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沿革 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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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篇:联合会组织机构沿革

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机构沿革

绍兴网 2012年01月30日 16:14:45 手机看新闻

绍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绍兴市文联)成立于1984年10月23日,是在绍兴市委领导下的全市文艺界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办公地点在胜利路人民剧院西侧;市文联定编10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6人,设一个科室,一个编辑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祖松为市文联主席(兼任),陈述、顾颂恩、章宗义、裘士雄、阮庆祥为市文联副主席。其中陈述、阮庆祥为专职副主席。阮庆祥兼秘书长。市文联第一届理事会共有理事18人,委员50人,下设8个协会。

1985年1月17日,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批复绍兴市委宣传部,同意市文联创办文学季刊,限省内发行。这是绍兴解放后的第一本正式出版发行的文学期刊。同年,3月5日,创刊计划出台,定刊名为《野草》。3月14日,浙江省出版总社发《野草》第132号期刊登记证。7月1日,《野草》创刊号出版发行。

1987年9月11日,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向《野草》颁发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登记证。本刊国内统一刊号:CN-33-1038。

1989年11月26日,市文联召开第二届文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副市长俞国行为市文联主席(兼任),李月兔、顾颂恩为专职副主席,陈阳、车广荫、鲍贤伦为兼职副主席,陈述、章宗义为文联顾问,李月兔兼秘书长。办公地点搬迁至胜利西路26号。

1989年,市文联机关设党支部和工会。1990年7月,市委决定市文联建立党组,由李月兔、顾颂恩、朱仲夫三同志组成,李月兔任书记。

1991年3月,绍兴书画院划归市文联管理。同年6月,市文联二届三次全委会,同意俞国行同志辞去市文联主席、委员;增补李月兔为市文联主席。市文联增加事业编制4名,经费自理。

1992年9月,增补朱元桂为市文联专职副主席,王云根兼职副主席;增补朱仲夫为秘书长。同年10月,朱元桂任市文联党组成员。

1993年,经市委宣传部同意,机关内设“组织联络部、艺术交流部、企业管理部”三个科室。

1994年12月,市文联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朱元桂为市文联主席,龚桂明、陈阳、王建华、杜文和为市文联副主席。龚桂明为专职副主席。市文联三届委员由40人组成,龚桂明任秘书长,宋汉其、朱振国任副秘书长。朱元桂任市文联党组书记。

1995年2月,龚桂明任党组成员;同年12月,王国寿任党组成员。办公地点搬迁至光明路龙珠里15号。

1996年7月,经市编委同意,市文联机关内设2个科室: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机关行政编制8名;野草杂志社定编8名;绍兴书画院定编10名。为财政全额拨款。

2000年1月,市文联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龚桂明为市文联主席,田秀英、张关鑫、杨能、白海为副主席。田秀英为专职副主席。市文联四届委员由39人组成,王国寿任秘书长,朱振国、宋汉其任副秘书长。 2001年12月,市文联机构改革,机关设2个处室:办公室、组织联络处(正科级),机关编制7名。野草杂志社定编6名。绍兴书画院定编8名。 2003年11月,经绍兴市编委同意,市文联建立绍兴书法研究所,相似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2名,领导职数1名。为财政全额拨款。

2004年11月26日,市文联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龚桂明为主席,柳巨波、金一波、祝诚、祝政、沈伟为市文联副主席。柳巨波为专职副主席。王少权为秘书长,宋汉其、朱振国为副秘书长。

2010年8月18日,市文联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孟达为市文联主席,柳巨波、马炜、金一波、沈伟、邓港林、何俊杰为副主席。柳巨波、马炜为专职副主席。市文联六届委员会由40人组成,马炜任秘书长,宋汉其、陈民为副秘书长。绍兴市曲艺家协会、绍兴市民间工艺美术家协会成立,文联下属市直文艺家协会增至12个。

2011年3月,市文联迁址市区府山西路武勋坊18号L楼。 2011年5月25日,市文联“绍兴文艺家之家”落成。

2011年12月12日,市文联召开六届委员会三次全体会议,同意柳巨波同志辞去市文联副主席、委员;增补严国庆为市文联第六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席,任命陈民为六届委员会秘书长,增补田一平、王志刚为副秘书长。

2012年1月16日,市文联下属野草杂志社、绍兴书画院、绍兴书法研究所三家机构被列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2012年6月19日,经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根据绍市编[2012]74号文件精神,野草杂志社增挂鲁迅文学奖颁奖博物馆、绍兴鲁迅文学院两块牌子,并增加野草杂志社编制2名。

2012年12月22日,绍兴市文艺评论家协会成立,首批会员58名。

2013年1月14日,经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根据绍市编办[2013]16号文件精神,市文联机关增加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野草杂志社领导职数副职1名。

2013年1月25日,市文联召开六届委员会四次全体会议,根据市委绍市干通[2012]62号文件精神,增补叶树明同志为市文联第六届委员会专职副主席。

2014年2月28日,绍兴市文化创意设计协会成立,首批会员55名。 2014年6月6日,市文联召开六届委员会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市委绍市干通[2014]26号文件精神,选举何俊杰同志为市文联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同意刘孟达同志辞去市文联第六届委员会主席的辞职。同时,会议增补上虞区文联主席吕云祥同志为市文联六届委员会委员,免去陈荣力同志六届文联委员一职。

2014年9月5日,经市文联党组研究决定,越州诗社挂靠市文联,为市文联团体会员。

2014年10月24日,市文联召开六届七次全委会,根据绍市干通[2014]64号文件精神,选举金一波同志为六届委员会主席,同意何俊杰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主席一职的辞呈,同意严国庆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副主席一职的辞呈。

推荐第2篇:福彩中心组织机构沿革

营口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组织机构沿革

营口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于1988年4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于营口市民政局领导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3年9月市编委批准加挂营口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牌子。目前,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现有内设四个部门(综合部、技术部、财务部、中福在线部),三个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市内、盖州、鲅鱼圈),编制20人,聘用合同制员工为48人。

1991年5月9日,任命李冰同志为营口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93年4月29日,任命李冰同志为营口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1995年7月31日,任命李冰同志为营口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秘书长。

2002年10月10日,任命孙晓娜同志为营口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工会组织员。

2002年9月,营口市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

主 任:李冰 副主任:张荫林 财务部部长:孙晓娜 终端部部长:徐立兴

中福在线部部长:张磊

2002年9月,营口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机构设置: 主 任:李冰 副主任:张荫林 财务部部长:孙晓娜 终端部部长:徐立兴 2011年1月,营口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机构设置: 主 任:李冰 副主任:孙晓娜 综合部部长:徐立兴

财务部部长:杨立群 财务部副部长:郭囡 终端部部长:战家纯 终端部副部长:赵晓军 中福在线部部长:张磊 中福在线部副部长:沈城

推荐第3篇:土地法沿革

6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历史沿革

(2009-11-12 11:09:24) 土地法制管理是调整人们为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一切土地,节约建设用地,保护耕地,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统管全国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的总称。土地法调整的内容是指土地法律规范规定的范围,它以我国的基本制度、基本国策和基本国情为依据,即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以及“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作出合乎土地关系的历史和现状的客观要求的规定。

一、50年代——70年代

建国以后,我国十分重视土地的合理利用与管理,50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已基本形成了一定的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950年6月,由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这一法律的时代特色非常明显,主要规定了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同时,对土地的所有权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荒地、大荒山、大盐田及矿山、湖、沼、河港为国家所有。”

1953年,政务院公布了《国家建设用地征用土地办法》,这一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

1957年,农业部颁发了《关于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土地规划的通知》,《通知》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应当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正确安排农、林、牧、渔的用地问题,并首次提出了土地利用的规划问题,即保证土地的合理利用。

1957年,国务院颁布了《水土保持暂行纲要》。该《纲要》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水土保持的措施、方法,水土保持的规划以及违反规定者的法律责任等等作出了较详细的规定,是防治水土流失的主要行政法规。

1959年,农业部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公社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是合理利用土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在丘陵地区,安排农、林、牧、副、渔用地,坡改梯、水土保持”等是规划的内容和要求。

1960年,农业部颁布了《关于善始善终地完成土壤普查进一步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的通知》。

1979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农委等呈交的《关于开展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研究的报告》。这一《报告》提出,成立全国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委员会,在全国开展农业区划研究,为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地制订生产规划和指导生产,促进农、林、牧、副、渔业的全面发展,早日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科学依据。

二、80年代

1982年的《宪法》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同时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利用土地。”

1982年,国务院颁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该条例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原则、办法、征用土地的审批程序等都作出了规定,《土地管理法》公布实施后,该条例废止。

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作出了规定。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土地管理法》,1988年进行了修改。该法是我国第一个较全面的综合性的关于保护土地的法律,它对保护土地、利用土地的原则、方针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矿产资源法》,该法对防止采矿引起土地破坏和矿区土地的复垦等等都作出了规定。

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90年代。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案)》。

截止目前,我国与土地管理有关的最主要的法律法规可概括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等,再加上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土地管理方面的文件政策,已经基本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与原有的土地管理法相比,改动较大,修订之处主要有: (l)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第一次写入法律,这是在立法机关审议修改时增加的规定;

(2)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这是一项重大的改变,也是新土地管理法区别于原有法律的关键之处;

(3)强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法律地位,从它们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根据出发,增强了它们的可操作性;

(4)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并分别作出了有可操作性的具体界定;

(5)明确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6)明确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谁来经营、管理的问题,即所有权的代表问题;

(7)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若要进行适当调整,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8)明确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过法定的程序承包经营;

(9)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作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原则,并在有关条款中作出相应的规定;

(10)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限集中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但又考虑了可操作性,对乡、镇的规划可以授权审批;

(11)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法律关系,并对其中若干主要事项作出了法律界定;

(12)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统计部门共同制定土地统计调查方案,两个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l3)确立了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法律原则,这项内容是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重点;

(14)确立了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多少,垦多少”;

(l5)确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在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并确立了相关的占地补偿措施; (16)明确在土地管理中,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基本农田应当占其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应按法定程序划定;

(17)明确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用地,禁止浪费、破坏耕地,限制占用基本农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

(18)明确规定,开发未利用土地必须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为前提,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19)强化人大对土地利用的监督作用,规定省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20)调整了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将这项权力更明确地集中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21)提高了征用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并对征地的程序、征地补偿费用收支作出了规定,加强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保护;

(22)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使用作出了规定;

(23)对兴办乡镇企业使用土地时,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加以区别,有了更清晰的法律关系;

(24)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以农村村民代替农民居民一词,概念更准确;

(25)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因依法用地的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况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在法律中作出特别规定;

(26)增列监督检查一章,根据土地管理的需要,作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规范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行为;

(27)强化了对非法转让土地、占用土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根据现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8)对非法批地、越权批地、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违反法定程序批地的行为,规定其批准文件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所列仅仅是修订的要点,从中可以看出,新的土地管理法更加重视对耕地的保护,并以法律形式建立了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包括土地用途管制、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用耕地的补偿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调查、土地统计等。

四、最近几年

这几年土地政策密集出台的几年。

1、2004年。出台《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 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对土地将实行有偿使用费先缴后分的原则。此政策的执行,将更进一步加快紧缩“地根”的脚步。

2、2006年,

(1)国六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在土地方面要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2)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九部委十五条意见),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在土地方面要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及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3)建设部颁发165号文件《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已明确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应当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

(4)“631”大限,经营性用地一律招拍挂。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正式施行,规范对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作了细化,并建立国有土地出让的协调决策机构和价格争议裁决机制。

(5)国务院驳回土地规划纲要国土部拟耕地保护新政。本次上报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纲要》提出,到2010年,全国耕地总量保持在18亿亩的规模,“十一五”期间每年减少耕地280万亩用作新增建设用地。而国务院领导则指出,18亿亩的耕地保有量至少要保持到2020年而不是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此批评500万亩的建设用地指标“没有体现集约、节约的原则”。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把调控矛头直指工业用地,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6)城镇土地使用税拟提高两倍土地出让成本将增加。《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已基本修订完成,待国务院审批后,未来几个月内可正式下发。据了解,该《办法》初步规定,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占用税各提高一倍。 (7)制定协议出让最低地价和改进征地补偿标准;

(8)2006北京推出第一个限价房地块

3、2007年

(1)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 “831”大限,《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71号文),即在地产圈中掀起轩然大波的“831”大限,工业用地一律招拍挂

(2)提高土地“一费两税”征收标准

(3)《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出台

(4)《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推荐第4篇:一三八师沿革

一三八师沿革

一三八师沿革

133师的前身是1945年11月组建的冀中纵队1旅,以冀热辽14分区挺进热河部队为基础组建的冀晋纵队第

2、3旅,冀中纵队1旅组建于承德辖7

1、6

2、73团,62团前身1945年8月组建冀中军区8分区62团,

1、

2、3营依次由8分区33地区队、大城县游击队和饶阳县支队改编,73团1945年8月组建,冀晋纵队第2旅组建于平泉,

4、

5、6团依次由冀东13团,北进1支队、冀晋军区19团改编,冀晋纵队第3旅组建于平泉,

7、

8、9团依次由10

1、10

2、103团改编,1946年4月冀中纵队1旅与冀晋纵队第2旅合并为冀热辽军区独立2旅,冀晋纵队第3旅改为冀热辽军区独立3旅,2旅

4、5团保留,1旅71团改为6团,62团分别补入

4、6团,73团调归冀中军区,不久冀热辽军区独立2旅改为冀热察独13旅,冀热辽军区独立3旅改为独立14旅,46年9月与独14旅合并仍为热河军区独13旅,原13旅37团(欠3营)、38团和原14旅42团合并为37团,原14旅40、41团合并为38团,原13旅39团不变,37团3营拨归39团。1947年8月1日编入东北民主联军第8纵队为22师,该师战斗力较强,是军主力师。1945年9月--1949年12月征战14个省市,歼敌567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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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团的前身是1938年7月以冀东大暴动武装和八路军4纵队的33大队11连(1938年6月组建包森支队以4纵队33大队11连为基础,11连前身1929年百色起义红7军部队,后为(房山)涞(水)涿(县)联合县县政府警卫连及34大队5连和6连一部(前身百色起义部队)为基础组建的包森支队,1939年初扩为4个总队,1940年7月25日在盘山县唐院村改编为冀东13团,1营由2总队和1总队1大队改为,2营由6总队和1总队2大队改为,3营由7总队改为,45年7月底13团

1、4连和*连一部留在关内另组建一个团,13团

2、

3、连和*连一部及3个县武工队组建北进1支队,9月成立冀热辽军区24旅,仅辖13团,挺进热河编入冀晋纵队(亦称赵尔陆纵队或热河纵队)第2旅为4团,46年3月热2旅与冀中部队合编为独13旅,该团为37团,47年8月随旅编入东北8纵队为22师64团。该团是坚持冀东抗战的老部队,战斗力强、尤其善长山地作战,是师主力团,亦是军主力团。冀热察军区授予1营“攻坚模范”,军区炮兵营山炮连“无坚不摧”。纵队1营“智勇双全”,2连“钢铁连”,4连“攻坚模范”,3连军“英勇机智”,“忍苦追敌粤桂边”,“战斗巩固模范连”----397团2连44年底冀热辽军区授予。

399团的前身是1945年8月13日以冀中军区地方武装在河北赵县大东平村组建的冀中71团,1营前身冀中6分区31区队

1、2大队,2营由6分区44地区队

3、

4、5大队,3营的

7、8连和团直*连由赵县支队改为,9连由束冀县大队改为,团直通信连由两个区队的通信排合编,共计2300人,冀中军区6分区

31、44区队组建于1941年9月,31地区队是以6分区游击总队1营及警备旅2团两个连为基础,44地区队以6分区游击总队2营和警备旅2团1个连为基础,冀中军区授予“攻坚模范团”,

1、5连“登城模范连”。挺进东北后于46年3月编入13旅为39团,47年8月随旅编入东北8纵为22师66团。该团长于平原作战。冀热察军区授予1连“攻坚模范连”,纵队授予2营“英勇顽强营”,5连1排“杨村战斗英雄排”,军

2、

3、5连“遵纪模范连”,“英勇歼敌桂中南”

1、

2、8连“三好连”。

1950年2月162师山炮连与师炮兵营合编,原军炮兵营山炮连调归师山炮营建制。 2NX簾巟

1951年2月26日从广西(完成桂东南剿匪后)移防广东,担负海防和机动作战任务。3月师部驻地花县,397团大沥庄,398团蚌湖,399团竹料,师启用代号0133部队。4月全师抽调786人组成志愿团入朝参战,补入38军。9月整编,撤消担架连和运输连,整编后全师11209人。

1952年7月奉中央军委命令133师与46军138师对调,转隶46军,番号不变,同时以143师429团团直和46军及133师炮兵营合编,组建46军炮兵第二团,隶属133师指挥,每个步兵连增加一个炮兵排,配备2门60炮,2具火箭筒,机枪连增加一个57无坐力炮排,配备3门。9月6日--9日全师由广东江村、新街车站登车,12--14日到达辽宁安东,就地休整7天,补充湖南、湖北新兵1000名,51式手枪1390支,50式冲锋枪1343支,57无坐力炮27门,90火箭筒60具,轻机枪13挺,重机枪18挺。

9月21日全师13720人入朝参战,经过6昼夜行军到达顺川以北水洞站一线,军授予399团2营“团结巩固营”,进行整编,各团92步炮连改为战防炮连,397团迫击炮连改为高射机枪连,39

8、399团轻迫击炮连改为重迫击炮连,警卫连改为高射机枪连,42军独立37高炮营调归133师,全师13597人。

到11月7日133师接替42军126师西海岸长岘坊至汉坡公路以西的防务

1953年6月15日将房屋移交137师,撤回二线进行整编,将两个山炮营扩编为山、野、榴炮营,组成师属炮兵团,其中2连改为山炮1连,5连改为山炮2连,抽

1、

3、

4、6连的9班组成山炮3连,

1、3连改为野炮

4、5连,由

1、3连各抽一部组成野炮6连,

4、6连改为榴炮

7、8连,

4、6连各抽一部组成榴炮9连,炮兵团番号为炮兵516团,各步兵团组成炮兵营,辖团属82迫击炮连和75无坐力炮连。各步兵营以机枪连为基础,扩编为重机枪连和82迫击炮连,并增编一个步兵连,师成立防化连,团成立防化排。?

