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医院合理用药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医院合理用药工作汇报

XXX医院合理用药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和专家: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和专家为提高我院药事质控水平,促进我院合理用药持续改进,对我院进行指导。

现对我院在临床合理用药方面所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建立合理用药管理组织

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下设的相关的药事管理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合理用药督导小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起草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药剂科组织具体实施。

刚刚筹备成立的临床药学室,办公区域、配备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等已经初步成型,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并在东营市人民医院等上级医院帮扶下着手培养临床药师,临床药师负责处方和病历的点评,参加科室查房。并按照要求专门配备了合理用药软件和处方点评软件,及时全面进行处方对病历进行点评。

二、严格限制大处方,严格控制药品用量

建立药品遴选制度,遵循“一品两规”要求,确定医院的基本药品供应目录,制定医院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临床使用的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通过平台采购,非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通过xxx卫计委统一议价采购。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使用贵重药品、医保患

1 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门诊医生的处方量,门诊处方量严格限制在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按照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对门急诊处方以及医嘱进行点评,对不规范处方、不适宜处方进行干预。抗菌药物病历进行专项点评,点评结果定期公示,发现个别医生和科室用药超常,要求当事医生作出说明。对不合理处方、大处方,按照医院规定当月对责任人进行扣发绩效工资、处方公示,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院长分别与各个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要求科室的药占比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低于或超出规定的按照比例给予相应的奖惩。

三、进行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

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制度,医院药剂科每季度对本院单个品种用药总量进行排序,统计分析药品销量居前十位报临床合理用药督导小组并进行公示、分析,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给予药品经销商提出预警,严重的或者预警后不予改正的将该品种更换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直至撤出医院销售,并对使用不合理药品品种的科室给予警示。

四、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成立医院副院长任主任委员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并制定章程,明确职责,对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有检查、干预和改进措施。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定期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监测与评价。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殊管理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标准和审批程序,保

2 证临床应用合理。院长与各个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要求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质控部门通过病历检查、处方检查等形式定期进行质量管理,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专项督查,定期对住院病历和门诊处方进行合理用药分析,每月抽查住院病历、门诊处方,对于不合理用药的病历、抗菌药物超出规定使用比例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2015年上半年全院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19%,住院使用率44.1%,I类手术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21.2%,每百人次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控制在38左右。

五、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范特殊药品管理

定期在医院组织医师和药师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未经培训考核不予开具和调配麻、精药品处方权限。对高浓度电解质、化疗药物等高危药品及易混淆的药品有标识和贮存使用方法的规定。对包装相似、听似、看似药品、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物的存放有明晰的警示标识。

六、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错误报告制度,加强药物安全性监测

医院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规成立了以业务院长为首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建立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制度与程序,配发了相应的奖惩制度,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了对科室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所用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上报工作,开展

3 内部宣传和培训工作,并及时在医院内网发布药物预警信息,使医务人员及时掌握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通过以上内容的汇总和这几年的实际的工作的经验,我们认为我院临床合理用药,得益于以下两个方面:

1.领导重视: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等重要的药事组织,都由院长任主要领导,一把手亲自抓。早在实行药品零差价以前,医院领导就着手控制药品费用,减少药品支出的不合理增长;实行药品零差价和社保费用控制以后,更是将药品和耗材费用的控制作为控制医疗成本的主要手段,通过持续不断的治理,医院的药占比持续下降,今年上半年全院药占比降至31左右。

2.软件支持:

医院HIS系统中的院长查询系统可以帮助院长随时查看各个科室各项费用的统计、明细;医务科可以随时调用查看每个科室、医生的运行病历,对不合理的病历书写和用药做到即时监控;抗菌药物权限管理设定了每位医生的抗菌药物权限,对于超出权限的处方和医嘱提出警示;合理用药软件内嵌药品说明书,凡是医生在开方或下达医嘱时出现超量、药品相互作用时系统给予提示,最大程度地避免药物的不合理应用。

最后,恳请贵院领导和专家对我院的合理用药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帮助我院的药事工作做出改进,谢谢。

推荐第2篇:医院合理用药总结

医务科合理用药总结

为加强我院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建立统

一、规范的药物临床使用管理机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加强并持续开展我院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在医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2016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按照2016年的工作计划,医务科在开展临床合理用药监测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的临床合理用药目标。具体从如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开展临床合理用药监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我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我院成立抗菌药物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方面进行规范,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与医院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经过抗菌药物培训和考试合格者,授予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权限,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制定科室抗菌药物目标值

(三)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明确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四)加大检查力度与医院质控分数结合,落实惩罚

2016.1.5

推荐第3篇: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

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药房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门诊处方注射剂不超过3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违反上述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拒绝重新开具处方,药师有权拒发,并向病人说明情况。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每月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和院内公示。合理用药指标如下:

(一)处方指标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2.每次就诊人均药费 3.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就诊使用注射药物的百分率 5.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二)抗菌药物用药指标

1.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

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越级使用率 3.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5.抗菌药物每月使用数量和金额的排名

(三)外科清洁手术预防用药指标 1.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2.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人均用药天数

3.接受清洁手术者,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4.重点外科手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具体指标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另行制定。

八、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从而确保抗菌药物等药品使用趋于合理。

继续执行《关于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的暂行规定》,各科室要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简称药占比,下同)控制在规定的

范围。全院控制药占比低于42%。

九、实行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

每月对医院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全院及科室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进行公示,对监测到的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

十、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

临床用药中出现不良反应必须及时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并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

推荐第4篇: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

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中、西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中、西药剂科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门诊处方注射剂为1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门诊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150元;如超过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的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拒绝重新开具处方,药师有权拒发,并向病人说明情况。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每月由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和院内公示。合理用药指标如下:

(一)处方指标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2.每次就诊人均药费

3.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就诊使用注射药物的百分率

5.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二)抗菌药物用药指标

1.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

2.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费用

3.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5.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的百分率

6.抗菌药物特殊品种使用量占抗菌药物使用量的百分率

7.住院用抗菌药物患者病原学检查百分率

(三)外科清洁手术预防用药指标

1.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2.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人均用药天数

3.接受清洁手术者,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4.重点外科手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具体指标由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另行制定。

八、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从而确保抗菌药物等药品使用趋于合理。

继续执行《关于控制药品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的暂行规定》,各科室要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简称药占比,下同)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全院控制药占比低于42%。

各科室药占比由财务科统计。药占比超额部分按金额的20%从处方医生的效益工资中扣除。

九、实行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

每月对医院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进行公示,对监测到的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

每月对药品使用量前50名的医生中药占比超标的前10位医生在院内公示。对第二次进入前10位的医生进行诫勉谈话,三次进入前10位的医生暂停处方权一月。

十、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

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并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发现漏报或隐瞒不报者,扣当事医生一次50元。

十一、本制度自2011年8月起执行。

推荐第5篇: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经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学部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

八、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九、实行抗药物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

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控工作。

推荐第6篇:医院合理用药管理细则

民 航 西 安 医 院 合理用药管理细则

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各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陕西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 长:张爱国 (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吕德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永宏(医务处主任) 邓康明(药械科主任)

成 员:王 蓓 苏 婷 李 萍 代群运 瓮冬兰 葛 弘 邓启善 秦洪银 刘瑜 张育 刘建国

(二)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切实推进全院临床合理用药。

(三)各职能科应履行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职责,医务科、质控科应经常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讨论决策。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新特药品的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成员负责对本科医生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纠正本科室医生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四、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

