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绥化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09年城乡低保“四清”成果,全面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彻底解决基层低保办理过程中的推拖拒报和骗卡索贿问题,建立起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市政府2010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全市民生工程百件实事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和搞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的部署,以深化城乡低保清查为主线,以集中解决基层城市低保存在的推拖卡要问题为突破口,以低保资金清查整改、低保档案规范管理、低保提标政策落实为重点,规范低保行为,提高低保质效,扩大低保信誉,切实打造诚信低保、阳光低保、廉洁低保、效率低保,推进全市低保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再登新台阶。

二、需重点治理和解决的问题

1、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在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中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行为;

2、基层社区组织在低保调查认证时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

3、社会上专门从事低保诈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

4、行风热线投诉和群众举报并核实的低保冒领、骗领行为;

5、已被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在低保和社会救助资金上拖延整改甚至拒绝整改行为;

6、低保台账、统计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支出行为。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此次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有四项:

(一)治理基层城市低保办理中的推拖卡要和接礼受贿行为。民政部门要与本级纠风办配合,对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公示情况进行彻底核查,严肃处理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等行为。具体要求:⑴核查低保受理、登记情况,查清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居民不予受理、不给登记的原因;⑵核查低保入户调查情况,查清登记受理后不入户调查或调查弄虚作假、走马观花的原因;⑶核查审核盖章情况,查清不予审核盖章的原因;⑷核查低保刁难勒卡情况,查清勒卡原因及索贿受贿事实,违纪违规的要严肃

2 追究责任。

(二)治理社会上以办低保为名骗取百姓钱财行为。民政部门要与本级公安机关配合,对社会上专门从事低保欺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具体要求:⑴利用电视、报纸发布通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⑵配合公安机关对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⑶对事实清楚的诈骗者进行相关处罚并在电视上公开曝光。

(三)治理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具体要求:⑴通过低保公示方式,发现虚报、骗保问题;⑵配合纪检纠风部门调查核实;⑶对事实清楚的虚报、欺骗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处罚。

(四)治理低保台账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及支出行为。具体要求:⑴核查城乡低保电子台帐和月报、季报表。核对台帐实际保障人数,审定低保金实际发放人数,切实做到台帐、报表和微机实际发放人数一致;⑵对通过低保台账报表虚报人数,套取国家资金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核减虚报人数,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四、清查的时间、方法、步骤

此次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从2009年4月10日开始至9月月20日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清查治理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2010年民政工作目标责

3 任状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尽快召开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领导、公共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民政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参加专项治理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尽快制发本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步骤和方法;要组织专项治理队伍,开展培训辅导,并与深入开展低保清查结合起来,边清边治,边治变清;要运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低保专项治理的意义,宣传低保相关政策,扩大低保宣传声势和影响;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认真细致地抓好低保清查和治理,绝不允许做表面文章、走过场。

第二阶段:自我清查和整改阶段(5月1日至7月10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组织人力进行自我整改和治理,对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的低保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逐条梳理,逐项整改,务必达到市里下发的整改方案要求;对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和四项整改治理任务,要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进行自我清查、整改和治理,县(市、区)民政局(低保局)可组织工作组集中检查验收,必须保证整个清查、整改和治理质量,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检查验收的,经市里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必须做到时间服从质量。要在自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修订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自查验收结束后要以民政局名义形成书面自查报告,7月10日前上报市低保局。

第三阶段:整章建制和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日至8月

4 20日)。

市民政局印发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共同组成工作组,分别由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领导带队,对10个县(市、区)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采取听汇报、看帐目、查阅资料与召开座谈会、走访低保户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抽查1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5-8户低保家庭,农村重点抽查2个乡镇、2个村委会、3-5户低保家庭。检查组将对工作跑粗、搞形式主义、严重弄虚作假或群众和低保对象意见较大的进行全市通报并责令推倒重来,直到达到整改和专项治理验收标准为止。验收结束后书面报告省民政厅。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夏永智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谭占国任副组长;成立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低保局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县(市、区)民政局长为主要责任人,低保局长为具体责任人。要将专项治理任务指标分解到具体股(室),落实到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社区和具体办事人员;要强化政府行为,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此项工作顺利

5 实施。

(二)认真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民政(低保)部门要与财政、审计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协调,共同抓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还要主动协调监察、公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低保社会化监督办法和低保专项治理办法,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整体合力,务必保证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大力强化有效指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胸中有数,超前指导,及时拿出具体指导意见,确保工作不走样、不跑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地工作指导组要边清查、边发现问题、边整改、边治理,对工作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敢于碰硬,及时研究解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要认真分析,按照政策规定尽快解决。要加强对典型的培育和推广,各地要树立一批低保管理过得硬的典型,形成具有特色的典型群体。

(三)严肃执行工作纪律。要结合此次专项治理,制定和健全严格的低保管理制度;严格限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民政局(低保局)的低保办事时限,加强低保审批层级监控;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人为造成工作错、漏、误、拖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请低保特约监督员,建立城市低保阳光大厅;

6 要在民政(低保)系统形成快事快办、特事特办、雷厉风行的工作机制;要将低保专项治理和建立低保阳光大厅工作尽快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统一的低保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运行机制。

推荐第2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

总 结

根据新区社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红谷滩新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社发【2010】6号)文件精神,我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各阶段工作已落实完成,现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宣传

1、为做好我处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于2010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2、为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我街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了2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条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资源利用横幅、告示、上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户宣传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月9日我街道及时召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部署会,社发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部参加了会议,分管领导邬江华所长在会议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对专项治理内容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部署;三是对专项治理安排业务培训。

二、稳抓落实,突出成效

街道严格按照新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四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准确了解了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了他们的实际生活状态,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争取做到“应退尽退”。

2、对特殊对象进行了清查。特殊对象是指低保对象为基层干部及亲属的特殊人员,即所谓的“人情保、关系保”。各村(居)如实填写了«红谷滩新区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基层干部已备案人数217人,其中13名社区干部的亲属享受了低保待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街道认真开展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清查结果如下: 7户主动退保、4户保留、2户减少享受人口和金额。

3、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2个村、11个社区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并成立1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团。4月28日前各村(居)评议全部完成,对低保户679人进行了民主投票评议,投票评议的结果为:保留629人,退出50人。

