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以职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超半,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各项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在科学准确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为地税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征缴计划书的同时,协助其抓好征缴清欠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制,督促改制企业在资产变现时按第一顺序偿还欠费。杜绝了社会保险费在企业改制中悬空或流失现象。今年以来共参与晶品

链条集团、粮食系统等20多家企业改制活动,核定欠费达4327万元,其中已经偿还到位729万元。与此同时,与组织、工会、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综合制约力度,采取目标分解、欠费企业法人代表不得评先评优、欠费单位不得购买控购商品以及从严控制职工退休审批等方法,督促其补缴欠费。今年上半年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1220万元,其中清收欠费957万元,清欠完成全年任务的230%。当期出现结余230万元,扭转了入不敷出、寅吃卯粮的被动局面。

(二)扩大社保覆盖面工作成效明显。不断扩大覆盖面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关键,是社会保险发展状大的基石。为此我们按照市局的要求,一直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六月份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电台电视台,以讲座的形式,详细讲解社会保险政策,在县城中心绿地广场大张旗鼓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

策法规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提问300多人次,散发宣传单2000多份。二是以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针对我县企业用工的特点,遵循“低基数、低门槛,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劳动执法、直接申报、强制收缴为手段,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扩面攻坚,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今年以来,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66人和4920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45%和487%。可以说,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渠道,壮大了社保基金。

(三)参保人员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实践证明,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是减少参保人员流失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不断完善企业买断身份人员保险接续的方法,简化程序,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制作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提供保险费申报、核定、个人帐户处理等相关业务一条龙服务。同时在企业改制

时,对职工下发《致全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一封信》,使职工进一步了解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积极缴费继保。通过不懈努力,今年1-7月份,已为875名断保人员接续了社保关系,从而走出了“这边进、那边出”的怪圈。

(四)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目前,全县共有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6244名(其中机关事业2343名,企业01名),月平均发放离退休金49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283万元,企业216万元),年均发放5988万元。我们与工商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相互配合,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管理,有效的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一分不差地领到养老金。今年1-7月份,共发放养老金2970万元,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在100%,从未发生过拖欠现象。另外,我们按上级有关政策,于3月份为117名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及时调整

了养老金标准。使广大离退休人员深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了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2、下岗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继续深入实施救助工程,尤其是在晶品链条集团改制后,我们对该集团1092名职工及时进行接收,兑付失业救济,并把救济金和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他们手中,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为1688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救济金万元,已为906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发放救助金万元,实现了三条保障线的顺利衔接。

(五)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见成效。为维护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严肃性,我们经常深入企业查用工、查工资、查缴费,努力维护社会保险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先后对18家企业缴费情况进行全面稽查,稽核人数达7049人,稽核面达71%,完成市达目标的142%。

(六)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局

已经多次派员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工伤保险业务知识培训,工伤保险队伍建设已具雏形,政策宣传已经着手策划,适合我县实际的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力争10月份正式启动实施。

(七)各项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认真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我们与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社会保险基金,保证每笔基金都能及时入帐、转储及支付。同时与审计部门加强联系,定期邀请他们进行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截止7月底,养老基金累计结存206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75万元,具备了一定的支撑和抗风险能力。二是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不断规范。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调查活动,对全县离退休人员的家庭住所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摸底,按乡镇进行分类汇总,建立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台帐。研究并出台了

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法,加快了离退休人员管理向社区推进的步伐。三是金保工程顺利实施,筹集奖金更换了一套新的网络设备,进行业务软件升级。集中人力,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全县119个单位的2万余名企业参保职工的33万条参保信息和缴费记录等进行了校对和数据整合,改正错误信息近3万人次,有效的推进了建立“数字化社保”的工作进程。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成绩显著,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发展中存在着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一难、二多”。具体讲是:扩面难。城镇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不懂保险政策,对社会保险认识有误区,与商业保险混为一谈,加之企业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愿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使推进扩面工作举步为艰。个体私营企业员工

劳动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性大,企业主借此瞒报少报参保人员为扩面工作又增加了一层难度。流失人员多,企业改制后,多数职工流向了社会,他们大多缺乏社会保障意识,有的不了解缴费与待遇的关系,满足于最低缴费年限,特别是一些年青的企业职工对社会保险的前途渺茫,买断后不愿在参加保险,致使相当一部分人员中断缴费,参保人员一再流失。欠费数额多。由于我县企业科技含量低,近年来多数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造成想缴纳保险,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近年来,社会保险清欠工作虽然力度较大,但是欠费数额仍处于不断攀升的势态。

三、攻坚克难,乘势而进,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下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百日专项

监察活动,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为抓手,依法强制各类企业特别是城镇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员工数量多、经济效益低的企业实行“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以此扩大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渠道,尽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加强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在企业改制时,制作《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问答》宣传册,与社会保险手册一并发放到职工手中,讲解社会保险知识,促其主动续保。

(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在按时提供准确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的同时,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对欠费单位,与有关部门实行综合制约。特别是对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除按规定依法处罚、强制征缴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确保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作为第一顺序一次性

予以清偿,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步伐。按中央、省、市要求,完善退管服务网络,年底前要实现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由街道、乡镇建立专门组织和活动场所,接收离退休人员档案。

(四)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组织开展工伤保险知识培训,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按照省、市要求,力争10月底全面实施,并补征1-10月份的工伤保险费。界时将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精心准备,认真谋划,统一部署,缜密运做,确保成功。

(五)搞好审计稽核工作。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举报稽核相结合的方式,严肃查处社会保险费瞒报漏报现象,防止保险费在源头流失。

(六)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对动用养老金垫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费进行整改,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确保年底前资金到位,保证今后专款专用。

积极开展专项审计,以便及时发问题,解决问题。坚持政策,严格审批支付丧葬费、抚恤金、补充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保基金,尤其是严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药费的审核报销。

(七)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失业人员的救济金。保证一日不拖,一分不欠,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

总之,我们要在市局的指导下,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倒排工期,再鼓干劲,力争于10月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推荐第2篇:青原区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青原区2009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2009年我区社会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劳动保险厅的精心指导下,服从青原发展的大局,围绕民生工程的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筑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完善制度,扩大覆盖面为重点,以强化管理优质服务为手段,全面超额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得到了大力推进,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维护社会的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坚持民生为本,以让更多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取得新突破

截止年底,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643人,占年度任务的108.12%;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1075人,占年度任务的1004%;参加失业保险6157人,占年度任务的108.0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200人,占年度任务的100%;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21人,占年度任务的150.53%;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0800人,覆盖率达100%;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5660人,占年度任务的154.98%;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3320人,占年度任务的103%。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较去年底分别净增了946人、2771人和3040人,养老保险增幅达历史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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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征缴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我局今年通过加大对企业当期缴费和清理历史欠费的稽核力度,立足新起点,增添新措施,挖潜增收,千方百计提高基金征缴率,加之我区积极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大量断保人员续保。2009年我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151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56.67%;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158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2.7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总额114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工伤保险征缴总额4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338.46%;生育保险征缴总额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0%。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实现了三年翻番的目标,并获省政府10万元翻番奖,失业保险连续八年获市先进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累计节余3249万元,可支付3.6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700万元,预计可支付2.8年的医疗保险费用。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时期,取得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大于支出的可喜成绩,切实发挥了保发放、筹集资金的主渠道作用。

二、着力维护稳定大局,确保发放取得新成果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强化举措,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全年共为805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876万元,支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607万元,支付失业保险费59万元,支付生育保险费0.3万元。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支 — 2 —

付额均是建区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

今年元月,我局按照《江西省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劳社养[2008]33号)文件。为全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均养老金由827元提高到946元,增幅达14%,切实保障了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提高了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让广大退休人员享受到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步推进

200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扩大覆盖面和强化基金征缴为重点,加强基金安全管理,狠抓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积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反弹琵琶”,换位思考,不唯扩面征缴而扩面征缴,从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要求出发,为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使医疗保险这项社会政策能够惠及所有人群,使这些公共产品能够供更多人的选择,最大体现了社会公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好了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经办大厅整洁明亮,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医保业务以计算机系统为手段,实现了信息化;二是实现了定点管理的规范化。建立了以“协议管理”、“巡查管理”和“信用等级管理”三个管理为主的“两定”管理制度;三是做好了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困难企业参保工作。按照有关文件和政策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从2008年已将符合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困难企业有关职工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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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是全省第三家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既是医保工作的亮点,同时又是难点。为了破解参保扩面难,基金征缴难,管理服务难的三大难点,我区不断探索,开阔思路,找到了破解“三难”的“钥匙”。一是进行全员登记参保,破解参保扩面难。由公安机关提供居民户籍资料,社保机构以户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并录入微机,建立电子数据库,同时告知参保人员依法缴纳保费。二是对参保人员因家庭困难,人员外出等原因个人暂时缴不起或缴不齐的,由定点医院开展“住院送医保”活动,先行垫付其本年度应缴的保费。今年又与移动公司开展“存话费送医保”的活动,有效地解决了缴费的问题。三是推行“金穗医保卡”,该卡兼备存款、取款、医疗费结算的多重功能,方便、快捷。城镇居民参保后凭“金穗医保卡”到农行各网点刷卡缴费,住院凭“金穗医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我区的做法在全市乃至全省产生了较大的反响,起到了示范作用。

五、积极争取上级转移资金,切实做好上缴各项保险调剂金工作

2009年,我局在确保完成与上级转移支付挂钩的硬性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同时积极做好与省、市社保局的协调工作,多次到上级争取中央财政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和省级调剂资金,全年共争取到账资金720.55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9万元,国有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参保补助资金61.08万元,居民 — 4 —

医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6.1万元,居民医保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204.37万元。及时弥补了我区保发放资金缺口。同时积极上缴各项保险调剂金,共上缴养老保险调剂金58万元,工伤保险调剂金4.4万元,失业保险调剂金15.8万元。

六、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步

2009年,按照金保工程全省社保“数据质量年”工作计划要求,我区加大养老、医疗保险数据库建设,切实做好清理、核实、录入历史数据,同时对个人账户的建账、记账和转移等基础数据进行了清理补充。按省、市社保统计报表设计的指标内容,及时补充新数据,确保了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今年我局还进一步加大对信息系统软、硬件的投入,及时对局域网络进行升级,建立健全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数据管理长效机制。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全部通过计算机处理完成,切实保证了退休人员调补待遇的及时到位,并检验了我区基础数据库的完整准确。数据库的完善不仅加快社保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转变,而且为全省养老保险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打下基础。

七、内控制度不断健全,基金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社会保险稳定与和谐。今年以来,我局将基金管理作为首要责任加以落实,一是加大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江西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和完善了《青原区社会保险内控制度》,明确了关键岗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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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流程、关键人员的三控制。为我局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遏制违规挤占、挪用基金的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随着金保工程建设的推进,我局基金财务全面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管理,使用了全省统一的基金财务应用软件,基础数据按月汇集上传,充分发挥了财务信息系统监督功能,财务管理日趋规范。三是提高与银行、邮局的合作质效,确保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主动做好与合作银行、邮局的协调工作,并针对代收社会保险费、银行基金账户的管理以及养老金代发工作提出了改进完善措施,促使各合作银行、邮局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协助社保部门从征收、管理、发放各个环节管理好社会保险基金,并实现社保基金在运营中的保值增值。

八、存在的问题

我区的社会保险工作成绩固然令人欣喜。但是,我们仍十分清醒地意识到所面临的困难。一些多年难以解决的问题仍然困扰着社会保险工作的稳步发展。一是扩面难、征缴难、清欠难。工业园区进园企业以及个体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参保阻力大;二是生育保险存在名存实亡。建议省里把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三是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社会保险配套资金难以确保;四是经办机构存在人员和经费短缺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亟待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认真研究,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同时争取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使社会保险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九、2010年的初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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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省政府批准我区纳入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区,使党的这一惠农政策尽快在我区得到落实。

2.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好中心城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快和谐社会建设。

3.把国有困难农林水、农垦和大集体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力争当期基金收缴率达到90%,努力完成全年民生工程指标任务。

二〇一〇年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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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以职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超半,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各项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在科学准确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为地税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征缴计划书的同时,协助其抓好征缴清欠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制,督促改制企业在资产变现时按第一顺序偿还欠费。杜绝了社会保险费在企业改制中悬空或流失现象。今年以来共参与晶品链条集团、粮食系统等20多家企业改制活动,核定欠费达4327万元,其中已经偿还到位729万元。与此同时,与组织、工会、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综合制约力度,采取目标分解、欠费企业法人代表不得评先评优、欠费单位不得购买控购商品以及从严控制职工退休审批等方法,督促其补缴欠费。今年上半年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1220万元,其中清收欠费957万元,清欠完成全年任务的230 %。当期出现结余230万元,扭转了入不敷出、寅吃卯粮的被动局面。