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五、医生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六、医生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一)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

(二)使用贵重药品、医疗保障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生承担。

(三)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单剂型价格30元以上药品、单种药品日用量价80元以上的必须经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记录,如无科主任审批,无使用目的记录或依据不充分的按不合理用药总价的20处罚责任医师。

(四)落实科室用药公示制度、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医师用药情况监控制度、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定期在本院局域网公布以上监控情况。

(五)对临床用药情况,医院将常规监督检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对无充分依据使用贵重、滋补药品和滥用其它药品的,由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进行评价,确属不合理用药的,按药品总价的20处罚责任医师。

七 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疗程。

(一)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原则上不联合用药。下列情况时可联合用药:

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二种或二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和为利用药物协同抗菌作用,同时为减少其中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的剂量和毒

2 性反应使用联合用药。

6 联合用药原则上只能采用二种药物联合,三种及三种以上药物联合必须有科以上的集体会诊确定(结核病除外)。

7 门诊病人使用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严格控制联合用药。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1 内儿科以下情况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2 外科的清洁性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和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3 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性用药:

① 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②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

③ 异物植入性手术;

④ 高龄或免疫缺陷等高危人群;

4 清洁-污染手术,如上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等手术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使用疗程:

1 门诊使用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三日量,最多不超过七日量(结核病除外),特殊情况需要较长疗程的,经治医生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载。

2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一般感染性疾病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治疗,以防复发。

八 抗菌药物的分线管理规定

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药物的耐药性和药品的治疗费用,根据其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性、使用安全性、毒性反应以及价格将其分为三线。

(一)抗菌药物分线原则:

1 第一线抗菌药物,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少的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处方不受限制。

2 第二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价格较贵,或不良反应较明显,应控制使用。

3 第三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易致菌群失调,价格昂贵,不良反应大或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3

(二)抗菌药物的三线分类(见附表)。

(三)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规定

1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致病菌以及细菌耐药情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加于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第二线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第二线抗菌药物;第三线抗菌药物的选用必须从严掌握。

2 临床医生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使用一线抗菌药物;患者需要应用第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必须填写《贵重药品及二线以上抗菌药品审批表》,经科主任审批同意方可使用。需要应用第三线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经院内会诊并经业务副院长同意后方能使用。

3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生经请示科主任可以超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第2天用药按前一条程序审批后使用。

(四)选用二线、三线抗菌药物原则

1 感染病情严重者,如菌血症、脓毒血症、严重污染伤口、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脏器穿孔或切除手术、重度烧伤等。

2 免疫功能低下并发感染者。

3 细菌培养药敏试验对某些药物敏感者。

(五)违反以上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规定和原则,经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和其他专项检查、评价、确定为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按不合理用药处罚责任医师。

九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标准(表)

十 检验科应加强和重视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的诊断水平。掌握规范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技术,提高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准确率,为临床医生选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临床医生对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要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以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情况,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十一 各药房药剂人员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十二 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及其他相关科室,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 卫生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三级医院)

(一)处方指标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2.每次就诊人均药费 3.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就诊使用注射药物的百分率 5.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二)抗菌药物用药指标

1.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 2.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费用 3.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抗菌药物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表达方式:使用强度数)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100注: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同期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5.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的百分率

6.抗菌药物特殊品种使用量占抗菌药物使用量的百分率 7.住院用抗菌药物患者病原学检查百分率

(三)外科清洁手术预防用药指标。1.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2.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人均用药天数

3.接受清洁手术者,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4.重点外科手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1)髋关节置换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2)膝关节手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3)子宫肌瘤切除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推荐第7篇:医院合理用药管理细则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措施

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各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张长空 副组长:孙玲燕

员:胡隆芝

马学刚

欧阳欢

(二)“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切实推进全院临床合理用药。

(三)各职能科应履行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职责,医务科、质控科应经常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讨论决策。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新特药品的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成员负责对本科医生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纠正本科室医生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四、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五、医生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六、医生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一)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

(二)使用贵重药品、医疗保障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生承担。

(三)落实用药公示制度、单品种用药总量前十名监控公示制度、医师用药前十名情况监控制度、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定期在本院公布以上监控情况。

(四)对临床用药情况,医院将常规监督检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对无充分依据使用贵重、辅助用药和其它药品的,由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进行评价,确属不合理用药的,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技术干预或行政处理。

七、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详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实施细则》。

八、.检验科应加强和重视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的诊断水平。掌握规范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技术,提高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准确率,为临床医生选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临床医生对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要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以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情况,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九、各药房药剂人员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十、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及其他相关科室,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上报主管部门。

推荐第8篇:医院合理用药管理细则

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各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二)、“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切实推进全院临床合理用药。

(三)各职能科应履行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职责,医务科、质控科应经常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讨论决策。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新特药品的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成员负责对本科医生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纠正本科室医生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 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四 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五 医生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六 医生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一)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

(二)使用贵重药品、医疗保障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生承担。

(三)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单剂型价格30元以上药品、单种药品日用量价80元以上的必须经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记录,如无科主任审批,无使用目的记录或依据不充分的按不合理用药总价的20处罚责任医师。

(四)落实科室用药公示制度、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医师用药情况监控制度、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定期在本院局域网公布以上监控情况。

(五)对临床用药情况,医院将常规监督检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对无充分依据使用贵重、滋补药品和滥用其它药品的,由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进行评价,确属不合理用药的,按药品总价的20处罚责任医师。

七 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疗程。

(一)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原则上不联合用药。下列情况时可联合用药:

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二种或二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和为利用药物协同抗菌作用,同时为减少其中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的剂量和毒性反应使用联合用药。

6 联合用药原则上只能采用二种药物联合,三种及三种以上药物联合必须有科以上的集体会诊确定(结核病除外)。

7 门诊病人使用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严格控制联合用药。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1 内儿科以下情况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推荐第9篇:医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制度

近年来,抗菌药物在预防细菌感染、治疗感染性疾病、降低病死率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范围不断扩增的同时,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及药物临床应用的安全性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1、外科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及意义

抗菌药物在外科领域预防性应用是指给予择期手术的病人预防性使用某种抗菌药物,此病人不应有潜在的炎症或感染,预防性用药的主要目的是抑制细菌对手术野的污染或感染。换言之,是适时的抑制初次接种的微生物定植、繁殖和扩散,降低术后感染并发症。临床对照试验已证实,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可降低术后感染的发生,因而可减少发病率、住院时间、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可减少脓毒血症的死亡率。

2、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相关政策

为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自2004年起,卫生部先后颁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32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等法规文件,其中都涉及到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问题。

3、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

(1)手术部位感染(SSI)的细菌学特点

SSI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但以内源性为主,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黏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其中,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大多为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在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切开手术中,SSI典型的致病菌为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同时,在结直肠和阴道,还存有厌氧菌(主要为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2)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

一般的I类(清洁)切口手术,如头、颈、躯干、四肢的体表手术,无人工植入物的腹股沟疝修补术、甲状腺腺瘤切除术、乳腺纤维腺瘤切除术等,大多无须使用抗生素。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人工血管移植术、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病人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70岁)、糖尿病、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II类(清洁-污染)切口及部分污染较轻的III类(污染)切口手术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主要适应证。

