报调查报告模板

奉处领导指示,于七月十八日下午质检部盛青福、田补会、第二执行办屈根武三人就匿名举报*举报内容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举报*中关于“搞走九名监理工程师”,实际情况是这九人均因持假证、不称职等原因被管理处、高驻办开除,与DJN6标监理组长张艳辉无关,举报内容失实;张艳辉妻子作为监理员代管伙食期间管帐问题无据可查。但伙食确实不好,监理人员反映较大,影响了工作积极性,责令高驻限期整顿、民主监督管理、定期公布帐目,防止伙食费被截流、挪作它用而影响整体监理工作。

2、举报*中关于“隧道监理工程师被除名两个月后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实际是隧道监理工程师刘云峰工作到六月二十二日才离开施工现场,七月份人员尚未作统计,因此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举报内容失实;

3、关于第“三”条举报,执行办、管理处清查监理工程师到位情况是依据现场点名清点,而不是以墙上贴挂照片为准,举报内容失实;

4、关于第“四”条举报张艳辉妻子周桂琴作为监理员无证、无件问题,经查实为助理工程师职称,有培训证复印件(培证字第(98)68608号),九八年五月二十日由西安公路交通大学签发。举报内容失实。

5 关于第“五”条举报张艳辉指使工地老板张德华为其安装空调一事,经查明为张艳辉将1700圆钱交给张老板(因其熟悉销售价格且懂得安装)代买代装,监理工程师马万清在场可以作证,且张艳辉自己保留有收据(因索要发票售价高,故只索要了收据)。

6、关于第“六”条举报“质检部门要求隧道停工整顿,张艳辉不同意停工并指使施工队继续施工对抗质检部门”一事,因无具体日期、桩号位置,不便查阅,经向现场隧道监理工程师(与张艳辉有隔阂)卓江林询问,他说:“我对张艳辉是有意见,但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三高驻周高监及施工单位均证明没有发生过这件事。举报查无实据;至于举报中提到张艳辉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仅属猜测,无据可查。

6、关于第“七”条举报,K161+135桥18号承台反映有严重漏振情况,经高驻办、梁总检查并拍照后分析认为仅属于零星小范围外观缺陷,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7、关于第“八”条举报K160+838桥左幅15号系梁问题,经查阅原始记录实际15—a

3、15—a4分别凿除0、75米和0、825米,实际浇筑砼比设计高出1。658米和1。72米。考虑施工困难因素及结合XX年2月25日管理处下发会议纪要文件,经高驻监理、设计单位同意系梁提高了90CM 。因此举报内容失实。

8、关于第“九”条举报K161+135桥10a1墩柱质量问题,经现场查看,在模板纵向接缝处,宽约1—

1、5MM、5070CM长度、深不超过2MM范围内有轻微漏浆现象,另一侧面积约0、09平方米范围内有三处累计长约0、31米轻微振捣不实接缝,缝宽约0、2MM。调查认为属于轻微质量事故,具有外观缺陷,但不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已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在今后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综上调查结果显示,匿名举保人对工程质量表现出来的关心及对DJJ6监理组监理工作的忧患意识是应该予以肯定的,初衷是好的。但在举报的问题不十分清楚或单凭想象想当然的猜测是不恰当和有失真实举报原则的。同时,匿名举报对客观、全面、公正调查和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同时无法联系并告知举报处理结果,是不值得提倡的。管理处已建立了畅通的多级举报渠道,应该通过正面积极反映问题,以便举报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监督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调查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推荐第3篇:群众调查报告

群众调查报告

受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委托,×××与×××于2007年×月×日在××地方对×××同志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问题进行群众调查。协助调查群众来自××班,共××人,其中男生××人,女生××人。调查结果如下:

思想方面,×××同志。。。。。。。。。

学习方面,×××同志。。。。。。。。。

工作方面,×××同志。。。。。。。。。

生活方面,×××同志。。。。。。。。。

另外,同学们也谈到×××同志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措辞要慎重):如。。。。。。。同学们都希望他能在这几个方面有所改进。 总的来说,×××同志是一位诚实可信、各方面比较优秀(可以按实际表现写)的学生,符合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条件,被调查群众一致同意其加入中国共产党(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希望其继续努力,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调查人:××、×××

年月日

再附一页是协助调查的群众的亲笔签名

推荐第4篇:乡镇群众举报投诉制度 2

XXXXX乡群众举报投诉制度

为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乡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文明执法、服务态度差、收取钱财礼物、吃拿卡要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向乡政府提出的投诉和举报。

第二条 乡政府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承办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937--8322544。

第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合法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委托他人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乡政府办公室应将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的具体内容和投诉举报的对象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第五条 乡政府办公室自接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后的5个工作曰内,凡符合受理规定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规定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应向投诉举报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第六条 乡政府办公室自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后的30个工作曰内,应进行调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初步处理意见报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应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如需延长办理时间的,须报经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情况。

第七条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终结后,乡政府办公室应将投诉材料、办理结果等资料归档。

第八条 承办人员应严守纪律,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姓名及其他有关情况。对未按本制度处理投诉举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承办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XXXXX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X乡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日

推荐第5篇: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

一、基本概况 ***县***镇位于天水市***县西端,与武山县洛门镇毗邻, 距县城 23 公里,陇海铁路、316 国道横贯全境,是***县最大的 商品蔬菜基地和集散地。全镇共辖 52 个行政村,1 个居委会, 15788 户,75785 人。1999 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甘肃省小城镇综 合改革试点镇”, 2000 年被省乡镇企业局命名为“甘肃省乡镇企业 示范区(副县级)”,2006 年 6 月被省发改委批准为“甘肃省小城 镇发展改革试点镇”, 2006 年 8 月被省建设厅批准为“甘肃省小城 镇建设重点镇”。

近年,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群众的教育意识逐年增加,对幼儿的教育愈来愈重视。但多年来,我街道没有一所公办的、有规模的幼儿园,大多是分散的、小型而又简易的民办学前班,严重制约着学前的发展,制约着整个***镇人文素质的提升。 因此,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划的精神,拟在镇区内建一所寄宿制幼 儿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县***镇中心幼儿园项目 1

2、项目申报单位:***县***学区

3、法人代表:王昱

4、项目属性:新建类

5、预算投资总额:150 万元

6、申请项目金额:150 万元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和人口集聚的 进一步加快,以及外来人口的增加,幼教资源紧缺与需求的矛盾 日益突出,已很难满足人们对优质教育、均衡教育的迫切要求。 而***镇一直没有一所公办的、有规模的幼儿园,大多是分散的、小型而又简易的民办学前班, 其办园条件、师资力量、园务管理、保教质量均受到严重制约, 与幼儿教育的规范要求相比存在着巨 大的差距,严重制约着***教育的发展,制约着整个***镇人文素 质的提升,成为***镇幼儿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瓶 颈。因此,***镇须新建一所规模较大、条件合格、管理科学、质量上乘的公办幼儿园,这对促进幼儿教育跨越式发展,促进幼 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普及义务教育, 完善幼儿教育布局、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 用。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镇村领导高度重视,***镇的幼儿教育引起了乡领导的关

2注和村班子的重视,经多方协商,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无偿提供 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新庄新区的 6.8 亩土地作为幼儿园的园址。

2、该项目符合社会发展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促进我 镇幼儿教育发展水平,大面积解决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因此,本 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3、本项目的实施,可彻底解决我镇范围内幼儿入学难的问 题,更好地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建设人 才, 促进我镇教书育人环境和教育教学硬件设施的改善及我镇教 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从而为国家培养大批合格的人才,更 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该项目经深入调查,可操作性强,影响深远,项目建成后, 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带动和促进全镇幼儿园建设具有 重要的现实意义,项目积极可行。

五、项目规划及资金概算 建成后的***镇中心幼儿园,将有教师 30 名,教学班级 10 个,可容纳 300 名适龄儿童。该园占地面积 2500平方米(约 3.7 亩) ,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 计划新建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等, 概算需建设资金 600 万元。

1、新建活动及辅助用房 800平方米, 每平方米造价 1500 元, 需资金 120 万元;

2、新建办公及辅助用房 100平方米, 每平方米造价 1500 元,

3约需资金 15 万元。

3、新建生活用房 100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 1500 元,需资 金 15 万元。 以上各项共计需用资金 150 万元。

六、建设后的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建成,将极大地改善我镇幼儿事业的落后现状,提 升幼儿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解决 300 名左右的幼儿入园难问题, 为我镇社会力量承办的幼儿园起到榜样性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 用。 对规范幼儿教育管理, 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为幼儿终生发展, 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幼儿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都将起到巨大的助推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能取得良好的社 会效益。 专此报告 ***县***学区 二○一一年四月 4

推荐第6篇: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

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颍泉区中市办一个村子,发现一个加工作坊正在无证照生产火腿肠。

经查,涉嫌非常生产的当事人为田某,他在自家院内组织家人生产火腿肠。

执法人员对现场500多斤原料猪肉、2650根成品火腿肠,以及鲜红素、鲜味宝等添加剂依法予以查扣,并对冰柜等非法生产设备予以封存。

为确定田某所生产的火腿肠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执法人员已对原料猪肉、成品火腿肠依法进行了抽样送检。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推荐第7篇:街道党工委处理群众举报工作汇报材料

**街道党工委

处理群众举报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街道党工委始终把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工作作为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创新处理群众举报工作机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问题。2011年共查处案件10起,开除党籍5人,有效地规范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由于**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特别是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群众参政议政氛围浓厚,诱发群众举报的各类因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通过梳理、排查,诱发**街道群众举报信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个别社区、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日常管理不到位。有个别社区村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法纪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差,特权思想严重,缺乏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无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甚至存在经济犯罪问题等;作风教育不到位。有的社区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少数村干部作风霸道、独断专行,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未能深入调查,处理方式简单、生硬,使群众正常利益诉求得不到解决,造成党员群众不满;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有些社区村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对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利益争夺、宗族派系问题突出。班子不团结、存在利

- 1

定。个别不符合党员标准人员,通过不正当渠道加入本村党组织,个别村的党组织书记在发展新党员时,不注重质量,凭关系发展,新党员有些从亲朋好友、家族成员中培养产生。少数村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在发展党员中培养考察不严格等,引起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满和来信来访增多;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个别社区村由于新老班子交接、缺乏有效监管等原因造成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加之个别村干部借机从中渔利,导致群众不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个别社区村在涉及征收补偿、楼房分配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上,决策程序不规范,甚至暗箱操作,引起上访。

处理群众举报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街道党工委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组织信访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干部带班接访包案制。继续实行街道领导带班接访制度,落实群众举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接访、谁负责、一包到底”的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对分工负责的包案要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或处理意见,切实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教育疏导、包息诉罢访;完善街道领导联系社区村制。街道包社区村领导每月深入社区村现场办公、调查研究不少于7天,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及时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依据轻重缓急原则,及时解决;对组织信访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

