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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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玉林市党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兴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玉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玉林市开展“两抓五落实”行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扶专治发〔2018〕1号)和中共玉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玉纪发〔2018〕5号)以及玉林市民政局《玉林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玉民发〔2018〕4号),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县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县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工作要求,对全县所有在享低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死亡人员领低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分析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规范审核审批操作、动态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违纪贪腐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肃处理县、乡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工作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认真整改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杜绝“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不愿深入基层,入户核查走形式”等现象;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监管不力问题。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对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低保审核审批的监管力度、仔细核对享受低保人数、户口本人数与家庭实际人数,解决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缺失以及低保审核审批流程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解决农村低保认定不够精准,时而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保人不保户”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在享低保对象排查和清理工作。各镇要突出低保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认真对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重新排查。要采取逐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查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检查计算家庭收入是否全面、详尽,核实家庭财产是否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等方面的内容,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一户不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一户不进。既要防止“错保”,又要防止“漏保”,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要彻查在发放低保金过程中的低保对象银行卡(折)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以及冒领、错领低保金的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认真清查县、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最低生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制度》(桂民发〔2013〕81)号)的要求,对各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备案,杜绝各级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

(三)强化“五关两公示”环节,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偏差。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桂民发〔2016〕79号)规定,进一步明确镇人民政府是低保受理和调查审核的责任主体,要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强化审核结果公示以及审批结果公示。对新申请对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100%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必须在户主在家的情况下进行,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名为镇干部,并合影留证,调查情况要签字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批前要进行30%的入户抽查,严禁不经入户调查就直接纳入低保范围,各镇要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受理申请简单随意,入户调查不严不实、审核审批公示不到位等不规范的做法,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

(四)坚持“凡进必核”。各镇要充分发挥核对信息平台的作用,依据申请救助对象或在享对象的授权有序开展核对工作,凡是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要通过核对信息平台的监测系统功能,每个季度监测核查比对一次,发现有差异的对象要逐一入户核查,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停保或退出。由于发起核对和监测都需要在享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核对授权书等信息完整,因此,凡是救助对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各镇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采集完善,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和在享对象的信息完整。

(五)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要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共享数据,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核查,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对排查出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做到应退尽退。特别是巡视督查、审计等部门查出的对落实低保政策的审批把关不够严格,存在个别家庭经济状况超过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等错保现象,如财政供养人员、农村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拥有小车及大存款等人员享受低保等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经入户核查后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退保。

(六)建立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广泛运用运“互联网+监督”方式,提高工作透明度,低保审批结果要在当地政府网站上长期公示,公示内容为户主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要保密的对象除外)家庭成员数、享受档次,享受金额、居住村(居)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七)切实改进低保经办服务的工作作风。各镇要认真梳理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低保领域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切实帮助基层民政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遏制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中的工作作风建设。

(八)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各镇要会同扶贫部门,指导各村逐户排查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范围的建立卡扶贫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还存在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情况,排查是否足额发放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金,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同时,要全面排查近一年来动态管理中退出低保的家庭,尤其是脱贫后又因病、残、老等返贫的对象,凡是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防止“漏保”情况发生。

(九)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是各镇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二是要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镇要向镇纪委及时反映、移交,由纪检机关及时查处。三是严厉惩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完善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各镇要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有商品房、有车、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集中清查,对于清查出来的“人情保”、“错保”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停保或退保;四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争取多方的支持和理解。对于确因缺乏核查手段、人力不可及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错保”等问题,要协调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保护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的积极性。

四、工作步骤

(一)研究制定方案(2018年6月)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部署,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印发。

(二)开展动员部署(2018年6月) 召开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各地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镇根据本治理方案和会议精神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层层贯彻落实,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开展全面排查(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各镇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桂民发〔2016〕79号)和兴业县民政局印发的《2018年兴业县民政系统“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活动实施方案》(兴民发〔2018〕3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对在享低保对象名册进行逐一核查,乡镇人民政府要100%入户核查。县级民政部门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并依托核对信息平台查询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信息。二是要会同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各镇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三是要通过机动方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 “保人不保户”等现象。

(四)组织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开展随机督查。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随机督查,抽取或重点选择信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督查,督促各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重点督查。对问题突出、热点多的镇进行重点督查,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明晰主要风险点,研究工作措施。三是全面检查。第三季度将组成若干个专项治理核查工作组,对各镇开展以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和“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为重点的专项核查,确保低保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各镇自查。要组成工作组对各村进行每年至少1次的低保专项整治,并对本镇初步排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包括各镇在享低保人数、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数、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数、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的数量等信息),于当年10月底前报兴业县民政局低保办。

(五)扎实开展整改(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要对全面排查阶段排查出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核,按程序深入细致地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确保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的落实。对继续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完善其家庭成员的基本要件,家庭人数,成员去向,工资收入,财产状况变化,以便定期核查,对不再符合条件和政策要求的低保家庭,要坚决清退,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六)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2020年)

各镇要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的问题,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及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低保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各镇要认真总结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排查结果、督查情况、整改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等,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低保办(邮箱:db3778815.com)。

五、工作措施

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将在今后三年中持续进行。各镇要统筹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切实督促落实,对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坚决处理不手软;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面对整改,扎扎实实地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三)强化部门配合。要切实发挥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对核对信息平台核查不到的有关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要采取向相关部门委托手工核对和发函核查的方式,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镇要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政策意识,促进责任落实。从2018年6月份起,各镇要按月收集、整理当地查处的典型案例并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县民政局将及时收集、汇总各镇上报的事例,适时进行通报。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政府网站以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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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省民政厅《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关于“三查三规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县民政局、县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决定联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腐败问题。

1.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2.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

1 为重点,严厉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作风问题。

1.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2.认真整改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宁可漏保也不错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层层下放,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3.认真整改低保申请中行政性确定名额、分配任务或者指标,“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

4.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5.认真整改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主动作为不够,对社保兜底脱贫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5月—7月)

一是制定方案(6月5号前完成)。各乡镇根据县方案和当

2 地实际,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全面自查(6月25号前完成)。各乡镇要全面收集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家庭成员(具体包括保障对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信息,并填报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1)。对故意瞒报、漏报、错报家庭成员信息的保障对象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低保操作规程》予以退保。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新申请低保家庭。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组织乡镇(街道)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

三是上报结果(6月30号前完成)。6月30号前,各乡镇将自查情况总结(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报至县民政局,同时报送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1)、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

四是开展抽查(7月10号前完成)。县民政部门会同部分乡镇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村,对抽查到的村按不低于在册保障户数30%的比例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并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3),

3 对村(居)委会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100%入户调查,并填写近亲属备案登记表(附件4)。

(二)扎实全面整改。(2018年7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7月20号前完成)。乡镇全面梳理自查及县民政部门抽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做好问题整改(8月20号前完成)。各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县纪委驻民政纪检监察组将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各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各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将在县民生工程网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各乡镇、村(居)要同步在公开公示栏长期公示。务必确保数据可靠、信息真实,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

4 会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县民政部门要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从业人员职务行为,减少“人情保”和“错保”,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实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年底前,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构建社会救助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动态实时监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抓好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在对救助对象进行定期复核、动态管理后,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11月底前,全县实现低保审核、审批网上无纸化办理。

三是完善低保与扶贫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要加强同扶贫部门信息比对工作,每半年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摸清本行政区域内需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规模,研究兜底保障措施。

四是完善基层能力保障机制。各乡镇要配足配强乡镇、村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配备村级

5 民政专干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村(居)两委换届,配齐配强村级民政专干,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盯重点对象(财政供养人员、乡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紧抓重点领域(经办服务领域、扶贫领域、贫困村),紧控关键过程(申请、审核、审批全过程),围绕“四个意识”强不强、责任落实到位不到位、工作作风实不实、低保对象准不准,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要把握专项治理要求,不搞推倒重来,防止工作走偏走样。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建全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对象精准,程序完善,过程透明,管理规范,群众满意。要采取有力措施,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决堵塞涉黑涉恶人员和“村霸”非法把持农村低保申请、

