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工作计划

2020-04-05 来源:工作计划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矛盾纠纷工作计划

2012年特吾里克镇清水河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加快“平安社区”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个总体要求,全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

(一)排查重点。从特吾里克镇清水河社区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排查由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久调不决的矛

盾纠纷;突出排查群体性矛盾纠纷;突出排查困扰党委、政府的矛盾纠纷。

(二)排查方式。坚持条块结合,分片区排查进行。

(三)建立台帐。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台帐。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

(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3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

(三)强化法制宣传,依法规范上访人的行为。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案释法、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特吾里克镇清水河社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推荐第2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计划

2013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计划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是变被动为主动,变滞后为超前,变消极为积极,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稳定的有效途径,应该而且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使这项工作能够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中坚力量,全面掌握了解工作系统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为我单位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领导

矛盾纠纷排查活动,要继续坚持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矛盾纠纷带有综合性,单靠一个部门解决不了,要综合地加以解决。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中心,下设办公室。要逐级明确排查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目

标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成任务期限和奖罚措施。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制,对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必须上报办理进度和结果。

三、工作制度

1、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就是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人员必须负责落实该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

2、会议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议主要研究重大矛盾纠纷和阶段性工作意见,会议成员指定专人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联络员。会议一般每二个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议定的事项,下属各部门应当认真贯彻,领导小组将加强督查,及时解决本系统的矛盾纠纷。

3、领导接访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建立、健全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领导接访原则上每月二次以上,由建设局党政领导轮流接待,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4、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所在部门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应当记录在案。

6、检查评比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1-2次专门检查或结合综治目标管理检查对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矛盾纠纷排查结果作为综治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地对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2、强化部门责任。各部门要切实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做好本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3、强化基层责任。各部门要有专人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排处,使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4、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各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对因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导致应排查的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疏于调处,造成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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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和社区职能转变的需要,根据建立平安街道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创新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机制,提高整体调处社区矛盾的工作效率,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现制定以下矛盾纠纷调解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的方略,紧紧围绕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局,探索、创新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投机,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强化政治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投资环境,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格局,以调处促进社会的稳定,实现经济的大跨越。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平安雄州”为目标,事例各类调处资源,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力量,从而在全街道范围内形成以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调处中心具体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对各类社区矛盾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调解机制,努力实现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调解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社区专门成立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调解工作,真 1

正把民事纠纷作为重点“工程”来抓。

四、机构设置

1、调处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

(1)、掌握社区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定期重大疑难纠纷,积极为街道、党工委充当稳定方面信息的耳目。

(2)、直接调处社区范围内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政策性较强的行政纠纷。

(3)、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并结合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4)、接待群体性上访、指导分流上访矛盾。

2、社区调委会要经常聘请法院、检查院、公安、司法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政策法规咨询组,负责对调委会管理的涉法纠纷、重大疑难纠纷提供法律建议,对负责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五、程序机制

社区调解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为:

1、接访受理

2、分流处理

3、调查核实

4、调解处理

5、结案存档

6、跟踪回访

7、告知解决

荷花社区

200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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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已成为解决“三农”的难点和重点。它事关农村和农业的稳定,关系到国民生产的全局。

一、农村矛盾纠纷和信访的几种类型:

(一)单纯内部矛盾纠纷

1、涉及农村建筑、改选,如建房、圈舍改建、挤占街道等邻里日常生活矛盾纠纷。集中在占地多少、挡光、阻碍水流,侵犯地权、物权、使用权争夺等问题上。

2、农村家族内部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亲缘关系间的矛盾纠纷。如争夺遗产,分配房屋、生产资料不均,赡养争议等。

3、农村的债权债务纠纷。如三角债,合伙经营收益分配不均,债务分摊标准不一,讨债与偿债互不让步等。

4、土地、林业等资源经营、分配调整不公平、不公开,承包经营使用权争议矛盾。如对分配土地位置、地力不满,对竞标存不同意见,对土地承包租赁、荒山开发权、林地权属等争夺引发纠纷。

5、物质利益需求之外,因为个人的目的和动机,与他人或组织进行对立的斗争。如个人成见反对他人、名誉地位争夺、恩怨纠缠等,一般通过申诉、控告方式表达不满,有的寻求公正、公平处理,要求组织或个人改正错误,有的则动机不纯,无中生有,设计陷害,也有的纯属无理要求。

6、其他类型引发的矛盾。如夫妻矛盾、遗失物品、禽畜等猜疑争执,交往中情绪化的口舌之争、人身攻击,难以辨明是非曲直,却纠缠不清。

(二)农民与政府、干部矛盾纠纷

1、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矛盾。一是干部因为正常工作,因方式、方法不当或坚持原则无意间引起群众不满;二是群众对干部的作风、品质、不良行为不满,或反对或抨击,甚至针锋相对引发尖锐矛盾。

2、政策性的措施没有执行或未得到较好执行、政策连续性不强造成脱节,从而引发的群众与政府、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技术、定单销售、价格保证和配套工作落实不到位,国家的粮种补贴不到位,政府行为承诺的工作没有兑现,大型农业产业项目推广占用农田与农民自主选择生产、按传统生产习惯之间的矛盾。

3、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救济需求与政府可提供产品、服务承受能力的矛盾。如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普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农民医疗卫生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等,因为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政府无力全部解决使群众满意。对象复杂,问题棘手,资金不足,标准难统一,救助难平衡。不能不管,又无力全管,群众意见大,政府有苦难言。