- 3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发挥组工干部优势。切实发挥街道组工干部的引导、督导、指导作用,与社区村党组织一起解决问题,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分析,彻底查清和解决问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党工委将定期组织从事受理群众举报工作的同志,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社区村换届、党员选拔程序等政策规定,增强组工干部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紧紧围绕组织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搞好服务的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举报受理各个环节的工作,严守党的纪律和举报工作规定,敢于讲真话、报实情,打造一支“敢战斗、能战斗、会战斗”的过硬队伍。

下一步,**街道将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做好处理群众举报工作,为**区经济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推荐第8篇: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报告

09保险二班 王蓉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背景介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它集中体现了党中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它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产生背景: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调查目的:为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实行以来群众的了解程度及满意程度,我回到村里对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走访、同村民交谈等方式, 我对当地的医疗保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通过我对我所居住地农民的调查,采取走访、同村民的交谈等方式。大致数据统计如下:有80%的人参加了“新农合”,20%的人尚未参加“新农合”。在参加了“新农合”的人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农民主动参合率仍然偏低。据调查,我认为这是由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乡镇干部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了解,许多农民对“新农合”的不信任。这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能否长久执行下去,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是否因人而异等都有顾虑,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而不参合等这些原因所致。

2.农民自我保健意识薄弱,以及“新农合”的宣传不到位。在农村中,许多人认为只要不是什么太大的毛病就没有必要去看医生,更谈不上参合,对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通过调查反映,现在的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的得失角度考虑,觉得自己身体好,没必要花那个钱。

3.由于乡村卫生部门诊所环境差,村民们一般自备大量的药品,再加上现在交通的便利,村民们看病一般都会选择去镇上或者直接去市里,个别医生对开药不负责,提前也没有详细告知村民医院对自费药的规定,没有明确说明能否报销。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村民的积极性。

4.“新农合”的保障目标依然定位为保大病。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农村医疗环境的限制让许多常见病和多发病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治疗,最后发展成为大病。这样的保障目标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对“新农合”的普及有着限制和影响。

5.补偿规定不尽切合实际,服务质量欠佳。在调查中了解到,在“新农合”制度中,一些补偿标准还不尽合理,主要是自费药品过多,起付线偏高。乡镇200元,市级以上(含市级)500元;封顶线:4000元。大病救助3000元;村民得到补偿的金额有限,与他们的期望相差较大,农民报销医药费的比例为21.3%;乡级医院报销医药费的比例70%;县级住院医药总费用的报销比例为30%。

6.社会满意度低。通过对有过报销经历的群众的了解,大多都觉得报销程序繁琐,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不配合报销工作,报销事务一拖再拖,耗时长,且往往报销率低于先前的规定值。许多村民离报账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比较贵。繁琐的登记,报销程序又给他们增加了许多麻烦。这就降低了村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

三、相关解决办法及建议

经过这次调查,我对我们村村民有关“新农合”的看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此,我认为有以下几点解决的办法及建议:

1.针对部分未参合的村民反映,他们认为是“新农合”保障水平低的问题,以及对相关政策措施的不了解。地方政府应该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深入农村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要求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新农合”各项职能。将“新农合”各项具体要求在实践中落到实处。设立相关监督部门,并规范运作机制。在农民是否愿意加入“新农合”问题上坚持“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不搞强迫命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坚持便民利民,真正让农民受益。

2.基于当前“新农合”工作在农村宣传不到位。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可以是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广大农民进行舆论动员。在这些工作进行的同时,还要组织基层干部和知识分子深入农村对农民进行“新农合”系列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总之,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知识传播,都要尽量做到及时,准确和广泛。对农民的疑惑要进行耐心的讲解和答复。尽量让每一个农民都了解“新农合”,满意“新农合”。

3.针对现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程序过于繁琐这一问题。首先应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样一来,就可以修建一些可供农民健身运动的场所,提高农民身体素质。其次,应科学合理制定和调

整农民医疗费用报销方案。在此,应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互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以此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缩短农民在“新农合”登记和报销的时间。使农民在“新农合”办事时能过感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便利。

推荐第9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报告

学院:生物系班级:生物技术10级姓名:徐瑞调查范围:安徽省无为县苍头镇蔡湾大队金龙村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

调查时间:2011年寒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为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实行以来群众的了解程度及满意程度,借2011年寒假之机,我回到老家实地走访调查,作了一次有关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通过走访、同村民交谈等方式, 我对当地的医疗保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本次调查于2011年2月13日开始,于当天发放调查问卷15份并全部收回。问卷于先期设计,分基本状况了解,对新农合的了解及满意程度。调查过程于当天结束。 产生背景: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本次调查的大致数据统计如下:60%人参加了新农合,其中大多数家庭年收入超过2万元,大部分有政府公职。

在参加了新农合的人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农民主动参合率仍然偏低。我们私下了解到,虽然该村参合率较高,但实际该村农民大多在乡村周围的水利下属部门任职,由政府统一办理了新农合。而非公职村民加新农合人数只占农业总人口的55.4%。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乡镇干部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了解,对开展工作信心不足、热情不高。二是许多农民对新农合不信任。这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能否长久执行下去,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或私分,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是否因人而异等都有顾虑,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而不参合。三是一些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强。他们认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参加的意义不大,或认为全家人身体都好,交了钱也不会花在自己身上,只是白作贡献。

2.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意识弱。互助共济是传统美德,但现阶段对于并不富裕的群众都要求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是不现实的。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3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了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则拖,能扛则扛,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3.新农合统一的标准体制难以适应收入水平差距极大的农民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要求。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同村落的农民,收入相差较大,有的农民完全有实力应对各种突发的疾病,而对有的农民,参合的保费对他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而他也许根本担负不起报销部分以外的那部分费用。

4.保障目标依然定位为保大病。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扛成的”。从医疗卫生

投入的绩效看,对大病的干预所获得的健康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时干预。

5.补偿规定不尽切合实际,服务质量欠佳。我们了解到,在新农合制度中,一些补偿标准还不尽合理,主要是自费药品过多,起付线偏高,村民得到补偿的金额有限,与他们的期望相差较大,农民报销医药费的比例为21.3%。住院医药总费用的报销比例为20.4%。

6.经调查得知:因乡村卫生条件差,村民一般自备大量药品。又如今村村通工程正式实施,乡村至县城的交通相当方便,所以村民一旦需要看病都前往县医院。但县医院个别医生开药不负责任。个别医生对开自费药的规定不熟悉或解释不到位,不告知农民能否报销,有的甚至不负责地把一些不能报销的药都说成能报销。这大大影响了村民的积极性。

7.部分医院或医生的服务态度不够好。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在问医时难免词不达意,个别医生表现得很不耐烦,有的甚至还很粗暴。

8.程序不够简便,转诊制度烦琐。在调查中了解到,村民对两项报销规定反映相当强烈。一是所有报销只限于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办理。如果不是在本乡镇卫生院看病,必须在看病医院和乡镇合管办来回跑好几趟,非常麻烦。外出经商务工农民异地住院治疗,办理报销更困难。二是转院治疗困难。一些病人希望到条件较好和医疗水平较高的上级医院治疗,但转诊手续很难办理。许多农民为了不延误病情,只好自费转诊治疗。转诊规定缺乏灵活性,加重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9.缺乏相关的定期体检:也许是由于新农合资金规模的限制和农村基础设施的缺乏,实现定期给参合农民体检含有很多困难,但这一定应该是一个发展方向。如果能实现预防为主,实现治未病,既能减少治大病的医疗成本,也能提高对疾病干预后的健康效果。

10.筹资困难和运行管理费用过高,现行筹资水平难以提供有效的大病医疗保障。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乡镇财政、集体收入锐减,许多村集体经济已所存无几,向农民集资成为建立合作医疗基金的主要经济来源。但向农民集资的难易程度,主要取决于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和信任程度。

11.报销程序繁琐,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不配合报销工作,报销事务一拖再拖,耗时长且往往报销率低于规定值。询问时态度恶劣,且刁难村民。这无疑降低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

经过这次调查,我们对新农合的群众看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明确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险中的职责。国家应把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作为战略重点,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建立面向全体国民尤其是农民的医疗保险体制,这也是维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需要。在解决农民医疗保险问题上,政府不仅应调整卫生投入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财政对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的力度,更重要的是应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将农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总体规划,这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2.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医疗基金筹集机制。农村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应采取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持的办法。集体补助部分要根据当地集体经济状况而定,一般应占筹集资金总额的20%。各级政府也应当有适当的财政投入,吸引农民为自身医疗保障投资,因地制宜建立不同保障水平的农民医疗保险。即使政府的财政能力暂时还有困难,中央和省财政也应对贫困县的农民提供医疗救助基金和合作医疗扶助基金。对发达地区则应提出明确的筹资政策,由县和乡等地方财政投入引导资金,建立农民健康保险。集体与政府的投入比例都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此外,在发展农村医疗卫生的公共资金不足,私人资本又有投资积极性的现实情况下,私人资本的进入能够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

政府可以通过资格认定和技术标准规范等措施,规范私人医疗机构的服务。同时也可吸引鼓励社会慈善机构和福利机构出资到农村医疗保险资金中,扩大其规模。

3.因地制宜的选择新农合的模式。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要处理好普遍保障与分类实施之间的关系。普遍保障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包括所有农村社会成员以及他们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分类实施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和区别。另外,要因地制宜的整合县乡医疗机构,打破部门体制的限制,促进县乡卫生资源的流动和重新组合。

建设一个医疗机构,就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必须有标准的配套设施和人员;适当合并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疾患生育指导站等使之成为县乡医院的附属机构。决不能搞形式主义,真正的集约资源,为广大农民造福。

4.壮大发展集体经济,支持农村医疗保障的实施。集体经济是农村医疗保险的重要资金来源。因此,发展合作医疗,集体投入水平至关重要。在乡镇企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要把扶持鼓励乡镇企业的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壮大集体经济的实力,以提高集体的福利水平,强化集体在合作医疗筹资中的重要作用。在乡镇企业发展薄弱的地区,要找准出发点,精打细算,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集体财政收入,促进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

5.深化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理解,提高参合度及满意度。要大力宣传合作医疗的出发点、目的及其社会意义和具体操作运行,是农民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贫和合作医疗的优越性的典型事例,使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自觉参加合作医疗。注重对社会互助活动的引导,提高农民互助意识,营造互助合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一定的的收入水平确定是合作医疗能够开展好的一个前提条件。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在医药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农民医药费用支出上升的幅度大大超出了农民实际收入的增长幅度,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很容易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只有努力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承受能力,并且与农村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结合,才能真正达到普及农村医疗保险的目的。

具体措施如下:

①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村民学习并了解新农合的相关政策。

②地方自主调整相关地方政策,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③加大医疗工作者的监督程度,杜绝乱开药的现象,整顿服务态度。

