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范文

2022-07-20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病案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病历(门诊、住院)的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管理。

二、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历。门诊病历未建档的,由患者保管;已建档的门诊病历由挂号室负责存放、保管。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存档,并在病房保管。

三、病历的日常管理制度

1、由病案管理员负责管理住院病历资料。

2、出院、转院、死亡病历应在病人出院时完成,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进行质量检查,签字后存档。

3、住院病历不外借。

4、使用病历时,由病历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5、保持病历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6、严守病历资料保密制度。

7、住院病历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四、病历借阅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病历的借阅和复印。

2、病历只限本院医生在本院内查阅。

3、患者看门诊或再次住院需参阅病历时,应由本院医师办理,不得委派患者或患者家属借阅。

4、凡借阅病历,不得进行涂改、玷污、拆散、换页、丢失。

推荐第2篇: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金台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为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病历保存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病历由病区负责保管。

2、患者离院后,病历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3、病案室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病历,并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水工作,确保病历安全。

4、各病历保管单位应采取严密保护措施,严防病历丢失。

5、病案室对所有病历进行编号,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6、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留观观察病历由医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历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内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密。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历。

二、病历书写

医师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医院《病历书写制度》的规定书写病历,各科室须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 1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4、各病区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后,应在24小时内归入病历中。

5、对已归档病历而滞留在病区的各种检验和检查报告单,病区应及时交给病案室,由病案室人员负责将检验及检查报告单粘贴和归入该患者的病历中,并做登记记录。

四、病历查阅管理

1、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医院医务科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3、公、检、法、医保及卫生行政单位,需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经医务科核准,可以摘录病史,其它任何单位均不能借阅或复印病历。

4、本院医师因医、教、研工作需要查阅病历者在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阅相关病历。对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需经医务科批准后借阅;本院医师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5、病区和病案室不准擅自接待无相关证明手续的机构和个人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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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8、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印,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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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科主任对病历质量负全面责任。转科病历由出院科室对病历质量全面负责。

八、法律责任

出现下列情况者,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违反病案管理制度,泄露患者住院资料,造成侵犯患者隐私权者;

2、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者;

3、抢夺病历者;

4、遗失病历者。

九、本制度按下发文件日期执行。

2014年2月20日

推荐第3篇:医院复印病历委托书

委托书

本人 特委托 前往 办理本人病历复印手续,作为 用。 住院号: ; 住院次数:第 次; 出院科别: ;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复印份数: 份

委托人签名:

推荐第4篇:医院电子病历演示会

医院电子病历演示会

为了早日实施符合我院实际需求的临床电子病历系统,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我院于7月19日下午举办了电子病历产品演示会。此次演示会邀请了吴胜军副院长、各临床科室主任及部分一线医生共同参加观摩探讨,此外,医疗质量管理科、护理部、药剂科等科室也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内知名的六家软件公司针对自己的产品特点,分别从医嘱、电子病历书写、护理信息、手术记录、检查检验结果、医疗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及功能演示,并在互动时间里与院方人员针对现有产品的特点和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种让一线使用者直接参与产品演示并评比的模式,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此外,与会医务人员针对工作中的需求、规范,提出了一些具有指导性的建议和方案,为医院下一步信息化建设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医疗软件提供了帮助。

通过这次的产品演示会,大家对市场上比较成熟的电子病历系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为推进我院信息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信息科)

推荐第5篇: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四)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七)以上证明材料由医务科进行审核。

三、现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或复制的,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

四、病历复印、复制统一由病案人员按规定予以办理并收取工本费,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复制,复印、复制时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在场监督。复印、复制完毕由病案人员将介绍信及复印件交医教科,医教科对复印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

五、复印或复制病历,医务科、病案室均需登记备案。

推荐第6篇:医院复印病历管理

医院病历归档复印管理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复印病历申请人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

(三)受理申请时,需按要求出示相关证明,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1、是病员本人的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2、是代理人的需出示病员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是死亡患者近亲属或代理人的需提供病员的死亡证明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近亲戚的法定证明材料。

4、是保险机构的需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需提供近亲戚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公安、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查阅或者复印病历的,需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办理。

(四)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五)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六)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七)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八)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九)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十)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十一)发生医疗纠纷争议时,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推荐第7篇:医院电子病历实施方案

嵩明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精神,为保障我院电子病历工作顺利开展,探索建立电子病历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现结合我院目前电子病历运行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今后还将随着业务发展和实际应用需要不断补充,不断完善。

一、指导思想:

电子病历包括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检验结果、医嘱、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等。电子病历实施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实现现代化医院管理目标的重要措施,对完善医院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二、成立医院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建保(院长) 副组长:汪琼芬(副院长)

员:吕维斌(副院长)、马友猛(书记)、李永权(信息科主任)、杨国金(医务科主任)、李富明(办公室主任)、代常波(综合科主任)、张武(内科主任)、杨丽华(门诊主任)

职责:总体负责我院电子病历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结合医院运行实际情况,对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三、相关运行机制

1、电子病历于2013年1月在我院启用并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于2013年4月在我院正式铺开使用,同时全院停止原有病历书写模式。

2、各科建立规范的“专科病历”模板,设立专科术语、专业名词等报信息科,规范各科病历模版。

3、各科室设立电子病历联络员,负责对运行过程中相关问题及建议反馈到信息科,以便及时做出调整,并负责将电子病历一些改进措施及时传授到科室及其他医师。

4、电子病历实行统一格式,统一正反打印。

5、信息科负责电子病历及医生工作站正常运行,医生在操作运行中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电话通知信息科人员现场指导。

