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05-23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总结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1年工作总结

在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真组织,学院各系负责人直接组织和动员,在全体辅导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总结经验,现将2011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多渠道收集就业信息,积极为社会推荐合格的毕业生。

1、为了帮助毕业生更好的适应当前就业市场的新形势,树立正确的 就业观,我们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指导教育,一方面,按照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将就业程序,择业目标求职材料准备等内容,系统的给学生进行讲解,2011年共在 17个毕业生教学班上就业指导课136学时,参加人数达95%以上;另一方面,通过邀请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美的集团冰箱事业部荆州工厂、荆州巨鲸传动、沙隆达等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到校上专题讲座3场,参加人数达1000余人次。通过就业指导教育使学生做好了就业前的思想准备和心理准备。

2、就业信息量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学院就业工作的成败,我们充分利用网络、信函、电话等途径收集了200多条有效信息,为2012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3000多个,并通过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信息支撑。

二、继续坚持“领导主抓、中心统筹、系部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校园招聘活动。

1、为方便学生择业,积极组织有关企业进校招聘,以节省学生求职成本。2009级学生共有2684人,今年毕业班学生课程安排紧,为了顺利完成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我们从10月开始,

在每周

二、四下午安排企业进校招聘,共有120余家企业进校召开专场或集中招聘会,提供招聘岗位3000余个,参会人次达到约4000余人,签订就业协议书1000余份。

2、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审核、上报工作。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严格认真地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2011届的2924名毕业生的就业数据全部修改、审核完毕,上报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初次就业率达到87.95%,创三年来新高;年终就业率有望超过91%(年终数据正在审核之中)。

三、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岗前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今年毕业生应聘情况较好,离校时间比较集中,为了让学生能尽快适应,我们在学生离校前分企业对学生进行了多次的岗前教育活动,让学生尽快了解社会、熟悉企业情况;同时,为了让学生安全到企业报到,除了对学生进行常规的安全教育外,多方联系,为学生联系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的路途安全。今年赴企业报到的学生没有发生财产和人身安全事故。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本着服务毕业生、服务用人单位、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宗旨,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就业工作条件,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努力使我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2011年12月19日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11年工作计划

2012年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学习,努力完成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先将2012年的工作设想回报如下: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就业人员队伍的建设,加强业务 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2、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建设;

3、认真做好2012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的统计上报工作,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

4、进一步加强就业基地建设,争取在巩固原有就业基地的基础上,新增2至5个就业基地;

5、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积极联系用人单位,认真做好2010级学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提高我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6、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2011年12月19日

就业指导中心绩效考核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2011年沙市大学绩效考核重点中心工作和主要业务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我中心认真对照检查,落实了就业工作的各个环节,已基本完成2010年工作目标,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多渠道收集就业信息,积极为社会推荐合格的毕业生。

1、为了帮助毕业生更好的适应当前就业市场的新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我们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指导教育,一方面,按照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将就业程序,择业目标求职材料准备等内容,系统的给学生进行讲解,2011年共在 17个毕业生教学班上就业指导课136学时,参加人数达95%以上;另一方面,通过邀请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美的集团冰箱事业部荆州工厂、荆州巨鲸传动、沙隆达等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到校上专题讲座3场,参加人数达1000余人次。通过就业指导教育使学生做好了就业前的思想准备和心理准备。

2、就业信息量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学院就业工作的成败,我们充分利用网络、信函、电话等途径收集了200多条有效信息,为2012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3000多个,并通过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信息支撑。

二、继续坚持“领导主抓、中心统筹、系部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积极开展校园招聘活动。

1、为方便学生择业,积极组织有关企业进校招聘,以节省学生求职成本。2009级学生共有2684人,今年毕业班学生课程安排紧,为了顺利完成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我们从10月开始,在每周

二、四下午安排企业进校招聘,共有120余家企业进校召

开专场或集中招聘会,提供招聘岗位3000余个,参会人次达到约4000余人,签订就业协议书1000余份。

2、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审核、上报工作。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严格认真地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2011届的2924名毕业生的就业数据全部修改、审核完毕,上报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初次就业率达到87.95%,创三年来新高;年终就业率有望超过91%(年终数据正在审核之中)。

三、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岗前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今年毕业生应聘情况较好,离校时间比较集中,为了让学生能尽快适应,我们在学生离校前分企业对学生进行了多次的岗前教育活动,让学生尽快了解社会、熟悉企业情况;同时,为了让学生安全到企业报到,除了对学生进行常规的安全教育外,多方联系,为学生联系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的路途安全。今年赴企业报到的学生没有发生财产和人身安全事故。

2011年12月19日

推荐第2篇: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代理服务须知

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代理服务介绍

为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发展需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广大毕业生择业期间的后顾之忧,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代理服务。 就业代理服务内容包括:毕业生档案管理、户籍管理和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按照中心提供政府认可能接续其服务关系的人事代理机构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省人才)的规定由省人才负责完善转正、定级、定职等手续 ,享受与省人才人事代理同等待遇。

一、就业代理对象

择业期(从毕业之日算起3年)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暂不准备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包括到国内非国有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以及自办实体、自主创业的吉林省内或吉林省生源的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 。

二、就业代理期限

就业代理期限(与择业期相同)为三年,即档案,户籍及组织关系在我中心最多存放三年。

三、就业代理服务内容

1.按照就业代理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档案保管服务,依据材料为乙方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落入长春市(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口);

2.依据档案和有关材料,为报考公务员、升学、政审的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

3.就业代理满一年,根据毕业生申请,由省人才按照吉林省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可为其办理职称评定、转正定级、档案工资核定等业务;

4.为乙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择业咨询、需求信息查询、推荐就业等服务;

5.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党员考核、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

6.免费参加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并免费在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发布求职信息;

7.在就业代理期限内,为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手续。

四、毕业生就业代理办理程序

(一)、学校集中办理:吉林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二)、个人办理:离校后的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毕业生要求参加就业代理的,需由本人到中心现场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本人到中心二楼高校毕业生就业综合服务大厅8-9号窗口签订《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代理协议书》此协议一式二份,中心和学生本人各持一份。学生需按表格内容逐项认真填写,核实无误后到4-5号窗口将报到证改派至中心,然后到10号窗口办理交费验印手续。如需保存档案请将档案转递到中心档案室13-14号窗口,如需办理党组织关系材料接转请到12号窗口,如需落户按公安部门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到8号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特别提示:

1、本次代理到期后,毕业生须携带就业代理协议和相关材料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毕业生本人情况自愿选择办理续签或转签手续)。就业代理期满(毕业满三年)后,如毕业生档案仍放在中心未办理迁出手续的,按照国家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本着为毕业生负责的态度,中心统一将档案转至省人才交流中心继续进行人事代理。

2、毕业生与我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后,必须将协议妥善保管好。此协议为就业代理期间,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及证明的唯一凭证。

3、如毕业生档案和党组织材料由学校统一送交,本人需及时与学校沟通以确保学校将本人所 有材料按期转交至我处,避免出现协议已签档案未到现象。

4、就业代理期间,如毕业生将本人档案调走,需将本人的户口和党员组织材料一并迁出,同时代理协议终止。

毕业生就业代理收费项目、标准按照省物价(吉省价综[2012]278号)文件执行,就业代理服务费:20元/月。另:自2010年开始应届毕业生享受存放一年赠送一年的优惠政策。

推荐第3篇: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集体户已婚夫妻计划生育办事指南

(一)双方户籍均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延安西路900号),

* 准备在本市生育子女的:

1、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女方先到冠生园路401号办理“孕妇联系单”;

2、到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山路1467号)领取《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

* 准备到外省市生育子女的: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女方怀孕后,离沪前请到新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法华镇路521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申办材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再婚者必须提供前一次婚姻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户籍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二)女方户籍在延安西路900号,男方户籍在外省市的,

* 准备到外省市生育子女的:

1、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凭男方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和本人《户籍证明》到冠生园路401号办理女方的《初婚未育证明》和《户籍证明》;

女方怀孕四个月后,请带好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初婚未育证明》、《户籍证明》(再婚者必须提供前一次婚姻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女方一寸免冠近照一张等材料到新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准备在上海生育子女的: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凭男方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和《户籍证明》,请女方在怀孕3个月内到延安西路900号办理“孕妇联系单”后,再到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

(三)男方户籍在延安西路900号的,女方户籍在外省市,

* 准备在上海生育子女的:

男方到冠生园路401号先行办理《初婚未育证明》和《户籍证明》;并带好《结婚证》和《身份证》到新华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加盖街道人口计生办公章然后到女方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回沪后到冠生园路401号办理“孕妇联系单”,再到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并提供以上材料,女方近期1寸免冠照2张到新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上海市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和《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

* 准备到外省市生育子女的:

1、男方到冠生园路401号先行办理《初婚未育证明》、《户籍证明》;

2、请带好男方《身份证》﹑《结婚证》和上述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

地址: 法华镇路521号302室 电话:62943027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延安西路900号 电话:62403626

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华山路1467号 电话:62815450—8036

申请享受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发表时间:2008-06-15 浏览人数:695 次

一、办事机构:新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申办条件:

(一)本市户籍已婚人员;

(二)外省市已婚人员;

三、办事程序:

享受免费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先到街道、镇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记帐通知单》,通知单按照下列规定领取;

(一)本市户籍已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劳动手册到本人户籍所街道(镇)的事务受理中心领取。

(二)外省市户籍已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上海市居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证明》到现居住地的街道、镇事务受理中心领取。

四、接待地点、时间:

地址:法华镇路521号302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电话:62944628

五、收费的标准及依据:免费

推荐第4篇: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湖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

地址: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内(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可乘50

3、8

11、7

23、

317、723路公汽到石建村站下,进洪达巷步行约1000米即到;

或可乘7

10、312路到荷花村站下;

或可乘57

6、58

6、729路到黄家湾站下,进洪达巷步行约1500米即到。办公时间:上午08:45-12:00

下午13:30-17:00

相关问答

问:什么是户档托管?