④简化相关程序,加大政府相关工作的监督。

推荐第10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报告

学院: ***专业: ***姓名:***

调查范围:********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

调查时间:2011年五一假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为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实行以来群众的了解程度及满意程度,我回到村里实地走访调查,作了一次有关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通过走访、同村民交谈等方式, 我对当地的医疗保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产生背景: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一、本次调查的大致数据统计如下:70%人参加了新农合,30%未参加新农合。在参加了新农合的人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农民主动参合率仍然偏低。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乡镇干部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了解,对开展工作信心不足、热情不高。二是许多农民对新农合不信任。这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能否长久执行下去,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或私分,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是否因人而异等都有顾虑,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而不参合。三是一些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强。他们认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参加的意义不大,或认为全家人身体都好,交了钱也不会花在自己身上,只是白作贡献。

2.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意识弱。互助共济是传统美德,但现阶段对于并不富裕的群众都要求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是不现实的。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3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了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则拖,能扛则扛,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3.新农合统一的标准体制难以适应收入水平差距极大的农民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要求。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同村落的农民,收入相差较大,有的农民完全有实力应对各种突发的疾病,而对有的农民,参合的保费对他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而他也许根本担负不起报销部分以外的那部分费用。

4.保障目标依然定位为保大病。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扛成的”。从医疗卫生投入的绩效看,对大病的干预所获得的健康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时干预。

5.补偿规定不尽切合实际,服务质量欠佳。我们了解到,在新农合制度中,一些补偿标准还不尽合理,主要是自费药品过多,起付线偏高,乡镇200元,市级以上(含市级)500元;封顶线:4000元。大病救助3000元;村民得到补偿的金额有限,与他们的期望相差较大,农民报销医药费的比例为21.3%;乡级医院报销医药费的比例70%;县级住院医药总费用的报销比例为30%。而农民一般不相信乡级医院的治疗,但县级医疗费用很贵。

6.经调查得知:因乡村卫生条件差,村民一般自备大量药品。又如今村村通工程正式实施,乡村至县城的交通相当方便,所以村民一旦需要看病都前往县医院。但县医院个别医生开药不负责任。个别医生对开自费药的规定不熟悉或解释不到位,不告知农民能否报销,有的甚至不负责地把一些不能报销的药都说成能报销。这大大影响了村民的积极性。

7.程序不够简便,转诊制度烦琐。在调查中了解到,村民对两项报销规定反映相当强烈。一是所有报销只限于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办理。如果不是在本乡镇卫生院看病,必须在看病医院和乡镇合管办来回跑好几趟,非常麻烦。外出经商务工农民异地住院治疗,办理报销更困难。二是转院治疗困难。一些病人希望到条件较好和医疗水平较高的上级医院治疗,但转诊手续很难办理。许多农民为了不延误病情,只好自费转诊治疗。转诊规定缺乏灵活性,加重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8.缺乏相关的定期体检:也许是由于新农合资金规模的限制和农村基础设施的缺乏,实现定期给参合农民体检含有很多困难,但这一定应该是一个发展方向。如果能实现预防为主,实现治未病,既能减少治大病的医疗成本,也能提高对疾病干预后的健康效果。

9.报销程序繁琐,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不配合报销工作,报销事务一拖再拖,耗时长且往往报销率低于规定值。询问时态度恶劣,且刁难村民。这无疑降低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度。

二、经过这次调查,我们对新农合的群众看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明确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险中的职责。国家应把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作为战略重点,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建立面向全体国民尤其是农民的医疗保险体制,这也是维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需要。在解决农民医疗保险问题上,政府不仅应调整卫生投入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财政对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作用,加大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的力度,更重要的是应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将农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总体规划,这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2.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医疗基金筹集机制。农村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应采取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持的办法。集体补助部分要根据当地集体经济状况而定,一般应占筹集资金总额的20%。各级政府也应当有适当的财政投入,吸引农民为自身医疗保障投资,因地制宜建立不同保障水平的农民医疗保险。即使政府的财政能力暂时还有困难,中央和省财政也应对贫困县的农民提供医疗救助基金和合作医疗扶助基金。同时也可吸引鼓励社会慈善机构和福利机构出资到农村医疗保险资金中,扩大其规模。

3.因地制宜的选择新农合的模式。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要处理好普遍保障与分类实施之间的关系。普遍保障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包括所有农村社会成员以及他们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分类实施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和区别。另外,要因地制宜的整合县乡医疗机构,打破部门体制的限制,促进县乡卫生资源的流动和重新组合。建设一个医疗机构,就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必须有标准的配套设施和人员;适当合并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疾患生育指导站等使之成为县乡医院的附属机构。决不能搞形式主义,真正的集约资源,为广大农民造福。

4.深化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理解,提高参合度及满意度。要大力宣传合作医疗的出发点、目的及其社会意义和具体操作运行,是农民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贫和合作医疗的优越性的典型事例,使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自觉参加合作医疗。注重对社会互助活动的引导,提高农民互助意识,营造互助合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一定的的收入水平确定是合作医疗能够开展好的一个前提条件。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在医药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农民医药费用支出上升的幅度大大超出了农民实际收入的增长幅度,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很容易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只有努力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承受能力,并且与农村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结合,才能真正达到普及农村医疗保险的目的。

具体措施如下:

①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村民学习并了解新农合的相关政策。

②地方自主调整相关地方政策,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③加大医疗工作者的监督程度,杜绝乱开药的现象,整顿服务态度。

④简化相关程序,加大政府相关工作的监督。

第11篇:边疆地区群众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边疆地区群众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以曼弄枫村委会居民为列

一、曼弄枫村委会基本情况

随着度假区二期开发工作的全面推进,曼弄枫村委会位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规划内,原为景洪市嘎洒镇管辖,2007年11月变更行政隶属关系,整体划归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1年初人口,曼弄枫村委会9个村民小组共有676户2975人,人均纯收入为4099元。自2002年开发以来,曼弄枫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所辖的曼弄枫片区9个村小组被建设征用的土地逐渐增多。农用耕地被征用逐年增加,失地农民逐渐增多,失地农民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和热点。全面协调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是目前旅游度假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问题。对于村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曼弄枫村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对性地搞好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发放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其中男女比例比较平衡大致平分,家庭背景各有代表。由此可见,此次的调查对象是比较前面的分配了男女比例和从不同家庭背景出发,调查的结果有代表性和前面姓

二、基本情况及调查分析

通过这次调查问卷的几个问题,如:你认为日常生活中是否需要法律?法律的职责是什么?当你的亲人犯罪后,你如何帮助他?你认为男女朋友举行婚礼议式之后是否合法夫妻?你认为被别人告上法庭如何?那你对私了的问题有

1什么看法?你了解的法律有哪些?你认为现实生活中最严重的犯罪是什么?等问题。农民的法律意识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热点问题,通过这次发放普法调查问卷活动,农民了解和掌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特别是党关于农业和农村的政策,并对党的农业和农村政策表示拥护,思想觉悟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大多数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不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提高。

1、农民的国家、集体观念比较淡薄。土地承包到户、开发土地被征用后,集体劳动相对减少,国家、集体观念逐渐淡漠,讲索取的多,讲奉献的少,有的遇事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对国家、集体利益不太关心,有的对重点建设不支持,或横加阻挠,或敲竹杠。

2、履行义务意识淡化。部分农民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片面理解,对自己享受的权利烂熟于心,而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却知之甚少。不主动纳税,不赡养老人,不出义务工,不送子女上学,盗伐林木偷盗等现象时有发生。

3、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最大的问题是:一是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二是对于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日常行为,有的人还有这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总之,集中表现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不强。

四、如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对策

西双版纳度假区要抓住“五六”普法宣传契机,结合本区村民小组实际,针对以上的问题,我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多种渠道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

的法律意识。

1、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虽然近几年来普法宣传有声有色、但随着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失地农民保障问题矛盾日益突出普法宣传还是任重而道远,特别是在农村,条件比较落后,普法宣传进乡村,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高音喇叭广播、电视、报刊等多方位。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多触角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法律讲师团”“法律进乡村”下村利用家汉言讲解法律知识,印发法律案例明白纸,送法律书籍,让法律充实他们的头脑。此外,利用重大节日、利用群众舞台把法律知识融入节目中、寓教于乐,在农村中营造有一种法律氛围,开展培训,教育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举办法律培训班、模拟法庭,让老百姓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在农村,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举办“五五”普法法制讲座,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余本,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余份,有效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在社区,我们结合重大节日,举办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信访条例》、《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资料300余册。在学校,我们主要通过警示教育、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纪守法以及法制图片展、法制教育课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在企业,主要是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有关法律的宣传,如《劳动法》、《治安处罚法》等。在家庭,主要是通过法制志愿者队伍进行进村入户的宣传,发放婚姻法、未成年

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同时开展了“平安家庭”的评选活动,对农村家庭、农村妇女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使广大农民懂得用法律来维护正当权益,履行法律义务,做守法公民。

3、继续开展 “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寨活动”创建“民主法治村”和“平安村(社区)”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目前,全镇9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及平安创建工作,其中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曼养广村,被命名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有曼景法村。

此外,倡导文明新风有机结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弘扬人间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之中,从而大大增强基层普法的效果,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村民自治是两千多农民广泛参与的一项基层民主活动,要使两千多农民共同进行协调有效的社会参与,必须有完善、规范、稳定的法律体系。具体措施:一是根据村民自治的发展情况,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详细规则,制定议事制度及《村规民约》来约束村干部及群众。二是尝试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和村委会“委托审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和专业审计制度;三是建议对村民小组班子及“村民资格”的界定、罢免程序。四是加强村民小组班子培训力度,强化村民小组的已有法律知识,和为民办事能力,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规范的议政制度法。

(三)村委会、村民小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学会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和看待开展村民自治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看到任何形式的民主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更要看到村民自治这项崭新的事业所焕发出的强大的生命力和无限广阔、美好的民主前景,看到它对推动我国民主化进程所产生的伟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彻底摒弃传统的“当官管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文化素养和法律知识,树立服务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发挥好法律赋予的对村民自治的指导作用。

(四)、依法规范宗族、行为,保障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在农村里,由于风俗习惯的特殊,群众对宗教、更加依赖。鉴于这种情况,在当地对宗族、干预村民自治问题:一是要坚持正面教育、疏导,用科学的、先进的理论武装群众头脑,用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群众合法的民主政治权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村民倡导文明新风意识;二是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坚决遏制利用宗族、非法干预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不正常现象;三是在村民自治的具体组织实践工作中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从制度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以确保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结语:

虽然经过这次调查,群众懂法意识也有所提高,但真正让群众懂法律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之间的差距还比

较大,如何可以把普法活动真正贯彻到农村,区委要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加大普法宣传。“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是江泽民对我们大学生的谆谆教诲,我们要利用一切可以锻炼和学习的机会。通过此次的实践调查,心情有几分沉重,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这无疑是一种鞭策。“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方的路十分艰难,需要十二分的勇气,更需要十五分的执着。只有加强法律的普及来弥补,才能使人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才能使人格道德完善,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法律建设,才能实现法制现代化,到达真正的和谐稳定。

第12篇: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举报办法

中共日照市纪委 日照市监察局 关于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进行专项举报的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日办发[2012]20号)要求,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规范各级党政组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 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举报办法。

