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2021-03-31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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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一)

为推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发展“创卫”、“创模”、“创园”成果以及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构建幸福,根据市委有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城管局的工作部署,我区决定自8月11日起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开展专项工作有关实施要求,将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与当前“三创”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以强抓检查督办促落实工作分工责任,坚持以强抓检查督办促巩固工作成果,推进“门前三包”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探索构建城市市容管理长效机制,为我市“三创”工作顺利开展、建设幸福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分工,以及汕府办〔**〕86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要求,齐抓共管,协调配合,使我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沿街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履行好以下责任:

(一)包卫生。保持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洁,自备专门的垃圾容器袋装收集本单位的垃圾杂物并按规定时间倾倒投放,协助制止随地乱丢、乱倒废弃物行为。

(二)包绿化。按照园林管理部门的要求,爱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采花摘果和损坏树木花草的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责任区秩序,不出店经营、不乱堆放,不乱张贴,不乱牵挂,不乱停放,并协助制止责任区范围内的上述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办,区政府成立“门前三包”检查督导组,由庄素桦副区长任组长,区党政办副主任李论同志,区城管办常务副主任、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郑灿忠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是张珩(区督查室主任),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各一位领导及各街道分管领导。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检查督导机构,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完善内部工作台账制度,对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办,并认真做好资料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四、工作时间与工作步骤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时间是从8月1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要按照汕府办[2007]181号《转发市城管局关于市中心城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有关“门前三包”责任制“三统一”工作模式要求,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同时,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营造浓烈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21日至10月31日)。各街道要落实“三定”责任制(定段、定员、定责),重点监管各辖区集贸市场周边、工业区周边、“商业街”、“饮食街”、各公园景点周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周边等主次干道、重要路段、重点部位,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并于8月20日前将辖区内一级严管路的“三定”名单OA报送区城管办;同时,各街道要加大对上述路段、部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日常监管与执法力度,重点加大对沿街占道经营、超门店经营、乱丢垃圾杂物、乱吊挂、乱停放、“牛皮癣”的清理整治力度。

各街道、区环卫部门要通过加强辖区包括主次干道、内街小巷的日常清扫保洁作业特别是加大沿街垃圾收集清运力度,全面提升沿街卫生质量和整洁市容市貌。要按照“步道与机动车道清扫保洁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将主次干道两侧步道与机动车道的清扫保洁统一由区环卫部门负责、内街小巷两侧步道与机动车道的清扫保洁统一由辖区街道负责;主次干道、内街小巷两侧沿街门店的日产生活垃圾统一由清扫该路段的单位负责收集转运(每天应派员分别于13:00-14:00、19:00-21:30沿路收集),并根据“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作业服务单位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向沿街门店、单位收取卫生清扫保洁作业经费。同时,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物业公司应将所收取的沿街门店、单位的卫生费全额上交清扫作业单位,并加强对小区及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加强对承包环卫劳务作业单位的监督,协助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三)巩固发展与通报表彰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在全面实施的基础上,各街道要逐步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从主次干道向内街小巷延伸,并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确保长效管理。

五、责任分工

按照汕府办〔2007〕58号文和汕金府办〔**〕14号文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是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和考评。

(二)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工业区办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管理和落实,并接受区城管局的检查、指导、监督、考评。同时,各街道执法中队要加强对违反《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的教育和查处。

(三)凡在城区范围内沿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应与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书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义务。

(四)区检查督导组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协调、检查、督办。

(五)区国土、建设、环保、卫生、食药监督、工商、交通、公安交警、房管等部门,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沿街区域已征未建用地的监管。

2、建设部门要加强沿街建设工地现场的监管。

3、环保部门要加强沿街环境治理力度,加大对餐饮业、摩托车维修店等“三废”违规排放、噪声扰民以及施工现场二次污染等现象的查处,确保沿街区域环境噪声、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标。

4、卫生部门和食药监督管理部门要动员和组织沿街门店、单位参与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要加强对沿街“五小”行业日常卫生监管,严格审查沿街餐饮单位经营准入条件,查处各类违反卫生管理违法行为。

