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年休假的通知范文

2022-12-15 来源:其他范文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年休假通知

菏地税组函[2006日5号

关于在职干部职工年休假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及省地税局《关于全省地税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1]197号)精神,为充分体现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按照省局关于要切实关心和爱护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认真落实工作人员休假制度的要求,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菏泽地税实际,现就地税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年休假期,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 限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和 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等。

二、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休假期内休假,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未 经批准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按旷工对待。

三、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休假安排,必须报上级局审批、备

案。所有休假应本着既有利于落实休假制度、有利于干部职工身

体健康,又不耽误工作的原则,统筹安排,兼顾各方。

1、市局各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及市局正科级以上干部休假,

须经市局局长签字,由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2、市局副科级人员休假,个人申请,各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

及分管局长签字审批,由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3、一般工作人员休假由各科室、分局自行安排,各科室、分

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局长签字,由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4、各县区地税局局长休假,经市局局长同意后,报市局组织人

事科备案;其他人员休假,由各县区地税局参照市局规定执行。

四、系统内各单位要在妥善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

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年休假制度,有计划的分期分批

安排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年休假。干部职工休假必须根据工作需

要进行.休假期间如果工作需要,可随时终止休假.

五、当年休假期当年有效,过期不补。干部职工休假,必须一

次休完,不允许分次休假。

六、干部职工年内请假总天数达到和超过本年度应享受休假

的天数的,年度内不再安排休假。

七、安排工作人员休假,严禁组织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

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同时,要加强对休假人员的

管理和监督,杜绝失密泄密、违章违纪以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工作人员年休假的有关规定,要通过落

实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使广大地税干部切身体会到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促进身心健康,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工作热情和干 劲,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地税工作中去,为地税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00六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休假通知抄报: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组织人事处

菏泽市地税局组织人事科2006年7月18日印发

校对:刘涛(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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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带薪年休假通知

关于安排落实职工带薪年假工作的通知

酒店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黄河明珠大酒店》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酒店发展的实际状况,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经酒店研究,决定开始安排员工带薪休年假工作。具体休假规定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规定: 《条例》摘录: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酒店各部门安排年假须遵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享受带薪年假的范围:酒店所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

(二)、严格按照行政部确定的员工享受年假的时间进行安排。

员工满一年期限暨员工具备享受年休假权利、资格的计算:按照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计算满一年方可享受年假。员工中途离职后二次入职的,按照二次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日期计算。

(三)、年假安排方式:

1、各部门定期与行政部确认所在部门符合年假条件的员工名单。

2、根据所在部门的工作计划、接待情况、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做出部门年度、月度年假安排计划报行政部备案。任何部门安排员工休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否则酒店将对部门经理进行处罚。

3、员工也可提前30天向部门书面提出休假的申请,由部门经理根据所在

岗位具体的工作情况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4、领班以上(含)管理人员、各部门销售经理休假,必须报请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5、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酒店视为旷工,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年假安排原则:

基本原则:以酒店、部门的工作为主,提前计划、酒店批准、行政部备案。酒店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1、部门根据《条例》规定,尤其是根据部门工作安排,可在员工具备年假条件的该年度合理安排休假,也可跨一个年度安排。

2、在享受年假的该年度,员工自动提出离职或员工严重违纪违规被酒店开除的,酒店不安排补休年假,也不补偿年假报酬。

3、根据工作需要,年假可集中连续安排,也可分解安排。但年休假原则上不与法定假日、公休一并安排。特殊情况必须报酒店领导批准。

4、考虑到酒店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实际需要,年假可冲减自愿不单独安排休假员工该年度的病事假,但须提前报行政部。冲减比例为1:1。

5、部门安排员工休假,必须考虑岗位工作需要,同一岗位不得同时安排2人以上休假。

6、员工不服从部门和酒店安排,私自安排、变更、互相调换或者拒绝部门安排的休假日期的,酒店将按照考勤、质检制度予以旷工等处理,并取消休假资格。对于性质严重、影响极坏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给予停职、开除处理。

7、部门经理违反上述规定安排员工休假的,酒店调查核实后,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休假,并对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8、因酒店临时接待工作的需要,酒店有权中止、调整员工正在进行的休假,员工应以酒店工作为重,予以服从。

