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汇报

2020-04-05 来源:工作汇报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WHO)根据致病能力和传染的危险程度等,将传染性微生物划分为4类;根据设备和技术条件,将生物实

验室也分为4级(一般称为P

1、P

2、P

3、P4实验室),1级最低,4级最高。P1实验室一般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P2适用于对人和环境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P3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或其毒素;P4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汽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或其毒素。

P2实验室即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相当于BSL-2实验室。

一、主要技术指标的确定

BLS-2 实验室主要用于初级卫生服务、诊断和研究,其实验对象的危害等级为Ⅱ级(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具体定义为“能引起人类 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源体。实验室感染不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 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据此,待颁布的国标《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对 BLS-2实验室规定了以下技术指标(静态):

1、洁净度:无要求

2、最小换气次数:可开窗通风

3、与室外方向相邻相通房间的压差:无要求

4、温度℃:18~27

5、相对湿度%:30~70

6、噪声dB(A):≤60

7、最低照度lx:300

*上诉指标是建立BLS-2实验室的最低要求,建设者可根据实际需要

适当提高相应指标,如洁净度、压差等。

二.建筑、结构和装修要求

现在BLS-2实验室大多数是在原有建筑物内进行改建,不同于新建的BLS-2实验室(国标中,要求新建BLS-2实验室宜离开公共场所一段距离),在与相邻其他房间之间,存在着一个相对隔离问题。所以在原有建筑物中改建BLS-2实验室,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共用建筑物中建BLS-2实验室,应设可自动关闭的带锁的门,必要时,可设立缓冲区域,如缓冲间等。

2、如果没有机械通风系统,应有窗户进行自然通风,并应有防虫纱窗。(一般情况下,应有机

3、应有防昆虫、鼠等动物进入和外逃的措施。

三.空调、通风和净化

为满足BLS-2 实验室温湿度要求,宜配备机械空调通风系统,有特殊要求的可增设设计要求,如增设净化要求并按净化要求进行送回(排)风系统设计 等。这方面,应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可以采用带循环风的空调系统。如果涉及化学溶媒,感染性材料操作和动物实验,则应采用全排风系统。

2、生物安全柜与排风系统连接

I级 排风比例100%,密闭连接。

II级 A型 排风比例30%,可排到房间或设置局部排风罩。

B1型 排风比例70%,密闭连接。

B2型 排风比例100%,密闭连接。

3、实验室内各种设备的位置应有利于气流由“清洁”空间向“污染”空间流动,最大限度减少室内回流与漏流(生物安全柜一般应置于室 内气流最下游,即最远离送风口处)。

*生物安全柜的排风不能代替室内排风。

四.排水

含菌污水应经高温高压消毒或化学消毒后排放至市政污水排放公用系统。

五.电气设置

1、应设专用配电箱。

2、电源宜设置漏电检测报警装置。

3、应有可靠的接电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Ω。

4、实验室入口应有实验室工作状态的文字式灯光讯号显示。

5、应设紧急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七.应配备的工艺设备

1、生物安全柜

(1)产生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可使用I级生物安全柜。

(2)处理感性材料,应使用II级生物安全柜;

(3)处理化学致癌剂、放射性物质和挥发性溶媒,应使用Ⅱ-B级生物安全柜。

2、高温高压灭菌消毒柜。

3、洗眼器,必要时应设置应急喷淋装置。

*超净工作台不属于生物安全柜,不能用于生物安全操作。

BLS-2实验室是用于初步的生物安全实验,国标明确了相应要求。建立BLS-2实验室应根据国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定建设目标,建立的实验室应该是安全的、经济的实验室。

P2级实验室一般规范

一、隔离的设备

1) 需设置生物安全操作装置(第一级或第二级),且要做定期检查。

2) 为了处理重组体,而使用容易产生气雾的磨碎机、冷冻干燥器、超音波细胞打碎机及离心机等仪器时,需把这些仪器放置在安全操作装置中。但若机器已经有防止气雾外泄的装置,则不在此限。

3) 实验室需具备处理污染物及废弃物灭菌用之高压灭菌器。

二、实验实施要项

1) 进行实验时,需关闭实验室的门窗。

2) 每天实验结束之后一定要灭菌实验台及安全操作装置。如实验中发生污染,需立即加以灭菌。

3) 与实验有关之生物材料之废弃物,在丢弃前需做灭菌处理。被污染的器具需先经高压灭菌后,再清洗使用或丢弃。

4) 不得用口做吸量操作。

5) 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及保存食物。

6) 操作重组体时需戴手套以防污染,操作完毕后及离开实验室前需洗手。

7) 在所有的操作中,应尽量避免产生气雾(例如,把烧热的接种用白金环及接种针插入培养基时,若发生大量气雾,就可能造成污染)。亦应避免将吸管或针筒内之液体用力射出。

8) 要从实验室搬离被污染物品时,必需将其放入坚固且不外漏的容器,并在实验室内密封之后,才可运出。

9) 防除实验室的非实验用生物,如昆虫及鼠类等。

10) 若有其它方法可用,应避免使用针头。

11) 实验室内,要穿着实验衣,离开前要脱掉。

12) 禁止对实验性质不了解的人进入实验室。

13) 实验进行中,要在实验室之入口,标示「P2级实验室」,并挂上「P2级实验进行中」的标示。而且保存重组体之冰箱及冷冻库也要做同样的标示。

14) 实验室要经常清理,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15) 安全操作装置内的HEPA过滤器,在更换前、定期检查时及实验内容变更时,需密封安全操作装置,每立方公尺用10公克的甲醛熏蒸1小时,去除污染。

16) 若在此级实验室内同时进行P1级的实验时,需明确划分实验区域,小心进行操作。

17) 需遵守计划主持人所规定之其它事项。

动物设施——二级生物安全水平

二级生物安全水平的动物设施适用于专门接种了危险度2 级微生物的动物,需要进行下列安 全防护:

1、必须符合一级生物安全水平动物设施的所有要求。

2、在门及其他适宜的地方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见图1)。

3、设施的设计必须易于清洁和管理。

4、门必须向内开,并可以自动关闭。

5、要有适宜的温度、通风和照明。

6、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则气流的方向必须向内。排出的空气要排到室外,不得在建筑物内 循环使用。

7、授权人员方可进入。

8、仅接纳实验用动物。

9、应制订节肢动物和啮齿类动物的控制方案。

10、如有窗户,必须是安全、抗击碎的。如果窗户可以打开,则必须安装防节肢动物的纱网。

11、使用后,工作表面应用有效的消毒剂来清除污染(见第14 章)。

12、可能产生气溶胶的工作必须使用生物安全柜(Ⅰ级或Ⅱ级)或隔离箱,隔离箱要带有专 用的供气和经HEPA 过滤的排气装置。

13、动物设施的现场或附近备有高压灭菌器。

14、清理动物的垫料时必须尽量减少气溶胶和灰尘的产生。

15、所有废料和垫料在丢弃前必须先清除污染。

16、尽可能限制锐利器具的使用。锐器应始终收集在带盖的防刺破容器中,并按感染性物质 处理。

17、进行高压灭菌、焚烧的物品应装在密闭容器中安全运输。

18、动物笼具在使用后必须清除污染。

19、动物尸体必须焚烧。

20、在设施内必须穿着防护服和其他装备,离去时脱下。

21、必须有洗手设施。人员离开动物设施前必须洗手。

22、如发生伤害,无论程度轻重,必须进行适当的治疗,且要报告并记录。

23、禁止在设施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24、所有人员必须接受适当的培

推荐第2篇:实验室装修讲解二级生物安全

实验室装修讲解二级生物安全(P2)实验室

1.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措施

1 样品隔离技术(机械、气幕)防止传染因子进入环境接触人体

2 定向流技术(三级气压系统 ),,防止传染因子扩散。

3 消毒灭菌技术(物理、化学),灭活感染性生物因子。

2.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级

实验室分级 危害程度 处理对象

一级 低个体危害,低群体伤害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危害脚底,不具有对讲课承认,动植物治病的治病因子

二级 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 对人、动植物或环境具有中等危害或具有潜在危险的致病因子,对健康成人、动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有限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三级 高等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主要通过气溶胶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疾病,或对动植物和环境具有高度危害的治病因子,通常有预防治疗措施

四级 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 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主要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或未知的,危险的致病因子。没有预防治疗措施

生物危害表示在二到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入口,应明确标识出操作所接受的病原体的名称、危害等级、预防措施负责人姓名,紧急联络方式等。同时应表示出国际通用生物危险信号。

3,生物安全实验室布局要求

1、安全原则:性强、感染性高的专业实验室与办公区域隔离,成相对独立区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经来尽量设在人员流动少的区域(新建最好独立设置)

2、实验室流向:有安全低毒实验室像高度高感染性实验室过度,高度高感染性实验室应远离人员活动频繁区域,设在建筑物末端

3、人流物流通道尽量分开,人员进出通道和物品通道分开,洁净物品与污染物品通道分开。

4、不同类别和专业实验室宜独立设置,合理分区布局。

推荐第3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人员和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规定所称实验室,是指医疗卫生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本规定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检测、诊断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为了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

第三条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分类进行。

第五条 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配备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二)从事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具有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手段和储存条件。

第八条 省内国家指定的菌(毒)种保藏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藏机构管理办法,承担集中储存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向实验室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任务。

第九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二级实验室,应当向省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实验室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其职责是:

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和实施本单位的生物安全工作。㈡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㈢对本实验室所操作生物因子的生物危险程度评估,审查和批准在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㈣审查操作程序,监督和检查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㈤审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㈥对实验室人员实施医务监督等。

第十二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必须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制定科学、严格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卫措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内容包括:生物危险、消防设施、电气安全、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理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人员培训制度、实验室准入制度、实验室设施设备的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健康医疗监督制度、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保卫防盗、防火制度等。

第十三条 实验室应根据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编制本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检测研究实验操作规程、相关仪器设备使用规程、个人防护设备使用规程、实验室消毒规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程、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等。

实验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室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所有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建立并保存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档案。

第十五条 生物安全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常规现场检测,在移动、检修和更换高效过滤器后也要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 实验室必须建立实验档案,包括实验室安全记录、工作日志、实验原始记录、设备条件监控及检测记录、消毒记录、事故(暴露)记录、人员培训记录、员工健康档案等。

第十七条 实验室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处置,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八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指定具有与该实验室中的病原微生物有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专门部门或人员来负责实验室感染预防控制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

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十九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向单位领导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机构。

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当为接触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卫生危害的病毒或细菌等病原体的实验室人员确定一家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具有传染病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防护等诊疗条件的综合医院作为定点收治医院。第二十条 实验室发生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第二十一条 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应当依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报告,并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关于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报告,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

㈠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㈢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㈤进行现场消毒;

㈥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治的医疗机构应当依照《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条例》第四十六条和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推荐第4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评价标准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检查验收标准作者:大白兔 项目

评价内容和方法

1实验室建筑布局与流程安全、合理;实验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实验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人流、物流、信息 流有效分隔。

2 实验人员的办公区或生活区应当有饮水和休息的场所,有存放

私人物品的设施(衣橱)。

3 实验区设有门禁系统。

4 实验区入口处有警示语提示,如\"特殊工作区,未经允许, 请勿

入内\";有生物危险警示标志,警示标志标明生物危险级别。

5所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处有生物危险标识、授权人员方可进入警示语、生物危险级别、危险因子、责任人、紧急联系电

话等信息。

6实验室入口处设有更衣区或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工作服

分开放置且有标识 (使用与未使用的工作服也要分开放置)。

7实验室出口处有在黑暗中可辨认的照明或发光指示标志,紧急出口有区别于普通出口的标识,紧急发光疏散指示标识在黑暗中

可辨认。

8实验室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标识清楚:采血区,样本接收区

和检测区明确分开。

9实验室门带锁,能自动关闭,有可视窗;在门上或其上方、左

右侧有实验室工作状态的文字或灯光讯号显示。

10应保障实验室的通风和换气,可采用自然通风,如采用机械通

风,应定期监测空气流向和速度,应保证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

的通风换气次数;自然通风的实验室窗户应能打开,并有防节肢

动物进入的纱窗,有防止啮齿类动物进入的相关措施。

11每间实验室靠近门口处设有洗手池,水龙头为感应式或采用肘

动,膝动,脚踏操作。

12 将可能产生过多热量、烟雾、蒸汽、气味或有害物质的设备

与普通工作区隔离,并安装适当的排风罩。

13 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能保证重要设备的不间断供

设施电。 布局14 实验室内必须有足够的空间,以满足安全操作、清洁、维护

及相的需要。 关配15 实验室内有足够的储存空间来摆放随时使用的物品,以免实置

验台和走廊的混乱;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外应有供长期使用的储存 间。

16实验室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平整、易于清洁、不渗水、耐腐蚀、

不易附着灰尘、防静电;地面防滑,不得铺设地毯。 17实验室的采光或人工照明满足工作需要,无强光和反射光;室温可控制,应使工作人员感到舒适 (16 ℃~28 ℃);采取有效 措施降低工作区的噪音(≤60 dB)。

18重点位置应备有急救物品,显著位置张贴医疗救助电话等信 息。

19实验室有洗眼设施,必要时有应急喷淋装置。

20实验台面光滑、不透水、耐腐蚀、耐热和易于清洁;实验台、架、设备的边角以圆弧过渡,不得有突出的尖角、锐边、沟槽; 相互间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采取防倾倒措施。

21合理设置,摆放适宜的灭火器具,以及其他常用工具如锤子、

扳手、螺丝刀、梯子和绳子等。

应按《四川省可感染人类病原微生物二

22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并将所开展的实验活动报受理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才可

开展相应的实验活动。

*23单位设有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机构负责人、实验室管理者、安全员、感染控制人员、检验技术人员等相关人主要职责是:①制定本单位的生物安全政策和操作规范,

员组成;审议实验室管理制度;②审查开展的实验项目是否符合本单位生

物安全要求,对操作的生物因子进行危险度评估;③审查操作程 序,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的执行情况;④审查突

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安全事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⑤监督工作人员的准入、培训与健康监护等;⑥其他

有关生物安全管理的事宜。

24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 授权主管领导及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制度和

程序,实施实验室安全计划。安全计划应包括教育、培训、审核及评估等。

25实验室任命一名有适当资质和经验的实验室安全员协助管理

安全事宜,安全员应是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有权阻止不安 全活动。

确定防

26生物安全管理委员成员应熟悉微生物风险评估的目的,护等级,制定SOP,选择个体防护装备,防止感染,避免不必要明确微生物生物风险评估包括的内容:生物因子的种类、

的恐慌;来源、传染性、致病性、传播途径、在环境中的稳定性、感染剂生物量与浓度、预防和治疗等。

安全27生物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收集齐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②《医疗废物管理体系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③《实验室生物建设 安全通用要求》;④《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⑤《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⑥《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⑦《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⑧《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

审批管理办法》;⑨《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⑩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2004)。

*28编制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手册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①介绍实验室概况,描述生物安全质量方针、目标、编制手册目的、

依据、使用范围,并对手册的发布,修订和更新做出规定;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包括管理体系及组织结构,各级管理人员和

部门职责,实验室管理制度等;③实验室安全技术要求:包括风 险评估,健康监护,安全计划审核检查,实验室事件报告,人员

培训,个体防护,内务管理,安全工作行为,各种应急预案和应急程序,样本运送,废弃物处置等;④具体检测项目的微生物风 险评估报告,实验操作技术规程等。

*29建立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准入制度;

②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③健康监护制度;④生物

安全工作自查制度;⑤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⑥生物安全管 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制度;⑦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⑧实验

室安全保卫制度;⑩ 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30实验室编制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至少包括: ①生物安全

实验室操作规程;②针对感染性材料的实验操作规程;③仪器设备的使用规程;④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⑤实验室消毒规程;

⑥废弃物的生物安全处理规程;⑦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⑧ 紧急情况处理规程及应急预案等;⑨生物安全柜操作规程;⑩移

液管和移液辅助器使用规程;○11 离心机使用规程;○12 匀浆器、搅拌器和超声处理器使用规程;○13 样本分离操作规程等。

*31实验室有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①实验室安全记录;②实验原始记录;③设备条件监控及检测记录;

④消毒记录;⑤事故(职业暴露)记录;⑥人员培训记录;⑦员工 健康档案;⑧废弃物处理记录。

32实验室主任认真履行职责:①熟悉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规程;②负责实验室管理、实验技

术和生物安全工作;③对在本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④对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授权;⑤监

督法规和规程的执行,纠正违规行为并有权停止相关活动;⑥负

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置,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或主管领

导报告;⑦制定规定和程序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

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⑧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以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不降低其设计性

能。

33实验室安全员应履行以下职责:①须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

知识,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检查; ②随时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③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或安全隐

患,有权要求有关人员进行纠正;④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或直接向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⑤负责向生

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所开展项目的“微生物风险评估报告”和“实验微生物操作规程”;⑥在获得批准后,负责项目相关实

验按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执行;⑦项目结束后,应与实验室主任进行交接和记录。

34实验活动相关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培训。相关人员包括管理、技术、辅助人员及运输和清洁员;培训内容包括正确操作、工作及

实验设施中潜在风险、消防知识、化学和放射安全、生物危险和

传染预防、急救知识等,保证所有员工掌握生物安全防护知识,

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相关技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培训相关记录。

35对已取得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至少每2年应进行实验室生物

安全相关技术、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有培训记录。

36设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控;实验室定期组织生物生物

安全自查,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安全查,并有相关记录。 管理37建立实验档案,记录实验活动情况和生物安全检查情况。对高体系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档案,其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 建设

38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

从事高致病性菌(毒)种及样

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本的相关实验活动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39发生实验室感染或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相关的临床症状或感染体征时,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派

专人陪同就诊。

40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习,并有记

录。

41菌(毒)种及样本发生被盗、丢失、泄漏或人体感染等重大事故时,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2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同

时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生被盗、丢失、泄漏的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环保部门报告。

42实验仪器有状态标识(是否正常运行,负责人等信息)。

43实验室所在建筑内或实验室内有高压蒸汽灭菌器(蒸汽能被回收),每年定期检查和校验;并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操作、维 护和灭菌效果监测,有相关记录。

44实验室内配备有Ⅰ级或Ⅱ级生物安全柜,所有可能使致病微生物溅出或产生气溶胶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生物安 全柜应定期检查和验证,需要时更换高效过滤装置,有相关记录。 安全45重要设备如培养箱、冰箱等要进行温度监测,并有记录。

设备46离心机等设备机械性能处于良好状态,离心桶及转子定期检及个查,定期清除污染,建议使用螺旋盖的离心管或可密封的离心桶 体防(安全杯)。 护

*47实验室配有足够的与风险水平相应的洁净个体防护设备(如手套、防护服、实验用鞋、口罩、帽子和面部防护装备等)以及其他安全设备(如喷溅罩、移液辅助器、一次性接种环或接种环 加热器、螺口盖瓶子或管子、微生物样本运送容器等)。个人防护防护设备和安全设备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48实验室内工作人员穿戴与操作相符合的个体防护用具(进入实

验室应穿防护服、工作时应戴口罩和帽子等)。 49操作感染性材料或接触污染容器要佩戴手套;手套使用前要进行气密性检查,手套用完后先消毒再摘除,随后洗手;接电话, 开门或离开实验室时摘除手套。

50实验室内不得穿露脚趾的鞋,工作鞋为舒适、防滑、不渗液体

的平底鞋,当从事可能出现漏出的操作时可穿防水鞋。

51高速离心机或其他可能产生气溶胶的设备应置于负压罩或其他排风装置(通风橱、排气罩等)之中,并将其可能产生的气溶胶 经高效过滤后排出。

52实验室应确保检测报告的生物无害性,宜采用电子通讯方式在清洁区打印,发放报告。在污染区出具的检测报告,需经消毒处 理,达到生物安全后方可发出。

53菌(毒)种及样本必须有唯一性标识,并指定专人管理。

内容包括菌(毒)种及

54菌(毒)种及样本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领用、开启、传代和销毁等。

及时将收集、分离的有一定价值的菌

55菌(毒)种及样本的收集:(毒)种或样本及相关资料送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鉴定、复核或

保藏。

56对引进或购买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进行登记、检测、

鉴定及复核。

57菌(毒)种及样本的运输: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需要三层包装

系统,由内到外分别为主容器、辅助容器和外包装。①主容器必须防水、防漏,建议采用密闭,带螺旋盖的塑料容器,并贴上指

示内容物的标签;②辅助容器为防水、防漏、结实及能密闭的塑 料管或瓶,在主容器和辅助容器之间应填塞足量的吸收性材料;

③在外包装内附有详细的检验申请单或样本、菌毒种信息单,在外包装外醒目位置贴有生物危险标识。

58由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向确证实验室运送HIV标本时,标本一般为血清或血浆。运送应采用三级包装系统,第一层容器内装带盖

的有HIV标本的试管,要求防渗漏;第二层容器保护第一层容器,

要求耐受性好,防渗漏;第三层容器为外层包装,应易于消毒。

在第三层容器外面要贴标签(数量、收、发件人)。HIV标本应由

专人运送。

59样本、培养物等在本建筑设施内传递时,采用两层包装,即主

容器和运输容器;运输容器应为金属或塑料制品,可耐高压灭菌或耐受化学消毒剂作用,有容器盖,能密封不渗漏,容器需定期

清毒;运输时将主容器固定在架子上使装有标本的容器保持直立,并由专人运送。

60菌(毒)种及样本的保藏:有专人负责菌(毒)种及样本的保藏。 61保藏的菌(毒)种及样本有详细的背景与实验资料和档案记录,

菌毒出入库和存储有相关记录。

种及62保藏的菌(毒)种和样本应设立专册(卡),详细记录名称、编号、样本来源、鉴定日期和结果、鉴定者、所用培养基、保藏的方法、传 管理 代次数等。

63有菌(毒)种的开启、复苏、鉴定、保存标准操作程序。 64本单位领取和使用菌(毒)种及样本时要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并有相关的使用和流向等记录。

65实验室应建立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销毁制度,销毁菌(毒)种和样本应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 在专册(卡)上注销并注明原因、时间、方法、数量、经办人等。 66菌(毒)种及样本的销毁:按照感染废弃物处理方法进行销毁,

有相关人员监督,有销毁及监督记录。

67有实验室工作相关人员的免疫计划,并进行相应的免疫接种,

有免疫接种记录。 *68实验室有适当,有效的消毒设备(如喷雾器和甲醛熏蒸器等),合理安装紫外线灯或三氧消毒机,定期维护和检测紫外线强度,

有维护、强度检测和使用记录;实验室配备有有效的消毒液,有配制记录。

69实验结束后对使用场所要清场,每天对实验室物表地、表和空

气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70不得对任何利器剪、弯、折断;注射器双手重新戴套。

71破碎或有缺口的玻璃器皿应丢弃而不重复使用,破碎玻璃不能感染用手捡,应用毛刷、簸箕、镊子或夹子等器具,最好用塑料代替 控制

玻璃制品。

72在工作区内不应配带戒指、耳环、腕表、手镯、项链和其他珠

宝,长发应束在脑后。

73发生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物质溢出时,应立即用沙布或纸巾覆盖,在上面倒上消毒液,并作用适当时间(30分钟),然后将沙布,纸巾及破碎物品移置于废物盛装容器,随即用消毒液擦拭污染区 域;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做好相关记录(时间、地点、溢出物、处理方法及效果)。