1954年7月改为苏式武器师,将炮兵516团山炮营改为52防坦克炮营,各步兵团组建防坦克炮连和汽车连,步兵连的60迫击炮排改为重机枪排,取消火箭筒排。

1955年3月撤消各步兵团

4、

8、12连,39

7、398团4连补充入师工兵营,改为工兵2连和机械连,397团

8、12连和398团12连调志愿军总部暂编3团,回国执行任务,399团

8、12连和398团4连补入本团缺编单位。10月18日回国,21--27日到达驻地吉林延边地区,师部和炮兵516团驻地延吉市,397团驻地和龙县,398团驻地图门镇,399团驻地龙井镇。

1957年5月整编,减编399团,撤消各步兵团炮兵营部,全师8418人。

1958年3月39

7、398团互换防地,5月28日师高炮营开赴福建前线。

1960年399团恢复实兵团,39

7、398团3营依次改为399团

1、2营,399团减编

1、2营改为39

7、398团减编3营,399团减编3营不变,4月步兵团重建炮兵营。

9月底高炮营由福建归建。

1962年6月改为甲种师,担任总参战备值班师任务。

1969年1月参加珍宝岛作战,中央军委授予133师四位同志“战斗英雄”称号,师直工科干事杜永春、398团侦察排3班长周登国、师侦察连副连长陈绍光、397团侦察排战士于庆阳,给397团、398团侦察排记集体一等功。

1969年12月番号改为138师,各团依次改为

412、

413、414团。

1970年2月与137师换防进驻吉林市。师部和炮兵团、414团驻地吉林市西郊,412团驻地九站,413团驻地永吉。

1973年师侦察连被国家体委评为“全国基层体育活动先进单位”。砗

1975年6月23日至7月17日移防江苏新沂,接替68军202师防务,师部和414团驻地新沂县城北,412团驻地新沂县城东,413团驻地郯城县,炮兵团驻地东海县徐塘庄。

1978年7月--9月与12军交接防务,移防山东潍坊,师部驻地安丘县,412团在诸诚县,413团驻地安丘县景芝镇,414团驻地诸诚县孟瞳,炮兵团驻地沂水马站。

济南军区授予412团

2、5连、413团1营炮兵连、414团3营机枪连“硬骨头六连式连队”。

1979年2月抽调2314名战士参加对越反击作战。

1985年3月至1986年5月,赴云南老山地区执行对越防御作战任务,归67军指挥,战区番号为14军(乙)41师(乙),全师9890人在13.9公里的防御正面93个阵地坚守了335天,粉碎越军进攻和偷袭530多次,取得了对越防御作战和“9.23”、“1.28”两次出击作战的胜利,圆满完成了轮战任务。

1985年1月20日中央军委命令138师执行轮战任务,从1

36、137师、坦克8师和烟威警备区抽调252名干部,880名战士补充138师,3月11日师分18个列车梯队进行铁路输送,于3月30日到达云南文山马塘、平坝、德厚等地集结,1985年5月28日接替南京军区36师、偏马方向边防部队和马家湾方向侦察分队的防御阵地,5月31日回到山东驻地。

1986年4月18日--26日移交防务给兰州军区61师。歼敌2100人,俘虏1人,缴获枪75支(挺),电台5部,摧毁火炮29门,机枪154挺,汽车15辆,138师牺牲106人,伤314人,军委授予414团7连“攻坚英雄连”,成都军区授予412团6连、414团3连“坚守英雄连”,军委授予414团7连战士童培友“战斗英雄”,成都军区授予412团5连副班长宗建良,412团6连战士盛其顺“战斗英雄”,414团3营部副班长王刚“英雄通信兵”称号。412团5连集体一等功。

1985年10月46军撤消,改归26集团军建制,1986年10月开始整编,46军坦克团和高炮团改为138师坦克团和高炮团,3个步兵团改为摩托化步兵团,营属机枪连增加1个高射机枪排,炮兵连增加1个82无坐力炮排,炮兵营辖5个连,100迫击炮连改为122榴弹炮1连,107火箭炮连改为122榴弹炮2连,新组建3连,高射机枪连改为双37高炮连,105反坦克炮连保持不变。师炮兵团辖4个营,1营122榴弹炮营,2营152加榴炮营,3营130火箭炮营,4营反坦克营(1个100反坦克滑膛炮连和4个反坦克导弹连)。

师高炮营调归26集团军高炮旅建制,师警卫连改为警卫调整连,原46军技术侦察大队归138师建制,整编后全师3个步兵团,3个兵种团,直属通信、工兵、汽车营、警卫调整、侦察、防化、炮兵指挥连12394人。师机关和部分直属分队从安丘移驻潍坊原46军军部,414团移驻原师部营房,1987年2月整编工作结束。

坦克团前身1954年9月在河北昌平县阳坊镇组建,202师坦克自行火炮202团,由华北军区装甲兵带训,1956年11月归建202师,驻防江苏新沂,1967年6月调归济南军区装甲兵建制,改为济南军区独立坦克第4团,1976年2月改为46军坦克团,1978年9月调防山东潍坊市坊子区荆山洼镇灵山北。

高炮团前身于1962年3月由46军高炮大队改编组建的高炮71团,辖

1、

2、

3、4营,依次改为1

33、1

36、137师和46军炮兵基干团高炮营,1975年改为46军高炮团,,原

1、

2、3营归建原师,新组建57高炮营为1营,2营双37高炮营,1978年9月调防山东潍坊市坊子区马司公社。

1989年军区授予高炮团“基层建设先进团”。1991年军区授予高炮团指挥连“党支部建设模范连”,“基层建设标兵连”。

1989年5月22日7时至24日9时30分全师5000人和武器弹药,搭乘各型飞机69架次,安全抵达北京南苑机场,并在机场露营,6月3日在永定门、木樨园立交桥、大红门地区组织戒严,7月22日师3个兵种团先期回营,8月16--20日3个步兵团返回驻地,军委和济南军区分别授予413团8连和412团5连“卫国英雄连”称号,412团5连连长袁华荣“共和国卫士”,413团8连总政和中组部\'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413团8连战士崔宝枝被中央军委授予“二级英模”光荣称号。

138师在解放战争中转战14个省,歼敌56735人。

推荐第5篇:典当沿革

从现有历史文献来看,典当一词最早记载于南宋范晔的《后汉书·刘虞传》一书。中国典当发展史可概括为:初见萌发于两汉,肇始于南朝寺库,入俗于大唐五库,立行于南北两宋,兴盛于明清两朝,衰落于清末民初,复兴于当代改革。

传统典当, 是出当人因资金需要, 而将自己的动产向当铺( 现称典当行) 出当, 当铺经估价和同出当人议定当价后, 将当金付给出当人并占有当物进行保管, 出当人到期不赎回或不续当时, 即成“绝当”。当物直接归当铺所有。承当人即典当行对当物在占有期间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无使用、收益的权利。出当人在回赎时, 除清偿当金外, 还必须支付当金的利息和管理费用。

《典当行管理办法》, 将典当行的经营范围由动产延伸至不动产、财产权利后, 房产典当迅速成为大型典当行的主要典当业务。

房产典当, 是指房产出当人在一定期限内, 将其所有的房产向典当行出当获取当金, 并办理房产典当登记, 到期归还当金, 并支付利息, 注销登记, 到期不赎当或不续当, 视为绝当。

依照新5办法6的规定和典当实践, 房产承当人即经营房产典当业务的典当行, 股东实缴的货币注册资本必须达到500万元。房产出当人必须是对出当房产享有合法所有权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票是房产典当双方之间签订的, 既是当金借款合同, 又是担保当金借款的担保合同。在当票的双重身份中, 借款合同依赖典当担保合同成立。房产典当双方在签订当票后, 需要到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房产典当登记。房产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典当期内或典当期届满后5日内, 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 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不赎当也不续当的, 视为绝当。绝当的房产, 估价在3万元以上的, 可以按照5担保法6的有关规定处理, 也可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 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 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绝当的房产价额不足3 万元的, 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 损益自负。典当期间, 典当行不得使用收益承当的房产。在目前的房产典当实务操作中, 房产典当的过程包括验证、看房、估价、签署协议、办理公证、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偿还本息、注销登记等环节。典当人必须将该房产的所有资料, 如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购房发票、房产所有人( 共有人) 的身份证、户口本完整地交给典当行审核并保管, 由典当行实地看房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典当价格后, 签发当票和签订房产抵押合同, 办理相关公证,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并拿到其他项权利证后, 典当行即可向典当人发放房产典当贷款, 当期届满, 出当人归还本息,及时注销抵押登记, 否则, 视为绝当。

我国典当业经历了民末清初的社会动荡后,逐步衰落。至新中国成立后,旧式典当业被全部取缔。改革开放以后,为满足不同的经济需求,典当业开始以崭新的面貌在国内重新出现。

目前,浙江省是我国典当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浙江省的数据具有一定代表性。2009 年,浙江典当业发放贷款总额207.35 亿元,房地产抵押典当贷款额102.74 亿元,占49.55%,

推荐第6篇:单位制沿革

单位制沿革

长度单位

古代常以人体的一部分作为长度的单位.例如我国三国时期(公元三世纪初)王肃编的《孔子家语》一书中记载有:“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两臂伸开长八尺,就是一寻.还有记载说:“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可见,古时量物,寸与指、尺与手、寻与身有一一对应的关系.

西方古代经常使用的长度单位中有所谓的“腕尺”,约合52~53厘米,与从手的中指尖到肘之间的长度有密切关系.

也有用实物作为长度单位依据的.例如,英制中的英寸来源于三粒圆而干的大麦粒一个接一个排成的长度.

多少年来世界各国通行种类繁多的长度单位,甚至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长度单位,杂乱无章,极不统一,对商品的流通造成许多麻烦.所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长度单位逐渐趋于统一,这个进程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1790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决议,责成法国科学院研究如何建立长度和质量等基本物理量的基准,为统一计量单位打好基础.次年,又决定采用通过巴黎的地球子午线的四分之一的千万分之一为长度单位,选取古希腊文中“metron”一词作为这个单位的名称,后来演变为“meter”,中文译成“米突”或“米”.从1792年开始,法国天文学家用了7年时间,测量通过巴黎的地球子午线,并根据测量结果制成了米的铂质原器,这支米原器一直保存在巴黎档案局里.

法国人开创米制后,由于这一体制比较科学,使用方便,欧洲大陆各国相继采用.

后来又作了测量,发现这一米原器并不正好等于地球子午线的四千万分之一,而是大了0.2毫米.人们认为,以后测量技术还会不断进步,势必会再发现偏差,与其修改米原器的长度,不如就以这根铂质米原器为基准,从而统一所有的长度计量.

1875年5月20日由法国政府出面,召开了20个国家政府代表会议,正式签署了米制公约,公认米制为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同时决定成立国际计量委员会和国际计量局.到1985年10月止,米制公约成员国已有47个.我国于1977年参加.

国际计量局经过几年的研究,用含铂90%、铱10%的合金精心设计和制成了30根横截面呈X琪的米原器.这种形状最坚固又最省料,铂铱合金的特点则是膨胀系数极小.这30根米原器分别跟铂质米原器比对,经过遴选,取其中一根作为国际米原器.1889年,国际计量委员会批准了这项工作,并且宣布:1米的长度等于这根截面为X形的铂铱合金尺两端刻线记号间在冰融点温度时的距离.

其余一些米原器都与国际米原器作过比对,后来大多分发给会员国,成为各国的国家基准,以后每隔几十年都要进行周期检定,以确保长度基准的一致性.

然而实际上米原器给出的长度并不一定正好是1米,由于刻线工艺和测量方法等方面的原因,在复现量值时总难免有一定误差,这个误差不小于0.1微米,也就是说,相对误差可达1×10e(-7).时间长了,很难保证米原器本身不会发生变化,再加上米原器随时都有被破坏的危险.所以,随着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希望把长度的基准建立在更科学、更方便和更可靠的基础上,而不是以某一个实物的尺寸为基准.光谱学的研究表明,可见光的波长是一些很精确又很稳定的长度,有可能当作长度的基准.19世纪末,在实验中找到了自然镉(Cd)的红色谱线,具有非常好的清晰度和复现性,在15摄氏度的干燥空气中,其

-10波长等于 y=6438.4696×10米.

1927年国际协议,决定用这条谱线作为光谱学的长度标准,并确定1米=1553164.13yCd,人们第一次找到了可用来定义米的非实物标准. 科学家继续研究,后来又发现氪( 86 Kr)的橙色谱线比镉红线还要优越.1960年,在第十一届国际计量大会上,决定用氪(86Kr)橙线代替镉红线,并决定把米的定义改为:

“米的长度等于相当于氪(86Kr)原子的2P10到5d5能级之间跃迁的辐射在真空中波长的1650763.73倍.”

-9 这个基准的精确度相当高,相对误差不超过4×10,相当于在1千米长度测量中不差4毫米.

但是原子光谱的波长太短,又难免受电流、温度等因素的影响,复现的精确度仍受限制.60年代以后,由于激光的出现,人们又找到了一种更为优越的光源,用激光代替氪谱线,可以使长度测量得更为准确.只要确定某一时间间隔,就可从光速与这一时间间隔的乘积定义长度的单位.80年代,用激光测真空中的光速c,得c=299792458米/秒. 1983年10月第十七届国际计量大会通过了米的新定义:“米是光在真空中1/299792458秒的时间间隔内所经路程的长度”.

新的米定义有重大科学意义.从此光速c成了一个精确数值.把长度单位统一到时间上,就可以利用高度精确的时间计量,大大提高长度计量的精确度.

质量单位

古代质量单位和长度单位的情况相似,也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例如:在波斯用卡拉萨(Karasha)作质量的单位,约合0.834千克,埃及用格德特(gedet),约合9.33克.

我国秦代度量衡制度中规定: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与现代国际单位制比较,1斤约合0.256千克.

英制中以磅(pound),盎司(ounce),打兰(dram),格令(grain)作单位:1磅=16盎司=265打兰=7000格令

不列颠帝国曾用纯铂制成磅原器,它是高约1.35英寸,直径1.15英寸的纯铂圆柱体.

最初的千克质量单位是由18世纪末法国采用的长度单位米推导出来的.1立方分米纯水在最大密度(温度约为4摄氏度)时的质量,就定为1千克.

1799年法国在制作铂质米原器的同时,也制成了铂质千克基准,保存在巴黎档案局里.

后来发现这个基准并不准确地等于1立方分米最大密度纯水的质量,而是等于1.000028立方分米.于是在1875年米制公约会议之后,也用含铂90%、铱10%的合金制成千克原器,一共做了三个,经与巴黎档案局保存的铂质千克原器比对,选定其中之一作为国际千克原器.这个国际千克原器被国际计量局的专家们非常仔细地保存在特殊的地点,用三层玻璃罩好,最外一层玻璃罩里抽成半真空,以防空气和杂质进入.随后又复制了四十个铂铱合金圆柱体,经过与国际千克原器比对后,分发给各会员国作为国家基准.跟米原器一样,千克原器也要进行周期性的检定,以确保质量基准的稳定可靠.

时间单位

在人类观察到的自然现象中,以天空中发生的现象为最明显,也最有规律,所以很自然地时间的量度以地球自转的周期作为基准,这就是所谓的太阳日.1秒=1/86400平太阳日.但是由于地球自转并不均匀也不稳定,1960年国际计量大会确认,把时间基准改为以地球围绕太阳公转为依据,即:把秒定义为在1900年地球绕太阳沿轨道运动一周所需时间的1/31556925.9747.这一数据之所以有如此之高的精确度,是因为这个结果是通过为期数年的一系列天文观测获得的.

然而根据这个定义很难对秒本身进行直接比较.正好在这期间,时间和频率的测量技术有了很大发展,

1967年第十三届国际计量大会重新规定了时间单位的定义:“秒是铯-133原子基态的两个超精细能级之间跃迁所对应的辐射的9192631770个周期的持续时间.”

温标

现在通用的国际单位制中温度以开尔文(K)表示,这个温度单位也是基本单位.严格说来,温度单位的选择实际上是一个温标问题.热学发展史中出现过华氏温标、列式温示、兰氏温标、摄氏温标、气体温标和热力学温标等.热力学温标是1848年开尔文首先提出的,由热力学温标定义的热力学温度具有最严格的科学意义.其余几种都属于经验温标,其共同特点是人为选择某一特定的温度计和若干温度固定点来定义温标,因此缺乏客观标准.这些经验温标已成为历史,但跟现代的温标仍有一些渊源关系.

华氏温标是德国人华伦海特(D.G.Fahrenheit)大约在1710年提出的,规定水的冰点为32度,水的沸点为212度.华氏温度至今还在英、美等国民间流行.

列氏温标由列奥缪尔(R.A.F.Reaumur)于1730年提出,规定水的冰点为零度,水的沸点为80度.列氏温标在德国曾一度流行.

兰氏温标由英国人兰金(Rankine)提出,其定义为tR=tF+459.67 实际上兰氏温度是以绝对零度为计算起点的华氏温度,以0R表示之.现在科技界已很少采用.

摄氏温标是瑞典天文学家摄尔萨斯(A.Celsius)在1742年提出的.他原来的方案是以水的沸点为零度,水的冰点为100度.次年法国人克里斯丁(Christian)把两个标度倒过来,就成了现在通用的标度.

以气体温度计标定温度所构成的气体温标最接近热力学温标.由于气体温度计的复现性较差,国际间又协议定出国际实用温标,以统一国际间的温度量值,国际实用温标几经变革,

为此定出的温度尽可能接近热力学温度.

早在1887年,国际计量委员会就曾决定采用定容氢气体温度计作为国际实用温标的基础.

1927年第七届国际计量大会决议采用铂电阻温度计等作为温标的内插仪器,并规定在氧的凝固点(-182.97摄氏度)到金凝固点(1063摄氏度)之间确定一系列可重复的温度或固定点.

1948年第十一届国际计量大会对国际实用温标作了若干重要修订.例如,以金融点代替金凝固点;以普朗克黑体辐射定律代替维恩定律;引用更精确的常数值;计算公式更为精确;光测高温计的测量限值扩大等等.

1960年又增加了一条重要修订,即把水的三相点作为唯一的定义点,规定其绝对温度值为273.16(精确),以代替原来水冰点温度为0.00摄氏度(精确)之规定.而水的冰点根据实测,应为273.1500±0.0001K.采用水的三相点作为唯一的定义点是温度计量的一大进步,因为这可以避免世界各地因冰点变动而出现温度计量的差异. 1968年对国际实用温标又作了一次修订,代号为IPTS-68.其特点是采用了有关热力学的最新成就,使国际实用温标更接近热力学温标.这一次还规定以符号K表示绝对温度,取消原来的符号(K),并规定摄氏温度与热力学温标的绝对温度单位精确相等,摄氏温度t=绝对温度T-273.15(精确).

1975年和1976年分别对IPTS-68作了修订和补充,把温度范围的下限由13.8K扩大到0.5K.

但还是出现不足之处,主要是在实验中不断发现IPTS-68在某些温区与国际单位制定义的热力学温度偏差甚大.

1988年国际度量衡委员会推荐,第十八届国际计量大会及第77届国际计量委员会作出决议,从1990年1月1日起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采用重新修订的国际温标,这一次取名为1990年国际温标,代号为ITS-90,取消了“实用”二字,因为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一温标已经相当接近于热力学温标.和IPTS-68相比较,100摄氏度时偏低0.026摄氏度,即标准状态下水的沸点已不再是100摄氏度,而是99.974摄氏度.

