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调研报告

2020-07-09 来源:调研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地方人大调研报告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一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始终高度重视民计民生问题,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

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

所在,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在搞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治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视察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上报区人大,确保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坚持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安排部署20xx年东光辖区区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辖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信访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民

主渠道,认真对待,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使各种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信访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加强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对于民计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励代表在加强对

民计民生问题监督检查、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学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履职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

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问题,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在现阶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应当把关切民生冷暖的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重点,

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

所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时、事事、处处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出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调研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

(三)发挥代表作用,拓宽民主渠道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代表们大多工作在一线,生活在基层,熟悉民情、了解民意,有着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表达者、现实利益的传递者、切身利益的维护者。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方面的主体作用。要继续坚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

的渠道,畅通民意表达的途径,增强人大代表维护群众利益,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发挥代表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人大代表通过爱心行动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为弱势群体送温暖,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使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形成民意表达和反馈的新途径,从而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形成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要建立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视察、检查机制和建议办理测评机制,不断加大建议办理的监督力度,特别要抓好涉及民生问题的重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提高党委、人大、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共同努力创造和谐环境,营造和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二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

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

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

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

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

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

街道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街道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街道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街道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街道人大的地位和职权

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街道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街道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街道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推荐第2篇:地方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地方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篇1:岔河则乡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岔河则乡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近期我乡人大主席团,深入各村各代表组,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人大工作情况,分析讨论了乡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岔河则乡人大工作现状

乡人大换届后,乡人大主席团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和有序开展,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

1.依法组织召开好法定会议。乡人大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每年依法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财政收支预算报告,收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选举或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将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了人民意志。

2.代表工作取得新实效。乡人大主席团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一是组建了代表活动小组。岔河则乡现有区、乡人大代表46名,其中区人大代表 3名,乡人大代表43名。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全乡共组建了7 个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二是完善了代表活动制度。乡人大健全和完善了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办法和制度,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拓展代表

活动载体,确保了代表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代表培训。乡人大换届后,为进一步提高新一届乡人大代表的整体履职水平,乡人大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将代表培训经常化,在召开人代会、代表视察、执法检查时坚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增强了代表的职务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了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四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乡人大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年度代表活动主题,结合民生热点和本地实际,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了代表知情议政、桥梁纽带、监督支持和示范带头作用,增强了基层人大的工作活力,代表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得到增强。

3.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近年来,在乡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乡人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强基础、构和谐、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为推动本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乡人大坚持以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人代会决议、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形式,切实强化监督职能,不断提高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抓住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有力地推进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进程。

4.服务大局有新的起色。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乡人大主席团不

仅加强了监督,推动政府工作,还按照党委的安排,乡人大主席直接参与或实施了全乡环境卫生整治、政府保障房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平安建设、产业转型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并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了政府的工作。

二、乡人大开展工作情况

(一)、乡人大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察、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年开展1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

(二)、乡人大都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及时答复代表。

三、为抓好乡人大建设,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用“十八大”精神统揽全局,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障。紧紧围绕2014年区人大工作的要点,部署工作、开展活动,保证乡人大履职与党委决策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同时,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定不移地维护党委核心,

坚持向乡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争取乡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新的成绩。

二是坚持跟踪问效,实施好监督职能。“一个突出”即突出依法监督,“两个着力”即着力监督维权,着力监督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和手段,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实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1.认真扎实抓好代表视察工作。年内要对板头圪点到灯炉滩村4.5公路建设情况、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支持政府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一是重点抓好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环境卫生整治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各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做好做实信访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室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大接访”活动,多方位、多渠道,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加大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及重要案件的交办、督办力度,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增强信访监督实效。

三是坚持认真扎实督办,处理好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工

作。要把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主渠道。实行分口负责的机制,采用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逐件办理答复代表,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深入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向选民和选区单位述职活动,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好代表履职档案,及时总结宣传代表优秀事迹,尤其是在养殖业领头人物的先进事迹。同时,适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外地考察人大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创办企业牵线搭桥,筑好平台。

五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6月上旬,由岔河则乡党委牵头,陕西榆林大地种业的技术专家到灯炉滩村、河口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向农民朋友传授一些相关知识。如:马铃薯的耕种,病虫害的防治。还就如何发展其它经济作物等。专家们认真地分析、讲解一些应用技术及操作方法。农民朋友们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掌握了很多知识和技术。同时也提高了以后的生产效率,为增产增收创造了有力保障。培训会后有村民激动地说:“像这样的培训会以后要多多举办”。

三、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

虽然现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乡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

篇2:县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兰西县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人大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重要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形式和直接途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基层的贯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所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能动性和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振兴地方经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我县15个乡镇共设人大主席15名,各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15名;设农民副主席14名,其中长岗乡无农民副主席。共有县人大代表223。其中妇女代表有56人,党员代表有145人。

这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县各乡镇人大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

要的作用。

(一)紧密联系和正确指导,稳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1、把定期培训作为提升乡镇人大主席业务素质的重要方法。近年来,为了使人大主席、副主席掌握人大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县举办了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讲解,组织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人大业务知识,全面地学习、深入了解了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和学习,明确了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担负的重要责任,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光荣感、紧迫感,业务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为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对乡镇人大进行工作指导,法律上是有依据,现实中有必要的,基层上非常渴望的。县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并在工作要点中进行总体部署,对相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为乡镇人大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按照法律法规使用职权,严谨的开展代表活动

1、组建代表小组,开展好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进行活动的基本形式。我县各乡镇人大把本乡镇人大代表合理划分,组建为若干个代表小组,并指定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好、代表意识强的代表担任组长。为了使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各乡镇人大进行了紧密联系选民、会前视察等做法,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把征集意见建议、代表宣传群众、联系选民、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开好人代会。依法召开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形式。全县各乡镇人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细心组织,积极筹备,认真召开人代会。会议期间,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听取和审查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有效地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落实了广大人民群

众参与管理本乡镇经济社会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3、进行检查评议,使监督渠道多样化。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政府工作的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各乡镇人大重点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监督方面,不仅对本乡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而且对本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换届以来,各乡镇人大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中小学、卫生院、辖区电管站等单位进行了评议,达到了推进工作的目的。

二、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乡镇人大工作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

了进一步的加强。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但是乡镇人大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不高。尽管通过组织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了一些提高,但仍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文化水平等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议政能力不强。部分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中,一言不发,只是个“举手代表”、“挂名代表”。二是联系选民不主动。既不积极宣传会议精神、政策和法律,又不主动向人民群众征询意见,参加了几次人代会,未提出一件建议。三是主体意识淡薄。少数代表把代表身份当作一种荣誉职务、政治待遇,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

2、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不到位。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尚未得到干部和群众的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得到乡镇人大的重要性,甚至把乡镇人大看作

篇3:地方各级人大监督问题调研报告

地方各级人大监督问题调研报告 人大监督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和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都要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但从目前县区人大工作的现状和作用发挥看,监督议题的选择与确定仍然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一些方面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笔者认为,现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不清。监督议题是地方各级人大履职行权的“路线图”和总纲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监督议题选择的好不好、确定的议题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人大监督的方向和重点,更决定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的问题上,思想认识不统一,原则把握上有偏差。有的思维观念陈旧落后,把常委会、主任会和专项审议与专题调研混为一谈,概念不清,选题不准,监督议题、调研议题、工作安排“一锅烩”,“胡子眉毛一把抓”;在征集遴选年度监督议题时,有的视野不宽,仅仅局限于人大相关工委对口联系部门工作的“小圈子”,把议题选择作为履行工作程序而已,既不重视汇集民意,又不严格依法筛选,甚至不动脑筋,等着上级人大常委会确定好监督议题后,再“依葫芦画瓢”,盲目性较大;有的仍然习惯按以往传统做法,年度议题由人大各委室提出,经

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即可。对于选择的监督议题程序上是否合法?确定的听审议题是否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合拍?是否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否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考虑的不深不细。

二是定位不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一府两院”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对象,县区人大主要应围绕 “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要求报告的专项工作来选定监督议题。但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每年在选择监督议题时,定位不准,有的把本不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内容纳入人大监督范畴,只满足一般常规性的工作审议,忽视对政府依法行政和专项工作监督,或只重视对公、检、法、司机关小范围内司法监督,忽视对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事关国计民生的热难点问题的法律监督;有的年度监督计划,既不安排专题辅导和法制讲座,不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找不准法律切入点和工作结合点;监督的内容不是区域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甚至一些地方人大主次颠倒,各自为政,绕开“一府两院”监督对象,直接把基层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一些工作错误地纳入常委会视察听审议题,盲目进行监督,造成监督“错位”、“越位”,这样的结果,势必会消弱人大职能定位,造成人大工作偏离方向,权力机关的地位下降,给监督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选题不精。人大监督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方方面面,但县区人大每年选择监督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包揽一切,只能根据工

作实际,精选一些监督议题,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视察调查和审议监督。而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时由于顾及各方面工作的平衡,以及在具体操作中的难以割舍,年初工作安排确定的议题内容和一般性工作仍然偏多,听审重要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少;一些地方人大不能坚持“抓大事、议大题、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没有把人大工作放在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工作重点不突出。有的听审议题陈旧老套,贪大求多,本末倒置、主次不分,顺序排列错误,选择的议题不是涉及面较窄、影响不大,就是偏离主线、没有重点,缺乏新鲜感,实施监督效果不佳;有的视角不大,只盯一点,不顾其他,甚至一味强调监督议题口子越小越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复交叉,一个部门、一项工作连年听审,“换汤不换药”,热衷于吃“回锅饭”。这不但不利于常委会集中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而且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视察调研和专题审议,实施监督效果较差。

四是方法不活。按理说,地方各级人大由谋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到确定审议议题,一般有启动、征集、筛选、确定、公示、实施等六个环节,监督法更是特别强调要根据七个途径反映的问题加以选择和确定听审议题,并要多方征集、筛选,征求同级党委意见,与“一府两院”有效衔接,经主任会、常委会后讨论审定后加以确定。可实际上,这些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在一些地方人大被人为减化或弱化,有的不倾听民声、不顺应社会关切、不响应党委要求、不回应“一府两院”诉求,不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既不向社会公开征集,又不与有关方面沟通协

推荐第3篇:地区地方储备粮调研报告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厅局下发的《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地方粮食储备情况调研的通知》(新发改经贸[2006]15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粮食流通管理体制》中有关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和调控机制的精神,认真总结近几年地方储备粮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地区计委于今年第一季会同粮食、财政、农发行组成调研工作组,对辖区内拜城县、库车县、阿克苏市和阿克苏地区金谷集团的地方储备粮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人口及社会粮食消费基本情况

(一)人口基本情况

截止2005年底,我地区共有242.78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222.78万人,流动人口约20万人,主要分布在阿克苏市、库车县、拜城县和农一师,类别为建筑业、采煤工矿企业、石油天然气、旅游业和临时季节拾花人员。

(二)粮食生产和消费情况

1、粮食生产情况

2005年,地区粮食种植面积(含农一师)为313.26万亩,同比增加37.54万亩,增幅为 13.62%,其中小麦播种面积156.44万亩(含农一师7.48万亩),玉米播种面积118.11万亩,水稻播种面积40.99万亩。粮食总产152.74万吨,同比增加18.09万吨,增幅为13.4%,其中:小麦总产为66.28万吨,同比增加14.54万吨;玉米总产为60.383万吨,同比增加4.15万吨;水稻总产为26.08万吨,同比减少0.6万吨。2006年粮食计划种植面积为267.79万亩,其中:2005年已冬播小麦137.79万亩(含农一师4.5万亩),水稻计划种植面积30万亩(含农一师20万亩),玉米100万亩。

2、粮食消费情况

经测算,2005年阿克苏地区年粮食消费量为100.62万吨,占粮食总产的65.88%。其中:食用粮食消耗量为48.556万吨,占地区粮食总产的31.79%;种子用粮为4.54万吨,占粮食总产的2.97%;饲料用粮为45.1万吨,占粮食总产的29.54%;工业用粮为2.43万吨,占粮食总产的1.59%,主要用于酿酒业。在粮食生产中,正播玉米除乌什县和拜城县的20%用于本地工业和饲料用粮外,其他的均销售外地,复播玉米除10%用于种子粮外,其他的均作为青储饲料。

(三)社会粮食购销情况

1、小麦收购情况

2005年,自治区给我地区下达小麦收购任务10万吨(包括中储粮新疆分公司委托收购4.7万吨)。自2005年6月20日夏粮收购开称至11月底,全地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累计入库小麦19.33万吨(其中三等以上的小麦占91.4%),收购均价为1.30元/公斤(不含任何收购成本费用),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93.33%,累计入库小麦19.33万吨。在小麦收购过程中,中储粮新疆分公司阿克苏直属库自行收购0.7626万吨外,其余的2.35万吨均委托阿克苏地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代收购。另一部分余粮由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企业及加工企业在市场上收购。

2、小麦销售情况

2005年,全地区共销售小麦11.51万吨,其中:代中储粮新疆分公司销售小麦2.35万吨,自治区地储粮轮库0.52万吨,老粮轮库1.23万吨,新增地区地方储备粮2.5万吨,新粮销售4.91万吨,销售均价为1.25~1.42元/公斤,主要以本地区销售为主。

由于今年我地区的粮食生产形势出现“双增”局面,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而且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量之大,创历史新高,同时自治区发布的小麦收购信息指导价偏高,大多数售粮农民实现了增产增收,但由于受全国和全疆小麦市场价偏低(目前在1.08-1.20元/公斤之间)和供大于求的影响以及周边地区小麦市场的冲击,目前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新粮根本无法实现顺价销售,并出现了小麦“有价无市”、“卖粮难”的被动局面。即使内地部分省(市)需要我地区的小麦,但是由于价格的主要因素而无法成交。如果今年收购的小麦继续压库,其库存成本及各种损耗将不断增加,销售将会更加困难。根据我们对拜城、库车、阿克苏市和地区金谷集团小麦销售的情况来看,库车、阿克苏市和地区金谷集团小麦出库价在1.36~1.38元/公斤之间,而拜城县由于2005年制定的信息收购指导价偏高,与市场实际收购价相差0.15~0.2元/公斤,导致了该购销企业目前按1.25元/公斤采取亏本销售也无市场,如果这批粮食不及时销售,将造成大量压库,势必直接影响今年的小麦收购。同时,加上该县年降雪量大、雨水多、空气湿度大、地下水位高、粮食仓储设施条件差,给粮食的储存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二、地方储备粮库存情况

截止目前,全地区小麦库存总量为20.3万吨,其中:自治区地方储备粮1.0341万吨,新增地、县(市)级储备2.5万吨,老粮锁定8.7万吨,新粮8万吨。自治区级和地区级地方储备粮情况详见表

三、表四。

三、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

(一)储备粮的购、销、轮换运作机制

根据自治区对地方储备粮管理的实施办法,我地区承储的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的数量、品种计划均由自治区发改委下达,同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储备粮的收购、轮换和销售等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粮食局代管。具体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下达。

为了确保地方储备粮的数量真实、质量完好,根据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我地区依据自治区地储粮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一符、三专、四落实”的要求,对自治区下达的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进行轮换,自2005年底拜城县24万公斤地储小麦系2004年入库,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地区金谷集团地储的634万公斤因受市场价格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轮换了323.7万公斤小麦,剩余310.3万公斤地储小麦于2006年进行轮换。

阿克苏地区是新疆的产粮大区。为了调控地区内市场粮食供求,平抑粮食市场价格,安排救灾救济,阿克苏地区行署2005年6月3日,在行署第一次常务会议上同意确定了新增地、县(市)级2500万公斤的地方储备规模,储备粮的等级为三等以上冬小麦。为了加强对地区地方储备粮的管理,真正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使地区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了《阿克苏地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实施办法》,并下发各县(市)执行。

(二)承储企业管理办法

对自治区和地区级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企业,由地区粮食局委托具备承储条件的七家粮食购销企业承储。各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办法》,加强承储管理,确保储存安全,并接受自治区和地区计委、粮食、财政、审计、监察和农发行等部门的监管。

(三)地方粮食储备信贷管理办法

1、基本情况

阿克苏地区地方储备粮(省级、市县级储备小麦)共3.534万吨,其中:省级储备1.034万吨,县市级储备2.5万吨(农发行承储贷款0.5万吨),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1759万元,平均占贷成本1.15元/公斤。其中:市县级储备小麦500万元,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650万元。

2、贷款管理办法方面

(1)农业发展银行地方储备粮贷款发放,是针对符合地区储备粮贷款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经营地方储备粮而发放的贷款。

(2)阿克苏地区地方储备粮贷款的发放和管理,严格坚持谁储备、谁补贴、谁承担风险,钱随粮走、全程监督、封闭运行;严格准入、分类管理,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

(3)地方储备粮贷款的范围为地方储备粮贷款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

(4)贷款期限,地方储备粮贷款的期限原则上按一年期限确定。地方储备粮轮换款期限根据借款人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地方储备粮应急保障供应体系建立情况

对地方储备粮应急保障供应体系的建立,我地区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和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应急预案》等,制定了《阿克苏地区粮食应急预案》。

五、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机制情况

(一)管理经验

一是加大科学保粮力度。根据粮食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阿克苏地区大部分县(市)积极投入资金,对粮食储备库配备了电子测温设施。二是实行了规范化管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对地储粮的数量、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各县(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一符五无”和“三专、四落实”的要求每月或每季度对各粮食储备库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检查,切实做到“帐帐、帐表、帐卡、帐实”相符,并接受粮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地方储备粮库存的监管。三是加大了地方储备粮的轮换力度。按照有利于“保质保量、高抛低吸、降低费用、减轻财政负担”的原则,根据地储粮轮换的要求和自治区下达的地储粮轮换计划,我地区本着收购新粮、销售陈粮、进行品种轮换的精神,在2005年夏粮收购前,及时地对自治区地储粮进行了轮换。但是由于受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阿克苏地区金谷集团尚有310.3万公斤自治区地储粮没有轮换。四是加大了品种改良力度。为了切实做好对地方粮食储备的管理工作,地区及各县(市)党委政府对粮食工作十分重视。尤其是在小麦品种的培育和提纯复壮方面,加大了投资力度,确保了小麦内在的品质,并积极引导和培养农民不断提高粮食栽培技术,严把小麦质量关。五是加大了仓容设施的维修。根据各县(市)仓容的实际情况和购销企业的经济状况,部分县(市)积极投入资金,对仓容设施进行了维修,增加了机械通风和电子测温等科学保粮设施,在管理上采取竞争上岗、择优录取、月考季评和年度综合评定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全面的考核,从而提高全体员工爱岗敬业和专业综合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

1、根据调研情况看,部分县的仓储条件比较差,完好仓容不足。目前,全地区共有粮食仓容27.66万吨,其中:完好仓容21.03万吨,占总仓容的76.03%,需大修仓容4.03万吨,占14.57%,报废仓容2.6万吨,占9.4%。从仓容的分布情况看,各县(市)县城中心库总仓容为12.7万吨,其中:完好仓容9.3万吨,占总仓容的73.2%,需大修仓容2.02万吨,占15.9%,报废仓容1.38万吨,占10.9%。从粮食库存情况看:拜城县总仓容4.7万吨,现库存小麦5.8万吨,不但仓容超负荷储粮,而且还有一部分粮食储存于露天。主要原因是:一是2005年拜城县小麦种植面积较大,总产量达9万多吨,收购4万吨;二是小麦收购价过高,2005年拜城县小麦收购中等价为1.24元/公斤(不含价外补贴),三等以上每个等级差为0.03元/公斤,三等以下每个等级差为0.05元/公斤,地区差价0.02元/公斤,品质差价在标准级的基础上下调0.01元/公斤;三是拜城县县域气候偏低,种植的同品种小麦的面筋质要比其它县的低5个百分点,在小麦品质上不具优势;四是拜城县远离交通要道,车距库车130多公里,小麦运费0.5元/公斤,西距阿克苏市170多公里,运费0.6元/公斤,再加上装卸及包装物费用,如果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拜城县的小麦在销售价格上不具竞争力,无法与周边县市相比;五是几年前粮食种植较少的地区如喀什、和田、巴州,近两年也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基本上能够保证自给,无形中减少了拜城县的小麦销售市场。目前拜城县的小麦销售价已经降到1.24元/公斤(低于成本价),销路还是不畅,销售市场无法打开。2005年收购的4万吨小麦目前销售1.7万吨,还有2.3万吨积压在库房,预计接新粮前销售前景不容乐观。

2、阿克苏地区承储的省级地方储备粮1.034万吨,承储点较多,分布在阿克苏地区六县一公司,各承储点承储的数量较少,按照“专库、专帐、专人”的管理办法,各企业得到的费用补贴连基本的开支都难以维持,更谈不上对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投入。

(三)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和建议

阿克苏地区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辖八县一市,新疆建设兵团农一师(下属十六个团场)在地区境内,现有总人口242.78万人。中国最大的内陆河——塔里木河横贯全境灌良田,为典型的绿洲农业。阿克苏是我国西部一个农牧业大区,由于该地区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日照时间长,积温高,有利于各类粮食品种的蛋白质积累,加之灌溉农业可控性强、产量高、品质相对稳定、人均耕地多,全地区宜粮面积720多亩,是新疆著名的粮食主产区和优质粮生产基地,粮食播种面积一般在310万亩以上,年产粮食超过152万吨,在南疆五地州乃至全疆区域性粮食平衡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自20世纪80年代起,年均调出粮食4000余万公斤,主要粮食品种包括小麦、大米和玉米,主要流向:南疆克州、和田和喀什,北疆有乌鲁木齐、巴州等地,为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2005年地区三级干部会议上,地委、行署把建设优质商品粮基地列入“六大产业”基地建设规划。从目前地区粮食种植情况来看,库车县、拜城县和沙雅县获国家和自治区“优质商品粮生产基地”称号,温宿县种植的水稻获得国家颁布的“绿色食品”称号,乌什县种植的小麦获国家“无公害小麦生产基地”称号。同时,我地区作为新疆名副其实的优质粮生产基地,在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日益显示出其粮食主产区的优越地位。因此,我们建议:

