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报文件范文

2022-10-03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上报司法局文件

山东睿臻律师事务所报送2011年度律师所工作总结

2011年我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和省、市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和关怀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级律师协会年度工作重心和本所年度工作计划,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律师素质。

一: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本所有主任律师一名(宮树珍主任)、律师一名(初志海律师)实习律师一名(李世琦)、行政一名(宫梅),年内累计业务收入22.3万元。 二: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代理案件一百五十六起、其中行政案件70起、非诉业务八十余起、提供法律援助十余件。拥有两个门户网站,进行法制宣传,公益解答法律咨询二百余次。 关于律师所的内部管理现状及制度建设情况:山东睿臻律师事务所有具体的严格的各种制度:

1.收案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

3.办案管理制度

4.档案管理制度

5.印章管理制度

6.收费管理制度

7.收益分配制度

8.学习培训制度

9.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0.投诉查处制度

11.行政管理制度

12.考勤、请假制度

13、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14、公物管理制度

其中没一项的制度背后,我们会详细制定各种小制度,在大制度的前提下我们又有类似山东睿臻律师所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山东睿臻律师所公文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在学习制度又制定了学习讨论制度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在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下又有质量跟踪体系、质量跟踪考核制度、考核表、质量反馈制度等等一系列的制度,来确保我们进行执业活动。

三、管理现状、制度建设

睿臻所建立了严格的投诉处查制度,严格规范律师执业活动,对违规律师我们做出口头教育、所内通报批评、报送市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查处的方式。并且有律师执业过错赔偿制度。有效保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并使由于本所律师违法执业或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合理赔偿。本所的律师在严格的要求下,没有出现违规现象,没有接受到投诉,,但这并不能使我们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律师事务所的制度我们还要严格遵守。

四、工作计划:

我们律所要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利用各种渠道拓宽我们的工作范围,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一、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是律师办案工作的基石,执法为民和公平正义也是十七大会议关于法治理论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议题。

1、以人为本的理念是三个代表的基础。律师工作主要是与不同的人群打交道,而工作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精髓,即是为人民服务。我所虽属于民办非企业性质的行业,但任何时候也离不开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

2、律师也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社会向前发展的需要,不断改革和进步是人类对社会发展的贡献,也主要靠科学的发展和实践。律师要对发展有信心,考虑发展要有思路,推动发展要有办法

二、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升律师对法律援助的认识,为首创律师援助进社区起带头作用。

1、法律援助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保障司法人权和司法公正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穷人也能打官司”无疑是对一个国家司法人权和司法公正最深刻而又最通俗的表达。

三、认真搞好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讨论,在不断提高律师业务素质上下功夫。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和发展、成文法条和典型案例的不断颁布为律师的业务提高创造了条件,我所律师真正体会到律师要在实践中不断“充电”和提高。

1、落实律师培训制度,坚持每月集中讨论案件的制度。律师是一个分散性较强的行业,除律师自律外,还要辅之以硬性规定的约束。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其中业务学习是主要内容,结合我所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各抒己见。

四、我所的缺点、不足及努力方向。

总结我所工作的缺点和不足是学习劲头不足、总结经验较少等。面对这种情况,我所召开全体会议要求全体律师认识到这一点,同时针对这些缺点和不足,所里也要求律师克服和改正,如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律师营销工作、更大范围开拓案源,总结分享办案经验;律所也要加强科学管理,做好部门的分工和合作。在新的一年里,律师一定按照律协和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坚持多年的统一收费、统一收案、案件审批和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准确运用已有成功案件进行学习、讨论;坚持以老带新、以强帮弱,全面提高律师的素质。

推荐第2篇:地膜玉米上报文件

【2011】47号

关于上报2011年地膜玉米补贴统计结果的报告

农业局:

按照区农业局统一安排,为确保地膜玉米补贴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实施。抽调财政、农技干部成立核查组,逐村、逐组、逐户对今年地膜玉米种植面积进行核查。采取逐户统计,村委会公示,村监督委员会审查,镇纪委审核等方式,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我镇地膜玉米补贴统计工作全部结束,现将统计结果随文上报,请予以审核批准。

全镇种植面积2994.8亩。共涉及10个行政村68个村民小组,1253户,每亩补贴10元,共计补贴资金29948元。

特此报告

附: 2011年地膜玉米补贴资金汇总表

2011年6月1日

推荐第3篇:上报州卫生局文件

关于上报我院医院等级评审自查情况的报告

黔西南州卫生局:

根据黔西南州卫生局州卫字„2010‟83号文件要求,我院按照贵州省卫生厅颁发的《贵州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上报州卫生局。

1、自查情况汇总:

得分811.7分,扣分188.3分

2、扣分主要问题:

①现有条件因房屋面积有限,无传染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及康复理疗科,拟待新大楼建成后于明年设立;

②无重点专科,科主任在同级专业委员会常委或上一级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无担任,拟于明年3月前争取担任,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解决;

③二甲医院须正高级职称4人,副高级职称13人,因历史原因,各县县级医院无正高级职称,我院现有副高级职称8人,不足导致扣分;

④急诊科设备及人员不齐全;

⑤重症医学科的设备中无呼吸机、开胸包、气管切开包、气管插管包、床上洗头机,无心排量测定装置、ICU血气分析仪、纤维支气管镜、血液过滤透析装置。现有的输液泵、注射泵及心电监护仪数量按床位设置均不足。

⑥现有统计资料不够具体,我院已派2人到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学习系统的统计工作 ,现正在开展系统的统计中。

3.我院创“二甲”医院的态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精神,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进一步完善我县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院愿举全院之力,努力创造条件,不怕困难,攻坚克难,艰苦奋斗,争取创建二级甲等医院成功。

4.县政府、卫生局对我院创“二甲”医院的建议和意见:

创“二级甲等医院”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

广,涉及编制、人事等一系列的问题,政府将针对普安县人民医院的实际困难,给予协调解决,相关部门也应给予支持。我们有信心,有决心,举全县之力,创甲工作一定能取得成功。

5.需要县政府、州县卫生局给予支持的具体问题 ①关于人员配置:

希望由县人民政府,县编委给予我院与二级甲等医院床位设置相适应的人员编制,相关部门组织考核等,大力引进卫生科技人才和新进卫生技术人员,使人员与床位数比例适合; ②人才培训问题:

希望卫生主管部门能协调我院大力扶持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到上级医院学习,重点培养,培训费用由卫生主管部门支持。由州卫生局及州医学会牵头,给我院专科建设政策倾斜,使我院大力扶持的专科带头人能担任州级医学会各科分会常委。 ③欠缺设备问题:

普安县人民医院将尽最大努力,克服一切困难,按“二甲”医院的标准,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普安县人民医院

2010年6月16日

推荐第4篇:上报房地产备案文件

上报房地产备案所需材料目录

注:红色为银都项目应提交的备案材料

1、商务局的批复文件(写明是否返程投资及增资用途);

2、投资方签署的申请书(注明是否返程投资及增资用途);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独资企业仅提供章程,外国投资者合资设立独资企业,须提供合资协议)[变更企业提供修订后的合同、章程];

5、新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在经营范围里注明:是否返程投资及增资用途[如开发XX项目、XX地块]);

6、新批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变更的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复印件);

8、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复印件);

9、外方经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台港澳为公证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10、涉及股权转让的还需要提供股权转让协议;

11、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3、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或简历;

14、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15、文件清单及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号码);

16、股权、项目转让及并购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境外投资者购买境内房地产企业股权,或购买境内企业房(地)产并从事房地产建设经营的,投资者应向审批部门提交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保证函;

(2)境外投资者购买境内房地产企业股权,或购买境内企业房(地)产并从事房地产建设经营的,境内房地产企业应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变更备案证明;

(5)境外投资者购买境内房地产企业股权,或购买境内企业房(地)产并从事房地产建设经营的,或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权的,应向审批部门提交职工安置、银行债务处理及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金的材料。

返程投资定义:

境内企业或个人以其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的企业名义,对境内开展直接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控制境内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

推荐第5篇:上报旗政府工作总结

克人口发„2007‟23号

关于上报《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旗委、旗政府办公室:

现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7上半年工作总结‣随文呈上,请审示。

克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总结 抄报:赤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克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7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20份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7年上半年,在旗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全旗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的促进了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现将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础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07年3月末,全旗总人口221532人,非政策出生42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4.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1.7,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人口出生率为3.74‰,死亡率为2.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5‰;跨县境以上流入人口总数2354人,期末以婚育龄妇女总数49996人,独生子女领证人数8446人;期末选用各种避孕方法人数47567人,本期共施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1678例,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指标。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2007年3月30日,旗委政府组织召开了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及早安排部署2007年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苏木乡镇党委书记,苏木达、乡(镇)长,分管副苏木达、副乡(镇)长,计生办主任,服务所所长,旗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企业负责人,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全体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170余人参加了会议。旗委书记李欣华亲自到会并