4、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街道按照统一格式制度了14块低保公示栏,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公示栏》格式对本辖区内所以城乡低保对象、退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保留一年。

三、加强检查,整改落实

1、响应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作要求。2010年6月2日召开低保专项治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各村、居认真布置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和“八查八看”工作。

2、6月3日至6月7日,红谷滩新区社发局对城乡低保户进出动态管理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两项工作进行了交叉互动检查活动。6月8至6月11日街道组织社区进行交叉检查。 基层单位民政办工作人员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检查”活动中,有了“取长补短、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效果。

3、根据上级文件中在低保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中存在的一户保一人的现象。邬江华所长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清退,存在特殊情况的对象村(社区)说明情况。此次共清退“一户保一人”16户16人。

四、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上级文件通知,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前期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清退低保户51户191人。现目前我街道城镇低保276户,总人数591人。其中非常补206户475人,一般常补47户89人,三无常补23户27人。

沙井街道社发办 二0一0年七月十日

推荐第3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按照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和《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县社会救助机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守住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命红线,抓好通知精神的落实,现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交账月活动,要求分管领导负总责,局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二、认真做好隐患排查

按照局党组会安排部署,从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15日,分成五个安全检查小组对全县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烈士陵园、公墓、殡仪公司、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27个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敬老院安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安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健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并与各乡镇敬老院第一责任人通报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同时以召开会议形式,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责令限期纠错,切实把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整改整治力度

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敬老院,检查预防灾害性天气和防寒保暖设施,对取暖器、电线线路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地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乡镇敬老院及时更新相关设备,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敬老院的硬件设施,确保正常运行。针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做好记录。针对个别单位存在消防器材配备不全的情况,要求立即配齐配全,确保各类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四、深入宣传,开展安全教育

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常识,并对集中、分散五保老人进行防火、防烫、防触电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做到人走断水断电。教育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自觉遵守敬老院管理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安全检查,完善整改措施。春节前对全县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主要对水、电、气、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进行实地查看,对前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是做好培训演练。组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管理人员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消防培训,督促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推荐第4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水利行业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水办安〔2015〕1号)和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广西水利行业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乐滩灌区发〔2015〕5号)文件要求,我项目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整个项目施工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进行认真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整个项目施工范围内对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管理,突出重点。

1、先后组织了施工防火、深基坑、脚手架、隧洞施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在检查过程中,一是着重对各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生活区用电规范情况。二是对施工现场实体进行抽查,现场检查特别强调对脚手架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需重点监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看到、问到、查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闭合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实行月度安全生产情况点评制度;在每月生产例会上及时宣贯新标准、安全生产新动态并对前一个月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对较差的施工区进行公开点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点名批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有关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降低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与整治工作。一重点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通过整治极大的提高了我项目部对重点危险源的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 进一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部位、实施时间等信息,落实各部门责任,跟踪监督,并定期向安全生产部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3、我项目部在工程建设中积极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为使人、机、环境三者安全达到最佳配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人员安全化建设,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求操作人员的岗前、用工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制度。针对不同的工种和作业要求,对人员的安全生理、安全心理、安全文化、安全技术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核。二是加强教育与培训。结合生产实际,举办安全管理培训和加强法制教育。三是加强工地人员安全化建设,从而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每周定期召开生产例会,各工区检查上周安排的工程质量、计划进度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强调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切实执行项目安全责任制。若发现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并做好记录备查。

3、工程部贯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周生产例会,在例会上除检查计划进度和质量情况外,都要强调安全工作。要求各工区汇报安全情况,若有安全隐患存在,立即敦促其设法解决。对各工区技术员,要求他们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加强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项目部把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建设管理局的要求严格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项目部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白山工区、果遂工区、明渠工区、项目部、生活区及各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是否使用违规材料搭建宿舍、食堂、仓库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线路、管路布设和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存放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组织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的“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如:线头未用绝缘胶布包裹、生活区灭火器数量少、明渠工区高边坡开挖警示标志欠缺等),不能及时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管,并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将这些安全隐患列为重中之重,加大排查力度,实施跟踪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对整个项目的排查不漏,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三、巩固治理成果,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为了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巩固治理成果。项目部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消防设施台账》、《检测与危险源管理台账》、等制度,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逐步建立起了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拟定了整改措施,排除了火灾隐患,建立了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桂中治旱一期工程总干第五标段项目部 2015年2月6日

推荐第5篇:兴业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兴业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玉林市党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兴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玉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玉林市开展“两抓五落实”行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扶专治发〔2018〕1号)和中共玉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玉纪发〔2018〕5号)以及玉林市民政局《玉林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玉民发〔2018〕4号),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县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县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工作要求,对全县所有在享低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死亡人员领低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分析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规范审核审批操作、动态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违纪贪腐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肃处理县、乡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工作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认真整改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杜绝“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不愿深入基层,入户核查走形式”等现象;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监管不力问题。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对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低保审核审批的监管力度、仔细核对享受低保人数、户口本人数与家庭实际人数,解决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缺失以及低保审核审批流程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解决农村低保认定不够精准,时而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保人不保户”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在享低保对象排查和清理工作。各镇要突出低保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认真对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重新排查。要采取逐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查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检查计算家庭收入是否全面、详尽,核实家庭财产是否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等方面的内容,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一户不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一户不进。既要防止“错保”,又要防止“漏保”,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要彻查在发放低保金过程中的低保对象银行卡(折)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以及冒领、错领低保金的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认真清查县、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最低生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制度》(桂民发〔2013〕81)号)的要求,对各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备案,杜绝各级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

(三)强化“五关两公示”环节,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偏差。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桂民发〔2016〕79号)规定,进一步明确镇人民政府是低保受理和调查审核的责任主体,要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强化审核结果公示以及审批结果公示。对新申请对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100%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必须在户主在家的情况下进行,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名为镇干部,并合影留证,调查情况要签字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批前要进行30%的入户抽查,严禁不经入户调查就直接纳入低保范围,各镇要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受理申请简单随意,入户调查不严不实、审核审批公示不到位等不规范的做法,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

(四)坚持“凡进必核”。各镇要充分发挥核对信息平台的作用,依据申请救助对象或在享对象的授权有序开展核对工作,凡是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要通过核对信息平台的监测系统功能,每个季度监测核查比对一次,发现有差异的对象要逐一入户核查,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停保或退出。由于发起核对和监测都需要在享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核对授权书等信息完整,因此,凡是救助对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各镇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采集完善,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和在享对象的信息完整。