5、工商部门要负责查处沿街门店、单位无证经营行为;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或者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配合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6、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沿街机动车辆维修业的审批和管理,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占道修车等违规行为,维护沿街客运车辆秩序。

7、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沿街门店、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沿街人行道、车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停放有序。

8、房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协助做好沿街物业小区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9、区旧城办要加强对旧城改造已拆未建用地、建设工地的监管。

六、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是发动市民群众履行义务参与城市管理的有效手段和载体,而且还是各管理部门职能延伸到街面的一个具体体现,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多、动态性强、难度大的社会管理工程。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主要领导近期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调研时的有关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将开展专项工作与当前“三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实行领导挂帅、部门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定任务、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抓落实,抓重点,抓要害,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辖区实际、高效顺畅的工作组织和运行机制,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在改善城市面貌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管理与处罚并举,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街道要建立健全街道与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要对“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经济特区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使执法工作在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上有新的突破,逐步破解占道经营、乱丢垃圾、乱停放等“六乱”的城市管理难题。同时结合媒体力量,对各种违法及陋习现象给予曝光,促进后续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强抓检查督查,力促工作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各街道每周组织检查不少于二次,每旬组织一次对门店、单位全面进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与考评,按照《市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评分表》(详见汕府办[**]181号)进行评分备查,并及时进行小结;区检查督导组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市城管局“门前三包”责任制督查组每半月不定期对各区落实“门前三包”落实责任制工作进行随机抽查与督办,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按要求落实的行为,将通过12319服务热线平台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四)加强信息沟通,强抓工作进度。各街道要加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信息沟通交流工作,要落实专人按照“每月一报”的要求,于每月底前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OA报送区城管办,以便汇总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运转并落实奖惩制度。各街道要落实专项资金,确保“门前三包”工作的正常运转经费,并安排资金专门用于“门前三包”工作的表彰。市城管局将根据了解掌握各区情况并结合市专项督查组检查考核情况,对各区组织落实工作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拖“门前三包”后腿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直至问责,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六)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助主流新闻媒体、站或借助其它宣传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对《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城市容貌标准》等城市管理相关条例、法规的宣传工作;各街道要加强对重点“问题”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增进市民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营造浓烈的工作氛围。同时,请宣传部门配合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对正反典型进行报道与曝光,发挥示范带动与遏制作用。

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二)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建立健全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城联创”和“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原则,发挥好莲都独特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市区责任范围内的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建设、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三、管理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一)具体范围

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施行办法》对各类街道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确定为以下:

1、市区三类街道及社区主干道:指白云街道的后庆路、白云路、庆春街(灯塔小区段、白云小区段);万象街道的桂山路、高岭弄、泗洲楼弄、粮油批发市场边通道、城门弄、高井弄、西河沿、凤凰路;紫金街道的永晖新村主通道、华敦街、西银苑主通道、东银苑主通道、青田街、金苑新村主通道、金田小区主通道、大洋河小区主通道;岩泉街道的丽东二村主通道。

2、城中村主通道:白云街道包括城北新村、丽光新村、灯塔

一、

二、三新村;紫金街道包括海潮新村、紫金新村、厦河新村;岩泉街道包括天宁新村。

3、城区内除市区严管区、一类街道、二类街道和部分三类街道外的其他范围。

(二)整治标准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重点对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等违法(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如下:

1、区文明办:负责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文字起草、文档资料保存、起草实施方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对方案的落实工作。

2、区建设分局: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环卫设施进行规划、建造(补充)和维护,及时为临主通道和主干道的单位、住户、经营户配备更换保洁桶;负责协调和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制定具体卫生保洁制度和卫生保洁时间方案,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通联、协调、督促工作。

3、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计划、负责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4、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案件进行派遣,并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5、区监察局:负责对“门前三包”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各相关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6、区工商分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根据相应职能对经营户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

7、区卫生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协助市卫生局对临街经营户和固定摊点特别是餐饮店、固定饮食摊点进行整顿。

8、区公安分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查处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遭到阻挠的事件;做好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范围内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乱停放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罚。