6、医务科严格按照质控标准进行质控,通过医生工作站每天检查各临床科室的电子病历,查出问题及时反馈给主管医师进行修改,严防缺陷病历产生。

7、其他病历相关管理制度按原有制度执行。

四、总结评估

医院将于2014年4月对电子病历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对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先进经验进行交流,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下一步电子病历运行工作。

嵩明县中医医院

推荐第8篇:医院病历管理规定

医院病历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2、医院由医务科病案室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3、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在运行过程中,由病区护理组保管;患者的检验报告、影响报告、病理报告等结果收到24内归病历中;患者出院后的病案,由病案室收集,经登记、分类、统计后归案。

4、各科室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5、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填写申请单,经医务科审批通过后,到病案室登记,现场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6、运行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本科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7、医院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8、医务科负责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者近亲属代理的人,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病历资料的,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0、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11、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后,如果是运行病历,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2、受理复印运行病历申请后,由医务科通知病区,将需要复印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病案室,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病案室加盖证明印记。

13、医院复印病历资料,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

1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科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主观病历。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15、病案的查阅参照本规定执行。首页12尾页

推荐第9篇: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XX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为使我院病历书写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强化科级病历质量控制,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XX医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XX医院病历质量控制制度》、《XX医院病案管理制度》及《XX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我院病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一、全院的病历质量管理工作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医务科负责具体工作。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二、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病历质控工作,设立病历质控员,制定切实可行质控方案。把好病历质量关,做到不合格病历不出科。出院病历由主管医生负责及时完成,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科主任、病案质控员负责对每份病历的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有质量问题病历流出科室。

三、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比的同时,要加强对病历质量内涵建设的检查力度,重点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对科室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

1 检查。重点检查制度落实的时限性;病历形式的规范性;病历内容的完整性。

2、对患者安全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3、突出对应用适宜性临床诊疗技术和合理用药的检查。

4、加强对病历中反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合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

四、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病历(包括运行病历、终末病历)进行质量评定,评分≥90 分为甲级病历,评分在75~90分为乙级病历,评分

五、医务科每月组织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名单及组别见附件)检查终末病历,全院每名病历书写医生至少抽查1份。由参加病历质量检查的专家组根据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根据分值情况评定病历质量,进行奖惩,并通报全院。

六、医务科每月组织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根据抽签随机抽查3个科室运行病历,抽检科室每名病历书写医生至少抽查1份。由参加病历质量检查的专家组根据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根据分值情况评定病历质量,进行奖惩,并通报全院。

七、医务科负责监督病历质量检查工作,如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检查病历质量不认真,敷衍了事,医务科需将发现的问题如实反馈给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病

2 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将酌情对有关人员采取告诫谈话、全院通报批评、乃至取消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资格等处理措施。

八、每月奖励优秀运行病历2名,终末病历6名。对病历质量评分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进行奖励,超出名额规定时,以分值的排名顺序给予奖励。终末病历设优秀病历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200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元。优秀运行病历2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00元。并将奖励情况刊登在院报上进行表扬。对病历获得奖励的科室,每份病历同时给予科主任及病历质控员人民币100元奖励。医务科负责将定期评选出的优秀病历进行展览,组织全体医生共同学习提高。

九、医务科对于病历质量评分90分以下病历的书写医师会同其所在科室主任一起进行个别谈话,共同探讨分析病历书写缺陷的原因,提出切合实际的整改意见。并将病历质控情况分析汇总,下发至相关临床科室学习,贯彻整改措施,促使病历书写质量得到持续改进。

十、每月运行病历质量检查中,对于病历质量评分90分以下且排名后2名病历的书写医师进行处罚。每月终末病历质量检查中,对于病历质量评分90分以下且排名后3名病历的书写医师进行处罚。每次将排名情况刊登在院报上进行通报批评;连续2次以上排名上榜者,罚款人民币200元;

3 连续3次排名上榜者,罚款人民币500元;连续4次排名上榜者,暂停止临床工作1个月,到医务科自学病历书写规范,考核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同时,对每次受到经济处罚的病历书写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罚款人民币200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一、病历质量检查中评定为丙级病历的,对病历书写医师罚款人民币500元,暂停止临床工作,到医务科自学病历书写规范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同时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罚款人民币500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200元。

十二、每名病历书写医师年度累计2次以上在病历质量检查中评定为丙级病历的,对病历书写医师低聘职称1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停止临床工作2个月,到医务科系统学习病历书写规范,经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停止临床工作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同时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罚款人民币1000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500元,取消该科室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十三、科室年度累计5次以上在病历质量检查中评定为丙级病历的,降聘其科主任职务,责令科主任在全院大会上做出书面检查;科主任罚款人民币2000元,病历质控员罚款人民币1000元,取消该科室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十四、医辅科室负责人每月随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

4 组一起进行病历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本科室出具的报告单是否规范,与临床诊断相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整改。

十五、档案室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之前准备好归档病历,每位医生1份。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下午为终末病历的检查时间。

附件: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名单及分组情况

医务科 2014年6月6日

推荐第10篇:医院病历复印规定

医院病历复印规定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所有由医院保管的病历一律不能外借,但可按规定复印病历。本院病历复印规定如下:

一、病人复印病历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经医教科审批,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到本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病历资料复印证明专用章。