(五)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要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共享数据,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核查,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对排查出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做到应退尽退。特别是巡视督查、审计等部门查出的对落实低保政策的审批把关不够严格,存在个别家庭经济状况超过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等错保现象,如财政供养人员、农村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拥有小车及大存款等人员享受低保等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经入户核查后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退保。

(六)建立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广泛运用运“互联网+监督”方式,提高工作透明度,低保审批结果要在当地政府网站上长期公示,公示内容为户主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要保密的对象除外)家庭成员数、享受档次,享受金额、居住村(居)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七)切实改进低保经办服务的工作作风。各镇要认真梳理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低保领域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切实帮助基层民政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遏制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中的工作作风建设。

(八)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各镇要会同扶贫部门,指导各村逐户排查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范围的建立卡扶贫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还存在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情况,排查是否足额发放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金,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同时,要全面排查近一年来动态管理中退出低保的家庭,尤其是脱贫后又因病、残、老等返贫的对象,凡是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防止“漏保”情况发生。

(九)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是各镇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二是要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镇要向镇纪委及时反映、移交,由纪检机关及时查处。三是严厉惩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完善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各镇要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有商品房、有车、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集中清查,对于清查出来的“人情保”、“错保”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停保或退保;四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争取多方的支持和理解。对于确因缺乏核查手段、人力不可及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错保”等问题,要协调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保护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的积极性。

四、工作步骤

(一)研究制定方案(2018年6月)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部署,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印发。

(二)开展动员部署(2018年6月) 召开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各地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镇根据本治理方案和会议精神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层层贯彻落实,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开展全面排查(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各镇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桂民发〔2016〕79号)和兴业县民政局印发的《2018年兴业县民政系统“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活动实施方案》(兴民发〔2018〕3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对在享低保对象名册进行逐一核查,乡镇人民政府要100%入户核查。县级民政部门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并依托核对信息平台查询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信息。二是要会同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各镇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三是要通过机动方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 “保人不保户”等现象。

(四)组织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开展随机督查。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随机督查,抽取或重点选择信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督查,督促各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重点督查。对问题突出、热点多的镇进行重点督查,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明晰主要风险点,研究工作措施。三是全面检查。第三季度将组成若干个专项治理核查工作组,对各镇开展以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和“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为重点的专项核查,确保低保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各镇自查。要组成工作组对各村进行每年至少1次的低保专项整治,并对本镇初步排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包括各镇在享低保人数、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数、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数、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的数量等信息),于当年10月底前报兴业县民政局低保办。

(五)扎实开展整改(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要对全面排查阶段排查出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核,按程序深入细致地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确保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的落实。对继续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完善其家庭成员的基本要件,家庭人数,成员去向,工资收入,财产状况变化,以便定期核查,对不再符合条件和政策要求的低保家庭,要坚决清退,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六)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2020年)

各镇要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的问题,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及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低保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各镇要认真总结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排查结果、督查情况、整改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等,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低保办(邮箱:db3778815.com)。

五、工作措施

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将在今后三年中持续进行。各镇要统筹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切实督促落实,对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坚决处理不手软;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面对整改,扎扎实实地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三)强化部门配合。要切实发挥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对核对信息平台核查不到的有关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要采取向相关部门委托手工核对和发函核查的方式,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镇要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政策意识,促进责任落实。从2018年6月份起,各镇要按月收集、整理当地查处的典型案例并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县民政局将及时收集、汇总各镇上报的事例,适时进行通报。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政府网站以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推荐第6篇:潜山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潜山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省民政厅《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关于“三查三规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县民政局、县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决定联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腐败问题。

1.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2.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

1 为重点,严厉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作风问题。

1.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2.认真整改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宁可漏保也不错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层层下放,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3.认真整改低保申请中行政性确定名额、分配任务或者指标,“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

4.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5.认真整改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主动作为不够,对社保兜底脱贫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5月—7月)

一是制定方案(6月5号前完成)。各乡镇根据县方案和当

2 地实际,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全面自查(6月25号前完成)。各乡镇要全面收集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家庭成员(具体包括保障对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信息,并填报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1)。对故意瞒报、漏报、错报家庭成员信息的保障对象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低保操作规程》予以退保。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新申请低保家庭。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组织乡镇(街道)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

三是上报结果(6月30号前完成)。6月30号前,各乡镇将自查情况总结(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报至县民政局,同时报送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1)、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

四是开展抽查(7月10号前完成)。县民政部门会同部分乡镇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村,对抽查到的村按不低于在册保障户数30%的比例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并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3),

3 对村(居)委会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100%入户调查,并填写近亲属备案登记表(附件4)。

(二)扎实全面整改。(2018年7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7月20号前完成)。乡镇全面梳理自查及县民政部门抽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做好问题整改(8月20号前完成)。各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县纪委驻民政纪检监察组将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各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各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将在县民生工程网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各乡镇、村(居)要同步在公开公示栏长期公示。务必确保数据可靠、信息真实,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

4 会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县民政部门要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从业人员职务行为,减少“人情保”和“错保”,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实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年底前,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构建社会救助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动态实时监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抓好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在对救助对象进行定期复核、动态管理后,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11月底前,全县实现低保审核、审批网上无纸化办理。

三是完善低保与扶贫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要加强同扶贫部门信息比对工作,每半年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摸清本行政区域内需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规模,研究兜底保障措施。

四是完善基层能力保障机制。各乡镇要配足配强乡镇、村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配备村级

5 民政专干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村(居)两委换届,配齐配强村级民政专干,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盯重点对象(财政供养人员、乡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紧抓重点领域(经办服务领域、扶贫领域、贫困村),紧控关键过程(申请、审核、审批全过程),围绕“四个意识”强不强、责任落实到位不到位、工作作风实不实、低保对象准不准,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要把握专项治理要求,不搞推倒重来,防止工作走偏走样。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建全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对象精准,程序完善,过程透明,管理规范,群众满意。要采取有力措施,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决堵塞涉黑涉恶人员和“村霸”非法把持农村低保申请、