第二条 对各级党政组织、执纪执法机关和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办学收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等10个方面,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以其他不正当形式,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侵害群众正当利益的问题,均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第三条 本举报办法所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主要包括以下10个方面:

1、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主要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因非法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1)以暴力、威胁和断水断电等非法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的;(2)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3)征地拆迁中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4)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贪占、套取、挪用专项资金,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问题。

2、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主要是矿产资源开发中严重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导致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1)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利用矿产资源开发谋取非法利益的;(2)矿产资源出让中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低价出让或擅自变更开发规划的;(3)基层干部违规违纪参股办矿的;(4)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严重腐败问题;(5)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中其他各种腐败问题。

3、各类学校办学中乱收费问题。主要是教育领域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屡禁不止,并且手段更加隐蔽、形式不断翻新,给学生家长带来沉重负担,严重影响学校教育声誉的问题:(1)各类学校特别是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目乱收费的;(2)学校在招生录取、基建招标投标、教学设备和教材教辅资料采购、后勤服务等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3)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擅自截留或挪用上级拨付的教育专用款项的。

4、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主要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各类医院和医护人员违反规定、败坏医德医风、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1)医院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合作等环节收受贿赂的;(2)医务人员以各种名目开“大处方”、吃“回扣”、拿提成、收受“红包”的;(3)其他造成医患关系紧张、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腐败问题。

5、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腐败问题。主要是职能部门监管失职渎职,不法企业和个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问题:(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失职渎职、纵容放任制假售假,造成严重后果的;(2)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3)制售假劣种子和农资,坑农害农的。

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的腐败问题。主要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政准则》,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给国家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2)在企业重组改制、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3)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以及利用企业内幕消息、商业秘密等谋取非法利益的;(4)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商业贿赂问题。

7、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的腐败问题。主要是部分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以业谋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1)贪污、挪用、挤占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的;(2)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3)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8、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基层干部和司法执法人员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欺行霸市、横行霸道,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1)基层干部特别是司法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以案谋私、贪赃枉法的;(2)基层干部和司法执法人员收受贿赂和礼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3)其他违法乱纪、扰民侵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9、基层干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腐败问题。主要是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事业人员招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1)基层选人用人和换届选举中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案件;(2)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的;(3)基层公务员考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官选聘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10、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问题。主要是一些基层干部存在的经济不清、作风不正、办事不公、行为不廉等问题:(1)基层干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2)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打击报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3)基层干部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奢侈浪费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四条 举报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网上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转达。提倡署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按照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办法(试行)》优先查处,及时反馈。

第五条 举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告知被举报人违纪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受理举报。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及时答复举报人。对不属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处理范围内的举报,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分工要求,转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办理情况答复举报人。市纪委建立跟踪督查制度,认真审核办理情况,抓好督促落实,要求承办单位限时报告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处理信访举报不及时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产生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照《日照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和市纪委《关于对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的暂行办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市公开通报。

第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人员,依照市纪委《关于奖励署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从严查处。

第八条 为便于群众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定专人处理来信、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设有专门的来访接待场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号码和网上举报信箱公布如下:

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8781449,12388-1 http://rizhao.jb.mirror.gov.cn

东港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8253952,12388-2 http://rz-donggang.jb.mirror.gov.cn

岚山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2615810,12388-3 http://rz-lanshan.jb.mirror.gov.cn

莒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6222212,12388-4 http://rz-juxian.jb.mirror.gov.cn

五莲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5213831,12388-5 http://rz-wulian.jb.mirror.gov.cn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

8352396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纪工委:

8316089

日照国际海洋城纪工委:

2950017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共日照市纪委日照市监察局2012年8月9日

第13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为加强社会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

(一)公开受理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二)受理登记制。对每起群众举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对有明确被投诉举报人及其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的社会治安问题,应予以登记受理,填写举报登记表。

(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举报应当有案先受理,不得相互推诿。

(四)限时办结制。对群众举报的安全重大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整治的重点区域进行挂牌督办,限期进行整改。

(五)举报奖励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可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100-200 元的奖励。

第14篇:石嘴山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

石台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织密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市、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乡镇、村(社区)救助服务站(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

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

三、实施内容

(一)救助范围。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

(二)救助内容。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

(三)经费筹措。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县统筹解决。同时,县财政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救助管理协同机制。县、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街面巡查和发现报告机制,由公安民警、城管队员、综治网格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发现报告主体责任,并依法依规进行现场处置。属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劝告、引导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属

于突发疾病的,及时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定点医疗机构(石台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流浪乞讨人员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要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等依法处置。鼓励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热心群众提供救助线索。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协助上述机构和人员做好相关政策咨询、联络接送、救助帮扶等工作。

(二)开展极端天气专项救助行动。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会同公安、城管和卫生等部门在严寒、酷暑等极端气候情况下,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场所避寒,给流动遇困群众更多关爱和温暖。

(三)救治患病流浪乞讨人员。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

(四)做好寻亲服务和户口登记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采集受助人员指纹、体貌特征、口音等线索,及时查询比对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

的救助信息和寻亲信息。对经查询比对仍未能确认身份的,应当于登记信息之后24小时之内在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发布受助人员寻亲公告,并根据掌握线索情况采取今日头条推送等渠道积极寻亲。在其入站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查明身份信息的,应当书面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信息。公安机关要加大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力度,在收到报告后一个月内免费采集、录入DNA信息库,并进行交叉比对和身份核查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比对核查结果书面反馈救助管理机构。对已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合适离站方式

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站内开展照料服务,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600元;流浪未成年人由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照料服务。确因站内设施设备不足、无法提供照料服务的,可根据滞留人员的年龄、智力、心理、生理状况,优先委托公办或公办民营福利机构照料,没有适合的公办福利机构承接或超出其承接能力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民办福利机构,审慎合规开展站外托养服务。

对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安置人员,公安机关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民政部门要对已办理户口登记的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人员,及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五)做好流出地源头预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外出流浪。对受助回乡或救助管理机构送返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帮助其解决困难,将其稳定在家庭或当地有关机构照料护理,防止其再次流浪、乞讨。对法定义务人涉嫌虐待、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公安和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其中需要临时庇护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提供庇护救助。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得擅自实行跨省接送工作,要依托所在地的市级救助管理机构开展跨省接送工作。

(六)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增强风险防控能力。民政部门要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按照有关工作规程,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要增强救助管理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要对承接滞留救助管理机构流浪乞讨人员照料安置服务的各类福利机构进行严格监督管理,要会同公安、卫计、食品、残联等部门定期联合检查。救助管理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站外托养的监管工作,向托养机构派驻人员或开展经常性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委托第三方评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方式强化监控措施。

(七)加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和队伍建设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形式,针对救助对象多样化、复

杂化、精细化的服务需求,引入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员,协助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各项救助服务工作;各级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与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协作,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民政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会同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工作;负责指导本辖区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展救助服务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工作;加强对在卫生医疗机构收治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危险传染等病人诊疗、用药范围的核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救助资金保障和管理工作。其他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2〕58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3号),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追究制。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流浪乞讨人员未能及时得到救助服务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强制报告义务而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遭受家庭暴力人员和受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死伤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

责任;对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站外托养和医疗救治工作疏于监督管理,造成委托照料人员或医疗救治人员非正常死伤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要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责任。

第15篇:市统计局领导接待群众信访举报制度

××市统计局领导接待群众信访举报制度

一、信访工作应本着及时客观、公正和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精神进行。信访接待要做到热情、耐心,力求向上访人讲明事实情况,并要详细记录上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得敷衍塞责。

二、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局办公室受理群众信访,应在

“××市统计局来访来信来电登记表”上登记,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转交有关科室办理。需要2个以上科室共同处理的,办公室要明确牵头科室。重大事项呈报分管局领导,由局领导作出批示或接待上访者。

三、信访接待中,发现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以及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应当视情况告知信访人;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向信访人解释清楚,争取得到谅解。

四、信访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凡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来电都应积极主动予以接待,第一个接触来访、来电的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事项,应尽快办理、答复,不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帮助联系接待单位和接待人,直至该项接待任务处理完毕。

五、实行信访工作限时办理制度。办理群众来访、来电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自办信访件30日内办理完毕。转办、交办信访件90日内办结并报办理结果。

六、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够直接办理的,应及时办理;属其他部门办理的,应及时转出。

七、各承办科室办结的信访事务,应当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局办公室备案。局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各单位办理的信访事务进行督促、检查。

八、所有承办信访事务的人员都有义务为上访人保密,特别是受理群众举报,不得泄露上访人的情况;如因工作失职引起上访人遭到报复打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每月逢5为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分别确定一名局领导值班,逢法定节假日提前一天。凡值班日内的群众来访一律交由领导同志直接处理,办公室派员协助。

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新乡统计局领导批转的信访事务,应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示处理。

十一、局办公室对信访工作的各种材料,应当逐件(次)建立档案。

十二、局机关各科室处站队在每年年底应对信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适时组织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机关工作考核。

第16篇:浅谈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的有效途径

浅谈畅通群众信访举报

渠道的有效途径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意愿和诉求的重要途径,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基础。随着垦区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企业改制、整体搬迁、结构调整、下岗再就业、土地承包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引发诸多矛盾,少数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引起群众不满,影响着农场的发展和稳定,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实现和谐的重要前提是要有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只有在不断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的过程中才能实现农场的和谐稳定,而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工作途径,在维护农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畅通信息渠道,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稳定器” 针对群众不同需求,设置多种信息交流方式,广泛汇集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设置来访接待场所、举报信箱、开通举报专用电话、网上信箱,采用电视、张贴、会议等多种形式公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受理方式,网上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访地点等,直接获取群众投诉举报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还可以围绕反腐倡廉中心工作、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开展调查,设立“交流与反馈”信箱,征集群众 1

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职能作用,妥善处理信访举报信息,最终解决实际问题。

几年来,**农场坚持实行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回访制度,农场领导接待日为每周1次,接待时间为1天,党政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管理局、农场的重点工作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信访,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使信访问题在一线发现,到一线去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督促基层坚持经常性的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协调督促基层单位抓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单位信访工作,帮助基层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轮流接待基层职工群众的来访,直接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和反映的各种问题、困难,为职工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办实事,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的有关制度规定,使领导与职工群众双方思想得到了直接交流,感情得到沟通,促成问题尽快解决,消除了职工群众心中的一些积怨和不稳定因素,增强了职工群众对领导的信任感和工作的凝聚力。各级领导干部在下访时,对包抓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要进行回访,对不能按时办理的信访案件,在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的同时指导承办单位分析案情,议定措施,限期查办。对于一些信访问题办结后,群众仍未息诉罢访的,下访领导要亲自上门做好思想转化工

作,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广开疏通途径,倾力打造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不断加强教育,广开疏通的途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促进社会稳定。一是认真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组织职工群众进行学习,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和受理范围,让群众明白如何反映问题,应该先向哪一个部门反映问题。通过大力宣传信访举报办法,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提高职工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意识。二是千方百计落实职工群众待遇。根据总局、管理局的要求,全面落实农场退休、下岗、失业、在职职工待遇,几年来计发补助费近600余万元。三是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信访举报的受理程序和信访问题的查办机制,促进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通过做大量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干群之间、群众之间的误解和对立情绪,引导职工群众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促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防止矛盾的激化。促进了农场信访数量下降,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缠访、闹访问题的发生。

