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文件清退

文件清退、销毁情况汇报

我区2011年度文件清退、销毁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提早着手、认真进行,较好完成了清退、销毁任务,有力促进了办公室其他工作上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办自接到XXX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办公室主任作出批示:要求主管领导做好安排,抓好落实。为保证文件清退工作高质、按时完成,主管领导为秘书科调配了两名高素质人员,经培训后共同开展此项工作。

二、提早着手、认真进行文件清退工作。文件清退工作是公文办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区坚持管理、开发并举的方针,公文办理和文档管理工作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在日常的公文办理工作中,我们每天都按时进行文件交换、传阅,做到“特件特办、急件急办、平件快办”,并坚持做到文件的及时回收和整理,为年终的文件整理、清退和销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严格按照保密制度管理三级文件,全年共收三级文件XXX份,其中涉密文件XXX份,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制定了涉密文件传阅、借阅办公室主任审批制度。印制了《普件传阅登记表》和《密件传阅登记表》,规定领取人在领取普件或密件时必须写明领取文件号,文件名,领取日期,领取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明确文件归还时间,尤其明确密件必须当天归还。从根源上杜绝了文件泄密事件的发生,也为年终涉密文件的清退、销毁提供了保障。

3、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可对部分三级文件进行留存,我们对这些留存文件进行分门别类、立卷归档,并及时移送区档案馆。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文件销毁工作。文件销毁是公文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重要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失、泄密的最后防线。我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文销毁,对除上交文件和存档文件外的文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造纸厂集中销毁。全年共销毁文件XXX余份,销毁率达到100%。

推荐第2篇:清退人员报告

报 告

浙江万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

本人向浙江万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申请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清结工资,因本人在家休息中突发脑出血,经医院手术后考虑身体需要回老家慢慢调理身体,现经本人要求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自愿离开公司从今天开始与浙江万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劳动合同结束,今后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特此报告:

报告人:

2012年04月13日

协议书

甲方:浙江万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 乙方:

因乙方在家休息中突发重症疾病,经医院治疗后,考虑身体状况,需要回老家慢慢调理身体。现乙方向甲方申请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清结工资(3月份工资 元,补助2个月工资 ,共计 ),并于甲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自愿离开甲方公司。自今日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一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本协议,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报告人:

2012年04月13日

证 明

兹有 同志,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号码: ,工作时间自2012 年 01月 01日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该员工自3月份在家休息中突发重症疾病,经医院治疗后。考虑身体需要回老家慢慢调理身体。

特持证明。

浙江万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

2012年04月12日

推荐第3篇:清退会员卡情况汇报

清退会员卡情况汇报

根据县纪委印发《XX县清退会员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惠东纪发„2013‟42号)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办公室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局在接到县纪委印发的方案后,迅速召集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召开动员会,部署会员卡清退工作。对清退范围、清退对象作了详细说明,要求局副科以上干部要立足于自我教育、自查自纠,提高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环境。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自行检查违规收受的会员卡,并按县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退还赠送方、上交组织处理和个人声明不再使用等方式予以纠正,确保作出零持有的报告。

二、积极配合,如实报告

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在会后,认真研读文件,并结合局开展的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活动,开展自查工作,如实填写《个人会员卡清退情况报告》,经过自查,我局13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全部未收受会员卡。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推荐第4篇:会员卡清退自查报告

会员卡清退自查报告

会员卡清退>自查报告

目前,在纪检监察系统的在职职工中刮起了一股风--自行清退收受的会员卡。然而,到底一个干部收了多少会员卡,我们却不得而知。这就要求我们的纪检同志能够切实地贯彻好退卡行动,办好实事,也更要求他们能够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维护自身的良好而干净的形象!

对于会员卡大家都很熟悉,如美容院会员卡、超市会员卡、高级娱乐场所会员卡等等,会员卡面积虽小,但它对我党内部风气的威胁却非常巨大,是腐蚀公务员的一个罪恶根源,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会员卡反映的就是一个腐败的问题。而腐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利益诱惑与党性意识上的矛盾与纠结。

在腐败的形式上,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许多官员希望行贿者以更加隐蔽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如会员卡。会员卡的收受很难被人发现,不仅隐蔽而且难以监督,这就使得会员卡腐败案不容易调查、取证,而一旦发现,则数目巨大,令人震惊。

对此,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要干事更要干净”原则,我对自己也做出了自查:

首先,思想上反省--思想腐败根源不除,则贪污受贿的种子就会萌芽、长大,这也是会员卡涉事同志往往不会仅限于收受会员卡的原因。

而要根除腐朽思想,就应该记住习总书记的“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注意自身的形象,干干净净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其次,工作上干净--对我自己来说,应该学习党内法规,明白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在这个岗位上应该干的事情,不享有不该享有的权力,不做不该做的事务,秉公办事,让自己的言行符合法规所要求的,符合我个人形象和党员形象所要求的,坚决做好带头表率作用。

再次,人际上冷漠--这种冷漠不是指不配合同事间的工作,自己单干。而是指对于那些行贿或有这种苗头的人思想教育,不同流合污,争取减少这些事件的发生频率。

我深知自己在干净做人、清白做官上做的还不够,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这种风格,不因恶小而为,须知,集腋成裘,小小会员卡的恶也会膨胀成欲望之河,难以填满!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人的享乐欲望、奢靡作风膨胀起来,会员卡、购物卡等各类卡片逐渐侵染人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腐化着人们的思想,将人带入了歧路。而会员卡在其中更甚。

当年的“红楼”被封后,在全国各地却悄然出现了更多的“红楼”风,到如今很多隐秘的会所没有会员卡就不得进入。而办一张会员卡的金钱动不动就是几十上百万,如果收受了,无疑就是受贿。反腐倡廉这句话我们说了很多年,歪风邪气却是“春风吹又生”,究其原因就是缺乏监管所致。

会员卡是一种凭证,是身份地位高低的凭证,(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 >)是手中钱财多少的凭证,不仅满足了人们的虚荣心、猎奇心,而且这种受贿的方式更加隐蔽,让许多受贿者生出了侥幸之心。

如今,王岐山同志要求纪检监察系统清退所有的会员卡,是对中央反腐精神的一种支持,是对“八项规定”的有力贯彻,是对目前出台的中国共产党两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一个预热,今后必将出现肃清党内风气的“净化”运动。

而作为党内一员,我也趁着此次的事件自我检醒一番!