6 民主评议等村级事务的漏洞,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积极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认真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结合全市民政领域当前深入开展的民政工作大走访大调研大督查活动和“三查三规范”专项行动,查政策落实、规范动态调整,查保障项目、规范资金发放,查审核评议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民政各类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以对象精准、程序精细、工作务实、推进扎实、群众满意为要求,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要及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

(四)严肃问责曝光。加大问责力度,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问责。从8月份起,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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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镇域面积6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139个自然村,247个村民组

,总人口56793人,低保对象1038户(ab类673户、c类365户),共2575人(ab类1753人、c类822人)。

二、工作成效

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审批金额为元,

实际发放元。在低保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退出74户共239人死亡及不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了182户共361名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全镇稳定大事来抓。镇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民政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帮助各村理顺思路,完善管理,为我镇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我镇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线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低保文件的基础上,还经常利用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知识培训,提供就业信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政

策,控制增长因素,确保低保金不出现大的反弹。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但对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又不能纳入低保的,及时关心救助。由于我们采取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救助政策,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稳定。

(四)狠抓制度执行。我镇制定落实了《××镇低保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抓住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由于我们加大了低保制度管理,全年农村低保停止户,停止金额为元。

(五)狠抓信访处理。我镇特别重视低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明确有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建立有专门的信件登记和调查处理记载,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避免反复举报。对上级部门转下来的信访材料,做到来信必查,查必落实。

(六)狠抓责任考核。年初,镇与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村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仅调动了镇村干部抓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病人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低保工作的审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不该保坚决不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民政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推荐第4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镇域面积6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139个自然村,247个村民组

,总人口56793人,低保对象1038户(ab类673户、c类365户),共2575人(ab类1753人、c类822人)。

二、工作成效

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审批金额为130.92元,实际发放130.92元。在低保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退出74户共239人死亡及不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了182户共361名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全镇稳定大事来抓。镇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民政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帮助各村理顺思路,完善管理,为我镇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我镇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线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低保文件的基础上,还经常利用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知识培训,提供就业信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政策,控制增长因素,确保低保金不出现大的反弹。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但对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又不能纳入低保的,及时关心救助。由于我们采取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来源:好范文 http://www.daodoc.com/)”的灵活救助政策,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稳定。

(四)狠抓制度执行。我镇制定落实了《××镇低保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抓住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由于我们加大了低保制度管理,全年农村低保停止户,停止金额为元。

(五)狠抓信访处理。我镇特别重视低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明确有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建立有专门的信件登记和调查处理记载,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反复举报。对上级部门转下来的信访材料,做到来信必查,查必落实。

(六)狠抓责任考核。年初,镇与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村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仅调动了镇村干部抓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病人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低保工作的审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不该保坚决不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民政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推荐第5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一一一市农村低保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一一是城乡一体的城市,全市辖6个县市区,国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19万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站在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的高度,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推行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让农村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06年8月,市政府做出了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决策,10月份,在h区试点,同年,g市、g区等地开展了试点工作,2007年1月,全市全面建立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今年3月,在全省民政工作暨灾后恢复重建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省政府《咨询与决策》刊发了典型经验。截至2008年7月,全市有6.04万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低保金308万多元,月人均补助水平51元,其中一类对象5409人,月保障标准77元,二类对象31622人,月保障标准52元,三类对象23397人,月保障标准42元。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对于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三最”问题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深得民心,被誉为点亮困难群众生活希望的一盏“心灯”。

—1—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基础,建立农村低保运行机制

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稳定、持续、有效地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从临时救助到制度保障的重大转变。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我市着力构建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网络组织体系,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健康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

1、完善政策措施。2006年初,市政府抽调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进行广泛调查摸底和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2006年8月,市政府下发了《一一一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一一一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对农村低保制度的建制目标、组织领导、申报程序、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县、市、区按照市里要求,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全市形成了统

一、协调、完善的农村低保工作政策体系。

2、健全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低保机构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在机构改革中,低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市委、市政府顺应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在全省率先将市低保处更名为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负责全市城乡低保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工作人员10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7人,招聘3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

—2— 各级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机构,增强了工作力量。f区在其他部门减员的情况下,区编委为其配备了16名低保专管员,其中派驻乡镇9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设臵合理、上下贯通、网络健全的低保管理组织服务网络,农村低保专职工作人员达到63人。

3、积极筹措资金。在管好、用好中、省农村低保资金的基础上,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建立稳定的农村低保资金筹措机制,保障了农村低保资金的持续、稳定、足额投入。一是落实配套资金。将市县两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做到分级负责,分级筹集,分级管理。市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元落实定补,县市区财政全额兜底。2008年,全市共落实农村低保配套资金400万元,其中:市财政已连续两年按农村低保总人数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下拨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共计184万元。二是落实工作经费。为保证有钱办事、有人理事,以文件的形式对农村低保工作经费做出了硬性规定,明确要求市、县财政按不低于低保资金支出总额3%的比例落实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两年来,全市共落实农村低保工作经费84万元。

4、建立1+Ⅹ救助平台。为解决农村贫困对象的实际困难,根据《一一一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16个成员单位的职能特点,建立了社会救助体系1+X救助平台,市社会救助体系成

—3— 员单位共同为农村低保对象提供帮助和服务,农村低保对象通过救助平台可以享受一系列的配套救助。民政部门资助农村低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实施危房改造,仅今年上半年就资助55366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劳动部门免费对农村低保户开展技能培训;卫生部门对农村低保户到公立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住院床位费、检查费减免20%;工商、税务、金融部门对农村低保户兴办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在贷款、税收、工商管理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教育部门落实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就学“两免一补”等。 2007年至今,全市为农村低保对象优惠减免费用和辅助救助资金达1000多万元,为农村低保户撑起了生活的一片蓝天。

(二)加强督办,建立农村低保工作监督机制

为保证农村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强化了政府督查、部门检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督办机制,强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

1、强化政府督查。200

6、2007年,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农村低保工作列为全市十件实事之一,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年底,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进行专项督查,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市政府组织工作组多次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每年的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承办期间,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实地监督指导低保工作,

—4— 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

2、加强部门督办。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作为落实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年初以文件的形式把工作任务量化到县市区,落实承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4次召开督办会议,1次现场会议,组织了3个督查专班,定期深入各地调查了解农村低保情况,现场检查指导、现场解决问题。我局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办组,对县市区农村低保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农村低保资金据实列支,足额拨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

3、深化舆论监督。市内各新闻媒体开辟了农村低保工作专栏节目,介绍农村低保制度框架、保障标准和保障对象,增加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一一一电视台开通了农村低保政策短信互动平台,一一一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定期安排民政、低保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听听众的咨询、投诉。

4、接受群众监督。专门设立了低保群众信访接待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去年以来,全市共接待农村有关低保的上访对象85人次,调查处理群众举报12件,取消了7人的农村低保资格。

(三)规范程序,建立农村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低保是一项长期性、制度性的工作安排,必须从申报、

—5— 审批、公示、发放等环节搞好制度设计,实行规范化管理。为此,我们结合农村低保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申报程序,规范管理,成效明显。

1、完善申报审批程序。在坚持“个人申请、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基础上,形成了两级评议、两轮公示、入户调查的低保申报审批制度。一是建立了村、镇两级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制度。村评议委员会成员由居住地湾长代表、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村干部代表组成;镇一级成立了由民政办主任、包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拟保对象是否享受低保,须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到会人员签字并公示,无异议的,与低保审批表一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将村、镇两级评议意见作为审批的必备条件;二是实行两轮公示制度。即拟保前由村、镇两级在村务公开栏和镇农村低保公示专栏公示一个星期,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后再返回村、镇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审批的过程中,坚持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三个不批”,即申请和民主评议情况不一致的不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不批,政策有争议没明确之前的不批,从入口上杜绝只凭申报、凭关系、凭印象吃低保的现象。

