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020-05-03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甘州区新墩镇卫生院

医疗事故、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工作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经院委会会议研究,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防范预案

(一)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第

一、医疗安全第一”的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活动中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诊疗护理常规和医疗服务规范。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三)医院要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对出现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要认真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弄虚作假。

(四)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五)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诽谤他人和其他科室,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六)任何情况下,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或未经注册的医师(护士)不得独立值班接诊病人。

(七)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因患恶性肿瘤疾病等不宜告知患者本人的,应告知其家属,危重病情的告知必须存被告知对象的签字,因患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确表述自己意思的患者,可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家属,但患者无法表达自己意思的情况应做好充分的记录,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思表达或未成年人,且无家属或无法联系的,医院在进行抢救措施的同时,应请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种医疗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完整准确。

(八)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的;

7、有发生院内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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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九)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院长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亲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十)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医师对开具各种检查单应建立可追溯制度,防止应患者未作相关检查而发生漏诊误诊现象,如患者未反馈检查结果,接诊医师应做好相关结果登记,妥善保管。

(十一)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对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义务,并在门诊或者住院病程记录中做记载;对药典规定做皮肤过敏试验药物的,医务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并在病历中做记录。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十二)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应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要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十三)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常规急诊化验项目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各科室必须使用医院统一供应的药物或医疗用品用具,严禁科室或医务人员擅自使用非医院供应的药物或医疗用品用具,医院要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十四)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仿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及《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填写。

2、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3、院长或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4、门、急诊患者入院2天之内必须有院长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的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5、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6、院长或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7、院长或业务分管院长的终末病历必须在患者出院1周之内完成。

8、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9、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0、各种检验报告、影像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1、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2、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4、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门诊日志: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日志应交由院方保管,以防丢失。

(十)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或院长每日查房1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经治医师或主管的护士必须及时报告院长,请上级医院会诊,必要时立即转诊。

5、请上级医院医师会诊,应严格按《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须经会诊的医院医务科同意,并及时填写医师外出会诊单。

(十八)新开展的技术、实施医学新技术应经准入审批后,方能开展。

二、应急处理预案

(一)分级响应

1、Ⅰ级纠纷:患者对医院医疗服务态度不满意或患方聚众上访5人以下;

2、Ⅱ级纠纷:因医院医疗行为对患者造成一般损伤的或患方聚众上访5至10人;

3、Ⅲ级纠纷:因医院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严重损伤、残疾或患方聚众上访10至20人;

4、Ⅳ级纠纷:因医院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死亡或患方聚上访20人以上。

(二)报告制度

1、Ⅰ级纠纷、Ⅱ级纠纷:职能科室受理患者投诉和申请,向有关科室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向院长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2、Ⅲ级纠纷、Ⅳ纠纷:职能科室受理患者投诉和申请,向院长报告,并报当地政府、派出所,同时向县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

3、如怀疑医疗纠纷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应及时报告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报告内容

1、院方受理纠纷后自行协商解决或经过诉讼、鉴定等正规程序调解的,应在协商(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县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纠纷产生原因、对患者的抢救经过,解决经过、结果以及对当事医护人员的处罚。

2、遇到重大医疗事件、患方聚众上访,院方无法自行解决的医疗纠纷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卫生局、当地政府、派出所等部门要求协调解决。报告内容包括:纠纷产生原因、对患者抢救经过、正采取的措施、可能产生的后果、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四)应急处理方法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科长、院长,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院长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必要时转送上级医院继续治疗。

3、院长或职能科室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4、职能科室结合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5、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6、如患者需转院治疗,经治医师应让患者携带病历(在病历上写明患者在该院的诊治经过及用药情况)并协助病人转诊。

7、对患方告知的内容

(1)、医院受理患者投诉和申请后,应主动告知患者可以复印病例的内容,允许患方复印客观病历,患方未办理出院的应及时与患方沟通要求其办理出院手续;

(2)、医院应主动书面告知患方解决医疗纠纷各种途径:协商解决、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诉讼等程序;

(3)、遇到患者死亡,双方对死亡原因存在争议的,院方应主动向患方提出进行尸体解剖以确定死亡原因的建议,如患方不同意尸体解剖,应要求患方在尸体解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4)、必要时医院可将与患方进行沟通时的内容以录音、录像的形式保存下来作为证据使用;

8、超出Ⅳ级纠纷的响应对策

8 (1)、超出Ⅳ级纠纷情形:停尸在病房、公共场合不按规定将尸体移至太平间,患方聚众上访围攻、围堵、打伤医护(院方工作人员),破坏院方公共财物的。

(2)、如遇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请求当地公安、派出所协调解决。

(3)、报告内容:纠纷产生原因、对患者抢救经过、正在采取的措施、告知患者的内容形式,可能产生的后果、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三、积极探索新机制。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各医疗机构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委托代理等多种形式,加强医患沟通,化解矛盾。

2011年4月10日

推荐第2篇:水污染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营丘镇阿陀中学

为加强我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我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1.组长:梁明星

成员:闫永东 王桂凤 张连福

2.报告:事件发现人向总务处报告,总务处向疾控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情况和初步处理情况。

3.救治:医务室医生及有关人员 4.现场保护:总务处

5.解释工作: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6.协助调查:分管校长、总务处、医务室医生及供水管理员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网络,具体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饮用水的供应。

2.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采取措施。3.医务室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4.学校有关部门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区疾病控制中心。

汇报内容:

(1)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5、总务处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推荐第3篇:触电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触电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抢救触电者,避免在抢救时发生其它事故。

