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青少年犯罪

2020-03-03 14:40: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保障民生为基础,以加强教育为根本,以完善服务管理为重点的总体思路,全面强化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去年以来犯罪率同比下降77.78%,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促落实。去年8月31日至9月2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到泰安调研综治工作时,就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泰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充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分工主任任副组长,综治、团委、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8部门为成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泰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任务,解决问题,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财政拨付了40万元专项资金,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调查摸底促管理。为全面摸清闲散青少年群体底数,综治办牵头,共青团组织为主,依托乡镇(街道)、学校等基层单位,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群体进行了摸底,做到街不漏居、居不漏户,户不漏人。调查中,共发放调查问卷810份,个案访谈288例,召开座谈会7次,入户调查186户,对摸排出的3829名社会闲散青少年全部建立服务管理台帐,对青少年的分布状况、基本情况、特征信息、风险评估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重点监控时间、监控措施等内容录入资料库,做到人员底数清、家庭情况清、心理特征清、目前情况清,为分类服务管理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泰安市闲散青少年群体现状调查报告》,全面分析了全市闲散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服务管理措施和政策建议。

三、创新载体促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内容,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在先的关键。为进一步拓展和加强青少年学习教育阵地建设,以社区和职业技工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形式多样、内容充实、注重实效的方式,首批在全市30个社区和10所劳动技工学校建立了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由市综治办统一制作标牌,并在泰安市高级劳动技工学校和泰山区岱庙街道灌庄社区隆重举行了“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揭牌仪式。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等部门抽调了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学校教师、劳动技能教师、心理咨询师,组成了100人的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辅导员志愿者队伍。由市综治办、团市委统一颁发了聘书。根据不同类型青少年思想状况、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通过以案释法、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劳教人员“现身说法”、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学习教育过程中,始终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做到学习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制定学习教育激励机制,规定凡被评为阳光课堂优秀学员的青少年,在应征入伍、就业、升

学等方面,党委、政府优先推荐,充分调动了青少年参加阳光课堂学习教育的积极性。目前,全市接受阳光课堂学习教育培训的劳动职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1万余人次,社区青少年4000余人次,家长、志愿者和社区工作者5000余人次。

四、完善机制促提升。一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评估机制。在社区设立舆情监测点,对排查摸底的“红黄”青少年定期进行评估调研,研究分析青少年思想动态,建立灵敏、高效的青少年群体舆情信息发现、处置、反馈机制,全面了解、科学评估青少年潜在的危险状况,提出对策建议,增强对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分类管理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建立由社区综治干部牵头,社区民警、团干部、民政干部以及楼长参加的工作队伍,根据工作台帐逐一落实监控防范和帮助教育责任人。对“红色”和“黄色”青少年进行定期家访和跟踪关爱,对于“红色”青少年,每月回访不少于2次,对于“黄色”青少年,每月回访不少于1次,并对回访情况及时录入青少年档案信息,确保了帮教工作开展的连续性。三是健全完善“红黄绿”青少年项目服务机制。针对“红色”和“黄色”青少年特点推出了一批文体娱乐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社区文化项目,开辟了青少年求学、求知的有效渠道,鼓励青少年通过自学考试、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文化素质,在实践中成才,并坚持把工作落实到社区、落实到每一名青少年。针对广大“绿色”青少年群体,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阵地,围绕青少年在学习教育、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困难救助、权益保护、预防犯罪以及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广泛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为放学后的青少年免费提供读书娱乐场所,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四是健全完善青少年“红黄绿”分类服务管理工作动态预警信息管理机制。建立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信息采集的指标体系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形成覆盖全市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信息网络,动态记录工作对象罪错情况和具体工作措施,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搭建起“红黄绿”青少年分类服务管理工作信息预警系统,始终准确掌握青少年的最新动向,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基础性资料。全市已有1180个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建立青少年“红黄绿”分类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搭建起了工作平台。

五、封存消灭促转化。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针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泰安市辖区内,被泰安市两级法院作过有罪宣告,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轻罪罪犯。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认罪悔罪的,可适用犯罪记录封存;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且认罪悔罪的,可适用犯罪记录消灭。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工作,成立了由市综治办牵头,法、检、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工作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的审查和确认,办公室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负责对犯罪记录封存和消灭的受理、登记、调查、报批和送达等日常工作。这一政策的出台,泰安辖区内每年将有60多名有轻罪犯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或消灭,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帮扶救助促服务。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键是抓好重点群体的防控帮教工作。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我们积极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青少年就学、就业提供帮助和服务。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群体,采取救助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救助活动,做好流浪儿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工作,严厉打击控制、操纵以及教唆流浪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法行为,改进了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存环境。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通过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教、扶持就业创业、帮助解疑释惑、提供免费培训学习技能等方式,从服务入手,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切实解决他们失学、失业、失管的难题。针对留守儿童及进城务工青少年,积极开展“亲情关爱”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社会救助和管理,强化家庭监管,从保障其权益入手,着力解决教育、生存等实际困难,给予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去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60名,免费举办培训班8期,对620名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了劳动技能培训,帮助1280名社会闲散青少年实现就业,对1680名家庭困难的青少年给予了救助,并在低保的标准上增加20%的补助,解决了青少年的实际困难,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继续学习和就业率,降低了违法犯罪。

七、综合整治促环境。近年来,校园周边的治安问题和环境卫生问题时有发生,校园周边存在的网吧、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校容校貌和高校的安全。我们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针对危害学校治安、妨害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流动摊点、违章建筑、交通秩序和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充分发挥公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能作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监管措施,铲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去年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发放通告、下发通知300余份,治安拘留影响校园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2人,对违法违规经营的6家网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厉处罚,对校园周边的600余家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余份,清理各类店外经营、乱摆摊设点180余处,拆除乱搭乱建的铁屋棚厦32处,货柜4个,广告牌匾、灯箱40块 ,协助校方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秩序的隐患10处,解决了影响学校环境的老大难问题,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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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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