1、由于阿克苏地区是全疆的产粮大区,且各收储企业都具有较为完善的仓储设施和储备能力,在储粮工作方面如机械通风、低温储粮等科学保粮技术应用率达到80%以上,每个承储企业持有粮食储藏初级以上职称的化验人员也在20人左右,保管人员的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建议加大地区省级储备粮规模。

2、从维护全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大对我地区粮食仓容设施的改造、修建的投资力度,尤其是拜城县根据粮食生产情况,建议修建几栋现代化的标准粮仓,彻底改变仓容紧张、仓储条件极差的现状,以满足西部大开发的需要,平衡疆内粮食供求关系,平抑市场粮价,确保粮食安全。

3、配套加大科学保粮的投资力度。根据阿克苏地区各县(市)的仓容情况,建议投入资金,对个别县的仓容进行维修,并增加机械通风、低温储粮等设备,以保证粮食的安全。

推荐第4篇:地方行政问责制立法调研报告

行政问责制是“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执政理念的体现,是建设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行政问责地方立法既没有规范的模式供遵循,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加以完善。

一、地方行政问责制立法遇到的主要问题

行政问责制立法主要解决:“问谁的责(问责对象)?谁来问责(问责

主体)?问什么(问责范围和内容)?怎样问责(问责程序)?目前,各地在制定行政问责立法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地方立法法律依据滞后

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行政问责的全国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地方立法的依据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这些规范性文件不仅存在着问责标准不明确等问题,而且在问责的主体、对象、范围、步骤以及责任形式和惩处力度等方面都不尽相同,缺乏统一性和科学性。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行政问责的规定和办法时难免出现照抄照搬,内容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现象,在实践中难以操作,流于形式。

(二)地方立法注重规定同体问责,忽略规定异体问责

行政问责应当包括“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前者是指来自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问责,其问责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任免机关;后者是指来自其他国家机关的问责,其问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由于行政问责上位法律的缺失,地方问责立法往往是政府立法,而政府立法只能限于行政系统内部,不能规定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的义务,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等问责主体的作用未能得到发挥。行政问责的主体是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启动按钮在行政机关最高领导人手里,问责往往取决于最高领导人的意愿和意志,也就是说,由最高行政领导确定是否要问责,什么样的事情需要问责,什么样的事情不需要问责,问责的力度如何,什么样的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什么样的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最高领导重视了,问责就进入实践,其力度也大,最高领导有其他考虑了,问责就会退而变成次要工作,力度下降,有时候甚至是停止运作。同时地方立法也只能规定行政体系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而在最关键的地方无人问责会造成责任体系中根本环节的缺失。

(三)地方立法对问责对象规定的不够全面

公务员的区分按照任期与任用方式的不同,划分为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按照职位与职务的不同,划分为领导职务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根据责任行政的原则,任何一个行政主体或行政公务人员在被授予行政权力的同时,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且手里的权力越大,身上的责任也就越重。也就是说,上至行政首长,下至一般行政公务人员,都肩负着不同的责任,应当无一例外地成为行政问责的对象。目前,在行政问责上由于无相关的上位法律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在立法时往往都把行政问责的对象局限于行政首长。把数量众多的一般行政公务人员被排除在行政问责的对象之外,不利于对行政权力的有效制约。

(四)地方立法对问责范围规定宽严不一

行政问责作为一项制度,其问责范围包括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所谓“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指问责对象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其行政职责,也就是“不作为”;所谓“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是指问责对象不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方式和时限履行其行政职责,也就是 “乱作为”。问责的范围,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有宽有窄。主要包括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责任意识淡薄,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不严格依法执政或治政不严、监督不力,以及在商务活动中损害政府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行政问责的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的重大安全事故,还包括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用人不当、监管不严、违法行政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许多方面。然而,在行政问责的实践中,问责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大多局限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事后责任追究,而忽视了对决策、用人、工作绩效和廉政建设责任的追究,使问责制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发挥有限的作用,而不能全方位地约束行政权力。

(五)地方立法注重对行为的后果问责淡化对行为本身问责

由于地方在问责立法缺乏上位法依据,立法在问责范围的界定上也只能参照被问责的事例中进行界定,如,“非典”、“松花江水污染”、“12•23特大井喷事故”、北京密云县迎春灯会特大伤亡事故、吉林市东百商厦特大火灾、江苏“铁本”案、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湖

南“嘉禾违法拆迁”案、“海宁大火”事故、“沱江特大污染事故”包括即将启动问责程序的山西“黑砖窑”事件……对问责范围的界定往往注重对行为产生严重后果或者严重不良影响后果,才对其问责。地方立法上也都参照上述做法注重对行为的后果问责,如,规定“给公共利益、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的、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社会不良社会影响的、造成资金浪费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等等。这样规定是应当的,但是造成这样的严重的后果,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理规定,问责主体往往依据上述文件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制定的问责规定也只能起到“震慑”和“警视后人”的作用。对目前还没有产生严重后果或者未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后果的,也就是“有事但没犯事”的还不能对其问责,存在极大的隐患。因此地方立法注重既要对行为的后果问责更要对“乱作为”和 “不作为”行为本身问责。

(六)地方立法对责任形式规定的不够全面

对公务员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被通报批评、行政追偿、行政处分以及刑事处罚等。而对于作为行政主体的国家行政机关来说,其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包括:被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责、撤消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过罚相当原则要求根据责任人的过错大小确定适当的责任形式,在行政问责立法实践中,不论责任大小、有无过错,动辄就是引咎辞职。这样规定,其结果有两种情形:其一,轻责重罚,使本来没有过错或过错较小的人,不适当地承担责任或为下属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其二,重责轻罚,使本来应负更大责任的人避重就轻,利用引咎辞职来逃避党纪、政纪和法记等其他处罚。

(七)地方立法对责任追究的规定存在弹性

政府立法往往对被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方能做原则规定,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容易受领导批示和社会舆论的影响,存在畸轻畸重的情况。主要是行政问责的法律不够完善,责任标准过于笼统,存在着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在认定和追究责任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处罚与责任不相适应的情况。其次是行政问责主要是行政系统内部的“同体问责”,其决定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里。一旦出了问题,只要新闻媒体未报道、上级领导没批示,就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再次是问责主体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容易受个人好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完善行政问责立法的基本思路

行政问责立法的目的在于约束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监控行政权力运行效益,防止和纠正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偏误与紊乱,实现行政问责惩罚和教育、安抚和补救、警示和预防的基本功能。

(一)确立责任行政理念

行政问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实质上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行政问责立法必须根据法治社会的要求,实现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平衡。通过立法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观念,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充分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改变原来“重权力、轻义务,重管理、轻服务,重行政效率、轻行政程序”的观念;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正确行使行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避免或减少越权、失职等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实现立法所预期的目的。

(二)明确行政问责主体

行政问责作为一种责任认定和追究的活动,必须有特定的主体负责。因此,在行政问责立法中,应当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设定问责主体。违法行政行为的认定和追究权属于特定的国家机关。根据问责主体与行政系统之间的关系不同,可以将问责主体分为两大类:一是行政系统内部的“同体问责”的主体,主要是行政监察机关和公务员的任免机关;二是行政系统外部的“异体问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第二,划分职责权限。不同的问责主体有着不同的问责对象、惩戒权限和工作方式,应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功能互补。权力机关的问责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的正副职以及政府组成部门的领导人;各级行政机关可以在其任免权限内对本级或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实行问责;司法机关对行政公务人员的问责只能通过个案的诉讼来实现。第三,规定问责机关与公民、组织的关系。国家机关之外的公民、组织作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不能对问责对象作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行为,只能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申诉等方式向有关的国家机关反映,或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揭露、曝光,以引起问责机关的注意从而启动行政问责。而这些内容,地方政府规章难以作到,需要通过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来实现。

(三)拓宽问责适用范围

行政问责作为一种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律制度,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拓宽行政问责的适用范围,应当从问责对象和问责内容两个方面入手。应当将行政问责的对象从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行政首长,拓展到所有行政机关和全体行政公务人员。只要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只要担负着行政职责,都应当成为行政问责的对象。其次,地方立法将行政问责的内容从对行为的后果问责,拓展到对行政行为的“乱作为”和 “不作为”行为本身问责,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四) 明确责任认定标准

在规定行政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考虑问责对象是否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之分,只有在未履行法定职责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故意或过失。责任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等因素。

(五) 完善行政问责程序

严谨、合法的问责程序,是行政问责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障。在立法中应当对问责程序启动、调查处理及申诉复查等程序制度作出明确规定。(1)立案,依职权或依申请启动问责程序;(2)调查,收集与责任行为的有无、责任结果的大小以及因果关系存在与否的相关证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决定,根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选择与责任相适应的责任形式;(4)通知,送达问责决定,告知救济途径;(5)执行,按照管理权限,落实惩戒内容。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问责,还应当规定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说明、解释。在处理结果上,应当规定将问责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加问责的透明度。

推荐第5篇: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金融部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破解融资难题,加快推进“强工兴城”战略,根据县委安排,5月7日—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提高银行存贷比、破解融资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县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工业园管委会和驻县各金融机构有关情况汇报,到民辉化工、山谷泉酒业、凯达服装、森源电子等园区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基本情况

㈠全县金融运行总体情况

2009年、2010年、2011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553896万元、718423万元、849356万元,分别增长26.49%、26.67%、18.24%;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270080万元、377253万元、456952万元,分别增长33.75%、34.45%、22.97%,其中2011年贷款余额比2009年净增186872万元;三年存贷比分别为48.76%、52.51%、53.80%,呈逐年增长趋势,但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存贷比水平。2012年3月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22732万元,增幅为7.95%;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74988万元,比年初增加18036万元,增幅为3.80%,贷款增加额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39300万元,增长率全市排名第10位,比第1位湖口县低8.51个百分点;存贷比为51.48%,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12.87个百分点,低于全市10.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2.56个百分点;增量存贷比为24.58%,全市排名第10位,低于去年同期18.91个百分点,低于全市24.21百分点,低于全省25.87个百分点(见附表

1、附表2)。

㈡各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多年来,我县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政策,积极服务我县“强工兴城”战略,不断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2009年以来,全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各类贷款 78亿元,其中,2009—2011年分别累放贷款21.8亿元、27.9亿元、28.3亿元。从增量看,“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增长较快。

从存贷比情况看,除农发行属政策性银行,存款业务少、存贷比高,没有可比性外,其他8家金融机构2009—2011年三年平均存贷比较高的是建设银行、信用联社、九银村镇银行和九江银行,建设银行三年平均贷存比为62.57%,信用联社为60.27%,九银村镇银行为60.12%;存贷比逐年增加的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信贷规模较大的是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2011年贷款余额均突破5亿元。从贷款规模增量上看,信用联社的增量最大,从2009年的6.36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0.59亿元,增加4.23亿元;其次是农业发展银行,从2009年的2.5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5.75亿元,增加3.25亿元(见附表5)。

从贷款投向结构看,截止2012年3月末,全县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74988万元,其中:公共投资(重点项目)类贷款98959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83%,主要分布在农业发展银行33300万元、九江银行22965万元、农业银行19000万元、建设银行11024万元;企业类贷款7057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4.86%,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房地产类贷款6420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3.52%,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全部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农惠农类贷款15496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2.62%,分布在信用联社和农业银行;其他类贷款86293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17%,主要分布在信用联社、九江银行、九银村镇银行(具体见附表3)。

㈢企业及个人授信档案建立情况

近年来,为打造我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了中小企业和农户评级

授信工作,并建立信用档案。目前,县信用联社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36800户和小微企业信用档案94户,已建立信贷档案并已核发贷款证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身份证和贷款证到信用社柜台直接办理贷款手续;九江银行和九银村镇银行充分发挥灵活、快捷的优势,在风险可控、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新增授信客户3天内可将贷款发放到客户手中;县农行主动贴近“三农”、服务“三农”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信贷原则。

㈣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所出台的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发挥我县金融机构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增加信贷投放,促进全县经济赶超发展,县政府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长、存贷比例、新增贷款用于当地投放比例等制定奖励措施,在每年的“三干会”上,对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有突出贡献的金融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为加强信贷融资平台和信贷中介组织建设,2009年1月,根据省财政厅和县政府的协议,我县在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资认股500万元,省公司在我县设立分公司,即: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县分公司。目前,该担保公司累计上报项目26个,上报金额9600万元,实际为我县企业担保贷款15笔,担保金额达6270万元。2010年5月,由县财政出资又组建了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累计对125户企业进行了贷款担保调查,审批通过了59户企业贷款担保请求,发放了担保贷款2680万元。此外,由县工信委、县人民银行、县中小企业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联合搭建信贷融资平台,每半年组织一次银企对接座谈会,加强银企对接。今年4月,在多方共同推动下,我县启动了中小企业融资暨“银园保”项目,对于缺少抵押物、缺少可供质押应收账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搭建政府融资平台,先后成立了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修水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四类平台公司。截止2012年4月30日,政府平台公司向本县银行贷款本金96200万元,余额83700万元。

二、制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各金融机构在服务“强工兴城”战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县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不足、投向结构不优、存贷比低、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㈠政府引导、协调和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县政府虽然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但是没有完全按照办法规定兑现奖励政策。二是缺乏有效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起政府及其部门、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科学、诚信的信息传递渠道。虽然每年都召开银企对接会,但后期的跟进服务不到位,一些好的优势项目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由于不了解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加上金融机构不能获得企业的准确信息,贷款支持时效性不强,导致无法及时取得金融机构的有效信贷支持。三是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方面是财政在担保基金、专项财政贴息、信贷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大。另一方面是财政性资金存款配置不平衡。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资代发业务多年集中在中国银行和九江银行,不利于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和放贷;社保基金虽然按照要求在四大国有银行和信用联社开设了帐户,但是否根据各行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没有明确规定。至2012年3月末,全县财政性存款余额82863万元,主要分布在工行10969万元、农行9000万元、中行25000万元、建行18000万元、农发行2999万元、九江银行6300万元、信用联社5351万元、邮政储蓄2132万元、村镇银行3112元(各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情况见附表4)。

㈡诚信体系建设薄弱。一是少数企业、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偿债意识较差、还款意愿不强,甚至存在恶意悬空和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还有极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故意拖欠银行贷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如:县农行反映,惠农贷款本息违期三个月以上的不良贷款已突破1.3%,且有600多万元违期三个月以下即将进入不良的贷款,如不良贷款率超过2%,省农行就会停止县农行新办惠农贷款发放业务;二是有的企业经营者依法守信意识较差,个人的不良诚信记录导致企业总体信用下降,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贷款的难度;三是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力度不够,金融司法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㈢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一是经营管理粗放。多数企业都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专业管理人员缺乏,以粗放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居多,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明确,抵御风险能力弱。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少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报表资料残缺不全,资产、销售等基本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度不高,有的企业根本无法取得财务数据,看不到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银行难以准确、完整地把握企业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动态。三是资信等级低。不少中小企业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或成长阶段,资产规模小、盈利水平低,往往难以达到信用评定等级要求,而被银行拒之门外。四是有效抵押物不足。有的企业前期手续不完备,产权不明晰;有的企业租赁厂房生产,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和抵押物,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抵押要求。

㈣金融服务效率不高。一是贷款审批的环节多、链条长。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权制、集中制的信贷管理模式,县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权限低,即便有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也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行的相关要求,逐级上报,层层审批,手续繁杂,不能及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二是信贷服务和信贷产品创新跟不上。部分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僵硬,信贷产品单一,认可的抵押物少,多数银行贷款对企业机械设备抵押不认可。三是贷款成本较高。据企业反映,有的银行预收的贷款保证金比例过高,1000万元贷款要扣除100多万元保证金。在贷款审查过程中,金融机构指定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不合理,几百万元贷款,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叫价达

七、八万元,大大增加了贷款成本。四是金融机构对自己的信贷产品宣传不够,与企业沟通对接少,不少企业对银行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了解不清,不知如何才能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五是少数银行为企业服务有差距。有的银行考虑到工作负荷重、放贷成本较高、风险大,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不高;有的银行为吸引企业开户存款提出了诸多优惠条件,但当企业有贷款需求时,却不能得到银行的帮助和支持。

㈤担保公司发展滞后。目前我县已注册的担保公司有3家,但真正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只有2家。受注册资金的限制,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不足。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由于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低,影响了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程度,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不认可该公司的担保资格,目前只同九江银行修水支行建立融资担保业务关系,而且银行给予的放大倍数小。担保公司的单体规模小,不仅运行成本高,而且不能享受国家对担保公司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加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已成当务之急。

㈥贷款投向不合理。对重点项目和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贷款少,大多数银行热衷于商贸性的流动资金信贷,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信贷支持隔岸观火、无关痛痒,只强调重风险控制,不注重支持帮扶,从2012年3月末贷款余额看,企业类贷款只占贷款总额的14.86%。

三、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存贷比的建议

为提高银行的存贷比,激励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㈠完善对金融工作的引导、激励和协调机制。一是建议成立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县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明确县金融办对全县金融工作的服务、协调职能,配备或聘请专业人员,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健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由县金融办牵头对金融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通过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尤其是仍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危困企业增加贷款投放,并将其作为对金融部门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门奖项,落实奖励基金,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银行及行长进行重奖;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少、效率低、反映较差的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该行帐户进行清理;也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对金融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项测评,测评不满意的限期整改,鼓励和调动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财政性存款与银行信贷投放数量及结构、存贷比挂钩机制。制定政府性金融资源在各金融机构中的分配管理办法,在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政府性金融资源要尽可能向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好、支持大的金融机构倾斜,加大支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四是建立畅通的协调沟通机制。政府要加强与驻县银行上级行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倾斜政策,扩大对我县的信贷规模。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信贷产品以及放贷条件和企业的贷款需求,通过召开经济金融联席会议、政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贷款营销洽谈会,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交流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共赢。

㈡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县政府要出台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信用企业、信用村镇、信用农户创建活动,对守信企业和个人实行信贷倾斜政策,倡导诚信经营的社会风气,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全县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要带头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做打造诚信金融环境的表率,建议在全县开展一次拖欠银行贷款专项清理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本单位及干部职工个人拖欠银行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清欠工作。建立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提高金融案件审判和执行效率,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县人民银行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扩展征信系统的信息覆盖面,建立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要树立“诚信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自觉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提高自身信用等级。

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夯实信贷准入基础。一是要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县工信委、县中小企业局要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信贷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帮助建立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使企业财务管理更符合银行信贷要求。二是要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机制。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定期深入贷款企业抽查财务报表情况,检查贷款效益与安全状况,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与银行建立真实的信息互动机制,杜绝资金体外循环、抽逃资产和逃废债务等行为,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心。三是要加大力度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制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重视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档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㈣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金融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创新信贷产品,突破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的限制,推出“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质押贷款”以及“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小企业多户联保贷款、抵质押循环贷款、速贷通”等多种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品牌,降低企业信贷门槛。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推行企业主个人经营授信贷款来满足企业需求。在还款方式上,可以推出企业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方式,减轻企业还贷压力。要继续向上级主管行争取信贷额度和项目,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切实解决不合理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等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进一步简化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并对信贷事项实行限时办结,要加快银行电子网络建设,实行贷款网上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㈤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县政府要研究出台关于盘活国有资产、做大担保公司、搭建融资平台的意见,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县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扩充担保公司资本金,力争将县创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扩大至5000万元以上,使公司的担保资格能够得到更多金融机构的认可,帮助担保公司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性扶持资金和代偿损失弥补资金,增强担保公司的发展后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要通过增资扩投、吸引外来资本以及分保、共保等方式整合资源,扩大或组建商业性担保公司,提升担保能力。进一步将县直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通过有效整合形成可上市抵押资产注入城投集团,夯实融资平台,利用园区土地、房产抵押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二是要引进国内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到我县开设网点,促进金融机构的合理有序竞争。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城市开发区和乡镇增设服务网点,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满足群众金融服务需求。三是要探索信贷融资新渠道。充分发挥信用联社、九江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流程短、放贷时效快等优势,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民间融资的有关政策,激活民间资金投入,探索组建新型民间融资机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推荐第6篇:地方国有企业审计现状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对象大幅度减少,企业审计逐渐呈现出淡化趋势。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当前企业审计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强化企业审计职能既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责任,也是审计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实现自身职能转型的现实需要。在此我拟就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的现状作些初步分析,并对如何加强企业审计作些理性思考。

一、当前企业审计面临的现状与难点

(一)企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市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而相继组建了一些国有控股公司,这些公司的经营业务包括:负责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两基一支”等社会经济发展瓶颈领域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监管、运营监管、投资回收和相关债务清偿;负责城市可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它们在全市国有资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且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运行所依托的法律环境较为复杂,且要求的计算机业务水平较高,如果审计人员没有一定的专业水准,不懂电算化和业务系统审计,审计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在评价其经济行为的目标性和效率性时,也有诸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需要综合考量。这对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企业审计力量大幅削弱。一方面,随着审计工作重点逐步由企业审计向财政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转移,审计机关投入企业审计的力量已逐步减少。业务量的大幅减少导致平时缺少练兵,而方方面面的工作考核又更多倾向信息化和宏观性,导致新进局人员往往对企业审计技能的积累重视不够,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相对要复杂些,愿意认真学习、钻研企业审计知识的人员也较少。企业审计业务人员少,不利于今后企业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深化企业审计的几点思考

当前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面临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因素,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还是要调整思路、主动出击。我们认为现阶段企业审计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索:

(一)把握全局,突出重点

李金华同志指出,企业审计应坚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重在整改、提高效益”的要求。为此,我们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国有企业的总体情况,了解管辖范围有哪些国有企业,它们的规模特点、效益等情况,建立起审计对象信息库,收集有关的报表资料,并对这些审计对象进行动态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些企业属于审计监督的重点对象。其次,在对一个具体的企业进行审计时,先必须对这个企业的总体情况有一个基本的把握,要详细了解被审计企业总体的机构设置、资产构成、工作流程、资金的主要流向、内部控制等情况,不仅审核财务数据,更注重对非财务资料的审计,向管理、制度、决策等领域延伸审计触角加强综合分析,挖掘审计深度。在全面掌握企业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审计的重点、关键点,对占比较大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项目作重点分析,弄清楚以下几点:

1、企业至审计日净资产状况及其构成,即企业有多少“家底”;2.企业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并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长短期偿债能力作出评价;3.企业收入构成及比重,重点是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4.企业基本业务流程和财务流程,查明是否存在重大违规事项或不规范的财务处理。并且对重大的经营事项追根究底,做到有放矢,切中要害。

(二)积极探索,提升效益

在新时期,企业审计应注意将财务收支审计与绩效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站在更高层次上,重点关注企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从经营机制、管理方式、治理结构、投资状况、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方面,全面、系统地检查和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及效益性。企业创造效益包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在考核经济效益方面,一是确定已实现的经营成果水平,主要是确定所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上缴利税总额、资金利润率等各项经济指标水平;二是审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是将被审计单位实际数与计划数、目标数相比较,确定完成程度;三是与相关指标进行比较,进而总结其成绩并揭示其存在的差距。通过与被审计单位不同历史时期经济指标的比较,或者与其它单位、同行业先进水平等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存在的差距与不足,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明确方向。社会效益可通过以下几方面综合考量:一是是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是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或者有效地帮助人民就业、创业;三是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并执行地方政策条例,在承担基础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国家和地方实力或影响方面有哪些贡献。也可参照国资部门确定的指标,与企业达成情况做对比。并且在审计中重点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隐患,以及由此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三)更新观念,提高素质

新形势的发展对企业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还是计算机辅助审计,最终都是由人来实现的。现在的国有企业,经营规模、范围更大,管理理念更加先进,企业管理人员也比以前层次更高,有关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变化很大。企业审计人员如果不与之相适应,不熟悉国家的宏观政策法规,不掌握新的会计准则制度,不了解企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是很难发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与以前的企业审计相比,现在的企业审计更应当侧重于为宏观管理服务。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会查账,还要会综合分析、总结,增强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已不再是审计人员的特长,而是审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不懂计算机就会失去审计人员的资格”正慢慢地由危机变成现实。面对新的形势,审计机关应该重视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优化企业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的同时,企业审计人员自身也要有紧迫感,自觉加强学习,不断进取,了解和掌握现代审计的技术和方法,熟悉相关的业务和政策,努力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结合内审,促进发展。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在关注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更应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企业建立科学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免疫系统功能,帮助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所以必须与加强企业内审指导工作相结合。地方审计机关应加大对内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内审人员的专业素养,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财务管理,引导企业将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从财务收支层面延伸到业务管理层面上,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本的运行效率。

推荐第7篇:寒假家教体验 调研报告地方

寒假家教体验

——与孩子与自己的旅行 

摘要:回想这次家教体验,我有很多收获„„这一次和孩子的旅行结束了,但是,和自己的旅行,还将继续下去„„

关键词:家教 社会实践 收获 挑战

一、社会实践背景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实践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服务社区,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作为一个大学生有别于中学生就在于他更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

岁月如梭,伴随着严寒的到来,作为大学生的第二个寒假就已悄然来到我们的身边,于是我积极地投入到暑期社会实践当中,想通过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不断地去完善自己。 回家不过几个小时,我就思考这个假期该做什么样的社会实践,想到家教这份任务,突然发觉应该体验一把,于是,通过网络信息发布,我联系到了一份寒假家教的实践活动,并马上投入到我的家教实践中。

二、挑战工作,投身实践

(一)初次见面,新鲜考验

找家教的家长都是真心为孩子们的将来考虑的,当然不会轻易地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任何一个人,我也不例外,考验随之而来。这是我第一次做家教,也是单独做兼职,这样的考验是极其新鲜也具有很大挑战性的。

在电话联系中,我简单了解了孩子的相关状况和家长的补课目的及希望。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在短时间内做出能另家长满意的教学方案,于是便上网搜寻了很多资料,并整合成自己的教学方案。另外,我还努力思考了这场无形的面试中我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找到了,是自信!自信是最美的,如果连自己都不信任自己,还让家长怎么信任你呢?所以,自信很重要。 除了自信,当然还有很多其他要注意的,要守时,要显现出大学生应有的文化素养,要积极关心学生的学习„„

第一次见面转瞬即来,我比预想中要放松很多,把自己所准备好的展示出来,也不浮夸,做到了诚实,但同时又不失自信,也顺利地接下了这份工作。对于这次的面试,我对自己比较满意,也学到了一些东西。

当然,真正的挑战才刚刚开始„„

(二)课程开始,接触学生

第一节课马上来到了,我的临时任务是在考试前帮他“临时抱佛脚”。

这是一个五年级的小男生,胖乎乎的,很巧的是他的家乡在江苏。他的学习一直是处于中等位置,父母很想让他能跻身好学生之列。

第一节课,我帮他复习英语,发现他单词记忆有问题,反复的背诵也让他露出了“真面目”,开始叛逆,故意引开话题,不想听课,不背单词。难道我就装不知道继续教下去么?出于“职业道德”,我觉得这样不对,就想要开导他,想做到我讲他听,而不是我空讲他不听。这样的开导后,我发现这个小孩子的心灵有些扭曲,猛然间反应过来,他也是个“00后”啊!

第一次上课算是顺利结束了,但我的心理压力却增加了,反复地在想该怎么对付这个有心理问题的小家伙。

(三)全面教学,重点进攻

该如何面对这个“小怪兽”呢?我了解到,他的那些不可理解、离经叛道的心理不止是由于处在叛逆期,更大的原因是爸妈对他的暴力教育,所以,我决定采用“软硬兼施”的教学方法。

整个教学过程分为两段。

第一阶段,阿姨让我帮他补习语文阅读与作文,我上网并查看书籍,找到了很多资料,唤醒自己沉睡的记忆,将一些练习打印出来,在课堂上边做边讲解,并从最基础的如划分自然段等开始培养他的语文感觉。鉴于长时间同样的学习易厌倦,我将两小时的课程分为两节,分别讲不同的内容,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阶段,阿姨要求我帮他复习英语。我决定将课外与课内相结合。对于课内,我会纠正他的单词写法,帮助他记忆单词,并归纳每单元的句型;对于课外,我系统地准备了音标教学方案,希望通过音标帮助他解决单词记忆问题。

虽然他爱扯话题的毛病还是没有改掉,但是我也感觉到他认真起来还是很可爱的。当然,扯开话题的这些时间,我还是不想当成我在工作,主动加长了课时,当然也要照顾他的情绪,有什么课程变动都会和他商讨,我们也成为了朋友。

在学习方面,由于时间短促,加上家长的要求变更多次,我承认并没有帮上什么忙,并没有传达什么学习方法,有一些失败。

(四)课程结束

由于学生家临时决定回老家过年,我的家教实践旅程也就匆匆结束了。

最后一次上课后,我顺利拿到了工资,并不多,我深深感受到了赚钱的不易,但也特别地开心。虽然在学习方面,我的家教也许是有些失败的,但在实践方面,我还是收获了很多的。

三、实践总结

回想这次家教体验,我有很多收获„„

从一份工作的角度来说,我体味到了挣钱的不易,更深入地体会到父母养家的不易;要“做一行,爱一行”,只有热爱自己的工作,才可能真正把工作做好;工作一定要坚持“职业道德”,就算别人不会知道,但总要对得起自己的心,该怎么做就要怎么做,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只有真正将工作做好,拿着钱才不会心虚„„

同时我也发现,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必须要学会和小孩子们交流。如何与别人沟通好,这门技术需要长期的练习。以前没有工作的机会,使我与陌生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冷场,这是很尴尬的。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

在实践中,我也再一次感受到自信的重要性。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社会经验缺乏,学历不足等种种原因会使自己缺乏自信。其实有谁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的,只要有自信,就能克服心理障碍,那一切就变得容易解决了。自信很重要,在大学里让自己充分自信起来,这早已是我的大学目标,我想,我已经在一步一步向它靠近了。

这一次和孩子的旅行结束了,但是,和自己的旅行,还将继续下去„„

推荐第8篇:地方金融体系建设调研报告(材料)

加快构建地方金融体系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金融是经济的血液,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关乎中小企业发展大计。今年8月,我单位会同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银监局、省参事室等省直有关部门组成4个联合调研组,分赴合肥、芜湖、蚌埠、黄山等8个市进行持续两个多月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走访企业等形式,共召开座谈会20余场,参加座谈发言逾500人次,并深入20余家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个案访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地方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不断制定措施,加大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融资困难有所缓解。2010年全年,全省小企业贷款余额2136.9亿元,同比增长61.2%,居全国首位,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7.9个百分点。全省县域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614亿元,同比增长32.2%,高于全省贷款增速8.9个百分点。全省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同比增长57.7%,全年累计发放6.2亿元,有力支持了群众就业和创业。全省已经开业的211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292.18亿元,绝大多数都是投向中小企业,支持了中小企业发展。

(一)服务中小企业的地方金融体系进一步健全 大银行服务大企业和大项目,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只能依靠地方银行、小银行和草根金融机构。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

取得了明显成效。

1、大力引进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2006年以来,我省新增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汇丰银行、东亚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等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17家,使全省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达到36家,从业人员达12万多人。

2、大力发展本土银行业金融机构。我省在全国率先重组城市商业银行,组建了徽商银行。强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成立了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芜湖扬子商业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银行。至2010年末,全省农村银行已达42家,数量持续在中西部位居第一。2009年和2010年两年,徽商银行和农信社系统各项贷款增量为1040.29亿元,占全省贷款增量的22%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步伐加快,目前全省已有17家村镇银行获批,有力推进了全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也为中小企业融资增添了新渠道。

3、大力发展担保服务机构。自1999年4月我省在全国首批成立了铜陵金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来,10年间,我省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已经形成以省信用担保集团为龙头,多层次担保机构协同发展的格局。尤其是省政府安排15亿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以来,推动各地新设政策性担保机构27家。目前,全省大部分市、县都成立了政策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撬动各地大量配套资金和吸引社会资金,全省共有108家担保机构获得47亿元注资,资本实力大大增强,有力推动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扩渠。其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民营担保公司蓬勃发展,截止2010年底,全省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机构有282家,其中国有参股及民营的有158家,占总数的58.5%。

4、不断健全完善地方金融体系。自2006年以来,新增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村镇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10类金融机构,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我省金融业态,逐步形成了功能互补、层次分明的金融业态网络,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多方位、多形式的金融支持。

(二)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专营机构逐渐增加 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快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设立步伐,目前全省已设立各级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201家,较年初增加了63家。不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地方金融机构成立了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各中小银行业在省内的小企业专营机构也实现了“零的突破”。同时,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以流程再造为契机,设立了26家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较上年增加了20家,全方位加强对农业产业链和环节中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2009年以来,小额贷款公司在我省迅猛发展,截至2010年末,全省已有336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212家正式开业。小额贷款公司发挥“小、快、灵”经营优势,积极为小企业服务,累计发放贷款292.18亿元。尤其在市县一级,小额贷款公司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以淮北市为例,至2011年2月底,淮北市已开业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共发放贷款263笔,余额3.1亿元,95%以上都投向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日渐丰富

中小企业铺天盖地,金融需求千变万化。为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我省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1、开展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近年来,我省组织了多场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会,成为银企对接的重要内容。据统计,2010年成功对接中小企业项目7587个,占全部对接项目的94.3%;对接金额3301.7亿元,占全部对接金额的

88.9%;实际到位贷款1614.3亿元,占全部实际到位贷款的77.2%。各市在实践中积极创新对接方式。如淮南市设立了金融服务中心,搭建一个常年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的平台,实行银企对接合作的常态化。合肥市2008年联合在肥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以及其它金融服务机构,正式开通网上“合肥市中小企业金融超市”, 提供“全天候”24小时在线服务,为用户提供了完善而迅捷的网上银企对接融资功能,节省了银企双方的交易成本。据不完全统计,“金融超市”共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中小企业1700多户,为4000多户企业提供了融资咨询服务,有效缓解了该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开发多样化的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各金融机构围绕破解小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开展金融体制机制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金融机构提供的中小企业金融产品有100余种,其中创新产品达60余种,产品服务范围涵盖中小企业生产、贸易流通等各个环节。如农行安徽省分行推出的“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业务”、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的“创业一站通”业务等,受到了社会好评。

(四)扶持中小企业上市的力度不断加大

我省积极鼓励中小企业通过上市直接融资,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2010年,我省共落实2009年中小企业上市补贴费用527.5万元。建立完善了全省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年报、季报制度,对全省拟上市企业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尤其加大对中小企业培育力度。目前,全省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家数达到1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家数达4家,累计融资额124.19亿元,上市融资已经成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

(五)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中,商会协会的作用不断发挥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全省工商联系统及行业商会协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发展,积极探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新途径。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模式。

一是“商会授信”模式。如安徽省管材商会,一次接受银行授信1个多亿,一举解决了商会内部会员企业的资金难题。

二是“联保贷款”模式。2010年蚌埠市福建商会与银行合作,通过“联保贷款”融资模式,帮助具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会员企业有效缓解融资难题。仅2010年,商会就为会员企业成功办理了联保贷款及授信达2000万元。此外,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和电线电缆商会也与民生银行合作开展了联保贷款业务试点。

三是“互保基金”模式。合肥市钢铁贸易商会由六家常务副会长以上单位作为发起人设立合肥市钢贸互保基金,委托合肥市创新担保公司管理运作。创新担保公司根据担保管理办法,自主进行风险评价和判断,将符合条件的钢贸企业推荐给金融机构,为钢贸企业架起与银行沟通的桥梁。自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该互保基金累计为35户钢贸企业76笔融资提供了担保,金额为37350万元。截至目前,互保基金业务担保代偿率为零。

四是“担保商会”模式。中小企业自发成立的具有团体法人性质的会员制担保机构,会员企业加入担保商会需交纳一定的担保基金,贷款不交纳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并可以顺利地实现贷款融资。2009年7月淮南市工商联组建了淮南市民营经济信用担保商会。截止2010年底,13家会员企业共向淮南通商农村合作银行贷款1.18亿元,累计贷款2亿多元。运作至今没有发生一笔代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商会会员企业的资产总额已达到2.4亿多元。

二、地方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在地方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做了大量的有益偿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的一致欢迎,但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于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小金融机构欠发达

近年来,我省的地方金融体系逐步健全,但是,服务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在我省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数量少、规模小,发展很不充分,还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渴求。

(二)民间资本作用未充分发挥

实践证明,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起到了关键作用。改革开放初期,温州民间信贷约为全市银行贷款的65%,1991年上升至80%,目前为25%。目前我省中小企业由于融资困难,不少转向民间借贷,但是月利率大多高达5-8分。一方面导致中小企业负担沉重,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民间资本的法律风险。我省民间资本没有广泛进入地方金融机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的原因是:一是市场准入难。由于审批限制,民营银行组建很难,民间资本还不能大量涌入金融领域。二是发展空间受限。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依据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必须要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这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如要改制为村镇银行,大股东必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而当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都没有民间资本的活力和创新精神,这就严重挫伤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同时,根据银监会和人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可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一般不予合作。淮北市7家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

司仅有1家申请贷款获准。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只能通过吸收成本较高的社会资金或长期负债融资来发放贷款,成本高,数额有限。小额贷款公司的困境只是众多中小金融机构艰难发展的一个缩影,其他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存在较多问题。三是税负重。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由于地方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费按照一般工商企业来对待,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5.56%营业税及附加,运营成本比银行高出许多,使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举步维艰,挫伤了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积极性。

(三)金融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虽然我省在金融产品创新上做了大量探索,但金融产品的创新仍严重不足。如联保互保、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知名品牌知名商标质押等融资方式已经在江浙等沿海发达省份全面开展,对推动融资难问题解决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我省这些金融产品的推出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配套服务跟不上,银行的积极性不高,成效不显著,因而中小企业获取贷款的工具不多。同金融产品创新相比,金融制度创新更带有根本性。虽然近年来我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一些地方还设立了金融超市,但总体来看,同国内金融活跃地区相比,金融机制创新不足,仍然有很大创新空间。

(四)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宽

小型微型企业本身的发展特征,决定了其很难通过公开的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同时,由于现阶段证券市场发行制度的限制,造成包括中小板和创业板在内的整个证券市场基本上与小型微型企业无缘,直接融资的概率极低。此外,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融资产品还处于探索阶段,获批发行集合债券的中型企业很少,小型微型企业更是少之又少。目前,只有合肥等极少数地方发行过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融资产

品。

三、加快构建地方金融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建议

国内外经验证明,只有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出路所在。近年来,虽然我省在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相对于中小企业紧迫的融资需求,我省的金融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金融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鉴此,我们建议:

(一)创新工作思路,大力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 目前,我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还很不充分,数量还远远不够,出台的政策措施还没有落实到位,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还存在着一定的思想顾虑。我们建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是创新工作思路,推进政策落实,大力推动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科技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等面向中小企业的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使我省的地方金融体系进一步健全。

1、创新机制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近年来,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蓬勃发展,发展速度在全国名列前茅,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后续资金不足。由于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旺盛,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两三个月后就把全部注册资金贷出去了。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存款,而且现在又缺乏其他的机制从其他金融机构得到较大规模的批发贷款(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能够从银行贷到不超过资本金50%的贷款,但这笔款很难贷到。这在前面已经介绍)。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典当行等机构都能从银行得到授信。因此,对小额贷款公司也应该有一个根据其绩效扩大后续资金的机制。二是存在税收歧视。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但却

是按一般公司标准上税,从而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税务负担。例如,银行业的所得税是按存贷利率之差来征收的,而对小额贷款公司却是对贷款的全部利息收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三个月就周转一次,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交的营业税也相对要高。目前,国家对农信社有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各地对商业银行、农信社从事小企业贷款、农户贷款有很多扶持政策,同样地,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应该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三是小额贷款公司被排除在征信系统之外。小额贷款公司从事贷款业务,需要了解贷款企业与个人的信用信息。然而,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对小额贷款公司并不开放,小额贷款公司所掌握的大量的企业与个人的信息也不能加入征信系统,这就大大地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风险。四是发展前景不明。小额贷款公司完全用投资者的资本金从事贷款业务,从商业模式上看,这是不可持续的。按有关政策,小额贷款公司最终或者能接受批发贷款,或者升级成村镇银行。投资者正是冲着这些发展前景投资到小额贷款公司中的。但是对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政策细则还一直没有出来。迄今为止,几千亿的民间资金已经投入了进去,但小额贷款公司到底算不算是金融机构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市场上还不时传出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景不利的信息,这就造成了投资者的很多疑惑。在一些地方,投资者的热情已经开始消退。

如果以上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还能更上一层楼。当务之急是解决运营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后续资金问题。为此,我们建议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由商业银行给运营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必要时政府给予部分担保。在这方面,孟加拉国有很好的经验。孟加拉有一个专门的国家基金,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在提供批发贷款之前,基金首先要审查提出申请的小额贷款

机构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有能力回收贷款,是否真的把资金贷给了农户。然后由基金有偿地提供批发贷款。商业银行给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发贷款,也可以算在它们给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中。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贷款,同时会对它们的业务进行监管,这也会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有了这一机制,不但现存的小额贷款公司能提供更多的贷款,还会有更多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从而用很少的政府投入来调动几千亿贷款资金注入到中小企业中去。

2、创新模式加快村镇银行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另一个重要机构就是村镇银行。目前,村镇银行正处于爆发性增长的前夜,发展还很不充分。对于村镇银行来说,尽管它可以吸收存款而不存在后续资金的问题,但是由于成立村镇银行需要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大股东牵头,很多商业银行认为这个领域不是它们所擅长的领域,或者认为这个领域发展前途不好,使村镇银行的发展受到了一些制约。因此,现在急需进行体制上的创新,找出一种能大规模地发展村镇银行的新模式。我们建议,省委省政府出面协调,组织一家大银行或者几家大银行成立一个村镇银行控股公司,吸收一些民间投资作为小股东,像麦当劳开连锁店一样,用同一模式,开几百个甚至上千个这样的小银行。这样的模式有以下优势:第一,它可以降低成本。每一个县的村镇银行不用去重新设计、重新制定一套操作程序,通过标准化、程序化以及集中培训的方式来进行,从而降低成本。第二,控股公司本身是大股东,所以会对这些小银行进行严格的监管。除了银监会的监管之外,再加上一个熟悉金融的大股东的监管,抗风险能力就会强很多。第三,它能增加信任度。一般一个小型银行的成立,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取得存款者和贷款者的信任。而由大银行出面的这种麦当劳连锁的方式,会很快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国外一些金融机构,如新加坡的淡马锡公

司就曾经在印尼、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成功推广了微型金融模式。

3、制定政策引进省外中小金融机构入驻。由省级财政拿出一定的财政资金,对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外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者政策优惠,鼓励其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形成“鲶鱼效应”,激活我省中小金融机构创新发展。

(二)建立激励机制,加快商业银行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

商业银行是提供小企业融资的主力军。国务院2009年底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29条措施中,含金量最高的措施就是提出商业银行要建立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逐步提高小企业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目前我省的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成立了专门为小企业融资的贷款机构。但是,对商业银行来说,加大对小企业的贷款也有难处。首先,给小企业贷款在银行内部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从传统的银行绩效考核指标来看,给小企业贷款,规模上不去,运营成本很高,而收益有限。而且,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还很高,没有一定的补偿,银行是不愿意给小企业贷款的。因此,尽快建立一个对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是当务之急。首先,要解决商业银行在扩大小企业贷款时会增加不良贷款率的后顾之忧。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可能要高一些。在计算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时,可以考虑把小企业贷款与其他贷款的不良贷款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计算。可以鼓励银行提高给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建议商业银行给小企业贷款时利率上浮一个较大的百分比。这样,小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率虽然可能会高一些,但银行可以通过提高贷款利率覆盖这部分风险。在计算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时,抵消剩下的部分再计入整个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这样,银行不会因为给小企业