例如:

某员工2009年12月20日入职、12月30日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则该员工2010年12月31日以后享有休年假的资格和权利。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可在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该员工休假,但如果部门工作无法安排的,部门可跨年度在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该员工享有5天带薪年假,部门可集中5天一次性安排,也可分散陆续安排。

特此通知。

黄河明珠大酒店

2011-6-8

推荐第3篇:年休假清零通知

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年休假包括基本年休假和补加年休假。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年休假清零的通知吧。

年休假清零通知范文一:

为了更好的执行员工年休假制度,自即日起对原××员工累积的年休假期进行集中清理,至14年底,员工年休假期将清零,20xx年1月1日起员工年休假期将统一按一个自然年度进行清算,到当年年底清零。

本通知仅对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员工通过劳动合同变更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有效。

一、公司认可员工截止到13年年底在××所累积的员工年休假,员工个人具体剩余年休假期详见附表。14年度的员工个人年休假结算方式如下:

14年员工剩余年休假=××累计年休假+员工累计工龄年休假天数*(12-员工××入职月份)/12-14年度员工个人已休年休假期。

二、员工休假需事先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请假卡,各课课长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审核,一次请假≦2天的报请部门领导核准,请假>2天须报请公司领导核准。经核准后,员工方可正式休假。

三、公司根据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可以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再跨年度安排。

四、员工在有年休假期的情况下,不得再请事假。

五、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六、员工休假期间,要保证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休假期间遇到重要事项必须本人处理,休假人接到公司通知后,应尽快回公司处理事务,或者由公司决定是否中断休假。

七、本通知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八日

年休假清零通知范文二: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有序推动公司20xx-20xx年度年休假工作,根据各单位年度年休假执行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1、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末,20xx年度年休假剩余天数2528天,占总天数比例3.80%,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销售处剩余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钢厂剩余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一级主管剩余比例最高。

2、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末,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率77.43%,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设备处完成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铁厂完成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普通操作岗位完成比例最高、通用技术岗位完成比例其次。

二、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相关事宜

1、20xx年度年休假 公司20xx年度年休假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全部截止,各单位利用20xx年度剩余时间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完20xx年度年休假,到20xx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因本人原因未休完20xx年度年休假的,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20xx年度年休假

(1)、到20xx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xx年度年休假,申请主动放弃人员可填写主动放弃《申请》(见附件),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到20xx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xx年度年休假且不申请主动放弃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评估,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即到20xx年底全部完成。

注:截止到20xx年11月30日,各单位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天数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单位,请注意查收。

三、20xx年度年休假工作要求

1、休假期间

公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定期跟踪

取消年度年休假计划,改为定期跟踪员工休假的方式,每季度初,人事行政处将上年度延期休假及当年度休假情况发给各单位,各单位确认各月份休假天数,尤其确保特殊作业方式人员年休假天数准确。

3、合理安排

原则上优先休年休假,再休补休,各级主管合理管控所辖机构年休假完成率。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组织做好员工本人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工作,避免其他员工代为申请现象。

2、各单位主动放弃20xx(20xx)年度年休假《申请》文本版材料请于20xx年1月10日17:00前报人事行政处。

人事行政处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4篇:年休假提醒通知

快过年了我们都盼望着快点休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年休假提醒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年休假提醒通知一

xxx:

这又是新一年来临!深圳XXX有限公司值新春佳节,特向全体员工的努力表示感谢!并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 20xx年度春节及年休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公司从20xx年1月25日星期六开始放假至20xx年2月11 日星期二,共放假18天。

开工日:20xx年2月12 日星期三,请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上班。 带薪国家法定假日的春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20xx年带薪国家法定假日的春节为3天: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2日,放假3日。

带薪年休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根据每个员工不同的工龄5天至1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或上的,年休假15天。

留厂员工

如果员工不会回家过年,留厂渡过春节,请提前通知公司,因为我厂会有礼物给你。

提前预祝大家渡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平平安安地回去,高高兴兴地回来。 温馨提示:春节回家注意防盗、防骗。特此通知。

深圳XXX有限公司

20xx.1.8

年休假提醒通知二

公司各部门:

本公司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公司《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经研究, 现将我公司2015年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⑴请事假累计20天及以上的。