4、特殊群体的信访日益增加。如企业转制后的下岗、离退休职工工资、医疗保险等问题,事业单位定岗分流、竞聘上岗引发的群体上访等不稳定问题,军转干部和复员军人安置问题,残疾群众生活、就业及贫困农民子女入学等问题,已经不是个别现象,难以短期解决,群众的期待与政府的解决时效有差距。

(三)政府与企业、事业单位的矛盾纠纷。如管理体制、债权债务关系问题,利润分配;村镇规划建设与企业扩地经营,企业外招用工与政府主张使用当地劳力等矛盾;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土地出让等优惠不落实;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工作不到位等等,这些也形成矛盾。

(四)政府、组织与个体矛盾纠纷。项目建设、公用事业建设、产业化生产经营引发的政府、企业、大户与群众的矛盾纠纷。如企业生产的环境污染问题,某些虚假农业产业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城镇管理与群众需求,城镇建设拆迁、招商办企征占农民土地问题等,围绕赔偿金额、置换条件等引发矛盾纠纷。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城镇管理中的执法行为与群众产生的矛盾不在少数。

二、农村群众矛盾纠纷和信访的心态分析

(一)寻求公正、公平。一般要求待遇、地位、处理结果平等一致,利他则应利已,不利已即不利他。主张个体间权利对等,消除差异,达到心理平衡。

(二)寻求保护和保障。一般为保障权利、维护利益,通过信访上诉取得支持、同情和保护。以农村弱势群体为主,希望能置身于社会常理、舆论、道义规范、政策法规等保护下,不受侵犯和伤害。

(三)争取利益。

一是争取正当的等量、应得利益。如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享有的,社会集体公认的合乎情理的,传统沿袭根深地固,劳动换取的利益等等。 二是要求利益扩大化。超出所能评估的现状利益,增加过多长远利益和升值空间的考虑,主张超值获利,不实行等价交换。

(四)出于动机和目的的需要

通常把社会组织机构、集体、个人,或者无形的规定、决定等,作为信访对象,以更改、获取荣誉、地位、身份或有利结果为动机,不计时间、费用等的付出,主动出击,通过信访申诉的途径达到目的。

三、区分有理访和无理访,为信访定性是解决农村矛盾纠纷问题的关键。

(一)有理访的基本类型

1、正常的情况反映。一般提出问题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不以攻击为目的和手段,信访成为一种善意的传递信息的载体途径,目的为加强沟通,促使改进,有提示、参谋作用。

2、正当的权利主张。包括权力和利益,一般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材料,有政策法规作为依据,符合情理、道德、行业规范等社会潜规则,通过正当的举证要求权利。

3、出于纯正的动机和目的。信访者出于公理、公平、正义的要求,为利已或利他,依法有序进行呼吁、申诉、控告,寻求拨乱反正。

(二)无理访的成因及情况

1、心态不正,动机不纯,品质道德恶劣。一是因为嫉妒、不满,为发泄私愤,带头或在幕后煽动信访,挑拨离间,损人利已,损人不利己。二是小题大做,无理取闹,滋生信访。三是制造矛盾,恶意纠缠,借机获利。这类信访最牵扯精力,处理也最棘手,通常用情与理的手段很难奏效,也不太适用法律手段解决。

2、非理性思考问题,个性偏激,草率行事,无恶意动机和目的。遇事不冷静,不等政府、集体组织、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和对策,就急上心头,引发上访甚至是越级上访。对某些合理的政府行为、措施办法不经过研究比较,不去认真咨询,没有集体核计就冒然反对,不负责任上访

3、政治素质不高,接受错误信息误导,或理解偏差。某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因为前期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使群众对上级推行的产业项目、工作安排产生抵触情绪,引发矛盾。不注意学习掌握知识和信息,素质偏低,拒绝新的生产方式和致富思路,小农意识严重,部分群众有理说不清,难以作通工作。

4、过分强调个体利益、小集体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无理要求,夸大损失,借机索要。对政府行为在农村进行的修路、办企、建校等公用事业建设中,涉及合法占地、拆迁等的补偿,部分群众高价索赔,不达目的动辄群体上访,甚至阻挠正常工程施工。有的群众只管自家建房、排水,妨碍村屯街道规划和邻里生活,造成矛盾纠纷。

四、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和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对党和国家农村和农业工作政策、措施的宣传、组织学习和教育引导。要通过媒体宣传、农业科技、法律等下乡服务、建设农村信息服务站(所)等多种载体形式,使群众在头脑中树立政策、法律观念,正确理解富民方针和政策,正确看待利益得失,把主要精力和心思用如何发家致富上,如基本农田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粮种补贴、退耕还林、社会救济、农村信贷等。要使他们能了解知道信息,能看到效果,能用到政策,能得到实惠。

(二)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对农村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要求。一要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指导农村干部的言行,使他们成为遵守党纪国法的表率。二要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培养和造就忠诚执行党的农村和农业工作政策的队伍;三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尊重群众利益,切实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

(三)在实践中总结积累、探索和创新信访的工作思路、方法。实践证明:尽量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信访,避免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多做交流沟通、调查研究去了解情况,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想想群众利益,多方协调,多想办法,工作做细,兑现承诺,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都能得到缓和、化解和息访。

(四)要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访。

一要高度重视群体访所提出的意见、主张以及反映出来的问题。大都是涉及面广,矛盾相对集中,关系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不能轻视、淡化处理,更不能简单粗暴甚至弹压解决,要慎重对待,调查了解,最好由主要领导牵头,实地办公,采取行政干预、政府抓总、部门合作、群策群力的办法共同解决。涉及到的违法、违纪问题应得到严肃处理,错误做法应得到及时纠正,以稳定群众情绪,平息矛盾纠纷。