9、区环保分局: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产生噪音和污水排放的临街经营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实施处罚机构。

10、区财政局:保证工作经费的落实;及时和市国税、地税局联系,对范围内经营户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11、市行政执法局城南分局、城北分局: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根据职责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罚。

11、各街道办事处(富岭街道办事处除外):牵头制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对责任区域内影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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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黄南藏族自治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同仁县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暂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城镇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法制开放包容的新同仁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使城区所有街道卫生、秩序、设施状况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逐步形成全社会都能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门前三包”的范围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指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等门前垂直至街道、路沿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等区域。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单位临街外墙墙基到人行道路沿石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具体范围由县城管局界定,做到责任范围明确,不留空白地带。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1、按要求自备封闭式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放臵在门槛以内适当位臵,严禁将垃圾污物堆臵门外,积极实行垃圾袋装化,定时倾倒。禁止乱泼污水,形成冰滩、污水滩;

2、负责责任区内环境整洁, 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弃物,无蚊蝇孳生;

3、临街建筑物、围墙、橱窗、牌匾、灯饰保持美观整洁,无损,如出现陈旧、破损应及时更换和修复,对不属于责任单位所有或维护的橱窗、牌匾、灯饰如出现陈旧、破损的,应当及时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各责任单位要保持其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图案清晰,外部造形完整,及时整饰翻新。凡可清洗的外立面应及时清洗,凡出现破损、脱落、褪色、陈旧、风化、雨水冲刷痕迹等须及时维修、整饰;

5、各责任单位要保证单位门前责任区内无积冰污雪;

6、户外广告设施、标牌必须符合设臵规定,并经有关部门审批,要保持完好整洁,设臵单位负责定期维修、更新;

7、各责任单位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亮化设施。凡设臵霓虹灯饰亮化设施的责任单位,应保证夜间美化、亮化设施完好,并按规定要求定时启用亮化设施,如出现缺行断线的应及时修复;

8.商(店)铺门前不得私自设臵檐蓬、遮阳布(伞),凡设臵檐蓬、遮阳布(伞)的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9、各责任单位应当制止乱贴、乱画等损害市容环境行为,及时清除责任范围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字迹、图案、贴纸等印记,发现乱贴、乱画等损害市容环境不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城管、公安部门举报。

(二)包绿化

1、保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维护绿化设施;

2、禁止攀折花木、践踏绿地,做到树木无钉、无挂、无晾晒衣物;

3、严禁向树坑、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和堆放杂物,并应当积极配合园林管理部门工作,保证树木成活。

(二)包秩序

1、积极维护责任区内的良好秩序;

2、做到无店外出摊,无乱堆杂物、私搭乱建、乱挖乱挂,无占道经营,门前车辆停放整齐;

3、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标准的电器、音响招揽生意。

五、组织领导

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由同仁县创建省级卫生城镇办公室统一领导。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单位协调配合。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从而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得以顺利实施。

(三)加强指导、监督、检查。要通过组织考评、建立开展“门前三包”活动的监督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广泛接受群众的投诉监督。要把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开展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抓出成效。

(四)开展考核、评比活动,实施挂牌管理。为把“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管理部门要制订详细的考评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评比,同时对“门前三包”责任内容和考核评比结果都要挂牌明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管理,防止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

七、“门前三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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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桑植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桑植县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桑植县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桑植县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等规章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荣获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为新起点,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桑植县城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使城区所有街道卫生、秩序、设施状况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逐步形成全社会都能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门前三包”的范围

原则上按单位办公楼道及办公门前停车车库场地所划分的灯杆放置区域,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详细划分责任区范围。

四、“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环境卫生。

1.清扫保洁。保持责任区卫生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丢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在责任地段的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无垃圾、杂物、废土堆积和污水横流等现象。硬化地面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现象。搞好外墙立面、阳台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2.实行垃圾袋装化和污水容器化。不得随意乱倒垃圾和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存放,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放置在责任单位门槛以内。按规定的地点、时间将袋装或桶装垃圾运至指定收集点投放,各区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上门统一收集。自设废弃物容器要保持整洁、完好、美观。