贷款而增加不良贷款率。做得好的小企业贷款,还能减少银行整体的不良贷款率。同样的道理,如果能在贷款额度、存款准备金、存贷差等方面对小企业贷款“网开一面”,与银行的其他贷款分开处理,也可以加大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激励。其次,为鼓励银行多向小企业贷款,还应该加快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定风险补偿发放的规则,减少银行的后顾之忧。加大小企业贷款是银行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之一。如果再加入一些激励机制、补贴机制,就能使商业银行有更多的内在动力来扩大对小企业的贷款。除了经济手段之外,还可以采取一些行政以及社会监督的措施。例如,应该建立一种机制,对小企业贷款做得好的银行给予表彰,对迟迟不采取行动或行动相对落后的银行给予批评。可以考虑建立每季度或每半年一次的信息公开与评比制度。如同公布统计数据一样,定期向社会发布各个银行给小企业贷款的数量、比例,形成银行间的竞争。这一监督机制可以由监管机构来做,也可以由监管机构外包给行业协会或有信誉的民间机构来进行。

(三)加大金融创新,不断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

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积极开发适合小型微型企业需求的多种金融产品,鼓励商业银行拓宽抵质押品范围,探索制定以专利、品牌、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贷款的具体措施。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主动开展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投融资业务,鼓励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创建小型微型企业征信机制,整合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信用管理,规避信用风险。

(四)放开行业管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

建议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体系市场准入,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允许民间资本组建民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形式进入金融体系,让民间资本从“体外循环”转入“体内循环”,加快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组织体系,增加资金有效需求。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可以通过民间资本剥离不良资产并改善经营管理机制,活化金融存量资产,以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同时,也可以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挖掘民间资本的潜力与活力,积极参与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打开工作视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一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上市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布局,摸排上市队伍,在上市宣传、业务培训、项目储备、协调服务方面做好基础性工作,形成“一批再融资成功、一批上报在审、一批辅导验收合格、一批正在接受辅导、一批准备冲刺中小板、创业板”的梯次推进良好格局。

二要制定发行中小企业发展集合信托资金计划,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三要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协调完善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提升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水平,扩大担保金额,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经营行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六)认真落实政策,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快速发展 制约地方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议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对《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特别是在推进

小企业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等方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七)发挥商会协会作用,推广商会协会抱团融资模式 中小企业融资难有其自身原因,如规模小、可抵押资产少等,发挥商会作用引导其抱团发展可以有效弥补缺陷。目前,我省商会协会探索的融资模式已相对成熟,而且,全省工商联系统组建的行业商会协会已达400余家,覆盖中小企业面较广。建议由省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工商联、金融办、银监局及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对全省工商联系统行业商会协会融资创新模式开展一次摸底调研,对取得的成功融资经验进行总结,并联合下发一个“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联行业商会协会优势,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力度的意见”的文件,指导和推动行业商会协会、金融服务机构更好地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推荐第9篇: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XXXX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XXXX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以打好“六大攻坚战”为目标,积极应对新常态下新的经济和金融形势,着力推进金融体系建设,全区金融继续保持了平稳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有所提升,保险业市场竞争明显,服务范围逐步拓展,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和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金融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了XXXX区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

一、基本情况

XXXX区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家,分别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xx银行。新引进XXXX村镇银行1家,预计12月底开业。保险公司5家,分别为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平安财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邦财产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12家,基本不开展业务。

农村信用社现有营业网点X个,职工X人。各项存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各项贷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各项贷款X笔、X万元。其中涉农贷款X户、X万元,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完成了“一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小微企业贷款X户、余额X万元,小微客户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全社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客户贷款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客户贷款获得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在金融服务方面,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盲区。辖区XX个行政村XX个自然村均有客户经理包片负责,并且村村有贷款、有便民服务终端,目前信用社共服务存量贷户XX户,贷款覆盖面达到40%。共有不良贷款XX笔、余额XX万元。其中2009年12月之前的不良贷款XX笔、余额XX万元;2015年新增不良贷款XX笔、余额XX万元。

农业银行现有营业网点X个,离行式自助服务区1处。各项存款XX万元,较年初增加XX万元,增长10.4% ,其中:机关单位存款XX万元,较年初增加XX万元,增长X%;今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X万元,同比增加X万元,增幅X%;各项贷款余额X万元,较年初增加X万元,增幅X%,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各项存款增速X个百分点,其中涉农贷款X万元,较年初净增X万元,增幅X%,高于各项贷款增速X个百分点。自助存取款机台数达X台,在离县城较远乡镇、人员居住密集且金融服务需求大的XXX等行政村选择金融服务小超市,布放转账电话X部、POS机X部,建设惠农通取现服务点X个。不良贷款X笔X万元,信用卡不良透支X笔X万元。

邮政储蓄银行现有营业网点X个,城区邮政局代办营业点X个。存款余额X万元。营业网点个人储蓄存款余额X万元,公司业务存款余额X万元,代办点存款余额X万元;信贷业务本年放款X笔,放款金额X万元,贷款结余X万元,其中涉农的小额贷款本年放款X笔,金额X万元。不良贷款共计X笔,金额X万元。

xx银行现有营业网点X个,各项存款余额X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X万元;各项贷款余额X万元, 较上年同期新增投放X万元,存贷比X%;不良贷款余额X万元,完成经济利润X万元,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各类税金X万元。现有逾期贷款三笔,金额X万元。

截止2015年11月末,XXXX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X亿元,同比增长X%,存款市场份额分别为农信社X%、农业银行X%、邮政储蓄X%、xx银行X%;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X亿元,同比增长X%,金融机构存贷比为X%。其中:农业银行存贷比为X%,农村信用社存贷比为X%,邮储银行存贷比为X%,xx银行存贷比为X%。不良贷款X笔,不良贷款金额X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各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区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不足、投向结构不优、存贷比低、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政府引导、协调和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区政府虽然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但是尚未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无法完全按照办法规定兑现奖励政策。二是缺乏有效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起政府及相关部门、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科学、诚信的信息传递渠道。虽然每年都召开银企对接会,但后期的跟进服务不到位,一些好的优势项目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由于不了解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加上金融机构不能获得企业的准确信息,贷款支持时效性不强,导致无法及时取得金融机构的有效信贷支持。三是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方面是财政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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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滞后。目前我区无正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12家,但真正良好运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几乎没有。

三、对策和建议

为提高银行的存贷比,激励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对金融工作的引导、激励和协调机制。一是真正发挥金融工作办公室作用。虽然我区设立了金融办,但金融办工作人员严重短缺。要明确金融办对全区金融工作的服务、协调职能,配备或聘请专业人员,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为区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健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由金融办牵头对金融部门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通过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尤其是仍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危困企业增加贷款投放,并将其作为对金融部门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主要奖项拟设臵金融服务创新奖和金融支持贡献奖两项,落实奖励基金,对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银行及行长进行重奖;对支持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少、效率低、反映较差的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该行帐户进行清理;也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对金融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项测评,测评不满意的限期整改,鼓励和调动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财政性存款与银行信贷投放数量及结构、存贷比挂钩机制。发挥财政性资金存放的“风向标”作用,建立财政资金存放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贡献度挂钩机制,对专项资金、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非税收入等各类资金,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令限制的前提下,依据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存量贷款、新增贷款额和贷款定价水平等贡献情况,合理安排开户和存放比例,确保各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贷款的增量和占比每年都有明显的上升,激发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和三农。四是建立畅通的协调沟通机制。政府要加强与驻红银行上级行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倾斜政策,扩大对我区的信贷规模。建立由金融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每月信息传报制度,一方面将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开展的工作亮点、创新举措、工作成效等相关信息经筛选后形成金融信息专报,报区委、政府领导传阅。另一方面总结提炼国家、省、XX及XXXX区内经济金融政策、文件、动向主要内容,向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予以通报;五是协调各方面资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XXXX区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管理干部的培训,尤其是高管人员要推荐到经济发达地区、全国前列的高等学府参加培训,解放思想,开拓眼界。

(二)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政府要出台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大征信体系建设力度,整合法院、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环保等部门信

- 78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建立村级综合金融服务站,方便农户利用电脑、电话、手机、pos机、ATM机等终端自主办理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农民支农补贴发放、小额取现、转账、查询等金融需求。积极推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推广及应用,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三是科学布局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鼓励创新金融产品,拓展业务渠道,为实体经济提供更优质金融服务。支持区内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金融政策、理念和产品,提升全民金融知识水平。支持区内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信贷服务方式,增加信贷品种,为中小微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和“三农”发展等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流程短、放贷时效快等优势,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

推荐第10篇: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工作,促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代表工作中

从根本上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进一步增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现就**市开展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拓展代表活动,激发代表热情,保障代表行使职权方面有以下几点思考及对策。

一、**市代表工作的经验和成绩

做好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在我市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主要的决策作用和监督作用,在履行人大新的历史使命中,担任着自己特殊而平凡的角色。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抓培训,强化人大代表职务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年度培训制度的基础上,始终把创造代表条件、强化代表素质、拓宽代表视野作为重点,把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执行代表职务的相关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极大地丰富了代表学习的内容|使新当选的人民代表能及时了解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认识所担任的法定职务,明确人大代表有位必须有为,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组织,健全人大代表活动网络。为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制度,方便组织经常性的代表活动,按照“有利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将本届220名市级人大代表编成19个代表小组,并推选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代表工作的同志担任代表小组长|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通过组织视察、检查、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从而拓宽了活动渠道,提升了活动水平,保证了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抓阵地,构建人大代表工作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包括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制度、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例会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制度等,做到代表工作有制度,年初有计划、月月有重点,季末有检查|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序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三察(查)”活动,帮助人大代表研究和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为人大代表搭建了履职平台,增强了代表敢言意识和善言艺术。

(四)抓典型,营造人大代表履职氛围。市人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鼓励创先争优,对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涌现出的50名优秀人大代表,2件优秀议案和20件优秀建议案予以表彰奖励,并推广了部分代表小组的活动典型事例,燃起了代表的履职激情|创办人大工作通讯、人大调研,并借助媒体,营造舆论,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阐述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舆论环境。

(五)抓创新,拓展联系代表工作渠道。为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精神得以落实,市人大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机构,配备了(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daodoc.com)乡镇人大办主任,同时担任代表工作联络员,加大为代表服务力度,全面构建了联系代表工作途径|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促进了七届一次人代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六届五次会议的163件上升到330件,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定期向代表通报本市重大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开展联系代表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加强代表与代表、代表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奠定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市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市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实际,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分析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宪法和法律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力、义务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代表职权如何行使,却未作出具体明确,对代表履职没有约束机制|个别代表忙于生计,照管家庭,外出务工,成了实际上的“挂名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缺少

第11篇: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为促进我县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7月9日,县政协常委到县金融部门进行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金融机构

至20XX年5月,我县的银行共有6家,即: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设立营业网点32个(县城13个,乡镇19个)。其中:建设银行网点1个,农业银行网点3个,邮政储蓄银行网点9个,农业发展银行网点1个,农村信用社网点18个。

(二)金融存贷

20XX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2465XX万元,比年初增加47978万元,增长24.17%;各项贷款余额为158327万元,比年初增加22260万元,增长16.36%;存贷比为64.23%。20XX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325835万元,比年初增加79321万元,增长32.18%;各项贷款余额达166808万元,比年初增加8482万元,增长5.36 %;存贷比为51.19%。2011年全县各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424XX0万元,比年初增加98305万元,增长30.17%;各项贷款余额达2048XX万元,比年初增加38006万元,增长22.78%;存贷比为48.29%。

(三)信贷结构

至5月末,我县单位经营性贷款余额为744XX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的31.32%,固定资产贷款余额为35060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的XX.75%,经营性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存量较少,反映出我县生产性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工业发展相对滞后。

二、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情况

(一)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县各金融机构重点选择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给予信贷支持。近年来,县各金融机构对富宁县永鑫糖业有限公司、云南万道香茶叶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金泰得三七产业股分公司3家龙头企业信贷支持共计5.05亿元。

(二)积极培育小微企业。近年来,县金融机构积极组织资金响应县委政府号召,大力支持地方种养殖业发展,着力发展小微企业。种植业:支持洞波乡农户梁彩英60万元,种植膏桐、肉桂1154亩年收入50万元;者桑乡农户李元9万元,种植甘庶150亩年产甘庶300吨收入XX万元。养殖业:支持剥隘库区移民60万元,发展网箱养鱼年产值约960万元;剥隘农户黄桂森50万元,养猪2XX余头年收入约40万元;田蓬农户农光乐45万元,养牛200余头年收入约XX0万元。资源开发加工业:向富宁县永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水电开发公司发放贷款8420万元,先后组织社团信贷支持富宁光明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归朝洞平电站3600万元。同时,向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县花甲锰粉厂、富宁汇磊钛冶厂3家矿产品开发公司发放贷款3XX0万元。商贸服务业:支持富宁富龙市场有限公司开发和改造城南、城北农贸市场800万元,富宁县佳利商贸公司开发田蓬农贸市场300万元。房地产业:向富宁县梦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宁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项目贷款及住房按揭贷款1.5亿元。同时,向富宁坡芽大酒店发放装修工程款2500万元,向富宁碧水蓝天洗浴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大酒店发放贷款4000万元。

(三)不断丰富信贷品种。县各金融机构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推介会、银企座谈会、金融产品推介会等,让社会各界了解信贷品种及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各金融机构除了提供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品种外,还推出许多政策性、扶持性信贷品种。如: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先进党员创业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同群体的信贷需求。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融资难度大

1.银企沟通对接不到位。企业不理解金融部门的信贷政策,不了解信贷程序;金融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强,很少主动深入企业了解情况,企业申请贷款时,能批则批,不能批也不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导致企业和金融部门之间容易产生误会和隔阂。

2.企业信用等级低。我县大部分企业属小微企业,科技含量低,产业链短,附加值不高,效益不佳;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差,财务制度不健全,行银很难获得企业真实的财务信息;企业信用等级不达标(BBB+级以上标准),加大了银行信贷风险,导致企业无法进一步获取信贷支持,企业信贷机率减小。

3.贷款审批权限上收。随着金融部门防范风险力度的加大和经营管理方式的转变,除农村信用合作社还具有一定的贷款审批权以外,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全部上收到省州。上级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实行统一的标准,缺乏差异化政策,对地方的经济状况、产业运作、企业发展等情况缺乏深入了解,导致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贷款难度加大。同时,贷款权限上收使审批时限延长,企业急需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极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如金泰得三七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今年1月正式申请XX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准备在三七上市时收购原材料,至今尚未得到银行部门明确的审批回复。

4.金融部门宣传不到位。企业对各银行信贷政策、导向和具体规定不了解;企业不知道银行开展的贷款业务及种类,特别是对银行新开展的贷款业务知之甚少;多数企业在需要贷款时不知道要找那家银行,只能凭经验、感觉、关系甚至运气乱碰,目标和重点不明确。

(二)金融支持力度逐年减小

20XX年存贷比为64.23%;20XX年存贷比为51.19%;2011年存贷比为48.29%。从存贷比来看,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在逐年减小。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货币政策发生变化。为了应对2008年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出台了一序列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实行积极的货币政策。近年来国家为了控制物价,抑制通货膨胀,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减少了信贷资金的投放。

2.项目不符合国家政策。首先,富宁大部份企业经营规模小,能耗高、污染治理难度大,属于国家宏观调控治理整顿的项目。其次,低碳项目储备不足,具有发展潜力、带动力和绿色环保的龙头企业偏少,也是制约我县金融信贷投放的重要因素。

3.企业无法提供抵押。我县大部分企业改制不彻底,产权不明晰,无法向银行提供合法、有效、安全的抵押,致使银行无法提供信贷支持。目前,我县引进的企业绝大部分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所用土地基本上是以租赁为主,没有产权,无法办理抵押手续。

4.乡镇营业网点老化。农村信用联社乡镇营业网点老化,门面窄、位置不佳,难以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县信用合作联社经过多方努力向上级联社争取了有限的资金用于乡镇网点建设,但由于土地征用资金额度大,政府又没有给予土地征用的优惠,致使网点建设迟迟不能动工。

5.信用环境差。部份企业或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股东因贷款逾期在征信系统中拥有不良记录,直接影响到信贷资产的安全,难以对这些企业进行信贷支持。一些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不良贷款突出,严重影响我县融资环境。

6.对金融部门缺乏关心支持和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由于金融部门既是企业,又是省州驻富单位,长期以来地方党委政府对金融部门关心不够,对他们工作既缺乏客观公正的评价,又没有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金融部门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支持力度大小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没有什么区别。他们提出的一些问题也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上级政府对金融部门的一些优惠政策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农村信用社无偿承担着全县农补资金的发放工作,但他们觉得当地党委政府在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在改善乡镇信用社办公条件过程中土地给予适当的优惠和凡是涉及信用社发放农补资金的部门须到信用社开设账户”的政策方面做得不够。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银企沟通对接。金融部门要主动深入企业了解发展情况,征求自身的改进意见和贷款支持意向,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努力提高信贷资金投放量,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银企交流活动,进一步加深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加深了解,深化合作。

(二)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和转型升级。要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找准方向,提高技术含量,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创立自身的品牌,提高企业自身产、销和盈利能力;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和经营行为;尽快落实和办理各类资产的权属证明和抵押登记,为自身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三)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有效地解决企业贷款担保的问题,政府应尽快建立健全当地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切实管好用好担保基金,防范担保风险。

(四)大力改进信用环境。地方政府要大力帮助银行盘活不良资产,提高资金的运行质量,加强对不良贷款工作的协调指导,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帮助解决清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恶意逃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暴光,对拿财政工资不按期还款人员,由党委政府责成纪检监察部门采取措施协助清收,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为金融部门盘活不良资产提供有力的支持。

(五)加大对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建设支持力度。县人民政府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乡镇营业网点建设的征地价格上给予优惠,在旧城改造中帮助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调解决营业网点搬迁问题,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领导,加快“折转卡”进程。

(六)加强政银企合作。政府及金融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县信贷需求,千方百计争取得到上级金融部门更多的贷款指标、信贷额度和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制定科学的金融机构信贷考核激励机制,改变支持与不支持一个样,支持力度大小一个样的状况,激发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信贷投放力度,不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力度,主动向金融部门推荐潜力项目,实现项目与信贷紧密结合;全力破解林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难题,加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推介金融信贷产品,提高信贷服务水平,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努力寻找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及符合国家政策的有效信贷需求,特别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国家已批准实施的重大项目的信贷需求,同时做好项目申报和跟踪问效。

第12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调查地点:广西桂林 调查时间:2010年8月10日

调查课题: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调查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采访调查、网上调查

关键词:高校

服务

地方经济 报告摘要: 地方经济的发展是当前领导人较为关注的一大问题,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多元化的,但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地方高校与地方经济的链接是一项长期而必要的教育战略和重要措施.对于广西来说,经济还比较落后,发展也较缓慢,更加有必要发挥出高校的推动作用,高校教育应特别注意与广西的特

1 色产业相结合。广西大学与广西师范大学一直以来都秉承着这个核心原则,为广西培养了不少优秀人才,并致力于为广西经济服务的工作中。

调查原因:

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地方经济的崛起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在加入WTO后,经济的全球一体化浪潮中,高等教育也正以其前所未有的作用推动着地方经济的发展。

首先,高等教育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源。知识经济的两大支柱是人力资源和科技创新,而其中人力资源又是科技创新的必要条件,人力资源和技术创新都与高等教育密切相关。

其次,高校学生消费是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教育启动消费论的基本观点是通过高校扩招和增加个人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拉动大量消费,并相应地增加就业。

此外,高等教育是带动地方高新技术发展的基地。高等院校应该自觉成为走在新型工业化道路上的领军力量。

同时,高校的基建投资是刺激地方经济增长的助推器。 由此可见,高校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学校应当加以重视“地方经济与高校协调发展”这一长期研究的课题。对于经济较落后,发展较缓慢的广西来说,充分发挥高校对地方经济的推动作用极其必要,刻不容缓。

作为一名即将踏入大二的湖大学子,应当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实践当中。本学期暑期社会实践就

2 “地方经济发展”而展开,所以围绕这一主题,我展开了“广西高校对广西经济发展的影响”课题调查,本次调查主要在广西内高校进行,而问卷调查针对广西各高校的学生展开。

调研报告主体内容

一、广西各高校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制定方案及教学计划

1、广西大学 1) 以服务社会为宗旨

在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中,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几十年来,广西大学为广西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前些年广西大学和其他高校一样,在办学上存在这样一些问题:由于办学经费严重不足,装备设施陈旧落后;长期自我封闭在象牙塔里,服务社会的意识淡薄,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老化,有限的科研成果与社会需要脱节,以至于学校办学效益不高,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很有限。

广西大学顺利通过“211工程”预审后,结合“211工程”的实施,通过讨论和引导,大家形成这样一种共识:作为地方综合性大学,在办学方向上瞄准高新尖的目标,千方百计提升学校的办学层次,固然重要,但是,从广西大学自身的发展和地方的实际需要看,更应立足于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在学科建设、科研方向、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服务功能,在实施“科教兴桂”战略中增强学校影响力,塑造学校新形象。

a) 学科建设与广西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接轨

3 学校所申报的5个国家级重点建设学科,包括生物技术与亚热带资源的开发利用、结构工程与红水河流域水资源开发、稀土有色合金材料加工工程、甘蔗糖业工程、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等,以及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几乎都与广西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相“吻合”,基本涵盖了广西经济建设的各个行业。

基础生物学的研究是广西大学的强项,长期以来在解决广西农业生产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广西盛产甘蔗、木薯、松香、天然香料,但长期以来,这些资源优势还没有充分转化成经济优势。广西大学把生物技术和亚热带生物资源结合在一起研究,就是希望“物尽其才”,使良好的生物资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结构工程学在广西大学也是举足轻重。广西水资源十分丰富,广西大学重点建设的结构工程与红水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学科就是要把结构工程与红水河的开发利用结合在一起,支持广西的水电开发。

广西还是全国最大的甘蔗糖业基地,年产糖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以上,其提供的财政收入约占全国各产糖县市财政收入的40-70%。但目前广西甘蔗糖业的高科技含量不到总产值的5%。广西大学的甘蔗糖业工程学科涵盖了从甘蔗良种的培育、栽培、植保到甘蔗的深加工、糖业的环保、综合利用等方面,多学科的综合效应和快速发展将给广西糖业经济插上科技翅膀,使之发展更快更稳。