二、受理病历复印的时间:归档住院病历的复印在病人出院后7个工作日起受理,由病案室负责办理。病人住院期间需复印病历的,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陪同复印。

三、允许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病理报告、出院记录。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资料由院方保管。

四、受理病历复印的申请人: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五、病历复印申请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簿)。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以及近亲属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6.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病历复印申请批条及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病案室留档备案。

第11篇:国有企业职工医院病历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职工医院病历管理办法

病历是医疗工作的全面记录,客观地反映疾病诊断、治疗等工作全过程,体现医疗服务质量水平,是不可缺少的信息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为切实加强病历管理,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对本院《病案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请遵照执行。

1 原则

病人门、急诊和住院的病历,应按卫生部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严格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和窃取。

2 病历主要内容及保管

2.1 患者住院期间的检验报告、检查报告等资料应于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之内归入住院病历。

2.2 住院病历应于病人出院(或转院)后24小时之内由病房医护人员整理,先交护士长审阅,再交病房组长审签后交院长审阅,并集中统一存档保管。

2.3 除本院有关医务人员外,病人及其家属、亲朋以及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翻阅和摘抄住院病历的内容。

2.4 病员住院期间如需转外院治疗,不得将住院病历带出,应由主治医师或当班医师书写病历摘要或转院小结,一式二份,一份附于门诊病历带至所转医院以介绍病情及治疗等情况。

3 病历的查阅

3.1 病历不得外借。因医疗工作需要查阅已存档病案的,需经院长签批,阅后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3.2 医院可受理法定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复印或复制的住院病历需带离医院时,应该指定医院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复制规定的客观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院加盖印章,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4 其它

其他未及事宜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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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病历书写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 2009-04-25 09:30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 1989.7.30.4[SX ( ]20[]am[SX ) ] 或 5pm 。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 5 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 24 个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 ~ 2 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 3 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三)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五)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个月内完成并有记录。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第13篇:医院感染病历监测制度

医院感染病历监测制度

一、为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医院感染病例的综合性监测和医院感染漏报率调查。

二、为及时掌握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趋势,开展医院感染散发病例24小时报告制度,定期总结、分析,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监测资料应妥善保存。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四、医院应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

五、根据本院的特点有计划地开展目标性监测,并定期总结、分析、反馈,对其效果进行评价及提出改进措施;监测结束,应有终结报告。

六、根据医院的耐药特点有选择的开展医院感染耐药菌的监测,并定期总结、分析、反馈,对其效果进行评价及提出改进措施;监测结束,应有终结报告。

七、当发现医院感染暴发趋势时按我院《医院感染暴发报告与控制制度》中的流程进行处理。

医院感染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感染监测,以掌握我院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我院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并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

三、感染日期的确定是以出现症状的日期或实验室出现阳性证据(收集标本的日期)的日期认定。

四、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并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五、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六、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讨论后能确定的按本制度第四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七、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研究、分析,最后认定或否定。

八、在本科室建立的“感染病例登记本”上登记感染病人的信息。

九、对所经治的病人,如在相对较集中的时间内出现较相同的感染,除了向本科室负责人及时报告外,还应及时向感染管理科进行报告,共同查找感染原因,避免发生医院感染的暴发或流行。

第14篇:X X 县医院出生病历

XX县 人 民 医 院

住 院 病 案 首 页

病案质量1.甲2.乙3.丙质控医师质控护士日期:年月日

XX 县 人 民 医 院

入 院 记 录

姓名:住院号:00134540 姓名:婚姻:已婚 性别:女出生地:

年龄:30入院日期:2012-01-018:37:22 民族:汉族记录日期:2012-01-038:37:22 职业:无病史陈述者:患者本人

主诉: 停经38周,下腹坠痛6小时。

现病史:末次月经2012年1月01(阳历),预产期2012年01月01日(阳历)

妊娠反应时间2011年6月下旬,胎动时间2011年9月上旬

目前状况:下腹坠痛,孕期情况:顺利

孕期有害物质接触情况:无

既往史:平素身体状况好,无肝炎、结核等传染病史及密切接触史,无无不孕症史,无外伤及手术史,无出血性疾病及输血史,无药物及食物过敏史,预防接种史不详。

个人史:烟酒嗜好:无 程度:冶游史:无职业暴露史:无月经婚育史: 月经量:中等痛经:无白带正常

+

4家族史:遗传病:无传染病:无是否近亲结婚:否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健康

以上所述病史属实责任自负签字为证:患者之

XX县 人 民 医 院

入 院 记 录

姓名:住院号:00134640

体 格 检 查

T 37.4度P 80次/minBP 130/90mmHg 一般情况:未见异常皮肤、粘膜:无黄染

身高:163cm体重:80Kg腕周经:15cm 全身浅表淋巴结:未及肿大头部及其器官:端正甲状腺:无肿大乳房:丰满乳头:突心率:律齐 肺:双肺呼吸音清、无啰音肝脾:肋下未及水肿(+) 膝反射:正常存在 静脉曲张:无脊柱四肢:正常直肠肛门:无异常神经系统(-) 产科检查:腹部外形膨隆宫高37cm 腹围105cm胎儿体重估计:2500g 髂嵴间径26cm髂棘间径24cm出口横径8.5cm入口前后径11cm

妇科检查(可选):盆骨内测量无异常辅 助 检 查

检查日期检查结果(检查医院、检查编号)