2、建立公开公示制度。为准确核定农村低保对象,做到不错保、不漏保,我们狠抓村、镇两级农村低保公示阵地建设,以基层公示阵地为平台,加强公开公示力度。目前,全市57

—6— 个乡镇(街办)建立了农村低保公示专栏,村级普遍利用村务公开栏这一阵地,将农村低保政策、拟保人员名单、家庭情况、拟补助金额、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并公布了各级低保热线电话,热情接待群众咨询和举报。f县将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在县编制网上向全社会公开。g区筹集资金4.5万元在全区9个乡镇设立了农村低保公示专栏,并统一规格、统一宣传内容。全市低保机构热线被农民群众亲切的称谓“低保110”。

3、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全市所有低保对象有效保障期限为一年,各地在每半年核查的基础上,每年对所有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人口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并收回低保证,符合条件的办理续保手续,颁发新低保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2008年上半年,全市在动态管理中共清退373人,调整了22890人补差标准,新增1.1万人。通过分类施保、重点救助,既公正合理,符合群众意愿,又提高了救助实效,群众十分满意。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低保覆盖面窄。我市农村低于国家公布的693元贫困线的贫困人口8.2万人,目前纳入农村低保6.04万人,覆盖率74%,还有2.16万人符合低保条件未能纳入农村低保。目前,农村低保以指标定保障面,今年省分配我市农村低保指标1.1万人,各县市区将省分配的指标再下达到各乡镇、村。此外,

—7— 由于我市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村低保边缘人群规模不断扩大。例如7月份以来,我市主要以暴雨雷电大风为主,受灾人口15.565万人次。这部分受灾或处于贫困边缘的人群,由于未能纳入农村低保,只能通过临时救助解决眼前的困难,僧多粥少的现象比较突出。

2、低保补助水平偏低。目前,我市农村低保人月均补助水平51元,与省人均补助水平持平。尽管今年两次对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进行提高,依然远远低于农村居民3327元的平均消费水平。从7月份国家公布的农村生产和生活资料6%上涨幅度来看,低保补助增长幅度远不敌物价上涨的速度,给低保对象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各县市区虽然设立了专门低保局(中心),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但大多数是身兼数职,工作只能被动应付。乡镇(街道)一级仅设民政助理1人负责,而且是兼职。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多达15万人,服务比例1∶2632。近年来,新增加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大病救助以及其他配套社会救助等主要救助工作,常年救助对象达到35万多人,两者的服务比例1∶6100。政策性强、对象多、覆盖范围广的社会救助全面实施以后,镇、村两级的社会救助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空前加大,并呈继续加大之势,原有力量远远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和长远发展。全市县级以上机构担负着社会救助体系九大制度中五项制度的行政管理职能,但未

—8— 能纳入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社会救助工作职能大大削弱。

(二)建议。

1、坚持“两手抓”,应对物价上涨。建议省政府一方面加大对物价上涨势头的抑制,从根本上平抑物价,从源头上缓解农村低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压力。另一方面要坚持做到“水涨船高”,只要物价涨,低保标准就必须紧跟着提高,保障面就必须适当扩大,只有双管齐下,才能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明显降低。

2、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实现应保尽保。我市低于国家693元贫困线的农村贫困人口8.2万人,纳入农村低保的6.04万人,还有2.16万人未能纳入。如果按照现行每人每月50元标准测算,8.2万人全年需资金4920万元。今年上半年,中央、省及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资金2564万元,实现全民低保资金缺口1920万元。只要中央、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和政策落实力度,在我市农村完全能够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一样,开弓没有回头箭,实现应保尽保是最终目的,只有实现应保尽保,才能避免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挡在低保的大门之外,才能真正体现农村低保制度的普惠性,才能避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9—

3、加强机构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国务院新近批准的民政部“三定”方案,将原低保司改为社会救助管理司,主要职能是牵头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建议省政府尽快将省民政厅低保管理办公室改为社会救助管理局,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便上下统一,归口管理。今年,市编委将原市低保处、现社会救助管理局上报省编委将其批准为参公管理单位,由于省民政厅低保管理办公室不属于参公管理单位,故省编委不予批准,而我市同时上报的市移民局、市老龄办等40多个单位,均被批准为参公管理单位。无论从目前的工作职能、性质、任务上讲,还是从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救助管理机构都是政府开展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机构,若不纳入参公管理,不仅影响现有职能的发挥,而且影响纵向横向协调作用的发挥,特别是不利于履行社会救助的牵头职能,长此下去,不利于调动现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相关救助工作执行力的提高、提速,最终受到损失的是广大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省和市州的社会救助机构能够参公管理,对于县市区、尤其对于乡镇社会救助机构的建设,工作装备的配臵,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激发和调动,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一一市社会救助管理局 邢烨)

—10—

推荐第6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我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相关政策,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人口47.1万,其中农业户口38.9万,城市户口8.2万人。目前,农村低保保障对象9393户17678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4.5%,月发放保障金183万元,人均补差103元,截止第三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795万元,根据***市刚刚下发的文件要求,农村低保从4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人均月补差将达到112元以上。我们正在积极与财政局结合,尽快将低保金补发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定期审核制度,将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条件好转的及时退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进得去,出得来,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搞好专项治理。

1、严格审批程序,把好“入口”。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办事处)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一是乡镇认真受理群众申请。今年来各乡镇(办事处)共受理群众申请4100户,组织了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对乡镇审核通过的及时进行公示上报。二是民政局加大抽查力度。上级文件要求县一级入户抽查率30%,为使得认定更准确,我们力争入户达到100%。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纳入,确保低保资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今年局低保科从2月21日(农历正月廿一日)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新申报对象进行了逐户审查,每周五天至少有四天在走村入户调查,面对面与群众沟通,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较好。三是利用现有的信息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比对。与财政、公安、税务、住建、人社局和***公积金中心等有关单位结合,建立信息比对平台,及时核对财政开支人员、公积金缴纳、企业退休、地税、国税、住房、残疾等信息,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2、认真复查,敞开“出口”。一是认真进行复查。每年4月到6月份,开展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的所有低保户进行重新入户复查认定,要求乡镇100%入户调查,对审查不过关的家庭要求乡镇及时上报取消低保资格。目前这项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二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重点排查。低保科在完成对新增对象入户调查的同时,根据平时对群众的接访,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排查。目前共对紫陵镇西紫陵村、王召乡尚香村、覃怀办事处东关村和太行办事处东***村等8个乡镇(办事处)15个行政村进行了全村逐户排查,取消城乡低保户90余户。三是利用信息比对系统平台,核对出低保家庭是否有财政开支、经商、领取退休金、多套住房等信息。在确认该家庭条件好转后及时停保。

3、坚持公开,接受监督。一是在全市所有行政村(街)设臵了固定公示栏,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长期公示,公示栏有政策宣传、低保家庭情况、举报电话(市、县和乡)、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建立举报查处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举报,局统一印制了《困难群众来访登记本》和《群众举报登记本》,印发到各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对群众来访事项、来访人情况等及时进行登记,做到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建立工作台账,跟踪调查,通过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后限时办结,妥善解决。

(二)严格低保资金管理。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实行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度发放,及时将低保金及时划拨到市信用联社,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二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市低保金由财政转入农村信用社后,由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低保对象存折,全部社会化发发放。三是定期检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分别深入低保金代发金融机构及低保户家中,检查了解低保金发放情况。通过严格的检查监督,保证保障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当前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 “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另外在家庭财产的界定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二是少数单位和村(居)对城乡低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如在入户调查方面,认为钱是国家的钱,发给群众的,我又不装自己腰包,搞不搞入户调查都行,不管条件好坏只管向上报,所以不入户或不能做到100%入户。在民主评议方面,个别乡镇不能认真组织,有的仅仅流于形式;在民政所长的任用上,有的所长身兼多职;村(居)干部对条件好转的家庭不及时上报,认为上报了得罪人,工作人员经常听到的一话就是,要取你们取,花公家的钱,我们不得罪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低保的排查力度。