三、提高办事效率,强力增进干群感情的“润滑剂”

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要认真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热心与群众互动,耐心听取反映,细心协调疏导,诚心解决问题,真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不断增进干群感情。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要对职工群众的信访和举报高度重视,不仅要为其保密,消除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而且对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查处,让职工群

众了解到信访和举报是来真格的。完善规章制度,要强化保密纪律,落实奖励措施,防止出现打击报复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注重以制度保障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有序运行,建立宣传制度、激励制度、回访制度、保密制度等。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答复”的原则,以及“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逐案落实责任,做到主体清、责任明。努力实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的目标,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结合工作的实际,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善待来信来访的职工群众,体谅和理解他们的困难,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对群众来访,根据其情况和性质,尽量做到领导亲自批办重要的群众来信,接待反映重大问题的来访群众,过问重要的来信来访处理情况,认真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把信访事项各指标量化,监督检查要有措施、有结果、定期进行考核。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畅通信访举报途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使群众投诉有门,在受理环节要畅通言路,在办理环节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要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群众权益,不断化解矛盾,增加和

谐因素,为推动农场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17篇:西安市灞桥区群众安全感调查报告

2008年西安市灞桥区群众安全感调查报告

为了准确把握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客观、公正评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维护社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现将2008年灞桥区群众安全感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08年灞桥区群众安全感调查方案》要求,区统计局于五月六日――二十三日对全区九个街道办事处五十五个居委会﹝村委会﹞1102户的1102人进行了调查。在被调查者中按性别分:男性占64%,女性占36%。按文化程度分:受过小学及以下教育的占6%,受过初中教育的占47%,受过高中教育的占35%,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占12%。按被调查者的职业分:其中,工人占43%,务农农民占24%,干部占3%,职员占2%,务工农民占6%,文教卫体人员占5%,离退休人员占3%,在校学生3%,服务人员3%,其他占8%。被调查者均为16周岁以上的常住本区的中国公民。

二、安全感总体评价情况

1、我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较高

据对全区九个街道办事处的五十五个居委会﹝村委会﹞1102户的1102人的调查显示:在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下感觉很安全、安全、基本安全的,占调查人数的88%,其中:12%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很安全,40%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安全,36%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基本安全。与此同时,12%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会治安环境不太安全或不安全。

我市提出创建“平安西安”活动,其中一项“硬指标”是,公众治安满意率要保持在85%以上。从今年的满意率看,全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较高,这说明该项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多数群众的认可和赞同。

但,值得注意地是,各街道办事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参差不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尚须努力。列表如下:

各街办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排序 略。。。

2、我区社会治安状况有明显好转

调查表明,认为今年社会治安比去年“有明显好转”和“有好转”的人数占80%;认为今年社会治安状况较以前没有变化的占18%;仅有3%的人认为今年社会治安状况比以前差或比以前差很多。

3、社会风气问题 ,百姓最为关心

调查结果反映:在治安问题、教育问题、就业失业问题、工资待遇问题、征地搬迁问题、社会风气问题、住房问题、医疗问题等十三类社会问题中,公众目前最关心的是社会风气问题,比例达15%。百姓最为关心的其它社会问题依次为医疗问题、就业失业问题、教育问题、征地搬迁问题、社会治安问题、工资待遇问题、腐败问题、住房食品卫生问题等。

4、创建“平安西安”活动效果显著

社会公众对创建“平安西安”活动的知晓率较高,为84%。在所调查的居﹝村﹞委会中,均悬挂了横幅,贴了标语,有的还给住户散发了宣传单。

为了准确把握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客观、公正评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维护社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现将2008年灞桥区群众安全感调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08年灞桥区群众安全感调查方案》要求,区统计局于五月六日――二十三日对全区九个街道办事处五十五个居委会﹝村委会﹞1102户的1102人进行了调查。在被调查者中按性别分:男性占64%,女性占36%。按文化程度分:受过小学及以下教育的占6%,受过初中教育的占47%,受过高中教育的占35%,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占12%。按被调查者的职业分:其中,工人占43%,务农农民占24%,干部占3%,职员占2%,务工农民占6%,文教卫体人员占5%,离退休人员占3%,在校学生3%,服务人员3%,其他占8%。被调查者均为16周岁以上的常住本区的中国公民。

二、安全感总体评价情况

1、我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较高

据对全区九个街道办事处的五十五个居委会﹝村委会﹞1102户的1102人的调查显示:在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下感觉很安全、安全、基本安全的,占调查人数的88%,其中:12%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很安全,40%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安全,36%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基本安全。与此同时,12%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会治安环境不太安全或不安全。

我市提出创建“平安西安”活动,其中一项“硬指标”是,公众治安满意率要保持在85%以上。从今年的满意率看,全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较高,这说明该项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多数群众的认可和赞同。

但,值得注意地是,各街道办事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参差不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尚须努力。列表如下:

各街办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排序 略。。。

2、我区社会治安状况有明显好转

调查表明,认为今年社会治安比去年“有明显好转”和“有好转”的人数占80%;认为今年社会治安状况较以前没有变化的占18%;仅有3%的人认为今年社会治安状况比以前差或比以前差很多。

3、社会风气问题 ,百姓最为关心

调查结果反映:在治安问题、教育问题、就业失业问题、工资待遇问题、征地搬迁问题、社会风气问题、住房问题、医疗问题等十三类社会问题中,公众目前最关心的是社会风气问题,比例达15%。百姓最为关心的其它社会问题依次为医疗问题、就业失业问题、教育问题、征地搬迁问题、社会治安问题、工资待遇问题、腐败问题、住房食品卫生问题等。

4、创建“平安西安”活动效果显著

社会公众对创建“平安西安”活动的知晓率较高,为84%。在所调查的居﹝村﹞委会中,均悬挂了横幅,贴了标语,有的还给住户散发了宣传单。

5、社会公众对政法队伍持肯定态度

在对全区1102人的调查中,由于受部分群众没有或没有全面了解公安机关(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人民检察院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没有或没有全面了解的人数分别为121人、400人、478人,所占比例分别为10%、36%、43%),故对政法部门工作状况的评价应从正、反两方面来进行:从正面看,公众对公安机关(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人民检察院的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是81%、60%、55%。从反面看,公众对公安机关(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人民检察院的不满意率分别是8.5%、4%、3%。

在调查对象中,有151人在法院打过民事官司。在对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评价中:65%的人对执行环节不满意,20%的人对审判环节不满意,15%的人对立案环节不满意。

对政法部门存在问题的反映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办事效率不高(23%),第二位的是态度生硬(10%),其它依次为执法不公、以权谋私、耍特权、工作推诿、贪赃枉法。

群众认为政法部门在打击犯罪力度方面,54%的人认为政法部门打击犯罪有力。46%人认为政法部门打击犯罪不太有力或不力。

从总体上看,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持之以恒地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6、目前增强公众安全感急需解决的问题

社会治安与公安队伍的建设高度相关,四成多的公众认为增强公众安全感应“加强巡逻”和“增加街面警力”。

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对如何提升社会治安水平、增强公众安全感表现出很大关注,提出急需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占17%。其次是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占12%。第三是鼓励见义勇为,占9%。第四是公正执法与提高警察素质,分别占9%。

以上说明,人民群众对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极为关注,维护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应从预防犯罪的思路出发,在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方面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7、部分群众防范意识较差,不时遭受不法侵犯

在被调查的1102人中,有10%的人曾遭受过不法侵犯。不法侵犯集中表现为入室盗窃、自行车被盗、被扒窃等现象。

8、群众对社会治安要求和顾虑

调查中发现,居民 对社会治安的要求和顾虑尤存:一是一些治安问题影响了居民的安全感。在调查的1102人中, 排在第一位的,也就是说,有39%的人,认为公共场所﹝如集贸市场、公交车等﹞治安欠佳影响其安全感; 排在第二位的,有26.4%的人,认为交通事故影响其安全感; 排在第三位的,有25.6%的人,认为刑事犯罪影响其安全感; 排在第四位的,有9%的人,认为火灾影响其安全感。二是个别犯罪现象较为严重,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入室盗窃犯罪现象、赌博现象等有超过10%的人认为比较严重和很严重。三是有近12%的调查对象认为其住地没有设立治安岗亭﹝警务室﹞或门卫室和治安巡逻队。

三、结束语

1.准确性分析

影响本次调查数据准确性的因素: 一是本次调查与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对村﹝居﹞委会开展宣传创建﹝平安西安﹞活动基本同步进行。二是本次调查过程中,各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综治的干部全程协助,配合,使被调查对象增加了一定顾虑。三是调查结果是被调查对象的主观评价,受个人素质、环境、社会关系等方方面面的影响,可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但上述因素,并不能影响调查结论。因为,统计调查是建立在大数法则、趋势分析之上。加之,本次调查,全体调查人员能严格按照《2008年灞桥区群众安全感调查方案》规定进行操作,抽取样本众多,问卷从不同角度对社会治安作出了评价,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经分析、讨论、测算、评估,上述所有数据置信度为95%,误差率为±1%,可信度较高。

2.建议

从这次调查可以看出,群众对目前社会治安环境感到满意,绝大多数被调查者没有受到不法侵害,社会治安大局保持了总体平稳的态势。但从调查结果也可以看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因素仍然存在。因此,全区党政机关、尤其是政法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群众最关心的事情解决好、落实好,多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及“平安西安”落到实处,让他们切身体会到有了政法部门的存在,他们的安全也就有了保障,这样他们也就会安居乐业了,社会也就和谐安定了。

XX区统计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根据《2008年丰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群众安全感的工作意见》要求,统计局、调查队对全区21个街乡镇的335个居村委会进行了第二季度群众安全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内容

主要内容涉及本区群众对居住小区及周边地区治安状况感受、对治安状况基本评价、影响安全感的主要因素及对治安问题的建议。

(二)调查样本

全区样本量有效调查户为2300户。每个街乡镇调查样本量在100-150户之间。每个社区、村保证至少7个样本量。

(三)调查方法

以街乡镇居、村委会常住户为样本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覆盖21个街乡镇的被访户,利用计算机辅助电话系统进行调查。

(四)被访者基本情况

从调查对象居住地看:在街道居住的户占70%,在河西两镇居住的户占10%,河东三乡村居住的户占20%;

从调查对象性别看:男性占40.7%,女性占59.3%;

从调查对象年龄看:年龄在18-70岁之间。其中:18-25岁占12%,26-55岁占71%,56-70岁占17%。

二、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二季度被调查对象认为居住地社会治安状况“安全”的占93.4%,“不安全”的占5.4%,“说不清楚”的占1.2%。

与一季度相比,认为二季度社会治安状况“有明显好转”的占52.4%,“和以前一样”的占44.7%,“比以前更差”的占2.9%。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街乡镇安全感及增减变化