74对职业暴露进行正确处理和记录。实验室人员不得瞒报职业暴

露事件及安全隐患。

*75每间实验室配有大小适宜,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和盛装容器,利器(包括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应直接 弃置于利器盒或耐扎容器内,包装物和容器上有生物危险标识。

76实验室废物产生地点有废物分类收集标识。

77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废物盛装容器后不得取出;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和容器的四分之三时,应使用有效的封

口方式封口,并及时从工作区运走。

78从工作区运出的每个包装物和容器外表面应有警示标识,警示

说明和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

生日期、医疗废物类型(如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和其它废物)以及需要的特殊说明等。

79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处理

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在操作、搬动或搬送医疗废物过程

中发现容器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采取重新封装等措施,并作相应的消毒处理。

80洁净的破损手套、口罩、帽子、隔离衣等废弃物,不得作为普 通生活垃圾遗弃,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81实验室有废物处置专职管理人员从事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管理等;相关人员接受过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 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培训及相关记录。 82对从事废物收集运送、贮存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

品,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免疫接种。

*83所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高致病性或潜在高致病性标本等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应进行压力蒸汽灭菌 或化学消毒处理后,再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4实验室污水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排放。

*85实验室有废物转运、交接记录,并保存登记记录。

推荐第5篇:医院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医院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1.目的: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科室各专业实验室。3.工作程序

3.1 生物安全小组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3.2 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科室安全的具体工作; 4.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维护和检查

4.1生物安全小组制定安全操作和安全装备的检验方案,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4.2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安全清单,为回顾性检查提供资料并进行记录,形成《安全记录》;

4.3对危险品,危险区进行鉴定并加以标志;4.4实验室按规定及时报告所有的潜在的危险因素

4.5安全小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进行培训;

4.6若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小组人员。5.警告标记和标签的建立

5.1 对不同危险程度的试验工作区进行标志; 5.2 对高度危险的区域要张贴危险公告;

5.3 装存危险物品的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其内容要详细。 6.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制度 6.1 在实验工作区禁止吸烟;

6.2 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和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它物质,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储存食物;

6.3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应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的眼睛和面部防护用品; 6.4 在实验工作区,病区应穿工作服或隔离衣,服装应符合实验室设备要求;

6.5 应穿着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子。

6.6 在实验工作区头发不可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影响实验操作,有些危险的饰物应避免带入工作区。不可留长胡须。 6.7 由实验工作区进入非污染区要洗手。

6.8 实验室禁止堆积过多的垃圾,至少应每日清理一次。 6.9 禁止在实验工作区存放个人物品。

6.10 在实验室指定清洁区和非清洁区,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

6.11 从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12 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产生。 6.13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6.14 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的灭活动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6.15 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一定要分开装放。

6.16 实验室入口贴有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 6.17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6.18 工作人员应接受必须得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6.19 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6.20 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6.21 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道的培训,掌握预防职业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培训。 6.22 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6.23 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过的针头、注射器必须直接分开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消毒浸泡。由医院专门负责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6.24 禁止用手处理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6.25 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6.26 人员暴露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科主任或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7.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 7.1 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记录。 7.2 实验室消毒记录。 7.3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实验室标本处理、消毒和卫生防护制度

实验室标本采集制度

临床标本采集要求

检验作为疾病诊疗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备受医生和患者关注。近年来,随着检验医学的快速发展和检验方法的不断改进,检测项目和检测结果的针对性与可靠性大大增强,从而极大地丰富和满足了临床诊断与治疗评估对检验的需要,检验医学在临床的作用也日益突出。由于检验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检验方法日益完善,自动化仪器的大量应用,以及检验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分析检测过程中的各类影响或干扰因素的明显降低,而分析检测前的各类影响或干扰因素相对增多。现代检验医学对检测标本的留取与收集提出较高的要求,而广大就诊患者和临床也急需了解标本留取的基本知识,以使检测更准确地反映患者的实际状况。

常规化验常见的标本一般包括血液(指血和静脉血)、尿、粪便、脑脊液、胸腹水、前列腺液、尿道分泌物、阴道分泌物等,这些标本收集的时间、方法和保存都有一定的要求。

一、血液标本

有些生理因素,如吸烟、进食、运动、情绪波动、妊娠、体位等均可影响血液中某些成分的变化,有些甚至还有昼夜变化。因此血液标本的采集应尽量避免生理因素干扰,以条件一致为宜,如无法避免,应在标本上注明该因素。 1.外周血

一般选取左手无名指内侧采血,该部位应无冻疮,炎症,水肿,破损。如该部位不符合要求,以其他手指部位代替。对烧伤病人,可选择皮肤完整处采血。由于部分血液常规检测(如白细胞计数、分类等)受生理因素影响波动过大,比较时宜使条件尽量一致。涉及到体内出、凝血功能的检测项目(如血小板计数、出血时间或凝血时间等)的检测,一定要注意了解患者是否用过抗凝、促凝药物,以便在减少或避免干扰因素的影响。 2.静脉血

除涉及各种止血和血栓检测等项目需采用抗凝静脉血血浆外,目前绝大多数检测项目的分析检测可直接采用静脉血的血清。在血清检测项目中,有些(如血糖,血脂等)受饮食及昼夜因素影响较大,一般以清晨空腹血标本为宜;有些在血中衰变较快(血清酶活性测定如ACP活性等),0~4℃贮存活性减弱也不一,这些项目的检测必须及时而快速;有些(如肌酸激酶等)受运动等因素影响较大。抽血时避免溶血的发生也十分重要,尤其涉及血钾,LDH等的测定。

二、尿液标本

同血标本一样,尿液标本受饮食、运动、药物量等因素的影响也较大,特别是饮食的影响,故一般来说晨尿优于随机尿。晨尿是指清晨起床后的第一次尿标本,较浓缩和酸化,有形成分(如血细胞,上皮细胞,管形)相对集中便于观察。随机尿即随意一次尿,留取方便,但受饮食、运动、药物影响较甚,易于出现假阳性和假阴性结果,如饮食性蛋白尿、饮食性糖尿、维生素C干扰潜血结果等。餐后尿(午餐后2小时收集的患者尿液)适用于尿糖、尿蛋白和尿胆原的检查,此时的尿标本可增加试验敏感性,检出较轻微的病变。12小时尿细胞计数即Addis计数(前晚8时排空膀胱后留取至次日晨8时的所有尿液),因时间较长,细菌易繁殖,须加入防腐剂甲醛。24小时尿(第一天晨8时排空膀胱后留取至次日晨8时的所有尿液)中化学物质的定量,包括蛋白、糖、Ca等,检测不同的物质,选择不同的防腐剂防腐。清洁中段尿多用于尿细菌培养,要求无菌,冲洗外阴后留取标本。所有尿标本的收集都应足量,最少12 ml,最好50 ml,定时尿须全部收集,对女性患者应避免阴道分泌物、经血污染尿标本。

三、粪便标本

2+ 粪便标本的检测对判断消化系统疾病有重要参考价值。采集时要求用干净的竹签选取含有粘液、脓血等异常病变成分的粪便,对外观无异常的粪便须从表面、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找寄生虫虫体及作虫卵计数应收集24小时粪便。查痢疾阿米巴滋养体应于排便后立即检查,从有脓血和稀软处取材,保温送检。查日本血吸虫虫卵时应取粘液、脓血部分,孵化毛蚴时至少留取30g粪便,且需尽快处理。检查蛲虫卵须用透明薄膜拭子于晚12时或清晨排便前自肛门周围皱襞处拭取并立即镜检。隐血试验(化学法),试验前3日禁食肉类及含动物血食物并禁服铁剂,维生素C等。所有粪便标本采集后1小时内应检查完毕,以防止有形成分受消化酶及pH的破坏。

四、脑脊液标本

脑脊液标本采集后立即送检,放置过久将影响检验结果:如细胞变性、破坏,导致计数和分类不准;有些化学物质如葡萄糖等将分解含量减少;细菌发生自溶影响细菌的检出率。脑脊液抽取后一般分装三个无菌管,第一管作细菌培养,第二管作化学分析和免疫学检查,第三管作一般性状及显微镜检查,三管的顺序不宜颠倒。因标本采集较难,全部送检和检测过程应注意安全。

五、胸腹水标本

与脑脊液标本一样,采集后的标本注意安全,及时送检。一般也分装三管,一管作常规细胞学检查,一管生化检查,一管细菌培养,顺序以与脑脊液相同为宜。

六、前列腺液标本

前列腺液标本由前列腺按摩后采集,液量少时直接滴在载玻片上及时送检,须注意防止标本蒸干,量多时收集在洁净干燥的试管中。若按摩不出前列腺液,可检查按摩后的尿液沉渣。

七、尿道分泌物标本

尿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前应禁欲3~7天,排净尿液后可由医师采集放入干净的试管中,保温并及时送检。

八、阴道分泌物标本 阴道标本采集前24小时应禁止房事、盆浴、阴道检查、阴道灌洗及局部上药等,取材所用器械需清洁。一般用盐水浸湿的棉拭子自阴道深部或阴道穹后部、宫颈管口等处取材,制成生理盐水涂片后观察阴道分泌物标本,经期的女性患者不宜检查阴道分泌物标本。 免疫标本采集要求

免疫检验的项目分为常规检测项目和特定时间检测项目。常规检测项目包括: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甲型肝炎抗体、戊型肝炎抗体、肿瘤系列(甲胎蛋白、癌胚抗原、CA1

25、CA1

53、CA19

9、CA72-4)、甲状腺系列(TSH、TT

3、TT

4、FT

3、FRT4)、胰岛素、HCG、TP、HIV、TPPA、肥达氏外斐氏反应、冷凝集试验等,常规检测项目每天测定。特定时间检测项目包括:周

一、四做甲状腺系列、肿瘤系列和胰岛素。

空腹抽血。 生化标本采集要求

1、血糖、血脂应空腹抽血,因为进食后可增加而影响测定结果;喝酒会引起GGT升高。

2、葡萄糖耐量试验:

(1).试验前三天每日碳水化合物进量不得少于300g, (2).试验前一天晚餐后禁食至试验完毕

(3).试验日抽空腹血2ml,将100g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让病人服下,服后0.5h,1h,2h.3h各抽血2ml测血糖即可。及时送检。

3、高蛋白、高脂及饮食可引起血中蛋白、血脂、尿酸增高。

4、异菸肼、庆大毒素、氨芐青毒素等药物可使谷丙转氨酶活性增高,咖啡因可使胆红素增加。因此,建议检查前几天就停止使用有干扰的药物,且申请单最好能注明近期用药情况。

5、进食、运动、妊娠、情绪波动、体位、吸烟、昼夜变化等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如进食可显著影响血GLU、TG的结果;运动可增加血中肌酸激酶的含量;妊娠可影响血生化、血常规等多个项目。因此采集标本时尽可能避免这些干扰,尽可能在清晨病人空腹的条件下采集,保持条件一致。 微生物标本采集要求

一、一般细菌培养标本的采集注意事项. 明确掌握好取材时机及部位。 注意无菌操作。

标本应尽快送检或妥善保存。 使用药物前与使用后可使结果不同。

二、细菌培养标本的采集. 血液、骨髓 :发热初期1~2天内或高峰期采血。血量:成人10mL,儿童1~5mL. 尿液 :导尿法、中段尿采集法、肾盂尿采集法、膀胱穿刺尿采集法。

粪便 : 棉拭子采集 。

痰液及支气管分泌物 : 棉拭子采集 。

化脓创伤标本 :棉拭子采集。

鼻咽分泌物 :棉拭子采集。

脑脊液、穿刺液 : 用无菌管采集 。

生殖道分泌物 :棉拭子采集。

组织标本 :用无菌管采集 。

三、细菌结果发出时间. 一般标本的培养+药敏时间:3-4天。

血液标本:5天(有菌生长即电话报告). 解脲和人型支原体培养:2天. 念珠菌培养+药敏:3天 消毒隔离制度与生物安全防护

(一) 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医学微生物学检验技术与应用尽可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及《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执行。 每类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根据所处理的微生物及其毒素的危害程度各分为四级。各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依次为一级最低,四级最高。

(1) 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于教学的普通微生物实验室等。

(2)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3) 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感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预防感染的疫苗。艾滋病病毒的研究(血清学实验室除外) 应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 (4) 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与上述情况类似的不明微生物,也必须在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待有充分数据后再决定此种微生物或毒素应在四级还是在较低级别的实验室中处理。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细则详见本章附录。

(二) 人员与机构

(1) 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的人员,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人员应当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2) 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3) 疾病控制中心和从事致病性微生物试验的科研、教学、生产等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①建立、健全防止致病微生物扩散的制度和人体防护措施。②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对实验后的样品、器材、污染物品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③实验动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 检验相关器材与环境 1.适用范围

本节规范适用于检验科工作场所的空气、表面、器材、废弃标本及工作人员(含临时工和参观学习人员) 的消毒。检验科的工作场所可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储藏室、培养基室和试剂室; 半污染区指卫生间、通道室;污染区包括标本存放室、临床生化检验室、临床微生物学检验室、临床免疫检验室、门诊及病房检验室等,或根据所研究或检验内容确定其属清洁区或污染区。清洁区和污染区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若分工不细,清洁区和污染区无明显界限,此时则按污染区处理。 2.污染区的消毒

(1) 表面消毒:每天开始工作前用湿布抹擦1 次,地面用湿拖把拖擦1 次,禁用干抹布干扫,抹布和拖把等清洁工具各室专用, 不得混用, 用后洗净晾干。工作结束后用0.25 ~0.50g/L 有效氯溶液抹擦1 次。地面的消毒用2 倍浓度上述消毒液体拖擦;各种表面也可用便携式高强度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表面照射消毒;若被明显污染,如具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物外溢、溅泼或器皿打破,洒落于表面,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1000 ~2000 mg/L 有效氯溶液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物表面,保持30 ~60 min , 再擦,拖把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60 min ; 若已知被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污染,应用2000 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30min;对结核杆菌污染表面也可用5 % 煤酚皂溶液擦拭,作用1 ~2h 。

(2) 空气消毒:空气消毒按常规处理;对明显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搅拌、研磨、离心等),特别是可通过呼吸道传播又含有高度传染性微生物(炭疽杆菌、结核杆菌、球孢子菌、组织胞浆菌、军团菌等) 的操作,要求严格无菌的操作如倾倒培养基、菌种转移等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使柜内空气经细菌滤器或热力杀菌通道排出室外,柜内形成负压,极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但应注意及时更换滤器,定时检测过滤效果。 (3) 器材消毒:除已知无传染性的器材外,凡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过临床检验标本的器材(包括临床生化检验时) 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应进行消毒处理;小的金属器材如接种环,可用酒精灯烧灼灭菌。当接种环上有较多物品,尤其是液体时,应先在火焰上方,把接种环拷干后再缓慢伸入火焰烧灼,以免发生爆裂或溅泼而污染环境;较大的金属器材或有锋刃的刀剪受污染后不宜烧灼灭菌, 可煮沸10 ~30 min或用2 % 戊二醛溶液浸泡3h 后,清洗、沥干,再高压蒸汽灭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高压蒸汽灭菌30 min ,趁热将琼脂倒弃,再刷洗。用于微生物检验者,吸管一端应塞少量棉花,管或瓶应有塞,再用牛皮纸包好,不宜用报纸包,因油墨气味可能影响细胞或细菌生长,包好后用高压蒸汽121 ℃15 ~30 min 灭菌,吸管应直放,空试管和空瓶口应朝下,且不能完全密闭。带螺旋帽的管瓶,灭菌时应将螺旋帽放松,玻璃容器灭菌时应在塞子与容器间填一纸条以利气体流通,灭菌后再塞紧。

(4) 手的消毒:工作前、工作后、检验同类标本后再检验另一类标本前,均须用肥皂流水洗手1 ~2 min ,搓手使泡沫布满手掌、手背及指间至少10s ,再用流水冲洗,若手上有伤口,应戴手套接触标本。水龙头应用脚踏式或自动开关;肥皂应保持干燥或用瓶装液体肥皂,每次用时压出;洗手后用消毒纸巾、纱布或手巾擦干,不宜设置公用擦手巾;检验室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当明显受致病菌污染,或从事高致病菌检验后,应立即用1000 mg/L 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 min ,然后用清水冲洗。

(5) 废弃标本及其容器消毒:采集检验标本的容器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特别是接触装有肝炎和结核病患者检验标本,应戴手套,一次性使用的手套使用后放入收集袋内,集中高压灭菌;可反复使用者用后放消毒液内集中消毒;无手套时可用纸套使皮肤不直接与容器表面接触,用后将纸放人污物袋内烧毁;取标本的工具,如钳、镊、接种环、吸管等,用后均应消毒清洁,进行微生物学检验时,应重新灭菌,金属工具可烧灼灭菌或消毒液浸泡;玻璃制品可干热或高压蒸汽灭菌;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 ml 加漂白粉5g,作用2 ~4h h 倒人厕所;痰、脓、血、粪及其他固形标本,焚烧或加2 倍量25 ~50g/L 有效氯的漂白粉作用2 ~4h ;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 后倒厕所; 若为一次性使用的纸质容器及其外面包被的废纸,应焚烧;对可再次使用的玻璃、塑料或搪瓷容器,可煮沸15 min ,也可用1g/L 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 ~6h ,消毒液每日更换,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采样者,用高压蒸汽灭菌后备用;废弃标本及其容器应用专门密闭不漏水的污物袋或箱中存放, 专人集中烧毁或消毒,每天至少处理1 次。 3.半污染区消毒

(1) 空气、桌、椅、门、窗消毒同清洁区,地面消毒同污染区。 (2)鞋每天用250 ~500 mg/L 有氯效溶液浸泡或擦抹1 次。工作衣和帽每周换洗两次;微生物专业检验室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得超过4h ,每次用后放入密闭污物袋(箱) 内,待高压蒸汽灭菌, 工作衣若有明显致病菌污染或从事烈性菌标本检验后,应随时更换,并高压蒸汽灭菌。 4.清洁区消毒

(1)清洁区若无明显污染,每天开窗通风换气数次,湿抹擦桌面、椅面及地面1次,保持清洁;每周(或有明显微生物污染时) 应用消毒液如0.25 ~0.50g/L 有效氯溶液抹擦桌、椅、门、窗及地面, 地面消毒浓度应加倍; 所有清洁消毒器材(抹布、拖把、容器) 不得与污染区或半污染区共用。

(2) 工作人员每次下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1 ~2 min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人员和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院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规定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为了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

第三条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科室设立生物安全小组,其职责是:

㈠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㈡负责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生物样品保管;

㈢组织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

㈣其它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病原微生物管理

第五条 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分类进行。

第六条 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配备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二)从事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具有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手段和储存条件。

第四章 实验室管理

第七条 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实验室对其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一级、二级实验室为基础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第八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卫生厅。 第九条 实验室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

第十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其职责是:

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和实施本单位的生物安全工作。

㈡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㈢对本实验室所操作生物因子的生物危险程度评估,审查和批准在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

㈣审查操作程序,监督和检查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㈤审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㈥对实验室人员实施医务监督等。

第十一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必须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制定科学、严格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卫措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内容包括:生物危险、消防设施、电气安全、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理等。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人员培训制度、实验室准入制度、实验室设施设备的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健康医疗监督制度、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保卫防盗、防火制度等。

第十二条 实验室应根据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编制本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检测研究实验操作规程、相关仪器设备使用规程、个人防护设备使用规程、实验室消毒规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程、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等。

实验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室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所有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建立并保存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档案。

第十四条 生物安全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常规现场检测,在移动、检修和更换高效过滤器后也要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 实验室必须建立实验档案,包括实验室安全记录、工作日志、实验原始记录、设备条件监控及检测记录、消毒记录、事故(暴露)记录、人员培训记录、员工健康档案等。

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0年。

第十六条 实验室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处置,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五章 实验室感染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七条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十八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指定具有与该实验室中的病原微生物有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专门部门或人员来负责实验室感染预防控制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病原微生物菌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十九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向单位领导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机构。

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当为接触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卫生危害的病毒或细菌等病原体的实验室人员确定一家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具有传染病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防护等诊疗条件的综合医院作为定点收治医院。

第二十条 实验室发生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第二十一条 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应当依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报告,并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理

事故处理原则

当发生自然灾害或事故时,应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1.采取紧急个人处理措施,按规定要求立即处理污染工作台面,并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

2.实验室主任和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

3.由特定实验室人员对实验室环境进行净化处理,并调查事故原因。

4.对受污染人员进行治疗,并进行临床治疗评估。

5.生物安全委员会对污染环境进行安全评估,经批准后,实验室人员方可进入。

6.对事故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意外情况处理

1.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一般意外

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一般实验室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按规程指导处理。并检查处理效果,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 2.气溶胶污染

一旦发生压力(包括正压和负压)容器或管道爆裂、离心机事故等情况,可能造成气溶胶污染的事故,应立即关闭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 3.实验室意外损伤

(1)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处理。应令受到伤害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紧急消毒处理后,帮助受到伤害的人员紧急处理并撤出实验室。受到伤害的人员应进行治疗并休息。

由专业人员查找原因,消毒清理现场,回收已经取出的菌种与感染性实验材料,实验室在经过整理、消除造成伤害的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要详细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 (2)伤害事故可能导致细菌培养物的感染,如操作过程中发生培养物或污染材料溅落在身体表面、意外接种等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受伤害者进行隔离观察,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 4.疑似感染

工作人员进行细胞培养物操作后,怀疑感染,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隔离治疗。 5.仪器设备故障

(1)实验过程中,如发现生物安全柜或其他防护设备的技术指标偏离正常范围,不符合实验要求,应立即停止实验。报告实验室主任,通报有关部门修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2)停电。停电时实验室应急灯会自动打开,此时应立即停止实验,按撤离规程离开实验室。并封好实验室门。电力恢复后,至少等30分钟才能再次进入实验室工作。

(3)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并报有关部门修理。仪器运出修理前应彻底消毒。

若维修人员必须进入实验区,则应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维修工作结束,所有工具在带出实验室前应严格消毒。实验室人员必须帮助和监控维修过程。 6.菌种容器破损。

放置在冰柜(-20°c)内,实行双人管理。如发现菌种丢失或容器破损,应立即报告。 7.意外接种

实验室应尽量避免使用玻璃等易碎品。如发生玻璃器具破碎,应用扫帚、簸箕、镊子等工具处理,禁止用手。一旦不小心发生意外接种时,应及时按规程处理。 8.皮肤粘膜被污染

实验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皮肤粘膜被菌液污染,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到缓冲区或半污染区。按教材中消毒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发现相关症状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被操作病原微生物导致疾病类似的症状,应根据具体情况,就地隔离或到指定医院就诊,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以免疾病传播。 事故的评估和改进

