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2022-05-31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工作要点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17年是学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本科院校申报建设的关键之年。学院全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希望教育集团关于院校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发展为主题,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核心点,适应学院发展新常态,立足专科,着力本科,深化内涵建设,全面实施大部制和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整合教育资源,努力做到教育教学上质量,学生管理上水平,综合事务上效率,学院发展上台阶,全力打造品牌,做足特色,突出亮点,努力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整体水平,不断增强办学综合实力,为实现学院升本目标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软件和硬件建设,大力推进升本工作

— 1 — 1.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十三五”高校设置的文件精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力以赴,形成升本工作热潮。对照本科院校设置指标要求,抓好专业、师资、实训室、图书和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弥补差距,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本科设置标准。

2.充实、完善升本材料,积极争取把学院纳入四川省“十三五”本科高校设置规划,做好迎接省教育厅、教育部专家组的考察工作。

(二)加强教学改革与建设,抓好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 3.加强学科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各系部主任要承担建设项目的领导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在抓好特色专业建设的同时,加强本科专业教学基本建设。积极争取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建设。

4.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全面负起责任,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格局。培育优秀教学团队,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5.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抓好统筹协调,增强校企合作的联动力;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校企合作的支撑力;加强能力建设,增强校企合作的承载力;创新运行机制,释放校企合作的新合力。学院及各系部要在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方面开阔新思路,施行新举措,取得新突破。

— 2 — 6.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要加强实训基地的软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及安全操作规范;加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提高实训设备的利用率,使实训基地真正成为学生巩固专业基础知识、练就实践能力、培养职业素质的实践性学习与训练场所。

7.加强教学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学。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组织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保证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的一致性、教学计划制订与执行的严肃性,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考试考核制度,加强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8.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监控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教学检查、学生评教、师生座谈会等各种教学管理形式和途径,明确各系部教研室教学管理的职责,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9.强化对兼课、兼职教师的管理。对校内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课时量、教学进度、教学质量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并加强对外聘教师资格的审核,规范教师聘用审批程序,严把教学质量关。

10.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学信息化水平。利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搭建准确、完整、规范的教学管理信息数据,提升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依托信息平台全面覆盖教学与

— 3 — 教学管理全过程。

11.抓好基层教学管理组织建设,发挥各系部教研室(教学科)在教学教研及教学管理的职能,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教师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创新教学工作思路和方法。

12.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合作,确保学籍信息的完整准确;认真做好各类学籍异动学生的监控管理。加强教学档案管理,科学规范地做好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13.坚持做好职业技能大赛的组织工作。做到精心组队,积极备赛,形成教学过程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培养的良好教学氛围,推进技能大赛常态化,争取更多更高的荣誉。

14.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学术性、公益性和娱乐性活动,以张扬学生个性,发挥学生特长。做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5.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课题研究的进度和开发建设的质量,培育优秀科研成果。以省级科研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引导教师进行集体攻关,协同作战。并聘请专家进行有关科研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的专题培训讲座。做好立项课题定期检查工作,做好已结课题科研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 4 — 档。加强学术交流,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16.做好国际教育中心的承接工作,落实编制,建立管理机构,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努力办好国际教育,提高国际化教育水平。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学生管理工作

17.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好理想信念、感恩季和毕业季主题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8.全面落实学生“三自”管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学习)要求,建好“三支”学生队伍(特勤大队、伙食管理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增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积极性。

19.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抓好辅导员工作考核,以学生到课率、违纪学生比率、教室和宿舍卫生、交费率、安全事故率、滞留宿舍、夜不归宿等的检查累计数据,以及文明教室、星级宿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情况,作为辅导员考核的主要依据。坚持做好辅导员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工作队伍。

20.加强学生纪律管理,确保学院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和晚自习纪律的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违纪现象。尤其要强化对民族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对在校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严重违

— 5 — 纪行为,要加大处理力度。

21.加强教室、学生公寓管理,创建一个整洁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建立教室使用管理责任制,对所用教室设施设备、用电、卫生负责;加大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包括宿舍卫生、公共物品、滞留宿舍、宿舍安全等方面。要经常教育学生自觉爱护校园环境,克服乱扔烟头纸屑、乱踩草坪等不良习惯,保持优美校区形象。

22.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以及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清除隐患。特别是对违章使用电器、用火等现象及时制止,对持有管制刀具的要及时没收。加强大型学生活动的管理,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23.重视和加强对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建立咨询机构,配备心理咨询师,组织开展心理辅导报告、咨询、危机干预工作。

24.加强学生社团指导,有序开展文体活动,打造学生社团主题活动精品。做好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配备,鼓励和支持社团活动。

25.认真做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贷款等评选、申报、发放工作,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26.扎实抓好2017级单招、统招新生的招生工作。编制好— 6 — 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深入生源第一线,广泛联系,努力创建更多优质、稳定的生源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做到诚信、阳光招生。

27.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为毕业生就(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生就(创)业指导;开拓就业市场,寻找更多就业渠道。加强就业网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完善就业工作机制,形成全院齐抓共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局面。认真做好毕业生的基本信息的统计与上报、信息发布等工作。

28.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处置机制;深入开展“三项排查”工作,通过对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的排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危险因素;认真实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坚持开展安全检查,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组织消防、防震等应急演练,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加强规范管理,抓好综合事务工作

29.深入学习东方希望董事长刘永行管理思想,学习借鉴他打破惯性思维、大胆变革创新的管理智慧,竭尽全力创造企业优势的经营之道,时时讲效率、事事求合理、人人重细节、处处守规范的精益化管理法则,把创新、效率、规范、精益化理

— 7 — 念贯穿到学院管理工作中去。

30.完善学院治理结构。坚持董事会领导、院长负责、党委监督保证、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办学体制,积极推进大部制改革,建立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31.坚持抓好学院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与教育,做好党校培训、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准则》《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2.做好机要、公文、例会、档案、信访、接待、外事等工作,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员工形象、纪律形象。加强督查督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

33.着力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和引导,凝炼办学特色,打造学院亮点,做好学院宣传片的改版制作。做好网站、新媒体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应对舆情危机。

34.加强外联工作,理顺、协调和搞好外部关系。在学院及部门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的联系、沟通与衔接,求得帮助和支持,为学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铺平道路。

35.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继续加大对高职称、高学历人才引— 8 — 进的力度;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认真执行教师薪酬制度;做好员工聘用、考核工作;做好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健全教代会,加强民主管理。

36.加强后勤保障。推行“6T”管理方法(天天处理、整合、清扫、规范、检查、改进),提升服务满意度,建设“一站式”服务体系,设立集中现场办理点,同时开发APP,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受理。

37.继续加强校区形象工程建设。增建校园景点景观;抓好物业托管工作落地,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技改和人防双重推进节能降耗;推进“消费升级”工作,规范商业管理,打造食堂经营氛围,提升师生消费水平;规范基础建设管理操作流程,抓好在建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

38.加强财务、资产管理。严格预算管理,合理使用经费开支;健全学生资助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过程控制,规范财务行为;做好学费收缴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全面清查校产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维护校园设施设备,为学院可持续发展创造雄厚物资基础。

三、基本要求

2017年我们面临的形势非常喜人而逼人,面临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学院及各部门要集中力量抓好升本等重点工作,坚持不懈抓好常规工作,做到常规工作有特色、有亮点,重点工作有进展、有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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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校动员,全力以赴,确保升本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学院升格本科学院是希望教育集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是关系到学院生存和发展的大事,也是关系到全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按照集团要求,2017年力争升本,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全校上下务必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心同德、全力以赴,切实做好专业、师资、实训、图书等本科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升本取得重大进展,尤其是升本办各工作组、各系部务必增强政治敏锐性和紧迫性,明确职责,通力协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为学院顺利实现升本目标奉献力量。

(二)加强考核检查,狠抓工作落地,确保学院工作高效运转

为全面推进实施大部制和教师薪酬制度“两项改革”,学习践行刘永行管理思想,实行全员目标考核,认真执行教师、辅导员、行政员工考核方案,健全检查、奖惩、激励机制,严明纪律作风,狠抓工作落地,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学院中层以上干部要顾大局、守规矩、负责任、敢担当,在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上下功夫,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有总结,积极主动抓好本部门各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

(三)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要求,确保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 10 — 学生管理工作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学生管理队伍的严格要求与培养以及管理工作的真正落地到位,是学院管理的最大挑战,也是学生管理水平提升的最大难关,针对开学之际学生纪律、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强化措施,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细化考核指标,增强责任心,树立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院教职员工都负有育人职责,要把对学生的教育贯穿到教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去,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校园管控,健全值班制度,确保学院安全和稳定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夯基础、抓教育、治隐患、强应急、保平安”的安全工作思路,夯实“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基础,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反恐防暴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舆情监测,加大对微博、微信、网站和论坛信息的收集抓取力度,及时掌握和处理师生热点问题;加强值班值守;加强校车及交通、消防、食品安全和校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防灾减灾,严防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学院升本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 11 — 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新机遇和新挑战,全院上下要在希望教育集团统一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本科学院申报建设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向希望教育集团成立十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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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工作要点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非常重要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牢牢把握重要发展机遇,做好“升本”起步工作,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学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和集团董事会的领导下,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民办高校经营管理规律,坚持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在现有的教育教学管理架构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以全面完成招生任务为主线,努力提升就业质量和水平, 注重内涵建设,抓好校区建设和专业建设,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为把学院办成四川省乃至西南地区一流民办高校而努力奋斗。

一、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院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政治思想、道德品行、纪律作风等全面合格的好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思想理论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

— 1 —

2.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上级相关规定,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按照要求,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坚定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3.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以系部党总支为重点,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党总支(支部)书记培训班,重点加强对系部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开展高校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即将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依据学院发展战略,编制学院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4.科学编制未来五年发展规划纲要。成立学院未来五年(2016—2020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入研究关系学院发展全局和未来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结合国家教育“十三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工作思路,明确未来五年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宣传发动教职工广泛参与,理清规划编制基本思路、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处理好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关系,科学编制学院未来五年发展规划,报学院董事会审批后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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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努力围绕“升本”工作,扎实做好专业建设

5.进一步明确“升本”目标和工作思路。全院教职员工要确立“升本”成为学院可持续发展重要路径的思想,紧紧围绕“升本”开展各项工作。学院在成立“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相关工作机构的基础上,聘请“升本”顾问团,认真组织学习《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对照本科学校设置标准,科学定位学院发展,合理规划“升本”路径,逐项研究解决达标的投入与建设问题。“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各部门和各单位按计划分解落实具体目标。

6.继续加强重点专业建设。高度重视专业建设,要把专业建设放在学院发展的重要位置,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加强对已有重点专业(先期确定的5个升本专业)的建设工作,抓好护理等新增专业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优势专业的影响力。抓大促小,着力加强对生源好、学生多的专业进行建设,积极对生源相对滞后的老专业进行改造与优化,努力拓广专业方向。要强调专业培养计划的科学性、职业化,鼓励各系部投入更多精力抓专业建设。

四、坚持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7.深化课程改革。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课程改革与创新。修订完善课程体系,提高课程选择性和学生满意度,探索与实践符合时代发展和我院特色的教育规律及教学内容,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精品课程建设,要尤其重视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及早做好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对实践活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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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教学的指导,加强校外实习企业建设和使用管理,努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规范校内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和使用。

8.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参加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着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要在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好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要更加紧密结合社会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更加紧密结合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更加重视学生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和专业实用知识的增长,在如何有效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素质、专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拓展能力上下大力气去调查、分析和研究,并应探索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改革内容,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去。探索实行新的校企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

9.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结合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对民办高等职业教育的研究。深化教学改革,特别是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相关专业课程教学的研究和指导,探索符合我院实际的教学改革方法和路径。继续做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开展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

10.狠抓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机制,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努力提升教师师德素养。认真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培训和认定工作。继续推进教师引进工作,注重新增专业的师资储备,多途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突出培训重点,组织开展新一轮的教师全员培训。开展好第32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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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推进内涵建设,大力规范内部管理

11.深入学习贯彻《院校内涵建设指导纲要》。把贯彻《纲要》作为当前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内涵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把《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纳入各职能部门月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常规管理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要明确责任和措施,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落实,依照《纲要》要求,切实抓好内涵建设工作的落实。认真做好教育集团规范管理考核与评估相关工作。

12.开展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章程制定为契机,更新学院的办学理念,推进学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学院内部管理制度。在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应坚持做到“三个结合”:硬性管理与弹性管理相结合、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科学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以优化管理机制,为学院丰富内涵、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在优化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若干工作流程的改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13.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加强学院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合理调配和使用资金,构建和完善预算组织、预算内容和预算控制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六、创新招生模式,继续扩大招生规模

14.全力完成招生工作任务。深入学习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根据学院今年的招生指标,分解各阶段任务,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加大招生成本投入,全力做好单独招生和秋季招生相关工作。全院配合招生,确保招生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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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改革探索招生模式。通过对近几年来学院招生状况的分析和重点招生市场的调研,根据市场出现的新特点,形成新的招生工作思路和招生模式。要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去固有模式,进一步优化电销和网销模式,拓宽渠道。要深入研究市场需求,结合我院实际,更新专业,向市场要生源。要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完善就业机制,用良好的教学质量和较高的就业率吸引生源。