2 做了重要讲话,会上兑现了200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2007年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和以往不同的是,全旗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公布了•克企业计划生育管理规则‣,明确了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职责和工作责任。

(二)党政领导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问题。

2007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结束后,旗党政主要领导4次听取了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工作汇报。旗长办公会2次听取了旗人口计生局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的工作汇报。2007年第2次政府常务会上决定,在保证上级专项扶持资金的基础上,由旗财政列支150万元,由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解决旗乡服务站设备不足问题,确保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2007年6月,利用专项资金为全旗各基层服务站配齐了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紫外线消毒车、手术床、手术包、药具展示橱、敷料柜、高端商用计算机、激光打印机等设备。通过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了全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三)开展了“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宣传月活动。2006年12月初,人口计生局着手部署“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宣传月活动。旗人口计生局制定了•克什克腾旗开展“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少生快富”领导小组。召开了旗计划生育服务站和

3 苏木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全体人员参加的关于在全旗内开展“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宣传月活动的动员大会暨启动仪式。具体安排部署“少生快富”工程活动。2006年12月20日,全旗“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工作宣传月活动正式开始,旗计划生育局在经棚镇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邀请旗老年文艺宣传队、旗广播电视台、为本次活动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认真做好奖励标准、资格确认,奖励资金的管理和发放、责任追究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各苏木乡镇通过板报、墙报、橱窗、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专项宣传,印制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使广大群众全面深入的了解“少生快富”这一德政工程,转变落后观念,脱贫致富。本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5辆、宣传工作人员30名,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全旗各部门单位张贴宣传标语30余条,“少生快富”思想深入人心,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决定》。

2007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公布。作为指导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确立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的人口发展战略理念,对新时期我国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新一轮全面部署。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央•决定‣精神,2007年2月10日,中共克旗委宣传部、克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旗内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4 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通知‣,在全旗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精神的热潮。旗广播电视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每天早、中、晚三次播放中央•决定‣,加大宣传力度,使中央•决定‣精神深入人心。旗人口计生局在全局职工大会上进行了系统的学习了•决定‣,制订了学习贯彻•决定‣的具体措施,结合“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等有效载体,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力,在经棚镇区醒目位臵悬挂•决定‣宣传条幅,并出动了宣传车,在经棚镇区对•中央‣决定进行了宣传。各苏木乡镇印制了宣传•决定‣的宣传品,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宣传活动。在全旗计划生育业务培训班上,乡村两级计生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央•决定‣精神。同时,各级计划生育协会把学习宣传中央•决定‣与开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实施“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动“少生快富”工程,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消除性别歧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此次宣传活动共制作横幅6条,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出动宣传车5辆,在全旗掀起了学习中央•决定‣的学习热潮。

(五)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求实年”活动。

2007年3月1日,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开始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以出生人口和避孕情况大清查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求实年”活动。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计划生育“求实年”活动,成立了以政府旗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提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

5 则,严肃工作纪律,彻底摸清人口底数,确保统计质量,推动人口和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3月7日,旗人口计生局专门召开了各苏木乡镇计生办主任、统计工作会,专题安排部署计划生育求实年活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2007年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求实年”活动的通知‣,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各苏木乡镇按照“统一政策、统一口径、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工作方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求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按方案开展活动。“求实年”活动确定2007年3月11日至4月30日为集中清查阶段。清查采取在乡村两级进行全面的入户调查,同时采取议查、召开村民座谈会,查看报表、帐卡和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库等方式,彻底清查2005年9月至2007年3月的政策外生育、瞒漏报非政策生育、早婚早育、非婚生育、流动人口非政策生育、党员干部非政策生育、非政策生育后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避孕措施、非政策怀孕、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通过“求实年”活动,全旗共清查2005年10月至2006年9月非政策出生共62人,当年上报35人,2007年补报27人;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非政策出生42人。当年非政策妊娠159人,其中132人已终止了妊娠,并落实了长效避孕措施。我们认为,通过“求实年”活动,劣实了计划生育工作基础,缓解了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工作压力,促进了基层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理性的回落了不切合实际责任指标,切实提高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实际收效特别明显。为搞好“求实年”清查工作,旗人口计生局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

6 把现行生育政策、避孕节育常识、有奖举报制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举报电话等内容,用宣传单形式,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目前,全旗各苏木乡镇按着计划生育“求实年”活动方案的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着此项工作。

(六)完成了对苏木乡镇的督查和全旗人口与计划生育半年责任目标的检查验收。

今年上半年,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加大平时工作督察、抽查、检查力度,强化经常性工作,做到重点工作专项督察,经常性工作不定期抽查,工作薄弱地区突击检查,并把抽查、督查、平时监控情况,作为责任制考核内容。上半年,旗人人和计划生育局对全旗各苏木乡镇共进行了四次督查,通过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消除工作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4月20日,旗委政府组织了全旗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半年检查验收,今年的检查验收工作,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全旗组成一个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旗人口计生局干部组成,全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了计生人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历经13天,全面完成了全旗13个苏木乡镇的检查验收工作。对查出的问题与乡镇苏木公开反馈,对各乡镇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全面完成2007年责任目标提供了重要依据。

(七)加大性别比偏高专项工作治理力度。

2007年3月,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克什克腾旗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控制性别比专项治理的各项制度,在全旗范围内扎实开展性

7 别比的专项治理工作。为了推进全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专项治理工作,人口计生局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关爱女孩行动”为主题,以强化部门配合、综合治理为手段的声势浩大的性别比专项治理宣传活动。全旗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了中央•决定‣精神,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通过电视专题报道的形式向全旗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和失调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旗、苏木乡镇活动。2007年3月,旗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苏木乡镇活动的通知‣,全旗各苏木乡镇按着创建活动方案,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先进苏木乡镇创建活动。一是新建苏木乡镇服务所6处,按要求配备了必要的技术设备,规范了科技文书档案。加强了服务室环境建设,把服务室建设成了以人为本、亲切温馨的育龄妇女咨询、检查、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万合永镇、宇宙地镇、红山子乡通过了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验收。二是加大了“三查一治”工作,实施“三大工程”。各苏木乡镇实行“三查一治”签到制、补查制、奖励制、脱环追究制、孕情丢失追究制等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三查一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开展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专项推进工作。从5月份开始,旗计划生育指导站结扎手术工作队按手术进度表逐个苏木乡镇实施女扎手术。截止目前,全旗已完成女扎手术349例,覆盖同期出生120%。旗人口

8 计生局组织各苏木乡镇计生办主任统一到外地考察学习,对技术服务、宣传工作进行了统一学习,以此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九)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根据上级计生委的文件要求,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调查、确认、审核、申报等工作。对新增的符合条件享受奖扶待遇的人员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确保其准确无误。旗人口计生局认真落实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少生快富”工程等工作;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开展“关爱女孩”、“幸福工程”等工作,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户和女孩家庭户的社会地位。同时人口计生局还高度重视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的摸底调查工作,为2007年兑现待遇提供重要依据。确保奖励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十) 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推进工作,控制非政策出生。

旗人口计生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控制非政策生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政策处理力度,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推进。一是通过专项推进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巩固和完善协调执法机制,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人口计生局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保证了执行效果。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引导群

9 众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从源头上切断非政策生育隐患。截止2007年3月末,全旗统计上报非政策出生42人,较去年同期增加21人,全旗计划生育率为94.9%,较去年同期下降2.7个百分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件,正在执行的案件3件。

(十一)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

2007年3月,中共克旗委办公室、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克旗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则‡的通知‣,以加强对旗内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规则‣的出台,使全旗厂矿企业人口计生管理逐步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加强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全面推进克旗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打下了坚持的基础,对全旗企业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针对克旗的实际情况,正在研究探索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模式,以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十二) 强化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2006年底,旗人口计生局协调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对全旗计划生育主任、统计、技术人员进行了统一调配,共调整主任2人,调整统计人员6人,技术人员4人,其他工作人员2人。通过合理的调配,解决了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不平衡的问题。

2007年3月上旬,人口计生局会同人事、劳动等部门,参照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年末对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的考核结