调查结果显示:有13个街乡镇的群众安全感超过全区93.4%的平均值。其中4个街乡镇安全感均超过97%,依次是王佐镇、长辛店镇、宛平地区、云岗街道,满意度分别是99.1%、99%、98.4%、97.0%。安全感在全区平均值以下的有8个街乡。

根据对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群众安全感连续调查,发现第二季度,有10个街乡镇安全感上升,分别是长辛店镇、方庄地区、南苑乡、太平桥街道、卢沟桥乡、王佐镇、马家堡街道、长辛店街道、云岗街道和南苑街道;11个街乡镇安全感下降。具体变化情况如表所示:

(二)不同群体的安全感

1、男性安全感高于女性

男性安全感为94.5%,女性为92.8%,男性比女性高1.7个百分点。

2、青年人的安全感较高。18—25岁年龄段群众安全感为96%;56—70岁年龄段群众安全感最低,为87%。

3、受教育程度高的群体安全感高

受教育程度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群众安全感最高,为97.8%,大专、高中、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安全感分别为96.2%、95.4%、93.1%、90%。具体情况如图所示:

三、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状况的基本评价

(一)过六成群众在居住周边能见到社区民警

在问及“在您居住的社区能否看到社区民警”时,有35.9%的群众回答“经常见到”;有29.1%的群众回答“偶尔见到”;有35.0%的群众回答“从未见过”。

(二)过九成的群众在近三个月没有遭受入室盗窃的侵害

在问及“近三个月,您及家人有没有遭受过入室盗窃的侵害”时,97.8%的群众选择“没有”;2.2%的群众选择“有”。

(三)九成的群众在近三个月没有遭受自行车、汽车被盗

在问及“近三个月,您及家人有没有发生过自行车、汽车被盗情况”时,90%的群众选择“没有”;10%的群众选择“有”。

(四)超八成群众受到不法侵害时会选择报案

当受到不法侵害时,选择“报案”的群众占87%;选择“看情况再说”的占12%;选择“不报案”的占1%。

四、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大因素

(一)流动人口

在问到“影响我区社会治安的原因”时,63.6%的人选择了“流动人口太多”,居第一位;“贫富差距过大” 和“对犯罪打击力度不够”也是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所占比重分别为16.6%和10.1%。

(二)盗窃抢劫和宠物伤害

在众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因素中,“遭遇盗窃抢劫”所占比重为36.2%,居首位;“宠物伤害”次之,占21.1%。

五、群众对社会治理的建议

1、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调查结果显示:63.6%的户认为流动人口太多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外来人口潜在危险”也是仅次于“盗窃抢劫”和“宠物伤害”的另一大因素。所以被访者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2、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调查结果显示:53.6%的户所在小区未实行封闭式管理或没有专人值班,主要集中在花乡、南苑乡、右安门街道、南苑街道及东铁营街道。不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出入人员混杂,影响群众安全感。所以,被访者建议实行小区封闭式管理或者设有专人值班。

3、加强法治道德宣传教育

从调查结果看,宠物伤害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损坏公共设施、遇到危险不能互相帮助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所以,被访者建议通过各种形式的法治道德宣传,提高民众素质,自觉管好宠物,保护公共设施,维护社区环境。

4、增加执法部门警力

调查显示,三成多的被访者在社区内从未见过民警,1/3的人在社区内偶尔见到民警。调查中,被访者建议关部门应增加警力,增加巡逻次数,保证居民安全。

社会治安调查报告 县政协调查组

社会治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注、反应较为强烈的一个热点问题。安化的社会治安形势如何?怎样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围绕以上问题,今年8—9月,县政协组织三个调查组,深入到10个乡镇与县直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发放调查问卷300多份,召开座谈会20多次,收集了一批较为翔实的一手资料。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一、社会治安中尚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加强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综治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逐步完善,网络建设逐步加强,工作责任逐步落实,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人民的生产生活基本有序,社会治安秩序较好,大部分群众对社会治安表示满意。据问卷调查,65%的群众认为当前社会有安全感,59%的群众认为社会治安形势在好转,60%的群众对当前的社会治安工作表示满意。但是,我县社会治安也还存在不少问题。

1、盗抢问题突出。盗抢是群众反响十分强烈、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问题。据对调查的7个乡镇统计,2005年1月至2006年8月,共立案的盗抢案件465起,平均每个乡镇立案68起。据县公安局反映,2006年1—8月,全县立案的盗抢案件723起,其中盗窃案674起,抢劫案49起,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3%、250%。东坪地区盗抢尤为严重。2006年1-7月,东坪城区立案的盗抢刑案366起,平均每天为1.7起。据东坪派出所保守估计,东坪城区至少有小偷500人左右。有的潜伏在郊区村,有的暗藏在城区出租房屋。这些人白天睡觉,晚上出来偷盗抢劫。盗抢在农村也呈高发态势。特别是年关、赶场,盗抢案件时有发生,令人防不胜防。保卫工作做得较好的学校、乡镇政府机关大院也有不少被盗。据梅城派出所反映,2005年以来,当地发生盗抢案件达298起。

2、赌博之风盛行。据统计,2005年1月至2006年8月,县公安局共破获涉赌案件757起,打击处理涉赌违法犯罪人员632人,逮捕首要分子214人,治安拘留涉赌人员755人。打击力度之大,可说前所未有。但当今所面临的局面是打不胜打,赌博气焰依然嚣张。一是地下“六合彩”泛滥成灾。由于受高额回报的诱惑,加上隐蔽性强,报单、收兑赌注方便,导致地下“六合彩”屡禁不止。据调查,农村农民参与过地下“六合彩”赌博的达51.3%。每逢博彩时段,手机打不通已成常事。一些人已陷入屡赌屡输、屡输屡赌的泥潭不能自拔。2005年3月,大福镇石门村有一位老人下了码注后,手拿农药等待结果,当知道没有中码时,便一服了之,还担心自己死不了,又操刀割断自己的颈动脉。二是聚众赌博活动日益猖獗。近几年来,我县先后出现了押二

八、扳砣子、斗牛、白板刹等赌博方式,且迅速蔓延到各地。以东坪、马路、江南、奎溪、小淹、平口、梅城、大福、长塘等地群众反响最为强烈。东坪记录在册的聚众赌博场子就有8处。一个赌博场所少则十几人,多的达数百人。奎溪镇柏杨塘居委支书反映,奎溪镇34个村都有参与赌博的人员,他见到的赌博场子至今仍有6处。据调查,一些地方大大小小的赌博场子与窝点此起彼伏、神出鬼没。如江南的沿河街、农贸场,东坪的算盘岩、绿豆巷、税务村、吴合村,马路的四居委、松柏台、桥边村,奎溪的柏杨居委,平口的农贸市场,小淹的高峰村等均成为了远近有名的赌场集中的地方。更有甚者,有的赌博场所竟然设在镇政府附近。三是组织更加严密。地下“六合彩”有一套投注、结算、兑注、收注的办法,下线与上线衔接紧密。聚众赌博有专门的“保安”人员,多的放有

五、六道哨卡,有的将眼线放到了公安局或派出所的大门口。庄家与出租司机互相勾结,司机接送一个赌徒,庄家发红包100-200元。赌场有专门的后勤人员,免费为参赌人员供茶、供饭,由赢家“抽水”提供资金,多的一天“抽水”达到8万元。有的赌场还有人放高利贷。马路镇有一人一天放高利贷赌资达8万元。

3、毒情呈蔓延之势。我县记载在案的吸毒人员达658人,还有在县外被抓获的吸贩毒人员数百人。根据1名吸毒人员周围至少有8—10个吸毒人员的国际惯例,我县吸毒人员数量惊人。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县涉毒的只有羊角塘、仙溪、东坪等少数乡镇,现在毒情已在我县各地遍地开花。据调查反映,吸毒人员农村多于城镇,外出打工人员多于本地居住人员,且呈低龄发展趋势。我县吸毒贩毒交织,结伙吸食占总吸毒人员的比例超过80%。涉毒犯罪高发,今年1-8月,县公安局破获各类涉毒案件157起,抓获涉毒人员150余人,缴获海洛因400多克,追缴毒资30多万元。

毒品吞掉了吸毒者的钱财,不少吸毒者因此家徒四壁,负债累累。毒品在吸尽吸毒者钱财的同时,也不断地吞噬着吸毒者的家庭、身体和灵魂。我县因吸毒导致父子反目、亲友成仇、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事例屡见不鲜。吸毒还传染多种疾病。不少吸毒者因此染上了艾滋病,这是安化成为艾滋病高危区的重要原因。吸毒诱发各种违法犯罪。男吸毒者必导致“男盗”,女吸毒者必导致“女娼”,有的公开勒索甚至抢劫、绑架他人,掠夺毒资。仙溪镇方公村一位吸毒者,劫持自己几岁的小外甥做人质,用刀架在小外甥的脖子上,勒索姐姐家4000元现金作毒资。

4、恶势力有所抬头。据调查,我县不少乡镇集镇地都有恶势力存在。东坪有老城区、城埠、木子、杨林、东桥等几个流氓团伙,经常惹事生非、挑起事端、打架斗殴、横行大街小巷。田庄、马路等地有几股恶势力也常来东坪闹事,造成东坪地区天天发生打架斗殴。马路镇潺溪坪村有10个左右青少年结成一伙,手持钢管、砍刀经常在当地寻衅滋事,作恶多端,群众无不深恶痛绝。这伙不法分子还给赌场提供保安服务,充当黑保护伞,每人每天收取100元左右的保护费。

5、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利益分配方面的矛盾逐渐增多。群体访、集中访、重复访、越级访呈高发状态。据统计,仅在县党政机关大院发生的群访事件,2005年为74批次,参与人数达2265人,2006年1-9月已发生51批次,参予人员约2000人。主要涉及军转复退军人待遇问题,企业改制中的问题,或机构调整中利益受到冲击的群体。另外,各类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据统计,2005年全县发生群体性事件11起,2006年1-9月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为6起。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经过调研分析,认为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管理体制不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各种各样的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不断涌现,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而我县的社会管理体制没有相应发生大的变化,有的仍然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管理滞后的问题较为突出。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近几年来,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达20多万人。同时也有大量的外地和农村人口进入我县集镇,造成集镇人口急剧膨胀。东坪城区常住人口仅5.5万,流动人口却达3万多人。同时,大量企业破产、改制,一大批“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由于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乏力,人口呈无序流动状态,盲流中不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据公安机关反映,平口镇近两年破获的 “两抢”案件,其作案者主要是新化的“烂仔”;奎溪镇的买码、扳砣子、押二八的庄家大多来自溆浦。 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利益诉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政治参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提高,各方面的诉求明显增多。一些人一旦自身利益被触及,他们不是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径来表达,而是动辄采取过激行为制造影响,给党和政府施压。有的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盲目心理,企图扩大事态,引起党政和社会的重视,并不达目的不止步。

