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说明范文

2022-07-06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商标变更说明

商标变更

一、简要说明

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二、办理途径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变更的书件格式

变更的书件格式有四种:《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8、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

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

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五、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六、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6年7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什么是商标变更

根据现行《商标法》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

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推荐第2篇:中国商标说明

中国人口众多,消费力逐渐增强,发展潜力很大。因此,知识产权在中国得到保护也就显得更重要了。中国市场得到保护就等于保护了全球1/4的市场。

接下来,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中国商标注册的基本情况:

申请条件

  公司名义申请;或者个人(年满18周岁)名义申请

办理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 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o 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o 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和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 商标图样

o 清晰商标图样(1份)或电子版LOGO,图片尺寸正磐会为您处理

o 注:若商标为彩色,请指定颜色,以后使用将按照指定颜色使用;若商标为黑白,以后

可使用任意颜色 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

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可从本网站“商标分类表”栏目中查询。

商标设计

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问题:

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商标查询

 查询的内容是什么?

综合查询包括以下部分:

o 最佳保护:根据商标的使用情况,确定应申请注册的类别。

o 商标查询:基于确定的最佳保护范围,我们对已在先注册商标进行深度的查询,以确定是

否存在近似文字或图形商标。

o 分析和建议:根据对商标的查询和专业经验,我们的律师将给出一份商标注册成功可能性

的估计。还会给出一份有关商标注册过程的总建议。

o 商标注册建议书:根据以上建议,我们的律师将给出一份商标注册建议书,供客户在申请

商标注册时作为参考。

 我们提供的查询服务有两种:

o 内部查询服务,该项服务是免费的,时间为2个工作小时(正常情况)

o 代理政府查询服务,该项服务遵循查询自愿、有偿、查询结果仅供参考的原则,时间为

2个工作日。每个商标每类别查询费用:中文,人民币120元;英文,人民币120元;

图形,人民币400元。

o 注:查询结果不等于审查结果。 受理通知

商标局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后,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费用是否交齐。如无意外,商标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3个月。

审查

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 如审核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初审公告

初审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商标异议申请规定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的异议期为初步审定的商

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商标异议人须交送《商标异议书》,在异议书中要将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人、商品类别、商标刊登初审公告的日期、公告期号和初审号填写清楚。

反之,当别人对自己商标注册提出异议时,被异议人可以在期限内作出答辩。

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 申请商标时间和费用

有关申请如无不足之处,又没有遇到反对,则整个程序(由提交商标申请至批准商标注册)需时约为一年半。

申请注册费用:人民币1800元(每类超过商品10个,每增一个人民币100元);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间不再另收费用。。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

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

推荐第3篇:商标申请说明(推荐)

流程: 商标内容,进行查询,如果没有在先相同或近似的申请,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如果有相同或类似的在先申请,建议客户换个名字注册。

二:申请注册

商标注册流程:

(1)、确定商标内容

(2)、确定保护类别

(3)、进行商标检索

(4)、准备申请材料

(5)、递交注册申请

(6)、拿取《受理通知书》

(7)、拿取《商标注册证》

(一)、申请人资格:必须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007年以后自然人不允许注册商标了;企业需要工商营业执照,个人申请需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商标注册途径:有两种,

第一种是亲自到北京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提交申请,只能到北京的中国商标局办理,地方工商局不受理相关案件。

第二种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正规合法的代理机构都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有备案的,可以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查到。

(三)理通知书(此期间为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期一年左右;如果实质审查通过,就进入公告程序,公告期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商标注册证了。到商标的注册证书,商标证书使用期限为10年。从核准公告到发证约2个月时间。

(四)10个商品/服务项目,每超过一个,另加收100元。代理机构的代理费为

(五)、申请资料:

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商标图样、注册的类别、选10个小项;注:附带的5张图样需要裁剪成与《商标申请书》后面粘贴的商标一样大,然后装在塑料密封口袋里,装订在申请书后面。

推荐第4篇:商标申请书填写说明

商标申请书填写说明

1。 填写申请书式时,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式上的注释或填写说明,按

要求认真填写。

根据2002年9月15日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从2002

2。 年9月15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必须打字

或者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相应的申请书式上输入相关内容,然后用70g

3。 的A4(210mm×297mm)纸张打印。如果一份申请书式是两页,

请用正反面打印。

由于申请书式是固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

4。 式或位置。如果申请人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商标

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人的名称应与所提交证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企业的,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但如果营业执照中的

5。 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

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实际住所地址。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6。 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八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7。

8。

未委托代理组织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所谓的“代理组织”是指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组织。 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申请书上签名。

推荐第5篇: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说明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可以自行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后,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变更,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当办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二、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的办理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由许可人办理。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并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

3、许可人、被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能够证明许可人有效存续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文件使用外国文字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4、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再许可的,还应提交主许可和前次许可的所有许可人含有同意进行再许可内容的许可合同或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当事人为外国或我国港、澳、台地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3、共有商标申请许可合同备案,备案申请书可以仅由代表人签署,但应提供全体共有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同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由全体共有人签署。

4、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4)如属于再许可的,应在是否再许可项选是。如不属于再许可的,应在是否再许可项选否。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规费 每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收取规费300元。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的发放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经审查书件齐备,符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直接办理的,以邮寄方式将备案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发给代理组织,由代理机构转交申请人。

(六)注意事项

1、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是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3、通过一份合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在一次性提交多份申请时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原件,其他申请提交合同复印件,并指明合同原件所在。

4、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在一次性提交多份申请时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原件,其他申请提交合同复印件,并指明合同原件所在。