一、发现触电事件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二、触电解脱方法:

1、切断电源。

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

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

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

注意: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用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三、医务人员到达前的现场抢救方法:

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保持周围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

若呼吸、心跳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务必坚持到医生到场后接替抢救。

四、触电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相关人员应当引导医生快速进入事件现场。

五、事件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生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件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六、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教体局报告。

安义县龙津中学

2008年3月

推荐第4篇: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0 发现(或接报)小区内发生争吵或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附近安管员,安管员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并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

2.0 如当事人不听劝阻或势态严重,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甚至有犯罪倾向的,及时报告安管主任,安管主任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双方进行隔离、协调;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当事人进行合法的控制;由安管主任对现场进行判断,如有必要应立即向警方报告。

3.0 现场有人员受伤的,安管主任应通知警方进行处理;并进行现场临时救治处理;消防(监控)中心中心应通过监控录像对当事人、场所进行监控,并通知巡逻安管员注意当事人动向,防止当事人逃逸,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

4.0 安管员及时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护,以便警方对事故进行调查。

5.0 现场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积极协助警方对事故进行调查。

6.0 在得到警方的许可后,管理处相关人员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7.0 安管主任对此次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减少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推荐第5篇:中学生突发性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中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预案中“意外伤害事故”主要指危及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意外伤害意外事件。如:

(1)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2)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 (4)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学生哄闹所造成的事故。 (5)校内发生的意外性伤害事故。 (6)校内的火灾事故。

(7)建筑和设备的安全事故。

(8)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等。

二、成立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理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刘洪东

副组长:白元荣 朱磊

成员:郑永昌 何斌 刘康虎 李志明 袁桂娥 全体班主任 值班电话:87520728 87580061-8318

三、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关注学校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一旦发现意外伤害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必要时向公安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疗机构救治。

四、意外伤害事件具体处理步骤:

1、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在场的任课教师或首先发现者应迅速护送学生到校医室处理(如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在校外,则在场的任课教师应直接护送学生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将事情上报班主任,同时继续关注学生的情况,确保学生得到妥善治疗和护理。

2、班主任迅速联系家长(如果班主任不能及时联系家长,任课教师或首先发现者应迅速联系家长)并上报年级部,确保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年级部接报后应立即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及时报校长室,报给分管校长和校长或书记。

3、在处理和上报环节中如在第一时间内不能与有关责任人取得联系,可越级处理和上报,确保学生得到最妥善的处理及有关情况能及时报给学校校长或书记。

4、卫生室临时处置,要做出正确医护处理,根据伤害情况、轻重缓及决定是否送医院或相应医疗机构,如时间允许是否送医院及送哪个医院应事先征求家长意见。

5、校长室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安排善后,并根据伤害情况酌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向公安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6、在意外伤害事件处理过程中,各环节接处或接报人均为直接责任人,各环节应交接清楚,各环节责任人必须确保学生及时得到妥善治疗和护理,待学校作出安排后方可解除责任。

7、如在处理环节中人员失职或处理不当造成后果,学校将酌情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理,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处罚。

备注:

1、在意外伤害事件处理过程中,各环节接处或接报人均为直接责任人,各环节应交接清楚,各环节责任人必须确保学生及时得到妥善治疗和护理,待学校作出安排后方可解除责任。

2、在处理和上报环节中如在第一时间内不能与有关责任人取得联系,可越级处理和上报,确保学生得到最妥善的处理及有关情况能及时报给学校校长或书记。

济南古城中学

2010年9月

推荐第6篇: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柞水县城区一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校园欺凌”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打架或群殴等事件。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吴礼成

副组长: 龚嘉丽 汪光仁 陈声明 邹定文 刘 安 成 员 :

曹导霞 肖 群 行锦霞 樊生水 行锦霞 吴小平杨家春 袁荣宝 陈 涛 郭淑霞 郑宗芳 魏 栋 孟连君 朱开霞 储 军 何 娜 王 丽 蔡 琴 廖风琴 李华娟 朱其霞 张 瑾 汪小娟 程正文 李海绵 徐 敏 方 杰 陈久珍 孟 莹 党贵喜 张爱华 汪桂珍 贺军玺 王一雯 党晓荣 张贻位

(三)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

110、120或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校园欺凌”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四)学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并立即实施救治外。

(2)班主任荻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3、学生“校园欺凌”事件群欧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近处教工,共同制止纠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县医院或立即拔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柞水县城区一中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推荐第7篇:涉密信息网络应急事件处理预案

中共南溪镇泄密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全市卫生系统涉密信息网络的绝对安全和畅通,确保涉密信息及时准确的发送和接收,根据《四川省卫生厅涉密信息网络应急事件处理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系统普通密码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卫生厅涉密信息网络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四川省卫生厅涉密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为确保涉密信息网(密码)的安全,按照“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快速、有效地处理涉密网络中发生的失泄密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应急事件是指由于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原因等)引起广元市卫生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广元市卫生局与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相连接的涉密信息网发生失泄密事件。具体指密码机、密钥、登陆密码等有关涉密设施、资料发生丢失或泄密、被盗等事件。

三、预防工作原则

(一)积极防范,突出重点,切实落实密码工作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对涉密人员、安全环境及设备等的管理,保证对密码设备,密钥递送、保管、使用更换等重要环节的监管。

(二)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系统普通密码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卫生厅涉密信息网络应急事件处理预案》以及有关密码保密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涉密网(密码)保密管理责任制。

(三)涉密网络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四)密码机操作人员要安排A.B角,防止空岗。保证紧急情况下,有关人员随叫随到,防止因其他原因脱岗。