10 果,与各苏木乡镇苏木党委政府对全旗乡村两级计生干部统一进行了计生队伍的年度考核工作。全旗乡级计划生育干部92人,其中技术人员36人,公务员1人,乡级计生干部考核中,优秀17人,占考核总人数的18%,称职75人,占考核总人数的82%。全旗村级计划生育专职工作员144人,均为女性,女性比例达100%。大专以上8人,占总人数的6%,高中以上136人,占总人数的94%;考核的144人中,优秀37人,占考核总人数的26%,称职94人,占考核总人数的65%,不称职13人,占总人数的9%。目前对同兴、经棚、万合永、土城子、乌兰布统、宇宙地等地不称职的13名村级计划生育专职工作员进行了调整。同时通过多次培训提高了计划生育干部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2006年11月始,人口计生局组织乡级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在旗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轮岗培训,每批有5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为一个月,以此提高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2007年4月7日,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培训班拉开序幕,来自全旗各苏木乡镇计生办主任、统计、政法工作人员、服务所长、村级计划生育专职工作员,林业、水电、厂矿企业计划生育专职员,旗计生局全体干部26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为期三天,特邀了市计生委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授课。从分析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特点和新任务入手,着眼于克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从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计划生育

11 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班气氛热烈,效果显著。同时,人口计生局各业务股室对计划生育规划统计、宣传、科技、政法、协会等具体工作也进行了专题培训。此次培训为今后各项业务工作的准确程度与整体工作的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全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全旗计划生育工作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2007年6月份,全旗各苏木乡镇服务所全部配齐了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6月5日开始,全旗计划生育医技人员在旗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了为期一周系统培训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十三)改进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加大平时工作督察、抽查、检查力度,强化经常性工作。

人口计生局本着重点工作专项督察,经常性工作不定期抽查,工作薄弱地区突击检查的方针,加大了平时抽查、督查及监控力度,并把抽查、督查、平时监控情况,作为责任制考核内容。2007年1月上旬,人口计生局对 “少生快富”、独生子女奖励、农村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双女结扎奖励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2007年3月22日始,对全面工作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宣传贯彻中央•决定‣情况进行了督查。2007年4月初,重点对 “求实年”活动开展情况和“三查一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计生办主任会议,安排解决,切实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执行力度,得到了良好的成效。2007年5月,对各苏木乡镇创建优质服务情况进行了督查。

(十四)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和谐型机关。

12 人口计生局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和谐型机关活动,努力在全系统营造热爱学习、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团结向上,奋力拼搏的工作氛围,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正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

(十五)接受了自治区、赤峰市两级人口计生委的调研考察工作。

2007年,赤峰市、自治区人口计生委领导先后来克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协会工作等进行调研。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做了周密的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得到了区市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认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信息准确率不高。

全旗半年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存在漏报出生现象,部分苏木乡镇存在虚、错报避孕措施,漏报计划生育手术情况,大部分苏木乡镇计算机管理的全员人口和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不同程度的存在误差。

(二)非政策出生人数增加,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偏低。全旗当年非政策出生人数已达42人。由于缺少必要的行政手段,面对这些出生人口中不符合政策的生育行为,行政执法束手无策,给社会抚养费征收带来困难。

(三)创建优质服务先进苏木乡镇活动存在差距。一是部分地区虽然新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但是服务站的建

13 设规模不高,从长远看,不能适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要求。二是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素质偏低,服务意识不强,技术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旗服务站由于技术人员退休等原因,技术人员不足,影响了全旗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经常性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个别地区弱化经常性工作,注重重点突击,工作基础相对不牢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着死角。经常性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薄弱环节。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半年,我们在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三为主”工作方针,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以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为着力点,深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生育关怀”等大型宣传活动。强化经常性工作,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把基层基础工作做实做好,稳定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

(二)采取有力措施控制非政策生育。一是要注重控制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和流动人口的非政策生育等问题。对流动人口的非政策生育问题要加大监控力度,一经发现,及时处理。二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国家指导下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狠抓节育措施落实工作,加大性别比专项治理力度,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缴力度,

14 从源头上控制非政策生育。

(三)认真做好优质服务先进先苏木乡镇创建活动。按照优质服务先进苏木乡镇的创建标准,认真做好优质服务先进苏木乡镇创建工作。要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行国家指导下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妇引导他们自觉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汉族公民已生育二孩(蒙三孩)以上育龄妇女尽量采取结扎手术,努力控制非政策生育;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大工程”,提高对育龄群众的服务水平。

(四)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统计信息准确率。

按照基层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对计算机管理的全员人口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强化月变更、季核对、年整理,保证各类帐、卡、表、册和计算机存储的数据一致,提高统计信息准确率。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专网开展信息引导服务,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五)狠抓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

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处“两非”案件,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联席会议、人工终止妊娠审批、孕情监测、死婴档案管理、有奖举报等监管制度,积极收集“两非”案件信息、线索,加大追查力度,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各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治理,把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充分利用计划生育网络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在旗电台、电视台开办计划生育法制宣传专栏,利用乡、村人口学校、发放宣传品等有效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制造舆论氛围,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奠定良好的基础。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依法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用法律手段保证社会抚养费征收。

2007年下半年,我们将在旗委、政府的政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发杨计生人不怕困难的精神,努力工作,开拓进取,扎实做好下半年的工作,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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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XXXXXXXX办事处:

根据《XXXX关于加快推进现代都市设施农业建设的实施意见》(X委发5号文件)第四项第三条“扶持农业高端项目发展:园区内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从事精品农业生产的连栋温室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每平方米一次性给予补贴400元”。在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大连绿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旅顺口区铁山街道牧羊城村(尹家)建设蝴蝶兰智能连栋温室23184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8264平方米建蝴蝶兰智能连栋温室两座,现已投入使用,蝴蝶兰花卉也陆续上市;二期6740平方米及三期8180平方米智能连栋温室预计在2011年11月末完工并投入使用。

公司已建成并投产的高标准智能连栋温室内设国际先进的温湿度调控设备和高档苗床,是国内功能最全、设备最先进的多功能温室之一。目前生产的蝴蝶兰花卉系列产品,品系先进、品种齐全、品质优良,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公司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发展科技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花卉种植及种苗繁育,同时带动了当地花卉种植业和种苗繁育业向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型农业发展壮大。特呈请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办事处与 旅顺口区人民政府协商落实此文件,把政策金尽快落实到本

公司,这样利于促进本公司花卉产业进一步发展。

特望批复为盼。

XXXXXXX村民委员会

XX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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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人防函[2004]27号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贯彻执行人防工程建设规定和

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函

市建委、市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市投资服务中心:

为了加强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人民防空工程,贯彻落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政策,有效地促进我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科学协调的发展,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物价厅《关于重新核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4]12号)、陕西省物价厅《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陕价费调发[2004]19号)、西安市物价局《转发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市价费发[2004]204号)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有关精神,现就西安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定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核准如下:

一、西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按照下列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三米(含三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六级(含六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

(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它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两千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4~5%集中修建六级(含六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

(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集中修建六级(含六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四)、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十层以下或基础埋深三米以下地面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民住宅楼,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6B级国家规范未出台前,暂按总建筑面积的4~5%修建六级防空地下室。)

二、西安市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

确因地质、地形、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实同意,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一)6级防空地下室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500元;

(二)6B级防空地下室的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900元(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6~8%核准);

(三)新建居民住宅楼、危房翻新住宅项目,地面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收费。

三、本标准自2005年元月1日起执行。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关于陕西省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0]07号)废止。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推荐第8篇:小额贷款政府文件

保政办发[2012] 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康县小额担保贷款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保康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保康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大力支持我县全民创业,切实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以及中央、省有关部门关于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县农行、县农商行、县邮政银行、县人社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为解决各类扶持对象自主创业,以及吸纳安置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因自有资金不足,经贷款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由经办银行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贷款。

第三条 小额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抵押担保、有贷必还”的原则,确保小额贷款的良性循环。

第二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四条 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主要是指具有本县常驻户口的创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个体从业人员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的自主创业人员(以下称“扶持对象”),以及吸纳安置扶持对象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扶持对象具体包括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妇女创业人员、自谋职业的退伍转业军人、未就业的高校毕

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失地农民、返乡创业的农民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五条 从事个体及合伙经营的自主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条件

(一)申请人应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二)申请人应当在银行无不良信用纪录,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并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四)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还贷能力的微利贴息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的娱乐业、建筑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美容美发);

(五)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六条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抵押反担保条件及有关材料

(一)财产抵押担保:申请人可以个人财产如房产、等值存单作为担保实物抵押。

(二)反担保:申请个人贷款可由国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财政供养关系)的正式在编人员以及具备相应贷款额度偿还能力、有固定收入的企业人员作为反担保人。

