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网络犯罪范文

2022-09-14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网络诈骗犯罪的预防四部分

一、网络诈骗主要种类

1、网络交易、购物诈骗的主要形式是:专业诈骗犯罪团伙通过自身创建的电子商务网站或知名大型商务网站发布虚假商品销售信息。以“超低价”、“走私货”、“免税货”、“违禁品”等虚假内容吸引网上消费者。

2、网络抽奖、中奖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是:具有一定网络知识及游戏经验的犯罪嫌疑人,提前注册大量QQ号码、网络游戏账号,使用上述账号以“系统信息”、“客服”等官方管理系统类的网名登陆网络游戏,通过参与游戏等方式对其他玩家进行观察,选择作案目标后,以“系统信息”、“客服”等官方名义向玩家发送虚假抽奖、中奖信息,所涉及奖品主要为网络游戏装备、网络游戏虚拟货币、高档数码、通讯产品等,吸引游戏玩家点击登录其创建的虚假信息网站,进一步实施诈骗。

网络诈骗的主要形式

、虚构中奖网络诈骗 这类诈骗是网络中最为常见的诈骗手段之一。不法分子通过向互联网QQ用户、MSN用户、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淘宝用户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访问其开设的虚假中奖网站,再以支付个人所得税、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为体现中奖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一般会采用类似官方的域名、制作精美的网页,起到迷惑群

众的目的。

2、冒充身份网络诈骗

这类诈骗通常是不法分子先通过技术手段盗取他人QQ号码、MSN 帐号、邮箱等个人帐号,盗取成功后以帐号主人的身份登录互联网,并以有急事等用钱用为借口,向帐号里的好友借钱。警惕性不高的受害人会立即按要求给指定帐号汇钱。有的不法分子采用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受害人亲友QQ号等网上联络方式,然后冒充受害人亲友借钱,更有甚者,播放受害人亲友的视频聊天录像,以达到取信受害人目的。有的不法分子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了受害人商业伙伴的电子邮箱后,利用该电子邮箱或注册用户名极为相似的邮箱名,冒充其商业伙伴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3、低廉网购网络诈骗

网络购物在给予人们快捷方便的同时,也为违法犯罪提供了平台。这是目前一种比较常见的诈骗方式。作案人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办网店,或在淘宝、易趣等交易网站上开设网络店铺,以出售商品的名义、以明显低廉的价格在网上兜售商品,诱使网民与其联系购买,进行网络诈骗。一旦有人与其联系,作案人就会要求购物者首付部分的订金然后才发货,货到后购物者再付足剩余的钱。 网民往往被低廉的价格所诱惑,从而步入作案者所布下的圈套。在此类诈骗中, 还有个比较特殊的情形, 就是以销售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或游戏辅助软件为名实施的诈骗。现在国家未出台有关游戏中虚拟物品的法律,网民遇到此类诈骗情况一般默不作声、自认倒霉。

诈骗形式还有财色诱惑网络诈骗、非法传销集资网络诈骗、无抵押贷款为诱饵网络诈骗等。

当前网络诈骗六种新的作案手段,方式更为隐蔽,受害群众更多,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设计虚假的炒股软件。犯罪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设计出虚假的炒股软件,通过商业化融资融券交易平台,以知名期货公司和他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推广该平台,虚构该平台可以为客户通过大量股票交易业务,误导客户在该平台内存入大量资金进行虚假的股票买卖交易实施诈骗活动。

二是利用网络搜索引擎提高虚假网站关注度。为提高虚假购物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率,扩大业务量,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推广”业务,将虚假网站排在搜索引擎的显著位置,引诱用户“上钩”。

三是谎称提升信用额度。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百度推广、qq等网络平台发布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及提高信用卡额度等虚假信息并留有联系方式,诱骗被害人上当。一旦有人进行联系后,犯罪分子即假冒是银行工作人员,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及信用卡信息实施诈骗活动。

四是模仿电视节目中讲述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为了发财,竟然模仿电视节目中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活动。一旦被害人“入套”后,不法分子便编造各种谎言实施连环诈骗。

五是虚构准备慈善捐款。犯罪分子假扮富商,通过qq 聊天交友寻找被害人并获取其信任。在以“慈善捐款”为诱饵钓得被害人后,其他同伙扮演富商身边的“知名律师”,以代为办理相关捐赠手续为由,要求被害人缴纳税收、手续费、公证费等各类费用。待被害人上当受骗打款后,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快速转移至自己的“安全账户”。

六是假冒快递售后服务。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大量快递公司单据信息,从中筛选出有退换货需求的顾客之后,犯罪分子假冒售后人员、公司经理等身份与顾客联系,以帮助退换货等名义,要求被害人打入400元左右不等的退换货保证金,收款后又以银行扣除手续费、公司会计开票面额不同等为由诱骗被害人继续汇款。

二、网络诈骗的防范—公共机制部分

网络诈骗的防范措施

1、以专门犯罪罪名明确规定网络诈骗罪

我国现行刑法对网络诈骗行为的规定已经不能有效制止、打击和处罚。因此有必要完善和修改我国现有的计算机犯罪罪名,明确的法律规定,会给犯罪分子以警示作用。

2、完善网络技术,堵塞漏洞

技术发展的弊端应由技术来克服,法律规范仅仅是技术不能状态下的暂时补充。先进的科技预防是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的最有力的武器。就目前而言,特别要注重研究制定发展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如网络扫描监控技术、数据指纹技术、数据信息的恢复、网络安全技术等,这些将利于网络诈骗犯罪的侦查与证据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将网络诈骗阻挡于萌芽状态。

针对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提出预防措施:

一是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预防宣传。利用网络广告、购物安全软件等向公众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特点及预防技巧,提醒广大网民在利用网络平台交易时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二是加强电信网络交易日常监管。加强对网络运营公司、网店的监督管理,健全网络运营公司、网店建站的资质认证和准入制度,及时辨别、清理虚假网站和钓鱼网站。

三是加大电信网络交易诈骗的打击力度。公安、司法机关加强与工商、通讯、银行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制售、贩卖身份证、银行卡、虚拟电话号码、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合力,促使电信网络交易更加规范有序,保障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随着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计算机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身边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之一。然而,计算机科技的发展与其他事物一样终究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带给了我们更加现代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而另一方面伴随着计算机网络时代的到来,各类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络进行犯罪的案件也随之增多。尤其是网络诈骗犯罪的发案率年年攀升,可以说几乎已经成为计算机互联网络中的严重问题。

我国当前的网络诈骗犯罪划分为普通型、技术型和特别型三个主要类型

论文的第二章为网络诈骗犯罪的原因。基于网络诈骗犯罪是伴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络产生的一种比较新型的诈骗犯罪类型,不但从计算机网络自身的特点出发分析了网络诈骗犯罪的产生原因,而且要从经济的、道德的、法律的、个人的因素出发详细地分析当前我国网络诈骗犯罪的产生根源。

网络诈骗犯罪的预防对策部分。从构建网络道德体系、加强网络技术防控、完善网络刑事立法、加强网络国际合作和增强个体防范意识这五大方面出发,提出了当前预防和控制我国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对策。

首先针对当前我国网络领域道德的普遍缺失,提出了构建我国网络道德体系的主要着手点。 其次,针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技术性特点,提出了加强网络技术防控的途径和方式。 第三,针对网络领域刑事立法的缺憾,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立法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的设想。第四,针对当前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不足,提出了加强网络诈骗犯罪国际合作的措施。 最后,本着预防犯罪以人为本的精神,提出了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的根本是个体应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和提高防范能力。

三、网络诈骗的防范—个人注意部分

“6?18大促!限时抢购!买一送一!”剁手党们作为网购老手,常常利用搜索引擎货比三家,看到这样诱人的标语,往往克制不住点击的冲动,一不小心,就栽进了不法分子精心搭建的钓鱼网站。

360安全中心反钓鱼系统数据显示:每天检测到的虚假购物类钓鱼网站多达2000多个,平均每天拦截此类网站的访问量达150多万人次。

360安全专家表示,不要轻信远低于市价的商品信息,不要随意访问陌生网站或打开别人发来的网址链接,可以使用360安全卫士和360手机卫士等备钓鱼网站拦截功能的安全软件,可以有效帮助鉴别和拦截PC和手机上的钓鱼网站。

退款诈骗

刚刚网购完,就接到了归属地显示为异地的电话,自称淘宝等电商网站店主或客服,提供了你的正确姓名甚至订单号,然后声称因系统问题,账单出现了异常,比如你的钱“卡”在支付宝了,系统升级导致订单被冻结等等,需要重新支付或退款。小心!如果碰到这种情况,那么很可能是遇到网购退款诈骗。

360安全专家介绍,网购退款诈骗,是当下最流行的一种网络诈骗手段之一。这种诈骗的主要形式是骗子冒充卖家,通过电话、聊天工具等方式(以电话为主)与刚刚完成网购的用户进行联系,谎称其刚刚购买的商品出现交易异常,并在“指导”用户进行交易异常处理时,诱骗用户进入钓鱼网站并进行支付操作,最终骗取用户钱财。

专家提醒,所谓的“卡单”、“掉单”、“交易异常”、“解冻订单”、“异常订单处理”等词汇全部都是诈骗专用术语,淘宝、京东等正规电商的网络交易平台上不会出现这些词汇。目前,淘宝网等电商网站的官方电话已经通过360手机卫士电话号码认证平台验证,用户在接到类似电话时,可以用360手机卫士辨别真伪,避免上当受骗。

360手机安全专家建议,手机用户应尽量选择360手机助手等正规手机应用平台下载应用,不要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下载应用。在“6?18”大促期间购物时,更要给手机安装360手机卫士等手机安全软件,实时保护手机安全。

网络诈骗的类型有很多,但是类型不同,预防网络诈骗的措施还是有同一性的,做到以下几点,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不让骗子接近你:

(1)不要贪图小便宜; (2)使用比较安全的支付工具; (3)上网冲浪时仔细甄别,严加防范;

(4)不要在网上购买非正当产品,如毕业证书、考题答案等。

(5)不要轻信以各种名义要求你先付款的信息,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告诉他人;

(6)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向他人透露本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

防骗技巧

1、链接要安全

在提交任何关于你自己的敏感信息或私人信息–尤其是你的信用卡号–之前,一定要确认数据已经加密,并且是通过安全连接传输的。你的浏览器和Web站点的服务器都要支持有关的工业标准,如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和SSL(Secure Sockets Layer)等。[2]

2、保护电脑安全

确保电脑防火墙、防毒软体等维持最新更新状态,以防各类病毒或木马侵入。在线进行大额度交易前,最好先查查电脑是否中毒。

结束语

网络的的广泛应用成为可以创造财富的生产力,因而也就出现了所谓的网络经济。但是网络诈骗正作为它的的负产品滋生和蔓延,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网络经济的建设步伐。由于相关法规制度的不完善使其快速发展的势头和日益增长的危害性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因而,期盼法律修改和完善,不断丰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内涵,惩治各种网络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净化和完善互联网环境,提高公民对网络诈骗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对于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推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推荐第2篇:预防青少年犯罪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根据 “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扎实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着力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增强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明显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 “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发展

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我们把青少年列入“六五”普法的五个重点对象之一,我局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大力推进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把“两法”列入中小学校法制课的重点内容。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工作检查中,把“两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作为一项必查内容,有力的推动“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扩大青少年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面。我局在全市12个县(市)区及部分

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各中小学校开展了“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举办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和法制讲座等形式,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到城市社区、农村以及每个家庭。一年多来,共举办法律宣传咨询活动430多场次,举办法制讲座280多场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大力加强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工作,并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建设,积极调动并充分发挥关工委、青年团、妇联、司法部门、街道社区以及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利用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阵地,以社区为依托,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制征文比赛活动,法制演讲比赛、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组织法制夏令营、邀请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等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加强校园法制教育,充分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主导作用

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我们紧紧抓住学校这个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战场,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深化校园法制教育。我们一

方面督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另一方面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利用课余时间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演讲、模拟法庭、法制教育巡回展等活动,激发中小学生学法积极性和守法自觉性。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我市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在多所中小学校举办了“学法用法、构建和谐校园”专题法律讲座,并派出律师担任这些学校的法律顾问,还向中小学生发放了维权联系卡,认真办理有关青少年学生维权案件,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定点中小学校,开展以青少年维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教育为主题的法制报告会120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0万余人次。三是抓好试点培育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我局在原有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进社区、单位试点单位基础上,又在各县(市、区)增加了试点社区数量,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有力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全市未满18岁的矫正对象有70人。针对他们的心理状态,从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入手,采用以心换心的方法,赢得他们的信任,使他们感到在自已的身边又多了一位知心朋友。

三、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及时为青少年提供有效法律帮助。

一是充分运用法律服务体系和网络,热情主动向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让青少年在接受法律服务的同时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各地法律援助中心与共青团、总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成立了以维护青少年、妇女、残疾人权益为重点的援助工作站。通过组建工作站,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载体、部门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有效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2011年全市办理涉及为成年人刑事案件656件,接受、提供未成年人方面咨询13010人次,为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援助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二是热情关心特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对那些父母是服刑人员或是刑释解教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从思想上、生活上和学习上关心帮助他们,教育他们正确认识现状,认知法律,鼓励他们积极融入社会,摆脱家长犯罪带来的阴影,自强自励,健康成长。三是积极指导基层组织做到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我们从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和帮助他们,联合社区干部、包片段警、学习老师以及家长等共同对失足青少年采取一对一结对子的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

四、积极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四帮扶”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全体会议精神,做好建立青少年群体挂钩联系制度,深入开展“四帮扶”工作。我局结合受帮扶社区、人员

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活动方案,了解和掌握社区基本情况,通过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司法所、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为帮扶对象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并在此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12月6日,我局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到挂钩帮扶的社区开展慰问活动,并捐赠一万元经费,帮助社区开展帮扶活动、购买法制书籍。

2011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将再接再厉,在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自身优势,积极投入工作,争取取得更好成绩。

推荐第3篇:预防青少年犯罪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现状及案例分析和预防对策》

学院:体育学院班级:10级体教2班姓名:xxx学号:xxxxxxxxxx

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现状及案例分析和预防对策 .............2 摘要: ...........................2 关键词:........................2

一、青少年犯罪特点 ....................2

(一)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 ....................2

(二)犯罪的暴力程度加深.................2

(三)团体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 .............2

(四)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3

二、青少年犯罪成因 ....................3

(一)自身原因 ....................3

(二)外界原因 ....................3

(三)家庭教育的原因........................3

三、青少年犯罪的现状........................4

四、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4

案例一:“蛊惑仔”引诱学生犯罪 ...............4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也要负责任 ....................4

五、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 ....................5

(一)搞好家庭教育 ....................5

(二)改进和加强学校教育.................5

(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6

(四)发挥社区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 .............6 参考文献........................6

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现状及案例分析和预防对策

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近年来在我国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有效的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只有认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搞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才能保护好未成年人,我们的民族才有希望。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及现状预防对策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青少年犯罪特点

当前,青少年犯罪现状是:所犯罪行严重,大案要案多,社会危害性很大。青少年犯罪还经常为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绑架等故意犯罪,很少为过失犯罪,犯罪时不计后果,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大。

(一)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

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不满14岁的儿童的恶性犯罪也屡屡出现,令人震惊。从青少年所处年龄段的心理特征来看,这一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发育的普遍提前,而心理的成熟程度远远落后生理的成熟程度。生理上的“相对成熟”和心理上的“不成熟”容易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

(二)犯罪的暴力程度加深

由于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好动、精力充沛、体能好,但同时自制能力较差,容易激动,是非观念不明确,责任意识缺乏。这些容易导致青少年好逞英雄,用粗暴、残忍的手段破坏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其目的可能仅仅是显示其“有能耐”、“厉害”,其暴力犯罪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冲动性和愚昧性。