(二)扩大社保覆盖面工作成效明显。不断扩大覆盖面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关键,是社会保险发展状大的基石。为此我们按照市局的要求,一直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六月份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电台电视台,以讲座的形式,详细讲解社会保险政策,在县城中心绿地广场大张旗鼓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提问300多人次,散发宣传单2000多份。二是以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针对我县企业用工的特点,遵循“低基数、低门槛,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劳动执法、直接申报、强制收缴为手段,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扩面攻坚,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今年以来,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66人和4920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45%和487%。可以说,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渠道,壮大了社保基金。

(三)参保人员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实践证明,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是减少参保人员流失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不断完善企业买断身份人员保险接续的方法,简化程序,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制作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提供保险费申报、核定、个人帐户处理等相关业务一条龙服务。同时在企业改制时,对职工下发《致全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一封信》,使职工进一步了解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积极缴费继保。通过不懈努力,今年1-7月份,已为875名断保人员接续了社保关系,从而走出了“这边进、那边出”的怪圈。

(四)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目前,全县共有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6244名(其中机关事业2343名,企业3901名),月平均发放离退休金49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283万元,企业216万元),年均发放5988万元。我们与工商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相互配合,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管理,有效的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一分不差地领到养老金。今年1-7月份,共发放养老金2970万元,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在100%,从未发生过拖欠现象。另外,我们按上级有关政策,于3月份为117名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及时调整了养老金标准。使广大离退休人员深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了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2、下岗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继续深入实施救助工程,尤其是在晶品链条集团改制后,我们对该集团1092名职工及时进行接收,兑付失业救济,并把救济金和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他们手中,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为1688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救济金89.13万元,已为906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发放救助金22.93万元,实现了三条保障线的顺利衔接。

(五)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见成效。为维护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严肃性,我们经常深入企业查用工、查工资、查缴费,努力维护社会保险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先后对18家企业缴费情况进行全面稽查,稽核人数达7049人,稽核面达71%,完成市达目标的142%。

(六)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局已经多次派员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工伤保险业务知识培训,工伤保险队伍建设已具雏形,政策宣传已经着手策划,适合我县实际的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力争10月份正式启动实施。

(七)各项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认真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我们与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社会保险基金,保证每笔基金都能及时入帐、转储及支付。同时与审计部门加强联系,定期邀请他们进行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截止7月底,养老基金累计结存206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75万元,具备了一定的支撑和抗风险能力。二是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不断规范。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调查活动,对全县离退休人员的家庭住所进行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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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以职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超半,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各项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在科学准确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为地税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征缴计划书的同时,协助其抓好征缴清欠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制,督促改制企业在资产变现时按第一顺序偿还欠费。杜绝了社会保险费在企业改制中悬空或流失现象。今年以来共参与晶品链条集团、粮食系统等20多家企业改制活动,核定欠费达4327万元,其中已经偿还到位729万元。与此同时,与组织、工会、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综合制约力度,采取目标分解、欠费企业法人代表不得评先评优、欠费单位不得购买控购商品以及从严控制职工退休审批等方法,督促其补缴欠费。今年上半年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1220万元,其中清收欠费957万元,清欠完成全年任务的230 %。当期出现结余230万元,扭转了入不敷出、寅吃卯粮的被动局面。

(二)扩大社保覆盖面工作成效明显。不断扩大覆盖面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关键,是社会保险发展状大的基石。为此我们按照市局的要求,一直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六月份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电台电视台,以讲座的形式,详细讲解社会保险政策,在县城中心绿地广场大张旗鼓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提问300多人次,散发宣传单XX多份。二是以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针对我县企业用工的特点,遵循“低基数、低门槛,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劳动执法、直接申报、强制收缴为手段,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扩面攻坚,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今年以来,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66人和4920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45%和487%。可以说,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渠道,壮大了社保基金。

(三)参保人员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实践证明,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是减少参保人员流失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不断完善企业买断身份人员保险接续的方法,简化程序,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制作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提供保险费申报、核定、个人帐户处理等相关业务一条龙服务。同时在企业改制时,对职工下发《致全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一封信》,使职工进一步了解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积极缴费继保。通过不懈努力,今年1-7月份,已为875名断保人员接续了社保关系,从而走出了“这边进、那边出”的怪圈。

(四)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目前,全县共有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6244名(其中机关事业2343名,企业3901名),月平均发放离退休金49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283万元,企业216万元),年均发放5988万元。我们与工商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相互配合,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管理,有效的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一分不差地领到养老金。今年1-7月份,共发放养老金2970万元,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在100%,从未发生过拖欠现象。另外,我们按上级有关政策,于3月份为117名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及时调整了养老金标准。使广大离退休人员深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了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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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以职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超半,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各项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

(二)扩大社保覆盖面工作成效明显。不断扩大覆盖面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关键,是社会保险发展状大的基石。为此我们按照市局的要求,一直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六月份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电台电视台,以讲座的形式,详细讲解社会保险政策,在县城中心绿地广场大张旗鼓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提问300多人次,散发宣传单2000多份。二是以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针对我县企业用工的特点,遵循“低基数、低门槛,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劳动执法、直接申报、强制收缴为手段,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扩面攻坚,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今年以来,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66人和4920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45%和487%。可以说,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渠道,壮大了社保基金。

(三)参保人员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实践证明,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是减少参保人员流失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不断完善企业买断身份人员保险接续的方法,简化程序,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制作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提供保险费申报、核定、个人帐户处理等相关业务一条龙服务。同时在企业改制时,对职工下发《致全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一封信》,使职工进一步了解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积极缴费继保。通过不懈努力,今年1-7月份,已为875名断保人员接续了社保关系,从而走出了“这边进、那边出”的怪圈。

(四)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

(六)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局已经多次派员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工伤保险业务知识培训,工伤保险队伍建设已具雏形,政策宣传已经着手策划,适合我县实际的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力争10月份正式启动实施。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成绩显著,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发展中存在着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一难、二多”。具体讲是:扩面难。城镇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不懂保险政策,对社会保险认识有误区,与商业保险混为一谈,加之企业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愿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使推进扩面工作举步为艰。个体私营企业员工劳动管理不规范,人员流动性大,企业主借此瞒报少报参保人员为扩面工作又增加了一层难度。流失人员多,企业改制后,多数职工流向了社会,他们大多缺乏社会保障意识,有的不了解缴费与待遇的关系,满足于最低缴费年限,特别是一些年青的企业职工对社会保险的前途渺茫,买断后不愿在参加保险,致使相当一部分人员中断缴费,参保人员一再流失。欠费数额多。由于我县企业科技含量低,近年来多数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造成想缴纳保险,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近年来,社会保险清欠工作虽然力度较大,但是欠费数额仍处于不断攀升的势态。

三、攻坚克难,乘势而进,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下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百日专项监察活动,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为抓手,依法强制各类企业特别是城镇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员工数量多、经济效益低的企业实行“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以此扩大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渠道,尽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加强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在企业改制时,制作《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问答》宣传册,与社会保险手册一并发放到职工手中,讲解社会保险知识,促其主动续保。

(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在按时提供准确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的同时,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对欠费单位,与有关部门实行综合制约。特别是对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除按规定依法处罚、强制征缴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确保把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作为第一顺序一次性予以清偿,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步伐。按中央、省、市要求,完善退管服务网络,年底前要实现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由街道、乡镇建立专门组织和活动场所,接收离退休人员档案。

(四)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组织开展工伤保险知识培训,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按照省、市要求,力争10月底全面实施,并补征1-10月份的工伤保险费。界时将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精心准备,认真谋划,统一部署,缜密运做,确保成功。

(五)搞好审计稽核工作。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举报稽核相结合的方式,严肃查处社会保险费瞒报漏报现象,防止保险费在源头流失。

(六)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对动用养老金垫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费进行整改,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确保年底前资金到位,保证今后专款专用。积极开展专项审计,以便及时发问题,解决问题。坚持政策,严格审批支付丧葬费、抚恤金、补充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保基金,尤其是严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药费的审核报销。

(七)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失业人员的救济金。保证一日不拖,一分不欠,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

总之,我们要在市局的指导下,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倒排工期,再鼓干劲,力争于10月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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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以职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超半,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各项作进展顺利,势头

良好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在科学准确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为地税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征缴计划书的同时,协助其抓好征缴清欠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制,督促

改制企业在资产变现时按第一顺序偿还欠费。杜绝了社会保险费在企业改制中悬空或流失现象。今年以来共参与晶品链条集团、粮食系统等20多家企业改制活动,核定欠费达4327万元,其中已经偿还到位729万元。与此同时,与组织、工会、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综合制约力度,采取目标分解、欠费企业法人代表不得评先评优、欠费单位不得购买控购商品以及从严控制职工退休审批等方法,督促其补缴欠费。今年上半年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1220万元,其中清收欠费957万元,清欠完成全年任务的230。当期出现结余230万元,扭转了入不敷出、寅吃卯粮的被动局面。

(二)扩大社保覆盖面工作成效明显。不断扩大覆盖面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关键,是社会保险发展状大的基石。为此我们按照市局的要求,一直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六月份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

动,通过电台电视台,以讲座的形式,详细讲解社会保险政策,在县城中心绿地广场大张旗鼓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提问300多人次,散发宣传单2000多份。二是以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针对我县企业用工的特点,遵循“低基数、低门槛,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劳动执法、直接申报、强制收缴为手段,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扩面攻坚,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今年以来,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66人和4920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45和487。可以说,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渠道,壮大了社保基金。

(三)参保人员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实践证明,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是减少参保人员流失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不断完善企业买断身份人员保险接续的方法,简化程序,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

制作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提供保险费申报、核定、个人帐户处理等相关业务一条龙服务。同时在企业改制时,对职工下发《致全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一封信》,使职工进一步了解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积极缴费继保。通过不懈努力,今年1-7月份,已为875名断保人员接续了社保关系,从而走出了“这边进、那边出”的怪圈。

(四)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目前,全县共有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6244名(其中机关事业2343名,企业3901名),月平均发放离退休金49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283万元,企业216万元),年均发放5988万元。我们与工商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相互配合,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管理,有效的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一分不差地领到养老金。今年1-7月份,共发放养老金2970万元,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在

100,从未发生过拖欠现象。另外,我们按上级有关政策,于3月份为117名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及时调整了养老金标准。使广大离退休人员深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了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2、下岗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继续深入实施救助工程,尤其是在晶品链条集团改制后,我们对该集团1092名职工及时进行接收,兑付失业救济,并把救济金和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他们手中,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为1688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救济金万元,已为906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发放救助金万元,实现了三条保障线的顺利衔接。

(五)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见成效。为维护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严肃性,我们经常深入企业查用工、查工资、查缴费,努力维护社会保险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先后对18家企业缴费情况进行全面稽查,稽核人数达7049人,稽核面

达71,完成市达目标的142。

(六)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局已经多次派员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工伤保险业务知识培训,工伤保险队伍建设已具雏形,政策宣传已经着手策划,适合我县实际的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力争10月份正式启动实施。

(七)各项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认真执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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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以下是企业社会保险工作汇报,欢迎阅读。

企业社会保险工作汇报1 xx年,我中心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和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心领导班子的有力带领下,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心,扎实拼搏,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进步长足。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绩

全年工作主要亮点有八。一是养老保险费征缴保持稳定。采取实行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征缴协管员”制度等工作措施,迎难而上,功坚克难,不断加大征缴力度,强化征缴实效。今年在xx区企业形势极其严峻的情况下,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000万元,征缴率0%。二是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持续正常。不断健全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发放工作服务水平,全年发放养老金000万元,深受离退休人员好评。三是养老保险扩面稳步推进。紧抓全省统一开展扩面征缴专项活动的有利契机,乘势而上,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全年新增参保企业0家,新增参保职工000人。四是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完成。目前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均与市中心实现良好衔接,诸项业务运转高效、有条不紊。五是退休人员增资工作高效开展。将增资工作作为阶段性中心任务,中心工作人员全员动员,分工协作,牺牲节假日,确保了每一名退休职工增资数据的准确无误,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近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增资任务。六是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工作精准无误。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实现退休人员待遇微机核算,大幅度提高了待遇审核工作的工效和准确性。全年审核确定退休人员待遇000余人次,无一出现失误。七是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工作日趋规范有序。逐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实际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上级财务工作规程要求办事,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万无一失。八是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精细严谨。今年按惯例对发放养老金人员进行了认真年审,审查工作坚持做到严格细致,逐人对照,逐人过关,共检查离退休人员9000余人,停发养老金760人,通过检查避免基金损失8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科学管理,优化工作机制。良好的工作机制是确保一项工作不断取得突破的重要保证。我中心坚持从建机制、建制度着手,以先进的工作机制提工效、促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征缴、扩面等项工作目标责任制,科学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实行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任务,强化公文写作责任,实施奖惩,充分调动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建立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部署下步工作;建立工作成效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下步工作。