2011.12.25彩超检查:1.双胎头位2.胎盘功能Ⅲ3.BPD:8.9cm 羊水最深4.2cm。 2011.12.25其他检查:心电图正常心电图

初步诊断:1.38周妊娠G3P0A0L12.胎方位LOA3.胎盘功能Ⅲ级

+

4XX县 人 民 医 院

入 院 记 录

姓名:住院号:00134640 姓名:住院天数:1天

年龄:30入院日期:2012-01-018:37:22 民族:汉族记录日期:2012-01-028:37:22入院情况:孕妇因停经38周,下腹坠痛6小时入院。查体:37.4℃,一般情况好,心、肺听诊无异常,产科检查:宫高37cm,腹围105cm,胎心规律,胎位LOA,宫缩20〞-30〞/5ˊ-6ˊ,宫口开大3-4cm,胎膜未破,骨盆外测量正常。辅助检查:B超:1.双胎头位2.胎盘功能Ⅲ3.BPD:8.9cm 羊水最深4.2cm。入院诊断:1.38周妊娠G3P0A0L12.胎方位LOA3.胎盘功能Ⅲ级

诊疗经过:入院后监护胎心正常,宫缩渐规律,宫口开全,于2011-12-26以LOA侧切助娩一男婴,1-5分钟Apger评分10分。胎盘胎膜完整娩出。产后宫缩好,阴道流血不多。产后抗生素治疗,会阴刀口未拆线,自动出院。出院情况:母婴情况良好。孕妇刀口愈合良好,新生儿吮奶正常反应良好。

出院诊断:1.38周妊娠G3P0A0L12.胎方位LOA3.胎盘功能Ⅲ级出院医嘱:1.注意产褥期卫生2.产后5天拆线3.产后4256天复查4.纯母乳喂养4-6个月5.禁性生活6-8

+4+4

+4

第15篇:医院电子病历运行情况

医院电子病历的开展与实施情况

我院在使用HIS、LIS、PACS、CIS系统(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护士工作站系统、手术麻醉管理系统、合理用药等软件系统的基础上,自2012年全面引进了电子病历运行系统。目前运行情况良好,能够将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为规范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便于电子病历的使用、保存和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

一、电子病历的管理制度

1、签名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显示医务人员电子签名。目前我院使用公证电子签名系统,规定电子病历书写完成后再机打保存。

2、电子病历医师资格的审核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系统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院规定必须由医务科审核批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方有书写电子病历的窗口,进行电子病历书写,以保证从业医师资格准确性和病历的有效性。

3、电子病历书写要求:

①电子病历包括门(急)诊电子病历、住院电子病历及其他电子医疗记录。电子病历内容应当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不得擅自变更。②电子病历系统为患者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或医疗保险号码、联系电话等),授予唯一标识号码并确保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对应。 ③书写电子病历必须参照卫医政发〔2010〕24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电子病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4、电子病历监控管理规定: 电子病历系统为病历质量监控、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以及数据统计分析和医疗保险费用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医疗费用分类查询、手术分级管理、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量控制、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合理用药监控、药物占总收入比例等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统计,利用系统优势建立医疗质量考核体系,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设定专门管理人员对电子病历进行质量、环节和运行情况的监控管理。

5、电子病历修改规定:

电子病历系统设置医务人员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电子签名确认。医务人员修改时,电子病历系统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修改痕迹、标记准确的修改时间和修改人信息。

6、电子病历保管要求:

门诊电子病历中的门(急)诊病历记录以接诊医师录入确认即为归档,归档后不得修改。住院电子病历随患者出院经上级医师于患者出院审核确认后归档,归档后由电子病历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归档后的电子病历采用电子数据方式保存,出院患者病历打印纸质版本,打印的电子病历纸质版本应当统一规格、字体、格式等。

7、建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①设定医务人员和有关医院管理人员调阅、复制、打印电子病历的相应权限,建立电子病历使用日志,记录使用人员、操作时间和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阅、复制电子病历。

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与标准。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抢夺、窃取和毁坏电子病历。

③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电子病历数据保存备份,并定期对备份数据进行恢复试验,确保电子病历数据能够及时恢复。当电子病历系统更新、升级时,应当确保原有数据的继承与使用。

二、电子病历运行情况

我院在使用HIS、LIS、PACS、CIS系统(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护士工作站系统、手术麻醉管理系统、合理用药等软件系统的基础上,自2012年全面引进了电子病历运行系统,广大临床医务工作者熟练掌握电子病历中各项内容的使用操作,能够将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实现存储、分析、使用,目前我院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三、电子病历运行效果

我院自使用电子病历以来,为院领导决策层、各职能科室、临床医疗工作提供了诸多方便和好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更好为患者服务:为患者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服务;

2、更好为医护人员服务:减轻工作负荷,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

3、更好为管理决策服务:管理科室能够利用网络快速收集医疗信息,更好为管理层提供决策;

4、更好向社会服务:向社会提供电子化的病历医疗信息,提高人民健康保护水平,降低医疗资源的重复消耗、浪费;

5、为医疗质量管理服务:为医疗质量监控管理提供快捷、便利的途径,从而发现医疗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提高医疗质量。

四、电子病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院自使用电子病历以来,虽然为临床工作和职能科室、领导决策层提供了诸多方便和好处,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1、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打错别字和重复粘贴现象比较普遍,虽然有字数控制,但还不能解决多次复制问题。

2、电子病历临床路径系统还有待完善,进一步提高对路径人数和质量、费用的控制。

3、电子病历三级会诊质控还不够精确,使得管理人员无法得到准确的会诊时间和完成时限。

五、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加大临床路径的使用范围、推动三级质控和院内会诊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

