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网签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安置房物业管理工作汇报

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汇报

时不待我,转眼一年就要过去了,我代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一年的工作情况向在座的各位做一简单汇报。

一、舍得投入、提升内部管理。

几年来,我们做物业工作认识到靠一二个有能力、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并不能完全做好物业管理。必须是一个由上而下的团队共同完成。所以我公司今年组织全体员工走出去先后到XX等地参观学习,同时组织公司人员请主管部门以及专业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公司各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在物业管理服务上也上了一个台阶。

二、宣传引导、提升业主素质。

我公司主要服务于农民安置小区,宣传不到位、业主对物业管理知识匮乏、认识模糊、理解偏差是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一大源头性难题。首先我们通过宣传栏张贴,宣传车广播,逐户登门拜访等活动,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增强居民接受管理和服务的意识,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逐步适应从独立居住的无拘无束到集中居住的统一管理,逐步实现从农民向市民的根本性转变。

三、强化环境整治、提升小区整体形象。

今年我公司联合街道、城管、公安等部门对小区进行多次环境整治,共清理出废材料、坏家具、旧缸等废弃物几十车,拆除违建处,没收油筒灶多个,清除乱种植面积达6000平方,补种苗木近7000平方,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小区的形象已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这些变化,业主们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因此他们从拒不配合、充满抵触到默认、再到积极支持。业主与物业之间得到了融洽和谐,为小区的持续管理打下了基础。在今年的X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的检查评比中获得了肯定,对于农民拆迁安置小区管理象今天这样出乎他们的意料,感到惊喜!对我们全体员工的精神面貌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当然这一切与我们城管主管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对我公司的支持关心是分不开的,在这里我借此机会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四、努力探索农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新途径。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我们将会继续努力打造农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新的模式,具有一定特色的物业管理。“感人心者、莫先于情”,我们不断努力服务,从细节入手、从细微处抓起、用我们的真情诚心,服务于业主,我们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们的付出一定会得到业主和社会的认可。谢谢大家!

推荐第2篇:安置房

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安置房简介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安置房分类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 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

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

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安置房在二手房市场

安置房几大优势受追捧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预约销售方式流行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

公证并不完全保险不仅在安置房,甚至在一些普通商品房转让中,为了躲避税款,采取公证预约销售的方式也很常见。不过,公证并不能完全保险,有些公证交易最后会变成产权纠纷。

从公证法的角度,经过公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决时是否采用此证据以及如何采用。李兆民说,遇到这种情况,买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长应视无效”来反击。即过去两年这么长时间,你都没有意见,除非你能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知情,否则就可视为默认,而现在突然提出异议,可视为恶意异议。

买安置房有政策风险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如果你们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

安置房的入市销售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我市土地房产局相关管理人士。据该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具体规定

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换一平方,一般都是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进行换算的,具体的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推荐第3篇:安置房

安置房

基本简介

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 (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2]。

主要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基本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拆迁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过户手续

一、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二、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3] 交易风险 买卖的风险

第一、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交易风险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为了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政府修建了专门的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虽然拆迁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在民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甚至出现了批量收购此类房屋然后再转卖牟利的“黄牛”。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一套拆迁安置房在最终过户之前,可能已经被买卖了十几次。拆迁安置房的买方是无法从买卖合同中获得充足的保障的。房屋的归属最终取决于过户情况:谁最终取得了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至于其是否是第一个买方则在所不问。许多拆迁安置房的买方认为,买卖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已经付了、房子也已经装修过了,就算卖方违约,还能把我从房子里赶出去不成?可事实上,完成过户手续的买方将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原来的购房者搬出拆迁安置房屋。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在一起案件当中,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认为卖给买房人的价格太低了。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继而卷入到卖房人的家务当中。最终,买房人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却又面临新的难题。卖房人有多个继承人,有的已经赴海外定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不得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送达,就很难预测了,而诉讼也将因此被拖延下去,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仅看到其相对低廉的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笔者认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要顺利完成交易所消耗的时间过长,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是任何人都难以预见和避免的。买方所获得的只是有限的差价,而其可能损失的却是整个房屋。

政策风险

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如果你们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

入市销售

安置房的入市销售

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

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

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土地性质等状况,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其次是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基本区别

与回迁房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与一般商品房的区别

因为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年)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

常见问题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买卖的风险是什么?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去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如: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果如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

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的类型?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在房产交易中占据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

● 预约销售方式流行 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

● 安置房之所以这么受欢迎,有他自身的优势存在:

首先,它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其次,它的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再次,.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最后,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 买安置房存在政策风险:

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如果你们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

● 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1、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拆迁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您可以向我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

4、买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话,合同签得好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买来用于交易的话就有风险。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推荐第4篇:网签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与变更的范围