(二)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方法。我中心根据当前扩面征缴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中心领导针对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繁重,而自身工作力量有限的现实,经过深入企业、基层认真调查研究,自从事公益岗位人员中优选36名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保政策法规、待遇确定等方面知识培训,聘任为“征缴协管员”,分赴全区街道、社区开展社保知识宣传、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该办法采用以来,全区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社保意识明显增强,到劳动部门咨询相关政策的人员明显增多,效果正在日益显现。

(三)注重学习,提高人员素质。我们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中心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定期举办业务知识讲座,请中心领导、业务骨干讲授业务知识,解读最新政策,开展业务政策大讨论,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股室间自学,相互介绍各自业务内容、工作流程,加强沟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使工作人员都能业务精通、一专多能;鼓励工作人员自觉利用工余时间开展自学,全面学习微机操作、计算机软件使用、财务会计等多方面知识,积累知识,以学促工,打牢做好本职工作的坚实基础。

(四)严格要求,强化组织纪律。具有严明的工作纪律是保证一支队伍不断取得新成绩的重要条件。我中心对工作人员坚持严格管理,从严要求,要求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中心的日常作息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切实做到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决不迟到、早退等。中心领导班子更是从我做起,率先垂范,树立榜样,带头早来晚走,带头无私奉献,全中心形成了守纪律、比贡献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存在不足与明年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一是养老保险费征缴形势严峻,征缴发放矛盾突出,基金收支缺口较大;二是面对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的新形势,工作人员的素质尚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硬件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

新的一年中,我们将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基金征缴,积极推进扩面,挖掘征收潜力,最大限度地征缴养老保险基金,努力缓解征缴发放矛盾;认真坚持、良好落实各项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力求较好适应实行市级统筹后新的形势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科学调剂使用现有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合理利用办公资源,使之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企业社会保险工作汇报2 今年,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初制定的一二六工作目标为主要内容,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目标。

截止*月底,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职工人,实际缴费人,新增扩面*人。征收养老保险费*万元,收缴历欠基金万元,支付养老保险费*万元。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达*人,离退休费用社会化发放率达%。

市局注重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在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同时,也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各项工作任务。*-*月份,参保的各类企业职工*人,实际缴费*人,新增扩面*人,征收养老保险费*万元,收缴历欠基金万元,支付养老保险费*万元。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达*人,离退休费用社会化发放率达%。回顾上半年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加大确保力度,巩固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

全面推进养老保险费全收全支,是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程,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全市在全面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在规范发放上来。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数据库资料,规范业务流程,规范稽核办法,规范发放职责。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化发放基础。上半年,全市继续巩固社保机构直接发放、银行代发和邮寄等多种社会化发放方式,实行全市银行通存通兑、统一结算的办法,极大地方便了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养老金。为了确保发放的准确性,*月初,市局筹措资金,购买了指纹鉴别系统,目前己完成对享受待遇的*名离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市局规定离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和养老金存折到指定地点按压指纹。工作人员还对行动不便、居住外地的离退休人员实行上门服务,派专人前去登记按模和确认,然后建档,进入识别系统,从而有效地遏制了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全市还及时落实增资政策,按照鄂劳社办*号、*号文件精神,各地周密安排,精心准备,认真细致做好这次增资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专班人员加班加点,多方筹措资金,及时为离退休人员办理正常增资,仅*月份一个月时间,全市己为*名符合条件增资的离退休人员人平月增资*元增资额达%,做到了不漏一人、不错一分,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提标、增资工作按时发放到位,保证了国家政策落实到每个离退休职工身上。

二、维护职工权益,狠抓扩面续保不放松

全市劳动保险机构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对那些己参保的企业,主动介入做工作,确认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记录和个人缴费年限。首先做好离退休人员测算剥离工作,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从根本上解决离退休人员的老有所养问题。同时,做好内退、下岗、买断职工的续保工作,解决好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参保职工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不上的问题。年初,市局下发了《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和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登记的通知》,召开企业劳资人员会议,成立专班突击抓,做好了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登记、申报工作,完善了社会保险数据库。同时落实了告知制度,下发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千方百计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移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增强职工参保的自觉性,保持职工参保的连续性,保证下岗分流人员不断保,做到不论职工到哪干,养老保险接着算。上半年,全市续保人数达*人。

三、开展专项稽核,防止虚报冒领

根据省厅的统一安排和布署,全市从*月中旬开始,开展了对养老保险费专项稽核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各地把专项稽核工作作为上半年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业务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人员,不辞辛劳,深入厂矿企业开展实地稽核工作。针对这次稽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严把企业自查质量关。一是向所有参保企业下发了通知,对企业自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狠抓实地稽核,严格实行三对照。组织审计、财务、会计和核定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实地稽核,实行三对照,即将企业职工工资花名册与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核定表进行核对,查企业所有职工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有无漏保或隐瞒职工人数的现象;查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年报表,将企业工资总额及职工个人实际收入与申报缴费工资进行核对,查是否有少、漏报和隐瞒上报缴费工资总额的行为;将企业离退休人数与社保机构离退休人员花名册进行核对,查有无虚报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市局把稽核与扩面、续保登记、年检、印发个人帐户有机地结合起来,借这次稽核的机会,己对*%的离退休人员和享受待遇的遗属人员进行了指纹采集,为建立规范的指纹识别系统奠定了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对*%的参保企业进行了实地稽核。

四、加强服务意识,推进社区管理

继续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是今年社会保险的重大任务之一,是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四中全会《决定》逐步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实行离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由社区管理的要求,全市一是继续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二是巩固完善了对离退休人员的走访慰问、上门看望和信访接待三项制度。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在组织资金、一次性发放元至*月份养老金的同时,全市共筹措*.*万元资金对*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确保了广大企业特困离退休人员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三是社区试点管理工作初现端倪。在去年的基础上,市局将钢窗厂、三江航天劳服公司离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了竞技麻将比赛、钓鱼等活动。大悟坚持离退休人员活动经常化,加强了活动中心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社区中心的软硬件建设。*月下旬,他们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验在黄石召开的全省劳动保险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目前,全市*名离退休人员已有*人进入社区管理,进入率达*%。

五、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业务工作

按照省下发的《湖北省社会保险基础管理系统建设规划》,全市下大气力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的业务运行、资金支撑、信息服务、监督检查、社会化服务、内部管理等六大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主动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联系,达到基金收支存运转通畅的目标。为了加强社保基金和财务管理,规范保险业务环节、运行程序和操作过程,*月上中旬,市局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了社保基金财务和业务管理工作的大检查,并下发了检查结论及整改意见通知书。二是加强了各种台帐的管理,清理打印了职工个人帐户,做好基金财务对帐日清月结。三是做好了与地税的核定,对帐衔接工作,实现了企业主动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申报、核定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主动到地税部门缴费的良性运转。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章制度,杜绝了新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五是进一步理顺社保机构与财政、监察、审计、银行、税务部门的业务关系,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六个环节的衔接和资金的畅通运转。六是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理解和支持,合理合法地解决了本机构的经费,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基础管理方面,好的地方:大悟、安陆规范了对参保单位的帐、表、卡、册的管理,上半年个人帐户分配率、记入率、对帐率均达到%。应城采取巩固一批、接续一批、扩大一批的措施,开展五个一接续工程,即成立一个工作专班、上一次失业职工的家门、填一份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表、发一份接续指南、开辟一个个人缴费窗口的办法,使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登记率达%。孝昌、汉川加强了社保六个环节的管理,按要求设立职能股室,使业务上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云梦、孝南和市局都把基础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常抓不懈,并且都抓出了成效。

六、开展文明创建,提高整体素质

全市各地继续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质量和创建档次。按照三优文明窗口标准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发放处和退管活动中心等前台窗口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良好形象。今年*月,市局荣获全市最佳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窗口光荣匾牌。大悟劳保局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表彰。*月份,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的精神,市局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对科长及以下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通过竞争演说、双向选择、职工测评、支委讨论,有*位副科长竞争到科室牵头负责人岗位,这项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年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经过*个多月的工作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成功的。全市保险机构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学查改活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紧密联系劳动保障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查摆改善发展环境、改进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整改,树立劳动保障部门诚实守信、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服务优良的良好形象,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机关组织建议、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此外,全市劳保系统广泛开展了义务献血、向灾民献爱心活动,干部职工纷纷捐款捐物。*月下旬,市局和大悟县劳保局还组织干部职工到中原突围纪念地-大悟宣化店纪念馆,参观*年周恩来与美蒋代表谈判旧址和鄂豫边区革命烈士陵园,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半年来,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扩面工作进展不快;各地基金财务和业务管理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亟待解决;全市社区管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网络建设还跟不上工作的需要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尽快加以解决。下半年,各地要对照《二*二年社会保险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上的内容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继续努力,按照一二三的工作思路,着重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个重点即抓住扩面工作的重点。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重点抓好改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员工的养老保险登记、申报工作。做好失业人员断保职工的续保工作,以扩面促征缴,大力开拓新的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增强社会保障的支撑能力。

两个加强即加强基础业务管理及基金财务管理,加强文明创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业务运行、资金支撑、信息服务、监督检查、社会化服务和内部管理等六大体系。确保六个环节衔接和资金畅通运转。继续实行收支两条线,积极争取政府、财政、银行的支持,建立适应本地实际、规范、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三个突破即在社会化管理、职工续保、文明创建上有新突破。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继续推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对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妥善处理,建立预警制度,化解矛盾,防止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下半年要召开党的十六大,各地要在这个方面慎之又慎,确保不出问题。各地在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下半年,重点要学习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WT*知识。在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同时,争取改善工作环境。对于各项工作经费、业务经费要争取政府的支持,多与财政部门协商,努力营造经办机构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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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2006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2007-12-07 12:07:33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2006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2006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2)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以职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本意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超半,为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各项作进展顺利,势头良好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在科学准确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为地税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征缴计划书的同时,协助其抓好征缴清欠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制,督促改制企业在

资产变现时按第一顺序偿还欠费。杜绝了社会保险费在企业改制中悬空或流失现象。今年以来共参与晶品链条集团、粮食系统等20多家企业改制活动,核定欠费达4327万元,其中已经偿还到位729万元。与此同时,与组织、工会、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综合制约力度,采取目标分解、欠费企业法人代表不得评先评优、欠费单位不得购买控购商品以及从严控制职工退休审批等方法,督促其补缴欠费。今年上半年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1220万元,其中清收欠费957万元,清欠完成全年任务的230。当期出现结余230万元,扭转了入不敷出、寅吃卯粮的被动局面。

(二)扩大社保覆盖面工作成效明显。不断扩大覆盖面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关键,是社会保险发展状大的基石。为此我们按照市局的要求,一直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六月份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

通过电台电视台,以讲座的形式,详细讲解社会保险政策,在县城中心绿地广场大张旗鼓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提问300多人次,散发宣传单2000多份。二是以灵活的政策引导参保。针对我县企业用工的特点,遵循”低基数、低门槛,边进入,边规范”的原则,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以劳动执法、直接申报、强制收缴为手段,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扩面攻坚,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今年以来,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66人和4920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45和487。可以说,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保险资金的征收渠道,壮大了社保基金。

(三)参保人员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实践证明,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是减少参保人员流失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不断完善企业买断身份人员保险接续的方法,简化程序,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制作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提

供保险费申报、核定、个人帐户处理等相关业务一条龙服务。同时在企业改制时,对职工下发《致全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一封信》,使职工进一步了解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积极缴费继保。通过不懈努力,今年1-7月份,已为875名断保人员接续了社保关系,从而走出了”这边进、那边出”的怪圈。

(四)两个确保得到进一步巩固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目前,全县共有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6244名(其中机关事业2343名,企业01名),月平均发放离退休金49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283万元,企业216万元),年均发放5988万元。我们与工商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相互配合,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管理,有效的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就近方便、一分不差地领到养老金。今年1-7月份,共发放养老金2970万元,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在100,从未发生过拖欠现象。另外,我们

按上级有关政策,于3月份为117名企业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及时调整了养老金标准。使广大离退休人员深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享受了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2、下岗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继续深入实施救助工程,尤其是在晶品链条集团改制后,我们对该集团1092名职工及时进行接收,兑付失业救济,并把救济金和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他们手中,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为1688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救济金万元,已为906人次下岗失业人员发放救助金万元,实现了三条保障线的顺利衔接。

(五)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见成效。为维护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严肃性,我们经常深入企业查用工、查工资、查缴费,努力维护社会保险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先后对18家企业缴费情况进行全面稽查,稽核人数达7049人,稽核面达71,完成市达目标的142。

(六)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局已经多次派员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工伤保险业务知识培训,工伤保险队伍建设已具雏形,政策宣传已经着手策划,适合我县实际的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力争10月份正式启动实施。

(七)各项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认真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我们与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社会保险基金,保证每笔基金都能及时入帐、转储及支付。同时与审计部门

2006年上半年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推荐第9篇:县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汇报