⑵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⑶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

⑸员工发生旷勤累计超过10天的;

⑹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⑺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⑻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二、时间安排

其中各部门在岗人员休假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至8月期间休完。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人员,须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流休假。职工休假期间,各部门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凡外出休假人员一定要注意安全,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有情况及时报告,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注意防盗、防暑等,特别是不要到汛期和地质灾害多发地旅游,自驾车旅行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3、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休假名单报综合部。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二○xx年七月十一日

推荐第5篇:带薪年休假通知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带薪年休假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带薪年休假通知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鄂人〔2008〕19号)和孝烟人〔2008〕38号文的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含在册职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二、职工年休假期为: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的年休假安排:

1、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2、当年11月底以前累计工作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11月底前按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我局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职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08〕38号文旳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职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旳,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休假,对休假职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职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旳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职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旳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旳内容,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20**年元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xxx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公司年休假通知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公司年休假通知,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公司年休假通知【1】

公司各部门: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公司《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经研究, 现将我公司2015年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⑴请事假累计20天及以上的。

⑵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⑶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

⑸员工发生旷勤累计超过10天的;

⑹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⑺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⑻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二、时间安排

各部门在岗人员休假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至8月期间休完。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人员,须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流休假。职工休假期间,各部门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凡外出休假人员一定要注意安全,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有情况及时报告,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注意防盗、防暑等,特别是不要到汛期和地质灾害多发地旅游,自驾车旅行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3、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休假名单报综合部。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二○XX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2】

各科室: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和《 县人事局 财政局转发的通知》,经研究,现对我局(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我局(公司)职工可享受年休假天数见附件。

二、年休假先由各科室拿出年休假安排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安排休假。局领导年休假由办公室征求领导意见后安排。

三、年休假应在每年10月份以前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的可推迟到年底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安排休假。

四、全年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员控制在职工总人数的10%。若职工自行放弃安排休假的,单位不支付补偿报酬。

五、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

(五)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六)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七、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八、职工享受的年休假不得抵消病、事假。

九、职工休假期间,各科室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十、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有离开弥勒外出的必须向局长报告。

十一、本通知自二O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二OXX年二月二日

推荐第7篇:年休假制度通知

年休假,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下面为大家分享了有关年休假制度通知,欢迎借鉴!

年休假制度通知

1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市直各机关、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安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类单位工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指导各类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12〕4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从关心群众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增强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加强督促,推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执行。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制度,各单位结合实际,从年初开始安排职工轮流休假,做好全年职工休假计划工作。各单位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职工年休假计划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督导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应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就地就近休假。单位作出计划之后,职工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单位安排。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并在一个年度内集中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对担负重大节日工作值守等一些性质特殊岗位,应当妥善处理好休假与工作关系,提前做好安排,分期错时实施年休假或就近休假。

四、建立健全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和备案制度,各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数据汇总与分析评估,向政府作出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通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生产工作情况不能安排休假的,应按照属地原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情况备案。

五、加强年休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限时办理涉及年休假纠纷的案件。对未按规定安排职工年休假且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整改,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负责人还要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拒不整改和支付年休假工作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会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对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和落实不好的单位,建议政府或相关部门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并查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办公地址: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市政府大院东附楼305室)

联系电话:3xxx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x年3月1日

年休假制度通知

2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执行职工年休假制度,更好的维护职工的休假权利,增强和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辽人[20xx5]10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职工休假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年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的年休假制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是保障工作人员身心健康、调养生机、激励工作干劲、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本单位职工的年休假。要注重劳逸结合、处理好正常工作和职工年休假的关系,充分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落实。

二、职工年休假的有关规定

1、要严格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辽委传发[1991]14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⑴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7天;

⑵参加工作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⑶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⑷年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⑸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法定假日等,可与年休假合并使用;

⑹年休假假期不跨年度使用。规定的假期天数,可在本年度内分次使用;

⑺正常休假期内,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⑴上一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当年不休年休假;

⑵本年度累计事假超过年休假天数的,当年不休年休假;

⑶当年在休假以后,又请事假的天数应在本人次年休假天数中扣减;

⑷年度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当年不休假年休假。如在年休假以后累计旷工超过以上天数的,取消本人次年的年休假;