5、再许可办理的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许可合同中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可以出具相应的授权书,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办理再许可的,主许可和前次许可均应办理备案。被许可人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应提交其与原许可人签订的含有允许其许可第三方使用内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许可人出具相应的授权书。上述合同或授权书已在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人办理新的再许可备案时,仍应提交上述合同副本或授权书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属于多重再许可的,许可人办理再许可备案时,应提交该商标从第一次许可使用到本次许可使用的合同副本、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6、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过受让方式获得商标专用权的,许可期限起始日期不得早于商标转让公告日期。

7、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许可人予以补正。许可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补正后连同补正通知书一并通过邮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标局。

8、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按照约定时间和条件生效,即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备案,对合同本身法律效力并无影响。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的除外。

9、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第2期《商标公告》上,主要刊登内容为: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名义、许可使用商品、许可使用期限等。

10、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有关书件寄交给商标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转交申请人。

四、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

(一)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变更的办理:

1、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在申请项目中写明变更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并写明原名义和变更后名义;

(2)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

(3)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无论是许可人还是被许可人名义变更,均应由许可人提出申请;

(2)许可合同变更只能变更许可人或被许可人名义,不能变更许可合同条款、期限、许可商品等内容。许可使用商品、期限及其他条款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办理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许可使用商标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也应重新办理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3)只有在许可合同备案被准予备案后,才能提出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申请,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上必须填写备案号。

3、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提前终止的办理:

(1)填写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在申请项目中写明提前终止;

(2)提供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终止的相关法律文件。

(3)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提前终止申请应在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机关做出终止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

(2)协议提前终止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提前终止的时间。

(3)共有商标申请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申请书可以仅由代表人签署,但应提供全体共有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协议也应当由全体共有人签署。

(4)只有在许可合同被准予备案后,才能提出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提前终止申请,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上必须填写备案号。在许可合同被准予备案之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回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 类 商品上的第 号 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 类 商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八、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年 月 日

六、再许可授权书(范本)

再许可授权书

使用,许可期限为

年 月日 至年月日。许可商品/ 服务为:第类的。

七、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0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我/我单位同意将第号商标再许可给

推荐第6篇:注册泰国商标说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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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可注册的商标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国际分类表 使用国际分类 优先权

泰国不是巴黎公约成员国,所以主张优先权只能以互惠为条件。 注册商标保护期限

注册商标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算。到期后可每十年续展一次。 不使用

无需以在先使用为注册基础,但一旦出现冲突,在先使用可作为有利证据。如果有他人提出撤销申请,没有正当理由而连续3年不使用的商标可被撤销。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资料:

1)一个商标一个类别一份申请;

2)40件商标图样(彩色)或1件商标图样(黑白);

3)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不可包含一类别中的所有商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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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名称、地址;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商品设计说明; 商标申请注册所需时间 通常为1年至1年半时间

续展续展时,涵盖一类别所有商品的商标会被重新划分,并将商品具体化。如果重新划分后,商品跨越多个类别,每一类别都应缴纳续展费用。续展申请应在商标注册保护期满前90天内提出。

推荐第7篇:深圳注册国际商标补贴说明

深圳注册国际商标补贴全攻略

一、申请补贴材料:

1、《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申报表》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文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复印件(供文件存档使用);

3、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复印件(验原件);

4、境外商标注册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5、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的中文译件;

6、商标权权属保证文件

二、申请补贴条件:

1、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2、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

3、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4、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

5、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深圳籍学生;对于共同申请的商标,共有商标中的第一申请人须符合前款规定。

三、申请补贴金额: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人民币,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2、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

3、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4、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

四、申请补贴流程:受理——审核——申请拨款——通知拨付

来源于:伊顿法律事务所

推荐第8篇:关于商标使用证据材料的说明

关于商标使用证据材料的说明: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条中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具体为:

(一)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包括:

1.商标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上等;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上等;

3.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二)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包括:

1.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中,或者使用在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

2.商标使用在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中;

3.商标在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照片等。

(三)服务商标的使用方式包括: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装饰、招贴、菜单、登记证、价目表、挂号卡、奖券、文具、发货单、提供服务的协议等;

2.商标使用于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包括汇款单据、发票、发货单、提供服务的协议等;

3.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四)商标注册信息的发布不视为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五)以下情况视为注册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因国家政策限制停止使用的;

3.因破产清算停止使用的;

4.其他无法使用的情形。

推荐第9篇:注册美国商标说明及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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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注册美国商标说明及详细流程

2018美国商标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有什么变化吗?接下来有关2018注册美国商标说明及详细流程的相关内容就由呱呱知道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商标使用:美国商标采先使用主义,因此先使用比使注册还要重要。

商标注册:在提出申请之同时,需提示一份已在美国地区使用之证明,如无使用证明,则必需在申请之后注册之前,宣誓注册后将如何使用,及已在美国地区使用之证明证明文件。

商标种类(正商标):表示自己经营的商品、并有使用的意愿,专用商标者应办理申请注册。 服务标记:不是表示商品,而是表示所提供之服务。 美国商标注册分类:美国商标采用国际分类。 美国商标申请时间:美国商标申请约12~18个月。

美国商标注册专用时间:自注册日之日起十年,到期后要申请延续注册。 注册商标使用需知:注册后每五年需公告一次,公告仍在使用或提出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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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美国商标所需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申请商标的图样

4.申请商标拟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 5.申请人企业名称和地址的中英文 6.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 美国商标 1.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

虽然查询结果不等于审查结果,但是,到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查询服务,可以使整个申请注册过程极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客户选择美国专利商标查询服务。

2.提交申请

提交所需要的资料有: 1)商标注册委托书

商标注册委托书请向我司索取。注: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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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

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尺寸在5厘米*5厘米到10厘米*10厘米;电子版图样。 4)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