3.单位门前不得随意制造生活废气污染环境。道路两侧禁止使用明火、明灶,沿街饮食服务行业及早、夜市摊点,要全部使用煤气及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已实行集中供气、供热的建筑物,一律不得使用散煤;未集中供气、供热建筑物要使用清洁燃料,并应尽快进行改造。

4.冬季清理积雪、积冰。冬季降雪后,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冬季应保持门前地面干燥,出现积冰后要及时清除,做到责任区内无积冰。

(二)市容秩序。

1.无“六乱”(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及时制止和举报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不得在单位墙面及电杆、果皮箱、行道树及其他公共部位张贴、喷涂、刻画标语和广告等,不得在电杆、路灯杆、行道树上吊挂杂物和晾晒衣物。沿路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不得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布)。及时粉刷、清洗建(构)筑物上的“野广告”。

2.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商业和文化娱乐行为所产生的噪声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扰民。

3.自行车、汽车按规定位置停放整齐。单位要对门前停车场地内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及时疏导进出车辆,按划定的停车位停放。

五、组织领导

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由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单位协调配合。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从而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得以顺利实施。

(三)加强指导、监督、检查。要通过组织考评、建立开展“门前三包”活动的监督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广泛接受群众的投诉监督。要把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开展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抓出成效。

(四)开展考核、评比活动,实施挂牌管理。为把“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管理部门要制订详细的考评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评比,同时对“门前三包”责任内容和考核评比结果都要挂牌明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管理,防止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

七、“门前三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向猛

副组长:熊庭武、刘志军

成 员:钟晓英、石桂林、周陈艳、龙金绒、田华、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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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校校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金玲

副组长:

李志昆、王高平、洪涌、杨英

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总务处、班主任、党员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提高学生参与校园管理的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使学校卫生、秩序、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逐步形成全社会都能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门前三包”的范围 校门口及商铺周围卫生 “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清扫保洁。保持责任区卫生整洁,清除杂草、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丢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在责任地段的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无垃圾、杂物、废土堆积和污水横流等现象。硬化地面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现象。搞好外墙立面、定期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由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六、工作措施

每天进行保洁工作,由卫生区班级学生负责。 周一次大扫除,由服务周学生负责。 党员定期进行大扫除。

(一)加强统一领导。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切实保证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从而使“门前三包”责任制得以顺利实施。

(三)开展考核、评比活动,实施挂牌管理。为把“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管理部门要制订详细的考评办法,定期组织考核、防止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

推荐第5篇: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1.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2.北社区管委会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实施方案 3.社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4.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1、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建立健全我区环境卫生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六城联创”和“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原则,发挥好莲都独特优势和工作积极性,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加强文明经商宣传教育,与市区责任范围内的住户、经营户、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根据建设、工商、税务、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进行“教育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使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基本改观,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三、管理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一)具体范围

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丽水市区街道分类管理施行办法》对各类街道进行分类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确定为以下:

1、市区三类街道及社区主干道:指白云街道的后庆路、白云路、庆春街(灯塔小区段、白云小区段);万象街道的桂山路、高岭弄、泗洲楼弄、粮油批发市场边通道、城门弄、高井弄、西河沿、凤凰路;紫金街道的永晖新村主通道、华敦街、西银苑主通道、东银苑主通道、青田街、金苑新村主通道、金田小区主通道、大洋河小区主通道;岩泉街道的丽东二村主通道。

2、城中村主通道:白云街道包括城北新村、丽光新村、灯塔

一、

二、三新村;紫金街道包括海潮新村、紫金新村、厦河新村;岩泉街道包括天宁新村。

3、城区内除市区严管区、一类街道、二类街道和部分三类街道外的其他范围。

(二)整治标准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重点对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等违法(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

如下:

1、区文明办:负责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文字起草、文档资料保存、起草实施方案,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对方案的落实工作。

2、区建设分局: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环卫设施进行规划、建造(补充)和维护,及时为临主通道和主干道的单位、住户、经营户配备更换保洁桶;负责协调和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制定具体卫生保洁制度和卫生保洁时间方案,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通联、协调、督促工作。