已有严重污染的多数III类(污染)切口及IV类(严重污染-感染)切口手术(如陈旧开放创伤、消化道穿孔等),以及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例如化脓性腹膜炎、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应根据需要在手术前后应用抗菌药物,属于抗菌药物治疗的范畴,不属于预防用药范畴。

(3)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

选择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手术的常见病原菌、切口类别以及患者有无易感因素等情况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如:头孢菌素等。

对于各类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选择如下:

①进入腹腔、盆腔空腔脏器的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杆菌,大多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等。对于复杂、易引起感染的大手术则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如:头孢曲松、头孢噻肟等。

②下消化道手术、涉及阴道的妇产科手术及经口咽部黏膜的头颈部手术,多有厌氧菌污染,用药时应覆盖厌氧菌,一般为:在第

二、三代头孢菌素基础上加用针对厌氧菌的甲硝唑。

③肝、胆系统手术,可选用能在肝、胆组织和胆汁中形成较高浓度的头孢曲松、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哌拉西林等。

预防用抗菌药物选择的注意要点如下:

①患者对青霉素过敏不宜使用头孢菌素时,针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可用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大多二者联合应用。

②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耳、肾毒性,不是理想的预防药物。但因其价廉易得,在我国耐药情况不严重的基层医院,在密切监控防止不良反应的情况下,仍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③万古霉素一般不作预防用药,除有特殊适应证,如:已证明有MRSA所致的SSI流行时。 ④喹诺酮类由于其在国内的滥用,革兰阴性杆菌耐药率高,一般不宜用作预防,除非药物敏感试验证明有效。

⑤对于下消化道手术,除术中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外,术前一日需分次口服肠道不吸收或少吸收的抗菌药物(如:新霉素、庆大霉素、红霉素等),配合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不主张术前连用数日。

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一、抗菌药物由药房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房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药房采购应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今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三、按照卫生部、江苏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严格控制本机构购用抗菌药物的品种数量,按规定向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四、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各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与1年。

五、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适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房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六、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中成药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中成药,必须遵守《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中成药。

2、辨证用药依据中医理论,辨认、分析疾病的证候,针对证候确定具体治法,遗迹治法,选定适宜的中成药。

3、辨病辨证结合用药辨病用药是针对中医的疾病或西医诊断明确的疾病,根据疾病特点选 用适应的中成药。可将中医辨证与中医辨病相结合、西医辨病与中医辨证相结合,选用相应的中成药,但不能仅根据西医诊断选用中成药。

4、剂型的选择根据患者的体制强弱,病情轻重缓急及各种剂型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剂型。

5、使用剂量的确定对于有明确使用剂量的,慎重超剂量使用。有使用剂量范围的中成药,老年人使用剂量应取偏小值。

6、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的,不采用注射给药,能肌肉注射给药的,不选择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

7、使用中药注射剂应遵守《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中药注射临床应用指南》,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严格掌握功能主治和禁忌症,加强用药监测,医护人员使用中药注射剂前,应严格执行用药查对制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报告;临床药师要加强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的指导,确保用药安全。使用中药注射剂还应做到 (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2)、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临床使用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 30 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必要时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尤其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联合用药原则

1、中成药的联合使用中成药的联合应用,应遵循药效互补原则,及增效减毒原则。功能相 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药性猛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避免重复使用。要注意中成药各药味、各成分间的配伍禁忌 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必须遵循:(1)、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符合中医传统配伍理论的要求,配伍禁忌。(2)、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考虑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 作用等问题。(3)需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严禁配合配伍,应分开使用,除有特殊说明,中药注射剂不宜两种或两种以上品种同时公用一条通道。

2、中成药与西药的联合使用制定用药方案时,要考虑中西药物的主辅地位确定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1)、中成药与西药如无明确禁忌,可以联合应用,给药途径相同的应分开使用。(2)、应避免副作用相似的中西药联合用药,也应避免有不良相互作用的中西药联合使用 中西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必须遵守 (A)、谨慎联合使用,如果中西药注射剂确需联合用药,应根据中西医诊断和各自的用药原 则炫耀,充分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尽可能减少联合用药物的中枢和剂量,根据临床情 况及时调整用药。(B)、中西注射剂联用,尽可能选择不同的给药途径,不惜统一途径用药时,应将中西药分开使用,谨慎考虑两种注射剂的使用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严禁混合配伍。

孕妇使用中成药的原则

1、妊娠期妇女必须用药时,应选择对胎儿无损害的中成药。

2、尽量采取口服途径给药,慎重使用中药注射剂;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3、可以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或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含有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组份,为妊娠期妇女禁忌药

4、可能会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等副作用,如含有通经祛瘀、辛热燥烈、滑利通窍类中成药,属于妊娠期慎用药。

儿童使用中成药的原则

1、儿童使用中成药应注意胜利特性,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生理特点,选择适当的儿童药物和用药方法、剂量。

2、宜优先选用儿童专用药。

3、非儿童专用中成药应结合具体病情,在保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根据儿童年龄与体重选择相适应的药量。一般情况 3 岁以内服 1/4 成人量,3-5 岁可服 1/3 成人量,5-10 岁可服 1/2 成人量,10 岁以上与成人量相差不大即可。

4、含有较大的毒副作用成分或者含有对小儿有特殊毒副作用成分的中成药,应充分衡量其风险/收益,出没有其他治疗药物或方法而必须使用外,其它情况下不应使用。

5、儿童患者使用中成药的种类不宜多,应精良采取口服或外用途径给药,慎重使用中药注射剂。

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

1、辨证使用是防止中毒的关键。还应注意因人、因时、因地制宜,辨证施治,尤其对小儿、老人、孕妇、哺乳期妇女、体弱者、更应制宜正确辨证使用中成药。

2、制宜合理配伍。利用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进行合理配伍用药,即可增强功效,又可减少毒性,如配伍相杀、相畏药。

3、注意用量。含毒性中药材的中成药容易引起中毒,因而要严格控制剂量,应该从小量开始,逐渐加量,而需长期用药的还要防止中毒。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有处方权医师必须在医务科和药剂科签名留样后方可开具处方。

三、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有处方权医师认真审核并签名后方有效。

四、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以及退休未被医院反聘的医师,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六、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七、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临床诊断等。

(二)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 “请取”的缩写 )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开具日期、签名,药品金额以及调配、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八、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的前记和后记须清晰、完整。费别要选择。“住院号”栏不能空,门诊处方可以写“门诊”或划一斜线。

(二)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每张处方除输液处方、中药饮片外不得超过五种药品。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五)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型、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及完整。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七)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八)开具麻醉药品或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详细注明身份证号码及诊断,并有病历记录。毒、剧、麻药处方的数量用中文大写。

(九)开具二类精神药品时,诊断应写明开具的原因,如焦虑、失眠症等。

(十)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九、处方内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张处方所开药品应与其诊断相符。

(二)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如各类肿瘤、系统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等),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用量管理规定。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2、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3、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

(四)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五)规定要做皮试的药物,必须在处方上注明。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发出药品的药袋或标签上必须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且清晰可辩。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十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二、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留样备查。

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十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是否有试验结果;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

(四)剂型与给药途径;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十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十五、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七、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八、已完成调配的处方由药剂科装订后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处方的装订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除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外,其它处方逐日装订;