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表”请向我司索取。 5)使用意向说明书

在海外及美国当地商标使用的第一次日期(不用出具文件证明);如客户的商标未曾在美国当地使用过,客户则应预备“使用意向证明书”,鹰飞国际可为您提供此服务。

6)优先权证明

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3.受理通知

美国专利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后,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费用是否交齐,如一切妥当,给予一个申请编号,发放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25天。

4.审查

审核员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他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审核员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条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登宪公告阶段) 5.登宪公告

一旦美国专利商标局核准商标申请后,该商标会在商标周刊上登记公告,该公告日期将以函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公告期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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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后,该商标的详细资料将被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如果注册申请顺利,需时12-16个月。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间不再另收费用。 1)受理通知:由申请日起计约2至3星期内 2)公告刊登:由申请日起计约3至6个月内 3)异议期:由公告刊登日起计3个月内

4)证书发出:公告后3个月内安排,证书有效期为10年。以上是2018注册美国商标说明及详细流程有关内容,更多注册美国商标的问题请访问知呱呱知道网一站式知识产权资讯服务平台。

推荐第10篇:商标

论企业商标战略规划

商标作为商品和服务的标志,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 载体。科学制定及实施商标策略可以确保商标战略的圆满实 现,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商标战略

企业商标战略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运用商标开拓和占领市场的目标、任务和步骤,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从商标的创意和设计开始

一是商标的创意应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情感内涵、民族专涵,或具有沧桑感,或有时代感,或能将几者巧妙结合;二是商标的设计要主题集中,应注意精美别致,图案鲜明,具有艺术魅与,抓住消费者的视觉,满足审美心理享受,从而对商标所代表的商品产生好感,促进购买欲望。同时,设计的商标要简单清晰,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性特征,要简单明确、便于呼叫、便于记忆。以“娃哈哈”商标为例,它在设计的过程中,就从市场学、心理学、传播学、社会学、语言学等多学科角度进行研究论证,最后采用新疆民歌中的“娃哈哈”三个字。这三个字不仅意味着健康,也容易被儿童所接受,被家长所喜爱。所以“娃哈哈”商标在群众中被广泛传播,娃哈集团的系列产品在小朋友们心目中经久不衰。

2.及时依法注册

及时依法注册是企业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基础。我国《商标法》 对商标权的确认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企业只有将设计使用的商标依法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并得到法律的保护。及时进行商标主册,不仅是指在中国注册,同样也意味着在国外进行注册。随着对外经济交往的增多,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这一问题就显得迫切。由于商标专用权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在一国拥有的注册商标,在他国不一定被承认。况且拥有一定知名度的产品,则更容易被别人抢注。我国驰名海内外的著名老字号“同仁堂”,创建于清康熙八年,但是,早在1983年就被他人在日本抢先注册。2005年,中国四川某酒业新推出一款蒸蒸日上礼品酒,该酒有金、黄两种包装,雍容华贵,彰显了大家风范,用之作为礼品酒,表达了希望家人欣欣向荣、蓬勃向上之良好祝愿。就在人们为此款酒的未来叫好之时,令人想不到的是“蒸蒸日上”33类(白酒类)商标该企业并未在商标局注册,该商标已被中国南京韧文化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收入囊中。在经济活动中不少企业忽视商标的及时注册,而备尝苦果。

3.商标战略的基础是质量

产品质量是商标战略的核心,如果产品质量出了问题,著名、驰名商标就很难保证,产品质量是在市场竞争中创造出来的。新疆的“天山羊绒衫”、“伊力”白酒等驰名商标产品,都是企业经营人员、科技人员和全体员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创一个驰名商标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产品研制开发,还包括售后服务,信誉投资,尤其是广告的宣传等。

二、加强商标的使用管理和自我保护意识

1.注意正确的使用商标。

商标的注册意味着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但注册后一定要依法正确使用。一是要严格按照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印制并使用商标,注意不要出现类似自行改变商标文字、图形,擅自扩大商标使用范围以及三年连续停止使用等违反《商标法》的行为。二是不要滥施许可,许可他人用商标必须依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手续,签定使用许可合同,并予以备案,同时注意跟踪被许可人的产品质量,切不可为了眼前利益,轻许他人使用,使信誉受到影响。三是及时办理有关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的变更和商标有效期满的续展注册手续,保证企业对商标的合法有效使用。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制

企业应把商标管理纳入全面管理之中,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商标管理组织,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对商标的使用、标识的印制、出入库、废次商标的销毁等方面严格把关,并设立科学的、完善的商标档案。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应设专门的商标管理机构,配备熟悉商标知识和商标法律知识的管理人员,从商标方面为企业负责人作出生产和经营的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3.加强商标的自我保护意识

商标一旦出名,便会成为假冒者捕捉的对象。商标所有人应增加自我保护的意识,自觉地同假冒侵权行为作斗争,维护自已的商标信誉。应注重市场调查,发现侵权、假冒行为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主张权利,并积极配合查处,用法律武器保护商标专用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一

三、强化商标的广告宣传,争创著名、驰名商标。

所谓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它具有普通商标不可比拟的特点。首先,驰名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质量可靠,对于消费者的吸引力更大;其次,商标具有较高的商标信誉价值;再次,驰名商标昕指定的商品覆盖面广,商品的知名度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覆盖面成正比。驰名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产权,是可以在价值上量化的重要资产。企业的商标由普通商标发展到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是靠高质量的商品及服务和高品位的广告宣传创立出来的,倾注了商标昕有人的心血。企业在使用商标时,应加大广告宣传,提高商标的知名度,扩大商标的影响范围和周知面,充分发挥商标引导消费、沟通产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广告创意上,要力求整体不乱,目标不乱、让消费者通过这些广告作品,认识产品的高质量,记住产品的包装主色,记住广告语,从而把产品的整体形象印入消费者的脑海中,留下品牌印象,实现购买欲望.精明的企业家非常重视对商标的宣传,美国的“可口可乐”商标、中国的“海尔”商标早已是驰名商标,但每年他们仍投以巨资用于商标宣传,以提 高商标的竞争,维持其驰名商标声誉及影响。而忽视广告宣传,市场份额有可能被其他重视广告宣传的企业挤占。因此企业必须注意加强商标的广告宣传,可以说这是企、业创立著名、驰名商标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同时,企业要及时收集、整理、保存上述各种资料,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工商部门申报著名、驰名商标。商标注册的重要性