广西是有色金属之乡,矿产资源探明储量14种,储量居全国首位的就有锰、铟、砷、压电水晶等,锡、锑等17种金属也居广西前列,

4 其中已查明的铝土矿达7亿多吨,品位和储量居全国第一。稀土有色合金材料加工工程学科将使这些地下宝藏得以充分利用。

广西大学的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学科的建立、发展和壮大,将在细胞生物学的水平上探索家畜育种与繁殖的复杂机理,对作为农业省份的广西的畜牧业的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b)科技与经济结合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广西大学“211工程”“九五”建设计划中还特设了6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学科:环北部湾区域经济与大西南出海通道建设、机械工程、作物遗传物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所有这些学科的立项和建设,都贯穿着这样一个思想:社会的需要,即是广西大学的选择。

针对广西丰富的木薯资源,广西大学研制开发了26类130多种能广泛应用于造纸、食品、医药、石油、纺织、饲料等行业的变性淀粉系列产品,并率先研制出大规模生产的技术,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高配比竹浆生产A级新闻纸技术利用竹浆代替全木浆生产优级新闻纸,不仅解决了新闻纸返黄问题,而且降低生产成本15-20%。由于竹子生长周期短,以竹代木还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广西山区适宜竹子生长,自治区以发展竹子业作为帮助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之一,这一技术的推广还间接地帮助了广西山区农民的脱贫致富,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

桂林市有四个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大量的污泥,这些污泥含有

5 大量的致病菌和寄生虫卵,成为二次污染源,污水厂每年花费70万元将这些污泥运到郊外填埋,几年以后连埋的地方都难找。广西大学生物技术学科的研究人员针对此难题经过两年的攻关,成功地研制了利用这些污泥制造成高效无污染的生态有机肥的技术,生产的肥料不仅能使农作物产量有较大的提高,而且使果蔬的品质有极大的提高,深受农民的普遍青睐。

甘蔗糖业工程学科与广西最大的贵港糖业集团共建了甘蔗良种繁殖基地,推动了甘蔗生产的良种化。蔗糖业是广西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蔗糖价格不高,蔗糖增产不增收,针对这一问题,广西大学开展了蔗糖深加工研究,成功地采用固定化酶法以蔗糖为原料生产蔗果低聚糖并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学校研制与开发的全甘蔗渣生产纸质餐饮具可降解,无残毒,生产成本低,不仅解决了“白色污染”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甘蔗的综合利用能力。

在“九五”期间选育成的9个水稻优良新组合,累计推广面积1000多万亩,增产稻谷3亿多公斤,特别是育成的博优253正在取代903而成为广西的当家水稻品种。广西西江沿岸50万亩易涝农田增产综合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更是成果显著。“九五”期间,广西大学对贵港市、梧州市西江两岸的50万亩农田实施低水田综合开发攻关项目,采取一系列避涝增产综合技术,解决了这一历史性难题,使水稻在汛期到来之前收割完毕,年稳收粮食2亿公斤以上。

2)发展才是硬道理

“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论断对高校、对高等教育来说同样深刻。

6 学科的知识、运作机制、生存状态随着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在实践中不断注入新的内涵,循序渐进地向高层次发展。这才是高校所要探寻的“服务地方——促进自身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的良性路子。

成绩属于过去,面向未来,广西大学人感到肩负的责任更重,对未来的发展更加充满信心。

2、广西师范大学

服务广西新发展,广西师大人深感重任在肩。

“高校必须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求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必须紧紧依靠高校的智力支撑,在双向互动中实现‘双赢’。”梁宏校长认为,广西师大应发挥科技优势,通过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做好服务广西新发展这篇大文章!

1) 坚持“一个结合”—— 与服务广西紧密结合

在广西师大的“十一五”规划中,突出了加强学科建设和加强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的地位,此外,还突出了大学服务社会的功能。

“广西师范大学作为一个教师教育类学校,我们希望能够更多、更直接地为广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校长梁宏表示:“首先专业结构要继续进行调整,要开设更多的广西建设发展急需的专业,尤其是一些应用型专业,特别是广西现在泛北部湾经济圈建设中需要的管理型专业、应用经济型专业以及侧重应用的法律专业等等。不仅培养教育人才,还要积极地组织引导我们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关注广西

7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广西师大承担了广西“人文强桂”工程,尽力发挥学校在广西人文哲学社会学科的优势,解决广西一些受到关注的社会问题。

2) 以实际行动服务地方

a)广西师大利用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服务广西新发展,启动希望教师”冠泰基金项目。该项目将通过培训提高希望小学的教师素质,招募优秀大学生到希望小学实习和支教,倡导国内外志愿者参与其中,有力地支持了北部湾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

b)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探索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改革新举措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依托“国家级物理学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两大教学平台,与桂林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联合举办桂林市中学物理教师实验专项培训班,为广西基础教育改革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c)我校教授应邀为桂林市贫困村产业开发技术培训班授课 此次培训班由桂林市扶贫办组织,培训班的主要内容是油茶、百香果丰产栽培技术。旨在加快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贫困地区产业上规模、贫困群众增收上台阶。

d) 学校党委中心组组织的为期一天的“服务广西新发展”专题理论学习会上,梁校长谈了自己对高校在服务广西新发展中的认识与定位:一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高校的职能;二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可为高校的发展提供条件;三是高校的发展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大的帮助。

二、网上调查总结

通过对广西省两所最具代表性的大学分析,广西大学和广西师范大学的教育都已经将目光集中在与地方经济的结合上。各高校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实践针对性教育,旨在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社会。

高校为地方发展服务,不仅是地方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高校应进一步明确服务地方发展的必要性,围绕如何服务地方发展理清思路。地方高校承担着为地方培养人才、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三大任务,这是地方高校服务地方发展要努力做好的工作,也是地方政府检验地方高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地方高校必须采取全方位服务的措施,把高校拥有的人才优势、创新优势和智力优势不断转化为地方发展优势。可从以下三方面努力去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1.提高人才服务地方贡献率;2. 提高科技服务地方贡献率; 3. 提高智力服务地方贡献率。

三、调查问卷数据

1、对于所学专业与服务地方经济是否相关的问题统计结果如下

图一

2、在高校对地方经济的影响这一问题的调查结果如下

图二

3、高校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情况调查数据

图三

4、高校在校生对地方经济的关注度

图四

5、了解地方经济的渠道调查结果

11

图五

6、对于广西的发展前景,大多数同学都是积极的看法,认为有很大发展空间

7、是否会为家乡贡献自己的力量

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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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学生为服务社会必备的三种素质调查

图七

四、调查结果分析

通过以上的数据,总结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从整体上看,各高校都还比较重视与“地方经济发展”的链接,很多学校会开设许多专业课程和重点学科为地方经济服务,高校的科研成果和人才力量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2、从调查结果看,多数同学都具备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能通过不同方式去关注当地经济发展,明确社会需要,并努力把自身培养成社会需要的人才;

3、由第8道题的数据分析,通过新闻、电视节目、和网上搜索这几种方式获得信息的占很大比例,而课程学习和学校的宣传对大家的影响并不大。因此学校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在校内加强同学们的社

13 会意识,尽可能地向大学生提供更多信息,为今后就业也做好铺垫和准备;

4、在大学生服务社会三种必备素质的调查中,“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居第一位,其次是“专业知识和技能”,再次是“团结合作精神”,必须明确,在现阶段激烈的竞争下,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必备的,但在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前,必须以为社会服务的奉献精神为前提。大学生的“德育”不可小视。

第13篇:地方税务局深化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XX地方税务局关于

深化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调研的情况报告

XX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XX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办发〔2016〕XX号)的文件精神以及《XX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深化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6〕XX号)的工作安排,我局立即组织机关科室和部分税务所,组成四个调研团队,按照调研提纲认真进行调研,现将我局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纳税服务体制改革方面

(一)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办税服务厅职能职责定位是什么,办税服务厅与税务所职责职能如何划分。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办税服务厅的应定位为“全职能办税及纳税服务中心”,打破办税服务厅作为一个单独的基层单位的设置定位,进一步整合和拓展办税服务厅功能,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响应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在办税服务厅原职能不变的情况下,理清各科室涉税审批事项及办理程序,将有关科室的服务审核及审批职能,能移交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坚决移交,按规定和职责不能移交办理的,做到职能前移,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具有收规、法规、税政、征管、税源管理等科室管理职能的前台服务岗,要在传统业务受理、传递的职能上,对办税服务厅加挂征收管理所、纳税人培训学堂的牌子,赋予其相应的业务审批职能,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将纳税宣传、纳税人培训、纳税人权益保护、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职能划归办税服务厅。税务所专门负责管户巡查、数据维护、催报催缴、低风险应对等工作,原则上纳税人不再到税务所办事。

(二)如何抢抓机遇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实现全系统各单位纳税服务工作的平衡统一。

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是应对新形势下各种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必由之路。实现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必须紧紧沿着税收现代化发展道路,着力转变职能,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三个服务”(服务税户、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立足于三个“优化”(职能优化、流程优化、信息支撑优化),树立并牢筑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可以从以下方面: 1.实现工作职能转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办税服务厅的工作职责为税收征收和纳税服务两方面。首先是在办税服务厅性质定位上,要将办税服务厅重新命名为“征收服务局”,赋予与其职责相当的权限,使其能够统筹指导全局的纳税服务工作,必要时可以通过提高行政级别等特殊方式来实现;其次要推进办税服务厅实体化,在办税服务厅内部设立专门的涉税审核审批的调查岗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受理、调查、审批、办结的实体化运作。

2.实现业务流程转型。借鉴应用流程再造论,重塑征管业务流程,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业务流程,并从流程管理的角度整合职能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把行政审批流程前移到征收服务部门,将纳税服务融入到征管流程中去;打破管理员“管户制”的管理体制,真正转变到“管事制”,大量的管理人员可以充实到办税服务厅中,按照专业化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既可以解决办税服务厅人员不足的问题,又能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同时也能够有效降低执法风险。

3.实现服务平台转型。由于地税系统税源结构的变化,纳税服务和税收征收将是征收服务部门的“两大支柱”产业。因此,要以“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完善拓展服务功能”为目标,将12366热线、门户网站管理权限整合进办税服务厅,使三大纳税服务平台有机统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在制度上保障办税服务厅能够有效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4.实现管理机制转型。在机制管理上,实现由过去的“办税服务厅围绕业务部门转,下级围绕上级转,纳税人围绕税务机关转”,转变为“机关围绕基层服务,后台围绕前台服务,全局围绕纳税人服务”的全新运行方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运行机制,审核审批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权力和责任也统一集中到办税服务厅,而相关业务科室则要建立审核审批复审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

(三)市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如何履行全市纳税服务指挥调度职责,如何承担办税服务场所涉税业务办理监控、政策服务、投诉快速处置、纳税人智能办税体验、纳税人培训、税收宣传展示等功能。各区县局是否需要依托办税服务厅成立各区县纳税服务中心。中心如何与12366中心进行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工作联动,形成两级职能匹配的纳税服务组织构架。

市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应全面监控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并对投诉直接介入办理,不需转到区县局后,由区县局自行处理投诉。我们认为区县一级没有必要设立纳税服务中心。理由是在市局层面12366已结做得比较完善了而且在现代信息技术如此高的情况下。纳税人需要了解税收信息随时可以通过市局12366.其次,如果区县设立中心在人力财力上有可能造成浪费,效率很低下。

(四)纳税服务部门如何统筹开展诚信机制建设,如何对信用结果进行运用。

纳税人信用机制建设单凭税务机关是比较困难的,必须广泛依托社会其他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做到数据共享、征信互用,将纳税人遵守税手收相关规定,依法纳税情况作为其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结果应扩大使用范围,将信用数据纳入政府大数据。对内,我们要对信用好的纳税人开展VIP服务;对外,我们应与其他政府部门一起,对纳税信用不好的纳税人执行限制惩戒措施,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开启办事“绿灯”。

(五)目前,纳税服务工作在服务方式、管理手段、信息共享等合作事项中存在那些短板和瓶颈。

1.人力资源不匹配。在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中,办税服务厅承接了涉税审批事项前移、低风险应对、纳税服务等职能。但是,职责增加了,人员没有相应配齐。现在办税服务厅中有近50%的人员是临时聘用人员,50%的工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聘用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也就不能履行上述职能。 2.权责不对等。目前,办税服务厅除了征收管理之外,还承担着大量的其他工作。办税服务厅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尚未清晰,在履行诸如纳税服务、行政审批受理、数据信息核实等职能时不仅缺乏完善的制度支撑,也没有独立的对外执法权。因为办税服务厅属于地税部门的直属机构,行政规格和地位略低于内设机构。

3.流程不通畅。办税服务厅虽然集税收征收与纳税服务于一身,但在办理涉税业务过程中,大部分需要审核审批的事项,办税服务厅受理之后,需要通过征管系统对相关涉税信息进行核实,而这些信息都需要经过税源管理部门事先认定,如未达起征点、所得税征收的认定等,或者直接将受理资料通过向税源管理部门和职能科室内部流转审核审批后才能出件,如果相关部门因不能按时完成而出现“滞留”或“断链”的现象,直接影响到办税效率,给纳税人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致使纳税人的不满情绪和矛盾集中在办税服务厅身上,而办税服务厅却因为机构性质等因素表现出无能为力,难以协调,不能向纳税人兑现服务承诺。同时在考核时又会出现办税服务厅和相关单位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等情况。

4.信息共享难,虽然国地税目前使用的是统一个征管系统,但是由于部门的不同,人为的在金三中设置了障碍,使国地税信息难以完全共享,需要共享的信息还必须经过转换,这就造成了纳税人报送资料的重复和纳税信息的多头录入,即不方便纳税人,也给前台征收工作增加了工作量。

二、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调研提纲

(一)征管规范1.0贯彻落实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前后台业务工作流程和衔接存在哪些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地税一线管理主要的工作职责中哪些适合进一步前移办税服务机构,或精简调整和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的意见建议是什么。

目前征管规范1.0贯彻落实情况整体情况较好,大部分征管一线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征管规范办理各项业务,但还是有少部分同志学习不够深入,习惯按经验办事,用老办法处理业务,不按征管规范规定的流程办理,不按征管规范的要求收集相应资料;前后台业务工作的衔接有时候不够畅通,主要原因是对规范的掌握程度不一致,对时间性要求没引起重视。地税一线管理主要职责中比如税(费)种认定,建议前移至办税服务厅。

(二)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后管理方面实际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需要如何改进和提高。

我局推行简政放权后,少部分同志对简政放权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认为取消了审批,就可以不管了,缺乏对备案类事项的事后监督,存在“只放不管”的现象;还有就是出现部分同志对备案类事项变相审批的情况,出现了“不敢放”的现象。针对这些现象,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简政放权的思想教育,加强政策学习,制定备案类事项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正真做到“放管结合”,切实推进税务行政审批改革。

(三)税收风险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转变管理方式,发挥导向作用。在未来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情报管理、分析识别、风险应对、质效评价工作流的相关职能职责怎么在市局、区县局、税务所、管理员四个层级划分比较适应营改增以后地税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

税收风险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税收风险管理在技术力量、法律保障及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技术力量的薄弱。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数学模型,税收风险管理与数学发现密切相关,基层税务机关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数学模型来计算,否则就无法衡量税收风险管理的成效,也无法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而要建立并随时修正数学模型,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也是开展风险管理的基层税务机关所不具备的。

二是法律基础的薄弱。现阶段,风险管理还缺少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风险管理虽然以内部控制为主,但其信息的获取往往涉及其它单位和个人,这就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三是外部环境上的欠缺。风险管理的必须依靠大量正确的数据信息,而最有说服力的数据信息往往不是纳税人自己提供,而是来源于第三方的数据信息。第三方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的支付制度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等方面,目前,银行卡支付仍未普及,存在大量的现金结算,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些都是外部环境的欠缺。

2、风险管理模型未建立与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

一是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提示问题信息少;提出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

二是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对风险管理任务的下达和完成缺乏统筹安排,导致风险管理形式重于实质,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风险案例和模型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缺乏实战的风险指标特征体系的指向性不强,还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分布情况,无法有针对地抓住重点开展风险的应对。

3、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与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基层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行业和规模相结合的户籍管理模式,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仍以属地分片、分责任区管理为主的拉网式、粗放型管理方式,对所有的纳税人实施均衡管理,缺少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缺乏管理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一是税源控管缺乏针对性。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化,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缺乏对税源控管的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二是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岗等条款,同时明确规定“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但在很多涉税事项的审批过程中,实际上完全依赖税收管理员的初审意见,后续的审批环节基本上流于形式,因此,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对那些自我约束力较差的税收管理员存在着以权谋私和谋求个人私利的操作空间。

4、税务管理人员少与纳税人日趋增多的矛盾。

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着“一多一少”、“一高一低”两大矛盾,即纳税户多而税收管理员少、税收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纳税人的数量逐渐增多,造成税收管理浮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一是从纵向来看,各层级之间存在“多头管理、多头下任务”的状况。现行的管理体制呈现“倒金字塔”结构,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下达的分散性和随意性,导致基层税务机关人员疲于应付、无所适从,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降低了工作效率,加重了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的负担。

二是从横向来看,税务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不够。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相互脱节,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虽然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有效减少了纳税人多头跑的情况,但是内部流转的有序性值得商榷,业务流程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各部门间相互推脱的情况仍然存在。

税收风险管理的建议:

深入落实税收风险管理,需要解决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有抓好认识、人才、环境等方面的基础建设,才是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所在,同时,也应从不同角度对企业进行涉税风险分析评估,引导纳税人进行自我审核、自我约束、自我修正。

1、积极稳妥推行税收风险管理。

将税收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实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督察,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执法风险,降低征收成本,是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

一是加强事前预警。就是通过强化税收分析来有效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依托税收征管软件平台,有效采集内外部数据,梳理各项税收风险点,设置与实际税收征管工作相适应的预警指标,落实分析制度,为实施有效管理提供指引和方向,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预警能力。

二是加强事中监控。就是通过税收分析确认税收管理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结合企业性质、行业类型等因素,将各项风险指标予以组合,建立风险管理模型,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的监控,并根据风险提示和相应的疑点数据,采取应对管理措施。

三是加强事后督察。就是因事前、事中税收风险管理中无法识别、控制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税收管理中存在漏洞、不当或者过错的基础上,通过事后督察的方式,对税收管理全过程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补救,同时落实责任追究,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建立管理平台。探索和建立“融预警、监控、督察于一体,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管理为目的”的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来实现税收风险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动态化和信息化。

2、强化税收风险监控分析。

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风险监控分析是提高风险管理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一是建立多层级的税收风险分析制度,风险分析应按照“分工负责、多次分析、人机结合”的原则,明确分析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合理设置岗位,深入开展各层次的税收风险分析。

二是建立“上下结合”风险识别制度,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风险管理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一方面要自上而下通过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发现发布风险信息和应对任务;另一方面就是要有效调动中小微企业财务人员主动发现、采集风险信息,自下而上地汇总、上报风险信息,增强系统发现发布风险的能力和准确性,形成风险信息上下畅通的良性循环机制;同时要突出基层局风险管理办的再分析作用,在区局初次分析的基础上,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应对人员要重视实施应对前的案头分析工作,充分运用纳税人征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第三方信息以及纳税人具体情况和历史处理信息实现涉税信息的横向、纵向分析,判定问题的具体所在和应对工作的重点及方法。

3、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控制。

通过税收风险识别与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纳税人,结合行业风险管理模型,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管理办法。做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监控目标和监控措施,实施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行业评估。实行“点、线、面”结合管理的方法,确定重点管理的企业、重点监控的行业,对高风险企业有计划地实施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强化动态监控。与此同时,不断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实现由排除风险点到治理风险面、控制风险源的转化,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最大作用,实现对税源的长效管理。

4、突出税收风险分类管理。

依据不同的税收遵从度,确立分类、动态、个性化的管理服务机制。对待不同风险级别的纳税人,应按照“一般风险一般管理,较高风险重点管理”的原则,税收管理中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的介入程度应有所区别。对风险级别较低的纳税人,采取频率和深度不同的常规管理措施,如案头分析、辅导、巡查等服务性措施;对风险级别较高的纳税人可使用约谈、实地核查和税收检查等措施,已达到实行税收风险管理后,使基层税务机关根据辖区内不同风险级别纳税人的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主动调整、合理安排征管力量,有重点地强化对高风险级别企业的监控和管理,从而使有限的税务人员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增强和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深化纳税评估工作。

充分运用各类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通过纳税评估评价和估算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并为其提供自我纠错的机会,提高税法遵从度,落实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促进纳税人自我管理涉税事务,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以达到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目的。

(四)营改增以后地税应如何落实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哪些方面需要作出改革调整(重点关注层级、区县局机关业务科室和基层税务所、征管岗位设置等关系)。

营改增后地税要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对的管理工作进行分类,比如可以将管理事项分为基础管理事项和风险管理事项两类。基础管理事项包括登记管理、认定管理、证明管理、定额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催报催缴管理、欠税管理、宣传辅导管理、信息采集管理、调查执行管理、简易处罚管理、征管档案管理等;基础管理事项又可分为受理类和户籍管理类,受理类由办税服务厅办理,户籍管理类则由税务所的日常管理岗处理。风险管理事项又可分为风险任务管理和风险应对管理。风险任务管理主要包括风险管理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诊断书出具、风险应对任务下达、风险任务评价监督等,这可以由风控中心完成。风险应对管理主要包括税收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这可由税务所的风险应对岗及稽查局完成。二是对税源进行分级分类,要综合考虑行业、纳税规模、和特定业务等因素,将税源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以及零散税源。重点税源原则上为规模以上、重点行业和特殊类型的纳税人;一般税源为规模较小的其他纳税人,零散税源则为自然人等零星纳税人。三是根据税源的分级分类,对机构进行整合,设置相应税务所,然后根据管理事项的分类,在税务所内部设置不同岗位,比如说日常事务管理岗、综合事务管理岗、风险应对岗、审核审批岗等,在因岗配置人员。最终形成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核查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优化机构设置、合理调配资源、明确岗责体系为保障,逐步实现由“分户到人、各事统管、单兵作战”向“按事分工、分权制衡、团队协作”转变,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坚持行业与规模相结合;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坚持机构重组与资源整合相结合。