(三)团体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趋势从单

一、个人犯罪转变成有组织、有策划、有目的、有分工的团体犯罪。更有甚者向黑社会发展。青少年团伙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两个,一个是以财产为目的的犯罪集团,如团伙盗窃、诈骗、抢劫,另一个是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集团,如流氓团伙。

(四)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

我国青少年犯罪时利用一些新兴的科技成果,如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活动专家认为,随着大众传播工具的普及,各种智能化犯罪手段通过各种途径,会纵横交错地影响青少年犯罪手段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青少年犯罪成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而成。青少年犯罪的发生自然也不例外。

(一)自身原因

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低下是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之一。在犯罪的青少年中,尤其是暴力犯罪中,犯罪的青少年文化程度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犯罪的青少年多数为厌学、失学的青少年。他们在校时间短,缺乏良好的教育,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另外,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特殊性也是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之一。青少年时期是从不懂事到懂事的关键阶段,身处在这个年龄段的人,身体发育已经健全。但是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定型,对世界和整个社会还不太了解,容易受到外部事物的引诱。青少年又涉世未深,在对待事物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很容易一切从自己出发。在这样的思维定式下,主要青少年稍稍受了一点刺激就容易做出犯罪的行为。

(二)外界原因

社会环境的原因。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阶段,文化市场的不规范、社会不良风气、不法分子的引诱等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外部因素。在文化市场上,一些不健康的图书、报纸、音像出版物、不良网站和网络信息,宣传着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的内容,这些低级、暴力、庸俗的文化侵蚀了青少年的思想。当今社会中不良风气给青少年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对青少年在生长过程中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造成很大的腐蚀作用。而在社会上闲荡的青少年,有的由于整日无所事事,受不了诱惑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利用;有的则是因为没有正当的经济来源,便寻求非法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有的则是闲的无聊,便滋事打架,最后导致犯罪。

(三)家庭教育的原因

造成青少年犯罪家庭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家长过度溺爱孩子,现在许多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过分宠爱孩子,甚至是有求必应,同时隔代的溺爱更加严重。其次是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许多家长以为教育孩子就是打骂结合,“棍棒底下出孝子”,对孩子随意打骂,滥施家长的权威,青少年与父母在家庭中经常发生冲突,从而造成孩子的叛逆心理严重。再次是父母对子女不管不顾。由于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死亡,或是父母忙于自己的事业,没有时间精力照顾孩子,使有些青少年极度自大和粗暴蛮横,客观上造成青少年的人生观、价

值观的畸形发展。

三、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相当严峻,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称,“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进一步增加。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十五”期间,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而目前中国整体犯罪率,包括青少年犯罪率都处于上升状态,因此未来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青少年是一个民族的希望,用法律来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用教育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宋庆龄先生曾经说过,什么事情都可以等待,但少年儿童的教育不能等待。因此,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研究已是刻不容缓。

四、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案例一:“蛊惑仔”引诱学生犯罪

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露露听说有个低年级的同学骂她,就叫来几个朋友,把那个女孩暴打一顿;另一名18岁的女生燕子参与5起抢劫,抢钱近5000元。问起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她们竟然回答说:“当班长、学习尖子远不如当大姐大威风!”据燕子和露露说,为什么要选择用打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因为她们看到电视、录像里都是这样,挺牛的,相比于单调乏味的课本上的说教和家长的唠叨,她们当然更喜欢情节生动的电影故事,看得多了,就觉得,认“干哥哥、干姐姐”比友谊重要,电影里的“老大”都用拳头自己解决问题,找老师、报警都是小角色。在电影中,那些大哥、小弟动不动就挥刀冲上街头,都是让人佩服的英雄„„正是由于这些电影电视的“蛊惑”,一些家庭幸福、在校表现良好的学生开始“出轨”。不良的社会环境目前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的重要外部原因,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消除环境给青少年带来的不良刺激,这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也要负责任

2000年12月17日晚,户县15岁少年王某为图好玩竟想制造火灾。他先将一堆麦草点燃,但因火势较小没有引起他人注意,又窜到同村张某家老屋处,用火点燃一把干麦塞入门洞引起大火后,王某便躲在暗处观看村民救火。火越烧越大,烧毁了房屋,烧死了一头耕牛和一些用具,损失达7000余元。法院鉴于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减轻处罚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其父母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7000余元。如何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

××周岁。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不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这些报道和其他千奇百怪的事情同时挤在大小报刊的社会新闻版上,成为新闻生产和消费的一部分,你可以去注意,也可以忽视,似乎不再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在这种“司空见惯化”的中间,不知掩藏了多少青春的残酷和悔恨。

五、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事关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主要还是要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做起。

(一)搞好家庭教育

首先,父母对孩子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要注意发现孩子的缺点,做到防微杜渐。父母对孩子真正的爱不仅仅是让其吃好﹑穿好﹑玩好,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不能认为“树大自然直,人大自然好”,对孩子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在生活中要注意观察孩子的一些异常变化,如情绪反常﹑学习兴趣下降﹑对不良书刊感兴趣﹑逃学﹑夜不归宿等现象,若发现孩子有上述行为,应主动和学校取得联系,积极配合老师,及时帮教,防患于未然。其次,要讲究方法,耐心诱导,切忌粗暴。父母都爱自己的子女,但父母不一定能教育好子女。孩子的可塑性大,讲究正确的方法对孩子成长是很重要的。家长和孩子之间要培养良好的感情,使孩子感受到父母的疼爱和家庭的温暖。当孩子有错误时,父母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循循善诱,耐心说服。切不可感情冲动,更不能采取棍棒教育的方法,使孩子产生对立情绪,其效果往往适得其反,甚至会导致孩子离家出走,流浪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再次,家长既要注重言教又要注重身教,身教重于言教。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长行为不良,最容易影响子女变坏。父母如何律己﹑待人,如何处理公私关系等都对子女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子女通过对家长言行的耳濡目染,逐渐培养自己的是非标准和美丑善恶观念。如果家长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就会受到子女的尊敬,教育效果就好;反之,不仅不能教育好子女,还可能起更坏的作用。所以家长首先要检点自己的言行,要求子女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做好,要求子女不做的,自己首先坚决不做。

(二)改进和加强学校教育

首先,学校教育要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坚决摒弃“应试教育”,大力提倡素质教育。各校应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抓好四项工作:继续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改革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优化教师队伍;建立新的教育评价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考试制度与考试方法的改革,否则,素质教育也只是一句空话。其次,要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实现两个目标:第一是让学生知法懂法,预防违法犯罪;第二是使学生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好习惯。如何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呢?(1)要转变观念,把法制课放在同主课同等重要的地位;(2)要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法制课教师不能滥竽充数,必须是经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3)要编写通俗易懂﹑形象生动,能引起青少年学习兴趣的法制教育的教材和课外读物;(4)要赋予法制教育以新的内涵,不仅要把法制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手段,而且要把它提高到维护青少年权益的高度来认识。

(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要履行各自的监护职责。家长不能让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学校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的学籍;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及时与其父母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或者其所在的寄宿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求助。国家应从法律上对家庭﹑学校及其他责任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实行相应制约。

2.加强对文艺宣传部门的管理。文艺宣传是社会教育的重要手段,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文艺宣传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规定。禁止中小学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出版物。

3.加强对中小学周围环境的治理。中小学是未成年人最集中的场所,加强对中小学生周围环境的治理,既可以为中小学生的学习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又可以防止中小学生受社会上不良行为的影响。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机关,应把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理作为重点,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发挥社区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广大群众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积极作用。

(1)加强对社区文化的管理,对那些有害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场所要及时查办;(2)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社区行为规范,禁止不良行为;(3)积极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防止他们采取非常手段去解决问题而走上犯罪道路;4.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复杂﹑艰巨而又崇高神圣的工程。只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才能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参考文献

【1】百度文库《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探讨》

【2】《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3】《现阶段青少年犯罪:状况与对策》

【4】半月谈《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李宇英

推荐第4篇:预防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保障民生为基础,以加强教育为根本,以完善服务管理为重点的总体思路,全面强化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去年以来犯罪率同比下降77.78%,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促落实。去年8月31日至9月2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到泰安调研综治工作时,就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泰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充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分工主任任副组长,综治、团委、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8部门为成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泰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任务,解决问题,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财政拨付了40万元专项资金,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调查摸底促管理。为全面摸清闲散青少年群体底数,综治办牵头,共青团组织为主,依托乡镇(街道)、学校等基层单位,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群体进行了摸底,做到街不漏居、居不漏户,户不漏人。调查中,共发放调查问卷810份,个案访谈288例,召开座谈会7次,入户调查186户,对摸排出的3829名社会闲散青少年全部建立服务管理台帐,对青少年的分布状况、基本情况、特征信息、风险评估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重点监控时间、监控措施等内容录入资料库,做到人员底数清、家庭情况清、心理特征清、目前情况清,为分类服务管理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泰安市闲散青少年群体现状调查报告》,全面分析了全市闲散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服务管理措施和政策建议。

三、创新载体促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内容,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在先的关键。为进一步拓展和加强青少年学习教育阵地建设,以社区和职业技工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形式多样、内容充实、注重实效的方式,首批在全市30个社区和10所劳动技工学校建立了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由市综治办统一制作标牌,并在泰安市高级劳动技工学校和泰山区岱庙街道灌庄社区隆重举行了“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揭牌仪式。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等部门抽调了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学校教师、劳动技能教师、心理咨询师,组成了100人的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辅导员志愿者队伍。由市综治办、团市委统一颁发了聘书。根据不同类型青少年思想状况、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通过以案释法、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劳教人员“现身说法”、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学习教育过程中,始终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做到学习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制定学习教育激励机制,规定凡被评为阳光课堂优秀学员的青少年,在应征入伍、就业、升

学等方面,党委、政府优先推荐,充分调动了青少年参加阳光课堂学习教育的积极性。目前,全市接受阳光课堂学习教育培训的劳动职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1万余人次,社区青少年4000余人次,家长、志愿者和社区工作者5000余人次。

四、完善机制促提升。一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评估机制。在社区设立舆情监测点,对排查摸底的“红黄”青少年定期进行评估调研,研究分析青少年思想动态,建立灵敏、高效的青少年群体舆情信息发现、处置、反馈机制,全面了解、科学评估青少年潜在的危险状况,提出对策建议,增强对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分类管理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建立由社区综治干部牵头,社区民警、团干部、民政干部以及楼长参加的工作队伍,根据工作台帐逐一落实监控防范和帮助教育责任人。对“红色”和“黄色”青少年进行定期家访和跟踪关爱,对于“红色”青少年,每月回访不少于2次,对于“黄色”青少年,每月回访不少于1次,并对回访情况及时录入青少年档案信息,确保了帮教工作开展的连续性。三是健全完善“红黄绿”青少年项目服务机制。针对“红色”和“黄色”青少年特点推出了一批文体娱乐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社区文化项目,开辟了青少年求学、求知的有效渠道,鼓励青少年通过自学考试、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文化素质,在实践中成才,并坚持把工作落实到社区、落实到每一名青少年。针对广大“绿色”青少年群体,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阵地,围绕青少年在学习教育、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困难救助、权益保护、预防犯罪以及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为放学后的青少年免费提供读书娱乐场所,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四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分类服务管理工作动态预警信息管理机制。建立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采集的指标体系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信息网络,动态记录工作对象罪错情况和具体工作措施,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搭建起“红黄绿”青少年分类服务管理工作信息预警系统,始终准确掌握青少年的最新动向,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基础性资料。全市已有1180个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建立青少年“红黄绿”分类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搭建起了工作平台。

五、封存消灭促转化。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针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泰安市辖区内,被泰安市两级法院作过有罪宣告,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轻罪罪犯。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认罪悔罪的,可适用犯罪记录封存;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且认罪悔罪的,可适用犯罪记录消灭。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工作,成立了由市综治办牵头,法、检、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的审查和确认,办公室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负责对犯罪记录封存和消灭的受理、登记、调查、报批和送达等日常工作。这一政策的出台,泰安辖区内每年将有60多名有轻罪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或消灭,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帮扶救助促服务。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键是抓好重点群体的防控帮教工作。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我们积极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青少年就学、就业提供帮助和服务。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群体,采取救助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救助活动,做好流浪儿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工作,严厉打击控制、操纵以及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法行为,改进了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存环境。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通过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教、扶持就业创业、帮助解疑释惑、提供免费培训学习技能等方式,从服务入手,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切实解决他们失学、失业、失管的难题。针对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青少年,积极开展“亲情关爱”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社会救助和管理,强化家庭监管,从保障其权益入手,着力解决教育、生存等实际困难,给予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去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60名,免费举办培训班8期,对620名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了劳动技能培训,帮助1280名社会闲散青少年实现就业,对1680名家庭困难的青少年给予了救助,并在低保的标准上增加20%的补助,解决了青少年的实际困难,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继续学习和就业率,降低了违法犯罪。

七、综合整治促环境。近年来,校园周边的治安问题和环境卫生问题时有发生,校园周边存在的网吧、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校容校貌和高校的安全。我们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针对危害学校治安、妨害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流动摊点、违章建筑、交通秩序和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充分发挥公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能作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监管措施,铲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去年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发放通告、下发通知300余份,治安拘留影响校园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2人,对违法违规经营的6家网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厉处罚,对校园周边的600余家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余份,清理各类店外经营、乱摆摊设点180余处,拆除乱搭乱建的铁屋棚厦32处,货柜4个,广告牌匾、灯箱40块 ,协助校方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秩序的隐患10处,解决了影响学校环境的老大难问题,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推荐第5篇:预防青少年犯罪

海萨小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根据我区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突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从学校德育教育中的地位,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举行一次手抄报展览、组织一次社会调查、开展一次征文、进行一次演讲比赛、听一次法制报告会、组织一次法制教育公益宣传、开好一次专题家长会、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图片展、组织一次温馨家庭活动。

总体目标:围绕以上工作思路,建立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形成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强大合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外部环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网络,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努力实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的全覆盖和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零”发案。

二、主要内容

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的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在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抓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法教育、安全教育。

三、教育形式

(一)开展“三远离“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自主管理。开展三远离活动,重点做到“五个一”,即介绍一些与“三远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办好一期“三远离”黑板报,开好一堂 “三远离”主题班会。

(二)开一次全校性的家长会,。通过家长会,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通过家访,真正了解学生,切实帮助学生,做学生成长的引路人;通过家访激发学生家长培养孩子的信心和热情,赢得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达到家校共同育人的目的;通过家访让学生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三)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志愿者行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参与竞争意识、管理协作精神、团队精神;开展好主题团队会活动,积极倡导建设快乐的团队集体,引导青少年在团队组织中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充分利用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要人物纪念日等重要时机,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通过开展学生星级评比、十佳少年评选、文明标兵评选等评优活动,营造青

少年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加大对文明行为、文明现象、文明典型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注重典型的培养,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的开展。

(五)抓好帮教工作。各班要认真抓好对有劣迹的学生开展帮教活动。一是通过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树立改过的决心和勇气。二是通过有情帮助,多方面做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以及家庭,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主动沟通,使他们融入到学校的大环境当中来,用爱心去教育和挽救学生。

(六)发挥家长学校作用,给青少年学生创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教育是儿童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环节,家长(监护人)的教育管理能力与水平的高低,至关重要。因此,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行为变化情况,与家长共同引导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讲座、家访等形式,传授正确的教育儿童青少年的有效方式方法,提高教育儿童青少年的实效。

(七)实施育人反思,提高育人水平。通过开展撰写教学反思,举办教学反思交流会、优秀教学反思评选等活动,让教师在教学反思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巧;引领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养成自己的问题意识、批判性思维习惯,培养教师综合的教育智慧和能力;提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空间,让

教师成为教育的思想者、研究者、实践者和创造者。特别要在教学反思中体现德育教育内容,尤其是法制教育,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良好品质的形成。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形成组织保障机制。为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委会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副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教师任副组长,少先大队辅导员和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