首先,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糖衣炮弹。

享乐风气其实自古就盛行,是上流社会的一种陋习。如今,我们是无产阶级的代表,是先进思想的践行者,我们应该在平时的人际交往、工作交流中严格要求自己,辨明各种形式的糖衣炮弹,如现金、银行卡、会员卡,或宴请、女人,或给自己的亲人行方便之门等„„

这些都是腐坏党员思想和作风的不良源头,我一定会坚决杜绝!

其次,对行贿者绝不手软。

在我国惩罚的更多是受贿者,对行贿者的惩处却比较轻。但在我看来,行贿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杜绝他们再次行贿的念头,取消他们原有的一些权力,如参与招标、承建工程等的资格。在这方面,我自觉自己做的远远不够,有瞻前顾后的嫌弃。

再次,端正思想,保持良好作风。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觉得在今后我必须进一步学习党的章程、法规等,端正自己的思想,绝不放松、纵容自己,在思想上不松懈,在作风上不走岔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旗帜和>十八大精神,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思想贯彻自己的一生,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改进作风的新成效积累“正能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2周年。

我深知自己在各个方面做的依然不够,在今后的日子和工作中,我将全力追赶那些优秀的党员同志,向他们靠拢、看齐,经常反省自身,正人正己,将党的廉洁自律真正落到实处! 《会员卡清退自查报告》

推荐第5篇:学生会清退意见书

学生会清退意见书

姓名

班,现工作于

部(处),担任

职务,清退理由:

部长:

意见:

带部老师 : 意见:

推荐第6篇:会员卡自行清退活动

关于零持有会员卡的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会员卡自行清退活动的通知》(纪发[2013]55号)的要求,已全面完成清退会员卡工作。现将会员卡自行清退情况报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系统)共有干部职工57人,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的57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5人,科级干部13人。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推荐第7篇:代课教师清退政策研究

摘 要 历经二十多年的“代课教师”这一特殊角色,见证了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困境。自2006教育部明确表示“清退”代课教师,清退工作便开始在全国展开,作为代课教师人数大省的广东省政府,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倾注了极大的努力和尝试,采取了代转公、转岗、经济补偿等措施,要求短时间内清退代课教师。广东省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在取得巨大成绩基础上,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本文依据最近于广东省的实地调查,尝试对广东省代课教师清退政策方面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以求为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依据,为新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

关键词 代课教师 清退政策 教育公平性 价值导向

基金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我国农村代课教师发展困境及相关政策研究——以广东梅州为例”(项目编号:101005558)。

作者简介:唐梓翔,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系;程赋,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赵琳,南开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系。

中图分类号:g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193-02

一、引言

代课教师这一角色是我国1985年停止招收民办教师时的产物。当时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由于公办教师缺编,又加上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和地方财政困难,导致的基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因而这些地区师资严重缺乏,故在这些地区的学校中,大量聘用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即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群体由此出现,数量开始大幅增加,在1997年达到100多万。随着形势变化,为保证基础教育质量,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代课教师应该逐年被清退出教师岗位,即“清退”政策。

自2006年代课教师的清退工作在全国开展以后,解决代课教师的政策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一批为中国基础教育,尤其是为边远贫穷地区基础教育做出巨大牺牲的代课教师群体,理应得到公正合理的安置。但是目前全国各地的清退政策并没有统一,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基本由各个省市依据现实条件制定实施。

二、基本政策概述

本项目组对广东省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做了详细的了解。广东省作为代课教师人数大省,在清退代课教师问题上也走在全国前列。该省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在2011年3月前清退全部代课教师,并实行领导问责制,从而使代课教师这一群体快速消失。广东省代课教师清退政策有许多可借鉴之处,其具体政策措施可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招录、转岗、辞退补偿、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等方式。

(一)将合格代课教师招录为公办教师

2009年,广东省教育厅先后分两批统一组织欠发达地区“代转公”招聘考试,19876名代课教师达到全省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招录为公办教师。发达地区各市通过招聘考试,有10507名代课教师被招录为公办教师或聘为合同制教师。目前,广东省共有30383名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或聘为合同制教师,占原代课教师总数的52%。因此代转公政策已经成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主要途径,这一政策对于基层教育的稳定具有很大积极作用,对于保护代课教师权益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将未能转为公办教师的代课教师进行转岗安置

在完成具有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后,2010年下半年广东各地根据实际和教学工作需要,对不具备教师资格和达不到全省最低招考分数的代课教师,通过转岗考试,有5000多名被安排到学校教辅或工勤岗位,占原代课教师总数的8%。转岗政策作为一项辅助措施,实现了部分代课教师职业的平稳过渡,其效果也是不言而喻的。

(三)保障已解除劳动关系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

2010年7月,广东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转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经济补偿、社会保险补缴、再就业扶持等方面,维护被辞退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目前,除少部分代课教师自动离职外,广东省近1.4万名解除劳动关系的代课教师已落实经济补偿并理顺社会保险关系,占原代课教师总数的23%。保障代课教师合法权益,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重要目的,这一政策保障了大批未能成功转正或转岗代课教师的利益。

(四)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目前,除珠三角地区少数县(市、区)外,全省有18个市所辖县(市、区)已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中小学(不含地级市直属学校)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从2008年第三季度的1700元和5300元,分别上升到2010年第三季度的2300元和6900元,绝对数分别增长600元和1600元,增长幅度为35%和30%。同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广东省全面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初步建立起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这一政策对平衡代课教师和公办教师、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城市和农村教师收入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政策分析

根据广东省政府的以上数据,广东省绝大部分代课教师清退工作已经在2010年以内得到解决。广东省作为一个代课教师大省,在短时间内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与广东省的决心和努力是不可分的。广东省在代课教师的清退政策上,实行领导问责、多渠道转移、多部门协同,使得代课教师能够在短时间内清退。广东省解决代课教师的努力以及政策的实施,值得其他省份学习借鉴。