1、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因其中一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定后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2、公安、检察机关要求协助办理相关案件,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3、购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需注销原所购房屋合同备案的;

4、无法落实贷款,只能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5、因出国留学或定居原因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6、购房者因工作调出本地原因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7、患重病需用资金要求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

8、购房者将购房人名称更换为子女或父母名称需变更合同的;

9、夫妻解除婚约,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

10、其它依据相关政策要求退房的。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与变更的程序

1、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备案注销协议;

2、合同双方提出申请,到场签字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产权与市场处将审核合格的合同备案注销信息以表格形式报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办理外网合同备案注销,产权与市场处同时办理内网合同备案的注销与变更工作。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与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变更)申请表》。

2、全部加盖有备案合同印章的已备案合同。

3、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备案注销协议。

4、当事人身份证明。

5、依据合同备案注销与变更的范围,购房人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合同变更为夫妻一方、子女或父母的,还需提供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已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的项目,其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与变更应通过存量房交易程序办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1、合同打印工具下载:请先在“网上合同签约”模块中下载并安装“合同打印工具”。该工具只需下载一次,安装在销售人员的计算机系统中,可以打印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完全一致的合同;

2、合同模块编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础上,预先填写好本企业已经约定好的部分合同条款,生成适合本企业的合同模块;

3、网上签约: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协商合同条款后,在楼盘表中选择房屋,完成合同条款的网上填写;或者先填写书面版合同,然后对照书面版合同在网上进行数据录入。

4、电子版合同编号自动生成:合同条款填写完成后并提交,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编号,同时提示由购房人输入查询密码;

5、打印合同:经校对无误后打印电子版合同。注意:仔细核对合同,一旦但因,无法再自行修改。

6、填写书面合同编号:书面版的合同编号必须与电子版自动生成的编号一致,参照电子版合同编号手工填写在书面版“合同编号”栏目下面。

单体名称 1号楼 ⊕ 住宅 2号楼

⊕ 住宅 3号楼 ⊕ 住宅 4号楼5号楼

是否多功能 总套数 建筑面积 最高楼层 属性

是是是否 否

72 72 48 48 20 20 24 24

6615.12 6615.12 4826.43 4826.43 1151.2 1151.2 1739.97 2367.38

6 6 6 6 5 5 6 6

楼盘表

此单体已申请预售

此单体已申请预售

此单体已申请预售

此单体已申请预售此单体已申请预售

推荐第5篇:网签资料

出让

位于

原南街小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连村建字第350122201500040 施工许可证号

3501222016-CN006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

合同编号

35012220130417P013 宗地编号

连地出让[2013]2号 面积

4652 坐落

透堡镇原南街小学

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层高3米

预售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号

连房许字第006号

批准机关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号楼封闭式阳台0 开放2

总8层 地上8层

地下2

框架

二号楼封闭阳台 1 开放1

总25层

地上25 地下 2

框剪

交房日期

2018.9.30

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放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物业相关费用,买受人应于交房后按约定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买受人购买该商品房由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应由买受人缴交的契税、专项维修基金、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等一切税、费,由买受人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缴交。

7.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按总房价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8.上述条件中,因规划批准或项目实际情况等原因而无须建设的设施、配套等,买受人同意不作为出卖人交付商品房的条件。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园林、室外照明等景观工程以及公共配套建筑和基础设施在规划设计基础上,若进行优化设计的,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按优化设计后的最终成功进行建, 并据此交房。

施工期间发生以下恶劣气象或者意外情形之一的,视为对工程产生重大影响,出卖人可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众所周知的事实,据实顺延交房日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出现10级以上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的:出现日降雨量在50mm以上强降雨(暴雨)的:出现8级以上大风的:出现最高温超过37℃高温天气的:出现大雾、沙尘暴、雪灾等一种或一种以上恶劣气象的:因中考、高考、重大会展、重大活动等政策性要求而暂停施工的:因政府部门政策变化或遵守政府法令而引起房屋延期交付的:因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某项重要措施、调整规划或遇到目前技术水平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延长的:因政府部门公布的公共卫生事情或其他社会突发事件而引起工程暂停施工或房屋延期交付的。

1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的,不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买受人同意按变更后的面积确定并缴交总房价款。

产权初始登记面积与变更后的面积有差异的,则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处理面积差价款事宜。

11.买受人未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内前来办理交房手续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收房保管金人民币1000元整。买受人同意不以房屋存在整改事项或配套、设施、装饰不符合约定条件为由拒绝收房或拒付物业管理费。上述所称房屋整改事项包括地面裂缝空鼓、墙壁裂缝空鼓、局部渗漏、门窗损坏、栏杆损坏及、装饰损坏及其他质量瑕疵等,所称配套、设施、装饰不符合约定条件包括房屋装饰、设备、设施不符合约定标准,以及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完善等。,买受人同意在交房后要求出卖人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维保责任和继续修复责任,但不以此为拒绝收房。