2、探索大数据信息库的建设,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

3、实施医院合理用药管理系统、处方点评系统,提升抗菌药物管理水平;病区自动摆药、门诊自动发药机预配候区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临床用药安全;

4、全面实施移动护理工作和护理综合管理系统。系统将涵盖患者身份核对、健康教育、病区访视、特殊病人提示、医嘱提示、医嘱审核、医嘱执行、护理级别、生命体征采集、药品核对、检验检查处理及查询、护理记录重症护理记录等电子病历处理、护理工作量统计、质量追踪等各工作环节,实现全条码化移动式处理,帮助护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护理部对护士工作的数字化精细化管理;

5、建设科研管理系统及医疗资源学习的平台,着力推进教学、科研管理上台阶;

6、实施医院档案数字化系统,推进数字化档案室建设,实现包括文书、病案、科研、基建、仪器设备、出版物、声像、会计、人事等各类档案的一体化管理;

7、建立远程医疗、三级网络会诊平台及医联体无边界医疗服务平台,为医改试点助力。

第16篇:医院病历质量考核方案

医院病历质量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病历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以病历为中心,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医疗质量、确保医疗质量的有效性和案件性,保证医疗活动运行的安全、稳定、有效,从源头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我院有关病案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这方面出现的突出为题,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病历质量集中评阅情况的通报》情况,针对病案质量出现的诸多问题,经汇总分析关键原因是问题症结于医院基础管理不到位,临床医师不重视。为使全院医护人员深刻认识到病案质量是医院整体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提高大家对病历和处方法律地位的认识,对照标准找差距整改落实保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方案目标

以市卫生局《关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病历质量集中评阅情况的通报》通报出的问题为基础,规范病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节质量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和教学水平,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 二, 方案对象

临床科室各个病房的住院运行病历及门诊病历 三, 方案重点 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体现医疗质量内容

3.关系到病人的医疗安全及知情同意权内容

1 四;方案组织实施

(一)病历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寇永宁

副组长:

白剑军

万玉丽

成员:

杨萍

邓清云

乔广发

白兴勇

赵桂珍

胡全斌

徐 勇

刘俊华

侯立强

刘建红

王永平

吴志强

李彦飞

备注:每月月底全院病历质控小组成员在内科四楼会议室评阅病历(每个科室至少有科主任一人参加)

(一) 工作职责

病历评审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院的医疗工作实际情况,随时对各项医疗工作的质量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并提出奖惩办法及改进措施,定期将本院医疗工作的质量问题向院长汇报。

(二) 方案考核内容

1.门诊病历书写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⑴ 医务科每月抽查各专业5份病历和处方。连续3次不合格停止处方权。

(2)展示多次出现的不合格病历和处方。 (3)申请单和报告单由医务处每月抽查。

2.除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外,重点检查病历项目是否齐全及病历完成的及时性。内科系统主要抽查住院30天左右的病历,外科系统

2 主要抽查手术后的病历。

存在以下14种情况者单项否决。存在单项否决之一者为乙级病历;存在三项单项否决缺陷或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写视为缺入院记录)为丙级病历。存在单项否决的病历不再进行运行病历质量考核。

(1)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与诊疗计划;

(2)缺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诊疗方案(或手术方案);

(3)危重患者住院期间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查房记录; (4)缺手术记录;

(5)死亡病历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6)开展新手术(技术)与大型手术缺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的签名确认;

(7)缺有创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和/或委托人的签字; (8)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9)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10)有明显不正确涂改;

(11)在病历中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字; (12)缺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和/或委托人的签字; (13)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各种病程记录 (14)严禁拷贝病历导致错误甚至出现笑话

2、无单项否决病历按照我院《住院病历评分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1)各科室每月自查在院病历5份,自查归档病历10份,并做好记录报医务科备查。

(2)医务科每月抽查各科在院病历10份。 (3)病历甲级率﹥95℅.(4)病历归档时间符合病历管理规定。

(5)上级医师在病历管理规定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下级医师所写病历的修正工作。

(6)定期展示多次出现的不合格病历。

五,整改措施

(一)将市卫生局《关于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病历质量集中评阅情况的通报》印发每科一份,与《病历书写规范》结合起来,进行一次系统学习,达到人人了解和掌握病历,处方的书写标准要求,严格按规范书写。

(二)成立病历评审小组委员会,增加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与监督力度。出现丙级病历除按扣分原因,依据处罚标准予以相应经济处罚,院内通报批 评,取消当年科室医疗安全奖和个人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资格及职称晋升资格;进修医生取消进修资格;研究生报临床医学院备案,推迟毕业。主治医生经培训后去病案室查归档病历30份,如有不服从者,吊销处方权,调离临床岗位培训学习,直至改正为止。

4 出现乙级病历除按扣分原因,依据处罚标准予以相应经济处罚外,发现1份乙级病历,全院通报批评;责任主治医生须参加终末病历质量检查,1份乙级病历的责任主治医师完成10份终末病历质量检查;两份乙级病历者的责任主治医师完成20份终末病历质量检查,以此类推。如有不服从者,吊销处方权,调离临床岗位培训学习,直至改正为止。

(三)制定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加强医患沟通制度。知情同意权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是否存在医疗过失的举证起着其他证据难以替代的证明作用。因此要求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书写要求进行,现医务科印制了部分医患沟通记录表供临床使用。