(五)现有征管体系和流程能否满足自然人税收管理的需要,如果需要改革,应如何调整机构职能设置,构建适合面向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体系。

现有征管体系和流程还不能满足自然人税收管理的需要。 要构建适合自然人的税收征管体系,一是要加强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义务,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提交协作制度,赋予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的刚性约束权力。二是要从市局层面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自然人涉税云数据。三是各局应设立风控中心,专门负责自然涉税数据的采集和加工,以及自然人涉税风险的推送。四是建立税收业务专家团队,从线上和线下两方面对自然人纳税进行专业辅导。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涉税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结果的第三方应用,让失信自然人自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营改增以后,一线征管当前最需要抓好的工作是哪些。当前应如何抓好基础工作,尤其是数据情报工作,为下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做好准备。

营改增后,当前要根据现行地方税种的特点,重构和完善地方税征管体制,走精细化管理之路。一是理顺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收征管,结合实际实现当前业务工作的征管流程再造(如房地产、外来建安征管流程上如何与国税有机衔接);二是做好发票管理的最后环节,首先要做好纳税人结存发票的缴销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结存发票的验销;其次要做好营改增过渡阶段发票开具、冲红等业务的政策解答和技术支持;再次是加强对5月1日至6月30日开具地税发票的监管;三是要创新征管方式,强化征管手段,比如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应积极与工商部门衔接,尽快实施“先税后办”,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交易登记(变更、过户)手续时将完税作为前置条件;四是要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要狠抓预征和清算两个环节;五是加强资源税管理,一方面要从源头上在采集环节加强控管,另一方面对搅拌站、建筑施工等企业加强代扣代缴。

当前做好数据情报工作,建议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是设立数据情报采集专职部门。各区县局应专门设立数据情报采集部门(如风控中心),负责区域内税收情报的搜集和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第三方信息情报的需求整合和应用审核工作和基于数据信息情报的风险应对的监测和绩效评价工作。二是拓展数据情报采集渠道。依托市局大数据平台,尽快建立国地税数据交换平台,打通跨地区数据交换途径,制定通用数据采集标准,拓展外部数据信息来源,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税收数据信息情报交换顺畅。三是保证采集数据真实准确。在纳税人自主申报时,做好政策辅导工作,保证纳税人申报数据和实际生产经营数据相匹配,提升纳税人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把控采集数据的质量。四是提升数据情报应用能力。从多需求角度进行数据情报分析,增强数据情报的实用性。从领导决策的角度进行数据情报分析,供领导决策参考;从各业务部门工作的角度进行情报分析,使工作开展更有针对性;从后续管理工作需要的角度进行分析,为风险应对提供数据支撑。五是要加强数据情况工作的绩效管理。将数据情报管理各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岗位职责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强化对税收情报的过程管理,确保税收数据情报管理各项工作始终处于严密的监管之下。

三、深化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面

(一)对国地税开展联合稽查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建议建立证据互相采信制度,一方取证,另一方可以其处理、处罚决定作案件定案依据,不必重复取证,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深化了国地税联合稽查,也有效减轻了纳税人资料提供负担。

(二)对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对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公平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第九条规定了对第六条第

一、二款涉及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的当事人,只要缴清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就可以只记录违法行为,不向社会公布信息,但在实际工作中,第六条第三款涉及的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较为普遍,且按照40万的发票面额对应的税款远比前两款的100万税款要少,对这样的违法当事人,如果主动接受处罚缴清税款、罚款和滞纳金,仍要被向社会公布的话,从本《办法》而言似乎不够公平,建议对虚开普通发票的情况也比照《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2.降低公布标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涉税金额标准100万元较高,建议可以按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对部分地区降低到50万元,这样可以扩大辐射面,把之前未达到公布标准的案件纳入进来,更有效的打击和震慑涉税违法行为。

3.加强执行力。联合惩戒的执行效应不强,虽然有21部委的联合备忘录,但其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刚性要求不足。建议一是从立法和执法层面进一步完善,提升黑名单法律级次,在《征管法》中增加与之相关的惩戒措施,部门合作等内容,二是从市局层面加强对其他部门联合惩戒执行情况定期反馈工作的协调处理。

(三)对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及大数据应用有什么好的建议。

对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及大数据应用我们建议如下: 1.赋予查询市范围内开票数据权限,比如到市内其他区县从事建安业务在作业地的开票情况;

2.赋予直接查询国税有关增值税、消费税等缴纳数据权限。

(四)如何建立稽查工作激励机制,要从那几个方面入手。建立有效的税务稽查激励机制是加强税务稽查人员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稽查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发挥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稽查激励机制建议如下: 1.稽查激励人是关键

任何激励机制都是以人为特定对象,所以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加强稽查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组织意图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把那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好,想干事,能干事,能适应稽查岗位的同志充实到稽查队伍中来,特别是吸收优秀的年轻干部进入稽查队伍,可以考虑建立取得“三师”资格、入选“人才库”和“三个一”工程的优秀干部必须到稽查岗位锻炼的交流轮岗制度。

2.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干好工作的外因之一

组织上搭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让稽查干部能够在这个平台上充分展示自已的能力,体现自身价值,有成就感,要让稽查局成为干部成长的平台,在干部提拔晋升等方面要重点考虑,让他们看得到希望。良好的工作环境是稽查人员完善自我,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的需要,是工作的外部动力,这本身就是对他们的一种激励。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1)在建立激励机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举。物质激励是一切激励的基础,建议对稽查案件实行项目管理,对不同的项目给予不同的工作经费,对大要案件按照查补税款、罚款金额给予办案人员一定的奖励。

(2)为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大案卷检查评比力度,可以考虑对综合评分90分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

(3)三是对稽查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比照会计业务培训、“三个一工程”的做法,对入选人员每年给予10000-15000元的培训经费和知识更新经费。

4.健全考核机制

实行分类分项综合考核。在市局层面上,对区域经济总量,宏观税负,纳税人数量不同的地区考核不能一刀切,即是是同为区局有的考核指标也要区别对待,这样才能更好调动稽查人员的积极性。

5.加强培训激励

培训激励是一种给干部培训及其它学习机会,促进提高业务技能的激励方式。培训既是学习机会也是一种政治待遇,要充分用好这种激励方式,结合市局的841工程和三百计划,给那些业绩突出在单位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形成人人争先的氛围。可考虑将到大中型国有企业挂职煅练机制延伸到区县局,派稽查干部到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运作模式。

四、税收信息化保障调研提纲

(一)对区县局局领导的调研内容。

1.区县局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区县局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应发挥需求提供者和问题反馈者的作用。在信息化建设中,区县局应该积极梳理工作中的具体需求,及时向市局提交,从市局信息技术层面来解决基层单位信息化方面的实际需求;同时,区县局作为各项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便于工作或者严重阻断工作的系统故障,区县局应及时给市局报告,争取不因软件原因影响日常工作。

2.最近几年新招录的信息技术人员是如何安排培养,未来计划把他们安排到什么样的岗位;

最近几年招录的信息技术人员原则上均安排在信息技术部门(征收管理科),未来计划新招录的信息技术人员将在基层税务所锻炼后,再安排到信息技术部门,与原来的信息技术人员进行轮换。 3.纳税人在家办税和上门办税的比例可以是多少,将80%以上的业务交由网上办理是否可行,原因是什么;

现在纳税人在家办税的比例将近80%,将80%以内的业务均交由纳税人网上办理是可行的,因为目前信息化迅猛发展,信息技术及互联网已经深入千家万户,具备了网上办税的基本条件;同时,这样还责还权于纳税人,在加强风控的基础上,有利于工作的专业化开展,将基层税务所从繁杂的琐事中解放出来。

4.市局和区县局如何做,才能充分发挥数据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

市局应该开发数据提取软件,根据区县局需要开发各类查询,满足区县局对各类数据获取的需要;区县局首先要严格按照数据录入规范进行各类数据的采集,其次是根据市局的各类查询,查出数据后进行加工,最终发现风险点,及时进行应对,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数据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

5.希望市局在移动办公方面提供什么功能。

建议市局开发相应软件,使基层税务人员在移动终端(比如手机、IPAD)上能随时进行公文查阅及处理,能够进行金税三期登录并处理待办任务。

(二)对科所长及一般税务干部的调研内容。

1.为满足纳税人在线办税需求,提升纳税人获得感,需要对网上办税系统进行哪些方面的优化完善;

对网上办税系统的推行前就应该充分测试,在各项业务均能正常办理后,再面向纳税人推广,不要在软件还存在很多问题的情况下,让纳税人使用,然后纳税人遇到问题后,才遇到问题解决一个问题,这样导致纳税人获得感非常低,满意度也非常低。另外,网上办税系统的稳定性还要进一步完善,不要经常出现服务器死机,无法登录的情况。还有就是网上办税系统的兼容性应加强,不要出现浏览器非要使用IE8.0以下的版本,IE11就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或者要使用火狐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才不会出故障等情况。

2.需要建立什么样的机制,才能让80%以上的纳税人不到办税大厅就完成涉税业务的办理;

首先是要建立高效稳定的网上办税系统;其次是建立及时响应的线上运维服务团队;然后是建立便捷高效的内部审批机制,对纳税人网上申请事项及时进行审核批准。

3.在哪些工作中应该拿数据说话;当前大数据工作平台是否能满足数据管税的需求,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加以改进,应当由哪些人来做数据管理和分析工作;

对征管质量的判断、收入质量的判读均应该拿数据说话。当前大数据平台基本能满足要求,我们认为应该由风险管理人员及风险应对人员来进行数据管理和分析。

4.为提升税务人员办公效率,畅通部门间的信息交互,还需要对现有的办公系统作哪些方面的改造,需要新增哪些功能或手段; 暂时没有这方面的需求。

5.现有的网络是否畅通,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是否能满足工作需求。

现有网络畅通,出故障的情况比较少,打印机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但电脑还有较多5年以上的电脑在用,电教室尚未有足够的电脑对内部人员及纳税人进行集中培训。

五、区县局机构设置方面

(一)区县局机构设置现状及变动情况。区县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组成占比;现机构职能职责变化(与09年度三定方案中的变化比较),特别是营改增或征管体制改革进程中,区县局减少的职能职责,增加的职能职责,变化后机构运行的优点及缺点。

从20XX年X月起,我局设置内设科室X个(即政策法规科、税政管理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共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78%;设直属机构1个,即稽查局(其中内设检查科、综合科2个机构),共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8%;设派出机构X个,共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35%。而在20XX年X月前,我局机构设置内设科室X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管理一科、税政管理二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人事科、监察室;设直属机构1个,即稽查局;设派出机构9个。机构收缩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在今年5月全面营改增后,现有机构设置也逐步暴露其局限性。

(二)区县局现行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营改增后暴露出的问题)。

尽管我局按照市局对全系统机构职能职责设置的明确要求进行了探索和调整,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水平,但随着新的征管模式日趋常态化,目前的机构设置已逐渐凸显出与税收征管现代化的不适应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机关科室不能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对科室职能的新要求。目前,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和大数据平台运行平稳,机关科室的部分工作完全可以通过此两个系统自行查询完成,但在实际工作中,机关科室仍习惯于将上级安排的工作转派给基层税务所,科室只进行简单地汇总上报,这种传统的工作模式不仅占用了基层税务所大量有效工作时间,更严重影响了基层的工作激情。 2.部分内设机构职责重合。如:税政与法规、税政与征管、征管与稽查之间都存在部分业务职能交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管效能。科室之间由于沟通不畅,各自为政,既容易导致同一事务几头下达任务,给基层平添工作负担,又易出现信息分散,不利于进行税收决策。

3.派出机构设置不能满足税收征管实际。我局派出机构的设置主要是地域管辖为依据,税务所目标不明确,征管重点不突出,税源监控专业化能力不足,导致不同程度的税收流失。也有的税务所收入总量低,纳税户数少,人员安排多,一定程度上造成征管力量的浪费。 4.纳税服务职能不够集中。我局税法宣传、纳税人权益保护、纳税人培训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主要由征管科完成,税收政策咨询主要由政策法规科和税政管理科完成,办税服务厅职责主要是负责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征收工作,负责税务登记、发票配售及代开税务发票等基本性工作。纳税服务职能相对分散,导致纳税人多头问、多头跑,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专业性不足。

(三)区县局未来机构职能职责设置建议: 1.内设机构需设置数量,现有派出机构如何整合。 内设机构应根据工作分类进行整合,像我局这样规模的区县局建议设置7个(综合科(人事、办公室合并)、税收管理科(征管科、税政科合并)、非税收入管理科、收入核算科、法规科、监察室、风控中心;现有派出机构进一步收缩,将现有5个税务所精简为3个税务所,进一步整合力量;办税服务厅职能增加负责全局的纳税服务工作。

2.现有征管科、税政科、法规科职能职责如何界定、整合。

建议征管科和税政科整合,因为这两个科室的职能职责无法完全划分清楚;法规科的职责应扩大,将征管科和税政科涉及法律法规的工作划分到法规科。

3.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科是否需要更名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是否需要作为各区县局必设科室。

需要更名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建议为必设科室。 4.税收风险控制中心如何定位,是否需要设置科室。 税收风险控制中心应定位机关科室,指导全局风控工作。 5.非主城区区县局稽查局职能职责如何加强,人员编制如何配置。

建议尽快建立跨区稽查局,人员由各征管局调入。

6.区县设置纳税服务中心还是办税服务厅,是否加挂征收管理所、纳税人培训学校的牌子。

区县局设置办税服务厅,并加挂征收管理所、纳税人培训学校的牌子,实现对纳税人服务的全覆盖。

7.营改增后区县局是否还需要设置重点税源管理所,职能职责是否调整。

营改增后区县局应该继续设置重点税源管理所,建议重新确定重点税源范围,划归其管辖。

8.区县局是否需要成立专业的风险管理应对所,与管理所职能职责如何划分。

区县局不需要成立专业的风险管理应对所,风险应对职能建议由管理所内部设立风控应对岗完成。

9.区县局管理所职能职责如何界定,与其他派出机构的职责如何划分。

管理所职责建议按税源等级进行划分,重点税源由重点税源所管理;一般税源由其他税务所管理;零散税源办税服务厅管理。

六、其他调研提纲

(一)税费征收管理过程中,如何实现税费“同征同管”。一是将纳税人管理和缴费户管理相关联,扩大社保征缴面,对缴费人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社保征收服务工作充分融合到纳税服务过程中去,比如在申报征收、纳税管理等环节注入社保政策咨询服务,利用税收网络平台、传媒媒体多渠道进行社保费政策宣传,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社保费的作用,自觉缴纳社保费。

二是在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实施税费同征同管。首先,在汇算工作中认真审核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与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进行比对;其次,对企业凡按规定比例计提了社会保险费但未按期缴纳的暂不予以税前扣除;然后,凡已扣职工个人部分的保险费没有缴纳的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在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管理中实施税费同征同管。在大力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管理的同时,加强与社会保费经办机构的信息沟通,注重将核实的企业职工人数、发放工资情况与企业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数和基数进行比对,防止企业逃保、漏保和瞒报缴费工资基数。

四是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实施税费同征同管。在企业提出社会福利企业税收优惠认定时,注重审核企业参保和缴费情况,把企业依法参保和缴费情况作为享受税收政策的重要条件之一,促进社会福利企业参保和缴费。

(二)对“建立收费基金等非税收入征收体系”有什么建议。

一是建议深化纵、横向联系,进一步提高话语权。首先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把关、地税代征、因地制宜”的代征管理新模式,督促并赢得缴费单位的理解与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代征工作阻力;其次委托、受托双方要建立费源台帐,强化收入分析,实行动态管理,积极联合相关费金管理单位形成分析报告,及时反馈代征存在问题;再次要强化与费金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利用垂直管理与代征工作一线的特殊地位,扩大代征覆盖面,力求在代征工作中占据更为有利的地位,不断提高基层地税机关在费金代征工作中的“话语权”。

二是建议完善征收举措,进一步掌握主动权。针对当前行业间费金缴纳不均情况,要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力量,坚持以税负评定和税源分析为推手,不断完善不同行业间纳税评估体系,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纳税评估指标,提高对不同行业,尤其是高收入行业收入监控力度,通过完善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模式,稳固推进费金征收依据,实现缴纳质量与缴纳规模的“双提升”,科学掌握代征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积极寻求费源,进一步扩大空间权。一方面有待建立科学有效的税收监控体系,加大部分高收入行业的监管力度。以工会经费为例,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缺乏应有的重视,工会组织在私营企业中并未普遍性地建立起来,尤其是以房地产行业、娱乐业、餐饮业等,高收入行业的工会组织的“缺位”,亟待扩大费源规模;另一方面要促进各费的行政主管部门彻底改变“一托了之,坐等入账”观念。要主动做好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工作,努力推进规费基金征管制度创新,合理界定,理顺代征部门与委托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税收管理新模式,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费金征管模式。

四是找准关键节点,进一步拓展执法权。首先要把握“怎样堵漏”,针对缴费人盲报、虚报的情况,地税部门要联合管理单位构建规费分析比对数据库,强化对代征工作的技术支撑,从严审核缴费单位的扣除依据,并联合相关单位从严打击各类偷逃费金等不法行为,防止费金流失。其次要把握“怎样增收”。要积极克服费金执法权缺失的不利局面,通过现有的税收执法检查权,强化对缴费人年收入监控力度,扫清相关单位“隐性收入”的“死角”,不断提高各类费金代征工作的计费基础。

五是规范代征标准,进一步公平分配权。首先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代征经费标准,杜绝费金规模与代征经费的“倒挂”现象,极力消除不同地区之间代征规费差距过大的问题;另一方面,针对费金任务分配与完成情况,基层地税机关对当前代征经费的发放要实行差异化管理,按照“既要维护公平,又要兼顾效率”的原则,适当拉开经费发放标准,保护和提高代收费干部职工的代征工作积极性。

XX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XX年XX月XX日

第14篇: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推荐]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做好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工作,促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代表工作中从根本上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进一步增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现就**市开展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拓展代表活动,激发代表热情,保障代表行使职权方面有以下几点思考及对策。

一、**市代表工作的经验和成绩做好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在我市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主要的决策作用和监督作用,在履行人大新的历史使命中,担任着自己特殊而平凡的角色。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抓培训,强化人大代表职务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年度培训制度的基础上,始终把创造代表条件、强化代表素质、拓宽代表视野作为重点,把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执行代表职务的相关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极大地丰富了代表学习的内容|使新当选的人民代表能及时了解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认识所担任的法定职务,明确人大代表有位必须有为,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组织,健全人大代表活动网络。为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制度,方便组织经常性的代表活动,按照“有利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将本届220名市级人大代表编成19个代表小组,并推选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代表工作的同志担任代表小组长|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通过组织视察、检查、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从而拓宽了活动渠道,提升了活动水平,保证了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抓阵地,构建人大代表工作平台。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人大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包括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乡(镇)制度、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小组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例会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制度等,做到代表工作有制度,年初有计划、月月有重点,季末有检查|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序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三察(查)”活动,帮助人大代表研究和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为人大代表搭建了履职平台,增强了代表敢言意识和善言艺术。

(四)抓典型,营造人大代表履职氛围。市人大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鼓励创先争优,对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涌现出的50名优秀人大代表,2件优秀议案和20件优秀建议案予以表彰奖励,并推广了部分代表小组的活动典型事例,燃起了代表的履职激情|创办人大工作通讯、人大调研,并借助媒体,营造舆论,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阐述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舆论环境。

(五)抓创新,拓展联系代表工作渠道。为使“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精神得以落实,市人大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机构,配备了乡镇人大办主任,同时担任代表工作联络员,加大为代表服务力度,全面构建了联系代表工作途径|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促进了七届一次人代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六届五次会议的163件上升到330件,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定期向代表通报本市重大事项,督促有关部门对开展联系代表工作提供物质保障,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加强代表与代表、代表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奠定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市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市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实际,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分析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宪法和法律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力、义务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代表职权如何行使,却未作出具体明确,对代表履职没有约束机制|个别代表忙于生计,照管家庭,外出务工,成了实际上的“挂名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缺少必要的措施,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

(二)代表整体素质与履职能力亟待提高。少数代表文化素

质偏低,执行职务能力弱,平时又不注重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知之甚少,履职中难以发现和提出问题|有的代表对自身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主人意识不强,不善于为民代言,缺乏独立见解,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现代知识浅薄,敢于建言的胆识不够。

(三)代表学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市乡(镇)两级人大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较为重视,一般都有组织代表进行集中或分组学习培训,但届中的学习培训没有长远规划,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存在简单化|代表集中视察、考察受到范围限制,不能做到所有的代表参加,制约了代表学习深造的机会和学习时间的保证。

(四)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显得单一。代表开展各种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特定问题调查,都因各种条件的约束,使代表参加活动受到局限|部分代表在开展活动之前,缺乏充分的组织准备,活动“匆匆上阵,粗粗了解,说说了事”,活动内容简单化|少数代表活动重形式,轻效果,重过程,轻落实,缺乏针对性,活动效果“表面化”。

(五)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还不健全。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都属兼职代表,代表以本职工作为主,从事代表工作为辅,加之工作目标多、任务重、考核严格,导致联系选民不够|执行代表职务中,不可避免会触及个人利益,而且复杂的人际关系难于得到公正的评判,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代表活动经费由于各乡(镇)财政状况不同,经费落实难于按标准兑现或兑现不及时,制约了代表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对策

(一)健全完善制度,强化代表意识。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对于代表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责任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开展“三察(查)”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评优奖励制度、代表履职备案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或主席团会议制度、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和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制度等,使代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规范工作。把人大代表的松散活动规范化、盲目履职具体化、尽责程序数字化,促使人大代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从而把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断强化人大代表的职务意识,激发人大代表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代表权力。

(二)优化代表结构,着力提高素质。代表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一是严把代表“入口”关。市乡(镇)党委、人大和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将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遵纪守法,能代表人民意志的公民选为人大代表|二是注重代表素质与代表结构的有机统一。坚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把握好代表结构比例,扩大基层党员、妇女、专职人大工作者和连选连任的人大代表比例,控制党内机关领导比例,坚持结构要求服从素质要求,力求二者有机统一|三是体现竞争性。让代表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由选民“面试”,展现代表才华,突出代表的时代性、先进性、合理性,把代表选举引入竞争机制,好中选优,尽量避免或防止有人带“病”当选代表,不断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个体素质。