⑸被公安机关拘留,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当年不休年休假,已经享受的,取消次年的年休假;

⑹由非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录用和调入的人员,上半年录用和调入的,可享受当年休假待遇;下半年录用和调入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待遇。

三、加强职工年休假的组织管理工作

1、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职工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做好年休假的统一安排、协调工作。对符合休假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年度内按规定的天数安排休假。也可将个人自主休假与组织统一安排休假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丰富职工的假期生活。不得以工作忙、人员少等为由,剥夺职工年休假的权利,也不得以发放钱物等形式代替休假。同时要妥善处理好落实年休假和正常工作的关系,防止因休假而贻误工作,做到正常工作和职工年休假两不误。

2、各单位要建立职工年休假的报告制度。按隶属关系,单位正职休假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告;单位副职休假向单位正职报告;中层领导干部正职休假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中层领导干部副职休假向本部门正职报告;其他人员休假向本部门领导报告。

3、职工休假制度能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按照规定的假期休假,妥善处理好休假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劳逸结合,以充沛的精力、健康的体魄,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4、年休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赋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项权利,对单位拒不执行休假制度的,工作人员有权向单位提出休假要求,也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各单位人事部门要督促本单位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二xx年七月七日

年休假制度通知

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保健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在我县健康、规范运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实行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规定,从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将年休假制度落实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力度,强力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带薪年休假政策规定与制度,积极合理安排休假,单位领导要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干部职工意愿,合理制定本年度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计划,要从年初开始,安排干部职工轮流休假,切实做好全年干部职工休假计划的落实。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就地就近休假。单位作出计划之后,干部职工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单位安排。休假方式可灵活掌握,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安排,主要负责人签字,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审批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按要求报批年休假。各单位要切实建立健全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病假和年休假制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都应都给予年休假。

1、干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期可根据个人意愿,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相连,形成较长假期。

2、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干部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干部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干部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干部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干部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内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安排专人认真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年休假的宏观管理,县人社局要对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和管理服务,指导和督促各企业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制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年休假制度,坚决防止考勤不真、工作人员年休假不实等现象,严格杜绝工作人员正常年休假后冒领年休假工资报酬或超标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情况发生,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以保证年休假制度的平稳运行。

推荐第8篇:××员工年休假清算通知

××有限公司

对原××员工2014年度员工年休假清算的通知

为了更好的执行员工年休假制度,自即日起对原××员工累积的年休假期进行集中清理,至14年底,员工年休假期将清零,2015年1月1日起员工年休假期将统一按一个自然年度进行清算,到当年年底清零。

本通知仅对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员工通过劳动合同变更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有效。

一、公司认可员工截止到13年年底在××所累积的员工年休假,员工个人具体剩余年休假期详见附表。14年度的员工个人年休假结算方式如下:

14年员工剩余年休假=××累计年休假+员工累计工龄年休假天数*(12-员工××入职月份)/12-14年度员工个人已休年休假期。

二、员工休假需事先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请假卡,各课课长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审核,一次请假≦2天的报请部门领导核准,请假>2天须报请公司领导核准。经核准后,员工方可正式休假。

三、公司根据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可以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再跨年度安排。

四、员工在有年休假期的情况下,不得再请事假。

五、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六、员工休假期间,要保证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休假期间遇到重要事项必须本人处理,休假人接到公司通知后,应尽快回公司处理事务,或者由公司决定是否中断休假。

七、本通知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八日

推荐第9篇:合理安排年休假的通知

滚圆年假的通知怎么写呢?各位是怎么样写的?需要注意什么?我们看看下面的合理安排年休假的通知范文吧!