很多企业不知道商标的重要性而被忽视,就因为没有注册商标而被别的公司抢注成为自己的财产,很我人会说自己在工商局注册了!怎么会有人注册我的呢等等情况,公司的名标是两回事情,工商是对公司的,而商标是对品牌。

1、注册“商标”的重要性

通常来说,商业品牌视觉感知固然极为重要,无论是大或小商业还是服务业,然而好的品牌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步,很多人认为公司的制作的标志图案和名字就是商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然而却忽视了所谓的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所获准注册的。

(1).当上海“南极人”保暖衣请了葛优等明名代言广告,可以说做得相当成功的时候以为高枕无忧了,却忽视了知识产权法律忽视了南极人没有申请商标注册,结果四川人抢先注册,从而南极人公司只得花重金才将其“南极人”商标买回。

(2).一个有声誉的品牌,是一个企业的一笔永久性的精神财富同时也是财富。有一权威人士说:海尔如果在一夜之间倒闭了,只要其“海尔”商标还在明天又能同样壮大。一个企业,只要其名称、商标一经登记注册,就拥有了对该名称的独家使用权。

(3).四川知名火锅品牌“海底捞”公司,发现北京一家餐饮公司使用“天天海底捞”做店名宣传后,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近日,市一中院已对该案立案。四川简阳海底捞餐饮公司表示,1997年,他们公司注册了“海底捞”商标。2007年,他们发现北京市金生记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海底捞”商标,5年内就收取了500万元商标使用费。所以,被告擅自使用与“海底捞”近似的商标,给该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50万元经济损失。

(4).中国经营报报道:辉瑞公司同威尔曼公司打了10年的官司终于结案。辉瑞“VIAGRA”进入中国多年,一直只能叫“万可艾”,不能使用大名鼎鼎的“伟哥”,就是因为威尔曼这样的公司抢先注册了“伟哥”商标,虽然辉瑞是最先使用“伟哥”这个名字,失去了脍计人口的商标带来的影响显而易见,虽然“万可艾”已经使用多年,但是至今难成气候,不信你可以随便调查一下消费者,问他知道万可艾还是更知道伟哥呢!辉瑞事件再次说明抢先注册商标的重要性,无论你是什么行业的公司,规模大小都应先把商标搞定,否则后悔忘矣!像这样的事幽幽皆事,最为熟悉的腾讯QQ也是犯这样的错误,最后不得不以高价从别人手里买回。

21世纪竞争是质量和品牌的竞争,我国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上站得住,必须迎接挑战,奋起直追,开成一批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大、对相关行业带动性强、有竞争力的中国名牌产品,打击“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在全球化市场竞争中知难而上,奋勇争先。

2.未注册商标的危害性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或文字、图形的组合构成。

我们比较熟悉的“茅台”商标,就是文字商标,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凤凰自行车厂的“凤凰”商标,由文字“凤凰”和凤凰鸟的图形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1).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你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是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这种锅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蓝天”商标没有注册,于是其他一些厂家觉得这个种锅既好销又能卖出好价钱,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电饭锅上打上“蓝天”商标出售,其结果,鱼目混珠,A企业的市销售额迅速下降,“蓝天”商标的信誉更是一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费者拿着其他企业生产的“蓝天”牌电饭锅要求A企业退换或赔偿经济损失。这种情况出乎A企业的意料,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A企业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主管机关对A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

(2).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弱点是,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心用权就会授予别人。

未注册商标的再一个弱点凡是未注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在新申请商标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高达到70%。这就是说,使用未注册商标,该商标与使用在相同的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为70%。换名话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70%侵权的可能性。因为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属侵权犯法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你本意如何,总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侵权就要受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要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的发展,也为了尊重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起见,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当申请商标注册。

(3).示注册商标还有一个弱点,就是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商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是工业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由于在很多国家商标法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因此,仅仅使用而未申请注册的商标,一般来说无法对抗他人的使用和注册,换言之,没有注册就没有保护。使用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一方面有可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另一方面有可能使用自己的权利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第11篇:简要说明美国商标申请注册的流程

简要说明美国商标申请注册的流程

编辑:伊顿法律事务所

申请美国商标注册需提交的文件

1、填写好的申请书一份

2、商标图样一份

3、如该申请基于商标的实际在先使用,则每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需提交三份样本,显示该商标在该商品或服务上的实际使用情况。三份样本可以相同,也可以是该商标的三种不同使用的示例。 美国商标样本

显示商标使用的样本。如为将善意使用,申请人必须在提交声明使用备案或使用声明时每类提供三份样本。此样本必须是该商标实际使用的例证,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如使用于商品上,可提供商品或包装上的卷标,与商品相关的展示或使用照片。如因尺寸问题无法提供样本,就必须提供照片及其它可以接受的复制品,商品的包装。如使用于服务上,可提供的样本为招牌、印刷的小册子、广告、业务卡片或文具。或者显示该商标在描述及宣传此服务项目时的照片比如店门或运输卡车侧面的商标图样。 外国申请者需知

非美国居民或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提出注册申请:

1、美国与该申请人所属国家商业贸易中的使用。

2、美国与该申请人所属国家商业贸易中的善意使用愿望。

3、在该申请人所属国家注册申请(自申请日起六个月)。

4、申请人拥有其所属国家商标专用权(有注册证)。美国商标申请注册程序 1.提交申请日期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负责联邦政府的商标注册。收到注册申请后,PTO会进行形式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如果符合,PTO会签发日期并在提交申请两个月后发给申请人一份通知书。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将所有材料包括申请费全部退还给申请人。 2.审查

在提交申请四个月后,PTO的审查员将负责审查并决定该商标能否注册。如不能,审查员会发函注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动。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信后六个月内答复,否则该申请即终止。如果申请人的答复不能成立,审查员将发出最终驳回。申请人可上诉商标审查及上诉委员会。

驳回的主要理由是在先注册的商标与之相似。与申请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带有描述性的商标,带有地理名称或其它原因的商标,也可能会被驳回。 3.异议

如果注册申请没有被退回或申请人答复理由成立,该商标即会被印制在商标公告上。PTO将给申请人发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后30天为异议期。 4.发证

如申请基于商标在先的实际使用且没人提出异议,PTO将于公告12个星期后颁发注册证。

如商标注册申请仍是基于申请人将善意使用该商标的声明,PTO将于12个星期后颁发通知书。申请人在6个月内可以(1)使用此商标并提交使用声明,或者(2)申请6个月延展期。只有当特别标注时才可延长此期限。使用声明提交并通过后,PTO将颁发注册证书。

第12篇:商标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

邮寄商标业务信件应填写邮政编码的通知

(1989年5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近,我局收到北京市邮政局《致用户的一封信》,内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寄递邮件逐步实行邮政编码”的规定,要求北京市内互寄信件从1989年6月1日起,寄往外省市的信件从1989年10月1日起,要填写收、寄件人的邮政编码。为了配合逐步实行邮政编码的工作,保证商标业务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北京市从1989年6月1日起,其他各省市从1989年8月1日起,核转各种商标申请书件必须在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填写申请人所在地邮政编码,核转机关在核转公章下面填写本局所在地邮政编码;凡寄往我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来函、来信应在信封的左上角和右下角分别填写收、寄件人的邮政编码(我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所在地邮政编码为100820)。

请你局将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向下属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企业转告。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1989年05月16日 实施日期:1989年05月16日 (中央法规)

第13篇:商标广告

为了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增强其诚信经营意识,树立广告行业良好的形象,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国广告协会《关于开展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省、市广协开展了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评比活动。宝鸡市广告协会每年评一次《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省广协每两年评一次《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中广协每两年评一次《广告行业诚信经营单位》。

第14篇:商标征集

关于征集浙江之鹰律师事务所所徽标志(LOGO)启事

因我所长远发展需要,现拟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能够代表我所“鹰”之形象的标识(LOGO),为我所征集一个富有生命力、长盛不衰的所徽。

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1、此次征集的所徽的设计理念是要突出我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行业特色,反映出我所字号“之鹰”所蕴含的奋力进取、为正义而战的精神,展现雄鹰不惧风雨、翱翔云端的形象,寓意大展宏图,鹏程万里,有助于我所在大众心目中形成深刻印象。

2、所徽可由文字、拼音字母、英文或图案组成,整体设计要原创独特、新颖大气且寓意深刻,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感;

3、应征作品须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4、所有参与应征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5、参与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子信箱:jianghan1104@126.com

6、本次征集活动投稿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0日;

7、奖赏设置

此次所徽征集,我所将对被采用作品的作者奖励现金5000元;

8、权属说明

(1)被采用作品的著作权、版权等一切权益归我所所有,我所有权申请商标注册,届时我所将与被采用作品的作者签订相关的转让协议。

(2)应征者应当保证提交的应征作品为独立完成,属原创作品,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我所在使用该设计方案的全部或者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原创作者自负。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浙江之鹰律师事务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4-65651108,15168598109。

浙江之鹰律师事务所

2011年12月22日

第15篇:一类商标

一类商标包括: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

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

料;工业用粘合剂。

0101-工业气体,单质 0102-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林业的工业化工原料 0103-

放射性元素及其化学品 0104-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化学制剂,不属于其他类别的产

品用的化学制品 0105-用于农业、园艺、林业的化学品、化学制剂 0106-化学试剂。

0107- 摄影用化学用品及材料 0108-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不包括未

加工的天然树脂)0109-肥料 0110-灭火、防火用合成物 0111-淬火用化学制剂 0112-焊 接用化学制剂 0113-食药用化学品(不包括食品用防腐盐)0114-鞣料及皮革用化学品

0115-工业用粘合剂和胶(不包括纸用粘合剂) 0116-纸浆 0117-能源 申请材料:

1.商标注册委托书、合同(由我方提供)用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A: 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扫描件PDF电子档1份

B: 以个人名义申请,

(1)中国公民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PDF电

子档1份,商标权属于经营者所有

(2)港澳台公民或国外公民只需提供个人护照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PDF电子档1份,并

提供个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对照翻译

3.商标图样:清晰的JPG或PDF格式电子档图样。

4.商标使用国际分类,商品或服务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上内容列举。

(由我方提供)

中兴达知识产权专注知识产权13年

第16篇:商标批复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对利用旧玻璃容器灌装饮料进行销售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请示的批复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你局《关于利用他人带有注册商标图样的饮料瓶加贴自己的标识后重新灌装饮料进行销售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请示》(苏工商(1995)1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对尚有利用价值而又缀附无法消除的商标图样的各类玻璃制饮料容器,他人将其收购后灌装自己生产的饮料出售,应当将该商标图样全部覆盖。没有覆盖他人注册商标的,或者覆盖后商标图样主体部分仍然显露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4)项所述的商标侵权行为,应予以制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1995-10-19