(三)反担保人需提供的材料:

1、反担保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其中有财政供养关系

的,本单位与财政签署意见,贷款到期未还的,财政局按一定比例扣除贷款人和担保人的工资;无财政供养关系的,单位负责扣还贷款人、担保人一定比例工作偿还贷款;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配偶声明(夫妻之间不能相互担保)。

第七条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贴息贷款条件及用途

(一)申请人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属于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的。

(二)企业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安置登记失业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以上,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规范,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和必要的运营资金、经营场所及设施;

(四)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相应的还贷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须接受经办银行信贷、结算监督及担保机构的贷后监管;

(六)服从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贷款只能用于企业与经办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

第三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第八条 贷款额度。凡符合扶持对象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城乡劳动者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符合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贴息贷款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中央财政和小额担保贷款所在地财政各承担一半。

第九条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第四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审核程序

第十条 个人或合伙经营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所需资料及审核程序

(一)贷款人到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携以下材料提出申请:

1、《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类培训证》;

2、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房产证);

3、贷款人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

4、担保人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

5、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证明、贷款人配偶声明;

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7、个人诚信报告;

8、合伙经营实体需执行人提交上述资料和合伙经营协议外,其余合伙人也需同样提交上述材料。

(二)经办银行会同保康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对贷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考察。

(三)担保中心为考察合格的贷款人办理担保手续,并移交银行发放贷款。放贷过程做到“一次性受理、一次性考察、一次性放贷”,贷款人将所需资料按要求准备齐全后,进入受理程序,从受理到放贷10个工作日办结。

(四)小额担保贷款本金实行到期一次性归还,经办银行应于每季结息日后5日内将贴息资金申请明细表和贷款计收利息清单报担保中心,经担保中心核实后报财政部门审核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到经办银行(属贷款人已付息的,由经办银行将贴息汇入贷款人账户)。

第十一条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贴息贷款所需资料及审核程序

(一)申请及需提供的资料:

1、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的申请报告;

2、湖北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国税、地税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报认定表;

6、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

7、企业职工花名册;

8、企业为职工(包括新增就业岗位)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9、企业提供贷款抵押相关资料(含房产抵押等);

10、职工《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类培训证》;

(二)担保中心对申请小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进行初审。

(三)经办银行、财政局和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联合对申请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进行实地审查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

(四)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批后的资料报送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按规定进行审核放贷。

(五)经办银行应于每季结息日后5日内将贴息申请、贴息明细表和利息清单(企业初次贴息时须附审批表)报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经担保中心核实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按政策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经办银行。

(六)经办银行会同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定期对企业资金运营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企业要积极配合,并主动出示相关资料。

(七)贷款到期后,贷款企业应按时归还贷款,并到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八)贷款企业需承担的责任:

1、贷款企业需保证申请资料的真实性;

2、贷款企业在贷款期间,如经营项目、经营场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担保中心备案。

第五章 贷后跟踪服务及贷款回收

第十二条 经办银行及担保中心要与贷款人保持动态联系,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等企业有关信息,对即将到期的贷款,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督促其按期还款。担保中心、经办银行共同负责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和依法追缴,确保贷款及时有效回收。

第十三条 经办金融机构要加强小额担保贷款授信管理,于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向保康县人民银行上报上月贷款发放以及余额变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人民银行、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等单位应定期召开季度例会,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管理监督。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试行)》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细则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各部门协调一致、扎实工作,确保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使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真正成为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0一二年 月 日

主题词:小额担保贷款 实施细则 通知

保康县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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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部、省、市有

关单位,驻区各部队:

《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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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证搞好地震应急工作,使我区处置地震灾害事件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应急预案》、《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地震灾害临震预报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经区政府批准,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变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并接受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区委分管副书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委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区人武部部长、武警中队负责人、团长、区地震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广电局、区粮食局、区移动通信公司、区电信局、区气象局、火车站、武警中队、区电力公司、区地震局、区城管局、市石油公司、部队(场站)、、预备役炮团、中心台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士J心。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震监测预报组、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水保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恢复建设组。

区政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承担全区地震应急工作外,还应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设立本部门地震应急办事机构。

人口疏散:£作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人口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市政府和区委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2、宣布临震应急或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3、统一领导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4、根据邀j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5、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实施紧急—十一“、7 .叉饭。

(三)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专业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指挥蔷;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地震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建设局副局长、区民政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地震局。

①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及时传达贯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③组织现二勿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汇总灾害损失情,一Jx口\'b和快速评估,及时了解灾区救灾进展情况。

④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⑤负责处j里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地震监测预报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地震监测预报组组长由区地震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民政局副局长、区统计局局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地震局。

①密切监观地震活动情况及变化趋势,及时收集和分析宏、微观异常数据;负责震情会商和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与应/刍\',Q-工作建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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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0

②发生地震灾害后,应尽快确定地震三要素,及时了解灾区

灾情,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③负责现场余震监测工作。0

④负责地震现场调查和灾情速报工作。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启动地震灾害速报网,组织灾区灾害调查并及时报

指挥部。

⑤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做好震情趋势判定和地震灾害评估工

作。

3、组织宣传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

局局长、区广播电视局局长、区人事局局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

区委宣传部。

①按照规,:之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

关信息。

②地震灾害发生后,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都应自动进入应

急状态,加大:耋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

作。

③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

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④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

临时任免意见。

⑤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4、治安保卫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检察院

检察长、区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公安分局。

①在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

导机关、金融系统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②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治安防范措施。

③维护交通秩序,实施紧急交通管制。

④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医疗救护防疫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区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市人民医院院长、中医院院长、市

、区疾病控制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区

卫生局。

①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

材、帐篷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②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

疗设施或建立f缶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③做好卫:主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⑤医药部门应积极调配充足的救灾药品。

6、交通运输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区交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地点设

在区交通局。

①在临震应急期间,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运输车辆

的准备工作及救灾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②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

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③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④区直各部门及驻市各单位的交通工具,都应无条件地服从

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征用。

7、通讯联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区电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地点设在区电信局。

①在临震应急期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

准备工作。

②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

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③具有通讯设施的部门,应当优先为救灾工作提供服务。

8、供水保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供水保障组组长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水利局副

局长、自来水公司麦积水厂厂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麦积水

厂o

①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力量对供水设施及管线进行检修加

固,排除隐患,并对排水工程进行清淤疏通。

②地震灾害发生后,供水部门应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

复被毁坏的供排水设施,保证灾区用水。

③积极配备第二水源,以便急用。

④对各单位自备水源进-/亍诟1查摸底,当地震灾害发生后,各

单位饮用水源应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9、供电保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供电所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电力

局局长、区商务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供电所。

①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

固。

②地震灾害发生后,供电部门要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

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③储备抢修更换用的电气元器件等物资。

1 0、生

10、活物资供应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财

政局局长、区粮食局局长、区商务局局长、区供销联社主任担

任,办公蚋。点设在区民政局。

①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

作。

②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指挥部的

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

应。

③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④积极组织灾民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11、

11、抢险救灾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副组长

由人武部部长、预备役炮团团长、武警

①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

术训练和抢险救灾模拟演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②地震灾害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

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③公安消防部门应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

体等次生灾害昀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险队伍抢

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2、恢复建设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区发改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局副

局长、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区行政执法分局局长、区农办主任、

区扶贫办主任、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发改局。

①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损

毁情况。

②提出重建计划,并报市政府。

③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建设资金。

二、地震应急响应

(一)地震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

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I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l 0日内可能

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Il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

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IIl级预警(黄色),就是对未来一年或稍长

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二)预警发布

省政府发布地震预警后,如果发现本辖区有明显临震异常,

情况紧急时,区政府可以发布4 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

向省政府及省地震局报告。

(三)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也震灾害,是指造成3 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

+ 损失占全区上每国内生产总值l%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

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 00人以下死亡,或造 A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A 20人以上、5 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四)地震应急响应的分级和启动

1级或Il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在省政府

的统一领导下,按省抗震救A指挥部的运作程序实施地震应急工

作。IIl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运作程序进行地震应急工作。IV级响应:应

对一般地震灾害。在省、市的领导与支持下,由区政府领导地震

应急工作,按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运作程序进行地震应急工作,

并请求省、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搜救支援。IV级地震应急

响应由区政府决定并报市政府批准。

三、应对一般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一)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启动IV级地震应急响应。区抗

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灾区

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迅速启动当地应急预案,尽快将受

。(三)请示市政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视情况实行特别管制措施。

(四)指挥部负责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救灾工作j指挥部各专业组及各有关部门,按指挥部确定的规模迅速开展应急行动,并随时同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络。