合理安排年休假的通知

1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局各单位在确保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期分批安排工作人员轮休,轮休时间集中安排在8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按照AB岗的要求,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含借调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和临时职工)休假,一次休假不得超过7天(含双休日)。

2、市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含正、副主任科员)休假,须经市局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并报主要领导批准。

3、工作人员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公务,应及时到岗。休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休假期间,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

请各单位科学合理安排休假,并认真填写《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年休假安排表》,于8月22日前交市局人事教育科,并报送一份市局办公室备案。

5、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合理安排年休假的通知

2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执行职工年休假制度,更好的维护职工的休假权利,增强和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辽人[2005]10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职工休假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年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的年休假制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是保障工作人员身心健康、调养生机、激励工作干劲、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本单位职工的年休假。要注重劳逸结合、处理好正常工作和职工年休假的关系,充分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落实。

二、职工年休假的有关规定

1、要严格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辽委传发[1991]14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⑴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7天;

⑵参加工作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⑶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⑷年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⑸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法定假日等,可与年休假合并使用;

⑹年休假假期不跨年度使用。规定的假期天数,可在本年度内分次使用;

⑺正常休假期内,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⑴上一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当年不休年休假;

⑵本年度累计事假超过年休假天数的,当年不休年休假;

⑶当年在休假以后,又请事假的天数应在本人次年休假天数中扣减;

⑷年度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当年不休假年休假。如在年休假以后累计旷工超过以上天数的,取消本人次年的年休假;

⑸被公安机关拘留,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当年不休年休假,已经享受的,取消次年的年休假;

⑹由非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录用和调入的人员,上半年录用和调入的,可享受当年休假待遇;下半年录用和调入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待遇。

三、加强职工年休假的组织管理工作

1、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职工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做好年休假的统一安排、协调工作。对符合休假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年度内按规定的天数安排休假。也可将个人自主休假与组织统一安排休假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丰富职工的假期生活。不得以工作忙、人员少等为由,剥夺职工年休假的权利,也不得以发放钱物等形式代替休假。同时要妥善处理好落实年休假和正常工作的关系,防止因休假而贻误工作,做到正常工作和职工年休假两不误。

2、各单位要建立职工年休假的报告制度。按隶属关系,单位正职休假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告;单位副职休假向单位正职报告;中层领导干部正职休假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中层领导干部副职休假向本部门正职报告;其他人员休假向本部门领导报告。

3、职工休假制度能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按照规定的假期休假,妥善处理好休假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劳逸结合,以充沛的精力、健康的体魄,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4、年休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赋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项权利,对单位拒不执行休假制度的,工作人员有权向单位提出休假要求,也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各单位人事部门要督促本单位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推荐第10篇:建议年休假的通知

休假从汉代起就有,源于为了让朝中官员可每五天返家沐浴。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指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小编为你整理了建议年休假的通知,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篇1:员工年休假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市公司《XXX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试行)》要求,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积极、高效的工作氛围,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员工年休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应安排年休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本着员工本人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二、各部门要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岗位安排年休假,不因休假而影响工作。

三、年休假不能跨年使用,本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不给予未休假补贴。员工必须在休完加班补休的前提下方可请年休假。

四、员工休年休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在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休假,未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的将视为旷工。员工年休假的审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的年休假审批由公司领导审批,

经审批签字后年休假的请假条需上交至综合部。

五、分公司提倡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应优先让员工休年休假,并尽可能的为员工进行代班。同时,建议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少休一周的年休假。

六、各部门在审批和安排年休假时,尽量不要安排整周连休、以免影响工作。

七、各部门在业务收入等指标未完成或公司当期工作紧张情况下,暂不安排年休假。

特此通知

XXX分公司

二○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篇2: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通知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年休假时间

(一)公司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上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三)、当年休假期满后,年度内又出现第

(二)条第

1、

2、

3、4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休假期间待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本人自动放弃休假的,单位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可延续到下一年度休假。

三、有关要求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是贯彻落实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单位的具体措施。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年初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部门职工带薪休假申请汇总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职工年度休假应于休假前5日由本人填写《职工年休假审批表》,逐级审批。中层以上人员由分管领导批准,一般职工由本部门安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各科室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不能因休假而出现工作断档,贻误工作。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公历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两段安排(限十年以上),一般不做跨年度安排。休假期间,若因工作需要返回工作岗位的,应以工作为重,服从工作安排。

四、其他

本《实施意见》未涉及到的事项,以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为准。 本《实施意见》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xx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11篇:公司带薪年休假通知

公司带薪年休是一种公司很好的福利,下面是公司带薪年休的休假通知,借以大家参考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人员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城镇职工、农民工,以及劳务输入人员。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生和兼职员工。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及天数:

1、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4、年休假天数指一年(12个月)内的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休假:

人员范围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判定时点休假周期休假天数附加说明

2007年12月工作已满一年的人员满1年不满10年休假周期开始月份的上一个月每年1-12月5天在一个休假周期内,遇有满10年(或20年)时,休假天数按当年个人平均年休假天数(进到整数)确定。

满10年不满20年每年1-12月10天

满20年每年1-12月15天

2008年1月及以后工作满一年的人员满1年不满10年满1年后下月起向后顺延12个月5天

满10年不满20年满10年后下月起向后顺延12个月10天

满20年满20年后下月起向后顺延12个月1

5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上一年度(12个月)累计休病假4个月以上的;

4、上一年度(12个月)因内退、工伤休养等原因累计不在岗6个月以上的;

5、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向借入单位申请带薪年休假。

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1、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个人申请获得批准两种方式。

2、各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非因工作需要,职工当年自动放弃的年休假,不得转入下一年度,公司亦不发给休假工资。

5、年休假原则上应在相应休假周期内休完。企业和职工双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退休)的,职工本人应申请休完本年度年休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假者,应优先请年休假,在年休假休完后,方可请休事假。

7、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五、带薪年休假申请、审批、备案程序:

1、公司劳动人事部定期统计出公司全体职工姓名、参加工作年月、工作年限、集团工龄,测算出每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休假周期等信息,并提供给各单位和部门;作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一般性依据,各单位应随时监控和掌握年休假的休假条件和否定条件事实,以便正确审批年休假。

2、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在计划休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7天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并将工作向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不得影响工作。

3、审批权限:工人岗位由班段长签属意见后,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一般管理岗位直接由所在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审批;中层副职由中层正职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级副职主管领导审批;中层正职由公司级副职领导签属意见后,上报公司经理审批;公司级副职领导直接由公司经理审批。

4、《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人事部备案;《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交劳动人事部,并由劳动人事部转交政治工作部备案。

5、审批原则:个人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不能影响本岗位工作及所分管的工作,离岗后应有职务代理人。

6、各单位在职工考勤表中对带薪年休假应用专用符号予以注明。

7、凡由各单位集中安排的带薪年休假,向劳动人事部及时上报《带薪年休假备案表》及《年休假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保证书》即可,不必填写《带薪年休假申请及审批表》。

第12篇:下发年休假制度通知

关于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办、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规定,经馆委会研究决定,在馆职工中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范围

馆全体在编在岗职工(含协议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4、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5、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6、当年从外单位调入本馆的人员。

7、病、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8、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时间

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时间依据工龄确定,具体为: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实施

1、职工享受年休假可就地休假,亦可到外地休假。职工到外地休假可享受费用补贴。职工在休假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但不享受出勤、值班、伙食等补助。

2、职工享受年休假视岗位工作需要,采取轮休交替形式进行。

3、各办、组负责人应根据本办、组人员和工作情况,在保证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适当照顾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好年度工作和职工休假计划,既保证职工享受好年休假待遇,又确保业务工作不受影响。

4、职工年休假应先向本办、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办、组负责人同意后,履行享受年休假手续,填写请假条(请假条应注明休假的起始时间、到外地休假的具体地点等事项),分别报主管业务和行政的馆领导批准后,交接好工作,方可离岗休假。休假结束后,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5、到外地休假的人员原则上随旅行社集体成行,不提倡个人自行外出休假,更不允许带有探险性质的旅行休假。无论何种形式的休假,都应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外出休假安全。

6、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一次休完。

7、职工外出休假费用补助标准及办法另行规定。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3篇: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书记批准(其中政府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报县委书记),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第14篇:职工带薪年休假通知

职工带薪年休假通知

深圳市智慧瓷业公司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同时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状况,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始安排员工带薪休年假工作。具体休假规定如下:

(一)、享受带薪年假的范围:

1、工作满一年期限的正式员工可享有7天带薪年休假。

(二)、年假安排方式:

1、员工需提前提出休假的申请,写好年假申请单后由部门经理根据所在岗位具体的工作情况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根据所在部门的工作计划、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假,任何部门安排员工休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3、年休假应在每年春节开工前休完,不允许跨年度休假,不能累积之前的年休假。