答: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两年内可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如学校托管有困难,其户档可集中委托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为保管。

? 问:户档托管的范围及对象是哪些?

答:申请户口、档案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2007年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暂不就业拟升学的毕业生;正处于试聘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以短期、临时、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 问:户档托管在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属于什么身份?答: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托管期间均按毕业生身份免费办理重签就业报到手续(落实就业单位后不需要回学校申请改派,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 问:就业中心能否办理各类保险、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答:因户档托管毕业生的身份属于学生身份,故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但毕业生可自行办理商业保险。? 问:在就业中心托管期间已结婚要办理生育指标怎么办?

答:本中心不属于办理生育指标受权单位,托管毕业生如要办理生育指标,可将户口转回原籍,在原籍办理;亦可由对方办理生育指标,对方须先在《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上注明生育指标由该方解决,我中心方可签章。办理。

? 问:如果想将户口挂靠在武汉城区的亲友家如何办理移出手续呢?答:需要亲友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接收证明,以及《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办理。

? 问:户档已经托管超期了,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回来办理,会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

答:不会被自动打回原籍。在我中心托管满两年后,凡未办理转出手续的,我中心即视为其继续托管。根据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规定,收取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人/月,起算时间为毕业后的第25个月。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在地址是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内(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

办公时间:上午08:45-12:00 下午13:30-17:00

推荐第5篇: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

GIS班和资环班11月8日前上交;地科班11月18日前上交(含草拟推荐

意见电子版)。

非师范班近日发放,地科班实习回来后统一发放。

上交后由何老师一一撰写院系鉴定意见、学院盖章、学校盖章,完成以上步骤后,推荐表才有效。这个过程会尽量尽快,但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办理这些手续。所以,请大家稍安勿躁。会在完成后第一时间发回给大家。

1、本表的作用:

首先,很多单位在招聘时需要查看本表原件、上交复印件或者网申需要上传此表的扫描版,因为表格内容很具体且有院系推荐意见,可以作为重要的考核资料。特别提醒:上交本表之前,建议大家先扫描本表的首页,用以

网申(否则无法提交资料)

其次,应聘时一般上交复印件,原件要慎重保管;推荐表不作为缔约录用关系的证明,但是用人单位一旦要求毕业生上交此表同时毕业生也上交了

此表给单位,就意味着毕业生和该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

最后,在与单位确定签约关系后,这是重要的必交材料之一。

由此可见,推荐表很重要,请大家按照以下要求认认真真

填写;

2、保研生不发放《就业推荐表》,其他毕业生人手一份《就业推荐表》。不慎遗失《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须由个人提交补办申请,经

何老师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凭补办申请书到就业办补领。

3、正式填写之前先拟草稿,检查无误后再抄到表上。

4、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字迹端正清楚。

5、学校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6、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

7、专业名称:地理科学 / 地理信息系统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特别提醒,

不要将“地理科学”专业写成“地理科学师范”专业!)

8、学历:本科。

9、照片:照相摄影店正规冲晒的相片。

10、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不要写“入党积

极分子”之类不规范的表述)。

11、健康状况:一般写“良好”。

12、生源地区:高三所读地区。

13、入学时间:2007年9月。

14、修业年限:4。

15、通讯地址:建议写“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2007级***专业”(写家

庭地址不安全)。

16、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 宿舍号码(写家庭号码不安全)。

17、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奖惩情况:

范例:

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情况:(建议从校内工作到校外工作,从重要到次要,可以适当写写主要

负责的工作内容)

1、2006年9月-2008年7月,担任地理科学学院学生会宣传部干事、部长;

2、2007年9月-2009年7月,地理科学学院辩论队队员;

3、2007年12月,在***公司兼职文员。

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从大到小,“时间+单位+项目+奖项”,奖励内容要规范)

1、2007年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团员”;

2、2008年地理科学学院运动会男子400m第一名;

3、2009年地理科学学院“三笔字”大赛钢笔组三等奖。

18、外语水平:一般写四六级成绩,有其他外语证书也可写上,如商务英语**

证、口语**证。

19、个人简历:从近到远,从大学开始。

20、自我鉴定:一定要先拟草稿;一般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分段撰写;语句表达要通畅、清晰、简洁,尽量展现自己的优势(自己的长处可多些笔墨),层次分明,内容要真实,不可浮夸或过于矫情,但行文风格可各异。

范例1:

认真、及时、负责地为大家做好每一件自己该做的事情。我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乐于付出的精神,得到了院里师生们的肯定和认可。获得校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就是对我努力工作的证明。

在生活中,我是一个懂得生活、具有良好生活习惯的人。来自农村的我,从小就养成了勤劳的好习惯,这一习惯一直贯穿在我的读书生涯里,并将继续保持。此外,我还具有热情大方、乐于与人交际的个性。平时,在各种社交场合,多能看见我快乐的身影。我的这一性格,为自己赢得了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及广泛

的交际圈子。

可以说,正是大学里宽松而良好的人文气氛培养了我,使我在具备了扎实的专业知识的同时,具备了多方面的能力与素质,为自己跨出校门、走向社会作了充分的准备。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在结束大学生活、踏进社会之际,我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年轻也许意味着欠缺经验,但是年轻也意味着热情和活力,我自信能凭自己的能力和学识在毕业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克服各种困难。 我将以饱满的精神锐意进取,为

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不懈努力。

范例2:

在大学这个快乐集体里,我做了很多第一次的尝试,第一次主持主题班会、第一次独立采访、第一次主持户外采风、采访活动、第一次认真关注弱势群体、第一次和弱势群体组织深入交流开展活动……这个集体给了我一方自由舒展的天地,在必要的时候也给我帮助和精神支持。大学的每一年对我而言都有不同

的重要意义。

第一年是多姿多彩的。在学院任宣传部干事、学生性的公益社团新视野中任采编部干事期间,丰富的班级活动、各种社团活动让我尽情地满足兴趣、挥洒汗水。在专业基础课的学习中,对专业有了初步的认

识,明确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方向。

第二年我选择留任于学生性公益社团新视野,担任采编部部长一职。在职期间,主持户外采风、实地走访等活动,和社会上公益性团体如乐助会、麦田计划等展开交流与合作。关注学校农民工的生存状况,深入了解饭堂女工、校园保安等群体的工作状况,对一些值得大学生反思的问题和举动予以关注并以定期的图文展览形式与校内的同学共同探讨,主持社团年刊的采编工作。这是在责任中学会理解、包容、勇于承担的一年。一路走过来快乐与困难同在,身心俱疲,蓦然回首却有无限风光。这是自我成长最快、收获

颇多的一年。

第三年回归安静但也始终保持着高速运转。学校性的科研立项活动开始,大二时申请参加《南风窗》调研中国活动由于准备仓促未竟,这一年我们团队继续通力合作,成功的拿下了学校的科研课题《新生代农民工调研》。我正式从各种纷繁的社团事务中抽离,专注到学业中来。在教室、自习课室、图书馆、阅览室中度过了安定的富足的大三时光。阅读范围不囿于文学,经济、管理、金融、艺术等方面的书籍均有

涉猎。就像一个不解渴的孩子,不断寻找着清泉,孜孜不倦。

命运在第四年将出现转折。这是酝酿与等待启航的一年。大学四年学习生活的努力储备,都为了今年

的美丽绽放做准备。新的挑战和机遇在前方热血沸腾。我将欣然前往。

21、本人求职意愿:建议写求职大方向,如“与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等。

22、院系推荐意见、学校意见:由何老师填写,学院盖章,交至学校就业办填写意见、盖章。由于人数太多,我唯恐漏写了大家的长处,所以请大家在填写完推荐表后以学院的名义自拟一份推荐意见,写好后在规定时间内发给各班负责

人(秋云、嘉铭、秋月),由负责人收集后发给何老师。

范例:***同学思想上„„;学习上„„(绩点、科研、外语等方面);工作上„„(担任职务、

完成效果、主要获奖);生活上„„(比如自立自强,比如与人相处等等)

范例:***同学思想上进,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及其各项方针政策;尊敬师长,热衷于教育教学工作。该生学习态度端正,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地理教师为目标认真学习地理专业知识,已牢固掌握了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顺利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同时掌握了良好的计算机实操能力。该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尤其在学校定向越野协会锻炼期间,培养了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生活上自立自强,乐