(五)以区民政局和区红十字协会为主,财政、卫生、交

通、铁路等部门参_力口,组织接受国内外援助物资和救灾款,并按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做好分配和发放工作。

(六)震后监测预报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灾区监测地震活

动和灾情调查,:辫随时将情况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七)涉外事务

除军事禁区和省、市政府确定的特殊区域外,申请到一般

地区救灾、考察、采访的外国科研人员、专家及记者,由区外事

办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处在灾区的来华外宾、外商和海外人士,

由邀请单位负:薏安置;外国来我区的旅游者和港澳台旅游者由区

旅游局负责安置。

(八)新睡单位要按照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在有利于

稳定灾区和全区:往会秩序及争取国内外援助的前提下,进行及

时、准确、实事隶是的宣传报道。

五、应对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

(一)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各成员迅速到位,指挥部成员及各专

业组以最快的速度赶赴指定地点集结,按省政府启动的l级或II级地震应急响应,在省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进行应急行

一I

功。

(二)积极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发挥驻军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临震应急反应

省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区政府即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按IIl级地震应急响应进行地震应急工作准备。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并对预报区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应急工作意见。

(二)区地震局应密切监视震情信息,及时收集、处理监测数据,分析震情发展趋势;邀请省、市地震局专家进行震情会商;根据震害预测数据库对未来地震损失作出估计,并报区政府。

(三)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专业组应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赶赴灾区。

(四)财政、粮食、卫生、食品药品、供销等部门积极筹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并对原储备物资和食品进行全面检查。

(五)供水、电力等部门应对生命线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并提出应急方案。

(六)公安、武警、司法等部门应加强对重要机关、金融单位、监狱等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

护社会稳定。

(七)新闻单位要做好应急宣传,按照规定发布震情,平思

地震谣言或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七、其它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士{妾j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

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系统内部应

急预案,按内部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应急情况

及时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地

震部门应派出:【乍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协助政府做好宣传工作,

平息地震谣言。噩地震局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并将结果及时上

报区政府。

(三)邻市,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近地区,但对我区造成了灾害损失或造成严重

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地震

应急响应。

八、其他事:页

(一)名讵术语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

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

泥石流、滑坡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严重影

响。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

以及通信、交通、广播电视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

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

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

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

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

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描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

卷b

≯/\o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政府批准发布,报市地震局备案。各乡镇、办事

处地震应急预案由乡镇、办事处发布,报区地震局备案。

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对各自承担的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专业组预案或单位内部应急预案要进行及时的

修订和完善,报区地震局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

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破坏性地震应急颈案》同时废止。

附录:地震灾情速报传真格式

×x×乡镇街道办事处地震灾情速报(第x×期)

速报人:××x

批准人:××x 截止

年月日时分,收集的灾情如下:

(1)震感范围

(2)死亡人娄(,受伤人数(可列出伤亡人员的地点)

(3)牲畜死伤情况

(4)房屋的破坏情况

(5)通信、供水、供电、交通受损等情况

(∽其他情:冗(地震造成的社会影响、群众情绪及政府救灾 情况等、》

注:

了靠!多::夕情况就填写多少情况,一次速报不必求全。

主题词:科技:.地震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市地震局,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 协办公室。

推荐第10篇:上报廊坊市规划局总结文件

关于上报2011年城乡规划工作总结的内容

三区四基地规划进展情况三区:

一、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区

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编制单位:美国柏诚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

完成时限:总规:2011年3月底;控规:2011年6月底 进展情况: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

二、新兴产业示范园区

牵头单位:固安新兴产业示范区

编制单位:美国柏诚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

完成时限:总规:2011年3月底;控规:2011年6月底 进展情况:产业规划、概念规划初步方案已完成。

三、现代物流园区

牵头单位:固安空港产业园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规划编制单位: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

总规:2011年3月底;控规:2011年6月底

进展情况:概念规划初步方案已完成;总体规划、控规未启动。

四基地:

一、养老基地

牵头单位:固安温泉商务产业园区

编制单位:天津城市规划设计院

总规:2011年3月底;控规:2011年6月底

进展情况:正在编制。

二、观光农业基地

牵头单位:农业局

编制单位:北京绿维创景设计公司

总规:2011年3月底;控规:2011年6月底

进展情况: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已完成,正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绿色有机蔬菜基地

牵头单位:蔬菜中心

编制单位:中国农业大学规划研究所

总规:2011年3月底;控规:2011年6月底

进展情况: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已完成,已上报省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宜居生活基地

牵头单位:规划局

编制单位:北京中社科城市与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

总规:2011年3月底;控规:2011年6月底

进展情况: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成果已完成,目

前已按照省环首都绿色经济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

省级新民居示范村规划编制情况:

1、独流新村(独流一排、二排、四排)新民居规划已编制完成。

2、大各庄新村(朱各庄村)新民居规划正在编制。

3、南五里铺新村方案已经过固安县规划评审委员会审定。

4、固安镇南街村方案已经过固安县规划评审委员会审定。

5、大韩寨新村(大韩寨二村、大韩寨三村)新民居规划正在编制。

6、马家屯新村(马家屯村)新民居规划正在编制。

7、公主府新村(公主府、西塘洋村、东塘洋村、胡各庄村)新民居规划正在编制。

8、义厚新村(北义厚村)新民居规划正在编制。

9、杲市新村(北市村)新民居规划正在编制。

10、朱村新村(朱村、大王村、前西丈村)新民居规划正在编制。

2011.11.22

第11篇:19月份工作总结(上报政府办)

安监局1-9月份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上级“安全生产年”有关工作部署,狠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使得今年1-9月份我县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的态势。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9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8起,死亡5人,受伤17人。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8起,死亡5人,受伤17人;工矿商贸实现零事故。1-9月份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控制指标的45.5%;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控制指标的50%;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0。

二、主要工作

1、强化目标考核,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全市和我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年初就拟定了全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下达,与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使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责任、重点明确。为检查各地各单位对县委、县政府年初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在5月底6月初,由县安委会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半年督查,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2、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一是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县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和各乡镇采用多种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安全防范宣传和教育,积极引导全县各级和广大企

业、群众关注安全生产;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培训。4月份,在我县举办了全市第一期公众娱乐场所负责人应急救援培训班,共计43名负责人进行了参训,进一步加强了娱乐场所事故应急处臵能力;8月份举办了一期全县乡镇(场)、工业园区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监站(办)负责人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共计培训人员9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了一线监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今年1-9月份,县安监局组织人员到市局参训烟花爆竹达300余人、危险化学品达200余人次、非煤矿山达4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三大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意识;三是编印了《金溪县安全生产指导手册》。为了进一步增强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素质,我局负责组织编印了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其它有关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经营建设指导手册,此书作为培训教材将大大提高培训的质量,作为学习资料将有助提高一线监管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和业务操作水平。

3、强化隐患排查,促进形势稳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头戏,我县历来高度重视、紧抓不放。8月份,我局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金溪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十项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走向深入和规范。今年我县实行了每月一次大排查,遇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县安委会又召开会议或下发文件对全县隐患大排查工作进行专项部署,确保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重点突出、覆盖面广、时间延续不间断。特别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更是走上了日常化和制度化。今年1-9月份,非煤矿山发出整改指令书11份,排查隐患123条,已整改115条,整改率 93.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共发出整改指令书36份,现场检查记录13份,现场强制措施1份,排查隐患141条,已经整改128条,整改率90.8%;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共发出整改指令书24份,排查隐患288条,已整

改270条,整改率93.8%。其它乡镇和部门上报隐患593条,整改520条,整改率87.7%。

4、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执法整治。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全国统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县实施方案,明确了打击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在9月10前全县各地各部门都进行了动员部署,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在全国统一部署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前,我县就已开展了四次联合性安全检查,并对一些非法违法等行为进行了联合执法。一是由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学校安全检查。主要围绕全县中小学校学生饮食、出行、住宿和周边治安环境安全开展了全方位地毯大排查,对存在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一些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二是由消防大队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消防专项检查。主要对全县所有公众娱乐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公众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执法;三是由交警大队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主要对全县车辆、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开展了安全整治,对一些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四是由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防雷防静电检查,针对全县所有易燃易爆企业和场所开展了防雷防静电安全整治,对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通过开展安全执法和整治,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教育了有关责任人员,有效维护了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平稳的发展环境。

5、强化工作措施,严格安全监管。为了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我县针对不同时段和不同行业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促进全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高危企业实施警示监管。由于高危行业其产品和原辅材料危险性较大,要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更高,我县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警示监管措施的基础上,接着在危险化学品和非煤