3、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计划、负责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4、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违法行为和相关案件进行派遣,并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5、区监察局:负责对“门前三包”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各相关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效能监察。

6、区工商分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健全环境卫生设施,根据相应职能对经营户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

7、区卫生局: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和长效管理机制,协助市卫生局对临街经营户和固定摊点特别是餐饮店、固定饮食摊点进行整顿。

8、区公安分局:做好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查处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遭到阻挠的事件;做好和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对范围内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乱停放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罚。

9、区环保分局:做好和市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及时联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产生噪音和污水排放的临街经营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实施处罚机构。

10、区财政局:保证工作经费的落实;及时和市国税、地税局联系,对范围内经营户的偷、漏税行为进行查处。

11、市行政执法局城南分局、城北分局:根据《丽水市市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主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并根据职责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罚。

11、各街道办事处(富岭街道办事处除外):牵头制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的管理;协助职能部门对责任区域内影响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和处罚。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30日)

1、制定并下发《丽水市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2、制定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各相关单位对范围内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4、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并利用好社区宣传窗、宣传画、宣传车等多中形式,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1、结合“六城联创”和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区动员会的召开,对该项工作进行再部署;继续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2、组织召开协调会,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3、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门前三包”的内容对范围内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使“脏、乱、差”现象逐步得到改观。

4、组织人员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5、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6、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又存在违法(章)行为的当事人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7、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违法(章)行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处罚。

(三)成果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对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治措施进一步落实。

2.做好“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总结,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3.各职能部门以本次整治为契机,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莲都区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考评、指导通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二)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部门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各自的职能,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配合做好“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要联合,在各街道组织下分街道组成工作组,逐街、逐户、逐村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采取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和处理。三是实行源头管理,凡是新申请开设的经营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前,要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要切实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作。责任领导要多沟通、勤联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

(四)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机制,通过抽查、督查和评比的形式,推动“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明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舆论监督和典型宣传作用,强化经营者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理念。

附:

1、莲都区“门前三包”责任范围表

2、莲都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相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名单

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XX年九月四日

2、北社区管委会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城市形象,建立起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遥县20XX年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城乡卫生清洁工程”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平遥建成环境优美、景观协调、秩序井然、市民素质优良的国际旅游城市。

三、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构,明确权利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辖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环境

①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

②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

③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

④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

⑤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

①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

②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

③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IC电话、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

①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

②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四、具体措施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各街街组长面要加强对签状单位、住户开展“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管理。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管委会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年度受通报批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该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如责任单位属市直驻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3、社区门前三包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三城一区、幸福**”建设,建立健全我区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根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区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人人投身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是指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门前的包干地段,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街路的边石。凡城区临街责任单位,均应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云山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具体包括:

(一)包环境卫生。

1.保持路面清洁,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清扫,随时保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

2.生活垃圾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倾倒;

3.实行垃圾袋装容器化,保持卫生设施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积雪等;

4.临街墙壁和建构(筑)物的门面、橱窗、牌匾、灯饰等要保持完好、整洁、规范、美观。

(二)包公共秩序。

1.维护责任区正常公共秩序,不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车辆按规定位置整齐有序停放,及时制止乱摆乱放乱停行为;

2.爱护公共设施,禁止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含橱窗内外)等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

3.对责任区内未经审批的占道、破道施工进行监督、举报;

4.维护市政、环卫等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

(三)包绿化美化。

管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

三、责任分工

云山街道办事处:作为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负责与城区临街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工作责任书;区市容环卫局:负责配合云山街道办事处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区广电中心: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在区电视台设置曝光台,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予以曝光,充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

四、管理措施

(一)加大巡查频次。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不文明行为。

(二)加大处罚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临街责任单位,要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三)严格督促检查。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检查督查职责,及时通报检查督查结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对“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辅担任,副组长由云山街道办事处吕海延、区市容环卫局韩锐锋、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王大兵担任,成员由城区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云山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局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调度、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4、社区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辖区的卫生环境,改善人居质量,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深入,根据《湛河区“门前三包”实施办法》精神,决定在我辖区沿街、沿路的单位、居民区、商业网点开展“门前三包”责任专项行动,为使此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创建办的重要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干净、有序、优美”的要求,全面开展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亮化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定专项行为,全面搞好我辖区的卫生工作,使我辖区的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实现我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的根本好转,全面达到市、区创建办的要求,道路干净有序,绿化亮化达标,管理有序。

