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文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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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篇:卫生监督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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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卫生监督稽查文书

卫 生 监 督 稽 查 文 书

稽 查 笔 录

被检查单位或个人:

检查间 年 月 日 时 至 时 分 检查地点: 检查记录:

被检查人或单位负责人名 年 月 日 稽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卫 生 监 督 稽 查 文 书

文号:

稽 查 意 见 书

被稽查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稽查意见:

被稽查人或单位负责人签收: 卫生监督稽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卫生监督协管文书修订版

毛尖山乡卫生院

卫 生 监 督 协 管 文 书 医疗机构巡查记录表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执业许可证号 有效期 登记诊疗科目

二、检查情况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并按规定校验 ( 是/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悬挂明显处。医疗机构名称、招牌﹙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 )出租、外包科室或房屋。

3、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超范围科目 ;﹙是/否﹚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是、否)开展医疗美容工作;﹙是/否﹚开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审批核准的诊疗科目﹙是/否)都开设。

4、﹙是、否)存在变更执业地点、主要负责人、名称未做变更登记;

5、﹙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是、否)使用虽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是、否)使用医师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是、否)使用未取得护士资格人员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医技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6、﹙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广告内容(有、无)虚假,(有、无)禁止使用的内容;

7、(有、无)医疗相关制度,(有、无)门诊登记,(有、无)处方,(有、无)收费发票,(有、无)转诊记录等。

8、本年度﹙是、否)有临床用血;来源途径

9、医疗器械﹙是、否)索证、验收、登记;

10、本年度﹙是、否)发生医疗事故。

毛尖山乡卫生院

被检查人签名: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卫 生 监 督 协 管 文 书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检查表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 无□

(二)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名单)

(三)对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培训:有□ 无□

毛尖山乡卫生院

(四)疫情报告方式:网络直报□ 报告卡□ 电话□

(五)传染病防治:门诊日志:有□ 无□ 登记:齐全□ 不全□

传染病疫情登记簿:有□ 无□ 报告卡:有□ 无□

(六)现场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并与疫情网络核对:瞒报:有□ 无□ 缓报:有□ 无□ 谎报:有□ 无□。

二、消毒灭菌及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一)消毒管理制度和程序 有□ 无□;

(二)专(兼)职消毒人员 有□ 无□;

(三)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记录 有□无□

(四)医务人员手卫生消毒效果监测记录 有□无□

(五)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 是□否□

三、医疗废物管理

(一)废物管理制度 有□无□

(二)是否设臵负责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有□无□

(三)相关法律及专业知识培训 有□无□

(四)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

1、是否符合标准 是□否□

2、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中文标签) 是□否□

3、是否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臵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是□否□

(五)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有无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有□无□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是□否□

(七)医疗废物登记资料 有□无□

若有:登记内容有无以下项目:医疗废物的来源□ 种类□ 重量(数量)□ 交接时间□ 处臵方法□ 最终去向□ 经办人签名□

(八)医疗废物是否与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混装 是□否□

(九)医疗废物是否交废物处理中心处理 是□否□

如: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1、是否销毁 是□否□

2、有无再次使用 是□否□

3、感染性废物是否进行消毒处理 是□否□

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卫 生 监 督 协 管 文 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检查表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经济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毛尖山乡卫生院

职工总数:

从业人员数: 营业面积: ㎡

主要经营项目: (1)饭馆 宾馆 旅店 招待所 咖啡馆 酒吧 茶座 (2)公共浴室 理发店 美容店 影剧院 录像室 舞厅 音乐厅 (3)体育场(馆) 游泳场(馆) (4)展览馆 博物馆 图书馆 美术馆 商场(店) 书店 (5)候车(机、船)室 公共交通工具

二、从业人员情况

1、体检情况: 应体检人数: , 实际体检人: , 检出病人数: , 因病调离人数: ;

2、培训情况:应培训人数: , 实际培训人数: , 培训合格人数: 。

三、卫生管理

1、亮证经营: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是/否 )

2、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齐全,臵于相应岗位的墙上;(是/否 )

3、自查记录:每月至少自查一次,有自查记录;(是/否 )

4、客用化妆品:无过期产品,产品标签标注齐全;(是/否 )

5、公共用品用具:客用物品一客一换(询问顾客、查记录);(是/否 )

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查清洗消毒记录);(是/否 )

6、保洁设施:设有公共饮具保洁柜;(是/否 )

7、机械通风装臵:机械通风装臵按要求使用或正常运转。(是/否 )

8、其他情况: 被检查人签名: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日期

卫 生 监 督 协 管 文 书

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检查表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

一、预防性卫生监督及卫生许可情况:

1、本年度(是/否)进行新、改、扩建。如有,(是/否)经卫生部门审查验收。

2、(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二、日常卫生组织及管理情况:

1、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查阅文字资料):(是/否)

2、设臵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是/否)

3、水源卫生防护区标示明确(是/否)

4、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是/否)建立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水污染时间报告制度。

5、水质检验人员(有/无)

毛尖山乡卫生院

三、制水设施:

1、制水工艺流程合理性:(有/无)水质净化设施,水质净化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有/无)水质消毒设施,水质消毒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2、检验室设臵及运行情况:(有/无)检验室,水质检测(是/否)正常开展。

四、供管水人员:

供管水人员数 人,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人。

五、健康相关产品(参照涉水产品目录): 使用涉水产品种类 种(名称 )、共有 批次,持有合格批次数 。 其中使用消毒产品种类 种,(名称 ),本年度使用 批次,持有合格批件数 。

六、工作档案:

1、制供水设施设臵、运转,水质质量把关参照卫生法规、标准、规范(是/否)明确并存档

2、日常水质检测记录或报告(是/否)存档,(是/否)在规定时间向卫生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被检查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检 查 日 期 :

卫 生 监 督 协 管 文 书

学校卫生现场检查表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身份证号: 教职工人数: 学生人数: 其中男: 女:

一、传染病管理

1、(有/无)校医室。若有,(是/否)符合要求。

毛尖山乡卫生院

2、组织制度:(有/无)传染病管理组织、工作制度,(是/否)将传染病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学校主要领导(是/否)是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人。(书面材料)

3、传染病报告:(是/否)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报告(姓名: );(是/否)有传染病登记簿。

4、防治措施:(是/否)按规定开展健康教育课。学校有关人员(是/否)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单位 );(是/否)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无)教案。学校(是/否)开展晨检记录工作,(有/无)缺勤缺课原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是/否)进行追查与登记。

5、(是/否)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有/无)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记录。

6、(是/否)制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本年度学校(是/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若有,共发生 次,得到及时准确应急处臵 次。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

1、供水形式:当地水厂供水(是/否)。二次供水(是/否)。 自备水(井水、塘水、河水、湖水),使用的消毒产品名称( )(有/无)卫生许可批件。

2、卫生管理:自备水或二次供水(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供管水人员数( )人,持有效健康证数( )人;蓄水设施(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水源(有/无)卫生防护措施,供水设备周围(有/无)污染物。

3、水质:自备水或二次供水是否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有无检验报告( )。

4、一年内(是/否)发生学生水源性疾病。如有,共发生 次,致病 人。

5、学校(是/否)给学生提供充足的饮用开水。

三、教学环境卫生及教学设备卫生管理 校园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对校园内外环境定期消毒,(是/否)对教学设施予以检测,检测单位 检测项目(

1、教室宿舍等场所通风采光;

2、教室人均面积;

3、教室内课桌椅的布臵、黑板设计;

4、教室微小气候;

5、学生宿舍人均面积,盥洗、晒衣设施配备)。

学校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卫 生 监 督 协 管 文 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

被检查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毛尖山乡卫生院

检查意见:

被检查人签收: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督查单位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人。

卫生院(盖章)

推荐第4篇:监督文书

常用执法文书应用

-----农垦齐管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一、《现场检查笔录》

1、现场检查笔录的意义

*是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记载

*是监督检查时必备的文书

*是下达卫生监督意见的依据

*是下达行政处罚的证据

2、现场监督笔录的内容和要点

*许可证的持有情况(核发机关、核发日期、许可项目、是否年检)