矿山企业推行警示监管试点,计划今年前在全县各行各业全面铺开警示监管工作;二是高温季节实施停产措施。针对高温天气易给高危行业带来很多事故隐患,为确保高温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提出了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有关强制措施:①烟花爆竹在高温期间一律实施全面停产检修,未经允许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②非煤矿山在高温期间除个别属重点工程需要并在加强监管外,其它企业一律停止爆破作业,未经允许擅自爆破作业的从严从重处罚。③危险化学品企业在高温期间,针对其产品性能和工艺特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险工艺和产品性能非常危险的车间和设备实施部分停产检修。④建筑施工在高温期间,尤其是在高温晴热天气(如中午、室温超过37℃),一律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户外曝晒和高空作业,不顾环境恶劣擅自违规施工的,造成事故将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其它行业企业,要加强安全监管,企业一律实行领导带班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高危行业执行隐患自查制度。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自主抓,关键是督促企业做到隐患自查自纠。我局在去年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隐患自查自纠试点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今年加大了工作力度,责令三大行业企业全部建立隐患自查自纠日志,全面落实企业全员隐患自查自改,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日常的安全监管重要内容;四是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今年以来,为了强化隐患治理工作我县实行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不论是哪个行业和部门,只要是排查出了重大安全隐患或者隐患到期未整改到位的,县安委会对隐患单位实施挂牌,县政府督查组实施督办,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对有关部门或乡镇进行通报,对企业下达停产整顿措施。

6、强化基层基础,提升本质安全。今年是全市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是进一步夯实双基提升本质安全的根本要求。结合实际我县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县动

员大会,明确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特别是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要求严格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着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其它各行各业按照全县工作方案,必须至少要抓出4家试点企业,明年70%、2012年100%覆盖的要求,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乡(镇)、单位和少数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存在重发展、轻安全或重生产、轻安全现象,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项措施也未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二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心理,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生产,导致一些安全隐患一直无法整改到位。三是安全生产执法较难。当前我县正处在大力实施招商引资跨越发展时期,在优化招商引资服务环境同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存在严不起来、执行不到位,尤其是对一些客商企业在执行安全“三同时”、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行为以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进行查处等方面,在实行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上存在难度、执行不到位。

四、下步打算

下步将围绕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以及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奋力拼搏,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按照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及我县工作目标,全面铺开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力争在最后一个季度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按照预定目标只多不少。

2、大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按照《金溪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十项制度》要求,落实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规范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上报,调动企业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激励

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组织电视新闻媒体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一些做得差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曝光,有力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为。按照全县打非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督促全县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排查到一起打击一起,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切实做到“除非务尽”,努力维护好我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岗位责任落实的开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坚持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广泛监督,督促企业真正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6、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是加强乡镇安监站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机构,健全网络,全面推开监管执法工作。

7、切实抓好局中心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抓好争先创优、新农村建设、信访维稳、招商引资、计生等中心工作,为实现全县大局工作目标和稳定而出力。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第12篇:公司名称变更说明上报政府

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XX公司是一家XX机构。公司于XX年获得XX荣誉、证书。 XX年XX月,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公司名称由原“XX公司”变更为“XX公司”,注册资本由XX万变更为XX万,公司营业地址、联系方式不变。

原经营范围:XX

变更后经营范围:XX

现变更后公司继续承担XX工作,现申请修改“XX”承担主体,恳请XX予以转报至XX。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第13篇:桃城区政府政务信息上报工作总结

桃城区政务信息上报工作汇报

去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从提高质量入手,抓领导、转观念、夯基础,创造性地开展信息上报工作,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新成果、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了解下情,科学决策,发挥了桥梁和参谋、助手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把握领导思路,找准上报信息的切入点。信息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体现服务领导的要求。为了编报更多的精品信息,我们坚持站在为领导决策和领导服务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反映情况,与领导同频共振。一是提高信息工作的主动性。我们克服“坐等信息”和“二传手’’的作法,时刻注意决策活动的动向,自觉主动地掌握党委、政府对信息需求的情况;主动参与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会议和研讨活动,提高信息工作与决策思维的贴近度;主动向领导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提高信息的可信度;主动到基层掌握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提高信息的准确度。做到了信息工作思路能超前,决策会追踪,经验会总结,问题会分析。如:我们编发的预测性信息《今年病虫害预计为中度偏重发生》等,较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了超前服务。二是捕捉适用对路的信息。我们在收集开发、选编信息的过程中,努力扩大视野,从全局出发,根据领导的要求和工作需要,掌握领导最关心的问题,努力使编报的信息适用对路。如:《当前肉猪短缺严重》等信息,都是跟踪领导思路捕捉适用对路的信息,对推进工作,促进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探索工作规律,抓住上报信息的着重点。我们针对信息具有的宏观性、全局性、政策性、敏感性等显著特点,侧重于从四个方面入手挖掘信息的内涵,力求编报信息符合各级政府的要求,提高信息的参考价值。一是围绕上级政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反馈信息。我们经常组织信息人员学习和研究中央、省、市政府在不同时期的方针政策,从上级政府文件和会议精神中抓住领导的兴奋点,从上级政策与我区区情的结合占、上找准突破口。尤其注意及时报送中央一些重要决策发布后亍部群众的反映、基层贯彻决策的具体部署和做法、决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充分体现信息为领导服务的职能。如:围绕我区贯彻十六大精神,我们编报了1O多条信息。前不久,经济工作会议结束后,根据我区贯彻这次会议的部署,我们又编报了多篇信息。二是围绕区内外的一些重大事件反馈信息。我们要求信息人员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责任感,放宽眼界,胸怀全局,及时收集周围干部群众对重大事件的反映。去年,围绕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代表们议论最多的话题,给区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有利因素和负面影响,拓宽上报信息空间;从更高更深的层面把握上报信息的走向和脉搏,多条信息被市采用。三是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反馈信息。如:去年我们上报的《警惕优惠政策优而不惠》等信息,都是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敏感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上级政府提供了重要情况。四是围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编报信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对此,我们认真调查,集中整理,先后分类上报了基层干部群众对上级政府工农业生产、市场经济、社会治安、农民减负、下岗职工就业等方面出台重大政策的反映,引起了上级政府的关注,上报的采用率也大大提高。

(三)突出地方特色,把握上报信息的不同点。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要做好上报信息工作,就必须全面了解和熟悉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要突出地方特色。为此,我们始终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及时寻找和捕捉与其他兄弟单位的不同点,认真整理上报信息。一是突出区位特色。我区地处城郊结合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地域交叉性比较明显。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先后挖掘编写了《茂南区大力发展融合经济》、《茂南区采取三项措施协调农企关系》、《驻村干部跑订单农民吃上订心丸》等信息,很快被市采用。二是突出工作特色。我们围绕我区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工作,搞好上报信息。如:围绕发展农业产业化编写的《茂南区农业产业化“六花”齐放》,围绕发展特色农业编写的《茂南区率先在全省出台玉米生产地方标准》、《茂南区四季豆、园椒等作物有望获得好收成》的信息都被采用。三是突出地方特色。我区近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上级领导较为关注。我们紧紧抓住这一点,及时编写了《茂南区依托技术人才优势培养畜牧技术人员及养殖户》、《茂南区罗非鱼产业基地建设不断壮大》等一批信息,采用率都比较高。

(四)坚持务实求真,遵循上报信息的基本点。一是准确反映信息。为了坚持信息的真实性,我们经常组织信息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把大量第一线的信息和基层的原始情况捕捉到手,特别是把那些领导不容易看到、听到的情况反映上去,既报喜又报忧,为各级领导了解重要的社情民意、解决基层问题提供了依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我们上报市被采用的《茂南区白色污染令人堪忧》、《茂南区支持龙头企业扩建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引起农民上访》等信息,既让上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又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快速反映信息工作的活力在于快。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活动,我们都能及时收集,紧急报送,避免出迟报、漏报和误报。如去年我区镇盛镇发生洪灾,围绕这一事件我们及时编发信息1O余条,今年我区金塘镇发生冰雹灾,我们又及时编发多条有关信息。三是深度挖掘信息。我们通过掌握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进一步综合分析、深度挖掘,提供超前性信息服务。