县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汇报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四个一批”得力措施,加大稽核力度,深入企、事业单位核查职工人数、工资基数等基础数据,积极扩大参保覆盖面,做到企业职工应保尽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作为社保经办机构,强化稽核检查,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措施和实时任务。

一、我县社保稽核工作成效

为有效防范社保基金流失,促进参保人数外延式扩大、社保基金内涵式增长,针对部分参保单位少报缴费基数、人数的问题,我县社保行政部门自2011年起,每年确定5-10月份为“社保稽核突击活动月”,抽调专班成立稽核小组,采取“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的“三集中”方式,实行“自查一批、检查一批、稽核一批、强制一批”的“四个一批”得力措施,对列入稽核计划的用人单位进行社保全面稽核,收到理想效果。

2011年度,我县通过全面稽核,查出2010年度少报、漏报参保人数1363人,实际缴费840万元,应补缴社会保险费231万元。通过对少报、漏报的企、事业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强化征缴,漏缴、少缴的社会保险费已全部督促补缴到位,稽核面达39%,占全年稽核任务的170%。 目前,2012年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已全面启动,按照稽核计划,拟稽核单位在去年被列为常规稽核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重点应核单位,在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对其实行现场监督,由基金监督股实施实地稽核检查,提出稽核监督检查意见后,再行核定。目前,社保申报核定运行情况效果很好。

二、我县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全面准确掌握情况,科学制定稽核计划。计划是增强工作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的有力保证。为保证稽核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我县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规定,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稽核计划。稽核单位在选定的过程中,我们遵循“每年稽核面不低于30%,3年内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对所有的稽核对象进行了筛选和对比,根据行业特点、单位性质、企业规模以及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科学合理确定被稽核对象。特别突出强调的是,计划中必须明确稽核目标,确定稽核范围、内容、年度、环节和被稽核单位,确定稽核组成员及稽核时间。

(二)严格遵守稽核程序,维护正常稽核秩序。程序是使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我们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中,始终严格遵循稽核程序,即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环节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每次均由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对稽核情况做好笔录,笔录由当次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严格要求其注明拒签原因;对于经稽核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严格按照稽核办法,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切实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履职风险,确保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全面采集稽核资料,规范完备稽核档案。稽核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必须狠下功夫。资料搜集要紧跟稽核目标、范围、内容和时限要求。为确保资料齐全完备,我们的稽核成员在稽核过程中严格要求用人单位对用人数量、工资收入、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会计凭证、社会保险费缴纳账册等情况和资料做到准确无误,提醒其违背的相应法律后果;并对稽查对象的参保、缴费等情况的调查、询问详细记录在册。稽核工作结束后,及时按稽核的流程分别将同属一个稽核对象的档案资料装订成册,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或告知书、年度参保单位缴费工资稽核审定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等。不仅全面反映和真实记录了工作开展情况,而且完善了相关档案,规避了履职风险,并为今后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了有力根据。

(四)定期通报稽核情况,及时公开稽核结果。稽核情况的定期通报和稽核检查结果的公示是稽核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通报和公示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通过稽核情况的定期通报和稽核结果的公示,及时掌握了稽核进展情况和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有效的宣传了社保相关知识、维护了参保人员权益、提高了用人单位规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觉性。

三、加强社保稽核工作的对策

我县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自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稽核工作中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部分企、事业单位对社会保险参保政策了解不够;存在少报、漏报缴费基数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并从申报核定张开网络,将社会保险稽核监督检查工作由事后变为事中。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保缴费。坚持“以稽核促扩面、以扩面强稽核”的原则,以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社保稽核工作为契机,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参保单位和社区,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保政策宣传,强化参保单位和企业职工参保积极性,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参与率。

(二)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社会保险稽核的正常开展。继续坚持缴费基数申报前企业张榜公示和职工监督,加强与地税部门配合,开展工资总额核对、社会保险费稽核检查和清欠历年欠费;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劳动监察大队重点对职工投诉较多和参保情况异常的企业进行动态监察稽核,确保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应保尽保”。及时认真处理举报投诉参保企业少(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等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深化稽核方式,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根据经办机构的特点,坚持把内控稽核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强化业务流程控制和监督,确保业务经办工作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坚持日常稽核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申报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三结合”方针,加大基金征缴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全力保持环境质量稳定,全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总体工作目标,优化服务质量,强化监管执法,落实责任,合力攻坚,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主要工作

1、落实重点项目,狠抓总量减排。20xx年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环保责任状,要求我市今年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减少1.5%、1.5%、0.8%和+1.5%。为了全面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按照削减总量,控制增量的工作原则,市环保局积极与发改委、经信委、城投公司和能源办等部门密切配合,推进相关减排项目的落实。今年我市确定重点减排项目18个。其中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个、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4个、工业废气项目2个、农村畜禽养殖废物治理项目11个。为了确保减排项目顺利推进,市环保局采取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负责、一个专班督导的方式,一包到底、跟踪负责,目前已有16个项目全面完成,其他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全年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比例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11%、氨氮2.06%、二氧化硫2.07%和氮氧化物3.91%,超额完成省布减排目标任务。

我局承担县域经济考核的指标任务是万元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强度,根据2011年环境统计基础数据以及2012年总量减排削减情况,我市2012年1-11月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14千克/万元、二氧化硫1.45千克/万元。预计全年排放强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05千克/万元、二氧化硫1.33千克/万元。2011年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22千克/万元、二氧化硫1.63千克/万元,两项指标与去年相比分别下降14%和19%。

2、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为了切实保护天门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环保局不断加大监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今年,市环保局把医化企业环境整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业烟囱治理、天门河水源保护等作为监管执法重点。截止目前,共出动监察人员1300余人次,检查排污单位200多家(次),其中,化工企业29家、城区锅炉34家、规模以上养殖业25家。二是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全市30家重点排污单位实行一人一企、一包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定期到驻点企业帮助指导企业,健全环保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督促成宇制药等企业对危险废物按规定进行处置,责令青山猪厂等3家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整改、关停了天门经济开发区9个工业锅炉,依法取缔关闭彭市杨庄造纸厂、红旗电镀厂等5家违法排污企业。四是抓好污染源普查,健全企业档案。今年,我局认真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及一企一档工作,目前已对全市50多家重点企业的污染源档案进行了整理。五是认真处理信访投诉。今年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件103件(含来信、来电、来访),其中省环保厅转来18件、省信访局转来1件,市直各部门转来43件(含市委书记专属版18件、市长信箱4件、大天门论坛网10件、市信访局7件、行风热线4件)来电37件、来访4件。做到了处理率100%、回复率100%。

3、加大监测频次,监控环境质量。在汉江和天门河设置了4个监测断面,29个主要监测项目,截止目前已监测12次,发布水质量月报12次,获得有效数据1272个。汉江及天门河上游水质总体达到2类标准,天门河下游为五类水体。主要饮用水源设置一个监测断面,监测29项指标,已监测12次,发送饮用水源水质报告12次,获得数据318个,水质达标率100%。在城区设置2个点位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发布城区空气环境日报331次,月报12次。截止目前,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31天,轻微污染天数20天,优质率94%,与去年相比呈好转趋势,优良天数上升3.2%。完成省道荷沙线汉宜线公路改扩建项目的环评监测,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25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书、表25份。同时对43家企业进行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出具监测报告63份。分别在渔薪镇、小板镇、九真镇进行土壤监测,采集土壤样品45份。受理污染投诉监测18起,出具监测数据128个。

4、提高服务效能,促进项目进度。一是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对所有涉及环保部门的审批项目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缩减一半。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环评、环保设施等审批专项均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批文由窗口发放,内部封闭运行,为企业提供了方便。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共审批项目环评68个,其中审批环评报告书10家,报告表58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5家。三是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所有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的新建项目,采取在环评前先出具环保选址意见的办法,为企业办理其他手续提供方便,促进了项目建设进度。四是为省厅审批项目提供全程服务。与此同时,对2006年至2011年省管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了项目总数、完善了项目管理台账。完成了天门工业园、天门岳口工业园(2平方公里)规划环评工作,积极发挥规划环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

5、争取政策扶持,加大治污力度。2012年,市环保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XX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市财政每年新增500万元的环保专项资金,用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保系统能力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环保支出,进一步加大了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争取省级环保项目资金1000多万元,并向环保部申报天门河流域治理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与此同时,督促指导和带动益泰药业、天源木业、福临化工等重点企业,岳口镇、健康村等镇村,黄湖猪厂、天蓬养猪厂等畜禽养殖业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加大治污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市全社会环保总投入资金超过2亿元。

6、严格干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今年,市环保局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环保部门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强学习提升能力。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每周必学、每人必讲”活动。每周安排一名班子成员或机关干部主讲领学环保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党纪党规等方面内容,形成人人参与、个个主讲政治理论和环保业务的风气,提高全局上下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二是严管理规范行为。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从职责任务、纪律要求、办事程序、督办考核、奖惩结帐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形成公开透明、团结高效、规范严谨的工作格局。三是转作风服务基层。深入开展“环保干部进企业、环保政策入人心”系列活动。由班子成员带队、全系统职工参与在全市广泛开展“三帮”、“三送”、“三了解”活动,“三帮”即: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环保制度,帮助企业普及环保知识,帮助企业落实环保政策;“三送”即:送政策法规、送服务承诺、送办事指南;“三了解”即: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了解企业环保诉求、了解企业排污状况。将环保法律法规、服务承诺、办事指南汇编成册,共印制5000多份,下发到了全市所有乡镇、280多家企业。既密切了局企关系,又宣传普及了环保法律知识。四是明纪律严格要求。要求系统干部职工在服务企业时切实做到“三有”、“三不”、“三创”,“三有”即“心中有情”(一腔热情,真心服务企业)、“心中有法”(严格执法,依法履职)、“心中有恒”(尊重人格,守住底线);“三不”即不向企业乱伸手,不滥用自由裁量权,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三创”即创学习型机关、创效能型机关、创快乐型机关。

二、2013年的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服务发展、促进和谐有机结合起来,以提升全市环境质量为主线,强化治污减排措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严格环保监管执法,增强环境监测能力,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打算

1、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天门。一是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二是结合“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完成10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2个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

2、加强污染防治,提升环境质量。加强辐射监管,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及移动通信工程等辐射环境管理,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规范固废安全处置,完善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率100%,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率100%,污泥安全处置率100%。继续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系统。2013年,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7%,监测断面ⅲ类以上比例10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落实减排项目,完成减排任务。确保完成2013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保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减排任务(省布任务待定)。

4、严格环境执法,确保环境安全。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对涉重企业的监管,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行业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化工、印染、电镀、喷涂行业的专项整治,严格环境管理,排查企业环境隐患,确保无较大以上污染事件发生。

5、强化项目环评,控制源头污染。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行使建设项目的审批权,不断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6、抓好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环境监察、监测、辐射、宣教、信息、应急等六个标准化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快乐型机关的要求,通过自查自评、社会评议、行风监督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适应发展形势,建立具有环保特色的勤政廉政制度体系。强化优质服务,进一步增强环保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的水平。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将环保目标责任状纳入全市党政干部实绩考核结账体系。

2、建议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启动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3、建议强化重点乡镇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评,严格落实产业分布规划。

一、中心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构成、

(一)工作职能:根据省厅社会保险征缴“一票多费”要求,借鉴其他城市做法,征缴稽核中心于20xx年元月正式成立。主要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个人帐户管理、稽核扩面等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根据工作需要,征缴稽核中心下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参保登记科、申报征缴科、个人帐户管理科、基金统计科、稽核科、居民医保科。

人员构成:征缴稽核中心现有职工22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部门负责人7名,办事员12名。

二、二0xx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措施

(一)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1、养老保险:全年目标任务为参保人数11.50万人、实际缴费人数9.95万人、人均月缴费工资1040元、征缴率90%以上。截止12月底,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996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实际缴费人数10804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人均月缴费工资1296元,比目标任务高256元;当期实征32927万元、补征历年1387万元,预收收入3796万元,合计征缴38116万元,基金征缴率为92%。

2、医疗保险:2007年目标任务为参保人数22万人、基金征缴率90%以上。截止12月底,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162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当期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489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基金1599万元,公务员补助470万元,合计征缴17558万元,基金征缴率达100%。

3、失业保险:2007年目标任务为参保人数13.3万人、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截止12月底,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成133127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失业保险基金当期实征4714万元、补征历年9万元,合计征缴4723万元,基金征缴率达92%。

4、工伤保险:2007年目标任务为参保人数10万人、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截止12月底,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0181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当期实征1087万元,基金征缴率达90%。

5、生育保险:2007年目标任务为参保人数6万人、基金征缴率达90%以上。截止12月底,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6458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0%;实征342万元。

6、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全市目标任务为参保人数10.9万人,截止12月底,我市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1186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501万,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1345万元。共计收入1846万元。

7、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市已参保被征地农民为17950人,已有3851人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累计征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为4000万元。截至12月份,累计已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为838.89万元。当前每月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为51.40万元。

