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

2022-03-21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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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林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条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林场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本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条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县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实施,实行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场党委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林场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定林场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促进精神文明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管理党员队伍,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同时没,要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台账,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做好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对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领导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四条党支部的工作责任:

(一)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研究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内工作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要督促党员干部过

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后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责任考核: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场党委应及时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党支部应向党支部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常党委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县组织部作出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指导。

第六条责任追究:

(一)场党委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委书记应在党委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

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委员也应在党委会议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党委应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改进的,党委提前改选该支部。

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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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市委党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按照市委提出的“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的要求,全面加强党校机关党的建设,为争创一流党校,充分发挥“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党建工作由局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四条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局 1

支部的决议。

第五条局支部书记对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每年至少2次听取的工作汇报,并根据工作的特点和市委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支持干部的考核、任免和民主评议,听取负责同志的意见。校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要及时向校委报告,取得校委的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要坚持《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半年、年终进行检查总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分析一次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第九条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作用。

第十条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党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

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

第十一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书记要与各处室负责人密切配合,推动“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二条负责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违反第二章《责任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一)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行责任制不积极,致使本部门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党纪处分;

(二)党员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况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党纪处分;

(三)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

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四)党支部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年终不得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责任人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第十五条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责任制的圆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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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党建工作列为党支部的责任,书记以身作则并负全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相应的重要责任。

二、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三、党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及人员,书记定期检查,年中、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五、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六、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挥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七、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根据局党委的部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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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组集体

1.党组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组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组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

4.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组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1至2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教育行政、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组副书记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组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1至2个党建调研专题。

其他党组成员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的落实情况。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1次,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基层党支部

——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1.局党组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做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局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4.局纪检组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

3.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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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价格认证中心党支部学习型组织创建内容

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支委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小组党建工作。

4、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小组)成员要联系普通党员群众,进行帮扶指导。

6、支部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支委具体责任、党员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落实党组织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硬件建设,建好学习园地,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扎实开展学习型组织等创建活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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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支部围绕“基层党组织分类提升大行动”创建先进党支部的目标任务开展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乡党委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好党建工作计划。

二、抓好村支部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村学王家元”活动,大力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加执政为民理念,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三、健全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发展党员程度,利用远程教育站点,大力开展党员干部培训活动,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五、支部抓党建工作,主要抓农村经济建设,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以党建促经济。

六、支部抓党的建设,每委度进行一次自我考核,向党委汇报。

七、努力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实现先进党支部的创建目标,接受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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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落实管党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每年度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单位负责人向区委作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2、严格按照《湖北省贯彻实施办法》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化,做好改选、设置及人员调整等工作。

3、根据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与所属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组每年度至少2次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

4、建立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年底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开展党建工作考评,相关考核结果报区直机关工委。

5、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负责人与其他党组成员和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

6、围绕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研究制订党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检查督促所属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在线学习和党校在职培训。

7、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和实际,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科室或驻点村)联系点,并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具体指导。

8、党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完善议事决策、党务政务公开、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9、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的学习传达任务,及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好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二、落实党员干部责任

1、加强党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政工人事干部,提高党建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2、建立完整详细的党员名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台账,落实培养教育措施。及时申报并落实好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要求发展党员。

3、持续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

1、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2、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统筹好工、青、妇组织,统筹建家,做到有标志牌、有党旗、有桌椅、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读物。支持工、青、妇开展积极健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保障党建活动必要经费支出,工作经费能满足开展各项党建活动正常需要。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4、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5、经常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安排一定的帮扶资金,帮助支持困难党员、老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实现党员管理全覆盖。

6、积极开展机关党建特色创建活动,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以此推进创先争优长效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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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佳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我校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教师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工会、团委、团支部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纪检委员: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定期对党员进行反腐教育。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的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思想政治学习不放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可以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把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可以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扎实奋战、全力以赴,使我校的教育教学、后勤保障、安全稳定、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对重点工作实施有效突破。着力点放在学校常规管理上,以常规管理为基础,促进学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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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马街第一中学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我校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教师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工会、团委、团支部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委员: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纪检委员: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定期对党员进行反腐教育。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的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思想政治学习不放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可以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把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可以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扎实奋战、全力以赴,使我校的教育教学、后勤保障、安全稳定、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对重点工作实施有效突破。着力点放在学校常规管理上,以常规管理为基础,促进学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推荐第10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华林社区根据街道党工委做好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做好深化学习、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充分谈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整改目标和方向,积极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责任制,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责任分工

1.向领导小组提出贯彻落实龙华街道党工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指示精神的意见与建议。

2.积极推广“4321群众工作法”,提高社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

3.协调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进展。

4.督促落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5.了解研究教育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活动开展情况。