(二)麻醉药品处方、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其它药品处方必须分别装订;

(三)处方装订应加封面,记录处方的类别、张数、装订日期、装订人签名等内容;

处方的保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须有专门场所保存处方;

(二)保存的处方应按时间先后次序放置,以便查询;处方保存期满后应及时销毁,保证已完成调配的处方不再外流。

处方销毁管理要求:

(一)处方的销毁应先行登记,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处方必须选择焚烧、化浆等直接毁形的方法进行销毁,不得以丢弃或作为废品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理;

(三)销毁过程应有二人以上在场,确保处方不外流;

(四)销毁后及时在《处方销毁登记表》上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处方销毁登记表》由药剂科保存备查,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推荐第10篇:合理用药

目录

合理用药....................................................................3

一、合理用药对各方面的重要性.................................................3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原因分析...................................................4

(一) 药品因素.............................................................4

(二)患者自身的原因.........................................................4

(三)其他因素...............................................................4

三、把好用药安全关...........................................................5

四、合理用药.................................................................5

(一)安全性.................................................................5

(二)有效性.................................................................5

(三) 经济性................................................................5

(四)适当性.................................................................5

五、结论....................................................................6 参考文献....................................................................6

2

合理用药

合理用药对于医药行业来说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其质量优劣、用药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药科学的迅速发展新药层出不穷,用药复杂性越来越高,用药引起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应避免不合理使用药物,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处方药一定不要不合理使用。正确选择药物在治疗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要求临床医师在诊断明确的基础上对症下药,要求对药物有全面的了解,特别对药物的不良反应及药物相互作用,长期使用以后或用量较大时,更容易在患者身上出现毒性反应的药物,要全面掌握、充分考虑药物作用的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合理使用药物不仅可以减少、降低药物的不良反应,还能避免药品乃至医药资源的浪费。不合理用药不仅导致机体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大量增加,同时也影响治疗技术的提高,严重阻碍现代卫生事业的发。

一、合理用药对各方面的重要性

合理用药是医师、药师、护师、病人、药物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任何一方有关人员不合理用药都会影响其他人员的努力造成前功尽弃。迄今为止,人类还不能达到研制出的药物完全有益无害,因此,只有加强对药物使用权限、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力求应用得当,趋利避害,才是合理用药的意义所在。现如今医疗纠纷频发、医源性或药源性事件居高不下、医疗以及用药成本过高等,已成为多数国家、地区面临的问题,我国在这些方面也有许多相似之处。合理用药的实践步履艰难,进展迟缓,远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实际上,药物不良反应已成为危及人类健康的主要杀手,而抗生素的滥用现象在我国临床中已非常普遍。有资料表明,我国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率约为70%,二级医院为80%,一级医院为90%。抗生素的滥用,不仅使药物使用率过高、导致医药费用的急剧上涨,同时也给临床治疗上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现在,很少有医生对抗生素进行过系统、全面的了解,使用的盲目性很大,在选择抗生素时不加思考,不重视病原学检查,迷恋于“洋、新、贵”,盲目的大剂量使用广谱抗生素,或几种抗菌药同时应用,致使大量耐药菌产生,使难治性感染越来越多,医疗费用也越来越高。临床上很多严重感染者死亡,多是因为耐药感染使用抗生素无效引起的。ADR以抗生素位居首位。比如说上呼吸道感染,有90%以上是由病毒引起的,但临床上使用抗生素的却不在少数。滥用的后果是在宏观上造成细菌的抗药性增强,抗生素的效力降低甚至丧失,最终导致人类无药可用;在微观上会对患者的身体造成药源性损害。由于人体内部有许多菌群,正常情况下他们相互制约,形成一种平衡,抗生素的滥用就可能对某些有益菌群造成破坏,使一些有害菌或病毒乘虚而入导致二重感染甚至死亡。另外,临床分科过细,医师缺乏正确的抗菌药物知识;正确的药品信息获取 困难;医师缺乏全面的药学知识等,也是导致用药错误的重要原因。长时期以来,人们已经习惯把抗生素当作家庭的常备药,稍微有些头痛脑热就服用;而有一些患者主动要求用

3 好药、贵药,就更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细菌耐药的发生。由此看出,合理用药不仅仅是医学问题,也不仅仅是临床医师需要注意的问题。要真正做到合理用药,医生、患者、药师、药品管理部门需要互相协作才能得以实现。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原因分析

导致ADR的原因十分复杂,而且难以预测。主要包括药品因素、患者自身的因素和其他方面的因素。

(一) 药品因素

1.药物本身的作用:如果一种药有两种以上作用时,其中一种作用可能成为副作用。如:麻黄碱兼有平喘和兴奋作用,当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时可引起失眠。

2.不良药理作用:有些药物本身对人体某些组织器官有伤害,如长期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能使毛细血管变性出血,以致皮肤、黏膜出现瘀点、瘀斑。

3.药物的质量:生产过程中混入杂质或保管不当使药物污染,均可引起药物的不良反应。

4.药物的剂量:用药量过大,可发生中毒反应,甚至死亡。

5.剂型的影响:同一药物的剂型不同,其在体内的吸收也不同,即生物利用度不同,如不掌握剂量也会引起不良反应。

(二)患者自身的原因

1.性别:药物性皮炎男性比女性多,其比率约为3:2;粒细胞减少症则女性比男性 2.年龄:老年人、儿童对药物反应与成年人不同,因老年人和儿童对药物的代谢、排泄较慢,易发生不良反应;婴幼儿的机体尚未成熟,对某些药较敏感也易发生不良反应。调查发现,现60岁以下的人,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5.9%(52/887),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则为15.85%(113/713)。

3.个体差异:不同人种对同一药物的敏感性不同,而同一人种的不同个体对同一药物的反应也不同。

4.疾病因素:肝、肾功能减退时,可增强和延长药物作用,易引起不良反应。

(三)其他因素

1.不合理用药:误用、滥用、处方配伍不当等,均可发生不良反应。2.长期用药:极易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发生蓄积作用而中毒。

3.合并用药:两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5%,6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15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0%。

4.减药或停药:减药或停药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例如治疗严重皮疹,当停用糖皮质激 素或减药过速时,会产生反跳现象。 各种药品都可能存在不良反应,中药也不例外,只是程度不同,或是在不同人身上发

4 生的几率不同。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时也不必过于惊慌,患者用药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如果出现了较严重或说明书上没有标明的不良反应,要及时向医生报告。

三、把好用药安全关

(一)不要盲目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有些患者认为,凡是新药、贵药、进口药一定是好药,到医院里点名开药或在不清楚自己病情的情况下就到药店里自己买药,都是不恰当的。

(二)不能轻信药品广告。有些药品广告夸张药品的有效性,而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却只字不提,容易造成误导。

(三)药品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用药后如出现异常的感觉或症状,应停药就诊,由临床医生诊断治疗。这里需要告诫药品消费者的是,有些人服用药品后出现可疑的不良反应,不要轻易地下结论,要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地进行因果关系的分析评价。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药物。用药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不能自行增加剂量,特别对于传统药,许多人认为多吃少吃没关系,剂量越大越好,这是不合理用药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合理用药

(一)安全性

安全性是合理用药的首要条件,药物性损害现已成为主要致死疾病之一,仅次于心 脏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病、脑卒中。药物性损害已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成为一 个全球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药物的安全性日益重要,药物的安全性不是药物 的毒副作用最小,或者是无不良反应,这类绝对概念,而是强调让用药者承受最小的 治疗风险,获得最大的治疗效果。