(五)做好资料备份,以防不测。在业务管理工作中,要随时做好资料的备份,防止发生紧急情况时,因系统的瘫痪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单位在发现失泄密事件的24小时内向同级国家保密局、机要局、市卫生局涉密网络安全保密应急事件处理小组报告。如涉及与省卫生厅、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连接的涉密信息网发现失泄密事件时要由局涉密网络安全保密应急事件处理小组向卫生厅涉密网络安全保密应急事件处理小组、市机要局、保密局报告。

四、应急处理指挥系统

市卫生局成立以副局长康全德为组长、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组组长何培成为副组长的涉密网络安全保密应急事件处理小组[详见《广元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广卫函[2004]170号)],由局办公室承担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涉密网络安全应急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应成立相应的应急事件处理小组。

五、涉密网络安全保密应急事件处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启动本预案;

(二)负责确认泄密事件性质;

(三)负责制定泄密事件补救措施;

(四)负责对泄密事件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向上级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泄密事件情况。

六、处理程序

(一)涉密网络中一旦出现应急事件(密码机、密钥、登陆密码及相关资料被盗、丢失等),有关责任人需在发现失泄密事件后10分钟内向本单位应急事件处理小组汇报;

(二)由各单位涉密网络安全保密应急事件处理小组启动应急事件预案;

(三)部门责任人组织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四)涉密网络安全保密应急事件处理小组立即调查失泄密事件的内容、密级、范围、泄密的原因及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了解泄密事件的危害等级和破坏程度及对涉密网的影响,提出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控制知悉范围,最大限度的缩小因泄密造成的损失。

(五)调查结果报经涉密网络安全保密应急事件处理小组批准后,于24小时内分别报同级机要局及保密局。

七、失泄密事件的查处

(一)已向国家保密、国家安全或公安部门报案的,由有关部门负责查处,涉密工作应急小组协助,事件发生单位配合;

(二)未向国家保密、国家安全或公安部门报案的,由涉密工作应急小组组织查处,事件发生单位配合;

(三)调查失泄密统计信息的密级、内容、保密期限、生产日期、规定的知悉范围,事件发生的时间、渠道和范围,责任人或嫌疑人等;

(四)采取果断措施,追查涉密统计信息的流失渠道,收缴流失的信息资料,防止失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五)在事件未调查清楚之前,应会同有关部门防止媒体、网络对失泄密事件的报道和炒作;

(六)对出现在公共网络、出版物、广播、电视等媒体上的泄密信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删除、收缴、停播、销售,并收缴有关涉密载体。

(七)根据调查结果,对泄密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失泄密事件隐瞒不报的,应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九) 事件查处结束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十)对失泄密事件查处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八、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8篇: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群体性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保卫组及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体局报告。

安义县龙津中学

2008年3月

推荐第9篇:发生盗窃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盗窃分为内盗和外盗两种,内盗是指由学校内部人员进行的盗窃,外盗是指由校外人员潜入我校进行盗窃。两种情况都是作案者利用工作人员(或物主)的麻痹大意进行作案的。因此,作为职能部门或个人,首先要提高警惕,在重点部位要建立良好的警备措施,要使作案者无机可乘,从而降低盗窃案的发生率。

一、高度重视,积极预防,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保安人员要熟悉学校各个重点地带的位置、存放的物件以及窃犯可能逃离的线路,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值班警戒。

作为学校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除了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必要的技术防范外,还要进行有效的警备防卫,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

三、案情设想:

1、财务保险柜被盗

2、电脑(服务器)被盗

3、办公场所被盗

4、其它设施被盗

四、现场处置

1、发现罪犯现场盗窃时,现场干部职工要本着国家财产不容侵犯的精神和大无畏的凛然正气,尽力将罪犯制服。

2、罪犯逃跑而不能擒获时,记住其主要特征、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随即拨打110,迅速报告案情,协助破案。

3、做好现场保护。

五、具体分工

1、受窃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汇报部门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报特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第一发现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2、一旦接到盗窃案报案后,主管领导或领导小组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并对相关人进行问话,查明失盗物品,并进行登记,如有必要,可以报公安部门或110协助调查。

3、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对所获得的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分析作案线索,尽可能追回失盗物品。

4、案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米娜瓦尔及成员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注意事项

1、当发生被盗案件时,值班人员或第一发现人要注意及时对比我方与罪犯的力量悬殊,如果罪犯人多,力量相差比较大,应迅速牢记罪犯的主要特征,同时大声喝喊,以震慑罪犯,使其逃离现场,随时警惕罪犯伤人,危及自身安全。

2、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误岗或脱岗。

推荐第10篇:节假日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节假日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节假日本身是师生放松身心、亲近自然、接触社会的良好时期,每个人都希望过得平安、愉悦、祥和、充实,但有时意外事件防不胜防,一瞬间就会发生,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发生后产生的不良后果,最大限度地降低生命、财产损失,并且能在第一时间内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各级政府制订的有关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节假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件。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节假日放假期间均安排值班,密切注意节假日的动态,尤其是校内的一切安全事件。

组长王才斌

副组长黄先祥向农

成员王典记罗贤光邓锁平

陈衍军 杨永胜杨 勇

对于一般安全事件(在没有触及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值班人员发现,及时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及校长,在现场了解情况,能处理马上处理、解决,不能处理要注意保护现场、安顿人员,预防事态扩大和损失的蔓延,待学校领导来再作决定。