6.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7. 组织落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8.党总支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9 .联系上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督导组,请示、汇报与活动相关的事项。

10.承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责任考核

对积极完成上述工作的干部进行工作经费补助:社区主要领导书记和主任、副主任每人补助4000.00元。

责任人:

1、华林社区党总支书记:

2、华林社区主任:

3、华林社区副主任:

华林社区居委会

2014年6月15日

第11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鹤壁市商务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建责任制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从制度上规范党建工作,完成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确定的工作 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鹤壁市商务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机各支部的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按规定任用、稳定专职党务干部,保障党建活动经费。

二、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机关党 工委和领导班子的工作部署,组织好党支部一班人,领导各党员及时、认真地贯彻实施。

四、支书记对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个季度有一次以上听取工作汇报,并根据机关党工委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对党组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情况及时协助解决。

五、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 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党支部要坚持经常深入各党支部了解情况、听取意 见和建议,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支持工青妇组织按照本身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喜欢部建设中的作用。

八、党支部在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党志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实内容,常抓不懈,每年实现支部各项目指标达标。

九、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职责,贯彻执行 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

十、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 定、奖励或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一、领导班子、支部委员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述职 述廉制度,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十二、党员领导干部因责任心不强,履行责任制不积极,致使本单位本部门或工作人员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予负有 直接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分。

十三、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敷衍塞责的,给予负

2 有直接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分。

十四、党支部(党小组)在年度工作中,所管辖的党员违法违纪受到党处分的,年终不得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 责任人不得参与先进个人的评比。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第12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市委党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按照市委提出的“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的要求,全面加强党校机关党的建设,为争创一流党校,充分发挥“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机关党建工作由校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四条 校委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吸收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校委有关会议,参与有关工作的研究和领导;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机关党委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机关党委的决议。

第五条常务副校、院长对全校党的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每年至少2次听取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并根据党校工作的特点和市委有关部门的部署,(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daodoc.com,请保留此标记。)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机关党委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支持机关党委参与校委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和民主评议,听取机关党委负责同志的意见。校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校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校委成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机关党委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和组织重大活动之前,要及时向校委报告,取得校委的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在校委的领导下,主持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抓好机关党委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各支部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对党员队伍中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校委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认真完成市委有关部门、校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机关党委成员要坚持《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机关党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半年、年终进行检查总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分析一次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及时向市直机关党工委、校委报告工作。

第十条机关党委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作用。第十一条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党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市直机关党工委下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第十二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书记要与各处室负责人密切配合,推动“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三条 机关党委负责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四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校委成员、机关党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 机关党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违反第二章《责任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一)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履行责任制不积极,致使本部门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党纪处分;

(二)党员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况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以党纪处分;

(三)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四)党支部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年终不得参加先进党组织的评比,责任人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

第十八条 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责任制的圆满执行。

第13篇: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委集体

1.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委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部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

4.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委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1至2次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教育行政、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委副书记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委各部门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委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1至2个党建调研专题。

其他党委成员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部门)的落实情况。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1至2次,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基层党支部

——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第14篇:党建工作内容

关于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活动

按照“三有一化”的要求,不断强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社区党建工作,使党在城市工作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城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点,从优化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入手,不断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从乡镇机关干部中选派了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从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促进了社区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公开招聘和民主选举,把好社区干部的入口关,并对社区新增人员进行了统一调配和统一培训,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员充实到了社区领导岗位,初步形成了以40岁左右为主体、30岁以下至少有1名的梯次结构配备。

(二)是强化资金投入保障。采取“财政拔、党费补、驻区单位捐”的办法,努力为社区筹集资金,使社区干部待遇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各项活动也基本能够顺利开展。建立了党费扶持机制,社区党员缴纳的党费,按照“全额统计、全额返还”的原则,上报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从预留党费中全额返还给社区,供社区开展党务活动使用。另外,我们通过政府投资、部门包保、党费补助的方式,为10个社区统一设计建设了办公用房,并充实了办公设备。对于部分成立时间短、尚未建设办公用房的社区,我们采取政府无偿提供和财政落实租金的办法,全部解决了办公用房。

(三)是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紧密结合社区工作实际,以“创一流基层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行以“三记”、“三日”、“三会”为内容的“三三制”工作法:即每位工作人员手中都有一本用来记录民情的“民情日记”,每位社区书记手中有一体用来记录每天工作的“书记手记”,每个社区有一本记录群众反映、日常事务,走访调查,重大活动的“活动大事记”;把每月1号、11号和21号分别定为“党员活动日、民主议政日、群众见面日”,积极开展党内活动,倾听群众的呼声;实行社区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每周一次的群众说事、每月一次的民意恳谈、每季度一次的意见建议办结情况通报的“事务听证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议事会”制度,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同时,在全县18个社区全部成立了党员服务中心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了以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1600多人参加的210支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着力解决社区群众就业、生活、教育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不断强化社区服务。