七、推进新校区建设,完成校区调整新布局

16.保质保量地完成本科校区建设的阶段性任务。本科校区建设是学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任务。2016年,学院要在董事会的总体部署下,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积极、稳妥、有序地安排好新校区建设工作,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为“升本”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17.完成校区调整任务。要根据学院在校生总的规模和各系(学院、中心)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关系(学院、中心)校区调整计划。3月底,继续教育学院完成由金堂校区到绵竹校区的调整工作,要制定校区搬迁实施方案,明确搬迁具体步骤、时间安排及平稳搬迁保障举措,必须确保搬迁过程中教学、学生管理等办学秩序正常。

八、加快后勤改革的步伐,抓质量重服务提高经济效益 18.深化后勤改革。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快学院后勤服务工作改革的步伐,以适应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要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教育教学和师生员工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提高后勤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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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坚持服务质量与经济效益并行的原则。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加强后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今年,学院将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制度,对后勤管理实施一系列改革:理顺岗位、人员关系,加强对资产的优化配置,规范校车、膳食、能耗、维修等方面的管理。

九、强化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平安

20.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形势研判,加强学院反恐防暴工作,认真做好敏感节点期间学校稳定工作。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坚持依法治校,规范信访受理、办理机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抓好校园及校车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工作,着力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学生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学生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学生安全自治组织的建立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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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学生会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二次全体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3年3月14日18点00分

会议地点:龙泉校区阶梯一教

参会人员: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会议主持人:王哲

参会领导:晋世明(学生处处长助理)、

卫毅(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王安雪、郭中菊老师,曾理老师;信工系主席团、商务系主席团、院学生会主席团;继教系天回校区学生会成员团。 大会流程:

主持人致欢迎词

第一项:奏唱《共青团员之歌》;

第二项:介绍出席领导及嘉宾;

第三项:介绍龙泉校区学生会组织机构

1.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团总支书记:卫毅老师;

2.主席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尹美娇;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副主席:伍星;

继续教育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刘炀。

3.各部门:外联部部长:郑启双;

纪检部部长:梁成红;

办公室部长:胡瑶瑶;

宣传部部长:陈旭;

组织部部长:尹蓓雯;

文体部部长:罗旭;

学习部部长:吴洪凯。

第四项:各部门负责人作上期工作总结及本期工作计划;

第五项:介绍天回校区学生会负责人

总代理:胡凯瑞

宣传部:谢益天

纪检部:张春芬

组织部:成磊

办公室:叶凤玲

学习部:石行

外联部:林子敬

文体部:

第六项:天回校区总负责人作本学期工作计划。

第七项:继教学院学生会团总支副书记刘炀同学做上期团总支工作总结及本期工作计划

第八项:继教学院学生会主席尹美娇总结上学期工作并作本学期工作计划 第九项:学生处处长助理晋世明老师讲话;

第十项:会议到此结束,祝大家在新的一期中学到到更多,收获更多! 欢送领导和老师离场。

请同学们有秩序的离场。

推荐第4篇:四川天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四川天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四川天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在校学生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全校性社团组织。本协会受成都市血液中心志愿者服务总队和校团委的领导。

第二条 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团员青年在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全面提高青年素质,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奉行自愿、友爱、奉献、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四条 本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在校规校纪的范围内组织活动。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条 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培养广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第八条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为各类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九条 为学校的各项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条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校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培训青年志愿者。

第十二条 开展与校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三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第十四条 凡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思想政治素质合格,并向本协会提出申请经委员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第十五条 会员权利

(一) 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

(二) 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四) 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五) 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六条 会员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 按照服务协议无偿为他人或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三)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派的任务。

(四) 及时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 每年志愿服务不得少于48小时或参加本协会集体活动三次以上。

第十七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原则。 第十八条 会员以本协会的名义组织活动,须委员会批准。

第十九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及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由委员会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 对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协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 组 织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须要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 修改本协会章程。

(四) 选举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在两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由委员会主持协会会务。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 讨论和决定协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

(四) 选举协会会长、副会长。

(五)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并决定本协会机构设置。

(六) 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委员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设协会会长一名,副会长2名,委员若干名。

第二十五条 职责

(一) 会长:负责本协会全面工作,指导各分会开展 活动,协调各分会之间的关系。根据协会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出学生干部人选;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经常同团委取得联系,以求得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

(二)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三) 各部长:负责本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活动,接受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下设招募部、项目部、组宣部、后勤服

务部和高校联盟。

项目部:负责协会工作总体规划、总结的起草;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协会工作情况;记录例会讨论内容,整理工作思路及出现问题,并做会后总结;制作协会工作、活动所需各种文件、材料 并整理归档;维护协会各种历史活动记录并制作协会年工作汇总;起草协会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规定;熟悉协会整体及各项工作活动并提出合理建议;

招募部:全面整理协会人事档案,对志愿者人力资源进行信息保存;制定培训管理条例及培训工作守则;对协会部门及成员进行学期考评,年度表彰;负责志愿者招募事宜;根据协会实际和同学要求对本协会会员进行统一志愿者培训;面向学校学生组织、举办各项技能培训活动;与其他部门积极合作,协助完成各部门培训工作。

组宣部:对协会海报制作、宣传等工作负责并参加其他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宣传工作队伍建,对协会新闻报道、会刊制作、事迹宣传等工作负责;及时报道协会活动新闻并与校团委宣传工作配合;负责宣传义务献血、组织义务献血工作;负责组织志愿者参与校园志愿活动(学校大型会议、庆典等的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各项志愿活动。

后勤服务部:负责全校校园文化活动的调试工作,部分活动中心等;对协会财产、办公用品、财务状况及人力资源等维护保管负责保护协会公有财产安全并对办公用品进行登录保存不得随意外借;定期制作协会用品清单并统一进行购置;维护协会办公室清洁卫生;提供各部门活动所需帽子、工作证、校徽等物品; 。

高校联盟:处理协会对外联络工作;制作协会会刊;整理志愿服务优秀个人事迹或实践活动材料,对外进行宣传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四川天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制定的章程以本协会的章程为依据。

四川天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推荐第5篇:四川天一学院天回校区第一届篮球邀请赛策划书

四川天一学院房产系第一届篮球邀请赛

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本学期我院房产系团总支正式成立,但目前为止与校区各系之间沟通交流还是比较少,为了促进校区各系之间的体育交流,弘扬体育运动精神,加强天回校区各系之间团结,并让校区各系能够更好的认识房产系,更好的展示我系风采,房产系团总支各部门在体育部的号召下,经过各部门的深入交流,经团总支委员会批准,拟决定在2011年五月下旬在天回校区篮球场举行四川天一学院房地产系第一届篮球邀请联赛。

二:活动目的

1.增进全院同学之间的交流沟通。2.提高同学身体素质与活动能力。 3.培养同学团结合作精神。 4.丰富校区课余文化生活。 5.提高同学对体育运动的兴趣。

三:活动主题:

激情夏日,篮球很火

四:活动主办单位

四川天一学院房地产系团总支

五:活动对象

天一学院天回校区各专业同学 六:活动过程、活动时间、地点

预备期:2011年5月19日—2011年5月20日策划及详细计划。

宣传期:2011年5月20日—2011年5月23日上报报名表,进行抽签分组。

动员期:2011年5月24日上午进行活动动员。

时间:2011年5月24日-5月30日 地点:天回校区篮球场

七:活动要求

1.参与队伍:房地产系代表队、工商专业代表队、物流专业代表队、艺术系代表队、会计专业1队(1—4班)、会计专业2队(5—8班)。

2.裁判(各代表队出一名)、工作人员由房地产系团总支各部门人员组成。

八:赛制情况 1.5对5全场比赛

2.比赛分4节,每节12分钟,单节休息2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个人犯规5次离场。

3.每局每队每节犯规五次后再犯规就进行罚球。 4.比赛分为小组赛和争冠赛。

九:活动安排

活动受邀嘉宾:各系学生会干部,房地产系团总支书记冯树锋 2011年5月 24 日下午在天回校区篮球场举办开幕式

1、由文艺部的美女们为我们带来开场舞《歌舞青春》。

2、请房地产系团总支书记宣布开幕,并讲话

3、比赛正式开始

4、5月30日下午,举行颁奖仪式

5、(其他请参看赛事安排具体细则)

十:奖项设置

第一名:奖金150元RMB+奖状 第二名:奖金100元RMB+奖状 第三名:奖金50元+奖状 十一:资金预算

预算资金100元,做为水费和奖金。

十二:备注

活动组织细则,由团总支委员会协调安排

房地产系团总支学生会体育部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推荐第6篇:四川民办中等专业学校章程

******中等专业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到依法执教、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地址:********** 第三条 办学宗旨: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技能,学会生存。 第四条 学校性质:学校为民办公助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以发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同时承办各类短期培训工作。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三年。学校由***教育局主管。

第五条 学校主要任务:学校坚持“人格健全、文化过关、理论够用、技能过硬”的办学理念,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就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为社会培养经济建设所需的实用型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中职毕业生。

学校坚持为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围绕县域经济及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积极发展应用型职业教育并大力开展各种培训,努力培养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 办学理念:立德树人、以技育才

第七条 办学特色:立德为先、技能为主、育人为本

1 第八条 校训:尚德、精技、求实、创新

校风:文明争先、和谐发展

教风:爱岗敬业、以人为本

学风:明理笃学、励志成才

第二章 学校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董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五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根据现有办学规模,另设副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或者解聘董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九)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校长由董事会,校务委员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

学校根据需要设副校长若干名,由校董事会考察、任免。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某些方面的工作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其他工作,对校长负责。

(一)校长的职责是:

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6、学校董事会的其他事项。

(二)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治校,依法保护师

3 生的合法权益;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3、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充分发挥领导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6、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8、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第十一条 学校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学校内设机构

学校采取两级管理模式,校长室下设行政机构和教学管理机构,行政机构有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处、培训处、实训处等,教育教学管理机构有高一年级部、高二年级部、高三年级部。根据工作需要行政机构及教育教学管理机构分别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2名。行政机构主任与副主任由校长提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审批。教学管理机构负责人由校委会任免。

(二)学校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室:是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的职能机构。

政教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4 管理学生德育、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机构。

教务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管理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职能机构。

总务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等总务行政管理的职能机构

继续教育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各类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的职能机构。

招生就业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各类招生、学生就业推荐工作的职能机构。

培训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对外培训、校内学生专业技能考核等工作的职能机构。

实训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及实训室、实训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职能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行政办公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参加成员有校级领导和各行政、教学管理机构中层干部。

第十三条 学校依法组建党建工作。学校党组织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 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妇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教学机构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

(一) 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参与审议学校制定的有关岗位设置方案、教职工奖惩条例、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及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等事项。

(三) 监督学校各级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和民主协商制度,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建议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可提出批评或建议降职或免职。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设立校内外公开栏、举报电话、信箱,设置校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开展校务公开各项工作,将学校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时全面公开。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设立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展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

6 业技能课程,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依法设立教学管理机构,制定教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教材管理制度,开发使用校本教材,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观念,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学工作坚持以文化课为基础,专业课为主体,实践操作为重点,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达到岗位合格为目标,联系实际,讲求实效,突出专业特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条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研究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蹲班辅导等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的管理。学校鼓励教师运用先进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鼓励课堂教学研究和改革,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教学改革经验。

第二十一条 由教务处、实训处共同负责学校的教学过程管理,建立教师教学考核评价制度,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教学的督导工作,定期组织实施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

第二十二条 学校加强与企业合作,共同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指导。

第二十三条 学校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和实验室的建设,加强

7 对实践性教育环节的管理,保证实践性的教学质量。健全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制度,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工作,由实训处具体负责学生的实训实操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校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技能鉴定站,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二十五条 尝试开展现代学徒制办学模式试点工作,由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实训处、培训处共同做好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 正常开展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 加强法制教育,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后进生。

第二十八条 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九条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校园网的作用,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三十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

8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要由校长决定,并报教育局备案。

第四章 德育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将德育全方位融入学校各方面工作。

加强以班主任为核心的德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政教处、各年级部、班主任为主线的德育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育人责任,将德育工作落实到学校各个工作环节。

第三十三条 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建立好德育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开足德育课程,发挥德育课在德育工作中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加强其他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等环节的德育工作,在各门学科知识的传授中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

(二)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符合我校特色的《班级百分赛制度》《学生千分考核制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式德育教育模式。

第三十四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全体师生集中举行

9 规范化升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五条 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严格校园环境管理。创造健康向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制度,加强德育过程的评价管理,实行全方位的德育考核办法。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

第三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九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定编、定岗、定人、定责。教职工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十一条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不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他用品;不擅自设立或提高收费标准;不搞有偿家教,不参加非法组织及黄赌毒等一切封建迷信活动及遵守上级颁布的其他师德规范。