对于较大安全事件(出现人员伤害,较大财产失窃,损失事件),值班人员得知消息,马上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全部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伤害人员马上救治,情节严重,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对于重大安全事件(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绑架、重大盗窃或经济损失严重的),值班人员得知消息,迅速报告分管领导及校长,所有领导组成员互相告知,全部赶赴现场,在校长或分管领导的组织、指挥下有序地进行救治、维护现场,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宝盖派出所,涉及刑事案件的,学校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及时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要及时进行协调相关家属的工作,稳定秩序,把风险降低到最低。

三、报告制度

凡发生师生有伤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四、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的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校级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

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事故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六、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11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XX单位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控制和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抗灾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干部职工生命、国家税款和其他财产安全,确保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税收工作秩序,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包括:

(一) 社会安全性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指税收征纳关系重大冲突;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社会人员到税务机关滋事;干扰税务机关正常办公的其他事件。

(二) 自然灾害性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指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直接灾害和次生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他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自然灾害。

(三) 事故性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指交通事故;电力、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办公楼、税收票证、发票存储场所、机关食堂、职工宿舍火灾以及其他灾害等。

(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指可能造成干部职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共健康事件。

此外,还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XX单位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条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做到常备不懈、超前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第五条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及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稽查局、各股、室、所、办税厅负责人担任。应急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

第六条 XX单位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是: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和新闻发布,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的落实、经费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后勤保障;办税服务厅各类税收统计资料,税收票证、库存发票的安全管理;征管股负责税收征管秩序的维护和恢复,征管档案、税源档案的安全管理;人教科负责人员调度、排查、收拢、疏散和伤亡人员的慰问、抚恤工作,组织发动救灾赈灾的捐款捐物活动;监察室负责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大集中系统及网络安全运行的保障工作,突发事件期间的指挥系统通讯保障;其他股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开展工作。

三、应急准备和预案

第七条 局内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全员防灾抗灾教育工作,普及紧急避险、自救互救和急救知识,开展以台风、洪灾、火险、地震等高频次突发事件为背景的紧急自救互救和逃生演练,并做好各项活动记录,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

第八条 局内各派出机构要在总体预案的指导下,分别建立起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形成全系统应急预案体系,每年要对本单位进行突发公共事件风险评估与情况预测,并形成书面报告,每年年初报局办公室备查。

第九条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严重性、可控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

(一) 四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简单,对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和税收工作秩序影响较小,依靠本局或当地力量即可处置的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

(二) 三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对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和税收工作秩序影响较大,需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 二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和税收工作秩序造成严重损害,需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四) 一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极其复杂,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税收工作秩序,对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造成特大损害,需动员全系统或上级力量联合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四、启动与实施

第十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紧急情况下要根据具体事件需要,先行向警方报警台、医院急救台求救求援,再向上报告。

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应说明事件发生地点与时间、伤亡人数、影响范围、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置能力、联系人员和方式等。

2.阶段报告应说明事件发展变化趋势、处理情况、救急物资需求等,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正。阶段性报告应在事件处理过程中随时报告。

3.总结报告应说明事件发生的过程、原因、存在问题及防范和处理建议等。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完毕5日内报告。

第十一条 发生二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设现场指挥部,开展下列工作:

(一)启动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系统;

(二)听取先期处置情况,了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伤员救护情况;

(三)组织协调现场的人力、物力,开展进一步的处置工作;

(四)根据事态变化提出相应的应急解决方案,必要时果断请求政府支援。

第十二条 应急领导小组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主要开展下列工作:

(一) 迅速控制事态和现场,维护秩序;

(二) 立即抢救伤员,疏散转移干部职工,转移并保存相关税收工作设备及重要资料,开展事件调查工作;

(三) 协助有关部门,快速堵塞事故源,展开救火、排爆、工程抢险、抢救公私财物等救援行动。

第十三条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要区分性质、类别,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人民内部矛盾的群体性事件,以教育疏导为主;

(二)敌我矛盾性质的暴力恐怖事件,应协助有关部门快速抢险救援,保护重点目标,控制社会影响,协查暴力恐怖分子;

(三)自然灾害性突发公共事件,应减少损失,恢复重建,妥善安置;

(四)事故灾难性突发公共事件,应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做好善后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依靠科学,强化救治,依法管理,防止扩散。

第十四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税务机关要严格遵守新闻发布制度,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

五、善后和终止

第十五条 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下列善后工作:

(一)组织受灾(难)职工转移安置;

(二)进行物资救济和资金支持;

(三)探望伤病职工、死者家属;

(四)慰问受灾职工和抢险救灾人员;

(五)组织税收工作设施维修恢复,确保灾后复产;

(六)总结经验教训;

(七)其他善后工作。

第十六条 事件发生地税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灾害和事故损失评估,事件(案件)调查,认定责任,做出结论。

六、附

第十七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除立即启动本预案外,特定性质和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如已制订有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还应具体根据事件性质和类别同时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本预案由XX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单位

二○一○年二月一日

第12篇:宣汉县人民医院放射应急预案

宣汉县人民医院放射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射线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安全和放射设备安全、减少财物损失,结合我院实际,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制定放射科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宣汉县人民医院,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时放射事故的预警和发生放射事故状态下的医学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方针与原则

放射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的方针和贯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应急管理组织与职责:

(一)成立宣汉县人民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苏

院长;

副组长:张勇、冉启军、王大云

分管院长;

成 员:肖刚(医教部主任)、赵山(保障部主任)、刘辉(放射科主任)、赵行明、邓锻炼、罗海翔、向映春;