二要注意把握和控制群体访的态势。正当的群体访是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群众选出代表依法有序、有组织向党政机关反映问题、主张权利。坚决反对和制止群体冲击党政机关上访、丢弃正常生产、工作上访,流动串联上访,挟持伤残、老弱群众上访,禁止党员干部参与上访,严惩破坏公共设施,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上访行为。要防止群体访被少数别有用心分子或地方黑恶势力所操纵,发生性质转变。对待群体访要果断决定,迅速出击,控制局面,耐心劝导、疏散,关键人物要出面交涉,避免矛盾尖锐直接对立。

五、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和信访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信访责任制,实行首办负责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责任到人、到部门,实行包案督办,责任追究。

(二)实行信访的属地化管理和职能部门归口受理相结合的办法,条块结合,适用的政策、原则和措施口径一致,步调统一。

(三)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信访工作体系。县、乡、村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信访机构,形成社会化的大信访格局,政府抓总,其他组织和单位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传递,有效利用信访工作资源。

(四)强化政府对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确保社会救济、低保、扶贫资金及城镇建设、公用事业等对群众补助、赔偿的政策性资金到位,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对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医疗和养老保险要及时、足额配套缴纳。要规范农村执法管理行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五)要切实做好农村乡、村务和财务公开工作。通过公开,杜绝暗箱操作,有得提高民主、科学化程度。大的建设和生产经营项目要公开竞标,要强化财务审计,进行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要保护集体和国家的利益,防止资产流失。

(六)对农村矛盾纠纷实行司法调解和诉诸法律途径依法解决相结合的办法。不能以集体决定、组织行为、以权代替法律执行。要重视普法工作,增强法农村群众的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七)发挥农村人大、政协代表的监督、指导作用,重视农村“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和“三长”(党小组长、大嫂队长、村民组长)的作用,积极调动群团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参与农村信访工作,宣传政策,研究办法,解决问题,稳定和凝聚民心。

(八)采用“一案一策”和信访归类集中相结合的办法,灵活处理矛盾纠纷,做到定性准确,案因清楚,时机、分寸和角度恰当,处置果断,结果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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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堤小学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协调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2014年3月5日

会议地点:多功能厅

参会人员:全体教师

会议内容:

燕校长会上讲了三点意见,强调了“五个重”。一是总结去年的综治工作,既要肯定成绩,更要多看问题。去年,全校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过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无发生失盗失窃和火灾事故,保持平稳的工作局势,今年,要对照标准,对照责任书好好查一查,按人、物两条线多去找,找找什么地方还容易出事,找找还存在着什么问题,还有哪些工作要加强。二是确保平安稳定,今年任务更重。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稳定是第一责任。单位如果不稳定,没法干事,国家不稳定,没法发展,平安稳定是安居乐业的基础。今年保平安、促和谐、保稳定的要求,任务非常重,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的事,做好综治工作,做到“人保平安,物不受损”。三是争取综治先进,是我们年度工作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今年的综治工作目标,强调了“五个重”:一是重在领导重视。二是重在群治群防。三是重在工作过细。四是重在防患于未然。五是重在廉政建设。

综治工作。一是突出中心,抓重点。即:围绕保增长,积极创建平安和谐环境;服务保民生,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促进保稳定,全面完善综治防控体系。二是强化措施,明目标。主

要是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维护人事系统持续稳定;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策法规意识;

3、强化职能服务,促进人事人才工作;

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平安和谐创建工作;

5、坚持齐抓共管机制,健全综治领导责任体系;

6、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综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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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区综治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省市党政领导同志重要批 示精神,深入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全 区社会政治稳定,现就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经营性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淮综治[2 011]9号)的贯 彻落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

目前,*同志对通化市如家快捷宾馆纵火案作出 了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三运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徐立全分别就贯彻*同志 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党政领导也就开展经蓄性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排查化解经营 性矛盾纠纷是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当前维 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加强 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举措,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金市稳定大局,以坚决 防止发生恶性案件为总体目标,深入排查调处经营性矛盾 纠纷,切实把各类经营性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 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为庆祝建党9 0周年创造和谐稳 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和经营性组织、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经营 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 自过问。为加强领导,区综治委成立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 导任副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维稳办、区经信委、区教育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 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文广新局、区物价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工商联、八公山国税局、八 公山地税分局、八公山工商分局、各镇街道、新庄孜矿、李嘴孜矿、舜泰化工公司、舜岳水泥公司、皖淮机械厂负 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王涛任主任,区综治办副主任闫绍清任副主 任。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或 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名单7月1 0日前报区综治委)。 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维稳综治机构要发挥好牵头、协调、督导作用,充分运用大调解工作体系,发挥职能作用和工 作优势,组织和推动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明确重点

各单位各部门和经营性组织、单位要深入排查各类企 业、新经济组织、个体工商者和农村生活经营环节中的各

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冲突性较强、容易5』发“民转 刑”案件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和可能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具有现实危害性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当事人。

四、落实责任

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和“谁 主管谁负责”,

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镇(街道)、社区(村)为单位,把地区排查、系统排查和经济组织、单位内部排查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 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调差摸底。各镇(街道)、社区 (村)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经营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各 部门负责涉及本系统业务工作范围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内及本单位工作业 务涉及范围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各镇、街道要建立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 作机制,把排查经营性矛盾纠纷纳入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 解工作,纳入大调解体系,定期排查化解,定期上报,定 期督查推动,以充分发挥其他各项渠道化解调解经营性矛 盾纠纷的作用。区综治委将把此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纳入 市对镇、街道和综治委成员单位2 011年度综治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内容。