10 第四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进企业锻炼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三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活动,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第四十四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接受学校对其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督;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履行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规定的职责。

(三)教师要教书育人,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品德、智力、

11 体质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

第四十五条 学校制定办法,每年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予以解聘或辞退,教职工对所受处理不服,可以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十七条 学校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保证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逐渐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第四十八条 学校对在编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勤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九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档案,严格学籍管理。

第五十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学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维护法律规定的学生合法权益。

12 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一定的资助,鼓励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互相帮助。

第五十二条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五十三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 接受平等教育。对教师给予的不公正奖惩,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二) 参加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三) 有权享受中职学生免学费优惠政策,部分家庭困难学生有权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四) 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评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品学兼优者可获得优秀学生称号或其他奖励。

(五) 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第五十四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其它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四)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代办费。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六)学习和使用普通话及规范汉字。

(七)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五十五条 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通过正常渠道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

第五十六条 学校在学生中成立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活动。

第五十七条 政教处对学生的在校行为按照《学生千分考核制度》实施量化管理。对全面发展、品德高尚、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对违反《学生千分考核制度》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和处分。

第五十八条 学校积极为学生就业提供条件和帮助。

第七章 招生管理与就业服务

第五十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成立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做好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管理制度,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发生。

第六十条 学校制定招生、就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招生、就业推荐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招生行为,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学校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开展联合办学、合作办学,并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与时俱进开设专业,拓宽招生渠道。

14 第六十二条 学校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建立毕业生联系档案,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就业反馈信息工作。

第六十三条 学校不断辐射办学功能,积极为三农服务,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为社会劳动力实现终身教育服务。学校培训处常年积极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返乡劳动力再就业培训、移民再就业培训、拥军培训、农村干部管理技能培训、劳动力岗前岗后培训以及为企业员工进行各种技能培训等工作。

第八章 继续教育和培训管理

第六十四条 学校加强教学计划外的非全日制大中专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等工作,具体包括校内外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岗位资格、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

第六十五条 继续教育处是学校开展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相关办学点申报和年审工作,做好对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学校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培训处负责各类面向社会举办的培训项目的计划审批、材料审核、质量监控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第九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六十六条 总务后勤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原则。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第六十七条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防止公物流失和浪费。对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固定

15 资产的调拔、添置、损毁报废、变卖等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学校办公用品购买、入库、出库由专人负责和管理,管理员要做好帐、物登记工作。

第六十八条 建立健全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安全。

第六十九条 学校食堂、校园绿化、重点部位保洁工作、校内商店等均实行社会化服务,由总务处负责监管。

第十章 经费来源与校产财务管理

第七十条 经费来源。学校为民办公助单位,学校的教育经费由投资人投资、学生缴费和国家投入构成,同时通过多元化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投资和资助,增强学校综合办学实力。

第七十一条 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各项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严防国家投入的流失。

第七十二条 学校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一级财务校长负责制。

第七十三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七十四条 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办

16 学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七十五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十一章 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管理

第七十六条 教育是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三者必须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多管齐下,共同教育,才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七十七条 学校与社区(学校所在的行政辖区)的联系制度。

(一)聘请建平镇派出所所长担任城区校区法制副校长、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担任开发区校区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举办法制讲座。

(二)由建平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各安排一位驻校民警联系学校警务室,指导相关人员开展工作,保证校园稳定安全。

(三)由当地政府牵头,配合学校定期对学校周边的录相厅、电游室、台球室、网吧、饮食店、副食品店等进行清理整顿。

(四)学校定期接收周边社区的信息反溃,及时规范学生的行为。

(五)学校定期请社会上的成功人士到学校开展讲座,使学生树立模范榜样作用。

第七十八条 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初与家长签订《家校管理协议书》,约定双方的管理内容及有关事项。

(二)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与家长会商讨学校发展大计。

(三)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跟每位学生家长联系一次。

(四)在每年的暑假和寒假期间,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一道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家访。

(五)班主任每学期将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和学期评语以通知单的形式寄给家长,并让家长签署意见后由学生开学时带回学校。

第十二章 学校标识

第七十九条 校徽:

第十三章 终止

第八十条 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一)前五年投入没达到办学协议规定。

(二)连续两年未招生。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四)其他事由。

第八十一条 学校终止前,须按章程规定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外的活动。

第八十二条 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董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八十四条 学校章程需要修改时,由校长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

第八十五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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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学院信息工程系“青春”杯足球赛策划书

一、活动主题: 挥洒阳光,激情足球

火红的十一月,火热的足球,让我们随着运动的旋律,一起走进这块人类的绿色圣地,感受足球带给我们的悲哀、希冀、欢乐和沮丧,诉说我们无法表达的愿望。这个十一月注定因为与足球结缘而变得更加火热。

二、活动目标:

1.为了增强本校学生的凝聚力,加强新老生间师生间的交流,促进全院新生以及全院足球爱好者的团结、友爱、交流、竞争。促进各班间的友谊.2.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足球队员,展示我系的人文风采,特举办本次足球比赛,希望各位同学本着“友谊第

一、比赛第二”、“重在参与”的原则,公平竞争,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3.使同学们对自律会能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与理解。

4.希望可以把活动办的一年比一年好,希望可以把活动办成我们系的一项传统,自律会将和各球队一起成长„„

三、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将面向全院进行足球上技巧的一个交流。

四、活动时间:

2010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

五、赛制:

所有球队进行循环积分赛,取积分最高的两队进行冠军争夺赛,积分3,4名的举行3,4名争夺赛。

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输了不得分。 (注:每支球队尽量球服统一)

六、活动初期:

1、主席团派各个代表携带《新春杯足球联赛相关资料》到各个校区进行宣传,并与不同校区的各个系取得联系,并在近期把各系足球队员名单落实好,统计好人数,并交由学习部进行汇总。

2、宣传部通过海报、广播、在校内进行宣传。

3、社会实践部到各个校区周边商店进行宣传,并且争取取得赞助。

4、文体部在四月份中旬对球场进行清理碎石、垃圾、球场搭建等工作,并在联赛的过程中做好相关的工作,为比赛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5、办公室在这个期间内与学院内各个校区的老师取得联系,进行《新春杯足球联赛》的宣传工作,并争取得到老师们的参加,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6、学习部负责对球队名称、以及球员名单、进行汇总,并进行赛程的安排以及裁判的安排。

七、比赛规则:

参照《大学生足球联赛规则》。

八、裁判:

1、在各个校区征集有学生本人自愿同意当足球裁判员的同学,并对才足球联赛规则有一定了解的学生。

(2)安排一定时间对裁判进行培训。

九、奖励:

获得比赛第一名:奖励现金四百元。并颁发天一学院团体奖状。 获得比赛第二名:奖励现金两百元,并颁发天一学院团体奖状。 获得比赛第三名:奖励现金一百元,并颁发天一学院团体奖状。 获得比赛第四名:颁发天一学院奖状。

最佳射手奖:奖励现金五十元,并颁发天一学院个人奖状。 裁判每人都适当给于现金奖励。

十、活动中期:

1、举行新春杯足球赛开幕仪式:

(1)要求全部学生足球队对员全部参加开幕仪式。

(2)学生会主办团体宣读比赛规则、并举行裁判宣誓活动。 (3)由学院领导宣布比赛开始。

2、开幕式结束时初赛开始,裁判就为,随之进入第一场比赛。(1)当天在第一场比赛结束时进行第二场比赛。 (2)比赛时由学校提供矿泉水共球员饮用。 (3)每周每个球队最多两场比赛。。 (3)由学校提供矿泉水。 十

一、活动后期:

1、举行闭幕仪式

1、由系领导为获奖球队以及球员颁奖。

2、对不同的学习部组织学生对学生球员、教师球员、以及观众进行采访,评论这次活动举办地怎样,以便我们对后期作出改正,以及总结。

3、要求学生会对这次工作的总结,以及自己在这项工作上的总结。

4、召开工作总结大会对工作的总结。

5、新春杯足球联赛结束。

二、花费的费用:

1、需要足球四个:每个80元,总计240元。

2、裁判服和裁判用旗:300元。

3、球网、场地画线等物品;100元。

4、奖品所花费的费用:900元。

5、购买矿泉水所花费的费用:200元。

6、场地的整理以及搭建,需要费用100元。

7、共计1840元。

推荐第8篇:四川天一学院团委、学生会召开学期工作总结暨干部任命、表彰大会

四川天一学院团委、学生会召开学期工作总结暨干部任命、表彰大会

撰稿:学院团委

2012年6月8日晚上,四川天一学院学院团委、学生会在天回校区210多媒体教室召开学期工作总结、干部任命暨“最令人感动的学生干部”表彰大会。学院团委书记杨金鹏老师、工商管理系团总支书记李娟老师、艺术系团总支书记伍平川老师亲临会场,学院团委、校区学生会全体干部、天回校区各系学生会主席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首先, 学院团委副书记王雷同学代表团委会作本学期团委工作总结汇报,校区学生会主席杨金波同学代表主席团作本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汇报。

然后,四川天一学院团委书记杨金鹏老师宣布学院团委《关于授予王楠等十名同学“最令人感动的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决定》并讲话,希望全体干部向这次被表彰的学生干部学习,学习他们无私奉献、团结拼搏、在平凡中创造感动的精神。接着工商管理系团总支书记李娟老师、艺术系团总支书记伍平川老师上台为被表彰的十名同学颁发了荣誉证书。

随后,学院团委书记杨金鹏老师宣读了《关于学院团委、校区学生会干部任命的决定》并讲话,希望被任命的各位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务实创新,团结和带领全体干事把工作做好;要继续发扬团委、学生会的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老一批学生干部的崇高精神,在服务同学中快乐成长,在快乐成长中服务好同学;衷心感谢因各种原因离开团委、学生会的老干部们!感谢他们长期以来辛苦的付出,也希望他们继续关心、帮助、支持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杨金鹏书记号召,大家要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努力开创团委、学生会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

新上任的团委副书记张婷同学、学生会主席陈世豪同学分别代表新一届团委会、学生会主席团宣誓就职,决心忠于职守,团结拼搏,努力为同学服务,为学院争光。

最后,全体师生同唱《共青团团歌》,为本学期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推荐第9篇:四川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四川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人)杨金蓉(盖章)

拟设立机构名称遂宁市新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申请日期2014年2月22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推荐第10篇:四川民办中小学监审办法

各区(市)县物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有关规定,为落实好《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民办学历教育办学成本监审的通知》要求,规范监审行为,统一核算标准,增强监审结论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市局参照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颁布实施的部分具体商品或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拟制了《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供各地在本次监审中参考。

一、监审程序

本次监审按照《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以定期成本监审、一般监审程序实施。

二、时间安排

1、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收到本指导意见后,向学校下达《定价成本监审通知书》,并将本指导意见附件二和附件三送达有关学校。

2、学校应在6月15日前按照《定价成本监审通知书》要求,将补充成本资料报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

3、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收齐学校成本资料后,依据本指导意见,对学校报送的各项培养成本进行审核,按照“成价成〔2007〕99号”文件格式,出具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并于6月30日前将监审报告和附件二中的表

五、表六报市局(成本调查队)。

附件:

1、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指导意见

2、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表;

3、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表格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二○○七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指导意见

一、前置条件

开展民办学历教育成本监审的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类型为高中、初中或小学学历教育;

2、学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始凭证及账册经过会计事务所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并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

二、主要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合理性原则。影响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3、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需为与民办学历教育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除学费之外不再另行收费的费用。

4、权责发生制原则。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本期成本。

三、成本审核

(一)、下列费用支出不计入学生培养成本:

1、学校非持续、非正常活动造成的不合理费用;

2、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的支出;

3、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闲置和出售的净损失;

4、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公益性捐赠及超标排污缴纳的排污费;

5、对外投资等支出;

6、向行政主管部门上交的费用、向出资人支付的利润分成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7、与学生培养无关的建设投入、财务费用、租赁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支出;

8、与学生培养相关,但在学费之外另收取费用的建设投入、财务费用、租赁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支出。

(二)、在职教职工总人数按以下比例予以核定(不含学生住宿区的管理人员和生活老师):

1、高中教职工人数=当年实际招收的高中生人数÷12;

2、初中教职工人数=当年实际招收的初中生人数÷13;

3、小学教职工人数=当年实际招收的小学生人数÷19。

(三)、教职工的人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教育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当地教育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职工工资的1.2倍。

教职工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人员数量和人均工资核定。

(四)、社会保障费计提基数按照核定的工资水平确定,计提比例按当地政府规定比例确定。

(五)、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核定工资总额的14%、2%和1.5%计提。

(六)、业务招待费在以下限额内据实记入公用支出:全年教育事业收入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超过该收入的5‰;全年教育事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收入的3‰。

(七)、修理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

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年预提额一般不得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1.4%,且实际大修理支出不再重复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修理周期。

日常修理费用据实核定。

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合计一般不得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4%。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一次性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该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内平均摊销。自有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九)、固定资产原值,以竣工决算报告或相关原始购置凭证为准进行确认。学校不能提供固定资产价值有效证明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确认。