(二)不断加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力度

1、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稽核工作取得实效,社会保险扩面进展较大。

(1)截止12月底,共书面稽核养老保险参保单位928家,医疗保险1036家,失业保险1057家,工伤保险1025家,生育保险275家;书面稽核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698人、医疗保险86054人、失业保险91333人、工伤保险85061人、生育保险18698人。共实地稽核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51家,涉及参保人数52132人;医疗保险279家,涉及参保人数65398人;失业保险293家,涉及参保人数69243人;工伤保险275家,涉及参保人数66456人;生育保险110家,涉及参保人数13421人。

通过稽核,查出少报、漏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41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25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183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103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421人;少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721万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752万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768万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749万元、生育保险缴费基数221万元;补缴养老保险费202万元、医疗保险费64万元、失业保险费23万元、工伤保险费21万元、生育保险费6.25万元。

(2)2007年,通过扩面,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140人,新增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930人,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0297人,新增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8315人。

2、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加大数据整理力度,做好金保工程运行相关工作。

(1)加强数据整理工作、强化基础工作。3月份开始,抽调人员组成数据整理工作小组,对系统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多方位、多层次对数据进行比对,共对7万余名参保人员的数据信息进行了分析,共分四类:一是单位编码、职工身份证、姓名完全比对上的人

员共有69997人;二是单位、身份证号相同但姓名不同的有2301人, 全部逐条打印进行手工处理;三是身份证、姓名相同但所在养老、医疗系统中单位不同的有33050人,对这部分人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别处理;四是按单位、身份证、姓名完全比对不上的,养老有42157人,医疗有59208人。这部分人员信息,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我们按每个参保单位打印出信息核对表,和参保单位一道共同疏理、分析,逐人逐条信息进行核对。

(2)积极做好软件测试工作。组织业务骨干对各业务模块、各项业务功能、各项业务流程,逐一进行测试,并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在测试过程中,中心工作人员与软件公司工程师面对面交流,并有针对性地征求部分参保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及时提出软件修改建议。 (3)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及时做好沟通交流,确保新老程序平稳过渡。金保工程正式上线运行后,业务流程和办事要求均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单位的业务数据也出现了误差,为了保证新老程序平稳过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及时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沟通交流,耐心地解释新的业务要求和流程,对发生错误的数据,现场核对并及时与软件工程师联系修改。

3、全力推进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1)广泛宣传、提高意识,动员居民积极参保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镇居民的参保意识,尽快提高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我局将宣传工作放在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镇非职工居民医保政策。二是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统一在全市各社区开展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专项宣传活动,。三是加大对社区的指导督促力度。市劳动保障局派出工作指导小组深入街道社区,指导督促加快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2)充分依靠社区、做好服务工作,迅速提高参保面 我市除在校学生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业务主要依靠社区代办,我们一是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策的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提高其办事效率。二是要求社区为居民提供热情周到地服务,尽量简化办事手续,方便居民办理各项手续。对老年人或残疾人,要尽量上门办理手续。三是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地街道和社区先行试点,起到示范作用,以带动其他社区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3)大胆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网上银行代扣居民医保缴费。 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主要由社区和学校代办,而目前部分社区的工作条件不够完善,如果收取现金,将给现金保管和基金管理带来很大风险。为尽心服务参保群众,确保基金安全,我们积极和市工商银行协商,开通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网上银行代扣业务。为了不额外增加参保人员负担,充分利用居民现有资源,居民在缴纳医疗保险费时,可直接利用家庭现有的在工行开设的煤气或水费 存折,通过网上电子银行代扣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费。 (4)各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在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中,我们与市财政、民政、卫生、教育、残联等部门及县区政府一道,紧密配合,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服务广大居民的态度,充分认识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遇到问题,积极协商、迅速解决。各职能部门XX县区政府在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中真正形成了合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广大居民满意度不断提高。

4、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内部管理。根据市局制定印发的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中心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制定了实施细则,以制度管理各项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基础工作。针对金保工程上线后工作带来的业务上的变化,中心及时调整了内设机构,重新确定了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同时,对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重新作了调整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金保工程上线后,程序运行不稳定,存在不少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改,目前,还有不少业务在处理过程中不顺畅或错误情况经常发生。当前各个区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无法划账,以至于个人保险费已缴,但无法就医。

(二)计算机系统中各项社保基金财务、统计软件没有建立,造成数据上传、上报、分析不准确,前后矛盾。

(三)社会保险扩面任务艰巨,难度大。一是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参保难度大,尤其是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参保难度更大;二是2008年居民医保目标任务重,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

(四)稽核、扩面等工作中的一些老问题仍然存在,如稽核结果难以落实,扩面工作难以取得突破等,主要原因是社保经办机构没有有效的执法手段,另外在稽核等工作中存在与地税部门交叉、重复及冲突的现象。

(五)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在返还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时,在返还范围界定方面存在问题和矛盾。

(六)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繁重,数据整理、稽核扩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居民医保等工作量在不断增加,工作人员大多需要加班加点才能完成相关工作,人员压力较大,急需市局增加人员力量。

四、二00八年工作思路和几点建议

(一)二000八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和扩面工作力度,把工作主要精力放在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扩面征缴重点,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增加基金收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2、建立完善居民医疗保险数据库。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的政策调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保意识,深入街道、社区、学校督促指导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尽快提高参保率,扩大覆盖范围,力争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新增参保81000人的工作任务。

3、继续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领取待遇的调整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返还工作。

4、继续修改和调整新系统中错误和重复的信息,完善基础工作,确保前台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各项保险参保缴费和个人帐户管理不受影响。

5、加强中心职工队伍廉政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自身素质,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质量。

6、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扎实内部管理,简化办事手续,规范业务流程。同时,加强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及时传递上报各项业务数据。

7、深化内部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办事窗口业务流程和服务指南工作,提升窗口服务形象。

(二)几点建议

1、完善一期金保工程应用软件程序,集中业务骨干进一步对参保数据信息资料进行整核,保证“一票多费”征缴工作正常运行。

2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3、急需增加工作人员,建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人手不足问题。

推荐第10篇: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汇报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汇报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省厅的领导关心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参保单位职工的参与支持下,我局以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工作计划为目标,始终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作为构建和谐、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以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为突破口,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拓宽基金筹集渠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采取的措施

1、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多管齐下,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一是对非公经济,加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提高参保的强制性;二是对灵活就业人员,加强舆论导向,组织各种各样的社会保险宣传活动,引导灵活就业人员主动参保。截止到五月底新增参保单位88家,各险种累计新增人数达34547人;三是大力推行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淮人社【2012】22号文件精神,启动我市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工伤保险参保工作。

2、进一步贯彻完善“五险合

一、一票征收”机制,严控参保单位选择性参保现象,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

是坚持“五险合一,一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对新单位办理社保登记手续时,要求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险种,不允许单位选择参加保险;二是加强与地税、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业务联系,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淮人社【201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对账工作的意见》(淮人社【2011】106号)文件精神,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准确、足额入库。

3、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日常稽核工作。针对群众举报、“行风热线”、信访接待反映的拖欠社会保险费等问题,我们通过摸底排查,核查实际情况,对问题单位开展重点稽核。经过多方协调,逐一给予落实解决。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的通知》,针对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开展专项稽核活动。三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工作衔接,明确各自职责,共同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

4、加强社会保险基础数据信息整合,全力以赴做好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发放准备工作。一是开辟专门工作场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长期重点工作来抓;二是先后印发《淮北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关于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实施方案》(淮征稽【2012】1号)和《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数据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淮征稽【2012】2号),明确了工作

责任人,工作方式、方法及工作目标。截至五月底,工修正参保人员信息1816人次,参保单位信息123家,整合一人多号14494例。

5、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公开办事流程,创建优质文明服务窗口。一是在各居民小区悬挂宣传条幅,组织业务骨干上街宣讲政策,印制并发放宣传材料,让老百姓知道政策、了解政策。通过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在业务窗口的醒目位臵设立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版面,方便了办事群众,不让办事群众走冤枉路,真正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三是在业务大厅设立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簿、及热线电话,及时听取、采纳群众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二)取得的成效

1、社会保险参保覆盖情况。截止到2012年4月底,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规模达到33.7万人完成省目标任务33.7万人的10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参保规模达到 完成省目标任务的%,失业保险参保规模达到24.19万人完成省目标任务24.3万人的99.55%,工伤保险参保规模达到27.73万人完成省目标任务29万人的96%、生育保险参保规模达到18.66万人完成省目标任务21万人的89%。

2、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自1987年以来,我市社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先后启动实施,基金征缴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基金收入屡创历史新高。

截止到2012年4月底,我市养老保险收入7.14亿元完成

全年任务17亿元的42%,医疗保险收入1.8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3.6亿元的52%,失业保险收入0.69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25亿元的55%,工伤保险收入0.85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5亿元的57%,生育保险收入0.0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0.04亿元的50%。

二、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困难还非常多。目前我市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意识淡薄。一是一些单位应保不保,瞒报用工人数和缴费基数,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这类现象比较严重;二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只注重企业自身发展,不重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选择性参保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 社会保险基础信息工作较为薄弱。为确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及时准确发放,我市针对社会保险基础数据信息,已经过多轮核对、补充、整合,数据信息质量得到也得到了明显提高。但由于五险合

一、一人一号的管理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数据信息还存在参保单位、个人基础数据信息漏项(不正确)、一人多号、重复参保等问题。

(三)社保扩面征缴任务完成压力大,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难。一是随着我市被定为国家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部分国有矿山企业逐步走入破产、改制程序。再加上近期经济环境影响,造成参保企业和职工正常缴

费困难,尤其是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无力缴费。个私企业参保意识不强,建筑业、地方小煤矿因其用工流动性较大等原因,制约着“五险合一”工作的整体推进。二是尽管《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早已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参保或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可处罚款,而在实践工作中,可操作空间太小。加上方方面面因素,往往是罚而不改,一罚了之。

(四)部分企业漏报、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稽核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扩面征缴工作中,许多单位因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在申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及缴费基数时,从自身局限性的经济利益出发,未能真正做到工资收入、在职人数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数相一致。如一些企业少报参报人数,少报缴费工资。

(五)相关部门缺乏配合协调。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是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作,扩面征缴工作应是全社会的义务。而从近来的实际工作来看,相关部门缺乏有机配合,整体联动难度大,从而形成人社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

(六)工作条件局限。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目前,从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人员不够、场地不够,工作人员办公环境较差,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建 5

设投入资金不足,软件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够优化的地方。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深入的学习、宣传来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认识;通过不断的教育,耐心地帮助企业整改和纠正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营造参加社会保险利国利民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解决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认识上的不足和观念上的误区。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

(二)依法征缴,定期通报。与执法监察部门配合开展实地稽核,以稽核促扩面,促征收。积极推进民营、私营、餐饮、娱乐等第三产业群体的参保。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征缴范围内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征缴工作。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稽查手段,定期、不定期的有重点稽查用人单位申报的基数、比例、工资总额及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等,强化基金征缴力度。为彻底扭转部分单位“扩面”工作乐意的就参加,不乐意的就不参加这个怪圈,部门通力协作,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三)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控运行情况评价体系,实现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规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流程,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加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提高预算约束能力。

(四)加强工作人员能力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以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重视人员培训工作,做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急需人才的培训工作。适时举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会、统计、稽核人员、业务人员综合业务培训班,提高其业务知识水平和经办能力。

(五)转变作风,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是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发挥整体推进共同开展落实完成。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把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当作重要任务去落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贯彻落实“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实践活动,为我市争创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有关建议

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联动机制。

政府要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领导小组,采取首长负责制,要开展实质性工作,定时“议事制度”等。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人社、税务、工商、财政、审计、建委、交通、安监、工会、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人社部门切实履行社会保险扩面牵头职能,加强督促指导和基本管理,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加大扩面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核尽核。安全生产监督局对没有参加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的煤矿、非煤矿山作为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依法督促其参加工伤保险,不参加的企业不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委、交通、水务、发展改革、工商等在核发、工程招投标、办理工商年检、核发税务发票时,要先查验《社会保险登记证》,督促未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人社部门。建委按照《安全生产证许可条例》依法为农民工强制办理社会保险,重点是工伤保险。工会组织参与职工管理、推行集体合同协商制度中,要把社会保险作为重要内容。公安部门要提供外来人员有关资料,督促流动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司法部门要及时受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强制执行申请并负责执行。行业、协会要协调各类企业业主为社会保险扩面提供方便。

第11篇: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近三年来工作汇报

根据市政府要求,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2008年1月由原市社会劳动保险委员会办公室、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办公室、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合并组建而成。同时,原卫生局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局管理的医疗救助两项工作职能也划归到了我中心管理。目前,我中心主要承担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