要严格实行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排 查化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的时 限要求,做到事事有人管、仁件有着落。对该排查出的问 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化解而酿成极端事件或 恶性案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精心组织

按照上级部署,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分三 个阶段:深入排查阶段(6月2 O日至7月2 0目)、集中化 解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总结上报阶段(9月1 日至1 5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动 员部署,充分发动各单位各部门、各类经济组织和广大人 民群众积极参与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各 种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清楚,把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查出 来。对排查掌握的经营性矛盾纠纷,要根据其产生的原因、特征,逐件制定化解方案,逐件确定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制定工作措施就地及时化解,并逐一登记造册。对冲 突性较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重大经营性矛盾纠 纷,要由领导包案,限期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对于可能 铤而走险、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危害社会的经营性矛 盾纠纷当事人,要及时纳入管控视线,重点包保,落实稳 控措施。重大经营性矛盾纠纷要在落实调处和稳控措施的 同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区经营性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报区综治委。报

表见附件一)。排查化解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进 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当地镇、街道维稳综治工作 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区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排查化解工作总结请于9月1 0日前报 区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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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特制定我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思想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学校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二、加强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点工作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学校党支部、工会调解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守住基层“第一道防线”,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从维护师生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多发性、常见性、群体性、突发性、易激化的矛盾排查调处。

3.动态掌握校情,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和预警机制,及时调处随发性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

4.建立并形成定期排查、集中排查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按照边排查边调处,重在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敏感、热点时期易引发的矛盾纠纷。

5.严格履行报送制度。对排查出来的事关师生切身利益

1

的重点矛盾纠纷,可能引发重大治安案件的隐患或群体性事件苗头筛选后逐件上报,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 6.学校领导对涉及学校全局性的政策问题,影响较大的事端,专项研究,专题解决。

7.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人制。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分工,认真研究调处对策,周密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根据矛盾纠纷问题的实际情况,确定解决对策。定责任部门、定人员、定时间完成。

8.建立长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9.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化解全年出现的不稳定问题,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1)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2)不发生大规模群体访和造成严重影响的上访;(3)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4)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5)不发生非法宗教象校园渗透及邪教、聚集闹事事件。

三、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

推荐第8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计划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畜牧业中心工作,依照上级的工作部署,为全面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现结合畜牧兽医局实际,制定2011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畜牧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轮台和推进平安单位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组织建设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畜牧兽医局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成员作出调整。明确各单位站所长为基层调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健全各单位的调解组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听取调解工作汇报,研究调解工作,对调解工作有部署、有指导,把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纳入《综治责任书》工作范畴。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本地区重大的、有影响的社会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特别是针对2010年《人民调解法》的颁布,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对工作。

三、服务中心工作

紧紧围绕畜牧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我系统调解工作应该始终坚持从畜牧业的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让法律先行。同时,对重大

动物疫情和草原火情应当进行充分的研究和预测,分析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注重捕捉矛盾纠纷的迹象和苗头,一旦发现有苗头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调处,把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回访和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其反复,从而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

四、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挥发调解网络的职能作用。今年我局将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入手,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强化和完善培训制度,真正使培训学习和人民调解的实践操作结合起来,使人民调解员真正能够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改善调委会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调委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调委会的档案登记和回访工作,真正使调委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五、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双排查:即落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重点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特别要组织好重大事件的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本单位,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县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掌握情况,治本控源,集中力量化解不稳定因素,保障全畜牧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稳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保证调解成功率稳定在95%以上,为我县畜牧业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六、深化完善各项制度。

一是落实每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二是健全汇报学习制度,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培训活动;三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重大矛盾纠纷案责任到人,党政领导包案抓落实;四是是建立纠纷工作协调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由局领导亲自主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合力解决;五调解工作档案、工作台帐齐全规范,工作制度上墙;六是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全年工作计划、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每月主要社会矛盾纠纷形势分析预测。

七、多渠道扩展调解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板报、墙报、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调解条例》等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学习宣传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畅通调解渠道,使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得以发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增强法治观念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双赢。加大对涉农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结合畜牧业近年来的相关工作情况,以“重大动物疫病和草原防火”工作为重点,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或法治渠道解决涉法矛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分流工作,完善与公、检、法、司部门的公调对接机制。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新的变化,我们要本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对党负责,为民服务,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与时俱进,努力做畜牧业的调解工作,打造和谐轮台的安定局面。

轮台县畜牧兽医局

2011年2月3日

推荐第9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2018年仙踪中心卫生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 作 计 划

一、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即医院每月月底一次,按时参加镇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

二、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信息收集、分析、预警调处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做好报表等上报、存档工作。

三、每年二次对医院矛盾纠纷排查领导组成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医院调解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调整和充实医院调委会、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队伍,健全调解网络,构筑安全防范第一道防线。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职工和患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六、实行领导督办责任制,按照“四定”原则,使“小纠纷不出院,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防止民转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七、确保院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并做好回访工作,以提高调解协议执行效果。

八、努力创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建设新时期规范化调委会,努力实现“四无”调委会。

含山县仙踪中心卫生院

2018年3月1日

推荐第10篇: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计划

办事处2011年矛盾纠纷排查

工作计划

为提高我办事处的矛盾纠纷化解和处理能力,杜绝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各社区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由楼组长、和谐社区服务队员等参加的社情民情分析会,排查本院、本楼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上访隐患等事项,将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疏理、分析,能化解的及时组织人员靠上去化解并将化解情况存档。对一时不能化解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办事处,办事处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化解并存档。

(二)各单位、部门将根据自身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分析排查本单位、部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信访安全隐患等问题,将排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上报办事处,由办事处统一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化解。