对安全事故进行评估由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后,实验室主任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的落实。 事故报告制度

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科主任及生物安全小组报告。

唐山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 《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一.目的:满足检验科自身及其服务对象的质量要求,其体现控制过程并排除质量环节的所有阶段导致不符合、不满意的原因,以取得社会与经济效益。

二.目标:实现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 三.控制程序

内部控制:为保证检验结果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1.组织结构

1) 检验科人员组成 2) 检验科室质控小组组成 1.质控小组工作制度 2.质控小组工作内容:

室内质控的检查督导 室间质控的分析、处理 改进措施的建立与反馈

3) 检验项目符合卫生部《临床医疗机构检验项目目录》要求 2.质量控制相关措施及制度 1)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检验项目符合卫生部《临床医疗机构检验项目目录》 2) 检验科技术人员档案 ①.执业资格 ②.业务培训考核情况 ③.继续医学教育考核情况 ④.健康体检

3) 检验科防止院内感染制度 ①.实验室消毒、照射制度及记录 ②.医源性废弃物的处理措施 ③.检验人员的生物防护制度 ④.消毒剂的正确使用 4) 检验科标本接收及处理制度 ①.患者检验前的准备

②.末梢血常规、血型的采集操作规程 ③.病房常规检验标本的收集程序 ④.急诊标本的接收、分送程序。 ⑤.门诊平诊标本的接收程序 ⑥.标本的储存程序 ⑦.检验后标本的程序保存 ⑧.危急值、传染性标本的保存程序 5) 检验科急诊工作制度 ①.急诊第一负责者认定 ②.急诊检验工作内容

③.急诊抢救支援小组组成及职责 6) 检验科报告审核制度 7) 检验科结果登记制度 ①.LIS的使用程序 ②.LIS的维护程序 ③.检验数据的备份 ④.各项检验结果回报规定 8) 超生命警戒值报告及登记制度 9) 报告发放管理制度 ①.普通检验报告发放制度 ②.特殊检验报告发放制度 ③.超危急值报告发放制度 10)仪器使用校准及维护保养制度 ①.日常运行、维护记录 ②.故障消除措施及校准记录 3.各种检验设备的SOP文件 4.各种实验的SOP文件

外部控制:有效的检查督导,获取持续的质量改进 1.组织结构

1) 职能科室的督导

①.来自医教科执业能力的培训 ②.来自感染科的技术指导 ③.来自质管科的合格检查 ④.来自外部实验室的评价 ⑤.来自器械科的合作支持 ⑥.来自总务科的合作支持 2) 科室自身的不断完善 2.质量控制相关制度

1) 差错事故的登记处理制度

科室差错事故处理紧急预案 ②

科室差错事故的处理意见 ③

差错事故的登记 2) 试剂管理制度 ①.试剂采购程序 ②.政府试剂招标目录 ③.不在政府招标目录外的清单 ④.特殊检验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 ⑤.试剂供应的资质材料

⑥.各实验室试剂的出入库管理记录 3) 教育培训记录

①.三基培训记录

②.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记录 ③.实习教研培训记录 4)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5) 信息反馈制度

①.临床信息反馈记录 ②.门诊患者反馈记录 ③.抱怨处理记录

6)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①.生物安全管理 ②.消防安全管理

③.化学损伤的预防及处理预案 ④.电损伤的预防及处理预案 ⑤.防止刑事事件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推荐第6篇: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防护措施

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防护措施

根据所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相关防护屏障要符合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要求。

生物安全二级水平(BSL-2)实验室:

一、警示标识

1、实验室的建筑物入口、实验室入口、实验室操作间,仪器设备等都粘贴相应的警示标识,列明该实验室内各种潜在危险。

2、生物危害标识:标志底色为黄色,文字为黑色 生物危险二级 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3、化学品危险标识

根据实验室现有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状态,做以下标识: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有毒品、腐蚀品、致癌致畸品。

二、物理防护屏障

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配备初级物理防护屏障,它包括各级生物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初级防护屏障)。实验室的设施结构和通风设计构成次级物理防护屏障(次级防护屏障)。

能产生传染物外溢、溅出和气溶胶的操作,包括离心、研磨、搅拌、强力震荡混合、超声波破碎、打开装有传染性材料的容器、动物鼻腔注射、收取感染动物和孵化卵的组织等,都要使用Ⅱ级生物安全柜和物理防护设备。

三、设施和设备

1、实验室设施(次级防护屏障)在建筑中,实验室与一般区域隔离。 1.1 建筑结构和平面布局

建筑物抗震能力八级,防鼠、防虫、防盗。

建筑物内实验室安装有门禁系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门口处设有柜子,将个人服装与实验服分开放置。实验室有安全通道和紧急出口,有明显标识。 1.2 密闭性和内表面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的表面光滑、易清洁、不积尘、不渗水、不凝集蒸汽、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表面平整,防滑。工作台面易于清洁,防水,耐热、有机溶剂、酸、碱和常用消毒剂的损害和腐蚀。实验室内所有的门可关闭;实验室出口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1.3 空调

每个实验室都安装有空调。 1.4 照明适合于室内一切活动。

1.5 可靠的电力供应。冰箱配置有备用电源。

2、安全设备(初级防护屏障) 2.1 防护服装 2.2 防护手套 2.3 生物安全柜

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如细菌分离、组织培养、鸡胚接种、动物体液的收取等,都应在Ⅱ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生物安全柜每12个月由生产厂家负责全面检测一次,每次使用生物安全柜时,应注意观察其运行是否正常,并填写使用记录。 2.4 高压灭菌器

高压灭菌是最为常用的杀死微生物的物理手段,所用的培养物和废弃物在处理前都要用高压蒸汽灭菌器消毒。 2.5 急救箱

实验室必须配备急救箱。急救箱内至少应包括:消毒剂、消毒药棉、一次性橡胶手套、无菌创伤敷料/纱布、胶布、绷带、镊子、剪刀等。 2.6 消防器材

实验室应配置适用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 2.7 洗眼装置

实验室工作区配置洗眼装置。

四、个人防护装备的总体要求

实验室所用的任何个人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生物危害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制定有相应程序控制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等。

1、实验室防护服

实验室应确保足够的防护服可供使用。防护服要及时消毒、清洗。当具有潜在危险的物质极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塑料围裙或防液体的长罩服,如必要,还应穿戴其它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面具、头部面部保护罩等。连体防护服穿戴时,注意先穿裤子,后穿上衣。实验完后,先脱上衣,后脱裤子,脱衣时抓住上衣衣边往上拉,从头部钻出。污染的防护服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2、手套

手套应在实验室工作时可供使用,以防生物危险、化学品、辐射污染,冷和热,产品污染,刺伤、擦伤和动物抓咬伤等。

手套应按所从事操作的性质符合舒服、合适、灵活、握牢、耐磨、耐扎和耐撕的要求,并应对所涉及的危险提供足够的防护。戴手套时,应保证所戴手套无漏损、手要干燥;在撕破、损坏或怀疑内部受污染时更换手套。脱手套之前先用消毒液消毒手套,然后一手捏住另一手的手套掌部往外拉,使污染的部分包在里面。使用后的手套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3、鞋

实验用鞋应舒适,鞋底防滑。

4、口罩

选择合适的口罩,戴之前,应检查是否破损和清洁。穿戴时,须用手捏下鼻部,使其紧贴皮肤,以防漏气。

5、帽子

操作感染性材料时,必须佩带帽子。

6、眼镜

必要时,操作应戴防护眼镜。

推荐第7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汇报

市畜牧兽医局:

为提高我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保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按照市局文件精神,我所不断加强对全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对纳入生物安全管理的20个兽医实验室实施监督执法,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全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1、开展两轮次实验室生物安全例行检查

2012年初,我所制定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安排上、下半年分两阶段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例行检查,每半年内完成一轮辖区内所有实验室的巡回检查,检查重点是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开展、菌毒种的使用与保存、实验废弃物处理、对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等。至今,我所已按计划完成了全年的工作。

2、组织开展全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在“中秋”、“国庆”两节及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开展了全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实验室设立单位自查与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市所和市局对天津农学院、天津中升挑战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青区、蓟县、北辰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等兽医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菌株(毒株)保存、实验材料和废弃 - 1 -

物的生物安全处理、24小时值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以及公共安全防护储备等。

二、组织、督促各兽医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自查

要求全市各兽医实验室每半年开展一次生物安全自查,并向市监督所提交自查报告,以便及时发现生物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大部分实验室已完成全年自查工作,并提交了自查报告。

三、督促各兽医实验室完成农业部网上信息填报工作

督导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全国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明确专人,依照系统使用说明书完成上一年度的实验室信息填报。除出入境检疫局动物与食品检测实验室不需要填报外,有5个实验室未完成填报工作。

四、监督检查发现及处理

目前,纳入我市生物安全管理的共20个兽医实验室(其中包括12个区县动物疫控中心、2个局下属市级单位、2个兽用生物制品公司、4个系统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动物、出入境检疫局等)实验室),均未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出入境检疫局的BLS-Ⅲ实验室也已关闭)。

经过近几年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各实验室生物安全水平都有很大提高:大部分实验室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生物安全制度并深入落实,有计划地开展实验室在岗人员培训及考核,严格按照国

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从事实验室活动、处理实验废弃物,尤其各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有很大发展,已基本构建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安全高效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体系。各实验室虽都有很大发展,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个别实验室仍存在生物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如:未明确生物安全责任,没有层层签署生物安全责任书,未建立应急值守制度,未明示生物危害标志,无洗眼装臵等生物安全设施设备,菌毒种及样本保存无双人双锁保管措施,生物安全制度不健全或未公示、实验人员在实验室内饮食等现象。

我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上报市局。同时,不断督导各实验室完成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任务和实验室网上信息填报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市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局文件有关规定,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宣传,严格生物安全监督执法,深入检查各实验室的实验活动,督促各实验室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实验工作,确保全市动物病源微生物实验室不出任何生物安全事故。

近几年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及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在发展全市兽医实验室上已经取得显著成绩,希望加快推进全市兽医

实验室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考核,以增强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使全市兽医实验室水平迈进更高台阶,同时促进生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推荐第8篇: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一) 目的对医学工作者健康与安全负责的精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以保证在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从而遏制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中心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 2.设施规范 管理到位 3.主动监测 反应及时 4.依法处理 措施果断 5.机制通畅 遏制危害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于实验室内部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四)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4.《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五)预案启动

当出现

(三)中的任意情况,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1、元宝山区平庄镇中心卫生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孟宪杰 成员:李磊

2、元宝山区平庄镇中心卫生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

组长:孟宪杰 成员:李磊

(二)职能与工作

1.领导小组: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方针,规划对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

2.应急处理工作组: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对各类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

2 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实施全面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

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建立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专库。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剧毒化学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影响社会稳定。

(二)预警

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填写准确。每次使用后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见处理程序)。

2.建立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应立即报告。

3.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出预警通报。

四、应急控制措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有关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对突发事件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等等。

(一)对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综合评估

1.流行病学调查 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2.标本、样品采集和检验 对污染的物品、区域、感染的人员进行采样和检测,对可疑生物进行样本检查,进行病原的分离鉴定,以确定事件的性质与危害。

3.污染区域划定 对污染区及其周围的地区进行卫生监测。对于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放射源的丢失或被盗事件,应监测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二)现场控制措施

1.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规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围,封闭或封锁相关实验室和实验区。

2.传染源控制 对于受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影响的现症病人实行就地报告,通过“绿色通道”,送至实验室人员感染救治的定点医院。对于疑似病人和接触者进行入院观察。对于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或隔离。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

4 的调查。

3.对于查明的微生物病原、生物毒素以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的物品要对其进行封存和销毁,紧急封闭公共饮用水源等公众共用设施。

4.对受到污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物品等进行消毒处理,具体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

5.保护易感人群 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紧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

6.卫生知识宣教 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特异性卫生知识宣教。 7.人员疏散 出现大量或毒性极大的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事件时,可报请政府取消集会性活动,采取必要的停工、停业、停课和人员疏散措施。

8.消除区域民众心理障碍和精神应激 采取宣传教育、心理咨询等方式针对性解决。

(三)追踪监测

追踪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的高暴露人群,开展主动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上报与部门协调

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和放射源丢失的事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要与卫生监督部门配合协调,

5 搞好相关区域的食品、饮水、环境卫生监督。

对于实验室人员受到感染和侵害事件,积极与医疗部门协调,提供有关资料,尽早确诊,尽早治疗,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疫情的解除

如果查明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是由于细菌毒素或传染性较差的病原体引起的危害较小的污染,经实验室消毒处理后即可解除封锁。但对感染者必须加强治疗和必要的限制。如查明生物污染或泄漏是由于国家规定的

一、

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发生上述相应疾病的病症时,应继续封锁,并应将封锁区分为若干个大小封锁圈。各封锁圈之间应完全隔离开来,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受感染者及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留验。解除封锁的条件是对污染区或疫区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如对病原体进行彻底的消毒或扑灭;根据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杀虫、灭鼠;对小隔离区进行终末消毒,并从最后一例病人算起,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仍无新的病人发生,报请批准封锁的主管部门解除封锁。

六、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加强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强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2.人员培训

加强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测与预警、疫情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加强对实验室业务人员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培训。

3.监督检查

6 相关实验室要定期自查,建立实验室检查制度。 4.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工作每两年不少于1次。演练工作应根据性质的不同分类进行。

7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菌(毒)外溢在台面.地面和其他表面

1、戴手套,穿防护服,必要时需进行脸和眼睛防护。

2、用布或纸巾覆盖并吸收溢出物。

3、向纸巾上倾倒适当的消毒剂,并立即覆盖周围区域。通常可以使用2000mg/L漂白剂(或5%次氯酸钠溶液);但在飞机发生溢出时,则应该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如苯扎溴铵等。

4、使用消毒剂时从溢出区域的外围开始,向中心进行处理。

5、作用适当时间后(例如 30 分),将所处理物质理掉。如果含有碎玻璃或其他 锐器,则要使用簸或硬的厚纸来收集处理过的物品,并将它们置于可防刺透的容器中以待处 理。

6、对溢出区域再次清洁并消毒(如有必要,重复第 2~5 步)。

7、将污染材料置于防漏.防穿透的废弃物处理容器中。

8、再成功消毒后,通知主管部门目前溢出区域的清除污染工作已经完成。二.菌(毒)外溢在防护服上 应立即进行局部消毒,更换。污染的防护用消毒液浸泡后进行高压灭菌处理。 三.菌(毒)外溢到皮肤粘膜 这种情况被视为有很大危险,应立即停止工作,能用消毒液的部位可进行消毒, 然后用水冲洗 15~20 分。处理后安全撤离,视情况隔离观察,期间根据条件进 行适当的预防治疗。

8 四.皮肤次伤 若皮肤被刺破应被视为有极大危险,应立即停止工作,对伤口进行挤血,用水冲 洗消毒。视情况隔离观察,其间根据条件进行适当的预防治疗。 五.离心管发生破裂

(一) 非封闭离心桶的离心机内盛有潜在感染性物质的离心管发生破裂 这种情况被视为发生溶胶暴露事故,应立即加强个人防护力度,其处理原则如下:

1、如果机器正在运行时发生破裂或怀疑发生破裂,应关闭机器电源,停止后密 闭离心筒至少 30 分,使气溶胶沉积。

2、如果机器停止后发现破裂,应立即将盖子盖上,并密闭至少 30 分。 发生这两种情况时都应报告实验室负责人。随后的所有操作都应加强个人呼吸保 护并戴结实的手套(如厚橡胶手套),必要时可在外面戴适当的一次性手套。当 清理玻璃片时应当使用镊子,或用镊子夹着的棉花来进行。所有玻璃的离心管、玻璃碎片.离心桶.十字轴和转子都应放在无腐蚀性的.已知对相关微生物具有杀 灭活性的消毒剂内。未破损的带盖离心管应放在另一个有消毒剂的容器中,然后 回收。离心机内腔应用适当浓度的同种消毒剂反复擦拭,然后用水冲洗并干燥。清理时所使用的全部材料都应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二)在可封闭的离心桶(安全杯)内离心管发生破裂 所有密封离心桶都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装卸。如果怀疑在安全杯内发生破损,应该 松开安全杯盖子并将离心桶高压灭菌。还可以采用化学方法消毒安全杯。

六、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安全柜以外):

1、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应当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人员。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严禁人员入内。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则应推迟进入实验室。

2、就地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过了相应时间后,在生物安全人员的指导下来清除污染。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

七、发现相关症状 若操作者或其所在实验室的工作人出现于被操作病原微生物导致疾病类似的症状,则应被视为可能发生实验室感染,应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如实主诉 工作性质和发病情况。在就诊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以免疾病传播。

推荐第9篇: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1.检验科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2.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规定各个场所、各工作流程及不同工作性质人员的安全准则。(附件1) 3.保存完整的安全记录。(附件2)

4.开展安全制度与流程管理培训,相关人员知晓本岗位的履职要求。5.各实验科室设置安全员,负责各个场所的安全。 6.演习活动需保存完整的各项安全相关活动记录。

7.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进行生物安全分区并合理安排工作流程以避免交叉污染

1.实验室生物安全分区得合理,有明确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标志。2.合理设计工作流程以避免交叉污染。

3.进入分子生物学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需通过相关门禁识别装置后方可进入。

三、配置充分的安全防护设施

1. 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工作性质,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充分的个人防护。

2. 配备洗眼器、冲淋装置及其他急救设备及耗材(碘伏、酒精、纱布、眼药水等),并保证以上设施可正常工作。

3. 设立适当的警示标识,对生物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化学安全等做出充分警示。(附件3)(注:实验室风险告知标识,标本、人员走线图)

4. 如开展放射免疫分析和其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检测,保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时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性。

5.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保存完整的培训记录。

6. 实验室出口处设有专用手部消毒设备。

7. 实验室安全防护要到位,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管理。(注:档案管理需专人负责)

三、消防安全保障

1.建立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制度。(附件4) 2.设置专门的储藏室、储藏柜。

3.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4.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 5.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6.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电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7.对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保存整改意见。

8.有关人员需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与基本技能,进行消防演习并持续改进,保存演练记录。

四、制订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附件5)

1.制订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2.相关人员知晓职业暴露的应急措施与处理流程,并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暴露的培训及演练,保存完整的相关记录。

3.有职业暴露处置登记及随访记录,根据职业暴露的案例分析改进职业暴露管理。

五、制定针对不同情况的消毒措施,并保留各种消毒记录。定期监控各种消毒用品的有效性

1.制订针对不同情况的消毒措施并实施。(附件6) 2.定期监控各种消毒用品的有效性。 3.标本溢洒处理流程。(附件7)

4.相关人员掌握消毒方法与消毒用品的使用。5.保留各种消毒记录,记录完整。(附件8)

6.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分析、反馈、整改,定期对消毒用品的有效性进行监测。

六、建立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附件9) 1.建立微生物菌种、毒株的管理规定与流程。 2.微生物实验室有专人负责菌(毒)种管理。 3.建立相应应急预案。

4.主管部门有监督记录,改进措施。

七、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置符合要求

1.制定实验室废弃物、废水的处理流程并落实。(附件10)

2.有明确的责任人,定期检查整改,以保证对人员及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3.主管部门有监督记录,改进措施。

4.实验室废弃物、废水处理登记资料要完整。(附件11)

八、建立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附件4,附件12) 1.建立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2.建立化学危险品清单和安全数据表。

3.指定专门的储存地点,专人管理,对使用情况详细记录。4.有主管部门监管记录。

推荐第10篇:二级医院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措施

二级医院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措施SICOLAB 检验科是医院病原微生物重要集散地之一,工作人员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各类标本接触,容易发生医源性感染。多年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一直未得到足够的认识,个别检验人员对自身防护缺乏足够的重视。2003年香港的实验室以及北京、安徽的CDC医学实验人员感染SARS的有关报道,给我们启示、检验科是一个比较容易感染和传播疾病的科室。做好检验科的生物安全防护是每个检验人员的责任。目前二级医院实验室的状况:

(1)未严格执行生物安全防护制度、生物安全风险意识淡薄。

(2) 个别人员对生物安全防护重视不够,穿工作服到清洁区,检测标本时不习惯戴手套。 (3)对于致病性微生物和传染性较强的标本不戴防护用具,个人防护意识差。 (4)房屋陈旧,工作间流程不合理。

(5)在实验室内吃东西、抽烟,污染区和清洁区区分的不够严格。对于目前存在的状况、应加强整改措施、更新理念。对生物安全危险性产生足够认识,通过国内外多次实验室感染的实例,令人清醒的认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应具备以下措施。

1实验设施结构要合理,应以生物安全为核心医院检验科面对患者的标本,无法预知标本所带的致病性的高危程度。在实验设施上必须达到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标准,以防备病原微生物的危害。实验室结构设施要求:

(1)实验室门窗带锁可自动关闭,实验室的门要有可视窗。

(2)每个实验室均应安装非触摸式水龙头,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3)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地面应防滑。

(4)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液、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 2建立健全的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并监督执行

生物安全防护制度的建立对检验科而言是生物安全防护的核心。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防护制度,还应加强生物安全的管理并严格监督执行。科室应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监督检验科生物安全制度的实施。促进实验室安全行为的程序化、制度化。实验室入口处应有生物安全标志,外来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对于个别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就餐,检测标本时不戴手套,穿工作服到清洁区,生物安全小组成员应监督纠正不规范操作和行为。 3配备必需的生物安全设备和提供足够的个人防护设备,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保障临床医疗机构的检验科为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按要求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Ⅱ级生物安全柜和高压灭菌容器,安装洗眼器和紧急喷淋装置。实验室应配有急救箱。个人防护设备是减少操作人员暴露于气溶胶、喷溅物以及发生意外接种等危险的一个屏障。日常个人防护设备要有白大衣、隔离衣、工作鞋、帽子、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塑胶手套等。操作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HIV血清学检测时应在Ⅱ级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必要时戴双层手套和防护眼镜。

4加强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实验人员对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加强自身防护是生物安全的重要措施特别是岗前培训,重点岗位微生物室的管理。 5消毒的执行和落实

每天上班前、工作后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物体表面每日2次擦拭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及时消毒处理。具有传染性的病原体洒落表面,应立即消毒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或0.2%~0.5%过氧乙酸溶液洒于污染表面,保持30~60min,擦拭干净手的消毒:应戴一次性塑胶手套接触标本,工作前、工作后应用肥皂流水洗手1~2min。 6职业暴露预防、急救处理措施

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并定期接种疫苗,建立档案。建立有关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 7做好废弃物处理、所有实验室废弃标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物,均应高压灭菌处理,方可运走总之,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是检验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检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在工作岗位上加强生物安全意识,积极的预防。科室制定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规范不良工作习惯按有关工作规范操作、积极做好检验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避免实验室人员感染,防止发生实验室事故,是加强二级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防护的根本途径。

第11篇:实验室与生物安全

第一题:判断题。 请判断以下各题的正误。

1, 检验科应配置生物安全柜作为微生物接种、分离等操作的场所,条件确实困难时,可戴上口罩在超净工作台内进行此类操作。(1分)