1、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首先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与劳动就业局及个体私营企业建立长期的联系,积极推荐下岗和失业人员就业。社区成立便民服务站,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门式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浓厚社区文化氛围。依托配发的文化体育设施等文体资源,搭建每个单位、每个市民都能参与的活动平台,每年组织3场以上辖区单位、居民群众参与的文艺汇演,完善文艺队、舞蹈队、秧歌队等文体队伍,积极开展以“便民、利民、富民、安民、育民”为主题的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温馨、和谐的政治氛围,使党员在活动中得到锻炼,群众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密切党群关系,增进党群感情。

第15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基 层 党 建 工 作

中共黑龙江省依兰农场委员会

党建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使农场党建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二)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

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三)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四)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一)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四)组织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

3、考核负责人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进资格。

党委书记:

党支部书记:

二0一二年月日

第16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强化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场实际,为更好的做好我场的党建工作,特制定如下责任制,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党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建设和谐农场,提高农场核心竞争力、富民强场为目标,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农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总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过得硬,能打胜仗”的党员干部,为构建和谐农场、和谐柏泉做出应有的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

1、制定干部教育方案。组织学习好农场党委的1号文件和党建1号文件精神,学习好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干部教育率达到100%。

2、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严格按要求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每位党员从中受到教育。

3、各单位要完善好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进一步做好党员五户带动工作,开展好大队党支部书记“领头雁”活动工作,力求实效。

5、开展好企业“双比双争”活动和农业大队“双建双带”工作

6、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农场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进行党建调研不少于3次,形成1-2篇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

7开展好党员进社区活动和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必须形成记录。

8、争创四个“五个好”党支部,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大队换届工作。

三、责任主体:

各单位的支部书记是贯彻落实党建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四、范围:

全场所有党支部

五、工作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

2、不定期检查。农场工作专班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党建工作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为年底对基层单位进行党建考核的主要依据。

3、实行目标管理。农场党委书记与基层单位各单位的支部书记签定党建目标责任状,年底严格考核。

4、奖励:对在贯彻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农场将予以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第17篇: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支部必须围绕“五好”目标开展工作。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委负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订好支部的党建工作规划。

2、支部抓党建,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制度建设、经济工作的发展、中心工作的完成等。

3、支部对党建的各项工作,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情况向党委做出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找出原因,认真落实补课措施。

4、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实现“五好”目标,接受党委对支部委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

党组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本单位党组议事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和镇党委委要求,结合本党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1、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审定上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和重要文件。 (3)研究全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审定年度工

1 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4)研究决定人事工作有关重要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有关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培训、年度考核等事项。

(5)研究本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研究和部署本系统行风建设。

(6)审定本单位日常重大财务开支、基础建设、职工福利政策等事项。

(7)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

(8)听取本部门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并研究指导性意见。

(9)讨论其他应由本党组决定的事项。

2、党组会议议题的提出、确定和有关讨论文件的准备及报送

(1)党组成员可提出议题。

(2)会议议题由支委会会前收集汇总。

(3)会议议题由支委会汇总后报委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审定后,列入党组会议内容。

2、会议议事制度

(1)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2)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干部等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重要事项的讨论,事先应与不能与会的党组成员通气;事后应将会议研究结果向未到会的党组成员通报。

(3)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列席人员可以介绍情况,发表意见,但不能参与表决。

2 (4)党组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不同的讨论事项,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

推荐、提拔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配等事项,应逐个表决。凡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搞临时动议。

(5)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充分发扬民主,每个党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然后进行表决。对讨论决定的事项,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组书记与其他成员享受平等权利。如对某一事项存在较大分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表决,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条件成熟后再召开会议进行表决。

(6)对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每位党组成员及相关单位都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决定、决议。如在执行中发现新情况或有不同意见,应提请党组重新研究。

(7)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指定有关人员负责记录。对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委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视内容确定发送范围。

(8)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

(9)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时,党组书记或党组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议报告。

3、监督措施

(1)党组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带头执行会议决议、决定,自觉接受

3 班子成员的监督。

(2)领导班子成员应支持党组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并按照分工对集体决定事项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3)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4)领导班子成员应自觉执行本规则,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并将执行本规则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终民主考评的重要内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组每年要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会前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根据上级组织安排,确定民主生活会议议题。

3、要提前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并将方案和请示报上级党委,邀请主管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同志参加。

4、班子成员要结合主要议题,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5、班子成员要围绕主要议题,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地进行谈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民主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增进团结、推进工作的目的。

7、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8、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证记录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删改。