(三)充分发挥办事处24名巡防队员的作用,利用在管区巡逻时机,发现管区不稳定、不安全或是管区居民聚众滋事、乱贴标语、乱挂横幅等现象应进行劝阻并加以制止,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办事处,办事处将在第一时

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

(四)充分发挥办事处综治办主任的作用,利用下辖区检查驻街单位安全生产时机,检查、督促、排除驻街单位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及不稳定因素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回访检查。

(五)办事处每月坚持组织召开两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召集各社区书记、主任、信访信息联络员、办事处相关科室及相关人员参加,排查分析管区信访事项、信访隐患、案件处理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制定工作目标等,并将会议情况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六)办事处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辖区部分人大代表、公安、工商、税务、城管、各社区及部分驻街单位等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分析、排查、梳理管区信访、安全、稳定等隐患,制定稳控工作措施、工作目标及问题解决方案等,并将会议内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上报区有关部门。

(七)成立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程小瑞任组长,办事处主任钱进、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吴延军、办事处副主任史志明为副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负责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主任张珂兼任主任,负责辖区的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工作规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安排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社区、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办事处统一部署要求,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抓好组织动员和工作落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6日至20日)。各社区、各单位、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活动,认真梳理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和各类信访积案,并逐案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立台账。同时,要建立好本辖区本部门经常性排查工作机制。

(三)化解处理阶段(4月21日至明年3月20日)。全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本社区、本单位、本部门自行化解处理为主,力争做到解决得好、控制得住。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案落实“四定四包”责任制(定目标任务、定包案领导、定具体承办人员、定办结时限,包调查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稳控防范、包定纷止争)。二是对重大问题和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地方,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组成专案组,通过现场办公等方式,及时予以化解。三是凡是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及时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有效化解矛盾。四是对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由责任单位及时提报区联席会议各专项工作组牵

头协调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排查化解组牵头协调处理。五是结合5—6月份的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活动、9—10月份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活动等,集中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求取得明显实效。

(四)总结检查阶段(2010年6月15日至25日、11月20日至30日、2011年3月20日至3月31日,分三个时段进行)。2010年6月15日、11月20日,各社区、各单位、部门要将本辖区、本单位排查化解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办事处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小组,由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小组汇集上报区综合指导组。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单位、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具体工作措施。

(二)统一组织,搞好协调。全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办事处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配合部门(单位)依职能分工负责做好保障工作。

(三)健全制度,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推行定期排查分析制度、集中研究调度制度、重大问题领导包案处理制度等。

(四)完善长效机制,落实目标任务。要在抓好工作开

展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本辖区、本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唐宫路办事处

2011年3月15日

第11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计划

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小学校

2013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我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排除化解矛盾纠纷的问题隐患,预防和减少、排除新的矛盾纠纷。

一、组织领导

成立花桥小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世进

副组长:黄世华伍志凌

成员:李潇戴磊周勇军唐杰周文辉

杨 睿 周靓各年级组组长 村主任教师

组长、副组长主要负责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协调。小组成员负责收集和反馈各类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考试和教育乱收费问题,农村弱势群体子女上学问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贫困生救助问题,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聘任问题等教师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以及教师投诉反映的其他问题,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内容和步骤如下:

(一)组织发动

1、由学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收集整理资料。各处室、各年级要积极配合。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二)集中排查

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边排查与边调处相结合。综治办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情况,要认真登记,及时分类梳理,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对象、重点案件和重大紧急情况,要做到随排随报。

(三)集中调处

1、分解任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分解落实,涉及到各处室、各年级的要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工作。

2、明确责任。要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认真落实化解措施。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异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3、注重效果。健全矛盾纠纷的多元处理机制,做到“问题不查

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调处实效。

4、落实稳控。要加强对重点对象的防范,落实稳控措施,切实做到盯死看牢,防止漏管失控。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对相关当事人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激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制。学校要高度重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程,主要领导对学校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

2、加强基层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好排查化解纠纷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3、加强检查监督力度。落实领导责任制,督办督查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履行好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检查,及时反馈,定期(即每季度)总结汇报。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使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花桥小学2013年2月

第12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2011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效,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转为刑事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通过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和社会主义公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经过实践总结和借鉴并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把矛盾排查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抓实。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机制,以最有战斗力的队伍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各社区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预案,针对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矛盾纠纷的成因及其特点,制定出不同的调处应急预案。确保关键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做到小纠纷不出居,大纠纷不出街道,不发生影响本辖区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充分发挥中心户长作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社区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坚持半月一排查,四有一通报制度。每月召开一到二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报,把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办事处调处中心,由调处中心主要领导集体讨论,能处理的就及时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调处,对要求上级部门协调的,立即向上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汇报,并在下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报大会上对已处理的矛盾纠纷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3、包案机制。在坚持半月一排查的基础上,对一些大的纠纷和没有调解好的纠纷,由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片包干,明确目标任务,实行领导责任制,牵涉面大和群

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由街道领导分别进行挂账督办,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集中时间和精力,重点突破,带动全局。

4、调处机制。坚持平等自愿和依法调处的原则,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做到了有“三心二意” (即有责任心、同情心和耐心,矛盾双方都满意),将民间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调解网络作用。使调解工作逐步趋于规范化。

三、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机制

1、签订责任书。年初,办事处与社区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将综治目标责任进行细化、量化,不讲形式主义,确实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追究制。将综治工作考核与年终经济目标考核相结合,对综治工作有特色、有成效的进行表彰,对责任人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将其列入先进个人实行层层表彰;对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影响办事处工作的坚决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对责任人取消一切评先资格,在经济上也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13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察汗乌苏乡小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2010年度)