然而,笔者在五华县实地的调研中,对当地代课教师清退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对于广东省代课教师清退的巨大成就背后,不可忽视的问题也是存在的。但是,广东省在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许多“中国特色”,对于地域差异较大的广东省,政策的适用性以及政策实施的速度也是值得商榷的。广东省代课教师数量较多,且绝大部分分布在其东北部欠发达地区,在短时间清退全部代课教师,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问题。 首先,清退进度过快,忽视地方实际,导致清退工作在部分地区显得粗暴、简单,以至于各项政策难以到位。

在五华县,代课教师数量庞大,该县在清退政策实施以后,组织代课教师参加代转公考试,但是政策的力度大打折扣。2009年,该县一次性清退300名代课教师,而“代转公”的名额只有20个,曾一度引起该县代课教师的强烈不满甚至集体上访。这样的情况发生值得我们去思考,代课教师清退政策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完成上级任务,做出政绩,还是为了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代课教师权益?因边远贫困地区师资匮乏,地方财政困难,代课教师应运而生。而在地方财政没有改善、边远地区师资尚未得到补充的现实条件下,要求代课教师在短时间内全部被清退,这样一刀切的方式,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而为了政绩,不顾实际情况,不解决催生代课教师的各种机制,要求清退代课教师,这样就显得清退政策在部分地区显得粗暴而简单。边远贫困地区,本身就财政困难,师资匮乏,而清退政策又要求地方政府短时间内筹集大量资金,这就勉为其难,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也就不奇怪了。

其次,政策实施统筹性差,广东省内代课教师分布各地不一,虽然广东在政策实施上适当兼顾各地平衡,针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采取不同方针,但是解决代课教师主要资金由各地政府自行筹集,这样原本偏远落后地区代课教师数量庞大且财政困难,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就面临更大的挑战,从而导致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在这些地方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五华县的事例也印证了这一点。各自为政,地区间的均衡力度欠缺,对于解决代课教师这一负责问题是极为不利的,更多需要省级政府和中央部门发挥资源调节者作用,尽可能实现区域平衡,保证相对的公平。

再次,政策实施缺乏部门间的协调,各自为政这一现象不仅体现在各个地区,也体现在不同部门。广东省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中,很注重多部门的联合,但是到地方各部门,就变成各部门尽力推诿,教育部门缺少足够的支持,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必然就面临多方面困境。

最后,政策本身催生不公正。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实施,代转公考试、转岗、经济补偿等方式是代课教师流动的主要方向,政策原则无疑是公平至上,但是现实却是公平政策催生不公平。代转公考试是代课教师最佳流动途径,这一政策给了代课教师一个公平发展机会。然而,在代课教师这一群体中,也存在着差异。在我们赴五华县的调研中,许多代课教师对清退政策表达了不满。那些较早担任代课教师的,长期在一线教学岗位,虽然获得政策上的适当照顾,但是这些人在考试中却处于劣势,加上代转公名额有限,使得许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及爱岗敬业的代课教师最终在竞争中被淘汰。与此同时,在代转公、转岗、经济补偿等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少的灰色交易,大批关系户突击进入代课教师群体,通过以上政策获利,导致那些最需要帮扶的贫困代课教师再次受到不公正待遇。

四、政策反思

广东省积极地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并为妥善安置代课教师做出努力,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上,取得巨大的成绩,这一点值得其他省市学习借鉴。同时,对于此次广东省代课教师清退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值得我们对现阶段区域协调、社会公正、地方政府的管理等做出反思。

代课教师是特殊时代,特殊国情催生的产物,这一身份群体在我国的教育事业一度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是偏远贫困地区。然而,当我们关注代课教师为什么会在偏远贫困地区大量的存在时,就需要认真反思,为什么这么多年代课教师这一群体一直存在。区域发展的严重不协调,在代课教师这一群体上体现的尤其明显。面对全国、省市内发展的不均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国家不停强调区域协调发展情况下,区域不协调现象没有太多改善。从代课教师的产生到清退,区域间的差别一直没有改善,一刀切的行政命令,同时政策在区域协调上力度欠缺,客观上使偏远贫困地区处境更不利。如何做好区域协调,更好的保障区域间的公平是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应该关注的,也是其他各项政策应该关注的。

聚焦代课教师这一群体,我们又得对教育的公平性做思考。在一个国家,存在两种教师,同工不同酬;在一个国家,同样是学生,享受不同的教育条件,参与同样的竞争。代课教师从事教育工作,对贫困落后地区教育做出巨大牺牲,但是却享受低待遇,且这样的情况几十年没有改善。代课教师作为一批没有正式教师资格的群体,其综合素质自然偏低,却是农村教育的主干力量,其结果是导致偏远地区农村在原本不利的环境下,再度被弱化。面对这样的情况,不禁要反问我国的教育是否在向着更公正的方向发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政策,对偏远贫困地区的忽视是否体现了教育的不公正。教育公正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在面对代课教师问题上,我们同样得反思如何改变现实状况,实现教育的公正。

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中,对基层政府的行政管理价值导向要做拷问。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这是无需置疑的,但是,急于把代课教师在短时间内清退是为了什么?代课教师问题情况复杂,且存在的诸多根源,在短时间内清退代课教师难度可想而知。从现实情况也可以看到,广东省短时间内清退大批代课教师,出现了安置不合理,政策安置再度催生不公平等引起部分地区社会愤怒,偏远贫困地区教育动荡。这就是清退代课教师所要达到的目标吗?难道仅仅是为了消灭代课教师这一群体吗?不得不反思地方政府的政策导向。代课教师清退政策,初衷是提高整体教育质量,保障代课教师基本权益,如果政策不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其实施效果就必然会打折扣。从代课教师这一问题,就凸显出地方政府价值导向上,存在政绩优先的倾向。

五、总结

代课教师问题的存在,是制约农村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也是违背教育公平性的事实。努力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是当前政府的职责。如何在积极实施清退政策同时,清楚认识代课教师问题的复杂性,以务实的态度,正确的价值导向,采取合理合情的政策,逐步推进代课教师清退工作,是当前政府应当思考的。