(二)有效性

人们使用药物就是通过药物的作用达到预定的目的。不同药物由于不同的场合其有效 性的外在表现明显不同,对于医学用途的药物治疗要求的有效性在程度上也有很大差 别,判断药物的有效性指标有多种,临床常见的有治愈率、显效率、好转率、无效率 等。预防用药有疾病发生率、降低死亡率等。

(三) 经济性

经济地使用药物强调以尽可能低的治疗成本获得较高的治疗效果,并不是尽量少用药 或者用廉价药品,应当是单位使用用药效果所投入的成本应尽可能低。这样可以尽可能节约企业资金。

(四)适当性

5 适当性强调因人而异的个体化用药原则,有些药物还应精心设计适当的初始剂量和 维持剂量,密切观察病人的用药反应,及时调整剂量、给药途径,确定双方都可以接 受的现实条件下,可以达到的用药目标。即根据用药对象,选择适当的药品,在适当 的时间以适当的剂量和用药途径,达到适当的治疗目标。

五、结论

药物具有双重性,既具有防病治病的药理作用,同时又具有一定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良反应。不合理使用药物,不仅可以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还能引起药源性疾病,甚至危及生命。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健康,不仅要研制更多有效的药物,而且应当合理使用现有的药物,让其发挥应有的生物医学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生活中我们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并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法。同时,我们也要合理的使用药物,珍爱身体,珍惜生命。

参考文献: [1]唐镜波.合理用药的评价与实践要点.全军临床合理用药研讨班论文摘要汇编.1990:64~80 [2]徐年卉,林国生,付洁,等.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的经验探讨.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143~144.[3]刘振声,金大鹏,陈增辉.医院感染管理学.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0:314~367 [4]曹全英.合并用药可能引起的毒副反应.中华今日医学杂志.2003.3:42~66 [5]孙定人.药物不良反应.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103~114

6

第11篇:合理用药

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香城镇卫生院院委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科科主任配合院委会负责督导全院合理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中、西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中、西药剂科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六、严格控制门诊大处方。门诊处方注射剂为1日用量,口服及外用制剂为3~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日用量;慢性病口服制剂处方用量可延长到15~30日用量,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门诊处方每张处方金额不得超过150元;如超过必须经过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的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重新开具处方。如果医师拒绝重新开具处方,药师有权拒发,并向病人说明情况。

七、实行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每月由医院院委会和各科主任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和院内公示。合理用药指标如下:

(一)处方指标

1.每次就诊人均用药品种数

2.每次就诊人均药费

3.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就诊使用注射药物的百分率

(二)抗菌药物用药指标

1.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品种数

2.住院患者人均使用抗菌药物费用

3.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5.抗菌药物费用占药费总额的百分率

6.抗菌药物特殊品种使用量占抗菌药物使用量的百分率

(三)外科清洁手术预防用药指标

1.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2.清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人均用药天数

3.接受清洁手术者,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4.重点外科手术前0.5-2.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

具体指标由医院院委会及各科主任另行制定。

八、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

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从而确保抗菌药物等药品使用趋于合理。各科室要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简称药占比,下同)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全院控制药占比低于42%。各科室药占比由财务科统计。药占比超额部分按金额的20%从处方医生的效益工资中扣除。

九、实行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

每月对医院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进行公示,对监测到的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 每月对药品使用量前5名的医生中药占比超标的前3位医生在院内公示。对第二次进入前3位的医生进行诫勉谈话,三次进入前5位的医生暂停处方权一月。

十、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并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发现漏报或隐瞒不报者,扣当事医生一次50元。

第12篇:医院抗菌药物合理用药责任书

医院抗菌药物合理用药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2011年云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责任状,确定各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向院长及全院职工郑重承诺下列事项:

一、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主要有《2011年云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三个技术文件的通知、《产NDM-1泛耐药肠杆菌科细菌感染诊疗指南(试行版)》、《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积极推进科室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

二、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医师不得超越权限使用抗菌药物,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三、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会诊同意,门诊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四、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以下。

五、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六、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40%,重症感染患者必须检测。医师在药物敏感结果出来后,要核实经验用药或更改治疗方案,严格按照病原菌耐药性检测结果进行用药选择。

七、临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凡停用、更换、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的必须在病程记录里详细记载说明,必要时要有科主任的签字。

八、将考核发现的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作为每月医务部医疗质量月分析记录的主要内容。

以上承诺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临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院长:科室主任:

年月日

第13篇:全国第一批合理用药监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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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合理用药制度

合理用药制度

合理用药工作制度

(一)随着新药的迅猛发展,临床用药品种数不断增多,药物治疗的处方配伍复杂。为提高药物疗效,避免不合理用药,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加强医药合作,开展合理用药工作。

(二)在医疗工作中积极推广《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根据本院及本地区药物资源的实际情况遴选出《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定期制定和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协定处方,组织临床用药的评价,不断引进效价比高的药品品种,并淘汰效价比低的药品。

(三)药师在调配处方过程中应做到严格审查、准确调配,发现处方用药或用法有不妥当之处,应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避免由于药物不良相互作用和其它不合理用药情况造成的药害,减少药源性疾病的发生。药师发药时要坚持核对制度,发药同时,要切实作好对病人的用药注意事项等交待工作。

(四)加强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制度》,积极收集住院及门诊病人的药品不良反应资料,并做好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五)做好药师下临床工作,按照《药师下临床工作制度》,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合理选择、危重病例讨论及院内重大抢救工作。以药物动力学理论为基础,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协助临床合理使用药物,以达到个体化给药的目的。

(六)积极开展治疗药物的药物经济学和药物流行病学的分析和研究工作;做好上市后药品的药物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特别是对抗生素类、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类药物等,要做到经常分析和研究。对门诊处方和住院病人的药物治疗方案,至少每半年进行合理用药分析。其分析结果作为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的指标之一。

(七)积极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咨询工作,对医护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提出的用药问题必须做到有问必答,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资料。对不能当场回答的问题应留下病人的联系方式,查到确切资料后再提供给病人。

(八)做好合理用药宣传工作。向病人和社会宣传合理用药知识;主办《药讯》,向临床医护人员宣传合理用药资料和新药情报,以促进全社会的合理用药水平。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各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曹 云

副组长:杨辉鹏、喻学林

成 员: 汤志超 高良通 罗莉 熊玉先 李志斌 刘建儒

(二)、“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切实推进全院临床合理用药。

(三)各职能科应履行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职责,医务科应经常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讨论决策。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新特药品的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成员负责对本科医师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纠正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二、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三、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五、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一)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

(二)使用贵重药品、医疗保障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三)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单种药品日用量价80元以上的必须经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记录,如无科主任审批,无使用目的记录或依据不充分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和科室管理分5分。

(四)落实科室用药公示制度、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医师用药情况监控制度、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定期在医院药讯和医院院刊上通报监控情况。

(五)对临床用药情况,医院将常规监督检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对无充分依据使用贵重、滋补药品和滥用其它药品的,由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进行评价,确属不合理用药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和科室管理分5分。

六、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疗程。

(一)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原则上不联合用药。下列情况时可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二种或二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和为利用药物协同抗菌作用,同时为减少其中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的剂量和毒性反应使用联合用药。