2、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形成队伍培训机制。特别是加强法制副校长、班主任、团队干部等骨干人员的培训,提高学校德育队伍整体素质。同时加强所有任课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对学校德育教育的意识,并率先垂范。

3、加强管理,强化措施,形成教育考核评估机制。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管理综合考核,加大考核权重,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指标。对预防措施不力,出现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班主任采取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内一切先进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4、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学校与家庭之间、学校与社会各界都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联系自身职能,定好位、站好队、尽好责,加强指导与调度,认真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育规律,将工作做实,到位、到边、到

沿,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网络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局面。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形成教育宣传机制。通过校广播站、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校内宣传阵地科学制订宣传计划,细化分解宣传任务,强化宣传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宣传水平,切实发挥好教育宣传的正面导向作用。

海萨小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索朗顿珠

副组长:拉巴次仁

成员:次仁达瓦米玛次仁登增西热

海萨小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小组

组长:拉巴次仁

副组长:次仁达瓦米玛次仁登增西热

成员:宗巴格曲贡嘎拉吉米玛普赤索央 达娃卓嘎曲珍白玛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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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成长 做合格公民

《预防青少年犯罪》观后感

抚州市乐安县戴坊中心小学六(5)班 学生姓名: 詹鑫凤指导老师:黄美琴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部法律宣传教育片,5个典型的青少年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犯罪的原因和结果。看过之后,我深有感触,这实实在在地反映了中国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导致犯罪的因素。

经过对比与总结,我发现几乎片中的5个青少年都是因为结交了不良人士造成的,他们的家庭环境不同,有出生在农村的,有出生在比较富裕的家庭,但无一例外,都是因为父母工作太忙,没有时间与孩子沟通,交谈,导致青少年们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才忽视了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走上了歧途。在此我呼吁家长们多与孩子沟通,走进他们的内心,让他们健康成长。

看过每一个案件之后,我的心里都有说不出的滋味,为我们的受害着而愤愤不平,为受害者的家属而悲痛,同时也为那些犯罪分子而感到憎恶和惋惜。他们为什么要走商这条不归路呢?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悲痛之上呢?为什么他们会有如此残忍的心理动机呢?为什么------有太多的问题在我的头脑中浮现,有太多的愤怒从心底升起,所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的心都在抨抨的跳。在犯罪分子中间有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有走上工作岗位的职员,有身为教书育人的老师,有进城打工的农村姑娘,也有正处于青春年华的

少女-------在他们身上都留下了法律的阴影,可是他们在作案的时候并没有想那么多,在他们的心里只有怎么样做才能消除他们内心的不快,怎么样去化解他们和别人之间的种种矛盾,他们从来不为别人考虑,从来不为那些受害者的家属考虑,他们是自私的,是应该受到社会的唾弃,应该遭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他们应有的报应。

尽管法律对那些不法分子已经有了或轻或重的惩罚,但是也不足以弥补受害着及其他 人的损失,不足以消除人们心中的不平之感。当今的社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每个要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都是要付出艰辛的劳动,都要用自己饱满的热情来迎接每一天。可是在这样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有许多人开始出现了心理的不平衡,开始变得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他们开始对工作不认真,对亲戚朋友疏远,对别人所做的一切都觉得不顺眼,从而心理就出现了很偏激的表现以及很多异样的想法,最终走上了不法道路。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同时也隐藏着家庭的沉重负担,有好多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而向导了抢劫,最终落了个故意杀人罪。可见钱这个东西,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有利有弊的。当一个人有很好的处理前的方法,不管他有没有前都不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但是对于一 个心理出现异常变化的人来说,他就没有那么好的控制力了,就很容易走上极端的道路,无论是他接受的知识层次有多高。

现在看来一个人要好好的生活在社会中,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倘若一个人没有足够好的心理素质,他棉队外界的压力就会无法寻找到缓解的方法,会一直按照自己的消极思想走下去,再

也无法回头,这样将会出现让人感到可悲的局面,给社会给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残忍景况。所以我要提醒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克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善待自己,善待别人,善待社会,给自己人生一个无怨芜悔的句号。

我是一名小学生,没见过什么世面,但片中的大哥哥,却使我震撼。我心中不由得想: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难道不知道这样的后果吗?这些范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遵守行为规范,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个健康成长的好少年。

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小病不治变大病,小错不改变大错。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习惯决定命运。某些不经意的动作,因没及时改正,从而产生占小便宜的想法,久而久之,就触犯了法律。“人强则家兴,家兴则国富”。人是根本,未来都由我们去发展。如果所有人像片中的大哥哥那样,国家就不能发展。当好人总比坏人多,我觉得,好好读书才能为国家贡献一份力量,为社会做出贡献。这部片子,让我明白了很多,也让我懂了很多,我希望自己长大之后是建设祖国的栋梁,就好像伟人孙中山从小就立下“振兴中华”一样,我也要建设祖国,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那些该受到法律制裁的坏人受到惩罚。

让我们一起健康成长,成为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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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偷”也负法律责任“黑客”偷11万判10年

2009年04月09日 星期四 上午 09:49

丽水的女网民潜丽娜在淘宝网上盗窃文成县金某的游戏充值卡11万余元,贱卖后非法获利6万余元供自己挥霍.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这名女黑客很快就落入法网,前天被文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8年2月20日晚9时许,潜丽娜在丽水市莲都区灯塔小区其家中,通过密码找回的功能,破解了金某在淘宝网上的用户名“llm78”的密码,并修改了 该用户名的密码.次日凌晨,潜丽娜在丽水市阳光地带网吧及其家中,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llm78”的用户名,窃取了金某所有的1457张“ 征途”游戏充值卡和70张盛大游戏充值卡,并在网上以5至6折的价格出售,非法获利6万余元人民币.

第二天早上,金某发现自己的用户名llm78已不能登录,经与淘宝的管理员联系后终于登录上去,但发现里面的游戏卡都已被使用.淘宝管理员为他提供了一些账号登录的信息,金某随后到文成县公安局报案.网监大队的民警通过淘宝网交易的上网IP地址,发现交易在丽水进行,迅速锁定了这名女黑客,并前往丽水将潜某抓捕归案.

经文成县涉案物品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金某被盗游戏充值卡的价值人民币11.7万元.案发后,潜某家属赔偿了经济损失计人民币6万元.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潜某提起了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破解密码的方式,盗取他人能实现财产价值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盗窃罪.鉴于家属对经济损失作了部分赔偿,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潜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责令潜某退赔违法所得给金某.黑客和病毒制造者已逐渐形成庞大、完整的集团和产业链,从病毒程序开发、传播病毒到销售病毒,形成了分工明确的整条操作流程,年利润预计高达数亿元。

病毒窃贼半年新增11万

瑞星昨天发布的《互联网安全报告》披露,上半年共截获13.37万个新病毒,比去年同期增加11.9%,其中明显针对国内用户或明显带有“中国制造”特征的病毒,占据病毒总数的37%左右。全国共有3500多万台电脑曾经被病毒感染,占到上网电脑数量的一半以上。

引人注目的是,在这些新病毒中,木马病毒、后门病毒超过11万个,占新增病毒总数80%以上。这两类病毒都以获取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侵入用户电脑,窃取账号、密码、电脑控制权等信息。其中,通过MP3或U盘进行传播的“帕虫”病毒危害最为广泛,成为今年上半年的新“毒王”。黑客产业分工明确

通过分工明确的产业化操作,中国每天有数百甚至上千种病毒被制造出来,其中大部分是木马和后门病毒,占到全球该类病毒的三分之一左右。从QQ密码、网游密码到银行账号、信用卡账号等,任何可以直接或间接转换成金钱的东西,都成为黑客窃取的对象。这个产业链每年的整体利润预计高达数亿元。瑞星《安全报告》披露,由于互联网上的病毒地下交易市场初步形成,获取利益的渠道更为广泛,病毒模块、僵尸网络、被攻陷的服务器管理权等都被用来出售。很多国内黑客开始利用拍卖网站、聊天室、地下社区等渠道,寻找买主和合作伙伴,取得现金收入,整个行业进入“良性循环”,一大批人才、技术和资金进入这个黑色行业。

黑客产业的典型模式

黑客产业主要有两种典型模式。

模式一:黑客侵入个人、企业电脑——窃取机密资料——在互联网上出售——获取金钱。模式二:黑客侵入大型网站,在网站上植入病毒——用户浏览后中毒,网游账号和装备被窃取——黑客把账号装备拿到网上出售——获取金钱。

黑客和病毒制造者大量采用“模块化编写”方法来批量制造新病毒。黑客把传统上功能齐全的病毒,拆分为不同的功能模块,每个模块都成为单独的病毒。

与此同时,电脑病毒针对杀毒软件做攻防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新毒王“帕虫”、老毒王“熊猫烧香”都加载了攻击杀毒软件的模块,造成杀毒软件失效。

病毒制造者还大量采用加壳、免杀等技术逃过杀毒软件的查杀。一些自动加壳、免杀机也开始出现,甚至实现了商业化。如黑客、病毒制作者使用较多的“免疫007”就是一种商业化的自动加壳机,软件作者通过销售这种工具获利。

(一)针对网络的犯罪的表现形式有:

网络窃密。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见的一类。当前,通过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国际犯罪分子每年大约可窃取价值20亿美元的商业情报。在经济领域,银行成了网络犯罪的首选目标。犯罪形式表现为通过用以支付的电子货币、账单、银行账目结算单、清单等来达到窃取公私财产的目的。

制作、传播网络病毒。网络病毒是网络犯罪的一种形式,是人为制造的干扰破坏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的一种技术手段。网络病毒的迅速繁衍,对网络安全构成最直接的威胁,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高技术侵害。这种犯罪是一种旨在使整个计算机网络陷入瘫痪、以造成最大破坏性为目的的攻击行为。世界上第一个将黑手伸向军用计算机系统的15岁美国少年米尼克,凭着破译电脑系统的特殊才能,曾成功进入“北美防空指挥中心”电脑系统。

高技术污染。高技术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面广、速度快,如果没有进行有效控制,造成的损失将不堪设想。

(二)网络扶持的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网上盗窃。网上盗窃案件以两类居多:一类发生在银行等金融系统,一类发生在邮电通信领域。前者的主要手段表现为通过计算机指令将他人账户上的存款转移到虚开的账户上,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对一家公司的计算机下达指令,要求将现金支付给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另一家公司,从而窃取现金。在邮电通信领域,网络犯罪以盗码并机犯罪活动最为突出。

网上诈骗。网上诈骗是指通过伪造信用卡、制作假票据、篡改电脑程序等手段来欺骗和诈取财物的犯罪行为。

网上色情。国际互联网是一个“无主管、无国界、无警察”的开放网络,即所谓的“网络无边,法律有限”。有了互联网,无论大人小孩只需坐在电脑前,就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查阅色情信息。因特网赋予传统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以更大的广泛性和更高的集中性。

网上赌博。在网络时代,赌博犯罪也时常在网上出现。美国纽约曼哈顿区检察院曾于1998年2月底对在互联网上赌博的14名赌徒进行了起诉。负责该案的美国联邦检察官认为,美国有几十个公司利用因特网和电话进行体育赌博活动,每年赌资可能有10多亿美元。

网上洗钱。随着网上银行的悄然兴起,一场发生在金融业的无声革命正在开始。网上银行给客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服务,顾客只要有一部与国际互联网络相连的电脑,就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办理该银行的各项业务。这些方便条件为“洗钱”犯罪提供了巨大便利,利用网络银行清洗赃款比传统洗钱更加容易,而且可以更隐蔽地切断资金走向,掩饰资金的非法来源。

网上教唆或传播犯罪方法。网上教唆他人犯罪的重要特征是教唆人与被教唆人并不直接见面,教唆的结果并不一定取决于被教唆人的行为。这种犯罪有可能产生大量非直接被教唆对象同时接受相同教唆内容等严重后果,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弥漫性。

此外,网络犯罪还有网上侵犯知识产权、侵犯隐私权、网上恐怖、网上报复、网上盯梢等多种形式。

推荐第8篇:网络犯罪问题

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元素。当今时代,互联网已经全面渗入到国家安全,社会生产,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提供着种种服务。而与此同时,网络化也带来了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问题,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各种新旧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频发,严重危害了网络安全,侵害人民利益。根据可靠资料显示:“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截至2014年6月底,中国互联网用户达6.32亿。”“从2008年开始,中国的网络犯罪案件数量开始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长。”

网络犯罪具有低成本性、虚拟性、全球性等特点,不法之徒利用这些特点在互联网上实施盗窃、诈骗、赌博、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网并日益猖獗。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

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一直在学界众说纷纭。例如“日本警察厅界定为“对非法连接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讯等附带设备的犯罪,以及所有改换、消除现金卡、信用卡的磁条部分的犯罪都属于计算机网络犯罪”德国的犯罪学家汉斯在《犯罪学》一书中认为,计算机网络犯罪就是利用电子数据处理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的犯罪行为或是把数据处理设备作为对象的犯罪行为。”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没有确定“网络犯罪”的犯罪概念,仅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概念。即依照刑法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以及司法解释,把网络犯罪定性为违反刑法破坏、侵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犯罪行为,或利用计算机进行传统犯罪的行为。

而根据现实情况,专家普遍认为针对或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就是

网络犯罪,而网络犯罪的本质特性是危害网络信息的安全与秩序。网络犯罪大体可以分为网络工具犯与网络对象犯,分别对应利用与针对网络的犯罪。网络犯罪虽然大多数在虚拟的网络上进行或针对虚拟的网络破坏,损害的却是实体的利益,违背刑法,应受到处罚。

网络犯罪的各种具体表现方式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网络诈骗类:购物退款诈骗,二维木马诈骗,伪基站短信诈骗,网络兼职诈骗,百度搜索钓鱼网站诈骗等等形形色色的网络诈骗充斥着我们的生活。网络诈骗即是通过网络进行的诈骗行为,是指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应该是最“贴近”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类网络犯罪,每个人都可能受到过网络诈骗的潜在威胁。而相对于一般诈骗,其手段通常较为新颖,让人稍有不慎就遭受损失。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

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下面为大家准备了十二种网络诈骗案例,提醒大家注意防范! 案例1:远程协助——骗!

案例介绍:今年6月14日,陈某在一家淘宝网店购买一台42寸标价2003元的电视机,但因操作失误多付了2003元。因退款心切,在客服的要求下,陈某加了对方QQ,让对方远程操控自己的电脑“帮助退款”,结果被对方分7次转走6万余元。

警方提示:千万不要让陌生人远程操作你的电脑。因为一旦启动远程操控,任何人都可以在异地通过网络控制你的电脑。另外,淘宝交易需要加QQ沟通的,往往是诈骗。

案例2:钓鱼链接——骗!

案例介绍:今年4月15日,小邵在一家淘宝网店看中一辆摩托车,与店家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决定以400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小邵拍下宝贝后,店家称淘宝上无法修改交易价格,另发了一个支付链接。小邵通过该链接打款后,店家就失去了联系,小邵这才发现被骗。

警方提示:小心别中钓鱼链接的招。网络购物,尤其付款时,务必仔细核对网址,认清购物网站的域名,不要轻易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

案例3:诱取信息——骗!

案例介绍:今年4月29日,小益在淘宝店买了一件衣服。隔天,一个自称淘宝客服的人加小益QQ,以订单异常为由,发了一个链接让小益登陆办理退款。小益点击链接并按要求输入了账号、姓名、密码、验证码等信息,随后账户里的2000多元就不翼而飞了。

警方提示:务必保护好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当对方试图索取密码、手机校验码等信息时,十有八九是骗子,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透露。

案例4:低价陷阱——骗!