显然,ITS-90的实施会给精密温度计量带来好处,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又一标志.

推荐第7篇:粽子沿革

春秋时期:用菰叶(茭白叶)包黍米成牛角状,称“角黍”;用竹筒装米密封烤熟,称“筒粽”。东汉末年:草木灰水浸黍米,因水中含碱,用菰叶包黍米成四角形,煮熟就成广东碱水粽。晋代:粽子被正式定为端午节食品。这时包粽子的原料除米外,还添加中药材益智仁,煮熟的粽子称“益智粽”。南北朝:出现杂粽。品种增多,米中掺杂禽兽肉、板栗、红枣、赤豆,裹成的粽子还用作交往的礼品。唐代:粽子用米已“白莹如玉”,粽的形状出现锥形、菱形。日本文献中就记载有“大唐粽子”。宋代:有“以艾叶浸米裹之”的“艾香粽”,还有“蜜饯粽”,见苏东坡“时于粽里见杨梅”的诗名。这时还出现用粽子堆成楼台亭阁,木车牛马作的广告,说明宋代吃粽子已很时尚。元代:粽子包裹料已从菰叶变革为箬叶,突破菰叶的季节局限。明代:出现用芦苇叶包的粽子,附加料已出现豆沙、猪肉、松子仁、枣子、胡桃,品种更加丰富多彩。清代:出现“火腿粽子”。如今粽子更是千品百种,璀灿纷呈。现今各地的粽子,一般都用箬壳包糯米,但内涵花色则根据各地特产和风俗而定,著名的有桂圆粽、肉粽、水晶粽、莲蓉粽、蜜饯粽、板栗粽、辣粽、酸菜粽、火腿粽、咸蛋粽等等。

推荐第8篇:执勤沿革

沿

武警XXX中队

XXXX年一月

沿

一、基本情况

清末,XXX监狱由典史署管辖。民国初期,改由监狱署主管。民国17年(1929)1月,始设XXX看守所,属X政府管理,所址在城内下司巷萧五庙。民国19年1月,监狱、看守所一并移交地方法院管理。民国30年4月萧五庙被日机炸毁,X看守所移至下市街关帝庙,民国31年7月,县城沦陷,看守所迁至南区农村,至抗日战争胜利后,迁回原址关帝庙。

1949年5月下旬,XXX人民政府设看守所,地址关帝庙,7月,看守所划归公安局管辖。1950年10月,X公安局在下市街吕氏七世祠另建看守所,原看守所归司法科使用,1951年7月1日,县人民法院(前司法科)看守所移交公安局管理。此时,设看守所2处,各配看守长1名,看守员1名。1952年1月,2处看守所均移至城隍身里厅。1962年8月,吕氏七世祠重建监所7间,将城隍庙边的临时看守所移至吕氏七世祠。1972年11月,经县革委会批准,新建水泥混合土监所1座,计投资5万元,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1974年春,吕氏七世祠监所移至新所。

20多年来,由于此监所房屋老化,监房结构已不适当时的看守要求,故1996年5月1日,看守所移至县城关镇XXX幢,新所位于城关镇鸟山脚下,南北朝向,占地面积3840平方米,设

计关押量1000名,常年关押量约300名。

二、中队组织沿革

XXXX年5月中旬,XXX人民政府警卫队在回山成立,设队长、代政治指导员1名,下设5个班,有干部战士68名,隶属X人民政府领导,后经多次改编,直至1983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XXX中队,隶属XX地区(市)支队直接领导。XXXX年1月,实行警衔制,授予XXX武警中队上尉X名,中尉X名,少尉X名,上士X名,中士X名,下士XX名,上等兵XX名。至XXXX年,中队编制人员XXX名,现有人员XXX名,干部XX名(中队长、政治指导员、司务长各X名),战士XX人,军械员兼文书XX名,炊事员XX名,XX个战斗班,装备54式手枪XX支,56式冲锋枪XX支,79式冲锋枪XX支,81—1式步枪XXX支,85狙击步枪XX支,38㎜防暴枪XX支,子弹若干基数。头盔、警棍、盾牌XX副。

三、执勤“内转外”

1998年8月,XXX公安局和X武警中队,根据XX省公安厅、武警XX省总队关于调整全省看守所警戒形式的报告的文件批示精神,对XXX看守所设施进行了相应的改造,改建后的监房将监区东西北面的围墙增高至X米,监墙上设XX米宽的巡逻道,上端有220伏照明电和XXX伏电网,监区东南角,西北角各建岗楼一座,内有电话机、空调、监控、哨位机等执勤设施,内有电话

与中队和看守所相通,执勤设施性能较好,基本具备执勤条件。

四、执勤任务

中队担负XXX看守所外围武装警戒任务。其主要任务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制止犯罪嫌疑人行凶、破坏、骚乱、和*,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袭击执勤目标、劫夺犯罪嫌疑人等破坏活动,协助看守所预防和处置灾害、事故。

五、兵力部署

中队共设昼夜哨X个(分别为X号监墙哨、X号监墙哨,自卫哨、领班哨)。XX号哨为监墙哨,分别位于东南角、西北角岗楼;X号哨为自卫哨,位于中队营区大门,夜间在营区内游动,兼顾中队武器库,

X个战斗班编成X个勤务组,分别担任XXX号哨执勤任务,领班哨由骨干担任,实行固定带枪执勤,枪支每天更换。X、X号哨和XX哨各配81—1式自动步枪X支、子弹袋X只(内有空弹匣X只,小喇叭X只),肩枪执勤,携带弹药XX发(首发为X弹,后为X发实弹),枪弹结合不上膛;三号哨带武器81—1式自动步枪X支(带枪刺)、子弹袋X只(内有空弹匣X只,小喇叭X只),肩枪执勤,携带弹药空包弹XX发,枪弹结合不上膛;各哨执勤时间为每哨X小时。

六、责任区域和任务 X号哨:

1、控制监区东、南侧围墙一线,制止犯罪嫌疑人接近围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

2、严密监视围墙外侧警戒区域,防止犯罪分子袭击目标,制止无关人员接近或攀登围墙。X号哨:

1、控制监区西、北侧围墙一线,制止犯罪嫌疑人接近围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

2、严密监视围墙外侧警戒区域,防止犯罪分子袭击目标,制止无关人员接近或攀登围墙。X号哨:

负责营区安全,严格出入手续,防止犯罪分子和无关人员进入营区,检查外出人员的警容风纪,维护营区秩序,并兼顾武器库安全。

X哨:

督促哨兵做好上哨前准备。检查哨兵警容警姿,按时组织换哨,监督哨兵交接和验枪。及时通报情况,传达任务,监督哨兵履行职责,接受哨兵的情况报告,协助哨兵处理情况,流动区域为中队营区至监区。

推荐第9篇:1建制沿革

1建制沿革编辑

蠡县风光(23张)蠡县历史悠久,从出土文物和古文化遗址考证,早在

六、七千年前就有人类繁衍生息 ,黄帝、颛顼划野分州时就有地名建制,唐尧时属冀州,虞舜时属幽州。西汉置陆成县。东汉改博陵县,以汉桓帝父蠡吾侯陵为名。北魏景明元年(500年)移今蠡县治,改为博野县。唐武德五年(622年)置蠡州。元博野县入蠡州。明洪武八年(1375年)改为蠡县。隶属保定府。1958年10月与高阳县合并。1962年1日,恢复蠡县建制。1994年属保定市至今。

2行政区划编辑

蠡县2000年,蠡县辖8个镇、5个乡:蠡吾镇、留史镇、大百尺镇、辛兴镇、北郭丹镇、万安镇、桑元镇、南庄镇、北埝头乡、鲍墟乡、小陈乡、林堡乡、大曲堤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511086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蠡吾镇932

24、留史镇56

544、大百尺镇63200、辛兴镇5937

2、北郭丹镇22

518、万安镇291

43、桑园镇264

59、南庄镇3689

6、小陈乡226

17、林堡乡19170、北埝头乡222

31、鲍墟乡371

37、大曲堤乡22575。2002年底,蠡县面积666.07平方千米,人口48.24万。辖8个镇、5个乡,6个社区居委会、232个村委会。

3地理环境编辑地形地貌地处渤海湾盆地冀中坳陷西部构造带平原中部,地形地貌均系第四纪洪积、冲积物沉积而成的平原,总的地势是西南高、东北低,平均海拔高度15.6米,坡度在为0.3--0.1‰,缓缓倾斜,无明显起伏变化。气候特点蠡县属东部季风区暖温带半干旱地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春多风干燥,夏多雨炎热,秋天高气爽,冬干燥寒冷,四季分明,光热、水资源丰富,全年主导风向为南南西风,达到8级以上标准大风以北北西风或西北风居多,分别占总数的50%、30%以上。境内沃野广袤,土壤、植被和水利资源丰富,地下矿藏石油,地表平原,槽形洼地,河流相间。土地资源蠡县是平原县,拥有耕地6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3%,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适合种植粮、棉、油、林果等各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长,这就为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矿产资源石油资源是蠡县唯一的矿产资源。经华北石油物探局勘测,在蠡县的大百尺镇、桑园镇、郭丹镇、万安镇等乡镇有石油资源。出油的油井40多眼,每年可开采石油5万吨。

4经济概况编辑

蠡县改革开放初期, 蠡县民营经济异军突起,被誉为“开创了中国北方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南有温州,北有蠡县”。经过三十年的生聚发展,全县形成了以纺织、皮毛服装两大产业为主,羊绒、橡胶、化工、制药、造纸等多业并举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格局。全县共有民营企业952家,注册资本16亿元,从业人员13.8万人。其中,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86家,超亿元企业12家,11家企业被评为“国家大中型乡镇企业”,28家企业跻身“河北省1000家骨干乡镇企业”行列,4家企业进入“全国最大规模私营企业500强”,创省级以上名牌15个。2007年,民营企业产值134亿元,增加值30亿元,占全县GDP的56.6%;实现利税1.88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77.7%。全县经济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在经济结构上以工业为主,

一、

二、三产比例为1:6.5:2.5;二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民营经济为主,民营经济总产值占全县经济总量的70%以上;三是产业结构上以纺织、皮毛服装两大特色产业为主,两大产业入统工业企业占全县入统工业企业总数的80%以上;四是在产业布局上以一城三镇为主,区域内经济总量占全县经济总量的70%。特色农业按照“一业主导,项目兴农”的发展思路,形成了以大洋集团为龙头、曲堤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为基地的麻山药特色产业,种植面积发展到8.5万亩,产量20多万吨,居全国第二,辐射11个乡镇、195个村。麻山药深加工企业5家,其中大洋食品是河北省重点扶植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拥有“佼佼”、“绿参”等知名品牌,曾先后被评为“河北山药之乡”、“中国山药之乡”、“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蠡县皮毛产业主要集中在留史东口一带,拥有各类经济组织1500家,其中入统企业22家,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6家,超亿元企业4家(凌爵、中泰、诺斯特、龙武),皮革产量3000多万张,占国内市场的15%,占国际市场的6.5%;年产皮革服装80万件,皮手套200万付。2007年实现产值47亿元,上缴税金6600万元,占县财政收入的26.5%。留史皮毛市场:1992年被国家计委、内贸部确定为国家级皮毛专业市场,素有“四海客商集留史,举步可得天下皮”的美誉。市场占地500多亩,分东、西两区,东区主要经营狐狸皮、貉皮、貂皮、黄狼皮等珍贵细皮;西区主要经营羊、马、牛、猪等粗皮。上市皮毛品种130多个,约占全国有价值皮毛大类的80%,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近千家企业常年在此设点经销皮毛。2005年被商务部、国家统计局、中国商业联合会评为“全国土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第二名”。2007年,市场实现交易额50亿元。制革业:有龙头骨干企业20家,年加工粗皮3500万张,生产皮革2.5亿平方英尺,主导产品为服装革、鞋面革、手套革、箱包革。裘皮加工业:发展较快,每年购销狐狸皮、貉子皮约200万张,占全国市场份额的30-40%;水貂皮500万张,占全国市场份额的60%左右;獭兔皮约500万张,占全国市场份额的20-30%。现有产值千万元以上深加工企业8家,产品出口到30多个国家和地区,占全国份额的20-30%。

5交通运输编辑蠡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通讯便利,电力设施完备。西距京深高速公路38公里,东临京九铁路25公里,朔黄铁路横贯县镜。有温留、高蠡、定河、林曲四条公路干线和高标准的乡村公路相连,四通八达。[1]

6风景名胜编辑历史文化

蠡县蠡县人杰地灵,春秋时期的鲍叔牙曾游历于此,战国孟尝君曾在此招贤纳士。相传春秋末期越国名臣范蠡助越灭吴,功成身退,曾来此地经商。清初“颜(元)李(塨)”学派创始人、著名思想家李恕谷(又名李塨)的故里。中国第一任国际奥委会委员、体坛宿将董守义,著名国画大师黄胄、著名作家梁斌也是蠡县的杰出人物。境内现有大宋台、影三郎墓等历史古迹。蠡县是革命老区。1925年蠡县建立党的组织。1932年,震惊全国的“高蠡暴动”发生于此,著名作家梁斌以此为背景创作了革命文学巨著《红旗谱》。抗战时期,贺龙元帅、关向应、吕正操将军都曾在此战斗过,1939年蠡县曾是120师师部和冀中军区司令部机关驻地。被誉为“百战将星”的孟庆山是蠡县老一辈革命家的代表。名胜古迹现存古迹及遗址11处,古墓14处,石刻27处,古建筑3处,烈士陵园1处,共计56处。其中省级保护单位4处,县级保护单位11处。省级重点文物简介《大宋台》:该墓位于蠡县大宋村东南300米处,1976年经勘察确定系东汉时期(公元25-220年)墓葬。封土高15米,圆型,占地面积3782平方米。明朝嘉靖时封土曾建\"清凉寺\"现已废,今存石碑。古人王荔有诗云:碧天凉雨小春时,残菊疏篱压故枝。雁抵衡阳随暖翼,水凝河北赵寒澌。忆谁同上清凉寺,老我重游大宋陂。回首含情增感慨,百年健兴独心知。相传此墓为东汉一公主\"丹珠\"所葬之地,故称\"丹珠墓\",1982年定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影三郎》:影三郎位于蠡县郑村村北约1000米处,1976年经勘察确定系东汉时期墓葬,该墓葬占地面积约7077平方米,墓葬封土较高的有四座,平均高5米,其中三堆呈等边三角形,一堆位于中间被三堆所包围,从远处观看所见者唯三,故称\"影三郎\"。1982年定为省级保护单位。《大百尺遗址》:遗址位于蠡县大百尺村东100米处,有一高台,当地群众称\"峰火台\",经勘察定为仰韶文化(新石器时代)遗址。此遗址占地面积25480平方米,现存遗址查寻到石器、骨器、角器和大量彩陶片、黑陶片等48件,此遗址尚未正式发掘,1986年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3年晋升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李恕谷墓》:该墓位于蠡县西曹佐村北500米,墓前有碑,碑额篆刻\"高山仰止\"四字,碑身刻有\"皇清大儒李恕谷先生之墓\"\"咸丰十年岁次庚申仲夏\",知县秦聚奎敬立,碑文由秦聚奎撰文,吴敦仁书丹的墓表。[1]

蠡县诚信商厦位于蠡县范蠡西路,是蠡县诚信商厦有限公司投资近亿元兴建的大型现代化综合商场,地处蠡县中心区域,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是蠡县乃至周边地区规模最大的现代化商场。该商厦采取“自营为主,联营为辅”的经营方针,商品定位以中高档商品为主,低档为辅,同集市商品形成错位,并逐步向品牌化、名牌化过渡。在价格上采取合理加价,全部商品实行明码标价。经营上实行信誉卡跟踪服务,对所有商品实行“三包”。

亚洲最大皮毛交易市场—蠡县被命名\"中国皮都\" 中广网石家庄12月1日消息(记者王志勇 周五新 楚砚英)亚洲最大的皮毛交易市场——河北省蠡县近日被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命名为“中国皮都”。

蠡县皮毛皮革业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明未清初时,就有从事皮毛经销活动,逐渐在当地的留史形成了皮张集散地。留史皮毛专业市场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级皮毛专业市场,这里成功举办过六届中国畜产品交易会。日上市摊位3000个,上市品种130多个,集中了全世界有价值皮张大类的80%,年吞吐原皮4500万张,具有“举步可得天下皮”之美称。

依托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蠡县的皮毛皮革加工业获得巨大发展。以留史为中心,涉及曲堤、百尺、鲍墟等乡镇,现有皮毛皮革企业1500余家,拥有转鼓近5000个,年加工各种革皮能力2.5亿平方英尺,占国内、国际市场的份额分别为15%、6.5%。

产品主要销往海宁、广州等国内市场,部分产品出口俄罗斯、东欧、韩国、日本等市场,主导产品包括服装革、鞋面革、手套革、尾毛、羊绒、裘皮制品、皮件、皮手套等产品,全县有20万人从事皮毛生意,拥有皮毛皮革规模企业35家,其中超亿元的企业三家,凌爵、诺斯特等一批规模企业成为国内制革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全行业年销售收入达130亿元,出口创汇超过1亿美元。

留史皮毛无费市场(...保定蠡县惠渺聚南街 4 睛纶化织专业市场

保定蠡县蠡吾南大街156号 5 盛宏百货

保定蠡县商业步行街 6 龙达购物

保定蠡县高蠡路 7 皮都商城

保定蠡县建设路 8 百乐购物广场

保定蠡县商业步行街 9 诚信商厦

保定蠡县范蠡西路286号 10 蠡州茂源商场

保定蠡县蠡吾南大街156号 11 百惠商厦

保定蠡县建设路 (暂不收录或已歇业)

推荐第10篇:中央机构沿革

中共中央机构沿革概要

时间:2011-06-30 来源:综合司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90年的光辉路程。在这90年中,我们党不仅在政治上由一个幼稚的组织发展为成熟的执政党,而且在组织上从最初50多名党员的小党成长为今天拥有8026.9万党员的处于执政地位、领导全国的大党,在机构设置上也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结构合理、设置完备的各级党的机构。

认真回顾党的机构,特别是党的中央机构沿革的历史,对于我们总结党的机构设置、发展的规律,深化改革无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的创建时期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1921年7月----1927年7月)

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鉴于当时党员很少,各地组织尚不健全,大会决定暂不成立党的中央委员会,先组成中央局负责领导全党的工作。大会选举陈独秀、李达、张国焘3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中央局书记,李达为宣传主任,张国焘为组织主任。