*从业人员数,健康证持有情况

*一般卫生情况

*违法违规事实

3、一般卫生情况

*是否在正常营业中

*生产(加工、流通)的各流程或各功能间的卫生情况

*原料、使用工具、基础设施(设备)的卫生和运转情况

*行业卫生要求的要点情况

4、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原则

*要全面

*要准确

*要清晰

*要突出重点(违法事实)

二、《卫生监督意见书》

1、卫生监督意见书的意义

*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

*用途较为广泛:凡是在网上监督过程中监督员或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可以用卫生监督意见书来表达,而且此文书的正文部分未使用固定的格式,可以由监督员根据监督情况填写。

2、适用范围

*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产品卫生质量评价均可以使用。 *对虽有违法事实,但是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责令改正意见时,也可以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

3、卫生监督意见书制作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意见一定要有针对性

*意见又具有可操作性,意见应体现专业技术性

*表述要精练、准确

*要求被监督人改进的一定要有明确的时间、期限

*文书制作后,一定要审核,先交同伴复核后,再交被监督人,避免因言不达意影响卫生监督执法改正,损害卫生监督执法避免的形象

三、《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1、作用和用途

*当事人有违反行为的直接证据

*是震慑当事人的有利手段

*是视当事人态度而量刑裁决的最后筹码

2、制作的注意事项

*文号:地区简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括号年份+序号编写

齐垦局医证存字[2012]第001号

*当事人:是单位应对照其营业执照填写单位或法人;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当对照其身份证填写个人的姓名

*保存方式:一般为“就地封存”或“指定地点封存”

*保存期限:不得超过7天

*保存地点:赢填写与实际保存的地点相同

*保存证据清单:详细填写,要准确清晰

*当事人签收:当事人收到决定书时,应核对清单的物品与实际物品是否一致,并在决定书上签名、签署日期。

餐饮业监督要点

-----农垦齐管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一、“两证”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许可证:三年一换,每年一检。

*健康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检一次。

二、预防性卫生监督检查

1、建筑设计要求:

*周围30米无污染源;

*厨房瓷砖到顶;

*有上下水、排风、非内排灰、防蝇、防鼠;

2、设施设备要求:

*冰箱、冰柜

*餐具保洁柜

*两块菜板

*污物桶

*传菜车

*工作服

*加工工作台

三、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

1、卫生管理组织及分工职责

*责任人、管理员、消毒员

2、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制度、方法、检测

3、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专人、专项、专登记

4、集体供餐留样制度

*专人、专柜、专登记

5、大型聚餐申报审查制度

*提前48小时申请

*提前12小时审查

*建立档案

6、社会监督公示制度

*一状六公示

四、社会监督公示制度(一状六公示)

1、签订《餐饮业食品安全责任状》,一年一签,要求在监督所备档;

2、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在经营场所公示上墙;

3、卫生管理组织和职责,要求在经营场所公示上墙;

4、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求在经营场所公示上墙;

5、量化分级管理等级牌,要求在经营场所公示上墙;

6、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求在经营场所公示上墙;

7、使用的添加剂,要求在经营场所公示上墙;

五、监督检查的要件

1、必须两名监督员

2、一定要带执法文书

3、着装整齐

4、文明用语

5、讲究工作程序

*说明来意,*要求负责任陪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处理

6、检查指导到位

7、要有针对性的检查

六、日常监督检查中可处罚的款项

1、环境卫生、食品存放条件

2、食品质量、感官性状异常的

3、餐具消毒

4、索证管理

5、未有食品储藏保鲜工具的

6、制作凉菜间无专用间的

许可档案档案管理

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公共场所档案材料目录

1、卫生许可申请书2份

2、卫生行政许可申请2份(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份

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份(后附申请材料)

5、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份

6、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1份

7、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笔录2份

8、行政许可初步审查意见书2份

9、行政许可发放审批表2份

注:4中所附申请材料为业户提供的申请辅助材料,例如:卫生制度、卫生管理组织、体检证明等相关材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档案材料目录

1、卫生行政许可申请2份;

2、《餐饮服务可申请书》2份;

3、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4、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各1份;

5、加工经营场所平面图1份;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上岗前培训证明1份/人;

7、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1份;

8、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份;

9、《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1份。

10、《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笔录》2份;

11、《行政许可发放审批表》2份

加工业档案材料目录

1、卫生许可申请书2份

2、卫生行政许可申请2份(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份

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份(后附申请材料)

5、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份

6、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笔录2份

7、行政许可初步审查意见书2份

8、行政许可发放审批表2份

托幼机构档案材料目录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申请书2份

2、卫生行政许可申请2份(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份

4、申请材料接受凭证1份(后附申请材料)

5、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笔录2份

6、行政许可初步审查意见书2份

7、行政许可发放审批表2份

生活饮用水档案材料目录

1、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份

2、卫生行政许可申请2份(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份

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份(后附申请材料)

5、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份

6、行政许可现场审查笔录2份

7、行政许可初步审查意见书2份

8、行政许可发放审批表2份

推荐第5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培训讲义

大家好!

今天在座的,有我的领导,大哥,大姐,还有弟弟妹妹,按照咱们所的工作安排,我来向大家汇报下近期关于执法办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对以往执法办案、案卷制作工作的一点心得。同时,还要感谢咱们所领导给我提供这个机会,能跟大家交流学习,我要是有说的不合适的地方,包括今后工作中有不合适的地方,请领导和大哥大姐、弟弟妹妹们帮我指出来,先表示感谢(鞠躬)。

首先,我们先看看执法文书,入卷顺序

去年我们培训的时候,提到过统一的执法文书入卷顺序,这次,按照所里对执法办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我们也要调整一下入卷顺序。

这里提到的文书,基本上包括了各类案件所要用到的,我们可以按实际案情有选择性地入卷。

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案件移送函)

2、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3、现场检查笔录

4、调查笔录

5、采样凭据

6、登记保存通知书

7、责令改正通知书

8、送达签证

9、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10、其他证据材料

11、鉴定书(疫控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或《动物及其产品现场鉴定书》)

12、行政处罚意见书

13、行政强制行为决定书

14、解除登记保存通知书

15、送达签证

16、畜禽尸体处理回执单

17、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8、送达签证

19、陈述申辩笔录

20、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1、送达签证

22、罚没款收据(或移送案件处理结果回执)

23、送达签证(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24、结案报告

我们办案过程中,依据的实体法主要是《动物防疫法》。而在我们的程序法中,起根本指导作用

的是《行政处罚法》,但是因为我们的行业有自身的特点,农业部于2006年先后颁布一个部门规章《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印发一个文件《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这两个,是指导我们具体办案工作的指南针。

咱们先看三条特别规定。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提到,第二十二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也就是说适用简易程序。

第四十一条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下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处理的,报经上一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一年。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案期限内。

《沈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适用一般程序的,应当自结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卷归档。

接下来,我们结合我们所新的案件审查要求,详细聊一聊文书的具体制作要求。

我们这套案卷文书,都是从省所领用的,因为版式是多年前设计的,跟当前的具体执法工作有一定区别,省所有意向要调整,但目前我们还得沿用这套文书。我们文书都采用手写填入式,这样就要求整本案卷的统一,都是手写,不能有某一项文书是打印的,除非是来自其他单位的,比如一些《鉴定报告》等。我们按照入卷顺序来分别说一下。

首先是,案卷皮。

“编号”这里不用填。

“处罚决定机关”填我们单位全称。

“案卷号”,是办案人员经过初步调查,认为有必要立案的,向综合业务科要个案卷号,这项工作我们区站都贯彻执行的非常好,第一个括号()填“沈”,第二个括号[]填年份“2012”,第三个空格填我们的案卷排号。

“被处罚人”是自然人的,就写自然人名字,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就写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全称。

“执法人员”是要求写两位执法人员的名字,这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是《立案审批表》里经过负责人审批的,而且整个办案过程也只能是他们两个人在办,除非必要,不能再出现第三个人。

“案由”是填“违法行为定性+案”,在卷皮的案由里不用写“涉嫌”,例如,我们常用的有“未经指定通道进入、到达目的地未报检案”,“经营未附检疫证明的动物产品案”,“经营病死动物产品案”,等,这里注意下,要么写“病死”,要么写“疑似病死”,不能写“经营病死或疑似病死”,我.