13.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书面异议后90日内修复到约定标准,否则应按福建省定额造价标准赔偿买受人双倍的装饰、设备、节能设施差价。但装饰设备节能设施是否达到约定标准不受影响房屋的交付使用和本合同其他条款履行。

16.本幢内计入分摊面积的公共部位,包括电梯井、机房、楼梯间、通风井、管道井、楼层公共过道等,归属全体业主共有。除此之外,由出卖人投资建设未计入公用分摊面积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式商业、文体中心、会所、幼儿园、公共厕所、底层架空层等) 具备使用功能的建筑空间、以及小区的冠名权和外墙广告权益等,买受人同意均归属出卖人所有,由出卖人享受、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亦可由出卖人统一经营或委托经营,或向小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买受人不得对屋顶闷顶层、屋面设施设备、窗前绿地、公共检查井、表箱、公共管网、建筑物立面等进行任何改变、改造、搭建 或破坏立面等行为。 17.住宅

18.招标

福建银祥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10.30

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商业监管银行为准

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商业监管银行账号为准

推荐第6篇:委托书安置房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瓮安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登志

地 址:瓮安县二中安置房一楼 电话/传真:0854-2628178 受托人: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何端

地 址:瓮安县行政新区c区一楼 电话/传真:0854-2918040 委托事宜如下:

(一)猴场会议陈列馆装修布展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

(二)猴场会议陈列馆装修布展工程项目资金支付事宜;

(三)猴场会议陈列馆装修布展工程项目施工实施及相关事

宜。

委托人(签章):瓮安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28日

受托人(签章):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4年3月28日

关于猴场会议陈列馆装修布展工程项目

的情况说明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由于文体场馆建设项目(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新闻中心大楼项目、猴场会议陈列馆项目)由我公司负责实施及完善相关手续,但由于猴场会议陈列馆装修布展工程项目有部分专项资金在文体广电旅游局,所以我公司现委托贵局对猴场会议陈列馆装修布展项目进行具体施工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相关事宜。篇二:授权委托书范本

授权委托书

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安装分公司: 兹授权我公司 ,身份证号 .代表我公司负责长寿新居安置房水电安装( )现场 工作.该同志签字确认的文字资料,我公司均予认可,并承担责任. 有效期至:长寿新居安置房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篇三: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刘冰 系 南通华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我单位 销售部、副总经理、陈杰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 南通华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的名义参加 省连云港海滨疗养院原址重建工程所需高压柜项目 投标。授权代表签署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2013 年 6 月 10 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男 年龄: 26 部门: 销售部 职务: 经理 投标单位(公章): 南通华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3 年6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刘冰 系 南通华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我单位 销售部、副总经理、陈杰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 南通华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的名义参加 龙潭地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所需配电箱项目 投标。授权代表签署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2013 年 6 月 10 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男 年龄: 31 部门: 销售部 职务: 经理

投标单位(公章): 南通华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2013 年6 月 10 日篇四: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

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地产为拆迁安置房,已取得完全产权,房地产权

证号为 。

2、甲方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间。房屋结构为 ,登记建筑

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律师提示】:未取得产权证安置房的买卖,存在诸多交易风险,

如:有些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证;有些拆迁安置房

要过5年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有些拆迁安置房其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

如何分配房屋有异议等等,这些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建议律师在了

解情况后根据具体情况签订。

3、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

日期为: 年 月 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 年 月 日前

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另

附。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

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买房向银行抵押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

其余房款乙方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还未能将银行贷款办理好

并交付给甲方,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购

房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律师提示】:如果买二手房时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签

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

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

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这

个贷款行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

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

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

担。

【律师提示】:按有关规定,卖方一般需付营业税等十种左右的

税费;买方一般需付契税等八种左右的税费。但是双方有约定的从约

定。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

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

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 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律师提示】:要考虑好交钱、过户和交房之间的衔接问题。过

户以后再交房的,买方的购房款不宜在过户前全部支付给卖方。最好

双方约定房屋交验完毕、各项费用结清以后再支付小部分剩余尾款,

以约束卖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

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

的 %赔偿乙方损失。

【律师提示】: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什

么时间过户一定要说清楚,而且买方交钱和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宜过篇五:出 售 房 源 委

托 书

出 售 房 源 委 托 书

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工商注册号: 地 址:

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公司经营体系和网络系统收集市场信息,并向具有购买意愿的客户营销推荐甲方的房产;乙方应利用自己的专业服务,介绍客户带看甲方出售的房产,促成双方达成买卖协议。