三是存在政策“搭车”现象,将低保作为信访稳定、拆迁安置等的激励手段。目前涉军的有****部队等,拆迁安臵有**镇的***、***等,这些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和政府文件规定统一办理了低保,这些群体当中有的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但有的生活条件好并不符合低保条件,在群众中造成不好的影响,以致于群众在上访、拆迁、纠纷等时候仿效,要求享受低保待遇。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农村低保金从52元,提高到100多元,另外低保的附价值太高,可享受大病救助、教育救助、水电费补贴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向各级提好建议,把好入口,将确实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是现有的民政所人员编制与目前的民政工作量不太适。近年来,各级对民生工作都非常重视,投入较大,民政工作业务量逐年增大、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民政所长负责包村任务,还承担乡镇中心工作,影响低保政策贯彻执行力度。新的政策要求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由乡镇组织,村多的乡镇如**、**、**,只有一个民政所长在跳“独角舞”,信访、农忙和计生及包村等乡镇中心工作还必须参加。建议为基层配备充实必需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人员落实,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举报查处力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群众举报情况的查处力度,做到举报必查,查必有果。

二是建立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下一步根据出台的《***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方案》,实现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低保信息查询平台,完善低保进入退出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投入。基层工作人员少,已影响了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3950人,近年来,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民政工作头绪越来越多,但每个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只有2个人,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同时,除担负现有的低保、救灾、五保、优抚、基层政权和老龄等民政工作外,还承担着乡镇其它工作,人员队伍与日渐加大的工作量严重不相协调。在经费的投入上,希望对加大低保工作经费投入,更好地保障低保工作日常运转,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推荐第7篇: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10月18日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领会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困难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有效手段。要将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正在进行的第二批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夯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按照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的工作要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对照检查、边整改落实,在全面落实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一)开展全面排查。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必须做到不漏一人,实现应保尽保,各镇(街道、场)要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排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对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要申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是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三是全面落实《岳阳市君山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岳君民字[2018]42号)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申报将其纳入低保。四是对2018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脱保”对象重新申报纳入低保。五是进一步排查农村低保等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认真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规定,是否存在不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是否存在类似“七不保”“七不纳”“一刀切”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可能造成“漏保”风险的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做到边梳理、边规范、边完善,及时调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堵塞制度漏洞。六是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复核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二)畅通举报渠道。各民政所要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处置规程,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电话畅通,原则上电话值守时间不得少于当地规定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机制,通过群众信访、12345热线、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要扎实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工作台帐,认真梳理分析,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分类处置,挂图作战,对帐销号,xx月底前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民政局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三)加大查处力度。农村低保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驻民政局纪检组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向低保专项资金及其他扶贫救助资金“伸黑手”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纠正解决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列,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强化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堵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漏洞。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五)强化整改落实。要加大整改力度,利用主题教育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对在深化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切实抓好落实。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整改落实到位不到位的标准,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和持续整改相结合,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实效。要加强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级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地方,民政局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民政所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联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监管等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民政所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推进力度。

(二)实施项目化推进,强化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化推进,按照确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紧扣各项任务量化指标,加强过程管控,完善台帐式管理,逐条逐项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按时报,重要情况和重点案例随时报。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镇(街道、场)、各村(居)委会要设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整治内容让群众关注、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让群众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各镇(街道、场)要继续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阳光行动”,通过张贴公开信、悬挂横幅、设计板报、发放宣传册、电视报纸网络滚动宣传、开通微信公众号、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等方式对低保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要在便民服务中心滚动播放兜底保障、城乡低保等政策动漫宣传片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句半”,做到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

推荐第8篇: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绥化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09年城乡低保“四清”成果,全面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彻底解决基层低保办理过程中的推拖拒报和骗卡索贿问题,建立起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市政府2010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全市民生工程百件实事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和搞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的部署,以深化城乡低保清查为主线,以集中解决基层城市低保存在的推拖卡要问题为突破口,以低保资金清查整改、低保档案规范管理、低保提标政策落实为重点,规范低保行为,提高低保质效,扩大低保信誉,切实打造诚信低保、阳光低保、廉洁低保、效率低保,推进全市低保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再登新台阶。

二、需重点治理和解决的问题

1、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在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中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行为;

2、基层社区组织在低保调查认证时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

3、社会上专门从事低保诈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

4、行风热线投诉和群众举报并核实的低保冒领、骗领行为;

5、已被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在低保和社会救助资金上拖延整改甚至拒绝整改行为;

6、低保台账、统计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支出行为。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此次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有四项:

(一)治理基层城市低保办理中的推拖卡要和接礼受贿行为。民政部门要与本级纠风办配合,对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公示情况进行彻底核查,严肃处理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等行为。具体要求:⑴核查低保受理、登记情况,查清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居民不予受理、不给登记的原因;⑵核查低保入户调查情况,查清登记受理后不入户调查或调查弄虚作假、走马观花的原因;⑶核查审核盖章情况,查清不予审核盖章的原因;⑷核查低保刁难勒卡情况,查清勒卡原因及索贿受贿事实,违纪违规的要严肃

2 追究责任。

(二)治理社会上以办低保为名骗取百姓钱财行为。民政部门要与本级公安机关配合,对社会上专门从事低保欺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具体要求:⑴利用电视、报纸发布通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⑵配合公安机关对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⑶对事实清楚的诈骗者进行相关处罚并在电视上公开曝光。

(三)治理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具体要求:⑴通过低保公示方式,发现虚报、骗保问题;⑵配合纪检纠风部门调查核实;⑶对事实清楚的虚报、欺骗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处罚。

(四)治理低保台账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及支出行为。具体要求:⑴核查城乡低保电子台帐和月报、季报表。核对台帐实际保障人数,审定低保金实际发放人数,切实做到台帐、报表和微机实际发放人数一致;⑵对通过低保台账报表虚报人数,套取国家资金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核减虚报人数,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四、清查的时间、方法、步骤

此次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从2009年4月10日开始至9月月20日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清查治理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2010年民政工作目标责

3 任状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尽快召开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领导、公共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民政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参加专项治理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尽快制发本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步骤和方法;要组织专项治理队伍,开展培训辅导,并与深入开展低保清查结合起来,边清边治,边治变清;要运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低保专项治理的意义,宣传低保相关政策,扩大低保宣传声势和影响;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认真细致地抓好低保清查和治理,绝不允许做表面文章、走过场。

第二阶段:自我清查和整改阶段(5月1日至7月10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组织人力进行自我整改和治理,对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的低保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逐条梳理,逐项整改,务必达到市里下发的整改方案要求;对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和四项整改治理任务,要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进行自我清查、整改和治理,县(市、区)民政局(低保局)可组织工作组集中检查验收,必须保证整个清查、整改和治理质量,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检查验收的,经市里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必须做到时间服从质量。要在自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修订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自查验收结束后要以民政局名义形成书面自查报告,7月10日前上报市低保局。

第三阶段:整章建制和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日至8月

4 20日)。

市民政局印发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共同组成工作组,分别由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领导带队,对10个县(市、区)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采取听汇报、看帐目、查阅资料与召开座谈会、走访低保户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抽查1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5-8户低保家庭,农村重点抽查2个乡镇、2个村委会、3-5户低保家庭。检查组将对工作跑粗、搞形式主义、严重弄虚作假或群众和低保对象意见较大的进行全市通报并责令推倒重来,直到达到整改和专项治理验收标准为止。验收结束后书面报告省民政厅。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夏永智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谭占国任副组长;成立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低保局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县(市、区)民政局长为主要责任人,低保局长为具体责任人。要将专项治理任务指标分解到具体股(室),落实到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社区和具体办事人员;要强化政府行为,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此项工作顺利