案例介绍:今年1月,徐某无意中进入一个买卖二手车的网址,发现其中一辆本田CRV车只要13000元。徐某心动不已,随即联系网站客服,按照对方要求填写信息并通过网银转账500元订金。2天后,对方告知押车员已将车子运送至天台县,要求徐某支付余款12500元。徐某打款后兴冲冲等着去提车,结果对方又找各种理由要求他再付16870元,徐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是被骗了。

警方提示:网上购物请选择正规网站,不要轻信虚假网站、QQ、论坛等发布的所谓超低价促销信息。此外,要求通过银行等直接汇款的9成以上为诈骗,务必警惕。

案例5:“支付宝”发邮件称需升级——骗!

案例介绍:小美在淘宝开了一家汽车用品店。今年2月底,一个“买家”来店里拍了一套汽车坐垫后发了一张截图,显示“本次支付失败”,并提示“由于卖家账号异常,已发邮件给卖家”。小美打开

邮箱,果然有一封主题为“来自支付宝的安全提醒”的未读邮件。小美没有多想就点击邮件里的链接,按提示一步步进行了“升级”,期间几次输入支付宝账号和密码。隔天,小美发现账户里的8000多元余额被人以支付红包的形式盗空。

警方提示:要警惕收到的陌生邮件、文档、链接,不要轻易点击,防止木马病毒。如遇疑难问题,一定要找官方客服了解咨询,或拨打110求助。

案例6:交了“保证金”才能付款——骗!

案例介绍:今年7月,小于注册了一家淘宝店,在网上卖汽车用品。没多久,小店迎来了第一个“买家”,但拍下宝贝后,却称无法付款。随后一个自称“淘宝客服”的就找上门了,告诉小于需要签署保障协议,买家才能进行付款。小于按着“客服”教的办法,交了3000元“保证金”,开通了各种“淘宝服务”,结果钱交完了,“买家”和“客服”都不见了。

警方提示:淘宝交易流程不存在没有保证金便无法付款的情况。此外,卖家可上淘宝论坛学习如何识别真假网址及客服。

案例7:代“刷信誉”先交“服务费”——骗!

案例介绍:阿珍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卖袜子的小店。今年5月,她在网上看到可以帮忙“刷信誉”的广告,便心动了。加QQ后,对方要求先付钱才能帮其代刷,阿珍就向对方账户汇了1500元“服务费”。没过多久对方又称,需要阿珍再付3000元“保证金”。这下阿珍起了疑心,要求对方先刷一部分信誉再谈,对方却坚持要阿珍再汇款。阿珍越想越觉得可疑,要求对方退回1500元,对方却怎么都不理她了。阿珍这才明白,自己是被骗了。

警方提示:关于刷信誉类信息,请不要回复和轻信。尤其是让卖

家先行付款的操作模式,十有八九是诈骗,钱款一旦支付,无法追回。而且淘宝杜绝刷信誉,请卖家诚信经营。

案例8:“大客户”下单后要“回扣”——骗!

案例介绍:今年7月,小罗的汽车用品淘宝店来了一个“大客户”。这买家自称是公司的采购,想要长期合作,但希望小罗给“回扣”。一番沟通后,买家很快用另一个旺旺号拍下1万多元的宝贝并付款,随后要求小罗将说好的近2000元“回扣”转给他。小罗转了回扣后,对方却申请了退款,因为“回扣”是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的,无法申请退款,小罗因此损失近2000元。

警方提示:骗子以“回扣”之名,要求转账,钱直接进入对方账户,而支付宝订单,买家则可以申请退款。所以交易时,千万不要通过支付宝等直接转账,一旦转账,损失就无法挽回。

案例9:兼职“刷信誉”——骗!

案例介绍:今年暑期,琳琳在QQ群里看到一则兼职赚佣金的广告,一时心动,她加了对方QQ,填了“兼职申请表”。随后,被所谓8%的佣金所诱惑,在对方的步步引导下,琳琳陆续刷了120单游戏充值卡,直到卡里钱刷完。可是琳琳左等右等都没有等到返款到账消息,而对方的QQ离线了!琳琳这才恍然大悟,钱没赚到,反而被骗了1万多元。

警方提示:仅通过QQ或者电话联系的招聘往往是诈骗,需要你先掏钱的往往是诈骗。这些需要“刷信誉”的网站实际上都是一些无法退款的虚拟商品交易网站,一旦被骗,投诉无门。

案例10:QQ上谈钱——骗!

案例介绍:今年1月,小飞在家上网时,QQ上一个同学发来信息,说朋友要还自己钱,但自己卡掉了,想先把钱转小飞卡上,然后

再由小飞转给他。小飞答应了,对方又说汇钱需要银行卡号、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小飞又全部告诉了对方。过了几分钟,小飞手机收到一个验证码,对方称只要告诉他这个验证码,钱就能到账了,小飞没细想就告诉了他。直到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小飞才发现自己卡里被消费了2200元。

警方提示:无论是给你打钱还是向你借钱,如在网上提出钱财交易请求,即便有视频画面也不要轻信,务必先打电话确认;同时要牢记,手机上收到的验证码,千万不能随意泄漏。

案例11:投资发大财——骗!

案例介绍:今年2月,华某看到一则炒股广告,称登录某网站申请会员即可获得牛股,日获利不低于7%。华某联系对方申请了会员并打了2万元到对方账户,第二天果真得到了21200元返款。随后,在一名指导分析师的引诱下,华某又陆续给对方打款46万元,结果这次对方没有返款,人也消失了。

警方提示:目前,各类金融投资类钓鱼网站已成欺诈主流之一,所谓的“会员制”、“天天返利”、“高额回报”、“翻倍分红”实为欺诈,一旦败露,骗子就关闭网站,遁逃无踪。

案例12:中奖、贷款、办信用卡——骗!

案例介绍:今年8月,裘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无抵押贷款广告,于是联系对方表示想要贷款10万元。对方要求裘某先办一张银行卡并存入9000元“保证金”,随后对方又向裘某索取了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当天晚上,在对方的要求下,裘某又给对方银行账号转入1万元“手续费”。交了近2万服务费,贷款却迟迟没有动静,后来对方甚至联系不上了,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

警方提示:请通过正规渠道贷款、办理信用卡。切勿轻信“无抵

押贷款”、“办理信用卡”、“网络中奖”等诱惑性信息,需要你先拿出钱财的一定要警惕。

以上这些都是近年来出现在我们身边的网络新骗术,需要大家加强防范,以防一时疏忽造成财产损失。

网络盗窃类:网络盗窃也就是通过网络进行的盗窃。与传统盗窃的区别是网络盗窃利用了网络信息技术,往往通过盗窃账号密码、种植木马、黑客行为等方式,将数据化的财务货币占为己有。网络盗窃的对象既有数据化的现实货币也有网络虚拟财产,网络虚拟财产虽然具有虚拟性、局限性等一些不同于现实中财产的特征,但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价值与使用价值,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因此虚拟财产应列入网络盗窃的犯罪客体,受法律保护。现在的网络盗窃越来越技术化与组织化,经常为团伙作案并出现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参与其中,利用“先进技术”来进行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定盗窃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吉林延边涉韩特大跨国网络盗窃案

2015年初,吉林省延边州公安机关发现一个由中韩两国犯罪嫌疑人组成的团伙涉嫌针对韩国网民银行卡实施跨国网银盗窃。延边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历经数月逐渐查明该团伙由多个犯罪小组组成,分布在吉林、福建等地,专门针对韩国银行储户存款实施网络盗窃。近日,吉林公安机关开展统一行动,在吉林、福建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

经查,该团伙利用“木马程序”和“钓鱼网站”等方式获取韩国居民银行卡信息,由韩国籍犯罪嫌疑人冒充韩国银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诱骗用户解除银行卡保护设置,利用已获取的韩国居民的网银账户信息登录韩国受害人网银账户后转走存款。经初步统计,该犯罪团伙一周内盗窃的资金就达到人民币300余万元。

江苏徐州“5·15”系列盗窃支付宝账号余额案

2015年5月14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淘宝卖家王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支付宝账号内余额被盗3996元。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以定做家具名义向受害人QQ发送伪造成图片样式的木马程序,利用该木马程序将受害人支付宝账号内余额盗走。该木马程序具有远程控制、键盘记录、结束进程等功能,并且可以避免被主流杀毒软件发现。用户一旦被植入木马程序,用户电脑即被嫌疑人监控,当受害人登录网银、支付宝等网站时可以获取受害人的账户密码等信息。

网络侮辱、诽谤类:网络侮辱是指在网络上对被害人公然贬低人格,破坏其名誉的行为。网络诽谤则是指在网络上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两者同为告诉才理的犯罪,区别在于网络诽谤使用虚构的事实并传播,而网络侮辱则直接对被害人言语暴力。最常见情形如下: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网络上散布;在网络上指名道姓肆意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现在某些网络推手肆意炒作,污染网络空间,对网络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利用网络捏造大量看似真实的事件来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制造扭曲的社会价值观,甚至把网络民众当做造谣的工具来利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

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典型案例如2014年的“秦火火案、立二拆四案”。

2013年2月捏造“罗某之兄罗抗在德国西门子公司任职”的事实,无端质疑罗某及其家人搞“利益交换”;2013年7月散布“杨某向希望工程虚假捐赠”这一捏造的事实;2013年7月至8月,篡改并散布“兰某被老女人周某某包养”这一不实信息;2012年11月,捏造“张海迪具有德国国籍”的事实并散布。这些不实信息在微博上大量转发,引发了网民对当事人的负面评价。

2011年7月,甬温线动车事故善后处理期间,秦志晖为利用热点事件进行自我炒作,提高网络关注度,使用昵称为“中国秦火火_f92”新浪微博账户,捏造并散布原铁道部向7·23甬温线动车事故

中的外籍遇难旅客支付3000万欧元高额赔偿金。该微博被转发11000次,评论3300余次,引发大量网民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的质疑,对事故善后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秦志晖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其在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信息网络上编造、散布对国家机关产生不良影响的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又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对其所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决秦志晖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网络淫秽类:主要指利用网络复制、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的行为,以传播淫秽物品最为常见,近期则出现利用网络组织卖淫,进行淫秽色情表演等犯罪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建立黄色网站、论坛,开设色情视频聊天室,聊天工具传播卖淫信息等。网络淫秽类犯罪一方面破坏了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污染社会环境,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实现健康,另一方面其往往内含其他网络犯罪,比如传播病毒,盗取账号密码,破坏计算机系统等,并通过广告位、流量赚取不菲广告费与运营商回扣。典型案例如“快播涉黄案”。[快播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主管人员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其公司免费上传到国际互联网的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及快播播放器被网络用户用于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的情况下仍予以放任,导致大量淫秽视频在国际互联网上传播。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一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

(一)项至第

(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二款第

(一)项至第

(七)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第二条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二款第

(一)项至第

(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二款第

(一)项至第

(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三十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5)网络黑客类:此类犯罪为网络犯罪所独有,不同于任何传统犯罪。黑客来源于英文“hacker”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秘密窥视或改变他人计算机系统的人。在网络诞生初期“hacker”曾是褒义词,指一些热衷信息技术,水平超高的电脑专家。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一些黑客出现了转变。他们以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为乐,随意获取他人信息,肆意控制、破坏计算机系统,对他们来说网络上的一切资源信息都应该是共享的,不设防的,网络是绝对自由的。关着的系统对黑客是一种挑衅,锁着的系统则对他们是侮辱。黑客类犯罪严重威胁国家安全与企业安全,扰乱网络秩序,使信息无法安全存储。更严重的是现在不乏利用黑客技术实行其他网络犯罪的行为,如利用木马病毒进行网络盗窃、诈骗。面对黑客类网络犯罪的新兴,2011年,最高检最高法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规定黑客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账号、口令、密码等信息10组以上,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

(6)网络赌博、洗钱类:网络赌博又称网络博彩,是在互联网上进行赌博的行为。网络洗钱就是利用网络网络,通过各种手段,将非法来源资金转化为合法来源资金,而网络赌博本就是网络洗钱的手段之一。网络赌博、洗钱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与金融管理秩序,与传统赌博洗钱行为相比更加突出了隐蔽性,低成本性,危害性。网络赌博一般把网站服务器设立在境外,赌博平台具有国际性,而玩家来自世界各地,参赌人员众多且越来越年轻。网络赌博不仅仅造成了治安问题,也使国内资金流失,网络赌博看似公平实则与传统赌博一样,永远是庄家赚取大笔金钱。同时网络赌博容易引发其他刑事案件,也是网络洗钱的最佳手段之一。网络洗钱利用了网络本身的匿名性,虚

拟性使洗钱行为变得前所未有的简单方便,突破了以往地域、成本的限制,让洗钱行为更难被追查。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学会抵抗网络上的各种不良诱惑,保护好自己利益不受侵害,同时遵法守法,不去做一些网络犯罪的事情来危害社会的稳定,使网络更好地为我们服务,争取做到健康上网、绿色上网、文明上网、上网守法。

2015年8月3日,单某、何某、吴某、蒋某四人一起协商组建了一个名为“面膜288一盒4片”的微信群。

他们打着售卖面膜的名义,实则一直在玩“红包接龙”。单某等组织者在群内负责代发红包,即所谓“代包”,通过抽头实现营利。他们制定如下群规:群内发一种固定金额288元的“普通红包”,必须由“代包手”发出,每个“普通红包”由群主等组织者抽头28元,实发260元,分成5份供玩家“抢红包”。系统随机生成金额,抢到红包金额倒数第二为“输家”。组织者会提醒输家支付给“代包手”288元作为下一轮的活动本金。同时,何某等还为该群设立奖励制度,即抢到“豹子”、“顺子”的人还有“官方”额外奖励。

为了避免引起警方注意,单某等人只接受在别的群玩过类似“游戏”的“熟客”,或者通过熟人邀请才能入群。那些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会被立即“踢”出群。

2015年8月,民警在网上发现网友发帖后,伪装成“赌客”加入该群。截至案发,“面膜288一盒4片”群成员最多时超50人,平均年龄为26岁左右,发红包数量共计500余个,涉案金额10万余元。

根据群成员在群里的表现,民警列出17个活跃用户,进行逐个排查,最终确认了1个群主1个管理人员和4个“代包手”,其余为主要“玩家”。最终,公安机关将何某、吴某、单某、蒋某等4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到案后,4人对于利用微信群组织赌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四人结伙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组织多人采用向微信群内发放并抢夺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四名被告在本案中的作用以及事实、情节等情况,判决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单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二千元。

据法官透露,四名被告人被抓之前都不认为自己是犯罪,而众多的参与者也没想到自己是赌博。但是从犯罪构成来看,通过微信红包与传统赌博形式不同,但是其本质是相同的。

法官表示,亲友间互发红包、不涉及到营利的,不违法。但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抢红包群,群主或者代包手存在抽成获利情况,就可能涉嫌赌博。

推荐第9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

XX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一年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帮扶工作总结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当前法院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我院在认真做好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惩处犯罪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工作,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相结合,利用校园、法院两个阵地,建立了事前教育、事中感化、事后挽救的重重防护网,有效的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具体做法如下:

(一)普法宣传进校园,深入学校举办法制宣传课。针对未成年人处于青春发育期、价值观不稳定、逆反心理强等特点,立足当前学校、家庭和社会上青少年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派优秀法官10余名先后深入XX中学、白泥中学、城关中学以及各乡镇中小学宣讲法制课,开展法制宣传。通过与师生交流的形式,掌握当前在校生中普遍存在的打架斗殴、盗窃、抢夺或者吸烟、赌博、迷恋网吧等不良行为,增强法制课的针对性,并结合审判实践中某些因迷恋网吧、讲哥们义气等原因而参与盗窃、抢夺或打架斗殴等典型案例,教育广大青少年改掉恶习,增强自身防范意识,提高自觉抵制外界不良诱惑的能力。

(二)庭审活动变课堂,组织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旁听。为了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我院专门成立少年法庭,并根据宣传对象的年龄和文化层次等特点,选取了对广大青少年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组织学生对庭审过程进行旁听。如与XX县教育局联手,组织县城所在地各中学的部分学生旁听了一起某青少年因放任自己的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而沦为阶下囚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学生对庭审过程进行旁听,达到了以案说法的效果,使他们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远离犯罪。

(三)教育感化促挽救,防止未成年犯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为了有效防止未成年犯回归社会后,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积极做好各种教育感化和预防工作,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前做到“三个掌握”,即掌握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家庭情况、被告人的成长史和犯罪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庭审过程中增加法庭教育环节,由法官、未成年被告人的老师或家长对其进行耐心教育疏导。通过一系列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措施,使他们深刻认识到由于自己的不懂法、不学法,染上了恶习,不断的纵容自己,一念之差误入歧途,给自己、家庭、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他们渴望家庭的温暖、渴望重返校园,渴望得到社会的包容和接纳,从而促使他们思想悔悟,真正走出犯罪深渊,达到教育、矫治、挽救的目的。在适用刑罚方面我院都尽可能的为未成年被告人将来的学习、工作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的,适用非监禁刑,以达到惩罚与挽救相结合的目的。

(四)延伸审判职能,认真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回访工作。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后,社会上大多数人对其持排斥态度,这种公众心理对失足青少年产生巨大的压力,极易自暴自弃,放弃改造。对此,我院联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对全县范围内的失足青少年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为他们解决学习、工作问题,使他们回归社会后,在人生道路上有一个健康的选择。

我院通过普法宣传进校园、庭审活动变课堂相结合的普法宣传形式,改变了青少年传统的单纯从书本上获得法律知识的学习模式,通过法官讲课、以案说法的形式,将法律法规与真实案例相结合,对青少年具有更强的冲击力和震慑力,加深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拓宽普法途径,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帮扶工作,将组织在校学生对法庭进行参观,或通过宣传板报、图片展览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将进一步增强与学校的联系,积极为学校开展各种法制教育活动提供素材或建议,促进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推荐第10篇: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在我国,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占我国总人口的1/3以上。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需要国家予以特殊关注。 据统计,我国2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高达35%,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则超过30%,且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等特点。可见,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预防青少年犯罪必须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和家庭等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实行综合治理。

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起什么作用呢?我认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未成年人有9年或12年时间要在学校学习,这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时期,学校的领导、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未成年学生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那么,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应做好哪些工作呢?