们定性得单一并且确定。

“处罚种类”,我们一般就写“罚款”,即使有别的处罚,也不用多写了。

立案时间是立案审批表上负责人审批的时间。

结案时间是结案报告上负责人审批的时间。

归档时间和保存年限不用填。

卷宗目录如实填写就行,卷内的每一页文书都要编上页码,体现在目录里,在整个案子办结后,再统一编页码,填目录。

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们把这个放到第一页,是为了方便以后查阅案卷,了解案情。

当事人与之前说的“被处罚人”一致。

地址/住址,如果是法人,就写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如果是个人就写他身份证上的地址。地址得写全面详细。

推荐第6篇:常用卫生监督文书的书写[1]

常用卫生监督文书的书写

办理一般程序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时

最少使用8种文书

1、案件受理记录

2、立案报告

3、现场检查笔录

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5、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送达回执

8、结案报告

一、案件受理记录

案件受理记录,是对检查发现、群众检举或控告,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受理手续,所作的文字记录。

案件来源:《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四条: 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社会举报的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 下级报请的或有关部门移交的

案发单位(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等内容;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案情摘要:应写明主要违法事实,包括发案时间、发案地点、重要证据及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处理意见:是经办人提出的办案具体建议(2种情形)

如案件是否需要进一步核实,应由哪个具体部门承担,谁来负责等。

本案尚需要进一步核实,建议××科承办,呈领导阅示。

负责人意见:是对处理意见的批示。这里的负责人,可以是卫生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也可以是有关主管科(处、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 同意经办人意见,请××科核实后立案查处。

二、立案报告

立案报告,是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后,确认有违法事实,属于本机关管辖,并需给予行政处罚的,为对案件展开调查,向主管厅(局)负责人或主管科(处、室)负责人提出的书面报告。

立案时限:《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15条:受理后7日内立案 立案条件:《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15条:

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危害后果;

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

属于卫生行政处罚范围;

属于本机关管辖。

案情摘要,应按性质和程度,由大到小、从重到轻加以排列,逐个提出问题并加以简要说明。同时要指明当事人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

负责人审批意见,是负责人对查处案件的批示,如是否批准立案,对批准立案的应确定承办人员。

同意立案。

本案自2008年12月12日起立案,由××科 ××

××承办。

三、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笔录,是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实地查看、探访时作的记录。

检查时间,到现场的年、月、日、时、分至几时几分。 检查地点,应写清勘验、查看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 检查内容记录,要将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准确、客观地记录下来。

A.要求客观、相关、合法。

B.可据情况选用陈述式、归纳式、监测记录式等书写形式记录。 C.重点记录主要违法事实。 D.卫生违法现象、违法行为的记录要准确具体。 E.正确书写,正确使用。 F.不随便用省略语。

G.写明现场物证的位置、名称、数量、状态、标记等。 H.不对现场卫生作评价。

表明执法者身份: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2人以上

被检查人签名:《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19条,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签字应注明情况,在场有关人员签字作证

四、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是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时作的记录。

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住址(联系地址)以及与被调查对象的关系(法人、负责人、××岗位员工、或具体的亲缘关系)等。

询问时间:应写明起止时间。 询问地点:应写明具体地点。

询问内容:应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后果等。

内容要求:紧扣调查主题

具体、清楚、详细

重要事实和线索,应记录原话

不使用模糊或推测性语言

被询问人签名:《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18条,拒绝签字的,应注明情况

五、卫生监督意见书

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

监督意见栏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办法,使其达到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一般用于设施、设备、工艺、具体操作等。

对虽有违法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责令改正意见时,应写明法律依据、改正期限及责令改正意见等内容。

注意:

1、无评价性作用

2、不能替代行政控制决定文书

3、不能作为处罚文书

六、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案件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就案情事实、对所调查问题性质的认识、对当事人责任的分析、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等,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所做的正式报告。

承办机构:

指负主要责任办理该案件的机构,如科(处、室)等 承办人:

指负责办理该案件的卫生监督员。 案情及违法事实:

应简明扼要,写清案件的经过和结果,违反的法律条款等。 相关证据:

列明已经查证属实的,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 争议要点:

当事人与承办人之间对案情事实的不同观点 承办人之间对案件的不同意见 无争议则写“无” 处理建议:

经过调查,据以立案的违法事实并不存在,应写明建议终结调查并结案等内容

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写明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等。

负责人意见:应写明是否同意的意见

对需要合议的案件应提出进行合议的具体意见

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

的权利的文书。

事先告知书,应写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条款、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在当事人表明放弃陈述和申辩权时,应请当事人在“当事人签收”处写明“放弃陈述和申辩权”或“不陈述、不申辩”等内容。

八、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卫生违法案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

被处罚人是单位的填写单位全称,是个人的填写姓名。同时,还应写明被处罚人的地址。

决定书应写明查实的违法事实、相关证据、违反的法律条款、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同时,应提出责令立即或限期改正的意见。决定书还应当将有关告知事项交代明白,如罚款缴往单位、地址和缴纳期限,复议和诉讼的途径、方法和期限等。

罚款缴逾期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缴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

(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复议途径、方法和期限: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诉讼途径、方法和期限:15日(3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机关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

九、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处理决定的正式文件。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与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基本相同。

当场行政处罚适用范围

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监督机构可当场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决定:

(1)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2)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当场收缴罚款:

a.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卫生执法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十、送达回执 送达回执是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送交有关当事人而证明受送达人已收到的凭证。

1、送达回执用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

2、送达回执,应写明受送达人、送达机关、送达文件名称及文号、送达地点等内容;

3、在当事人拒绝签字而采用留置送达方式时,应在备注栏说明有关情况,并邀请见证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卫生生行政处罚程序》关于送达

第四十七条 (直接送达)卫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并取得送达回执。当事人不在场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本节规定,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承办人送达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签收,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期。

(转交送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交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其他组织负责收件人员签收。

第四十八条 (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人员到场并说明情况,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盖章),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处,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九条 (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就近的卫生行政机关代送或者用挂号邮寄送达,回执注明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第五十条 (公告送达) 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依据本程序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以公告方式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十一、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是对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或不作行政处罚的案件,报请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正式文件。

结案报告应填写当事人、案件来源、立案日期、案由等,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写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行方式、执行日期、执行结果等内容,不作行政处罚的应写明理由。

执行方式:

指案件终结的处理和履行方式,如自觉履行、法院强制执行等,包括:

1、自行履行

2、复议结案(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消决定、变更决定、确认决定)

3、诉讼结案

4、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指行政处罚决定的实际执行和最后转归情况,如完全履行等。 执行结果包括:

1、全部(或完全)执行

2、部分执行(罚款的减、缓、免等情形,停业的提前或者延后开业期限)

执行结果举例

1、责令 天改正违法行为,已于 天内改正;

2、责令追回已售违法产品

,已作

处理;

3、没收或销毁违法产品

,已交

处理;

4、行政罚款

元,已于 年 月 日缴纳;

5、责令停业

天改进 ,已于

天改进,已通知恢复生产经营;

6、吊销卫生许可证,于

日吊销,并于

月 日通知工商行政管理局。

结案报告签字和盖章:

1、承办人员应在结案报告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2、负责人应作出是否同意结案的审批意见,并签名和注明日期

3、本文书加盖卫生行政机关章或监督专用章

推荐第7篇:个体诊所监督检查表(卫生执法文书三)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诊所卫生监督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机关: 县卫生局

检查时间:201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14年 月 日 时 分 检查地点: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员 (行政执法证号: ) (行政执法证号: )向当事人 (职务 ) 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后,在当事人的陪同下,依法对你单位检查发现:

一、基本情况: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 效期至201年 月 日 许可项目:

(二)人员 现有医务人员 名,其中执业医师 名(含中医 名)、执业助理医师 名(含中医 名)、无资格人员 名、护士 名(其中取得资格 名)

(三)诊疗场所 使用面积: ㎡

诊断室、药房、治疗室是否“三室”分设: 中药柜设置是否规范:

(四)有医疗设备 台:

上年度诊疗情况: 上年度诊疗病人 次/人,上年度业务收入: 元。

(五)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

二、执业情况检查

(一)是否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年度是否校验:

(三)在机构名称、执业地点、主要负责人变更是否进行变更登记:

(四)是否存在未取资格人员独立执业:

(五)门诊日志和处方

1、门诊日志是否登记完整 缺少: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主要症状 初诊印象 治疗方法 儿童应有家长姓名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诊所卫生监督检查记录(续页)

2、处方是否按照规定标准和格式印制: 是否按规定进行保存:

3、是否存在乱用抗生素: 上月处方共 张,其中 张出现三联抗生素

4、是否存在门诊处方用药过多: 上月处方共 张,其中 张出现超过7味药

5、是否存在输注液体: 上月处方共 张,其中 张出现输注液体。

6、是否存在存放、使用过期失效药品:

三、传染病防控与感染控制

(一)传染病疫情

1、是否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

2、是否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

3、传染病报告登记项目是否完整情况

4、传染病报告方式:

5、有无传染病病例转诊记录(查门诊日志登记或病历、处方等原始记录):

(二)医疗废物

1、医疗废物处置方式:

2、是否有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记录:

3、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包装物、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

5、治疗室 是否安装有空固定消毒装置 装置名称:

是否按要求进行定时间消毒: 有无消毒记并记录完整: 治疗室卫生是否整洁:

6、使用的消毒药剂: 消毒药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7、是否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被监督单位当事人签名: 卫生监督员签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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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龙岗卫生局坪山新区监督所

关于本公司接到编号201310004375卫生监督意见书,根据监督意见做出加强管理:

按规定在岗位配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及说明;

按规定组织员工在岗期间到坪山新区人民医院做职业健康检查,并将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员工(附健康检查复印件) ;

公司特别要求员工上班时一定要配带个人防护用品,以免影响身体健康;

利事达卫浴制品(深圳) 有限公司8-0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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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一节 概 述

怀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县卫生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于2005年9月28日正式分设成立,批准为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负责规范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许可,负责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分设综合办公室、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卫生监督三科四个科室。 现有干部职工38人,其中本科学历 1 人,大专学历3人,高级职称0人,中级职称1人,助理级17人。

第二节 食品安全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监督内容:

(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

第三节 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

监督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处方管理办法》

监督内容: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及采供血单位。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四节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条例》 监督内容:

(一)对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宣传卫生知识,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四)参加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包括取证照相、录音、录相等,调查处理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监督范围: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五节 消毒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监督内容:

(一)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消毒企业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六节 传染病防治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 监督内容:

1、组织实施辖区内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2、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七节 学校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监督内容: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中小学及托幼机构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八节 劳动与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监督内容:

(一)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二)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护措施落实的情况;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及有毒有害厂矿企业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九节 环境卫生与饮用水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内容: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 重大安全事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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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庆小学多举措加强学校卫生监督

随着食品职能的划转,学校卫生监督成为卫生执法监督所工作重点之一。本年度,回民区卫生执法监督所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回民区卫生执法监督所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全面开展对辖区内学校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切实保障全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卫生安全。

首先对辖区的普通中小学、高等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教学环境、供给学生饮用的水源类型、是否存在二次供水、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进行摸底检查,基本掌握了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卫生的本底情况。同时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多次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共培训学校相关负责人126人次。针对摸底存在的问题,监督所逐项进行学校卫生专项检查。一是开展教学环境卫生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以学校环境和教学条件是否符合国家卫生要求为主,包括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照明、微小气候和环境噪声等快速检测项目,并对寄宿制学校宿舍布局与建筑、基本设施及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测结果均合格。二是开展学校饮水安全监督检查,我区大部分中小学校使用温、开水机饮水设备,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建立传染病情报告管理、消毒隔离、晨午检等各工作制度,是否成立传染病防控小组,传染病防控、预防性消毒、晨午检工作的落实,消毒剂规范使用及消毒记录等情,经检查,学校基本符合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

今后,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的监管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探索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摸清辖区学校底数,建立学校卫生监督档案,以有效保障辖区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

第11篇: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

XX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

综合汇报

根据省、州部署的食品化妆品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放射治疗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为迎接省厅的检查,我所将2006年1月至7月初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各项的进展情况作如下:

一、食品卫生监督

1、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餐饮业卫生整治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22号)文件要求,我所于2006年2月底开始着手安排此项。依据《食品卫生法》、《XXX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结合我县对餐饮业单位的上半年一次的日常监督此次监督检查前后共出动人员共53人次,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41家,其中餐饮经营单位291户次,企事业单位食堂3户次,学校食堂47户次。每到一个单位先结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让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在检查中,重点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照、健康培训证的持证情况、经营加工场所、厨房、库房、冷藏设施、专间、餐饮具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情况、添加剂、包装材料的索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共查出无证经营户5家,无健康培训证上岗13人,厨房、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合格58家。食品原料、添加剂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无合格证2家,共查获并销毁不合格食品123公斤。对无许可证进行经营5家进行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查出无健康证上岗的人员立即责令办理健康培训证,厨房布局不合理、餐饮具消毒不合格、保洁设施不完善的处以行政警告,并均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拟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

2、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清理整治的通知》(X卫发[2006]20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上半年的常规监督于2006年3月底至4月初对辖区内所有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清理,监督检查不符合整治内容的问题,并向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56家,其中糕点副食加工店17家、米线饵丝加工店9家、豆制品加工3家、酒厂15家、农特产品加工6家、粮油加工店4家、调味品生产2家。共查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家,其中粮油加工店1家、农特产品加工1家,责令其限期到卫生监督所补办卫生许可证;共查从业人员9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83人、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的13人,已责令限期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查出生产场所不符合规范的3家,查获并销毁过期劣质食品3类共计130Kg。

3、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XXX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74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XXX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要求,以粮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散装酒)、盐、调味品、保健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整治与监管为重点,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三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制定了重点打击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等行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以及完全未经批准和特定保健功能,重点筛查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3类保健食品。并明确了检查的统一时间:2006年3月至6月。保健品在我县销售形式多以药、专卖、及义诊等,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以打击“专卖”、“义诊”等非法销售为主的检查思路整治我县的保健品市场。并于3月中旬确定了各乡镇情报员,制定了相应的报告、收集、联络等制度及方案,从根本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完成。截至6月底我所共检查了36家药房(店),3次义诊、专卖,共查处了非法保健品4种300余盒,其中一起移交药品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上半年的监督检查对婴幼儿食品、瓶(桶)装水、彭化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共检查婴幼儿食品、彭化食品经营单位15家,瓶(桶)装水经营单位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家,31家均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其中2家无健康证从业人员2人,责令限期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明。R>

4、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

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避孕套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和合同告知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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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

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

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第2页)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避孕套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第2页)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和合同告知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第2页)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第2页)管理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第2页)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第2页)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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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

XX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工作

综合汇报根据省、州部署的食品化妆品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放射治疗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为迎接省厅的检查,我所将2006年1月至7月初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作如下总结:

一、食品卫生监督

1、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餐饮业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22号)文件要求,我所于2006年2月底开始着手安排此项工作。依据《食品卫生法》、《XXX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结合我县对餐饮业单位的上半年一次的日常监督此次监督检查前后共出动人员共53人次,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41家,其中餐饮经营单位291户次,企事业单位食堂3户次,学校食堂47户次。每到一个单位先结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让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在检查中,重点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照、健康培训证的持证情况、经营加工场所、厨房、库房、冷藏设施、专间、餐饮具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情况、添加剂、包装材料的索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共查出无证经营户5家,无健康培训证上岗13人,厨房、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合格58家。食品原料、添加剂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无合格证2家,共查获并销毁不合格食品123公斤。对无许可证进行经营5家进行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查出无健康证上岗的人员立即责令办理健康培训证,厨房布局不合理、餐饮具消毒不合格、保洁设施不完善的处以行政警告,并均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拟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

2、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20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上半年的常规监督于2006年3月底至4月初对辖区内所有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清理,监督检查不符合整治内容的问题,并向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56家,其中糕点副食加工店17家、米线饵丝加工店9家、豆制品加工3家、酒厂15家、农特产品加工6家、粮油加工店4家、调味品生产2家。共查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家,其中粮油加工店1家、农特产品加工1家,责令其限期到卫生监督所补办卫生许可证;共查从业人员9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83人、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的13人,已责令限期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查出生产场所不符合规范的3家,查获并销毁过期劣质食品3类共计130Kg。