附: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利用他人带有注册商标图样的饮料瓶加贴自己的标识后重新灌装饮料进行销售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请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们在办理商标案件中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有些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用烤花形式直接烤印在装饮料的玻璃瓶上(如“可口可乐”、“雪碧”、“津美乐”等),该商标图样无法从瓶体上剥离。而另一些饮料生产企业大量收购消费者遗弃的上述各类玻璃瓶后加贴自己的标签(标签上有的有自己的商标,有的仅有企业名称或商品名称)再灌装饮料出售,其中有些标签覆盖了他人注册商标图样,有的是部分覆盖,而有的则没有覆盖。

上述情况是否属商标侵权?如是,应适用《商标法》哪一条款,请示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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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提请确认商标侵权问题的复函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商标函[1997]31号 海关总署监管司:

你司8月1日《关于提请确认商标侵权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商品过程中,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非商标注册人或非其授权的其他人提供的商品,无论该商品本身是否使用商标,只要该商品属于商标注册人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他人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在合同、发票、贸易单证等该商品交易文书上擅自使用商标注册人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起商标侵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做出答复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二OO五年八月十九日 (2005)民三他字第6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4)辽民四知终字第176号《关于某酒业有限公司与某区白酒厂商标侵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注册商标含有地名的,商标专用权人不得禁止地名所在区域的其他经营者为表明地理来源等正当用途而在商品名称中使用该地名。但是,除各自使用的地名文字相同外,如果商品名称与使用特殊的字体、形状等外观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或者注册商标使用的地名除具有地域含义外,还具有使相关公众与注册商标的商品来源必然联系起来的其他含义(即第二含义),则不在此限。请你院依据有关商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上述意见,根据案件事实,认定请示案件中的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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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杭州张小泉剪刀厂与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函 (2003年11月4日 [2003]民三他字第1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杭州张小泉剪刀厂与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对请示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答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关于应当依法受理本案的意见。

二、同意你院关于在先取得企业名称权的权利人有权正当使用自己的企业名称,不构成侵犯在后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意见。企业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各自有其权利范围,均受法律保护。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以后,权利人享有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使用企业名称进行民事活动、在相同行政区划范围内阻止他人登记同一名称、禁止他人假冒企业名称等民事权利。考虑到本案纠纷发生的历史情况和行政法规、规章允许企业使用简化名称以及字号的情况,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过去在产品上使用“张小泉”或者“上海张小泉”字样的行为不宜认定侵犯杭州张小泉剪刀厂的合法权益。今后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应当在商品、服务上规范使用其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

三、使用与他人在先注册并驰名的商标文字相同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者名称中部分文字,该企业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又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同或者有紧密联系,客观上可能产生淡化他人驰名商标,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这类行为予以制止。从你院请示报告中所陈述的查明事实看,本案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成立在先且其字号的知名度较高,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系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与他人合资设立,且“张小泉”文字无论作为字号还是商标,其品牌知名度和声誉的产生都是有长期的历史原因。因此,请你院根据本案存在的上述事实以及本案被告是否存在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全案情况,对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张小泉”文字是否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及赔偿等问题,依法自行裁决。

以上意见供参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TCL集团公司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与汉都公司注册商标相近的 “千禧龙”文字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请示的批复 (2003)民三他字第4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3)苏民三终字第025号《关于对TCL集团公司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与汉都公司“千禧龙QIANXILONG”文字商标相近的 “千禧龙”文字是否构成侵犯汉都公司商标权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判断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应当以这种使用行为是否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是否借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是否对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为标准进行。

由于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不同于在商品和服务中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因此,在认定是否造成“混淆”、“借用”、“损害”等事实时,应当特别注意:

一、要考虑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与显著性。商标的显著性,即能够起到区别作用的特性的强弱,是商标侵权判断中确定商标专用权权利范围以及确认是否构成侵权的重要因素之一。知名度高显著性强的商标,被“混淆”、“借用”的可能性就大,而知名度低显著性弱的商标,被“混淆”、“借用”的可能性就小。

二、要对产品促销活动中使用他人商标的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如行为人是否将他人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或者自己的商品名称使用,是否在使用他人商标的方式、时间等方面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或者误认商品、服务的提供者存在特殊的关系等。

你院请示中涉及的侵权认定问题,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上述意见进行处理。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 200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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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南京金兰湾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南京利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请示的答复 (2003)民三他字第10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3)苏民三审监字第 008号《关于南京利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南京金兰湾房地产开发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

(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地名作为文字商标进行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将与该地名相同的文字作为。商标或者商品名称等商业标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来表示商品的来源;但无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正当使用该地名来表示商品与产地、地理位置等之间的联系(地理标志作为商标注册的另论)。能否准确把握上述界限,是正确认定涉及地名的文字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并合理维护正当的公众利益的关键。

我们认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使用人使用地名的目的和方式。使用地名的方式往往表现出使用目的。使用人使用地名的方式是公众议员聋解的去无商品产地、地理位置等方式的,应当认为属于正当使用地名。

二、商标和地名的知名度。所使用的文字,如果其作为商标知名度高,则一般情况下,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其作为地名知名度高,则相关公众对其出处的混淆、误认的可能性会较小。

三、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分类情况。商品或服务的分类情况,往往决定了是否需要指示其地理位置。房地产销售中指示房地产的地理位置,一般应当认为是基于说明该商品的自然属性的需要。

四、相关公众在选择此类商品或服务时的注意程度。根据相关公众选择此类商品或服务时的一般注意程度,审查确认是否会因这种使用而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混淆、误认。

五、地名使用的具体环境、情形。在房地产广告上为突出地理位置的优越而突出使用地名与在一般商品上、一般商品的广告上为突出商品的产地而突出使用地名往往给予公众的注意程度不同,产生的效果也有所差别。

你院请示中涉及的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请你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上述意见自行决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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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当事人协商解决后如何追究侵权人行政法律责任的批复