根据党的一大决议,中央局首先注意了劳动运动。8月,中央决定,在上海成立了我党公开从事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之后,中央机关成立了人民出版社。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选举陈独秀等5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向警予、李达为候补委员;陈独秀被推举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张国焘为中央组织委员,蔡和森为中央宣传委员,向警予为中央妇女委员;决定出版党的机关刊物《向导》周刊。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党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出陈独秀为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为会计,加上蔡和森、谭平山,共5人组成中央局。三大后,中央局之下开始设置组织、宣传、妇女、秘书等部门,并在广州出版中央机关刊物《新青年》、《前锋》。10月,中央决定与青年团中央共同组成中央教育宣传委员会。

1924年5月,中央正式决定分设组织、宣传、工农等部,毛泽东为中央组织部部长,罗章龙为中央宣传部部长,王荷波为中央工农部部长,向警予为中央妇女部部长。之后,又成立中央出版部、中央工人运动委员会(归中央工农部)、中央机关报编辑委员会(属中央教育宣传委员会)。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党的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须互推总书记一人总理全国党务”;“新的中央须特别注意设立一有力的中央组织部”和“一强固的宣传部”。大会选举了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的分工是:陈独秀任总书记兼中央组织部主任;彭述之任中央宣传部主任,瞿秋白、蔡和森任中央宣传部委员;张国焘任中央工农部主任,以上5人组成中央局。

9月,党的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决定设置“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导员”;并决定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不久即改为军事部)、农民运动委员会、职工运动委员会。

1926年7月12日至18日,在上海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要求健全党的机关,并决定“增设中央秘书处,以总揽中央各技术工作”。9月,中央秘书处正式成立,王若飞任中央秘书长。11月上旬,在农民运动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中央正式决定成立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毛泽东任书记。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举行。大会的主要讨论确定了党在危急时期的任务,并决定扩大党的中央委员会并建立党的中央和省的监察委员会。五大后,中央的机构得到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健全:中央秘书厅由王若飞继续担任主任,中央组织部由张国焘任部长,中央宣传部由蔡和森任部长,中央军事部由周恩来任部长,中央农民部由谭平山任部长,中央工人部由李立三任部长,中央妇女部由杨之华任部长,党报委员会由瞿秋白任书记,中央党校成立了筹备处。

7月12日,中央政治局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召开会议,决定让陈独秀去共产国际讨论中国问题,由张国焘、李维汉、周恩来、李立

三、张太雷组成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代行中央政治局职权。实际上免除了陈独秀的职务,从而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

(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1927年8月至1937年7月)

1927年8月7日,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纠正并结束了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投降主义;选举了中央临时政治局,并决定在党的六大召开前,“中央临时政治局执行中央委员会之职权”。中央临时政治局第一次会议,选举瞿秋白、苏兆征、李维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随后,中央临时政治局决定设立中央北方局、南方局、长江局。

11月9日至11日,中央临时政治局在上海召开扩大会议,强调党组织布尔什维克化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常委集权”的原则,会后改组了中央机构,取消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妇女部和农民运动委员会;在常委之下设中央组织局、职工委员会、党报委员会。中央组织局成立后,取消了南方局、北方局、长江局。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大会通过的党章第四次修正案规定:中央委员会按照各种工作需要设立各部或各委员会,例如组织部、宣传鼓动部、职工运动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农民运动委员会等,中央委员会指定各部或各委员会主任,这些主任应尽可能地由中央委员会委员担任。

11月14日,中央常委会议决定成立中央特别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保卫中央机关的安全,了解并掌握敌人的动向,向苏区通报敌情,营救被捕同志和惩办叛徒等。12月1日,又成立中央审查委员会,并通过了《中央审查委员会条例》。

1929年8月29日,中央给长江局发出指示,决定“在湘鄂皖三省苏维埃区域成立苏维埃区的中央局”。

1930年6月1日,在李立三主持下,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新的革命形势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标志着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在党中央占了统治地位。7月18日至24日,在上海召开了党的全国组织会议,指出目前“党的总任务是武装暴动夺取政治,现在党是准备夺取政权的党”;并决定从中央到地方成立各级行动委员会,在红色区域成立工农革命委员会。8月6日正式成立了由党中央、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合并组成的“中央行动委员会”,打乱了中央原来的组织系统。

8月下旬,瞿秋白、周恩来从苏联回国,开始纠正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错误。9月24日至28日召开党的六届三中全会(扩大),停止了李立三等组织全国总起义和集中全国红军进攻中心城市的“左倾”冒险行动,决定立即恢复党、团、工会独立的组织系统和经常性工作。

1931年1月15日,根据中央的决定,苏区中央局在中央革命根据地成立,同时成立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归苏区中央局领导。

1月27日,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党报的决议》。《决议》指出,中央机关报是全国的最高的党的刊物,每个机关报的性质如下:《红旗日报》是中央机关报,《实话》是中央经济政治机关报,《布尔什维克报》是中央理论机关报,《党的建设》是中央关于组织问题的机关报;中央党报委员会,负责中央党报一切领导。

9月下旬,由秦邦宪、张闻天、卢福坦(后被捕叛变)等人在上海组成临时中央政治局。

1933年1月初,中央临时政治局因在上海无法立足,被迫迁入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瑞金,同时决定成立上海中央局。

3月13日,中央创办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即中央党校。

9月7日,中央决定,在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未成立以前,特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中央党务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前,是决定有关组织和党员个人处分的最高机关。

1934年1月15日至18日,临时中央在江西瑞金召开六届五中全会,改选了中央政治局;选举了中央书记处(又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成员有秦邦宪、张闻天、周恩来、项英,总书记为秦邦宪;还成立了以董必武为书记的中央党务委员会。

10月,中央红军长征后,中央苏区成立以项英为首的中央分局(后改为东南分局),继续领导南方各根据地的红军和游击队坚持斗争。

1935年1月15日至17日,中央政治局在遵义召开扩大会议,批判了博古、李德的错误,肯定了毛泽东等关于红军作战的基本原则。会议推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取消博古、李德的最高军事指挥权,决定仍由中央军委主要负责人朱德、周恩来指挥军事。会后,根据会议精神,常委进行分工,由张闻天代替博古为总负责人。遵义会议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中央的统治地位,确立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央新的正确领导。

12月17日至25日,中央在陕西瓦窑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制定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路线,并对中央领导机构作了调整:中央政治局委员为张闻天、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秦邦宪、刘少奇、陈云;中央书记处书记为张闻天、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秦邦宪;张闻天为总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维汉(后为秦邦宪),中央宣传部部长吴亮平(后由张闻天兼),中央白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周恩来,中央联络局局长李克农,中央党校校长董必武。

(三)抗 日战 争 时 期 (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

1937年8月2日至25日,中央政治局在陕北洛川召开扩大会议,制定了党的全面抗日的路线和方针政策。会议决定扩大中央军事委员会,由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彭德怀等11人组成新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朱德、周恩来为副主席。

10月,中央决定,组织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

10月16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总政治部。

12月9日至14日,为了听取共产国际的指示和总结党的工作,中央在延安召开政治局会议。会议对中央及中央局机构设置作了具体决定:改组中央书记处,书记为张闻天、毛泽东、王明、陈云、康生;组成中央长江局,领导南方各省党的工作;组成中央东南分局,着重领导新四军工作。在延安成立陕甘宁边区党委。由陈云任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富春任副部长;张闻天任中央宣传部部长。

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一个召集党的七大的准备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主席。

1938年5月,中央马列学院成立,由张闻天兼任院长。

5月5日,中央作出《关于组织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规定县委以上地方党部直至中央,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

9月29日至11月6日,党的六届六中扩大会议在延安举行。全会通过《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等,并对中央派出机构作了相应变动,决定撤销长江局,设立中原局和南方局,东南分局改为东南局。

1939年1月13日,中央批准在重庆正式成立中央南方局。

2月至3月,中央相继发出《关于成立干部教育部的通知》、《关于成立社会部的决定》;还发出《关于统战部工作的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委、各特委迅速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部。4月19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组织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

1940年9月18日,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敌后工作委员会。

1941年5月13日,中央决定,原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与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并成立中央西北局。5月15日,中央发出《关于出版〈解放日报〉等问题的通知》,决定将延安《新中华报》、《今日新闻》合并,出版《解放日报》。新华通讯社事业,亦加以改进,统归一个委员会管理。

5月20日,中央决定中央东南局与中央中原局合并,正式成立中央华中局。

6月4日,中央决定,在中央、中央局、中央分局、区党委设立青年运动委员会。9月10日,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央青委由凯丰为书记,冯文彬为副书记。

8月1日,中央作出《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并设置了中央调查研究局,毛泽东任主任,任弼时任副主任。

9月10日至10月22日,中央政治局举行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党发动思想革命,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

9月26日,中央决定成立学习研究组,毛泽东任组长,王稼祥任副组长。

9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任弼时兼任中央秘书长,李富春为副秘书长,王首道为中央秘书处处长。组织中央书记处办公厅,执行书记处的日常工作。

12月17日,为解决延安各干部学校没有明确规定自己具体目的问题,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央研究院直属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直属中央党校管理委员会,军事学院直属军委参谋部,延大、鲁艺、自然科学院直属中央文委。

12月22日,中央书记处会议通过《关于中央情报部的性质、任务、组织、计划》,决定由康生任部长,叶剑英、李克农任副部长。

1942年2月28日,中央政治局决定:今后中央党校直属中央书记处,其政治指导员由毛泽东同志负责,组织指导由任弼时同志负责。

4月4日,中央书记处决定成立中央机要局,康生兼局长,李质忠为副局长。

4月15日,中央书记处决定,由中央出版局会同中央宣传部及有关部门,统一指导、计划、组织全延安各系统的出版发行工作。

5月下旬,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中央总学习委员会,领导整风运动。总学委由毛泽东任主任。

1943年3月16日至20日,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1)推选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中央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中央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问题时,“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2)设立中央宣传委员会和中央组织委员会,作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助手机构。中央宣传委员会统管中央宣传部、解放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党校、文委、出版局等机构,由毛泽东兼任书记,王稼祥任副书记,胡乔木任秘书。中央组织委员会统管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务委员会、统战部、民运委员会、中央研究局、海外工作委员会等机构,由刘少奇任书记,杨尚昆兼秘书。(3)撤销调查研究局,组成一短小精悍的中央研究局;职工运动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青年运动委员会合并为中央民运工作委员会;取消中央财政经济部,在书记处之下设经建材料组;撤销中央机要局,成立中央机要科。

4月,中央决定开展审查干部的运动,并专门成立了党与非党干部审查委员会。

1944年5月21日,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在延安杨家岭召开。会议的讨论并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同时讨论了党的七大的准备工作和城市工作问题。全会选出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周恩来组成主席团,毛泽东为主席团主席;并决定在全会期间由主席团处理党的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及政治局停止行使职权。6月5日,全会决定由刘少奇、彭真、陈云等14人组成城市工作委员会,彭真任主任委员。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举行。大会通过的新党章对党的中央领导机构作了一些新的规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并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主席。中央委员会依工作需要,设组织、宣传等部与军事、党报等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关,分别办理中央各项工作,受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及中央主席之指导监督”。6月19日,七届一中全会选出中央领导机构:毛泽东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陈云等13人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四)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

1945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北方局,先后成立以邓小平为书记的晋冀鲁豫中央局和以聂荣臻为书记的晋察冀中央局。

8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扩大会议,决定了同国民党谈判的方针,并决定派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为代表赴重庆与国民党谈判,在毛泽东赴重庆谈判期间,由刘少奇代理党中央主席职务;增补陈云、彭真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9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关于东北情况的汇报后,决定成立中央东北局,彭真为书记。

9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将山东分局改为中央华东局,饶漱石、陈毅到山东工作;华中局改为华中分局,受华东局领导。10月25日中央华东局正式成立;12月1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指定饶漱石为书记,陈毅、黎玉为副书记。10月30日,中共中央决定,将8月建立的鄂豫皖中央局改建为中原局。

12月5日,中共中央决定在重庆成立中央重庆局,对外称“中共代表团”;董必武为书记,王若飞为副书记。

1946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由谢觉哉为主任委员。

12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城市工作部,周恩来任部长,李维汉任副部长。

194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央华中分局并入中央华东局。

3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由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组成前敌委员会,率领中共中央和军委总部精干机关继续坚持在陕北指挥全国解放战争;由刘少奇、朱德等组成中央工作委员会,前往华北进行中央委托的工作;由叶剑英、杨尚昆等组成中央后方委员会移至晋绥解放区进行工作。

5月6日,中共中央决定,上海中央分局改为上海中央局,管辖长江流域及西南各省与平、津、青岛、台湾等地工作,必要时指导香港分局,刘晓为书记;成立中央香港分局,直接受中央领导,同时与上海局发生必要的联系,负责领导广东、广西、闽粤赣、滇南、赣南地区工作,方方为书记。

1948年5月9日,中共中央及中央军委决定将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解放区及其领导机构合并,组成华北局,刘少奇兼任华北局第一书记。同时,决定加强中原局,邓小平任中原局第一书记。

5月15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致电各中央局、分局、前委,通报中央和中央工委合并后,中央和军委各部门人事调整有关问题:杨尚昆为中央副秘书长仍兼军委秘书长;彭真兼中央组织部部长,安子文为副部长;陆定一为中央宣传部部长,徐特立、陈伯达、廖承志、胡乔木为副部长;董必武兼中央财经部部长;李维汉为中央城工部部长;李克农代理中央社会部部长;邓颖超代理中央妇委书记;冯文彬为中央青委书记。

7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创办高级党校,定名为马克思列宁学院,刘少奇为院长。

9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为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由李维汉任部长,高文华任副部长。

12月1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通过《关于中央法律委员会任务与组织的决定》,指出中央法律委员会为在中央书记处领导下,协助中央研究与处理有关全国立法与司法问题之工作机关,由陈绍禹为主任。

1949年春,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改称华南分局,从香港移入梅县。中共中央俄文编译局在北平成立,师哲为局长。

3月14日,中共中央任命邓小平任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

5月12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央中原局,建立中央华中局;林彪为第一书记。

6月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7月由中央财政经济部与华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合并组成,同年10月21日改为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陈云为主任,李富春、薄一波、曾山为副主任。

7月17日,中共中央决定建立中共中央西北局,邓小平为第一书记。

8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将由中央华北局于1948年6月15日创办的《人民日报》改为中共中央机关报。

9月11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在江西赣州成立,原由香港分局改称的华南分局并入,归中央华中局领导,后移驻广州;第一书记叶剑英。

(五)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1949年10月至1956年9月)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9年11月通过《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规定在中央人民政府党委下,按照党员人数及工作部门的性质,暂分设六个分党委,即政治法律委员会分党委,财政经济委员会分党委,文化教育委员会分党委,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直属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署分党委,政务院直属机关及最高人民监察委员会分党委,中国人民大学分党委。

同时,中共中央又作出《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决定在政务院成立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署成立联合党组,下按政法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及人民监察委员会划分四个分党组。

11月9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纪委由朱德任书记,王从吾、安子文为副书记。

11月23日,中共中央西南局成立于湖南常德,邓小平任第一书记。

12月13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内蒙古分局,归中央华北局领导;乌兰夫为书记。1952年8月25日内蒙古分局与绥远省委合并改称中央蒙绥分局。

12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共中央华中局改称中共中央中南局。

1951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王稼祥为部长。

1952年7月,刘少奇提出加强党中央办事机构的意见,得到毛泽东的同意。该意见强调除健全现有的4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1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厅(中央办公厅)外,另增设工业、财政贸易、交通运输、政法工作、农村工作等部门。

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省以上党委建立农村工作委员会的指示》。11月12日,中央决定在省委以上的党委领导下,一律建立农村工作部。

1953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其任务是有计划地、系统地翻译出版马恩列斯的全部著作;师哲为局长。

2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设立马列主义教师学院的决定》,决定将马列学院分为两部,一部专负培养马列主义师资之责,原马列学院为第二部;中央决定凯丰任马列学院院长。

2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农村工作部,邓子恢为部长。

3月,中共中央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成立,王稼祥为书记(主任委员)。

1954年4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在办理大区机构撤销过程中,暂时成立中央大区工作部。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由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2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彭德怀负责中央军委的日常工作。

秋,各中央局撤销后,成立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一办公室,主管政法,主任彭真;第二办公室,主管农业,主任谭震林;第三办公室,主管工业,主任李雪峰;第四办公室,主任刘澜涛。1956年党的八大后,上述四个办公室撤销。

1955年3月21日至31日,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及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4月4日,党的七届五中全会批准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选出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人选;补选林彪、邓小平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6月20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将总参谋部联络部改归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定名为中共中央调查部,李克农兼任部长。

8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将马列学院改名为中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凯丰为院长。

1956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和中央财贸工作部。中央组织部的工业干部管理、交通运输干部管理、财贸干部管理3个处分别列入以上各个部。同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分为中央工业工作部与中央交通工作部。1960年,中央财贸工作部、中央工业工作部、中央交通工作部与中央组织部合并。

7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彭真为主任。

(六)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56年9月至1966年4月)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并且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总书记一人”;“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设立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一人”。9月28日,八届一中全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为副主席,邓小平为总书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邓小平、彭真、王稼祥、谭震林、谭政、黄克诚、李雪峰为中央书记处书记;董必武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

1957年1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由陈云、李富春、薄一波、李先念、黄克诚组成五人小组,陈云任组长;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统一领导国家的经济工作。

1958年3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央设立外事小组,负责全盘外事工作,陈毅任组长;国务院设立外事办公室,由陈毅任主任,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是国务院管理外事工作的总口子,同时又是党中央外事小组的办事机构。

5月25日,党的八届五中全会增选林彪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政治局常委;并决定由中央主办一个革命的批判的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杂志《红旗》,由陈伯达任总编辑。6月1日,《红旗》杂志创刊号正式出版。

6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小组的通知》。通知指出,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属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各组组长如下:财经小组为陈云;政法小组为彭真;外事小组为陈毅;科学小组为聂荣臻;文教小组为陆定一。

1960年5月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成立,罗瑞卿为主任。

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6个中央局,并随后相继决定:陶铸为中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为东北局第一书记,李井泉为西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为西北局第一书记,李雪峰为华北局第一书记,柯庆施为华东局第一书记。

1962年2月2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成立中央精简小组,负责处理有关全国精减职工和城镇人口工作的日常事务;成立国家机关编制小组,负责调查研究有关全国行政编制方面的问题。

11月9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撤销中央农村工作部、任命国务院农林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决定》。

1964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决定,在中央,中央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以及其他大、中城市的党委设置工业交通工作部。

7月初,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以彭真为组长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

1966年1月,中共中央党史编篡委员会成立,董必武为主任。

3月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教育领导小组,刘少奇为负责人。

(七)“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

1966年5月4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由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并对中央机构负责人作了重要调整:

(一)停止彭真、陆定

一、罗瑞卿的中央书记处书记职务,停止杨尚昆的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的职务;撤销彭真的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和市长的职务,撤销陆定一的中央宣传部部长的职务,并对他们进行审查。

(二)决定调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兼中央宣传部部长,调叶剑英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军委秘书长,以后提请中央全会追认。