6、联合用药原则上只能采用二种药物联合,三种及三种以上药物联合必须有科以上的集体会诊确定(结核病除外)。

7、门诊病人使用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严格控制联合用药。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1内儿科以下情况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2外科的清洁性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和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3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性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

③异物植入性手术;

④高龄或免疫缺陷等高危人群;

4清洁工--污染手术,如上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等手术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使用疗程:

1门诊使用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三日量,最多不超过七日量(结核病除外),特殊情况需要较长疗程的,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载。

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一般感染性疾病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治疗,以防复发。

七、抗菌药物的分线管理规定

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药物的耐药性和药品的治疗费用,根据其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性、使用安全性、毒性反应以及价格将其分为三线。

(一)抗菌药物分线原则:

1第一线抗菌药物,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少的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处方不受限制。

2第二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价格较贵,或不良反应较明显,应控制使用。

3第三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易致菌群失调,价格昂贵,不良反应大或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二)抗菌药物的三线分类(见《仁寿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三)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规定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致病菌以及细菌耐药情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加于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第二线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第二线抗菌药物;第三线抗菌药物的选用必须从严掌握。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使用一线抗菌药物;患者需要应用第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必须经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会诊并签字方可使用。需要应用第三线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并经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并经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签字后方能使用。

3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经请示科主任可以超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第2天用药按前一条程序审批后使用。

(四)选用二线、三线抗菌药物原则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菌血症、脓毒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脏器穿孔、重度烧伤等。

2、免疫功能低下并发感染者。

3、细菌培养药敏试验对某些药物敏感者。

(五)违反以上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规定和原则,经“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和其他专项检查、评价、确定为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和科室管理分5分。

八、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标准见《仁寿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以及《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的预防应用指南》

九、检验科应加强和重视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的诊断水平。掌握规范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技术,提高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准确率,为临床医师选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临床医师对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要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以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情况,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十、各药房药剂人员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一、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及其他相关科室,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15篇:合理用药体会

合理用药体会

合理用药对疾病的治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总结我们的经验并结合文献,浅谈临床常见的联合用药问题。

中西药联合应用:因疾病治疗的需要,中药与西药合用或先后序贯使用时,由于机体代谢过程中多种因素的影响,可使药物治疗作用增强或减弱、毒副作用减少或增加,从而导致治疗作用加强或不良反应加大等。例如:中和胃酸的碱性药物不宜与丹参片同服,否则碱性药中的钙、镁离子可与丹参有效成分丹参酮形成螯合物,降低丹参的生物利用度而影响疗效。相反,含钙、镁、铝及铁离子的中药如石膏、自然铜、白虎汤、牛黄解毒丸、上清丸等不宜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同服,原因是易形成不溶解的螯合物。地高辛与具有抗胆碱作用的中成药华心参片使用可增加前者在肠内停留时间,促进难溶性地高辛的吸收;与具有心肌毒性的中成药六神丸合用可能出现频发室性早搏。高血压患者在服用优降宁期间,不宜合用中药麻黄类药物,因优降宁可抑制体内单胺氧化酶,使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5—羟色胺等胺类神经递质不被破坏,中药麻黄所含的麻黄碱能发挥拟交感胺作用,促使贮存于神经末稍中的单胺类递质大量释放,使患者血压升高,严重者可出现高血压危象。 抗生素联合使用:同族抗生素的抗菌机制基本类同,两者(如庆大霉素与链霉素)联用毒性增加,故一般不联用。但两种青霉素药物联用时,其中一种青霉素对能水解青霉素的β—内酰胺酶竞争性抑制而保护了另一种青霉素,因此半合成青霉素并用青霉素是有利的。从理论上讲,青霉素与链霉素等氨基糖甙类联合应用有增强作用,但由于革兰氏阳性球菌与阳性杆菌的细胞壁成分不同,这种联用除对少数混合感染外,一般意义不大,特别是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引起的呼吸道急性感染,单用青霉素即可。

强心甙与钙剂联合应用:长期以来,临床认为钙剂对洋地黄的毒性有协同作用,应用强心甙期间忌用钙剂。但我们认为,对伴有低钙的心衰患者,两者合用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强心甙的正性肌力作用依赖于钙离子,在心肌兴奋——收缩偶联过程中,钙离子起着关键性作用,细胞外液缺钙时心肌收缩无力,可减弱强心甙的作用,中度高血钙对心肌兴奋性有微弱影响,重度高血钙才增加心肌兴奋性,引起心律失常。当心衰患者伴有明显低钙时,心肌收缩力及强心甙的作用可能减弱,缓慢滴注钙剂有利于纠正上述异常。

利尿药与钾盐联合应用:临床上,引起血钾降低的药物很多,应根据产生低血钾的不同机理采用不同措施予以纠正。有人将安体舒通并用氯化钾列为不合理用药,这在一般情况下是正确的,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更为重要。但当患者血钾低于3mmol/L时两者联合使用则是必要的,对某些心律不齐患者钾盐尚具有治疗作用。

第16篇:用药合理配伍

xxxx藏医院合理用药及其配伍禁忌

中成药是指以中药材为原料,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按照组方原则和工艺标准制成的制剂,因其疗效确切,使用方便,副作用小,在防病治病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趋利避害,合理使用中成药对提高其疗效有着重要的意义。现从合理用药的四要素,谈一谈中成药的合理应用。 1有效性 1.1 首重辨证

辨证论治是中医理论体系的核心,中医处方用药的有效性首先在于准确辨证,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的立法和选方,辨证错误,则一错再错,毫无疗效可言,因此选用中成药必须与病证相吻合,这是有效用药的前提。

1.2 合理配伍,增强疗效

在临床使用中成药时,为增强药效或扩大治疗范围,常与中药汤剂、中药药引、西药以及其他中成药配伍使用,若配伍得当,确能提高疗效。如中气下陷而又肾阳虚者,可用补中益气丸合金匮肾气丸;气血不足,内有热毒的痛经,月经不调病证,可用复方当归四物汤配妇科千金片,治疗有显著疗效;外感风寒或脾胃虚寒之呕吐泄泻,常用生姜、大枣煎汤送服中成药,以增强散风寒、和脾胃之功;香连丸与广谱抗菌增效剂TMP联用后,可使其抗菌活性增强;慢性肾炎水肿属阳虚者,用温阳利水方实脾饮、真武汤、济生肾气丸配小量双氢克尿塞,利尿消肿作用增强。 1.3 应用剂量

中成药剂量是决定中成药疗效的重要因素之一,用量必须根据药物的性质、病情、个体差异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而定,单一的中成药用量宜重,而配伍宜轻;性质平和的中成药用量可适当大些。 2 安全性

2.1 不能脱离辨证随意用药

辨证法则是安全使用中成药的首要条件,中成药品种和药名种类繁多,不能望文生义,应掌握主治和适应证,药不对证会使机体阴阳偏盛偏衰,致使病情趋重。如:疮疡、淋证、失血病人即使有表证也应慎用解表药。

2.2 忌用不合理的联用

合理配伍有利于治疗,但应注意多种药物合用会因药物相互作用而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了用药安全,避免毒副作用的产生,使用中成药时,必须根据其组成注意用药禁忌,其中包括配伍禁忌、证候禁忌、妊娠禁忌、饮食禁忌四个方面。