(十)、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计入培养成本。其折旧金额按年限平均法计提,不考虑残值。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房屋建筑物50年,专用设备8年,一般设备5年,其它各类固定资产10年。文物、艺术品不计提折旧。

(十一)、产权不属于学校但用于教学活动的固定资产,以租赁方式计入培养成本。

1、学校与产权拥有人签有租赁合同的,原则上以合同金额核算,但租赁费用应与当地相同档次、类似用途的平均水平相当。

2、学校与产权拥有人没有签署租赁合同的,租赁费用按当地相同档次、类似用途的平均水平予以核算。

(十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入培养成本:

1、财政或社会无偿捐助形成的固定资产,但该固定资产在用期间的维修开支可计入修理费用;

2、与学生培养无关或需要另行收费的固定资产,如学生宿舍、教职员工宿舍、其他独立核算单位的固定资产;

3、在伙食代管费中已经计入了食堂建设和运行成本的固定资产。

(十三)、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闲置超过9个月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经超过规定的折旧年限;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十四)、无形资产产权属学校的,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摊记入年度费用。其中,土地使用权费用如果已经计入地面建筑物价值且无法分离的,随建筑物提取折旧;其他情况下,均按照土地使用权年限分摊。

(十五)、无形资产产权不属学校,但学校用于教学活动的,以租赁方式进入培养成本。

1、学校与产权拥有人签有租赁合同的,原则上以合同金额核算,但租赁费用应与当地相同档次、类似用途的平均水平相当。

2、学校与产权拥有人没有签署租赁合同的,租赁费用按当地相同档次、类似用途的平均水平予以核算。

征用或租赁与学生教育培养无关的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培养成本。

(十六)、在核算财务费用时,学校应提供相关贷款合同,对用于与学生培养无关或需要另行收费的贷款所发生的财务费用不进入培养成本。

(十七)、“其他公用支出”一般不能超过当年公用支出总额的20%。

(十八)、利用学校教学资源从事短期培训、场地租赁等经营活动,按经营收入净额(指经营收入扣除直接费用后的余额)的不低于70%的比例冲减总培养成本。

(十九)、本次监审按高中、初中和小学三种学历教育分别计算人均教育培养成本。

各种学历教育的学生人数以申请办学规模中的招生人数为核算人数。

如果同一所学校只有一种学历教育,申请办学规模中的招生人数即为标准学生人数。

如果同一所学校存在多种学历教育,按以下权数确定标准学生人数:高中生为1,初中生为0.8,小学生为0.56。

举例说明如下:

某校申请办学规模中的招生人数为高中生200人,初中生300人,小学生400人,审核的某年度培养总成本2000000元。

则:标准学生人数=200×1+300×0.8+400×0.56=664人;

某年度标准学生人均培养成本=2000000÷664=3012元/人;

某年度高中学生培养成本=1×3012元/人=3012元/人;

某年度初中学生培养成本=0.8×3012元/人=2409元/人;

某年度小学学生培养成本=0.56×3012元/人=1686元/人。

(二十)、本次监审按照《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以定期成本监审、一般监审程序实施。

在向学校下达《定价成本监审通知书》时,学校应该提交的成本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办学时间超过三个年度的,应提供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办学时间不满三个年度的,应提供全部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2、应计提折旧的建筑物工程决算报告或投资审计报告(复印件);

3、应计提折旧的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原值票据(复印件);

4、应计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用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5、应进入财务成本的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6、应进入土地使用权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指导意见附件中,由学校填制的“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表”、“学校基本情况(文字部分)”和表一至表四;

8、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为应该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十一)、本指导意见只适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审核,由学校填报的各种数据应以学校财务账目中实际发生额填报。附件三:

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表格 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学校基本情况(文字部分)

由学校提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概况;

2、学校特色教育情况及其对办学成本影响的评估分析;

3、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学校对教师在待遇上的举措及其对办学成本影响的评估分析;

4、学校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表一:基本情况调查表

由学校根据实际发生数填制。

一、班级数,指学校所设置班级的数量。

二、在校生人数,指一个自然年度内的全校年初和年末平均学生总数,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等各类学生。

三、助(奖)学金,指学校按规定对各类在校学生发放的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等。不包括以单位或个人捐赠、赞助形式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减免不计入本项目。

四、教职工总数指在学校内从事教学、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的人员、外聘教师或专家,雇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的临时工人等各类教职工的全年平均数。其中:雇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临时工人数应按标准职工人数折算,折算系数=实际雇用的月数÷12个月;外聘专家或教师指在本校担任一个学期以上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短期或临时聘请的讲课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不计入在职教职工总数。

五、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其中:

(一)房屋及构筑物,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其他用房(如图书馆、礼堂等)及其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设备、机电设备、电子电脑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包括办公与事务用家具设备、被服装具、一般文体设备、通讯工具等;

(四)交通工具,包括小汽车、客车、货车等各种车辆和交通工具。

(五)图书,指学校图书馆拥有的正式出版的书籍、科学技术资料和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的载体是光盘)等。

六、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指产权属于学校并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固定资产。

七、应计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指产权不属于学校,但学校用于教学活动而产生的固定资产使用费。

表二: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情况调查表

由学校根据实际发生数填制。

固定资产不包括如学生宿舍用房、教职工宿舍用房、食堂等与学生培养无关的固定资产。

如果固定资产项目较多可续表,也可用学校固定资产清单代替此表。

表三:应计入租赁费的固定资产情况调查表

由学校根据实际发生数填制。

固定资产不包括如学生宿舍用房、教职工宿舍用房等与学生培养无关的固定资产。

如果租赁项目较多可续表。

表四: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归集与计算表

由学校根据实际发生数填制。

本表根据学生教育培养成本构成,将部分学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各项费用支出转化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费用支出。

一、本表中的固定资产年末总值指已使用年限在本指导意见规定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范围内、仍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年末总值。已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不管是否仍在使用,均不计入本表中的固定资产年末总值,也不计提折旧。

二、人员支出,指学校按有关规定发生的教职工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人员支出。

1、工资,指学校发放给在职教职工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各种报酬。

2、福利费,指学校按规定标准提取和国家规定允许学校开支的,用于在职人员各项福利性的费用。

3、社会保障费,指学校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其它人员支出,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在职人员以外人员工资等人员支出。

三、公用支出,指学校按规定支出的、与教学活动有关的公用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暖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招生费、修理费、材料费、业务招待费、办学风险保障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联合办学支出、教师培训进修费和其他公用支出。

1、修理费,指学校用于恢复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保持正常工作而支出的日常修理费和大修理费用,包括各类设备维修费,单位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维修费,以及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的古建筑、纪念建筑物的维修费)。

2、其他公用支出,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学校正常合理支出的其他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学校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助(奖)学金等。其中离退休费包括离休费和退休费。

四、土地使用权费用仅限于填报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开支。

五、借款利息净支出,指学校贷款用于修建、购买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且产权归学校所有而发生的利息。

六、学校现行会计报表科目与“成本监审表”科目不一致的,按照成本监审表科目归集填报。其中:

(1)“其他人员支出”中的“加班工资”计入“教职工工资”中。

(2)培训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中。

(3)教学业务费中的各种教学用具、用品、试验用物品等消耗材料归并计入“材料费”中。

表五: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归集与计算表(监审机构填制)

由监审机构根据学校填报的数据,依据本指导意见中对各开支项目的定义和核算标准填制。

表六:学生教育培养成本核定表(监审机构填制)

由监审机构根据表五相关数据填制。

第11篇:四川民办中小学监审办法

各区(市)县物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有关规定,为落实好《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民办学历教育办学成本监审的通知》要求,规范监审行为,统一核算标准,增强监审结论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市局参照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颁布实施的部分具体商品或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拟制了《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供各地在本次监审中参考。

一、监审程序

本次监审按照《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以定期成本监审、一般监审程序实施。

二、时间安排

1、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收到本指导意见后,向学校下达《定价成本监审通知书》,并将本指导意见附件二和附件三送达有关学校。

2、学校应在6月15日前按照《定价成本监审通知书》要求,将补充成本资料报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

3、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收齐学校成本资料后,依据本指导意见,对学校报送的各项培养成本进行审核,按照“成价成〔2007〕99号”文件格式,出具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并于6月30日前将监审报告和附件二中的表

五、表六报市局(成本调查队)。

附件:

1、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指导意见

2、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表;

3、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表格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二○○七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指导意见

一、前置条件

开展民办学历教育成本监审的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类型为高中、初中或小学学历教育;

2、学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始凭证及账册经过会计事务所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并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

二、主要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合理性原则。影响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3、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需为与民办学历教育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除学费之外不再另行收费的费用。

4、权责发生制原则。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本期成本。

三、成本审核

(一)、下列费用支出不计入学生培养成本:

1、学校非持续、非正常活动造成的不合理费用;

2、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的支出;

3、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闲置和出售的净损失;

4、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公益性捐赠及超标排污缴纳的排污费;

5、对外投资等支出;

6、向行政主管部门上交的费用、向出资人支付的利润分成以及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7、与学生培养无关的建设投入、财务费用、租赁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支出;

8、与学生培养相关,但在学费之外另收取费用的建设投入、财务费用、租赁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支出。

(二)、在职教职工总人数按以下比例予以核定(不含学生住宿区的管理人员和生活老师):

1、高中教职工人数=当年实际招收的高中生人数÷12;

2、初中教职工人数=当年实际招收的初中生人数÷13;

3、小学教职工人数=当年实际招收的小学生人数÷19。

(三)、教职工的人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教育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当地教育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职工工资的1.2倍。

教职工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人员数量和人均工资核定。

(四)、社会保障费计提基数按照核定的工资水平确定,计提比例按当地政府规定比例确定。

(五)、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核定工资总额的14%、2%和1.5%计提。

(六)、业务招待费在以下限额内据实记入公用支出:全年教育事业收入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超过该收入的5‰;全年教育事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收入的3‰。

(七)、修理费用包括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

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年预提额一般不得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1.4%,且实际大修理支出不再重复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修理周期。

日常修理费用据实核定。

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合计一般不得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4%。

(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一次性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该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内平均摊销。自有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九)、固定资产原值,以竣工决算报告或相关原始购置凭证为准进行确认。学校不能提供固定资产价值有效证明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确认。

(十)、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计入培养成本。其折旧金额按年限平均法计提,不考虑残值。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房屋建筑物50年,专用设备8年,一般设备5年,其它各类固定资产10年。文物、艺术品不计提折旧。

(十一)、产权不属于学校但用于教学活动的固定资产,以租赁方式计入培养成本。

1、学校与产权拥有人签有租赁合同的,原则上以合同金额核算,但租赁费用应与当地相同档次、类似用途的平均水平相当。

2、学校与产权拥有人没有签署租赁合同的,租赁费用按当地相同档次、类似用途的平均水平予以核算。

(十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入培养成本:

1、财政或社会无偿捐助形成的固定资产,但该固定资产在用期间的维修开支可计入修理费用;

2、与学生培养无关或需要另行收费的固定资产,如学生宿舍、教职员工宿舍、其他独立核算单位的固定资产;

3、在伙食代管费中已经计入了食堂建设和运行成本的固定资产。

(十三)、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闲置超过9个月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经超过规定的折旧年限;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十四)、无形资产产权属学校的,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摊记入年度费用。其中,土地使用权费用如果已经计入地面建筑物价值且无法分离的,随建筑物提取折旧;其他情况下,均按照土地使用权年限分摊。

(十五)、无形资产产权不属学校,但学校用于教学活动的,以租赁方式进入培养成本。

1、学校与产权拥有人签有租赁合同的,原则上以合同金额核算,但租赁费用应与当地相同档次、类似用途的平均水平相当。

2、学校与产权拥有人没有签署租赁合同的,租赁费用按当地相同档次、类似用途的平均水平予以核算。

征用或租赁与学生教育培养无关的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培养成本。

(十六)、在核算财务费用时,学校应提供相关贷款合同,对用于与学生培养无关或需要另行收费的贷款所发生的财务费用不进入培养成本。

(十七)、“其他公用支出”一般不能超过当年公用支出总额的20%。

(十八)、利用学校教学资源从事短期培训、场地租赁等经营活动,按经营收入净额(指经营收入扣除直接费用后的余额)的不低于70%的比例冲减总培养成本。

(十九)、本次监审按高中、初中和小学三种学历教育分别计算人均教育培养成本。

各种学历教育的学生人数以申请办学规模中的招生人数为核算人数。

如果同一所学校只有一种学历教育,申请办学规模中的招生人数即为标准学生人数。

如果同一所学校存在多种学历教育,按以下权数确定标准学生人数:高中生为1,初中生为0.8,小学生为0.56。

举例说明如下:

某校申请办学规模中的招生人数为高中生200人,初中生300人,小学生400人,审核的某年度培养总成本2000000元。

则:标准学生人数=200×1+300×0.8+400×0.56=664人;

某年度标准学生人均培养成本=2000000÷664=3012元/人;

某年度高中学生培养成本=1×3012元/人=3012元/人;