本年度,我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为我教育事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二是加强基层建设,强化属地管理。

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追究力度

四是提高自身素质,强化安全稳定意识。

五是切实把矛盾排查调处运行处置建立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认识

要高度重视建立大调解机制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建立大调解机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议事日程。要定期就大调解工作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指导工作。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构筑化解矛盾防线。

1、预防机制

一要坚持信息预防。要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要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师生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支部和学校群众团体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

对校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要定期将校内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要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学校各部门,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

4、督查机制

一是领导督查,对我校的矛盾纠纷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

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

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月报机制

每月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7、责任追究机制

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调处不力,瞒报漏报造成群体越级上访的,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的,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察汗乌苏乡小学

2010年3月

第14篇:19类矛盾纠纷

农村易发生的19类矛盾纠纷

为有效增强各村综治专干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划分,加强各村综治专干的业务素质,现将村容易发生的应上报的矛盾纠纷种类列举如下:

1、倒垃圾、排水、堆放杂物(砖、木、土、石等)引发的打(吵)架;

2、小孩打架引发双方父母的打(吵)架;

3、婚丧嫁娶等引发的一些家庭、邻里矛盾纠纷;

4、祖坟山引发的矛盾纠纷;

5、买卖东西引发的矛盾纠纷(买卖房屋、土地流转、农副产品收购等);

6、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主要是重点工程相关的村,例如城门山二期扩建工程、狮城大道、环湖大道征地拆迁工程阻工、相关问题的协调等);

7、违规建房引发的矛盾纠纷;

8、低保等民政的民生领域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9、邻里之间建房越界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10、轻度精神病人看管不严引发的矛盾纠纷(病人恐吓他人,精神病人被欺负等);

11、子女不孝顺父母、父母不关爱子女、夫妻不和睦等;

12、土地之间界限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13、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辱骂、争吵等);

14、好意借钱,去要钱没有钱还引发的;

15、不小心擦车、弄坏东西等(如:车与车之间摩擦、车压了田地或者是物品等)引发的;

16、喝酒后的话不投机等;

17、小偷小摸被捉住后引起的;

18、误会引起的;

19、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第15篇:矛盾纠纷制度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时间和日常定期集中进行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方法。

第二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第三条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重点排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治安问题;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上访的治安问题;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治安问题;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问题;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治安问题。

第四条 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15日、25日前向办事处综治办书面汇报一次,办事处每月16日、26日前将本辖区的排查调处情况报区综治办。 第五条 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社区和责任部门均应在发现之日报办事处,并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六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依法办事,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者直接进行调处。

第七条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事、重点人、重点户和重点区域,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督办处理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归档保管。

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的矛盾纠纷; (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 (6)其他应予及时报告的矛盾纠纷

第二条 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完善调解记录和处理结果记录,设立信息报送员。

第三条 办事处辖区内发现的矛盾纠纷,无论最终是否调处成功,均应在受理当日报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四条 办事处综治办每个月应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汇总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矛盾纠纷归口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 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第一条 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部门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二条 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三条 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城管所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四条 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社区负责调处。

第五条 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协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第六条 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警务室)、司法所、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七条 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三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协调调处。

第八条 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直接调处。

矛盾纠纷下访、回访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已解决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可能出现反弹的矛盾纠纷要定期进行下访、回访。

第二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要及时了解矛盾纠纷解决后情况以及解决后存在的有关隐患;了解相关人员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情况,对问题解决后的态度,有无新的治安问题苗头,对解决后的意见等。

第三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回访后,对可能产生其他矛盾纠纷的各种隐患、苗头、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对有发生新的矛盾纠纷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对发生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

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决定、批示和指令。

第二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梳理各社区反映上

来的情况,并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提出分流处理的意见,告知相关责任部门解决,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检查督促;同时将督办的情况告知办事处主要领导。

第三条对督办的矛盾纠纷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处理进度。

第四条对检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纠正和处理;对违法、违纪的调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严重失职的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对下列纠纷,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第一条 发生五人以上赴京、省、市上访或十人以上去区上访事件,而所在社区、企事业单位未能事先排查出来,并上报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或虽已排查出,但未采取有效劝导措施的。

第二条 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清、调处不力,致使群体性事件发生,冲击党、政、司法机关,堵塞交通,非法游行或造成非正常死亡的。

第三条 遇群众上访时,不严格执行首问责制,扯皮推诿、不理不睬、致使当事人到上级部门上访的。

第四条 出现突发性事件,社区、单位领导未能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解,致使矛盾恶化,酿成重大治安事件的。

第五条 对区委、区政府指定、移交、督办的矛盾纠纷,不接受或接受后不认真调处,致使矛盾恶化的。 第六条 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应予以责任追究的行为。

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第一条 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对一段时期所呈现的纠纷按类型、原因进行分析,对一段时期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形成月分析总结报告。

第二条 对于突出的矛盾纠纷和重大的不稳定因素,按照“一个问题、一名指挥、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和“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的要求,实行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包处置的“三定一包”制度,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定期会议。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第二条 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第三条 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矛盾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第三条 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第四条 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第五条 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

第六条 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

第七条 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矛 盾 纠 纷 排 查 调 处 工 作 制 度

第16篇:矛盾纠纷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一、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即每两个月对学院学生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并做好登记,填写好纠纷排查登记表,上报纠纷排查情况汇报文字材料;发现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向上级报告;对排查出的纠纷制订出处置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限时处置,积极、稳妥地化解纠纷;及时收集处置信息,做好当事人的解释说服工作;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二、矛盾纠纷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即各班级调节工作小组定时向上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纠纷发生排查调处工作,没有纠纷也要报告情况(零报告制);重大疑难案件要立即报告上级职能部门;报告时间:一般纠纷不超过24小时,重大纠纷不超过6小时,(事故)群体性事件要立即报告。