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征缴管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收缴、管理、发放及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出台并实施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改善民生保增长。中心自组建一年多来,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社会保障政策,注重基层调研,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在活动中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加强自身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齐心协力紧紧围绕我市2010年度社会保障责任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确保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截止年底,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净增参保2054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净增参保2432人,工伤保险实际参保75862人,失业保险净增参保1332人,生育保险净增148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51.35%、64%、96.1%、379.49%、74.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9023人,参保率达8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为378988人,参合率达98%,完成**市97%的目标考核任务。

一、主要成效:

1、重效能意识的培育。市社保中心在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中,打出了“做百姓贴心人,树社保新形象”的主题口号,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效能意识。同时,把浓厚的创建宣传氛围与社保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从社保门口的宣传栏设置到政务公开栏(岗位公开栏、大楼示意图)、争创基层满意站所、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指南全部上墙,以及每层楼梯口创建宣传牌的设置,营造出了浓厚的效能文化创建氛围,在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同时,加深工作人员对服务的认知,抓住各种会议及业务培训的契机,强调效能建设的重要性,着力培养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重在效能意识的培育。

2、抓效能举措的创新。为更好地做好社保服务工作,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和便民利民的原则,从细处落手,推出了一系列效能创新举措,将效能文化融入到每个服务细节中。一是改善办事环境。针对中心办事拥挤的现象,中心分设医保大厅和社保大厅,在每个窗口设置业务办事提示,分流办事人群;并设置休息区,放置阅报栏、饮水机、老花镜等,提供人性化服务。二是开展“我服务你评价”活动,提升服务意识。通过窗口服务证价器的安装,由服务对象对办事人员的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奖惩措施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评,通过硬件设施来提升软件服务。三是推出温馨提醒服务。社保中心在工行各营业网点张贴温馨提醒,告知广大个体参保人员,各项保险缴费标准、扣款截止时间、联系电话等,要求参保人员本人要时常关注自己社保费代扣帐户余额、扣款是否成功等情况,遇有问题及时同社保中心联系。另外,还推出短信提醒业务,今年3月开展了社保费临时性减征工作,为了使城镇个体劳动者不要错过优惠政策的享受,中心对于扣款不成功的参保人员,以短信的方式提前提醒参保人及时在社保费代扣帐户存入足够金额。四是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栏进基层。为了加大对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中心专门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设置了政策宣传专栏,定期更新宣传资料,以提高社保政策的知晓率,提高社保的覆盖面。五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为构筑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大对社会保障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对现有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公共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全面实现社会保障登记、缴费、转帐、查询、支付等业务网络化。目前,社保新系统经过多次测试已于4月正式上线使用,并同步开展劳动保障信息异地灾备系统建设。

3、塑效能制度的建设。中心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来推动工作,用制度来管人,用制度来做事,切实打造效能文化。一是制定月度工作例会,各科室每月制定工作计划,月度会议上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和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下月工作目标。二是不定期召开业务专题研讨会。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分管主任召集相关科室及时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三是规范业务流程。制定科

室岗位工作职责,规范业务流程,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和法规,规范参保登记管理、缴费核定、账户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社会化管理、基金财务管理等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各项业务既独立操作,又相互牵制。四是开展课题调研。要求各科室结合实际,围绕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方法,各自确定1个调研课题,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如针

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重点难点工作,拓展思路,主动出击,开展工作调研寻求突破。

4、贯效能文化的主线。将效能文化建设贯穿到整个社保服务中,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每月制作《社保工作动态》,面向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发放,并刊登在建德劳动保障网上,通过动态全面反映我市社保工作的情况和信息,把信息及时传递给百姓。二是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通过中心文体活动和业务学习的开展,创造一个学习奋进的团队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以文件形式制定对中心工作人员规范化服务基本标准及中心工作制度规范化基本标准,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并进行绩效考核,通过规范化服务标准,树立社保队伍的良好形象。

5、重服务企业和服务基层。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2010年3月我市继续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继续实行临时性下浮,具体幅度相当于各项社会保险企业缴费统筹部分1个月的额度,采用全市集中减征的方法统一在3月份进行集中减征。3月份我市企业单位五险减征总额达1810万元,城镇个体劳动者减征总额达666万元。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另外,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我市于今年6月底对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下调至18%,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至300%确定,进一步减轻城镇个体劳动者负担。

6、抓廉洁自律。能自觉遵守中纪委《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及相关法规》及《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文件的要求,严以律已,洁身自好,严格做到上级规定不准做的绝对不做,上级要求达到的争取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犯法。同时,能严格按照市效能建设规定的“六条禁令”,做到正确对待手中的职权,秉公办事,不滥用;对工作尤其是难点工作敢于挑担子,敢于负责,不推诿;对符合要求的事情不拖拉,杜绝吃拿卡要;不参加赌博和迷信活动;不公车私驾;严格做到下乡中餐不饮酒;及局规定的上班时间禁止玩电脑游戏等,同时,对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己也能带头严格遵守,努力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自觉抵制不良现象和歪风邪气。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在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具体表现在比较重视业务知识学习,而忽略政治理论学习。对政治学习只是满足于学习上级布置内容,对时事关心只是停留在看看报纸、电视新闻这一层面上,缺乏对问题的深层次思考,缺乏主动性。

2、在工作上还缺乏科学的工作态度,主要表现在工作任务重、工作忙时,只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在工作质量上做到精益求精,工作抓得不够实、不够细。有时,还不太注重工作方法,工作往往凭第一映象,凭经验办事,不讲究科学性,因此,有时尽管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也努力了,却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3、在工作上主动性还不够,往往是领导布置了,再去想办法做工作。心里总想着工作有领导把关,自己只要按领导工作意图办事就可以了,主动思考不多、出主意不多、为领导分忧解难不多,工作较被动。

三、下步打算下一步,我中心将结合“服务三个年”重点(重大)项目专项效能监察活动,进一步做好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抓细抓实社会保障服务,使社会保障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具体服务举措有:一是在各银行网点设置社保信息工作栏,让参保人员及企退人员及时了解社保工作动态。二是开通社保咨询热线,设置大厅值班制度,对服务对象进行引导和政策咨询。三是开发劳动保障网上申报系统,面向广大参保对象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和参保信息查询。今后,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开拓进取、克难奋进,为切实解决我市民生问题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12篇: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1、地点:朝阳社保登记部(大厅二楼)

2、时间:每月5日到25日,排队办理,登记部业务不用约号

3、流程:登记审核及发证——开通数字证书工具——网上办理申报业务——领取医疗存折和医保卡

登记审核及发证流程:

1、携带登记所需资料和《登记表》到登记部审核窗口,提交登记申请,接受初审。

2、初审通过的单位,登记部将留取相关资料和表格,返还由社保经办人员签章的《登记表》一份。

3、15日内,在朝阳社保网上办公专区查询核发的社保登记证编码及中心预约取号密码。

4、在每月5-25日间,正常工作日内,凭返还的《登记表》原件到登记部指定窗口领取《社保登记证》,同时交回《登记表》。

办理社保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一式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为18位身份证号码,正反面复印)

4、《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公章

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A4规格,加盖公章。

6、打印的纸质《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与其电子表格(EXCEL格式)同时提交审核,二者内容应当完全一致。

所需表格的相关要求:

1、提交的纸介《登记表》必须采用在电子表格中录入信息后打印的方式生成。登记审核不受理手工填写的表格。

2、《登记表》电子表格(EXCEL格式,用组织机构代码前8位命名)须依照填表说明(样表)填录完成。

要求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字体统一使用仿宋体。

左下的【单位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栏,可手书。

3、打印的纸介《登记表》一式两份,A4规格。

4、纸质《登记表》打印后不允许涂改和手工添加内容。

5、纸质《登记表》左上角需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公章必须完整、清晰。

6、纸质《登记表》与其电子表格(EXCEL格式)同时提交审核,二者内容应当完全一致。(请使用U盘做为存储介质)

咨询电话:社保中心咨询部:85820091社保中心登记部:8582309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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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4

第13篇: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简析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共包含五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

参保人员范围大致可分为两类:企事业单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其中,企事业单位人员缴纳五险,每个月由单位的人事专员到统筹地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窗口办理人员增减与缴费。而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只能够缴纳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由个人直接到统筹地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窗口缴费,可按月缴纳,也可一次缴纳一年。职工的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当年度统筹地区人社局所定的最低缴费基数,青岛地区截至目前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946元。

1、养老保险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当前青岛地区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18%;个人:8% (3)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4)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5)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6)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医疗保险

(1)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山东地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一般为:男累计交满25年,女累计交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4)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5)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5.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5.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5.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6)当前青岛地区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8.8%;个人:2%

3、生育保险

(1)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3)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3.1)生育的医疗费用;

(3.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一般指安放、摘取宫内节育器;结扎输精管、输卵管;人工终止妊娠术;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术等手术)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4.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4.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4.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青岛地区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1.5%。 (6)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 (7)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工作程序

(8)青岛市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生产次月起1-10号,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生育津贴审批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等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具体材料及数量参照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规定执行。

(9)异地生育的,生育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参保职工,需到青岛市以外生育的必须在产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生育申请,经审核备案后,生育后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0)如何办理异地生育备案:

参保职工在产前携带本人申请(都有模板)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证明、社保卡、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生育证》、《生育政策过渡期生育子女备案表》、《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等级证明》等),到社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1)经异地备案生产后,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携带社保卡、身份证、、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接诊医院盖章的《转本级统筹外生育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单、发票、在本市指定银行开具的银行卡办理报销手续。

4、工伤保险

(1)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当前青岛地区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0.2%。

(3)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4)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4.1)故意犯罪; (4.2)醉酒或者吸毒; (4.3)自残或者自杀;

(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5.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5.2)住院伙食补助费;

(5.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5.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5.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5.9)劳动能力鉴定费。

(6)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6.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6.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6.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8)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9)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10)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1)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1.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11.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11.3)拒绝治疗的。

5、失业保险

(1)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2)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2.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4)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6)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7)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8)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8.1)重新就业的; (8.2)应征服兵役的; (8.3)移居境外的;

(8.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8.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9)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14篇:社会保险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及其下属单位中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三条 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职责

第五条 人事部作为劳动合同直接管理部门,应对劳动合同实行规范化管理,职责如下:

(一) 制定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含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三) 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四) 检查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五) 遇重大问题,应依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直接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

(六) 依法办理集体合同签订(含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并依法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七) 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年审;保管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并及时归档。

第六条 人事部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建立以下台账:

(一) 劳动合同订立台帐;

(二) 劳动合同履行台帐;

(三)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台帐;

(四) 员工医疗期台帐;

(五) 各类专项协议签订意向台帐;

(六) 违约合同登记台帐;

(七) 其他必要台帐;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属公司秘密,无关人员无权查阅。

第三章 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

第八条 订立劳动合同前由人事部负责对被录用员工进行劳动主体资格审查,对没有劳动主体资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对于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的员工,由人事部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一)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二) 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签字的,可由委托代理人代签。未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负责赔偿。

(三)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短期为主,一般员工原则上定为一年,特殊人员劳动合同期限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青岛市有关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劳动合同续签的,除岗位更换外,不再重新约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 一般员工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对于特殊工作岗位应视具体情况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第十三条 公司或员工提出需在劳动合同中特殊约定的,由双方依法进行协商。

第十四条 遇下列情形,公司有权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一) 经与员工协商一致;

(二) 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

(三) 发生不可抗力;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五条 公司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向员工送达《协商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应在收到《协商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7日内作出答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和国家造成损失的;

(五) 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 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 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八条 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

第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可以不依据本制度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员工属本条

(二)、

(三)项规定情况,劳动合同期满的,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或者女职工哺乳期满为止。

第二十条 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合同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除第十八条规定外,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第二十三条 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由人事部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二十四条 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科室意向。

(二) 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人事部将结合科室意见及日常考核情况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

(三) 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同意续签的,重新续订劳动合同,双方盖章签字。

(四) 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续订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5篇:社会保险

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中国政府统一了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职工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且个人缴费满十五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相当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左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1%)累计储存额的1/120。国家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对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2003年,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621 ——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最初只覆盖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1999年,中国把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2002年,中国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退休人员不断增多的背景下,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中国政府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实行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企业缴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8%左右缴费。2003年,全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总额为2595亿元。

——增加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国家规定,各级政府都要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2003年,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4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74亿元。

——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000年,中国政府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包括: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投资收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按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实行市场化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重要财力储备,2003年底已积累资金1300多亿元。

中国政府于1999年颁布《失业保险条例》,使失业保险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

——参保范围和缴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享受条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本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享受期限的具体规定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为18个月;十年以上的,最长为24个月。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可领取医疗补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缴费,个人不缴费。连续工作满一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根据工作时间长短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中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覆盖范围和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各种类型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来源主要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70%左右建立统筹基金。

——支付标准。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门诊(小额)医疗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大额)医疗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有明确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退休人员个人负担医药费的比例适当低于在职职工。