(四)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对处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统计,找出主要存在的问题,将其作为下一月检查要点,结合医院新标准、针对部分经常出现处方问题的医生,单独谈话指导,督促其改正,对多次提醒仍不能达标者,给予重罚。对出现不合理用药、滥用抗生素行为的医生给予警告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方案质量检查院科两级均要有专人具体负责,医务科对全院病案质量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报送病案管理委员会分析,及时不足予以整改,重点加强对危重病人的管理,避免医疗隐患,确保医疗安全。严格按照《院科两级病历质控》要求每位医生自查,科室负责人检查,分析评判本科室各阶段医疗质量动态,总结归纳,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情况。对存在

5 问题比较多且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六)调整、修订医疗质量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住院病历存在重大缺陷和死亡病历中问题较多的情况。医院一手抓考核,逐级不间断抽查,考核病历。一手抓改革工作程序,制定《环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纳入考核,对照医院有关规定,兑现奖惩。

本方案由病案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环县人民医院

二0一三年三月二日

第17篇:医院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

一、监控组织

(一)设立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分管院长任主任,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确立病历质量管理目标; 2.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3.对重大病历质量问题进行研究处理; 4.病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高年资医师任质控医师,高年资护士任质控护士,全面负责本科室病历质量,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名单报质控科备案。主要职责:

1.确立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目标 2.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3.对本科室病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病历书写规范

(一)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的有关要求。

(二)电子病历应符合卫计委《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办医发[2017]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病历质量控制标准

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中的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四、病历质量控制范围: 包括:运行病历、终末病历。

五、病历质量全程监控流程

(一)基础教育质量控制

1.新职工入院教育期间,医院统一安排关于病案书写规范、病案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内容的培训课程。

2.各科室由主管医师对新入科的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讲解病历书写规范和本科室病历书写要求。

(二)环节质量控制:主要由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病历环节质量是从源头上把好病历质量、使病历质量监控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转化的关键。科室应加强病历形成过程中的管理,按病历书写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病历的书写、打印、签字等内容。出院病历应由三级医师、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人员、科主任检查合格后送达病案室。

1.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

(1)住院医师严格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要求书写病历。

(2)主治医师负责指导并检查住院医师的病历书写质量,及时纠正缺陷。在病历首页签字时应认真检查整份病历质量。

(3)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负责检查运行病历质量;认真审核每份出院病历质量,确保每份出院病历质量合格。

2.患者出院(或死亡)后,主管医师应按规定在24小时内填写出院(死亡)记录、病历首页等,并检查病历书写质量和各种记录、辅助检查报告单是否齐全,补充完善后签字。质控医师根据“住院病历检查评价标准”进行检查评分,确保病历质量合格后,在病历首页“质控医师”栏签字。值班护士要检查护理相关病历内容,按规定排列顺序整理病历,并在病历首页“质控护士”栏签字,将合格病历送交病案室。归档后的病案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病历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4.科主任应重视病历质量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本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工作。

5.医院每月定期抽查病历质量,对检查存在的缺陷,及时反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终末质量控制

1.医院病案室每月从各临床科室上交的归档病历中抽取5-10份病历,交由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专家对出院病历终末质量进行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由医务科进行统计汇总。

2.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出院病历,对自查中存在问题,科室定期召开讨论会,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改进病案质量。

3.病案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就检查归档病历存在问题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有关要求。 2.护理文书由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书写。

3.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护理文书检查组,由其每季度对全院护理文书进行检查、督促、总结、反馈。

4.科室每份出院病历由值班护士认真检查,交护士长或质控护士审核合格后方可送交病案室。

5.新职工入院后,由护理部对新职工进行有关护理文书知识的培训。护理部定期组织全院的护理文书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文书书写水平。

五、医疗、护理病历奖惩办法

(一)出现乙级病历一份,扣科室当月绩效考核2分;

(二)出现丙级病历一份,扣科室当月绩效考核5分; (三)出院三日归档率份末归档扣科室当月绩效5分;超过4份末归档,每超过1份,扣科室奖金50元。

(三)因化验、检查报告单不合格导致病案不合格者,每份扣相关责任科室奖金200元。

(六)医院将定期对全院运行及出院病历进行抽查,出现不合格病历,按上述规定处理。

(七)凡丢失1份病历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1000元,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私自复印病历、将病历交给患者及家属、或交由患者及家属带离医院者,一次罚款500元。

(九)借阅病历延期不还者,每天扣当事人50元。

第18篇:成都双流医院病历证明

成都双流医院病历证明

成都双流医院病历证明模板

病历记录

姓名:王先生 性别 年龄 住院日期 2017年x月x日 出院日期

篇2:医院请假条

请假条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注:

1、病假须出具医院证明。

2、本表交由办公室存档。

篇3:请假条(新)

请假制度说明:

1、请假条需班长核实并签字。批假后将请假条交给班长,以备学习部查课或任课老师点名。

2、理由为身体不适的需另附医院证明;

3、参加非本学院的活动(如校学生会、社团、英语角等),需另附该活动负责人证明,在证明上注明负责人姓名、学院、班级和电话。

4、凡请假回家需写双份请假条,一份留在学工办备案,写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返校后按时到学工办销假。在法定假日、寒暑假前一率不批假回家。

5、需请假的同学请于上班时间来学工办办公室找该年级辅导员签字盖章。若辅导员不在或临时有事来不及的先打辅导员电话提前说明情况,经许可事后再补办请假。凡未提前打招呼来补假的不予批假。