商标案字[2004]第111号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2004年2月13日《关于已经立案但尚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商标侵权案件,投诉人申请撤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否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追究侵权人行政法律责任的请示》(吉工商标字[2004]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商标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经立案但尚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协商解决后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撤诉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是否侵害社会公众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以及情节轻重等具体情况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行政法律责任。侵权人主动减轻或者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与企业名称有关问题的复函 海安县人民法院:

你院2003年11月12日来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他文件中有关企业名称的规定,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该办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OO四年二月十日 附:

海安县人民法院关子咨询商标与企业名称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我院在审理江苏省海安县光芒大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诉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服责令变更企业名称的行政决定一案,在审理过程中,诉辩双方及审判人员对贵局发出的工商标字(1999)81号《关于解决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中“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对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登记部门承办;对应当变更企业名称的,承办部门会同商标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后,交由该企业名称核准机关执行,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企业注册备案。”发生不同的理解。观点一: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对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应当变更企业名称的,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的企业登记部门会同商标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将处理决定交由企业名称核准机关执行(即直接变更企业名称)。观点二:认为对要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应当变更企业名称的,应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的企业登记部门会同商标部门作出处理的意见,然后指令企业名称核准机关作出处理决定。上述两种观点,哪一种观点正确,请予函复。 海安县人民法院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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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NEW WU PARTY”的使用是否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批复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商标案[2003]75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2003年5月28日《关于请示实际使用“NEW WU PARTY”商标是否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函》(苏工商标[2003]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5类外衣等商品上的“NEW WU PARTY”商标,是无锡梦燕制衣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为第1095443号。

根据来函及所附材料,我局认为,无锡梦燕制衣有限公司在外衣等商品上使用由“NEW WU PARTY”文字及“N”字母、椭圆图形组成的商标并标注注册标记,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一)项所述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

关于请示实际使用“NEW WU PARTY”商标是否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近日,我省无锡局向我局请示,无锡梦燕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燕公司)在使用“NEW WU PARTY”注册商标时擅自添加了“N”字母和椭圆形或加上极为突出的“N”字母组成其他图形的行为是否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经查,核定使用在25类“外衣,西服制服,衬衫,内衣,裙子,裤子,鞋,袜,手套,领带”等商品上的“NEW WU PARTY”商标注册人是梦燕公司,注册证号为第1095443号。

根据无锡局提供的材料及附件看,我局认为:梦燕公司实际使用的商标已不是原注册商标。原注册商标“NEW WU PARTY”是有三个单词组成的文字商标,可译为“新无派”,而当事人实际使用中在“NEWWUPARTY”词组上方添加了极为显著的变形“N”,并在三个单词之间未留空格,连在一起使用无任何含义,形成另一件新的商标,虽然当事人将注册标记紧贴“NEWWUPARTY”右上角,在“N”图形和字母之间标上一横线,但仍应视为一件组合商标,尤其是用椭圆形框入的“N”图形和“NEWWUPARTY”是典型的组合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一)项所述行为。

以上当否,请示复。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局关于认定商品真伪问题的通知 (1988年2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来,不少被侵权单位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来人、来函,要求我局对商品的真伪做出认定。我局意见,商品是真是伪,应请正宗商品的生产厂家或相应的检验部门认定,由其提供证据。

以上意见,请通知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注意做好对企业的宣传、解释工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局 1988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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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在组装的摩托车发动机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问题的批复

商标案[1997]548号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9月23日《关于重庆中意摩托车有限公司销售的摩托车发动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请示》(重工商发[1997]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第12类摩托车及摩托车配件上的“JD”、“JL”和“JIALING”商标,是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的注册商标,注册号分别为第870214号、第716448号和717731号,分别刊登在第559期、第472期和第473期《商标公司告》上,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法律保护。生产者将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汽缸头叶片等零部件用于组装摩托车发动机时,如果零部件上的商标生产者上述行为属于正常使用商标的行为。

根据你局来函及所附材料,重庆中意摩托车有限公司在其组装的发动机边盖上使用“JIALING”商标的行为(第三种商标使用情况),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该公司在发动机汽缸头叶片上使用“JD”、“JL”的行为(第一种、第二种商标使用情况),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

关于重庆中意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摩托车发动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请示

重工商发[1997]20号 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最近,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投诉重庆中意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70型、90型摩托车发动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予以查处。现查明:当事人重庆中意摩托车有限公司于今年三月开始生产销售摩托车发动机。其零部件均由有关生产厂购进,经其组装后予以销售。检查其未销售的摩托车发动机有以下几种情况:1.90型系列发动机.包装箱上标明当事人厂名\\厂址,发动机汽缸头叶片上有“7L”标记(见附件2);3。90型启动发动机。包装箱上除标有厂名、厂址外,在型号栏有毛笔手写的“JD”标记,发动机边盖上有“JIALING”标记(见附件3)。

在结当事人上述行为应如何定性的研究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性质。其理由是: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性质。其理由是当事人在其生产销售的发动机未经许可使用了“JL”、“JD”、“JIALING”标记,其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三十八条(1)项述行为,应予查处。另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性质,其理由是:1。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不是使用了“JL”、“JD”、“JIALING”等注册商标的摩托车,也未生产销售带有上述标记的摩托车零部件而是销售的由一百多个零部件组成的发动机;

2、当事人在其生产的摩托车发动机边盖上,包装箱及说明书过程中向购货方开具的发票上均标明“中意”××型发动机,不存在欺骗和使消费者误认的情况。两种意见针锋相对,尖锐对立。鉴于此,我局经慎重研究后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中的第三种情况即在其发动机边盖上使用了“JIALING”标记的行为应认定其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性质,应依法查处,其行为第

1、2两种情况不构成侵犯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

以上认定妥否,请函复!