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制度

国家规定,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实行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基金筹集模式,由地级以上城市建立统筹基金。政府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明确保障待遇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的原则。待遇项目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用;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确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护理费;因工死亡劳动者直系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条件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

实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

国家统一制定和颁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因工负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且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在省级和设区的市一级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等方面代表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伤残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随机抽取专家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并据此作出鉴定结论。

五、生育保险

国家于1988年开始在部分地区推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2003年底,全国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有3655万人;全年共有36万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部分地区覆盖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的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没有参保的单位,仍由其承担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责任。职工生育依法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工资、劳动关系保留不变,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六、社会福利

中国政府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为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社会福利。

老年人社会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各级政府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年来,通过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逐步形成以国家、集体举办的老年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举办的老年社会福利机构为新的增长点,以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目前,中国共有各类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3.8万个,床位数112.9万张,平均每千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拥有床位8.4张。2001年,国家开始实施“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截至2004年6月,全国城乡共新建和改建社区“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总投入134.9亿元。

儿童社会福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为儿童提供教育、计划免疫等社会福利,特别是为残疾儿童、孤儿和弃婴等处在特殊困境下的儿童提供福利项目、设施和服务,保障其生活、康复和教育。目前,全国共有192个专门儿童福利机构和近600个综合福利机构中的儿童部,收养5.4万名孤残儿童。全国各地还兴办康复中心、弱智儿童培训班等社区孤儿、残疾人服务组织近万个。

中国政府决定,从2004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筹集6亿元资金,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每年为1万名左右的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争取到2006年,使全国社会福利机构中收养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都能得到有效的手术矫治和康复。

残疾人社会福利

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福利等提供法律保障。政府通过兴办福利企业、实施按比例就业和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等形式,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采取临时救济和集中供养以及兴办残疾人福利安养机构等福利措施,对残疾人提供特别照顾。截至2003年底,全国城镇共有403万残疾人实现就业,农村共有1685万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259万贫困残疾人得到生活保障;44.2万残疾人在各类福利院、养老院享受集中供养、五保供养;246万残疾人得到临时救济、定期补助和专项补助;累计扶持701万贫困残疾人解决基本温饱。2003年,各级政府安排残疾人事业费15亿元,募集社会福利资金近1亿元。

七、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制度是中国政府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安置对象进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种制度。目前,中国有4000多万优抚安置对象。

中国政府为保障优抚对象的权益,陆续颁布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国家根据优抚对象的不同及其贡献大小,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立不同的优抚层次和标准。对于烈士遗属、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伤残军人等对象实行国家抚恤,对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义务兵家属普遍发放优待金;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住房、交通、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优待。2003年,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为465万人,国家各级财政投入抚恤资金87.9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退役军人的安置作出规定。政府为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就业岗位,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对农村退伍义务兵在生产、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困难,视不同情况予以解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城乡退伍军人。对报考大中专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对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就业、生活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军队干部(含士官)退出现役,分别实行复员、转业和退休等安置办法。目前,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相关工作机构。

中国政府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从保障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的切实利益出发,不断完善各项优抚安置制度,提高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推进退役军人安置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八、社会救助

中国政府从国家发展的实际出发,最大限度地对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济,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予以救助,提倡并鼓励开展各种社会互助活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999年,中国政府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对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均可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可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救助。保障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和人均生活消费水平、上年物价水平、生活消费物价指数、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所必须的费用、需要衔接的其他社会保障标准以及维持吃穿住等基本生存所需物品和未成年人义务教育费用等,同时还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本地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人数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对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区,中央财政给予支持。截至2003年底,全国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数为2247万人,月人均领取58元;当年全国各级政府财政支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56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对中西部困难地区补助92亿元。

灾害救助

国家建立了针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体系和社会救助制度。政府视人民生命安全为第一,灾害发生时及时抢救、转移受灾群众,灾后引导群众进行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救灾支出,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和转移救济灾民。2003年,各级政府共安排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方面的救灾资金53.1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安排40.5亿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003年8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该办法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援助”的原则,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关爱性的救助管理,根据受助人员的不同情况和需求,给予食宿、医疗、通讯、返乡及接送等方面的救助服务。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建有救助管理站909个,当年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1万多人。

社会互助

国家鼓励并支持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扶弱济困活动,推动社会捐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捐助工作机构、工作网点和仓储设施,随时接受各种社会捐赠。2003年底,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小城市共有社会捐赠接收站点2.8万个。1996年至2003年,累计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30多亿元,衣被9.6亿件,得到援助的灾民、贫困群众达4亿多人次。基层政府通过兴办社区服务业,为贫困对象提供照顾和服务。中国各级工会组织每年开展对困难职工家庭的“送温暖”活动。从1994年到2004年初,共筹集慰问款181.1亿元,走访慰问困难职工5577.8万户(次)。

中国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互助保障活动。2003年底,全国工会系统兴办职工互助保障组织1.8万个,参保人员723万人;开办职工互助保障的工会组织1839个,参加人员1485万人,累计有600余万人次获得了待遇给付。

九、住房保障

中国政府积极推进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到2003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3.7平方米。

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中国政府为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的政策性融资渠道。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种类型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专户存储,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并可以向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特点。1994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城镇全面推行。1999年,国家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重新发布,使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可以享受列入企业成本、免交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存贷款利率实行低进低出原则,体现政策优惠。截至2003年底,全国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达6045万人,累计归集公积金5563亿元,职工因购建住房和退休等支取174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43亿元,支持327万户职工家庭购建住房,为改善居民家庭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1998年,中国确定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一定年限后,方可上市出售,且须将收益按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强调公开透明,严格监督管理。从1998年到2003年,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达4.77亿平方米。

廉租住房制度

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各地政府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实行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多种保障方式。对住房面积和家庭收入在当地政府规定标准之下的家庭,当地政府按申请、登记、轮候程序给予安排,保障其基本要求。2003年,全国已有35个大中城市全面建立了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

十、农村社会保障

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在农村,土地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受历史传统文化影响,农村具有家庭供养、自我保障、家族互助的长期传统。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国家在农村实行与城镇有别的社会保障办法。

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部分地区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建立了个人账户积累式的养老保险。2003年底,全国有187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28万人参保,积累基金259亿元,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2004年,中国政府开始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夫妇,每人从年满60周岁起享受年均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中国政府于2002年开始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个人多方筹资。目前正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0个县(市)进行试点。截至2004年6月,覆盖9504万农业人口,实际参加人数6899万人;共筹集资金30.2亿元,其中地方各级财政补助11.1亿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助3.9亿元。

实行农村社会救助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开始建立五保供养制度,1994年国务院颁发《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农村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未成年人保义务教育)的五保供养: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为解决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五保老人的照料问题,各地相继兴办敬老院,将这些人员集中供养,并逐步发展成为五保供养的一种重要形式。2003年底,全国实际五保供养人数为254.5万人,敬老院2.4万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50.3万人。

中国政府针对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地区间财政经济状况差异大的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地区则坚持“政府救助、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稳定土地政策”的原则,建立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同时,对患病的农村困难群体实行医疗救助。截至2003年底,全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户生活救助的农村特困人数为1257万人。

结束语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任务依然艰巨。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大养老金和医疗费用支付压力,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将使建立健全城乡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更为迫切,就业形式多样化将使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被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等等,这些都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建立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出新的要求。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政府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而使国家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经过多年探索建立起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为中国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各种有利条件。在未来的岁月里,中国人民将进一步从国家的发展进步中获益,必将享有更丰厚的物质文明成果。

第16篇:社会保险

一、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必须给员工上保险,否则属于违法。更具体的咨询,建议你打12333,是劳动部门的电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投保。跟个人意愿无关。个人愿不愿意都得缴纳。否则劳动局稽查到,会对单位进行责令补缴和处罚。

三、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常上班时间是一星期五天,一天8小时,也就是一个月工作171个小时即可,每个月超过的时间可以要求以加班的理由要求双倍赔偿。

四、公司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可以胜算的。除了仲裁,还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告发单位,单位将被处罚.

五、社保的保险分为两部分:即单位承担一部分,是国家规定的;另一部分是自己承担的。外地一般的有4险,而公积金就看单位愿不愿意给上了!

北京保险的最低标准是:社保的养老、工商、失业三险的最低基数是1490元,医疗的是2236元。即使你工资低于这个基数也得按照这个基数缴纳保险。 外地城镇户口

按照最低的缴费基数算的话:

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298元

个人 119.2元 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14.9元 个人 2.98元 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4.47元 个人 无

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223.6元 个人47.72元

合计

单位缴纳:540.97元

个人169.9元

单位+个人=共计 710.87元 外地农业户口缴费比例: 按照最低的缴费基数算的话:

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160元

个人 64元 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8元 个人 无 工伤保险

单位缴纳:6.708元 个人 无

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223.6元 个人47.72元 合计

单位缴纳:398.308元

个人111.72元

单位+个人=共计 510.028元

六、2010年社保基数的上、下限是1615和2422,其中1615是2009年社平工资(4037)的40%,是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2422是2009年社平工资(4037)的60%,是2010年医保缴费基数的下限。

北京2011年五月起,社保基数最低就是1680,按照2010年社平工资(4201)的40%计算出来的;12603是社保基数的上限,是2010年社平工资的3倍

关于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相关待遇水平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保发[2010]89号 2010年04月02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每年4月1日起使用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核定相关待遇,由于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尚未公布,因此凡社会保险缴费及相关待遇核定涉及使用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暂以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44715元为依据进行计算,待新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行调整。涉及社会保险基金补缴、相关待遇差额补发等具体意见,另行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所以说

2010年4月份的缴费基数 = 2009年度的缴费基数

北京市2009年4月——2010年3月

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部分

个人缴费部分

月缴费

年缴费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

社平

3726.00 20%

745.20 8% 298.08

10430.28 12519.36 下限

1490.00 20% 298.00 8% 119.20 417.20

5006.40

上限

11178.00 20% 2235.60 8% 894.24 3129.84

37558.08 说明

1.

基本养老保险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

最低缴费基数(下限)不得低于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

最低缴费基数自2007年至2011为五年过渡期,2009年为过渡期第三年,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职工月均工资3726元的40%,即1490元。

4.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2009年最高缴费基数是11178元。

5.

缴费比例:企业按 20%缴纳;职工按8%缴纳。其中8%全额计入个人帐户。

自2010年7月起调整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平工资为:40

37、社平工资60%为:2

433、社平工资40%为:1615。

关于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1〕25号

2011年05月10日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现就统一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941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21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40.2元、失业保险费50.4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4.2元、失业保险费30.25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36元、失业保险费20.16元。

(二)医疗保险

1、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05.88元,其中基本统筹191.17元、大额互助14.71元。

2、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个人月缴费为29.42元,其中基本统筹14.71元、大额互助14.71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核算表

所属期间:2011年4月-2012年3月

类别 最低缴费基数

养老

失业

生育 工伤 医疗

单位小计 个人小计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20% 8% 1.0% 0.2% 0.8% 0.8% 10% 1% 2% 大额医疗费3元

本市城镇职工 1680 2521 336.00 134.40 16.80 3.36 20.17 13.44 252.10 50.42 3.00 638.51 191.18 829.69 外埠城镇职工 1680 2521 336.00 134.40 16.80 3.36

13.44 252.10 50.42 3.00 618.34 191.18 809.52 本市农民工 1680 2521 336.00 134.40 16.80

20.17 20.17

25.21

418.35 134.40 552.75 外地农民工 1680 2521 336.00 134.40 16.80

20.17

25.21

398.18 134.40 532.58

合计(元)

个人缴费外地农村劳动力 1680 2521 336.00 134.40 16.80

20.17 252.10 50.42 3.00 625.07 187.82 812.89 以北京上年月平均工资(4201元)的70%、60%、40%作为缴费基数,其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2941元、2521元和1680元

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自2010年7月起调整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平工资为:40

37、社平工资60%为:2

433、社平工资40%为:1615。

注:2009年4月—2010年6月

社保基数1490 医保2236 合计单位缴纳:398.308元

个人111.72元

单位+个人=共计 510.028元 2011年1月—4月份

社保基数1615

医保2422 医保最低基数2422.00 单位扣242.20 个人扣51.44 生育最低基数2422.00

单位扣19.38

个人不扣 养老最低基数1615.00 单位扣323.00 个人扣129.20 工伤,失业最低基数1615.00 工伤不扣个人的钱,失业单位扣16.15 个人扣3.23 个人合计183.87

2011年5月以后上调 社保基数1680

医保2521

个人所得税系统中单位信息管理的计算机代码是指单位地税代码,8位那个,地税有个代码章,就是那个上面的号,税务登记证上也有计算机代码号。

纳税凭证就是完税证明,地税局会在每一年度结束后,对个人纳税者邮寄一份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每年税务局都会寄给单位每个员工上一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个人所得税缴纳,一般企业都会对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公司的人事部或财务部知道代扣的税金是交到哪个税务局。