首先,学校要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1、学生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理发展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思想认识和道德评价能力较差,有时分辨不清美与丑、是与非、荣与辱的界限,法制观念淡薄,以致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这不但影响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也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现实生活中,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而且近年来呈低龄化特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青少年法律知识的缺乏和法制观念的淡薄。报载,在2002年的“严打”斗争中,某市公安局一举摧毁了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令人震惊的是,该团伙的成员大都是年龄在16岁左右的青少年,其主要头目石某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是:“什么法不法,我就是法。”这个案例警示我们,必须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系统的法纪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自觉守法,依法律己,积极做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坚决不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仅从新闻媒体的报道标题上就已令人触目惊心。如 :“校园暴力惊现甘肃,五男生逼疯一女生。”(2002年9月20日《中国青年报》)“嫉妒她, 竟用硫酸泼她,疑犯竟是十几岁的学生。”(2002年9月6日《羊城晚报》)“十一岁的学生在武术学校被打死,是谁造成的? ”(2002年8月13日《法制日报》)“16岁少女遭同学群殴、扇耳光、脱衣服、泼冷水”(2002年5月29日《华商报》)。以上案例表明:制止校园暴力, 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迫在眉睫。而制止校园暴力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对学生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法纪教育应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进行。可以根据各年级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不同而设定不同的内容。例如:七年级学生重点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八年级学生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九年级学生重点学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学生强化法制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法纪教育的形式可以而且应当是灵活多样的,例如:法制教育课、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

2、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

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为了提高未成年学生的守法意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应当切实抓好未成年学生的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

(1)、未成年学生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点人群

当前,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已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这些都将侵蚀青少年幼小脆弱的心灵,是他们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所以,未成年学生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点人群。

(2)、学校是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

学校要把学生道德建设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在切实抓好未成年学生道德建设中,学校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未成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题;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3、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是科学的世界观,它不仅阐明了自然现象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也阐明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通过科学的事实向学生阐明这些道理,使学生树立这种世界观。

所谓人生观就是个体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教师可以通过班会、历史课、思想品德课和第二课堂等活动,帮助学生认识青年一代所肩负的历史重任,启发学生经常地、主动地从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的角度来分析自己的思想、言行以及所从事的各项活动,从而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是推动并指引一个人采取决定和行动的有关经济的、逻辑的、道德的等一系列原则、信念和标准。教师应该努力把良好社会规范所反映的价值观,结合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通过生动的教育形式传授给学生,并要求他们以此来衡量世界上的一切事情。

其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遏制青少年犯罪,最重要的是做好早期预防工作。学校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前期征候,防患于未然。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来说,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往往是从一般违法开始的,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入室盗窃、骗取钱财、拦路抢劫、伤人害命的犯罪道路,往往是从吸一支烟、喝一杯酒、乱花一点小钱开始慢慢步入犯罪深渊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预防犯罪必须从预防一般违法做起,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心理急剧发展的阶段,也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时期。不仅个性将在这一时期塑造和形成,而且还将面临一系列难题的挑战,承受各种环境的压力。心理发展的内在矛盾及情绪的不稳定性,往往会使他们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导致心理障碍,影响其心理健康水平,因而在他们中出现患病、逃学、辍学、出走以致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据2002年10月16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有关部门2001年的调查结果显示,30%的中学生存在心理异常表现,25%的中学生有心理疾患。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为了验证“熊的嗅觉是否敏感”在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的黑熊身上。刘海洋“伤熊事件”除了表明刘海洋法制观念淡薄,同时说明其缺乏健康的心理。刘海洋案例再一次向我们敲响警钟:学校应当强化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降低学生的学习压力,使他们能够在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下努力学习,教育者应当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心理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冲突,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措施,通过青春期生理、心理教育,使学生懂得一些心理健康知识,努力维护和增进心理健康,这对他们当前的学习、生活和今后的发展都将大有好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这一条款明确了学校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和小偷小摸等一般违法行为应持的正确态度。

现实生活中,有些学生热衷于上网、玩电子游戏、打扑克、甚至赌博,这些不良行为的满足,往往需要金钱作后盾,当他们向家长要钱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采取说谎甚至偷盗的方法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些不良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得到预防和矫治,最终会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02年,在洛阳市嵩县法院审结的一起抢劫案中,丁某等8名罪犯中有4名为在校学生,另4名为辍学学生,他们合伙对在校学生实施抢劫,作案时间从2001年夏到2002年春,直到有学生为此不敢上学,学校才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平时夜不归宿时,为什么没有引起人们注意?他们平时以“借钱”为由向学生要钱时,为什么没有引起学校注意?他们辍学的原因是什么?可见,学校能否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及时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治,直接关系他们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的养成,往往受好奇心、模仿、从众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以少数学生吸烟来说,在“成人感”的支配下对成年人的模仿起很大作用,其中也有好奇心的作用。又如,在一个小团体中,几个同学都旷课,其中一个不旷课,会遭到其他人的嘲笑和奚落,所以,这个学生会跟着旷课,起初,可能会有一点后悔,时间一长,便会变的心安理得:“这么多人旷课,我旷课又有什么呢?”教师要尽可能利用这些心理因素的积极影响,排除其消极影响,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分析其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他们进行矫治。 再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西方犯罪学理论“标签理论”认为:当一个人偶然出现一次越轨行为,而且没有被揭露出来,也许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如果被社会发觉,并且加上了诸如“小偷”、“流氓”的标签之后,就如同给他举行了“堕落仪式”,于是,他很可能长期抬不起头,再不被人信任,从此,破罐子破摔,滑向更加严重的犯罪深渊。我们应当认识到: 未成年学生的本质是可以教育、培养、转化、塑造的。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应该是暂时的、相对的,而不是本质的,所以,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不能过早“判刑”,贴上“标签”,而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

作为教育部门的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重在教育,而不是惩罚。教育者应本着“尊重”“平等”的原则,宽容未成年学生偶然的不良行为。

2002年6月16日凌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的20号院内非法经营的“蓝极速” 网吧发生火灾,造成25人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这起火灾系人为纵火所致。6月18日15时,两名涉嫌纵火的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经公安机关初步审查,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男,14岁,二人系北京市某初中学生,且均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据二人交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遂购买汽油纵火,他们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这一案例中的张某和宋某经常逃学,为什么没有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呢?对待这样的“问题学生”学校如果能多一分温暖,少一分冷漠,或许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如果学校能够对他们的“逃学”、“沉迷网吧”等不良行为及早发现,加强教育,及时矫治,严格管理,或许悲剧能够避免。

综上所述,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但我们必须注意,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决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家庭、社会所担负的责任不容忽视。如果过分强调学校的作用,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第11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

201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

托起明天的太阳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查报告

课题小组成员:

课题指导老师:

主导课程:政治

一、研究目的: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深入的思考,向社会发出呼唤。

二、论文摘要:

由于市场经济尚未成熟,复杂的社会生活给心智远未成熟的青少年带来了视觉、心理、物质等方面的冲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日趋严重,且向低龄化、团体化、暴力化、突发性、智能化、涉毒犯罪等方面发展。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由社会、学校、家庭、个人各方面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由于个人法制意识不强,是非观念不明。面对此种严峻形势,社会、学校、家庭应全体总动员,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青少年个人则应注重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增强法制观念,砥砺奋发,早日成为国家栋梁。

三、研究报告:

警 告 篇

--青少年犯罪理象不容忽视

青少年(14-25周岁)犯罪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占50-70%。未成年(14-18周岁)犯罪已高达12%,这些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正在走向罪恶的深渊。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研究了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发现青少年犯罪向以下几个方面发展了:

(1) 低龄化: 指14周岁以下的人犯罪,这部分少年犯罪的比例正在上升。

[案例1]张某,女,1989年7月1日生,金坛市某小学二年级学生。1998年8月10日下午到陈某家去玩,无意中发现了一扎现金,便偷回了家,对其爷爷谎称在路边捡到的,小小幼童见钱眼开,这说明在商品经济条件下,金钱对小孩的影响是多么大。作为孩子的家长教育孩子时,是向他(她)灌输金钱至上呢?

(2) 团伙化:青少年幼,不懂法律,在社会上交了不当的朋友,几个人谈在一起便气壮如牛。经常会生刑事案件,在青少年所有的犯罪案件中,有60%的团伙犯罪。

[案例2]张某(男17岁),刘某(男17岁),唐某(男18岁)于1997年11月某日下午3时许,去常州市某溜冰场溜冰,这四个人在一位满某的唆使下竟敢在光天化日下进行抢劫,可悲的是当时他们还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刘某甚至认为“万一出事,顶多罚款”。他们走下抢劫犯罪道路不是偶然的,张某等从小便不爱读书,留级二次,混到小学毕业就不念了,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搭在一起,打游戏机,逛舞厅,这结果便可想而知了。

(3) 暴力化:暴力犯罪指不仅侵犯财产而且危害人身健康与生命,如强奸、杀人、绑架等。

[案例3]1997年10月28日晚,王峰的女友×××向王峰哭诉郗×对其动手动脚,王问,还有什么动作了女友最后说郗峰强奸她,王峰听后怒火燃烧,便伙同好友陆某一同赶去把郗某杀了,女友被人强奸是很伤心的事,理智的做法是,保管好物证,向公安机关报案,计法律来处罚强奸犯,切不可有报复的念头,行凶伤害致人死亡,后果严重自已也逃法网。

(4) 突发性:青少年由于一时冲动而犯下的罪行,这种犯罪没有预谋,但青少年由于年少气盛而一时无法控制自已的情感,而犯下的罪恶。

[案例4]常州某中学由于考试后,某宿舍四个人在宿舍打“三打一”由于一张牌的争执而吵了起来。张某牙尖嘴利,王某说不过他,便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把刀,连捅张某数刀,张某抢救无效而死亡。一个所轻的生命便这样消失了,就难道仅仅是为了争一张牌吗?

(5) 智能化:青少年利用电脑、互联网等高科技犯罪。如利用电脑挪用公款,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等。

[案例5]在常州1993年,一青年刚从学校毕业便进入一家银行工作,看着这许许多多的钞票,便眼花了。于是,便用电脑挪用公款,结果事发入了牢门,可谓“刚出校门,便进牢门”。青少年永远走在时代的前端,懂电脑也有水平,但用这干了什么?没有法制观念的人最终毁发自已。

(6) 涉毒犯罪:即与毒品有关的犯罪。犯罪会引发其他犯罪,为了吸毒,男的去偷、去抢。甚至杀人无恶不作;女的卖淫、诈骗,样样“能干”。常州仅97年-99年两年中毒品犯罪便增长了344%,真是一个惊人的数目。毒品的万恶之源,也能轻易毁掉一个人的前程,破坏一个家庭的美满。

[案例6]吴某,男23岁,南京市人原系南京某医院住院处出纳员,一个偶然的机会,吴在一朋友家聊天时看见一些朋友在偷食白粉,他经不住朋友的诱劝,便跟着吸了几口,便上了瘾,不久便花完了自已的积蓄,自然打上了截留病人付款的主意。短短两年间便贪污共94万元,吴某身为国家医院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公款,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已将巨额公款秘密侵吞,故构成贪污罪。吴某的堕落告诫我们,青少年交友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能与那些品行不良、心术不正的人同流合污。古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仍是我们今天交友的警言。

原因篇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同的因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因素。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才的新情况、新问题。

1、社会因素。这主要体现在:

一、对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薄弱;

二、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侵蚀;

三、不良精神文化产品的毒害;

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

五、不健康娱乐场所的诱惑;

六、青少年就业岗位不足;

七、青少年活动场所不足。

[案例1]王某,湖南省辰吴县锦滨比乡人,今年17岁。年龄虽不大,但他所犯的罪行却令人发指。去年9月,年满16岁的他因与父母赌气而离家出走,到深圳闯荡江湖。在大街上流浪了一星期后,被一位“好心”的台湾老板看中。台湾老板叫他当保安,每月付工资1000元,可王干了2个星期分文未得。台湾老板见他赚钱心切,便对王说:想赚大钱,只要按我的话去做“。于是台湾老板便让王跟随另外2个台湾人、1个浙江人、1个湖北人去干活。台湾老板给他们5人10只手机,1个侦码器,让他们专门盗用他人的电话号码打国际声讯电话和色情电话。 王跟着4个成年人,先后在深圳打了1天,在武汉打了2天,在常州打了2天。成年人负责打电话,王负责记下时间,报给在深圳的老板,然后再由台湾老板和香港通讯台结帐。5天中,王等5人疯狂拨打电话,话费高达726万元。终于被我市警方在常州某火锅城抓获,台湾老板也于青岛就擒。

王某的犯罪之路因素众多,但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台湾老板的教唆。社会是复杂的,对于单纯幼稚的未成年人来说更是深不可测。如果我们不学法律、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加之形形色色的施编调唆,只会“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2、学校因素。这主要体现的:

一、忽视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的培养;

二、法制教育课教学效果不佳;

三、对“双差生”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

四、学生管理、校园管理存在漏洞;

五、解决辍学失学问题重视不够。

[案例2]他叫李学辉,才16岁,少年英俊,是湖北琥汉无线电工业学校学生,先后担任学校团支部书记,学生会委员、保卫部副部长等职。但是在1996年6月25日不幸发行了,那天上午上完课后,当班的卫生值日龚某某按规定打扫卫生就回宿舍了。劳动委员张某知后前去“质问”,龚自知理亏,但不肯认错,还骂句粗话。同学卢某见龚不值日还骂人即说了他两句,龚某即恼羞成怒,拿起一张凳子要向张某砸去„„,李学辉刚好回到宿舍,见此状,急加以制止,并调解。事态稍平息,大家散开时龚某突然又拿起一块砖头砸向张某、卢某,然而砖头却击中了李学辉的眼睛并击碎了玻璃,被砸碎的玻璃碎片刺进了李的眼球,致使李十级伤残。