某年度初中学生培养成本=0.8×3012元/人=2409元/人;

某年度小学学生培养成本=0.56×3012元/人=1686元/人。

(二十)、本次监审按照《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以定期成本监审、一般监审程序实施。

在向学校下达《定价成本监审通知书》时,学校应该提交的成本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办学时间超过三个年度的,应提供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办学时间不满三个年度的,应提供全部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2、应计提折旧的建筑物工程决算报告或投资审计报告(复印件);

3、应计提折旧的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原值票据(复印件);

4、应计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用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5、应进入财务成本的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6、应进入土地使用权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指导意见附件中,由学校填制的“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表”、“学校基本情况(文字部分)”和表一至表四;

8、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认为应该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十一)、本指导意见只适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审核,由学校填报的各种数据应以学校财务账目中实际发生额填报。附件三:

民办学历教育学生培养成本监审表格 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学校基本情况(文字部分)

由学校提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概况;

2、学校特色教育情况及其对办学成本影响的评估分析;

3、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学校对教师在待遇上的举措及其对办学成本影响的评估分析;

4、学校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表一:基本情况调查表

由学校根据实际发生数填制。

一、班级数,指学校所设置班级的数量。

二、在校生人数,指一个自然年度内的全校年初和年末平均学生总数,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等各类学生。

三、助(奖)学金,指学校按规定对各类在校学生发放的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等。不包括以单位或个人捐赠、赞助形式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减免不计入本项目。

四、教职工总数指在学校内从事教学、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的人员、外聘教师或专家,雇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的临时工人等各类教职工的全年平均数。其中:雇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临时工人数应按标准职工人数折算,折算系数=实际雇用的月数÷12个月;外聘专家或教师指在本校担任一个学期以上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短期或临时聘请的讲课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不计入在职教职工总数。

五、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工具、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其中:

(一)房屋及构筑物,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其他用房(如图书馆、礼堂等)及其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设备、机电设备、电子电脑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包括办公与事务用家具设备、被服装具、一般文体设备、通讯工具等;

(四)交通工具,包括小汽车、客车、货车等各种车辆和交通工具。

(五)图书,指学校图书馆拥有的正式出版的书籍、科学技术资料和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的载体是光盘)等。

六、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指产权属于学校并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固定资产。

七、应计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指产权不属于学校,但学校用于教学活动而产生的固定资产使用费。

表二: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情况调查表

由学校根据实际发生数填制。

固定资产不包括如学生宿舍用房、教职工宿舍用房、食堂等与学生培养无关的固定资产。

如果固定资产项目较多可续表,也可用学校固定资产清单代替此表。

表三:应计入租赁费的固定资产情况调查表

由学校根据实际发生数填制。

固定资产不包括如学生宿舍用房、教职工宿舍用房等与学生培养无关的固定资产。

如果租赁项目较多可续表。

表四: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归集与计算表

由学校根据实际发生数填制。

本表根据学生教育培养成本构成,将部分学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各项费用支出转化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费用支出。

一、本表中的固定资产年末总值指已使用年限在本指导意见规定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范围内、仍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年末总值。已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不管是否仍在使用,均不计入本表中的固定资产年末总值,也不计提折旧。

二、人员支出,指学校按有关规定发生的教职工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其他人员支出。

1、工资,指学校发放给在职教职工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各种报酬。

2、福利费,指学校按规定标准提取和国家规定允许学校开支的,用于在职人员各项福利性的费用。

3、社会保障费,指学校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其它人员支出,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在职人员以外人员工资等人员支出。

三、公用支出,指学校按规定支出的、与教学活动有关的公用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暖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招生费、修理费、材料费、业务招待费、办学风险保障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联合办学支出、教师培训进修费和其他公用支出。

1、修理费,指学校用于恢复固定资产使用价值、保持正常工作而支出的日常修理费和大修理费用,包括各类设备维修费,单位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维修费,以及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的古建筑、纪念建筑物的维修费)。

2、其他公用支出,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学校正常合理支出的其他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学校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助(奖)学金等。其中离退休费包括离休费和退休费。

四、土地使用权费用仅限于填报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开支。

五、借款利息净支出,指学校贷款用于修建、购买与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且产权归学校所有而发生的利息。

六、学校现行会计报表科目与“成本监审表”科目不一致的,按照成本监审表科目归集填报。其中:

(1)“其他人员支出”中的“加班工资”计入“教职工工资”中。

(2)培训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中。

(3)教学业务费中的各种教学用具、用品、试验用物品等消耗材料归并计入“材料费”中。

表五: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归集与计算表(监审机构填制)

由监审机构根据学校填报的数据,依据本指导意见中对各开支项目的定义和核算标准填制。

表六:学生教育培养成本核定表(监审机构填制)

由监审机构根据表五相关数据填制。

第12篇:四川水利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

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1958年设立四川省灌县水利专科学校,2003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在5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传承李冰“勤于职守,做事科学,作风实干,开拓进取”之精神,栉风沐雨,励精图治,逐步发展壮大,先后为水利水电行业培养了三万余名高素质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部分毕业生成长为厅、市(县)级领导干部和水利水电行业专家、知名教授,被誉为四川水利“黄埔军校”。学院在2006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教育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级。2011年获评水利部全国水利行业示范高职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854.3余亩,建筑面积261490平方米,有四个校区:都江堰老校区毗邻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校园林木成荫,环境宜人。“5.12”地震后,国家投入5亿多元新建羊马新校区,东濒金马河,西靠羊马湿地保护区,距成都二十五公里,气势恢弘,设施完善。双合实训校区集水利机械制造厂、教学科研电厂、勘测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为一体,形成独具特色的实践教学基地,能容纳1000余学生进行生产性实习实训,产学结合、特色鲜明。郫县校区位于郫县新城中心,以生物工程类专业为主,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院现有各类实验、实训场所60多个,其中,建成了中央财政支持的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包括钢筋工、测量工、建筑材料检测、工程造价等8个综合实训专用实训场;更新了水力学、水机、环境监测和电气二次等实验室设备;完善高电压实验室设备;新增电子经纬仪、全站仪、GPS静态仪等先进设备。教学行政用房15.98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场所面积11.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5693万元,其中,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741万元。图书资料46万册,期刊615种。

学院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51人,教授、副教授105人,“双师型”教师13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四川省青年学术带头人1人,聘请有53名知名学者、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和能工巧匠到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

学院在校全日制专科生74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近1000人。开设有8个系(部、院),36个专业,专业门类涵盖水利、水电、建筑、地质、测绘、环境、水产及相关行业,以工科专业为主,综合类专业和边缘学科并行,省级重点专业为骨干、院级重点专业为基础的专业建设体系。

学院坚定不移地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道路,提出了“立足社会需要,面向未来发展,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针,确立了“技能人才的摇篮、技术服务的基地”的办学理念,凝练出了“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校企合作实践”等先进教育理念,实现了学院快速、可持续发展。

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我院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和支持,学院与西部的水利水电、建筑、测绘、地质、环境、水产等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

期的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为毕业生就业开辟了稳定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位于四川同类院校前列,水利类、测绘类、地质类、机电类、水产类、管理类等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我院毕业生“觉悟高、技能强,做人诚、做事实,能吃苦、有闯劲”。

为丰富生源结构,实现“立足四川、辐射西部、面向全国”目标,从2004年开始,我院在黑龙江、新疆、河南、浙江、海南、广西、云南等23个省、市、自治区投放招生计划,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学院今年将在四川、重庆、湖南、贵州、云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山西、浙江、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等1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我院理工类专业(包括文理兼收专业)为41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为3700元/生年;住宿费为800-1200元/生年(4-8人/间)。

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可采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享受学院提供的困难补助。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精神引导下,在灾后重建校园启用之际,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秉承“禹脉传承、厚德励志”的校训,围绕创建全国一流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目标,依托水利、服务社会,立足四川、面向西部,正满怀信心、意气风发迈向新的未来。

联系方式:

崇州主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崇州市羊马镇永和大道6号

邮编:6112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8611777(传真)68611900(传真) 18384170680 18384170681 都江堰校区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古堰景区侧水校路88号

邮编:611830

招生咨询电话:028-87283415

郫县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郫县杜鹃路18号

邮编:611730

招生咨询电话:028-87882405 86557436

招生网址:http://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570203)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必需的文化基础与专业理论知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与管理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

主要课程:水利工程制图、水力学、水利工程测量、工程水文、土力学、工程地质、建筑材料、工程力学、钢筋混凝土与钢结构、水工建筑物、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工程施工组织、水利工程预算、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等课程。

职业取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房地产开发、道路与桥梁、监理等单位从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工程建设监理等专业工作

第13篇:四川传媒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传媒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四川传媒学院始建于1997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建校20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办学成果。2015年1月,被著名高校排名机构中国校友会网,以94.38分的总分、“四星级”的定位、“中国高水平大学”的美誉,列同类全国新机制高校的

大型现代化健身中心、功能完备的“校园一卡通”,以及超市、商场、食堂、驾校、游泳池等,为同学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为了与国际接轨,拓宽同学们的国际视野,学校与包括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西伊利诺伊大学、纽约电影学院、韩国全州大学、韩国明知大学,日本道都大学、加拿大多伦多电影学院、新西兰约比设计学院等在内的美国、韩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等多个国家的十余所院校开展了校际交流与合作,为同学们开通了专本连读、本硕连读和短期出国学习的渠道。与三所省内著名高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同学们架起了国内深造的桥梁。

学校建校伊始,即坚定地走“应用型”道路。2015年被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为首批向应用型“转型”高校后,更是全力打造转型发展的“升级版”,各项具体措施正在紧锣密鼓地落实中。以我校为依托建设的“府河源影视硅谷小镇”,被列入四川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经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被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评为“国家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以我校等为主体的“新一代专业功能聚合型国家级影视基地”建设,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入2020年前完成的“高清四川智慧广电”专项;我校与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在以我校为核心的产学研区域内,将拥有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和最具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一所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传媒大学,必将由四川传媒学院升华而来!

相关规则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四川传媒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者,授予四川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四川省编导类专业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上海市参加专业统考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统考专业成绩*60%+校考专业成绩*40%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浙江省参加专业统考的考生,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科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确定。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院非艺术专科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院官方网站首页)

三、其他:

1.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2.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

本、专科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14篇:独立学院、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章程

独立学院、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学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登记名称为XX学院,学院英文名称:XX。 第三条 学院举办者:XXXX(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以下简称乙方)。

第四条 学院法定住所地:XX省XX市XX路XX号,邮政编码: XXXX。

第五条 学院的宗旨是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基于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整合教育资源,立足XX、面向全国、服务基层,着力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行端、专业知识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良好习惯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第六条学院本着“厚基础、宽口径、强技能”的原则,充分考虑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及就业市场需求,以XX大学校本部现有的优势学科、专业为基础,形成了以工为主,兼具文管的专业群。在加强专业基本建设、开发专业特色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增办市场容量大、新技术含量高的新专业,尤其要积极发展社会和人力资源市场急需的短线专业,逐步形成以应用学科为主干的学科新体系。

第七条 学院为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实施本科层次教育。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控制在教育部规定之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第八条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九条 学院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学院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三人,乙方选派四人,包括学院院长和教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六名,董事长由乙方推荐,由全体董事超过半数选举产生(如董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须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学院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或由董事长推荐一名董事担任。学院法定代表人作为学院安全和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由甲方推荐、董事会选任的学院院长人选。

(二)聘任和解聘由院长推荐的副院长人选;

(三)批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学院章程,审批由学院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

(四)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审议和批准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五)审批学院办学经费的预、决算,审批重大开支项目,对学院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决定学院的机构设置,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七)对学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听取学院院长的述职报告或工作汇报,检查其履行职权及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实施任职和岗位考评;

(八)决定学院的合并、终止等重大变更事宜;

(九)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院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学院董事会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讨论决定下列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院长、副院长;

(二)修改、补充学院章程;

(三)制定学院战略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院的合并、终止等重大变更事宜;

(六)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院的院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年龄不超过70岁,由甲方优先推荐,董事会聘任。院长在董事会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院董事会的决定;

(二)负责编制学院事业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院规章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和编制方案,聘任和解聘学院工作人员;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院日常管理工作;

(六)组织思想品德教育;

(七)对教师和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

(八)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为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财产、受捐赠财产依法管理和使用,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维护学院合法权益;

(十一)学院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二条 副院长由院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并根据院长授权负责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在院长的领导下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立必要的行政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由院长在征询董事会意见的基础上,予以聘任或解聘。

第十四条 学院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层组织。学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院团组织发挥团结教育学生的重要作用。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并修改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

第十六条 学院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法履行学位评定和授予的职权,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及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学院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院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受理学生因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

第十八条 学院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同时以工会组织为教职工校内申诉的主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教师提出的申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 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填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第二十条 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和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学生管理队伍,并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学生学籍、日常行为规范和要求,作为对学生实施日常教育和管理的统一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建立以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必修课与选修课有机结合的教学体系。必修课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面向全体学生,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定期考核,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选修课旨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兴趣。