第19篇:伊犁州新华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伊犁州新华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病历是记录患者就医过程的重要资料,是医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它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经过,是医疗质量的重要反映形式。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和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病历的作用不仅仅是服务于临床医、教、研活动的医疗档案,也成为处理医疗纠纷最有力的证据,在维护患者和医院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重视病历书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措施。加强从病历书写到质量监控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全面提高病历质量,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一、加强医师“三基三严”培训

医师“三基”水平和“三严”作风是病历质量的基础,加强“三基三严”培训,特别是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是提高病历质量的首要工作。我院专门安排业务技术过硬、职业道德高尚的高年资业务骨干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通过业务讲座、操作培训、技能竞赛等形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工作作风。由病历质量控制办公室从事多年质控工作的资深专职质控人员对新分配来院的医师、住院医师、

低年资主治医师进行病历书写规范化培训,从病案书写的格式到每一项内容的内涵一一讲解,并针对日常质控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临床医师比较棘手的疑难问题重点讲解和点评。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各类病历评比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书写病历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

定期对全院各级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如《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使广大医务人员掌握与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执业。同时结合媒体曝光的医疗事件、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的卫生事件以及我院在处理医疗纠纷中遇到的问题,警示医务人员提高依法行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认识病历在医疗活动中的重要证据作用,规范病历书写,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查房是医师在医疗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医疗活动之一,是各级医师进行医疗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医疗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贯彻各级规章制度和规范的重要环节,而病历是临床医疗工作过程的记录。住院医师是住院病历的书写者。主治医师既指导住院医师的诊疗行为,同时也承担对病历的审核责任,因其熟悉病人情况,对病历审核专业性强,能及时提出针对性意见,并可监督病历书写的时效性。主任

医师对诊疗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病历内涵质量起到把关作用。我院严格加强和规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查房的时限、查房参与人员、查房内容、记录内容都有明确规定,以保障三级医师查房质量和病历书写质量。

四、加强病历质量监控

我院建立了“三级”病历质控体系,进行病历质量监控。一级质控由科室质控员完成,质控员负责本科室医疗管理工作及病历质控工作,并对本科室病历从格式到内涵进行全程审核,出科前全面检查并签字。二级质控由科室主任完成,科主任把病历质量管理作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每月对本科内各专业组的病历进行抽查,督促和检查质控员职责落实情况,同时也避免了不同专业组医师对病历书写规范理解不一致或掌握标准尺度不同而造成病历书写评估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三级质控由医院医务科病历质控办公室的专职质控人员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医务科和质控办建立了科学的病历质量考核制度,院委会组织专职质控人员定期深入病房对运行病历进行环节质控,对医师规范书写病历进行督导。病案室质控人员对归档病案进行终末质控,负责对归档病历格式规范化及完整性以及病历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病案方可上架归档。

五、严格奖惩制度

医务科每月将科内运行病历和终末病案质控考核情况

在院周会上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各科室进行反馈。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病历先限期予以整改,并与病历书写医师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其在病历书写中出现的问题,今后将如何改正等,如同样的问题再犯将予以重罚。病历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与经济效益挂钩。

通过以上措施加强管理,近年来,我院病案质量有了较明显的提高,甲级病案率达99.3%,杜绝了丙级病历。总之,只有充分认识到病历质量的重要性,从多方面加强管理,才能有效提高病历质量,最大限度发挥病历的内在价值,促进医疗质量提高。

此次自治区病历评比中我院虽然取得了优质病历的殊荣,但是距离我们的目标还很远,我们会再接再励争取更好的成绩,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伊犁州新华医院

二0一一年三月八日

第20篇:医院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

凌海市中医医院

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健全病案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结合我院现状就病案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病案质量管理实施全程监控

(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病案室、病案质量评审小组、科室质控小组组成。在业务院长的领导下,医务办、护理部负责组织对门诊、住院病历进行检查。

业务院长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医务科护理部病案室病案质量评审小组

科室质控小组

医师、护士

(二)、病案质量评价小组、质控小组

1、病案管理委员会下设院病案质量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2、各专科质控小组人员应由科主任、护士长及质控医师组成。

(三)、实行“病案质量三级管理制度”

一级管理:各临床科室质控医师认真检查每份出院病历,对书写格式、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对疑难、危重、死亡病例、重大手术病例(甲类手术)应重点检查,检查后科主任或高级职称医师审签。经科主任或高级职 1

称医师审签的病历都应达甲级病历。护士长应检查与护理有关的记录。各临床专科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病历的质量监控,应认真记录检查内容。

二级管理:医务科、护理部及病案室负责检查出院病历,及时将不足之处反馈给临床医师及科主任,在规定的时间及范围内予以完善。

三级管理:医务科负责定期组织病案质量检查,对现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出院病历进行评价,及时归纳、总结病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病历书写要求

病历书写要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言通顺、重点突出、主次分明。严禁刀刮、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一)住院病历质量要求

1、病历书写应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2、由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住院医师要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入院志)。住院医师书写的病历,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正并签字。

3、进修、实习、试用期医师不能书写的病历内容有:入院记录及表格式住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危重症讨论记录及会诊记录。

4、病人因同一种疾病再次入院,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5、病人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记于病程记录内。

6、首次病程应入院8小时内完成(抢救急危病人,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内容必须包括:病例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并列出主要鉴别诊断、制定诊疗计划及施行的诊疗措施。