3、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XXX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74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XXX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要求,以粮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散装酒)、盐、调味品、保健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整治与监管为重点,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三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制定了重点打击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等行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以及完全未经批准和特定保健功能,重点筛查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3类保健食品。并明确了检查的统一时间:2006年3月至6月。保健品在我县销售形式多以药、专卖、及义诊等,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以打击“专卖”、“义诊”等非法销售为主的检查思路整治我县的保健品市场。并于3月中旬确定了各乡镇情报员,制定了相应的报告、收集、联络等制度及方案,从根本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完成。截至6月底我所共检查了36家药房(店),3次义诊、专卖,共查处了非法保健品4种300余盒,其中一起移交药品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上半年的监督检查对婴幼儿食品、瓶(桶)装水、彭化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共检查婴幼儿食品、彭化食品经营单位15家,瓶(桶)装水经营单位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家,31家均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其中2家无健康证从业人员2人,责令限期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明。

4、

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

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

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工作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工作。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工作。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避孕套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合同告知工作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工作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工作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工作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9

第13篇: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

简答30’论述30’案例40’时间1月7号8:00-10:00C2019

一、卫生监督的概念: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卫生法规、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一言以蔽之:卫生行政执法;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二、卫生监督的功能(1)制约功能——目标,对相对人权力的限制和在具体行为上的牵制(2)规范功能——效

果,规范人们行为导向的作用(3)预防功能——重心(4)促进功能——结果

三、卫生监督的作用:卫生监督为保障和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发挥重要作用;卫生监督是实施国家职能,打击违反卫生法规活动的重要手段;实施卫生监督是保护国家、团体、公民个人有关卫生方面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卫生监督的大力开展,能够促进卫生监督的自我完善;对于增强人的法制意识,卫生监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

四、卫生监督行为的有效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合法

2、行为不超越权限:卫生法规定的权限内

3、行为内容合法

4、行为符合法定形式

5、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五、卫生监督行为的效力

1、确定力,卫生监督行为一经有效成立后,就具有不得再行更改的效力。

2、执行力,

卫生监督机关依法采取一定手段,使卫生监督的内容得以完全实现的效力。如:传染病人的隔离

3、拘束力,卫生监督行为实施后,具有约束和限制的效力

六、卫生监督应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行政的原则

(一)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适用卫生法律、法规准确

无误

(三)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正当行使监督权

二、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卫生监督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执法程序

三、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四、独立审理卫生违法案件的原则,卫生监督机关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独立地处理卫生法律案件,不受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的干涉。

七、卫生监督法律关系概念,由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卫生监督主体在卫生监督过程中与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八、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一)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卫生监督主体:国家的卫生监督管理机关,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

2、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个人或组织

卫生监督守法主体,公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例:外国人在国境口岸接受卫生检疫检查

(二)卫生监督法律关系内容,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1、权利: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能力和利益,表现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2、义务,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三)卫生监督法律关系客体,卫生监督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以下四类:

1、人身利益。如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患者的隐私权

2、卫生行为:如卫生执法行为、公民就医行为等

3、物:包括进行卫生管理和各种服务过程中可作为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如:出入境交通工具、食品、药品、监督用具等

4、智力成果。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它是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如医疗仪器的发明、学术著作等

九、卫生监督手段

1、卫生行政机关监督

2、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监督

3、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监督

4、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关监督

十、卫生监督主体的组成:卫生监督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卫生监督机关

1、卫生行政机关

2、国境卫

生检疫机关

3、药品监督管理机关

4、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概念、依法律、法规授权而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

2、特点:非国家机关,特定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而非一般,具体的卫生法律法规授予而非行政组织法授予

3、条件:相应组织应与所授权行使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无利害关系,具备了解和掌握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知识的技术人员,具备基本设备和条件,具备特别条件

4、类型:社会组织、团体:医学会与医疗事故处理企事业单位、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企业下设的卫生机构:如铁路

5、法律地位: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卫生监督权时,享有与卫生监督机构相同的卫生监督主体地位,执行其本身职能时不享有卫生监督主体地位,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

(三)卫生监督主体的相互关系:纵向关系:隶属关系、领导关系、指导关系,横向关系:非隶属关系

十一、与卫生监督主体相关的组织和个人

(一)受委托组织的概念,指接受卫生监督主体的委托而行使某项卫生监督职能的组织,“不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主体”。受委托组织的特点:从事非国家职能性质活动的组织,根据委托行使一定的卫生监督职权,而不能行使一般的卫生监督权,受委托行使的一定卫生监督职权是基于卫生监督机关的委托而非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

(二)受委托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区别:前者的卫生监督权来源于卫生监督机关的委托,后者来源于卫生立法上的直接授权,委托代理关系与单方授权关系,以委托卫生监督机关名义与以自己名义,前者不具独立的法律人格

(三)卫生监督员的概念卫生监督员是指通过资格考试,经依法聘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履行卫生监督职能的卫生执法人员。特点:卫生监督机关的组成人员;依法从事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必须通过资格考试,经依法聘任;卫生监督员的卫生监督行为是卫生监督主体的行政行为

十二、根据卫生监督依据的性质,卫生监督依据可以分为三类:法律依据、政策依据、技术依据(卫生标准)、卫生监督的证据

十三、卫生监督法律依据

1、概念,是指卫生监督主体在卫生监督活动中必须始终遵照执行的我国法律、法规的总和。

2、特征: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调整的范围广泛,调节的手段多样,调整的内容有较强的科学技术性,反映的利益具有社会共同性,表现的形式具有分散性

3、形式: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含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

区的卫生规范等)和地方性卫生规章、国际卫生条约

4、效力等级:卫生法的效力是指卫生法的生效范围和适用范围。包括:时间效力:法的生效、失效和溯及力;空间效力:法规适用的地域范围。领土、领空、领海;我国驻外使馆和我国领域外的我国船舶和飞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效力(约束力)

5、卫生法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部门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上级法优于下级法。宪法位于卫生法效力等级的最高层,以下依次是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和政府卫生规章等,它们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共同构成了我国卫生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6、卫生法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在同一机关制定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卫生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卫生规章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法优于旧法,在同一机关制定的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卫生部门规章中,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十四、卫生监督的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察、检查及现场笔录、视听资料

1、物证 概念,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特点:以物质的存在方式证明案件事实.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一般表现为间接证据.证据意义通常并不十分明显.只有通过人的能动作用去发现、识别、挖掘它与案件的客观联系,才能发挥证明作用。

2、书证概念,指以文字、图画或符号记载的内容来证明卫生违法案件的真实情况的物品如,病历

3、证人证言概念,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做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证人的资格条件,知道案件情况,有作证能力(辨别是非,正确表述),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非当事人,公民个人

4、当事人的陈述:指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一是对自己不利事实的陈述; 二是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

5、鉴定结论: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根据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作出的结论。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三鹿奶粉的质检报告

6、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并由勘验、检查人员和现场见证人签名的一种书面文件。

7、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反映的图像和音响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具有

信息量大、形象逼真,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又容易被变造或伪造的特点。

十五卫生行政违法的概念特征与构成要件

(一)概念:卫生监督主体及卫生监督人员在卫生监督过程中实施的,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卫生行政行为。

(二)特征:

1、卫生行政违法的主体是卫生监督主体

2、卫生监督主体的行为主要是通过卫生监督人员的行为表现出来的

3、卫生行政违法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违法行为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5、卫生行政违法的后果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三)构成要件(同时具备!)