放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办公室设在医教部,主任肖刚;成员;刘辉、赵行明、邓锻炼、罗海翔、向映春、胡长超,联系电话:0818-5217718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检和检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事故,应启动本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处理。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向环保及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4、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5、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和其他工具、方法,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事故应急和准备

(一)应急准备原则:主动抢救原则;生命第一的原则;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二)、应急准备

1、技术人才储备

组织由卫生防疫、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和医疗队伍,制定应急计划,落实受照人员的救治措施和医学观察工作

2、应急培训

每月对放射科室相关医疗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学习国家放射卫生的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技术。切实提高医疗从业人员在应对突发性放射事故中的应急处理能力。

3、应急物资储备和演习

配备救援防护设施和用品,做好应急药物器械的供应和储备,确保应急处理所需要的的有关物资和设备的充足,不定期的组织放射卫生事故防范演习与应急处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

4、制定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后,应向环保、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四、放射事故应急处理报告

1、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切断电源,当事人应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将受照人员送到相关科室留观治疗,并报告院办公室;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3、在应急响应时,发现有人员财物或场所受到放射性物质的污染,应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去污后产生的污水污物,应妥善收集,要做到防止进一步扩大污染;

4、各种事故处理之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宣汉县人民医院

2014年11月11日

第13篇:放射诊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医院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突发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及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与放射诊疗活动有关的事件,其中影像科与放疗科是重点监管对象。 第三条

本预案所提及的放射性突发事件是指,是指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或者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失控而导致工作人员或者公众受到意外的、非自愿的异常照射。 第四条

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迅速报告;主动抢救;生命第一;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

医院成立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对医院依法处理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院 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组 员:影像科主任、放疗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办公室主任、总务科长、保卫科长

(二)职 责:

1.定期对辐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

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2.发生放射性突发事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应急处理程序

(一)放射性同位素泄漏引发的事故处理:

1、放射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的工作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保卫科配合负责封锁现场;科室成员与总务后勤人员协调怕配合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医院人员、食物、水源和医院周围环境的污染;

2、发现人立即上报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并由医院领导小组立即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配合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3、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医疗救援措施,尽最大能力减轻放射性意外对人体的危害,保障病人及医护人员的生命。

4、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专门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放射源污染。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二)人体受超剂量射线照射引发的事故处理: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的情况,医院有关部门马上协同解决病人医学检查及治疗等问题,同时立即上报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2、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待问题查明后,经检修及鉴定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情况,科室马上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同时向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和保卫科报告,迅速报告公安部门,积极配合,

协助做好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早日找回丢失、被盗的反射源,将事故危害缩小到最小范围。

2、事故后处理,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要认真分析思考,找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所在,落实好整改意见,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印发事故的处理:

1、放射诊疗设备突发故障或突遭自然灾害时,立即按下红色紧急按钮,关闭总电源,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医疗救援措施,尽最大能力减轻放射性意外对人体的危害,保障病人的生命。

2、医务人员迅速封锁现场,防止辐射范围的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3、组织专门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迅速确定放射性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放射源污染。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4、封锁解除后,组织专人检修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后再投入使用。

事故报告及善后

1、发生放射事故的科室必须于2小时内报告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预防保健科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重、特大事故的,将报请公安机关追究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治安或刑事责任。

4.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14篇: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小湾小学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深入加强我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我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刚 副组长: 杨照恒 林贵江 成 员: 全体教师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中心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报大湾镇卫生 1 院。

3、汇报内容:

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校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校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校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制定学校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7、学校要根据供水方式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执行: (1)桶装饮用水

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应做到:

①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②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③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顶水箱的学校应做到:

1、学期定期检查;

2、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房顶水箱加锁加盖;

3、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4、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五、学校发生饮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1、报告程序:

区教育局 ← 区卫生局 ↑ ↑

中心校 镇疾病控制中心

2、联系电话 李 刚 18985483444 杨照恒 18722708199 林贵江 18748635152

学校4

第15篇: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朱良学校 水污染应急预案

青州市朱良学校

朱良学校水污染应急预案

为深入加强我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我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 朱同罡

副组长 李天忠 杨光洪 贾长忠 成员 各班班主任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体卫科,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

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校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校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校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制定学校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7、学校要根据供水方式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执行:

五、学校发生饮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1、报告程序:

市政府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市疾病控制中心

学校

第16篇: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1

朝阳变电所

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朝阳变电所肩负着嘉荫县朝阳镇、红光乡政治、文化、经济、生产和人民生活安全供电的责任,电力不仅是我县发展的基础,而且也是其它应急机制的基础,处于社会预警系统的前沿。为了有效的应对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善后恢复的组织工作,切实保障电力供应,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我电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分级定义

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是指在朝阳变电所管辖范围的供电设施因设备故障、外力破坏、火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以及突发事件,造成的供电中断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

电力系统突发事件按照性质和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三个等级。

(一)特大突发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特大突发事件:

1.县电网发生因设备故障、外力破坏、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县减供负荷损失在10%以上(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记在内),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

2.电力设备(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及以上事件;

3.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水害等其他灾害,造成直接损失达100万元及以上事件;

4.一次事故死亡5人以上事件;

5.发生2座及以上110千伏枢纽站变电站全停事故。

(二)重大突发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突发事件:

1.县电网发生因设备故障、外力破坏、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县减供负荷损失在10%以下2%以上(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记在内),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

2.嘉荫县电业局所辖范围内故障停电负荷达到县域负荷的20%以上时(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记在内);

3.发生110千伏电压等级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4.电力设备(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事件;

5.生产设备、厂县建筑发生火灾,直接损失达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事件;