三、矛盾纠纷协调制度。即各级班委要建立学生调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协调解决跨班的纠纷以及本班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四、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制度。即上级调解工作小组定期对下级调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督查,对重大疑难案件或社会影响面大的矛盾纠纷进行定期督办,责任到人;如出现未落实,追究其责任人不作为责任,并通报批评。

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度。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实行“一把手”专人负责制;重要时期(清明、“六·四”、汛(旱)期、国庆、元旦和春节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一案一责,每起重大纠纷有专人、专门的调处班子负责接待、调查、处置、回访,确保每起案件处置妥当;重要时期学生调解工作小组必须有专人值班,专人负责接待纠纷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调处各类纠纷。有值班表、值班记录,有案件负责人登记,有案件调处情况台帐。

六、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制度。即学生调解委员会必须每月对所调解的矛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等。

第17篇:矛盾纠纷排查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矛盾纠纷制度

为了解决学院内学生矛盾纠纷,学院加大了排查力度,以便尽早的解决学生各种矛盾纠纷,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排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小矛盾不出班级,重大矛盾不出校园”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发生在校园内的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依法果断处置。

(三)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第二条

对矛盾较大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指定责任部门预先落实有关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第三条

定期排查矛盾和纠纷,及时了解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各种矛盾纠纷情况。要集中排查,快速反馈,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条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制,将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值班老师)。

第五条 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加大调处力度。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学生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第18篇:矛盾纠纷台账

附件

1(单位)2014年4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

备注:1.矛盾纠纷涉及多个因素的,酌情按主要因素归类,不重复统计。2.各地如有新的矛盾纠纷类型需要单独统计,可在空格处填写。

附件

2(单位) 2014年4月重大矛盾纠纷工作台账

定情况的复杂矛盾纠纷,包括:本季度新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前期积累尚未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

2、矛盾类型参照矛盾纠纷分类排查表,以主要因素确定。

3、本表仅用作了解掌握工作情况。

附件

3(单位)年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

一、会议基本情况

二、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基本情况

三、排查出的主要矛盾纠纷及调处措施

附件

1(单位)2014年5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

备注:1.矛盾纠纷涉及多个因素的,酌情按主要因素归类,不重复统计。2.各地如有新的矛盾纠纷类型需要单独统计,可在空格处填写。

附件

2(单位) 2014年4月重大矛盾纠纷工作台账

定情况的复杂矛盾纠纷,包括:本季度新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前期积累尚未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

2、矛盾类型参照矛盾纠纷分类排查表,以主要因素确定。

3、本表仅用作了解掌握工作情况。

第19篇:矛盾纠纷工作汇报

克市第十九小学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总结我校现有教职员工102人,教学班共31个,其中双语班6个,培智班1个;在校学生1068人,我们立足学校实际,扎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学校领导结合校委会、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议、以及教师QQ群,广泛征求大家意见和建议,从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内容来看,无一起涉及教师与教师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于学校办学规范,不断加强管理,重视构建“和谐校园”,可以说没有出现一例矛盾激化的事例。这与学校领导加强管理,重视避免出现内部矛盾和纠纷是分不开的。

从学校来说,做到校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也是减少矛盾纠纷的一贴良药。该项工作,学校行政、工会十分重视,很早就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凡大事、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优秀表彰、各类先进推荐、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做到及时公示,无疑义后再予以定局。 如果出现矛盾纠纷,甚至事态进一步激化。我校的对策就是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热情及时予以解决或答复。如果教师、家长有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领导负责解决,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提交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解决,学校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因此,经过层层排查,学校没发现一起矛盾纠纷事件。克市第十九小学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第20篇:矛盾纠纷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变被动为主动,变滞后为超前,变消极为积极,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稳定的有效途径,应该而且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使这项工作能够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各村调委会的中坚力量,全面掌握了解我镇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杜绝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依法调处,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继续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村、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镇成立矛了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

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各村、镇直各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工作制度

1、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就是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人员必须负责落实该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凡属村委会辖区内的纠纷,村委会必须明确专人进行调处。但如果调处未能达成协议,可上交镇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由镇党政班子领导包案处理,需要上报县的,要及时上报办理的进度和结果。

2、定期召开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解决当月发生的矛盾纠纷。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领导接访制度。在工作日期间,每天至少有一名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在镇信访办值班,负责接访,并及时进行交办,限期结案。

4、信息报送制度。村委会、镇直各单位每半月要书面向镇领导小组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镇领导小组每半月也要向县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遇有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随时向镇政府汇报,镇政府根据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应当记录在案,并实行零报告。

5、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对去县及县以上越级上访、上级部门要结果的案件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并限期解决。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部门责任。镇直各部门要切实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强化基层责任。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党支部、村委会要有专人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治保会、调解会要把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使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3、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导致应排查的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排查或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疏于调处,造成矛盾激化,以致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主要负责同志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镇政府

年 月 日篇2: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实施方案 河西乡2011年矛盾纠纷排查实施方案

为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时间,切实做好维护

社会稳定工作,经乡党委、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至6月底,在全乡深入开展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建设平安河西、推进东向发展、实现奋力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

实施《信访条例》为主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领导带头、上下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推进“人不出去,事要解决”,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村、本部门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排查调处活动,实现“四个坚决防止”和“四个最大限度减少”,即: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群众不满意程度;坚决防止群众进京赴省到市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集体上访;坚决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异常极端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乌江形象的事件,全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