1、卫生监督主体及卫生监督人员有相关的法定职责

2、卫生监督人员有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并且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十六、卫生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要形式:

(一)事实依据错误

(二)适用法律错误

(三)程序违法包括方式违法、步骤违法、期限违法指卫生监督行为的作出违反法定的期限。举行听证未按照规定7 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点

(四)卫生行政越权,

1、时间、空间及事务上越权,时间上的越权与期限违法不同,为超越法定的时间范围而非超越程序上的法定时间。

2、纵向与横向越权

(五)卫生行政滥用职权

(六)卫生行政失职,因不履行法定的作为义务而构成的卫生行政违法。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主体不履行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义务,致使他人受到损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失职与延迟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失职。作为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主体实施卫生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达到某种违法状态。

(七)卫生行政不当,合法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以合法为前提,只基于自由裁量行为、一般不会引起惩罚性行政责任。表现为

1、行政处罚畸轻畸重;

2、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3、不同情况,相同处罚;

4、行政处罚超出违法者的实际承受能力;

5、其他可视为行政不当的行为,如认定违法情节有误、计算违法人非法所得有误等导致处罚的“显失公正”

十七、卫生监督责任

(一)概念:卫生监督主体和卫生监督人员在行使卫生监督权的过程中,因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特征:卫生监督责任由卫生监督主体和卫生监督人员承担;卫生监督责任是一种外部责任,不包括内部责任;卫生监督责任是卫生行政违法或不当引起的法律后果;卫生监督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能相互取代

(三) 构成要件:卫生监督主体已构成卫生行政违法;卫生监督人员有主观恶性程度;卫生行政违法的情节与后果 十

八、、卫生监督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卫生监督主体: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

(二)卫生监督人员责任承担方式:通报批评,赔偿损失,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十九、医疗机构的定义: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设立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护公民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活动,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服务机构。法律意义:只有法定的医疗机构才能在法律上成为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的主体; 只有法定的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才受法律保护

十、医疗机构监督机构及其职责:

1、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的监督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监督: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军队和武警部队编外医疗机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2、职责: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二十一、医疗机构设置登记的监督

(一)医疗机构设置的监督

1、医疗机构的设置纳入当地的规划布局,

2、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

3、提交文件

(二)医疗机构登记与校验的监督

1、医疗机构登记的监督包括对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进行监督

2、医疗机构校验的监督

二十二、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督:

(一)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印章使用的监督

(二)对诊疗活动的监督

1、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断、治疗活动

2、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3、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应当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

4、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5、病历的保存

6、按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件7.尊重患者权利

8、对传染病等特殊患者的诊治和处理

9、药品管理

10、按照政府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

二十三、对医疗机构履行其他职责与义务的监督

1、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3、严格执行无菌消毒、

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

5、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对顶的时限和方式履行报告义务,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6、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工作

二十四、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监督

(一)医疗事故预防的监督:医疗机构是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 ;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对患者知情权的保障:病情及病历复印;医疗机构是否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二)医疗事故处置的监督

1、医疗事故的报告(机构内部+卫生行政部门)(1)医疗机构内部的报告制度(2)向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医疗机构是否采取措施避免损害后果扩大

二十五、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医疗广告监督: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发布的广告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六、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十七、医师执业监督:是指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执业活动以及考核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注意点:①“依法取得”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有关考试和注册的规定;②医师资格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又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③必须“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才能执业;④必须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相应业务。

医师执业监督机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①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试用期满1年 ②经验要求: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专科学历 2年 ;中专学历 5年③专业要求:医学专业 ④工作要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例外张某没有上过任何层次的医学专业的学校,但他仍有资格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原因??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

二十八、医师执业活动的监督

1、对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的监督

2、对使用药物和器械的监督。

3、对索取收受不当利益的监督

4、对是否如实介绍病情的监督

5、遇紧急情况是否服从调遣的监督

6、对急危患者的救治的监督

7、对非常事件报告的监督

8、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二十九、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 原法定传染病35 种;修订后37 种:2(甲)+25(乙)+10(丙),

1、甲类传染病的病种(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的病种(25)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按甲类管理: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按照一般乙类传染病管理

3、丙类传染病的病种(10)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十、传染病预防的监督

(一)经常性预防措施的监督

1、对健康教育的监督

2、对消除传播媒介的监督(得怪病的女孩)

3、对加强管理和改善公共卫生状况监督(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4、对各项卫生制度和卫生标准的监督

(二)计划免疫的监督

1、预防接种制度

2、接种单位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二)疫情报告时限要求

1、日常疫情报告时限 (1)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 (城2小时内农6小时)(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6小时内,农应于12小时内 )(3)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三十

一、前期预防与劳动过程职业卫生监督

(一)前期预防,立法意图:控制危害产生源头;主要内容: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制度;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审查制度;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

(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立法意图:明确劳动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治要求;明确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职责。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职能机构及人员配备、层层落实责任;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度;工作场所危害监测评价、危害警示标志、危害控制措施;作业管理制度;原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健康体检规定;紧急情况下应急体检规定;健康监护档案

三十

二、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保障方面的规定包括疑似职业病人获得诊断保障;职业病人待遇保障;就医、治疗、康复、工作安排;经济补偿;费用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变更时职业病人的安置;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义务 三十

三、食品卫生监督是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体质,由卫生监督主体在管辖范围内依法对食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过程实施强制性卫生行政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并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十

四、食品安全法宗旨与适用范围宗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指无毒无害:无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适用范围: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活动,第一责任: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三十

五、食品安全标准宗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准则:科学——制定标准的基础,合理——可操作性,安全——目的,可靠——技术稳定,是食品的唯一强制性标准

三十

六、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禁止生产经营的: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有害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营养不符合要求的婴幼儿食品;变质、掺假掺杂;异常死亡食用畜禽及其制品;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包装污染;超过保质期;无标签;防病要求;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三十

六、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培训;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鼓励良好生产规范、HACCP;认证机构的监管责任:跟踪调查、撤销认证并通报、不得收取费用

第14篇:监督文书签发制度

监督文书签发制度

一、目的

为促进工程质量监督文书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文书的签发条件、程序和文书发放后的跟踪处理,以及相关资料的归档等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文书的格式要求

1.本制度所称的监督文书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意见告知书》、《工程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工程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工程复工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整改通知书》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书》,以及其它与工程质量管理有关的文件、公函等。

2.监督文书应使用市质监站统一印制的格式,文书编号应使用市质监站按类别统一编制的编号,各

镇街质监组(包括松山湖质安站、虎门港质监组,下同)可按照监督文书格式样板自行印制。

3.监督文书采用无碳复写形式,一式三份,第一联为监督机构存根,第二联发给建设(监理)单位,第三联发给施工单位。

三、监督文书签发制度

1.监督文书的内容应意见明确、用语规范、字迹清楚。

2.由市质监站签发的监督文书,应加盖市质监站公章,由镇街质监组签发的监督文书,应加盖镇街规划建设办公章。

3.不同类别的监督文书应根据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签发程序要求分别由监督员、监督室主任(质监组组长)按权限范围进行签发,并按要求及时跟踪处理。4.各类监督文书的签发条件、签发程序以及跟踪处理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工程质量监督意见告知书》

① 签发条件:用于提醒责任主体对有关质量标准的执行,对可能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阶段或技术环节引起注意和重视,对轻微违反质量规定的行为提出警告和责令整改。

② 签发程序:由监督员签发。 ③ 跟踪处理:

a.如提出整改要求,应加注整改期限,质量责任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填写《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单》(附表20)报送监督员,监督员收到《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单》后视情况是否需要复查,需要复查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

b.整改期限到期后质量责任单位对整改情况仍未进行回复的,监督员应马上进行跟踪,如确认相关问题未得到任何处理的,可发出《工程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

c.复查通过的项目,监督员应在《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单》上签署复查意见,发现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已造成工程实物质量问题的,应及时下发《工程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

(2)《工程质量责令整改通知书》

① 签发条件:有关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违反了相关标准,对工程实物质量已构成实际损害或潜在威胁,导致分项或分部工程已形成不合格产品等,责令限期整改至清除隐患或达至合格标准。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a.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的。 b.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c.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

d.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

e.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f.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g.材料监督抽检不合格的。

h.未按规范要求及时完成各分部(子分部)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i.存在其它质量问题的。

② 签发程序:由监督员签发,签发前须报告监督室主任(镇街责任监督员报告质监组组长)。

③ 跟踪处理:

a.质量责任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填写《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单》报送监督员,监督员收到《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单》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b.整改期限到期后质量责任单位对整改情况仍未进行回复的,监督员应在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c.复查通过的项目,监督员应在《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单》上签署复查意见,发现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及时下发《工程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3)《工程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

