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律自述范文

2022-11-22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作文法律自述

法律的自述

大家好,我姓法,名律。我的种类可多了,如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经济法„„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不认识我的,除了幼儿园的小朋友对我有点生疏以外。你可不要小瞧了我,我在社会上,在人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而且作用很大。当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时,我就在此定居了。

大会结束后,宪法成为主要领导人,他在人民的呼声中成长起来,迄今为止它已经成长到了相当成熟的形态。

宪法的权利可大了,在中国,作为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的权利,同时宪法也赋予了公民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权利,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我把绝大部分事务都交给了宪法兄弟。在中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其中未成年人得到了我最有效的保障,不过他们享有的权利也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其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好落空了。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我当然要先考虑他们的成长。

当然,有权利也有义务,马克思曾经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应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现如今,有些孩子认为上不上学是他们的事,无关我的事,我在此郑重告诉你们:“这是你们应尽的法定义务。你们要充分认识我,了解我,这样

才能让你们的未成年生活得到最起码的保障。”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权利,而对于未成年人我给予了最特殊的保护我派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众多兄弟姐妹。

当然,只有我的保护是不够的,你们还要学会自我保护,那如何保护自己呢?看看下面这个故事吧。“一天,中学生小康如往常一样放学回家,路遇俩个小混混,向他勒索钱财,还打了他,并且威胁道:“不许告诉家长,更不许报警,不然就对你不客气。”小康假装妥协,把身上的钱都给了他们,随后回家告诉了家长并及时报了警。小康通过法律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不受非法分子的侵害。记住在遇到不法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报警。

在21世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象愈发常见,这都因为他们对法律意识的淡薄,对我不够了解造成的,当犯了错已来不及悔改时,再想到我的重要性已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总之,当你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想到我,让我来保护你们的正当权益。

推荐第2篇:法律律师专业自述

法律律师专业自述

我是重庆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已执业10年左右的律师,在重庆这块热土上,曾经一度风云过。个人代理过各种类型的案子,都收到过不错的成绩,以至在圈内还小有名气,甚至有朋友戏称我是“万金油”型律师。 但几年前发生一件事情后,却让我感觉到执业的危机。

之前的“万金油”或许不能满足行业的需要,或许不能适应社会竞争的趋势。 那年夏天经朋友引荐,我顺利的和某建设公司签署了较大的工程保险索赔委托合同。案子大概情况是:

某区在修建一条省级高速公路时,遭遇100年来罕见的大雨,路基、路面被洪水冲毁,塌方严重,并且殃及大量农作物受损,财产损失严重。

此大道修建之初,承建方因银行工程贷款需要向指定的某重庆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了建筑工程一切险。

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找到保险公司索赔时,遭到保险公司软硬兼施,最终告知不予赔付。建设公司委托我利用法律的途径进行维权。

我接受建设公司的索赔委托之后,觉得这个案子走法律的途径应该比较简单,理应在很短的时间内会有个理想的结果。但当我正式开展工作的时候,却发现案情并非想象的那样简单。

保险公司与建设公司签署的合同里有很多“霸王”条款,其工程损失也无法很好取证等关键问题迎面而来,但作为专业律师的我并没有被吓到,而是制定了一份自认为较为详细的诉讼计划。

我先按诉讼惯例跟保险公司接触,摸清保险公司的动向以及意愿。当我和保险公司正面接触谈判时,发现保险公司已针对此次事故准备了大量证据,早已形成强大的证据链来拒绝我们的赔偿请求。

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上看,他们手上的证据使我们处于劣势,最终谈判也是无果而散。

其后,我结合法律和保险的相关知识综合分析了此次事故的具体情况,参照我们掌握的证据,感觉照此发展,我并没有把握能够为我的当事人争取利益,即以我的专业也难以致使此次索赔事宜的成功,最多只能为当事人争取到“道义上的同情”,因为保险公司合同是格式合同,里面有无数“圈套”和“陷阱”。

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作出了执业十几年来少有艰难的决定,“申请和建设公司解除委托合同”。

关于此案,我后来得知,该建设公司其后聘请了重庆某保险索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为保险索赔。

此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建了相关专家团队,他们主要由从事保险法律研究的相关人员和熟悉保险承保条款及理赔程序的专家组成。索赔公司并没有按照律师的惯例与保险公司接触,而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深入事故现场,取得大量真实有效的数据资料。

之后此索赔公司也没有将此案诉讼至法院(律师一般会选择诉讼程序),而是通过保险索赔专家组找到保险公司在此事故中的“软肋”与保险公司理赔部门进行多轮的谈判磋商,要求其足额赔偿。 最终,建设公司获得超过理想的赔偿金额。

通过这件事,我切身感受到专业化已经是目前法律服务市场的大趋势。 虽然我是执业律师,有过充足的办案经验,但面对今天日益激烈市场竞争,律师行业逐步进入专业化的细分市场。专攻某一较细领域已经成为必要的发展趋势,走“万金油”的模式似乎已经落伍。

如今,律师行业已重新“洗牌”, 律师应具有专业方向,如在索赔服务领域,类似保险索赔咨询服务公司这样专业化的索赔公司或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会更有核心竞争力,法律服务市场今后将出现“术业有专攻”的景象,只懂法律知识的律师的空间会越来越小。

十年执业,历经千山万水,披荆斩棘,险象环生,到头来却不是输给了别人,而是落伍于专业化的技术,真感叹啊,痛心!!!

推荐第3篇:小学生”三好学生”竞选自述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我叫XXX,来自XX小学,是一名四年级的学生。今天我很高兴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些我学习上和生活上的小事迹,希望大家更多的了解我。

我知道,作为一名优秀的学生,不仅仅是要学习好,而是应该在“德、智、体、美、劳”上全面发展,整体素质达到优秀,才能算是一名真正优秀的学生,如果仅仅在其中的某一方面出类拔萃,我觉得只能算特长,而不能算优秀。所以,自从进入学校,在老师的谆谆教诲之下,在爸爸妈妈的支持下,在同学们的热心帮助下,还有我自己的努力下全面发展自己,下面我就给大讲讲讲我在这五个方面的小事迹。

首先说“德”,我们可以把“德”简单的理解成思想品德,做人的道德。我们大家都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大家庭中,每个成员都应该有良好的道德行为。孔融让梨和雷锋叔叔乐于助人的故事大家都听过,我经常以他们为学习榜样,在学校的时候我尊敬老师,热爱同学,乐于助人,在家的时候我尊老爱幼,是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

第二说“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智慧,我们要想让自己的智慧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就要学习很多很多的知识,我勤奋好学,每次考试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也热爱读书,通过课本我了解了更广阔的世界。

第三说“体”,人活在世界上有两件东西是万万不能少的:一是身体;二是本事。我么可以通过学习和实践来练就本事,但是如果没有健康的体魄,也没法将本事发挥出来,不能为社会贡献力量。所以在学习之外我经常参见体育锻炼,喜欢运动,喜欢跳舞,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第四说“美”,我知道一个人的美表现在外貌美和内心美,爱美之心人人都有,我喜欢每天漂漂亮亮的来到学校,但除此之外我有一颗善良的小心灵,我觉得这是我最美的地方。

第五说“劳”,劳动是人类最伟大最光荣的事情,劳动能够创造很多很多的价值,虽然现在我还是个小学生,但我热爱劳动,经常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家的时候我帮爸爸妈妈做能做的家务,在学校的时候我积极参加劳动。

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

)荣誉,这些荣誉只是对我的一些鼓励,我不会骄傲,而是会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谢谢大家!

推荐第4篇: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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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五里牌派出所金星警务室梁必武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青少年是家庭的寄托,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校园伤害事件和青少年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根据青少年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今天我很高兴接受学校领导的邀请,到咱们学校和同学们共同探讨有关的法律常识,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一、小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通过学习,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不合法的,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运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其次,通过学习,我们才能了解,我们享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比如:我们从出生开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就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就享有法律赋予我们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只有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法律,更好地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活动比较突出,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保护自身健康成长,我们青少年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观念。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就象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因此,我们青少年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我们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耽误终身。(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二)10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

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三)我们天天上学,要么骑自行车,要么走路步行,有条件的搭车,无论是步行也好,骑车、搭车也罢,我们天天都得接触公路,〈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所以我们要学习《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青少年学生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谈薄等原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少年犯中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进行打架、赌博、偷盗、吸毒、抢劫等等犯罪,最后锒铛入狱,非常可惜!