第二条 甲方应保证委托出售的房产其产权来源真实、合法,且对该房产的现状负责。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介绍的不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客户的看房要求。乙方应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三条 根据福州市物价局规定:若能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达成买卖协议,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当于成交价格2%的服务佣金(成交价低于15万按15万计算)。

第四条 甲方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方。但乙方所提供的客户信息系乙方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收集和分析加工所得,具有商业性和营利性,属于乙方自有的商业秘密,甲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在带看后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自行联系并私自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经济公司),故意回避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报酬,否则,仍应向乙方支付第三条所约定的佣金。

推荐第7篇:安置房管理办法

安置房管理办法

为加强安置住宅小区的管理,优化小区居住环境,规范安置房管理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所称安置房,指区人民政府在进行土地开发、城市(林区)棚户区改造、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后,以特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本区世居无房户定向销售的保障性住房或优惠安置房(统建住宅房)。

(2)安置房由区人民政府建设,市房地产管理局武进分局具体负责安置房的管理工作。区建设、规划、国土、物价、城管、财政、审计、发改、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实施安置房的建设、销售、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管理

(1)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和城市规划的实施,依据相关规划编制安置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安置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区国土部门根据安置房建设规划,配套编制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供地。

(3)安置房的建设,坚持“经济、适用、宜居”的原则,优化设计,配套设施,确定合理的套型面积。

(4)安置房的建设,享受经济适用房建设税费优惠政策。

(5)安置房建设交付时,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户手册》等资料。

三、被安置人资格管理

(1)安置房配售对象,即土地和房屋征收后的世居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示范小城镇被安置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向未经过公示的人员出售安置房。

(2)被安置人相关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开发建设单位凭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情况说明函及项目立项、投资计划等文件,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

四、销售管理

(1)安置房只能用于被安置人的还迁安置,剩余房屋不得向社会销售,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可作为市或者区、县保障性住房进行储备。

(2)安置房的销售应当通过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销售系统进行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3)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经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七)标准地名证书;

(八)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

(九)已按照规定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证明;

(十)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证明;

(十一)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十二)示范小城镇安置房项目成本核算证明材料;

(十三)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4)在签订土地和房屋征收协议时,征收部门要向被征收对象提供安置房的位置、户型、面积等情况,供被征收对象选择,并从征收补偿款中预扣购房款,在安置房配售入住之前期间,预扣的购房款按银行同期零存整取存款利率向安置对象支付利息。

(5)入住安置房的栋号、楼层、房号均采用摇号的方式选定。入住对象须在办理完购房资金结算,完成腾房让地后,才能参加摇号选房。享受拆迁鼓励政策的和民政部门提供的老弱病残对象经审定后可优先选房。

五、产权交易管理

(1)被征收对象购买的安置房,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身份证明由区政府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限产权,注明“安置房”字样)和土地使用权证(注明“划拨地”字样)。

(2)安置房必须使用五年并向区财政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完全产权后,方能依法办理上市交易审批手续,并补交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税费后方可上市交易。五年之内因各种特殊原因退房的,由区政府按销售的价格扣除一定折旧费用回购。私下交易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过户手续或由政府按当时销售价回购收回。

六、物业管理

(1)安置房物业管理坚持政府引导,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2)安置房的房屋维修,由区政府按销售金额的1%,在安置对象开始入住时,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存入房管部门监管的维修基金专户。

(3)安置房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做到安全实用,并符合抗震、消防、供电、市容环境等有关规定。房屋装修涉及室外的,还必须向规划、房管、城管等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4)安置房入住率达70%后,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有资质物业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物业的培训和监管。

(5)物业公司所需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被征收对象中的零就业家庭及困难户的家庭成员参与小区管理服务工作。

(6)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7)物业管理费的来源:安置小区内配建的商业服务场所经营所得用于物业管理开支,不足部分由入住对象交纳。

(8)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已建成的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参照执行。

推荐第8篇:拆迁安置房

拆迁房

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1] 拆迁房安置补偿

房屋拆迁管理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在取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取得拆迁人资格。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日起五日内,有义务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有义务将公告内容告知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还有共同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义务。[1]

拆迁补偿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推荐第9篇:安置房房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方原有住房被拆迁,可得安置房面积平米,甲方自愿将其中平米出售给乙方,双方经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房屋建筑面积为80.98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交易甲方承诺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房屋面积和价格

甲方所售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单价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贰拾捌万壹仟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字后乙方支付首付款币人民元给甲方,第二笔房款人民币 元整于2011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元在产权过户给乙方后当日支付给甲方。上述款项甲方出具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将所持有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应配合乙方选房。

2、甲方应在通知交房当日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3、交付的房屋实际面积如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

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所有权归乙方;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甲方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第六条、产权登记及过户