① 签发条件:施工现场存在违章作业行为,严重威胁工程质量,现场质量失控,出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或已发生较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令局部停工,限期整改,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a.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b.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c.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

d.相关责任主体资格弄虚作假的。

e.对监督部门责令整改内容未在整改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成的。

f.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有重大设计变更,未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获批准,擅自施工的。

g.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

h.未按规范要求对主要材料、大型构配件、关键工序(部位)进行检查与验收的。

i.主要材料、结构试件或结构实体经检测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j.主要结构受力部位不按图施工的。 k.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l.工程发生质量事故。

m.存在其它较严重的质量问题的。

② 签发程序:由监督员提出,报监督室主任及主管站长同意后,由监督室主任签发。

③ 跟踪处理: a.《工程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下发后,监督员应在责令停工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复查质量责任单位是否按要求停工,未停工的上报建设局。

b.整改期限到期后质量责任单位对停工整改情况仍未进行回复的,监督员应在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c.质量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应向项目联络员提交《工程复工申请报告》,项目联络员收到《工程复工申请报告》后报监督室主任,由监督室主任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监督员进行复查。

d.复查发现质量责任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视情况报建设局立案调查并提请行政处罚。

(4)《工程复工通知书》

① 签发条件:质量责任单位已按《工程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整改,向质监机构提交《工程

复工申请报告》,并经复查确认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报监督室主任及主管站长同意后,由监督室主任签发《工程复工通知书》恢复施工。

② 签发程序:申请复工的工程报监督室主任及主管站长同意后由监督室主任签发。

(5)《工程竣工验收整改通知书》

① 签发条件:用于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所执行的验收标准时发现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② 签发程序:由监督员填写,竣工验收监督带队人员签发。

③ 跟踪处理:

a.一般质量问题整改的,质量责任单位提交《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单》,可不需到现场复查。

b.要求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的,质量责任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填写《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单》报送项目联络员,收到《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单》记录各类监督文书的签发、跟踪处理情况,并按月对监督文书的签发和跟踪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向办公室后监督室主任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监督员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

5.限期整改期限一般为七天。整改期间,如质量责任单位确实需要延长整改时间的,须书面说明并报相应质监机构,明确整改完成时间。

四、监督文书归档制度

1.监督员应保存所签发监督文书的相关文字、照片或音像等资料,于文书签发后一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移交至项目联络员。项目联络员应将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归档项目卷宗。

2.项目联络员应在监督文书签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到监督管理系统。

3.各监督室应建立本室的监督文书签发台帐,及时

上报。办公室根据汇总情况,负责记录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定期上报市建设局。

第15篇: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卫生执法文书七)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注册影像专业的人, 放射技师人。

7、公卫执业医师人,公卫执业助理医师:人;未取得执业资格人。

8、口腔类执业医师人,口腔类执业助理医师:人;未取得执业资格人。

9、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人。

(五)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1、是否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是否超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许可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3、是否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年度是否校验:

5、是否存在机构名称、执业地点、主要负责人变化后未进行“三证”变更登记:

6、是否存在未取得资格人员独立执业:

7、是否存在未取得麻醉处方权人员开具精麻处方:

检查方法:抽查上年度第四季度的病历外科、内科、妇产科各不少于十份,如有输血病历应全部抽查,不足部份抽上年第三季度补足,并抽查上月全部处方及护理人员排班表,检查是否存在超范执业、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民营机构要注意是否是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执业,同时对照《医师执业证书》查核执业科目、执业地点是否与注册科目、地点一致,妇产科要重点检查开展剖宫产的是否取得二级许可。是否存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考核合格证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抽查麻醉处方,比对同一医师开具的出方字迹是否相同。

二、医疗机构一般情况

机构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 , 院内绿化面积:㎡,医疗服务使用建筑面积:㎡公共卫生服务使用建筑面积:㎡ 批准住院床位数:实际设立住院床位数:医院等级:

候诊室是否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设臵禁烟标识

开设临床科室:

住院管理是否与门诊分设:

是否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职务电话

是否设立院感管理部门:负责人职务电话

是否设立病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职务电话

上年度门诊病员人,上年度出院病人人,上年度业务收入万元

三、医疗广告及信息公示

XX县卫生执监督大队制

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续页)

1、机构的印章、牌匾、医疗文书中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机构名称是否相同:

2、人员公示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是否公示已取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是否公示已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5、是否公示已取得的《放射诊疗许可证》

6、是否公示医用大型诊疗设备:

7、是否公示诊疗时间:

8、是否公示药品及诊疗服务价格:

9、是否公示对医疗服务的投诉举报电话:

10、是否在B超室公示有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

11、妇产科是否公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终止妊娠:

12、是否在媒体进行医疗广告(如是请检查下列项目):

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否超出有效期限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与审批的内容是否相符其它:

四、处方检查

1、处方是否按照规定标准和格式印制:

2、处方是否由在本机构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3、是否存在乱用抗生素:上月处方共张,其中张出现三联抗生素

4、是否存在门诊处方用药过多:上月处方共张,其中张出现超过7味药

5、使用电子处方的是否打印并由医师签字后送药房存档:

五、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检查提示:重点检查体外碎石科、肛肠科、口腔科等,查收费记录是否是每次病员均缴入收费室,人员工资名册中有无该执业人员,其工资是否与其他职工基本一致。

六、急诊急救

(一)是否设立急诊科:

(二)急救车

XX县卫生执监督大队制

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续页)

1、是否存在过期抢救药品:

2、是否携带便携式心电图机:

3、是否携带氧气瓶或氧气枕:

(三)急诊抢救室

1、是否存在过期抢救药品:

2、是否配臵心电监护仪:

3、是否配臵氧气瓶:氧气瓶是否标注有氧无氧:

4、是否配臵洗胃机:

5、是否保持抢救室的清洁卫生:

(四)配有急救车的车辆和人员是否进行了统一标识和作装:

(五)是否建立急救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

急救电话是否进行来电和处理登记

(六)急诊科医生是否参加急诊培训取得合格证:

七、专项检查

(一)母婴保健(见医疗机构母婴保健专项监督检查表)

(二)放射卫生(见医疗机构见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表)

(三)临床用血(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专项监督检查表)

(四)传染病防治与医院感染防控(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表)

(五)精麻药品管理(见医疗机构精麻药品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表)

(六)中医肛肠科

1、痔疮手术是否纳入手术审批:

2、痔疮手术室是否设臵有空气消毒设施:

3、开展痔疮手术有无护理、麻醉人员参加:

八、职工培训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一)是否进行依法执业培训提示:查去年下半年学习记录,是否按月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二)是否制定各类工作制度

(三)是否进行死亡病案、疑难病例讨论

XX县卫生执监督大队制

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记录(续页)

九、其他

十、检查处理

被监督单位当事人签名:监督员签名:时间:

XX县卫生执监督大队制

第16篇:卫生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本市卫生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销、注销、听证等卫生行政许可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制定,并报市政府、卫生部备案。文书类型包括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两种。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

第五条文书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修改人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行政许可专用章适用于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退还凭证。

第七条 向申请人颁发下列行政许可文书或证件的,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

(一)卫生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卫生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五)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卫生监督意见书。

第八条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适用于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新办、延续和变更。

其他卫生行政许可事项,除受理、延续/变更、补正、延期、注销、撤销、听证等程序性文书外,沿用原专业许可文书。

第九条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填写行政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臵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许可类别+许+许可性质+字+ „年份‟+序号,如:京卫食许受字„2004‟1号。

第十条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是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当场或者接收材料后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出具的文书。

第十一条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是在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接收申请材料时所出具的文书。

第十二条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是在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补正申请材料后所出具的文书。

第十三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是在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或者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时所出具的文书。

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退还凭证,是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请求撤回许可申请并要求退还材料时所出具的文书。

第十五条 现场检查笔录,是审查人员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查时所出具的文书。“现场检查笔录”应交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经当事人确认后签名,并注明“以上笔录属实”。

第十六条 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或现场核查时所出具的文书。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是审查人员对提交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进行审查后制作的文书。应写明启动审查的理由、审查的依据、审查方式、审查结论等内容。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是审查人员根据“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审查后制作的文书。应写明启动审查的理由、审查的依据、审查方式、审查结论等内容。如申请人未申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按照相应的卫生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行政许可流程表,适用于申请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放射等卫生许可事项,并兼做行政许可审批表。

第二十条 行政许可决定延期审批表,是在法定许可时限内不能作出决定时填写的文书,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

准,可以延长审批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十日。法律、法规另有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是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准予延期的行政许可申请制作此文书。