有些青少年之所以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不认真学习,而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上网玩游戏、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所以学习以上法律尤为重要。

三、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

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是法律上的术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这个解释,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但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具体来说,我国公民享有以下权利:

一是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政治自由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

二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人身权利可以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的内容。首先给大家讲讲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是基于自然人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地位、资格等方面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

1、亲属权、抚养

权和监护权,主要表现有:(1)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家庭中不受虐待、不受遗弃的权利;(3)有随父姓或随母姓的权利;(4)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得到监护的权利;

(5)父母离异后,仍享有被双方所抚养和教育的权利。

2、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等。

三是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似的权利和自由。

四是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列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五是诉讼权利:包括(1)起诉权(2)不被公开审理的权利(3)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4)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如果有条件的话学校可组织模拟法庭来观摩、演示,这样你们对这些权利会有更深的了解。

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5 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6 其他方面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瞻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四、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应当受到哪些处罚?

1、什么是违法?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和社会团体,违反法律(包括其他法规)的规定,从而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

2、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刑事违法即犯罪,它是指触犯刑事法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对社会危害较大,因此它是违法中最严重的一种。

3、违法犯罪应当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按情节的轻重,可处以警告、罚金、行政拘留、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处罚。对犯罪的处罚:《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有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

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4岁以下应负的法律责任或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五、小学生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以及受到不法侵害时的自我保护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导致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我们遇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时,怎么办?我们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还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教唆,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出

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手段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犯罪增多的特点。同学们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例如:

1、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

2、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这些是民事方面的问题。如果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这些刑事方面的,怎么办呢?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以下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就是要:智取、智斗)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好了,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推荐第5篇: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学习、探讨小学生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我为大家准备了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法、为什么要学习法律。其次,学习我们小学生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这一部分,我会通过案例为大家讲解。最后,给各位同学介绍一些法律维权的方法。

一、什么是法,为什么遵守法。

(一)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原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其实,法律就是告诉我们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哪些行为禁止做。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从法律的规定去做人做事,我们的社会才会是有秩序的。那么,各位同学,谁可以告诉我,你们知道的法律呢?

在这么多的法律中,与我们自身联系最密切的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

那么为什么遵守法呢,这里给大家设计一个场景。【有一个瓶子里面,放着三个带绳子的小球,瓶口每次只可以出来一个小球,人可以用手往外拉小球,一个小球一根绳子。现在要求以很短的时间由三个人,每人拉一个小球,看看谁用的时间最短。结果很多孩子都用力拉动自己的小球,球被卡在瓶口,都没有出来。】谁能在不损坏瓶子前提下,想出来一个好办法呢?

一个一个把小球按顺序拉出来。拉小球就像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中做事情一样,只有每个人都按照规则去办事情,才能顺利完成自己的事情,否则,不仅费时费力,还可能办不成事情。

二、小学生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

1、什么是未成年人呢?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3)《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4)《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18岁至60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2、受教育权

《义务教育法》

(1)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2)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3)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父母离婚的有关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校园违法违纪行为

案例一: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一个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诈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案例

二、原告刘某、被告秦某均系云阳县路阳九年制学校的六年级四班的学生。2011年12月22日下午3时许,原告刘某与被告秦某在学校操场上嬉戏,被告秦某从地上捡起一根小木棍,向原告刘某扔去,小木棍打到原告左眼。当时原告和被告到教室上了一节课后,俩人才出学校到校外一个医生处拿了点药,事发几日后,原告的班主任知道此事,便通知了原告的家长。原告刘某在其家长陪同下到云阳县路阳卫生院检查,被要求到上级医院治疗。原告就到云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万州三峡中心医院治疗和到重庆医科大学附二院(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5日住院)进行了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原告的伤情经重庆渝东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刘某左眼外伤致外伤性白内障的伤残程度系十级伤残;左眼外伤导致左眼低视力1级的伤残程度系十级伤残。刘双左眼外伤后期行对症康复治疗费用预估约需人民币3000.00元左右。原告给付鉴定费1400.00元,治疗用医药费15903.68元。伤害事故发生后,被告秦虹的家人共给付了3000.00元费用。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秦某的法定代理人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刘双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损失共计19707.79元(未扣除垫付的3000.00元)。

二、由被告云阳县路阳九年制学校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刘双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损失共计11824.67元。

三、原告的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案例三:高考志愿被篡改

今年7月初,高考刚刚结束一个月左右,高考生先后填报志愿,而青岛一高中生的高考志愿竟被自己的郭姓同学篡改了,导致自己没有大学可上。这件事情在网上曝光后,迅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位被篡改志愿的考生,也已经报警了。篡改别人志愿的郭姓同学等待的将是法律的惩治。

由此也显现出如今我们的青少年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和法制意识的淡薄。

5、未成年人自身保护

案例: 有一天,某小学三年级的女生小梅从家里到学校上学,快到学校时,一个男青年(李某)拦住她,对她说:“小妹妹,你们班主任老师生病住院了,别的同学都去看了,你要不要去?”小梅立即紧张地问:“是我们王老师吗?”李某说:“是,是。”小梅立即点头同意。于是,李某把小梅扶上了自己的面包车,车上还有另外一个人张某,把小梅控制起来。边走边问小梅她爸爸妈妈的电话是多少,小梅告诉他后,他马上向小梅父母打电话勒索5万元钱,说如果不按要求送钱来,就会杀了小梅。后来,小梅的父母报了警,经过警察的不懈努力,李某和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小梅成功被救。经法院审理,李某以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提示:情景假设:如果在遭到绑架或不法侵害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1.要分析、衡量自己是否有能力逃跑,在人多的地方,可以喊叫救命、或用牙咬、用脚踢等办法自卫;如果正处在偏僻的地方,那么就要以静制动,要保存体力,可以表现出很害怕他样子,求他不要伤害自己,或假意讨好他,让坏人放松警惕,从而伺机逃跑。2.假如已遭劫持,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切记不可辱骂对方,以免激怒歹徒,做出过激行为。3.当歹徒问起家中情况,无须刻意欺骗,因为基本上他已对你的家庭有初步认识,所以可以适当告知父母姓名、电话等,若问到家庭经济情况,则以不知道,没听说搪塞。4.耐心等待机会,设法逃至人多的地方,想办法以电话向警方或父母求助。5.记住歹徒的特征、容貌、衣着等,作为警方办案参考。

三、增强法律意识,提升维权能力。

(1)增强自律性,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各位老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在保护好自身的前提下,积极举报犯罪行为或者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

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

报警电话:

匪警

110;

火警

119;

交通事故

112;

急救中心

120。

同学们,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免误入岐途,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允许的才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也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我们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我们就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推荐第6篇:小学生法律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浦外精神》,概括的说浦外精神就是不断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浦外人,应该以浦外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浦外精神,创浦外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推荐第7篇:小学生法律演讲稿

小学生法律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浦外精神》,概括的说浦外精神就是不断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浦外人,应该以浦外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浦外精神,创浦外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小学生法律的延伸阅读——演讲稿的写作注意事项

1.演讲,首先要了解听众,注意听众的组成,了解他们的性格、年龄、受教育程度、出生地,分析他们的观点、态度、希望和要求。掌握这些以后,就可以决定采取什么方式来吸引听

众,说服听众,取得好的效果。

2.一篇演讲稿要有一个集中、鲜明的主题。无中心、无主次、杂乱无章的演讲是没有人愿听的。一篇演讲稿只能有一个中心,全篇内容都必须紧紧围绕着这个中心去铺陈,这样才能使听

众得到深刻的印象。

3.好的演讲稿,应该既有热情的鼓动,又有冷静的分析,要把抒情和说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4.演讲稿的语言要求做到准确、精练、生动形象、通俗易懂,不能讲假话、大话、空话,也不能讲过于抽象的话。要多用比喻,多用口语化的语言,深入浅出,把抽象的道理具体化,把

概念的东西形象化,让听众听得入耳、听得明白。

From: 两全其美网校城(

推荐第8篇:小学生法律征文

法律在我心中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一个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大家,那么这个国家将会一片狼藉。我国对与任何事任何人都有不同的法律。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是我国近几年来较重视的,所以在2007年的6月1日,我国就出台了《未成年的保护法》。然而,尽管有法律约束着那些违法的人,但还是有些未成年人残遭毒手,但那些未成年人不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就助长了那些人的气势,我的身边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我家隔壁有个小男孩叫小明(化名),在校园里,你可能觉得他和常人没什么不同,但很少有人知道他身上曲折的故事。小明的父母在他的小时候就离异了,接着他的爸爸就娶了个后妈给回来照顾他。他的后妈早上对他十分冷淡,这还算好,一到晚上尽管隔着厚厚的墙,还是依稀可以听到棍棒打在人身上的声音,还时不时的听见悲惨的哭声。不用想也知道,小明的后妈又打他了。可一到第二天,小明还是若无其事到学校上课。他十分内向,不愿意和别人玩,连话他也不愿意多说。他总是穿上厚厚的衣服,除了头部其他的部位你根本看不到,就算是烈日炎炎的夏天他都会穿长衣长裤,这点令同学老师很困惑。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他缓缓掀开厚厚的裤脚,眼前这一幕令我惊呆了,就在这短短的腿上,就有不下3处伤痕。这些伤痕

又长又宽,他必须得小心翼翼地掀开裤脚,因为他只要用多点力,就会令他疼痛不已。小腿上已经有很多伤痕,那么可以想象上身有多少伤痕了。我终于明白他的性格为什么那么孤僻了。

我把这一现象告诉了老师,要知道我国的《未成年保护法》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老师连同民警一起去到他家,和他妈妈沟通,最后,小明由奶奶抚养。小明就是不懂得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才让毒手伸向自己,伤害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在实际生活中这些事情也不少,而这些事情往往没有得到解决,就是那些当事人忍气吞声,造成了这股邪风不得压制反而越吹越烈。只有懂得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才能砍断那些伸向未成年人的魔掌。

让我们大家都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吧!