7、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主治医师(或科主任)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一般每周

2次。副主任医师(或业务副院长)查房每周1-2次。内容要有对病史和体征的补充、中医辩证分析、治则、用药讲解要点等。

8、日常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包括体检及相关辅助检查)、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住院前三天每天记录1次,一级护理病人一般每天1次、二级护理每三天1次、三级护理每5-7天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9、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会诊记录并签字。

10、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1、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12、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3、沟通记录:内容:诊断情况和拟实施检查、治疗方案、病情变化、特殊治疗 (包括手术)、遇特殊情况等。要有患者或其委托人应签字。各种知情同意书与患沟通后也要有患者或其委托人应签字。

14、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科主任检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二)门诊病历质量要求

1、一般项目:门诊病历封面应详细填写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详细住址或工作单位、就诊日期、就诊科室。

2、初诊病历

(1)主诉:主要症状+症状(部位)+时间;

(2)病史:现病史重点突出(包括与本次发病有关的过去史、个人史和家族史);

(3)体检:有一般项目、阳性体征及有助于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4)其他:必须做的实验室检查、器械检查或会诊记录;

(5)诊断:有诊断或初步诊断。“待诊”者应有进一步检查或建议;

(6)处理:应正确及时。

(7)对实施抢救的急诊病人,抢救结束后要立即将血压、脉搏、呼吸、体温、意识状况、救治措施与抢救经过记录于病历上。对急诊抢救无效死亡者,要记录参加抢救人员姓名、职称和职务,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要记录病历上,必要时病历交病案室保存。

(8)凡门诊实行的小手术(包括人工流产)病历中要及时记录手术名称、方法、时间、术中、术后情况。

3、复诊病历

(1)要记载上次诊治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不可用“病情同前”字样描述;

(2)体检着重记录原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的阳性发现;

(3)补充的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

(4)三次不能确诊应请上级医师会诊,并写明会诊意见、日期,并签名。

4、医师签名:应签全名、并写明技术职称,字迹清楚。

注:凡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属不合格病历。

三、病历质量评审及奖惩细则

(一)、评审标准

1、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及评分标准。

2、实施病历质量单项否决,一项不达标即为乙级病历。另视缺陷情况,可定为丙级病历。

(二)、门诊病历检查及奖惩规定

1、门诊病历由医疗质量评审小组负责抽查。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门诊病历未书写完整或未书写者,每份病历扣科室10元,每漏项一处、扣责任医师2元,每5处扣科主任5元。每月抽查门诊医师病历各10份,均书写规范、及时、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无漏项、涂改、刀刮现象,奖励门诊医师2元,每50份达标,奖励科主任5元。

(三)、医技科室报告单检查及奖惩规定

辅助检查报告单、能打印的一律打印,不能打印的、填写项目要齐全无误,漏填或错填、每项扣报告者2元。报告单必须由相关执业医师亲自签名、不能代签,违者扣相关者10元。对要求开申请单的辅助检查、一律开申请单,否则相关科室拒绝出据报告。开具申请单及填写报告单一律使用蓝黑钢笔、碳素墨水笔,需要复印的报告可使用蓝色圆珠笔。

(四)、住院病历检查及奖惩规定

医务办及医疗质量评审小组每月到各科室抽查运行病历10份,将评审结果反馈给科主任或各科室质控小组。13项核心制度不落实的病历,每项扣科室50元。

住院期间有转科的病历终末质量由出院科室负责,转出科室转出时必须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完成病历。

(五)、终末病案评审规定

每月抽查各专科终末病历比例为20%,终末病历40份以下的科室抽5~10 份(其中待诊、疑难、危重、抢救、死亡病历、甲类手术病历、医

患纠纷病历等必查)。各科室甲级病案率达90%以上,不达标的科室,将考核结果纳入科主任、科室考评,并每份扣科室100元。对缺项、漏填、错填者,每处扣住院医师2元;对刀刮、涂改者,每处扣住院医师20元;缺沟通记录、每次扣住院医师5元。核心制度落实、每缺一项扣住院医师5元。经医疗质量评审小组检查发现的丙级病历,每份扣相关科室200元,乙级病历每份扣相关科室50元。

当月病历质量检查优秀者,适当上浮绩效。

六、中医病案展评规定

每年进行一次全院优秀病案展评。

1、评选程序: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对每个临床科室抽调10份病历,进行全院展览、奖励。

2、优秀病案评审标准(见附件二)。

3、奖励:展评优秀病历10份,分

一、

二、三等分别给予奖励。

七、出院病历回收、保管管理规定

1、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住院病案原则上永久保存。

2、出院病历3天内必须归档。每份病历超过期限逾期不送者扣当事医师1.00/份/天。

3、医务科及质控办检查后,对不合格、不完善病历退回相关科室。科室应及时修改并于3日内送回病案室,逾期不送者扣当事医师20.00/份。

4、丢失病历每份扣相关责任人50元,扣科室300元。病案室半年统计上报一次入院病人数及出院病历返回数,入院病人数-现住院人数=出院人数若出院人数与出院病历返回数不符,所缺病历按丢失病历处理。

八、关于病历首页填写的相关规定

1、首页科主任签字栏:必须由科主任或科副主任审签,其他人员不能代签。发现代签按有关规定处罚。

2、首页不能有空项,身份证号要如实填写,患者实在不能提供的要写

明原因,邮编不能提供的;写未提供,电话号码、进修医师等没有的、要画“-”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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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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