(三)决定改组北京市委,调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李雪峰兼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调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吴德任北京市委第二书记。

(四)决定撤销原来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及其办事机构,重新设立文化革命小组,隶属中央政治局常委之下。

5月28日,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立。

8月1日至12日,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在北京举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全会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

1967年1月,中央宣传口成立,代行中央宣传部职能。

8月17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军委办事组。

1968年,军委办事组实际取代了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会。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党的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取消了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等机构。4月28日,九届一中全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

6月13日 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调查部,将其工作合并入总参谋部情报部。

1970年11月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组织宣传组的决定》: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成立中央组织宣传组;该组“管辖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人民日报、《红旗》杂志、新华社、中央广播事业局、光明日报、中央编译局的工作,以及中央划归该组管辖单位的工作”,也负责已被撤销的中央宣传部和中央政治研究室的善后事宜。

1971年10月3日,中央决定撤销军委办事组,成立军委副主席叶剑英主持的军委办公会议,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军委日常工作。

1973年3月,党中央根据毛泽东、周恩来的提议,恢复了邓小平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

8月24日至28日,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8月30日,十届一中全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

1975年1月5日,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任命邓小平为中央军委副主席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1月8日至10日,党的十届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邓小平为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李德生关于免除他所担任的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请求。

2月5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军委常委会是处理军委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由叶剑英主持。

1976年1月21日、28日,根据毛泽东先后提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确定由华国锋任国务院代总理和主持中央日常工作。

10月6日,以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等为核心的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采取果断措施,对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实行隔离审查,毅然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的10年内乱至此结束。

(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76年10月至今)

1976年10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议,由华国锋任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将来提请中央全会追认。

197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口《关于宣传口的工作任务和组织机构的请示报告》,中央宣传口领导小组由耿飚牵头。

3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编委会的办事机构,同时又是党中央的一个工作部门;中共中央还决定恢复建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党校,简称中央党校。

7月16日至21日,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接受了党内外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恢复了邓小平原任的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职务

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8月19日,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副主席;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10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央宣传部,由张平化任部长。

1978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政法小组,协助中央管理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民政部四个部门的一些事情。

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选举产生了由10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选举陈云为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

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党中央设立秘书长、副秘书长处理党中央日常工作。

1980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原中央政法小组及其办公室即予撤销。

1月29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党史委员会及党史编审委员会,下设党史研究室。

2月23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选举胡耀邦、赵紫阳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万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穷、余秋里、杨得志、胡乔木、胡耀邦、姚依林、彭冲11人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成立中央财政经济领导小组。

4月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对外宣传小组。

4月1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通过《关于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的工作任务、机构设置、干部等问题的请求报告》。

5月,经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中央政治局常委同意,成立中央文献编辑出版委员会,将中央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改名为中央文献研究室,作为中央毛著编辑出版委员会和中央文献编辑出版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央文献研究室是党的工作机关,又是科学研究机构。

5月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在中央党史编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党史资料的征集工作。

11月10日至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连续开了9次会议,主要讨论中央政治局准备向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人事变动方案,并通过了三项决议:一是向六中全会建议,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主席、军委主席的职务;二是向六中全会建议,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三是在六中全会前,暂由胡耀邦主持中央政治局和常委会的工作,由邓小平主持中央军委工作。

1981年1月20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编制委员会成立。

6月27至29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通过无记名投票,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进行了改选和增选,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赵紫阳、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1982年1月11日、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中央机构精简问题。邓小平在会上作了《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讲话。随之,中央和国务院的机构改革工作开始进行。

2月21日,中央决定,中央书记处下设立党史工作小组。

4月9日,中央决定,在国家农委撤销以后,中央书记处下设农村政策研究室。

6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央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第一阶段总结和下一阶段打算》的通知指出,经过这次机构改革,中央直属机构改革、配备领导班子工作已初见成效,中央的30个直属机构,经过机构改革,局级机构减少11%,处级机构减少10%,总编制减少17.3%,各部委的正、副职减少15.7%;在新的领导班子中新选拔的中青年干部占16%,平均年龄由64岁降到60岁;在中央党政机关的机构改革走了一步以后,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可参照中央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精神和做法,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酝酿制定机构改革方案。此外,中央书记处决定: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劳动人事部、教育部共同组成中央机关干部教育工作小组。

中共中央机构沿革概要

时间:2011-06-30 来源:综合司

1982年9月1日至11日,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在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副主席。9月12日至13日,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杨尚昆为副主席。

11月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成立省、市、自治区机构改革指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领导下,负责指导各省、市、自治区一级机构改革的领导班子的配备。

1983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经中央书记处批准的《关于中央保密委员会的体制改革和机构设置的报告》。

10月11日至12日,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选举产生以胡耀邦为主任、薄一波为副主任的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

1985年9月24日,党的十二届五中全会增选田纪云、乔石、李鹏、吴学谦、胡启立、姚依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意习仲勋、谷牧、姚依林不再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请求,增选乔石、田纪云、李鹏、郝建秀、王兆国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1986年1月6日、9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中央机关干部大会,号召中央党、政、军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端正党风中做全国的表率。会上宣布,中央书记处决定成立中央机关端正党风领导小组,乔石任组长。

1987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决定:

(一)一致同意接受胡耀邦辞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职务的请求;

(二)一致推举赵紫阳代理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三)以上两项决定,将提请党的下一次中央全会追认;

(四)继续保留胡耀邦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职务。

9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

10月25日至11月1日,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11月2日,十三届一全会选举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赵紫阳为第一副主席,杨尚昆为常务副主席。全会批准陈云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宋任穷为副主任;批准乔石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陈作霖、李正亭、萧洪达为副书记。

12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负责政治体制改革实施过程中的综合研究和协调工作,同时承担中央交办的有关问题的研究和文件起草工作。

1988年1月7日,中共中央决定,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改为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职能是调查研究,为中央制定农村政策、农村发展战略和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提供咨询服务。

1月10日,中共中央决定,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由胡启立、芮杏文等7人组成,胡启立任组长,芮杏文任副组长。该小组的工作任务是,经常分析意识形势领域的动态,研究和掌握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它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协调宣传、理论、文化、新闻、出版等有关意识形势的工作;对宣传、理论队伍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月14日 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分别改为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的派出机构,分别领导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

5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同时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

7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党的建设工作小组。组长乔石,成员有宋平、高扬等7人。

8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组成新的中央党史研究室。

8月21日,新华社报道,自去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全体会议原则批准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以后,中央书记处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党中央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了实施。经过改革后的党中央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现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中央顾问委员会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党校、人民日报社、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

1989年3月26日,《人民日报》报道,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调整和定机构、定职能、定人员编制的工作基本结束。机构改革后,有工作实体的直属机构由改革前的24个精简为17个,直属工作部门人员减少了19.5%,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减少9.9%,与改革前相比,人员共减少15.2%。

1989年6月23日至24日,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李鹏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中所犯错误的报告》,决定撤销赵紫阳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全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增补江泽民、宋平、李瑞环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增补李瑞环、丁关根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免去胡启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和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职务;免去芮杏文、阎明复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职务。

7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撤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撤销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的通知》、《关于撤销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的通知》和《关于成立中央政策研究室的通知》;将中央委托中央党校主办的全党的理论刊物----《求是》杂志,改为党中央主办,委托中央宣传部代管。

11月9日,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同意邓小平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决定,决定江泽民任中央军委主席,杨尚昆任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刘华清任中央军委副主席,杨白冰任中央军委秘书长;增补杨白冰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0年3月6日,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央政法委员会;原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自然免除。

3月19日,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央对外宣传小组。中央对外宣传小组在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对外宣传工作。涉及国际形势和外交政策重大问题的宣传,请示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中央机构沿革概要

时间:2011-06-30 来源:综合司

1991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乔石任主任,任建新、王芳为副主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3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原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合并,成立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同时也是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央对台工作小组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日常工作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承办。

7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全国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由李鹏任主任,宋平任副主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赵东宛兼主任,曾庆红、张志坚兼副主任。

7月15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编制委员会发出《关于撤销中央直属机关编制委员会的通知》。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泽民代表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在论述“九十年代改革的建设的主要任务”时,江泽民指出,要“下决心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大会同意不再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建议。10月19日,党的十四届一中全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为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刘华清、张震为副主席。

12月2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江泽民任组长,李鹏、朱镕基任副组长。

1993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批转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和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请示》。

3月5日至7日,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通过了《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7月2日,中央发出《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方案》确定,中央直属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理顺关系,调整结构,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改善干部结构和提高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效率。调整后的中央直属机构为:中央纪委机关与国家监察部合署办公,一个机构挂两块牌子;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9个,即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原为中央对外宣传小组),其中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派出机构2个,即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方案》指出,中央现有议事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12个,即: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党史领导小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中央保健委员会。在党中央设置这样一些高层次的议事机构是必要的。

1993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

1994年3月,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部门在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党中央确定的机构改革的任务。12个部委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基本实施。经过改革,中直各部委内设局级机构共减少21个;行政编制精简15%。

1995年9月25日至28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会决定增补张万年、迟浩田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王克、王瑞林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重要若干问题的决议》,决定中央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建立相应的机构;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确定党的十五大于1997年下半年在北京举行。

199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情况,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

8月27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印发。《方案》规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2)调查了解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贯彻落实的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3)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4)负责委员会的文秘、会务工作。由财政部会同管理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5)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党的组织、人事、财务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

9月6日至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9月12日在北京召开。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9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预备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由19人组成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由217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名单,通过胡锦涛为大会秘书长,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工作任务和机构设置。会议还通过了十五大的议程:听取和审查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同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首先在胡锦涛的主持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由江泽民等33人组成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名单,随后在江泽民主持下进行了各项议程。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丁关根、温家宝、曾庆红为大会副秘书长;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通过了十五大选举办法(草案)、大会列席和来宾事项和大会日程。

9月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出席大会的代表和特邀代表共2074名,党外朋友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大会。大会由李鹏主持,江泽民代表十四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把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江泽民的报告阐述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中央建议十五大在党章中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强调这次大会的灵魂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指出全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江泽民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边定团结。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推进机构改革。机构宠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个问题亟待解决,必须通盘考虑,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制定方案,积极推进。

9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由193名委员、15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新的一届中央委员会和由115名名委员组成的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后后闭幕。

9月19日,中国共产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3名出席了这次会议。全会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报中央委员会批准。

同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91人,候补中央委员151名。全会选举丁关根、田纪云、朱镕基、江泽民、李鹏、李长春、李岚清、李铁映、李瑞环、吴邦国、吴官正、迟浩田、张万年、罗干、胡锦涛、姜春云、贾庆林、钱其琛、黄菊、尉健行、温家宝、谢非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曾庆红、吴仪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胡锦涛、尉健行、丁关根、张万年、罗干、温家宝、曾庆红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张万年、迟浩田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傅全有、于永波、王克、王瑞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韩杼滨、曹庆泽、何勇、周子玉、夏赞忠、刘丽英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马馼、刘丽英、祁培文、李至伦、李登柱、何勇、周子玉、赵洪祝、袁纯清、夏赞忠、曹庆泽、尉健行、彭钢、韩杼滨、傅杰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998年3月27日,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尉健行,副组长钱其琛、罗干,成员唐家璇、贾春旺、许永跃、赵启正、王胜俊、隗福临、杨国屏、徐光春。

同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尉健行,副组长罗干,成员肖扬、韩杼滨、曹庆泽。

4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朱镕基,副主任胡锦涛,委员曾庆红、王忠禹、张全景、项怀诚、宋德福。

同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温家宝兼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阎海旺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部级,主持日常工作)

5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完善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和改善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和金融机构系统党委。《通知》对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及中央金融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性质和主要职责作了规定。

6月1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为党中央的派出机关,与人事部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国务院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中党的领导职务,以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在大型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研究探索改革和加强大型国有企业党的领导班子建设。吴邦国兼任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书记,宋德福任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国务院外事机构调整的通知》。通知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不再设置外事办公室,原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有关职能划归外交部;保留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列入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编者:中央编办综合司巡视员、副司长邹锡明

第11篇:事业单位的沿革

事业单位的沿革

“事业单位”的概念产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初,至少在1952年 “事业单位”这个特定词汇就已经出现在规范性文件中。1963年,在国家编制委员会代国务院草拟的《关于编制管理的暂行办法》(草案)中将事业单位界定为“为国家创造和改善生活条件,促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但直到1998年,在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才首次从法律上将事业单位定义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199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再一次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包括了“公益性非盈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从比较的角度来看,我国的事业单位,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现象,可以说是极具中国特色。其称谓,在西方发达国家都没有对应的词汇;其机构性质,也很难用国外的非盈利组织(NPO)或者非政府组织(NGO)来对比。由于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它被定义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设立的“社会服务组织”,是“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专家们也就据此将其译为“Public Service Unit”(公共服务机构)。事实上,“公共服务机构”这个概念还不能容纳现在所有的事业单位,只是表达了其设立的初衷。

从功能上讲,我国的事业单位有这样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我国人才资源的主要聚集地。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者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我国7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都集中在事业单位;二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三是提供了巨大的就业机会,为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据统计,目前全国事业单位共计125万个,其中独立核算事业单位95.2万个,纳入政府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3035多万人,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30%以上,涉及科教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几乎覆盖了我国各个行业,从业人员仅次于企业,是我国的第二大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传统的事业单位是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为推动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过重要的积极的作用。但是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一样,我国传统的事业单位也存在着一些严重的弊端。

一、人员膨胀,财政不堪重负,事业单位面临生存困境

事业单位是许多人理想的就业选择,在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又有相当一部分人员转入事业单位,这使得事业单位人员严重超编,财政开支极大。各项事业经费支出现在已经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而且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中事业费比例还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将超过70%的事业费用于“人头费”开支,直接用于“养事”的经费不足30%。从事业单位的角度看,财政供应资金大多被“人头”吃掉,事业单位只有“吃饭钱”没有“干活钱”,有些事业单位甚至连“吃饭钱”都难以为继,于是直接导致其目标和行为偏离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而人满为患的事业单位往往又工作效率低,服务能力缺欠,服务意识淡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公共服务面临着极为尴尬的局面。

二、机构臃肿,资源严重浪费

我国以往事业单位的设置,主要是考虑政府部门的特殊需要,为了发展各项事业,各级政府又都设立了相应的事业行政管理部门。由于部门分割、地区分割、行业分割、学科分割、军民分割,所以各部门的事业单位各自为政,将本部门的利益放在首位,各自形成自己的封闭体系。这就使得我国事业单位布局分散,职能交叉,机构重复设置,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

三、体制改革滞后,缺乏生机和活力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隶属于政府,是政府权力的衍生物,于是许多行政职能也延伸到事业单位,以事代政,混淆事权。同时一些应属于事业单位的事务又拿到政府机关,政事合一,导致政事职责不分,关系不顺。此外,政府各部门对事业单位控制过严,管理过细,使事业单位缺乏生机和活力。政府包揽过多,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民间办事业的热情,例如我国的科研事业单位主要由政府承办,企业对科技的投入只占国家全部科技投入的13.8%,而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早已超过60%。

四、资源配置和服务非社会化,社会效益低下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包办统揽社会事业,不仅各类事业资源,包括社会资源也是通过各种行政化手段加以配置和运用的。这种非社会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必然降低资源的使用效率,弱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导致社会效益低下。

我国的事业单位,在巩固国家政权,发展国民经济,繁荣社会文化,满足人民生活需求等方面做出过巨大成就,并将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健全,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社会对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也在不断的增加和提高,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事业单位已经明显不能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的要求。多年来它本身也在多方面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比如有些事业单位成为政府变相增加政府机构、扩大编制、占用财政预算的一类特殊机构;有些事业单位营利性行为凸现,向商业化主体演变等等。

事业单位承担着社会公益目的却不能提供良好地公共服务,这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动因。从更宏观的角度看,事业单位改革只是手段,最根本的目的是要发展由事业单位所提供的各种公益服务,使其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事业单位改革的历史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在发展的同时,对社会事业体制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一是改革了事业单位的具体管理与运作方式,全面扩大了事业单位自主权。在资金来源上由过去单纯依赖政府财政拨款改为多渠道筹集资金,允许并鼓励各个单位结合自身业务活动或利用其所占有的资源进行创收。二是部分调整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体系。三是把部分过去由政府承担的事务交给市场,对相关事业单位实施企业化改革。四是在社会事业发展中引入民间和社会力量,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文艺团体科研机构等组织相继出现,打破了完全依靠政府组织和发展社会事业的局面。

在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这样的观点和行为:事业单位改革就是要“减钱、减人”,就是要“市场化”。

一、“过度市场化”的改革取向

我国事业单位以往的改革是以“推向市场”为目标的改革,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发[1992]5号文件)提出对事业单位要实行企业化经营:“现有的大部分福利型、公益型和事业型第三产业单位要逐步向经营型转变,实行企业化管理”。问题是在具体实践中,对实行企业化转制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选择,并非是真正根据相关机构的实际职能是否具有公益性而定,而更多地是依据机构自身在在市场上的生存能力,与此同时还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了一些不尽合理的激励机制。过度的市场化取向会损害公众利益,不加细分地推动本来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必然使事业单位追求的不再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是机构本身效益的最大化,最终使政府职能和国家目标受到严重影响。例如,把农业科研单位推向市场化,单纯从市场获得回报来发展基础研究,难度极大,使我国大多数农业科研单位由以前的“有钱养兵,无钱打仗”变成现在的“无钱养兵,无钱打仗”。所以出现“过度市场化”的改革取向,一方面是因为对社会事业和市场各自的功能特点认识不清,更为现实的原因则来自对减轻财政负担的追求。这一倾向在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尤为突出。

公益事业单位应由政府支持。这些年来,政府在社会事业上的投入一直在增加,数据显示,2000年到2002年,国家总的预算拨款增加量达82%,但除了几项国家强令减少收费的服务项目外(如义务教育),不断增加的投入并未带来公共服务收费价格的下降。教育和医疗系统可以说是社会事业中市场化程度最高也最为成功的,但是据资料显示,近年来人民最不满意的、腐败现象最严重的五个行业中,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榜上有名。由此可见事业单位的改革不能是简单的市场化,核心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提供,还要依靠政府支持。

二、“甩包袱”的政策和思想

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中国的事业单位承载了巨大的就业量,为政府和企业分担了巨大的社会负担,还承担了多方面的改革成本,如军转干部安置、机关分流人员安置等。另一方面也因其机构庞大、人员臃肿而广遭批评,因此一提及事业单位的改革,就有“减钱、减人”的建议与举措。但是和世界上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国家比较,我国的财政支薪人员占人口的比例仍保持在一个比较合适的范围。例如,美国有2.83亿人口,政府雇员2800万人,我国13亿人口,财政支薪人员大约是4500万人;在中央层面,美国联邦政府雇员大约是300万人,隶属于总统的各类独立机构3000个左右,办事机构和法人机构大约300个,而我国隶属于中央政府的事业单位大约是2600个,财政支薪人员大约是110万人。人们普遍的印象和数据对比的结论不尽相同,仔细分析就会找到问题所在。在我国,公共事业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广大偏远贫困地区的公共事业更是落后,比如每384名农村人口才有一名医护人员,78名农村人口才有一名教师。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科技投入、公共卫生投入、公共教育投入、文化事业投入都偏低。这也就是说,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重点不在于削减预算,裁减人员,而是要进行内部管理改革,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绩效评介系统,提高服务效率。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社会服务和管理的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对公共服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必然会越来越高。