正确

错误

2,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1分)

正确

错误

3, 生物安全实验室可与建筑物内其它实验室和场所共用配电箱。(1分)

正确

错误

4, 酚类化合物对细菌繁殖体和芽胞以及各种病毒均有杀灭活性。(1分)

正确

错误

5, 碘伏是很好的抗菌剂,但一般不适合作为消毒剂。(1分)

正确

错误

6, 感染性物质不能使用移液管反复吹吸混合,为确保移液准确,应将移液管内最后一滴液体用力吹出。(1分)

正确

错误

7, 目前有记录的国内外实验室相关感染事件,主要是由于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设施(硬件)建设不合格,导致病原体感染实验室工作人员或泄露到周围环境而造成。(1分)

正确

错误

8, 如果生物安全实验室内试验表格或其他打印或手写材料被污染,应将这些信息拷贝到其他载体上,并将原件置于盛放污染性废物的容器内。然后高压消毒处理。(1分)

正确

错误

9, 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的年限为20年。(1分)

正确

错误

10, 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必须使用注射器和针头时,采用锐器安全装置,可重新给用过的注射器针头戴护套,一次性物品应丢弃在防穿透的带盖容器中。(1分)

正确

错误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列入甲类传染病并按照乙类传染病管理。(1分)

正确

错误

12, 实验操作中,若发生感染性培养物或标本组织液外溢到皮肤,应在工作结束时,在同操作者的配合下对溢洒的皮肤用75%酒精进行消毒处理,然后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1分)

正确

错误

13, 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1分)

正确

错误

14, 实验动物分为四级,主要有:普通级、特殊级、清洁级、无特定病原体(SPF)级。(1分)

正确

错误

15, 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时,须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实验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人员,所有人员不需持证上岗。(1分)

正确

错误

16, 隔离系统动物饲养装置的换气次数为每小时20--40次。(1分)

正确

错误

17, 大鼠可以在普通环境动物室进行实验。(1分)

正确

错误

18, 实验动物饲料应贮存于5~20℃的贮存室内。(1分)

正确

错误

19, 取得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必须对饲养、繁育的实验动物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测。(1分)

正确

错误

20, 从饲养室和实验室外引入实验动物时,必须实行隔离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才可繁养、使用。(1分)

正确

错误

21, 动物实验中所使用的实验动物可以从无《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的单位或从农贸市场购买动物作为实验动物。(1分)

正确

错误

22, 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实质等同性原则”。(1分)

正确

错误

23, 不能随意丢弃基因工程生物体,但对已用过的培养基可以随意处理。(1分)

正确

错误

24, 基因工程是利用重组DNA技术将异源DNA直接导入有机体的生物技术。(1分)

正确

错误

25, 基因工程生物所存在的危险是潜在的,因此应对基因工程生物的研究和生产建立长期或定期的监测、跟踪及报告制度。(1分)

正确

错误

26, 我国已成功获得转基因猪。(1分)

正确

错误

27, 对于蓄意将基因工程生物扩散的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上报主管单位,并追踪基因工程生物的去向和其后的跟踪处理;对危害严重的基因工程生物的扩散行为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1分)

正确

错误

28, 照射量(X)旧的专用单位为伦琴(R)。(1分)

正确

错误

29, 使用放射性核素及其标记化合物进行实验要填写放射性核素使用登记表。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放射性实验室安全管理课程学习的合格证明。(1分)

正确

错误

30, 射线是指核衰变、核反应和核裂变放出的粒子,也包括由加速器产生的,或来自宇宙线的多种粒子,包括α、β、γ、X射线,中子、裂变碎片和重离子。(1分)

正确

错误

31, 当放射性物质货包外表面任何一点上的剂量当量率不超地10mSv/h,且内容物的放射性活度总量不超过豁免限值时,可按普通货包运输。(1分)

正确

错误

32, 放射性实验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1分)

正确

错误

33, 危险化学品的仓库门应为铁门或铁皮门,采用内开式或外开式皆可。(1分)

正确

错误

34, 当浓碱撒在桌面上时,先用稀醋酸中和,然后用水冲洗,用抹布擦干净。(1分)

正确

错误

35, 高危害的过氧化物须在9月内丢弃。(1分)

正确

错误

36, 灭火器的检查周期是二年。(1分)

正确

错误

37, 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货物。(1分)

正确

错误

38, 在存放可燃气体的地方,应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1分)

正确

错误

39, 所有病人的临床标本均被认为具有传染性,在运输过程中都应放置于具有安全盖的结构优良的容器内。(1分)

正确

错误

40, 临床实验室的生物污染可由不同种属的致病因子造成,包括细菌、病毒、真菌以及寄生虫等。(1分)

正确

错误

41,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是指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操作程序和规程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1分)

正确

错误

42, 临床实验室中的物理源危害主要来自放射性核素的辐射、紫外线照射、电磁场、噪音等。(1分)

正确

错误

43, 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内容、设备设施特点等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1分)

正确

错误

44, 血清分离时,移液管使用后应立即灭菌清洗,以备重复使用。(1分)

正确

错误

45, 在使用苛性碱及腐蚀性化学品的地方,应设有急救淋浴装置,并定期做性能检查。(1分)

正确

错误

46, 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实验室工作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1分)

正确

错误

47, 引起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的寄生虫主要有鼠弓形虫、疟原虫属、锥虫属和利什曼原虫。(1分)

正确

错误

第二题:选择题。 以下各题中有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下列传染病应按甲类传染病管理,但不包括:(

)(1分)

A.鼠疫

B.霍乱

C.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D.皮肤炭疽

2, 洗手/清除手部污染时,其中错误的操作是(

)。(1分)

A.处理生物危害性材料时,只要可能均必须戴合适的手套

B.即使戴有合适的手套,在处理完生物危害性材料和动物后以及离开实验室前均必须洗手

C.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用普通的肥皂和水彻底冲洗以清除手部污染,但在高度危险的情况下,应使用杀菌肥皂或酒精洗手器喷洒酒精洗手;手要完全抹上肥皂或喷洒上酒精,搓洗至少10 秒钟,用干净水冲洗后再用干净的纸巾或毛巾擦干(如果有条件,可以使用暖风干手器)

D.推荐使用脚控、肘控或感应的水龙头;如果没有安装,可用手关上水龙头

3, 常规微生物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操作要点,以下哪一项是错误的?(

)(1分)

A.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B.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C.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不必进行灭菌

D.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4,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

)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1分)

A.2小时

B.3小时

C.4 小时

D.5小时

5, 关于生物安全实验室良好内务行为,其中错误的是(

)。(1分)

A.禁止在工作场所存放可能导致阻碍和绊倒危险的大量一次性实验材料

B.所有用于处理污染性材料的设备和工作表面在每次工作结束、有任何漏出或发生了其它污染时应使用适当的试剂清洁和消毒

C.对漏出的样本、化学品、放射性核素、培养物或其它材料应在风险评估后清除并对涉及区域去污染;清除时应使用经核准的安全预防措施、安全方法和个人防护装备

D.保持了良好内务行为后,可不必制定发生事故或漏出导致生物、化学品或放射性核素污染时,设备保养或修理之前对每件设备去污染、净化和消毒的专用规程

6,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运输方式不包括:(

) 。(1分)

A.应当通过陆路运输

B.可以通过水路运输

C.紧急情况下运输或者需要运往国外的,可以通过民用航空运输

D.地区内运输可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

7, 关于生物安全实验室个人责任,其中错误的是(

)。(1分)

A.食品、饮料及类似物品只应在指定的区域中准备和食用

B.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C.禁止在工作区域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性眼镜,长发应束在脑后,工作时若戴有戒指、耳环、手表、手镯、项链和其它珠宝应将其置于个人防护装备内

D.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免疫以预防其可能被所接触的生物因子感染,应按有关规定保存免疫纪录和免疫前血清

8, 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不正确的是:(

)。(1分)

A.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B.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C.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

D.具有疑似某种病原微生物感染症患者整个临床病期均可采集样本

9, 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单位及接诊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在(

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1分)

A.1 B.2 C.3 D.4

10, 需运进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标本、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或生物活性物质的包装,不正确的是(

)。(1分)

A.将有关物品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橡胶圈的塑料管里,拧紧;直接在塑料管上用油性记号笔写明样本的种类、时间、编号、姓名等

B.放入大小适合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物品

C.将标本有关信息填在标本送检登记表,连同塑料管用另一塑料袋密封;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或生物活性物质的信息表则需通过传真或其它无污染手段传出

D.所用密闭容器的外表面视情况印制生物危险标识

11, 我国卫生部颁布的(

) ,对不同实验操作的防护水平以及运输的包装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1分)

A.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B.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C.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D.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12,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手套的要求不包括(

)。(1分)

A.应在实验室工作时可供使用,应对所涉及的危险提供足够的防护,以防生物危险、化学品、辐射污染,冷和热,产品污染,刺伤、擦伤和动物抓咬伤等

B.所戴手套无漏损,戴好手套后可完全遮住手及腕部,如必要,可覆盖实验室长罩服或外衣的袖子

C.在撕破、损坏或怀疑内部受污染时应更换手套

D.为提供足够的保护,试验中接听电话或临时离开实验室可始终穿戴(原来的)手套

13, 下列消毒剂可用于皮肤的消毒,但(

)除外。(1分)

A.乙醇

B.季铵盐类化合物

C.酚类化合物如三氯生

D.戊二醛

14, 负责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区活动的管理责任人(

)应对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至少评审和更新一次。(1分)

A.每季度

B.半年

C.每年

D.每两年

15, 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能同时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的种类数目为:(

)。(1分)

A.1种

B.2种

C.3种

D.4种

16, 在我国的《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中,规定在颁布实施我国Ⅱ级生物安全柜有关标准之前,进口的Ⅱ级生物安全柜必须符合(

) 相应的标准,生产国无相关标准的产品不得进口使用。(1分)

A.生产国

B.中国

C.美国

D.世界卫生组织

17, 在进行感染性材料操作时,若发生生物安全柜外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错误的应急操作是:(1分)

A.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

B.在未得到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许可前,有关实验人员不得撤离相关区域

C.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

D.在一定时间内严禁人员入内,并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

18, 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每(

)发放一次,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必须接受每年的复查,复查合格者,许可证继续有效。(1分)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19, 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在实验(

须向实验者提供《实验动物设施使用证明》。(1分)

A.开始前

B.进行中

C.结束时

D.结束后3个月

20, 按照2001年实验动物国家标准,(

不能在普通环境动物实验室开展实验。(1分)

A.犬

B.猴

C.大鼠

D.兔

21, 从事实验动物繁育工作时,应当取得(

核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应当持有《实验动物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认可证书》。(1分)

A.卫生厅

B.农业厅

C.科技厅

D.检疫局

22, 2002年,广东省科技厅等(

)大厅局制定《广东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细则(试行)》。(1分)

A.6 B.7 C.8 D.9

23, 隔离系统是以隔离器为主体及其附属装置组成的饲养系统。要求送入隔离器的空气需经超高效过滤,换气次数为每小时20-50次,洁净度达到(

)级,饲料、饮水、垫料、笼具等都应高压高温灭菌。(1分)

A.

B.

C.

D.

24, 实验动物使用环境设施应当符合相应实验动物等级标准的要求,(

进行SPF级、清洁级的大、小鼠等小动物的实验。(1分)

A.普通系统

B.亚屏障系统

C.屏障系统

D.隔离系统

25, 转基因作物首次产业化的时间是(

)。(1分)

A.20世纪70年代

B.20世纪80年代

C.20世纪90年代

D.21世纪初

26, 基因工程废弃物同其他废弃物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

)。(1分)

A.基因工程废弃物存在更大的毒性

B.基因工程废弃物存在潜在危害性

C.基因工程废弃物的危害更直接

D.二者没有差异

27, 基因工程生物的危险是(

)。(1分)

A.直接的

B.潜在的

C.不存在的

D.单一的

28, 要重视基因工程生物安全的科学普及和培训教育,加强生物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是因为:(

)。(1分)

A.基因工程是高新技术

B.公众参与既是基因工程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因工程技术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C.基因工程非常不安全

D.基因工程体对人类健康有害

29, 影响影响生物学作用的辐射源相关因素包括(

)。(1分)

A.辐射种类

B.照射次数与照射部位

C.照射方式与面积 D.以上都对

30, 关于放射性制剂的保管不正确的是(

)。(1分)

A.在合适的条件进行储存

B.必要时进行分装保管

C.严禁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储存在同一场所

D.可与与各类放射自显影的感光材料、自显影的标本保存在同一场所。

31, 初始强度为50mCi的125I(半衰期60天)放置30天后其强度为( )。(1分)

A.40mCi B.37.5mCi C.25mCi D.12.5mCi

32, 表示放射性浓度的单位是( )。(1分)

A.Bq/ml B.uCi/g C.dpm/mg D.cpm/mg

33, 电离辐射所致出血综合征的主要表现是(

)。(1分)

A.凝血功能障碍

B.血管通透性增加

C.血小板的数量减少和功能低下

D.以上都对

34, 灭火器应放置在(

)。(1分)

A.易于取用的地方

B.隐蔽的地方

C.远离实验室的地方

D.试剂室内

35, 关于易燃液体安全标志的下列描述中错误的是(

)。(1分)

A.底色为粉红色

B.底色为红色

C.图形为火焰(黑色或白色)

D.文字为黑色或白色

36, 按理化性质和危险性分类,危险化学品分为( )类(1分)

A.10 B.7 C.5 D.3

37, 四氯化碳、氯仿、二氯乙烷、溴甲烷、溴乙烷、碘乙烷等(

)。(1分)

A.对肾功能无损害作用

B.在体内的浓度低时,无损害作用

C.对肾功能有严重损害作用

D.能与食物中的成分发生化学反应而被排出体外,因而无损害作用

38, 关于高压气体钢瓶使用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1分)

A.高压气体钢瓶应于容器上明显标出图示、成份、危害注意事项等标示

B.高压气体钢瓶应置于通风良好的场所、隔离热源并避免日光照射、温度保持于40℃ 以下

C.各类高压气体钢瓶的减压阀可以通用

D.高压气体钢瓶放置时需有安全固定措施或置于气瓶柜中,以防地震时发生危害且放置场所应明确标示

39, 关于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1分)

A.不带静电

B.晃动一下气瓶时即产生静电

C.气瓶须有接地装置

D.从管口破损处高速喷出时,由于强烈的摩擦作用,会产生静电

40, 有毒化学品进入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下列限值中错误的是( )(1分)

A.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为:固体LD50≤500 mg/kg、液体LD50≤2000 mg/kg B.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为:固体LD50≤800 mg/kg、液体LD50≤2000 mg/kg C.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为:固体LD50≤800 mg/kg、液体LD50≤2500 mg/kg

D.经皮肤接触24小时,半数致死量LD50≤1000 mg/kg;粉尘、烟雾或蒸气吸入1小时,半数致死量LC50≤10 mg/L

41, 三氧化二砷属于(

)。(1分)

A.无机剧毒品

B.有机剧毒品

C.无机毒害品

D.有机毒害品

42, (

)应当参与事故预防工作和担当责任。(1分)

A.用人单位

B.员工本身

C.用人单位和员工本身两方面

D.保卫部门

43,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使用注意事项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1分)

A.标签的粘贴、挂拴、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及储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B.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

C.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

D.标签附于产品包装容器内,由用户开启使用时粘贴于包装容器外

44, 易燃液体的安全使用不包括下列哪项内容?(1分)

A.易燃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

B.可用冰箱进行低温储存

C.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

D.加热易燃液体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且不能使用明火加热

45, 使用移液管和移液辅助器应遵循以下准则,其中哪项除外?(1分)

A.所有移液管应带有棉塞以减少移液器具的污染

B.不能向含有感染性物质的溶液中吹入气体

C.污染的移液管应该完全浸泡在盛有适当消毒液的防碎容器中

D.盛放废移液管的容器可以放在生物安全柜

46, 危险性化学品不包括(

)?(1分)

A.易燃性化学品

B.有毒性化学品

C.致癌性化学品

D.腐蚀性化学品

47, 感染性废料的处置最常采用的方法是(

)?(1分)

A.焚烧和填埋

B.焚烧和灭菌

C.填埋和灭菌

D.消毒和焚烧

48, 血清的分离过程中,下列哪一项属于不当操作?(1分)

A.佩戴手套以及眼睛和黏膜的保护装置

B.血液和血清应当小心吸取,不能倾倒

C.使用过的移液管应立即灭菌清洗

D.标本喷溅或溢出时,应用适当的消毒剂来清洗

49, 实验室所有事件报告应形成文件,内容不包括下列哪项?(1分)

A.事件的责任调查

B.事件的原因评估

C.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

D.事件的详细描述

50, 感染性废物的管理程序应包括下列哪些内容?(1分)

A.指定专人负责和协调感染性废物的管理

B.建立隔离、包装、转运、保存和处置程序

C.建立审核及质量保证程序

D.以上都是

51, 清洁区所用消毒液的有效氯浓度是(

)?(1分)

A.400mg/L B.450mg/L C.500mg/L D.600mg/L

52, 固型废物的管理包括下列哪项内容?(1分)

A.对纸、玻璃、食物和其他可生物将解的有机物应尽可能进行回收

B.就地焚烧可减少90%的废物体积和杀灭大量感染因子

C.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

D.不能与日常废物一起丢弃

53, 依据菌种危险程度的大小,我国将菌种分为四类,其中二类菌种是指实验室感染机会较多,感染后的症状较重并危及生命,发病后不易治疗及对人群危害较大的传染病菌种,下列哪些细菌属于一类菌种?(1分)

A.布氏菌

B.肉毒梭菌

C.结核分枝杆菌

D.鼠疫耶尔森菌

第12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三、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九、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十、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菌毒种、传染病生物样本管理制度

33

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可以进入实验室。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34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7)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制度要求

(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

35 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7)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8)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9)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

36 消毒处理。

三、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制度要求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

四、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1、目的: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

37 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制度内容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3)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2、制度要求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38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制度要求

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

39 作。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1.目的: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2.职责:

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 3.制度要求:

(1)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2)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3)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

40 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4)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理小组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5)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

(6)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一)、化学污染

1.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2.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3.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41

(二)针刺伤

1.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

2.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3.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

4.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5.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

6.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三)、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1.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

42 生理盐水冲洗;

(四)、标本污染

1.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2.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3.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制度

1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着连体衣、隔离服或工作服。 2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后,应先消毒再摘除,随后必须洗手。

3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4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碰撞物或人工紫外线辐射的伤害,必须戴安全眼镜、面罩(面具)或其他防护设备。

5严禁穿着实验室防护服离开实验室,(如去餐厅、咖啡厅、办公室、图书馆、员工休息室和卫生间)。 6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7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隐形眼镜。

43 8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储存食品和饮料。

9在实验室内用过的防护服不得和日常服装放在同一柜子内。

九、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1.1为使检测工作场所保持整洁、明亮、通风、无味、无尘、无积水、无杂物,满足测试分析要求,实验室人员应定期打扫本人管辖的实验场所卫生。

1.1.2实验室、仪器室和办公场所内的卫生,由使用该室的工作人员各自负责;确保工作场所环境清洁,使用仪器及物品摆放整洁。

1.1.3实验室采取定期检查卫生的手段对实验室的内务进行管理,以确保实验室的环境满足检验分析的需要。

1.2日常内务管理制度

1.2.1 检测人员根据所承担的分析测试工作,负责其相应的实验室内务管理工作。

1.2.2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注意桌(台)面和仪器的整洁,室内严禁吸烟、进食、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1.2.3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装配必要的实验设施,保证工作区域的能源、照明、通风能满足工作需要,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区域(如微生物室),按有关要求配置设施;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有温度、湿度、抗电磁干扰要求者,配备空调和抽湿机,安装温湿度表计。

1.2.4实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2.5实验室各种电器设备,器皿应按规定的设置场所放置,不得随意移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

1.2.6分析测试工作时,要了解所使用的化学试剂、仪器各自性

44 能和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准备方可开始工作。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2.7保证电线路的安全,冰箱、培养箱等用电线路必须与实验室用电分开。对陈旧电器线路或已磨损的电线应及时更换,对开关、插座和仪器接地装置应经常进行检查。

1.2.8高压气瓶应设置于安全场所,并加以固定。定期检查乙炔气钢瓶的气密性及泄露报警装置的工作状态。各类钢瓶内应剩余安全残留量的余气。

1.2.9明火作业时,操作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实验室,实验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和火源。下班前由安全员对水、电、火、气、门窗进行检查。

1.2.10浓酸、浓碱废液应经中和后处理才能倒入下水道,有毒残液应按作业指导书集中回收处理。

1.2.11实验室需装设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消防灭火器材等);对消防灭火器材应做到定期检查,不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均可取用;实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2.12新上岗的检测人员,必须先安排其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习有关规章制度。

1.2.13 实验室内必须备有常用的急救药品和冲淋设施,以备急需。

1.3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3.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建卡立档。仪器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验收和调试记录,初始参数,定期保养维护、校准及使用情况等记录。

1.3.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守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5 1.3.3精密仪器室要求保持恒温、恒湿、无振动、无灰尘、无腐蚀性气体。

1.3.4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绝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1.3.5仪器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做好清洁工作。1.3.6计量仪器(包括天平、砝码、滴定管、容量瓶等)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质量,必要时实施期间核查。

1.3.7对实验室内的非检定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1.4纯水使用管理制度

1.4.1实验室用水分为三个等级,要根据分析的要求选取所需的水质。

1.4.2为了防止水质的玷污,一级水尽可能用前现制,不贮存。二级水和三级水经适量制备后,可盛装在预先经过处理并用同级水充分清洗过的、密闭的聚乙烯容器中,贮存于空气清新的洁净实验室内。

1.4.3为了确保实验室用水的质量,按GB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对纯水器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查,并有相关记录。

1.4.4对于所需特殊要求的实验室用水要经过相应的技术条件处理和检验。实验室用水的质量检验方法参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1.5试剂、器皿使用管理制度

1.5.1试剂、器皿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领用时需填写记录,过期或失效试剂要经审核后作报废处理。

1.5.2实验室内保存的少量易燃易爆试剂要放在远离加热操作台的阴凉通风处保管。

1.5.3剧毒、危害及易制毒品试剂应存放在仓库的专柜内,由两

46 人以上人员保管,领用时要填写相关记录。

1.5.4称取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固体试剂的取用遵循“只出不进,量用为出”的原则;液体试剂的取用遵循“只准倾出,不准吸出”的原则。

1.5.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用明火加热。

1.5.6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1.5.7配制各种试剂和标准溶液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配后立即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和配制人,以免拿错用错。使用和保管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应按照《试剂、标准溶液的使用和保管规定》执行。

1.5.8不得使用过期试剂。1.6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1.6.1实验室在未经中心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准外来人员随意进入。

1.6.2实验室工作人员尽量在办公场所会晤外来人员。1.6.3为保障安全,禁止携带儿童进入实验室,以免发生意外。 1.6.4在确保不损害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经中心领导批准,允许客户进入实验室监视与该客户所委托的检测工作有关的操作。