唐成淋 教师评语:你的文章能引起读者的感情共鸣,有催人泪下的效果,老师也希望大家都能知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减少悲剧的发生。

指导教师 庞秀娟 13517791790

推荐第9篇:小学生作文手机的自述

小学生作文手机的自述

Hi,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现在人人都使用的手机哦!

我长的可帅气了:一身白色的小西服,背面有个摄像头,那是我的小眼睛,它可以记录人生最美好的画面。正面是一个大大的显示屏,背面的中间有“vivo”的字样。当然,我的兄弟姐妹的名字也是各有千秋:“苹果”“oppo”“诺基亚”“三星”等等。底部有个充电口,那当然是我的小嘴巴。

我的功能可多啦!主人有任何疑问都可以问我。不管是要学做菜,还是要找人帮你答疑解惑,只要“百度一下”就能解决。当然,作为一部手机,我最大的功能莫过于通信了。有事就给那个人发个短信或打个电话就OK了。我也可以让你放松下心情,听听音乐,玩儿玩儿游戏。哎,连我也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再告诉你一个我的小秘密。就是我的屏幕很脏,比马桶盖还要脏。你想想,人们吃饭在看我,上厕所还要使用我,我能不脏吗?不过幸好,我的主人经常用酒精擦拭我,我才不至于那么脏。

你知道吗?因为在199X年代中期以前我价格昂贵,还有“大哥大”的俗称。只不过,后来几乎人人都有了我,所以又改名叫手机了。

听了我的自述,你是不是更爱我了呢?不过,有好多小学生及中学生都因为使用我过度而导致近视,与家长渐行渐远,为此我很愧疚。在这里,我想对人们说:“放下我吧,多陪陪你爱的人!”

[小学生作文手机的自述]

推荐第10篇:某的自述小学生作文

桌子的自述

我,是一张普普通通的桌子,专为同学们看书、写字、画画等。

可有一天,我那光滑干净的脸上伤痕累累、面目全非,使我不得不用布遮住自己。唉!想想以前那面容姣好的样子,真是难过至极。

一次,我正在静悄悄地为小主人丁丁服务着,忽然,一把闪闪发亮的小刀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以为丁丁要裁纸呢!便没在意。谁知,他一脸坏笑着把我脸上的东西塞进我的肚中。我恍然大悟,他,他是要在我脸上刻画。

我脸色煞白,大声喊道:“不要!不要„„”没等我提防,他便在我的右脸颊上画了一条6厘米长的线。我的泪水在眼眶中打着转,不,不!我小心的摸了一下伤口,便疼得昏睡过去„„等我苏醒时,我的脸成了一块写字板:我的鼻子边画了一个小人,旁边写着×××到此一游。更气恼的是,一个个字入木三分。

我泪流满面,小主人丁丁呀!你好狠!我就不知道疼吗?你看看!墙大哥身上不是贴着:爱护公物,四个字吗?我与你无冤无仇,你凭什么这样伤害我?

“呜——”无怪乎你被别人“尊称”为“班中小霸王”。

还有,不止小丁丁一个人,许多人都用水笔在我脸上写算式,涂修正液等。如果,别人在你脸上划一刀,涂鸦,写算式„„你会怎么样?你会笑吗?

菊花的自述

我是一朵小菊花,生活在一个精致的花盆里,在绿叶的衬托下,迎着风霜傲然开放。我的祖先一直生活在中国,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在我们这个大家族中,姐妹众多,人丁兴旺。我们有丰满硕大的白菊、黄菊,也有酷似悬崖的悬菊„„有的白得像雪,有的黄得像金,有的红得似火„„真是多姿多彩,洒脱可爱,争芳斗妍,美不胜收。你知道,在所有的花朵中,我的花瓣数量是最多的一种,除少数几种野菊花以外,多的可达八九十片花瓣,少的也有二三十片;我的每一片花瓣大都是细长狭小的,花瓣末端像一把把小巧玲珑的勺子,一圈圈,一层层细长的花瓣围绕着花蕊,作低头鞠躬状。我们有着极好的观赏价值,也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中医学上以黄菊和白菊入药,性微寒,味甘苦,不仅能散风清热(多用黄菊),而且还能平肝明目(多用白菊),主治感冒风热、头痛、目赤等症。每年阳春三月,我从沉睡中慢慢醒来,经过春天雨露的滋润和夏日阳光的沐浴,就会迅速地成长起来。我的主人会给我浇水、施肥、除草、松土、剪枝,甚至捉虫。深秋,天气变凉,我便开始孕苞;进入11月,我就纵情开放,为人类留下一缕缕芳香。

我的生命力极其旺盛。你如果把我的一根枝条插入土中,或者将我的种子撒在土里,那么,我便会奇迹般地繁衍开来,生根、长叶、开花,以报答你的栽培之恩。

我不仅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也是一个不畏严寒的勇士。记得陈毅元帅写过一首赞美我的诗:“秋菊能傲霜,风霜重重恶。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还有许多文人墨客写诗文赞美过我,借我来抒发种种美好的思想感情,其中包括赞美我不屈不挠、追求理想的崇高品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我们的生长规律有新的了解,设法对我们的花期加以控制,使我们能够提前在十月一日国庆节或推迟到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应时开放,从而让我们为增加节日的气氛做出一份光荣的奉献。

亲爱的朋友们,如果在你家院子里或窗台上放一盆或几盆我的同胞,你将会有一种特别清爽和亮丽的感觉,你也将会更加热爱生命,热爱生活

雨的自述

田园,牧场,鱼塘和小溪,还有人类等,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每年四月份我都会来看望我的好朋友。我会从遥远的地方来与我的朋友相会。我是在小时候与他们相认识的。我们经常像小孩子一样爱玩,所以我们之间的友谊非常好。

我从遥远地方飘落,伴着我欢快的足音,让我的朋友出荡漾出陶醉的笑意。不过,有时候,我是实在对不起我的朋友了,在大雨滂沱的时候,我会造成洪涝灾害。就这个时候,我就与我的朋友分离了,那时我知道我真的错了,我不应该让我的好朋友离开,我会冲毁桥梁,去找我的好朋友,但怎么也找不

着了。但在干旱的时候,我的好朋友在大地上等待着我,但我又没有即及时赶到,让他们在受到寒冬后失去了那宝贵的青春,那我可是罪加一等了。当我及时赶到时,我会和那自然新鲜的空气一起,将温柔的胸脯轻轻地贴近土地,在泥土中消融。这样我也可以让田野微笑,我也可以让池塘里的鱼活泼的跳跃。我可以让田圃的泥土将如油膏,我可以让牧场抽出忍冬的新苗,我还可以让小溪唱出美妙的歌,这样我又可以和我的好朋友相会了。

语文书的自述

我的名字叫语文书,一本方方正正的书。我曾经是一本崭新的语文书,有美丽的外套,封面印着一位老师带着几个学生在大自然中学习,享受学习的快乐,感受大自然的美!我还蕴藏着丰富的知识,有名人故事,激励小主人立下远大目标,发奋学习;有小故事,让小主人开拓眼界;也有京剧,让小主人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

我带给了小主人许多知识,让小主人知识渊博,学会讲道理,明事非,辨真理。我给了小主人全部的知识,但小主人有时却不懂得珍惜,不爱惜我。在小主人与别的同学打闹时,总是喜欢拿我当作挡箭牌,常常用我抵挡别人的攻击,你挡我,我打你,互相追逐打闹,让我遍体鳞伤却又哑口无言,一点也没有考虑我的感受。小主人有时也不懂得保护我,他的同学拿起我就乱抛,把我的外衣撕开,让我好难受,无脸见人。幸运的是当你看见我那可怜的样子,还会心疼我,于是拿了一些透明胶帮我“缝”好我的外衣,让我看起来能漂亮点,这让我又有些感动。

小主人,我好想对你说,要好好地爱护我,不要在我身上乱涂乱画,我可以给你带来许多知识。假如我和你交换身份,难道你希望自己的外衣被撕掉、希望自己被当成挡箭牌吗?所以,请你珍惜我,爱护我!我更希望能成为你的学习工具,帮助你在成长的道路上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让你明白更多的道理,你能好好爱护我吗?