李学辉一个花季少年,人生的乐章才刚开始谱写,然而如花青春,如何面对无奈伤残?这个惨痛的教训使我们清楚认识到,当今相当一部分学校在德育、法制环节十分薄弱,而只抓“智育”。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惨剧在发出无声的警钟:德育,智育,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校园永远是“明朗的天”。

3、家庭因素。这主要体现在:

一、家庭教育方法不当;二,家庭不和睦父母离异对子女的影响。

[案例3]1997年12月8日至11日,郑某(时年16岁,男)伙同另三名被告人窜常州红星新村,勤业新村、劳动新村等地,采用撬门入室等手段盗窃作案6起,总价值4万余元。案发后,郑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常言道:“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郑某的犯罪动机并非先天性,而与家庭教育息息相关。郑某出生于一个经济较富裕的家庭,被全家视为“掌上明珠”,“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久而久之形成骄横脾气。上小学后,贪无,花钱“雇”同学做作业,逃学,勉强读完小学。但其父母仍“无动于衷”,郑整天游荡,后结识三个“哥儿们”,为了“赚钱”,铤而走险,去盗窃,终于锒铛入狱。

青少年犯罪并非天性,他们是由种种客观感主观的因素在潜移默化中逐步蜕变而成的,其中家庭教育便是重要一课。

4、个人因素。这主要体现在:

一、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薄弱;

二、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模仿力;

三、自控能力弱易受诱惑;

四、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逆反心理强情绪偏激;

六、世界观尚未定型可塑性强。

[案例4]张某(男,17岁)、刘某(男,17岁)唐某(男,18岁)于1997年11月某日下午3时许,去某溜冰场溜冰。满某看见他三人(平时认识),就对他们说等一20来岁的人进来一,把他的大哥大抢过来。三人答应照办。张某、刘某先藏在厕所内。那人进来后,唐某借故将其叫到厕所里,满革在外监视,于是三人对那人进行抢劫,抢了那人一只大哥大,一块手表、一枚18K金戒指,60元现金。案发后,上述四人皆落法网,满、张、刘、唐分别被判处7年、5年、3年、3年有期徒刑。可这四个法盲,当他们抢劫后还不知这是犯罪行为,刘某甚至认为“万一出事,顶多罚款”。

这个可笑的悲剧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得视,虽然显得幼稚,却在现实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如果他们知法,也许就不会做出这种荒唐事。但这又再一次提醒我们,自已树立法律意识是预防违法犯罪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一步,最有效一步。故,我们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同时,不得不相应地加强自身的修养,增强法律意识。

呐 喊 篇

--预防为主,防治并施

(1) 家庭教育是第一条防线

第一、家庭的环境和父母的言行,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的优良品行,可以使未成年人积极向上,健康成长;不良的家庭环境和不当的家庭教育,可以使未成年人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第

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未成年人生活在一起,照料他们的衣食住行,而未成年人对其父母或监护人有着很大的依赖性,使父母便于了解他们的行为情况,便于掌握他们的心理和要求,有利于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家长一定要重视家庭教育及教育方法,不溺爱也不放任自流。

(2) 学生学习的基地--学校

学校在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方面也负有重要责任,学校应法制教育,以德育为先,教师队伍要有奉献精神,以热爱每一个学生为出发点,循循善导,学校要开展一些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要重视学习差的学生,加倍爱护他们,学校管理要加强防止带放刀具、雷管等危险物品。学校要改善周边环境,也可多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 社会方面:社会也是预防未成人犯罪的第二道防线;社会预防就是动员全社会的人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社会秩序,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精神食粮,排除各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污染”和“病中害”。黄色刊物、录像等,还要对学校周边和各种娱东场所按有关法律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应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或其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

(4) 个人方面:面对当今我国商品经济大潮有些青少年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而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影响了一些青少年使一些青少年自追求高消费,赶时髦,看了不该看的书,听了不该听的话,交了不该交的朋友,进了不该进的门,做了不该做的事,追求了不该追求的东西,忽视了艰苦朴素等优良传统。

(5) 心理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心理特征,设立咨询站,为青少年家长、老师咨询有关方面的内容,特别是青少年意志薄弱,自制力差,反复性大,有强烈的报复心理,比照模仿,心病还需心药医,心理咨询中以为他们解决一些心理障碍。

小结:以上对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分别从现象、原因到解决途径的办法进行,不仅对我组6人是一个很大的收获,我们更希望把这一成果让别的同龄人一起分享。

展 望 篇

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虽仍十分严峻,但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全国人同、全社会的关心和重视之下,其犯罪比例正逐年下降。所以我们还是应充分信任我们的党,完全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对未来充满无限的希望,我们的前程光芒万丈,我们的明天将是一派生机盎然,欣欣向荣的新景象。

鸣 谢 篇

衷心感谢以下单位和个人给予我们的支持和关怀:

1、原司法局副局长陈和庚

2、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主任季卫东

3、司法局宣传部解瑞龙

4、解放路小学

5、省常中孙福明老师

6、省常中刘高平老师

四、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研究心得: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

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与内容,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从直接方面来说,首先要强化法制观念,要学法、守法、用法。其次,要自尊、自重、自警,要有自我保护抵制不良风气的意识。再次,要慎始而敬终,决不能忽视小错误、小缺点,抱无所谓的态度,必须防微杜渐,把坏思想、坏习气、坏习气、坏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从间接方面要做到:

一、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主。不仅要刻苦学习,掌握现化科学文化知识,以要做到求知与修养相结合,注重思想修养,陶冶情操,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坚持学习书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而且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自觉投身于火热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

三、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要虚心向革命先辈和有民群学习,在为祖国的谒诚奉献中焕发出青春的绚丽光彩。

四、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要有远大理想,更要有实现理想的坚定信念和脚踏实地、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

祖国的未来是无限美好的,青少年的未来也是无限美好的,我们要和全国人民一道,在勇于开拓,向着新世纪前进,向着现代化的光辉目标前进,向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前进!

六、指导老师意见: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主人。青少年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市场经济尚未成熟,繁烦复杂的社会生活给心智远未成熟的青少年带来了视觉、心理、物质等方面的冲击,加上某些方面对青少年的“不恰当”的“爱”,导致部分青少年的理想、信念、追求、人生目标等发生偏差,有些甚至“走向深渊”,真是令人拒腕痛惜!本研究小组直面这一令人痛心的现象,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在大量调查采访的基础上,剖析典型案例,寻找失足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了许多发人深思的问题。对研究小组成员而言,不仅仅是锻炼了能力,懂得了合作、互助,更关键的是通过本课题的研究,他们也受到了一次教育的机会。本小组成员在研究过程中,工作作风认真、踏实、细致,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第12篇: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2012年,在县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组和综治委多方指导下,我委积极行动、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协同有关部门以教育、引导、帮助青少年为出发点,认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大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我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充分健全组织结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我县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是将预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全县综治工作范畴,并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年终还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纳入全县综治考核之中,作为评定各单位、乡镇工作成绩依据之一。二是县综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交流各成员单位预防工作的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都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来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报送材料形式制度化、常规化。成员单位之间经常沟通,联系密切,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三是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县22个乡镇办事处均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运作更加稳定成熟,职责和任务更加明确。四是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的组织人才优势,把一批热心青少年事业的社会人士发展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社会工

作者。目前,全县以专业人员为主,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共同组成,覆盖全县青少年学习、工作、生活各个领域的预防工作者队伍已基本形成。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

社会治安的治理重在预防犯罪,而预防的关键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人们的头脑中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提高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素质。为此,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不断深化”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弘扬民族精神。3月5日,**县”学习雷锋精神,争当雷锋传人”志愿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犀城广场隆重举行。此后,**义工联合、人寿保险团支部、妇幼团支部在洣江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县人民法

院进行了法律咨询、法制知识宣传便民活动;**县公安局团总支开展了慰问、走访活动;职业中专团总支开展了环境保护、公益劳动等义务活动,各基层团组织以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到学雷锋活动,响应号召,为全面提升广大青少年的道德品位,强化社会道德行为规范,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是积极推进”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6月26日,是第十七个”国际禁毒日”,以此为契机,**团县委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了”用爱呼唤·携手关爱”为主题的2012年国际禁毒日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不同特点,工作人员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进行有所侧重、分层次的禁毒教育活动,同时,把普法教育与禁毒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到禁绝毒品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来。

三是突出重点,积极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为纪念建团90周年以及”

五四”运动93周年,**团委举办了以”青春点燃梦想·实干促推发展”为主题的青少年才艺大赛。在展示青少年艺术风采的同时,通过团知识竞答等方式让广大青少年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同时,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好学、努力工作,在实现我县经济建设的宏伟目标中建功成材。

四是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在2012年中秋来临之际,为让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团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过上一个幸福愉快的中秋节,由**团县委牵头,各县直机关团组织参与,在县思聪小学开展了”你我同行”为主题的结对帮扶活动启动仪式,仪式通过结对帮扶团队组织与结对学校交换爱心结对卡的形式确定帮扶对象,并向该校留守儿童捐助了价值4000元的爱心物资,包括图书110册,书包30个,体育用品32件。同时,各单位还开展了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娱节目,拉近与孩子们的距离,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

有人帮”。

五是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在深入推行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活动。同时,各中小学校以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团队日等形式,邀请了县司法局的同志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了学习和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宪法》等活动。

3、竭诚服务青年,深化合法”维权”

1、营造青少年维权的良好氛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综治委更是责无旁贷。基于这种认识,综治委历来非常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开展,尤其自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综治委多次研究部署活动开展情况,明确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创建要求。为了将创建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

了工作目标,制定了专人负责,形成了”青少年维权有专人管,综合治理有专人做”的良好格局。

2、与学校开展共建活动,促进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县综治委联合刑侦大队,派了大量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警分别担任县各中小学校的法制辅导员。采取法制讲座、应用班会形式进行交流,帮助学校解决涉法问题等方式开展工作。近2万人次的老师和学生接受了教育,有效增长了其法律知识,增强了其维权意识。

3、继续开展助学活动,借助”希望工程”等公益事业加强对贫困家庭和”进城务工青年”等弱势群体家庭的青少年学生的救助。大力开展下岗青工再就业服务工作,为特殊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

4、进一步完善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运行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拓展创建活动的领域和范围,推动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依托社会,整合社会资源,形成青少年维权工作合力。组织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中的有关具有一定心理学、医学、社会、法学等知识的工作人员及青年志愿者赴社区,向广大社区青少年开展了青少年自我保护、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自我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讲座。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学校广纳公、检、法系统等法律专业人士进入青少年维权队伍,壮大维权力量。

5、开展网吧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要求网吧做好自查,并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督促网吧完善日常巡查制度、上网登记制度、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广泛宣传和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吧管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声势,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四、狠抓源头,突出重点,有效转化青少年的特殊群体

1、认真做好留守儿童、问题青少年的帮扶工作。对流浪、乞讨儿童,联

合民政、公安部门积极做好收容遣送及救助工作,防止他们流落街头,走上歧途。()同时,通过送温暖、捐赠图书、”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对经济困难造成辍学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与此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扶贫助学工作的参与和支持,打造”希望工程”,山东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县洣江乡潍柴动力希望小学捐赠了80000元,并用亲情式的抚慰引导他们走出心理误区,健康成长。

2、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闲散青少年帮扶工作。实施关爱社会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服刑人员子女活动。各级团组织始终将以上三类群体作为维权工作的重点对象,以推进促青年就业创业为抓手,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各级团组织针对达到就业年龄的闲散青年、下岗青工,联合劳动保障、工会和妇联等部门组织各种业务培训,并为其提供用工信息,帮助他们找到就业岗位。

3、切实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公、检、法、司、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帮教小组,形成帮教网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以人为本”的方针,深入开展理想、道德、法制教育,引导其走向正途,并在贵派电器公司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通过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等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教育引导失足青少年痛改前非,使帮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主动出击,扎实工作,团结进取,形成合力,为我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做出新成绩。

第13篇: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2012年,在县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组和综治委多方指导下,我委积极行动、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协调、监督、指导职能,协同有关部门以教育、引导、帮助青少年为出发点,认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大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我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充分健全组织结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我县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是将预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全县综治工作范畴,并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年终还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纳入全县综治考核之中,作为评定各单位、乡镇工作成绩依据之一。二是县综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交流各成员单位预防工作的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都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来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报送材料形式制度化、常规化。成员单位之间经常沟通,联系密切,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三是基层组织络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县22个乡镇办事处均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运作更加稳定成熟,职责和任务更加明确。四是充分发挥好共青团的组织人才优势,把一批热心青少年事业的社会人士发展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目前,全县以专业人员为主,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共同组成,覆盖全县青少年学习、工作、生活各个领域的预防工作者队伍已基本形成。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

社会治安的治理重在预防犯罪,而预防的关键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人们的头脑中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提高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素质。为此,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不断深化\"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弘扬民族精神。3月5日,**县\"学习雷锋精神,争当雷锋传人\"志愿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犀城广场隆重举行。此后,**义工联合、人寿保险团支部、妇幼团支部在洣江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县人民法院进行了法律咨询、法制知识宣传便民活动;**县公安局团总支开展了慰问、走访活动;职业中专团总支开展了环境保护、公益劳动等义务活动,各基层团组织以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到学雷锋活动,响应号召,为全面提升广大青少年的道德品位,强化社会道德行为规范,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是积极推进\"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6月26日,是第十七个\"国际禁毒日\",以此为契机,**团县委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了\"用爱呼唤·携手关爱\"为主题的2012年国际禁毒日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不同特点,工作人员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进行有所侧重、分层次的禁毒教育活动,同时,把普法教育与禁毒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到禁绝毒品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来。

三是突出重点,积极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为纪念建团90周年以及\"五四\"运动93周年,**团委举办了以\"青春点燃梦想·实干促推发展\"为主题的青少年才艺大赛。在展示青少年艺术风采的同时,通过团知识竞答等方式让广大青少年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同时,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好学、努力工作,在实现我县经济建设的宏伟目标中建功成材。

四是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在2012年中秋来临之际,为让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团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过上一个幸福愉快的中秋节,由**团县委牵头,各县直机关团组织参与,在县思聪小学开展了\"你我同行\"为主题的结对帮扶活动启动仪式,仪式通过结对帮扶团队组织与结对学校交换爱心结对卡的形式确定帮扶对象,并向该校留守儿童捐助了价值4000元的爱心物资,包括图书110册,书包30个,体育用品32件。同时,各单位还开展了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娱节目,拉近与孩子们的距离,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五是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在深入推行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活动。同时,各中小学校以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团队日等形式,邀请了县司法局的同志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了学习和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宪法》等活动。

3、竭诚服务青年,深化合法\"维权\"

1、营造青少年维权的良好氛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综治委更是责无旁贷。基于这种认识,综治委历来非常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开展,尤其自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综治委多次研究部署活动开展情况,明确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创建要求。为了将创建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专人负责,形成了\"青少年维权有专人管,综合治理有专人做\"的良好格局。

2、与学校开展共建活动,促进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县综治委联合刑侦大队,派了大量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警分别担任县各中小学校的法制辅导员。采取法制讲座、应用班会形式进行交流,帮助学校解决涉法问题等方式开展工作。近2万人次的老师和学生接受了教育,有效增长了其法律知识,增强了其维权意识。

3、继续开展助学活动,借助\"希望工程\"等公益事业加强对贫困家庭和\"进城务工青年\"等弱势群体家庭的青少年学生的救助。大力开展下岗青工再就业服务工作,为特殊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

4、进一步完善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运行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拓展创建活动的领域和范围,推动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依托社会,整合社会资源,形成青少年维权工作合力。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中的有关具有一定心理学、医学、社会、法学等知识的工作人员及青年志愿者赴社区,向广大社区青少年开展了青少年自我保护、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自我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讲座。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学校广纳公、检、法系统等法律专业人士进入青少年维权队伍,壮大维权力量。