十、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1 目的:确保废弃物得到适当的处理,保证检验质量、防止交叉污染、防止污染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2 职责: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制度;由专职清洁人员负责实验废弃物处理。

3 适用范围:实验室所有废弃标本、使用过的耗材。

47 4 制度细则:

4.1 实验室放置装有垃圾袋的有盖污物桶,并贴有明显标识。 4.2 每天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并妥善包裹废弃物,送出实验室并作好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4.3 不具有传染性的实验室废弃物(如产品包装材料和废纸等办公垃圾),应与传染性废弃物区分开来,作为普通废弃物单独送医院垃圾站统一处理。

4.4 一次性使用污染物处理程序:

4.4.1 血袋、装血液的试管、离心管、吸头等由科室洗涤人员用有效氯浓度0.3 %的爱尔施消毒液充分浸泡(60~120分钟),进行初步消毒处理。

4.4.2 进行初步消毒处理的血袋、试管和与受血液污染的棉球、纸片、一次性口罩、帽子等传染性或可疑传染性废弃物一起放入黄色胶袋中,由省无害化处理中心封闭运输至焚烧中心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4.5 回收使用污染物处理程序:

4.5.1 每天实验前,在清洗盆中加入半盆有效氯浓度0.3 %的爱尔施消毒液,实验中将玻片、离心管、吸管、吸头等回收物品充分浸泡(60~120分钟),进行初步消毒处理。

4.5.2 收集一天的污染物品用流动水冲洗,然后放入洗洁精中煮沸半小时以上。

4.5.3 用刷子擦洗玻片、离心管等,然后用清水冲净,凉干。

48 4.5.4 把清洗凉干的物品放入硫酸中浸泡24小时以上。 4.5.5 取出物品,再用清水冲净,用烘烤箱烘干方可使用。 4.6 不再需要的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后应交由院保卫科处理,不能随便丢弃。 5 引用的文件和表格: 5.1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一、按照规定,废弃物按要求存放,统一销毁。

二、为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流散而污染环境。根据我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医学废物的处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设计和执行关于生物危害性废弃物处理、运输和废弃的规划之前,必须参考最新版的相关文件。

2、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3、本室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的登记、收集和处理,在各室配套污物收集桶。

废水:配有废酸缸、废碱缸、中性废液缸

废物:废注射器、加样头等固体废物交院感科统一无害处理。 废气:经换风扇、通风柜排出室外,备有个人防毒面罩、胶手套、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防止气溶胶的伤害。

4、凡剧毒废弃物和性质不明的药品,实行严格登记制度,两人以上

49 负责处理,不能在本室处理的,封装后及时交院感科统一按环保规定处理。

5、应在每个工作台上放置盛放废弃物的容器、盘子或广口瓶,最好是不易破碎的容器(如塑料制品)。当使用消毒剂时,应使废弃物充分接触消毒剂(即不能有气泡阻隔),并根据所使用消毒剂的不同保持适当接触时间。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在重新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清洗。

6、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储存、运输及经压力蒸汽灭菌处理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7、高压蒸汽灭菌是清除污染时的首选方法。需要清除污染并丢弃的物品应装在容器中[如根据内容物是否需要进行高压灭菌和(或)焚烧而采用不同颜色标记的可以高压灭菌的塑料袋]。也可采用其他可以除去和(或)杀灭微生物的替代方法。

8、废弃物处理办法: (1)液体废弃标本:

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涎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 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 g,搅拌后作用2~4小时消毒处理或12l℃ 30分钟高压灭菌处理。

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他液体标本,高压灭菌后焚烧或加25—50g/L有效氯的漂白粉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4小时;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为6小时后。

对废酸、废碱等废液采用中和法、稀释法后,PH值为中性时直接排入下水道;

50 (2)固体废弃物标本:

带有血凝块等的废弃样品管,在加盖后应当放在适当的防漏容器内高压灭菌和(或)焚烧。

皮下注射针头用过后不应再重复使用,包括不能从注射器上取下、回套针头护套、截断等,应将其完整地置于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中。单独使用或带针头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应放在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内焚烧,如需要可先高压灭菌。

可反复利用的已被污染的材料应选择先消毒再高压灭菌或直接高压灭菌。灭菌后的材料经洗涤、干燥、包扎、再灭菌后使用。 高压灭菌过的废物可以在其他地方焚烧后处理,或在指定垃圾场掩埋处理。剩余标本,如组织器官、动物尸体、检验后的废弃标本及其容器,如塑料袋、纸袋,应尽量焚烧处理。

检验剩余的标本及使用过的带菌平板、试管均须集中地点安全放置,经消毒、灭毒、灭菌处理后再洗涤或丢弃,操作区须备有消毒缸,以处理沾有活菌的玻片等污染物品。 十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人防护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 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51 3.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4.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6.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7.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8.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六步法”洗手。

9.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二.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严格禁止用嘴吸液。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3.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4.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5.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6.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52 7.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工作台表面应消毒。

8.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三.菌种管理制度:由于微生物细菌室工作内容仅限于临床细菌鉴定及药敏试验,因此本工作完成后作灭菌消毒处理,原则上不保留菌种。 十

二、菌毒种、传染病生物样本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中心菌、毒种的分离、鉴定、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3.职责

3.1相关实验小组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3.2中心必须指定2名菌、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3.3中心负责人负责

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核。

3.4公司管理层批准本中心实验室

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病原微生物采集、分离、鉴定及保管:

4.1.1 因工作需要对病原微生物采集、分离、鉴定时,要及时上

53 报主管部门批准。

4.1.2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保存病料。 4.1.3 病原微生物需设专人登记保管,统一编号立案,存放容器应加锁或加封,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丢失。如发现数量不符,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4.1.4 建立健全病料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病料采集、使用、保存和销毁情况。

4.2 菌(毒)种的保管

4.2.1 实验用细菌、病毒由实验室统一编号立案。

4.2.2 设专人负责保管,要有严密的登记制度,有详细的菌、毒种登记卡片和档案,菌、毒种库应由2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要有详细的分类清单,严防错乱,避免丢失。

4.2.3 对不能使用的菌、毒种培养物及材料应及时作无害处理,对无保存价值的菌、毒种淘汰时,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4.2.4 领取实验用菌、毒种时须由主管领导签字,注明实验用途及使用数量。

4.2.5 使用人建立菌、毒种使用记录,使用时应在空气净化的密闭工作室内进行。不同的菌、毒种不得在同一室内同时操作。

4.2.6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4 4.2.7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

4.3索取、领用和发放

4.3.1因工作需要索取、领用和发放

一、二类菌、毒种时,须严格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填写《菌、毒种领取申请表》,中心负责人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方可索取、领用和发放。

4.3.2三类菌、毒种的领用和发放时,应有2人参加。4.3.3一类菌、毒种,须报农业部批准。未经上级批准,不得进行国际间各类菌、毒种交流。

4.3.4进行菌、毒种索取、领用和分发时,须做好记录,填写《菌、毒种使用及销毁记录》。

4.3.

5一、二类菌、毒种不得邮寄,三类菌、毒种在邮寄时,应执行有关规定。

4.4销毁

4.4.1菌、毒种使用过程中须接受保管人员的监督,工作结束后,立即做好善后处理,销毁时应有二人以上参加,并做好销毁记录。因工作需要暂时保留的菌、毒株也应该按规定的时间销毁。

55

第13篇:生物安全实验室自查

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自查

为保证为加强我院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有效有序进行,确保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不发生生物安全事件,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对我院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检查结果如下:

一、实验室资质和基本安全设施运行情况:

按照卫生厅关于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我院生物实验室备案信息完善,制度建设情况符合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已于2010年在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局进行了备案,2015年7月在眉山市卫生局进行了重新备案。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建全得到落实。并每年参加省临检中心举办的室间质评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获得每年的实验室验收合格资格证。我院开展的实验均已得到批准,未擅自开展实验室审批以外的实验活动。实验人员与处理病原体人员均参加了实验室安全的特定培训。实验时限制特定人士的出入。采取极端的防治污染物品预防措施,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遏制设备进行实验。在可能造成传染性气融胶或喷雾被制造时必须在二级生物安全柜进行。锐器桶、污物桶、废弃物等由专人及时处理。

二、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预案和安全管理记录等建立和执行情况;

我院生物实验室具有完善的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预案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有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制定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所有实验活动均有实验记录并进行归档。

三、实验室菌毒种及实验试剂保管和使用情况;

本实验室未保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

本实验室建立有完备的实验试剂管理制度,并对所有使用实验试剂进行使用记录。对实验试剂的保管,注意温度、入库时间等均进行登记和合理的管理。

四、实验室感染控制措施情况;

制定实验室内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在医院检验科(临床实验室)内规范院内感染管理及消毒流程,帮助检验科工作人员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建立合理的消毒观念。加强对检验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知识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院感染预防的警觉性和知识水平。对实验室的风险级别进行评估,保证提供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尤其对检验科内风险级别较高的、接触高危标本几率较大的区域如微生物和分子生物学室予以高度重视,切实保护好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实验人员和环境被感染的可能。严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医院交叉感染,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当然,因为条件限制,我们还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够好,比如:检验科虽然有区域划分,但由于地方狭小,检验科内各区域往往并没能专区专用,检验试剂的存放区间也只好使用走廊的卡卡角角,甚至不得不分开零散堆放,我们有心改正,奈何条件有限。一旦条件改善,我们将把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做的更好。我们一定会严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医院交叉感染,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14篇: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级(涵盖一级)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临床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生物因子操作的临床实验室。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文件。 3.1 气溶胶 aerosol 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的粒径一般为0.001 jim--100 jim的固态或液态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分 散体系。 3.2 事故 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以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3 生物因子 biological agent 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质。 3.4 生物安全柜 biological safety cabinet; BSC 具备气流控制及高效空气过滤装置的操作柜,可有效降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溶胶对操作者

和环境的危害。 3.5 定向气流 directional airflow 从污染概率小区域流向污染概率大区域的受控制的气流。 3.6 危险 hazard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7 危险识别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别存在的危险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WS/T 442-2014 3.8 高效空气过滤器 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 HEPA 过滤器通常以0.3 im微粒为测试物,在规定的条件下滤除效率高于99.97%的空气过滤器。 3.9 事件 incid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10 临床实验室 clinical laboratory 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

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适用于二级(涵盖一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病原

体检验,不适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病原体检验。 3.11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 clinical laboratory biosafety 保证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和状态不低于容许水平,避免实验室人员、来访人员、社区及环境

受到不可接受的损害,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等对临床实验室保证生物安全责任的要求。 3.12 材料安全数据单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 详细提供某材料的危险性和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的技术通报。 3.13 个体防护装备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 用于防止人员个体受到生物性、化学性或物理性等危险因子伤害的器材和用品。 3.14 风险 risk 危险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严重性的综合。 3.15 风险评估 risk aement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是否可接受的全过程。 3.16 风险控制 risk control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而采取的综合措施。 3门7 消毒 disinfection 去除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的过程,但不一定能杀灭细菌芽抱。 3. 18 灭菌 sterilization 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所有微生物的过程,包括杀灭细菌芽抱。 临床实验室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4. 1 临床实验室应建立并维持实验室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程序,持续进行危险识别、风险评估和实施

必要的控制措施。

4.2 当临床实验室活动涉及致病性生物因子时,实验室应进行生物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应考虑(但不

限于)下列内容: 2 WS/T 442-2014 a) 生物因子已知或未知的特性,如生物因子的种类、来源、传染性、传播途径、易感性、潜伏期、剂量一效应(反应)关系、致病性(包括急性与远期效应)、变异性、在环境中的稳定性、与其他生物和环境的交互作用、相关实验数据、流行病学资料、预防和治疗方案等; b) 适用时,临床实验室本身或相关实验室已发生事故的分析;

c) 临床实验室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过程中的风险(不限于生物因素),包括所有进人工作场所

的人员和可能涉及的人员(如合同方人员)的活动; d) 设施、设备等相关的风险; e) 适用时,实验动物相关的风险;

f) 人员相关的风险,如身体状况、能力、可能影响工作的压力等; g)

意外事件、事故带来的风险; h)

被误用或恶意使用的风险; i) 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 j) 危险发生的概率评估;

k) 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后果分析; D 确定可接受的风险;

m)适用时,消除、减少或控制风险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及采取措施后残余风险或新带来风险 的评估;

n) 适用时,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适应程度评估; 0) 适用时,应急措施和预期效果评估;

p)

适用时,降低风险和控制危害所需资料、资源(包括外部资源)的评估; q)

对风险、需求、资源、可行性、实用性等的综合评估。

4.3 应事先对所有拟从事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对化学、物理、辐射、电气、水灾、火灾、自然灾害等 的风险进行评估。

4.4 风险评估应由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不限于本机构内部的人员)进行。

4.5 应记录风险评估过程,风险评估报告应注明时间、编写人员和依据的法规、标准、研究报告、权威资 料、数据等。

4.6 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或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复审,评估周期可根据临床实验室活动和风险特征而 确定。

4.7 开展新的临床实验室活动,或欲改变经过评估的临床实验室活动(包括相关的设施、设备、人员、活 动范围、管理等),应事先或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4.8 操作超常规量或从事特殊活动时,临床实验室应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其生物安全防护要求,适用

时,应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4.9 当发生事件、事故等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4.10 当出现原因未明的突发性、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且有必要时,临床实验室应根据临床资料、流行

病学资料和其他可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紧急风险评估。

4.11 当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4.12 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时,宜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如果可行),然后再考虑降低风险(降低潜在危害 发生的可能性或严重程度),最后考虑采用个体防护装备。 4.13 危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过程不仅适用于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常规运行,而且适用

于对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进行清洁、维护或关停期间。

4.14 除考虑临床实验室自身活动的风险外,还应考虑外部人员活动、使用外部提供的物品或服务带来 的风险。

4.15 临床实验室应有机制监控其所要求的活动,以确保相关要求及时并有效地得以实施。 3 WS/T 442-2014 4.16 临床实验室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活动的复杂程度取决于实验室所存在风险的特性,适用时,临床

实验室不一定需要复杂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活动。

4.17 风险评估报告是临床实验室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的依据。

4.18 风险评估所依据的数据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应以国家主管部门和世界卫

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机构或行业权威机构发布的指南、标准等为依据;任何新

技术在使用前应经过充分论证,适用时,应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4. 19 风险评估报告应得到临床实验室所在机构生物安全主管部门的批准;对未列人国家相关主管部

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生物因子的风险评估报告,适用时,应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5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5. 1 根据对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4级,1级防护水平最

低,4级防护水平最高。

5.2 以BSL-1 .BSL-2, BSL-

3、BSL-4 (BSL , bio-safety level)表示仅从事体外操作的实验室的相应生物

安全防护水平。

5.3 以ABSL-1 , ABSL-

2、ABSL-3 .ABSL-4 (ABSL ,animal bio-safety level)表示包括从事动物活体操

作的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5.4 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a) 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b) 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 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d) 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5.5 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

安全防护水平。

临床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6.1 临床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环境保护、卫生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和 要求。

6.2 临床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

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6.3 临床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6.4 临床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 要求。

6.5 临床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

受程度内,并防止对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造成危害。 6.6 临床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6.7 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6.8 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遇紧急情况时门锁应能快速打开。 6.9 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人口处应有警示和进人限制。

6.10 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

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6.11 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措施,应有健全的安全防护制 WS/T 442-2014 度、标识和安全防护物品。

6.12 临床实验室内通风、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 关要求。

6.13 临床实验室设计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6. 14 临床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6.巧 临床实验室应参照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实现分区及分流。 7 临床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7. 1 BSL-1实验室

7.1.1 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7.1.2 应设洗手池。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7.1.3 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7.1.4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 不应铺设地毯。

7.1.5 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以防意外伤害。

7.1.6 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7.1.7 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7.1.8 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 碍逃生和急救。 7.1.9 实验室可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7.1.10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7.1.11 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7.1.12 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 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7.1.13 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7.1.14 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

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7.1.15 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7.1.16 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7.1.17 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7.1.18 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

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7.1.19 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7.1.20 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 7.1.21 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7.1.22 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设备。 7.2 BSL-2实验室 7.2 7.2.2 7.2.3 7.2.4 7.2.5 适用时,应符合7.1的要求。

实验室主人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 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设备,所配备的消毒设备

WS/T 442-2014 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7.2.6 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柜。

7.2.7 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

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 排出。

7.2.8 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8 管理要求 8.1 组织和管理 8.1.1 临床实验室(包括独立医学检测实验室)或其医疗机构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从事相关活动的 资格。

8.1.2 临床实验室所在的医疗机构应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咨询、指导、评估、监督实验室的生物

安全相关事宜。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至少是所在机构生物安全委员会有职权的成员。 8.1.3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维持和改进,应负责: a) 为临床实验室所有人员提供履行其职责所需的适当权力和资源; b) 制定涉及生物安全机密信息泄漏的防范政策和程序;

C) 明确临床实验室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包括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 d) 规定所有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e) 安排有能力的人员,依据临床实验室人员的经验和职责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监督; f) 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赋予其监督所有活动的职责和权力,包括制定、维持、监督临床实验室安

全计划的责任,阻止不安全行为或活动的权力,直接向决定临床实验室政策和资源的管理层报

告的权力; g) 指定各专业组的安全负责人,其负责制定并向临床实验室管理层提交生物安全防护计划、风险

评估报告、安全及应急措施、专业组人员培训及健康监督计划、安全保障及资源要求; h) 指定所有关键职位的代理人。

8.1.4 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应与实验室规模、实验室活动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相适应。 8.1.5 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政策、过程、计划、程序和指导书等均应形成文件并传达至所有相关人

员。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保证这些文件易于理解并可以实施。

8.1.6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通常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安全手册及操作规程、记录等文件,应有

供现场工作人员快速使用的安全手册。

8.1.7 应指导所有人员使用和应用与其相关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其实施要求,并评估其理解和运用 的能力。 8.2 管理责任

8.2.1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对所有员工、来访者、合同方、社区和环境的安全负责。 8.2.2 应主动告知所有员工、来访者、合同方可能面临的生物安全风险。 8.2.3 应尊重员工的个人权利和隐私。

8.2.4 应为员工提供持续培训及继续教育的机会,保证员工可以胜任所分配的工作。 8.2.5 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免疫计划、定期的健康检查和医疗保障。

8.2.6 应保证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体防护装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维

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

8.2.7 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适用防护用品和器材。 6 WS/T 442-2014 8.2.8 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适用实验物品和器材。

8.2.9 应保证员工不疲劳工作和不从事风险不可控制的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工作。 个人责任 8.3.1 8.3.2 8.3.3 8.3.4 8.3.5 8.3.6 8.3.7 8.3.8 8.3.9 8.4 8.4.1 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所从事工作的风险。

应自觉遵守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在身体状态许可的情况下,应接受临床实验室的免疫计划和其他的健康管理规定。 应按规定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

应主动报告可能不适于从事特定工作的个人身体状态。 不应因人事、经济等任何压力而违反管理规定。

有责任和义务避免因个人原因造成生物安全事件或事故。 如果怀疑个人受到感染,应立即报告。

应主动识别任何危险和不符合规定的工作,并立即报告。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安全管理手册

8.4.1.1 在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明确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针应

简明扼要,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实验室对遵守国家以及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承诺; b) 实验室对遵守良好职业规范、安全管理体系的承诺; c) 明确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宗旨。

8.4.1.2 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目标应建立在对本实验室所从事工作范围的风险评估基础上,对本实验

室所从事工作范围、管理活动和技术活动制定明确的安全指标,指标应该明确、可考核。临床实验室安

全负责人应制定监督检查、考核计划,定期组织评审安全管理目标。 8.4.1.3 安全管理手册至少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和描述: a) 实验室的组织结构;

b) 各类人员岗位及职责、安全要求;

C) 安全管理体系和体系文件架构,如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工作人员遵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 责任等;

d) 安全要求不能低于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标准的要求。 8.4.2 程序文件

8.4.2.1 应明确规定实施具体安全要求的责任部门、责任范围、工作流程及责任人、任务安排及对操作 人员能力的要求、与其他责任部门的关系、应使用的工作文件等。 8.4.2.2 应保证安全要求和管理要求的全面实施,确保工作流程清晰,各项职责和制度能够得到落实。 8.4.3 操作规程

应详细说明使用者的权限及资格要求、危险因子、设施设备的功能、具体操作步骤、安全防护方法、

应急措施、文件制定的依据等。 8.4.4 安全手册

8.4.4.1 应以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为依据,根据临床实验室的需要制定一份方便实用的实验室安全手 7 WS/T 442-2014 册,应保证所有员工阅读安全手册并在工作区可随时使用。安全手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紧急电话、联系人;

b) 实验室平面图、紧急出口、撤离路线; c) 实验室标识系统; d) 生物危险因子; e) 化学品安全; f)

辐射;

g)

机械安全; h) 电气安全; i) 低温、高热; j)

消防;

k)

个体防护;

1) 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m)事件、事故处理的规定和程序; n) 从工作区撤离的规定和程序。

8.4.4.2 安全手册应简明、易懂,临床实验室管理层至少每年对安全手册评审一次。 8.4.5 记录

8.4.5.1 临床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记录的管理程序。至少包括应记录的内容、记录的要求、记录的档

案管理、记录使用的权限、记录的安全(索引、访问、存放、维护)、记录的保存期限及安全处置的程序等。

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或标准的要求。

8.4.5.2 原始记录应真实并可以提供足够的信息,保证可追溯性。

8.4.5.3 对原始记录的任何更改均不应影响识别被修改的内容,修改人应签字和注明日期。 8.4.5.4 所有记录应易于阅读,便于检索。

8.4.5.5 记录可以原始纸质、计算机、硬盘等媒介存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规或标准的要求。

8.4.5.6 原始记录应具备适宜的存放条件,以防损坏、变质、丢失或未经授权的访问或外传。 8.4.6 标识系统

8.4.6.1 临床实验室用于标示危险区、警示、指示、证明等的图文标识是管理体系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用于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标识,如“污染”、“消毒中”、“设备检修”等。 8.4.6.2 标识应明确、醒目和易区分。只要可行,应使用国际、国家规定的通用标识。 8.4.6.3 应系统而清晰地标示出办公区、辅助工作区、防护区。

8.4.6.4 应清楚地标示出具体的危险材料,包括生物危险、有毒有害、腐蚀性、辐射、刺伤、高温、低温、

强光、振动等;需要时,应同时提示必要的防护措施。

8.4.6.5 应在须验证(校准)的临床实验室设备的明显位置注明设备的可用状态、验证周期、下次验证

(校准)的时间等信息。

8.4.6.6 临床实验室人口处应有标识,明确说明生物防护级别、操作的致病性生物因子、实验室负责人

姓名、紧急联络方式和国际通用的生物危险符号;适用时,应同时注明其他危险。

8.4.6.7 临床实验室所有房间的出口和紧急撤离路线应有在无照明的情况下也可清楚识别的标识。

8.4.6.8 临床实验室的所有管道和线路应有明确、醒目和易区分的标识。

8.4.6.9 所有操作开关应有明确的功能指示标识,必要时,还应采取防止误操作或恶意操作的措施。

8.4.6.10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至少每12个月组织一次对实验室标识系统进行评审,确保所有在用标