第二十三条 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体育工作条例》和《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院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章 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第二十四条 学院自主聘任教师、职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用的其他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学院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学院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教师的聘任,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院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学院所聘用的教师享有《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院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院的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二十五条 学院负责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岗位调动等事宜均由学院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院的教师要树立高尚师德、敬业爱岗、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做到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不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他用品,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十七条 学院定期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教师要尽责尽力,精心教学,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八条 学院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活动。对于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或取得突出教育科研成果的人员实行奖励。

第二十九条 学院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学院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对违反《教师法》或学院管理规定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如需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学院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五章 学生

第三十一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根据学院规定和学习需要,可合理使用学院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第三十二条 完成全部学业,经考试合格,学生可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一切教育、教学、文艺、体育、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学生一律在校住宿,必须自觉遵守学院的住宿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学院的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并对违纪者实行教育处分。

第三十五条 学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院建立学生奖惩条例,对品德、学业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帮助。

第三十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院的学生会是在学学生的群众组织,凡在学学生都是会员,享有学生会会员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学生会会员的义务。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院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建立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截止到XXXX年XX月XX日,学院资产总额X亿元,净资产X亿元,负债总额X亿元,负债率X。 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提高办学经费的使用效益。经费开支实行公开管理,严守财经纪律,接受主管部门和学院董事会的审查和监督,每财政年度以报表形式提交董事会。

第三十九条 学院的办学经费来源是乙方筹集的办学资金、学生缴纳的学杂费、政府政策性拨款和社会捐助等收入。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定,并报政府机关批准。乙方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十条 学院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院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四十一条 学院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十二条 学院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三条 学院的收入在扣除办学成本后,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XX%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和储备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提取基金后的盈余,由董事会决定用于学校发展建设。年度亏损应当以储备基金进行弥补。

第七章 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合作办学期间,各方如同意延长办学期限,应在期满前六个月进行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送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作期限申请书。 第四十五条 学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合作办学许可证;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六条 学院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的,由学院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第四十七条 学院终止时仍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由参与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托管。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发给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十八条 学院清算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和其他费用;

(二)支付教职工工资和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院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如出现资不抵债,将由乙方负责全部债务问题。 第四十九条 学院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并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学院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修改本章程,须由学院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出,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学院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在学院依法终止后自动失效。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董事会。

第15篇:四川外语学院翻译学院证明

四川外语学院翻译学院

证明

: 兹有号:(证明事项)

特此证明

有效期三十天 ,(性别,身份证)系我院 专业级本科生。四川外语学院翻译学院二○一年月日

第16篇:1四川警察学院章程

序 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四川警察学院章程(草案)

(核准申请稿)

目 录

总则

学校权利与义务 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教职工 学生与学员 对外交流与合作 经费、资产和后勤 学校标识 附则

––1––

四川警察学院始于1950年建立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行政区划调整后于1956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1981年在四川省公安学校中专教育基础上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两校分开办学;1984年四川省公安学校改建为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两校合并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四川警察学院。

学校以铸造忠诚警魂、培育时代新警、服务公安工作为宗旨,秉承“政治建警、依法治校、从严治学、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公安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和警务科学研究协同发展,走职业化应用型内涵式发展道路,立足四川、面向政法,培养适应现代警务发展需要,具有忠诚政治品格、严明法纪意识、良好人文素养、扎实专业知识、过硬警务技能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公安专业人才,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国内高水平公安本科高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办学目标,规范办学行为,依法治校和自主管理,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四川警察学院,英文名称为Sichuan Police College。

第三条

学校住所地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2––

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

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四川省教育厅管理为主。

第五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干部教师实行公务员制度和人民警察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在举办者的依法管理、监督和考核下办学,举办者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办学经费和条件,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发展。

第七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公安专业人才培养为根本,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能。

第八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四川警察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九条

学校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全日制本科为主,积极发展警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根据需要适度兼顾专科教育;非学历教育主要为在职民警培训。

第十条

学校以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等一级学科为统领,设置与公安实战需求紧密对接的公安特色专业群,根据行业需求和学校实际,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办学规模。

––3––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学历学位制度,依法颁发学历学位等学业证书。

第二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治校和自主办学,设立法律顾问,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学校事务的非法干涉;

(二)确定学校发展目标,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

(三)根据事权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置学校内部机构,确定工作职能和人员配备;

(四)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制定内部管理办法,招录、使用、管理和评价教职工;

(五)教育、培养和管理学生、学员;

(六)设置调整学科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七)颁发学业、培训证书,依法授予学位;

(八)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制定招生规模、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比例;

(九)开展校局、校企、校地合作,推动战学研协同发展;

(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

(十一)向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授予荣誉称号;

(十二)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4––

性资助、受捐财产及其他国有财产;

(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三条

学校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举办者、管理者和社会的监督和指导;

(二)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和行业人才培养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承担民警培训任务;

(四)依法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五)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条件和保障;

(六)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治性、严格性、统一性”育警理念;

––5––

(二)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七)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6––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学校党委由中国共产党四川警察学院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党委常委会行使其职权,接受其监督,由学校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学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党委常委会具体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和使用干部;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7––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六)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执行学校党委决定,研究和决策重要校务事项。校长办公会成员由参与管理学校行政事务的校领导组成。校长可根据需要提出列席会议人选。

校长办公会具体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形式,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决策。

第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四川警察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执纪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8––

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校学术委员会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的学位管理机构,独立负责地开展学位管理相关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是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独立负责地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管理相关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简称“教代会”)。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代表每届任期4年,在学校教职工中选举产生。

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开展工作,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是学校工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

––9––

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共青团是学校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和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机构编制内,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置、变更或撤销教学、教辅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合理设置和调整各部门职能。

学校依据事权相宜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人、财、物等方面赋予部门相应职权。部门根据学校授权,履行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四章 教职工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学校按照编制限额,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教职工人数总量和各类教职工比例。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学校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根据岗位职责需要,按规定使用学校公共资源;

––10––

(三)公平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参加相应的学习、锻炼、交流、培训和进修;

(四)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劳动报酬,公平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公平获得相应职称、执业资格,奖励及荣誉称号;

(六)对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依法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七)学校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警务职业保障,以及从优待警的有关待遇;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诚公安教育事业;

(二)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履行人民教师和人民警察义务;

(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警务化管理;

(四)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五)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尊重和爱护学生,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七)珍惜爱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

第二十九条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对教职工实行警察身份与非警察身份分类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警衔晋升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支持教职工职业生涯发展制度,建立和完善培养培训体系,为教职工适应职业发展要求、提高素质能力和履职水平提供服务。

第三十二条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三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学校落实国家离退休人员政策,关心离退休人员生活,发挥其在学校建设发展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章 学生与学员

第三十五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三十六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2––

(二)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公共资源;

(三)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及学术文娱体育活动,参与社会服务、勤工助学;

(四)公平获得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各类资助;

(五)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在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对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七条

学生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自觉培育警察职业精神;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警务化管理;

(三)勤奋学习,严格训练,自觉完成规定学业,熟悉掌握警察职业技能;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五)尊敬教职工,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八条

学校以学生为根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和人生导航,为学生提供身心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和文化体育设施及相关服务。学校建立学生资助体系,关怀和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

––13––

生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

学校依法建立和完善学生权利保护与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学生可依法向学校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在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员是指依照有关规定接受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没有学籍的受教育者。学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学校规定及与学校的协议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和履行应尽义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结业证书或学习证明,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四十三条

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四十四条

学校加强与境内外警察机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警务人才培养、教育训练和科学研究等活动。

第四十五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校友会,通过校友会联系和服务校友,鼓励校友参与学校建设发展。

校友是指在学校及其前身学习、培训、工作过的学生、学员和教职工。

第四十六条

学校可根据建设发展需要,设立理事会,作为––14––

社会各界参与学校重要事务的咨询机构。

第七章

经费、资产与后勤

第四十七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办学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积极拓展其他合法经费来源。

第四十八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设立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学校财经工作。

第四十九条

建立健全学校财经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开展会计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健全经济责任制度和监察审计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第五十条

学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学校对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科学配置资产,合理利用资产,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按有关规定处置国有资产。

第五十一条 学校依法接受公共团体机关、公益性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各类捐赠,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 学校加强后勤管理,建立健全后勤管理制度,

––15––

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章

学校标识

第五十三条

学校校训为“忠诚为民、勤学成才”。 第五十四条 学校校徽为内外双圆图案,外圆由中英文校名构成,内圆由四川的“川”、橄榄枝、叠放的书籍和建校时间“1950”构成。

第五十五条 学校校旗为天蓝色长方形旗帜,中央印有校徽和校名。

第五十六条 学校标识色为警察蓝。 第五十七条 学校校庆日为8月18日。

第五十八条 学校网址是www.daodoc.com。

第九章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的制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经四川省公安厅审核,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发布。

第六十条

本章程的修订,应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或教代会提出并说明理由。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学校应根据本章程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体系,落实章程精神和规定。

第六十二条

章程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16––

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校内其他规章制度与章程不一致或抵触的,应依照本章程予以修改或废止。

第六十三条

学校办公室对章程的实施进行监督,受理对违反本章程行为的举报与投诉。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7––

第17篇:四川警察学院期末考试试题

四川警察学院期末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C考试时间:120分钟

适用专业:治0603(本)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5分,共30分)

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国人大制订)

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C、《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制订)

D、《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订)

2、某公司经审核取得了天然气经营许可,这种许可是行政法上的()。

A、特许B、一般许可C、认可D、核准

3、某区税务稽查大队公务员李某因参与聚众赌博被区公安分局处于7日拘留,本案中区公安分局的行为属于()。

A、行政处分B、行政强制C、行政处罚D、刑事强制措施

4、下列争诉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甲乙双方不服公安机关对其民间纠纷所做的调解

B、某歌厅不服文化局对其进行的查封

C、某公务员不服所在单位对其作出的开除处分决定

D、李某不服公安局对其采取的监视居住。

5、在我国行政复议中能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但在行政诉讼中只能参照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是()。

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自治条例D、行政规章

6、下列属于我国行政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A、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

B、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C、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D、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履行告知程序,这里的程序属于()。

A、立法程序B、调查程序C、相对人参与程序D、强制性程序

8、“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体现了行政法中()。

A、行政合法性原则B、程序正当原则

C、行政信赖保护原则D、行政效率性原则

9、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工商局因修建办公大楼与建筑公司签定修建合同

B、工商局因建筑公司违约提起诉讼

C、工商局因建筑公司违约要求赔偿

D、工商局因建筑公司行政违法而作出罚款决定

10、公务员李某不服单位对他的撤职处分,为此他可以()。

A、申请行政复议B、提起行政诉讼C、提出行政申诉D、要求行政裁决

1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

A、行政处罚权B、行政复议权

C、行政仲裁权D、行政审判权

1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乡、镇人民政府B、公安派出所

C、公安局法制科D、街道办事处

1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属于()。

A、有效的行政行为B、无效的行政行为

C、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D、需要重作的行政行为

14、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的行为,其性质是()。

A、行政处罚B、行政处理

C、行政强制D、行政给付

15、某市区公安分局下设的一个派出所,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并对其予以警告。甲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是()。

A、某市区政府B、某市区公安分局

C、某市市政府D、某市市公安局

16、下列何项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效力()。

A、确定力B、拘束力

C、执行力D、裁量力

17、吊销许可证属于下列何种处罚()。

A、科以义务B、剥夺行为权

C、限制行为权D、影响声誉

18、《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

A、宪法B、法律

C、行政法规D、地方性法规

19、行政行为相对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行为,不具有下述特征()。

A、从属法律性B、裁量性

C、等价有偿性D、单方性

2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A、全国人大常委会B、省级人大

C、省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

二、多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国家公务员任用的主要方式有()。

A、选任 B、考任 C、委任 D、调任E、聘任

2、下列何种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A、交通局发布的《桥道收费管理办法》

B、教育局向李某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C、农牧局与张某签订的《粮食收购合同》

D、税务局向孙某送达的《个人所得税缴费通知》

E、公安局与第三建筑公司签订的《住宅建筑协议书》

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作为判决依据的是()。

A、法律和行政法规B、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法规

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D、合法有效的行政规章

E、其他规范性文件

4、超越职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下级行政机关行使了上级行政机关的职权

B、甲部门行政机关行使了乙部门行政机关的职权

C、甲地城行政机关行使了乙地域行政机关的职权

D、内部管理机关行使了外部管理机关的职权

E、行政机关行使了其他国家机关或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的职权

5、()有权制定行政规章。

A、公安部

B、四川省人民政府

C、成都市人民政府

D、泸州市人民政府

E、泸县人民政府

6、美国公民罗伯特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间,未持有效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被当地县公安局处以7天拘留处罚。罗对此不服,其可以采取()救济途径?

A、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裁决;

B、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裁决;若罗对此裁决仍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C、罗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D、罗必须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A家住甲在地,在乙地制作盗版书刊经过丙地运输到丁地进行销售。对甲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处罚,()有管辖权?