办理到甲方名下的产权证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房产证下来后当日将房产证交给乙方,并在10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首付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给乙方。

2、甲方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未去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4、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及钥匙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返还乙方已付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5、甲方在产权证下来后超过1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本条约定的违约金按甲方违约时乙方另行购买同地段商品房所需的差价计算,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实际损失予以增加。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原有位于的房产一套,属于城东片区的拆迁人,甲方与泉州市丰泽区城东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对原房产可得到安置房面积___平方米,甲方自愿将其中 124.46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泉州丰泽区城东金凤屿安置小区西区8号楼1905号,安置房屋面积为124.4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已交房,房屋为毛坯房。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124.46平方米,按4740 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59万元整(大写:伍拾玖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壹肆万元整;第二期伍万元整,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付清。 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户名:____账号。乙方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甲方每次收到房款后应开具发票(按手印)给乙方。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付款(定金)当天将约定买卖房屋所有证件及票据等、相关材料及其附带的钥匙等无条件全部交付给乙方,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合同签订日将《安置房协议书》复印件交给乙方保管。合同签订前买卖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等所需交纳费用,甲方需交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合同签订后,该买卖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在叁日内,无条件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保管。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七天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3、乙方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扰,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如因甲方的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他手续办理完毕后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过户在乙方名下,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七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按银行同期利息给付利息,并按已付首付款(定金)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七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当甲方出现因继承、赠予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所有的全部责任。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甲方不得以市价溢涨等理由拒绝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实际所有人放弃以后溢涨房价的主张权利。若甲方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7、甲方若在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后将本买卖房屋卖给第三者(即一房多卖)或甲方故意隐瞒此买卖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和此房屋共有产权人,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七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并按银行同期利息给付利息,并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当本合同生效后,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构泉州市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提供公证所需的全部材料供乙方办理公证。本合同若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放弃一切权利,全权委托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作为受托人,全权处理本买卖房屋过户的一切事务。受托人经公证处公证确认。

第十一条、合同无效的特别约定:若本合同确认无效,在本合同确认无效的十日之内,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捌拾万元整。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附加附件如下:

《房屋实际所有人确认书》

《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书》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页叁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生效):乙方(签字生效):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见证人(签字生效):乙方见证人(签字生效):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日年

附件一:

房屋实际所有人确认书

现因房屋买卖需要特确定一下事实:

________为本合同买卖房屋的实际所有人,________、、、、为合同买卖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该房原房产所有人为________。

原房产人:

实际所有人:

购买人:

见证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今收到购买人________用于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符合合同的约定,并确认收悉。

收条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

房屋共用产权人同意出售书

(房屋共用产权人)________ 身份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用产权人)________ 身份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用产权人)________ 身份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用产权人)________ 身份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用产权人)________ 身份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用产权人)________ 身份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人为本合同所属房屋的共用产权人,对本买卖房屋合同内容均无异议,同意出售。绝不反悔!!!如有违约,按合同约定处理。

(签字生效)________ 同意出售盖手印 ________

(签字生效)________ 同意出售盖手印 ________

(签字生效)________ 同意出售盖手印 ________

(签字生效)________ 同意出售盖手印 ________

(签字生效)________ 同意出售盖手印 ________

(签字生效)________ 同意出售盖手印 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拆迁安置房,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付款于本合同签订三天内。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违约金为房价总额的20%。

第八条、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本房屋五年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双方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12篇: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2012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万元整于2012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2012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_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60天(大写数字),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90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 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2、如遇到拆迁或其他任何因素,甲方不得以自己是名义上的产权人来主张任何的权利。

第十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2012年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说明:

1.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删除。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附件如下:

《房屋实际所有人确认书》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房屋内财产一并转让清单、确认书》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 话:电 话:

见证方(中间人):日期:2012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12年___月___日

附件1:

房屋实际所有人确认书

现因房屋买卖需要特确定以下事实:

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 为其实际共同所有人。该房原房产所有人为 ,现实际所有人确认从其处所购房产无任何权利和效力瑕疵,该转让行为为双方自由意志的体现。

本次买卖房价为一口价,以后不得以市价溢涨等理由拒绝该合同交易,实际所有人放弃以后溢涨房价的主张权利。

实际所有人及其共有人有权处分该房产及其内部设施,实际所有人与原权利人的纠纷不得损害购买人的利益。

实际所有人不得以合同的无效来对抗购买人,购买人享有房产上市交易时的优先购买权,除非购买人书面放弃该权利并通知实际所有人,该优先购买权可以对抗任何善意第三人。其他:

原房产人:

实际所有人:

购买人:

见证人:

时间:2012年 月日

附件2: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今收到购买人 用于购买 的首付款(定金) 元,大写 。符合合同的约定,并确认收悉。收条人:

2010年 月 日

附件3:

房屋内财产一并转让清单、确认书

1、本确认书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确认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同主合同一并生效。

3、清单疏于确定的但在实际所有人迁出后仍保留在屋内的财物归购买者所有。清单列表:

家电类:

家具、厨卫类:

装饰件类:

其他物件类:

确认签字处:

确认签字处:

时间:2010年 月 日

第13篇: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是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

1 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__佰_____拾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2017年__月_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__拾_____万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_元整交付甲方,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_元整于2017年_____月___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2017年____月_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有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

2 (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__(姓名)的产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2017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人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

3 理人共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一 条 补充协议

1、鉴于________系未成年人,_________,__________.系其法定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承诺其房产由他们二人全权代理 鉴于__________,已去世,________,_________,其法定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其房产由他们二人全权代理。

2、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方(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14篇: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手机:

现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拆迁安置房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 ___ 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乙方付款方式如下:

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将房屋成交总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现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交付甲方。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四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由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一倍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户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二)如乙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一倍赔偿乙方损失。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三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 年 月 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附带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在装修期间,如遇外人干涉,甲方必须出面处理协调,直至乙方完成装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给乙方。 (4)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5)当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对合同进行增加任何附加条件,且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就对该房产无任何处置权(包括赠与、转让、继承、或从事商业活动)。

2、本合同附件如下: 《收条确认书》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

购房款收条确认书

今收到 购买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房屋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收款人: 身份证号: 收款时间: 年 月 日

付款人: 身份证号: 付款时间: 年 月 日

第15篇: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欲将位于**小区的**房产一套出售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小区**室(见附件的平面图),安置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拾*万*仟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将购房款**拾**万**千元整(¥*****元)交付给甲方,该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余款**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付清。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000,账号*********。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

第五条、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应在通知交房后五日内,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三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到自己名下后的3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再次因土地规划拆迁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权归乙方所有

1、根据甲方和**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指挥部应给付给甲方的所有安置补助费,无赏交于乙方享有,在补赏房产也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如有违约一次付给乙方违约金七十五万元,如果产生纠纷打官司的所有费用有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购房款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在交房后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逾期10日不去相应机构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的,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5、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出证后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第九条、合同无效的特别约定:

若本合同无效,甲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确认无效的十日内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叁拾万元整。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的签署地****所辖地方法院----***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时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一份担保人,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 担保人(签字生效) 证人(签字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第16篇:昆山市网签声明书

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卖方 将坐落在 房屋

22建筑面积 M、阁楼建筑面积 M、号车库建

2筑面积

M ,(房产证号:

)出售给买方 ,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现我们买卖双方同时作如下声明:

一、买卖双方自愿委托 (经纪公司)于 年 月 日进行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手续,并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

二、买卖双方了解《存量房买卖合同》内容,《存量房买卖合同》经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后,要注销备案的:

1、如买卖双方一致同意要解除《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则由买卖双方及经纪机构同时到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签字(签章)注消备案;

2、发生《存量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第3项情形的,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和经纪机构共同向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申请撤销该合同的备案,买卖双方中的另外一方不得对撤销合同备案的行为提出异议。至于买卖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买卖双方保证该声明书的签名与《存量房买卖合同》签名一致,是本人亲笔签名。

四、出具该声明书前,买方已知晓该房屋的状况,并了解清楚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五、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多年前已开设“存量房交易资金免费托管业务”。买卖双方可根据需要选择该项业务,如需办理请至交易窗口申请。如果因为买卖双方未选择资金免费托管业务的,将来双方产生房款纠纷的,则法律责任由双方自行负责。

特此声明。

卖方声明人(签章): 买方声明人(签章):

日期:

第17篇:毕业生网签流程

省内院校毕业生网签流程

1、网上注册:

省内院校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在首页点击“毕业生注册”;

->选择“省内院校毕业生”注册;

->显示省内院校毕业生会员服务声明界面;

->点击“接受”按钮,进入填写注册信息界面,进行资格审核前的信息注册。

->进入注册账户信息界面,录入真实的毕业年份、毕业院校、身份证号、姓名(这些信息要与学校提供到信息网的数据完全一致,请与学校联系以确定正确信息)和自己定义的登录用户名、登录密码(正式登录系统使用的)后,注册完成。

->毕业生注册成功后,登录\"毕业生专区”,修改补充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具体操作是:点击“个人信息维护”栏目下“基本信息维护”,即可进行个人信息维护。

2、个人信息维护:

->点击左侧“简历中心”一栏里的“新建简历”,进行个人信息维护;

->点击左侧“网上求职”一栏里的“快速搜索”,输入单位名称:山东科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搜索”——点击“电子/电气工程师”——点击“投递简历”;