第14篇:落实政府文件情况

×××公安局民爆大队

关于落实×政办发【2014】×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情况的汇报

为切实贯彻落实×政办发【2014】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全生产工作,提高民爆物品综合防治水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政办发【2014】2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县公安局民爆大队立即组织领会了文件精神内容,成立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组并召开了专题安全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现将这次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共检涉爆单位25家,总计总计检查68余次,出动警力135人次,警用车40辆次,测爆仪32台次。检查中,检查人员各负其责,认真对照规范标准,查找事故隐患,对不符合爆破作业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该整改的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决不留死角,确保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这次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单3份,查出隐患7条。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我县爆破作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进一步好转,文明作业程度、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及安全防范理念大大提高。大部分企业能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组织了自查自纠。极少数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我县民爆物品管理较全国一些地区管理较为严格,部分重点工程安全管理理念跟不上。

2、涉爆人员流动性大,造成部分企业涉爆人员配备不足,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造成安全隐患。

三、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

1.各有关单位对查处出有关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组织专门警力,有针对地对一些重点工程开展业务培训,使其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尽快与我县的新形势新要求并轨。

3.与涉爆单位协商,借今年涉爆人员培训的契机培训一些必备的、可以长期固定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大力宣传贯彻《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发展。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人为本,做好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严把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关。

3.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许可证制度,坚决制止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4、加大排查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从问题的源头处进行防治。

5.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日常监督,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通过这次检查,对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我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以及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消除事故隐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县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15篇:石家庄政府文件.6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18〕28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 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 为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医规模进一步扩大,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占比达到25%左右,专业人才、服务技术、服务品质、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健康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的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构建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关系,打造医疗联合体。(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行政审批局、市金融办等)

(二)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支持社会力量深入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心理)、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专科医疗细分服务领域,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培育专业化优势。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集养老、康复、护理等为一体的养老院、康复医院。(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行政审批局等)

(三)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护理院。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市”建设,到“十三五”末,力争申报建成19个“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旅游、文化、生态等资源融合,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旅游发展委等)

(四)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协作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成果共享。推动经依法依规批准的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产品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持续推动成熟可靠的前沿医疗技术进入临床应用的转化机制建设。(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等)

(五)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提高服务品质,建立方便快捷的就医流程,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开展医疗服务私人定制,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健康体检、特色诊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多种个性化的服务。积极探索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的服务,打造“医-康-护-养”四位一体服务体系,多方位满足患者身心健康需要。(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等)

(六)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完善医疗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办综合性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护理院,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医疗与旅游融合,围绕我市旅游业发展规划,以特色高端医疗、中医药服务、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建设一批养生休闲、疗养康复项目,打造若干条健康养生精品旅游线路,培育健康旅游消费市场。促进医疗与体育融合,探索将医疗康复与健身运动相结合,在体检中心提供健康体质监测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开展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局等)

(七)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促进互联网与健康融合,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化应用,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诊断服务,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支持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石政办函〔2018〕104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的 意见

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的落实,结合我市商业办公用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现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1、进一步合理安排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调控土地供应节奏;以我市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当降低商服用地供应总量。(牵头单位: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

2、认真分析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情况,掌握存量商业服务业用地、科技研发用地数量和规划可建面积情况;对调查数据显示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及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新建项目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3、对于已出让或划拨、已开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居住用地;对于未出让或划拨、未开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如位于新客站、老火车站、北站等区域规划的商业服务业核心区,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居住用地。

对于调查数据明确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大、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在满足环保、日照、公共设施配套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申请调整为居住或其他用地性质,并结合控规动态维护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比例,调整为居住用地的比例最高不应超过原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的70%。调整后,国土部门相应调整土地出让金。(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

4、已供地的商业办公项目、已开发的商业办公设施,减缓预售许可办理速度,以减少上市量,减小市场库存量;已办理预售许可、不动产登记的,鼓励自持物业进行经营租赁,或发展其他功能。(牵头单位:市审批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5、鼓励利用现有的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建筑发展“大众创业”、“互联网+”等国家政策支持的新兴产业及养老康复、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产业。对于商业办公类建筑,变更使用功能后仍为民用的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时,不再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工业仓储类建筑,变更使用功能为民用的建设工程,且满足相关环评、安评要求,规划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再行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消防支队)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2日

第16篇:政府采购文件目录

政府采购文件汇编目录

一、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02)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14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24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4号)27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 56号)30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4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37

二、财政部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2004) 41

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号2004)57

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20号2004)63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61号2010)68

5、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局82号令1998)751

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13号2004)77

7、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财库[2001]21号)103

8、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118

9、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19号)132

10、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138

1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145

12、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财建(2004)300号)146

1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 建设部 财建[2004]369号)151

14、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财库[2007]1号)164

15、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

[2007]2号)166

16、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等10部委 发改法规[2008]1531号)168

17、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政部 财建[2009]648号)172

18、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2010]133号)177

三、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04]185号)181

2、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184

3、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186

4、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财库[2006]47号)187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90

6、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29号)192

7、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

[2007]30号)197

8、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31号)203

9、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07

10、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0号)212

1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217

1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220

13、关于调整公布第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财库[2011]20号)221

14、关于调整公布第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财库[2011]21号)224

第17篇:政府文件的法律意见书

国 辉

2016

01

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 关于威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法律意见书

威海市地方税务局:

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国辉律师作为威海市人民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根据贵局的委托,现就贵局关于“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出具主体合法。贵局作为地方税收征收主体,有权就印花税核定征收的有关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因此,出具主体合法。

二、制定程序合法。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5第4号)文件等规定而制定,没有超出法律的授权。因此,制定程序合法。

三、关于“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内容合法。就关于“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内容看,没有违背上位法之处,也没有抵触之处。因此,其内容合法。

综上,本律师认为该“关于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条件。 上述意见,敬请参考。 此致

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

律师:国辉 2016年2月29日

第18篇:苏州政府关于鉴定文件

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来源:搜狐焦点网

2011年08月06日10:27 我来说两句(0)

(2011年6月28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制定2011年7月16日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1号

《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6月28日制定,并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7月16日批准,

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1年8月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包括房屋结构安全、房屋安全鉴定、

危险房屋防治、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

军队房屋、宗教房屋及文物保护建筑、控制保护建筑的使用安全管理,房屋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

用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行政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县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使用安

全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市容市政(城管)、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应

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按照设计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结构的安全,不得影响毗连房

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房屋安全的行

为。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

对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予以表彰、奖励。

第八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档案,依法公开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

房屋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等信息,方便单位和个人查询、监督。

第二章 房屋结构安全

第九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经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拆除或者部分拆除具有承重作用的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板等构件;

(二)在承重墙体上增开或者扩大门、窗、壁橱,变更门、窗、壁橱位置;

(三)在柱、梁、楼板上增开或者扩大洞口;

(四)超过房屋原设计承载力增加荷载;

(五)拆改公共建筑中具有抗震、防火功能的非承重结

构。

前款规定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还需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在农村宅基地自建自住房屋上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可以不办理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

第十条 申请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登记证明或者其他确认权利的有效证明,使用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

同意的书面证明;

(四)涉及共用部位的,提交共用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五)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房屋结构改造设计方案,或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可行性方案。

设计单位、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方案负责。

第十一条 有关部门在办理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消防、户外广告设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等行政许可事项时,涉及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房屋结

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决定和许可的方案实施改造,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和许可的方案,并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

他房屋管理单位。

承担改造任务的施工者应当按照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决定和许可的方案实施改造;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不能提供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决定和许可的方案,施工者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房屋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中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设计

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

房屋转让或者出租时,转让人或者出租人应当将房屋主体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和房屋结构改造等事项,在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方式书面告知受让

人或者承租人。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有权向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城建档案机构、出售人或者出租人查询房屋主体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和结构改造等事项,被查询人有义务配合查询。

房屋没有设计文件或者设计文件没有规定合理使用年限的,参照房屋结构耐用年限确定。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实施装饰装修登记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房屋管理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告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按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手续;对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施工者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行为应当劝阻,并及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第三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五条 房屋安全鉴定,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文书,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超过房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

(二)遭受地面沉陷、地震、台风、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损坏,需要继续使用的;

(三)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已投入使用,未确定其安全性的;

(四)在房屋上设置大型广告牌、水箱、水池、铁塔、花园、游泳池等设施设备的;

(五)因施工、堆物、撞击等行为危及房屋安全,或者因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现象,需要继续使用的;

(六)公共建筑超过房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一半,改变原设计结构、用途,而且五年内未作房屋安全鉴定的;

(七)在农村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有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用于出租、改变用途,

并且涉及公共安全的;

(八)其他依法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

前款规定的房屋安全鉴定,应当整体委托鉴定。其中,第二项的鉴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委托;第四项、第五项的鉴定由建设单位或者行为实施人委托;其他项的鉴定,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委托。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房屋办理交易过户,或者办理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消防、户外广告设

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等行政许可事项时,有关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七条 进行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施工区周边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保存原始记录;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