6 民主评议等村级事务的漏洞,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积极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认真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结合全市民政领域当前深入开展的民政工作大走访大调研大督查活动和“三查三规范”专项行动,查政策落实、规范动态调整,查保障项目、规范资金发放,查审核评议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民政各类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以对象精准、程序精细、工作务实、推进扎实、群众满意为要求,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要及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

(四)严肃问责曝光。加大问责力度,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问责。从8月份起,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推荐第7篇: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汇报

2015年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汇报

我乡2014年城乡低保对象394户82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80户782人。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通过信用联社“一折通”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户手中。总之,我乡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学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谐。现将我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乡成立了以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联村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在4月9日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拼拆户保”、“土政策保”等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等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三是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出现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冒领、重分其低保金的行为。四是明确重点清理情况。

城乡低保重点核查及清理或调整的有以下几种对象:一是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两轮和三轮及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大型农机具;二是开店办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三是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四是重复享受对象。

农村低保重点清除村干部违规享受及“关系保”、“拼拆户保”、“土政策保”等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重点防止以下现象出现:一是低保金实行二次再分配;二是低保存折扣留在村干部手中;三是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二)狠抓政策宣传,增强低保评定的公开性。 各村利用公务栏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召开院户会、群众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乡坚持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乡村社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五“坚持”四“全部”。

一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我乡所有村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并长期公示。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由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组成,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乡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民主评议会当场晒贫、议贫,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票决,当场唱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来信来访的对象,乡对每一户都要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坚持村、乡、社三级层层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社报村委会前公示,村报乡镇人民政府前公示,乡人民政府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低保户主姓名、救助人数、拟定(核定)补助金额等,并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四是坚持定期审查制度。我乡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由乡人民政府按期开展集中年审。享受对象以户为单位亲自主动到乡人民政府或村委会申请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状况。在调查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等情况,对照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做好低保金的增减调整,对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应及时办理退保手续。五是坚持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村社的公益劳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环保、绿化等公益劳动,让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

截止今年7月底,全乡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72户35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70户349人,停发城市低保2户7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26户2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25户249人,城市低保1户1人,继续享受221户4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09户419人,城市低保12户31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乡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基层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民政办仅一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能充分保障,未做到专人专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乡民政工作的较快发展。

城乡低保工作与困难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乡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

推荐第8篇:乡镇四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冀发[XX]3号)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干部作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就\"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严格规范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出台的有关规范收费行为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工作的意见真正落到实处,使群众尽快见到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成效,为我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治理重点

重点对今年以来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继续执收上级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的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以集资、保证金、摊派等形式变相收费,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和收支挂钩,以及治超工作中存在的不卸载,收费罚款放行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各单位、各部门,对各自执收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看上级公布取消取缔停止征收和规范管理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了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乡纪委负责收集、汇总全乡自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5月13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乡纪委会同财政、民政、法制、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全乡三分之一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看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及不规范的收费行为。检查主要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部门汇报,了解清理工作整体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收费账目资料,核实清理工作落实情况;电话访问或实地走访收费对象,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检查结束后,乡督察组要撰写督察报告,内容包括总体评价、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和建议等,于6月5日前报乡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边治理边整改完善的原则,按照省政府《关于规范收费行为工作的意见》(冀政[XX]214号)要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意见》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督导全乡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执法执收具体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执法执收制约监督制度,不断改进和理顺执收部门财政保障和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发生,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我乡收费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乡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乡纪委要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这次专项治理行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对象,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大胆抵制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要加强对执法执收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工作的现实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约束执法执收行为,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强化日常监督。乡机关法制部门要加强对涉及收费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规设定收费项目现象的发生。财政、价格、纪检等部门要加强对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查处,限期整改;对乱收费乱罚款典型案件,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部门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推荐第9篇:九江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

九江市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 工作简报

第1期

九江市财政局 2018年6月8日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各乡镇全面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治理时间从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教育、自查、规范、查处”四个阶段进行,治理对象是全省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辖的行政事业单位,治理重点是2015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4年年底“小金库”滚存金额和形成的资产。九江市积极响应、高度重视,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按要求有序进行。为及时通报、交流、总结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我局将不定期编发工作简报,供有关单位和领导参阅。

我市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扎实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在全省乡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监〔2018〕4号)文件精神,九江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收到省财政厅赣财监〔2018〕4号文件后,九江市财政局迅速会同市金融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九江支行四部门联合于4月9日及时转发省厅等四部门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要求。随后,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财政监督干部业务培训班和全省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调度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市财政局于5月29-30日召开九江市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泽浔同志作动员部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长钟群久同志传达了省财政厅朱斌副厅长的讲话精神,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书记王涛主持会议,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原局长韩山杰、各县(市、区)财政局局长、财政监督局局长及业务骨干、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全体人员、市财政局监督员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

各县(市、区)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也相继召开了乡镇“小金库”治理的动员和推进会,专题部署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治理对象和治理范围 为了准确把握治理对象和范围,突出治理工作重点,市

2 财政局专门对全市财政监督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深刻领会省厅《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要求,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这次专项治理对象是全市各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场、管理处等。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按县(市、区)编制部门或政府批准的乡镇机构设置方案为依据。将财务隶属关系在乡镇管理的单位,明确由乡镇负责具体组织自查自纠。将财务隶属关系在县级主管部门管理的单位,明确由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自查自纠。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自查面必须全覆盖。重点是2015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4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上下联动,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市财政局针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情况,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主动与省财政厅相关业务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及时把握政策要求、了解工作动态,利用微信工作群、QQ群及时传递信息,进行讨论,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布“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利用社会监督力量扩大治理成效。

6月6日上午,九江市财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再次专题研究部署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下一步的工作。会上财政监督局书记王涛同志将各县(市、区)乡镇“小金库”治理前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汇报,分管领导严赤心同志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泽浔同志要求局班子成员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共同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会议决定: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近期到挂点联系县(市、区)开展

3 调研督导,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调研督导的重要内容;二是协同市金融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九江中心支行成立四个督导组,分别由一名副处领导带队,在6月下旬到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工作突出的通报表扬;三是在督导检查的基础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充实督导组力量,再形成四个重点检查组,于8-9月份对县(市、区)乡镇进行重点抽查。