5、开展吧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吧做好自查,并根据《互联上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督促吧完善日常巡查制度、上登记制度、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广泛宣传和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吧管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声势,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四、狠抓源头,突出重点,有效转化青少年的特殊群体

1、认真做好留守儿童、问题青少年的帮扶工作。对流浪、乞讨儿童,联合民政、公安部门积极做好收容遣送及救助工作,防止他们流落街头,走上歧途。()同时,通过送温暖、捐赠图书、\"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对经济困难造成辍学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与此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扶贫助学工作的参与和支持,打造\"希望工程\",山东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县洣江乡潍柴动力希望小学捐赠了80000元,并用亲情式的抚慰引导他们走出心理误区,健康成长。

2、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闲散青少年帮扶工作。实施关爱社会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服刑人员子女活动。各级团组织始终将以上三类群体作为维权工作的重点对象,以推进促青年就业创业为抓手,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各级团组织针对达到就业年龄的闲散青年、下岗青工,联合劳动保障、工会和妇联等部门组织各种业务培训,并为其提供用工信息,帮助他们找到就业岗位。

3、切实做好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公、检、法、司、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帮教小组,形成帮教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以人为本\"的方针,深入开展理想、道德、法制教育,引导其走向正途,并在贵派电器公司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通过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等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教育引导失足青少年痛改前非,使帮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主动出击,扎实工作,团结进取,形成合力,为我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做出新成绩。

第14篇: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

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构建和谐校园

近年来,我局根据各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在全市技工院校的综合管理中,围绕“宽基础、多技能、能力为本、敬业为先”的育人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为重点,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中心任务,积极探索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形式,逐步拓展德育、法制教育工作的载体和领域,不断更新德育、法制教育工作的手段和方法,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坚持把德育、法制教育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科学规划、精心部署,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各技工院校近年来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德育和法制教育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三全”方针,也就是坚持德育和法制教育全方位开展、全过程运行、全覆盖落实,努力做到德育和法制教育无盲区、无脱节、无遗漏。

(一) 全方位开展德育和法制教育,做到法制教育无盲区:

1、领导重视,成立了学院德育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构建德育和法制教育网络。

为了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有效挖掘和整合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力量,形成全员育人的“大德育和法制教育”体系,我市各技工院校成立了院长、院党委书记挂帅,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德育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校的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形成 “领导小组(定思想)——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出思路)——系部(抓流程)——班主任、辅导员(促落实)”的德育与法制教育纵向管理机制。在确保该机制畅通高效的基础上,强化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观念,有效提高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主动性。

德育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会,针对学生出现的状况,提出对策。由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对每一个阶段,每一个层次,每一个教育环节,每一条教育途径制定出具体要求和可行性教育措施,落实每一个人的德育和法制教育责任,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引导学生慢慢从受约束到自我约束,从而形成自制,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及遵纪守法意识。

2、汇聚外力,多方辐射,发挥学校、社会、家庭作用,拓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途径。

预防青少年犯罪,对青少年进行德育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预防和教育效果。因此,我局、各技工院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了青少年的德育和法制教育。

(1)聘请法制副校长,成立学院警务室,定期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各技工院校聘请辖地派出所领导担任学院法制副校长,依托警方资源,成立警务室,邀请警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定期到学院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学生轮流听讲,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2)建立校外德育法制教育基地,有效提升德育法制教育工作的效率。近年来,各技工院校先后与部队、企业、社区、戒毒所等签订共建校外德育法制教育基地,校外德育法制教育基地作为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的有效延伸,学院经常性组织学生到校外基地开展服务、参观、联谊、学习、实践等活动,有效拓宽了德育法制教育工作的途径。 (3)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各技工院校每学期要求各班组织一次家长会,平时通过网络、电话、家校联系卡等,密切家校联系,充分发挥家庭的作用,争取家庭的支持,家校联动,共同做好学生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每逢节假日、寒暑假,学校都要以书信的形式通知家长,告知学生放假的起止日期以及学校对学生节假日的要求,通过加强联系弥补节假日学生思想、安全、法制教育的空白。

3、制度保障,将学生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德育工作和法制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来,各技工院校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学生德育和法制教育的制度,为更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开展德育和法制教育提供了制度保证。

在学院出台的院系二级管理制度中,突出了学生德育和法制教育,统筹在先,重心前移,各系立足本系实际,扎实落实、有效开展了学生德育和法制教育,在各系之间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

制订了《制止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方案》、《法制教育工作制度》《普法教育工作方案》、《德育教育规划》、《值班制度》、《督导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法制教育和德育工作。要求各部门、各系、各班从小事抓起,从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天天抓,月月抓,在学生思想中形成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是否违反何规何法的习惯,进而形成了质的飞跃。

4、创新德育与法制教育形式,探索育人途径,增强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新颖性”

(1)加强心理辅导,建立心灵的港湾,“源头活水”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

健康的心理是避免违法犯罪的前提,为此各技工院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各技工院校现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三名,另聘请一名心理学教授为各技工院校教育顾问。当学生觉得有问题时,可以与心理辅导教师预约,与老师面对面地单独进行谈话,得到老师的帮助;或通过网络聊天、用信件交流的形式与学生交流,进行辅导。这有助于我们能获得更多的信息,在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上能做到有的放矢,有助于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增加学生对老师的信任度。2011年度,苏州技师学院与苏州大学苏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密切合作,组织了首届心理健康教育节,开设了专家讲座、组织心理健康电影展播、制作心理健康知识展板、开展心理图书阅读活动和心理健康测量,有效理顺学生情绪,平和学生心态,消除学生心理障碍,避免出现过激行为和激化矛盾,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心理咨询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疏导了学生的心理,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

(2)开展职业素养训练,提升学生职业道德水平

为更好的培养“双核相容”的高技能人才,提升学生职业素养水平,更好的满足企业需要,苏州技师学院自主开发了包含13个领域的系列职业素养训练教材,并由苏州大学出版社出版,通过职业素养进课堂、开设职业素养讲座等举措,有效提升了学生的职业素养水平,受到部、省领导、兄弟单位以及企业的好评。

(3)充分发挥网络技术的特性和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网络功能来开展德育工作好法制教育工作。

一是建设学校网站,开辟 “学工在线”版块,设有“德育之窗、学院讲坛、团员天地、社团掠影、学生风采、心理健康、校园文化”等子版块,并计划链接中国精神文明网、中国德育网、青少年思想品德网等优秀网站,从而使学校德育工作得到空前的拓展与突破。

二是利用网络资源构建校园的德育资源库。学校网站录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学生推荐法制教育网、中国青少年维权网、青少年远离毒品网等优秀网站给学生

三是利用网络强化班级管理,创造师生交流新平台。学校网站有每一位学生的基本情况,电子档案,校长信箱等,学生可以随时登陆了解自己的情况,发表自己的建议及意见,反映情况。学校计划开发网站班主任学生交流专区,为师生更好交流创造条件。

5、推优入党,坚持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发挥优秀学生的辐射示范作用

近年来,各技工院校适应发展需要,加大学生推优入党力度:大力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每年度按照适龄学生的1%开展推优工作;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加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目前已经有6名学生发展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或预备党员,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入党积极分子。学院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的辐射示范作用,真正做到以点带面,以面带全,带动全体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全过程落实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到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无脱节,更好预防青少年犯罪

1、抓好开头,引导学生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新生入学,各技工院校在入学教育中,安排有专业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一系列内容。入学之初,就要求学生牢固树立专业思想,职业素养思想和遵纪守法思想,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奠定良好基础。

2、活动育人,德育和法制教育贯穿学生整个在校学习和生活之中。

“活动是教育的载体”,这是我们贯彻的一个德育和法制教育理念,也是我们德育和法制教育的一条经验。

一是利用节日、纪念日,开展活动。如利用五四青年节、国庆节、教师节、12〃

9、元旦和清明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文艺汇演、专题报告、板报评比、演讲比赛、街头宣传、为烈士扫墓、观看影视作品等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理想信念、传统美德、道德品质、法制、纪律和行为规范教育。

二是常规性活动。

(1)抓好每学年初的新生军训活动。新生入校以后,组织为期一到两周的军训活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荣誉感,国防意识,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组织学生为学校爱心基金捐款活动。每学年初,学校组织学生自愿捐款,学生所捐款项纳入学校爱心基金。爱心基金为生病、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专款专用。通过捐款,培养学生助人为乐、互帮互助意识。

(3)组织每月文明宿舍评比活动。学生科每天组织宿管老师对学生宿舍进行打分,每月评出文明宿舍若干,并对持续保持宿舍进行奖励。培养学生卫生意识和集体主义荣誉感。

(4)组织每年度“红五月”系列活动。在每年的五月份,组织“红五月”校园文化节,通过系列活动,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信念。

(5)组织每年度“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活动。每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前后,各技工院校组织学生通过参观戒毒所,观看禁毒展等活动,进行生命教育,教育学生远离毒品,关注健康,珍爱生命。 (6)组织每年一度的重阳节尊老敬老活动。每年重阳节前后,学校组织学生带好慰问品,到敬老院、老年公寓、孤寡老人家中进行慰问和义务劳动,与老人进行谈心交流,培养学生尊老敬老意识和助人为乐精神。

(7)组织每学年消防运动会。通过消防讲座、疏散演习、模拟灭火等环节,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紧要关头自救能力。

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级各类活动,适时开展德育教育活动。四是组织主题教育。2008年,苏州技师学院制定出台了《主题教育大纲》,内容涵盖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实践教育、安全教育等,坚持做到每月一主题教育,更好的提升了学生的道德修养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水平。

五是社团活动。从2007年起,各技工院校逐步培育发展学生社团,现有学生社团200余个,参与社团学生占在校学生的50%左右,各社团定期活动,每年还举办社团展示活动,丰富了学生课余生活,避免了学生课余时间无所事事,惹是生非。

六是组织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节。校园文化节通过安排学生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浓郁校园文化氛围,校园文化节学生参与率高达90%以上。通过校园文化节,有效引导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

(三)全覆盖德育与法制教育,努力做到德育与法制教育无遗漏。

1、定期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开展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提升学生整体素质。

2、改革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素质提升。从2008年起,各技工院校制定出台了《学生行为规范测评办法》,办法中测评内容涵盖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各个方面,测评结果与每个学生的毕业就业、奖学金、评优评先等切身利益挂钩。通过学生行为规范测评,为学生常规管理提供了有力抓手,有效提高了学生综合素质。

3、加强后进生转化。职业院校学生良莠不齐,各技工院校在后进生管理转化方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方法:一是坚持“哪壶先开提哪壶”的理念,善于发现后进生的闪光点,努力为后进生提供表现的舞台,当他们取得成绩的时候加以大力表扬,促进他们不断转化;二是密切家校联系,经常与家长沟通并记录在案,家校配合共同做好转化工作;三是开展后进生学习班,邀请警方、法制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创业成功者开设专题讲座。四是坚持长效型管理和转化,不轻易放弃任何一个学生。

二、文明之花开校园,两个文明结硕果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下,近年来,各技工院校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校师生员工人人自觉遵纪守法,在校做文明师生,在社会做守法公民,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与日俱增,能够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去解决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校园内,学生打架和骂人的现象明显减少,同学之间互助互爱的现象明显增多,文明礼貌程度得到了提升,学校的整体风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毕业生、实习生职业素养水平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多年来,毕业生一次就率保持在99%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需要格外关注、格外认真对待的重要工作,近年来,虽然各技工院校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和工作力度,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1、个别家长认识亟待提升。

在各技工院校各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注重了和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在我们的努力下,多数家长都能够充分认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德育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仍然有个别家长以种种借口不配合学校的工作,这说明我们在激发家长认识的工作上还亟待进一步改善。

2、创新力度不够。

纵观我们的工作,我们紧紧围绕学校实际,德育与法制教育进行了模式创新,但是始终觉得我们的工作的创新性还是不够,首先需要更多的去学习和借鉴优秀学校的成功经验,在观念上得到更多的创新。

总的说来,近年来,各技工院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学生德育和法制教育方面能够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立足实际、坚定目标,与时俱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技工院校综合管理中将进一步探索依法办校、以德治校,向社会、向家长交上一份更令人满意的答卷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

第15篇:预防青少年犯罪总结

湖山中心小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总结

自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以来,我校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发组织优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动,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

为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校进一步健全机构,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从2007年9月24日起,我校共召开两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特点,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了各校的联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学校的组织优势,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针对各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计划措施,深入细致,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正确辨别事物的能力不够,非常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我校经常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从小树立他们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活动一开始,我校就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学校校刊、班刊等形式,加

1 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的因素。

三、加大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渠道,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为此,我校特别重视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我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自身的特点,营造符合他们认知规律的学习环境。继续大力推行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做法,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都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我校邀请乡派出所民警谢生绍到学校给学生进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自我防护知识及交通知识讲座,全校300多名学生受到了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以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1、为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学生文明素养,我校少先队大队部以演唱爱国主义歌曲为载体,抒发学生爱国爱校的情怀。为振兴中华奉献青春的崇高志向,每个班在演唱国歌外,自选一首革命歌曲,一首首革命歌曲,唱响了和平时代的主旋律。

2、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在国庆节前,我校开展了以“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全校学生轮流观看《流泪的花季》光盘,以真实的案情让中学生进一步重视交通法规,了解并掌握行车走路

2 的安全常识,从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交通事故。在过往行人密集的集市街道旁,悬挂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向过往青少年宣传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重要性;咨询站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提纲、交通安全漫画卫生方面的宣传材料共计800余份, 30名秧歌队员做起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提醒广大青少年遵守交通安全,做文明出行人。

3、组织全乡广大青少年开展学雷锋活动,一是,弘扬雷锋精神服务农村孤寡老人,开展“把爱心献给老人”的学雷锋活动。二是学雷锋 树新风 志愿服务老年人,在深入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我校15名“红领巾”志愿服务小队来到乡敬老院清扫卫生,与老人聊天,深受老人们欢迎。

总之,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在乡党委、政府和乡综治办司法、民警的正确领导帮助下,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绩,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有所下降,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还存在很大的不足,离青少年的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机制,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湖山中心小学 2007年10月8日

第16篇:预防青少年犯罪自查报告

店子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今年来,我镇按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目标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在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开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工作机构和机制运行情况。首先,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成立了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司法所所长、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中小学校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同时,在镇中小学校内开设了“青少年法律学校”和“青少年法律服务站”,设置率达80%以上,重点是做好对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组织20多名威信高、知识面广的退休老教师组成“问题青少年”帮教志愿服务团,着重做好问题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咨询及帮教工作。其次,坚持法德并举,注重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的结合,注重普法形式的创新,着力建设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犯罪联合工作机制,依托学校,定期召开青少年监护人、辅导员及帮教志愿者联席会议,研究制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保护未成年人爱心计划”,结对帮扶特困生及问题青少年,使帮教工作有章可循,不流于形式。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一是集中整治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镇综治办与派出所联合,重点打击针对在校生抢劫、敲诈勒索等危害校园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在校青少年的安全,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同时联合派出所、工商所、各学校对学校周边的网吧及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多次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查处这些场所在非节假日期间接待未成年人及出售暴力、色情出版物、音像制品等问题,对劝说不听者勒令其停业整顿。二是开展警教共建“平安校园”活动。组织镇派出所与各学校分别签订了协议书和责任书,开展以“三联”、“三防”,“五进”、“五创”为主要内容的警教共建“平安校园”活动,进一步明确警校双方在“平安校园”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三是积极创建在校学生“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节假日、学生寒暑假为契机,认真学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广泛开展“三送一助”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也充分发挥作用,经常深入学生中间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为青少年解答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努力为在校青少年创造一个更加安定、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四是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1国际艾滋病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全镇学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近400多次,举办法律知识演讲或“模拟法庭”达150多场次,收到了良好成效。目前,我镇青少年犯罪比率控制在犯罪总数的55%以下。