推荐第8篇:房屋清退通知书(推荐)

关于宽限旧住房清退腾房时间的请求

宜州市清房办:

本人何伟绩,男,46岁,为市疾控中心主管医师;妻子黄迎春,43岁,为宜州市商务局经济师,我俩于1999年12月10日结婚。 1998年10月,市政府于庆远镇城中西路20号院内进行首期全额集资建房,黄迎春获准参加购得一套总建筑面积为91.13m2住房。 2008年市疾控中心进行拆除危旧住宿楼重建新房,由于新建房为电梯房参加集资的单位人员不多,考虑原住户拆迁补偿等诸多费用,单位多方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集资建房。当时我们均已为中级职称,一家五口住房不够,按条件被动员参加评定获准集资建房,因而为参加新建购房就要退售出旧住房。 2009年9月经机关事务管理局、房改办、房管部门同意审批获准退房手续,并在相关公示栏进行房屋退出售公示,由于当时铁源房地产公司等开发商准备购置老政府生活区进行开发,产权单位无法购收,也无符合条件干部职工购买,后按当时已满5年上市协议出售给个体经营户黄盛光何秀娟夫妇,获得出售款用来上缴和装修疾控中心新建住房。

自2014年中央到地方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本人认为自己也为属于清退行列,并积极主运动配合上报情况,经多次与购房者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决定以“实物退房”方式退出已售出的旧集资住房,等实物退房获补偿金后自行加够原协议价退给购房者即可腾退住房。 筌于贵办下发的《宜州市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通知书》要求3月20日前完成清退并交出钥匙,退房款未到和筹款尚欠较多,加上现住户女怀孕临产,难予如期腾出,万望宽限些日。 特此请求

请求人: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一)实物方式清退

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的住房,应退回原产权单位、或组织建房单位、或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若由于原产权单位、组织建房单位已不存在,或其他原因无法退回原产权单位的,退回其主管(接管)部门,也可以由当地政府回购。单位或当地政府收到退回住房后将原购房款退还职工。

在这次清房活动中,干部职工退出的违规多占住房属未建成或未入住的,可按2014年11月1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属装修未满三年的,可按不高于该住房原购房款20%的比例给予适当装修补偿,或由物价部门、或由有资质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参照装修评估价给予适当补偿。具体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商当地所属清房领导小组酌情处理。产生的评估费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由同级财政预算支出。

干部职工将违规多占住房退交单位后,单位将干部职工原已交房款退还,资金来源根据退出住房性质的不同,可从单位房改售房资金支付,或从安排符合条件职工购买退出住房后收回房款支付,退出住房由政府回购用作保障性住房或周转住房的,由同级财政安排资金。篇2:2013-73附件2:清退通知书

附件2 解聘通知书

同志:

因工作需要,我乡镇(单位)于 年 月聘你为 (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到目前为止,你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已满3年。根据黔府办发?2011?107号、黔东南府办发?2012?54号“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之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5月31日起不再聘你为我乡镇(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签章)

二〇一三年五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被清退人员各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篇3:关于清退校内教职工宿舍用房的通知

关于清退校内教职工宿舍用房的通知

发布单位: 党委校长办公室 编辑: 党委校长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2-2-15 浏览量: 2713 各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本学期将大面积开工建设安居工程,校内部分公有房屋将被先行拆除,为此,需清退校内教职工宿舍用房。现就清退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教职工宿舍用房指校内未出售的各种居住性用房(不包括湖滨家园01-03幢住宅楼和盘龙山庄住宅楼),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宿舍用房管理办法》和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校内教职工宿舍是学校提供给新引进教职工临时过渡居住的周转性用房。

二、临时过渡居住在上述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须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于2012年2月24日前签订清退保证书,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交还宿舍钥匙、退出宿舍用房。学校将于近期开始对教职工宿舍内相关房屋设备进行入户登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对在规定时间内交还宿舍钥匙、退出宿舍用房的,学校按每个教职工300元的标准支付搬家补助。

对于不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宿舍用房管理办法》的临时宿舍用房,须按学校规定时间自行清退,搬家补助、租房补助和个人设施搬迁补助等费用学校不予补助。

三、教职工宿舍个人设施搬迁补助费标准如下:

(1)固定电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2)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3)宽带网拆除补助费:500元/户;

(4)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5)太阳能热水器(含电辅助加热)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电热水器拆装补助费:100元/台。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责任人,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按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宿舍清退相关工作。

教职工宿舍清退工作办公地点:学校家属区老08幢202室

联系电话:58731106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篇4:施工人员清退通知单

施工人员清退通知单 xxx班组:

你班组施工人员xxx(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工作年龄已超出相关工作年限规定(男性55)或(女性50)周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现通知你班组在24小时内清退该施工人员离场,不得继续在现场进行施工作业,若继续留用,我项目部将对你班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张贴身份证复印件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

第xx直管工程管理部 xxxxxxx建设项目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篇5:责令停建通知书513 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 : 经查,你单位(个人)于

时在 路

号进行

,现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你单位(个人)于 年 月 日 时前向我局提供相关批建手续,如逾期不提供者,我局将视为违法建设立案查处。

推荐第9篇:清查清退“人情保”“关系保”

清查清退“人情保”“关系保” 30种情形不得申请或享受低保

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省市城乡低保复核认定精准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日前,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规范低保对象认定程序。

此次复核,重点是清查清退“人情保”“关系保”等与低保政策相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此次复核明确了30种情形村(居)民不得申请或享受低保,这30种情形包括村(居)民户籍、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消费等各个方面。

据悉,此次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自今年1月份启动,至5月底结束,将采取入户调查、法定赡抚养人信息核查、评议、公示等方式,对全区19972户低保困难家庭的经济状况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复核审查,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停发、减发、或增加低保金,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低保氛围,实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真正是我区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295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低于此标准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农村/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每人每月施保水平分别为A类145元、B类125元、C类105元。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不低于255元。 30种情形不得申请或享受低保 ◇自外地迁入我区未满1年以上的;