九江市财政局

抄报:省财政厅,市委林彬杨书记,市政府谢一平市长,市委熊永强副书记,市政府董金寿常务副市长,市纪委杨志军书记,市政府张荣先副市长。

抄送:市金融办、九江银监分局、人民银行九江中心支行,局领导、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推荐第10篇:乡镇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洪梅镇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南安市公车治理办:

为贯彻落实局《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了我镇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推进,成效明显。现就这阶段我镇公务用车清理纠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针对本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丁金火同志任组长,刘培玉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6月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部署会清理纠正阶段的具体要求,细化了工作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确保了清理纠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细致、全面深入,切实做好清理纠正阶段治理工作

一是登记自查环节:自6月中旬开始,我镇按照市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采取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方针,下发通知要求我镇各部门及11个村居委,针对违反规定换车、借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重点环节,及时开展了自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要求逐一自查,并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及《出车登记表》及时汇总上报镇治理领导小组。

二是审查核实环节:7月初由治理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所、党政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对我镇公务用车配备登记情况逐车审查核实。在澄清底数的基础上,重点对2004年来购置车辆的购置运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我镇各部门及村级各单位车辆配备使用情况一一进行了汇总登记。同时按照要求对登记情况进行了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存档。

三是纠正处理环节:经检查,我镇3辆公务用车,其中:小轿车1辆,商务车1辆,皮卡车1辆。全部车辆属于政策内购置,没有突破原有编制和配备要求,并在核实车辆高档配置,豪华装饰过程中均未发现违规情况。

三、重点检查阶段工作计划

目前,公车治理工作即将计入重点检查阶段,我镇将继续立足实际,着眼大局,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积极主动开展此阶段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在此阶段我镇将认真落实此次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此次公车编制核定和配备标准情况,核实登记自查和纠正处理等情况,并随时准备接受市专项治理办组织的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下阶段工作计划:

1、依据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检查核定车辆编制总数。严格车辆使用管理。重点检查公务车运行经费的管理状况,公务车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管理状况。

2、加强监督检查,违纪必究。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违纪行为的惩治和处罚力度。我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对构成违纪违规的,将根据事实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清理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了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人的局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第11篇:九江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

九江市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

工作简报

第2期

九江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6日

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

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为贯彻落实6月6日局党组会精神,积极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泽浔亲自挂帅,与七名党组成员组成八个督导检查组于6月11日至13日分片到各自的联系点,对16个县(市、区)乡镇“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基本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县(市、区)按照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和组织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如湖口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和县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县审计局、卫计委、农业局等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14位乡镇场长为成员的湖口县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和重点检查工作等。永修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吴华丰为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顾太震,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王小忠为副组长的永修县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县(市、区)向社会公布了“小金库”治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利用社会监督力量扩大治理成效。

二是进一步明确治理时间、范围和重点。为了准确把握治理对象和范围,突出治理工作重点,各县(市、区)专门召开了专项治理推进会和业务培训,深刻领会省厅《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上级抽查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这次专项治理对象是县(市、区)各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场、管理处等。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按县(市、区)编制部门或政府批准的乡镇机构设置方案为依据;将财务隶属关系在乡镇管理的单位,明确由乡镇负责具体组织自查自纠。将财务隶属关系在县级主管部门管理的单位,明确由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自查自纠,重点是2015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

目前,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自查面已达100%。部分乡镇已延伸到村级。

三是压实责任,加强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制,各县(市、区)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与反腐倡廉相结合。借助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对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的人和事,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二是与财政改革相结合。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公务卡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银行账户管理,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三是与资产管理相结合。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的基础上,细化资产管理,强化产权管理、收益管理和财务管理,探求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四是与完善制度相结合。进一步夯实财政基础性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强化财务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目前为止,全市自查单位1938户,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453户,“小金库”641个。初步统计全市涉及“小金库”金额2,059.9万元。

(一)“小金库”问题资金情况

自查发现“小金库”问题资金2,059.9万元,具体表现为: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422.29万元(其中: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56.18万元);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61.42万元;虚列工程支出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71.74万元;虚报冒领低保、五保、危房改造补贴等资金设立“小金库”112.81万元;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1,391.65万元(其中: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33万元)。

(二)“小金库”账户纠正整改情况

自查发现的641个“小金库”,已处理整改508个;自查发现“小金库”账户284个(其中:违规开设单位账户29个,公款私存账户146个),已撤销“小金库”账户176个(其中:已撤销单位账户29个,已撤销公款私存账户129个)。

(三)“小金库”问题资金处置情况

针对自查发现“小金库”问题,各自查单位及时开展自纠工作,认真进行疏理整改。到目前为止,应上缴财政金额1,047.51万元,已上缴财政金额873.28万元;应补缴税款金额0.07万元,已补缴税款金额0.07万元;应退违规收费及摊派金额1.07万元,已退还违规收费及摊派金额1.07万元;个人应退违规所得金额11.15万元,个人已退还违规所得金额10.95万元;其他应追回违规支出金额100.67万元,其他已追回违规支出金额69.71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773.62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419.8万元。

(四)责任人员处理及通报情况

目前,自查自纠阶段责任人员受行政处罚7人(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受行政处罚5人,单位会计人员受行政处罚2人);受到行政处罚单位5个(其中:单位受到警告处罚5个);受组织处理13人(其中:处理乡镇领导干部3人);受党纪政纪处理17人(其中:处理乡镇领导干部4人); 自查通报案件23起。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督导组针对县(市、区)自查自纠情况和下一步开展重点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县(市、区)各乡镇把治理“小金库”作为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充分认清“小金库”的危害性及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发挥县(市、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结合前期自查自纠情况,抓好整改;按时开展重点检查。三是细化措施,周密部署。要求县(市、区)做到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相结合。四是加强监督,严肃执纪。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专项治理,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整改。