识适用于现有的危险提示。 8 WS/T 442-2014 8.5 文件控制

8.5.1 临床实验室应对所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控制,制定和维持文件控制程序,确保实验室人员

使用现行有效的文件。

8.5.2 应将受控文件备份存档,并规定其保存期限。文件可用任何适当的媒介保存,如:纸张、电子文 档等。

8.5.3 临床实验室应有相应的程序以保证:

a) 安全管理体系所有的文件应在发布前经过授权人员的审核与批准;

b) 动态维持文件清单控制记录,并可以识别现行有效的文件版本及发放情况; c) 在相关场所只有现行有效的文件可供使用;

d) 定期评审文件,需要修订的文件经授权人员审核与批准后及时发布;

e) 如实验室允许在换版之前对文件手写修改,应规定修改程序和权限。修改之处应有清晰的标

注、签署并注明日期。被修改的文件应按程序及时发布; f) 有更改和控制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文件的相应规定; g)

及时撤掉无效或已废止的文件,或可以确保不误用; h)

适当标注存留或归档的已废止文件,以防误用。

8.5.4 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具备唯一识别性,文件中应包括以下信息: a)

标题;

b)

文件编号,版本号,修订号; C) 页数; d) 生效日期; e) 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f) 参考文献或编制依据。 8.6 安全计划

临床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计划,安全计划应经过管理层的审核与批准。需要时,

临床实验室安全计划应包括(不限于): a) 实验室年度安全工作安排的说明和介绍; b) 安全和健康管理目标; c) 风险评估计划;

d) 程序文件与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定期评审计划; e) 人员教育、培训及能力评估计划; f) 实验室安全活动计划;

g) 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洗眼器、灭火器等)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

h) 危险物品(包括样本、毒菌种等)使用计划; i) 消毒计划;

j) 废物处置计划;

k) 设备淘汰、购置、更新计划;

D 演习计划(包括泄漏处理、人员意外伤害、设施设备失效、消防、逃生、应急预案等); m)监督及安全检查计划(包括核查表); II) 人员健康监督及免疫计划; 0) 审核与评审计划; p) 持续改进计划; 9 WS/T 442-2014 q) 与生物安全委员会相关的活动计划。 8.7 安全检查

8.7.1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负责实施安全检查,每年应至少根据管理体系的要求系统性地检查一次,

对关键控制点可根据风险评估报告适当增加检查频率,以保证: a) 安全设施设备的功能和状态正常; b) 警报系统的功能和状态正常; C) 应急装备的功能及状态正常;

d) 安全防护装备和消防装备的功能及状态正常; e) 危险物品的使用及存放安全; f) 废物处理及处置的安全;

g) 人员能力及健康状态符合工作要求; h) 安全计划实施正常;

i) 实验室安全活动的运行状态正常;

J)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及时得到纠正; k) 所需资源满足安全工作要求。

8.7.2 为保证检查工作的质量,应依据事先制定的适用于不同工作领域的核查表实施检查。 8.7.3 当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工作、发生事件或事故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并评估后果;必要时,停止工作。 8.7.4 应有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参与安全检查。

8.7.5 外部的评审活动不能代替临床实验室的自我安全检查。 8.8 不符合项的识别和控制

8.8.1 当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临床实验室所制定的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时,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按需要

采取以下措施(不限于): a) 将解决不符合项的责任落实到人; b) 明确规定应采取的措施;

C) 只要发现很有可能造成感染事件或其他安全问题,立即终止实验室活动并报告; d) 立即评估危害并采取应急措施;

e) 分析产生不符合项的原因和影响范围,只要适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f) 进行新的风险评估;

g) 采取纠正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验证其有效; h) 明确规定恢复工作的授权人及责任;

i) 记录每一不符合项及其处理的过程并形成文件。

8.8.2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按规定的周期评审不符合项报告,以发现趋势并采取预防措施。 8.9 纠正措施

8.9.1 纠正措施程序中应包括识别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的调查程序。纠正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及

风险的程度相适应。只要适用,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8.9.2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将因纠正措施所致的管理体系的任何改变文件化并实施。 8.9.3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负责监督和检查所采取纠正措施的效果,以确保这些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

已有效解决了识别出的问题。 8.10 预防措施

8.10 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体系方面的不符合项,都应确定其来源和所需的改进,定期进行趋势分析 1( 〕

WS/T 442-2014 和风险分析,包括对外部评价的分析。如果需要采取预防措施,应制定行动计划、监督和检查实施效果,

以减少类似不符合项发生的可能性并借机改进。

8.10.2 预防措施程序应包括对预防措施的评价,以确保其有效性。 8.11 持续改进

8.11.1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定期系统地评审安全管理体系,以识别所有潜在的不符合项来源、识别对

管理要素或技术要素的改进机会。适用时,应及时改进识别出的需改进之处,制定改进方案,形成文件,

实施并建立可以系统地监测、评价实验室活动风险的客观指标进行监督。 8.11.2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有机制保证所有员工积极参加改进活动,并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机会。

8.12 内部审核

8.12.1 应根据安全管理体系的规定对所有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定期进行内部审核,以证实管理体系 的运作持续符合要求。

8.12.2 内部审核由安全负责人负责策划、组织并实施审核。

8.12.3 内部审核程序应包括审核范围、频次、方法及所需的文件。 8.12.4 正常情况下,每年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每个要素进行内部审核。 8.12.5 员工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8.12.6 安全负责人应将内部审核的结果提交临床实验室管理层评审。 8.13 管理评审

8.13.1 临床实验室管理层每年应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其全部活动进行一次评审,包括安全设施

设备的状态、人员安全状态、实验室相关的安全活动、事件、事故等。 8.13.2 管理评审应考虑以下内容(不限于): a) 前次管理评审输出的落实情况;

b) 所采取纠正措施的状态和所需的预防措施; c) 管理或监督人员的报告; d)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 e) 安全检查报告;

f)

安全设施设备的状态报告; g)

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h)

人员状态、培训、能力评估报告; i) 员工健康状况报告;

i)

不符合项、事件、事故及其调查报告; k) 风险评估报告; D 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m)国际、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更新与维持情况; n) 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

o) 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与维持;

p) 安全计划的落实情况、年度安全计划及所需资源。

8.13.3 只要可行,应以客观方式监测和评价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8.13.4 应记录管理评审的发现及提出的措施,应将评审发现和作为评审输出的决定列人含目的、目标

和措施的工作计划中,并告知临床实验室人员。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应确保所提出的措施在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 11 WS/T 442-2014 8.14 临床实验室人员管理

8.14.1 必要时,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若干适当的人员承担临床实验室安全相关的管理职责。临

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应: a) 具备专业教育背景;

b) 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c) 熟悉所负责的工作,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专业培训; d) 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e) 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或继续教育。 8.14.2 临床实验室所在机构应有明确的人事政策和实验室内人员的岗位设置及安排。

8.14.3 应对所有岗位提供职责说明,包括人员的责任和任务,教育、培训和专业资格要求,应提供给相

应岗位的每位员工。

8.14.4 应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承担临床实验室所提供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承担管理体系涉及的 工作。

8.14.5 如果临床实验室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应确保其有能力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了解并遵守临床实验

室管理体系的要求。

8.14.6 员工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安排不应影响临床实验室活动的质量和员工的健康,符合国家法规

及所在医疗机构要求。

8.14.7 在有规定的领域,临床实验室人员在从事相关的实验室活动时,应有相应的资格,如大型仪器

上岗证、聚合酶链反应上岗证、执业医师证。 8.14.8 应培训员工独立工作的能力。

8.14.9 应定期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评价员工可以胜任其工作任务的能力。

8.14.10 应按工作的复杂程度定期评价所有员工的表现,应至少每12个月评价一次。新员工应在人

科前接受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才能准予人科参与临床工作。 8.14.11 人员培训计划应包括(不限于): a) 上岗培训,包括对较长期离岗或下岗人员的再上岗培训; b) 实验室管理体系培训; c) 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

d) 实验室设施设备(包括个体防护装备)的安全使用; e) 应急措施与现场救治; f) 定期培训与继续教育; g) 人员能力的考核与评估;

h) 内部及外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

8.14.12 临床实验室或其所在机构应维持每个员工的人员档案,可靠保存并保护隐私权。人员档案应

包括(不限于): a) 教育背景和专业资格证明;

b) 培训记录,应有员工与培训者的签字及日期; c) 员工的免疫、健康检查、职业禁忌症等资料; d) 内部和外部的继续教育记录及成绩;

e) 与工作安全相关的意外事件(事故报告); f) 有关确认员工能力的证据,应有能力评价的日期和承认该员工能力的日期或期限; g) 员工表现评价(个人评价及科室评价); h) 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 12 WS/T 442-2014 8.15 临床实验室材料管理 8.15.1 临床实验室应有添置计划,上报所在医疗机构内的职能主管部门;应有选择、接收、使用和存储

实验室材料(包括外部服务)的规章和程序,以保证安全。

8.15.2 应确保所有与安全相关的临床实验室材料只有在经所在医疗机构内的职能主管部门检查或证

实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之后,才能在临床实验室投人使用,所在医疗机构内的职能主管部门应保存所

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

8.15.3 应评价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保存评价记录和允许使用的供应商名单。

8.15.4 应对所有危险材料建立清单,包括来源、接收、使用、处置、存放、转移、使用权限、时间和数量等

内容,相关记录安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8.15.5 应有可靠的物理措施和管理程序确保临床实验室危险材料的安全和安保。 8.15.6 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使用和管理临床实验室危险材料。

8.15.7 所在医疗机构内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临床实验室材料的采购与管理。临床实验室负责使用中 的管理。

8.15.8 应建立所有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单。 8.16 临床实验室活动管理

8.16.1 临床实验室应有计划、申请、批准、实施、监督和评估实验室活动的规章和程序。 8.16.2 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每项实验室活动的项目负责人,同时见8.1.3g)。

8.16.3 在开展活动前,应了解临床实验室活动涉及的任何危险,并为实验人员提供如何在风险最小情

况下进行工作的详细指导,包括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8.16.4 涉及微生物的临床实验室活动操作规程应利用良好微生物标准操作要求和(或)特殊操作要

求。临床实验室良好工作行为可参见附录A。临床实验室应维持并合理使用实验室涉及的所有材料的

最新材料安全数据单。

8.16.5 临床实验室应有针对未知风险材料操作的规章和程序。

8.16.6 临床实验室开展的所有检测项目应在院及上一级医疗管理机构备案。

8.16.7 应对实验操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生物安全的风险评估,完成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应至少每年审 核一次。

8.17 临床实验室内务管理

8.17.1 临床实验室应有对内务管理的规章和程序,包括内务工作所用清洁剂和消毒剂的选择、配制、

效期、使用方法、有效成分检测及消毒效果监测等政策和程序,应评估和避免消毒剂本身的风险。

8.17.2 不应在工作面放置过多的实验室耗材。 8门7.3 应时刻保持工作区整洁有序。

8.17.4 应指定专人使用经核准的方法和个体防护装备进行内务工作。 8.17.5 不应混用不同风险区的内务程序和装备。 8门7.6 应在安全处置后对被污染的区域和可能被污染的区域进行内务工作。

8.17.7 应制定日常清洁(包括消毒)计划和清场消毒计划,包括对临床实验室设备和工作表面的消毒 和清洁。

8.17.8 应指定专人监督内务工作,应定期评价内务工作的质量。

8.17.9 临床实验室的内务规程和所用材料发生改变时应得到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8.17.10 临床实验室规程、工作习惯或材料的改变可能对内务人员有潜在危险时,应通知实验室负责

人,并书面告知安全管理负责人。 13 WS/T 442-2014 8.17.11 发生危险材料溢洒时,应启用应急处理程序。临床实验室生物危险物质溢洒时的处理方法可

参见附录B。发生职业暴露时,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所在医疗机构的职能主管部门。

8.17.12 建立科室外来人员的准人程序,加强外来人员的监管,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 8.18 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管理

8.18.1 所在医疗机构内的主管部门应有对设施设备(包括个体防护装备)管理的规章和程序,包括:设

施设备的完好性监控指标、巡检计划、使用前核查、安全操作、使用限制、授权操作、消毒、禁止事项、定期

校准或检定、定期维护、安全处置、运输、存放等。生物安全柜的使用、维护及校检可参见附录C。高压

灭菌器的使用、维护及校验可参见附录D.8.18.2 临床实验室应制定在发生事故或溢洒(包括生物、化学或放射性危险材料)时,对设施设备去污

染、清洁和消毒的专用方案。

8.18.3 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临床实验室前应先去污处理;但应意识到,可能仍然需要要

求维护人员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8.18.4 应明确标示出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

8.18.5 在投人使用前应核查并确认设施设备的性能可满足临床实验室的安全要求和相关标准。

8.18.6 每次使用前或使用中应根据监控指标确认设施设备的性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记录。

8.18.7 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8.18.8 设施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和维护,现行有效的使用和维护说明书应便于有关人员使用。

8.18.9 应依据制造商的建议使用和维护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

8.18.10 应在设施设备的显著部位标示出其仪器名称、购人日期、仪器负责人、维修电话、唯一编号、校

准或验证日期、下次校准或验证日期、准用或停用状态。

8.18.11 应停止使用并安全处置性能已显示出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的设施设备。

8.18.12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设备脱离了临床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待该设备返回后,应在使用前对其性

能进行确认并记录。

8.18.13 所在医疗机构内的主管部门应维持设施设备的档案,使用时,内容应至少包括(不限于): a)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b) 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 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 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 当前位置;

f) 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 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 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 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

服务合同;

k)

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D 安全检查记录。

8.18.14 临床实验室设施设备管理由所在医疗机构内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临床实验室负责使用环

节中的管理。 8.19 废物处理

8.19 临床实验室废物的处理和管理应征询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法规和

标准的要求。 14 WS/T 442-2014 8.19.2 临床实验室应制定本实验室废物安全处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应

设置人员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

8.19.3 临床实验室应有足够的设施和能力按国家要求对某些废物在离开实验室前进行处理。

8.19.4 临床实验室应定期对实验室从事废物收集和处置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

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8.19.5 临床实验室应对实验室从事废物收集和处置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

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8.19.6 临床实验室应遵循以下原则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 a)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实验室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b) 减少废物产生的源头,将废物的量减至最少;

C) 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及处置废物的危险减至最小; d) 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

e) 只可使用被承认的技术和方法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 f) 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8.19.7 临床实验室应根据废物的类别,将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

识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8.19.8 在盛装废物前,应对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8.19.9 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及生活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8.19.10 盛装的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

口紧实、严密。

8.19.11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 包装。

8.19.12 临床实验室应尽量减少使用可生成锐利物的用品,锐器(包括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应置

于有明显标记、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容器内。

8.19.13 放人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或锐器不得取出。

8.19.14 临床实验室废物产生地应有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8.19.15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8.19.16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

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19.17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

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8.19.18 废物运送人员应每天从临床实验室将分类包装的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医疗机构

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8.20 危险材料运输

8.20.1 应制定对危险材料运输的规章制度,包括危险材料在临床实验室内、临床实验室所在的医疗机

构内及机构外部的运输。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应符合国家和国际的要求。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者样本的运输应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8.20.2 应建立危险材料保存和运出清单,清单至少应包括危险材料的性质、数量、交接时包装的状态、

交接人、收发时间和地点等,确保危险材料出人的可追溯性。

8.20.3 危险材料的运输应置于安全的、具有防破损、防渗漏的容器中,临床实验室应向危险材料的运

输部门提供适当的运输指南或说明。运输危险材料应遵循国家有关道路、铁路、水路和航空的法规和标

准。运输危险材料的方式应保证不对人员或环境造成污染及损害。 15 WS/T 442-2014 8.20.4 a ) b ) c ) d ) 临床样本的运输应遵循以下原则:

所有临床样本应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员、患者及周围环境的方式进行运输;

样本在医疗机构内运输时,应置于被批准的、安全的、防漏的容器中运输,容器中的样本架应

能使样本保持直立,容器应可耐高压灭菌或耐受化学消毒剂的作用; 样本的运输人员应了解样本对身体健康的各种潜在危害,并接受过如何采用正确的防护原则 的培训,尤其是针对样本容器破碎或泄露时的处理方法的培训; 样本在医疗机构内运输时应遵守医疗机构的安全运输的规定。 8.21 应急措施

8.21.1 临床实验室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制定各种意外紧急情况的应急

措施和方案(如化学性、物理性、放射性、火灾、水灾、地震、人为破坏等)。

8.21.2 应急措施和方案至少应包括:负责人、组织机构,应对程序,报告程序,应急通迅,应急设备,撤

离计划和路线,污染源隔离和消毒,人员隔离和救治,个体防护和应对程序,现场隔离和控制,风险评估 和沟通等内容。

8.21.3 临床实验室应负责使所有人员熟悉应急行动计划、撤离路线和紧急撤离的集合地点。 8.21.4 临床实验室应有安全撤离路线的明显标识。

8.21.5 临床实验室应每年组织所有实验室人员进行一次应对突发事件的演习。 8.22 消防安全

8.22.1 临床实验室应执行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

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8.22.2 临床实验室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

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8.22.3 临床实验室应对所有实验室人员进行有关消防知识的培训,其内容至少包括火险的识别和判

断,减少火险的正确操作规程及失火时应采取的所有措施。 8.22.4 临床实验室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8.22.5 在临床实验室内应尽量减少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存放量,应在适用的排风罩或排风柜中操作可

燃气体或液体,应将可燃气体或液体放置在远离热源或火源之处,并避免阳光直射,输送可燃气体或液

体的管道应安装紧急关闭阀,可燃气体或液体应存放在专用的贮藏柜或库中,贮存量应符合国家相关的

规定和标准,需要冷藏的可燃液体应存放在防爆(无火花)的冰箱中。

8.22.6 临床实验室应配备控制可燃物少量泄露的工具包,如发生明显泄漏应立即寻求消防部门的 援助。

8.22.7 如果发生火警,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寻求消防部门的援助,并告知临床实验室内存在的危险。 8.23 事故报告 8.23.1 临床实验室应有对实验室事件、伤害、事故、职业相关疾病以及潜在危险进行报告的政策和程

序,该政策和程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对事故报告的规定和要求。 8.23.2 所有事故的报告应形成书面文件并存档(包括所有相关活动的记录和证据等)。报告应包括事

实的详细描述、原因分析、影响范围、后果评估、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的追踪、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建 议及改进措施等。

8.23.3 事故报告(包括采取的任何措施)应提交临床实验室管理层和医疗机构管理层。 8.23.4 临床实验室任何人不得隐瞒实验室所发生的事件、事故、伤害、职业相关疾病以及潜在危险,必

须按国家规定上报。 16 WS/T 442-2014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临床实验室良好工作行为指南 A门 总则

本附录旨在对临床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问题制定良好的操作规程。本附录的内容不一定满足或适用

于特定的实验室或特定的实验室活动,应根据实验室的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适用的良好操作规程。

A.2 临床实验室的清洁

A.2.1 由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按照专门的规程清洁临床实验室。外雇的保洁人员可以在临床实验室

消毒后负责清洁地面和窗户。

A.2.2 保持工作表面的整洁。每天工作完后都要对工作表面进行清洁并消毒。宜使用含氯的消毒液

反复擦拭。宜使用可移动或悬挂式的台下柜,以便于对工作台下方进行清洁和消毒。

A.2.3 定期清洁墙面,如果墙面有可见污物时,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不宜无目的或强力清洗,避免 破坏墙面。

A.2.4 定期清洁易积尘的部位,不常用的物品最好存放在抽屉或箱柜内。

A.2.5 清洁地面的时间视工作安排而定,不在日常工作时间做常规清洁工作。用浸有清洁剂的湿拖

把清洗地板是最常用的方法;家用型吸尘器不适用于临床实验室;不要使用扫帚等扫地。 A.2.6 临床实验室应配备可移动紫外灯,对实验室台面及空气进行紫外消毒。 A.2.7 用普通废物袋(黑色)收集塑料或纸制品等非危险性废物。

A.2.8 用医用利器盒收集带针头的注射器、碎玻璃、刀片等锐利性废弃物。

A.2.9 用专用的耐高压蒸汽消毒的塑料袋(黄色)收集任何具有生物危险性或有潜在生物危险性的 废物。

A.2.10 根据废弃物的特点选用可靠的消毒方式,比如是否包含基因改造生物、是否棍有放射性等其 他危险物、是否易形成胶状物堵塞灭菌器的排水孔等,要监测和评价消毒效果。 A.3 临床实验室标准的良好工作行为 A.3.1 建立并执行临床实验室准人制度。

A.3.2 进人临床实验室实验应进行洗手、淋浴(适用时)等个人日常清洁和消毒。

A.3.3 在临床实验室工作区不得饮食、抽烟、处理隐形眼镜、使用化妆品、存放食品等。 A.3.4 正确使用适当个体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防护服、口罩、帽子、鞋等。

A.3.5 戴手套工作。每当污染、破损或戴一定时间后,更换手套;每当操作危险性材料的工作结束时,

除去手套并洗手;离开实验间前,除去手套并洗手。严格遵守洗手的规程。不要清洗或重复使用一次性 手套。

A.3.6 如果微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有可能溅出,佩戴防护眼镜。 A.3.7 存在空气传播的风险时需要进行呼吸防护,用于呼吸防护的口罩在使用前要进行适配性试验。

A.3.8 工作时穿防护服。在处理生物危险材料时,穿着适用的指定防护服。离开临床实验室前按程

序脱下防护服。用完的防护服要消毒后再洗涤。工作用鞋要防水、防滑、耐扎、舒适。 17 WS/T 442-2014 A.3.9 安全使用移液管,应使用机械移液装置。

A.3.10 配备降低锐器损伤风险的装置和建立操作规程。在使用锐器时应注意:

a) 不应试图弯曲、截断、破坏针头等锐器,不应试图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针头或套上针头护套。

必要时,使用专用的工具操作。

b) 使用过的锐器要置于医用利器盒中,不要超过规定的盛放容量。

C) 重复利用的锐器要置于专用的耐扎容器中,采用适当的方式消毒和清洁处理。 d) 不应试图直接用手处理打破的玻璃器具等,尽量避免使用易碎的器具。

A.3.11 按规程小心操作,避免发生溢洒或产生气溶胶,如不正确的离心操作、移液操作等。 A.3.12 工作结束或发生危险材料溢洒后,要及时使用适当的消毒剂对工作表面和被污染处进行处

理,处理方法参见附录B.A.3.13 建立良好的内务规程。

A.3.14 临床实验室内不应放或养与工作无关的动植物。

A.3.15 所有生物危险废物在处置前应可靠的消毒。需要运出临床实验室进行消毒的材料,应置于专

用的防漏容器中运送。

A.3.16 从临床实验室内运走的危险材料,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要求进行包装。 A.3.17 在临床实验室人口处设置生物危险标识。