5 实施。

(二)认真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民政(低保)部门要与财政、审计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协调,共同抓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还要主动协调监察、公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低保社会化监督办法和低保专项治理办法,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整体合力,务必保证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大力强化有效指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胸中有数,超前指导,及时拿出具体指导意见,确保工作不走样、不跑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地工作指导组要边清查、边发现问题、边整改、边治理,对工作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敢于碰硬,及时研究解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要认真分析,按照政策规定尽快解决。要加强对典型的培育和推广,各地要树立一批低保管理过得硬的典型,形成具有特色的典型群体。

(三)严肃执行工作纪律。要结合此次专项治理,制定和健全严格的低保管理制度;严格限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民政局(低保局)的低保办事时限,加强低保审批层级监控;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人为造成工作错、漏、误、拖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请低保特约监督员,建立城市低保阳光大厅;

6 要在民政(低保)系统形成快事快办、特事特办、雷厉风行的工作机制;要将低保专项治理和建立低保阳光大厅工作尽快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统一的低保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运行机制。

推荐第9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

总 结

根据新区社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红谷滩新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社发【2010】6号)文件精神,我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各阶段工作已落实完成,现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宣传

1、为做好我处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于2010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2、为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我街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了2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条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资源利用横幅、告示、上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户宣传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月9日我街道及时召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部署会,社发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部参加了会议,分管领导邬江华所长在会议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对专项治理内容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部署;三是对专项治理安排业务培训。

二、稳抓落实,突出成效

街道严格按照新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四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准确了解了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了他们的实际生活状态,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争取做到“应退尽退”。

2、对特殊对象进行了清查。特殊对象是指低保对象为基层干部及亲属的特殊人员,即所谓的“人情保、关系保”。各村(居)如实填写了«红谷滩新区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基层干部已备案人数217人,其中13名社区干部的亲属享受了低保待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街道认真开展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清查结果如下: 7户主动退保、4户保留、2户减少享受人口和金额。

3、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2个村、11个社区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并成立1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团。4月28日前各村(居)评议全部完成,对低保户679人进行了民主投票评议,投票评议的结果为:保留629人,退出50人。

4、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街道按照统一格式制度了14块低保公示栏,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公示栏》格式对本辖区内所以城乡低保对象、退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保留一年。

三、加强检查,整改落实

1、响应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作要求。2010年6月2日召开低保专项治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各村、居认真布置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和“八查八看”工作。

2、6月3日至6月7日,红谷滩新区社发局对城乡低保户进出动态管理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两项工作进行了交叉互动检查活动。6月8至6月11日街道组织社区进行交叉检查。 基层单位民政办工作人员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检查”活动中,有了“取长补短、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效果。

3、根据上级文件中在低保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中存在的一户保一人的现象。邬江华所长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清退,存在特殊情况的对象村(社区)说明情况。此次共清退“一户保一人”16户16人。

四、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上级文件通知,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前期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清退低保户51户191人。现目前我街道城镇低保276户,总人数591人。其中非常补206户475人,一般常补47户89人,三无常补23户27人。

沙井街道社发办 二0一0年七月十日

推荐第10篇:某街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XX街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内容

(一)查专项整治作风不实问题。检查是否制定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是否存在专项治理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二)查低保认定把关不严问题。检查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宁可漏保也不错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层层下放,把关不严,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查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低保申请、审核过程中是否存在行政性确定名额、分配任务或者指标,“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拆户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

(四)查监督检查走形式问题。检查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五)查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检查是否按照《XX省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规定,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低保工作中涉黑涉恶问题。

(六)查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问题。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低保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主动作为不够,人为割裂识别对象,出现两类对象识别“两张皮”,未做到“应保尽保”,存在“漏保”

问题。

(七)查“错保”问题。检查是否存在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盲目提升低保对象与贫困户重合率,人为设定低保覆盖面,未严格履行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直接将贫困户纳入低保等问题,防止出现对贫困户“一兜了之”错误做法。

(八)查低保经办人员贪污冒领低保金问题。查找低保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基层低保经办人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2019年4月)。

一是制定方案(4月10前完成)。各地根据街道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治理工作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排查(4月底前完成)。各村(居)要结合低保动态管理,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家庭。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要紧紧围绕治理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扎实全面整改。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5月10日前完成)。各地要在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社保兜底脱贫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对账销号,要通过约谈、入户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各地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

(三)加强实地检查。

一是调研指导。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村(居),以及信访举报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媒体公开曝光问题的地方,街道将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明察暗访。街道将会同纪工委深入各地,随机抽取部分村(居),随机抽取部分低保对象,并随机走访部分群众,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掌握基层农村低保经办第一手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交叉互查(8月底前完成)街道将抽查不少于2个村(社区),对抽查到的村(社区)所有农村低保户上门入户核查认定。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各地民政经办人员要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建立完善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建立联动机制。街道要与纪工委建立联动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要主动向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三)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公布举报电话,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四)建立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各村(居)分别于6月1日,12月1日前将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日前收集上报本辖区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省厅、市民政局将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街道民政部门要及时全面掌握专项治理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

(二)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各村(居)要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街道将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三)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各地要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街道将会同纪工委直接督办,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第11篇:乡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报告

尊敬的市人大调研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同时,也感谢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就我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向调研组的各位领导作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我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大力推进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一、基本情况

XX镇辖21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439个村民小组,39个居民小组,全镇344平方公里,有25513户86636人,其中农业人口17684户65297人,少数民族704户3522人。我镇辖区内最高海拔 2947米 ,最低海拔 365米 ,所以地方差异、贫富不均明显存在。全镇共有贫困户8758户29864人,占全镇农业人口45.7%。其中,残疾784户836人占贫困人口2.8%,少数民族281户923人占贫困人口3.1%。近年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群众生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2007年以来,全镇共有2781户5358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590.76万元。

1、一类共有706户1204人。其中病退军人3户占0.42%、3人占0.23%;复员军人28户占3.96%、31人占2.57%;烈属3户占0.42%、3人占0.23%;伤残军人10户占1.41%、11人占0.91%;退伍军人13户占1.84%、21人占1.74%;重病451户占63.88%、762人占63.28%;重残198户占28.04%、373人占30.98%。

2、二类共有1642户2950人。其中病489户占29.78%、1009人34.2%,残96户占5.84%、220人占7.45%;退伍军人634户占38.61%、678人占22.98%;无劳动力100户占6.09%、247人占8.37%;因灾315户占19.18%、781人占26.47%;特困8户占0.48%、15人占0.5%。

3、三类共有433户1204人。其中病69户占15.93%、167人占13.87%;残1户占0.23%、3人占0.23%;贫困355户81.98%、1006人占83.55%;灾8户占1.84%、28人占2.32%。

二、主要做法

(一)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农村低保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改变过去临时救济阶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长效救助机制的社会保障工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政府文件(溪政通〔2007〕31号)专门成立了XX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长邓福贵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黄祥波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民政所,所长赵晓兰兼任办公室主任。2009年,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村低保各项工作,调整充实了我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张劲松任组长,副镇长李远发任副组长,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确保了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严格把好程序关口。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永政办发〔2007〕8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以政府文件(溪政发〔2007〕12号)印发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就指导思想,保障原则和目标任务,保障范围和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法律责任,时间和步骤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工作中严格实行“三榜公布”制度,切实履行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村委会在确定申报对象前,召开由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逐户逐人进行评议,经评议通过并确定申报对象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一次张榜公布,时间为7天,确无异议的,由村委会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民政办经调查核实后,在镇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二次张榜公布,经公布无异议的,报县民政局审批。经民政局审批被确定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进行第三次张榜公布。确无异议的,将正式批准为农村低保户。我镇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操作规程,无人情保、关系保、该保未保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农村低保救助体系。根据《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政府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通知》(溪政通〔2008〕75号)中有关动态管理的规定,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户数有进有出,人员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努力构建符合我镇镇情的农村居民低保救助体系。2008年,一类停发101人、二类停发410人、三类停发324人,一类新增101人、二类新增410人、三类新增324人;2009年,一类停发231人、二类停发245人、三类停发177人,一类新增231人、二类新增245人、三类新增177人。低保保障金以存折的方式由镇民政办和村两委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无违规现象发生。