专业人员将必要的知识和用药风险告知患者,避免发生不良反应事件。 2.3 用药剂量

近年来中药产生不良反应不断增多,其毒副作用与药物的服用量成正比,切不可因中成药副作用相对小,盲目加大用药剂量或随意长期服用,特别是含有剧毒药的中成药,则应严格控制用量。如过久服用含有朱砂的中成药,可引起汞中毒,导致肾功衰竭。“是药三分毒”千万要记住“中病即止”。 3 适当性

这是合理使用中成药最基本的要求,即根据适当的用药对象,选择适当的药品和剂型,在适当的用法和用量下达到治疗目标。 3.1 审因论治,依法选药 “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用药必须考虑用药对象的生理状况和疾病情况区别对待。例如:气管炎咳嗽临床上可分为寒痰咳嗽和热痰咳嗽,在治疗上,寒痰咳嗽者须选用温化寒痰类药,如:小青龙合剂;热痰咳嗽者则须选用清热化痰、止咳的中成药,如蛇胆川贝液。 3.2 适当的剂型

中药剂型与疗效关系十分密切,古有“效与不效,全在剂型”之说,现在临床广泛使用的剂型品种繁多,适当的中成药剂型,必须根据疾病性质、特性、方便使用来选择,一般来说,急证、重证宜选取注射剂;同一药物剂型不同,其作用强度也不尽相同,而同一种疾病,在不同的发病阶段也有轻重缓急之别,故临床在治疗同一疾病的过程中,可以按病情的轻重缓急,使用同一药物的不同剂型。此外,选择剂型还要考虑患者服用方便。 3.3 适当的用法和用量

服用中成药必须按说明书或医嘱,不宜超剂量或减少剂量,其服用时间也有一定的讲究,一般类的中成药在饭前服用,顺气消食的中成药宜在饭后

15min服用,安神类中成药宜在睡前半小时服用,胃酸过多患者宜在清晨空腹时服用。 4 经济性

其正确含义是获得单位效果所投入的成本应尽可能低,即病人需要通过较低的药费得到最好的治疗效果,因此在中成药的诸多品种中,要结合患者的情况,本着人道主义酌情选药,中风初期选用再造丸或大活络丹可起到一定的扶正固本作用,但其祛风作用无益于病情的缓解。有些人误认为补药有益无害,故滥用者有之。如有湿热的性功能低下者,盲目使用男宝、三肾丸、颐和春之类壮阳药,可能会久治不愈。另外剂型、配伍、用法不当也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加重患者的负担。中成药是中医诊疗综合水平的体现,故在临床中不仅要牢牢地把握中医辨证论治的这一精髓,而且还要全面认识和考虑诸多因素对中成药疗效的影响。现在随着现代制药工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医疗保健意识的不断提高,临床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深入开展,中西药合用防治疾病的情况日趋普遍。熟练掌握中西药的合理联用也是至关重要的。常见的中西药合用配伍 禁忌有:

1 降低药物的疗效

含麻黄碱的中成药如麻杏止咳露、止咳定喘丸、防风通圣丸等与降压药不宜合用,因为麻黄碱可使血管收缩,有升高血压的作用,这样就降低了降压药的作用。不少患者经常出现降压药和含有麻黄碱的药物同时服用的现象。含酸性药物的中成药如六味地黄丸与西药氢氧化铝凝胶、氨茶碱、碳酸氢钠、胃舒平不宜同时服用。因后四种西药为碱性药物,如同时服用则会发生酸碱中和,使中药、西药均失去治疗作用。含多种金属元素,如钙、镁、铁等矿物质成分的中药(石膏、石决明、瓦楞子、龙骨、牡蛎等)及中成药(止咳定喘丸、龙牡壮骨冲剂等)不宜与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异烟肼、利福平等配伍。因为多价金属离子能与上述药物分子内的酰胺基和酚羟基结合,生成难溶性的化合物或络合物而影响吸收,降低药效。含有鞣质的中药(如五倍子、石榴皮、山茱萸、虎杖、大黄等)以及中成药(黄连上清丸、牛黄解毒片、七厘散等)不宜与四环素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同服,因这些中药中所含的鞣质可与这些抗生素在胃肠道结合产生沉淀,降低生物利用度。

2 影响体内酶代谢或破坏酶的作用

含雄黄的中成药(如牛黄解毒丸、六神丸等)不宜与酶制剂合用。因为雄黄的主要成分为硫化砷,砷可与酶蛋白、氨基酸分子结构上的酸性基团形成不溶性沉淀,从而抑制酶的活性,降低疗效。以大黄为主要成分的中成药(如牛黄解毒片、麻仁丸、解暑片等)不能与胰酶、胃蛋白酶等合用。因为大黄的主要成分大黄酚可抑制酶类的消化作用。含黄连成分的中成药不宜与乳酶生合用。因为前者能使乳酶菌活力丧失,导致乳酶生失去助消化的功能。 3 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

服用中药麻黄时,忌与氨茶碱同服,否则二者的药效不仅减低,且能使毒性增加1~3倍,引起恶心、呕吐、心动过速、头痛、头晕、心律失常、震颤等。含莨菪烷类生物碱的中药及制剂(如华山参、洋金花、颠茄合剂等)也不宜与强心苷类药物配伍。因其具有松弛平滑肌、减慢胃肠蠕动的作用,使肌体对强心苷类药物的吸收和蓄积增加,易引起中毒反应。小活络丹、香莲丸、贝母枇耙糖浆中分别含有乌头碱、黄连碱、贝母碱,若与西药阿托品、

咖啡因、氨茶碱同服,很容易增加毒性,出现药物中毒。 4 加重或诱发并发症

中药桃仁、白果、杏仁等不能与催眠镇静药(如氯氮平、地西泮等)合用,因为它们会抑制呼吸中枢,损害肝功能。六神丸、麝香保心丸、益心丹等中成药与心律平、奎尼丁同服,可导致心跳骤停而出现危险。富含钾的中药(如夏枯草、白茅根)不宜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否则可产生高血钾,引起血压升高。银杏叶制剂与阿司匹林合用可增加血小板功能的抑制,造成出血现象;与对乙酰氨基酚、麦角胺或咖啡因等成分的药物同服会引起膜下血肿。与噻嗪类利尿剂同服会引起血压升高。 5 药物作用

相互拮抗药效拮抗会使药物作用降低或丧失。如麻黄碱具有中枢兴奋作用,如与镇静催眠药氯丙嗪、苯巴比妥等同用则会产生药效的拮抗。枳实抗休克的有效成分N-甲基酰胺对羟福林主要作用于α-受体,当与α-受体阻断剂酚妥拉明同用,会使药效降低。中药鹿茸中含糖皮质激素,使血糖升高,故不宜与降糖药同用。含糖皮质激素样物质的中药(如鹿茸、何首乌、甘草、人参等)不能与降糖药(如甲苯磺丁脲、苯乙双胍、胰岛素等)同服。因前者能使氨基酸、蛋白质从骨骼肌中转移到肝脏,在相关酶的作用下使葡萄糖和糖原的产生增加,引起血糖升高,若与降糖药物合用会产生药理拮抗作用。 6引起沉淀或过敏反应