观向上,生活朴素,乐于助人,大学期间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生活费等费用。特此推荐。

推荐第6篇:就业指导中心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就业指导中心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就业指导中心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9]28号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学生处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促进国家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大胆探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各项就业工作顺利进行,就业率稳步上升,截止就业方案派遣时我校2009届毕业生的总体就业率达到93.21%。现将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工作基本状况

今年在尤为严重的就业形势下,积极开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力促毕业生最大限度的就业,经过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实现了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进一步增长的目标。

(一)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责任

在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和高校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大学生就业形势尤为严峻的情况下。学校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毕业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要求。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8次召开党委常委会、5次召开校长办公会、多次召开校领导牵头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了多项推进和促进毕业生工作的政策措施,认识到位,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在年初的学校研讨会上,崔明德书记明确提出2009年学校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就业工作,而就业工作又是全校性的工作,是每个人的工作,贯穿全年的长期工作。

(二)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开展学生创业教育

2009年完善了就业指导课课程体系,加大了创业教育力度,调动学生们的创业激情,学校积极加以引导,提倡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参加创业实践活动。根据今年的就业形势,就业政策,为帮助毕业生扫除创业过程中的障碍,启动“创业业讲堂”,邀请了烟台市莱山区国税局、烟台市劳动局等专家先后给广大师生上了别开生面的创业课,在广大师生中引起了反响。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营造创业氛围,树立创业典型,学校对2009年基层就业创业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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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推进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为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实现顺利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2009年就业指导中心又规划了新一轮的《就业指导课》改革,新的课程体制将使得低年级的学生入学伊始便普及生涯规划教育。通过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比赛,扩大影响力,带动学生积极参与其中。2009年6月7日烟台高校2009年“正保远程教育”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总决赛由我校主办。本次大赛以“规划未来、成就梦想”为主题,提高了在校大学生的创业、择业、就业能力。就业指导中心围绕这次大赛,做足文章,一方面给2009年全国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和“挑战杯”全省第二届生涯规划大赛营造了氛围,培养了选手,另外一方面,有效地引导了全员关注生涯规划教育的工作方向,举办大赛的同时正式启动了我校就业指导课程改革的进程。

(四)积极引导加强教育促进毕业生基层就业

依据国家、省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征入伍等基层就业的宣传教育组织工作。在宣传方面,学校利用网站、宣传板、电视台、报纸、现场咨询等多种媒体,成立就业政策宣讲团,深入宣传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把基层就业文件的具体内容、各部委的相关政策等信息及时传达到广大学生尤其是毕业生同学中去,为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营造良好的氛围。联系在“三支一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学,深入挖掘他们的典型事迹,并举行专场报告会,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积极投身基层建功立业,,越来越多的学生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基层中去。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营造创业氛围,树立基层就业典型,经院系推荐,就业中心审核,学校批准,对100名毕业生授予“烟台大学2009年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不断完善网络信息建设。开通了三部咨询热线,在工作日内解答学生各种就业疑难问题,在非工作日内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协助解决毕业生就业过程当中的各种难题;加强网站建设,为企业免费注册招聘信息,及时发布招聘信息,成为连接企业和学生的枢纽;同时利用腾讯即时联系工具进行网上交流,为毕业生答疑解惑。各学院也进一步加强了网络信息建设,通过建立短信平台、QQ群和飞信等信息工具为毕业生提供更为及时的就业信息。

(六)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

在对全校就业指导教师进行了国际上先进的新型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培训的基础, 2009年为提高就业指导人员的理论水平,适时了解国家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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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形势、就业政策,为毕业生做好前沿的就业指导,先后派人参加了山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

一、二期培训班;为帮助大学生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开展个体咨询,派人到上海参加了职业生涯培训,此外暑假邀请北京北森公司的专家来校对40多名辅导员进行了职业生涯规划培训,为学校职业指导专家化奠定了基础。

(七)巩固完善校级人才市场

为了更好地给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做了大量的宣传、准备工作,分别在烟台晚报、今晨六点等新闻媒体做了专题宣传,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发布了大会资讯,借助各县市区人事部门的资源优势发动用人单位,通过邮寄信函的形式广邀用人单位参会招聘。除烟台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外,更吸引了北京、上海、廊坊、青岛、威海、潍坊、东营、济宁、淄博、德州、临沂、泰安等地的260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参加了招聘会, 提供近5000个就业岗位,为我校毕业生就业在地域范围上提供了更广阔的选择。

此外,2009年4月12日,我校承办了烟台市人事局主办的“烟台市第四届驻烟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参加本次供需见面会的毕业生近两万人,共有540余家用人单位参与此次见面会,提供工作岗位9000多个,为我市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很好的就业机会。此次供需见面会准备充分,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下,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搭建了交流合作的平台,不但促进了毕业生的顺利就业,而且为用人单位输送了优秀的人才,受到了参会单位和毕业生双方好评,达到了预期双赢的效果。

(八)激活院系二级人才市场

在就业中心的指导下,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市场开展的有声有色,像我校土木工程学院联系近50家行业内企业,召开了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海洋学院利用行业优势,举办了航海类专业专场招聘会;人文学院联系烟台日报传媒集团、上海通用、烟台电视台等30余家单位来校招聘学生;药学院到江苏、青岛和济南高科技开发区走访药品企业,向用人单位推介药学专业毕业生,积极帮助就业;建筑学系为解决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主动出击,加强联系,与装饰公司签订用人计划,实行“订单式”生产,解决了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二、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情况和就业情况

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09年省内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发放工作,认真落实发放工作责任制。在求职补贴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循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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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我校268名特困家庭毕业生中已经有178名特困家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或升学,总体就业率达到91.7%。为扎实推进特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促进特困生顺利就业,健康发展。让特困家庭毕业生在离校之际感受到了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三、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非师范类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烟台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加强领导,严格条件,控制比例,强化程序,掌握进度。初评出省级优秀毕业生293名。帮助该部分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增加了砝码,截止到目前293名省级优秀毕业生中已经有98名被录取为研究生,继续在高校接受深造,182名与用人单位签约或达成就业意向,总体就业率达到95.56%。 11.认真编制2009届毕业生就业方案

为做好2009年毕业生离校时的就业方案编制、上报和就业手续办理工作,认真学习鲁人办发【2009】88号《关于上报2009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派遣手续的通知》,在编制就业方案时,认真审核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出国证明、升学证明等有关材料,严格按规定录入信息,没有漏项、缺项、出现错派、误派的现象。为毕业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毕业生安全、文明、留恋的离校,顺利踏上工作岗位奠定了基础。

12.办理2009届毕业生离校后遗留问题。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新的一轮毕业生就业工作又将拉开了序幕,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我们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以更加高涨的热情和更加有效的措施投入到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去,争取更好的成绩。

烟台大学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

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此同时,在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新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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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毕业生就业工作又将拉开了序幕,面对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我校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以更为高涨的热情和更加有效的措施投入到毕业生就业工作当中去,进一步实现最大限度的就业,争取更好的成绩!

1.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在工作中突出一个“快”字,从全国高校就业信息网就业频道和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上收集到的就业信息及时地录入到就业网上,使学生尽快了解信息,扑捉机会。想方设法保证就业信息渠道的畅通,使每一个毕业生更多的掌握就业信息,获得就业的先机,顺利的走上工作岗位。充分发挥网络的功能,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政策发布、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五位一体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强网络互动咨询的时效性。我们要开辟更多的渠道和形式来传递就业方面的各种信息,保证毕业生能够及时、准确、详细的得到信息。进一步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转变毕业生的择业观念。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列为全校必修课。在2010 的工作中将严格选拨职业生涯规划的讲师,培养《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师并完善课程设置。在开课前召集就业指导课老师集体一次备课,明确授课内容及授课方式。

3.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鼓励学生到基层和艰苦的地方去工作,引导毕业生了解基层,走进基层,到基层中去实践、去锻炼,在5月份开展一年一度的\"就业指导月\"系列活动,介绍当前就业形势,加强学生对职业道德的教育,培养树立就业新观念,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使学生能应对新形势下的就业挑战。是我们今后必须要加强的工作。

4.深入开展创业教育,加强创业指导,开辟就业新渠道。我校学生思想健康开放,在大学中越来越多的学生创建自己的营销团队。虽然近两年进行了创业的教育,但总体来说指导工作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改革传统的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创造性就业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为目的的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事业心、进取心,培养学生的创业技能与主动精神,使自主创业成为今后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之一,让更多的毕业生以自主创业的形式迈向社会。

5.针对《山东省高校就业信息网》学校及院系功能的的改版,采用多种形式,一般是利用走访院系的时候对学工办负责人及从事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进行信息网的培训,有利于及时、准确地解决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网上签约等流程,使毕业生顺利就业。

6.做好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广为宣传,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过程作为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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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继续做好常规性工作,组织、协调、安排好各用人单位的校内专场招聘会。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式,以及“省内市场重在巩固、省外市场重在开拓”的市场拓展理念,利用寒假前后走访烟台周边城市的人事部门与各重点企事业单位,继续保持密切的联系;省外市场中,滨海新区是我校就业市场工作的一个重点,有待于进一步的拓展,加强联系。

8.2010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协议书的整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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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毕业生离校注意事项Q&A(就业指导中心)

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4毕业生离校注意事项

亲爱的同学:

在中国美术学院学习的日子即将结束,无论你们是进入工作岗位还是选择继续学习深造,母校都希望你们带着在美院的所学所感在接下来的人生旅途中一帆风顺。在感慨离别之时,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份有关离校注意事项的问答(Question & Answer)。希望同学们能够办理好报到证、档案与户口派遣等相关手续,这些事项关系到今后的工作、生活,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处理方式。

一、毕业离校一般注意事项

Q1:注意“三证”齐全!