4、如公司临时有工作的需要,公司有权中止、调整员工正在进行的休假,员工应以工作为重,予以服从。

特此通知 深圳市智慧瓷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第15篇:员工春节及年休假通知

全体员工:

又是新一年来临!深圳新光华塑料有限公司值新春佳节,特向全体员工的努力表示感谢!并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 2014年度春节及年休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公司从2014年1月25日星期六开始放假至2013年2月11 日星期二,共放假18天。

开工日:2013年2月12 日星期三,请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上班。 带薪国家法定假日的春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2014年带薪国家法定假日的春节为3天:2014年1月31日至2014年2月2日,放假3日。

带薪年休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根据每个员工不同的工龄5天至1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或上的,年休假15天。

留厂员工

如果员工不会回家过年,留厂渡过春节,请提前通知公司,因为我厂会有礼物给你。

提前预祝大家渡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平平安安地回去,高高兴兴地回来。 温馨提示:春节回家注意防盗、防骗。特此通知。

深圳新光华塑料有限公司2014.1.8

第16篇:关于员工年休假补休通知

关于2013年度员工年休假补休通知

公司员工:

2013年度即将结束,公司内部分员工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调休年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积极、高效的工作氛围,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务必做好部门员工年休假补休工作。现为做好2013年度员工年休假补休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应安排年休假。

二、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员工个人工作、具体岗位,本着员工本人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未休年假的员工补休年假,但不能因补休年假而影响实际工作。

三、年休假原则上不能跨年使用。确因有特殊工作原因,未能及时调休年休假,须向各部门总监及分管领导报告审批,经核查批准之后,允许在2014年1月1日-2月9日期间内补休年假

综合部 2013-12-26

 注:员工具体年休假情况,详见邮件附件

第17篇:关于年休假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关于年休假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和完善我院职工年休假制度,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对我院职工年休假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或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未休完的不再给予补贴报酬冲销年休假;

二、特殊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可跨1个年度安排(所在科室负责人需提交一份情况说明,如科室有安排,但不休假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年休假)。

特此通知。

*********医院

201**年**月**日

第18篇: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各科室: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和《 县人事局 财政局转发的通知》,经研究,现对我局(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我局(公司)职工可享受年休假天数见附件。

二、年休假先由各科室拿出年休假安排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安排休假。局领导年休假由办公室征求领导意见后安排。

三、年休假应在每年10月份以前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的可推迟到年底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安排休假。

四、全年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员控制在职工总人数的10%。若职工自行放弃安排休假的,单位不支付补偿报酬。

五、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

1 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

(五)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六)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七、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八、职工享受的年休假不得抵消病、事假。

九、职工休假期间,各科室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十、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有离开弥勒外出的必须向局长报告。

九、本通知自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2

第19篇:关于年休假安排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7年度年休假安排事宜的通知

1、在本公司工作时间连续满12个月以上者,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参加工作时间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若年休假天数已符合10天或15天的员工,请按《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需提供缴纳社保记录(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劳动服务站或江东区行政服务中心获取)证明材料可享受相应天数,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5天;

4、在确保公司正常有序运转的前提下,各部门要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结合员工个人休假申请,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落实假期。

第20篇:年休假证明

年休假证明

年休假证明

31岁的女子李某从2003年开始就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2009年她因怀孕而休假,但向公司提供的是虚假证明,公司查明后依照规定将其解聘。自感冤屈的李某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各种损失13万余元。3月20日,记者获悉,市北法院近日一审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自2003年开始,就在本市一家广告公司工作,2008年7月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薪接近4000元。李某称,在2009年4月份自己怀孕期间,公司和她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停保。她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因此告上法庭索赔加班费、赔偿金等损失13万余元。

公司方面称,2009年李某怀孕,当年1月份和2月份,她先后休了两次假,共计近20天,在李某向公司提交的两份“休假证明”上,理由都是流产,是同一家医院开的证明。经过公司调查,李某从来没有在此进行人工流产及保胎治疗,两张假条与院方没有任何关系。因李某请假提供虚假证明,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公司才于2009年4月和她解除了劳动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提交的两个假条是虚假证明,严重违反了其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与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相悖。同时,李某公司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公司征求工会意见,并向李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后,按照相关规定与她解除了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因此,近日,市北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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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年休假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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