复方丹参注射液不宜与低分子右旋糖酐注射液混合静脉滴注。因低分子右旋糖酐本身是一种抗原,易与丹参等形成络合物,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可导致过敏性休克或严重的过敏症。对于高敏体质的患者,庆大霉素应避免与柴胡注射液混合使用,因有引起过敏性休克的报道。青霉素G与板蓝根、当归、穿心莲同用会增加过敏反应的危险性,应慎用。

7 影响药物排泄

尿液的酸碱度会影响肾脏对弱酸性或弱碱性药物的排泄。如山楂、乌梅等能酸化尿液,使利福平阿斯匹林等酸性药物吸收增加,加重肾脏的毒性反应;而与碱性药物四环素、红霉素同用,使其排泄增加,疗效降低;其与磺胺类药物同用,使乙酰化后磺胺溶解度降低,易在肾小管析出结晶,引起血尿、尿闭等症状。

xxxxx藏医院 2016年1月18日

第17篇:合理用药工作制度

合理用药工作制度

1、随着新药的迅猛发展,临床用药品种数不断增多,药物治疗的处方配伍复杂。为提高药物疗效,避免不合理用药,医院应鼓励药师下临床,加强医药合作,开展合理用药工作。

2、在医疗工作中积极推广《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根据本院及本地区药物资源的实际情况遴选出《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并定期制定和修订,组织临床用药的评价,不断引进效价比高的药品品种,并淘汰效价比低的药品。

3、药师在调配处方过程中应做到严格审查、准确调配,发现处方用药或用法有不妥当之处,应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避免由于药物不良相互作用和其它不合理用药情况造成的药害,减少药源性疾病的发生。药师发药时要坚持校对制度,在发药的同时,要切实作好对病人的用药注意事项等交待工作。

4、加强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制度》,积极收集住院及门诊病人的药品不良反应资料,并做好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5、做好药师下临床工作,按照“药师下临床工作制度”,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合理选择、危重病例讨论及院内重大抢救工作。以药物动力学理论为基础,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协助临床合理使用药物,以达到个体化给药的目的。

6、积极开展治疗药物的药物经济学和药物流行病学的分析和研究工作;做好上市后药品的药物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特别是对抗生素类、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类药物等,要做到经常分析和研究。对门诊处方和住院病人的药物治疗方案,至少每半年进行合理用药分析。其分析结果作为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的指标之一。

7、积极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咨询工作,对医护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提出的用药问题必须做到有问必答,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资料。对不能当场回答的问题应留下病人的联系方式,查到确切资料后再提供给病人。

8、做好合理用药宣传工作。利用《健康宣传栏》及到社区讲学等形式,向病人和社会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办好《临床药讯》,向临床医护人员宣传合理用药资料和新药情报,以促进医院合理用药水平。

第18篇:合理用药制度

合理用药制度

为切实做好合理用药工作,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规避不合理用药现象,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及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医院设立由医务、药剂、护理、检验、临床及感染科专家组成的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不良反应较大或价格昂贵的药物进行审批。

二、临床及相关科室必须坚持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用药原则。

1、确定诊断,明确用药目的医师在接诊病人后应该尽量、及早认清其疾病的性质和病情严重的程度,制订适当的用药方案。在诊断明确以前采取一定的对症治疗,但应注意不要因用药而妨碍对疾病的进一步检查和诊断。

2、制订详细的用药方案要根据初步选定拟用药物的药效学和药动学知识,全面考虑可能影响该药作用的一切因素,扬长避短,仔细制订包括用药剂量、给药途径、投药时间、疗程长短,以及是否联合用药等内容的用药方案,并认真执行之。

3、及时完善用药方案用药过程中既要认真执行已定的用药方案,又要随时仔细观察必要的指标和试验数据。以求判定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包括在必要时采取新的措施。

4、少而精和个体化用药方案要强调个体化。除必须联合使用的药品外,应当尽可能地体现出少而精的原则。

三、督查办法。

1、成立督察小组:

组长:兰炳炎院长主任医师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成员:文家福主任医师骨科专家负责日常督察工作萧药剂科主任主管药师负责具体督察工作王际芹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负责日常督察工作

刘道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负责日常督察工作

袁友华外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负责日常督察工作

胡兴媛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负责日常督察工作

汪尧顺医务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负责协调工作

2、每月一次地针对门诊、病房医生所有的病历、处方进行抽查,并汇总督查结果。

3、每季度召开一次评审会议,专题讨论临床医生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以及合理治疗的情况,对合格的予以表扬,不合格的予以批评教育。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云南协和医院药剂科、医务科

2011年1月1日

第19篇:合理用药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制度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保证临床用药的合理、安全、有效和经济,特制订本制度。

1、为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临床医师在临床用药治疗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药品。

2、合理用药是指医务人员在临床药物治疗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

3、临床医师在使用药品给病员治疗时,必须遵照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用法用量正确使用药品,对禁忌证、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等情况要熟知,并详细询问病员的药物过敏史或对所拟使用的药品既往药品不良反应情况,避免禁忌证患者使用该种药品,因不负责任所致的医疗差错或引发的医疗纠纷,当事医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中规定使用的药品,医师应根据规定,优先使用。医院药物治疗和药事管理委员会应首选引进此类的药品供临床选用。

5、药事管理委员会是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机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管理工作。下设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成员包括:药剂、医务、院感、护理、检验、临床专家,主要工作包括:结合实际制定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根据医院合理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用药目标和干预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对各科室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培训,努力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水平。

6、医务人员应加强合理用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及学术水平。

7、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的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

8、临床用药过程中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和患者情况个体化设定给药方案,经济、合理的选择药物,防止药物的过度使用和不合理使用。

9、各科室应密切注意患者用药后的反应,认真监测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不良反应,要尽快采取正确有效的救治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医院建立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管理机制,积极开展药品动态监测、处方点评等合理用药的行政干预和技术干预工作,临床合理用药检查与医疗质量评估的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医院应严格新药审批制度,药剂科应开展好合理用药咨询工作,积极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加强合理用药信息收集、交流,为临床提供合理用药参考。

11、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合理用药中的作用和地位。临床药师应坚持上临床,积极参与医师药物治疗,提供药物信息,提出合理用药建议,做好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服务工作。

1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同时,要进行合理性审核。

第20篇:合理用药责任书

2015年合理用药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合理用药,杜绝不合理使用药物现象,提高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完善合理用药长效管理机制,我院特制定合理用药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建立、健全本机构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合理用药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甲方必须建立和完善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及合理用药领导小组,并履行其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评价,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甲方加强合理用药管理,杜绝不适当的经济激励,不以任何形式将开出的药品处方与个人或科室经济利益挂钩。

4、甲方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卫计委关于合理用药政策及《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将严肃处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为所在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

2、乙方必须贯彻落实有关合理用药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如《中国国家处方集》、《药品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38文件)、《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床合理用药相关规定》及相关药物使用说明书等。

3、乙方按甲方下达的用药规定及相关指标,与科内医生签定相应合理用药责任书。

4、乙方必须对科室人员出现的不合理用药现象进行干预并责令其整改,如未干预、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医院将扣罚其职务津贴,情节严重导致恶劣影响的由院办公会讨论处罚。

5、认真执行初步拟定各住院及门诊科室药物使用指标(各科相关指标见附件)。

6、若国家新出台合理用药相关政策及药物使用指标,则按新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院长签名: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医院合理用药工作汇报.doc》
xxx医院合理用药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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