小橡皮的自述

我是一块小橡皮,我的全身都是柠檬黄色的,制造商们把我们制造成各种各样的形状,但是,我的样子很简单——圆柱形,小主人的爸爸买了我,就因为我的样子很简单,不会让小主人有兴趣玩,要不她就不认真听课了。我还有三个兄弟姐妹,它们分别是天蓝色,粉红色和翠绿色的。

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生活在小主人的文具盒里,每天我们都做游戏,生活得很快乐也很自由,无忧无虑地非常快活。

每当小主人写错字是,我都会挺身而出,帮助小主人改正错误,小主人用我时也非常爱惜,她总是轻轻地擦,这样才不会弄疼我。我的伙伴都非常羡慕我。每次我掉到地上是,小主人就会马上把我捡起来,然后用手轻轻地拍拍我的身体,不让我的身上沾上灰尘。

我想:我的小主人这么爱惜我,我也要用尽全力帮助她。

水的自述

我是水,一个人类早已熟悉的名字,一个人类离不开的东西。

从前的我又清又亮,活蹦乱跳地在小河里流淌。小鱼喜欢我,小虾喜欢我,水草也喜欢我,它们和我住在一起,每天都是欢歌笑语。我也十分的热爱人类,把自己都奉献给了人类。人们把我捞起来经过一层又一层的过滤,再把我送到千家万户的水龙头里。于是,做饭的时候、口渴的时候、清理伤口的时候、洗衣服的时候,人们都要用到我,我就这样成了人们必不可少的宝贝。为此,我也感到万分的光荣。

可是现在呢?一切似乎都变了样,人类不再像从前那样珍惜我,认为我是无限的,要多少有多少。于是,有人不把水龙头关紧而使我浪费了许多,有人还大量地把我拿来玩耍。更可气的是,有些人竟把一些垃圾扔向我。我不再像从前那样清澈透亮,我想,这样的我人们自己也不愿喝了吧?

而我是不是无限多的呢?不是的。有的人会说我的兄弟——大海占地球表面的2/3,可是,大海中含有盐份,不利于人类的饮用。所以,人类要生存就必须要珍惜我,如果每一个人都这样污染我,全世界有60多亿人,我又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几天呢?当全世界只剩下最后一滴水的时候,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救救我、珍惜我吧,不要等到失去了我才知道我的珍贵。

0的自述

大家好,我是数字王国里最小的、最常见的“0”,我有一个圆圆的身体是我的标志,可有些小朋友总是把我写得又扁又瘦,真可恶。

我是伟大的使者,能使一个数扩大十倍、百倍、千倍„„在除法算式里,哪一位不够除,我就马上跑过去帮忙。要是我生气时,只要跺跺脚,点一点,就能把整数姐姐摇身一变,变成小数妹妹。要是我赌气时,只要霸占了被除数的位子,就能是那个除法算是变成泡影。

我不仅能在数学里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在语文中也有我的一席之地。有的小朋友在写作文时总是不打标点,让人读文章时总是缓不过气来,我就马上缩小一点,在一个完整的句子后面添上去,充当句号。

虽然我的作用很大,常常受到别人的赞扬和喜爱,但是有人还会嘲笑、讨厌我。记得那一次,一个叫小豆的同学测试只考了10分,他对着我咆哮,像一只发怒的狮子,我愣了许久,刚想劝她不要气馁,她却把我揉成一团,踢在昏暗的墙角里。我在那啜泣着,用乞求的眼光望着她,希望她能回心转意,把我捡起来。终于有一天,我发现她改正了错误,认真学习了。她每天会很早来到学校晨读,有不会做的题她就不断的思考,实在做不起时,就去问老师,直到弄懂为止。我慢慢地原谅她了。又一次的测验后,老师正在用红笔给她改卷时,我使出全身力气跑到卷面上在“1”姐姐后面添了两个0,变成了100。她一看,露出了花一般的笑脸,抱着我又亲又看的,把我当成她的宠儿。

0是一个鸡蛋,在达芬奇笔下它千变万化,从不同的角度看不同的鸡蛋,是完全不相同的,这些鸡蛋是达芬奇一切成功的开端,也是他通往坎坷成功之路的良师益友。0是一个鸡蛋,鸡蛋又像是胜利,在比赛中你若想坐稳冠军宝座,就不可以掉以轻心,认为自己十拿九稳。这样你的手一松懈,鸡蛋掉在地上,碎了,蛋清和蛋黄就会摔在地上。蛋清象征着辛勤,蛋黄象征着智慧,告诉我们的胜利=辛勤+智慧。鸡蛋是不可复原的,但只要你明白成功是失败的终点,就能冲失败中汲取教训,是智慧的开启,并且做到超越自我,永不松弛的向前冲,你也许会重新一展风采的。

我虽然是个不足为奇的“0”,可我的作用是很大的哦,请大家不要小瞧我!

书包的自述作文

我是一个快乐的小书包。生活在主人的房间里。我的颜色是粉色和灰色交叉的,上面还有一个小熊笑咪咪地坐在那里呢!

我有三层。第一层有一个扣带,扣带下就是拉链。小主人把文具盒和三角尺放在这里。

第二层,小主人放了好多作业本在这里,有时顺手把笔也放在这里。

第三层就占了书包一半的重量,里面有暗层。暗层外装些大的书,暗层内就装进了一些纸呀什么的,乱七八糟一大堆。书包两侧,有两个口袋,小主人在这里放水杯。

现在,我体内的东西越来越多,我的身体也压得越来越沉。我多次向小主人提出要求,让我少装点东西,可是小主人说:“我装的都不是垃圾,如果不装的话,就会挨老师批评的。”因此,我也没办法。现在,又有一些人在我身上乱画(不是小主人,我做证),把我涂得个乱七八糟。我常耸拉在主人肩上,一副没精打采的样。主人也天天抱怨“书太多书太多”,上楼把我头朝下提着,一到教室就把要交的作业拿出来,我总算轻了点。但一到放学,我又装了同样多的东西。下楼时,小主人走得有些快,这使我感到一丝快乐。本来,做书包的人想给我安个滚轮的,但他们老板要求再好的书包都是这个价,他们想想不划算,就没安。要是他们安了,我就可以坐着滑板车回家了呀,小主人也会轻松许多。可惜,那老板真是的!目前,我已萌生出一个念头:让小主人带着我去找那老板算帐去!请他给我安个滚轮。

我还是很快乐的。有一次主人吃饭时一不小心弄了些油在我身上,回到家,主人那只小狗就来给我用口水洗了个澡,我就干净了。真该谢谢那只小狗!昨天,我在小主人家洗了第一次澡,浑身上下香喷喷的,小主人用个夹子把我的手吊起来,叫我晒太阳。转眼间,一个学期快结束了。再过一个学期,也许我就要躺在主人装旧书包的柜子里了,那时候,就会有一个年轻的书包来做我的接班人,我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下学期,我还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尽自己的力量,做好小主人的快乐学习伙伴!

文具盒的自述

Hi,同学们还认识我吗,肯定记得我,因为我是你们的得力助手吗,对吧,同学们?

我,粉红色的外衣,吸铁石便是我的扣子?我的胃可大了,直尺、三角板、自动铅、钢笔、中性笔、圆珠笔、橡皮统统被我“吃”下肚子。我真的很棒。

在我的家族有许多成员,我便是其中的一员。我的哥哥们都只有一层,而我有两层,正反都可以打开。我的正面有五个卧室,是给五个笔哥哥准备的,还有一个空方块是给橡皮妹妹准备的沙发,它们都在自己房间里鼾然大睡呢。上课了,是数学课,要画图,自动铅再也按捺不住了,急忙从我肚子里跳到主人手中,像在说:“小主人用我吧!”。小主人就开始画了起来,一画错,橡皮妹妹就从我肚子里出来了,用身体在上面滚动,那就干净了。写小字时,钢笔吐蓝蓝的墨水,写出刚劲有力的字。到了写作文的时候,中性比就从我肚子里跳出来,萧萧洒洒如行云流水,写出美妙的文章.