1、排查到位。对本村、本单位的各种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尤其是进京赴省到市来乡上访隐患、可能造成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异常上访事件、已进京赴省到市来乡集体上访未息诉息访问题、进京赴省去市来乡未息访或滞留在外的老上访户、扬言滋事或联名反映问题的来信,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做到全面掌握并记录,不留死角死面。

2、调处解决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解决时限,落实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要落实教育和稳控措施。

3、预防控制到位。建立健全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工作 机制,确保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出当地、不出单位,尤其要

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宣传教育到位。加强《信访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听信谣言,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排查梳理。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对2005年以来,进京赴省去市来乡上访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包案到人,对上级交办的未结、未息案件梳理归类、确定重点。

(二)排查调处。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已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建立自上而下的排查调处网络,通过工作调研、下访接访和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形势分析会等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三是全力调处,加强防控。对属于本村、本单位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问题,要求合理,符合政策的,限期一次解决到位;已经解决、要求过高的,区别情况妥善调处;重大疑难,情况复杂的,领导包案限期解决;行为过激、制造事端的,加强防范,落实稳控措施。对不属于本村、本单位调处解决的全局性、政策性的群体性利益问

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四是妥善处理非正常上访。对进京赴省去市来乡的非正常上访,要尽快将上访人接回;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结合起来,与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工作结合起来。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排查,切实推动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彻底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把本级问题推向上级,把系统问题推向社会。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重大问题随时随报。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坚持正面引导,营造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和依法信访的良好舆论氛围。领导接访下访包案活动安排,包括职务、姓名、分管工作以及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活动中,要加大解决矛盾纠纷积案的力度,提高疑难案件结案率和息诉息访率,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信访突出问题,做到解决老帐、不欠新帐。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篇3: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

大滩乡党委

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滩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大滩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和干扰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全面深入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换届氛围。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

1、成立专门工作组

为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以人大主席黄立清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

2、明确责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全面了解掌握我乡影响或干扰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在为期一周的时限内全部解决。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

1、确定摸排范围

排查的范围是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本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以设施农业建设、水权管理、惠农政策的落实等引发的一些关系民生的各类问题。

2、深入调查研究,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小组要走村入户,加大各类矛盾纠纷的摸排力度,全面了解掌握影响干扰乡镇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力争做到问题发现的早,控制的了,解决的好,妥善处理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台账

对摸排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调处一起,销号一起,化解一起,销号一起。

三、建立依法行政机制,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保障服务

1、建立健全制度,突出工作重点

逐村开展摸排工作,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件按诱因、涉案人数、事态发展预测、时限等要素登记处理,并进行跟踪管理。

2、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建设

依法调处纠纷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基础,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切实解决行政部透明、群众不明白、百姓不支持的问题,畅通化解矛盾的诉求渠道,以渠道畅通化、调解和谐化为目标,从而赢得群众的信赖与支持,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篇4:矛盾纠纷化解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化解实施方案 篇5:矛盾纠纷排查实施方案

西布河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

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着力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全乡持续稳定,全力促进和谐西布河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的原则。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活困难。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

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各片组、村委会、各单位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确定排查

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起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片组、村委会、各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化解各自管辖区域和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明确排查化解工作责任主体,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坚持齐抓共管、各方协同的原则。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党的组织优势,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解功能,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和强大合力。

二、工作目标及步骤

(一)工作目标

集中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基本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2011年实现“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暴力事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事捣乱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二)工作步骤 从4月1日起,全乡组织乡干部职工,开展“破解难题促发展、化解矛盾保稳定”活动。时间从2007年3月1日至12月30日止,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23日),各片组、各村委会、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属谁管、谁负责”原则,集中调查摸底,建好矛盾纠纷工作台帐,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第二阶段(4月24日-5月23日)各片组、各村委会、各单位按分级负责原则,集中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大部分矛盾纠纷得到消化化解。片组之间的村矛盾化解由乡综治办、乡司法所负责协调化解。

第三阶段(5月23日-11月25日)配合县委、县政府组织1个专项工作组,攻坚克难,巩固提高,集中力量解决疑难纠纷,并做典型推介工作。

第四阶段(11月26日-12月30日)检查验收,建章建制,兑现奖惩。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重点

排查矛盾纠纷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涉法涉诉、原97一次性退休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因交通事故、碧源、大沟探煤引发的矛盾;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族群纠

纷、山林权属纠纷、村务管理纠纷;交通、火灾及生产安全隐患等。

四、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到位。各片组(村)和站所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本区域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各片组、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深入分析民情民意、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诉求,全面评估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改革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能引发矛盾的隐患。派出所、司法所要及时将搜集掌握的有关矛盾纠纷的信息报告乡党委政府。乡党委政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立台帐,同时建立台帐,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逐人落实帮教班子。

(二)调处化解到位。一要从源头上清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各片组、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项目决策、政策制定中,特别是在研究出台涉及不同群体利益的政策措施时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的意见,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关系,绝不能因政策不连续、不平衡、不完善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二要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逐项、逐 案、逐人建立台帐,妥善研究解决。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沟通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对群众的过高或无理要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说服工作。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上访群众实际困难,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无依无靠、生活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坚持开展救助式劝返接回,给予妥善安臵。要特别重视群众初访,工作人员对群众初访不登记、不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拖、麻木不仁,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越拖越大,上访越拖越久,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要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要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片组、村,要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乡干部组成工作组,对基层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司法行政部门要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专项业务经费,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四要着力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各片组、各单位要深入扎实开展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工作,全面开展领导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工作。

《矛盾纠纷工作计划.doc》
矛盾纠纷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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