A:注意“三证”齐全:《报到证》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证》由校教务处办理;《户口迁移证》由校保卫处办理。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将已签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鉴证、登记;参加毕业体检,办理离校手续;参加毕业典礼,到所在系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文明离校;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升学的没有报到证,凭入学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下同)。

Q2:中国美术学院毕业生毕业时间和派遣时间?

A:我院毕业生毕业时间在6月底,毕业生派遣时间为7月份。暑假期间就业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就业网就业值班安排通知。另外,我院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分院辅导员老师和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办公的地点是:杭州南山路218号1b-210,联系电话是:0571-87164621,联系邮箱:caa@vip.163.com

Q3:毕业生请注意维护自身权益!!!!

A:

1、要准备好报到所需的有关材料。如: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党团组织关系等必备材料。(2)按时报到。毕业生报到后,单位往往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岗前培训。因此,当你拿到报到证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单位取得联系,问清有关事项。(3)如在报到时受阻,要冷静处臵。只要按期报到,一般不会有什么意外。一旦遇到意外情况,先要弄清缘由,然后耐心交涉,切忌急躁。如果是由于单位撤销、合并等原因,则应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妥善解决。

2、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①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②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另外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问题,如果大学生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Q4:毕业生在就业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会与哪些部门打交道?如何联系?

A: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点为杭州市华星路203号,电话:0571—880086

35、88008636;滨江服务点:0571—87778791,87778792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http://;教务处:毕业生成绩的登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工作;

保卫处: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协助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

二、关于户口转移的注意事项

Q1:我已经签订就业协议,我的落户地是?

A: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迁到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人事部门。具体步骤:第一步到“报到证”抬头的人事部门:①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②取“同意落户证明”③咨询落户派出所;第二步到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需提供材料:①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②社保证明是(缴纳清单);③毕业证书;④就业报到证;⑤户口迁移证;⑥同意入户证明。如有报到处与出示材料不相符的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询问并说明。

Q2:我尚未签约,如何落户?

A: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上报时仍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将毕业生派回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推荐就业。毕业生需带上以下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④当地人事或教育部门的证明就业网:jiuye.caa.edu.cn 杭州南山路218号1B-210email:caa@vip.163.com

或家庭户口簿;⑤本人身份证;如有原籍已经更改或另有打算去别处落户的,在出示材料时向工作人员及时说明。

Q3:我要出国留学,我的户口是如何处理的?

A:要求出国的毕业生需向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出国申请,交回就业协议书,经确认后,学校开具有关证明,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学校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其档案、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Q4:如果遗失了“户口迁移证”怎么办?

A:若遗失“户口迁移证”:首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补办户口迁移证的报告),再到所在的学院(系)找辅导员签名、盖章,然后本人携带申请和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及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补办手续,最后去校区所属派出所补办迁移证。由于遗失证件而引起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关于“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Q1:我在暑假期间签定了“就业协议”,如何办理就业手续?

A:在暑假期间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由各院辅导员协助办理就业手续。暑假期间就业指导中心有固定值班日期,为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等工作,值班时间请查看就业网jiuye.caa.edu.cn。值班地点在象山校区11号楼就业指导站。联系电话是:0571-87200096,联系邮箱:caa@vip.163.com

Q3:毕业生违约怎么办理违约手续?怎样换取新的协议书?

A:已签约的毕业生如需违约,步骤如下:(1) 毕业生需违约时,由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已签约单位索要就业协议书,在备注中注明“甲方”与“乙方”已解除协议并签章(包括主管单位公章),同时收回三份协议书;或“乙方”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签章证明(包括主管单位公章),并收回三份协议书;并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退函。(2)毕业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调整申请表》(就业网页下载中心下载),经所在分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审批。(3)凭上述材料到院就业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和条形码。新协议书(条形码)申领时间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新的协议书限8月31日之前。

四、关于报到、报到证、改派的注意事项

Q1:毕业生报到程序是怎样的?

A:毕业生按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到相关人事、教育部门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一般需随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等证件,已签约的还要带上就业协议书。

Q2:离校后丢了《报到证》怎么办

A: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就业网站可下载;毕业生携带学院盖章的申请表即可到浙江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地址:杭州市华星路203号,杭州公益中学对面一楼)。注意: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何种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Q3:毕业生报到时超过了报到期限怎么办?

A: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报到证上指定的部门报到。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未签约回原籍的毕业生其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一般可推迟到当年底。

Q4: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后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A: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表格下载和办理流程请登录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网站(http:///)点击办事指南查询。

1、在浙江省内同一市、县内调整的请直接到接收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不需经过学校和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2、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后跨省、市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报到证已开至生源所在地,当毕业生找到单位并经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需将新用人单位、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和原报到证交至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办理改派手续。改派所需材料:①就业单位的录用函(或就业协议);②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③原报到的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改派证明;④《报到证》。改派手续完成后,本人携带老的户口迁移证和新的《报到证》前往校区所在派出所办理改迁手续(南山校区、上海分院到清波派出所,象山校区到转塘派出所),最后凭新的户口迁移证前往迁往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需跨省、市改派的: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后又找到新的单位,需将以下材料交至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①原签协议单位同意解约的函件及新签就业协议书、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

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或所在地人事局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或下载改派申请表盖全四个章。 ②如没有新接收单位,改派回原籍,只需要出示解除协议证明,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出示原报到证毕业证书及以上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即可办理。毕业生凭新的《报到证》前往原落户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凭新的户口迁移证前往相关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注意: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时间为毕业后2年内,请务必在2年时限内办好个人档案、户籍(必须在当年年底前落户)等各项手续,超过时限一律不予办理(毕业后2年内是指毕业后第3年年底前,如2014年7月毕业,就业手续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五、关于毕业生档案的注意事项

Q1:毕业生档案都包括什么?

A:毕业生个人的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大学入学前的有关材料,如中学生登记表、中学德育考核表、招生报考登记表等;《大学生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思想汇报;大学体格检查表;大学期间校、院以上奖惩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等。档案会由机要科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或原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无权自身携带档案。

Q2:毕业生的档案都投递到了哪里?

A:

1、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各位毕业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往年有一些毕业生在非公企事业单位工作多年以后,忽然发现自己的人事关系仍无着落;有的虽然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等受到影响,职称不能及时申报,各类证明如考研证明、出国政审等没地方开具。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还没有统一,各个城市的情况都不一样,有的在人事局,有的下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有的是在教育局,还有的城市成立了专门的分配办等等。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做到一步到位准备转递。

4、同学们要留意自己档案的去向。学校会根据学毕业生的去向将档案转递到相关的人事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毕业生可以在学院转递后从学院就业网站上查询自己档案的具体去向,如果发现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院系辅导员和学院就业指导中心,以免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Q3:我是党员,毕业后党组织关系是如何转移的?

A: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学习)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其基本流程如下:①确定可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名称;②到所在学院党组织登记党组织接转单位名称;③毕业时领取党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④在有效期里到新的基层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⑤如接收党组织名称发生变化,及时联系学院党组织,在有效期里携带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院党委组织部进行修改;⑥毕业生党员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妥善保管,切勿遗失。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向所在支部报告,个人作出书面检查,党委组织部将根据支部调查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开。⑦党员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后,超过六个月未到新的党组织办理关系转入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就业指导中心暑期值班, 8月每周三下午1:30分-16:30分(暂定)。

推荐第8篇: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文件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文件

晋教就业【2010】3号

山西省关于省外院校2010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有关高校:

感谢多年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切实做好2010年山西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有关档案转递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联系到省直、中央在晋单位或市、县所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寄往接收单位。

二、对接收单位隶属关系不清楚的毕业生,可将其派住山西省教育厅报到,并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毕业生档案寄往接收单位或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山西生源毕业生,请派山西省教育厅报到,档案寄往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可为未就业或聘用就业的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服务,档案由中心保管,户口落中心集体户,中心可为择业代理的毕业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代办社会保险,出具结婚、生育、考研、出国政审等证明。择业代理的毕业生落实单位后可办理派遣或调动手续,也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派回生源地教育局报到,档案随寄生源地。

四、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我中心不受理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代交的毕业生档案(即毕业生档案由学校负责转递)。

五、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太原市学府街25号,邮编:030006,联系电话:0351-2241292,联系人:杨海虹 程瑞新,网址:http://.cn

再次感谢兄弟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及各有关高校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顺祝新春愉快、工作顺利。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