的单位进行跟踪监测,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对受到工程建设影响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要求房屋

安全鉴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因工程建设造成房屋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治理修复、赔偿等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安全鉴定协议,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文

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鉴定的程序、方法和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范,客观、真实反映房屋安全

状况。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对其出具的鉴定文书负责。

第十九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为非危险房屋的,

应当在鉴定文书上注明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期限。

第四章 危险房屋防治

第二十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经常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在台风、暴雨、汛期季节,应当做好排

险解危工作。

遭遇洪水、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及时做好排险解危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治理:

(一)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可以解除危险的房屋;

(二)变更使用,适用于改变用途后能够安全使用的房屋;

(三)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四)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五)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

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异产毗连房屋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共同治理。

第二十二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修缮治理;未及时修缮治理且危及公共安全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修,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发生的费用由房屋所有人或者相关责

任人承担。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农村自建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修缮治理;未及时修缮治理且危及公共安全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分工指定有关单位代修,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发生的

费用由房屋所有人或者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对成片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成片危险房屋的改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有关

部门和房屋所有人逐年改造。

第五章 房屋白蚁防治

第二十四条 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各类房屋进行蚁情检查,发现蚁害的,及时组织灭治。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发现房屋蚁害的,应当向白蚁防治管理机构报告并及时灭治。

第二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和依法应当申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实施

白蚁预防处理。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办理房屋预(销)售和权属登记时,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该项目已经

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白蚁预防质量保证内容应当载入房屋质量保证书。

依法应当申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工程,在申办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出具白蚁防治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七条 白蚁防治单位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药物,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白蚁防治,并建

立白蚁防治档案。

第二十八条 白蚁预防的包治期限不得低于十五年,白蚁灭治的包治期限不得低于两年。

第二十九条 白蚁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原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免费予以灭治。

未经白蚁预防和超过包治期限的房屋,灭治所需费用由房屋所有人承担。房屋所有人生活特别困难的,

可以予以减免费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擅自实施改造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设计单位、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方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按照房屋结构改造安全行政许可决定和许可的方案实施改造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出具虚假鉴定文书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白蚁防治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物,或者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白

蚁防治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将房屋主体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五

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实施装饰装修登记制度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发现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行为未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七条规定,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知其限期委托鉴定;逾期不委托鉴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房屋所有人或者相关责任人承担,并可以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

三千元以下、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建筑,是指交通、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商贸、餐饮、人力

资源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

本条例所称房屋结构耐用年限、施工区周边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5年12月29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苏州市

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19篇:新型墙体材料政府文件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

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财非[2007]668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2]55号)、《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 142号)和《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综 [2003]297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大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支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2]55号)、《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综 字[2003]297号)及相关行政法规,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财政部门是专项基金的征收主体,财政部门可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墙体材料革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墙改管理部门)征收,或者经财政部门同意,由墙改管理部门再委托其他部门、单位征收。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专项基金的征收工作由市建筑节能管理处负责。

其它各区、市、县对各自行政区域内专项基金征收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墙改管理部门确定。

第四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总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专项基金。

竣工验收前按照实际建筑面积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及建筑节能效果,确定具体专项基金缴费金额,实行多退少补。按实际缴纳的专项基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填报《大连市墙改专项基金预交回执单》(见附表1)。经墙改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标准预缴专项基金。

在主体工程完工,墙面未装饰前,建设单位应填报《大连市建筑工程墙体(保温)材料使用及建筑节能情况中期核验表》(见附表2),并申请墙改管理部门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和建筑节能施工情况进行核定(以下简称中期核验)。

第六条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按下列情况进行专项基金结算。

建筑工程(包括基础、临建、围墙等)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100%返退结算预缴的专项基金。使用限制使用的墙体材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用量在60%以上的,按照新型墙体材料实际用量50%返退额预缴的专项基金。

有下列情况的建筑工程不予返退专项基金:

1、使用禁止使用的墙体材料;

2、新型墙体材料用量在60%以下的;

3、竣工工程未经建筑节能核验或末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

4、末申请中期核验,擅自装饰的;

5、未按规定及时预缴专项基金,经查处后,所交专项基金不予返退。

新型墙体材料、限制使用墙体材料和禁止使用墙体材料目录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不定期发布公告。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报验前,向墙改管理部门申请结算专项基金,提交专项基金预收款票据、中期核验报告、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和建筑节能核验报告,并填写《大连市墙改专项基金返退结算表》(见附表3。)

第八条 墙改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基本确认工作,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确认的金额和比例办理返退结算手续。

第九条 返退结算后,财政部门应使用“一般缴款书“填列第103类“非税收人“科目第 01款“政府性基金收入“第19页“墙改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及时将专项基金余额划缴国库。

第十条 为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成套技术应用,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列入市级以上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计划的项目,经市建筑节能管理处 报市财政部门同意后,予以缓交专项基金的政策支持。示范工程项目由市建筑节能管理处组织申报,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后实施,示范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市 建筑节能管理处负责。

对已列入示范工程项目,而未按照审定方案实施的,或未通过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的,除追缴专项基金本金外,双倍征收滞纳金。

第十一条 征收专项基金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和印制的专用票据。

第十二条 各区、市、县自行征收的专项基金,必须向市建筑节能管理处上缴20%。财政部门按当年实际入库额的2%计提和拨付专项基金手续费;

第十三条 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专项基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和降低征收标准;不得向施工单位和墙体材料经销商重复征收专项基金,严禁在 专项基金外加收任何名目的保证金或押金。市财政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每年定期对专项基金征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墙改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予以免缴专项基金;

(一)非营利性社会福利建设工程;

(二)道路、桥梁、航道、给排水设施建设工程;

(三)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四)环境污染治理和废渣、废水、废气综合利用建设工程;

(五)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古建筑修缮工程;

(六)省、市政府批准免缴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十五条 享受免缴专项基金的工程项目,应按照有关墙改和建筑节能要求进行管理,并接受墙改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未达到要求的除追缴专项基金本金外,并征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产品生产线的贴息、科研经费、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墙改与建筑节能宣传以及事业经费等方面,具体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末及时足额缴纳专项基金的,由墙改管理部门责令补缴,并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未缴专项基金0.05%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 凡未办理预缴和结算专项基金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应的工程建设手续。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照《关于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0篇:政府补贴相关文件(典当行)

2009-08-06

典当融资首次纳入政府补贴范围

金融危机让中小企业的资金链更加紧张,典当行成为中小企业一解燃眉之急的重要渠道。我市目前有10家具有典当经营资格的典当行,记者采访部分典当行了解到,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相比,典当行的融资程序和时间更快速便捷。为鼓励典当行向更多中小企业融资并规范该行业发展,我市日前出台典当融资补贴政策。业界人士解读,此举表明政府有意促进典当行业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典当行月息可比银行更低?

位于火炬区张家边的中山市正泰典当有限公司,其副总经理张俊伟对记者说,如今的典当行,早已不是“山穷水尽”才投奔的地方,它已经演变成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融资的重要渠道了。

“客户开来汽车做质押,最快半个小时就可以让他拿到钱。”张俊伟举例说明典当行融资的便利。

典当行作为一种短期融资方式,以其简单、便捷、额度灵活等特点,解决中小企业短期融资的燃眉之急,是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的有效补充。相对于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月利率较高。《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房地产低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典当行的月利率完全可以比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月利率更低。”张俊伟认为,管理办法对费率只规定了上限,没有规定下限,许多企业不了解这些,认为典当行就是“放高利贷”,不敢前来融资。

典当行利率是否可以比银行更低?中山市信诚典当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杞鹏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个别典当行自行大幅下调利率,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是一种伤害。少数违规经营现象的存在,已经给典当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冲击,规范行业发展才是长久之计。

政府出台典当融资补贴政策

和浙江、上海、北京相比,广东典当行业发展相对较慢。与金融危机后浙江省典当行融资供不应求的现状比,广东企业对于典当行融资仍心存顾虑。

张俊伟称,金融危机并没有让广东省的典当行生意火爆,一些中小企业订单减少,不敢在困难时期负债经营。不过他感到欣慰的是,我省今年5月底出台了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典当融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首次将典当融资纳入政府补贴范围。

根据规定,省里将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里安排1000万元,对积极向本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典当机构三类非传统金融机构提供鼓励性补助。每间典当行机构每年最多能拿补助30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典当融资总额的2%。

行业协会人士认为,此举充分表明政府有意促进典当行业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把典当机构、担保机构、合作金融机构纳入金融范畴,将促进整个融资市场的健康发展,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拓宽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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