A.3.18 采取有效的防昆虫和啮齿类动物的措施,如防虫纱网、挡鼠板等。

A.3.19 员工的上岗培训和能力评估与确认。需要时,员工要接受再培训,如长期未工作、操作规程或

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等。

A.3.20 对个人健康状况监督、职业禁忌症、易感人群的政策。必要时,为员工提供免疫计划、医学咨 询或指导。 WS/T 442-2014

第15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定此制度。

一、准入制度

二、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三、健康监护制度

四、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九、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十、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

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一、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 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⑴ 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⑵ 患发热性疾病

⑶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⑷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⑸ 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外单位来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部备案。 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监测

检测和维护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三、职责

1、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2、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

四、制度要求

1、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实验室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实验室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3、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 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

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

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

14、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5、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先进行消毒处理

健康医疗监护制度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一、目的

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二、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制度要求

(一)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

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实验室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二)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1、实验室人员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应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2、实验室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3、实验室负责人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三)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部/实验室负责人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部/人力资源部/实验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部/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生物安全委员会指派专家组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部/人力资源部/实验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部/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

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目的

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

二、范围

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涉及处理职业暴露的有关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

2、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

3、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

4、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四、步骤

(一)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1、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2、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3、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实验室负责人和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4、评估暴露级别见下表

5、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HIV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以及专家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若是,则详细记录治疗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6、根据评估结果建议育龄妇女发生职业暴露和职业暴露后和进行预防性用药期间是否需要避免或终止妊娠。

7、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

(二)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1、化学污染

①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②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③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2、针刺伤

①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

②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③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

④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⑤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

⑥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3、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①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②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③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4、灼伤 ①碱类灼伤

1.1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至碱性物质基本消失为止,再用1%-2%醋酸或3%硼酸溶液进一步冲洗。

1.2 眼睛被碱灼伤时应先用大量流水冲洗,再选择适当的中和药物如2%-3%硼酸溶液大量冲洗特别要注意穹窿部要冲洗彻底。

② 酸类灼伤 2.1一般酸灼伤

2.1.1皮肤被一般酸灼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2.2.2 彻底冲洗后可用2-5%的碳酸氢钠溶液、淡石灰水或肥皂水进行中和切忌未经大量流水彻底冲洗就用碱性药物在皮肤上直接中和,这样会加重皮肤的损伤。 2.2 浓硫酸灼伤

皮肤被浓硫酸沾污时切忌先用水冲洗,以免硫酸水合时强烈放热而加重伤势。应先用干抹布吸去浓硫酸,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2.3 强酸灼伤

强酸溅入眼内,用眼喷淋器冲洗时应拉开上下眼睑,使酸不至于留存眼内和下穹窿中,立即送医院眼科治疗。

5、标本污染

①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②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③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④支持性文件:

4.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职业暴露登记表 4.2消毒技术规范 4.3职业暴露危害评估表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实验活动应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相适应。

3、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

4、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存清单和领用、销毁记录。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情况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定期对生物安全实验室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校验,确保消毒效果、计量检定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6、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室自动烟雾和热量探测及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消防器材位于固定位置并能正常使用。

7、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定期进行火灾紧急事件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8、实验室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

9、定期对实验室电气安全、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10、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常用工具。

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规范检验人员实验室生物安全个人防护的基本原则。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应穿工作服,必要时需带防护眼镜。

3、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4、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以及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应在生物安全柜(Ⅱ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5、上述材料的离心操作如使用密封的离心机转子或安全离心杯且只在生物安全柜中开闭可在实验室中进行。

6、当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为防止感染性材料溅出或雾化危害,必须使用面部保护装置(护目镜、面罩、个体呼吸保护用品或其他防溅出保护设备)。

7、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8、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9、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10、实验室内严禁饮食、吸烟、清洗隐型眼镜和化妆。

11、实验室主任应制定规章和程序。只有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入实验室特殊要求(如经过免疫接种)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否则不得进入实验室。

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

一、目的

制度本程序将实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物对工作人员和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保护工作人员和外环境的安全。

二、处理程序

(一)感染性废弃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各种废弃标本及操作规程中被污染的物品、病原菌的培养物、菌种保存液。置于黄色医疗包装必须在科室经专人高压蒸汽灭菌后,用垃圾袋包装好由专职人员运送至医疗废弃物处理点集中处理并有记录。

(二)化学性废弃物

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试剂废弃瓶等固体性垃圾或细菌鉴定的生化反应的化学添加剂,应集中存放,由专职人员运送至医疗废弃物处理点统一处理。

(三)损伤性废弃物能够刺伤或伤害人体的锐器,如载玻片、玻片、玻璃试管、采血针、注射器针头等应分类存放在装有0.5%含氯消毒剂的锐器盒内浸泡,经专人高压蒸汽灭菌后,由专职人员运送至医疗废弃物处理点集中处理。如可重复使用的物品经高压灭菌后,由洗涤室的工作人员清洗回收。

(四)药物性废弃物主要为药敏试验所用的药敏纸片及药物试剂,因为量少且夹杂着感染性废弃物,故可混入感染性废弃物中统计进行高压灭菌后再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高压灭菌器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按使用说明操作,确保在121 条件下高压30分钟以达到消毒要求。

(二)实验室内的口罩、帽子、废纸、塑料袋等未经直接接触标本或传染危险性较低的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垃圾袋中,包装封口后经培训的专人送出实验室按生物医疗垃圾处理。

(三)实验室所有的培养物在处理完以后,如果须短期保存都必须放在带盖子的盒子内并贴上生物危害标识。

(四)各种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经培训的专人进行交接并有废弃物交接记录表。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一、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二、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三、按照感染性材料保存要求,严格无菌操作。

四、感染性材料不得随意对外使用,确需使用者须经科主任审批。

五、感染性材料的请购与销毁须经科主任审批,销毁时必须经过彻底灭菌处理。

六、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七、实验完毕的感染性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第16篇:实验室生物安全测试题

实验室生物安全测试题

姓名:

日期:

分数:

一、判断题(共十题,每题2分) 1, 检验科应配置生物安全柜作为微生物接种、分离等操作的场所,条件确实困难时,可戴上口罩在超净工作台内进行此类操作。()

2,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3, 生物安全实验室可与建筑物内其它实验室和场所共用配电箱。() 4, 酚类化合物对细菌繁殖体和芽胞以及各种病毒均有杀灭活性。() 5, 碘伏开启后使用时限为一个月。()

6, 感染性物质不能使用移液管反复吹吸混合,为确保移液准确,应将移液管内最后一滴液体用力吹出。()

7, 目前有记录的国内外实验室相关感染事件,主要是由于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设施(硬件)建设不合格,导致病原体感染实验室工作人员或泄露到周围环境而造成。()

8, 如果生物安全实验室内试验表格或其他打印或手写材料被污染,应将这些信息拷贝到其他载体上,并将原件置于盛放污染性废物的容器内。然后高压消毒处理。()

9, 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的年限为20年。()

10, 生物安全实验室内必须使用注射器和针头时,采用锐器安全装置,可重新给用过的注射器针头戴护套,一次性物品应丢弃在防穿透的带盖容器中。()

二、选择题(共二十题,每题四分) 1.下列传染病应按甲类传染病管理,但不包括:( ) A.鼠疫B.霍乱C.传染性非典型肺炎D.皮肤炭疽

2.常规微生物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操作要点,以下哪一项是错误的?( ) A.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B.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C.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不必进行灭菌 D.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3.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 ) 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A.2小时B.3小时C.4 小时D.5小时

4, 关于生物安全实验室良好内务行为,其中错误的是( )。

A.禁止在工作场所存放可能导致阻碍和绊倒危险的大量一次性实验材料

B.所有用于处理污染性材料的设备和工作表面在每次工作结束、有任何漏出或发生了其它污染时应使用适当的试剂清洁和消毒

C.对漏出的样本、化学品、放射性核素、培养物或其它材料应在风险评估后清除并对涉及区域去污染;清除时应使用经核准的安全预防措施、安全方法和个人防护装备

D.保持了良好内务行为后,可不必制定发生事故或漏出导致生物、化学品或放射性核素污染时,设备保养或修理之前对每件设备去污染、净化和消毒的专用规程 5,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运输方式不包括:( ) 。 A.应当通过陆路运输B.可以通过水路运输

C.紧急情况下运输或者需要运往国外的,可以通过民用航空运输 D.地区内运输可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

6.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不正确的是:( )。 A.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B.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C.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

D.具有疑似某种病原微生物感染症患者整个临床病期;

7.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单位及接诊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在( ) 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A.1B.2C.3D.4 8.需运进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标本、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或生物活性物质的包装,不正确的是( )。

A.将有关物品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橡胶圈的塑料管里,拧紧;直接在塑料管上用油性记号笔写明样本的种类、时间、编号、姓名等 B.放入大小适合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物品

C.将标本有关信息填在标本送检登记表,连同塑料管用另一塑料袋密封;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或生物活性物质的信息表则需通过传真或其它无污染手段传出 D.所用密闭容器的外表面视情况印制生物危险标识

9.,我国卫生部颁布的( ) ,对不同实验操作的防护水平以及运输的包装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

A.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2004-11-5/29 B.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2004-10-1 C.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D.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卫生部2002 10.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手套的要求不包括( )。

A.应在实验室工作时可供使用,应对所涉及的危险提供足够的防护,以防生物危险、化学品、辐射污染,冷和热,产品污染,刺伤、擦伤和动物抓咬伤等

B.所戴手套无漏损,戴好手套后可完全遮住手及腕部,如必要,可覆盖实验室长罩服或外衣的袖子

C.在撕破、损坏或怀疑内部受污染时应更换手套

D.为提供足够的保护,试验中接听电话或临时离开实验室可始终穿戴(原来的)手套 11.下列消毒剂可用于皮肤的消毒,但( )除外。

A.乙醇B.季铵盐类化合物C.酚类化合物如三氯生D.戊二醛

12.负责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区活动的管理责任人(

)应对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至少评审和更新一次。

A.每季度 B.半年C.每年D.每两年

13.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能同时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的种类数目为:( )。 A.1种B.2种C.3种D.4种

14.在进行感染性材料操作时,若发生生物安全柜外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错误的应急操作是:( ) A.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

B.在未得到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许可前,有关实验人员不得撤离相关区域 C.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

D.在一定时间内严禁人员入内,并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 15.灭火器应放置在( )。

A.易于取用的地方B.隐蔽的地方C.远离实验室的地方D.试剂室内 16.按理化性质和危险性分类,危险化学品分为()类

A.6

B.7

C.8

D.9 17.四氯化碳、氯仿、二氯乙烷、溴甲烷、溴乙烷、碘乙烷等(

)。(1分) A.对肾功能无损害作用B.在体内的浓度低时,无损害作用

C.对肾功能有严重损害作用D.能与食物中的成分发生化学反应而被排出体外,因而无损害作用

18.使用移液管和移液辅助器应遵循以下准则,其中哪项除外?() A.所有移液管应带有棉塞以减少移液器具的污染 B.不能向含有感染性物质的溶液中吹入气体

C.污染的移液管应该完全浸泡在盛有适当消毒液的防碎容器中 D.盛放废移液管的容器可以放在生物安全柜

19.危险性化学品不包括( )?

A.易燃性化学品B.有毒性化学品C.致癌性化学品D.腐蚀性化学品 20.血清的分离过程中,下列哪一项属于不当操作?( ) A.佩戴手套以及眼睛和黏膜的保护装置B.血液和血清应当小心吸取,不能倾倒

C.使用过的移液管应立即灭菌清洗D.标本喷溅或溢出时,应用适当的消毒剂来清洗

第17篇: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总结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总结

按照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更好的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种制度和规定,成立了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各种管理制度和保卫制度。

二、落实制度,措施到位

制定了实验室管理制度、微生物实验室工作制度、无菌室操作制度、微生物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保卫制度、实验室意外污染事故的处理制度、菌毒种保存管理制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和废弃物处理制度等各种生物安全相关制度。

三、检验考核,及时整改

7月26日生物安全委员会对本单位进行了一次自查和检查。自查和检查后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意见和措施。通过自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使我们的生物安全工作得到了逐步的改善。

四、搞好培训,提高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检验人员对生物安全认识的转变,按

照中心领导的要求,5月13日-16日举办了以生物安全管理、食物中毒处理为主要内容的的学习班,莦主任就生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生物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学习,提高了检验人员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意识,转变了观念,为做好生物安全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五、实施制度,规范管理

制菌毒株和剧毒化学品保存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保存保管工作,做好登记,设有专用保存设施,双人双锁保管,并制定了严密的批准、使用程序,做好登记记录。

六、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为防止实验污染事故发生,做到有备无患,我们对实验室污染及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了操作细则,并严格按操作细则规范操作,以防止因废弃物处理不当发生染污事故。一旦发生,严格按处理规定去做。

存在问题:

一、菌株保存制度不完善。

二、生物安全措施制定应进一步完善。

湘潭市疾病预预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

2012年11月13日

第18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1.实验室人员准入规定

2.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3.健康监护制度

4.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5.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6.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7.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8.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9.实验活动管理制度 10.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11.消毒管理制度

12.实验室紧急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实验室人员准入规定

1、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 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 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4.1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 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

2 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3 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职责

3.1 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

4、制度要求

4.1 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4.2 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4.3 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4 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4.5 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

4 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6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7 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4.8 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4.9 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

4.10 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4.11 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4.12 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4.13 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健康监护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4、制度要求

4.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4.1.1 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4.1.2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4.1.3 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4.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4.2.1 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6 4.2.2 检验科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9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6、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7、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8、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9、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0、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1.目的:

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 2.范围:

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涉及处理职业暴露的有关人员。 3.职责:

3.1 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

3.2 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

3.3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

3.4 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4.步骤:

4.1 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4.1.1 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

12 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4.1.2 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4.1.3 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理小组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4.1.4 评估暴露级别

4.1.4 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HIV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专家);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若是,则详细记录治疗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4.1.5 根据评估结果建议育龄妇女发生职业暴露和职业暴露后和进

13 行预防性用药期间,是否需要避免或终止妊娠。

4.1.6 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

4.2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一、化学污染

1.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2.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3.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二、针刺伤

1.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

2.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3.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

14 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

4.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5.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

6.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三、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1.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四、标本污染

1.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2.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

15 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3.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为了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实验活动应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相适应。

3、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

4、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存清单和领用、销毁记录。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情况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室自动烟雾和热量探测及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消防器材位于固定位置并能正常使用。

6、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定期进行火灾紧急事件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7、实验室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

8、定期对实验室电气安全、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9、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常用工具。

从实施设备和生物安全体系方面,分析潜在的不符合因素,采取实施有效的预防措施。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实验室实验负责人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应经常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实施计划。

化学品安全

目的

消除化学品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人员健康的威胁,以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 职责

1.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审定和发布各类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单。2.检验科负责各类化学品的领取、标识和使用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3.工作人员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各种化学药品的性质和用途,安全使用。

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

1.按化学品的性质或名称分类保存,定点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并做好记录。

2.应按照相关要求在每个化学品储存容器上标明其危害性质和风险性,同时在其使用的各个环节中也应清楚标明。

3.实验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学品操作,并按照要求对涉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落实到化学品的存放、处理、使用及处置的各个环节。

4.实验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以应对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意外事件的发生。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化学品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或规程规范操作,即使是在被认为安全的装备或装置中进行,也应按章操作,

18 工作结束后立即洗手。

6.对实验室内所用的每种化学品的废弃和安全处置程序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有关要求严格进行。

消防安全

目的

切实将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火灾隐患,制定实验室防火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职责

办公室制定年度消防计划、对实验室防火工作负责,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防火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 1.设施要求

1.1实验室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供电系统要有较大容量且布局合理。1.2房间、走廊以及过道中应设置显著的火警标志、说明以及紧急疏散标志。

1.3实验室应定期检测消防系统,确保其正常状态。

1.4走廊、流通区域必须足够整洁畅通,且不影响人员流动和灭火设备的移动。

1.5在有潜在火灾危险的实验室区域都备有应急使用的灭火器。2.对易燃易爆品、化学品的要求

19 a.实验室尽量减少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存放量。将可燃气体和液体放置在远离热源或打火源之处,避免阳光直射、通风。须冷藏的可燃液体应存放在防爆的冰箱内。

b.应在适用的排风罩或排风柜中操作可燃气体和液体,严禁附近有产生火花的设备。

c.不相容化学品应隔离存放。 3.对电的要求

a.严禁供电系统负载运行,一旦供电系统负载时,应立即关闭一些不必要的设施设备电源,防止电路超负荷而引发火灾。

b.对供电系统和仪器设备电路系统定期检查、保养,防止电路老化破损,短路引起火灾。 3.定期检查

3.1 定期检查实验室火灾警报系统是否正常。 3.2 定期检查出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3.3 所有的防火设备都有固定的颜色便于识别。

3.4 定期检查便携式灭火器是否在检定合格期内,以及是否在指定位置。

4.消防安全培训

4.1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指导和培训。4.2 制定减少和避免火情风险的计划。 4.3 定期进行失火消防演练及火灾自救演练。

实验活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

2.保持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整洁,做到室内布局合理,设备、家具摆放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尘土,无积水,无纸屑、香烟头等垃圾,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无积灰、蛛网等杂物。3.本室管理人员要对本室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主要功能与用途以及运转情况心中有数,每年度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都要对本室仪器设备进行检查、调试, 并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建立设备、仪器、试剂、材料等帐卡,做到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相符率达成100%,低值耐用品的帐物相符率达到90%。 5.搞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持现有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0%。

6.大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技术档案完备,提高使用率。7.辐射、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按危险药品管理规定领用,妥善保管好。 8.实验室仪器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外借。 9.使用仪器要小心谨慎,出现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等按院相关制度予以赔偿。

10.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防范工作,消防器材与设备保持完好、到位,实验室有关人员会使用消防器。实验完毕,下班前就注意检查电源、水源、气源、门窗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21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

目的

确保废弃物得到适当的处理,保证检验质量、防止交叉污染、防止污染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职责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制度;由专职清洁人员负责实验废弃物处理。 适用范围

实验室所有废弃标本、使用过的耗材。 制度细则

1.实验室放置装有垃圾袋的有盖污物桶,并贴有明显标识。

2.每天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并妥善包裹废弃物,送出实验室并作好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3.不具有传染性的实验室废弃物(如产品包装材料和废纸等办公垃圾),应与传染性废弃物区分开来,作为普通废弃物单独送医院垃圾站统一处理。

4.一次性使用污染物处理程序:

4.1装血液的试管、离心管、吸头等由科室洗涤人员用有效氯浓度0.3 %的爱尔施消毒液充分浸泡(60~120分钟),进行初步消毒处理。

4.2进行初步消毒处理的试管和与受血液污染的棉球、纸片、一次性口罩、帽子等传染性或可疑传染性废弃物一起放入黄色胶袋中,由省

22 无害化处理中心封闭运输至焚烧中心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5.回收使用污染物处理程序:

5.1每天实验前,在清洗盆中加入半盆有效氯浓度0.3%的爱尔施消毒液,实验中将玻片、离心管、吸管、吸头等回收物品充分浸泡(60~120分钟),进行初步消毒处理。

5.2收集一天的污染物品用流动水冲洗,然后放入洗洁精中煮沸半小时以上。

5.3用刷子擦洗玻片、离心管等,然后用清水冲净,晾干。5.4把清洗凉干的物品放入硫酸中浸泡24小时以上。 5.5取出物品,再用清水冲净,用烘烤箱烘干方可使用。

6.不再需要的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后应交由院保卫科处理,不能随便丢弃。引用的文件和表格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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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

1.1保持实验室内整齐、清洁、通畅。

1.2实验开始之前0.03%优氯消毒液对台面及地面进行消毒清洁。

1.3各区实验结束后用0.03%优氯消毒液对台面及地面进行清洁。1.4仪器消毒:

1.4.1每天用75%酒精擦拭生物安全柜。

1.4.2每周用0.03%优氯消毒液擦拭培养箱内部及外部。再用清 水擦拭一遍。

1.4.3全自动血培养仪每周用清水擦洗外部,每月用棉签沾无水酒精擦拭内部瓶孔。

1.4.4 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每周用清水擦洗外部,每月用棉签沾无水酒精擦拭内部支架。

1.4.5 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标本或试剂外溅,应立即滴加0.5%次氯酸钠消毒液,并用卫生纸覆盖半小时,然后移动紫外灯照射消毒30min 1.5 每次实验结束后进行清洁工作。清洁完毕,做好记录。 2.清洁工人

2.1收集和处理好各区方在室外的废弃物,交医院集中处理。2.2每周五将工作服交科室集中送院内洗衣中心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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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紧急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研究人员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处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

分析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一)、火灾

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

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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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

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

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四)、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五)、灼伤

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

1、在做化学实验时没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

2、在紫外光下长时间用裸眼观察物体;

3、使用毒品时没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学毒品;

4、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没有在通风橱中进行,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

5、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梯队)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

26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 110 医疗急救120。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

27 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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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⑴切断电源开关;

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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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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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

(6)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3)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制度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情况时,不宜再从事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2) 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3)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医学观察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4)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不定期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4、各专业实验室相关人员应无条件参加安全自查工作。

5、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1)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 患发热性疾病;

(3)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7)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1、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2、一般性的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

3、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情况;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4、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二、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1、化学污染: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2、锐器刺伤:

(1)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采用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2)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3)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4)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

3、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1)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及时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4、标本污染

(1)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2)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 (3)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

(5)实验室生物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安全柜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

二、室内严禁大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汽油、酒精擦拭仪器设备。

三、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随意加大保险丝容量,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配电盘前方不得堆放物品。

四、不得将照明电源接入仪器设备使用,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器热饭、烧水、取暖。

五、电器设备注意防潮、防腐、防老化、防电线短路,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

六、室内木柜摆放及堆放物品,距灯具不得少于60cm。

七、室内及周围不得随地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工作后剩余的废纸、报纸要及时清理。

八、实验室严禁留宿住人。

九、未经中心领导同意,各实验室不得在走廊和楼道内存放任何药品、仪器、钢瓶、箱柜和自行车等,以保证走廊、楼道通畅无阻。

十、公用实验室应由科长指定专人管理,不用时应及时锁门,室内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一、不得擅自将外单位人员带进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由科长批准后,方可带进。

二、下班前各房间最后一位离去的同志要把水、电、气和窗户关好。认真检查房间各部位,确认无任何隐患后,再锁门离去。

十三、实验室每位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和灭火常识,并会报火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A.个人防护

一.着装:

1. 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皮肤受损时应

A.个人防护 一.着装:

1. 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皮肤受损时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3.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4.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5.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二.洗手

1.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2.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每一患者前后应例行洗手。

3.实验室应为过敏或对某些消毒防腐剂中的特殊化合物有其他反应的工作人员提供洗手用的替代品。

4.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基于乙醇的“无水”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5.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动物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6.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或动物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六步法”洗手。

7.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B.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严格禁止用嘴吸液。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3.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4.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5.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6.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7.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工作台表面应消毒。