推荐第9篇:毕业生就业指导

“现在有些毕业生没有踏实的心态,毕业生,想说爱你不容易啊!”昨日,多家企业对毕业生的心态问题质疑。“毕业生是潜力股,但他们从没想过‘潜力’代表什么!”重庆诚泰通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等不少企业表示:毕业生普遍没有职业规划,企业的困惑也在于此。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某集团3年招了1000毕业生,结果走了600人,某公司招了两年毕业生,走得心疼,今年都决定不招了。”重庆人才网人力资源专家顾问郑先生告诉记者,毕业生“一蹴而就”的心态是企业最头疼的。毕业生的实际能力和挑肥拣瘦的工作态度并不匹配,首先得解决这样的心态,该有“从底层做起”的工作态度和规划。

郑先生建议毕业生把毕业的工作和职位看成是自己职业生涯的开端,以“学习者”的姿态融入企业,从基层做起, 并以最快的进度学会更多职场需要的东西。同时,给自己确定3年、5年的职业规划前景,照着那个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前进。他还提醒:频繁的跳槽带给企业是损失,也会让自己在职业生涯中停滞不前。

以“相亲”要求做准备

郑先生认为,毕业生做求职准备的过程,类似相亲。首先,毕业生该包装自己,“穿不穿名牌不重要,更不要花枝招展,突出气质是关键。”他建议,双选会当天以正式服装为好,自信、大方的“出镜”,力求给用人单位一个诚恳塌实又不失风度的印象。其次,自我介绍也多准备几份:1分钟、3分钟、5分钟的都具备,随机应变,侃侃而谈。再次,主动联系、加深印象。如果对应聘单位有“好感”,为什么还要坐等对方回复呢?郑先生分析到,“提前联系、后期电话跟踪,都能加深对方对你的印象与好感,赢得更多机会。”

另外,双选会前一天别太晚睡觉,放松心态才能有良好的形象和状态“相亲成功”。

推荐第10篇:毕业生就业指导

“干部身份”就是所谓的“转正定级”手续。高校毕业生毕业后需持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社系统开具的报到证(派遣证)到接收单位工作,工作满一年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之后方可获得干部身份。报到证连同转正定级表一起,就成了“干部身份”的代名词。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专家解释,在实际操作中,诸多事实表明“干部身份”不能丢弃。如落户“门槛”较高城市的毕业生,没有“干部身份”就无法调入;一些事业单位在招聘中也明确要有“干部身份”。报考公务员或在一些事业单位、国企的招录、调动中,如果没有“干部身份”会带来一系列麻烦。

“在原有制度尚无松动迹象前提下,毕业生必须注意保留自己的干部身份。”专家建议,大学生毕业工作满一年后,别忘了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这样才能得到全国各地人才服务机构的互认,这不仅是考公务员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

据了解,每位大学生毕业时都会得到一张《报到证》,规定了持证者在向什么部门报到的时间地点,不按照要求时间和地点报到会导致干部身份丧失。此外,毕业生就业后,学生档案要变为人事档案转到工作单位,如果该单位无资格保存档案,又没有通过单位或个人委托及时转存到人才服务机构,变成所谓的“口袋档案”,将导致干部身份无法获得。

专家提醒说:“到外地工作别忘了将档案挂靠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这样既不影响在当地工作,也不影响职称„晋级‟,工龄还能连续计算,一旦有更好的就业机会,可以顺畅地完成衔接。”

转正定级为干部是国企和事业单位的称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就具备了国家干部身份,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主要依据。转正定级在档案管理的意义上用处很大:不作转正定级,档案中就没有转正定级表,按档案不全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和规范的大企业不收此档案,也就不能录用。大城市办理引进人才解决当地户口时也不收此档案,也就无法办理。一句话,反需要审查档案的,你都过不去。这有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有利于办理对象的职业发展,同时也是确认办理对象的干部身份的必要手续。凡本科及以上(大专也算)学生毕业见习1年后需进行转正定级而成为干部。档案里面会装上转正定级表和干部登记表。

比如你今年2008年6月份毕业,到明年2009年6月。这个期间属于见习期,见习期满需要做转正定级。只有做完转正定级以后档案才可以在人才市场上流动!否则以后你不管到哪个人才市场,理论上是不接收你的档案的!因为你的档案里缺少转正定级表!转正定级的期限是一年!所以在你毕业的时候就要赶紧找接收单位,一年以后叫单位给你做定级!并且这一年期间档案不可以提!否则就得改派了!你的见习期又得一年!

如果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在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一年时,档案在我处管理的,可在我处该手续。在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其转正定级手续由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完成。县级以上政府人事主管部门隶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也都可以为毕业生办理该手续。

现在,我处正在为2007届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毕业生可到我处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考核定级表》,填写并经用人单位盖章认定后,报送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经该中心认定后,将该表归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该手续就完成了。

转正定级手续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用人单位应当协助毕业生办理该手续。同时,由于转正定级手续的办理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必须是在毕业后工作满一年时才能办理,如去年的毕业生,办理手续的时间为今年6月底到12月底,过了这个时间段,按规定是不能补办的。因此,有办理转正定级的同学请速联系我处。转正定级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寸照片1张

你好!档案的保存,其实常规做法是四种:

一、毕业后找到接受单位,由单位档案科接收档案。档案直接由学校寄到单位,不由本人经手。(前提是你在接受单位是有工作编制的)

二、毕业后,暂时无法找到单位接受的,档案可由学校保管。(但通常只保管两年。超过两年单位就没有义务继续承担托管责任,一旦丢失,后果自负)

三、毕业后,档案由单位所在地的省、市人才中心接受,在人才中心也可以算工龄,评职称。档案可直接由学校寄到人才中心,或是自己将档案寄存在人才中心,每年交一定托管费。

四、自己拿着保管,但不可以算工龄和职称。

以上文字是我咨询过专业人士后的可行方法,并不是从网上复制文字随便答答的。既然档案已经自己拿着了,并且没有工作编制,可采取第三种方法,等将来有编制后,再放到工作单位就好了。

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第11篇: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自我鉴定

光阴似箭,一晃四年的大学生活过去了。本人从 2009年进入西北工业大学电 子信息学院就读以来, 一直一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 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 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竟争也使我充分地 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 大学生的重要性。无论如何,过去的是 我不断奋斗、不断完善自我的一年。

在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 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大一期 间就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很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 正 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被列为预备党员。 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 ,态 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作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 的 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而不懈奋 斗。通过我 的刻苦努力,曾获得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好学生等。 在工作上,认真负责,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在担任系学生会组织部部长,工作塌 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我结合自身的特长,积极为系增光,曾带领计算机系 辩手在第六届大专辩论赛中获得第一名。由于工作积极努力,成绩突出,被评为 “先进个人” , “优秀学生会工作

人员”等称号。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在生活上, 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 生活充实而有条理, 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 良 好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 好 出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 自己的 阅历。 不足之处就是人际交往能力较差, 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会不断的锻炼完善 自己,争取作一名优秀的大学生。 篇2: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模板)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学校名称: 学校隶属: 广东省教育厅 专业名称: 学 姓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

历: 大学本科 名:

说 明 1. 此表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推荐时使用,要求

用钢笔如实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2. “成绩表”栏附上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成

绩单”,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方有效。 3. “学校意见”栏,要提出推荐范围。 4. 用有单位与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确定接收

该毕业生后,必须与毕业生和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制定就业方案,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就业报到证。 篇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学校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 专业名称:中药学或药学 学

历:本科 姓 名:李xx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 篇4:《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

一、封面: 学校名称: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隶属:广东省水利厅

专业名称(按所学的实际专业全称填写):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水利电力设备及自动化)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火电热能动力设备及自动化)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供用电技术 学历:大学专科

二、第一页:

政治面貌(选其一):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健康状况:健康

生源地区:xx省xx市(毕业生入大学就读前家庭常住户口所在的地级市)

入学时间:2010年9月 修业年限:三年

“在校期间奖惩情况”填写范例: 2010——2011学年:一等奖学金、院优秀三好学生、院优秀团员。 2011——2012学年:三等奖学金、院优秀团干、院第二届大学生“技能竞赛月”活动之内力图绘制技能竞赛多学时组三等奖。 2012——2013学年:二等奖学金、院三好学生。

三、第二页:

个人简历:从小学写起;大学阶段起止时间写“2010年9月至今”。

毕业生自我鉴定:要求客观反映本人在大学期间的思想、学习状况,全面、实事求是地对本人素质、知识、能力的评价。

四、第三页:

本人求职意愿:建议结合自身专业填写希望从事的职业、工作岗位、工作单位的性质等情况,填写就业范围相对要宽阔一点,期望和定位不能太高。

院系推荐意见:建议结合“自我鉴定”的内容填写。

参考范例:

党员、学生干部 [包括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副部长以上干部,

系学生党支部委员,系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班团支部、班委会委员以上干部,各社团中副社(会)长以上干部]: xxx同学是我系xx专业2013届毕业生,思想积极上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良好/合格,考取了xxx、xxx证书,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校期间曾任xxx、xxx、„„等职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生活作风良好,品德优良。该同学曾荣获xxx、xxx等奖励,是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同意推荐就业。 2012年9月30日