->公司收到简历并审核后,点击“学生网上签约”——点击“应约管理”——点击“应约”,完成签约。

第18篇:毕业生网签流程

网站名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英文域名:http://www.daodoc.com

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规定:山东省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从山东省境内所有大中专院校招收毕业生,必须通过本网站办理相应签约、派遣手续。 网上签约系指毕业生同已在本网站注册的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主要是山东省境内的用人单位,外省用人单位也可以在本网站注册,在本网站注册的外省单位签约流程同省内单位,故统称网上签约。

一、毕业上在信息网上的注册及签约具体操作流程(省内就业)

1、进入信息网主页面

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daodoc.com),点击“互联网用户”进入主页面。

2、用户注册过程

点击用户登录框下的“毕业生注册”。进入毕业生注册界面。

注意:注册时用户名统一使用 kj+学号后8位,密码统一为123456。(如:管涛,学号为2009315222,则用户名为kj09315222,密码为123456)。注册后不得轻易修改密码,如修改及时向老师通报,否则无法录入毕业信息。 韩雪,用户名kj09315354 密码123456 2.1选择毕业生类型

选择省内院校毕业生,点“下一步”。

注意:无论省内、省外学生,因我院隶属山东省,所以均需要选择省内院校毕业生。

2.2查看毕业生注册须知

毕业生阅读毕业生注册须知后,继续点击\"下一步\"。 2.3查看并接受省内院校毕业生会员服务声明

只有接收该声明约束条件才能继续进行注册工作。点击“接受”进入下一页面。 2.4设置注册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完成注册

选择毕业年份应按学籍毕业时间。例如2009年正式毕业,就选择2009。

注意:选择毕业院校时,在输入学校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后,点击查询出现有两个代码。高职毕业生请选择点击“43721”;中专毕业生请选择点击“37612”。

3、登陆完成签约

3.1注册完成后,返回主页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3.2创建电子简历

因为电子简历是进行网上签约必须的一项内容。进行网上签约必须给用人单位投递电子简历,如果不创建简历就无法进行“投递简历”工作。 选择简历中心功能框中“新建简历”选项,创建自己的简历。 3.3生成电子简历

电子简历创建后,必须生成简历才能够向单位投递。所以在创建简历完成基 本信息录入后,选择“简历中心”功能框中的“简历维护”选项,出现简历生成页面,直接点击右上角的“生成简历”即可。 3.4简历状态设置

生成简历后点击简历状态设置,将简历设置为\"开放\",只有设置为开放的简历才能被用人单位看到,这样你所投递的简历才真正上有意义。

4、搜索单位

在网上求职功能框中,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搜索方式,一般可用快速搜索来查询你有意向的单位。在单位名称中输入单位名称关键字,点击搜索便可查询到你所要关注的单位。

5、给单位投递简历

搜索到所要查询的单位后,点击要搜索的单位名称,出现所要查询单位的用工信息。

在单位的用工信息列表框中,选择你所关注的职位,点击你要选择的招聘职位名称。出现如下图对话框,然后点击投递简历。第一步工作完成。

6、应约管理

在投出简历后可联系单位人力资源部,当确认单位向你发出签约邀请后,重新登陆信息网。点击“学生网上签约”功能框中“应约管理”选项,查看单位是否给你发出签约邀请。如果发送了邀请,你便可点击应约完成签约过程。

点击应约后,出现回复应约对话框,点击同意应约就可以了。要注意补充条款的内容。

完成操作后,等待人事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学校通过。待人事部门审核、学校通过后,请联系用人单位打印出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个人、学校、单位留存。需要经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才可以。一份交回学校。

二、毕业生省外就业

进行省外就业申请

省外学生需要回生源地就业或者到山东省外的其他省就业、以及山东省生源毕业生需要到省外就业的,首先需要在山东高校毕业生信息网上进行省外就业申请,并到找辅导员领取省外就业纸质协议书,按照内容填写完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签证机关盖章。

学校审核申请后,毕业生将填好的纸质就业协议书(学校存联)寄给各院系负责就业老师,由各院系负责就业的老师录到就业网上。学校审核之后,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列入就业方案数据库。

三、其他需注意的内容

1、关于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领取

毕业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返校办理毕业手续,办理完交费、补考、贷款等相关手续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领取后要抓紧持报到证到相关部门报到,并查询自己的档案。最好在三个月内查询,时间过长将可能出现无法查询的情况。户口迁移证必须抓紧落下,切不可长期自己拿在自己手里,以免遗失。

2、改派毕业生的户籍关系办理办法

未在原接收单位所在地落户的,由毕业生持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原户口迁移证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口改迁;已在原接收单位所在地落户的,由毕业生持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19篇:二手房网签管理

二手房网签管理

.1网签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真实成交且资质审核通过。即买卖双方已经就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相关各项交易信息意见达成一致,同时就所达成一致的信息签署了相关合同文本,且向公司缴纳费用,并进行后续交易操作的成交单。 .2哪些类型的房屋不能网签?