我国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也不相协调。许多法律规定与基层实际相脱离,对某些犯罪行为的惩罚量刑不高,对犯罪行为与犯罪嫌疑人的震慑力不够。如我国法律对赌博犯罪规定的最高刑期为3年;对贩毒罪的惩处,从最高法院到各地的司法量刑依据不一;对死刑的适用要求越来越高,犯罪成本偏低,致使许多不法分子敢于铤而走险。

2、部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滑坡。我县普法一直没有延伸到户,民众长期不是普法对象;一些农村普法措施流于形式,民众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据问卷调查,18%的民众从未学习过法律知识,不知道《治安处罚法》的达到21%。一些人法律观念淡薄,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在浑浑噩噩中不知自己犯了罪,犯了罪不知道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县农村文化事业落后,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加之缺乏正确的引导,于是,有的不能正视腐败与工作失误,对党和政府产生信任危机;有的对贫富不均的现状产生不满;有的对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缺乏正确的认识;各种消极腐朽思想乘虚而入;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沉渣泛起;不少人灵魂扭曲,道德滑坡,唯利是图,金钱至上,贪图享受,好逸恶劳,堕落犯罪。另外,我县农村文盲、半文盲及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数占了全县总人数的50%,这些人科技文化素质低,辨别是非的能力弱,再加上一些人无所事事,精神空虚,就很容易染上恶习,甚至走向犯罪。

3、基层基础工作缺位。一是一些综治机构形同虚设。不少机关、单位虽然有综治领导小组、综治办,也明确了人员,但大多为摆设,为应付上级,为应付检查而设。不少厂矿企业综治机构及人员只有档案,没有安排专门的治保人员,有的甚至连门卫也没有。乡镇一些专门的综治机构也有名无实。如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其工作由司法所承担,不少司法所就是一个人,主要精力放在当律师、打官司创收上,常常是人去房空。在农村虽设有治保会、调解会,主任由村干部兼任,但不少人将此当成了副业,再加之其缺乏法律知识,在工作上仅凭威望、凭经验、凭个人关系,很难谈上依法依规办事,其工作粗糙,方法简单,往往三言两语了事,有的干脆能推则推,能躲则躲,发挥不了多少作用。

二是一些地方、单位综治工作乏力。由于综治工作注重检查验收、注重考核结果,因而一些地方和单位满足于不出问题,满足于检查过关。对于基础工作、日常工作常常是漠然置之,平时少有人管或无人管的现象普遍。也还有一部分领导认为社会治安是政法机关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县禁毒委员会,除主任在国际禁毒日发表过电视讲话外,平时基本没有开展过实质性的工作。还有的领导工作作风漂浮,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群众反映,应付上级检查验收过关好似做游戏。如打码脱帽验收,省、市验收组还未到安化,就早早集合基层干部等待。验收抽到哪里,马上派人盯梢,前面挨家挨户打招呼,后面跟踪追查。不少群众讲,要不是村干部做工作,我们就要把实情反映上去。

三是群防群治有名无实。农村基本没有巡逻守护,赶场、过年、过节也没有什么治安保护。不少群众、不少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对自己的财产疏于防范,导致窃盗等犯罪分子易于得逞。公安机关对打击犯罪常感力不从心,无力开展经常性的治安巡逻,对治安复杂的重点地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及发案较高的重点时段无力进行守候、监控。有的派出所在8小时以外无人值班、无人接警。有的派出所对突发事件反应迟钝。马路镇发生“8·24”杀人案后,报案40多分钟后才有干警赶到。在这段时间,许多群众看着事态激化、升级。

4、惩治、打击乏力。公安机关的平均破案率不到50%,盗抢案的破案率与打击处理率更低。积案多,积案易变成死案,造成正义得不到伸张,邪恶得不到打击。据调查中反映,检察机关也尚存在该捕而未批捕的现象。梅城烟草站吴某夫妇参与买码做庄,涉案金额达300万元,完全符合批捕条件,但因其在检察院有熟人,一直没有批捕。今年7月,公安端掉了东坪安中村的聚众赌博窝点,有4名嫌疑人已达到批捕条件,可检察院一直不同意批捕。还有群众反映,法院也存在重罚轻判的现象。

打击乏力暴露了政法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一是警力不足。我县人口与公安干警比为3.8/万,比全国的15/万低11.2/万。拥有11万人口的大福镇,只有干警7人,其比例不足0.7/万。法院、检察的力量也同样不足,相当一部分派出所、法庭只有2-3人。如果有人外出,连日常工作都难以维持,怎谈及时有力打击违法犯罪。二是有的干警综合素质不高。近10年来,我县政法干警从政法院校进入的少,从教师或其他部门转入的多,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未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办案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有的干警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还有的干警从事二职业,或秘密充当歌厅、舞厅、按摩室、赌博场子的黑保护伞等等。据问卷调查,认为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办人情案的达36%,对执法不满意的,公安24%,检察13%,法院13%。据一知情人讲,有位女青年因盗窃被拘留,公安放人的条件是交罚款3000元,并请一次客。被公安有关人员所逼,委托讲情的先后花去4500多元,请了3次客才了难。三是专项经费不足。我县政法机关均因县财政统一专项安排的经费不足,还要靠创收保运转。2005年,县公安局总支出达2041万元,由县财政预算再加省里补助的经费为980万元,其他靠罚没、收费或拉赞助弥补。公安局所属二级机构经费更加困难,除了人员工资由县局统一安排外,其他的均要靠自己筹措。于是为钱办案的现象较为普遍。2006年3月,某乡政府院内发生盗窃案,当地派出所破案后,乡政府负担了1200元的办案经费,而赃款赃物去向何方,一直不得而知。同时“因钱止步”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如奎溪镇派出所,明知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浙江某地,由于没有旅差费而放弃追捕,致使其人长期逍遥法外。据调查反映,县检察院、县法院其经费也存在较大缺口。

三、打造平安安化应采取的措施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持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没有社会大局的稳定,就不可能有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要打造平安安化,根据这次调研的情况,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教育与普法力度,着力提高全县人民综合素质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与配合,以建设新农村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法律下乡活动,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倡导正确的荣辱观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形成一种祛邪扶正、匡扶正义的社会风尚。要广泛开展十星级农户、五星级居民户、科技示范户等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崇尚文明、崇尚科学,走文明致富、科技致富之路。要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车站、码头、医院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可设置法制宣传栏(窗)。建议适度开展现场审判、现场调解等工作,选择当地发生的一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审理、现场调判,采取以案说法、现场说法等方法,向群众传授法律知识。各地每年要选择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如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同法、森林法、土地经营权法等法律,由宣传、文化、司法等部门牵头,派出所、法庭等单位部门配合,利用农闲季节,举办法律讲座,或办班培训,逐步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

要突出抓好青少年教育。家庭、学校、社会要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与文化教育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进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观,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转化为自身行动的标准。家长、教师要言传身教,帮助青少年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引导他们崇尚文明、遵纪守法。要加强文化市场的整顿与管理,坚持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出版物,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依法整治传播不健康内容、吸收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室,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2、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强化治安防控管理

⑴着力强化基层综治队伍建设。乡镇综治办要配备2-3名专干,人员可从行政干部中选配。村(居委)要健全治保、调解组织,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医院、学校、企业等单位应安排专门的治保人员,单独的院落应安排专职门卫或楼栋看管员。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真正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办事。

⑵着力抓好群防群治工作。其一,要加快社区建设,建立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流动人口较多的城镇,可以相邻居住小区、院落等为单位成立社区,实行社区主任抓楼院长,楼院长抓单元长,单元长管居民户的社会治安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应紧密配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的从业人员实行管理,并建立和健全好流动人员就业、婚育、健康、违法犯罪记录及出租房屋登记制度,落实用人单位治安责任制,按月对社区流动人员、暂住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核查上报。有条件的社区,在做好居住户工作的条件下,可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成立保安公司。其二,要强化农村治安防范工作。农村可以自然村落、种植或养殖区域组织联防,在年关、收获等重要季节可开展临时巡逻守护。其三,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回访等环节的办事程序,完善调解制度、调解程序和调解纪律,加强村级调解的协调与指导,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其四,要积极推广科技防范。在重点单位(如银行)、重点部位(如财会室、车库)、治安复杂场所(如车站、市场、娱乐场所)等发案率较高的地方安装摄像头,实行“24小时”监控,并与

110、120报警台联网。在居民区,可根据居民的需要和承受能力,安装简易红外线防盗装置,把治安防范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可能发生治安隐患的区域。公安机关要在群防群治中发挥中坚作用,加强重点地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巡逻与守候,构建强有力的控制网,筑起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在此基础上,要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村镇、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工地、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平安安化。

⑶着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经济,努力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机会,减少盲流。劳动部门要按照“信息导向、按需流动、凭证管理、全程服务”的要求,强化流动人口的劳动管理,整顿好劳动市场。公安要抓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建立流动人口档案及出租房屋登记、安全检查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人员的控制,加强对无合法证件、无固定场所、无正当生活来源“三无”人员的治安管理。 ⑷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制、齐抓共管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评估与考核,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对责任心不强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责任人,要督促改正,对屡教不改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处分;对目无法纪,侵犯群众利益,或因工作不力造成治安问题突出,安全事故多发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处理,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把综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着力净化社会环境

公、检、法要集中优势兵力,加强协调与配合,增强打击合力,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建议县委政法委要督促公安机关对积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破案率低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工作责任。要遵照“大案必破”的原则,明确任务,挂牌督办,集中精力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检察、法院每年应对已办案件进行1-2次回头看,对应诉未诉、应判未判、重罪轻判的应予以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严厉打击赌博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矛头直指庄家、赌头。建议对各类庄家要进行一次排查,不够刑事处罚的要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对提供赌博场所的,对多次收注、结算、交接赌资的,对发放高利贷赌资的,要依法处罚到位。对长期从事赌博活动,不够刑事处罚的,应落实劳教等处罚措施。对经常参与赌博的人员可集中举办培训班,帮助其提高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要下决心铲除毒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贩毒犯罪,消灭毒源;要加强戒毒工作,尽快摸清吸毒人员的底子,做好入网工作。要大力开展无毒社区,无毒村、组,无毒乡镇创建活动,争取在3-5年的时间内,把安化建成无毒县。

4、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树立政法干警形象

要突出抓好政法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从严治警,在干警队伍中真正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起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的形象。要突出解决好少数干警执法不公、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解决好少数干警从事二职业、充当黑保护伞、打牌赌博等严重损害干警形象的问题。建议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和公、检、法、司四家长年设立干警作风举报箱,加大社会与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帮助干警端正作风。要充实政法干警力量,建议适当压缩行政编制,增加政法队伍编制。可向益阳市及有关县市学习,采取用行政编制招收公安巡警的办法。人事部门在招收政法干警时,应适当放宽条件限制,要优化配置警力资源,充实基层干警力量,确保基层工作需要。派出所、法庭要加大干警的内部交流力度,以减少办案的人情干扰。

5、建立保障机制,适度增加政法经费投入

鉴于目前对公、检、法、司四家工作经费县财政预算还未完全打足,近几年县财政状况已逐年好转的情况,建议县政府对政法几家的工作经费要予适度的增加,以利政法几家能一心一意谋工作,不必为解决其经费缺口去瞎折腾,这也有利于政法几家形象的不断提升。