单位有义务向员工提供完税证明。应该由单位转交给员工本人。如果员工向单位申请了证明自己纳税的凭证,单位有义务替员工向地税局申请。只要是交了税,地税局也一定会提供。

单位计算机代码、公司税务登记证号码(经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第17篇: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可分为:基本保险和补充性保险。

基本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收的,而补充性保险是职工自愿缴纳的,如我们单位的企业年金,就是一种储蓄性保险,是职工按照个人意愿参加的。 基本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相结合。

2、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目前:本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企业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形成个人账户基金,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3、视同缴费期间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工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但由于视同缴费期间,作为用人单位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并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也没有缴费,但职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基金要支付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费用属于转制成本应由政府承担。

如:本企业在统一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职工在本企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视同缴费年线,此费用由政府承担

4、基本养老保险金构成: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5、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1)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计最低缴费满十五年。

法定退休年龄

(1)男职工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病有所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参保范围包括在职职工(原固定职工、城镇合同工、农民合同工、企内工)和退休退职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3、缴费基数核定

(1)新参加工作人员,以参加工作之日起至参保日期月应领工资的总和的月平均额为月缴费工资。

(2)原在职职工,以上年度应领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为月缴费基数。 (3)退休、退职人员以月应领退休基本养老金额为基数。

(4)个人缴费基数核定:

参保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小于全省平均工资的60%均以上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3倍的,均以全省平均工资的3倍为基数核定缴费基数。

4、参保日期核定

2005年3月之前参加工作人员以2005年3月为参保日期,2005年3月以后参加工作人员以参加工作之日为参保日期,同时以参保日期为基准日缴纳医疗保险金,并补齐至办理年月的个人缴费部分。 医疗保险编号说明:

(1)养老保险号码够10位的前面统一加14260302共8位组成18位医疗保险编号。

(2)现有养老保险编码的7位数中以12(农合工)和22(企内工)统一加103组成10位数。

(3)现有养老金编码的7位数中以71或90打头的,前面统一加106组成10位数。 (4)现有养老金编码中的9位数以301打头的目前统一加9组成10位数。

5、在职变退休的管理办法:

根据《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实施方案》、《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试行办法》,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由各单位医疗保险专管员根据劳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新退休人员情况,统一填写职工医疗保险身份变更表(一式两联),及时到医疗保险科办理身份变更手续。从身份变更次月起,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此类人员的个人账户注入基金暂仍以在职时的工资额为基数,并按退休人员的注入比例注入个人账户,待正式养老核批下来后,报医疗保险科统一进行个人账户注入基数的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属于连续缴费缴费,调入职工,开通医疗保险时,必须补齐所偶欠缴月份的医疗保险,才可以开卡。

三、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3、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申报认定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视同工伤申报认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四、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参保范围:包括在职职工(原固定职工、城镇合同工、农民合同工、企内工)。 缴费人员:只有正式工(原固定职工、城镇合同工、企内工),农民工不缴纳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1、各单位根据上年度劳资报表中正式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定本年度职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总额(正职工工资总额的1%),企业缴费金额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为本年度企业缴费总额,农民工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个人缴费: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每月代扣代缴。

五、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职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 参保条件:

1、与集团公司签订了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本企业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在职职工。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了缴费情况。本人自愿参加企业年金方案且已转为正式员工。

2、山西焦煤集团以外的单位调入人员。

3、下列人员不符合参加企业年金方案条件: ⑴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⑵协议保留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的人员。 ⑶新接收未分配上岗人员 ⑷返聘、外聘、外借人员‘ 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缴费比例核定:

1、企业年金按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核定。

2、企业缴费比例:(工龄指连续工龄,以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工龄

企业缴费比例为1.0 工龄10年

企业缴费比例为1.5 工龄20年

企业缴费比例为2.0 工龄>30年

(包含30年)

企业缴费比例为3 .0 年金待遇领取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2、因病(残)丧失工作能力办理病退或提前退休。

3、出国定居。

4、在职期间去世的。

5、与企业解除合同的农民工。年金待遇领取需提供的资料

1、符合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人员要及时办理本人在工行的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本单位年金管理部门。

2、年金管理部门根据员工本人填写的《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申请书》及其办理的存折号等信息,由年金专管员认真填写《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申请表》,经本单位劳资部门(人力资源部)审核盖章后,于每月15日前上报社保公司年金管理部门。

3、社保公司年金管理部门将各基层单位的《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申请表》进行汇总,经社保公司领导审核盖章后,与每月18日前报年金中心和省工行。待遇支付过程:

1、省工行根据员工的缴费情况及《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申请表》,制作《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确认表》,由社保公司将《支付确认明细表》下发至各基层单位。

2、各基层单位年金管理部门收到《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确认表》以后,要通知年金待遇领取人签字确认,核实支付金额,并填写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具体名称,由社保公司审核签章后上报省工行,以便工行进行支付。

3、省工行收到《年金待遇支付确认明细表》后,将进行待遇的支付,并向山西焦煤年金管理中心报告年金待遇支付情况。

4、社保公司在接到山西焦煤企业年金中心和省工行的支付通知后,并通知各基层单位进行年金待遇领取。

5、年金方案受益人在收到本人的年金待遇支付款后,应向本单位年金管理部门及时反馈信息,以便于社保公司及时与山西焦煤和省工行进行联系处理。

第18篇:社会保险

“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分析材料

洪湖镇长生村主任助理毕怀勇

按照市委开展“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的要求,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我于2010年6月20日至6月30日到长寿区洪湖镇长生村开展了以“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为主题的“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我住在长生村二组后头坪唐德清家,通过走访调研的形式了解全村基本情况。先后调研了该村的连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油茶扶贫项目的规划、人行便道的整修情况、信访人员入户走访工作,同时与部分村民进行了座谈,通过座谈方式深入了解群众的想法,听取群众的意见及建议。通过此次实践活动,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进一步加强个人党性修养方面,受到了深刻的党性锻炼实践教育,也对以后的工作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同时,也让我看到了农村不殷实、农业不厚实、农民不踏实的现状,感受到了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和认识。其主要体会如下:

一、农村工作错综复杂,“三心”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城乡“二元”结构日益凸显,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每一名党员干部是可

以大有作为的。长生村是重庆市贫困村,人口较少、海拔较高、劳动力紧缺、人才极为贫乏,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特别需要新观念、新信息和新技术,这也为党员干部施展才华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目前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的组织形式、工作方式、社会矛盾呈现出了很多新特点,也是历练思想作风、增长工作才干的好机会。因此,做好农村基层工作必须得具备热心、细心、耐心的良好思想素质,努力提高善于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

二、到基层群众中去实践和体验是加强党性锻炼的关键

加强干部的党性锻炼,必须把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到最基层、最贫困的地区去实践和检验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思想作风。这次“三进三同”实践活动时间虽短,但给我的启发却非常深刻。以“三同”为基本方式,以田间地头和贫困农民家庭为活动阵地,把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思想作风与农民群众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联系起来,与农民群众的冷暖联系起来,与农村经济发展联系起来,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起来。认认真真做好“基层的国家大事”是加强党性锻炼的关键所在。

三、解决民生问题是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落脚点

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活动,切实感受到目前该村处于贫困落后状态:一是村域经济基础薄弱,没有主导产业的规划和上规模的集体

经济实体。全村基本经济收入主要是以传统的种养殖业为主,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基本是“386199”部队,致使无村域经济发展基础。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亟待改善。全村土地面积9.75平方公里,但以林地居多,海拔740米,公路基本未完成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尚未完善,严重影响到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三是村民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少数村民思维狭隘、思想保守,不能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部分村民缺乏农村实用技术,致富后劲不足。如何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实问题,不仅要有政策、有规划。关键是要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好民生根本问题是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落脚点。

此次活动使我受益匪浅,今后的工作要更加注重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有亲民、爱民的情怀;要有公平、正义的作风;要有灵活应对、稳妥处置的能力。切实把解决群众难题转化成密切联系群众、关注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的具体行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在求实效的过程中真正密切干部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伟大任务。

第19篇:额敏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汇报

额敏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内部控制检查评估

工作汇报

自新社险字[2009]3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局稽核科总牵,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认真负责地自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通过近两年来的努力,基本形成了从组织机构到监督检查的内部控制体系,社会保险各项管理工作得以长足发展,现就我局开展社会保险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情况:

依据社会保险业务的分步和不断扩展的要求,我局现机构内设2室8科,即局办公室、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基金征缴

一、二科、待遇支付

一、二科、基金财务科、稽核科、统计评价科、信息网络科。十个科室共设岗位39个,将全部经办工作进行了分工细化,责任到人。做到了基金收缴、待遇支付、财务核算、运行监管整体推进。

全局现有在职人员34人(领导3人、管理人员21人、工勤人员4人、公益性岗位5人、大学生见习岗1人),分别由汉、哈、维、回、蒙、塔塔尔6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占30%;女职工19人,占职工人数的56%、男职工15人,占职工人数的44%;本科学历10人,占职工总数的29%,大专学历24人,占职工总数的71%;中共党员16名,占干部职工总数的48%。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岗位责任制。

确立了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了一套

符合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认真组织实施,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使经办工作在有效的监督约束中健康运行。

一是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社会保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社保基金财务控制制度》、《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内控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公开承诺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将内部控制贯穿于社会保险的全过程,全面规范各项业务行为使各方面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了业务办理初审及复核制。各业务经办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工作人员对自己经办业务负责,科室负责人向分管局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局长负责的分管机制,全局对经办业务实行责任追究制。经办业务实行初核、复核签审制,特别是对参保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动、保险待遇审核、养老金发放等经办业务进行复核,实行相关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

三是充分发挥基金财务监控作用。运行财务A++系统,实现财务与业务的双向对接,切实加强基金财务控制对基金征缴的监督制约。规范财务印章票据管理。财务印章实行分离多人管理,财务票据由财务室统一购买,并按种类和编号登记造册,领用票据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定期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二)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构建内控机制。

一是实行岗位职责分离。任何一项业务不能由一个人单独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来办理,而且经办人员只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即每一项业务活动都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如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权限,系统管理人员不从事审批和处理社保经办业务。

二是坚持层层把关审核。如对社保待遇的支付,由经办人员进行待遇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复审,稽核科审核通过,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支付待遇。对关键、基本信息的修改,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即经办人员对资料与微机相结合进行初步审核,分管领导确定通过,稽核科复审,有效的防止个人修改信息行为。

三是加大内部稽核力度。把稽核检查关口前移,变事后为事前稽核。如各项保险待遇的支付必须经稽核科进行事前稽核后方能发放。在确保了基金安全监控的同时又促进各业务科室的规范性操作。

四是适时进行轮岗交流。对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重要岗实行定期轮岗交流,不仅避免了一些人员因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导致思想麻痹松懈并易滋生腐败问题,而且通过轮岗交流,培养出一批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够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材。

五是强化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设立权限,建立社保机构内部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控制因素,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六是加强社保档案管理。认真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了综合档案室,确定了一名专职档案管理员,九个业务科室指定了兼职档案室员,专门负责收集和建立各类参保档案资料。今年试点对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并建立一人一卷、记录一生的档案,以方便参保信息查询和防范档案信息资料的涂改和调换,确保信的真实性。

三、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社保工作环境

一是投资260万元改建了“一站式”社保服务大厅,增设了岗位、细化了分工,更新了办公设施,使社保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形象有了极大提升。二是围绕“服务为民创先进,提高

效率争先锋”的主题大力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建立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先锋岗,以点带面,强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实行党员公开承诺,做到分工明确,认识到位,工作协调一致。三是抓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县委、政府提出的“提升执政效能攻坚工程”,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拓宽服务内容,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在征缴大厅安装了“POS”刷卡机,灵活就业人员可凭卡直接刷卡缴费,行政事业部位缴费实行财政直接拨付办法,各项待遇支付全部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一方面使经办人员不直接接触现金,另一方面方便了参保群众,更主要的是加强了内部控制与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了风险,确保了基金运行安全。

通过强化内控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保险工作的长足发展。2010年,我县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已达107624人次,比十五末增加67565人次,增长168%;当年基金征缴总收入9769万元,支出14983万元。200

9、2010年被地区评为社会保险综合工作第一名和第二名,被县委、政府连续二年评为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评为纠风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获自治区文明单位。

总的来说,我们尽管能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多举措不断强化社会保险内控建设,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营,保障了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是,由于受人力、财力的限制,还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化、科学化内控管理的需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和完善。

额敏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第20篇: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今年天津市缴费下限为980元/月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6%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8%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8%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保险比例:养老 单位20%,个人8%

失业 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不缴纳)

工伤 单位0.5%、1%、1.5%(按照企业经营性质)

生育 单位0.08%

医疗 单位10%,个人2%,另单位缴大额医疗5元/月

社保办理时间为每月25号以后至月初8号前,开发区为每月1-10日

《社会保险工作汇报.doc》
社会保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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