(三)抓好代表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抓好代表培训,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是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的内在要求。一是注重届中代表培训。培训内容要以代表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全面培训与重点讲解、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典型引导与经验交流相结合形式,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及时有效地抓好届中培训和长远培训规划|二是强化代表履职意识。要把创造条件、强化素质、拓宽视野、掌握必备知识结合起来,使人大代表深刻认识担任的法定职务,增强履职能力,强化有位必须有为,从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履行法定职责,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代表权力,做到立足岗位干事业,务求有为作奉献,真正成为人民的“代言人”。

(四)拓展代表活动,提高活动质量。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代表活动。一是选准活动主题。代表活动必须坚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地方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大工作等重大问题开展活动|二是搭建活动平台。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制度,方便组织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使代表能及时掌握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知识,确保人大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保证活动质量。代表活动年初要精心策划,提前有安排,代表守纪律,工作有准备,活动才能有作为、有地位、有影响、出成效|四是讲求活动效果。代表活动要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反映实况、求得实效,做到心中有数、言之有理、议之有据,提出意见要“实”,发表意见要“准”,调查研究要“深”,办理落实要“早”,敢于仗义执言,主动维护宪法、法律和法规,为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五)完善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实现。一是提供展示平台。市乡(镇)人大要本着亲民、贴民、为民的原则,为代表履职出题目、指路子,保证代表工作有内容,活动有主题,尽责不生疏,工作有劲头|二是创造沟通平台。掌握了解代表意见和要求,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研究解决代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使人大代表无后顾之忧|三是营造履职氛围。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三察(查)”活动,开展经验交流、撰写议案、提出建议等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增强代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锐意进取心|四是提供服务保障。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支持,农民代表参加活动的误工补贴,应依法享受到应有的待遇,积极为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和方便,从而保障和促进代表工作的开展,使人大代表真正找到当家作主的感觉。总之,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职责光荣神圣而责任重大,我们要用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特有的触角,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思路,不断研究代表工作方法,不断挖掘代表聪明才智,不断强化人民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地位,不断调动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真正为维护民主团结,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第15篇:加强地方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随着换届、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进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运用以及任期制、干部交流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科学分析和把握当前地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够担当重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地方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

从安顺市来看,换届后,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以理论武装和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以干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及时把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转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上来,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

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精神进一步振奋。首先,坚持扩大换届工作中的民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配备顺利实现了组织与群众意志的统一,大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进入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对个别能力弱、群众公认度低的干部坚决进行了调整,干部服气、群众满意。其次,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干部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多渠道、多形式妥善安排好因职数和年龄因素不再提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同时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做到了“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第三,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充分考虑了领导干部的能力、气质、性格特征等,进一步实现了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为干部施展才能提供了良好平台,激发了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确立。换届考察注重实绩分析,确立正确考核导向。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注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注重质量和速度、当前和长远、显绩和潜绩的辩证统一,大量引入民生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改变了过去“唯GDp论英雄”的考核导向,这一办法还适用到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届中考核、年度考核中,促使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正确政绩观。换届考察中扩大了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范围,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增加了民意调查环节,扩大群众的“四权”,促使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民主集中制意识进一步增强。换届后,党委内部权力架构由换届前的“书记—副书记—常委”三级架构向“书记—副书记或常委”两级架构运作机制转变,克服了过去有的地方书记办公会成为事实上的决策层问题,常委会决策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强化,集体领导下的常委分工负责制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提供了有效工作平台;通过探索实行常委专题会等方式,开展会前酝酿沟通,使常委既能在会前表达个人意愿,又自觉服从集体领导,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性。

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首先,换届后,常委直接对书记和常委会负责,党政班子成员分工统筹考虑,常委之间、党政之间分工不重复、权限不交叉,实现了权责对等,克服了过去常委和政府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时存在的依赖思想、畏难心态、盲从思想,同时,常委作为议题发起主体与决策执行主体的一致性,增强了常委把握对负责或分管工作的主动权,两级架构的领导体制,对那些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更能发挥作用,普遍感到信心更大、热情更高、干劲更足。其次,常委专题会扩大到人大、政协党员主要领导,从过去书记办公会上的“列席”变为专题会上的“参加”,从过去对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不便发言”变为共同参与酝酿、讨论,其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了提高。再次,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组成数量增加,组成结构进一步优化,新的体制下,全委会在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中的作用发挥更充分,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地方领导干部思想上出现的新问题

一定程度上的分工不明确、思想迷茫。首先,换届后,专职副书记职责分工无明确定位,各地规定不一,有的地方专职副书记无实质性分工,出现了所谓的“实职虚设”、“专职不专”等现象,有的副书记感到角色尴尬、工作迷茫,产生了失落感。其次,党委“减副”、班子“减员”后,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常委感到向上流动的渠道堵塞,对前途产生了忧虑。第三,换届后,由于受领导职数的限制,一些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没能得到提拔,有的还改任非领导职务,从而产生思想情绪。

一定程度上的心理压力、心理恐慌。首先,换届后,书记的协调和管理幅度增大,没有了副书记和书记办公会这个减压层,对书记的统筹、驾驭和沟通、协调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疲于应付。加之决策时的“一人一票、同票同权”,如缺乏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行职责时会产生思想包袱,工作的压力增大。其次,换届后,党委内部管理向扁平化的组织形式过渡,一些领导干部还不适应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观念一时难以转变,产生心理压力。第三,换届后,党委和纪委委员组成扩大,全委会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事项范围在拓宽,对常委会、全委会如何驾驭全局、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提出了新的考验。

一定程度上的大局意识、团结协作意识欠缺。首先,在常委分工负责的体制下,书记权力增大,又缺少副书记层次的监督,处理不好,容易出现“一言堂”,引发新的家长制作风。常委分工负责工作相对独立,客观上可能使班子成员间相互监督与制约减弱,处理不好,就可能出现各行其是,产生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思想。其次,在一些需要几个常委共同配合完成的工作上,副书记不好协调,处理不好,会出现多人负责又都不负责,相互依赖、相互推诿的现象。第三,在分工负责制下,哪些事情需要提交常委会集体讨论,哪些事情不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如果规定不是很明确具体,就会造成常委超越权限“乱拍板”、或者敷衍塞责,把责任全部推给书记,把矛盾交给常委会的不负责任行为。

一定程度上的忽视锻炼、放松修养。换届后,一大批中青年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客观地看,这些新进班子的同志是比较过硬的,但也有一些同志不同程度地存在理论根基不够扎实,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和艰苦环境锻炼等问题。如果不重视学习锻炼,就会作风飘浮,不能面对群众,不敢正视矛盾。还有一些干部在学习上偏重眼前的需要,忽视长远的修养,忽视理论基础,产生功利化和实用主义思想。同时,随着书记和常委权力的强化,如果对他们缺乏有效的监督,有的会放松对自身廉洁自律的要求。

三、加强地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进一步明确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提高换届后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针对性。一要强化党性教育,不断提高讲政治的坚定性。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部头脑,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深入开展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特别要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把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二要强化发展意识,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换届后,上级组织要求高、群众期望高,改革发展的任务重,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内在激励机制,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旺盛的创业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事、创业、为民、尽责。三要强化群众观念,不断提高勤政为民的自觉性。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牢记根本宗旨,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第一责任,以群众的情绪为第一信号,以群众的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富民安民为己任,把领导权力作为服务手段,心无旁骛地把全部心智倾注于本职工作。四要强化集体意识,不断提高团结协作的主动性。树立全局意识、民主意识和协作意识,正确处理正职与副职的关系、党与政之间的关系、副职之间的关系。

进一步明确能力建设的重点,提高换届后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效性。一要提高学习创新的能力。把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履行职责能力的重要手段,要培养和保持一种不断开拓、积极创新的精神和锐气,不断拿出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二要提高适应新体制新机制的能力。要认真研究总结新体制新机制运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在工作中运用、推广和完善。三要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把正确政绩观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胸怀全局,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善于总揽全局,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四要提高依法办事和科学履职的能力。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规范从政行为,树立诚信务实的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和公信力。

进一步明确制度建设的重点,为换届后地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一要围绕运行机制完善制度。健全完善分工负责机制,积极探索、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常委分工负责。制定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探索实行常委原则上不再兼任部门领导职务的制度,使常委从部门具体工作中走出来。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常委工作简报、集中办公、重大工作通气等方式加强常委之间的日常沟通交流。明确划定全委会、常委会、常委的职责范围,确保常委在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进一步界定和规范一把手的职权,推行重大事项票决制、会议讨论书记“末位发言”等做法。健全完善体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探索新机制运行中领导干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常委会、全委会对常委的监督,加强对班子成员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督。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完善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扩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巡视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大对各种违反制度和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三要围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公开选拔、干部交流工作力度,完善辞职辞退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党政领导职务聘任制改革。加大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力度,树立有为才有位、能上能下的正确导向。严格执行职务任期制,形成正常的新老交替,严格控制干部在任期内的职务变动,保证领导班子届期内的稳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心浮气躁、不安心工作的问题。要加强对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研究,根据地方领导班子领导职数设置,按照一定比例设置与领导职务相对应的非领导职务。

第16篇: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调研报告思考建议

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调研报告思考建议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监督法的有效实施,地方各级人大监督工作逐步加强,监督实效不断提高。但同时应当承认,受体制机制和思想认识、工作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是体制不顺,不便监督。目前,地市以上人大常委会主任多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从表向上看是加强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但实际上大多是“只挂帅不出征”,反而削弱了人大工作;现县区一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多实行单设,专人专职,虽然可以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由于人大常委会主任不是同级党委常委,而政府行政长官不仅是同级党委常委、而且主要负责人一般都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无疑形成了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实际排位的倒挂和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错位,不便监督、也无法监督。

现实工作中,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和行政副职问题不大,但要监督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和同级党委常委的“一府两院”特别是政府主要负责人难度较大;加之日常工作中党政职能难以明确分开,一些地方党委领导习惯于包揽具体事务的管理,动辄以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作出决议、决定,代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涉及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多以党委、政府联席会议审议决策或联合发文决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审议决定权无形被替代,依法监督也会陷入“两难”境地,如果对这些方面的工作或问题进行监督马上就会触及到是否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敏感话题,弄不好再背个和地方党委“唱对台戏”、和“政府过不去”的罪名实在不划算;正因为历史和社会原因以及受现行体制制约,致使一些地方人大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局面,底气不足,难有作为。

二是保障不力,不敢监督。按理说,地方人大拥有财政预算审批权和国有资产监督以及干部任免权,涉及人、财、物的问题解决起来相对比较容易,人员、车辆、经费、办公设施等后勤保障应该到位。而实际上时下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分别掌握着人事权和财政权,处于绝对的主导和支配地位;人大机关的人员调配、干部任用、经费保障仍然受制于党委、政府的掌控之中,如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办公用房、车辆配备、设施改善等都有赖于政府给予保障,就连补选代表、日常办公和召开人代会、代表活动经费等开支的增加都要向政府“打报告”申请,不然的话人大正常工作就难以开展。

这些相互制约因素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地方人大在监督工作中不敢动真碰硬,怕得罪“一府两院”以后难办事,更怕分寸把握不好让对方难堪,自己最后也下不了台。所以平常不管是工作监督、还是法律监督,一般只是“点到为止”,不愿触及深处,更不敢动用强制措施查处问题,亮剑监督;对党委部门和上下级“双管垂直部门”更是忌讳莫深,不敢“越雷池一步”,无形使人大监督出现盲区和“真空地带”;执法检查、信访接案、审议监督过程中既便发现和暴露出涉及到具体的人与事也是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自己任命的不胜任岗位工作、甚至违法乱纪的干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如果没有党委纪检部门的处理决定,很难依法独立提出撤职罢免案,对“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更是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不愿意得罪人。

三是机制不全,不好监督。时下在一些地方,由于人大工作机构设置不全,制度不完善,从议题选择、组织视察,到会议审议、民主决策,再到审议意见转办督办、结果公开的全过程监督,普遍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衡量工作监督效果如何?没有一个好的标准;加之会前视察、会中审议、会后督办机制不完备,保障机制不健全,组织开展干部述职、个案监督、民主评议、票决测评、追踪督办、二次审议等相关制度不完善,法律依据不充分。

面对庞大的政府各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等监督对象,显得机构不够,人员缺乏,机制不活,办法不多,力不从心;特别是对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缺少手段,“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现象屡见不鲜。法律规定的质询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刚性、强制性、制约性监督手段在一些地方长期搁置不用,成了“聋子的耳朵——样子货”。这样的监督太“虚”,没有威慑力,效果不理想,影响了人大作用的发挥。

四是角色错位,难以监督。当前,在一些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法检两院职责不清,角色混淆,顺序排列错误,作为监督主体的权力机关——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监督主体,本应排在党委之后、政府之前,履行对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的“一府两院”依法监督职能,但有的却排在政府之后,甚至把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当作政府班子成员来对待,直接分配到项目指挥部去工作、或者被指派包抓案件督办、参与各项创建、长期从事与人大工作不相关的工作,同时还要向政府汇报接受有关方面的管理;

本是监督者的角色一下子变成了被监督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谈何监督、怎样去监督政府和法检两院的工作?说穿了只能是“自己监督自己”,对“一府两院”根本无法监督。加之政府部分组成人员和法检两院负责人既是被监督对象,同时又是本级人大代表,身兼“公仆”和“主人”双重身份,使得其在思想意识和行动上有有意或无意、自然不自然地规避和抵触人大监督的现象,也影响到地方人大依法对其实施监督。

五是自身不硬,不会监督。多年以来,在地方人大换届选举中,一些地方往往只考虑政治因素和代表类别,而忽视代表文化程度、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尤其在人事安排中,多把党委、政府组成人员里因年龄而不能升迁的领导安排到人大任职,纯粹把人大当作“退水渠”和领导干部最后停歇的“码头”,这些人普遍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对人大业务和法律法规不熟悉,有“人到码头车到站”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工作放不开手脚,开展监督心目无数,畏难情绪较重;加之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构成不尽合理,综合议事能力和自身素质不高,特别是缺少懂法律政策、熟悉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的专业人士,客观上造成“不会监督”、“不善监督”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

监督工作也只能停留在听审报告和审批财政经济计划报告这些程序性、常规性、低层次的水平上,对下级监督的多,对本级监督的少,对事监督的多,对人监督的少,事后监督的多、事前事中监督的少,程序性监督的多,实质性监督的少,被动应付监督的多,主动开展监督的少,一般监督多、刚性监督少,评功摆好的多,揭摆问题、提出意见的少,往往是“监督已经监督了,而问题还是问题”;有的则一味强调对“一府两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弱化人大监督和制约职能,甚至认为政府需要什么人大就配合政府什么,政府啥工作搞的好就监督什么,只有这样才能“锦上添花”,“里不伤、外不损”,实现双赢。这种自身不硬以及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行动上不作为,必然导致人大工作无所作为,权力机关没有地位。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应采取以下对策:一要完善机制,善于监督。现阶段,围绕增强人大监督职能,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人大工作机构,增加机构设置,充实工作力量,完善监督体系。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除了设立法制或内务司法、财政经济预算、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外,有条件的还可增设人大研究室、信访室、监办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室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预算和审计审查委员会,选强配齐有关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尽可能多的从社会上选聘一些专家、学者及专门研究人员,以加强人大监督力量;

另一方面要完善人大制度机制,尽快建立和完善履行监督职能的视察调查、听审报告、工作评议、干部履职、司法监督、议事决策、票决测评、追踪督办、二次审议等制度体系,完善会前视察、会中审议、会后督办机制,促进人大监督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针对人大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应建立程序严密、内容充实、考核科学、制约有效的监督工作责任落实机制,逐步推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议题,从议题选择、目标制定、决策出台,到工作实施、组织视察,会议审议、民主决策,再到审议意见转办督办、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结果公开等环节的全过程进行量化分解、考核测评工作效果,加强对监督对象动态监督和对人大监督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对外公开结果,不断增强监督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二要理顺体制,便于监督。首先要改进和完善现行的领导体制,建议在地市级以下实行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单设,逐步取消党委书记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做法,争取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同级党委副书记,列为同级党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进一步明确党委、人大、政府、法、检两院的各自职责范围及排位顺序,避免因为定位不准、职位交叉导致角色错位、工作越位、关系倒位、监督缺位,确保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政治权力地位与法律赋予的社会地位相一致。

其次要理顺党委与人大、党委与政府,人大与政府、人大与法检两院的关系。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执行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行使好各项职权;要善于把党的正确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政府的重要工作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上升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各级党委关于地方事务的决策和主张,需要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可作为建议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各级政府在区域规划变更、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项目计划、大宗土地拍卖和矿产资源配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决策出台前,要依法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争取人大依法审查审批。总之,凡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都交由人大审议作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凡涉及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通过或实施监督的重大事项,避免党委、政府联合发文。

再次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体制机制,工作中重大问题需要依法审议决定的要及时向人大作专项报告,切实改变过去那种“以党代政、党政不分”和“有法不依、有法不遵、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权大于法”的不良现象,坚决纠正“政策重于法律、执行机关指挥权力机关”的错误行为,确保党委、人大、政府和法检两院在宪法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独立自主地行使各自职权,做到既不越位包办代替,又不错位失职。

三要改进方法,严于监督。现阶段,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好监督职权,就必须创新思维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监督人与监督事结合起来,把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结合起来,把监督检查与支持互促结合起来,把程序性审议与实质性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在开展视察、调研、检查、听审报告、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常规监督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岗位目标承诺、专题审议询问、专项工作评议、集中督办、二次审议、对外公开结果、进行满意度票决测评等其他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在深入实施法律监督、扎实推进工作监督、深化干部任后监督和强化跟踪督办、监督绩效评价上下功夫、做文章;

同时又要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督的形式,深化拓展监督内容,综合运用《监督法》规定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审议意见回审等刚性监督手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跟踪监督。人大监督一定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以指出问题,推进工作为目的,对涉及面广、问题多、影响大的工作,应及时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对视察检查、审议监督中暴露和发现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动真碰硬,一追到底;对人大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要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并将处理情况适时向代表通报和社会公布,努力做到监督一件、见效一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监督实效,强化监督权威,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实现由程序性审议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

四要提升自我,敢于监督。针对目前地方人大监督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建议一方面应不断优化和提高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构成和素质,以便利于人大监督。尤其在届初选配人大机关工作机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时,既要考虑政治因素和行业类别,更要注重其文化程度、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注意从社会各方面多选配一些年富力强、熟悉法律政策,通晓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热心人大工作、敢于担当的人充实到权力机关和监督机构中来,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与承担任的工作务相适应。

另一方面要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议事决策能力,敢于监督、勇于监督。要通过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专题调研、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听审“一府两院”工作、参与部门工作评议、行风测评、人事任免和代表主题活动,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增强人大监督的效果,推进“一府两院”工作开展。在此基础上,要深入探索有效行使人大法定职权的形式和途径,科学把握监督人与监督事的方式和关系,努力寻求监督工作的最佳切入点,积极开展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就职活动,适时安排政府组成人员、法检两院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切实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增强人大监督权威。

五要强化保障,勇于监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民意机关、监督机关,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政治地位和职能作用是法定的、不可替代的。人大对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拥有监督审批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拥有任免监督权,涉及人员、车辆、经费、办公设施等与人、财、物有关后勤保障应该充实到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改善人大工作条件,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加大人大机关干部选配交流,保证正常的经费开支和设施配置,着力改变人大工作机构“一块牌子一个人”,唱“独角戏”;政府财政应把人大会议、人员培训、法规宣传和代表活动、机关信息化建设等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不断强化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保障。

地方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对“一府两院”两院及有关重点部门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制约和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强化对全口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深化部门工作评议和干部履职汇报,强化司法活动与依法行政和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和制约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第17篇:关于健全地方税收体系的调研报告

中央税收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的两个子系统。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不管缺少中央税收体系还是缺少地方税收体系,国家税收体系都是不完整的系统。分税制的核心是在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基础上,将政府收入划分为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征收管理。按照分税制最基本的要求,中央和地方都应当有基本稳定的收入来源,也就

是要有自己固定的税收。这种固定税收应当由若干税种构成,其中包括各自的主体税种和辅助税种。笔者就地方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仅供参考。

一、现行地方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没有统一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没有统一的认识,不可能有步调一致的行动。实事求是地讲,尽管中央已作出建立地方税收体系、合理划分税权的正确决策,但在要不要分别设立中央税体系和地方税体系问题上,在正确处理税收“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上,还应统一认识。正因为人们目前的认识尚未真正统一,以致建设地方税体系、合理分配税权未见实质动作。

(二)税收体制不完善也不够稳定

实行分税制的目的,在于通过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保证两级政府所需财力,调动两级政府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现在看来,增强中央政府可调控财力的目的基本实现,中央税体系得到加强,中央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相对而言,地方税体系发展滞后,尤其是税制不稳定、管理不顺畅的矛盾突出。近期,为保证中央收入,更好地调节宏观经济、国家对地方税体系中发展较好、便于征管、税源较广的税种的税目或税率陆续作了调整。几乎每项新出台的增税措施,都有利于中央收入规模的扩大;而减税的大多是地方税收,令人不得不对地方税体系有无存在的必要产生疑虑。必须看到,税制稳定是税收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稳定地方税制至关重要。

(三)税收法律层次不高

目前我国尚无统领整个税收体系的税法大纲,因而没有法律对我国税收的性质、作用、立法原则、管理体制、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及主客体间的权利与义务、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各级税务机关职责、政府与税务机关权限划分、地方税税种开征及调节范围等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合理、具体、严密的规定,整个税收体系建设缺乏法律依据和行为规范。

(四)税收体制内外有别

现行地方税制仍内外有别,如地方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仅对内资企业征收,这不仅不利于公平税负和内外资企业间平等竞争,也不利于我国税制与国际税制接轨。