第18篇:农村群众娱乐文化生活调查报告

农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调查报告

摘要

经济发展需要社会发展的支撑,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系统,经济发展就不能带动社会的整体进步。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农村优秀精神文化的塑造和培养。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们不仅在物质方面追求更高的的享受,而且也更注重精神方面的追求。尤其在近几年,农村的经济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大幅度提高,文化生活也随之丰富多彩,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在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指引下,农村的生活水平飞速提高,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相对滞后的农村文化,已逐渐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搞好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整体文化质量,支持农村的社会发展,是农村现代化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所以利用假期时间,我对家乡的文化娱乐现状作出了调查。

关键词:文化娱乐生活 新农村建设 农村文化基础设施

调查目的

了解家乡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现状,以及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人们的文化娱乐需求。

我的家乡孟津县位于河南省中西部丘陵山区,位居黄河中下游分界地段,东距省会郑州110公里,西距豫西名城三门峡90公里,南与古都洛阳毗邻,北临滔滔黄河,与济源市一桥相连。全县辖10镇,228个行政村,总人口46万人。

调查内容

我调查的内容有:文化娱乐种类、文化娱乐设施、人们的文化娱乐需求。 首先,我对家乡群众的文化娱乐种类进行了调查。由于改革开放发展的逐渐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渐形成,以及外来文化的冲击,群众的思想观念和文化素质都有了很大提高。家乡人民对各种新鲜事物很感兴趣,并且能够很快接受,于是,听广播,看电视,打扑克,搓麻将等文化娱乐活动得到人们的广泛接受和普及,从而取代了看大戏,听说书,逛庙会等传统的娱乐方式。

当前农村文化娱乐生活的主体为30岁到45岁之间的成年人,不管在村里还是自己家里,他们是文化娱乐活动组织方式和进行内容的主导者,他们的文化娱乐活动方式有:50%在家看电视,23%打扑克,20%左右搓麻将,另外的7%做其它文化活动。而对于兴起的新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参与者主要是年轻人,大多数年轻人喜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者去音像店、台球厅等新型娱乐场所。

老年人是一个比较容易被忽视的群体,他们的文化娱乐生活相对于其他年龄的人群相对贫乏,我所调查的农村人群里针对老年人的文化活动太少,仅限于门球、麻将等少数的娱乐方式。

在这次调查中我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我调查的村庄几乎全部是汉族,有近10%的家庭信仰基督教,而礼拜、参加宗教活动也成了一项必不可少的文化活动。

其次,我对娱乐文化设施做了实地调查。由于新农村建设,我们这里的篮球场,门球场,台球厅以及网吧等公共文化设施都一应俱全,在我所调查的农村家庭里,100%都有彩色电视机,近80%的家庭安装了有线电视,70%左右的家庭购买了VCD和DVD。在我们乡镇也有许多文化场所,如:文具店,书店,音像制品店和网吧等;还有10%左右的家庭拥有羽毛球、乒乓球等健身器材,而政府也会每年组织一些电影、戏曲的文化下乡活动,并且组织培养农村文艺骨干。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很大改善,农村的精神文化建设也迅速发展,一度单调沉闷的农村文化生活逐渐变得丰富多彩。

最后,我对家乡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也做了相应的调查。调查发现:40%的人认为当前文化娱乐设施非常好,能够满足当前人们的文化娱乐需求;但是仍有60%的人认为,当前文化娱乐设施与当前人们的文化娱乐需求还是有一定差距的。20%的人认为需要建设一个自己的图书阅览室甚至是电子阅览室,从而更好地了解新知识,接受新信息,关注国家大事,跟随社会节奏,以及学习更多的文化知识和农业知识以便更好地进行生产和发展。超过50%的人认为,现在农村的发展使人们对健身也越来越关注,而当前除了篮球、门球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大众型的体育娱乐设施来满足人们的健身需求。还有30%的人认为当前的文化娱乐设施依旧比较单调,没有一些更人性化,更贴近群众生活的内容,例如农业技术站等先进设施太少,而且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

调查结果

当今农村的生活现状得到了很大改善,农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变得日益丰富起来,并且很多都是主流的,积极向上的,但是仍旧暴露出很多问题。

1、赌博风的抬头

在我这次调查的几个村子里,有近50%的农民在打扑克、搓麻将的时候赌过钱,虽然数额不大,一般都是小几十元以内,并且按这些农民所说,“如果不来点小钱,就没人跟你玩儿”;但是由于农民生活的提高,赌博也变得日益盛行,“小钱”逐渐变成了“大钱”,更有甚者,输的乃至成千上万。老虎机等新型赌博工具也进入农村这个新领域,这种坏风气必须加以遏制,阻止其扩散蔓延。

2、迷信活动

由于农村传统文化的根深蒂固,使得宗教在当地农村传播开来。为了吸纳更多的教徒,向文化水平不高的村民宣扬一些迷信思想,比如:“信基督教,得病可以不用打针吃药,有主保佑,就能好”等,这已经带有很深的迷信色彩了。有些邪教也开始在农村流行,使得有些人甚至放弃工作,专心地投入到宗教事业中去。这些活动严重误导了人们的思想,希望这些现象可以得到制止,以免再次上演“法轮功”的悲剧。

3、农村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活动整体来看缺乏指导和监督

比如我在调查镇上的一个网吧时,发现近80%都是未成年人,而这些未成年人大多为在校学生,他们几乎都在玩电脑游戏或者聊天。电脑和网络本来就是一种现代文明的传播工具,而如果缺乏来自社会、学校和家庭的管理与指导,使孩子们整日沉迷于游戏和聊天的虚拟世界里,势必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甚至毒害他们的身心健康。

4、部分村民的参与热情不够

有些村民仍然只重视赚钱,而忽视自身的精神文化生活,对群体文化娱乐生活热情不高,参与较少。文化娱乐活动做为一个独立的日常活动的组成部分没有得到所有居民的认可,并且精神文化生活这个概念在人民群众中还没有普及甚至是不了解,使得人们无法重视起来,即对于文化娱乐活动的认知存在很大的障碍。

5、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现状还没有改变

乡镇文化站是农村文化服务机构的主体,担负着服务农村文化的职能。目前,乡镇文化站发展困难,部分文化站已经名存实亡,成了无人员、无阵地、无经费、无活动的“四无”文化站。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乡镇领导思想意识存在偏差,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重物质利益,轻社会效益。二是取消农业税后,财政困难,对文化建设无力投入。商业改革的大潮,也导致农村业余文化团体的消灭。“公共品危机”导致很多农村文化设施无人管理而自生自灭。

以上就是我所调查的家乡群众精神文化娱乐生活的基本状况,通过这次调查,我发现家乡农民对目前的状况基本满意,农村的文化娱乐活动都是丰富多彩的。但家乡目前的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个人建议

针对调查结果,我个人认为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就目前的经济情况来看,家乡的农村乡镇有能力来建设一些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或者是乡镇文化站,健身的器材和场地,农家电影院等。使农民的思想得到较快发展,知识面得到更好地升华。

2、重视农民的文化教育

上级部门应多开展一些“送文化下乡”的活动,并且应该针对农民需要,丰富“送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更新他们的思想观念。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农村文化干部队伍是农村文化的主力军、先锋队,现阶段主要应抓稳定、促提高。依靠强有利的政策保证,采取有效途径吸引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着力帮助解决基层文化干部实际困难,让他们稳定思想,安心工作,积极参与到农村文化建设中,通过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演出形式,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和谐、乡土气息浓郁的当代农村文化新氛围。

3、加强农村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

应提高乡村教师的知识水平和道德水平,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使农村的孩子能受到良好的教育,真正地学到文化知识,提高文化素质,这必将对未来农村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第19篇:关于社区群众需求调查报告

群众对文化需求情况的调查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现两个翻两番的目标,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了全面,多方面的了解群众对文化需求情况,对此我们做了一份关于群众对文化需求情况的调查,更好的了解现在群众需求状况。

感谢你的参与,您的参与给与我们无限的动力和支持!

1.您的性别 *

A男B女

2.您的年龄范围 *

A12~18岁B19~29岁C 30~40岁D41~50岁E50岁以上

3.您现在就读或已获得的学位 *

A小学以下B 初中C 高中D职中E大专F大学以上

5.您多久去一次图书馆(包括网上购书)或文化馆? *

A一周一次B两周一次C一个月一次D一个月以上

6.是否经常参加文艺活动(学校,社区,公司等) *

A经常参加^_^B偶尔参加C 没去过~(>_

7.您每周在文化生活上花费的时间是多少? *

A少于3小时B 3~8小时C 9~15小时D15小时以上

8.您每月在文化生活上的花费 *

A50元以下B50~100元C100~200元D 200~500元

E 500~800元F800元以上

9.您都是通过什么媒介丰富自己的文化生活的 * [多选题]

A上网B 图书馆阅读书籍C报纸D歌厅E 文艺出演F广场活动(跳舞,大合唱等)G社区文化活动H节日活动I其他

10..您认为网络文化的主要功能是 * [多选题]

1A无(学生)B 1000元以下C 1000~2000元D 2000~4000元E 4000~7000元F 7000元以上 4.您目前的收入 *

A传媒功能B思想教育功能C 娱乐功能D 知识传承功能E意见表达汇聚功能F 社会动员功能

11.您最近读的书什么类型的(书名填在横线上) * [多选题]

A哲学B社会科学总论C政治、法律D 军事E 经济

F文化、科学、教育、体育G语言、文字H 艺术

I自然科学总论J 医学、卫生K 其他

12.您在周末或空闲时间会选择 * [多选题]

A歌厅 跳舞 唱歌B爬山C去图书馆或看书D 睡觉(~﹃~)~zZE打球(各种球)F逛街G其他

13.您对你现在的文化生活满意吗 *

A很满意B 一般C 还需要加强

14.您觉得您身边的同学或同事经常看书或参加文艺活动吗(⊙_⊙)? *

A是的,经常B偶尔C 一般不D完全没有

15.您觉得大专生有必要参加自考或参加其他途径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吗 * A是的,有必要。理由: *

B无所谓,有能力就行。理由: *

C没必要。理由: *

第20篇:群众调查报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刘寅同学群众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年X月X日

调查地点:×××

调查人: ×× ××

被调查人员:同学:×××,×××,×××;班委成员:×××,×××,×

××;

班主任:×××;辅导员:×××

群众意见调查报告:

通过对众多刘寅同志身边的群众调查表明,该同志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著作,积极上进,处处注意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担任×××,工作踏实肯干,任劳任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乐意为同学服务;学习上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多次获一等奖学金,各门课程无重修记录;生活上,勤俭朴素,讲究卫生,个人形象佳,为人正直,尊敬师长,善待同学,人际关系融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较好的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支部调查意见:

大家一致认为刘寅在各方面符合了一个党员的标准,同意推荐其发展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学生软工支部

支部书记:周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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