◇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变更未满1年以上的(村改居居民除外); ◇外地在我区就读的学生;

申请人及其法定赡、抚(扶)养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或虽无从业人员,但生活来源有其他渠道且日常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在就业年龄内(18-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不积极参加劳动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

◇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隐性收入)、家庭人口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

◇申请低保前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形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收入的;

◇家庭有多个子女,且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具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而未尽到赡养、抚养、扶养义务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采取变卖房屋、隐匿财产或人为分户等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假象的;

◇农村居民具有劳动能力放弃承包土地耕种的;

◇拒绝、阻碍低保工作人员核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或对举报问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在本辖区以外地区居住1年以上,对家庭情况无法查实的; ◇公职人员、公务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月低保标准12倍的;

◇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小轿车、面包车、经营性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拖拉机或收割机等中型以上农机具及营运性车辆的(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城市居民拥有2处(含)以上房产或者住房面积冲过本市上年度人均住房标准2倍的;农村居民家庭成员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的;

◇高标准装修房屋的; ◇拥有商业门面、店铺的;

◇拥有注册企业、公司的(法人、股东); ◇有经营性纳税记录的;

◇按有关政策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补助费、补偿金、拆迁赔偿金,且不能证明已合理使用的;

◇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

◇安排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在高于公立学校收费标准的民办、私立学校就读或高价自主择校的;

◇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交易仍不改正的;

◇购置、佩戴贵族首饰,或拥有空调、液晶电脑等非生活必需高档用品,以及经常参加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的;

◇家中饲养名犬等宠物的;

◇家庭电费年支出超过年低保标准25%的; ◇家庭月通信费总额超过月低保标准20%的; ◇与低保政策相悖的为解决矛盾享受低保的; ◇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享受条件的;

推荐第10篇: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方案

镇2014年度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股金管理,加快小额股金清退进度,使农村信用社股金结构早日达到改革的相关指标监管要求,推进我县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步伐,根据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清退工作。由党委书记李良任政委,镇长罗运河任组长,信用社主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廖秋明、杨纪平、刘志荣、王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高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廖秋明任办公室副主任。信用社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全程参与并负责清退过程中的宣传解释和应急处置。

二、清退方法

㈠清退任务。根据县分配任务,全镇清退总户数7413户,总金额1706459元,其中拟清退统一法人小额股金(1000元以上)1070户,金额1643167元;已清退未兑付小额老股金(1000元以下)6343户,金额63292元。具体到线到村任务详见花名册。

㈡清退方式。以片为主,分两个阶段按最低任务进行考核,各驻村干部组织各村逐村清退。

㈢股金帐中小额股金的清退

1.在办理现有股金帐中小额股金(1000元以上的)清理时,每清退一户,应详细登记好《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社1000元以下已清理未兑付股金清理表》(附件一),并由股东或代理人在领款人栏内签字确认。

2.清退标准。对现有股金帐中2004年(含)以后募集的小额股金,按年利6%进行分红清退,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对历年红利未到帐的,由信用社清理后一次分红到位。

3.清退手续。股东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和股金证办理,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或关系证明(村级组织证明、户口簿等)办理,并填写《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退股申请表》(附件二),并将身份证明复印件附后,同时收回股金证或股金收据;股东家庭成员在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的,清退的股金本金和红利应先用于偿还不良贷款本金或利息。

㈣应付款中已清退未兑付小额股金(1000元以下的)的兑付

1.在兑付应付款中已清退未兑付小额股金时,应逐笔登记《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他应付款中已清退未兑付股金兑付登记表(附件三),并由股东或代理人签字确认。

2.兑付标准。对1990年以前(含1990年)的时段,按每年3%进行分红,1991年至2004年(含2004年)期间按4%进行分红,2004年以后按6%进行分段计算股金分红,计算后减去期间已分红利。对已分红尚未付到位的,信用社应清理好一并兑付到位。

3.兑付手续。股东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和股金证办理,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或关系证明(村级组织证明、户口簿等)办理,兑付后应收回股金证或股金收据;股东家庭成员在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的,清退的股金本金和红利应先用于偿还不良贷款本金或利息。

㈤清退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⑴对于股金或股金收据丢失的,经信用社核实后,由股东或代理人持身份证填写挂失申请书,经办人员登记好挂失登记簿予以办理退股手续;⑵原股东死亡的,由村(居)开具死亡证明并明确一个在家的法定继承人,死亡证明要注明社会关系,经镇人民政府审查盖章后办理退股手续;⑶对于在清退过程中发现的有股金证或收据,而在信用社股金帐中无帐的,清退人员和信用社职工应做好股东的解释工作,暂不兑付,并将具体情况汇总,落实明确原募股责任人后将具体情况报告联社财务会计部。

三、工作经费

2004年以后募集的现有股金帐中的股金,工作经费按清退每笔20元计付;2004年以前现放其他应付款中的小额股金,按清退每笔10元计付;经费核算到片,其中村级60%、线40%,5月12日前未完成清退考核任务的,工作经费减半提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小额资格股的清退,是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前提条件,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村(居)支部书记负总责,亲自抓。镇将此次清退农村信用社小额股金纳入各村(居)绩效考核范围,要求各村(居)必须在2014年5月15日前完成清退考核任务。

2.搞好宣传引导。清退资格股,是信用社改革的需要,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需要,清退工作要坚持“六个带头”,即:信用社干部职工带头,领导干部带头,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村组干部带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党团员带头,确保清退任务如期完成。

3.严格执行政策。股金清退工作应坚持“积极引导、注意方法、稳妥推进、完成任务”的原则开展工作,要及时上报清退兑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积极稳妥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4.强化督查考核。清退工作实行线长负责制,各线要集中时间精力,依法有序组织清退。镇按两个阶段进行考核,最低要求在5月10日前完成2004年以后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70%,完成2004年以前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50%;在5月12日前完成2004年以后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95%,完成2004年以前募集股金清退任务的80%;村(居)未完成进度考核任务的,扣减村(居)绩效考核分5分。