小主人可喜欢我了,每天都给我擦身子,无微不至地呵护我,我真感谢我的小主人。

小鸟的自述

我曾经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在森林中自由地歌唱。

一天,我突然被一个沉重的东西,不知是石子还是软木击中了,只觉得眼前一黑,一下子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被关在一只笼子里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就随便问了身旁的一只画眉鸟:“我这是在哪儿呀?”“这儿是宠物专卖店,你是被猎人打了下来,再卖到了这儿的。”我又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就是这样被猎人给打下来,然后卖到这里的。”

过了几天,有一个小朋友过生日,正好买走了我。哈哈!我有新家了!我欣喜若狂,因为我一直想有个新家。我梦想中,那儿的孩子、大人都会善待我们。我有些迫不及待,想去看看新家。

我在回家的路上,十分激动。呀!终于到家了,我被子挂在阳台上。刚开始,感觉还不错。可后来,小孩子不停地玩弄我。一次,我被绑在板凳上,差一点被一只猫吃掉了,真是让我心惊肉跳。还有一天下午,我已经被弄得疲倦万分,可那孩子又在我的腿上系上绳子,像风筝一样放飞。

我经常被绑在地上供人游乐。饿了,主人不给我吃东西;冷了,也没有依靠,只好忍耐着。不久,我更瘦了。我依然整天被关在笼子里面。我是多么渴望从前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啊!真希望有一天主人能把我放回大自然,让我重新过上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善良和人们啊!把我们关在笼子里面就是在虐待我们啊!

小草的自述

我是一株小草,我没有花朵的芳香,却有钢铁般的坚强。

春天,我从土地妈妈的怀抱中苏醒,伸了一个懒腰,换上绿衣裳,招招手向大自然问好。在微风中,我闻到了花朵的阵阵清香,听到了鸟儿优美的歌声,我陶醉了。“沙沙沙”下雨了,雨姐姐抚摸着我们,她把我们像变魔术似的变绿了,她又把小溪唤醒了,把小山摇醒了,万物复苏。山雨姐姐走了,她轻轻地招手,挥一挥衣袖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

夏天,枝繁叶茂,大树妈妈张开双臂为我们遮挡阳光。农民伯伯在田地里播种食物,累了坐在我们的身体上,靠在大树妈妈的腿上,我们为他们驱散炎热,给他们带来阵阵清凉。夜晚,星星向我眨巴着眼睛,人们在明月的照耀下,下棋、做游戏,谈天说地好不快活!

秋天,树叶纷纷飘零,田地是一片丰收的果实,农民伯伯哈哈大笑。我们的生命也即将结束,同时也有许多小伙伴要迎接冬天的来临:小蚂蚁东蹦西跑正在储存食物、小山又钻进了温暖的被窝、小溪在唱一首歌,仿佛在欢迎冬天„

冬天,雪花翩翩起舞。我扎进土地妈妈的怀抱变成养料输送到了土地妈妈的口中。我希望,明年春天大地上能生长出更多像我一样的小草,为大自然增添一份生机。

我的生命结束了,而我的生活却丰富多彩。

第11篇:鲸的自述小学生日记

大家好,我是白鲸,是庞大鲸鱼家族中的一员。现在让我做你们的导游,来了解世界最大的动物——鲸的世界吧!

我们很爱干净,我们的皮肤是独特的白色,在长途旅行后,我们会在海底的泥沙中翻滚,磨掉身上的寄生虫,这样,我们又恢复了洁白无瑕的皮肤。白色也是我们的保护色,如果不仔细分辨,在海浪和浮冰中很难辨认出我们。

我们还被人类称为鲸类王国最优秀的口技专家呢,因为我们能发出几百种声音,我们的歌声动听响亮,可以称得上是海上的金丝雀。

听我的爸爸说,在很久以前,一位法国探险家发现了圣劳伦斯河,他的船队受到我们祖辈的迎候,祖辈们在水中载歌载舞,船员都为我们响彻百里之外动听歌声震憾。如果你觉得所有鲸鱼都和虎鲸一样凶猛你就错了,我们不但很温和,而且我们的表演还很受大家欢迎呢。

虽然我们以前的生活自由自在,但最近几年,由于人类的捕杀,我们的数量已经不到十万只,原因在于我们的鲸皮可以制成革,并且质地柔软,花纹美观。但我告诉人类,如果因为要面子而捕杀鲸鱼,穿上鲸皮制品,那才是最没面子的事。

第12篇: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法在我身边”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今天很荣幸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中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义务是我们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民法(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刑法(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婚姻法(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同学们知道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吗?(可以请同学回答)从法律上说

它是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今天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

还有和同学们关系最密切的——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

三、我们要遵纪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国家制定了这么多法律来保护我们,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刑法17条2款又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首先,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要知道,法律是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的,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下面我讲个小案例,同学们要仔细听,听完以后要自己说一说,他们做的对不对,错在哪里。

案例一: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

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提问: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点评: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的爸爸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讨论与思考:校园违法违纪问题

现在校园里有这样一些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互动:孩子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吗?进了监狱的人失去的主要是什么?)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强调:千万不能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其次,要加强对坏人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应对意识。

总结: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也就是说,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要沉着冷静,不要害怕,其实这个时候犯罪分子心里也很害怕,因为是他们在做坏事;如果犯罪分子比较强,也不要逞英雄,如可以适当示弱,就是可以表现出自己很害怕,但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找机会报警或伺机逃跑。

关于小学生如何预防被侵害,我们的专家已经研究出了六条法宝,同学们只要照做,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平安了。

第一,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早回家。马路上车多人多,不要猛跑,不要翻越马路护栏或者是横穿马路,要注意马路边工地上的杂物掉落、注意马路上丢失的井盖等。放学后不要在马路上逗留,也不要偷偷跑去游戏厅玩,去河边

玩,就在这些地方最容易出事。大家记住,以后如果要去外面玩,要等节假日由爸爸妈妈或者家里的大人带去玩,不要自己偷偷去。

第二,不和陌生人说话。陌生人指的是不认识和不熟悉的人。这个法宝的口诀是这样的:小白兔,上学校;见生人,有礼貌;不说话,笑一笑;蹦蹦跳跳快走掉。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求同学们在遇到陌生人和你搭讪的时候,不要理他,并且尽快离开那个陌生人。

第三,不跟陌生人出去。同学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在学校,还是在学校外面,遇到陌生人叫你出去,无论是说带你去买东西吃,还是带你去玩,或者说带你去找你爸爸妈妈,你都不要跟他去。如果是在学校,就一定要通过老师同意,才能出校门。

第四,不给陌生人开门。如果爸爸妈妈把你们单独留在家里。这个时候,遇到有陌生人来家里敲门,一定不要轻易开门,如果发现有可能有危险,你要马上打电话告诉大人。

第五,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同学们在上学途中或校园里遇到坏孩子拦路索要财物,或抢夺你们的个人用品时,怎么办?不要去跟他斗,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不要过度反抗,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实在躲不过,财物可以给他,但要及时向老师、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在这种情况下,你放弃了财物,父母也不会责怪你的。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尽量记住坏人的特征,过后再和老师、父母说,便于警方尽快抓住坏人。在这一条中,大家一定要记住,最重要的是保护生命。找机会就报警(互动:几个报警电话:匪警110,火警119 ,交通事故122 ,急救中心120)。

第六,遇到困难挫折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要经常跟老师或家长聊聊天,说说自己的心里话,他们一定能帮助你解决困难的。

第13篇:小学生法律手抄报资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主要合法权利

1、

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

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

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

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1

四、青少年法定的主要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5、

依法服兵役和纳税;

6、

计划生育、

7、

赡养父母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A.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六、

保护方面,最主要的是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学会报警:

110、120、1

22、119

(一)匪(刑)警报案电话:110

2

1.

报案范围:各类刑事案件和社会治安及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

2.

报案的正确方法:

拨通110号码。

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情况简明扼要的叙述一遍。

主要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人数等;作案者(或受害人)的长相、身高、年龄、性别、衣着、特征等;作案时使用的工具;相关的车辆情况(颜色、车型、牌号等)等。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二)火警报案电话:119

1.

报警范围:各种火灾

2.

报警的正确方法:

拨通119号码。

电话通了以后,将火灾发生的地点(详细地址)、时间、火势情况及发生火灾地方的周围环境等简要的说明。

如果知道是由什么引起的火灾及主要燃烧物和火灾现场及周围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也最好说明。

说明火灾现场能否进大车(通往火灾现场的道路情况)。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待对方挂断电话,你再挂机。

(三)交通事故报案电话:122

1.

报案范围:各类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2.