(四)、以人为本,分类施保,解决受保人员实际困难。按照农村低保工作突出重点的原则,我镇对五保户、残疾人、单亲家庭、重病人员、老年人、优抚对象、计生户、以及其它特困户八类人员,进行了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了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种类型。

(五)、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平台。我镇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注重创新,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农村低保工作制度,优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农村低保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镇民政所从农村低保信息化网络入手,建立农村低保电子台帐,内容完善,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优化了工作平台。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评议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监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门优质服务承诺标准等执行,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里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2007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4件,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取消了1户家庭的低保资格,该户户主王正发,经调查,该户经济收入远远高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均纯收入693元,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六)、落实责任,严格追究,从严查处工作不力不到位。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在申报、审核保障对象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故不报或拖延申报或者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上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程序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小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部分低保户对低保的政策和标准不清楚、不了解,基层干部也有一些不够端正的意识,由于这些低保对象大多缺乏知识且有残疾,认为说也听不明白。

(三)档案管理不完善,基础工作欠扎实。突出表现为建档工作薄弱环节,镇、村两级的会议记录不够完整,公示缺少相应的图片资料。

(四)工作督查力度不到位。由于镇民政所、镇督查办工作繁多且人员不足,很难按时督查检查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农村低保是国家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一项惠民政策,不仅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更要从制度上、从实际操作中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要规范操作行为,注重低保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增强困难群众的主动性和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尽可能地减少主观操作行为;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实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点扩大到涉项村民小组;三是要使真正贫困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非常进入”; 四是对低保的申请、入户核查、审批公示和审核工作,应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以多种形式提高农村群众对于低保工作的知晓度。部分的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缺乏了解,为此,要广泛地开展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宣传的方式尽可能地贴近农村实际,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能够基本了解低保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使享受对象能够基本知晓低保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保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客观而言,也与镇村两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不足分不开。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相应的爱心和耐心。必须照顾到救济对象的尊严,在人格平等前提下进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赐等错误的想法及态度。

(四)加大督查接访的力度,把好监督环节关。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做好低保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建立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各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大查处的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国家这项利民惠民制度良性运行。

(五)科学合理用好农村低保指标,确保农村低保指标落到实处。

(六)多方筹措,积极争取农村低保指标,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贫困、弱势群众体为重,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

第12篇:乡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XX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XX镇地处。。。。。。全镇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总人口万人。自实施农村低保至今,XX镇农村低保户共计户人,其中年收入元以下无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和重度贫困残疾人均已纳入低保范围。多年来,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始终把它当成一件“保民生、促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市、县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统一安排,镇党委每年都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低保工作,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的XX镇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低保提标扩面调整期间,镇党委政府都会召开由村主要负责人和民政信息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并与各村签订低保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督促各村提高认识,认真抓好低保工作,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穿到农村低保工作的全程中去。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各村在办理低保时严格程序,坚持低保审批“十步流程”(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张榜公示--报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发放低保证--信用社发低保资金),全面推进村民民主评议和公

开公示制度,坚持以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为依据对低保户进行审核,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在镇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下,各村都成立了由村支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10人,全程参与本村低保审定工作。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各村每年的8月份定期用一周的时间对享受低保待遇一年以上的家庭开展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规范档案管理,强化督导检查

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低保中出现的问题,我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对截至年月已参加低保的户人农村居民逐户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立统计台账,同时,要求各村进一步建立健全低保档案,真正做到信息真实,资料完整。

在此基础上,镇民政部门会同组织、纪检部门对低保实施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信访,同时,镇政府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低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目前我镇低保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以上汇报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XX镇党委、政府2011年6月30日

第13篇:乡镇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乡镇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XX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县民政局:

按照《XXX县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镇于2012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总人口为45297,其中农业人口为40834人,全镇共有26个村,截止2012年6月份现已享受农村低保户数760户,人数为1987人,占农业人口的4.87%。通过各村自查清理,全镇共清退农村低保 30户,58人,其中死亡人数 9人,生活已转好的21户,49人。

二、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邹时敏任组长,由纪检书记张勇生、组织委员钟平为副组长,各片长、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邱玉财、王锦煌、曾宪华、周全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宪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序推进,同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监督。各村必须开好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村必须把2012年6月份在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名单张贴在每个村委会设置的永久性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里公示,并公布县民政局(5637015)、监察局(5630520)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统一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村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凡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的,将从轻从宽处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检查期间查出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结合“三送”工作,细化清查范围。结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户上门走访2012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户家庭,走访个别群众,听取意见,特别重点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2)、对村干部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民主评议、暗箱操作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3)、对死亡了的人员仍吃低保的,必须清退。 (4)、低保对象已购买汽车的,必须清退。 (5)、低保对象购买房产的,必须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单中存在“合户”现象的,必须取消。

(7)、通过上户走访,发现已享受的低保户不符合农村低保享受条件的,现已超标的,必须清退。

(8)、经群众举报,反响意见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且事实情况属实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现象,未做到及时清退。

2、部分村拆户保,存在“一户保一人”现象。

3、部分低保户意识差,普遍认为“低保终身制”。

4、村级低保公示栏样式不统一或不规范。

5、村级低保管理制度上墙牌比较缺乏。

6、村干部业务水平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难核算,低保户界限较难把握,评定方法缺少创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针对群众反应意见大的村,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好低保听证会,重新评定低保户。

2、加大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意识。

3、多举办低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业务水平。

4、设立全镇统一的永久性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

5、建立建全低保听证制度、定期审验制度、动态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须上墙,并规范各村农村低保档案资料的存档。

XXX镇民政所

2012年X月XX日

第14篇:农村低保专项整顿工作总结

伊川县民政局

农村低保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洛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洛民办〔2010〕13号)要求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意见的通知》(豫民文〔2010〕152号)精神,伊川县民政局农村低保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部署了自查工作。

一、这次低保工作专项资金自查活动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改进工作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从严查处低保工作中的关系保人情保等不正之风,真正掌握第一手准确资料,弄清应保漏保、脱贫、死亡,户口变迁等应当及时取消调整户,弄清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户数和人数,进一步提高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的准确性,达到不错保不漏保,确保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实现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贫困户的切身利益。

二、为了加强农村低保工作,提高农村低保工作的执行力和应对能力,制定了一系列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一是局办公室优先保障农村低保办用车,保证进村入户,把工作重点放到最前沿,放到掌握贫困户生活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上;二是改变申请途径,以前申请低保的人太多,鱼龙混杂难以判定,每天递交申请的人络绎不绝,

影响正常工作,现是采取上访变下访,先调查合格后再填写盖有专用章有编号的审批表,三是严格坚持公示制度的同时加强申请材料的把关,实行谁盖章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制定专门把关标准,并有专人审查。四是定期展开全面普查和重点村调查,真正为那些符合条件的无能力申请或漏保的贫困户做主办实事。从中及时发现脱贫、死亡和不合格户予以取消调整。五是根据工作进展转变工作方法,今后一般大批扩面较少,凡有新增,在乡(镇)100%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县局尽量扩大抽查面,尽可能全部查看,确实保证新增人员的准确性;六是各级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以身作责,从自我做起,凡不按照程序进行的一律不予办理,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乡镇民政所对村民政专干要进行业务培训,充分调动村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村干部的管理权、监督权,鼓励他们经常向乡民政提出调整低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于少数村委责任心不强、人情保较多,低保秩序差又不愿配合民政工作的村要重点对待,必要时采取重新评议审查。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调查掌握的漏保户中,一部分家庭的困难程度比较严重,他们还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说明我们的工作不够扎实,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