一般学生(含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团小组组长、宿舍舍长,各社团中部长以下成员): xxx同学是我系xx专业2013届毕业生,思想积极上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良好/合格,考取了xxx、xxx证书,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校期间曾任xxx、xxx、„„等职务,工作主动,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生活作风良好,品德优良。该同学曾荣获xxx、xxx等奖励,是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毕业生。 同意推荐就业。 2012年9月30日

联系地址:从化市江埔街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93486 邮政编码:510925 时间:2012年10月1日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学校: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院系:电力工程系 专业名称(按所学的实际专业全称填写):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水利电力设备及自动化)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火电热能动力设备及自动化)

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供用电技术 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共产党或共青团: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同学请如实填写。经过党校培训而又还没发展入党的同学可先不填写。

身体健康状况:健康。

班委鉴定:要结合该同学“自我鉴定”的实际情况填写,但是不能照搬照抄。

本人工作志愿:建议结合自身专业填写希望从事的职业、工作岗位、工作单位的性质等情况,填写就业范围相对要宽阔一点,期望和定位不能太高。

“填表日期”、“自我鉴定”中的时间统一写“2013年6月20日”。 “班委鉴定”中的时间统一写“2013年6月23日”。

“院系意见”参考范例:

党员、学生干部 [包括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副部长以上干部,系学生党支部委员,系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班团支部、班委会委员以上干部,各社团中副社(会)长以上干部]: xxx同学是我系xx专业2013届毕业生,思想积极上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良好/合格,考取了xxx、xxx证书,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校期间曾任xxx、xxx、„„等职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生活作风良好,品德优良。该同学曾荣获xxx、xxx等奖励,是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2013年6月24日

一般学生(含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团小组组长、宿舍舍长,各社团中部长以下成员):

xxx同学是我系xx专业2013届毕业生,思想积极上进,遵守学

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良好/合格,考取了xxx、xxx证书,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校期间曾任xxx、xxx、„„等职务,工作主动,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生活作风良好,品德优良。该同学曾荣获xxx、xxx等奖励,是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毕业生。 2013年6月24日

“学校意见”、“毕业实习单位和主要内容”、“毕业论文题目或毕业设计”、“懂何种外语程度如何”、“学校对其授予何种学位”:不用填写。篇5: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模板)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学校名称: 学校隶属: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专业名称: 生物技术及应用 学 历: 姓 名: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

说 明

1.此表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推荐时使用,要求用钢笔如实填

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2.“成绩表”栏附上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并加

盖教务部门公章方有效。

3.“学校意见”栏,要提出推荐范围。 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确定接收该毕业生后, 必须与毕业生和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制定就业方案,上报省毕业生就业管部门审核发就业报到证。

第12篇:广东省高等学校_38329

广东省高等学校

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及《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实际,现制定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计划目标

2013年—2016年,省级财政“强师工程”专项资金每年资助我省高等学校(不含部委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下同)400名中青年教师,到国内“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大学或高水平的科研机构访学一年,同时各高校组织本校中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水平大学进行中短期访学进修。通过该计划的开展,使我省高校的中青年教师能够及时跟踪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水平以及开拓创新、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为我省高校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 1 干,从而带动我省高校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形成与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相适应的高校人才队伍。

二、资助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在我省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中青年教师。

(二)条件: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骨干教师。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优先推荐。

3.一般应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4.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突破第2条、第3条有关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要求。

三、访问学校及培养方式

(一)访问学校:一般为“985工程”或“ 211工程 ”重点建设的学校或高水平的科研机构及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访问的学科是这些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

2 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二)培养方式:培养工作实行访问学校指导教师负责制。访问学者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资助访学期限为一年。

四、资助方式和资金管理

(一)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在“强师工程”专项资金高等教育“育英培青”工程中安排资助经费,每人每年2.5万元。资助经费由选派高校统一使用,访学人员访学期间的培养费、住宿费、两次往返的交通费实报实销。

(二)高校在保证对省确定资助教师资助的基础上,省拨资助经费节余部分如用于本校组织的中青年教师中短期访学进修,应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同意,并按审核数使用经费。省拨资助经费如当年有节余,在次年资助经费中扣除。

(三)省拨资助经费主要促进高校扩大选派中青年教师国内访学进修的规模,各高校不得因此削减本校原计划安排的中青年教师培养经费。

(四)各高校负责对省拨资助经费的管理,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负责监督。对资助经费管理不严,违反规定随意扩

3 大开支范围,或挪用、挤占、截留经费的高校,一经发现,实行减拨、停拨直至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计划管理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由广东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并联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合作实施。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负责本计划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管理考核及绩效评价工作;武汉中心负责提供访问学者管理系统使用、申报材料投递、协调录取工作、汇总录取名单、协助对访学人员进行管理。

六、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每年3月份,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通知,明确各级各类高校选派的名额和当年工作要求。

(二)学校根据分配的名额,结合本校人才培养计划和工作重点,采取竞争性的方式推荐优秀中青年教师,提交申报材料。

(三)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高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名单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7天。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省教育厅将拟资助人选名单提供给武汉中心,武汉中心落实派送录取工作,并及时将录取名单反馈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公布资助名单。

(五)选派学校与受资助的教师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要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考核方式、研修期间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及违约责任等。访学教师进修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关于教师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按照访问学者实际报到人数核拨资助经费到选派学校。

(七)受资助教师在访学开始、学期结束、学年结束时,分别登录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研修工作计划表》、《中期检查表》和《结业考核表》。省教育厅将在教师访学期间通过系统跟踪管理访问学者的研修进展。

(八)接受学校对访问学者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九)访学结束后,选派学校对本校受助教师完成培养合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当年经费绩效考核报告以及《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考核不合格者,由派出学校向访问学者追回资助经费。

(十)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计划当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第13篇: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表说明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表说明

每位应届毕业生一份《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每份表格包括封面、说明、基本信息页4面具体内容及封底,现将有关内容的填写作如下说明:

一、《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所有内容均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工整、端正,不能有涂改。(注:除基本信息页第4面采用打印并加盖学院章的成绩单粘贴页外)

二、封面填写说明

1、“学校名称”统一填写“嘉应学院”;

2、“学校隶属”统一填写“广东省教育厅”;

3、“专业名称”统一填写“化学(师范)”或“应用化学”或“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或“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4、“学历” 统一填写“大学本科”或“大专”;

5、“姓名”项按照本人情况填写。

三、基本信息页第1面填写说明

1、“姓名”、“性别”、“民族”项按照本人情况填写;

2、“出生年月”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格式参照 “1990年8月”;

3、“政治面貌” 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供选择项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

4、“健康状况”统一填写“良好”;

5、“学历” 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供选择项为“本科”和“大专”;

6、“生源地区”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即是高考前的户口所在地,格式参照“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

7、“入学时间”填写“2009年9月”或“2010年9月”;

8、“修业年限”填写“四年”或“三年”;

9、“照片”栏请粘贴好一寸的彩色照片;

10、“通讯地址”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格式参照“广东省梅州市梅松路嘉应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091班”;

11、“联系电话” 填写为本人的宿舍电话+手机号码,格式参照“0753-2182

311、13690896660”;

12、“邮政编码”统一填写学校的邮政编码为“514015”;

13、“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情况”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格式参照如下: 时 间 地 点 参加社会工作具体内容 2008年10月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小学 义教 2009年11月 梅州市梅江区鸿都小学 见习

14、“在校期间奖惩情况”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格式参照如下: 获奖时间 获奖名称及等级 授奖单位 2009年11月 三等奖奖学金 嘉应学院 2009年12月 优秀学生干部 嘉应学院

2010年5月 优秀团干 共青团嘉应学院委员会

15、“有何特长” 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如“擅长篮球、乒乓球等运动”、“擅长音乐”、“擅长手工艺制作”等;

16、“外语水平”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供选择项为“大学英语六级”、“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A级”和“大学英语B级”;

四、基本信息页第2—3面填写说明

1、“个人简历”填写按照本人实际情况,从初中或高中的学习经历开始填写(专升本学生须填写大专和本科的情况),格式参照如下:

自何时起至何时止 在何处学习(工作) 担任何职务 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 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中学就读初中 学习委员 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 在广东省梅州市东山中学就读高中 生活委员 2008年9月至今 在广东省嘉应学院就读大学 班 长

2、“自我鉴定”栏填写从本人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概述,内容详实(尽可能填满所留位置),填写至基本信息页第3面“本人签名”处(签好本人姓名)及填写年月日为(2012年12月10日);

3、“本人求职意愿”栏填写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求职意向,如“中小学教师、企业文员等”;

4、“院系推荐意见”栏

请每位毕业生严格按照学院学工办审核并加盖辅导员签名章的“学院鉴定意见”内容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抄写在相应栏中,字迹工整、美观且务必不能出现错别字。

注:院(系)鉴定意见栏右下方的“年 月 日”栏填写为“2012年12月10日”,签章则由班级统一收齐上交学院后由学院老师盖章。

5、“学校意见”栏

不填(后期学院统一处理)