滩头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第11篇:驾驶员准入和清退制度

驾驶员准入和清退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招聘、上岗、考核、奖惩、辞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特编制本《机动车辆驾驶员准入和清退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双源大件吊装有限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准入和清退管理。

三、职责:

1、经营储运科为机动车辆驾驶员准入和清退的归口管理部门。

2、办公室为机动车驾驶员准入和清退的档案的保存部门。

四、要求:

为了强化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严格机动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把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准入关,提高本公司驾驶队伍的整体素质,达到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的准入

1.1 新进、招收、聘用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年龄在二十一至五十周岁以内。

b)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规定的有效证照、交通部监制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机动车驾驶员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c)驾龄和安全公里应符合公安管理机关和行业管理及企业的管理规定。

d)身体健康、遵章守纪、职业道德良好,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辆的技能。

e)近二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责以下)和严重违章行为发生。 1.2 新进、招收、公司聘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经营储运科必须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内容:是安全规章制度,运行线路的特点及安全行车要求。

1.3 安全科对驾驶员资格审查岗前培训合格,适合驾驶公司车辆的驾驶员,填写公司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员资格审查表》,经安全负责人签字同意签章后,办理《车辆准驾资格证》(以下简称内部准驾证),凡办理内部《准驾资格证》的驾驶员,需按规定缴纳安全保证金,签订公司制定的《安全协议》,完清相关手续,方准驾驶公司车辆。同时各经营储运科应对驾驶员否符合准入条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驾驶经历是否符合行车规定。

a)对符合准入条件者,安全科派专人上路进行驾驶技能考查,上路考查要有针对性,选择与实际运行线路状况相近的路线进行考查。

b)安全科必须组织岗前安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安全规定,企业各项的有关情况进行建档登记。

1.4 凡是新进、招收、公司聘用的机动车驾驶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和办理内部《准驾资格证》后,经营储运科根据经营线路的道路状况、经营环境、运距的长短和驾驶技能,必须安排跟车实习15-30 天,方可单独驾驶承运车辆。

1.5 新时、招收机动车驾驶员的录用。 a)驾驶公司企业化经营车辆的驾驶员,由公司办公室通知安全科派人与经营储运科一同进行上路考查,安全科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信息及时反馈到办公室,经办公室同意录用,单位安全科必须组织安全岗前培训和办理相关手续。

b)凡是公司聘用的机动车驾驶员,由办公室通知安全科,将其驾驶员带到安全科进行资格审查,完清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1.6 内部《准驾资格证》的要求:

a)实行内部《准驾资格证》制度,是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对驾驶员资质进行审核,与驾驶员的劳动人事关系不发生联系。

b)内部《准驾资格证》是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公司所属车辆的依据,与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营运车驾驶员的有关证照同时使用,驾车时必须随身携带,维护企业信誉。

c)内部准驾证的使用,不仅限于新进、招收、聘用的营运车驾驶员,还包括企业的在册职工营运车驾驶员,均应办理内部《准驾资格证》。

d)凡是持有内部《准驾资格证》的驾驶员,应主动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管理规定,违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e)公司使用无内部《准驾资格证》的驾驶员,为私聘驾驶员,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同时按《驾驶员安全责任书》中的安全管理规定给予重处。

f)凡使用未办理内部《准驾资格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所有损失由车辆公司自负,除对公司、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公司将追究领导和安全科科长的管理责任,若存在管理失职,发生重特大事故,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发生一般事故,写出书面检查,罚款的处理;给公司造成净损失,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奖惩条款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g)驾驶员调离公司或终止车辆合同,不驾驶车籍属于公司的车辆,其内部《准驾资格证》必须交回公司安全科。

2、机动车驾驶员的清退

2.1 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不服从企业的管理,不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给企业的信誉造成恶劣影响,一律从公司驾驶队伍中予以清退。

2.1.1 不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意识不牢,不遵章守纪和多次发生交通事故者。

a)发生一次特大交通事故,负次责及以上者。 b)一年内发生二次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责及以上者。 c)一月内连续发生三次一般交通事故,负主管及以上者。 d)一月内发生二次或一年内发生三次货车翻车事故,负主责及以上者。

2.1.2 不遵守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职业道德较差,多次发生服务质量问题者。

2.1.3 私自将车交给未经企业许可的驾驶员驾驶者。 2.1.4 有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者。 2.1.5 给企业造成净损失者。

2.2 若有驾驶员违反企业规定,符合清退条件,由各部门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办公室核清事实准予清退,通知各部门,同时由安全科收回公司的内部《准驾资格证》。

第12篇: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工作小结

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工作小结

根据区纪委统一部署,认真对照中纪委《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纪发〔2013〕3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在我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开展了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自主自觉实现自我净化。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中心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清退活动;二是明确清退范围。此次清退的会员卡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的会员卡除外;三是明确时限。按照各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宣传、排查、清退、报告等规定动作;四是明确清退方式。主要采取自查方式进行,符合清退对象的中心成员认真结合清退范围进行自查,经查无持有现象,并填报《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真正实现了“零持有、零报告、零容忍”, 坚决纠正“奢靡、享乐”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013年12月17日

第13篇: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工作小结

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工作小结

根据区纪委统一部署,认真对照中纪委《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纪发〔2013〕3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在街全体纪工委委员中开展了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自主自觉实现自我净化。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了以街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清退活动;二是明确清退范围。此次清退的会员卡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的会员卡除外;三是明确时限。按照各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宣传、排查、清退、报告等规定动作;四是明确清退方式。主要采取自查方式进行,符合清退对象的街纪工委4名成员认真结合清退范围进行自查,经查无持有现象,并填报《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和《机关(组织)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真正实现了“零持有、零报告、零容忍”, 坚决纠正“奢靡、享乐”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013年6月7日

第14篇:清退“豪华官衙”何以成了“过家家”?

清退“豪华官衙”何以成了“过家家”?