三、放权过度,约束不足

不同领域的社会事业有不同的发展逻辑和运行规律,并非对所有机构都可以放权,即便在某些领域可以放权,也必须形成有效的约束。但在这些年的改革实践中,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比如鼓励事业单位在政府拨款之外开展创收的问题上,诸如基础教育、卫生防疫等承担国家法定责任的机构乃至承担监督执法职能的机构也被允许创收,至于创收活动的内容、收入比例、用途则几乎没有限制,这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其他的社会事业领域也存在着放权过度和约束不足的问题,社会事业领域已经出现“乱”的局面。

我们能否构建一个服务型政府与和谐社会,事业单位的改革是关键之一。要做好这项工作,应该认真研究我国的实际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不能一说到事业单位的改革,就是简单的“市场化”、“私有化”、“股份化”,政府更不能有甩“包袱”的思想和政策。

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途径

事业单位改革是继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由于事业单位兼具了 “行政机构”和“企业”两种不同的属性,要对其进行改革,复杂性、艰巨性都在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之上。事业单位的改革同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改革相比,无论在改革的目的、原则、途径、方法上,还是在检验改革的成效上,都应有明显的不同,必须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发展的规律稳步推进。

我国事业单位情况复杂,性质各异。对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准确定位和科学分类,然后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分别采取回归政府、推向市场、保留和撤销等不同的改革方式,纳入各自的领域,是改革的第一步。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实际运行情况,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行政执法类。该类事业单位是直接承担政府行政职能,为政府服务。主要从事监管、资质认证、质检、签证等类活动。这类单位应该只允许政府举办,经费来源完全依靠国家财政;二是公共服务类。该类事业单位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和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服务相关的活动。这类单位应大部分由政府,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实现社会事业社会办,事业主体多元化;三是生产经营类。该类事业单位承担着中介沟通职能,为市场和企业服务。主要从事的是咨询、协调一类的活动。因为这类事业单位通常具有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自我经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可以参与市场竞争,所以这类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应是成为社会中介组织,向企业化转变,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第二步是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各自领域的改革。回归政府的事业单位,按行政序列和公务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对转企业的事业单位,按照国有企业的监管要求,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兼并重组;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要进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有些还要进行必要的整合。经过这两步后,达到这样三个目的:一是实现“政事分离”和“企事分离”,把不具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交给市场,把具备“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还原本色,由政府财政提供保障。二是实现政府职能归位,不应由政府提供的服务从现有事业单位剥离,交给社会去做。三是改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凡是可以通过采购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采取“花钱买服务”和“养事不养人”的办法,用市场化的方式组织生产和供应,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的效能和品质。

对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工作一定要过细。我国的许多事业单位很难简单的归属于那一类,往往具有公益服务职能的同时,还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所以对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工作只能提出原则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做大量细致的分析工作。对具体的事业单位并不是一定要选择整体保留或整体改制,而是要做到“政事分离”和“企事分离”。分离的形式,应该是既包括某些事业单位的整体转制,也包扩把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执法职能从事业单位剥离出去。特别应该强调的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必然要大大减少事业单位数量,但也不是事业单位越少越好,因为这不是分类改革的主要目的。必要的事业单位必须保存,根据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也许还要新设置事业单位,正如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范恒山所说,政府和企业之间毕竟需要“第三者”。

在通过分类改革对现有事业单位压缩规模、调整结构、规范职能、恢复性质后,必须着力推进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和效率的管理运营机制,这是改革的第三步。这项工作应该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建立新型的法人治理结构。对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执行人日常负责的制度。由事业单位监管机构依据对其例行的具体评估状况,决定其财政拨款情况,或持续、或增加、或削减。由多元投资形成的事业单位,可以参考企业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度。二是引入新型的劳动人事制度。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和管理者的干部身份,实行管理者合同聘任制和全体职员竞争上岗。三是建立激励约束制度。实行区别于政府部们的薪酬和奖惩制度,根据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和完成任务的总体情况与具体业绩,实施对理事会、执行人的奖励或惩罚。四是健全财务结构和监督体系。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国家公共财政拨款、补贴、补偿等使用比例和范围都要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事业财务管理制度,从资产管理、成本核算、收入指出等方面完善管理和监督制度。

事业单位发展的可能方向

事业单位经过分类改革,或转为行政,或转为企业,留下的事业单位只有一种,就是单纯从事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它们的性质是从事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的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非营利组织,具有“非政府、非企业、非营利”的基本特点。这时事业单位应该完成向 “社会化”本质的回归,以事业主体多元化、事业单位社会化、运行法制和民主化为发展方向。

过去国家包办一切社会事业,一方面造成行政垄断,消除了竞争,使社会事业的发展缺乏活力,另一方面使事业单位完全依赖国家,始终围绕着财政来源而扩张、缩减,资源来源影响了“公共服务”这个基本的属性。因此必须认识到社会事业是社会全体公众的事业,投资兴办的主体要多元化,形成国家、民间和社会多方兴办的格局,使公办和民办的事业单位平衡、互补、竞争。要做到这一点,公用事业单位的融资渠道要向社会开放,废除具有所有制歧视性的法律规定,取消民办非事业单位和国有事业单位之间的身份差别,统称事业法人,根据公平竞争原则,都能获得国家财政的补助和支持。

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表现在资源配置、服务的社会化和保障的社会化。市场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因此事业资源的配置要改变传统的行政方式,打破事业资源的行政化分割和部门所有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用社会化的方式配置资源。首先要开放社会公用事业,引导鼓励各种资源进入,并使之能在社会事业各领域自由流动。其次事业资源可以用项目竞标等形式投放社会。事业单位的改革使其不再依附于国家行政,“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因此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事业单位社会化的重要标志,也是事业单位改革后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保障的社会化有助于提高人员的流动性,增加事业单位的活力。

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缺乏法律保障和民主监督,事业费需要经常去争取,事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随意性强。为了保证社会事业单位长期稳定规范的发展,就要加强事业立法,建立和完善事业管理法律法规,对各类承担社会事业职能的机构在设立、组织、活动等各个方面,都要有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对事业单位从资格准入到服务运营再到撤销退出的全过程的监管,也要依据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和有力。

总之,事业单位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社会改革工程,不可能通过一项政策或一个理想的模式就解决所有问题,只有加强法制法规建设和制度改革创新,解决体制性障碍,不断地尝试、比较、借鉴新思路、新模式,才能做好中国事业单位改革这件大事。(科技新报)

第12篇:恩施州历时沿革

恩施州历时沿革

2012-12-23 15:08来源:baidu.com

恩施州州域曾多次变动,固定形成于1936年。春秋为巴子国地;战国为楚地;秦属黔中郡;汉属南郡、武陵郡;三国先属蜀,后属吴建平郡、武陵郡;两晋与南北朝宋、齐、梁、北周属建平郡、天门郡、武陵郡、信陵郡、秭归郡、业州军屯郡、清江郡;隋属巴东郡巴东县,清江郡清江县、开夷县、建始县;唐属归州巴东县,施州清江县、建始县;五代先后为前、后蜀所据;宋属归州巴东县,施州清江县、建始县及辰州、富州、高州、定州等许多小羁糜州;元属归州巴东县、施州建始县,南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先后置散毛、唐崖、金峒、龙潭、忠建、毛岭、施南等土司;元末明玉珍据蜀时本区为其所控制;明属夔州建始县、归州巴东县、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南部地区仍实行土司制度,设有容美宣慰司,施南、散毛、忠建3个宣抚司,9个安抚司,13个长官司,5个蛮夷长官司;清初沿用明制,雍正六年(1728年)裁施州卫,设恩施县,辖区未变,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置施南府,辖恩施县、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利川县,乾隆元年(1736年),夔州建始县划归施州,巴东县、鹤峰州属宜昌府;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设道存县,民国四年设荆南道,治所恩施县,辖恩施、建始、宣恩、来凤、咸丰、利川6县,民国十五年改荆南道为施鹤道,鹤峰州改县划入施鹤道,民国十七年改设鄂西行政区,民国二十一年改为第十行政督察区,巴东县划入,州域始为8县之治。民国二十五年改为第七行政督察区,辖区未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1月6日恩施县城解放,建立湖北省恩施行政区,置专员公署,仍辖原8县,1955年5月12日改称湖北省恩施专员公署。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1月30日造反派夺权,专署陷于瘫痪,3月2日经湖北省军区党委批准,由恩施军分区成立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5月13日改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1968年成立湖北省恩施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废除革命委员会成立恩施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恩施地区行政公署,成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2月1日正式成立,全州辖恩施市、巴东、建始、利川、来凤、咸丰、宣恩、鹤峰7县1市。1986年11月14日,利川撤县建市。1993年4月4日,国务院以国函【1993】36号文批复同意将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更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从2005年开始,州庆日定为8月19日。

恩施州经济实力

2012-12-23 15:19来源:

烟叶是支柱产业之一,也是财政增收的重要经济来源。烟叶为恩施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州烟叶种植面积稳定在40千公顷左右,收购量75000吨以上,占湖北省年均烟叶收购量的50%以上,农民直接经济收入达到3.77亿元,实现烟叶特产税8356万元。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恩施州在烟叶生产上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兴烟\"三个转移\"上狠下功夫,实现了品种良种化、种植规范化、生产布局区域化。

目前,合理布局,烤烟重点乡64个,白肋烟重点乡30个。其中1万亩以上科技示范乡23个。500亩以上科技示范乡35个,1000亩以上科技示范村75个,100亩以上科技示范组794个,5亩以上科技示范户23540户。

恩施州生产的烤烟与\"云烟\"媲美,白肋烟质量居国内之首。产品远销欧洲、非洲,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现成为国家四大烟叶生产基础之一。

目前,恩施州与世界最大烟草集团菲英公司、BAT公司及国内上海烟草集团合作办基地,在科技上联合攻关,技术上相互合作,进一步巩固烟叶基地,提高烟叶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烟草工作,当务之急是加快卷烟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适应全国卷烟工业集团化发展的形势,抓好利川卷烟厂40万标箱扩建改革,把利川卷烟厂培植成全州卷烟工业龙头,实行资产重组、走集团(公司)化发展之路。

2007~2011年年来,全州生产总值从198.6亿元增加到418亿元,年均增长11.5%;规模工业增加值从28.9亿元增加到101亿元,年均增长22.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87.5亿元增加到314亿元,年均增长29.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从10亿元增加到31.9亿元,年均增长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63亿元增加到156.8亿元,年均增长20.0%,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了快速增长。全州三次产业结构由37:25:38调整为28:32:40,第二产业比重首次超过第一产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烟叶、茶叶、蔬菜、林果、药材、畜牧等六大农业主导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州新增特色农业基地160万亩,总面积达到500多万亩,建成了全省最大的烟叶、茶叶、高山蔬菜基地。食品、能源、烟草、药化、建材、矿产等六大支柱工业进一步壮大,湖北中烟恩施卷烟厂、清江水布垭电站、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武钢铁矿“双50万吨”、齐岳山风电一期、华新水泥、腾龙水泥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竣工投产,工业园区建设成效明显,产业聚集度进一步提高,资源型新型工业呈现出总量扩大、效益提升的良好发展势头。旅游产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已成为州域经济新的增长极。巴东神农溪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恩施大峡谷、恩施土司城、利川腾龙洞、咸丰坪坝营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恩施市、利川市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巴东县、咸丰县被评为湖北旅游强县。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恩施生态文化旅游节,恩施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提高。旅游接待人数由275万人次增加到1658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由10.8亿元增加到86亿元。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连续四年获得湖北省“金融信用州”称号。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从188.7亿元增加到580.6亿元,贷款余额从122.9亿元增加到306.8亿元,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

恩施州社会实力

2012-12-23 15:21来源:

过去的五年,是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的五年。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实现了“通高速、通铁路”的百年梦想。综合交通网络基本形成。宜万铁路、沪渝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恩施物资铁路专用线建成开通,渝利铁路、宜巴高速、恩黔高速、恩来高速加快推进,利万高速、恩建高速已开工建设,恩施机场扩建一期工程竣工营运,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之中。恩施大峡谷景区公路改造加快推进,坪坝营景区公路改造、国省道干线公路改造及水[7]布垭库区公路复建工程全面完成。新型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完成城镇建设投资190亿元,城镇化率由22.5%提高到32.4%。州城建成区面积由17.5平方公里扩大到25平方公里,人口由21万人增加到30万人以上。施州大道、金桂大道、州城出口路、火车站片区开发、亲水走廊(风雨桥至施州大桥段)等一批州城重点项目竣工,利川市滨江大道、来凤县武汉大道、建始县广润河民族风情街、宣恩县贡水民族风情走廊等市政工程相继建成,8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狠抓综合整治,构建长效机制,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完成通乡油路1300公里,实现了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的目标;完成通达工程4674公里,实现了建制村通公路的目标;完成通畅工程4557公里,一半以上的建制村通了沥青水泥路;所有的乡镇建设了农村五级客运站,农民群众出行难、乘车难的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解决了133.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45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5平方公里,新增水电装机容量226万千瓦,新增灌溉面积22万亩,整理基本农田8万亩,改造低丘岗地22万亩。启动实施了8个省级新农村试点乡镇、442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基本实现了通讯、广播电视“村村通”和电力“户户通”。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新建沼气池28万口,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73万亩,恩施芭蕉、咸丰小村、鹤峰燕子、建始红岩寺等4个乡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节能减排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万元GDP能耗下降20.3%,二氧化硫和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分别减排8%和5%。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310天

第13篇:早期教育的沿革

早期教育的沿革

170年前,德国的卡尔·威特在早期教育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是威特使早期教育给社会以影响。从这一意义来说,威特是早期教育的创始人。

让我们就威特提出“教育可以无止境地挖掘孩子的智力”这一点给当时社会带来的影响,重温一下早期教育的历史吧。

卡尔·威特的孩子出生后,在小卡尔还躺在摇篮里的时候,卡尔·威特就开始对小卡尔进行教育。对此,连威特的妻子都认为是浪费时间,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孩子并不那么聪明。镇上的老师都十分感兴趣地看着事情的发展。

然而,没过多久人们便不再暗自发笑了。曾一度被人们认为有点笨的小卡尔刚4岁就已成长得和普通孩子一样了,6岁时他的才能远远超过了同龄的孩子,9岁时才能便增长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

尽管很多老师抱着传统的看法认为孩子的智力是先天决定的。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反对威特。这里有威特牧师的一位朋友于1810年3月(小卡尔大约10岁)写给威特牧师的一封信:

“尊敬的朋友:您完全实现了您的诺言。您的孩子卡尔已成长为您曾经保证过的那样的孩子。不,他完全超出了您所保证的程度。10年前,您在我们的病友格罗比茨面前兴奋地说,不久您就要做父亲了,我曾热切地希望您能有一个健康的婴儿。您还说了一句令我难以忘怀的话:如果我能有一个身体健康的儿子,我一定要把他培养成一位出类拔萃的人物。当时,我反驳了你。而且,从那以后我一直对您是否能实现您的愿望表示怀疑,我认为您的儿子能否成为一位出类拔萃的人物并不在于孩子的健康状况,而取决于他先天的才能。

“后来,格罗比茨告诉我说,您已经在很短的时间内把一个曾经被老师看成笨孩子的瑞士少年教育成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孩子。当时我曾经对您说过,请允许我在亲眼见到您的孩子并判明其是否果真已如您所说的那样成长起来之前不下结论。

“您的孩子现在就在这里。我已经见过他了。他的确是一位巧妙地将孩子般的天真气质和大人般的老练风度浑然地融为一体的少年。他简直就是一幅十分珍贵的、富有活力的生动画像。啊!假如我被引到一间汇集着此类天才人物的房间里的话,我将会觉得我仿佛离开了地球上的人们,到了一个庄严的神仙世界。”

第14篇:西北军发展沿革

西北军发展沿革

民国史上有两个西北军,一个是冯玉祥的国民军,姑且称为大西北军;一个是杨虎城的17路军,可称为小西北军。大西北军中,又分正宗西北军和旁系西北军,北京政变后的国民1军即后来的西北边防军可谓正宗西北军,国民

2、3 西北军的源头最早可追溯到1912年。当时,袁世凯决定编练新的军队,命名为备补军,分前后左中右五路,任命他的亲信陆建章为左路统领。左路备补军又分前后左中右五营,陆建章起用他的内侄女婿、因参加滦州起义而被解职、此时赋闲在家的冯玉祥任前营营长。冯玉祥上任之后,立刻到河北景县招了一营兵,石友

三、孙良诚、刘汝明、孙连仲、冯治安、佟麟阁、曹福林、韩占元等都是这次招来的,这个营就是后来那支庞大西北军的最初班底。

1913年,左路备补军扩编,冯玉祥升为团长,下辖三个营。冯再次出外,到河南郾城、周口一带招了一个团的兵,梁冠英、吉鸿昌、田金凯、魏凤楼等都是这次招来的。 由于朝中有人好做官,没多久,冯玉祥又升为京卫军(左路备补军改称)1师左17师14旅旅长。1914年秋,14旅改为16混成旅,辖十营。由于该混成旅受中央直辖,属于独立作战单位,冯玉祥从此够上了小军阀级别。大西北军的框架到此基本形成。 袁世凯死后,陆建章逐渐失势,冯玉祥(字焕章)又不善于溜须拍马、行贿送礼,冯部的发展出现长达七年的停滞。直至1921年,由于其连襟、陕督阎相文再三推荐,曹吴才允许16混成旅扩编为11师,下辖两旅六团,冯任师长,张之江、李鸣钟分任旅长,宋哲元、刘郁芬、张维玺、孙良诚任步兵团长,鹿钟麟任炮兵团长,张树声任骑兵团长。不久,冯又先后兼任陕西督军、河南督军,部队得到进一步发展。 1922年,冯玉祥调任陆军检阅使,使署下辖一个师(11师)加三个混成旅,冯仍兼11师长,鹿钟麟、刘郁芬分任旅长。张之江、李鸣钟、宋哲元任混成旅长。第二次直奉战争前,冯又扩编三个补充旅,孙良诚、张维玺、蒋鸿遇分任旅长。 1924年,冯玉祥联合胡景翼、孙岳发动北京政变,组建国民军,冯任国民军总司令兼1军长,胡景翼任2军长、孙岳任3军长。胡为老同盟会员,其部队多为原于右任的陕西靖国军,早年曾在陈树藩麾下攻打过袁系陆建章,将其逐出陕西。后来改投直系吴佩孚,冯督陕时将胡部改编为陕军第1师。孙岳也是老同盟会员,参加过滦州起义和南方政府北伐,后加入直系,曾任曹锟卫队旅长,后改为15混成旅。奉系郭松龄兵败后,残部由魏益三率领加入国民军,为第4军;又有方振武部脱离张宗昌,加入国民军,为第5军。其中,1军实力最强,有六个师加二混成旅、二炮兵旅。师长分别是张之江、李鸣钟、宋哲元、鹿钟麟、刘郁芬和郑金声(原绥远部队),石敬亭、石友三分任混成旅长。部队达到15万人。 1926年,冯玉祥由于内外交困,宣布下野,赴苏考察,部队交由张之江代管。冯在苏期间,奉、吴、阎以及直鲁联军对国民军进行了大规模的围击。由于