6.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

(三)一般突发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般突发事件:

1.嘉荫县电业局所辖范围内因故障停电负荷超过县域负荷的5%时(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记在内);

2.嘉荫县电业局所辖范围内110千伏线路故障掉闸经试发停电线路达到5条时;

3.110千伏线路因故障停电线路达到5条时;

4.嘉荫县电业局所辖10-35千伏线路故障停电事故累计条数超过15条;

5.发生一座110千伏负荷变电站全停、实际停电负荷达10万千瓦及以上时;

6.变电站发生火灾事故、水淹事故时;

7.发生地处嘉荫县中心区、繁华商业区、人口密集区、变电站变

压器、组合电器设备短路爆炸事故时。

当接收到局启动应急预案的指示或通知后,应根据应急事件的影响范围和重要程度,分别启动所相应的一般、重大或特大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

指挥:赵彬(同时担任局应急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成员:孙忠奎、许爱玲、赵岩山、张艳丽、姜庆军、毛吉胜、李欣、孙晶梅

值班电话:6190948(正常)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要体现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2.先期处置原则

电力系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将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工作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恢复重要负荷,以减少损失和社会影响。

3.统一指挥原则

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由局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启动局的应急工作预案,由所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按照事故预案展开应急工作。

4.协同作战原则

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电力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四、突发事件信息上报流程

(一)突发事件的信息归口。

突发事件的信息是启动应急体系的充分条件,因此接收突发事件信息的归口单位是应急体系启动的责任单位。归口单位按局、部门两级进行明确。

第一级:嘉荫县电业局突发事件信息归口单位。

1.调度室负责电网事故(35千伏-110千伏)及变电站事故信息的收集及反馈,直接反馈到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生产技术科。

2.10千伏出线及以下事故信息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信息直接反馈到指挥部应急办公室、调度室、线路工县、变电工县。

3.局应急办公室:负责接受来自系统内外的灾害预报和事故信息。

第二级:我所突发事件信息归口单位为局客服中心。

(二)特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上报流程。

当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各信息归口单位上报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在迅速核实初步情况后,立即上报局应急指挥部,并通知各相关单位部门和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

(三)一般突发事件的上报流程。

1.当电力系统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信息归口单位反馈到局应急办公室时,由局应急办公室通知局应急指挥部,本单位各应急工作成员赶赴现场。

2.当电力系统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信息归口单位反馈到局应急办公室,由应急办公室将情况汇报局应急指挥部,并指挥本单位各应急工作成员赶赴现场。当出现本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后,应急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应急指挥部向上级指挥部报告。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

当电力系统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对事故的处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组织专家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迅速抢修,及时恢复供电。当发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需要外界支持时,局宣传工作组应启动本组应急工作预案,并在一个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材料内容: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发生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经过局领导审核后,将有

关材料上报。

(一)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特大事故的判断权在局应急指挥部。发生特大事故应急,由应急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并建立中心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指挥办公室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达工作地点,并安排指挥部副指挥或指挥部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启用特大事故预案。

宣传工作组迅速建立与县应急指挥部协调联系的相关单位保持无间隙连接。生产工作组准备发电车、UPS等电源设备,统一领导局与相关的抢修物资和备品备件,并根据情况随时调拨至事故现场;统一领导和协调局其它抢修力量和实施对二级、三级预备队的调用;负责善后恢复和总结分析工作。营销工作组开展供用电平衡工作,确保电网重要负荷能够及时恢复。后勤保障组负责对应急工作进行后勤保障。

局所属各部门,应根据局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展开工作,并保持与事故现场和局应急指挥部的无间隙连接。

当两级突发事件信息归口单位收到灾害信息预警,并初步判断可能会造成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负责重大事故应急的统一指挥,并建立应急指挥部值守制度;启用专项预案,宣布进入重大应急状态;后勤保障工作组进行各项后勤物资的检查和准备;生产工作组要求各级抢修队伍和预备队进入应急状态,各部门的抢修队伍进行常驻值守。事故发生,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按预案展开应急工作。

(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当发生经两级突发事件信息归口单位判断为重大的事故,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常务副指挥负责重大事故应急的统一指挥,要求应急指挥部立即到达工作地点,并安排指挥部副指挥或指挥部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启动相应事故预案。各工作组的工作要求流程同特大事故应急。

(三)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般事故的最高决策组织为局应急指挥部。在接到辖区内事故信息和来自上级应急办公室的指令后,局应急指挥部将到达指挥部工作地点,并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抢修队伍,按照事故预案展开应急工作。

局应急指挥部负责抢修工作的统一指挥;应急办公室负责与县应急指挥部的联系;宣传工作组和保卫工作组将根据指挥部要求迅速与相关单位接通联系;生产指挥工作组负责应急物资、装备的充足和及时启用;抢修队伍根据指挥部命令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并随时与指挥部保持联系;调度室应确保局公用电话网及应急值班手机有效通讯方式正常开通;我局预备队的使用权限在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本预案制定后要求严格按照制定的要求、标准、程序规范本部门、本单位应急指挥系统,形成平战结合的指挥体系,做到一旦发生事故招之即来、来之能战、长备不懈。

六、突发性事件的责任追究和奖励

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突发性事件中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以及破坏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由局或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由局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鼓励。

朝阳变电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17篇:街道办事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街道办事处

维护社会稳定、处理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确保辖区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市、区两级领导要求,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特制定此应急预案如下:

1.总则

1.1 制定预案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办事处保障辖区内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辖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依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和分级