九江市财政局

抄报:省财政厅,市委林彬杨书记,市政府谢一平市长,市委熊永强副书记,市政府董金寿常务副市长,市纪委杨志军书记,市政府张荣先副市长。

抄送: 市金融办、九江银监分局、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局领导、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第12篇: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10月18日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领会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困难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有效手段。要将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正在进行的第二批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夯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按照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的工作要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对照检查、边整改落实,在全面落实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一)开展全面排查。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必须做到不漏一人,实现应保尽保,各镇(街道、场)要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排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对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要申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是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三是全面落实《岳阳市君山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岳君民字[2018]42号)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申报将其纳入低保。四是对2018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脱保”对象重新申报纳入低保。五是进一步排查农村低保等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认真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规定,是否存在不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是否存在类似“七不保”“七不纳”“一刀切”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可能造成“漏保”风险的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做到边梳理、边规范、边完善,及时调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堵塞制度漏洞。六是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复核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二)畅通举报渠道。各民政所要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处置规程,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电话畅通,原则上电话值守时间不得少于当地规定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机制,通过群众信访、12345热线、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要扎实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工作台帐,认真梳理分析,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分类处置,挂图作战,对帐销号,xx月底前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民政局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三)加大查处力度。农村低保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驻民政局纪检组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向低保专项资金及其他扶贫救助资金“伸黑手”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纠正解决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列,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强化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堵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漏洞。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五)强化整改落实。要加大整改力度,利用主题教育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对在深化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切实抓好落实。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整改落实到位不到位的标准,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和持续整改相结合,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实效。要加强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级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地方,民政局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民政所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联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监管等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民政所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推进力度。

(二)实施项目化推进,强化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化推进,按照确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紧扣各项任务量化指标,加强过程管控,完善台帐式管理,逐条逐项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按时报,重要情况和重点案例随时报。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镇(街道、场)、各村(居)委会要设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整治内容让群众关注、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让群众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各镇(街道、场)要继续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阳光行动”,通过张贴公开信、悬挂横幅、设计板报、发放宣传册、电视报纸网络滚动宣传、开通微信公众号、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等方式对低保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要在便民服务中心滚动播放兜底保障、城乡低保等政策动漫宣传片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句半”,做到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

第13篇: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第七工作组工作情况

自11月5日XX乡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启动会召开以来,第七工作组按照《X县XX乡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会议精神,积极入户调查了解,积极工作。于11月10日召开了XX村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启动会,传达了宣读了实施方案,传达了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具体工作方案。深入农户调查排摸了XX村存在的问题。于11月17日参加了工作汇报交流会,并按照会议精神,17日开始驻村工作,21日全面完成了调查排查工作。

(二)四坪村基本情况

全村共有92户,355人,其中男179人,女176人。全村林地总面积2271亩,耕地总面积786亩。分三个社,其中:XX社40户161人,男81人,女80人。XX社36户134人,男69人,女65人。XX社16户60人,男29人,女31人。入户调查92户,其中:XX社30户,外出无人7户,外出务工10户,五保户(刘玉德)1户;XX社34户,外出务工2户,五保户(冯炳子)1户;XX社16户,外出无人2户,已经上报五保户(周生态)1户。

二、开会情况

先后召开了有工作组成员、村社干部、全体党员、群众

代表参加的启动会,其中党员9人,群众代表15人,村社干部7人,共计参会24人。会上解读了《X县XX乡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宣读了《关于组建XX乡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讲解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排部署了本村如何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工作。设计了进村入户排查表和上访人员约谈告诫记录表,分三组进行矛盾纠纷和不良现象的排查工作。先后召开了《惠农政策宣讲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法制教育宣讲会》、《感恩教育会》和《上访人员约谈会议》。全村村民能够积极参加,发放书籍80本。

三、排查结果

入户调查排查了71户,共计280人。其中外出务工12户,外出无人9户,排查出的问题有5个,已经解释解决3个,分别是:

1、XX社:

2、XX社:社长XX反映,希望政府能够将好的政策向偏远村庄倾斜,能够修筑X社中间河堤,反映的情况在召开会议时已经解释清楚,村社也已经上报了修筑宽沟社中间河堤和通庄桥梁的项目。

3、XX社:XX反映2012年水毁转圈社护田河堤300米,现在还没有动工,如发生大水,种植苗木的农田将会冲毁。村社干部解释,今年已经将此维修项目上报。

约谈但未能解决2个,分别是:

1、XX社:X与X纠纷,因X全家外出务工,无法联系,无法全面了解。经初步调查,X,家中只有她一人,与丈夫X分居多年,儿子X外出务工,多年未回家,女儿XX住在杨坝村。X与X发生纠纷,始源于十几年前,因X家牛破坏了X的庄稼,从而发生口角,X在争吵中受伤,此后多次发生口舌争吵,本纠纷已经乡政府、司法所、以及人民法院判决,但X本人性格怪癖,与村民交往很少,2012年后开始上访,要求刘杰承担责任。

2、XX社:X工作问题。X,男,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居民户口。家中有父亲X(村卫生所医生),母亲X,妻子X和一女儿X(居民户口)。1999年毕业于X省石油化工学校,2000年3月在X县香料厂参加工作,工资关系挂靠二轻局,财政供给基本工资《X人事薪[2000]41号文件》,于2001年转正定级《X人事薪[2001]151号文件》,2005年X县香料厂企业改制破产。于2006年元月停发其工资,请求政府按照当年大中专分配的政策从新分配工作,并补发2006年以后的工资。调查了解全面后,第七工作组多次与其谈话,并调查了解,说明现今工作分配政策,进行召开了上访人约谈会议,与X协商后,工作组答应其将户口转到当地后,按城市最低保障人员上报,以缓解其生活困难。村社已经上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了。

第14篇: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关于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汇报

根据宁教字(2013)228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收送“红包”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宣传部署、制定方案,全面传达文件精神

为扎实开展好“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首先在校领导班子中形成共识,2013年12月5日召开了校行政会议进行了文件传达和部署,12月6日又召开了全校教师会,认真学习其精神和要求。

二、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2014年2月10日我校组织了全校教职工(含股级干部)共50人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填写了登记表。实行了零报告制度,通过自查自纠,同志们进一步明白了收受“红包”的危害性,并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

三、认真总结、加强学习,筑牢反腐败防线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本校没有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予“红包”问题,下一步,我校将继续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从思想上筑牢反腐败防线。同时继续加强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败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东山坝中学

2014年2月19日

第15篇:医药购销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玉山县妇幼保健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全院干部职工向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向各位领导就我院治理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把省、市、县关于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为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我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我院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迅速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了专职人员承担日