2、3军部队平素缺乏训练,政变后又扩军、收编太滥,部队不堪一击,很快就被奉吴打散。2军长岳维峻(胡景翼病故后接任)被阎锡山俘获到山西,4军魏益三叛变投吴,只剩下2军李虎臣、邓宝珊,3军杨虎城、庞炳勋,5军方振武在苦苦支撑。1军也被打得元气大伤,韩复榘、石友三叛变,15万人只剩下3万。见形势危急,冯玉祥赶紧从苏联赶回,于26年9月在绥远举行五原誓师,组建国民联军,接受国民党领导。由于北有苏联支持、南有广东政府声援,内有共产党的政治工作,加上冯玉祥个人威信,西北军迅速恢复元气并扩大为六个军。1军冯玉祥,2军为原陕西靖国军余部,由于右任率领,34军由马鸿逵部扩编而成,5军方振武,原4军副司令弓富魁率部改称6军。1927年,国民联军改称国民革命军第2集团军,下辖九个方面军:

第1方面军总指挥孙良诚,下辖第3军孙良诚(兼),第4军石友

三、第5军马鸿逵,,第21军吕秀文、骑兵第2军席液池。第2方面军总指挥靳云鹗,下辖秦德纯1个军9月初,靳云鹗率部叛冯,,后由孙连仲为第二方面军总指挥,下辖第

14、第

1、第23军。第3方面军总指挥方振武,1927年7月该部脱离第二集团军,韩复榘任第三方面军总指挥,辖第6军,张联升第38军, 第4方面军总指挥宋哲元,下辖张维玺等部。

第5方面军总指挥岳维峻,下辖5个军,以岳维峻(兼)、李云龙、邓宝珊、卫定

一、蒋世杰为军长。第6方面军总指挥为石敬亭,辖驻陕各部。 第7方面军总指挥刘郁芬,辖驻甘各部。

第8方面军总指挥刘镇华。辖3个军:第22军,军长刘镇华(兼);第28军,军长万选才;第29军,军长刘茂恩。 第9方面军总指挥鹿钟麟,下辖5个军:第18军,军长鹿钟麟(兼);第20军,军长庞炳勋;第21军,军长吕秀文;第37军,军长王鸿恩;第10军,军长杨虎城。1928年3月,第

10、第37军留驻皖北,第21军他调。

此时部队达到25万人,这是西北军最鼎盛时期。北伐成功后,由于裁军问题,冯玉祥与蒋介石产生了矛盾,于1929年起兵反蒋,但因冯被阎锡山软禁;而阎锡山又出尔反尔,坐山观虎斗;总指挥宋哲元作战时与孙良诚发生误会,贻误时机;加上之前韩复榘石友三马鸿逵叛变投蒋等多种因素,很快就被蒋介石打败。1930年,冯玉祥再度与阎锡山、李宗仁联合起兵反蒋,发起中原大战,但在蒋的纵横捭阖、分化瓦解之下,再次失败。这次,西北军被彻底打垮了,一个纵横驰骋20年的军事团体从此分崩离析、不复存在。西北军余部被缩编为几摊:宋哲元的29军,孙连仲的26路军,吉鸿昌的22路军,梁冠英的25路军以及韩复榘、石友三部队。 再说说小西北军:杨虎城是个贺龙式人物,从杀富济贫起家,拉起了一支部队。参与过驱逐陆建章战役。陈树藩督陕时杨部被收编为陕军一个营。后参加靖国军,任支队司令。在阎、冯督陕期间,靖国军大部分投靠了直系(胡景翼就是这个时候投冯的),杨虎城坚决不投降,继续追随于右任,属于比较坚定的国民党人。后为了生存,暂时栖息于陕北军阀井岳秀处(类似朱德南昌起义后栖息范石生处)。北京政变后,胡景翼任命井岳秀为陕北国民军总司令,杨虎城为前敌总指挥。国民3军孙岳担任陕西督军后,杨虎城部被改编为国民3军第3师。1926年,国民军大部被讨贼联军打垮,镇嵩军刘镇华受吴佩孚指派,率10万大军攻打西安。杨虎城应守城的陕西督军李虎臣邀请,协守西安,坚守古城八个月,终于等到了冯玉祥的援陕部队,把刘镇华彻底打垮,解了西安之围,杨虎城因此一战成名,与傅作义守涿州并称为民国两大经典守卫战。1927年,杨部改编为冯玉祥第2集团军第10军,归鹿钟麟指挥,参加北伐。第一战就消灭了奉军万福麟(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万国权之父)部两万余人。北伐胜利后,全国裁军,杨部被缩编为暂21师,归孙良诚指挥。1929年蒋冯决裂,由于不满冯排斥异己行为,杨虎城改投蒋介石,部队改称新14师。蒋唐战争期间,杨虎城突袭驻马店,击败唐生智,立了大功,被蒋擢升为7军长兼177军扩编为三个师。打下洛阳后,杨虎城率部西返,蒋无奈之下只好将杨部升格为1717路军也被称为西北军,队伍达到6万多人。1932年杨任西安绥署主任。西安事变后,杨虎城被逼出洋,17路军撤消,缩编为38军,陕西省主席孙蔚如兼军长。1938年孙蔚如升任31军团长,辖38军(赵寿山)和96军(李兴中),不久,改称第四集团军。1945年38军和96军合并为38军。1946年孔从周率38军起义,投奔晋冀鲁豫军区,被改编为西北民主联军38军,归陈谢兵团指挥,小西北军从此进入解放军行列。1955年,有5位原小西北军将领被授予解放军中将、少将军衔,他们是:孔从周、阎揆要、童陆生、张希钦、杜瑜华。

第15篇:公司发展沿革

富胜公司发展沿革

本公司于1998年成立,后于2007年由原东莞市南城富胜印刷厂更改为东莞市富胜印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宣传单、画册、海报、说明书、彩盒、手袋、吊牌、贴纸、电脑条码、商用表格、PVC/PET软硬UV胶盒、烟酒包装盒、各式彩色胶片等包装纸类及胶片制品的专业企业。

目前拥有主要生产设备:进口全新海德堡PM-74四色印刷机,商标机 5台并拥有斯塔尔折页机、全电脑切纸机以及钉装机等完善的生产设备、使企业具备了优良的硬件。同时为了优化管理,引进和培养了一大批素质高、技术优良的生产技术和管理人才,我们不段的提升技术革新和完善了企业管理,使企业迅速成为同行业的佼佼者。

多年来富胜人的不懈努力,目前拥有百家客户,其中有中国电信、中信银行、创维、伟创力科技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均为我们长期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关系。

近年来公司凭借良好的品质与优质的售后服务,荣获伟创力、中国电信等嘉奖,这是我们的肯定和鞭策,富胜人将继续秉承优良的品质,合理的价格,准确的交期,热诚的服务和经营理念与你携手共创辉煌。在业务拓展模式上,我们采取“稳扎稳打、求实务实”的发展战略;优先开展适用面广、操作性强、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薪科技企业为客户群体,在做好一定的市场份额的同时,公司将继续吸纳印刷业相关领域专业尖端人才,在业务区域的拓宽方面,我们将采取“以点代面、由浅入深”的发展战略。我们2011年及2012年间实现了,新厂房搬迁、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和调整等两大战略目标。近期我们继续以珠三角地区“印刷包装业务为主导市场,在做稳做实的前提下,努力开拓海外印刷业务以自身强大为发展主旨,积极带动产业连企业实现综性战略发展。

东莞市富胜印刷有限公司以人为本,做到:理解人、尊重人、引入人、使用人、培养人、激励人、留住人相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东莞市富胜印刷有限公司必须坚持“诚信双赢”的业务发展思维,公司秉承“信誉第

一、效率第

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遵循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坚持双赢和利益共享的经营原则,与国内甚至国外各界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东莞市富胜印刷有限公司必须做到可持续发展,根据宏观经济、政策法规等变化,及时有效地调整经营策略,与时俱进,持续创新。通过业务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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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福建建制沿革

福建建制沿革

福建,在周朝为七闽地,春秋以后为闽越地。秦置闽中郡,中央政权始达于福建。汉初为闽越国疆域,闽越北迁之后,自汉始元二年(前85年)汉承认冶县、置东部都尉开始,中经东部都尉从冶县迁到章安(回浦),留下候官管理冶县,到设立南部都尉,再到建安十二年(207年)正式成立建安郡止,福建都在王朝军事管制之下。

三国时属吴国,设建安郡,辖建安、南平、将乐、建平(建阳)、东平(松溪)、昭武、吴兴(浦城)以及候官、东安(南安、同安)共9县。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析建安郡为建安、晋安两郡,到梁天监年间(502~519年),又从晋安郡分出一个南安郡,辖兴化、泉、漳等地。自晋宋至齐梁,福建初属于扬州,至普通六年(525年),福建属下的建安、晋安、南安三郡又归东扬州管辖。陈朝永定时(557~559年),陈武帝为羁縻陈宝应而设\"闽州\",这是福建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州治设在晋安(今福州),下领建、晋、南三郡。天嘉六年(565年),闽州罢,还属东扬州。

隋大业三年(607年),把建安、晋安、南安三郡合并为一,称建安郡;原设置的15个县裁并为四(即闽县、建安、南安、龙溪)。郡治由建安(建瓯)移至闽县。

唐武德初年,设泉、建、丰三州,下辖10县。州数和县数均为隋代的二至三倍。唐景云二年(711年),立闽州都督府,领有闽、建、泉、漳、潮五州。开元十三年(725年),闽州都督府改称福州都督府,为福州名称出现之始。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为加强边防武装力量,设立军事长官经略使。从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名为福建经略军使,与福州都督府并存。这是福建名称出现之始。福建经略使开始时专管军事,后来发展为福建观察使、福建节度使,统管福建全省军事、民政、财政,取代道一级,成为地方最高长官。都督府虽然尚存,实际已无权力。唐末,由节度使领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属江南东道。5州计24县,其中,望县1个,紧县3个,上县7个,中县2个,下县11个。此外,还有9场、3镇,为以后县的增设准备条件。

五代十国时期,福建先后为闽、殷、南唐、吴越各国所据,区划名称几经变迁。后唐长兴四年(933年),王延钧称帝,国号大闽,改元龙启,升福州为长乐府,称东都,领福、泉、建、汀、漳五州。

北宋时期,置福建路,行政区划为福、建、泉、漳、汀、南剑六州及邵武、兴化二军。南宋孝宗时升建州为建宁府。福建路因此包括一府五州二军;府、州、军实际是同一级行政机构,共计8个,故福建号称\"八闽\"。这时,福建全省有42个县,成为东南全盛之邦。宋景炎元年(1276年),元军攻破宋都临安(今杭州),宋帝赵显被俘。益王赵昰、广王赵昞逃到福州,陆秀夫、陈宜中等拥立赵昰在福州即位,改元景炎,升福州为福安府,定为行都,力图恢复宋室江山。后因王积翁叛变,南剑州失守,福州被元兵攻破,帝昰由朝臣拥戴渡海去广东。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在福建境内同时设立福州、泉州2个行省。嗣后撤复不定。元代中叶,全国分为11个行省,福建境内设8个路,归江浙行中书省管辖。直到至正十六年(1356年)恢复福建省。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福建全省八路改为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府。成化九年(1473年),恢复被废为县的福宁州,直隶于布政司。终明一代,福建设八府一州。清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兵攻下南京,南明弘光皇帝朱由崧被俘杀。郑鸿逵、苏观生等迎唐王朱聿键来闽。六月,朱聿键在福州即皇帝位,建元隆武,改福建为福京、福州为天兴府。翌年,隆武政权覆灭。

清代,福建区划继承明制。省下辖有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延平、建宁、邵武、汀州八府及福宁州。顺治十三年(1656年),郑成功改厦门为\"思明州\"。康熙元年(1662年),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后,改台湾为东都,设承天府,置天兴、万年两县,又在澎湖设安抚司。郑经治理台湾时,把东都改名东宁,升天兴、万年两县为州。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统一台湾后增设台湾府,属福建统辖,下设三县一厅。雍正二年(1724年),升福宁州为福宁府;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龙岩两县为直隶州。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府单独设省。到清末统计,福建省共设有9府、2州、58县、2厅。省与府之间还设4个分道作为派出机构:宁福道驻福州,辖福州府、福宁府;兴泉永道驻厦门,辖兴化府、泉州府、永春州;汀漳龙道驻漳州,辖汀州府、漳州府、龙岩州;延建邵道驻南平,辖延平府、建宁府、邵武府。

此外,清代在福建设置闽浙总督(驻福州或杭州)和福建巡抚。督、抚原属临时设置,可是后来迄未取消。由于督、抚权力很大,成为全省最高军事、民政长官,原来正式的省一级长官--布政使、按察使,反成属官。另外,清朝还设置管领满洲驻防旗兵的镇守将军,原和地方行政无关,却兼管海关和粮储道、盐法道,遂也成省级官员。

辛亥革命后,历届中央政权均置福建省。民国2年(1913年),废除府、州制度,分设东、南、西、北四路观察使。民国3~16年(1914~1927年)改设闽海、厦门、汀漳、建安4个道;合并闽县、侯官为闽侯县,建安、瓯宁为建瓯县;改永春州、龙岩州为永春县、龙岩县;废除厅制,改平潭、云霄为县;析出同安县的厦门岛成立思明县。经过改革,全省计有4道、61县,仍然是省、道、县三级建制。民国23年(1934年)末,废除道的制度,成为省、县两级制;设10个行政督察专员区,分别驻长乐、福安、南平、仙游、同安、漳浦、龙岩、长汀、邵武、浦城等地。这是福建划分专区的开始。经过一段试行,又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在这前后,对县、市也作了调整。民国17年(1928年),从龙溪县划出华安县;民国22年(1933年),改思明县为厦门市;1934年,把光泽县划给江西省(1949年划回);民国29年(1940年),从沙县、明溪、永安县各划出一部分设立三元县,从建瓯划出一部分设水吉县;民国34年(1945年),柘洋(原属霞浦)、周墩(原属宁德)两个特种区改建柘荣、周宁二县;民国35年(1946年),把闽侯县的鼓楼、南台、仓山等地划出设立福州市。这样,从民国35年(1946年)至1949年解放前夕,全省共分7个行政督察区、2市、67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人民政府驻福州市,直辖福州、厦门2市,分设8个专区、67县。

1949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2个省辖市、8个行政督察专区、67个县(含金门县)。

1950年,8个专区依次更名为建瓯、南平、福安、闽侯、泉州、漳州、永安、龙岩专区;泉州专区更名为晋江专区,漳州专区更名为龙溪专区,建瓯专区更名为建阳专区;德化县由永安专区划归晋江专区;林森县复名为闽侯县;设立泉州市、漳州市(县级)。

1951年,福州市设立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水上、盖山、鼓山、洪山9个区。1952年福州市设立新店区;厦门市设立开元、思明、鼓浪屿3个区。1954年厦门市设立禾山区。1955年撤销福州市盖山、鼓山、洪山、新店4个区。1956年,撤销建阳、闽侯、永安3个专区和水吉、宁洋、柘荣3个县以及福州市大根、小桥、水上3个区;三元、明溪2个县合并为三明县;设立南平市(县级);闽侯县划归省直辖。变更后,全省共辖5个专区、2个地级市、3个县级市、63个县、7个市辖区。

1958年,撤销厦门市禾山区,闽侯县划归福州市,同安县划归厦门市。1959年恢复闽侯专区,辖闽侯、闽清、长乐、连江、永泰、福清、平潭7个县,专署驻闽侯县。松溪、政和2县划归福安专区。1960年设立三明市(地级),以三明县城为三明市行政区域,三明县归三明市管辖;清流、宁化2县合并设立清宁县,松溪、政和2县合并设立松政县,龙溪、海澄2县合并设立龙海县;撤销南平县并入南平市;福州市设立马尾区。1961年恢复柘荣县;撤销清宁县,恢复清流县、宁化县。1962年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县和政和县;连江县、罗源县分别从闽侯专区和福安专区划归福州市;龙岩专区的永安、清流、宁化3县划归三明市。1963年设立三明专区,三明市改为县级市,三明专区辖三明市和三明、永安、清流、宁化4个县;福州市撤销马尾区;连江、罗源、古田、屏南4县划归闽侯专区;晋江专区的大田县划归三明专区;福州市撤销马尾区。1964年从南平市、建瓯县、顺昌县析出建西县,三明县更名为明溪县。至1965年全省共辖7个专区、2个地级市、4个县级市、63个县、6个市辖区。

1966年厦门市开元区更名为东风区,思明区更名为向阳区。1968年福州市鼓楼区更名为红卫区,台江区更名为赤卫区,仓山区更名为朝阳区;福州市、厦门市均设立郊区。1970年撤销建西县并入顺昌县;撤销柘荣县,并入福安、福鼎2县;撤销松溪、政和2县,合并设立松政县;福州市撤销郊区,设立马江区和北峰区;福安专区的松政县划归南平专区;闽侯专区的古田、屏南、连江、罗源4个县划归福安专区;晋江专区的莆田、仙游2个县划归闽侯专区;厦门市的同安县划归晋江专区;南平专区的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个县划归三明专区;南平专区驻地由南平市迁驻建阳县;福安专区驻地由福安县迁驻宁德县。1971年各专区更名为地区;南平地区更名为建阳地区;福安地区更名为宁德地区;闽侯地区更名为莆田地区。1973年莆田地区的闽侯县划归福州市;晋江地区的同安县划归厦门市。1974年恢复柘荣县;撤销松政县,设立松溪县和政和县。1975年福州市撤销北峰区设立郊区。