老鬼

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和单位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65万平方米;山西清理超标办公用房64万平方米,1.5万余个项目被停;湖南党政机关腾退多余办公室,面积87万多平方米„„中央先后出台“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各地不断传来限建清房“好声音”。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在当前的“清房改革”中仍遭遇“应付式”清理。(据2月10日京华时报)

按照常人的理解,豪华办公楼超标超面积,多出部分就应该清理出来予以没收,能利用利用,不能利用向社会出租或拍卖,以期达到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遏制党政机关奢侈浪费的恶习。但是我们看到,在有些地方对待国家的这项政策完全是一种“过家家”局长、副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处长搬到科员办公室,科员们再临时挤一挤。总之,一切都是临时“应付”,就等“风头”一过大家伙还能“翻身得解放”。

清退办公楼用房演绎成了“过家家”,不仅让严肃庄重的国家政策成了玩笑,更使中央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苦心化成了泡影。尽管在清退中确确实是存在着这样会那样的困难,但更为明显的是一些地方的“一阵风”意识。在不少地方官员的心目中,他们就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次清退办公用房是一种严肃的工作,更是绝不可能再是“一阵风”,再会“回潮”的。而现在的清退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一段时间过去,“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

正因为如此,一些地方清退出来的办公用房也根本没有打算再利用或拍卖出租。有的地方政府办公大楼本来是黄金地段,多余出来的办公用房更是备受一切企业单位青睐的,但某地一位官员甚至公开向社会说,想把公司开在政府大楼里,除非不想在地方混了。

地方官员在办公用房清退上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一是已经习惯了过去的那种“一阵风”式的工作作风,没有认清现在的国家形势。而这种状况也是亟待从中央到地方必须注意和防止的。清退超标超面积办公用房,现在已不仅仅是一项工作,更关乎着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而“应付式”的对待“清房改革”,是消极的对抗国家政策,更是在戏弄整个社会。因此,决不能让这种“过家家”的清理办公用房轻易过关。

第15篇: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优秀)

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

一、火药库保管人员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员必须将所发物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盘点清楚及时销卡、登记入帐。

二、每班班前生产对组队长按当班的实际使用量填写领票,不得涂改和换笔并签字,否则视为无效领票。

三、发料员必须对领料单据认真检查核实。凡没有签字盖章的单据一律不发,并要及时追查原因以防问题发生。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开白条领用爆炸物品。非生产性需使用火药和雷管的单位,应提出申请和安全措施,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库管人员方准发放。

四、火药库发放火药、雷管时,必须严格执行本票、作业证、私章缺一不发的制度。同时,必须携带专用背炮工具,如不符合要求时,库管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五、各生产单位要配备政治思想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火药和雷管性能的人员负责领用和保管火药和雷管。

六、发放雷管必须按爆炸员的编号管理,不得发放无编号雷管、不得相互顶替发放。

七、爆炸物品运送到工作面时,要由跟班队长或当班班长清点验收。分别存放在火药和雷管箱内并加锁管理。不准乱扔乱放,不准置于有电源的邻近处,安监工对其监督的工作点爆炸物品使用全过程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八、跟班队长或当班班长及安检员,要对本班火药、雷管的实际用量和剩余的火药、雷管,进行核实并签字。由爆破员将剩余的火工品全部退交火

药库,不得存放在工作面或其它地方,严禁乱扔乱放。

九、退交剩余火药、雷管由库管人员将雷管小线扭结、清点后封存,同时库管人员将退库数量及时登记入帐。

第16篇:转基因菜油疑案不能“清退”了事

近日,针对媒体曝出的“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掺入国储库”的新闻,国土资源部发布消息称,发现1477吨进口菜籽油掺入国储库。对此,昨日中储粮再发声明,称保证国家临储菜籽油全为非转基因国产油,不存在进口转基因油污染国储库问题。

如此看来,又是一起“媒体曝光、自查自纠”的公共事件。早在今年8月,就有媒体报道转基因菜籽油流入国储库的事情。一石激起千层浪,此后,相关部门也迅速介入挖掘真相。直面质疑,及时回应,这既是现代市场主体危机公关的常态,也是尊重公众知情权之举。好在中储粮已“采取整罐全部退出临储库存,确保国储菜籽油全部是国产非转基因菜籽油”。亡羊补牢,犹未晚也。但客观而言,此事仍有多重疑问,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解惑答疑:一是回应公告并未明确指出上述进口油菜籽为转基因产品,那么这究竟是主动否认还是含糊其辞?二是公告也没有公布涉事企业的真名实姓,如此“谨言慎行”究竟是出于对企业的“保护”,抑或是另有隐情?

更重要的是,1477吨“进口菜籽油”,无论其是否为转基因产品,数量上已经足以令人侧目,如此大的体量,是如何在严苛的监管制度中瞒天过海的呢?如果只是就事论事地清退了这上千吨疑似转基因油的进口菜籽油,又如何补上监管失责的短板?

毫无疑问,这是一起责任事件。面对违反收购政策将问题油掺入临储库存的企业,值得“举一反三”的层面太多太多。

中储粮也许有自己的委屈,制度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但在转基因之争成为全民纠结的背景下,这样的疏漏不值得警醒吗?“进口菜籽油”也许是安全无虞的,甚至还很有性价比,但是在论证不了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及采购渠道正规性的前提下,如此李代桃僵,自然要遭遇公众的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转基因菜油”事件甚嚣尘上的同时,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国家安全政策委员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了再论转基因与国家安全研讨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关于“中国的粮食安全要靠自己”的指示非常重要。

基于反对转基因的立场,有专家甚至爆出“某副部长曾受聘美公司,长期推广转基因”的消息。转基因生物技术究竟是天使还是魔鬼,不能再继续隔空喊话,靠着公共事件隔靴搔痒。眼下,是到了从更高层面给出严谨判断或说法的时候了。

(邓海建,海外网专栏作者)

第17篇: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个人自查报告

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个人自查报告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人的享乐欲望、奢靡作风膨胀起来,会员卡、购物卡等各类卡片逐渐侵染人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腐化着人们的思想,将人带入了歧路。而会员卡在其中更甚。 会员卡是一种凭证,是身份地位高低的凭证,是手中钱财多少的凭证,不仅满足了人们的虚荣心、猎奇心,而且这种受贿的方式更加隐蔽,让许多受贿者生出了侥幸之心。

如今,王岐山同志要求纪检监察系统清退所有的会员卡,是对中央反腐精神的一种支持,是对“八项规定”的有力贯彻,是对目前出台的中共两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一个预热,今后必将出现肃清党内风气的“净化”运动。

而作为党内一员,我对自己也做出了自查:

首先,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糖衣炮弹。

享乐风气其实自古就盛行,是上流社会的一种陋习。如今,我们是无产阶级的代表,是先进思想的践行者,我们应该在平时的人际交往、工作交流中严格要求自己,辨明各种形式的糖衣炮弹,如现金、银行卡、会员卡,或宴请、女人,或给自己的亲人行方便之门等……

这些都是腐坏党员思想和作风的不良源头,我一定会坚决杜绝!