五、基本信息页第4面成绩表粘贴说明

学院教务秘书罗老师已将成绩表发至各班,直接粘贴上即可

建议每位毕业生将加盖学院章的成绩单原件自己保留,将加盖学院章的成绩单缩小复印(缩小复印的规格参照省推荐表基本信息页第4面成绩表的大小),并将成绩单复印件粘贴在基本信息页第4面成绩表栏且尽可能贴实、贴美观。

六、请各班完成《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五个项目后,以班为单位收齐每位毕业生的一份推荐表材料,统一交至学院学工办(田师115)段建辉老师处。

七、学院收到各班的推荐表将尽快安排完善推荐表相关内容,最终完成后将会通知班级负责人来领取。

注:推荐表的制作工作原则上将以班为单位,且制作完成一般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的盖章须在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才能盖。

第14篇:“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要求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要求

各系:

现将二〇一二届毕业生推荐表发给你们,请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为了保证推荐表的填写规范、清楚,并如实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各方面表现,为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就如何填写推荐表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系颁发“就业推荐表”时,请做好签领登记,建议由毕业生本人签名领取。

二、因省就业指导中心严格控制“推荐表”的发放数量,请要求学生先打好草稿后再正是填写,学生不能以填写错误为理由要求重新办理,推荐表经学校盖章发放后,原则上不能重新办理。

三、填写要求:

1、本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照片选用小一寸免冠照片。

3、推荐表封面“学校名称”统一填写“广州大学”;育局”。

4、“入学时间”以学生实际进入广州大学就读的时间填写(这项填写与数据库的建立要求有所不同,请留意),“修业年限”以学生就读广州大学的实际年限填写。

5、“生源地区”填写毕业生入大学就读前的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区县级),如入学后户口所在地有变动请咨询系就业指导老师后填写;“外语水平”填写某级考试多少分(不应笼统地填写“一般”、“较好”等)。

6、“自我鉴定”由毕业生填写,应从德智体等各方面阐述,避免空洞,要简洁精练,不要写成求职信,要突出学业有关情况、成果、有关活动(如学生干部的工作、各种比赛、社会实践等)、所获荣誉、本人特长等。

7、“本人求职意愿”一栏由各系指导毕业生填写,建议填写希望从事的职业、工作岗位、工作单位的性质等情况,填写就业范围相对要宽阔一点,期望和定位不能太高。

8、“院系推荐意见”由各系负责填写,首先要写“某某同学是我校某某专业二〇一二届毕业生”,接着写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建议突出学生的特长、在校的成果、今后的期望等,该栏先由各系盖系书记章(在“盖章”两字偏左处盖),再盖学院招就处盖章。(若由学生干部代写,请务必让写字端正的干部认真填写,之前有学生反映“意见”写太随意,潦草。【此“填写要求”发给学生前请做修改】)

9、“学校意见”中“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分别填写: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育才路3号;陈燕饶;020-86949980;510880。学校推荐意见由学校就业中心填写。

10、“成绩表”要根据教务处的要求填写,可以暂不填写,个别学生因就业需要可到教务处申请打印。

11、各系组织毕业生填写完推荐表、盖好系书记章后,统一交到学院招就处盖章,继而由招就处到学校(广大)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发还。

四、请各系于11月24日(周四)中午前交到招就处盖章,以便再到广州大学盖章,尽早发还给学生本人。

毕业生登记表暂由各系保管,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协议书的发放由各系自主掌握,学生也是每人一份,请做好登记(协议书左上方有序列号)。

毕业生推荐表、登记表、协议书每人一份,原则上不能重新办理,请让学生务必妥善保管。

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15篇:《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

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注意事项

1、务必要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封面中的学校名称: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

3、学历:大学专科;专业名称应详细具体写出:建筑工程管理或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或模具设计与制造或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对应自己的专业填写。

4、政治面貌只能写“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生源地区应填写报考我校时户口所在地,具体到所在县级行政机构。

5、通讯地址”家庭住址;

6、健康状况”如无异常者请统一写“健康”,不宜用“优秀”“良好”或者“一般”等;

7、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情况”一项应填写担任班级以上(包含班级)职位;

8、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一项应填写系级以上的;

9、英语水平”填写已通过的外语考试级别(例如:英语A级/英语B级,不应笼统地填写“一般”、“较好”等。

10、“个人简历”填写时间先后:大学-高中;

11、“自我鉴定”非常重要,请毕业生认真填写。可分别从思想、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技能特长各方面介绍,再对自己适应工作的范围做简要概括;建议毕业生先起草稿并用铅笔打好暗格后再填写。

12、“本人求职意愿”一栏, 建议填写希望从事的职业、工作岗位、工作单位的性质等情况,填写就业范围相对要宽阔一点,期望和定位不能太高;

13、院系推荐意见由所带班的辅导员填写。

14、“学校意见”中的“联系地址”可填写“广东省肇庆市北岭旅游风景区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写“冼老师”,“联系电话”写“0758-6179019”;“邮政编码”写526020。

15、学生填完所有要填的内容后,拿到系部盖章然后再拿到学院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才生效。

第16篇: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方法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填写方法

填写对象:就业、考研、出国、考公务员的同学(已保研的同学不用填) 作用:

1、作为求职的正式简历

2、签三方协议时用。李老师说,只有真正决定要去的公司才交正式版,

其他的只交复印件。

提交时间:下周一下午之前。男生杨智鹏,女生彭索醒

填写要求:用黑色签字笔亲自、认真、仔细、工整填写,不能出错,不能有错别字,请同学们填每个字之前想清楚再下笔,因为只有一份。用语注意书面正式,不能口语化。

具体方法: 封面页

1、单位名称:华南理工大学

2、学校隶属:教育部

3、专业名称:会计学

4、学历:本科

第一页

1、出生年月:例如1992.07(如为12月的则1992.12)

2、民族:汉族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4、健康状况:基本上都填“健康”

5、学历:本科

6、生源地:例如广东佛山

7、入学时间:2011.09.01

8、学制:4年

9、联系电话:13500000000;020-00000000(中间用分号连接,要写区号、区号后面跟横杠)

10、照片要求,尽量蓝底、大小相符(偏大的裁一下)

11、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科研项目等情况:

1、···········

2、···········)如果有学生工作的可写成例如2013.12-2014.10担任XXX

12、在校期间奖惩情况:同上面一样,用序号加顿号逐项列出来。尽量按奖状上面的语句填。

13、特长:钢琴八级、游泳(没有的话不要写无)

14、计算机水平:通过全国计算机二级

15、外语:CET-4 CET-6(写最高) TOEFL IELTS

第二页

1、个人简历: 例如2008.09.01-2011.06.30 XX省XX市XX中学

班长

2、自我鉴定:可以写大学经历、获奖情况、有何收获等。时间2014年10月30日

要求:用语注意书面化,不要口语化。尽量超过版面的2/3,可以用铅笔先轻轻划线,这样会较美观。

第三页

1、本人求职意愿:先不要填(要签A公司的时候,用铅笔写再复印。等要签B公司的时候擦掉再写和复印)

2、院系推荐意见:请每个同学们写好一段赞美自己的话,周日晚上之前发到我邮箱,这部分班委会统一帮大家填写。要求也是要书面语,写上去之后能有4-5行。

第四页

成绩表学院到时统一贴。

第17篇:就业指导中心工作思路

就业指导中心2014年工作思路

就业指导中心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继续抓好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这是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包括承担社会培训和鉴定,大学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大学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工作;三是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的管理和检查。为了在新的一年里做好各项工作,经中心会议研究,确定了2014年中心的基本工作思路具体如下:

一、重点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1、认真细致核对毕业生信息,确保每位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

2、审核和录入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3、继续做好毕业前未就业学生的就业工作,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供他们选择。根据未就业毕业生人数,如果需要,拟在2014年6月中旬召开一次全院双选会。

4、做好第一批毕业生报到证的办理工作,争取在毕业生离校前把第一批办理的报到证发放到学生手中。

5、整理毕业生档案,在暑假前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档案按要求全部寄出。

6、组织好全校2015届毕业生双选洽谈会。

7、计划在2014年上半年召开一次就业工作研讨会,聘请

区内外专家、大型企业人力资源方面的专家等研讨当前就业工作。

8、做好就业工作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扎实的工

作接受教育厅四项工作检查。

二、开拓新的更高层次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1、分别到呼、包、鄂等区内进行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

重点要做好针对2016年本科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工作,这就需要到东部沿海等发达地区开拓就业市场。

2、在开拓就业市场的同时,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征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意见,为学院下一部专业调整、课程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3、规范过去各系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实习实训协

议,今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实训协议以学院为甲方签订

三、加强培训鉴定工作

1、继续做好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的技能培训和鉴定工

作,同时也要做好毕业后有创业意向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工作。请各系安排好毕业生的实习时间,尽力让每位毕业生都能参加一个工种的职业能力培训和鉴定,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2、管理好社会培训鉴定工作。同时扩大培训和鉴定的范