常工作,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三落实。为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指定专人负责上下联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我院及时印发了《玉山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玉山县妇幼保健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总体原则和工作步骤。要求全院各部门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突出抓好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现阶段工作。4月2日我院及时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各科室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强调指出各相关科室一定要按照医院下发的《玉山县妇幼保健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度表》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资料,认真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省、市、县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院迅速行动,积极营造治理工作氛围,认真组织,层层动员,深入进行思想发动,通过悬挂横幅、做试卷、编发工作简报、订购学习资料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的不当行为对个人是一种毒害和侵蚀,对事业也会造成严重恶劣的影响,要算个人帐、家庭帐和政治帐,打消侥幸心理,消除不正确的看法。使全体医务人员了解到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和政策要求;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警示教育,在全院开展反腐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医务工作者观看《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消除模糊观念,划清是与非、对与错、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增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

性。同时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院按照要求设立了专用举报箱,公布了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参与与监督。

三、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 我院于4月6日召开了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动员大会,印发了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对卫生系统自查自纠工作作了全面部署,结合“三好一满意”医院标准和“便民惠民十项措施”。一是发放自查自纠表。我院组织发放了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工作自查自纠表,在自查中,加强了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检查力度,特别是财务、药品购销等方面,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开展谈心承诺活动。按照自查自纠和民主评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开展了谈心活动,针对“八查八看八纠”内容,积极开展了服务承诺活动。三是组织专治基本知识考试。为进一步推动开展好专项治理学习教育活动,检验前一阶段学习教育效果,组织全院职工进行专项治理基本知识考试。通过法律、法规考试,进一步强化了医务工作者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廉洁行政、廉洁行医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四是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查找监管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经过梳理,主要归纳如下:

1、个别医生仍有过度检查、大处方问题。近期整改情况(3条):(1)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遏制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现象。(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全院医护人员,进一步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有效杜绝大处方的发生。(3)加强临床检查和处方质量工作,对存在过

度检查和大处方问题的医生加大处罚力度。

2、个别医生法律意识不强,抵制歪风邪气能力不够。近期整改情况:(4条)(1)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全院职工观看《警钟长鸣》,让广大医务人员算好受贿的政治、经济和家庭账。(2)加强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电子信息等,多途径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3)严肃查处。严格执行卫生部“八不准”规定,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并记入个人廉洁档案。(4)通过自查自纠,医务人员主动上缴自查款项计人民币**元。

3、医德医风建设有待加强,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仍较突出。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冷漠,存在生、冷、硬、推现象。近期整改情况:(5条)(1)建立完善了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间的沟通与交流渠道。公布了单位的投诉电话,建立了院领导的信访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投诉。(2)强化“以人为本,细节服务”理念,找准医院目前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就医体验、细节服务、医疗安全竞赛、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3)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实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文明服务进行严格督导检查,不断强化医院内部管理,有力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升。

(4)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把方便群众就医作为第一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5)规范服务行为。各单位要信守承诺,切实规范岗位行为,遇事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拉,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认真、负责地接待每一位就医者。

4、医院管理有待加强,医疗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新生儿诊疗技术水平低,转诊率高。近期整改情况:(4条)(1)加强医院内

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医院管理年活动,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2)组织岗位培训,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力度,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选送医护人员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培训。(3)加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提高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基本技能。(4)选派医师进修儿科,增添相关设备,新聘两名儿科医生,壮大儿科的诊疗队伍。

5、群众反映办理出医学证明流程繁琐,新农合医保报销不及时。近期整改情况(3条):(1)设立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2)规定统一办理程序,印制统一表格方便群众。(3)安排专门人员周末及节假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及新农合医保报销。

6、医院保卫措施执行不力,偷窃行为时有发生,机动车辆乱放乱停现象。近期整改情况(2条):(1)制定保卫防范措施。(2)搭建停车棚,使车辆有序停放。我院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求各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规定时限整改,并责成各科室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五是加强协调督查。对各科室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消极应付甚至搞保护的,加强了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工作。我院将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增强工作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规范行政行为和服务行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总之,我院在市、县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复杂性很强的、长期性的工作,我们的工作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其他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通过这次检查,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倡导“廉洁行医、服务为民”思想,最大限度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努力构建和谐医院,使我院治理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全县人民的健康和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第16篇: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中心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专用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卫生事业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从当前卫生改革和中心(医院)发展的实际出发,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党组织必须常抓不懈的政治任务,作为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态度,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破解反腐倡廉工作难题,着力抓好反腐倡廉和专项治理各项制度的落实,管好重点岗位,抓好重点环节,解决重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肩负起党风行风建设的职责,做到“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认真,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目标责任自觉践行。党员干部要明辨是非,始终保持清醒头,不踩雷、不碰高压线,牢记纪律要求,恪守职业操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严要求、守法规、重品行的表率。

二、加强工作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必须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不懈才能收到实效,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在“四个结合”、“三入手”下功夫。“四结合”即与促进行风建设相结合,与医疗业务工作相结合,与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相结合,与促进中心(医院)健康、和谐、持续发展相结合。“三入手”即⑴从现实存在问题入手,特别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八荣八耻”作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通过各种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帮助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防线,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感。

2、从执行制度、落实制度和监管制度入手,与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解决“不缺制度缺落实”的问题。坚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3、从实际情况入手,领导干部要负起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好卫生部和市、区卫生局制度的各项治贿、纠风工作有关规定及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做到预防在先,未雨绸缪。

三、把握工作重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最终的落脚点是促进工作,促进发展。

1、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领导责任。按照上级部署,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督查。根据中心班子成员分工责任范围,从“一岗双职”要求上认真履行好各自的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与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各项制度全面、有效地落实,中心将责任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中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抓紧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2、加强以正面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职工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医德医风、行风建设把专项治理工作自觉地贯穿到中心(医院)的日常工作、各项管理之中。通过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规范管理,建立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工作长效机制。在完善医德医风档案的基础上,建设医德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与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严肃纪律,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4、加大监管力度,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行医。加大监管、监督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树立廉洁行医的意识,自觉拒收红包、回扣,抵制商业贿赂。从对本单位整体来看,社会和病人对广大干部职工、医务人员的评价还是好的,对服务行为是满意的。特别是对医务人员拒收红包,为病人排忧解难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是赞口不绝。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目前存在的如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还不够热情,工作条理性和规范性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对这些问题也不容我们忽视。我们将坚持以“优质、温馨、便捷、诚信”服务为宗旨,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5、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各项政策规定。坚持职代会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事以用职工关心关注的热点、疑点都进行公示。如:重大工程、设备、药品招标过程,实施过程监督;大额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等,增强职工民主管理的意识,使院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透明。