(二)由于部分村班子散、软,对困难群众漠不关心,不宣传,不帮助,不汇报;

(三)关系保、人情保在个别村比较突出;

(四)对特殊人群的照顾使村民心理不平衡,对低保政策产生误解,造成攀比和信访,严重影响低保工作秩序,如涉军人员、60

年代下放职工以及信访告状难缠户的加入。

(五)工作条件,工作手段落后于工作的发展,再好的措施和政策,缺乏反映能力和执行力也办不好。例如鸦岭乡有120个自然村,如果没有工作经费的保证,民政所长一个人怎能保证入户调查率100%,怎能监督公开公示,怎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种问题。

建议:(一)上级拨付农村低保救助款时,适当配备工作经费,或者为县农村低保工作解决专用车辆十分必要。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15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按照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和《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县社会救助机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守住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命红线,抓好通知精神的落实,现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交账月活动,要求分管领导负总责,局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二、认真做好隐患排查

按照局党组会安排部署,从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15日,分成五个安全检查小组对全县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烈士陵园、公墓、殡仪公司、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27个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敬老院安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安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健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并与各乡镇敬老院第一责任人通报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同时以召开会议形式,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责令限期纠错,切实把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整改整治力度

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敬老院,检查预防灾害性天气和防寒保暖设施,对取暖器、电线线路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地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乡镇敬老院及时更新相关设备,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敬老院的硬件设施,确保正常运行。针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做好记录。针对个别单位存在消防器材配备不全的情况,要求立即配齐配全,确保各类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四、深入宣传,开展安全教育

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常识,并对集中、分散五保老人进行防火、防烫、防触电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做到人走断水断电。教育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自觉遵守敬老院管理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抓好安全检查,完善整改措施。春节前对全县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主要对水、电、气、消防设施、器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进行实地查看,对前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是做好培训演练。组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管理人员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消防培训,督促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第16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水利行业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水办安〔2015〕1号)和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广西水利行业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乐滩灌区发〔2015〕5号)文件要求,我项目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整个项目施工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进行认真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整个项目施工范围内对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管理,突出重点。

1、先后组织了施工防火、深基坑、脚手架、隧洞施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多次专项整治活动。在检查过程中,一是着重对各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生活区用电规范情况。二是对施工现场实体进行抽查,现场检查特别强调对脚手架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需重点监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看到、问到、查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闭合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实行月度安全生产情况点评制度;在每月生产例会上及时宣贯新标准、安全生产新动态并对前一个月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对较差的施工区进行公开点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点名批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有关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降低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与整治工作。一重点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通过整治极大的提高了我项目部对重点危险源的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 进一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部位、实施时间等信息,落实各部门责任,跟踪监督,并定期向安全生产部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3、我项目部在工程建设中积极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为使人、机、环境三者安全达到最佳配置,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人员安全化建设,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要求操作人员的岗前、用工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制度。针对不同的工种和作业要求,对人员的安全生理、安全心理、安全文化、安全技术方面的素质进行考核。二是加强教育与培训。结合生产实际,举办安全管理培训和加强法制教育。三是加强工地人员安全化建设,从而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每周定期召开生产例会,各工区检查上周安排的工程质量、计划进度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强调安全工作要落实到人,切实执行项目安全责任制。若发现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并做好记录备查。

3、工程部贯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周生产例会,在例会上除检查计划进度和质量情况外,都要强调安全工作。要求各工区汇报安全情况,若有安全隐患存在,立即敦促其设法解决。对各工区技术员,要求他们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加强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最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项目部把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建设管理局的要求严格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项目部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白山工区、果遂工区、明渠工区、项目部、生活区及各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是否使用违规材料搭建宿舍、食堂、仓库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线路、管路布设和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品存放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组织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的“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如:线头未用绝缘胶布包裹、生活区灭火器数量少、明渠工区高边坡开挖警示标志欠缺等),不能及时整改的督促限期整改,并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监管,并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将这些安全隐患列为重中之重,加大排查力度,实施跟踪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对整个项目的排查不漏,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三、巩固治理成果,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为了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巩固治理成果。项目部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消防设施台账》、《检测与危险源管理台账》、等制度,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逐步建立起了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拟定了整改措施,排除了火灾隐患,建立了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桂中治旱一期工程总干第五标段项目部 2015年2月6日

第17篇:某乡镇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某乡镇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某乡镇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xx镇共有18个行政村,99个自然村,总人口4.58万人,耕地面积6.1万亩。近阶段,我镇精心部署、创新举措、强力推进,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突出组织领导,强化高位推动。成立了以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的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xx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方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主干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与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任务与目标,将垃圾治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突出宣传发动,强化分类处理。通过会议、宣传栏、培训、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环卫意识。建立了垃圾治理工作微信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度整改。举办农村保洁员培训班6期,组织脱贫攻坚志愿者服务队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农户门前三包责任书1万余份,制作宣传栏160个,书写标语2000余条,形成了垃圾治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是突出整治重点,强化示范带动。以县乡主干道、河道、集镇、学校、村部周边、村庄道路为重点区域,集中清理生活垃圾,整治乡镇集镇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牛皮癣广告等,打造了余庄、罗庄、xx、金庄、路庄等一批村容整洁、生态秀美的示范村,带动效果明显。

目前我们所处的余庄村辖7个自然村,3530人,全村保洁员15人,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市场化运作,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第三方治理,农村垃圾经户分类入桶、保洁员负责收集至垃圾收运点,由新安洁公司装运至县垃圾填埋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5%以上,初步实现了乡村四美。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我镇18个行政村都按照卫生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人员,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全面负责各村生活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垃圾处理日常工作落实到位。目前新安洁在岗保洁员有187人,公益性岗位保洁员76人。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协助配合新安洁公司的基础上,设立垃圾治理专项奖补资金20万元,确保垃圾处理日常运转。近年来,础设施建设投资近500万元,共建环保公厕19所,发放户用垃圾桶8000多个、配分类垃圾箱160个、大型垃圾转运车辆1辆、小型垃圾转运车辆40辆,洒水车一辆,购买公共场所健身器材45套,种植风景树20000余棵,全镇农村垃圾治理得到极大改善,初步形成了“庭院整洁、沟渠净化、道路亮化、村庄美化”的环境卫生良好局面。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村都制订了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保洁员职责、保洁员管理办法、卫生管理公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五是突出部门联动,强化工作合力。将23个相关职能部门全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求部门严格履职,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操作规程,形成了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近期迎接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观摩会期间,全镇沿线共拆除旱厕56处、险房36户、“六改一增”21户、出动钩机40余辆次、人工1000余人次,清理建筑生活垃圾600吨、清理杂草40余亩,实现了预期目标。

六是突出督查考核,强化长效管理。组建了专项督查组,严格实行“一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一通报、年终一考评”的督查考核制度,考评排名,全镇通报。对先进村进行奖励,对落后村就行处罚,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村,支部书记将被约谈,并在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近期对沿途的五个村实行“一天一督查一通报”,当天通报督查动态,对照整治清单逐项销号,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跟踪问效。

农村垃圾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我镇将责任在肩、不辱使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强力推进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真正实现农村垃圾治理带动乡村四美。

第18篇: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汇报

2015年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汇报

我乡2014年城乡低保对象394户82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80户782人。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通过信用联社“一折通”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户手中。总之,我乡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学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谐。现将我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乡成立了以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联村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在4月9日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拼拆户保”、“土政策保”等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等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三是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出现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冒领、重分其低保金的行为。四是明确重点清理情况。

城乡低保重点核查及清理或调整的有以下几种对象:一是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两轮和三轮及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大型农机具;二是开店办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三是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四是重复享受对象。