围,争取更多的社会培训和鉴定任务。

3、保证各种培训的质量,及时与人社和财政部门做培训

鉴定费的结算工作。

4、做好全国职业能力考试宣传和报名工作。做好师范类

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工作。

5、按时上报困难毕业生的困难证明材料,让每位困难毕

业生都能享受国家的困难补助。

四、就业指导课的安排与检查工作

1、选派经过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培训的教师讲授就业创业

指导课。

2、加强对就业指导课教师和创业培训课教师的培训工

作,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

3、做好就业指导课课堂教学的检查工作。

4、争取在2014年把就业指导课申报为院级精品课。

就业指导中心

2013.12.25

第18篇:就业指导中心规章制度

毕业生就业推荐管理制度

(一) 毕业生推荐前的基础管理工作的规定。

(1)提前准备印制“毕业生就业推荐调查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表格。

(2)以专业为单位,安排班主任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生就业推荐调查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填写,并汇总成册。

(3)统计应届毕业生各专业市男女学生的人数。

(4)随时登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情况。

(二) 就业招聘信息的收集和就业指导的工作规定。

(1)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收集就业招聘信息,及时反馈给各专业或班主任,并张贴在就业指导与信息的专栏里,供毕业生使用。

(2)给在校学生讲授就业指导课和就业指导讲座。

(3)对应届毕业生搞就业咨询会和校内中小型招聘会。

(4)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市、县教育部门、劳动人事部门举办的招聘会。

(5)规定每天下午3:00—4:30分为毕业生咨询时间,为毕业生解决就业中的问题。

(三) 毕业生应聘材料的使用说明。

(1)求职推荐信是学校同意该毕业生求职择业的推荐信件。毕业生在推荐信后面自荐拦要认真写好本人的自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到就业指导中心登记盖章,方可去用人单位招聘时使用。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在招聘时向用人单位出示的一种材料(包括毕业生作品及各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表中专业应用方向一栏应填写毕业生所学专业适用哪些行业、领域和岗位。主要课程一栏是反映毕业生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水平。主要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习实践课程的成绩应真实填写以班为单位然后到教学部门审核盖章。在校表现一栏由班主任填写,系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奖惩及表现审核后盖上公章,以系为单位到就业指导中心盖学学校就业部门公章,此推荐表方能有效。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文本。签定后的毕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功能。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毕业生,盖章签字,然后返回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

(四)、毕业生招聘,就业期间阶段安排。

(1)9月—10月:基础准备及收集就业信息阶段。此阶段要收集准备好各种证书、论文等材料,接触认识就业市场,了解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初步锁定个人就业取向及相应求职方略。

(2)10月—11月:就业前准备阶段, 此阶段完成个人自荐材料制作及相关工作准备。

(3)12月—1月:第一次就业高峰。利用多种渠道开展个人择业求职活动。

2月份前后:调整心态、择业目标和择业策略,为再进市场做好准备

阶段。

(4)3月—5月:第二次就业高峰; 部分同学为再次择业成功而努力。部分升学失利的同学求职阶段。

(5)6月—7 月:就业准备阶段。完成求职的同学做好上岗就业的准备。尚未明确就业意向的同学继续求职。办理毕业生离校相关手续

第19篇:就业指导中心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就业指导中心领导:

因我协会定于12月1日举行计算机协会第三届拆装机大赛的决赛。由于比赛的布场需要,特向贵中心申请借用三楼教室。我们在借用时会做好相关登记并保证在拆装机决赛完后清理场地,借用期间对所有器材与设施妥善使用并保管(负责人:谢敏雯(18777410912))。恳请批准,谢谢支持。

此致 敬礼!

计算机协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20篇: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

第一部分 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

一、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7]26号)第三条:今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其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对以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引发的通知》(鄂办发[2006]32号)第17条:对到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管理、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初创非公有制企业,属公司制法人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允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公司注册资本超过3万元,一次到资优困难的可在二年内分期到位。通过财政支持和社会资助等渠道筹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研究制定为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的相关政策。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职称评定、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要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对他们当中从事科技工作的,在按规定程序申报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和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与国有单位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提供方便,及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到以上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06]17号)第三条: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2万元左右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对自愿到我省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地区及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50%,其中:中央财政承担25%;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所在地财政承担25%,展期不贴息。重点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实行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论证、跟踪服务和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对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有关部门免费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并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和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相应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如属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应按当地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参保,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申报登记、缴费等方面提供方便。要努力营造创业氛围,把培养大学生创业精神,增强创业意识,作为转变就业观念的重点。

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字[2006]8号)第三条:积极组织实施好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努力探索政府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新机制。认真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地方项目规模和服务范围,各地要积极探索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工作的地方项目,争取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每个村和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要落实好加大

财政支持力度、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编制部门为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下达一部分周转编制,用于接收应届或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户口落户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7]26号)第三条:对用人单位拟吸纳的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区、市)、跨市(地)就业。地方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方便已落实就业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流动到原籍或除直辖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第五条:对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非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

第五条: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本人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鄂办法[2006]32号)第12条:对到我省基础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习来去自由的户籍管理政策,户口可转回原籍,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区。工作满5年以上的,根据本人愿意可以自由流动到原籍或其他地方工作,凡在省内流动并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对非公有制单位聘用外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其所在地区不得有落户限制。对自愿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其户档关系可由教育、人事部门所属服务机构免费托管。到基层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3年内由政府人事部门认定的有关服务机构提供全面的免费代理服务。对见习期间的高校毕业生,上述相关部门也要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和就业指导等服务。

三、离校后暂未就业毕业生的扶持和帮助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7]26号)第三条: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地方政府要明确牵头部门,摸清底数。有关部门要使他们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支持政策,要为他们提供免费鄂职业介绍服务,并有计划地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对9月1日后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的失业登记制度,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失业时间较长的毕业生要重点援助。地方政府要采取综合措施,力争到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06]17号)第五条:毕业生离校前,各高校要做好待就业毕业生的登记工作,以各种方式提供后续就业服务。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当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办理失业登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统计截至当年12月31日当地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信息。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及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免费职业

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到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3个月以上创业培训并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帮助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7]26号)第六条:高等学校要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就业指导,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各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设立收费项目,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减轻求职负担。各地有关部门要对离校后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帮助。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爱落实到困难毕业生身上。

民政部门办公厅《关于对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困难毕业生实施临时救助的通知》(民办函

[2003]116号)文件第一条: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就业且生活困难的,由高校毕业生户籍迁入地所在民政部门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享受临时救助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一年后家庭生活仍有困难的,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其它社会救济。

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惠政策

《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8项政策支持:

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明确有关政策并新增部分政策:

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报到证。 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教学厅[2004]18号):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

六、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优惠政策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础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

各级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开发办、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岗位通过人事部门考核直接聘用这部分毕业生。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贴息贷款担保等有关政策。凡达到国家与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贫困乡镇基层工作,并达到国家规定服务年限。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在今后招录公务员时,要按鄂办法[2006]32号文件规定,通过拿出部分专职职位指标以及其它优惠政策,优先招考录用。

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录取为研究生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3年。凡到恩施州、扶贫开发重点县与省里明确的贫困乡镇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从事支医的志愿者,可结合卫生系统青年志愿者项目,在其未获得医疗执业资格前,与城市医院下派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一起,采取一带

一、传帮带的方式共同开展支医服务工作。支医经历应作为城市医院招录人员、优先晋升职称的依据。 各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开发办等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建立专门的、及时更新的人才数据库,动态掌握他们的情况。并且广泛搜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等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对在支教工作中表现优秀、愿意调入农村学校或继续留在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可以低职高聘。

七、“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优惠政策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资教生选派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07]1号)9项优惠政策:

年度考核合格的资教生,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按学年发放。对借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此奖励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资教生的工资由县(市)按照国家规定的定级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毕业生来自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符合推免资格的,可先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后再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根据自愿的原则,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等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也可直接转入县(市),免收户口档案托管费。

对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由教育厅出资组织相关培训,免收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费。

凡到恩施州及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优惠。

服务期考核合格的资教生,经选拔可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服务期内表现特别优秀,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农村乡镇任教达一定年限的人员,经过选拔,由省教育厅出资送到国外培训。

资教生在服务期间,每年暑假由省教育厅组织到汉进行免费业务培训。

第二部分 毕业生就业有关规定

一、结业生和肄业生就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第三十四条: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肄业生学校和国家不予以办理推荐和派遣手续。

二、患病毕业生就业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在派遣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口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第四十四条:毕业生报道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三、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留学的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就业。派遣时未获准出境的,学校可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再自谋职业。

四、已录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就业

按国家计划招收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参加就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参加就业的,经征得录取院校(单位)同意,并经学校报请所在地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就业。

五、《报到证》的使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无效。

报到证有色联交毕业生本人自带,作报到的凭证,同时也是接收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办理落户手续的依据;白联通知联是通知用人单位该生是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妥善接待安排,应装入毕业生档案一起转递。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在报刊上声明作废,由学校上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予以补发。

六、报到期限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由学校报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学校将其户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七、择业期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公安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2]82号)第二条:延长择业期。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保留两年的择业期。

八、户口档案管理的规定

1、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

第五条: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第七条: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户档管理规定: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免费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服务期间,根据自愿原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户档关系应分别省人才中心与各市州或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统一管理;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参加“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户档管理规定: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资教生选派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07]1号):根据自愿的原则,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原就读高等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也可直接转入县(市),免收户口档案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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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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