报案的正确方法:

拨通122(就当地交通事故报案电话)号码。

电话通了以后,将所看到的交通事故情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

3

说明事故的发生地点、时间、车型、车牌号码、事故起因、有无发生火灾或爆炸、有无人员伤亡、是否已造成交通堵塞等。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四)急救中心求救电话:120

1.急救范围:各种突发的严重急病和受伤。

2.求救的正确方法:

拨打120号码。

电话通了以后,将病人或受伤害的病因、病情简单说明。如果知道病人或受伤者的病史及过敏药物和血型,也最好说明。

说明病人或受伤害者的详细地址和发病时间。

说出你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待对方挂断电话后,你再挂机。

可到路口去迎接救护车,以免救护车因找不到病人的地址而延误时间。

4

第14篇:小学生法律进校园演讲稿

篇1:法律进学校演讲稿 在成长中与法同行 法律进学校演讲稿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篇2:小学生法律演讲稿 小学生法律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浦外精神》,概括的说浦外精神就是不断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浦外人,应该以浦外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浦外精神,创浦外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小学生法律的延伸阅读——演讲稿的写作注意事项 1.演讲,首先要了解听众,注意听众的组成,了解他们的性格、年龄、受教育程度、出生地,分析他们的观点、态度、希望和要求。掌握这些以后,就可以决定采取什么方式来吸引听 众,说服听众,取得好的效果。

2.一篇演讲稿要有一个集中、鲜明的主题。无中心、无主次、杂乱无章的演讲是没有人愿听的。一篇演讲稿只能有一个中心,全篇内容都必须紧紧围绕着这个中心去铺陈,这样才能使听

众得到深刻的印象。

3.好的演讲稿,应该既有热情的鼓动,又有冷静的分析,要把抒情和说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4.演讲稿的语言要求做到准确、精练、生动形象、通俗易懂,不能讲假话、大话、空话,也不能讲过于抽象的话。要多用比喻,多用口语化的语言,深入浅出,把抽象的道理具体化,把

概念的东西形象化,让听众听得入耳、听得明白。 小学法制演讲稿 六年级2班蒋静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法制教育演讲稿 六年级2班陈月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草长鸢飞四月天,古城青州焕新颜。春风中,生机盎然的城市令我们陶醉,文明美丽的家园让我们自豪,日新月异的青州令人们向往,朝气蓬勃的校园让我们骄傲,青州的兴旺繁荣、学校的蓬勃发展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我们有义务、有责任为青州、为学校的发展添砖加瓦,城市、校园的美丽需要你我精心呵护,城市、校园的文明需要你我共同努力,城市、学校的发展需要你我辛勤的劳动。在此,我作为一名普通学生代表,向全校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1、争当绿色使者,共建绿色校园、绿色青州。

花草树木洁净着城市、校园的空气,美丽着城市、校园的容貌,愉悦着你我的心灵,为我们的古城、为我们的校园带来生机与活力。如茵的绿地芳草萋萋,请您不要随便踩踏;烂熳的百花千娇百媚,请您不要随便攀折。让我们从保护自己身边的那片绿地、门前的那颗小树做起,家家爱绿、户户植绿、人人护绿,争当绿色使者;让我们通过劳动创??和生活节俭,购买花草树木,美化我们的小区和城市;让我们去认领一棵树木、一片绿地,精心呵护,为我们的城市、为我们的校园增添一份绿荫,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把青州、把校园变得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

2、争当文明使者,共建人文校园、人文青州。

陌生人问路时请多一份热情;公交车拥挤时,我们应让一下座位;邻里有纠纷时,我们应多一些体谅;群众有困难时,我们应伸一把援手;与人交往时,我们应多一份真诚。我们号召所有同学在学校要做文明学生,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人格;在家庭要孝敬父母,承担起应尽责任,共建温馨家庭。我们呼吁全体中小学生倡树文明新风,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当荣之事,拒为耻之行。我们的广告就是青州城市的形象,我们的素养就是青州实验中学发展的环境,一言一行当慎重,多为青州增光彩,多为学校添荣耀。

3、争当环保使者,共建洁净校园、洁净青州。

城市、学校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当你要处理垃圾时,请花上一分钟时间,把垃圾提到指定扔放处;当您要扔掉手中的纸屑果皮时,请花上一分钟的时间,将它放入垃圾箱中;当你在公共场所停放自行车时,请花上一分钟时间停靠在指定场地并摆放整齐。我们号召全体同学从捡拾一片纸屑、随时清朝乱贴乱画、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等小事做起,让美丽的青州有一张二次的脸,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并在社区内认领固定服务岗位,长年不懈、持之以恒,以家庭的洁净、校园的洁净、社区的洁净共同汇成青州的洁净。

4、争当交通安全使者,共建有序校园、有序青州。

请你多等几秒钟,红灯过后道路会更加通畅;请你多走几步路,绕过护栏会减少很多危险;请你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城市会更加安全有序。我们号召全体同学争做交通安全使者,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文明行车,礼让行路,让有序的交通秩序成为潍坊流动的文明窗口。

5、争当爱心使者,共建和谐校园、和谐青州。

作为城市未来主人,我们号召全体同学,在学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让一名伙伴因家庭困难辍学,不让一名伙伴因缺乏关心而掉队。我们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确定固定帮扶对象,把这种关爱带进社区、融入社会,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捐献一些物品,解决一点困难,奉献一点爱心,一起拉起手来,为城市划一道温暖的风景。 同学们,让我们团结起来,像热爱我们自己家庭一样热爱我们青州;像爱护我们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城市环境;像保护我们家庭财产一样,保护城市公共设施;像关心我们亲朋好友一样,关心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让我们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标准,在家庭、在学校、在社会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树立文明始终的形象,让实验中学的未来更辉煌;打造文明青州的品牌,让 六年级2班王雪倩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行荣耀之事,拒耻辱之为》。

任何人想要让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离不开一个荣辱分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于荣辱的选择,胡锦涛总书记于3月4日,提出了:“八个荣八个耻”,他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我们青少年,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古人云:“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可见荣辱抉择于人、于国是何其重要!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社会领域,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迁。思想解放带来了活跃的文化律动,开放的精神引导出多元的价值取向,但我们必须清楚的看到,在新观念不断引入和萌生的过程中,我们民族固有的美德已出现流失的迹象。虚无主义有所抬头,荣辱的界限对于某些人来说已经含糊不定„„ 对于我们正是价值观、荣辱观的形成阶段,然而受社会总体氛围的影响,许多青少年对荣辱信仰在某种程度上有所混淆。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是先进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清晰的告诉我们应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抑制什么。 当你思维中出现扔掉剩余馒头的冲动时,请谨记:“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 当你脑海中闪浮过要欺骗父母、老师、同学的意念时,请细心体会:“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当你面对集体任务却总是拈轻怕重时,请思索:“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当你意识里浮现出为哥儿们义气而不惜大打出手时,请仔细体会:“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同学们,不知荣辱无法构建和谐社会,不知荣辱无法构建和谐校园,不知荣辱甚至不能成人,我们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高科学,热爱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成为“特别有修养、特别有纪律、特别有毅力、特别有作为”的优秀学子。为自己的成功、成才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实验中学的更辉煌的明天贡献力量! 六年级2班 柴媛媛

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生命的价值。 生命的价值是什么?什么是生命?什么是价值? 每个人都只被赋予了一次生命,有些人轻视生命,一辈子轻飘飘的就过去了,庸庸无为,这些人的生命价值是小的。有些人隐忍、坚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活出了精彩,他们的生命价值是大的。 对于你,对于我,对于他而言,生命的价值是什么? 首先,生命是脆弱的,值得我们好好珍惜。 在一次招聘面试时,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呈上一篇自己的心得文章。细细看罢,为她所讲述的事实感到震撼。她记述了在医院当实习生时真实的一幕:在她照看的病房里有一个花季少女在两个小时前还有说有笑,是那么的活泼和富有生机,可是就在两个小时后却在医生的抢救中一分一秒地在生与死的法门前徘徊、挣扎,最后还是喋香消去。她说那一瞬间她恐惧了、吓呆了,想象中那么坚强生命竟是如此的脆弱,就象烟头上的烟灰一样经不起轻轻的一吹一震。 在这里,我希望大家珍惜生命。 生命需要坚强 生命需要坚强,如唐山大地震,汶川大地震,泥石流„„那么多的人渴望生命,那么多人坚强,有些人却因为一些不值一提的事情而自杀,因为失恋,因为成绩不好,因为自闭,甚至因为赌气,但这些小事都可以成为自杀的理由吗?那对于他们而言,生命的价值就只是这样么?那那些在病床上挣扎着,天天都在生死的界限上徘徊着的人,那些在地震中坚强着天天等待救援的人又算什么?看过一个纪录片,在汶川地震中一个女孩失去整个下肢,只剩下半个屁股。她依旧快乐的画钢笔画,写小说,用乐观的态度去对待每个人,她是真正的生命的强者。