(五)主体税种比较单一

现行地方税收体系中,调节面广、调节力度强、征管简化、收入规模较大、起主导作用的税种仅有营业税了,过去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由过去的地方税收变为共享税,而且中央占60%,地方仅占40%,地方税收体系建设缺乏灵魂和长远目标。

(六)税收调节功能不到位

目前,我国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尚未开征,税收聚财功能、调节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其他地方税,如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七)财权税权不统一

现行分税制虽将部分税种和其中的部分收入划归地方,但却未明确其为地方税;其收入安排使用权属地方,但税收立法权、政策管理权、征收管理权却属中央。财权、税权体制不统一,不可避免地抑制地方加强税收管理的积极性,影响地方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执行,从而出现中央定政策、地方出资金、影响地方财政平衡等问题。

二、健全地方税收体系的几点建议

(一)国家应制定和颁布税收基本法

国家应加快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税收基本法。该法不仅要对国家税收体系及其中央税收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两个子系统的主体税种等作出规定,而且要对税收的立法权、管理权、收入规模、税种量限、管理体制、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税收强制执行手段等重大问题进行规范,还要对税务机构的设置、管理体制等作出规定,加快税收法制建设的步伐。

(二)要科学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

建设地方税收主体税种,有两个方法可供选择:

方法之—:由于增值税收入规模大、税源充沛、收入稳定,可改变增值税的共享税地位、将增值税、消费税作为中央税的主体税种,以确保中央收入稳定增长;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全部作为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为实现地方税体系的“内生增长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方法之二:借签发达国家做法,增大所得税等直接税收入并相应减少增值税等间接税收入,可考虑将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等直接税作为中央税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等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

不论采取哪个方法,一旦确定,必须保持基本稳定,以避免政策频繁变动造成大的损失、增加改革成

本。

(三)合理确定地方税种量限

一般来讲,一个国家设置税种多少取决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管理水平。目前,我国经济尚不很发达且具明显的层次性,税收管理水平也不高,广大公民税收观念亟待提高,依法治税环境优化还需要过程。税系建设应当简化,国家统一设置的税种以20种左右为宜,地方税税种可设15种左右,尽量少设共享税

。当前,深化税收改革和优化国家税系,应当开征一批、废除一批、改革—批税种。在动议新开征的税种中。教育税、环境保护税、燃油税等,因与地方经济发展关系密切,且有的在收费时其收入基本归地方,理应作为地方税。对社会保障税和遗产税、赠与税,我们认为,前者不仅收入规模大,发展潜能大,而且还具有调节地区收入的作用;后者虽然收入规模不大,但政策、政治、社会功效十分明显,故都不宜作为地方税,而应作为中央税。为支持西部大开发,可开征西部开发税,实行地区差别税率,东高、中次、西低,全部收入由中央支配,专项用于西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建设。为兼顾中央与地方利益,确保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的相对统一,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的比重以55:45左右为宜,并将中央税收的10%作为转移支付资金。这种量的关系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应变动。以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行为。

(四)建立地方税务评估机构

依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税务机关一般设有专门的税务评估机构,主要对计税价格等进行评估,目的在于强化征管、保护税基、防止税收流失。借鉴国际经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也应建立税务评估机构,对计税价格特别是房地产计税价格进行评估,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鉴定。

(五)改革优化地方税种

1.营业税。一是将行政事业服务收费等纳入征税范围,从制度上扩大税基。二是对混合销售行为确定具体标准,从政策上划清征收增值税还是征收营业税的界限,力求避免混税、混级行为发生。三是将金融业营业税税率降为5%,以减轻税负,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四是同一收入税不重征,对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征收营业税而不再征收房产税。

2.个人所得税。一是改变现行共享税为地方独享税,提高地方积极性。二是全面加强个人收入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严格源泉扣缴。三是税前扣除标准科学化,国家不统一规定具体扣除标准,而是根据经济发展、职工收入、物价指数等经济指标规定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在规定幅度内具体确定。四是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的扣除标准逐步统一,体现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与内外籍人员平等的法律地位。五是生计费用的扣除,可从目前以个人为单位逐步向以家庭和个人为单位并存转化,充分考虑家庭因素,照顾家庭利益。

3.资源税。一是扩大资源税课税范围,将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纳入课征范围,以支持“环保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二是适当提高原油、天然气、金矿、有色金属矿等资源税税负,限制过度开采不可再生资源。三是将资源收费转化为资源征税,以规范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推进税费改革。

4.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是扩大征收范围,凡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不分国内外企业或个人,都是纳税人。二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可改名为城乡建设税或建设税,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使之成为独立税种。三是全国不再按行政区划设计分档税率,可考虑中央规定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城乡建设发展情况确定。幅度税率可设计为1%-2%。

5.房产税。一是计税依据改按房产评估值征收,房产评估3年或5年开展一次。二是税率可设计为1%-2%的幅度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幅度内确定本行政区具体适用税率。三是对租金收入不再征收房产税。四是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课税范围。

6.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非农业用地,除农民农业用地外,其他占地均应依法征税,有效遏制滥占土地行为。二是提高税额,国家规定基本幅度标准,具体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

7.环境保护税。应将现有各种有关环境收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对污染行为或污染物征收。主要包括对排放废气、废水、废物和噪音等4种行为征收,纳税人为污染的制造者;为体现4种污染对生态环境的不同危害,可设计不同的税率,实行从量计征。

8.教育税。将现有的教育费附加、职工个人教育费和农村教育费改为教育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以1%左右为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9.取消一些税种,包括土地增值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屠宰税和筵席税。

第18篇: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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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李克强总理指出:“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努力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切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已成为全国各地的普遍共识。在时间和操作层面如何推进,在地方(区域)依法治理中如何实现,尤其是地方“法治城市”如何创建,是当前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中共同面临的首要任务。我局承担着党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责,应积极行动起来,对标一流,把建设“法治太原”作为当前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开创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

通过实地调研、函、电沟通等方式,我们对部分省会城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杭州、成都、重庆、武汉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

3月7日-3月15日,我们对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四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交流经验、查看实证材料、参观先进典型等方式进行。

四地市普遍认识到,“法治城市”建设是一项涉及到“点多、线长、面宽、体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设立一个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具体的机构来推进。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四地均设立了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名称上略有差别,其中成都、重庆、杭州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武汉为“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成都、重庆、武汉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杭州市分为“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其中“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设在杭州司法局,“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在杭州市委办公厅专设的法治处。

四地市相继出台了“法治城市”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文件。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争创浙江省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杭州余杭区出台了《“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成都市出台了《2012年成都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对申报评选重庆市“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先进区县开展自查评分的通知》;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法治区、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武汉市法治区创建考评标准(试行)》《武汉市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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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制定的《杭州市争创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未纳入考核。考评细则内容包括考评和民意调查两大部分,考评指标分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制教育、基层民主5大类21项100条。杭州市的考评工作是在浙江省“开展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创建活动”前提下开展的。习总书记主政浙江时期,提出“法治浙江”建设目标。2007年,以浙江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指导。杭州市委为推动此项工作,在市委办公厅增设法治处,市属各区(市、县)委也有相应机构设置(余杭区除外)。杭州市委法治处年底对全市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杭州市的最大亮点,是将法治市县的创建活动提高到了市委中心工作的重要地位,在具体的考评指标中引进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

2008年,杭州市余杭区(是杭州市唯一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的),根据《“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对本区法治状况进行评分,公布了中国内地第一个法治指数“71.6分”,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该评估体系由一个“法治指数”、四个“评估层面”、九张“调查问卷”组成,将余杭区提出的九大法治建设总体目标进行分解量化。针对区本级、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四个层面开发了四套法治建设量化考评方案,采用目标绩效的加减分制。同时设计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行政工作、司法工作、权利救济、社会法治意识程度、市场秩序规范性、监督工作、民主政治参与、安全感和满意度九方面的调查问卷,并将该部分民意调查得分按一定比例纳入最后“法治指数”计算。尤为重要的是,余杭区成立专门考核组,考核评估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综合得分对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进行排序通报。对被扣分单位,余杭区依法治区办受区委委托,分别约见扣分部门主要领导,面述法治指数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并且要求问题部门3天之内回复,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同时,余杭区的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涵盖述职述廉述法三项内容。这些举措使得法治指数不只是对现存法治状态的简单量化评估,更成为各单位发现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成为推进法治余杭建设,提升整体法治理念的抓手。余杭制定的这套评估方法,法治以量化形式考评,因其所具有的开创性,对全国各地都有借鉴的价值。杭州市余杭区也因其法治建设的创新地方实践,连续四次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法治发展年度报告》的“地方法治建设经验”引用。

成都市制定的《2012年成都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未纳入考核。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指标、特色指标、行业评价指标、绩效指标四大部分,其中,基础指标分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社会安全秩序、经济法治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民主法治、法治监督效能等9大类70项268条;特色指标特指年度1项最突出的工作成果;行业评价指标指市级牵头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法治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绩效指标包括荣誉称号、经验推广、宣传报道、整体评价等4大类5项11条。成都市政府目督办将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纳入区(市、县)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下达全市,市人大、市政协领导每年都分别率队,对创建活动进行调研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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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的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高规格的启动仪式,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及省市主要领导出席启动仪式。二是市委2012年1号文件印发“六五”普法规划,政府9号文件印发创建全国法制城市的意见,体现对法治建设的充分重视。三是突出群众制定,构建开放型测评体系。成都市为保障法治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的群众参与性,召开了1000余场群众座谈会,与23000多名群众面对面征求意见。四是在安排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外,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单独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重庆、武汉市级层面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基本上是对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贯彻实施,缺乏亮点。

(二)全国其他城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

为对全国的地方法治创建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向全国省会城市及重要城市采取发函发文、电话交流等方式进行了调研。截止目前,共收到13个城市的回函或回复。这13个城市分别是上海、南京、福州、沈阳、兰州、石家庄、合肥、郑州、海口、呼和浩特、贵阳、长沙、昆明。这13个城市,均设立了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名称上也基本分为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两类,或两块牌子同挂。合肥、郑州、武汉、石家庄、长沙、上海、福州、沈阳、兰州、贵阳、呼和浩特领导组办公室均设在司法局。南京市设在市委政法委,海口市设在市人大常委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海市,上海1999年设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2003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政治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2008年重新改设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司法局。

13个城市对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基本都有安排、部署和考核。上海出台了《法治城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合肥出台了《“法治合肥”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法治合肥”任务分解表》,南京市出台了《法治城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法治建设考核测评指标体系》、昆明出台了《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长沙市出台了《关于成立法治长沙建设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分支机构的通知》等。

昆明市历经3年创建出的《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较为科学系统,该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模块,13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构成。它提供了三种不同使用方式,通过对3个一级模块的不同方法运用,服从于不同的评价目的,具体运用方式见下表:

昆明在指标体系构架过程中,成立了《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组,课题组由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治办、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等部门及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财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部分法学专家共20人组成。课题组组长由昆明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其体系构建吸收借鉴了香港、杭州市余杭区、南京市等地的指标体系创设经验,历经了收集候选指标,征集社会意见,召开论证会等阶段,最终形成“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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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体系”,并于2012年4月24日首次发布了“昆明法治指数”,成为全国第一个把法治测评委托给第三方评估,并公布测评结果的省会城市。

长沙市为推动法治长沙建设,确定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六项专项工作,成立了六个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分支机构。通过分支机构推动法治长沙建设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19篇: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调研

一、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依据与安全现状。

在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好转的同时,仍有一些地方煤矿不降反升,或者总是居高不下。从监察监管层面分析,重要一个原因是与地方监管有关。

调查三:地方监管安全效果与执法效果密切联系。上述主要产煤县都设立煤炭局,都配备了技术力量。纵观上述县市,执法的监管就起到作用,安全效果就好。桑植县、石门县、浏阳市基本上只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只检查不执法,偶尔执法也只是走走形式。湘潭县,辰溪县执法力度较大,特别是湘潭县除了大金额罚款,还使用了停产整顿处罚。

二、建议

1.要加强对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作用的认识。一是要认识地方监管的重要作用。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是政府监管煤矿安全职能分工,地方监管对煤矿安全有着极其重要作用,具有人多,情况熟,网络紧密,信息灵通,能借助县政府的重权,更能把握煤矿安全的实际的特点。二是要摆正位置,监察监管的根本职责是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将减少事故,减少伤亡人数放在首位目标。要克服一些人的上下级思想观念,要克服权力之争的思想倾向。三是注重实效。省局将本项工作制度化,各分局要从实际出发,将解决各县市的监管实际存在的问题作为检查指导的出发点,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

2.要积极探索解决地方监管执法的难点。一是**煤矿安全形式好转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煤矿井型小,装备差,灾害重,事故多发,始终要将打击非法生产,抓住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要手段,要将提高煤矿管理水平,装备水平,陶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提高员工素质作为治本之策。二是地方监管执法难度较大,执法环境较差。特别是人财物编制在地方,领导和朋友的招呼让地方监管领导不敢执法。要积极推行联合执法,经济处罚让部分给地方,借国家监察牌子树立地方监管的权威。

3.加大考核力度。各分局对主要产煤县按照省局规定对地方监管考核打分,对监到位,安全效果好的省局要设立奖励,同时要将其业绩通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

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调研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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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关于地方人大工作方面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对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有关人员述职评议,各地在这项工作中,对述职的对象、内容、形式、做法等方面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多年来的实践,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评议政府、“两院”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8年11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通过。该办法对述职对象、内容、形式、做法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1)述职对象和形式。《办法》规定述职评议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对象是本级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两院”的正职和副职领导。对其他被任命干部的述职,由所任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述职方式可以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委托所在机关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派员参加。一般我们都在常委会上进行。

(2)述职的重点内容和做法。述职报告主要突出述职干部本人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思想、工作情况和本人在领导班子中所发挥的领导作用,叙述任职以来在政治思想方面,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勤政廉政情况;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情况;在领导能力方面,即落实岗位责任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方面,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发扬民主,联系群众的情况;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述职报告一般由述职干部起草,先在本部门听取意见,形成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具体操作大体上分为八个步骤:

(一)召开主任会议,决定述职人员;

(二)召开述职干部交办会,进行思想发动,提出具体要求;

(三)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若干调查组,深入被述职干部所在部门广泛听取意见;

(四)召开主任会议,听取调查组情况汇报,研究确定评议意见;

(五)举行常委会全体会议,听取述职报告,提出评议意见。

述职评议后,被评议后的干部,都要根据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评议意见。述职评议的整改情况,在向市委、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外,还应逐条答复有关代表。

述职评议作为本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对于不断督促行政、司法机关和被任命干部增强公仆观念、国家观念和法制观念,促进行政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断改进工作,保障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组织代表进行述职,各地对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进行了试点。在试点工作中有些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存在什么问题有何建议

为了切实搞好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这项工作,我们于去年3月下旬至4月初赴张家港市、苏州平江区人大进行了学习取经,5月上旬我们出台了《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的意见》,6月下旬,我们先后在沙溪、城厢两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工作,并组织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秘书到现场进行观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1、充分做好代表述职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述职代表人选确定和述职报告的形成。

在述职代表的人选上,我们主要选择有一定代表工作经验的连选连任的老代表;同时具有一定文化基础,语言表达能力好,在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代表。

人选确定后,我们就到述职代表所在镇,会同言该镇人大与述职代表碰头,面对面地指导述职代表如何起草好述职报告,要求报告内容实事求是,并在述职会议前7天送镇人大主席团,由镇人大按照我们述职试点工作意见上规定的代表述职内容做好初稿修改工作。形成送审稿后送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再作第2次修改。

(2)确定述职范围和选民代表广泛听取选~见。

各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在会议前半个月,分别通知述职代表及其单位选区,并确定述职范围和选民代表。明确代表述职范围,一般在选区内以会议形式进行,以所在村、街道为主。在选民代表人选上,注重选择对述职代表的工作、生活比较熟悉,有一定群众基础,为人公道,具备一定文化知识和表达能力的人作为选民代表。人数一般在40-50人左右,并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如选区范围内的村、街道的领导。其次,在会前要组织部分选民对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广泛听取选民对述职代表的意见,为选民代表发言作准备。

(3)明确述职组织领导和述职会议的基本程序。

首先,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负责指导,镇大主席团组织实施,所在单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要分工协作,加强协调;其次,明确述职评议会议基本程序:即一由镇人大主席主持会议;二代表述职;三选民代表评议发言;四述职代表表态发方;五党委领导讲话;六市人大领导讲话。

(4)搞好试点镇的模拟述职演练。为了确保试点镇代表述职工作质量,我们在正式开始前二天分别组织两个镇进行述职模拟演练。通过模拟演练,一方面听取各选民代表意见,对述职报告作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找出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了述职工作的操作程序。

2、切实开好两个镇的代表述职观摩现场会。

市人大常委会对整个代表述职试点工作十分重视,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朱亦芳主任和有关副主任均出席了两个观摩会,在观摩会结束之前,朱亦芳主任发表重要讲话。我

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除了事先做好有关业务指导外,还配合试点镇人大对观摩会召开做好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确保了两个试点镇代表述职观摩会的顺利召开。

以上是我们代表述职试点镇的一些具本做法。今年我们在去年试点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到目前为止已有不少镇进行代表述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座谈中大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重视。

(一)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述职人选问题。从我们几个镇的述职工作实践来看,由于镇级代表文化层次低,工作范围以及知情面都比较有限,选来选去各地都把村、街道办的主任作为述职对象。而选择村、街道办主任去述职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这些述职主任谈自己本职工作多一些,谈如何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几乎谈不出什么来。二是这些人在平时管理工作中,难免与群众有摩擦,每次组织评议镇人大总是将有关工作做得慎而慎之,惟恐将述职评议会开成批斗会。

(二)代表述职工作的经费问题。代表述职评议会与一般代表小组活动相比,前者独立性强,工作量大,要求高,参与人员多,相应费用支出大一点。同时也存在着代表和选民代表的误工补助问题,为此要求落实代表述职评议会的经费问题。

三、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各地有什么好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有何改进意见

近几年来,我们在不断总结以往代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不断创新,使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在活动内容上与时俱进,紧贴实际。主要做到“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二是围绕我市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年初,我们对各市、镇两级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按照“三围绕”在活动内容上作适当修改调整后使其更加符合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当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二)在组织形式上求突破、创新意。首先,我们针对代表小组活动人数少,形成不了规模与声势这一缺陷。我们在1997年开始,在市镇两级代表小组中实施“两联”活动,即市、镇两级代表小组联合活动称为上下联动;将临近镇市代表小组联合活动称作横向联组活动。这样做,一方面为联络代表活动营造了一定的声势和规模,另一方面拓宽了代表的知政、知情渠道,有利于代表参与决策,管理国家事务作用的发挥。其次,组织行业代表的专题视察活动。这主要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业务部门开展视察检查时,克服“外行人讲外行话”缺点,选择行业条线代表组成视察组,对相应行业进行工作检查和法律监督。这样做,使代表在视察中更能准确地发现一些问题,在座谈中不讲外行话,从而使提出的建议更有针对性和建设性。

(三)加强指导工作。近年来,我们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围绕进一步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质量,切实抓好对代表小组活动的联络指导工作。一是制订活动计划。年初我们工委与办公室联合发文要求各市代表小组及时认真制定好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其后,召开各镇人大主席座谈会了解小组活动计划制定情况以及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计划。在各组计划上报后,我们及时进行修改、调整、平衡,以表格形式刊登在市人大工作通讯上,下发到各组,供各组相互借鉴,参照执行。二是切实抓好平时面上指导工作。首先深入到各组了解小组按计划活动和活动台帐建设等情况;其次,检查“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抓好年终小组活动总结评比工作。我们每年底都要召开一个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同时做好评比优秀代表和先进市代表小组的评比工作。这对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质量,起到了很好激励作用。

如何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是我们工作的一大课题,最近我们工委召开了部分镇人大主席座谈会,就这一问题作过专门讨论。(1)代表活动内容除了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外,还要结合不同阶段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好活动。(2)对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视察检查时,事先不能通气打招呼,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实在在的监督实效。(3)镇代表小组组长自行组织活动能力比较差,单组活动有难度。代表开展联系选民还不够,参与议事决策能力差一点,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指导和培训工作。

四、代表建议的办理,在督办代表建议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经验及建议

近几年来,我们除了做好每次人代会代表建议内容的整理、摘编等基础性工作外,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落在了代表建议的督办上,从而使代表的满意率、落实率、见面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特别是见面率近几年来均为百分之百。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开好一个交办会。我们十分重视代表意见的交办会,把交办会当作是对承办单位思想的动员会和办理工作任务的落实会,切实把会开好,开出成效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对办理工作提了希望和要求。通过动员,达到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其次是在总结、肯定上一年承办工作成绩的基础上,针对以往不足之处提出进一步办好代表建议的要求和意见。会上政府办公室,把代表建议的复印件下发到各承办部门,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及时分解落实办理任务,做好办理工作。

(二)坚持主任会议督办制度。选择代表意见比较集中、多年来提出而未落实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后,作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的重点建议。我们工委与有关委、室配合分管领导,进行重点督办。由于实施了主任会议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制度,进一步引起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整个办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坚持跟踪督办制度。这是我们进一步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落实好的重要举措。主要对一些重点建议办理全过程组织有关代表进行跟踪视察,既听承办部门办理汇报,

又要看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真正将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近几年,我们主要组织有关代表对城建、环保、交通和公安等部门实施跟踪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四)将激励机制引入督办工作中去。一是我们将办理工作的好坏作为政府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条重要内容;二是我们通过走访了解,将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刊登在人大工作通讯上,进行表扬,起到相互学习和借鉴作用;三是搞好先进承办单位的评比工作。今年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代表优秀建议和办理建议先进单位的评比办法》,我们准备在今年年底前着手抓这项工作。按照评比办法,先进承办单位的评比主要从承办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措施落实和按时答复等三大方面进行考察,同时还要结合办理结果,即代表满意率、落实率、见面率的高低来进行综合分析。这项工作从今年起,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由我们工委组织实施,评选出的先进承办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或市人代会上予以表彰。

此外,对不符合按规范要求和代表不满意的答复,及时转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地方调研报告.doc》
地方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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