三、工作开展

办事处负责将“门前三包”落实到沿街、各单位、商户和住户,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签订责任书的单位,督促其指定“门前三包”的保洁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实行卫生奖罚制度,切实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范围和时间

姚孟办事处此次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行动为期13天,从20XX年元月22日至20XX年2月3日。

五、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XX元月22日—24日)3天

1、办事处成立“门前三包”领导小组,明确制定工作方案;

2、对我辖区内的责任单位和商户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门前三包”台帐;

3、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元月25日—31日)7天

1、办事处派工作人员深入到沿街各单位、商户,与单位负责人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验收评比阶段(20XX年2月1日—3日)3天办事处专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辖区各单位的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严格落实奖罚制度,尤其对行动不力、卫生差的单位进行严厉批评。

六、今后工作的开展要求

姚孟办事处要通过这一次的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辖区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根除脏、乱、差现象,使我辖区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机制》、《平顶山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和《湛河区“门前三包”实施办法》结合我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把“门前三包”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姚孟办事处

20XX年1月22日

推荐第6篇:门前三包实施方案某

XXXXXX“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管理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景洪城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实施方案》和《景洪城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的有关精神, 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改善和提高市容环境和单位卫生为重点,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创”工作为目标,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加大力度,强化措施,齐抓共管,全面提高城市“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管理水平,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管理,成立XXXXXX“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部门联合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各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责任主体

XXXXXX下属各个部门、所属的门面承租户,均按本方案实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四、“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范围

“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责任范围包括责任主体所管辖的建筑物及周围地面和设施,其中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周围地面的范围为建筑物墙基至道路边线。

五、“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一)门前三包工作

“门前三包”是指单位和门面承租户在门前责任区范围内实行“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包社会秩序”的责任制,具体为:

1、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确保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垃圾要实行袋装,垃圾箱保持密闭卫生。

2、包绿化。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定期修剪成型,绿地、花池(坛)、树坑内无杂草、无枯枝败叶、无废弃物,定期浇水,保植保活,保生长良好。花池(坛)、花护栏整齐美观。禁止攀折和损坏树木花草,禁止践踏绿地和损坏花池(坛)、花护栏及栓、钉、刻划树干行为,严禁违章占用绿地。

3、包社会秩序。禁止门前乱堆乱放杂物、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设牌匾、乱挂乱晒;严禁随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经规划部门批准设置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存放处,要设置护栏或划线停放,维护好各种公共设施;发现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门内达标工作

1、沿街单位门内卫生要达到市爱委会规定的各行各业卫生标准,做到爱国卫生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卫生设施齐全、室内外卫生整洁,开展控烟活动,除“四害”工作达标。

2、公共场所、窗口服务、食品制售等单位的门内卫生工作既要达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要求,又要达到国家和省、州、市规定的卫生标准要求。

六、责任划分

我所“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以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将全所划分为四个责任区:江北试验队范围内的由江北试验队负责,江南试验队范围内的由江南试验队负责,花卉园范围内的由花卉园负责,其余的部分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卫生责任制管理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能否开展好这项活动,直接关系到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败。各部门要根据《景洪城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实施方案》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明确责任,严格奖惩。领导小组要对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卫生责任制管理的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真正使“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落到实处。每年年底对“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做得好的部门、居民、承租户给予表彰。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承租户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不再续签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XXXXXX 2013年6月13日

推荐第7篇:某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xx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各城市管理责任部门:

为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构建生态活力幸福文化和谐新xx。经xx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全面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实,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做到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规范,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塑造文明、卫生的城市形象。

二、责任主体

城区范围内沿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经营户、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和居民住户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责任主体(以下简称责任单位)。