生命需要坚强! 生命唯有忍耐,才能创造辉煌。 相信大家一定都见过蝴蝶吧,当美丽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时,你可曾想到,蝴蝶的生命来之不易。上天是公平的,他给了蝴蝶翅膀,让它们能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可上天又是残酷的,他让蝴蝶在拥有翅膀的同时,也让它们历尽了磨难。蝴蝶是由蛹化来的,当它们在蛹中挣扎时,它们把血液挤进翅膀。谁都帮不了它,只有它自己努力。不经过挣扎的蝴蝶是飞不起来的。蝴蝶的美是一种悲壮的美。 还有那一对著名的舞蹈搭档,他们一个少了一个手臂,一个少了一只腿,却能顽强地跳出属于他们的舞。 对于他们,生命的价值是舞蹈。 还有一个著名的舞蹈演员,事业非常成功,正准备去参加一个国际的比赛。可就在前几天,她被确诊为骨癌。她面临着两条路:要么截肢,要么死亡。身为一名舞蹈演员,失去了双腿就像失去了生命。她进退两难。她不愿,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最终,她选择了辉煌,选择了那一瞬间的美丽。当她站在舞台上时,她步伐轻盈,丝毫看不出她是个有重病在身的人。当她走下舞台时,她再也没有起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生的努力,化身为舞台上的一次演出。 她将生命的价值定义为灿烂、辉煌。 同学们,对于那些遭遇不幸的人,那些劫后余生的人,患了绝症的人,他们选择了坚强地与死神战斗,对他们而言,生命的价值是活下去!对于那个快要失去生命的舞蹈演员,她选择了用生命去定义辉煌。在我看来,他们都演绎出了生命的价值。

而你们,同学们,你们的生命的价值又在哪里?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羞愧,不因碌碌无为而悔恨„„。”相信大家对这句话再熟悉不过了。多少年来,这句话成为了多少人的座右铭,激励了无数的人,使他们奋勇

第15篇:小学生演讲稿:法律在我心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一班的何林阳,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都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16篇: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1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青少年是家庭的寄托,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渐突出,校园伤害事件和青少年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根据青少年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今天我很高兴接受学校领导的邀请,到咱们学校和同学们共同探讨有关的法律常识,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一、小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通过学习,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不合法的,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运用法律来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

其次,通过学习,我们才能了解,我们享有哪些法律赋予的权利。只有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法律,更好地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我们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

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耽误终身。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二)10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

(三)我们天天上学,要么骑自行车,要么走路步行,有条件的搭车,无论是步行也好,骑车、搭车也罢,我们天天都得接触公路,〈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所以我们要学习《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

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有些青少年之所以会犯罪,就是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不认真学习,而是拿别人的东西,吸毒,上网玩游戏、看黄色录像,认为这是件很小的事情,其实这就是违法,这样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所以学习以上法律尤为重要。

三、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

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是法律上的术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这个解释,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具体来说,我国公民享有以下权利:

一是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政治自由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

二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格、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人身权利可以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的内容。首先给大家讲讲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是基于自然人本身

所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地位、资格等方面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

1、亲属权、抚养权和监护权,主要表现有:(1)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家庭中不受虐待、不受遗弃的权利;(3)有随父姓或随母姓的权利;(4)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得到监护的权利;(5)父母离异后,仍享有被双方所抚养和教育的权利。

2、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等。

三是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公民的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以及科学文化方面似的权利和自由。

四是特定人的权利: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列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

五是诉讼权利:包括(1)起诉权(2)不被公开审理的权利(3)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4)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如果有条件的话学校可组织模拟法庭来观摩、演示,这样你们对这些权利会有更深的了解。

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5 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6 其他方面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瞻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四、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应当受到哪些处罚?

1、什么是违法?违法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和社会团体,违反法律(包括其他法规)的规定,从而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

2、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刑事违法即犯罪,它是指触犯刑事法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对社会危害较大,因此它是违法中最严重的一种。

3、违法犯罪应当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按情节的轻重,可处以警告、罚金、行政拘留、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处罚。对犯罪的处罚:《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

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有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五、小学生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以及受到不法侵害时的自我保护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导致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所以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

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我们遇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时,怎么办?例如:

1、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

2、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这些是民事方面的问题。如果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这些刑事方面的,怎么办呢?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以下两点:

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就是要:智取、智斗)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好了,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第17篇:小学生学习法律心得

小学生学习法律心得

学校组织《信访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平常教育工作中,我常遇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这些学生都属于未成年,我们应当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对他们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更不能侮辱他们的人格。我认为应该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

像我们学校是小学生,我班是中餐生,学生未按时到校及旷课的,我们带班老师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遵循保障其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

所以,我们教师的职责、责任是要求我们对未成年人做好保护工作,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付出努力。

小学生学习法律心得(2):

关于思想道德法律修养之类的书籍,我从小学便开始接触的.那时这门课程叫做思想品德教育,它结合了小学生理解能力不足以及对感性知识敏感的特点,通过形象生动地描绘一些典型历史人物故事,对学生产生教化作用.到了中学,这门课程改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主要

关于思想道德法律修养之类的书籍,我从小学便开始接触的.那时这门课程叫做思想品德教育,它结合了小学生理解能力不足以及对感性知识敏感的特点,通过形象生动地描绘一些典型历史人物故事,对学生产生教化作用.到了中学,这门课程改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向学生介绍一些关于法律,政治,道德,哲学方面的常识,并借助一些典例分析来帮助学生加以理解掌握以及运用.上到大学,这门课程又改成了两课,而我们最先接触的两课教科书便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律心得体会谈关于《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心得体会,记得当初发到这本书时,我的眼睛顿时为之一亮.真没想到大专院校也开设这门公共课,并且和本科院校的课本没有什么层次之分.这使我找回了久违的兴奋感,毕竟它是一门我感兴趣的并曾经试图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的科目.

然而我的热情到底还是没有持续太久.担任班长一职的压力以及自上了大学以来慢慢形成的散漫使我对学习提不起半点兴趣.更不要说对理论性很强的枯燥无味的两课了.一个学期下来,由于没有认真听过一节课,再加上自己那点好舞弄文字的情怀,我随性写了一篇题为《面对经济危机,我们该如何应对?》的文章作为期末考试论文,并胸有成竹地交了上去......

没过几天,成绩便出来了.我得了零分.试想,倘若有一个既自负又自恋的人正自鸣得意地边唱着歌边在街道上行走时,突然不知从哪儿向他泼来了一身冷水。你说他的第一反应什么?是像泼妇骂街一样愤愤然还是晓有风度皱皱眉头,然后坦然继续前行呢?我自知自己那点德性,当然无法像风雅之士这般若无其事。

可事后静下心来仔细想想,我才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它是在情理之中的。毕竟对于一个从来就没有以一个端正的心态学习的人而言,得到这样的结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于是我开始后悔,同时也看到了机会:还有补考,补考不过还有重修!

寒假期间,我给自己制定自学计划,就是把上学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沽名础〉重读一遍。我也这样做了,而且读完后感触颇深。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顾名思义,是阐述关于思想,道德,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论性极强的书。通过对本书的学习,使我对思想,道德,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关于它们的概念,我在课本上翻了翻,在字典和网上查了查,竟是众说纷纭啊!其中还找到了几个我认为有说服力的理解!思想,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摘自百度搜索结果)道德属于上层建促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摘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p78)法律,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摘自《现代词典》)综合上述的阐述,就不难发现它们的概念都有人们的主观意识的成分在里面。究其原因就是他们本来就属于意识范畴,是源于客观存在,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映物质,并对物质产生反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书中的理论知识可以说是人类几千年来发展的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他们源于实践,同时也经过了我们的先辈们实践的检验,还必将成为我们新世纪一代作为自身发展以及投身祖国建设的理论武器。这是它们的历史使命。学习它们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

该书包括绪论、结束语在内总共有十章。它在内容学习的设置上安排合理,适应了当代大学生的阅读习惯和接受能力,例如它在每个章节都有导言,以方便学生自学;而且布局合理,全书的布局安排是先从绪论中阐述的大学生的自我认识讲起,到第

一、

二、三章中对当代大学生在思想层面上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新确立的阐述,到第

四、

五、六章对当代大学生在道德层面上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全新认识的阐述,到第

七、八章中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以及对我国当前法律体系的阐述,最后便是结束语中提出的对当代大学生的希望以及具体要求!全书由浅入深,层层递进,而后又深入浅出;由此可见,编者们在编写本书过程中花了多么大的心血,寄了多么大的期望!

通过对本书的学习,我认识到了自己以前的许多不足,对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了全新的定位!那就是:立志做一个有文化、有纪律、有理想、有道德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并为此而努力奋斗终生!

法律心得体会当前,我还是一名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培养素质和能力,力求在这三年的大学生活中不断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为将来走出校园,走进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我要脚踏实干,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都务必做到不骄不躁,勇敢向前.........