总之,我镇通过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层层建立检查、考核、奖惩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镇委、镇政府进一步整合力量,通过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从而使全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设不断推进。

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事关社会和家庭稳定,建设合谐社会的大事,必须下大气力抓紧抓好。目前,由于我镇财政比较紧张,在法制阵地建设、师资配备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我们仍将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对照目标找差距,全面落实《考核项目和基本目标》的要求,切实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牢、做实、做好,确保全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2009年10月22日

第17篇: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新邵县林业局 2010年12月8日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问题。一年多来,我局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职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始终把此项工作摆上全局综治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青少年思想政治素质,培养造就“四有”新人为目标,本着着眼预防,重在教育的原则,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少年,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教育青少年,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以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群体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壮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发挥组织优势,教育引导青少年成长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暑期,我局组织大中学生开展了各项主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提高素质。深入开展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

1 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教育。4月份,局组织青年和少先队员20多人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主题团队日活动。“六一”期间,局组织了以“快乐体验、健康成长”为主题的一系列庆祝活动。

二、抓好普法工作,增强法制意识

我局加强“两法一例”的宣传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团干部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强化学习宣传与青少年成长成才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未成年人为重点,着重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时为了提高青少年权益观念,通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单位”活动,建立局青少年服务中心,活跃局文化,加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帮助青少年在校外教育中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深入开展了“青少年远离毒品”和“青少年安全网吧”等活动。今年,我局为了全面深化“青少年文明网上行”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发放“当前青少年学生上网状况调查问卷”,对我局目前青少年学生上网和网吧娱乐业的经营状况作了一次全面的调查,并组织召开了青少年网络文化座谈会,与青少年开展了面对面的交流,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让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网络阵地对青少年的各种影响,加强对《青

2 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认识和使用互联网,充分发挥了网络对就业和再就业的服务作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期间,我局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我与爸爸妈妈同禁毒”知识竞赛活动。

三、突出道德实践,推进体验教育,注重活动育人

以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青少年成长的道德实践活动,来吸引青少年普遍参与,强化青少年的道德建设。 以青年志愿者“春风行动月”和公民道德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了青少年“民族精神代代传”、“小手拉大手、保护环境大家行”、“交通文明小卫士”、“弘扬雷锋精神、爱心助学行动”、“告别陋习,走向文明”等活动,着力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心和责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以崇尚文明环保,爱我绿色家园”为主题的白色垃圾专项清理活动。通过清理白色垃圾活动对广大青少年开展了一次关注自身生存环境的亲身体验教育。让青少年在亲身实践中陶冶道德情操,提高道德素质。组织青少年学生利用节假日走上街头,深入社区,走进机关,写体验日记,感受家乡建设小康生活的变化和经济发展,同时强化社区小公民的意识。

四、注重典型选树,促进青少年共同提高

在工作开展的同时,我局注重选树一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通过组织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少先队员、道德小标兵等活动,以青少年榜样的力

3 量影响教育青少年,提高让青少年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从而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五、积极维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竭诚服务 继续开展助学活动,借助“希望工程”等公益事业加强对贫困家庭和“进城务工青年”等弱势群体家庭的青少年学生的救助。大力开展下岗青工再就业服务工作,为特殊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为帮助家庭贫困的农村青年完成大学学业,我局向特困中小学生发放了助学金1万元。

总之,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和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关心青少年,使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18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稿

--未成年人犯罪从不良行为开始

同学们,家长们,大家好!

今天借这个机会,我想和同学们共同探讨“抵制不良习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课题。在讲这一课题之前,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检察院是干什么的哦?第

一、公诉职能……第

二、侦查职能……第

三、审查批准逮捕职能……

另外,可能大家听说过青少年、少年,而我们今天讲的课题是“未成年人”,再问大家,未成年人是干什么的哦。在这里,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

我们经常说“小时偷针,大了偷牛”,也就是小的时候行为习惯不好可能不算什么,但是这种不好的习惯养成后,长大了就偷牛,偷牛就要坐牢,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如果我们还小的时候行为习惯不好,长大了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能有的同学会说了,你在这里骗我们,我知道: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先是班主任老师批评,不行到学校领导批评,最多不过是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可能大家不知道吧,我们中江县每年大概有多少未成年人犯罪?每年有100多人犯罪,其中有在校学生,也有不认真读书辍学在家不务正业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 我今天讲的一些案例都是近年发生在我县的实实在在的案例。

那么有些同学在问,犯罪的后果是什么呢,将得到哪些处罚?是不是像学校里一样,罚一下扫地或写个检讨、请个家长这么简单!一是对身体的处罚:轻者缓刑,重者坐牢;二是对自身前途影响,首先是荒废学业,如长大了不能当老师、不能参军入伍、不能考公务员等;三是对家庭造成伤害。所以,在这里告诫大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走好人生的每一步,珍惜自己、珍惜青春,远离犯罪。

那么,我们未成年人有哪些不良习惯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有人编了几句顺口溜来形容:

有些同学真糟糕,前后左右乱了套; 上课总想把课逃,找人要到网吧找;

不比学习谁更好,只比穿戴谁新潮; 考起试来才动脑,八仙过海想偷抄; 集体观念无处找,一说劳动就偷跑; 哥们义气不得了;打架斗殴把架吵; 当起小偷真勤劳;日伏夜出像野猫; 为了弄钱走歪道,杀人抢劫都敢搞, 坏事做尽被人告,最后乖乖进监牢。 我这里结合案例给大家讲几点:

1、厌恶学习,考试作弊。

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念淡薄,旷课、夜不归宿;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败坏了学习风气,从小养成了弄虚作假、欺诈投机的恶习。如何来形容这种现象呢,我也编了几句顺口溜:拿起书本头就大,身在曹营心在汉;上课不是趴桌上,就是寻机乱捣蛋;晚上四出去游荡,夜不归宿太正常,考起试来包偷看,不看?!保证考鸭蛋!

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

他们表现为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玩刺激的。整天游手好闲,乱交朋友,忙于早恋,纹身吸毒,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厌恶劳动、追求享受的案例:

谢某,13岁,中江县白果乡金马村6组人,案发时初一学生,因身上没有钱同李某(15岁)初二学生商量去抢自己外公肖某某的钱。2013年7月3日晚上,二人到谢某外公家查看两人没办法得手,便到中江县冯店镇裕兴网吧找到邓某(15岁)、龚某某(14岁)梁某某帮忙。后由谢某带路并在路上进行分工。晚上9时许,谢某等人来到被害人肖某某的住处采用取砖打洞的方式,拨开被害人肖某某房间内的门锁后打开房门,待被害人肖某某外出查看时,邓某、龚某某、梁某某等人冲上去强行将肖某某拉至床上,并按住肖某某的双手、双脚,用衣服、被子捂住被害人头部。谢某在拉扯被害人肖某某裤腰带上捆绑的钱袋无果的情况下,找到被害人家里的菜刀,用菜刀将拴钱袋的绳子隔断将钱抢走。此次抢劫共获赃款3000元。邓某、胡某某、梁某某各分得100元。本案中因谢某不某14周岁,现在未成年人管教所接受改造,其余邓某、胡某某、梁某某被分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

通过这个案例大家可以看出,本案中伙同他人抢自己外公钱的肖某是个厌恶劳动,追求享受的人,受他邀约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几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呢,不认真读书整天游手好闲、进网吧上网的人。最后结果是什么呢!一个字“惨”

3、不讲公德,为所欲为。

表现为:缺乏社会公德、违反道德准则、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辱骂他人,偷窃(盗窃罪-龙台盗窃案)、故意毁坏财物(故意毁坏财物罪);

现在给大家讲一个不讲公德,为所欲为的案例:2013年10月24日22时许,徐某(17岁)驾驶摩托车搭乘林某某(16岁)、文某(16岁)经过中江县人民医院附近进,见被害人邱某某(13岁)与廖某某(13岁)在讲话,林某某认为二被害人在骂徐某。三人遂驾车拦住二被害人,并对二人实施殴打。后三被告人又将二被害人带至中江县城北门天上人间后面的一条巷子里,三被告人均持钢管对被害人廖某进行殴打,后持匕首威胁被害人廖某、邱某某,将廖某身上的15.5元抢走,又强行骑走二被害人的一辆自行车。

结果:徐某被判处三年一个月,其余二人分别二年六个月、二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大家看一下,这就是一个不讲公德的典型案例,别人讲话认为在骂自己,随身携带钢管、匕首,抢了15.5元,一个人分得到几个,自行车还没骑几米远就被抓住……这就是不学好的下场。

4、以大欺小,勒索钱财。

特别是在校学生中,以强凌弱,以大压小,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他们向年纪小的同学要钱、要物,稍有不从,即大打出手,成为校园里的害群之马。发生在校园里的这种情

况很多,由于时间关系我在这里就不再举例说明了,但这种人的最后结果是什么大家是晓得的……我们相信法律是不会轻饶他们的!

5、称兄道弟、哥们义气。

有些同学平时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同时,他们仗着人多众势,互相壮胆,这样就非常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那么,在这里,我再给同学们举个案例,万福菜市场聚众斗殴案。此案例中的隆某已满15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任的行为,也就是前面给同学们讲的八种犯罪之一,因此,隆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渡过三年的黑暗日子。

刚才我从五个方面讲了未成年人的不良习惯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也例举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实实在在的例子,我相信在座地同学们、家长们有所触动!我在这里希望我们的家长为了子女的前途多为子女操份心,否则未来吃亏的不仅仅是他们自己,也可能是你们自己,就像我刚刚举的第一个案例。同学位也要管好自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学习上,要努力学习因为努力学习就有事做就不会沾上坏习惯;在思想上,注重自己人格品质的培养,不要攀比,要根据自己家的实际情况消费;行为上,不要进网吧、游戏厅或

歌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的场所,这里的场所易使你们学坏;不要乱结识所谓的朋友,吸毒的、抽烟的、喝酒的、整天不务正业的,这些人身上往往有一些坏习惯,你们接触他们就会沾上不能自拨。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同学们,大家要珍惜自己,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如果有一天你进了监狱、进了看守所,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第19篇:预防青少年犯罪总结

加强法制安全教育 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2015年下期四古小学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为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文件精神,我校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抓手,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预防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建设三支队伍。为进一步加强对预防未成年工作的领导,学校专门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刘玛林任组长,韩海军任副组长,科任老师及班主任为组员,韩海军为校外法制教育辅导员。同时大力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党团员帮教队伍抓留守和问题儿童帮扶,校外法制辅导员队伍抓法制安全普及教育,班主任队伍抓预防措施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了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学校每学期初召开一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会议,邀请社区、家长代表,共同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达成共识,并结合学校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项预防工作。

3、整治周边环境,打造一方净土。与社区、派出所联系,对学生校外活动情况实时监控,教育学生不进“三厅一室”。与卫生、城管部门联系,对学校周边的流*放、传销、游戏娱乐场所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整治,有效铲除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土壤。

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正确辨别事物的能力不够,非常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使其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法制观。为此我们重点做好“两融两加强”,使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的因素。

1、以行规教育为核心,融《规范》教育于活动中。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目标,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将行规教育目标分解,

从长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化大为小、化小为细,形成纵向呈系列、横向相关联的训练目标,分阶段有重点地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以争创区级行为规范示范学校为契机,开展行规活动月活动,举办行规知识竞赛,开展“不”字歌征集活动、新童谣创作展示活动、十项检查情况公示等,寓《规范》教育于活动中,使学生学规范,正言行。

2、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融法制安全教育于课堂教学之中。在品德课教学中结合教材内容讲解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基本知识,在其他学科教育中有机地渗透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在综合实践课中渗透环保教育,在信息技术课教学中渗透版权法知识,在健康教育课中渗透有关传染病防治法知识等等,切实做到了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加强法制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学校广播、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站、电影放映、网站、宣传栏、宣传传单、宣传展板等舆论阵地进行普法宣传,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法律知识竞赛、黑板报评比、看法制教育光盘、以案说法、模拟少年法庭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

4、加强法制安全系列主题教育。以 “全国环境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禁塑令”等节点开展主题教育,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传单、社会问卷调查表、组织学生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普及《宪法》、《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同时在学生中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知荣明耻”主题班队会、举办“知荣辱、树新风”讲故事比赛、“知荣明耻、与爱同行”文艺演出等,以活动为载体,纠正学生的不良习惯,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三、加强家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立体网络

立足学校,充分发挥学校的引领辐射作用,有效整合优化各种社会教育资源,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三进”活动。

1、法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一是交通安全进校园:学校请安平派出所民警给学生作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传单、签合约,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图片展和

交通安全警示片,撰写交通安全征文等。二是消防安全进校园:请市消防中队专家给全体师生作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知识图片展,请消防队员指导教师戴防毒面具,进行灭火演练,开展火灾紧急疏散逃生演练活动。三是用电安全进校园:四是燃气安全进校园:发放燃气安全宣传材料,举办燃气泄露紧急安全处置模拟实战培训。五是传染病防治教育进校园:给师生作春秋季流行传染病预防知识讲座,如手足口病防治、甲型H1N1流感防治、水痘的防治等。

2、法制安全教育进社区活动。学校与铜庄社区联合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开设青少年法律课堂、社区活动大讲堂,开展“我是娃娃楼长”活动、争做合法小公民活动、保护母亲河珍惜水资源活动、寒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活动等。

3、法制安全教育进家庭活动。定期召开学校校级家长委员会,研究学校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优秀学生家长评选。家长学校定期请专家或学有所长的家长开课。邀请法制副校长为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作《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法制讲座,为毕业生离开小学进入中学之前这一教育节点的学习、生活、安全进行指导,深受学生及其家长的欢迎,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将法制安全教育有机地融合到活动之中,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了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学生有事可做,家长有章可循,社区有方可管,拓展延伸了学校的教育时空,切实提高了家长的法律意识和家教水平,充分发挥了家庭、学校、社区教育合力,有效地防范了青少年犯罪。

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机制,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年1月

第20篇: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日东乡2011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11年,日东乡委以“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为中心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乡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健全,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

日东乡现有青少年4300左右人,占全乡人口的22%,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的治安稳定。乡团委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贯彻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精神。在年初落实工作计划时,乡团委把青少年普法宣传纳入工作全局范畴,并结合这项工作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做好青少年维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乡团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学校团队组织,通过板报、橱窗、专栏,举办法制座谈会、报告会,大力宣传法制知识,

引导青少年争做“普法小使者”,在青少年中有效地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建立法制教育学校,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乡团委根据不同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各校的实际情况,连同乡司法所定期到学校为学生举行法律知识讲座的法制报告,对个别问题学生进行分类别个性化指导。通过一系列普法活动对法律知识的耐心细致的讲解和发生在同学身边真实的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引发了学生强烈反响,使他们对一些犯法行为有了新的认识和界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产生了浓厚兴趣,进而有力的引导青少年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由于各学校团委组织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校通过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基地、定期开设普法宣传讲座等措施,切实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有效的减少和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成果。

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实施中小学“校园净化工程”

针对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不良文化产品,毒品、黑网吧及违法违规网站等问题,乡团委充分发挥“网吧义务监督员”的职责,定期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各学校团队组织也定期到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检查,对经常出入这些场所的在校生进行“一对一”的说服教育,帮助青少年认清这些不良场所对他们成长和学习所造成的潜在的危害,为青少年的健康

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教育活动,杜绝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学生彩票等不良文化产品进入校园。

五、建立健全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普查工作,了解需要重点关注的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重点抓好进城务工子女、农村困难儿童以及残疾青少年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特殊群体儿童情况调查、创建快乐成长服务站,关爱和服务城乡特殊和困难少年儿童。加强青少年社会事务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为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子女、问题青少年等群体提供帮助。加大对中小学生、贫困大学生等相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的保护力度。

总之,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我们还要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勇于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规范预防办组织机构,加强预防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联系,在继续扎实作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继续增加教育宣传活动次数,大力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创造性的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工作,不断提高我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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