附件:(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冒充注册商标问题的批复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1997]246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南通荣祥制衣有限公司是否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的请示》(苏工商标[1997]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是注册标记。在未注册商标图样周围使用符号,与标记近似,易使人误认为该商标是注册商标,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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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鉴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问题的批复

商标案[1997]458号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9月12日《关于应以商标注册人的鉴定作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认定的最终依据的请示》(浙工商标[1997]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应由该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人或者法定检验机构鉴定。在双方鉴定结论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人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结论是真实合法的,则应以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人的鉴定结论为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行为定性问题的答复 文章作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浏览人数:

工商标字[1995]

第252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买卖商标标识如何认定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5]22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在客观上为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4)项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3)项所述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五年十月六日 附: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买卖商标标识如何认定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请示 京工商文字(1995)228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近日,我市丰台区工商局商广科查获一起买卖商标标识的违法案件。

经查,北京市造纸十一厂业务员王伟,在联系业务时擅自将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交给该厂销毁的商标标识22.7吨(6.6千万多张)卖给河南来京人员黄牛套,得款32600元,五星集团公司提出王伟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在实际处罚时出现侵权认定问题:

王伟的行为如按《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4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违法,按第二款的规定只能罚款32600元的20%,即6520元以下,而王伟至少还得款26080元;如按《商标法》第38条第4项“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认定侵权,《商标法实施细则》对其解释的3条中没有包括上述行为。我局认为王伟的上述行为,属《商标法》第38条第4项所指的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妥否,请批示。 附:

丰工商发(1995)121号文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一日 附:北

京市丰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买卖注册商标标识是否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请示丰工商发[1995]121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5年7月26日,我局在丰台区万泉寺二队查获一起非法买卖注册商标标识案。主要案情: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因合资将报废的注册商标标识45.03吨交给北京市造纸十一厂销毁。造纸十一厂业务员王伟(女)利用两厂监销制度不严,自己单独办理此项业务的机会,从中截留了22.7吨注册商标标识倒卖给河南来京收购废品人员黄牛套。交易价格是以废品订价五星啤酒集团公司卖给造纸十一厂700、800/吨。王伟卖给黄牛套也是以废品订价,即 1400、1500/吨。王伟非法经营额 32600元,非法获利15260元。王伟卖给黄牛套的注册商标标识虽然厂名改动,但市场上仍有标有此种标识的啤酒出售,广大消费者仍然认为是五星啤酒公司的产品。

我局认为,王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非法买卖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且王伟买卖的标识数量巨大,应予以从严从重打击。但是,如果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王伟处以非法经营额(326o0元)20%的罚款即6520元,而王伟实获利润仍为8740元。由于上述原因,我局决定对王伟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4)项定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星集团公司亦提出王伟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我局予以打击。

根据以上案情,王伟的行为是属于一般的买卖商标标识还是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局决定是否妥当,请批示。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侵权案件调查取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商标案字[2005]第223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11月9日《关于请示商标侵仅案件调查取证有关问题的函》(苏工商标[2005]380号)收悉。经研究并商法规司,现批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一)项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如涉嫌侵权人无正当理由无法提供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证据或取得该证据的线索,即可认定其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事实无需商标注册人提供未予许可的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案情,请商标注册人出具相关证明以查清案件事实。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17篇: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商标变更所需文件

1、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变更申请书;

3、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变更注册人名义)、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商标变更的程序

商标变更完成所需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分为申请、审查、公告、核发变更证明。

商标变更所需费用

变更所需费用为:官费500.00元/件、代理费500.00元/,合计:1000.00元/ 件。

第18篇: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

出变更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

标一并办理。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

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变更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进行。

2、《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或者《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者《变

更商标其他注册事项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变更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证明材料: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材料或其他变更证明。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出具,每份申请应附证明文件一份,如果所附证明文件是复印件,应由发证

机关签章或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家企业多个商标一

并变更,只需附送一份原件。

商标许可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到商标局备案。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一份(由许可方填写)。

2、经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共同签订的许可合同原件一份。

3、许可方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

件一份。

4、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许可方填写)。填表须知:

1、使用的期限应当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之内,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

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原样,不得改变。

3、使用商标的商品应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

第19篇:商标变更

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 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l 所需手续:

1.变更证明(注册人所在地工商局登记科开具的变更证明)。

2.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申请书。

3.商标注册证及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l 所需时间:

提出变更申请后3-5个月后,商标局发正式变更证明。

² 注:如果企业合并、兼并或分离,不应办理变更,而应办理转让申请手续。

第20篇: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一、商标变更与办理途径

二、变更的内容与书件格式

三、办理变更申请的流程

四、变更申请中的注意事项

一、商标变更与办理途径

1、商标变更是指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商标或申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删减指定商品或服务或者其他事项的变更请求。根据现行《商标法》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2、途径

• ①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 ②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变更的内容与书件格式

1、需要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三、办理变更申请的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 ①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 ③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④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⑤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

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

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

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

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规费

•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

(一般为500元),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四、变更申请中的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

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

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

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同一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地址的,规费只交一份。

10、申请变更地址时,不需要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除外。

变 更 商 标 代 理 人 申 请 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原代理组织名称: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代理人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本申请只适用于注册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代理人的变更。3.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4.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一份申请书只能申请办理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事项。7.共有商标变更商标代理人,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必须完整清晰。

9.收费标准:按照变更其它注册事项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500元整。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

□否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内申请人不填写英文。5.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共有商标变更申请由代表人提出,同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申请人授权。申请人名称/地址一栏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7.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申请事项。8.仅申请变更名义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地址;仅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要填写变更前名义。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此栏由代表人盖章(签字),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书的附页上盖章(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收费标准:每份商标变更申请费5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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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说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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