关于思想道德法律修养之类的书籍,我从小学便开始接触的.那时这门课程叫做思想品德教育,它结合了小学生理解能力不足以及对感性知识敏感的特点,通过形象生动地描绘一些典型历史人物故事,对学生产生教化作用.到了中学,这门课程改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向学生介绍一些关于法律,政治,道德,哲学方面的常识,并借助一些典例分析来帮助学生加以理解掌握以及运用.上到大学,这门课程又改成了两课,而我们最先接触的两课教科书便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18篇:小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小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法治课的学习能促进小学生的身心发展,帮助他们从小树立法意识。下面是YJBYS小白整理的3篇小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小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一

法律,一个有些严肃的词语。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一件小事上。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学法用法之责任: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家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着不得不是我们呼唤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先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捍卫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当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 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小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二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校园,我们小学生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总之,人,不可能自然而能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小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三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能让人该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小学生要遵守《小学是守则》,员工要遵守公司条例,而每个公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城市不能随便放鞭炮等等 我们班经常开展班队活动,我印象最深的一次队会的题目是:‘告别依赖,学会独立’,在这次班会,讲了一个人,都快20岁了还整天依赖他爸爸,又不好好读书,连个碗也不会洗一天,他找了个算命的帮他爸爸算命,得知爸爸能活到70岁时,当场大哭,旁人不解,后来他边哭边说,他爸爸大他30岁,他爸爸死后,他才40岁,那谁来养他?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刚开始你也会感到可笑,可经过反思,你还笑得出来吗?都40岁了还想要死的爸爸养他,那么做父亲的不就是太可怜了? 所以,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法制教育——迫在眉睫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第19篇: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法在我身边”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同学们,大家知道《三字经》开篇的两句话是什么?人之初,性本善。有哪位同学知道这两句话的含义吗?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人在刚出生时,本性都是善良的。

在这里我给大家讲个让梨故事:有一天,孔融的父亲买了一些梨,特地拣了一个最大的梨子给年龄最小的孔融,可是孔融却摇摇头,自己拣了一个最小的梨子说:“我年纪最小,应该吃小的梨,你把那个最大的梨给哥哥吧。”他父亲听了后十分高兴,觉得这个小孩从小就这么懂事,长大以后一定能有作为。孔融长大以后果然成了一个非常有名的文学家。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小时候都希望别人都过得快乐。当别人快乐的时候,我们自己也会觉得快乐;当别人痛苦的时候,我们也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同情心理。这是人最初的本性。

既然人最初是善良的,我们的社会上为什么有坏人呢?为什么有的人长大以后会变坏了呢?为什么有的人会成为科学家、文学家,而有的人会去做坏事,比如偷东西、抢东西、杀人,要被抓去坐牢呢?

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成长环境、家庭背景、同学朋友等很多方面都有影响。书读得好,受到善良的教育,自然会认为这世界是美好的;书读得不好,受到的教育不良,就会认为这个世界是丑恶的,就会做出对社会有害的事情。

有的同学的父母从小就注重对孩子思想道德的教育,比如告诉孩子要

学会互相帮助、助人为乐,要把帮助别人当作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但是也有同学的父母平时不注意这方面的教育,甚至作一些不恰当的教育,比如当两个小朋友都争夺一个玩具的时候,有的家长会让小朋友学会友好协商,互相谦让,而有的家长会让自己的孩子为了玩具去抢、去欺骗别的小朋友。

如果一个小朋友从小就学会去抢、去骗,那么长大以后当他没有生活来源,没有钱的时候他想到的自然就是去偷、抢、骗,他最后的结局肯定是悲惨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请同学们记住两部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有一个学生,上小学的时候就不爱学习,老是喜欢和同学打架,考试的时候都是靠抄袭别人的试卷,到他15岁的时候就经常上网吧玩游戏,但

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有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的时候,看见一个同学,就走上前向那个同学要钱,并威胁他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快拿钱来,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那个同学很害怕,就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他。这个学生尝到甜头以后就多次采取同样的方式向不同的同学敲诈、要钱,最后有一个同学的家长到公安局报案,警察将这个敲诈的学生抓获归案。这个学生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向同学们要点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我向他们要,他们就给我,我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不知道这是犯法的事,我现在真后悔呀!”最后这个学生被判刑坐牢了,后悔已经晚了。

习惯是从小养成的,我们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首先,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要知道,法律是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的,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下面我讲个小案例,同学们要仔细听,听完以后要自己说一说,他们做的对不对,错在哪里。

案例一: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

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提问: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点评: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讨论与思考:校园违法违纪问题

现在校园里有这样一些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互动:孩子们你们知道

监狱是什么地方吗?进了监狱的人失去的主要是什么?)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强调:千万不能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其次,要加强对坏人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应对意识。

总结: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也就是说,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要沉着冷静,不要害怕,其实这个时候犯罪分子心里也很害怕,因为是他们在做坏事;如果犯罪分子比较强,也不要逞英雄,如可以适当示弱,就是可以表现出自己很害怕,但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找机会报警或伺机逃跑。

关于小学生如何预防被侵害,我们的专家已经研究出了六条法宝,同学们只要照做,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平安了。

第一,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早回家。马路上车多人多,不要猛跑,不要翻越马路护栏或者是横穿马路,要注意马路边工地上的杂物掉落、注意马路上丢失的井盖等。放学后不要在马路上逗留,也不要偷偷跑去游戏厅玩,去河边玩,就在这些地方最容易出事。大家记住,以后如果要去外面玩,要等节假日由爸爸妈妈或者家里的大人带去玩,不要自己偷偷去。

第二,不和陌生人说话。陌生人指的是不认识和不熟悉的人。这个法宝的口诀是这样的:小白兔,上学校;见生人,有礼貌;不说话,笑一笑;蹦蹦跳跳快走掉。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求同学们在遇到陌生人和你搭讪的时候,不要理他,并且尽快离开那个陌生人。

第三,不跟陌生人出去。同学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在学校,还是在学校外面,遇到陌生人叫你出去,无论是说带你去买东西吃,还是带你去玩,或者说带你去找你爸爸妈妈,你都不要跟他去。如果是在学校,就一定要通过老师同意,才能出校门。

第四,不给陌生人开门。如果爸爸妈妈把你们单独留在家里。这个时候,遇到有陌生人来家里敲门,一定不要轻易开门,如果发现有可能有危险,你要马上打电话告诉大人。

第五,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同学们在上学途中或校园里遇到坏孩子拦路索要财物,或抢夺你们的个人用品时,怎么办?不要去跟他斗,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不要过度反抗,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实在躲不过,财物可以给他,但要及时向老师、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在这种情况下,你放弃了财物,父母也不会责怪你的。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尽量记住坏人的特征,过后再和老师、父母说,便于警方尽快抓住坏人。在这一条中,大家一定要记住,最重要的是保护生命。找机会就报警(互动:几个报警电话:匪警110,火警119 ,交通事故122 ,急救中心120)。

第六,遇到困难挫折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要经常跟老师或家长聊聊天,说说自己的心里话,他们一定能帮助你解决困难的。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小学生法律知识儿歌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第20篇:我的自述(小学生优秀作文)

我的自述

我是一只快乐幸福的小鸟,我长着像海一般蔚蓝的翅膀,一双又黑又亮的小眼睛,别看我眼睛不大,虫子不管藏哪儿了,我都能用我那尖嘴巴捉住它们,我经常在树林间飞来飞去,有一棵大树和我做了好朋友,每天晚上,我都回到大树的怀抱里,那里又安全又温暖。大树喜欢听我唱歌,我天天给树唱歌,树呢,天天陶醉地听着。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寒冷的冬天就要来了。有一天,我要飞去遥远的南方了, 树难过地说,“小鸟,明年你要记得回来,我等着你回来唱歌给我听。”我对树承诺,“我一定会回来,等着我吧,我要回来给你唱歌。”我向南飞去了。

春天来了。原野上、森林里的雪都融化了。我迫不及待地回到这里,来找我的好朋友——树。

可是,树,不见了,只剩下树根留在那里。我问树根,“大树去了哪里?”树根回答“伐木工用斧子砍倒它,拉到山谷里的工厂里了”

我飞过一座又一座高山,看到了山谷的工厂,那里传来锯木头的沙沙声,我问附近的小鸟有没有看到我的好朋友树,它们告诉我,树被锯成一条一条的细条儿,做成了火柴被卖到城里去了。我仿佛听到了树痛苦的呻吟声,我要飞去城里。

终于,我在城里的一个小姑娘家里看到了已经变成火柴棍的树,小女孩用它划亮了煤油灯,我睁大眼睛久久地看着这灯火,想起了大树以前的模样,对着灯我唱起了去年的歌,那是我对大树的承诺,我不会忘记。

我失去了朋友,我失去了家园,我要去寻找下一棵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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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律自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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