8.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检验科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

(1)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2)火源隐患

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电灯开关、电动机、摩擦和静电)。

存放易燃气体的场所,应安装防爆灯具和开关,使用专门防爆设计的电器设备。

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安全使用酒精灯,不能在燃烧状态下添加酒精,酒精量不能超过总容量的2/3。

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加热易燃易爆液体(燃点低于94℃)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有机溶剂,在大量使用有机溶剂时,室内禁止使用明火。存放乙醚的温度不得超过25℃,禁止在冰箱中放乙醚。

工作结束随手关闭水源、电源。离开实验室时要检查水、电、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严禁私用电炉。走廊、楼梯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使用蚊香时要远离衣服、被褥或其他易燃品。 2.灭火

实验室应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并协助全体人员从失火现场及其附近撤离的相应消防设备。 (1)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如纸、木材、塑料)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钠。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2)动灭火系统应建立年度安全检查,及随时检修、维护的制度。

(3)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4)遇衣服着火时可选用防火毯,但防火毯并非必备的灭火工具。使用人员应受过训练,懂得站立时不能使用防火毯,在衣服着火后使用防火毯时立即采取“停、倒、滚”动作。从严重火情区撤离时,防火毯可用作个人防护装备。备有防火毯的实验室,防火毯应放在远离出口通道的地方。 3.消防训练

(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拨打报警电话“119”。

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如果火情并非十分危险,可安排留下一人,向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介绍具体情况。)

(3)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4)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包括夜班和周末加班的人员)。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隔离区,如暗室和其它不能听见警报声的实验室应包括在撤离路线内。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实验室用电安全制度 1.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但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

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检验科消毒及废弃物处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工作服一般每周更换2次;

(2)试验室接触标本均为可疑污染物,操作前均应戴好乳胶手套,手套破损要及时更换,工作后脱手套用手消毒液消毒双手,用流动水洗净;

(3)做血常规检查的操作者必须做到一人一消毒,消毒液为0.5%醋酸洗必泰酒精;

(4)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脱掉手套;不能穿工作服到院外活动。 2.病人手指消毒

(1)做血常规检查应选取病人无红肿,破损,伤痕的手指部位;

(2)用75%酒精消毒针刺部位,干后针刺取血,做到一人一针一消毒一吸管;

(3)推片不得直接接触创口皮肤取血。 3.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

(1)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黑色垃圾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用垃圾;

(2)装盛垃圾的垃圾桶应用脚踏式,或加盖儿。

(3)固体医疗垃圾套双层垃圾袋,防止泄露,,定时或在装满3/4时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焚烧,转运时应有防止锋利物刺破垃圾袋遗洒的防护措施。 (4)液体垃圾如病人尿液、胸腹水、呕吐物 按8片/L健之素消毒片投放,有效氯浓度为2000mg/l,作用30分钟,到入医用下水道;

(5)锐利物应及时投入专用锐器盒,在装满前或48小时之内及时更换。 (6)一般的化学废弃物可直接排入下水道;血球分析仪废液含氰化物,应放入健之素消毒片,30分钟后到入下水道。 4.重复使用检验器材处理

(1) 重复使用的器材用后应浸入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4小时,再清洗干净;

(2)浸入重络酸钾(50克溶于100毫升水)浓硫酸(1000毫升)溶液,24小时;

(3)取出,蒸馏水冲洗10遍以上; (4)烘干,备用。 5.各种物面及地面消毒

(1)各种物表及台面每日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用紫外线消毒时,灯管离台面不宜超过1米,消毒有效区域为灯管周围1.5-2.0米,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地面用浸有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或0.1-0.2%过氧乙酸的拖把拖地 6.空气消毒

(1)实验室应开窗通风,保证持空气流通、清新;

(2) 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每次时间均应大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1小时;

(3)有条件的实验室可采用静电吸附式空气净化器持续消毒。 7.化验单消毒

(1)要保持化验单干净,避免被检验材料污染;

(2)不等取的化验报告单,在每日工作结束时,用微波炉中火消毒2分钟后发出;

(3)门急诊未被污染的化验单,可随时发出。凡有可能被污染的化验单,均须经消毒后方可发出。 8.消毒液配制及监测

(1)正在使用的消毒液应有标识

(2)四环牌清洗消毒剂含有效氯5%,配比:1:19有效氯≧2000mg/l;1:99有效氯≧500mg/l; 1:199有效氯≧250mg/l; (3)健之素消毒片含有效氯250mg/片 (4)消毒液浓度监测用G-1型试纸 9.紫外线强度监测

(1)开启紫外线灯管5分钟后,将指示卡置于紫外线灯下垂直距离1米处,有图案的一面朝上,照射1分钟,图案中光敏色块由乳白色变成不同程度的淡紫色,将其与标准色块比较,读出照射强度,使用中紫外线灯辐照强度≥70μW/cm2为合格;每季度检测一次;

(2)做好紫外线消毒记录,每季度检测一次紫外线强度,检测结果贴于记录本上,灯照强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2、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

3、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存记录。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情况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4、定期对生物安全实验室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校验,确保消毒效果、计量检定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5、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6、实验室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

病理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培训、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查结果准确。

(四)参加疑难病例的病理检查,组织病理讨论。

(五)参加会诊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六)督促科内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累积和保管,搞好登记、统计工作。

(七)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

(八)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

病理科医师职责

一、在病理科主任领导和治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活体组织检查工作,认真切取标本组织,做出初步病理诊断,发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三、指导技术员制片工作。

四、担负一定科学研究的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学习人员的培训。

五、参加临床病理讨论会,做好讨论记录。

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病理科主管技师职责

一、在病理科主任领导下和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指导技师按操作常规进行病理切片、染色,保证制片质量。

三、协助医师进行科研工作,负责临床病理讨论会前的准备工作。

四、负责药品、器材、试剂的请领和保管。

五、负责仪器的维护和保养。

病理科技师职责

一、在病理科主任领导下,在医师和主管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操作常规进行病理切片、染色,保证制片质量。

三、协助医师进行科研工作,负责临床病理讨论会前的准备工作。

四、负责药品、器材、试剂的请领和保管。

五、负责病理标本、资料的的保管和登计,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病理科登记员职责

一、在病理科主任领导下,在医师和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标本签收制度和核对制度核对签收标本,负责病理标本、资料的保管和登计工作。

三、在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标本的编号、取材的记录工作。

四、负责登记病理诊断结果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病理检查服务项目目录

1、局部切除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2、内镜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3、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

4、疑难病理会诊

5、普通病理会诊

6、细胞学诊断

病理科切片、蜡块、纸质档案管理制度

切片管理制度:技术组每天将做好的HE切片按顺序理好,如数交给阅片医师,并签名确认。阅片医师在报告全部发出后,如数将切片交给专人归档保存。

蜡块管理制度:蜡块在切完HE切片后由专人如数归档,入库保存。 纸质档案管理制度:病理纸质档案暨申请单/报告底单在报告发出后,如数交由专人整理并作好纸质登记后,入库保存。

病理切片、蜡块及纸质档案入库后由科主任管理。

切片借阅的审批登记制度

切片借出的相关制度:病理切片借出会诊须出示报告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经科主任审阅切片确认、医务科审批后,由专人作好登记并收押金后,方可借出。并在还片时登记会诊结果。

病理科科内读片及上级医生复片制度

病理切片做好后,先由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发出初步报告,输入计算机,然后由上级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审核后发出最后报告并打印,经上下级医师签名后发到临床。病理报告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活检小标本≤72小时,大体标本和免疫组化≤7天出具报告(双休日顺延),需重新取材、深切片或做特染、免疫组化、脱钙、固定或会诊等原因而延长报告时间的,电话或口头通知临床医师或病人(家属)。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对于在日常诊断中遇到的疑难病例实行科内讨论,由科内医生读片后发表各自的意见及建议,意见一致的,即发出报告;意见有分歧的,根据意见及建议,需重取、重切的,需补做免疫化的补做,待相关工作完善后,再发出报告。

病理科易燃易爆 及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病理科脱水、脱蜡、透明及染色时使用的甲醛、酒精、二甲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由专人领取,存放入专柜上锁保管,正确使用。使用时远离烤箱和明火。

病理科试剂保管制度

病理科试剂自领到病理科开始,由专人负责按试剂保管要求存放,即免疫组化试剂工作液、特殊染色试剂放入冰箱冷藏箱(0-4摄氏度)、原液放入冷冻箱(-18摄氏度以下),原位杂交试剂盒放入冷藏箱、探针放入冷冻箱保存,并监控冰箱温度,苏木素试剂避光并保存。

病理科仪器设备维护措施

显微镜:一人一台专用,放置于干燥少灰的房间,勿暴露在日光中;电光源显微镜使用前应先接通电源,打开电源开关,调整好眼距、光圈、滤光片后,每年请专业维修人员保养一次。

切片机:切片前应调整好刀的角度及切片的厚度,固定好蜡块,切片时应用力均匀、柔和,摇速不宜过快或过慢,每次用完后将机器清扫干净,每季度请设备科维修人员来维修、保养一次。

自动脱水机(全封闭式):用前设定好程序,检查液体瓶有无插紧,浸蜡用的石蜡是否足够,各种液体的量是否充分,如有不足及时地补充,并且查找原因,及时反应给设备科或供应商,每次用完后必须擦拭干净;根据工作实际标本的量,脱水液和石蜡由技术员灵活掌握不定期地更换,每季度请设备科维修人员来维修、保养一次。

泠冻切片机:为保证压缩机正常工作,不经常开关,以24H恒温(零下15度---零下20度)为佳;夜间应设定自动除霜功能,并定期停机清洗,以保持冷冻切片机工作窗的清洁;每季度请设备科维修人员来维修、保养一次。 包埋机:预先设定好程序(开、关机时间及蜡虹、操作台的温度),用前应检查蜡虹里的蜡是否完全融化及量是否足够,喷头是否通畅,用完后应检查蜡虹里的蜡是否足够下次用,如不足应及时补充,同时清扫操作台上多余的石蜡,保持机器的清洁,每季度请设备科维修人员来维修、保养一次。病理计算机管理:上班开机,按给定的路经进入病理资料管理系统,下班时关机;不准随意在电脑上使用光盘、软盘及打游戏,以防病毒入侵破坏整个系统,每季请信息科专业人员来维修、保养一次。

病理科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制度

1、病理科常规活检、手术中快速活检、细胞病理学检查以及尸检的文字资料(含电电子信息资料)、非文字资料(蜡块、切片等)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均为有价值的医学资料,应妥善保存。

2、各种病理学检查的文字资料应装订成册保存。

3、组织学检查的原始切片和查见肿瘤细胞或可疑肿瘤细胞的涂片必须妥善保存;未见恶性肿瘤细胞的涂片,于诊断报告书发出后保存2周。

4、病理切片和蜡块应设专柜保存。其中蜡块一经报告发出后即可按照蜡块的编号顺序存入蜡块专柜。切片的保存一般应在报告发出后平铺排列在室温下放置

10-15天,待封固切片的树胶完全干固后再依编号顺序存入切片柜中,过早存柜容易因树胶溢出而使切片粘连。

5、患者查询病理学资料的期限:门诊患者为送检后15年,住院患者为送检后30年。

6、活检标本保存期限:自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之日起保存2-4周。

病理科安全制度

一、制作切片过程中的所有烘干工序都应在真空烘箱中进行,不宜使用电热烘箱,以免引起爆炸危险。

二、使用易燃液体的每项操作都应在通风橱进行。

三、沾有溶剂或石蜡的物品,应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乱放或与火源接触。

四、其它各项参照检验科安全制度执行。

生物实验室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为有效防止生物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在收集、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露或扩散,引起相关人员的感染或环境的污染,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收集标本的容器最好为塑料制品,质地坚固,正确地用盖子或塞子盖好后无泄露,在容器外部不应有残留物。

二、设有接受标本的房间或空间。

三、接受标本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做好标准隔离。标本的内层要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 并准备好消毒剂。

四、废弃的标本或培养物经高压灭菌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扎紧后由专职垃圾收集人员收集后集中处置。

五、损伤性垃圾(如针头)放入锐气盒内。

六、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清洁消毒工作区。

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之我见

2、基本上判读稍偏保守,尤其是hsil。

3、asc-h使用偏多,从各位同道的判读意见与其最后活检或手术结果看,大多数开始判读为asc-h的病例,活检或手术后的诊断都是CIN2或CIN3,虽然没有原则性错误,但显得准确性稍差,从上述信息及我自己的经验看,明显lsil以上的,当怀疑到底是lsil还是hsil时,报hsil,活检证明,这样的病例,活检常常CIN2。由于hsil对应的组织病理学包括CIN2/CIN3,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范围,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把其无限扩大,asc-h对应组织病理学范围从正常到癌,实在太广。虽然现阶段医患关系紧张,但我们不必反应过度,这样既降低了我们判读的准确性,更重要的是对患者不利。

4、关于asc-h,我的原则是尽量少报,可报lsil或hsil的报hsil,因为这些病例活检通常为CIN2,少数为CIN3,极少数为CIN1。

5、关于asc-us,相对多发,可报nilm或asc-us的报asc-us,可报asc-us或lsil的报asc-us,我的细胞学与组织病理学诊断对照实践经验,报asc-us者,50%炎症或增生,50%为CIN1,少数为CIN2,极少数CIN3。这样既保护了病人,也保护了自己,因为不管宫颈活检结果是炎症、增生、CIN1,我们都不有风险。

6、对于50岁以上,特别是绝经后妇女,如果看对涂片表层细胞很少,多为底层或副底层细胞,特别是见较多细胞碎片,要特别小心,不要轻

易报hsil,因为这种病例lsil、hsil都很少,要么是癌,要么没问题。

7、不要轻易报agc或腺癌,hsil病例有时会表现很像agc或腺癌,但活检结果通常是CINX累及腺体,宫颈腺癌很少,单纯宫颈腺异型增生更是罕见。我有多次这样的误诊教训。

8、宫颈活检或手术不要轻易诊断腺鳞癌,宫颈腺癌常伴表面鳞状上皮不典型增生,鳞癌常见癌旁腺上皮不典型增生,此外还有一型腺样鳞癌。

9、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scc少报,除非自己确有把握。

10、我们宫颈细胞学检查的目的是筛查,对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早防、早诊、早治,因此避免漏诊比过诊更重要,因为确诊仍然是组织病理学的任务。

ps:本人从事宫颈液基细胞学及细胞病理学诊断多年,一直对其病例只要有组织病理学检查全部进行对照,以上为自己在工作中的一点肤浅认识,供大家参考,并请批评指正。

第20篇:生物及实验室安全

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义与措施?(2010)结合你的经验,谈谈如何加强实验室安全问题的管理?(2011)请你就实验室工作的一个方向谈谈生物安全问题和措施?(2009)请你谈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及其防护问题?(2008)试述生物安全的概念和内涵?(2007)

生物安全概念和内涵

生物安全是对生物危害的检测、评价、监测、防范和治理的科学技术体系。广义的生物危害应包括生物体(动物、植物、微生物,主要是致病性微生物)或其产物(来自于各种生物的毒素、过敏原等)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实损害或潜在风险。狭义的概念是指由于人为操作或人类活动而导致生物体或其产物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实损害或潜在风险,主要包括:基因技术、操作病原体(活的生物体及其代谢产物)和生物入侵等所造成的危害。

生物安全问题可以从纵向角度即可能造成生物危害的主体,转基因生物体、病原体和入侵型外来生物,也可以从横向角度即可能受到生物危害的对象,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两方面来研究。按照客观属性可以将生物安全研究从以下方面进行划分: ①基因修饰生物体(GMO)有意释放到开放环境中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②在封闭条件下操作GMO和病原体的安全性问题; ③GMO和病原体的运输和越境转移的安全控制条件; ④接触生物物质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 ⑤新资源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 ⑥ 新方法加工食品和食品中新生物危害因子的安全性; ⑦新生物医药产品或治疗手段的安全性; ⑧生物入侵的影响; ⑨特定生物种群异常增殖对经济、生态环境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等。

实验室生物安全

是指在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中避免病原微生物对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危害,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的伤害,为了保证试验研究的科学性还要保护被试验因子免受污染。 实验室安全问题包括: 实验室物品的安全

一些实验室对使用的大量化学有毒甚至剧毒农药标准品、有机试剂、药品、高压气体钢瓶因疏于管理,存有安全问题;由于检测面积不够,需要分开存放的物品没有完全做到分开存放,存有安全隐患 实验室仪器的安全

为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实验室需配备各种大型的精密仪器。实验室应有应急动力供应系统,否则在仪器使用中如果突然停电,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实验室内消防应急、仪器防静电接地、排风设施、仪器标志应齐全有效。 实验室检验人员的安全

有些实验需要在高温、高压、强磁、微波和辐射、强酸碱腐蚀及有毒气体、病原微生物等条件下进行工作,实验室未配备良好的通风、排气等安全设施,检验人员的身心会有很大的危险。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责任者,实验室检验人员应随时随地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进行整改;实验中如发生安全事故,需配有应急救助设施。 实验室排放物对环境的安全隐患 在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液、废气和废物,有过期或失效的有机试剂及强酸碱腐蚀药品,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若不经妥善处理,如未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而排放到环境(大气、土壤、水)中,很容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实际上实验室已成了一种不可忽视的污染源。 实验室的水电安全

实验人员对水和电使用不当而引起火灾的现象具有普遍性,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药品的实验室。分析原因有:①忘记关水、关电。②仪器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③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④烟头引起火灾也是重要安全隐患。⑤防毒、防爆设施不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

当实验操作人员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其毒素时, 通过实验室的设计建造、安全设备的配置、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标准化操作规程的严格遵守等方面采取综合性措施, 避免微生物和医学/生物实验室中有害或有潜在危害的生物因子对人、环境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危害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措施

1、成立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组织

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 对生物安全的具体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确立实验室最高管理者,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应有的资源,并根据实验室的情况制订出相应的实现生物安全的目标以及持续改进的有效措施, 也要制订出有关的激励措施, 以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设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门负责人, 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建立健全实验室规章制度, 并严格执行 除严格执行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各项规定外, 每一个具体的实验室还必须制订并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程。生物安全实验室要有安全监督专家, 不仅要加强自查自纠, 还要组织专家进行重点督查认证, 如实验室的设备设施、防护措施、无害化处理等, 树立科学的工作观念。

3、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强化实验室的内部管理, 针对实验室人员开展生物安全知识宣传与普及教育, 通过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强化实验室的自身管理, 增强生物安全防范意识, 做到思想上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4、建立预警机制, 强化对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建立有效的预警体系, 防患于未然, 如对实验室的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体检, 采取针对性的免疫预防措施, 如发现有隐患及时报告、解决并加以控制, 同时, 要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 督促其做好实验室的名称、地点、等级、项目、安全操作程序及防护措施等各项工作。

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措施

强化工作和管理人员生物安全意识;

建立规范化、法制化和日常化的管理体系; 加强培训和考核;

配备必要的物理、生物防护设施、设备; 掌握规范的微生物操作技术和方法,等等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重要性和意义

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重要场所,而实验室又是一个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地方,随着生物科技的发展,实验室的一些有毒化学试剂,微生物病原菌等一些有害因子,不仅会危害到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而且扩散出去会对环境和整个社会造成重大危害。

生物安全的概念与内涵 生物安全是对生物危害的检测、评价、监测、防范和治理的科学技术体系。广义的生物危害应包括生物体(动物、植物、微生物,主要是致病性微生物)或其产物(来自于各种生物的毒素、过敏原等)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实损害或潜在风险。狭义的概念是指由于人为操作或人类活动而导致生物体或其产物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实损害或潜在风险,主要包括:基因技术、操作病原体(活的生物体及其代谢产物)和生物入侵等所造成的危害。

生物安全问题可以从纵向角度即可能造成生物危害的主体,转基因生物体、病原体和入侵型外来生物,也可以从横向角度即可能受到生物危害的对象,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两方面来研究。按照客观属性可以将生物安全研究从以下方面进行划分: ①基因修饰生物体(GMO)有意释放到开放环境中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②在封闭条件下操作GMO和病原体的安全性问题; ③GMO和病原体的运输和越境转移的安全控制条件; ④接触生物物质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 ⑤新资源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 ⑥ 新方法加工食品和食品中新生物危害因子的安全性; ⑦新生物医药产品或治疗手段的安全性; ⑧生物入侵的影响; ⑨特定生物种群异常增殖对经济、生态环境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等。 实验室生物安全

是指在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中避免病原微生物对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危害,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的伤害,为了保证试验研究的科学性还要保护被试验因子免受污染。 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意义) 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需要 防止外来生物危险因子侵入的需要 实验室工作的需要 防止医院感染的需要 防止人畜共患病的需要 反生物恐怖的需要

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措施 强化工作和管理人员生物安全意识; 建立规范化、法制化和日常化的管理体系; 加强培训和考核;

配备必要的物理、生物防护设施、设备; 掌握规范的微生物操作技术和方法,等等 生物安全防护 (bio-safety containment) 是指避免生物危险因子,特别是偶然的和有意利用的生物因子,对生物体包括实验室工作者在内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污染的意识和措施。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分为一级防护(屏障)(primary barriers)和二级防护(屏障)(secondary barriers)。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屏障 一级防护屏障(primary barrier) • 生物安全柜(biological safety cabinet) I、II、III级

防护能力逐级提高

• 个人防护装备 实验室防护服、面部防护、手套、呼吸防护 二级防护屏障(secondary barrier) • 实验室设施结构和通风设计 • 实验室分区: 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 单向气流(负压): 外界-HEPA-清洁区-半污染区-

污染区- HEPA-外界

各种一级防护和二级防护的组合构成不同防护水平级别的实验室(BSL-1~4)。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 • 生物安全官员 • 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 • 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 人员培训和考核 • 准入制度

实验室工作的一个方面 病毒培养:指病毒的分离、培养、滴定、中和试验、活病毒及其蛋白纯化、病毒冻干以及产生活病毒的重组试验等操作。利用活病毒或其感染细胞(或细胞提取物),不经灭活进行的生化分析、血清学检测、免疫学检测等操作视同病毒培养。使用病毒培养物提取核酸,裂解剂或灭活剂的加入必须在与病毒培养等同级别的实验室和防护条件下进行,裂解剂或灭活剂加入后可比照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防护等级进行操作。

除了通过生物控制及严格操作技术、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外,更为常用的方法是精心设计防护设备和实验设施,对生物危害采用封闭设备和隔离设施组成的屏障来控制,使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得到更加完善的保护。在生物安全实验室里设有一级屏障和二级屏障两道防线(确保实验人员的安全、实验室周围环境的安全及实验对象对环镜的要求),一级屏障(生物安全柜,带有罩壳的离心机,超声振荡器等)发挥着主要的屏障作用,保护操作人员。二级屏障(整个实验室的壁、地坪、天花板等建筑构件和净化系统设施)是一级屏障的外围设施,能够在一级屏障失效或其外部发生意外时,使其他的实验室及周围人群不致暴露于释放的实验材料之中而受到保护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汇报.doc》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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