第二十二条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制作此文书。

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二十三条 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作出准予延续或变更许可决定的,制作此文书。

作出不予延续或变更决定的,制作“不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二十四条 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专业法有规定的,应当在“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中写明专业法规定注销的具体情形。

第二十五条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经批准同意注销的,制作此文书。

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中,第

(一)项承办意见由监察机构承办人填写;第

(二)项至第

(五)项由法制机构承办人填写;第

(六)项由法制机构或执法机构或监察机构承办人填写。审核意见由相应机构负责人填写,审批意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填写。

第二十七条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准予撤销的,制作此文书。

第二十八条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是在卫生行政机关对听证范围内的许可事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时出具的文书。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制作听证公告。

第二十九条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后,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通知当事人时制作的文书。

第三十条 行政许可听证记录,是记录听证会全过程,以及记录听证主持人、许可承办人和当事人在听证会上就许可事项有关的发言内容时制作的文书。

第三十一条 行政许可听证意见书,是在听证会结束后,卫生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听证人员就听证情况

对该许可事项审查依据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复核后,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时制作的文书。

第三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立卷归档等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

第三十三条规范中“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送达回执”使用执法文书中的相应文书,“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使用卫监发[1992]第14号文中所列文书。

第三十四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的规范化管理,便于许可信息的即时统计、分析、公示,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与行政许可工作相适应的现代化办公设备。提倡使用电子版许可文书。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由北京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自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样本

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二、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三、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四、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五、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

六、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

七、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八、不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九、行政许可证件可证件撤消决定书

第17篇: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全套)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编号: 本机关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 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管理部门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4、原卫生行政许可复印件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6、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验收认可书

7、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消毒保洁、采购索证制度必备)

8、设施设备布局或工艺流程示意图

9、基本卫生设施清单

10、食(饮)具、卫生用具、水质检测等卫生检验报告书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共 件。

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当事人(签字)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

卫 字[ ]第 号

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关于 的申请材料

(1.不齐全;2.不符合法定形式),请补正以下材料: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卫 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该行政许可需要 (1.招标;2.拍卖;3.检验;4.检测;5.检疫;6.鉴定;7.专家评审)期限 个工作日。

特此告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卫 字[ ]第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具体理由如下: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

卫 字[ ]第 号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申请,经技术审查,认为:

请按以上意见补充材料,自补充材料全部提交之日起, (1.检验;2.检测;3.检疫;4.鉴定;4.专家评审)期限延长 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

卫 字[ ]第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

由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办机关负责人批准,将许可决定期延长10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卫 字[ ]第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关于 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本机关认为,该项申请不符合法定标准,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理由: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不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卫 字[ ]第 号

你(单位)提出 (1.变更;2.延期)行政许可申请,根据 的规定,经审查,不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决定不予 (1.变更;2.延续)。

理由:

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卫 生 行 政 许 可 文 书

行政许可证件撤销决定书

卫 字[ ]第 号

由于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行政机关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3、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4、行政机关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5、你(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6、其他原因(注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现对 许可证/证号予以撤销。

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行政许可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第18篇:卫生监督总结

郑州市管城区陇海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区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社区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中心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中心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一: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周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对学校的食品、工作环境及卫生现场督察指导。

6、结合我中心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二:工作存在的不足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一年来,我中心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卫生监督协管执法支持不够,执法文书书写的不规范。

2、社会支持度较低,群众对之意识还很薄弱。

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2013年12月30日

第19篇: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11年度卫生监督总结

2011年,我镇的卫生监督工作,在上级卫生局及本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在我镇卫生监督管理小组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继续深化改革,开拓进取,以“一个确保”为中心,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以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监督等为重点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推进卫生综合执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卫生综合执法。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规定》进行了全面学习,明确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责和方向,增强卫生监督员的责任感。并及时对我镇卫生监督监督人员未取得执法证的进行了培训,取得了有效证件。

二、积极争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我镇卫生监督工作的支持,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半年来县一科执法人员共出动人员8名,连续2周时间来我镇配合执法,使执法条件有了明显改变。我们充分利用乡医的优势进行了全方面的摸底,使各村的门市部、小饭店建立了档案,为年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2011年开展了全面学校卫生安全大检查,共提出整改意见2条,检查覆盖率县直学校及乡镇学校100%,村级学校85%。学校食堂、门市部卫生许可证办证率100%,健康查体率100%,索证率100%,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有检验检疫证明。

四、结合我镇实际,由镇政府带头,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包括派出所、工商所等,加强了对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馆的监督力度,对不合格的,规定时间对其整治,整治不合格的取缔。共整治小餐馆5处。使所有“三小”单位基本达到了合格。

五、共办理4,健康证400个,餐饮原料进货索证率100%,建立台帐率100%,卫生许可证率100%,健康证办证率100%,所有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有检验检疫证明;所有单位均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了消毒。并均有卫生制度。

六、我镇执法小组一年来共组织人员10余人,4次对全镇的公共场所

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及时建立了档案,对其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环境卫生及卫生制度是齐全方面。

总之,一年来我镇未出现一例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例。但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继续努力使下半年的成绩更上一层楼。为全镇人民的食品卫生安全做出贡献。

马站人民医院防保科

2011年11月

第20篇: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蓬莱镇卫生院

2010年度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今年,我院防疫组在市卫生监督的带领下,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在 “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防治食物中毒”的基础上,“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现总结如下

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我院成立了以周经典为领导小组长,负责食品放心工程实施的组织、检查和协调。为加强我镇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卫生、放心的食品,重点强化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凡不符合卫生要求,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发证。我们组织人员定期认真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和安全程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不生产经营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和不允许生产经营的项目,为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我们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取缔非法经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业户。

二、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许可审核发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从4月2号,在全镇开展了食品从业人员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逐家逐户、边通知体检边查证。全年下发体检通知40余户次,督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220人,经审查验收为户办理卫生许可46证,办理健康证220个。

三、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节日前后食品卫生专项检查 ,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餐饮业卫生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业单位10户,共中10户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检查人业人员30人,29人取得有效健康证,存在的问题有:熟食间不能专用,缺少空调、紫外线杀菌灯;粗加工与烹调同在一室,餐具消毒设施不全,不能坚持消毒,无保洁设施等.(二)学校食堂卫生专项检查 ,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的紧急通知》,我们组织对辖区内3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堂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各学校食堂按要求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了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制定了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与校领导签订了学校食堂责任状。检查中,针对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烹调、售卖、餐具消毒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三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向从业人员讲解食品卫生知识、发放培训资料,并下发试卷进行考核。为了更加规范我镇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逐一建立了行业卫生档案。

四、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预防食物中毒。

气温渐升,预防食物中毒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为此,我所制定并下发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现场调查处理小组。为了做好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预警与监测,“五一”期间承办宴席的餐饮店进行现场监督,乡镇以下凡聚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时必须留样。

五、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卫生监督

六、中考卫生监督

今年,我镇设立中考考点1个,为保障中考期间考生食宿安全,每个考点、对接待考生单位的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和消毒措施的落实进行全程卫生监督,对学校周边小卖部进行整顿,对加工场所、原料贮存场所、餐厅防蝇、防尘设施逐项落实,做到所购进的原料必须索取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调味品必须索取同批次检验报告或合格证,采购肉类必须有兽医部门的检验证明。每日均按菜单严格审查高考菜谱,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立即予以更改。

七、公共场所卫生

上半年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及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卫生知识培训4人,健康体检4人。

八、学校卫生管理:

我镇中小学校(初级中学1所,小学11所)及3所幼儿园,分别在今年内对学校的食堂和食堂进行了卫生盘查,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均已办理,各学校按要求与校方都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实行校长责任制,明确责任。11月份各学校已进行学生健康体检。均达到预期之效果。

九、医疗机构和传染病监督管理。

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让医疗市场得到净化,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每季度对村级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情况监督检查一次,每月院内各科室的传染病报告情况监督检查一次。完成全镇医疗机构的消毒监测工作,覆盖率力争达100%。

十、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健康证培训合格证管理力度不够,受各方面因素影响餐饮单位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无法达到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标准。以后尽量按正常频率开展好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外,从业人员两证及餐饮单位的监督工作将是以后的工作重点。

蓬莱镇卫生院(防疫组)

201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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