1.2.1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等。

(3)公共卫生事故。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涉外突发公共事件等。

1.2.2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街道办事处或街道有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区政府调度辖区有关部门或由区相关专业应急机构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区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市、区有关部门、区政府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

2 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或市以上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2.3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并以此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 蓝色预警(IV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 黄色预警(III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 橙色预警(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 红色预警(I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1.3 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4 应急预案的组成和适用范围

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适用本预案。

北书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街道应急预案。街道应急预案是全街道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报区政府备案。

(2) 专项预案。是街道应对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或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报区政府备案。

(3) 各社区应急预案。各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各村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4) 辖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企事业单位制定,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2.组织指挥体系与应急联动体系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并成立北书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心,决定和部署本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各社区主任、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上级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精神和指导意见;研究部署本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建设;按照规定和程序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在本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本街道突发应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协调有关方面予以支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和不能有 效控制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信息的发布和解除。

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主任由街道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应急办成员。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

主要职责:执行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综合协调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事项;组织编制和修订街道应急预案,组织审定基层单位制订相应预案;综合协调全街道应急管理建设及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及时向区应急办报送有关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突发事件对外宣传报道;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等。

2.3 应急联动指挥体系

街道应急办要保证与市、区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村、各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保持通讯畅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告现场情况,并将上级的指示、准确传达到应急处置实施主体。

2.4 应急专业小组

街道应急指挥中心下设七个应急专业小组:抢险救灾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调查评估组、信访接待组。

抢险救灾组:由街道分管武装工作的领导负责,由武装部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派出所、民兵、工商、供水、供电、水利、通讯、城建、交通、卫生、畜牧、应急分队的部分人员,组成抢险救灾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进行工程抢险、抢修、维护、处置、

5 清理现场等工作。

治安保卫组:由街道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负责,由派出所牵头,组织事故单位、派出所、综治办、联防民兵、应急分队的部分人员,组成治安保卫组。负责做好相应治安保卫、警戒工作。

医疗防疫组:由街道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由卫生院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中心卫生院、村级医务室部分专业人员,组成医疗防疫组。主要负责对伤员的现场抢救,送医院救治及医疗器械、血源和药品保障、现场消毒、防疫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分管后勤事务的领导负责,由党政办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党政办公室、团委、妇联,组成生活保障组。负责发放救援的饮食、饮水及休息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的安排和调度。

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负责,由民政办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民政办、红十字会、妇联、司法所组成善后处理组。做好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处理死难人员尸体,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接受和管理社会捐赠。

调查评估组:由街道分管应急工作、纪律监察工作的领导负责,由纪工委牵头,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党政办、纪工委、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的人员,吸收专业评估人员,组成调查评估组。负责调查事件起因,分析各方、各类责任,评估处置结果,形成报告材料上报党工委。

信访接待组:由街道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责,由信

6 访办牵头,组织纪工委、司法所、组成信访接待组。负责做好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的接待、说服、疏导工作。

3.预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

街道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及各社区、各单位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排查制度,加强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共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监测,及时向街道应急办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信息预警

预警由街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发布和解除,或由区专业应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其它级别预警信息由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及时发布或解除预警警报。

3.3 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社区、有关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报街道应急办;事件发生30分钟内,经核实后,街道应急办将事故内容报告区应急办及应急主管部门,不迟报、瞒报、漏报、谎报。

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事情经过、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4.应急响应和处置

4.1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在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应急办如实报告,同时实施现场控制。

街道应急办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接到有关报告后,应立即通知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同时向区应急办报告。

4.2 应急处置

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分析判断事件进展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应迅 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相关专业应急小组负责人,组织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各小组按照职责范围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社区和 有关单位,应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4.3 分级响应

一旦发生先期处置、应急处置仍不能控制的一般公共事件,判断可能出现跨区域、大面积和发展为严重危害的态势时,或是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向区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请求支援。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应由上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或其专业应急机构负责处置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没有启动相应预案之前,由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按本预案规定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预案后,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全力配合上级应急指

8 挥机构开展处置工作。

4.4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街道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相关信息的发布与解除。按照规定由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的,由该指挥机构负责相关信息的发布和解除。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组会同街道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安置场所设置、救济物质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政府救济工作;协调、指导居民开展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消除、法律援助工作。

5.2 调查评估

调查评估组会同街道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单位、事发地单位做好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调查评估,报街道党工 委和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调查评估报告,街道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区委区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街道纪检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 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宣传、培训、演习

6.1 宣传和培训

街道各部门、各村、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 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街道应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应急常识培训。

6.2 演习

街道应急办要制定专项及辖区演习方案并组织演练,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不断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18篇: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

卫生院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工作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防范预案

(一)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第

一、医疗安全第一”的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活动中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诊疗护理常规和医疗服务规范。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三)医院要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对出现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要认真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弄虚作假。

(四)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五)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诽谤他人和其他科室,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六)任何情况下,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或未经注册的医师(护士)不得独立值班接诊病人。

(七)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因患恶性肿瘤疾病等不宜告知患者本人的,应告知其家属,危重病情的告知必须存被告知对象的签字,因患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确表述自己意思的患者,可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家属,但患者无法表达自己意思的情况应做好充分的记录,对于必须紧急采取高风险的抢救性医疗措施的患者,患者本人无法进行意思表达或未成年人,且无家属或无法联系的,医院在进行抢救措施的同时,应请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种医疗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完整准确。

(八)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的;

7、有发生院内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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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九)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院长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亲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十)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医师对开具各种检查单应建立可追溯制度,防止应患者未作相关检查而发生漏诊误诊现象,如患者未反馈检查结果,接诊医师应做好相关结果登记,妥善保管。