A、甲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B、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C、丙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D、丁地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8、某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发生事物中毒事故。2005年2月13日,市卫生局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9条责令该企业停业,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2005年2月17日,有关机关又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9条或《产品质量法》第49条作出下列行为。其中,()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原则?

A、市卫生局吊销该企业的卫生许可证

B、市工商局吊销该企业的营业执照

C、市质量监督局没收违法所得

D、市工商局对该企业罚款5千元。

9、杭州市工商管理局颁布文件,规定对全市旅游景点中的设摊个体工商户征收摊点费。甲因设摊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申请行政复议。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甲可以针对该规范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甲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甲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A、公务员甲不服所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记过处理

B、甲对某市政府就其与乙之间土地使用权归属的裁决不服

C、甲不服某公安机关认为其有犯罪嫌疑而进行刑事拘留

D、甲不服某海关以走私嫌疑为由将其扣留24小时

11、下列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的法律文件有()

A、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发布的规章

B、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C、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发布的规章

D、国务院部、委依法制定、发布的规章

E、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

12、下列()活动形成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A、公安局给所属干警纪律处分

B、税务局干部上街宣传税法

C、财政局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

D、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

13、下列五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

A.法律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D.规章

E.其他规范性文件

14、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

A、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在边远地区实施处罚,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

D、在水上实施处罚,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而经当事人提出请求的

15、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A、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B、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C、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D、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三、论述题(10分)

请你结合实际,试述行政合理性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

(一)(本题10分)

[案例]1999年8月,某市报警台连续接到骚扰电话,警方通过电信部门跟踪,发现打骚扰电话的热是一些在校的中学生。学生们打骚扰电话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鉴于该案中有5个学生已满15周岁,有2个学生未满14周岁,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通知家长领回子女并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对所有的违法学生不予行政处罚。

问题:

1、本案涉及什么法律问题?(4分)

2、本案的处罚是否适当?并说明理由。(6分)

(二) (本题20分)

[案例1]日前,广受社会关注的“女大学生怀孕被开除”案一审已作出行政裁定,此案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并驳回李静、张军(均为化名)要求西南某学院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据报道,2002年10月初,西南某学院大二女生李静突感腹痛去校医院治疗,经诊断是宫外孕,于10月9日做了手术。学校依据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该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两名当事学生勒令退学的处分。两名学生不服学校的处分,以“定性错误、于法无据”为由,将母校西南某学院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撤销作出的勒令退学的行政处分决定。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静、张军起诉西南某学院要求撤销处分决定一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为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一)项的规定:“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并且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故驳回原告的起诉。 据了解,李静的父亲将于近期向法院提起上诉,并准备进行民事诉讼。对于本案的裁定,一些专家认为此案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不然,学生对学校的处分不服,是不是连说理的地方也没了?而有的专家学者则指出,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认真研究其中暴露的问题,真正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案例2]王洪杰于2000年9月考入牡丹江医学院临床医学专科学习,2002年6月升入本科,后转入2000级检验专业2班,于2004年7月12日到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检验科实习。在临近实习期间,王洪杰通过做家教时认识了男友林晓功。2005年2月1日,原告持牡丹江医学院出具的集体户口卡和身份证到牡丹江市爱民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05年2月6日王洪杰分娩生下一男孩并于2005年4月20日持相关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了落户手续。2005年3月24日,产后回到实习医院实习的王洪杰被学校召回并以其“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子”为由对其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 2005年9月6日,王洪杰不服,向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2005年10月18日上午8时 30分,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本案。2005年12月8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撤销牡丹江医学院开除王洪杰学籍的决定。法院认为,王洪杰经考试合格,由被告牡丹江医学院录取,享有该校的学籍取得了在该校学习的资格,同时也应当接受该校的管理。但法院同时认为,“教育者在对受教育者实施管理中,虽然有相应的教育自主权,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被告牡丹江医学院对原告王洪杰做出开除学籍的决定未送达给其本人,未告知相关权利,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法院认为:“学校在对学生处分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将处分决定书送交给本人,并告知被处分人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而被告做出的行政处分决定违反上述程序不具有合法性。”法院还认为:“被告牡丹江医学院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规、校纪,据此进行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告牡丹江医学院对王洪杰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有违法律的规定,应视为无效。”2005年12月8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做出判决:撤销被告牡丹江医学院牡医学院政发[2005]3号《关于给予王洪杰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问题:

1、分析上述两个案例中,学校处分学生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并说明理由。(8分)

2、你认为上诉两个案例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说明理由。(12分)

四川警察学院期末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考试科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C考试时间:120分钟

适用专业:治0603(本)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5分,共30分)

1—5:C、A、C、B、D

6—10;D、D、C、D、A

11—15;D、C、B、C、B

16—20;D、B、B、C、B

二、多项选择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5;ABCDE、ABCD、ABC、ABCDE、ABC

6—10:AC、BCD、CD、ACD、BD

11—15;ACD、AC、ACBDE、ABD、ABCD

三、论述题(10分)

请你结合实际,试述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及存在的理由。(2分)

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目的和动机、内容和范围、行为和方式、手段和措施。(3分)

3、确立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意义。(2分)

4、举例说明。(3分)

四、案例分析题、

(一)(本题10分)

1、本案涉及责任年龄法律问题。(4分)

2、本案的处罚不完全适当。对不满14周岁的学生,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是正确的。(4分)

对已满14周岁的学生,应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分)

(二) (本题20分)

1、属于行政行为(4分)。符合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4分)。应具体进行分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这类纠纷既不在不可诉行为之列,也不属于可诉行为的范围,是否受理这类案件,更多的时候受到实践中法院和法官们对法律的理解、适用以及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12分)

第18篇: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介绍

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介绍 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四川核工业工程学校是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前身为四川核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成立于1979年,2012年11月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的批复》(川府函【2012】256号)文件,正式批准为公办的四川核工业技师学院。

学院隶属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宝轮镇,共有三个校区(一校区、二校区、成都校区),总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在校生10000余名。学院致力于培养心智健全、定位准确、身体健康、技能精湛的技能人才、服务于社会发展;坚持“宽基础、多技能、德育为先、能力为本”的教育目标;以培养预备技师、中高级技能人才和高级资质的专业技术骨干为主要任务;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民族素质”为已任;经过33多年的艰苦创业,学院由原来的厂校合一发展成为多元化、多层次、多学制办学,集技师培养、中高级技工教育、中专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职业技术培养、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有“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核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物流服务与管理、机床切削加工、焊接加工、电子商务、铁道运输管理”等专业,拥有“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方向)、电子商务、汽车维修、电子设备应用与维修、焊接加工”五个省级重点专业和“高级电工、单片机、制冷制热、彩电智能、多媒体、数控、钳工、车工、焊接、模具”等实训中心50多个,并按国家授权对各专业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办学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学院先后被评为“国家第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高级技工学校、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重点示范校、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全国首批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实验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国核工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先进单位、四川省劳务扶贫开发培训基地、四川省职业技能综合培训基地、省级人才开发示范点、四川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四川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四川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先进单位、四川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劳务扶贫工程培训示范基地”等,受到各级领导及社会的一致好评。

由四川核工业技师学校提供

第19篇:四川传媒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官网:www.daodoc.com 四川传媒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四川传媒学院始建于1997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建院19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办学成果。2015年1月,被著名高校排名机构中国校友会网,以94.38分的总分、“四星级”的定位、“中国高水平大学”的美誉,列全国新机制高校的第一名。 学院位处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现有校园面积2200亩,建筑面积63余万平方米,在校学生二万余人,本、专科专业各40余个。学院以毕业生整体就业率高、专业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和用人单位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的佳绩,被教育部专家誉为“一流的理念、一流的设备、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培养模式、一流的学生、一流的学校”。 学院在培养目标上,致力于培养应用性、复合型,掌握多项高端专业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在办学理念上,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了一切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创新创业教育上,实施“一年级有意识,二年级有规划,三年级有行动,四年级有成果”,让广大同学在短短三四年里,能够多成才、早成才、快成才。

学院吸引了大批省内外知名“双师双能型”专家前来执教。在名师们的带领下,取得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建设专业、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精品课程等多个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同类高校独树一帜。近年师生共获各类奖项1500余个,其中国际级220余个,专利27个。

斥巨资购置高端专业器材,形成了独特的教学优势:西部地区首台3D高清8+1电视转播车用于现场直播教学和实践;近2000台3D、4K、高清摄影摄像设备和高端数字摄影机,在摄影摄像实训中发挥作用;3000多台后期编辑设备和图形工作站,供学生学习后期剪辑;“西部第一录音棚”和百余间专业录音棚、音频制作工作室、大型摄影棚、艺体中心提供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台的节目合成真实工作环境。与索尼、松下、佳能、苹果、联想、微软和惠普集团共建索尼高清演播室、松下4K演播室、苹果培训认证中心,佳能影像工作坊、联想创新中心、惠普教育卓越中心、微软动力联合实验室,为追踪前沿的教学和科研,提供强大支撑;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和具备省级电视台标准的全景式电视新闻

官网:www.daodoc.com 演播厅、广播直播间和虚拟演播室,培养出大批引领行业新潮流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人一间的学生宿舍,安装了空调、电视、电话、淋浴器、宽带网和饮水机,居住条件全国一流。院内全国高校首个中影院线数字电影院、大型现代化健身中心、功能完备的“校园一卡通”,以及超市、商场、驾校、游泳池等,为广大同学提供了学习、生活的便利条件。 为了与国际接轨,拓宽同学们的国际视野,学校与包括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西伊利诺伊大学、纽约电影学院、韩国全州大学、韩国明知大学,日本道都大学、加拿大多伦多电影学院、新西兰约比设计学院等在内的美国、韩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等多个国家的十余所院校开展了校际交流与合作,为同学们开通了专本连读、本硕连读和短期出国学习。与三所省内著名高校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同学们开通了国内深造的渠道。

学院建院伊始即坚定走“应用型”道路,2015年被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为首批向应用型“转型”高校后,更是倾尽全力打造转型的“升级版”,各项具体措施正在紧锣密鼓落实中。以四川传媒学院为依托,建设的“府河源影视硅谷小镇”被列入“四川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十三·五’发展规划”;后经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被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评为“国家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再后来,以四川传媒学院等为主体的“新一代专业功能聚合型国家级影视基地”建设,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入2020年前完成的“高清四川智慧广电”专项。已与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在以四川传媒学院为核心的产学研区域内,将拥有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和最具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进而带来系列现代传媒的创新性成果。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一所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传媒大学,必将由四川传媒学院升华而来! 录取原则

四川传媒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院,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四川传媒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者,授予四川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

官网:www.daodoc.com 录取。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四川省编导类专业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上海市参加我院表演类(含影视配音、全能艺人)、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美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认可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合格成绩)、美术类(认可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成绩)的专业成绩在该市统考合格和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文化成绩达到上海艺术类专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统考专业成绩*60%+校考专业成绩*40的总分从高到低,文理统一排序,择优录取。摄影专业认可我院校考合格成绩。我院未校考的专业认可该市联考合格成绩。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调整招生计划,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使用预留计划应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定、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

官网:www.daodoc.com 按语文成绩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院官方网站之后发布的消息)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传媒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四川省艺术类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上海市参加我院表演专业(影视配音、全能艺人等方向) 附则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传媒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应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790788

8、8795300

6、87953008 传真:028-87907888 四川传媒学院官网:http://www.daodoc.com

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详解

一、播音与主持专业(总分300分)

(播音与主持、双语播音、新媒体主播主持、综艺娱乐主播主持、空乘及地面服务等方向)

(一)播音与主持方向(总分300分)

身高要求: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

初试:

1、指定作品朗读: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

2、即兴命题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复试: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片段、影视话剧独白):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时间两分钟左右)(150 分)

2、命题辩论:二人一组,分为正方与反方,各自立意展开联想,即兴阐述,不争辩、不攻辩,每人时间两分钟以内。要求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新颖,口语表达力强(150分)。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二)双语播音方向(总分300分)

身高要求: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

初试:

1、指定作品朗读: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

2、即兴命题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复试:

1、自备英语作品朗诵(新闻、诗歌、散文、小说片段、童话、故事均可)。时间两分钟左右(150 分);

2、英语命题评述: 考官口述题目,考生准确理解题意 进行评论,要求解题正确,语言清晰,表述具体(150 分)。

官网:www.daodoc.com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三)新媒体主播主持方向(总分300分)

初试:

1、指定新媒体软文口语表达。(考察学生对新媒体表达方式的理解、感悟,通过口语表达考察学生嗓音条件、普通话语音面貌、口语表达能力等主播、主持基本素质和能力。

2、指定图片述评。(以图片的元素和线索进行评述。)

复试:

1、才艺展示(自定才艺形式。)(150 分)

2、故事编述(当场指定一句话,考生即兴创作故事,2分钟以内。)(150 分)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四)综艺娱乐主播主持方向(总分300分)

初试:1.形象、形体及特长的综合考查:形体及特长展示(舞蹈、唱歌、武术、健美操、曲艺等)

2.语言能力考查:自备文学作品朗诵(要求普通话标准,正确理解和表达作品,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

复试:1.即兴场景应对: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150分)(例题:比赛有输有赢,歌唱比赛中,有位选手没有获得预想中的成绩,即将离开这个舞台,作为主持人,你该如何主持?)