9、要及时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和综合情况报上级组织部门。

10、要将会议情况、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制度。按照省委、州委的部署和县委要求,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要从中央、省、县、镇本年度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大局出发,在每年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主要结合形势变化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省委、市委以及县委新的重大部署制定;专题学习方案主要围绕我镇工作中的某个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学习。

二、自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中心组成员根据中心组安排的学习专题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每人要有专门学习笔记本,并按专题学习要求写出发言提纲。

三、专题研究制度。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沉到底”的精神,把调查研究作为中心组成员加强学习的重要方式,密切联系中央、省、市的工作大局,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设计调研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要与专题学习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真正做到既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四、集中学习讨论制度。按县、镇的要求,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有2~3人作中心发言,其他成员也要积极发言。内容和具体日期按中心

5 组组长的要求,由学习秘书组负责通知。中心组设置专门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

五、考勤登记制度。中心组成员依时参加中心组安排的集中学习,个人自行签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组长请假,但要抽时间补学相关内容,并写出学习体会。

六、学习汇报交流制度。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研究文章,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并交学习秘书组入册存档。

七、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中心组成员学习档案,学习秘书组每年年终要对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考勤考核情况、发言记录及党组成员年度自学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刑发表的文章等及时进行收集和归档,以便上级部门检查。

八、坚持检查考核制度。将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检查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认真检查的重点项目,作为干部考察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局机关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机关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定期会议通报。按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一次定期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二、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

三、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

四、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公示栏、公开窗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

五、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

六、查询通报。以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七、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报”,又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八、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8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纪检小组,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党组纪检组长和支部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

10 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18篇: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铁西分局

党 建 工 作 责 任 制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分局党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结合分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如下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促进四平医药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

量,把上级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坚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从辖区药械监管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分局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分局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水平。

三、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市局党组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分局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分局党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力。

4、关心爱护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为党

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做好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四、工作目标

根据分局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保证和监督单位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组织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围绕本委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探索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观念牢固,在监管、服务和学习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带头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带头完成工作任务,带头搞好文明建设,成为平时工作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危急关头能豁出来的骨干力量和先锋模范。

3、工作富有成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局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群众反映好。能够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自觉维护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得到党员和群众的广泛拥护。

五、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统一领导。局党组对分局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形成有党组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施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2、完善党组织设置。坚持便于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适应形势变化和分局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优化党组织的设置。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号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选拔上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

制度、结合阶段性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活动制度和相关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等,同时结合形势和任务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围绕分局中心监管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创新党组织活动的途径和方式,使党组织活动更加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更加富有时代感和吸引力。

4、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分局党组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深入基层研究解决问题。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科室建立联系点。

5、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分局党组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创五型争三优”活动为契机,扎实深入地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务工作着、优秀党员活动。加大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弘扬新风正气,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和激励作用。

6、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结合分局党建工作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督促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确定每年党建

工作重点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职责,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努力形成有任务目标、有完成时限、有具体主体、有督查考核的目标责任机制。

第19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建设

最近,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要求全面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这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建设“五个重庆”,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建设,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确保党建工作齐抓共管。上级党组织要对下级党组织的管理、教育负总责,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培养、教育负总责。各级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带头廉洁自律等,发挥好表率作用。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副书记或专职副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党建各项工作,抓好督促和总结检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部长或委员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搞好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在明确“三种责任”的同时,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成立以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组织部长(委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级党委统一领导,基层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职,协调配合、确保党建工作齐抓共管。

二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在联系点制度中,应当量化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工作目标、任务、内容,及时发现联系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才能真正发挥联系点制度的作用;应当及时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联系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到真抓点、实抓点,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农村党组织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调动基层党务工作者积极性。要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考核,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定期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新闻线索报送制度、沟通联系和信息员制度,发挥党务工作者积极性,多写报道、多宣传。要调整充实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地改善党务干部队伍的结构,为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第20篇:幼儿园党建工作责任制

省委机关第一幼儿园党建工作责任制

今年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大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一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我园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分工

(一)党支部书记:李朝霞

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副书记:邱

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园工会会、团支部的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

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三) 组织委员:边冬云

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张艳梅

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幼儿园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纪检委员:迟永明

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定期对党员进行反腐教育。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的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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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明显,群众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和谐文明校园

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定期自查,认真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强调全程监控。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制定和完善了访客登记制度;重要时段监护措施(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监护);安保器械使用和保管规定(24小时佩戴,做好交接登记防止遗失),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

提高自救能力。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紧急疏散演习和暴演戏,提升幼儿园应急处置水平,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防灾自救能力。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以幼儿园网站、园务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和横幅等为载体,着力推进幼儿园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

幼儿园党总支书记对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幼儿园党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幼儿园软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深入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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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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