农村低保重点清除村干部违规享受及“关系保”、“拼拆户保”、“土政策保”等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重点防止以下现象出现:一是低保金实行二次再分配;二是低保存折扣留在村干部手中;三是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二)狠抓政策宣传,增强低保评定的公开性。 各村利用公务栏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召开院户会、群众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乡坚持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乡村社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五“坚持”四“全部”。

一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我乡所有村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并长期公示。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由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组成,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乡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民主评议会当场晒贫、议贫,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票决,当场唱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来信来访的对象,乡对每一户都要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坚持村、乡、社三级层层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社报村委会前公示,村报乡镇人民政府前公示,乡人民政府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低保户主姓名、救助人数、拟定(核定)补助金额等,并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四是坚持定期审查制度。我乡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由乡人民政府按期开展集中年审。享受对象以户为单位亲自主动到乡人民政府或村委会申请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状况。在调查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等情况,对照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做好低保金的增减调整,对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应及时办理退保手续。五是坚持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村社的公益劳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环保、绿化等公益劳动,让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

截止今年7月底,全乡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72户35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70户349人,停发城市低保2户7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26户2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25户249人,城市低保1户1人,继续享受221户4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09户419人,城市低保12户31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乡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基层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民政办仅一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能充分保障,未做到专人专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乡民政工作的较快发展。

城乡低保工作与困难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乡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

第19篇: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工作汇报

**镇农村党风廉政工作

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上午好!欢迎来**镇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我镇农廉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导!

**镇位于#县##部。东邻##县,南界##县。###路横穿全境,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全镇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户,#人,其中农业人口#人,耕地面积#亩。**镇是全省首批35个重点建设小集镇之一,是全省文化先进乡镇。

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坚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廉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托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以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为契机,以加强农廉网络建设和村务监督组织建设为抓手,引领全体镇村干部换思想、转作风、强素质、提能力,全面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全力保障群众对基层事务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效地促进了全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三务”公开,确保阳光农廉网正常运行。- 1 -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坚持把阳光农廉网建设纳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制定完善了阳光农廉网运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阳光农廉网运行情况的监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改进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内容。要求镇村两级,一是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阳光农廉网上全面公开;二是按照收支的时间、序号、内容、金额等,将村“三资”管理情况随时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询,;三是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结果、实施过程、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全部公开。

(三)健全工作制度。为确保镇村阳光农廉网规范运行,我镇建立了6项保障制度,即一是信息报送审核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及时、快捷;二是党政干部值班制度。镇党政领导及时与群众进行面谈沟通,确保问题早发现、矛盾早解决;三是群众咨询反馈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邮箱,对群众的咨询、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类登记、及时办理,并做好办理结果反馈工作;四是分析研判制度。利用网络公开信息资源,按季定期综合研究群众咨询和投诉情况,为科学决策、

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五是重大事项会诊制度。对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梳理,会同县镇涉农部门进行协商研究,找办法、拿方案,认真予以解决;六是自查自纠工作制度。对在资料报送、审核、入网、群众咨询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早制止、早整改,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狠抓贯彻落实,确保《规定》学教活动取得实效 为了深入推动《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我们一是及时制定了“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制作了活动流程图,对学教活动进行了严密细致的安排;二是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农村两委干部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三是组织镇村两级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专题测试,并对基层站所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通过 “六个一”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镇干部的廉洁履职能力大幅提升。

三、狠抓监督机制建设,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行使权力

(一)配齐配强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组建工作中,通过严把选前公示关、候选人推荐关、镇党委审核关、投票表决选举关,选出一批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村务

监督委员会队伍,全镇#个村都组建了1名组长、2名委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开展村务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规范了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做好工作对接,明确职责的同时,按规定赋予其对村务工作的知情权、调查权、否决权、纠正权、提议权和协助上级纪检机关、司法机关调查案件的协查权等权利。

(三)强化了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六项工作制度:1.例会制度。监督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重大事情,可随时召开,主要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工作和村务、财务公开及管理情况等。2.参与村“两委”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开支的村务会议,要求村“两委”必须通知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会议,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3.质询制度。在村务监督委员会例会上,村“两委”负责人要对近期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汇报,主动接受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质询。4.联系群众制度。每位村务监督员分片联系村民代表,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定期收集对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及时提交村“两委”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村民反馈,协助村“两委”化解矛盾纠纷,构筑干群之间

的沟通桥梁。5.意见建议办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违反村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批评意见并监督村“两委”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提议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或向镇党委、纪委及时反映处理。6.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除每年年底向镇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外,还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进行信任度测评,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信任票达不到参会人数50%以上的,要求其主动辞职或责令辞职。

四、存在的问题。

1.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因村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农廉网络目前只能靠大学生村官具体操作,工作队伍不稳定。

2、村务监督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积极性不高。在个别集体资产资源缺乏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实体和事项单一,监督作用发挥有限。同时,村务监督委员无工资待遇,也无误工补贴,个别监督员认为所做工作既得罪村干部,又没有报酬,积极性相对较差。

五、下步努力方向

1、按照工作需要,逐步安排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农廉网络建设工作,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2、加强村务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以奖代补,对认真

负责、发挥作用效果明显的村务监督员给予适当奖励,从而提高全镇村务监督员工作积极性。

总之,我镇农廉工作在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收效明显。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为动力,攻坚克难、查漏补缺,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稳步推进全镇农廉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〇一#年#月

第20篇: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

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

镇位于霍山县西南部,是一个典型的山区乡镇,总面积230.9平方公里,人口2.5万人,由于地处深山区,交通不便,群众生产生活相对滞后,居住环境的改善一直是群众千方百计想解决的问题。镇党委、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以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竭尽全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抢抓县里实施危房改造的机遇,把危房改造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自10月份以来,全镇共实施危改建房104户,其中五保户29户,低保户3户,困难户72户,截止年底全面完成了建房任务。

一、思想重视近年来,我镇经济社会有了较快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但在农村仍有不少困难群众住房破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他们渴望改造危房,但自己又没有能力,如果没有政府的帮助,他们无法改变房屋破漏危的现状。镇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把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融洽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努力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聚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民心工程”。根据全镇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对全镇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排查,排队梳理,有重点地列入改造计划,并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实施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做法,部门单位和村两委亲力亲为,主动协调,解决难题,督查进度,在领导层面上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推进力。

二、明确政策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09]33号)和霍政办[2009]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出台了《大化坪镇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坪政[2009]109号)。这些文件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救助政策、救助方式、

建设标准、资金保障等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为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建立起了申报有序、救助及时、资金保障、机制健全的保障机制,做到了“申报一户,公示一户,核准一户,审批一户,改造一户”,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亲友帮助、邻里帮工”的方式加快了建房进度。

三、科学规划在推进建房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科学规划。一是组织调查摸底。在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状况调查摸底,以户为单位,建立危房档案资料,做到家庭成员清、居住情况清、收入情况清、贫困原因清。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分轻重缓急,拟定危房改造计划。二是制定改造计划。危房改造工作与我镇五保集中供养、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库区移民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实施分批改造。三是坚持求实效。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及困难群众的生活需要,我们要求所有新建房屋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泥地面,内外墙分别用水泥、涂料粉刷或贴砖,同时水、电、卫生、灶具设施配套。

四、规范操作农村危房改造是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操作实施必须合乎民意、取信于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此,我们重点在改造对象上规范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对象确定上,由村上报调查核实的情况,由镇下达改造计划,然后分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的,再上报审批,确保了危房改造的对象真正落实到需要改造的群众身上。

五、健全机制一是建立了月报制度。每月25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反映动态,推进工作。二是建立了监督制度。纪委、国土、城建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协同村两委,不定期进行督查,切实加强在建前、建中和建后的把关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建立了会议制度。镇领导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按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以此推进工作。

《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doc》
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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