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非常重要,我们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加强管理与党风廉政、专项治理以及行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经过广大干部和职工的不懈努力,一定能做到让人民满意、让社会满意、让党和政府满意,把各项工作推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17篇: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部署要求,我们**乡站在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09年以来,我乡就制定了以党委书记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检书记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还制定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集中时间开展彻底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推进。

2010年5月,新一届乡领导班子调整上任后,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治理“小金库”领导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强化了监督检查,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办公室关于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报,随时掌握了解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了及时解决。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回头看”的同时,我们还专门对抽调的参检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详细讲解了小金库的政策认定、来源和表现形式、使用方向和发展趋向、以及实施检查的切入点和主要方法,并要求重点检查除了查帐外,还要广泛深入地进行调查、走访、分析,

用“筛子”筛、用“显微镜”找、用“放大镜”挑,确保有“库”必挖,有“库”必清。截止目前,尚未查出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我们又进一步强化了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强化宣传,积极依靠群众举报和监督,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工作纪律和信访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举报的事实、举报人姓名等事项要严格保密,并实行责任追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以“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确保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引深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二月

第18篇:小金库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按照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通知》(XX市治金办[2011]13号)文件精神,现将防治“小金库”,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

局党组及时召开会

议,传达学习了市上关于防治“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致认为“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它的存在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使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丧失信心,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清除。局党组召开会议,按照要求,对治理“小金库”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毛乐平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游泳、纪检组长曾长国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工作人员,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监察室会同计财科具体落实“小金库”自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按计划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阶段工作任务。认真组织自查,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自查表格,自查面要达到100%。

二、广泛宣传,制定落实专项治理措施

市体育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省、市防治“小金库”有关会议精神,接着又召开业管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21个协会、俱乐部的负责人或秘书长参加了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毛乐平在会上,要求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要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切实搞好自查自纠,特别是有政府资助、财政拨款的协会,要按照规定的起始年限认真清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游泳主持会议并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曾长国传达了市上会议精神,进行了工作安排,强调了“五个明确”,对表册的填写进行了讲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业管社会团体,按照部署要求,开展了对“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业管社会团体填写和上交了《社会团体自查责任承诺书》,9个协会、俱乐部上交了《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从上报的资料情况看,没有私设“小金库”现象。

三、明确责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市体育局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扎实推进预防和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年初,局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制订了《关于落实2011年党风廉政相关制度规定的通知》(XX党组[201]10号),再次重申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杜绝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出现。公布了举报电话:XX。

第19篇:医药购销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职工医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全院干部职工向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向各位领导就我院治理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把省、市、县关于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为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我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我院严格按照兵、师、团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迅速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了专职人员承担日常工作,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三落实。为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指定专人负责上下联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我院及时印发了《职工医院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职工医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三是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现阶段工作。4月2日我院及时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各科室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强调指出各相关科室一定要按照医院下发的《职工医院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度表》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资料,认真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动员 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兵、师、团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院迅速行动,积极营造治理工作氛围,认真组织,层层动员,深入进行思想发动,通过悬挂横幅、做试卷、编发工作简报、订购学习资料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警示教育,在全院开展反腐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医务工作者观看《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消除模糊观念,划清是与非、对与错、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增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自查自纠

强化监督检查

我院于4月6日召开了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动员大会,印发了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对卫生系统自查自纠工作作了全面部署,结合“三好一满意”医院标准和“便民惠民十项措施”。一是发放自查自纠表。我院组织发放了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工作自查自纠表,在自查中,加强了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检查力度,特别是财务、药品购销等方面,认真检查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开展谈心承诺活动。按照自查自纠和民主评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开展了谈心活动,针对“八查八看八纠”内容,积极开展了服务承诺活动。三是组织专治基本知识考试。为进一步推动开展好专项治理学习教育活动,检验前一阶段学习教育效果,组织全院职工进行专项治理基本知识考试。通过法律、法规考试,进一步强化了医务工作者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廉洁行政、廉洁行医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四是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查找监管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经过梳理,主要归纳如下:

1、个别医生仍有过度检查、大处方问题。近期整改情况(3条):(1)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遏制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现象。(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全院医护人员,进一步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有效杜绝大处方的发生。(3)加强临床检查和处方质量工作,对存在过度检查和大处方问题的医生加大处罚力度。

2、医德医风建设有待加强,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仍较突出。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冷漠,存在生、冷、硬、推现象。近期整改情况:(5条)(1)建立完善了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间的沟通与交流渠道。公布了单位的投诉电话,建立了院领导的信访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投诉。(2)强化“以人为本,细节服务”理念,找准医院目前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就医体验、细节服务、医疗安全竞赛、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3)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实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文明服务进行严格督导检查,不断强化医院内部管理,有力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升。(4)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把方便群众就医作为第一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5)规范服务行为。各单位要信守承诺,切实规范岗位行为,遇事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拉,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认真、负责地接待每一位就医者。

四、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治理成果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工作。我院将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增强工作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和服务行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总之,我院在师、团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后,我们将通过这次检查,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倡导“廉洁行医、服务为民”思想,最大限度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努力构建和谐医院,使我院治理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全团人民的健康和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职工医院

2011-11-8

第20篇: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治理收送“红包”专项的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汇报如下:

一、宣传部署、制定方案,全面传达文件精神

为扎实开展好“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首先在局领导班子中形成共识,先是召开了局班子会议进行了文件传达和部署,9月12日又召开全局股级以上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其精神和要求,并成立了局治理收送“红包”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早生任组长,原纪检组长李石宝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清理审核把关,确保专项治理收送“红包”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我局9月12日成立工作机构和召开治理收送“红包”专项工作会议,并转发文件至各部门,设立专门监督电话和举报箱,使治理收送“红包”专项工作在群众监督下进行。对我局所有干部开展专项治理“红包”问题自查自纠进行了督促检查。对科级以上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填写近3年来特别是今年中秋期间的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下发廉政账户等,到目前为止,我单位未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

三、认真总结、加强学习,筑牢反腐败防线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来看,没有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予“红包”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一是要继续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从思想上筑牢反腐败防线。二是要继续加强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败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要完善监督制度,从源头上筑牢反腐败防线,切实把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doc》
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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