(十一)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对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义务,并在门诊或者住院病程记录中做记载;对药典规定做皮肤过敏试验药物的,医务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并在病历中做记录。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十二)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应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要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十三)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常规急诊化验项目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检查必须及时完成。

各科室必须使用医院统一供应的药物或医疗用品用具,严禁科室或医务人员擅自使用非医院供应的药物或医疗用品用具,医院要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十四)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仿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及《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填写。

2、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3、院长或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4、门、急诊患者入院2天之内必须有院长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的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5、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6、院长或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7、院长或业务分管院长的终末病历必须在患者出院1周之内完成。

8、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9、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0、各种检验报告、影像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1、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2、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4、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门诊日志: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日志应交由院方保管,以防丢失。

(十)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或院长每日查房1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经治医师或主管的护士必须及时报告院长,请上级医院会诊,必要时立即转诊。

5、请上级医院医师会诊,应严格按《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须经会诊的医院医务科同意,并及时填写医师外出会诊单。

(十八)新开展的技术、实施医学新技术应经准入审批后,方能开展。

二、应急处理预案

(一)分级响应

1、Ⅰ级纠纷:患者对医院医疗服务态度不满意或患方聚众上访5人以下;

2、Ⅱ级纠纷:因医院医疗行为对患者造成一般损伤的或患方聚众上访5至10人;

3、Ⅲ级纠纷:因医院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严重损伤、残疾或患方聚众上访10至20人;

4、Ⅳ级纠纷:因医院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死亡或患方聚上访20人以上。

(二)报告制度

1、Ⅰ级纠纷、Ⅱ级纠纷:职能科室受理患者投诉和申请,向有关科室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向院长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2、Ⅲ级纠纷、Ⅳ纠纷:职能科室受理患者投诉和申请,向院长报告,并报当地政府、派出所,同时向县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

3、如怀疑医疗纠纷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应及时报告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报告内容

1、院方受理纠纷后自行协商解决或经过诉讼、鉴定等正规程序调解的,应在协商(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县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纠纷产生原因、对患者的抢救经过,解决经过、结果以及对当事医护人员的处罚。

2、遇到重大医疗事件、患方聚众上访,院方无法自行解决的医疗纠纷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卫生局、当地政府、派出所等部门要求协调解决。报告内容包括:纠纷产生原因、对患者抢救经过、正采取的措施、可能产生的后果、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四)应急处理方法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科长、院长,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院长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必要时转送上级医院继续治疗。

3、院长或职能科室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确定经治医师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4、职能科室结合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5、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6、如患者需转院治疗,经治医师应让患者携带病历(在病历上写明患者在该院的诊治经过及用药情况)并协助病人转诊。

7、对患方告知的内容

(1)、医院受理患者投诉和申请后,应主动告知患者可以复印病例的内容,允许患方复印客观病历,患方未办理出院的应及时与患方沟通要求其办理出院手续;

(2)、医院应主动书面告知患方解决医疗纠纷各种途径:协商解决、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诉讼等程序;

(3)、遇到患者死亡,双方对死亡原因存在争议的,院方应主动向患方提出进行尸体解剖以确定死亡原因的建议,如患方不同意尸体解剖,应要求患方在尸体解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4)、必要时医院可将与患方进行沟通时的内容以录音、录像的形式保存下来作为证据使用;

8、超出Ⅳ级纠纷的响应对策

8 (1)、超出Ⅳ级纠纷情形:停尸在病房、公共场合不按规定将尸体移至太平间,患方聚众上访围攻、围堵、打伤医护(院方工作人员),破坏院方公共财物的。

(2)、如遇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请求当地公安、派出所协调解决。

(3)、报告内容:纠纷产生原因、对患者抢救经过、正在采取的措施、告知患者的内容形式,可能产生的后果、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三、积极探索新机制。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各医疗机构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委托代理等多种形式,加强医患沟通,化解矛盾。

2 011年1月14日

第19篇:项目现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项目现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青岛开发区嘉陵江路住宅小区16#、17#、18#楼及B车库工程,系高层住宅工程,位于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以南、薛家岛六村以北、八一小区以东、规划路以西。建设单位为青岛开发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监理单位为青岛高园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勘察测绘院,施工单位为青岛市胶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预案实施方法:

1、根据本工程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火灾、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2、应急组织: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锡武 副组长:刘志深 职责: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

110、120、1

19、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说,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2)现场抢救小组:组长:刘志深 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医疗救治小组:组长:刘志深,全体医疗室成员为救治组成员。

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4)后勤服务小组:组长:张鸿福,全体后勤人员为后勤组成员。

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3、救援器材:

(1) 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等; (2) 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用工具基本满足使用; (3) 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 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5) 交通工具:工地配备一辆面包车;

(6) 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4、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的履行抢救职责。

5、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

110、120、119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6、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重上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后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三、具体情况处理:

在出现突发性事件时,值班人员一定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确保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附:应急队伍组成名单

第20篇:护理不良事件防范处理应急预案

护理不良事件防范处理应急预案

一、防范措施

1、当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72h内向护理部报告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情况特殊的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再更具情况逐级报告。

2、当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除积极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造成的不良后果,造成不良影响时,做好善后工作。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缺陷的 药品器械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用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科内组织讨论和分析发生的原因、安全隐患、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及时整改,使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二、处理流程

出现事件→报告护士长→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护理部→了解跟踪事件发展情况、分析原因、安全隐患→根据情况上报主管院长。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doc》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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