2.命题主持:根据材料模拟主持。(150分)(例题:为学校辩论赛设计一段开场,该辩论赛的主题为“外来文明对中国文明的影响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五)空乘及地面服务方向(总分300分)

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63-175cm;男生身高要求174-185cm

初试:

1、语言表达(中文自我介绍);

2、形体展示(舞蹈、武术、健美操、广播体操等)

复试:

1、综合面试及身体初检(150分):考生5人一组,男生着纯色泳裤,女生穿高跟鞋着分体式泳装,集体上前按考官要求进行正面、侧面、背面展示,再逐个做规定动作进行形体观察;进行身高、体重、皮肤及疤痕的检测;(特别说明:考生不得穿丝袜和佩戴饰

官网:www.daodoc.com 品,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盘头;其他身体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朗读客舱中文广播词(150分)(特别说明:此环节重点考察学生对普通话及语言的掌握平。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300分)

(影视编辑、影视编导、新闻与网络传播、广告与传媒、网络视频编导、制作及运营、影视文艺编导等方向)

1、影视编辑、影视编导、新闻与网络传播、广告与传媒、网络视频编导、制作及运营等方向(总分300分)

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编导创意(含声画结合片段构思,影视广告创意)。(150分)

笔试:编写故事(150分)

2、影视文艺编导方向(总分300分)

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才艺展示、文艺常识(150分)

笔试:编写故事(150分)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总分300分)

面试:回答问题,重点考察考生的作品阅读情况,联想想象能力及对生活的分析理解能力。(100分)

笔试:命题写作(200分)

四、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总分300分)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导表方向)

1、戏剧影视导演:

初试:形象考察,回答问题(影视常识)和编讲故事(100分);小品表演(100分)

复试:故事类短片分析(笔试)(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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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戏剧影视导演(导表方向):

3、初试:形象形体考察,综合素质评估、声乐演唱(自备歌曲一首:美声、通俗、民族均可)(100分);集体小品表演(指定小品)(100分)

复试:朗诵(散文、诗歌、故事、短文、戏剧或影视剧独白任选)(指定稿件)(100分)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五、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总分300分)

(数字电影、城市多媒体及数字影视特效制作、新媒体艺术等方向)

面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影视、数字媒体、美术等相关知识)(150分);

笔试:编写故事、命题作画二选一(命题作画绘画风格不限)(150分)

六、电影学专业(总分200分)

面试:自我介绍(40分);电影艺术基础性常识问答 (60分)

笔试:创意构思(100分)(考生根据试题中所提供的素材,进行创意构思,并进行不得少于800 字的书面阐述。)

七、视觉传达、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含各专业方向)(总分200分)

1、素描(默写)(100分);

2、色彩(默写)(100分)。

八、雕塑专业(总分200分)

1、基础造型(100分);

2、色彩搭配(100分)。

九、表演专业(总分400分)

(表演、全能艺人、影视配音、服装表演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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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演(总分400分)

初试:

1、自我介绍、艺术素质(20分);

2、声乐(90分);

3、形体展示(90分)。

复试:

1、台词(指定稿件)(100分),

2、命题集体小品(100分);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二)全能艺人方向(总分400分)

初试:

1、自我介绍、艺术素质(20分);

2、声乐(90分);

3、形体展示(90分)。

复试:

1、网络直播秀(限时1分钟以内,个性化才艺展示形式不限)(100分),

2、命题集体小品(100分)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三)影视配音方向(总分400分)

初试:

1、自我介绍(20分);

2、指定稿件朗诵(50分);

3、形体展示(50分)

复试:

1、声乐(50分);

2、自备稿件朗诵(100分);

3、指定现场片段配音(130分);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四)服装表演方向(总分400分)

身高要求:男178-193CM 女165-183CM

官网:www.daodoc.com 考生自备物品:才艺表演音乐、泳装、女生自备高跟鞋

初试:

1、基础条件测试(150分)(身高、肩宽、三围、体重、比例等);

2、语言表达(自我介绍)(50分)。

复试:

1、基本功测试(100分):步态展示(根据音乐在规定线路上自然行走);

2、艺术素质(50分)[a节奏感 b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 c所展示服装风格得把握];

3、才艺展示(50分)[a协调性(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b柔韧性]。

(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十、音乐学专业(总分400分)

初试:

1、声乐100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自选曲目1—2首(自带CD伴奏碟);

2、钢琴演奏100分(如有器乐展示,器乐自备)演奏作品1—2首。

3、视唱练耳100分。(a 模唱听音b 五线谱两升两降以内或简谱试唱) 复试:基础乐理笔试100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及音乐类相关常识)

十一、音乐表演专业(总分400分)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等方向)

(一)音乐表演方向(总分400分)

初试:

1、声乐演唱 (200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要求:准备两首歌曲,由主监考教师指定演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伴奏,请自备乐谱或伴奏带,CD、VCD、DVD伴奏带均可)}

2、视唱练耳(100分){a 模唱听音 b 五线谱两升两降以内或简谱试唱} 复试:乐理(笔试100分){考试范围: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上下册)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及音乐类相关常识。}

(二)流行演唱方向(总分400分)

官网:www.daodoc.com 初试:

1、流行演唱 (200分){要求:准备两首歌曲,由主监考教师指定演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伴奏,请自备乐谱或伴奏带,CD、VCD、DVD伴奏带均可)}

2、视唱练耳(100分){a 模唱听音 b 五线谱两升两降以内或简谱试唱} 复试:乐理(笔试100分){考试范围: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上下册)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及音乐类相关常识。}

二、录音艺术专业(总分400分)

(电影电视声音制作、音乐录音与综艺节目声音制作等方向)

(一)电影电视声音制作方向(总分400分)

初试:1.影视常识简答(100分);

2.声音辨识(100分);

3.才艺展示(100分)

复试:1.影视声音听辨;

2.影视评述。(笔试100分)

(二)音乐录音与综艺节目声音制作方向(总分400分)

初试:1.才艺展示(声乐器乐均可)(100分);

2.视唱(100分);

3.练耳(100分)

复试:乐理及音乐常识笔试,内容为李重光《音乐基本理论》100分。

十三、舞蹈编导专业(总分400分)

身高要求:男1.70米及以上 女 1.60米及以上

初试:

1、自我介绍(50分);

2、基本功测试(100分)(前、旁、后搬腿、控腿;扳肩;下腰;自然弹跳);

3、成品舞展示(50分)(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芭蕾舞、古典舞任选其一)。

官网:www.daodoc.com 复试:

1、技术技巧测试(100分)(跳跃类、旋转类、平衡控制类和辅助连接动作类的综合动作单一或组合测试);

2、命题即兴舞蹈(100分)(抽选即兴舞蹈题目,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说明:

1、考生考试时必须穿紧身服,练功鞋参加考试;

2、考生复试时可以自选舞鞋与舞服;

3、考生使用的伴奏音乐应是CD光盘的首曲。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十四、舞蹈表演专业(民族民间、现当代舞方向)(总分400分)

身高要求:男1.70米及以上 女 1.62米及以上

初试:

1、自我介绍(50分);

2、基本功测试(150分)(前、旁、后搬腿、控腿;扳肩;下腰;自然弹跳)。

复试:

1、技术技巧测试(100分)(跳跃类、旋转类、平衡控制类和辅助连接动作类的综合动作单 一或组合测试);

2、成品舞展示(100分)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芭蕾舞、古典舞任选其一。

说明:

1、考生考试时必须穿紧身服,练功鞋参加考试;

2、考生复试时可以自选舞鞋与舞服;

3、考生使用的伴奏音乐应是CD光盘的首曲。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十五、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方向)(总分400分)

身高要求:男1.70米及以上 女 1.60米及以上(特殊人才除外)

初试:

1、基本形态测试(100分);

2、芭蕾基训测试(100分):软开度下横叉、竖叉、下腰;控制(面向一点抱前、旁、后腿并控制);肌肉能力(两腿并拢向上跳10次)。要求:学生需穿紧身练功服、软底练功鞋。

复试:

1、体育舞蹈(摩登舞、拉丁舞)任选一支舞种基本动作组合;

官网:www.daodoc.com

2、自选成套动作展示,任选一支舞种(可单人可双人、音乐自备、自备专业表演服)。要求:有表现力、动作编排合理、完成动作协调,动作与音乐节奏配合准确,能较好的体现出舞蹈的风格特点。(200分)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十六、舞蹈表演专业(健身舞蹈方向)(总分400分)

身高要求:男1.70米及以上 女 1.60米及以上(特殊人才除外)

初试:

1、基本形态测试(100分);

2、专项技术测试(100分):力量测试 (30秒俯卧撑);柔韧、跳、转技术——展示自己所擅长的2至4个舞蹈技术技巧或难度动作。要求:学生需穿紧身练功服、软底练功鞋。

复试:自编成套动作展示(民舞、健美操、啦啦操、排舞、街舞等舞种90秒以内)(200分)。

要求:音乐、专业表演服自备、成套动作有难度动作、亮点突出、有表现力。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十七、舞蹈表演专业(幼儿艺术舞蹈方向)(总分400分)

身高要求:男1.65米及以上 女 1.55米及以上(特殊人才除外)

初试:

1、基本形态测试(100分);

2、普通话测试(100分)(自我介绍、自备稿件朗诵)

复试:自选舞蹈展示(200分)(自备音乐、表演服,1分30秒内) (复试全程录像,现场主考官给出分数后回学校由专家组审看录像后确认。)

十八、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总分300分)

面试:形体考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影视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影视艺术常识、电影方向:用形象化的文字表达编讲故事;影视方向:摄影作品分析。(考生根据所选择的方向进行答题)(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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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摄影专业(总分300分)

笔试:

1、艺术常识(含摄影常识、美术常识、文艺常识)(50分);

2、画面组合(50分);

3、摄影作品分析(200分)

第20篇:四川学院秋季开学自查报告

四川XX职业学院

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在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中,我院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精心地组织,周密地安排,确保学院开学后各项教学管理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得到落实。现将我院开学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1.师生准备情况

8月28日,我院召开了学院领导班子会议,针对2017年暑期开学事宜,细化了领导分工,明确了岗位责任,强调了层层落实。并对本学年我院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8月29日,学院召开了全体教职员工大会,对新的学期教学与学生管理做了全面动员,为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充分的准备。

8月30日、31日为学院2017级新生报到时间,学院已做好了全面周到的接待工作准备。

2015级和2016级学生于9月9日、10日报到,11日正式行课。为确保学生能够按时到校,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了电话访问。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和要求,我院制定了《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和《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并于9月初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该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在了解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基础上,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最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就目前数据显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 人。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院实训中心在假期中对所有的实训基地进行了综合维修检测,以确保开学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数控实训基地、计算机室、体育场所及器材、音乐实训楼及器材等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符合国家规定。

4.后勤保障情况

暑期中,学院后勤部对学院所有教室的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学院网络进行了检修维护,以确保开学后教学正常运行。

5.开学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随着新生的报到,新生军训即将开始。在军训期间,除军事教官外每个军训班级配备一名学生工作辅导员,对新生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追踪监察,以及心理危机排查,同时进行爱国教育活动和安全防范教育等活动。

二、校舍安全管理

1.对学院教学场所、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等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对每一栋校舍配备安全员和生活员,进行专人管理。

2.对学院道路交通信号标志、监控设施、校舍逃生线路进行安全排查与优化。

3.对全院校舍消防设施进行统一大排查,对部分有安全隐患、过期、老化和不达标的设施进行统一更换。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1.学院在食品、饮水上加大了科学管理,进行了安全卫生大检查,严把膳食采购关、制作关、加工关和消毒关。对水源清洁、消毒等,请卫生局的同志对水质进行了检测,不断完善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

2.学院针对各种生活设施,包括饮食、住宿、水电等进行了全面检测,提高了后勤保障,以确保师生返校后正常教学、学习和生活。

四、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学院安保处已对护校安全行动的落实、学校安全的管理、开学教育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1.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考核的重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同时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三防”建设。学院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物防”,学校大门值班人员配备防恐、防暴器材,学校实行校内全方位安装视频监控,进出校大门设置警示标志,学生宿舍设置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内重点领域(地点)设立流动安保岗哨。对校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有效开展了消防演练和自然灾害应急疏散演练。

3.校园安全稳定。学院制定了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消防预案、防校园欺凌暴力预案、防流行传染病预案,反恐防暴预案等。把安全教育纳入每天课堂前十分钟和每天放学十分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利用学院墙报、学生晚自习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部门联系,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4.存在问题

在自查中,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监控损坏、部分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现学院后勤正在积极更换中。针对校外时有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小商小贩在学校周边逗留叫卖的现象正在积极治理。

至今为止,在学院领导和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全体教职员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学生认真学习,学院秩序井然。学院开学工作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局面,为本学期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我们对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充满信心。

四川

职业学院 2017年8月31日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doc》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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