其次,对行贿者绝不手软。

在我国惩罚的更多是受贿者,对行贿者的惩处却比较轻。但在我看来,行贿者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杜绝他们再次行贿的念头,取消他们原有的一些权力,如参与招标、承建工程等的资格。在这方面,我自觉自己做的远远不够,有瞻前顾后的嫌弃。

再次,端正思想,保持良好作风。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我觉得在今后我必须进一步学习党的章程、法规等,端正自己的思想,绝不放松、纵容自己,在思想上不松懈,在作风上不走岔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旗帜和十八大精神,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思想贯彻自己的一生,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改进作风的新成效积累“正能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2周年。

我深知自己在各个方面做的依然不够,在今后的日子和工作中,我将全力追赶那些优秀的党员同志,向他们靠拢、看齐,经常反省自身,正人正己,将党的廉洁自律真正落到实处!

第18篇:单位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实施方案

单位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开展干部职工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加强干部职工住房管理,清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做到“无多占、零违规”,为我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清退规定

(一)清退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含退休职工。

(二)清退范围

1、违反政策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2、违反政策规定参加集资建房的;

3、违反《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号和《关于严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的;

4、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多购房未按自治区有关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存在问题清理整改规定整改的;

5、违反政策规定占用单位公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清退原则

干部职工家庭(指夫妻,下同)有违反政策规定购买公有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参加集资建房、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或违反政策规定占用公有住房的,必须清退。

1、干部职工家庭已购买房改住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下同)超过一套的,必须清退。夫妻婚前符合政策规定分别购买的,不属于清退范围。

2、干部职工家庭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后,不得再参加集资建房,已参加的必须清退。

3、干部职工家庭购买的房改住房面积已达标的,不得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已购买的必须清退。

4、干部职工家庭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多购房未按自治区有关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存在问题清理整改规定整改的,必须清退。

5、干部职工家庭已购买有住房的,必须退出租住或占用的公有住房。干部异地调动,在新工作城市无住房的,可以按政策规定租住公有住房。

(四)清退方式

清退对象凡占有属于清退范围住房的,必须退回住房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已撤销的退交其上级主管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四、方法步骤

清退整治工作在2014年底前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

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文件,熟悉、了解此次清退处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4年6月15日前完成)

按照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总体部署,确保清退活动不走过场,清退范围不留死角,清退对象不遗漏,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带头清退,自觉接受监督。全体干部职工本人要严格对照住房政策规定填写参加房改、享受保障性住房等情况,认真填写《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申报登记表》,无违规多占住房情况,或有多占住房情况但已完成清退整改的填写《干部职工家庭政策性住房零违规报告》,各站所负责收集各站所干部职工填写的表格,并依据相关政策,认真审核登记表,认定有违规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与登记表一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干部职工上报的登记表经局领导审核后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三阶段:整改清退(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

按照审定的整改意见,对存在的违规问题,组织有违规多占住房情况的干部职工于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清退,各站所填写《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统计表》和《本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报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总结汇报(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各站所上报的统计表及情况报告,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汇总表》及我局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情况总结一并上报县清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站所要把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部署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站所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各站所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的专项清理工作。

(二)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站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同时,我局要以本次清退整改工作为契机,及时制定和完善干部职工住房管理规定,完善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有效预防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的行为发生。

(三)掌握政策,依规清退。各站所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尽快掌握专项清退工作政策,注意把握清理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式方法,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清退工作。

(四)严肃纪律,实行问责。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拒不按要求清退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部门组织实施不力,工作进展迟缓,政策规定落实不彻底,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查违规违纪问题,触犯法纪的,移送纪检或司法机关处理,确保专项清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19篇:长江路清退会员卡开展情况报告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开展干部职工清退会员

卡情况报告

按照区纪委关于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长江路街道严肃认真地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真正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长江路街道把开展会员卡清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按照清退的对象、范围、时限,层层抓落实,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清退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清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主动上报持有和清退会员卡情况;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遵循中央纪委确定的清退规定和工作要求,全面彻底地开展好清退活动,确保清退对象无一遗漏、清退范围不留死角、清退时限按期完成、清退过程不走形式、清退效果不打折扣。

长江路街道纪工委2013年6月7日

第20篇:四个方面做好会员卡清退工作

中共白水县卫生局委员会

四个方面做好会员卡清退工作

近日,白水县卫生局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纪发

[2013]3号)和县纪委《关于开展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通过四个方面,迅速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了会员卡清退工作。

一是该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项负责会员卡清退的日常工作,督导组并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等方式对活动的开展过程进行专项监督,严肃整,增强群众反腐参与力。

二是该局及时下发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对清退对象、清退要求、清退时限、清退重点作出规定,深入宣传活动意义、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制定干部会员卡清退报告书,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凡持有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的一律上交,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将清退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确保无卡也需上报,不漏一人、不漏一卡,实现“三零”目标(零持有、零报告、零承诺),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

四是该局以此次会员卡清退活动为契机,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以进一步促使干部增强宗旨

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活动共对该县卫生系统953进行排查,其中局机关33人,基层事业单位920人,清退会员卡0张。从清退会员卡的情况看,该系统领导干部职工无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会员卡的行为,做到了“零持有、零报告”。

基层信息员:王鹏刚

《清退工作汇报.doc》
清退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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