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办理央产上市登记的央产房、无房本的房子、未向公司缴纳中介费用的房屋;

.3网签中的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

.4网签价格应按照什么价格填写?

网签价格=成交价格=网上签约授权委托书价格=自行划转声明价格。需要注意的是买卖合同合订本中涉及三个价格,成交总价=成交价格+房屋装修款,即成交总价为真实成交价;成交总价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成交价即网签价格,另一部分是房屋装修款。

.4.1打网签央产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 央产房出售前必须办理《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 如果没有央产上市登记表可问业主买房时的工作单位,如是国企就是央产,如是企事业单位就不是央产房,就不用填表号; 区分央产房时可以看原购房合同,央产房在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同时还有原购房合同,只要看原购房合同上的卖房显示中国…..或中央…..的字样或有铁道部、农业部、公安部等都视为央产房。

.4.2抵押消费贷是否需要打网签?

不需要。网签贷款金额只能填写按揭的贷款金额,抵押消费贷的贷款金额不能打到网签合同中:

举例说明:4+3业务说明【例如房款100万,客户如为二套只能贷款40%,即40万,但客户必须贷70万才能交易,此时可选择4+3业务(即40万走按揭贷款+30万走抵押消费贷),由于抵押消费贷不需要网签,因此在网签时的贷款金额只需写40%即40万即可,不需要体现另外30万】【按揭贷款与抵押消费贷的显着区别:按揭贷款年限可到30年、抵押消费贷只能贷10年】

.4.3网签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要早于网上签约时间?

公证书/房本/结婚证/离婚证/暂住证/经济适用房的放弃回购证明等,尤其暂住证除了办理时间要早于网签时间外,还必须确认在过户时仍处于有效期才可,否则仍需注销重新资质审核及网签。

.4.5房本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怎么办(例如楼层、楼号等)?

不论是X京还是非X京的房子,如出现不匹配则必须终止网签,必须先到房地局核验信息做房本变更,否则不能过户则耽误交易进度。

.4.6房屋为出租状态的房子,操作网签时出租状态应该填写什么?

房屋的出租状态,必须填写“否”,即未出租状态,否则不能过户

.4.7户籍所在地的信息以什么证件为准?

户籍所在地信息以户口本为准(以户口本首页上的“户口专用”章为准);

.4.8网签是否能防跳单?

不能。如果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即使客户跳单,也可以携带相关资料由法务提起诉讼,公司已有多起打赢案例;如果本身业务流程都不规范,在签单前就网签了的话,不但不能起到防跳单的作用,反而会给公司带来纠纷,有可能会导致停止公司网签业务的严重后果。

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办理央产上市登记的央产房、无房本的房子、未向公司缴纳中介费用的房屋;

.4.9为什么要降低网签注销率?

对公司:注销率高的话,公司要被建委问责,且注销数据会全部被公示给消费者,降低注销率可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对运营:注销手续繁琐,且会延误交易时效造成客户满意度降低,降低注销率能够树立经纪人的作业专业形象,保证交易时效

第20篇:网签的重要性

网签的重要性!

2014-04-11 山东省青年就业指导中心

对于山东省内毕业的学生为什么毕业前要网签?很多毕业生朋友,都认为网签,就是为了学校方便统计就业率的。但其实最重要的一个作用是学校办理该毕业生报到、接转行政、档案转出、户口关系的依据。

如果说到网签,那么必需提到的就是《报到证》与国家干部身份。就业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学校报到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毕业生签署了就业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该毕业生毕业后将报到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报到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在中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三中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农民归农业部管理,工人归劳动局管理,而干部归人事局管理。大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而很多人却从毕业后就莫名其妙的丢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国家干部身份靠什么来?靠就业协议,靠《报到证》。《报到证》就是你大学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假如某天你被提干时,这个就是你可以被提干的证明,因为你是干部身份。

干部身份的作用: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的基本条件。公务员政审材料有一条明确规定要有干部身份(应届毕业生考公务员的除外)。

2、单位之间,城市之间人才流动的必备条件之一。比如北京现在的落户政策基本就是人才引进,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要有干部身份。只有有干部身份,才能说是干部调动。-

3、拥有干部身份才能够评职称。

4、提干的基本材料。就是说如果你要被提升干部,就必须拥有干部身份。-

5、计算干部工龄的起始点,工龄从拥有干部身份开始计算。(工龄关系着你的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

《安置房网签工作汇报.doc》
安置房网签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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