1978年厦门市设立杏林区;福州市设立环城区,撤销马江区;福州市红卫、赤卫、朝阳3个区分别更名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1979年厦门市东风、向阳2区分别更名为开元区和思明区。1981年撤销龙岩县,设立龙岩市(县级)。1982年福州市设立马尾区,撤销环城区。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设立三明市(地级),三明市设立梅列区和三元区;撤销莆田地区,所属闽清、永泰、长乐、福清、平潭5个县划归福州市,莆田、仙游2个县划归晋江地区;撤销邵武县,设立邵武市(县级);设立莆田市(地级),莆田市设立城厢区和涵江区,辖晋江地区的莆田、仙游2个县;宁德地区的连江、罗源2个县划归福州市。1984年撤销永安县,设立永安市(县级)。1985年撤销晋江地区,设立泉州市(地级),泉州市设立鲤城区;撤销龙溪地区,设立漳州市(地级),漳州市设立芗城区。1987年厦门市设立湖里区,郊区更名为集美区;晋江县析出石狮市。1988年建阳地区驻地迁驻南平市,并更名为南平地区;撤销宁德县,设立宁德市。1989年撤销崇安县,设立武夷山市(县级);撤销福安县,设立福安市(县级)。

1990年撤销福清县,设立福清市(县级);撤销漳平县,设立漳平市(县级)。1992年撤销晋江县,设立晋江市(县级),撤销建瓯县,设立建瓯市(县级)。1993年撤销南安县,设立南安市(县级);撤销龙海县,设立龙海市(县级)。1994年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南平市(地级),原县级南平市改设延平区;撤销长乐县,设立长乐市(县级);撤销建阳县,设立建阳市(县级)。1995年福州市调整五个市辖区,同时将郊区更名为晋安区;撤销福鼎县,设立福鼎市(县级)。1996年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漳州市设立龙文区;撤销龙岩地区,设立龙岩市(地级),原县级龙岩市改设新罗区。1997年泉州市设立丰泽区和洛江区。1999年撤销宁德地区,设立宁德市(地级),原宁德市改设蕉城区。2000年泉州市设立泉港区。

2003年,厦门市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将原来的七个行政区,调整为六个行政区。新设翔安区;局部调整集美区;将杏林区更名为海沧区;将鼓浪屿区、思明区和开元区合并成新的思明区;同时保留现有的同安区和湖里区。

第17篇:雷达生产沿革

雷达生产沿革 电子·航空工业是安徽军工系统的两个重要行业。

安徽的军用电子工业主要由雷达、雷达元器件和微特电机3 类产品组成。以0871 总厂系统为专业化生产基地的雷达生产,自1970 年投产后至1985 年底,已经先后生产了中低空警戒雷达、舰载警戒雷达、岸用对海警戒雷达、舰用对海对低空警戒雷达、舰用双炮炮瞄雷达、频率捷变雷达、引导雷达等366 部,远程警戒雷达天线197 台(套)及各种雷达通讯工作车箱957 辆。以4150 厂、4963 厂、4524 厂、4971 厂、767 厂和605 厂为雷达配套厂,负责生产为雷达配套的各种元器件,主要产品是:雷达高频元件、高频分机(接收机)、变压器、电源分机、杂波干扰机、雷达工模具、显示器、雷达车厢柴油机、雷达天线、小模数齿轮、变速箱、减速器及信号源等。微特电机是880 厂的主要军用产品,有拖动雷达天线用中频感应电动机及雷达自动控制元件自整角机等16 大类型号品种。

航空工业主要由航空仪表和飞机附件两类产品组成。351 厂是国内唯一的航空供氧装备专业厂,自1962 年至1985 年底,已仿制成功35 种各类供氧装备,自行设计研制成功35 种新型供氧装备,累计仪表产量28.2 万只,满足了国产各类飞机生产发展的配套需要。164 厂自1962 年建立起,为满足航空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从事非标准设备、专用设备的制造与改装,后逐步发展成为生产飞机附件的骨干企业,主要产品有:振动光筛机、轮档、螺旋千斤顶、综合油泵试验台、液压受台、油泵牵引车、副油箱、油泵、起落架、减震器等。

第一节 雷达生产沿革

安徽省雷达工业始建于1965 年。到1985 年,建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雷达专业化生产基地—— 0871 总厂系统。

1965 年9 月,第四机械工业部决定将南京720 厂部分产品的生产能力迁至安徽岳西县和六安县。先后建立了4971 厂、4150 厂、4963 厂、4524 厂、726 厂和605 厂6 个工厂,其中726 厂为雷达总装厂,605 厂为雷达车辆与天线制造厂。同时成立了指挥工厂改建工作的087 筹备处。1969 年5 月,第四机械工业部明确726 厂为总厂,统一负责六安605 厂以外的岳西5 个工厂的生产计划、物资和财务,其它4 个工厂为分厂。1972 年1 月起岳西5个工厂各自独立。

726 厂初步设计规模为年产581 中低空警戒雷达100 部、备份件20%,主要为空军生产雷达技术装备。605 厂承担雷达车厢的制造任务。

岳西5 个厂是按雷达专业化生产线组建的,分散型的组织不适应雷达的生产配套,致使各厂在1972 年未能完成国家计划,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1973 年7 月,第四机械工业部决定成立岳西雷达总厂,即0871 总厂,统一领导岳西各分厂的生产。1979 年6 月,605厂划归0871 总厂,加强了雷达整机生产的自身配套能力。

各厂在1970 年初投产后,接受了720 厂581 雷达的组装和调试任务,以及一○ 一四研究所408 雷达天线的组装和调试任务。接着又先后接受了中低空警戒雷达、海岸用警戒引导雷达、远程警戒雷达天线、舰用对海对低空警戒雷达和舰用双管57 毫米火炮瞄准雷达的转厂试制和生产任务。

从1972 年起至1985 年,在完善原产品技术性能和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研制出派生的雷达新品种,与海军训练基地共同试制改装了引导雷达,还试制生产了28 种雷达、通讯工作车厢和雷达电源站,为国防建设提供了数百部的雷达技术装备,其中3 种雷达获1978 年全国科学大会奖,1 种雷达获电子工业部科技成果二等奖。

第二节 雷达生产企业

一、○八七一总厂

电子工业部所属大型军工企业,由省国防科工办归口管理。

1973 年6 月,始建于岳西县,1984 年2 月,搬迁至六安市六合公路七里站北侧。辖6个分厂、1 个产品设计所、1 个职工医院、1 个技工学校,统称0871 总厂系统。其中6 个分厂均为中型企业,除605 厂建于六安外,其余5 个工厂建于岳西县。总厂迁至六安后,由原来的企业管理机关改为经济实体,即0871 总厂本部。经过调整到1985 年,所属有5 个分厂,即726 厂、4150 厂、4963 厂、4524 厂和4971 厂。

总厂系统生产、试制的主要军品是:581 中低空警戒雷达、354 舰载警戒雷达、405 岸用对海警戒引导雷达、342 双57 毫米火炮瞄准雷达、342—589 中低空警戒雷达、581PJ 频率捷变雷达、235 引导雷达、408 远程警戒雷达天线以及各种雷达车厢。到1985 年,共生产各种军用雷达336 部、雷达天线197 台(套)、各种雷达、通讯工作车厢957 辆。

1979 年以来,贯彻“军民结合”方针,在进行军品生产同时,开发生产了民用车厢、吊扇、测速雷达、电视机高频头、等浮电缆变压器、液压手推车、小模数齿轮等民品。

至1985 年底,总厂系统共有职工5416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670 人;占地面积1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 万平方米;累计投资8819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186 万元;拥有各种设备2926 台,其中无线电专用设备139 台。0871 总厂本部共有职工2756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439 人;占地面积67.9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6 万平方米;累计投资2762.3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042.7 万元;拥有各种设备1217 台,其中无线电专用设备21 台。

至1985 年,总厂系统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4.9 亿元,实现利税4487 万元。

二、七二六厂

电子工业部所属中型军工企业,隶属0871 总厂,由省国防科工办归口管理。1965 年9月,始建于六安县。1966 年初改建于岳西县,1985 年,迁至六安市。

该厂在总厂系统内主要承担雷达整机的装配、调试和包装出厂任务。建厂以来共生产、试制581 雷达225 部、354 雷达44 部、405 雷达33 部和589 雷达3 部。至1985 年,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2.2 亿元,实现利税1111.1 万元。

1983 年726 厂有职工967 人,经过调整搬迁,至1985 年末,全厂有职工352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1 人;占地面积17.9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9 万平方米;累计投资2211.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557.6 万元;拥有各种设备650 台,其中无线电专用设备10 台。

三、六○五厂

电子工业部所属中型军工企业,隶属0871 总厂,由省国防科工办归口管理。该厂原为南京720 厂的一个分厂,1965 年划出,1966 年改建到六安县,利用原六安农机厂改扩建。

605 厂在总厂系统内主要承担雷达整机、雷达天线、雷达车辆和雷达电源站的生产、试制任务。建厂以来试制、生产的主要产品有:雷达天线238 套、342 雷达12 部、雷达工作车288 辆、雷达油机工作车(雷达电源站)443 辆、雷达指挥车10 辆、天线车51 辆,其它军用车84 辆。到1983 年末,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 亿元,实现利税1075.5 万元。

至1984 年2 月撤销该厂番号,并入0871 总厂(本部)前,有职工1384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14 人;占地面积51.8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7 万平方米,累计投资1967.9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966.4 万元;拥有各种设备663 台,其中无线电专用设备13 台。

第三节 产品

一、581 乙雷达

726 厂产品。1971 年开始试制,1973 年研制成功。

581 乙雷达系L 波段中低空警戒雷达,是在581 甲雷达基础上改进的,主要特点是采用了动目标显示技术和微波集成晶放以及数种反干扰电路。整个雷达设备由两个运输单元装载,机动性能好,整机性能稳定可靠,调整使用和维修方便。亦可与敌我识别器以及测高雷达配合,作为引导之用。该产品相当于国外同类产品60 年代水平,累计生产225 部。曾援助阿尔巴尼亚、越南、柬埔寨等国。

二、589 中低空警戒雷达

0871 总厂、726 厂产品。1974 开始试制,1984 年试制成功,1985 年批准设计定型。

589 雷达是581 乙雷达的改进型,能较准确地测量目标的距离和方位,扩展了581 乙雷达的频段,改为双频段、双波束、双通道的动目标显示,提高了反干扰性能,加大了复盖空域。

三、581PJ 雷达

0871 总厂产品。1977 年开始研制,在空军第二研究所协助下,1983 年试制完成性能样机,1984 年投产定型正式样机,1985 年通过设计定型。

581PJ 雷达是在581 乙雷达上改装捷变频体制,能有效地对抗敌人的窄带或瞄准式干扰。采用频率捷变旋转磁控管,可以捷变频工作,也可以定频工作,能与581 雷达磁控管通用,实现两种不同磁控管的快速互换。捷变频和M TI 并存,可随意选用。原来的水银延迟线模拟对消器改成DM TI 数字对消器,工作稳定可靠。

四、354 警戒雷达

由726 厂、605 厂、4150 厂、4963 厂、4524 厂、4971 厂联合生产,以726 厂为主。1971年开始投产,1973 年通过设计定型,1976 年投入批量生产。累计生产49 部。

354 雷达系C 波段舰用对海对低空警戒雷达,能较精确地测定目标的距离和方位,给导弹制导雷达和炮瞄雷达指示目标位置,向情报中心提供目标的粗、精距离和舷角信号。采用快速变频抗有源干扰,固体熔石英延迟线抗异步干扰;采用喇叭馈电的上偏馈椭圆切割抛物面天线,安装在液压控制系统的稳定转台上,始终保持水平,不跟随舰艇摇摆;有航向复示系统,产生“返航角”抵消天线指向随舰艇航向改变而发生的变化,使天线按其方位进行控制,实现正北稳定。显示系统为指挥员提供全景显示。

1978 年,对后续生产的各批产品陆续作了技术改进,改进面为全机的70%,使产品战术技术指标均有改善和提高。1982 年,为装备053H 2 导弹护卫舰,工厂根据上级要求,将天线传动和相应的显示系统作了技术改进,使雷达天线转速由4~10 转/分改装为10 转/分和15 转/分两种转速,取消扇扫,并向情报中心提供方位。改进后的雷达称为354H 2 雷达,曾装备053HE 导弹护卫舰,出口埃及和泰国。354 雷达和快变系统1978 年获全国科学大会奖。

五、342 炮瞄雷达

605 厂产品。1971 年开始试制,1977 年通过设计定型,1981 年正式投产,累计生产12部。

342 雷达是X 波段舰用双管57 毫米口径火炮射击瞄准雷达,接收对空三座标雷达和对海警戒雷达或光学瞄准镜的目标指示,进行单目标(飞机或舰艇)跟踪,能连续地测定目标的距离、舷角和仰角,并将所测得的3 个座标瞬时数据连续不断地输送给指挥仪,进行运算、预测并加入修正值后,控制火炮,进行射击。

342 炮瞄雷达采用比较先进的幅度比较单脉冲体制,具有抗倒相回答干扰、反频率瞄准式噪声调制干扰、反宽带阻塞式噪音调制干扰的能力。雷达馈线系统是宽带的,天线为卡塞格伦式,馈源采用四喇叭复合比较器,天线安装在液压稳定平台上,保持天线水平状态,不跟随舰艇摇摆。接收机采用典型的三通接收机,终端系统有全景示波器、A /R 显示器和E 显示器。1984 年初,0871 总厂组织人员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提出了新的342 雷达改进方案,以提高集成化程度为中心,决定对全机电路部分作全面改进设计,采用晶体—— 集成电路接收机,增加反距离欺骗抗干扰和故障自动检测措施,但因国内导弹驱逐舰的更新换代及双管57 毫米火炮系统存在的质量及选型问题未能解决,影响了工厂科研试制工作的进行。1985 年,报请上级批准,342 炮瞄雷达停产。

六、405 岸用对海警戒引导雷达

0871 总厂、726 厂产品。1971 年试制。405 雷达固定式1976 年通过设计定型,1984 年通过生产定型。405 雷达机动式1985 年通过鉴定。

405 雷达是C 波段岸用对海警戒引导雷达,能较精确地测量目标的距离和方位,也可以为导弹攻击雷达提供目标指示。405 雷达能在工作频带范围内跳频,具有线性接收机、对数接收机、圆极化装置、抗异步干扰装置,抗干扰能力较强。能抗积极干扰、海浪干扰、云雨干扰和异步干扰。具有数字测读装置、外置显示器以及功率、频率、灵敏度、射频包络等机内测试设备,使用和维修方便。该产品有固定式和机动式两种。固定式雷达天线配备了进坑道装置,当遇到强台风或敌机轰炸时,能迅速转入坑道隐蔽。机动式雷达分别安装在工作车、指挥车和油机车3 个运输单元内,天线配备了升降机构,结构简单、坚固,架设、撤收方便,整机转移半小时内可完成,机动性强。该产品最大发现距离111 海里,超过设计要求。1980 年后,对后续生产的各批产品作了大量技术改进,改进面为全机的70%多。

405 雷达1978 年获全国科学大会奖,1979 年获安徽省科学大会奖。

七、235 雷达

4150 厂产品。1972 年与海军训练基地共同研制,1976 年完成设计定型投产,后出厂1部。1979 年改装出厂3 部,1983 年改装出厂1 部。

235 雷达是改装的“巨浪试验”引导雷达,将COH —9A 炮瞄雷达改装为反射和应答两种工作状态的跟踪雷达。改装的项目主要是将发射机、接收机除用原来的速调管本振、参放外,增加微带小型化接收场,自频调由一路改为单双两路,增加测距机和A /R 显示器等。1978 年获全国科学大会奖。

1982 年在国家首次下水发射运载火箭试验中,235 引导雷达以2.7 秒速度最先捕捉到目标,圆满完成任务。电子工业部授予4150 厂锦旗:“骑鲸蹈海,巨浪冲天,为国争光,再立新功。”

八、408 甲远程警戒雷达天线

605 厂产品。1968 年开始试制,1970 年改为试制054 甲雷达天线,1973 年恢复试制生产408 甲雷达天线,为408 甲雷达配套。1976 年通过设计定型,此后,又进行了技术改进。累计生产408 甲雷达天线41 部。

该厂早在筹建时期就承担408 甲雷达天线的生产试制任务。408 甲雷达天线系L 波段远程警戒雷达天线,采用背靠背体制的水平级化振子单元阵。背靠背天线分别工作于甲波段和乙波段,两波段同时工作时互为补盲。两天线共用一付反射网。

天线阵列宽度为16 米,高度为8 米,辐射中心距地面为6.39 米,天线最高点距地面10.54 米,其阵面口径为16×8平方米。天线自重在大盘以上约1.7 吨,连座车总重量约8吨。天线在风速不大于20 米/秒时,能以6 转/分正常工作;风速大于20 米/秒、但不大于25 米/秒时,能以3 转/分正常工作;风速大于25 米/秒、但不大于32 米/秒时,停止转动,但不产生永久变形。

九、雷达通讯工作车车厢

605 厂产品。为有关单位的雷达、通讯整机配套。0871 总厂迁至六安市后,设计和制造的车厢品种数量逐年增加,累计生产车厢32 种1000 余辆。

雷达通讯工作车厢既是装载雷达、通讯设备和电源站的运载工具,又是战备执勤的工作室和指挥室,具有机动性强、刚强度好、美观大方的特点。

第18篇:组织机构

中共平罗县宝丰中心学校支部委员会

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

支部书记:吴建平,负责支部全面工作,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支部纪检、组织委员:陈建林,负责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和党

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支部纪检工作。

支部宣传委员:杨少梅,负责组织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抓

好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第19篇:组织机构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为体现现代企业制度权责明晰,管理科学的原则,公司组织机构管理采用行政事业部制,按职能归口进行划分,实行“四部一室”。

上层依次为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总工程师,

中层下设五部门

一、生产部

生产车间,下设车间主任、作业人员、工艺员、化验员,负责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设备维护、计量等业务工作。

二、技术部

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下设试验室和试验基地,专门负责产品试验、开发以及涉及生产质量等技术性问题的分析判定工作。

三、市场营销部

下设市场部部长、内勤、销售工程师、网络管理员、库管、运输司机,负责市场开发、销售、采购、仓储、出货及售后客户沟通等业务工作。

四、财务部

主管会计、出纳

五、办公室

下设人事专员、文员、司炉、炊事员,负责公司人事、培训、考核、文书、合同以及物业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20篇:组织机构

华坪县中心镇春蕾幼儿园组织机构

我园领导班子职数合理,设有理事长1名,园长1名,副园长3名,团支部书记1名,工会主席1名。

理事长谭甫负责全园发展、改革、规划等工作。

园长张欣主要负责行政、人事、安全、教育、财务管理工作。

副园长何建梅主要负责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监督措施、决策的执行,协助园长管理及等级幼儿园创建工作。

副园长胡宗丽主要负责食品、卫生、膳食、后勤保障措施的规划的落实。

团支部书记李晓林负责团支部工作。

工会副主席邓立英负责工会工作。

成立有自评领导小组,由园长张欣为组长,理事长谭甫为副组长,骨干教师何建梅、胡宗丽、李晓林、邓立英、邓平平、何志枚、兰正青7人组成自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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