三、内容标准

(一)“门前三包”范围内的经营商户

做到“三净八无”,门头门窗净,门前地面净,门前绿化带净;无店外经营,无卫生死角,无乱倒垃圾,无损坏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无乱扯乱挂,无乱停乱放,无乱贴乱画,无私搭乱建。

(二)“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做到大门、围墙规范整洁,门前绿地无黄土裸露和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倒垃圾,无乱扯乱挂,无乱停乱放。

四、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一)各城区办事处职责

1.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以外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统筹安排。

3.认真做好辖区内主次干道以外街道“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4.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向辖区内主次干道以外街道商户及责任单位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标准、责任范围、责任主体、实施方式及有关处罚规定。

5.负责对 “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二)区城市管理局

1.牵头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评比、考核以及处罚工作。并负责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推进。

2.在“门前三包”管理辖区内“定岗”、“定人”、“定责”,建立城管队员徒步巡查机制,并确保每一个小时对管理辖区完成一次巡查。

(三)区工商分局

负责商户“门前三百”前置设置,向沿街商户发放、审验营业执照前,审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落实情况。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各城区办事处对有营业执照但“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商户进行督导、管理。

(四)区食药监分局

负责对餐饮服务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不到位和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理。

(五)区环卫处

1.在“门前三包”范围内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的措施,合理配置垃圾桶、保洁桶等垃圾容器;负责做好责任单位的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

2.坚持“双15标准”,“门前三包”范围内垃圾落地不超过15分钟,每平方米垃圾容积不超过15克。

3.在 “门前三包”范围内,垃圾收集、清运车确保一天4次在辖区范围内收集、清运垃圾。

(六)区市政处

1.负责“门前三包”范围内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和规划工作。2.在负责“门前三包”管理辖区内“定岗”、“定人”、“定责”,建立徒步巡查机制,并确保一天内对管理辖区内市政设施运转情况完成一次巡查。

3.“门前三包”范围内市政设施轻微损坏的,要在一周内及时修补、恢复;市政设施严重损坏的,要在两周内及时修补、恢复。

(七)区园林局

1.负责“门前三包”范围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绿化带内的日常管护。

2.在“门前三包”管理辖区内“定岗”、“定人”、“定责”,建立徒步巡查机制,并确保一天内对管理辖区内绿化情况完成一次巡查。

3.“门前三包”范围内绿化损坏的,要确保一周内及时补植补造。

(八)行业主管部门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各城区办事处对 “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不到位的商户进行督导、管理和联合执法。

2.与区城管局、各办事处、文明办联合,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比、考核和奖惩。

(九)公安局

1.负责对“门前三包”范围内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依法进行处理。

2.与其他“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3.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十)区监察局

对“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进行问责。

(十一)区外宣办

要将“门前三包”责任工作制纳入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门前三包”的相关法规、政策、工作措施、处罚标准等。支持、引导主流媒体,对责任制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扬,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效果差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十二)区文明办

与各办事处、区城管局、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比,对责任制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授予 “文明商户”“文明市民”等荣誉;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效果差的反面典型,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范畴,对该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诚信档案。区城管局、各城区办事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制度,对“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经营户等逐个登记,掌握责任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电话、责任书签订情况、责任制奖惩情况等。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发包生变更的,要及时变更登记信息,为检查、评比、考核提供依据。

(二)建立 “门前三包”责任制一户四员制度。在“门前三包”责任制公示栏内,明确“门前三包”责任人、保洁员、维修员、巡查员、监督员,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建立 “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例会,通报和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四)建立“门前三包” 责任制联合办公和执法制度。由办事处牵头,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联合城管、文明办、食药监、卫计委、工商共同办公、联合执法。设置“门前三包”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沟通渠道。

(五)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机制。区城管局、各城区办事处建立日巡、月检、季评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各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比,切实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六)建立“门前三包” 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制度。通过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在责任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管理成效明显的先进责任单位,给予媒体通报表扬、物资奖励、授予“文明单位”、“文明商户”“文明个人”等荣誉称号等激励措施。对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效果差的反面典型,给予警示性提醒、媒体曝光、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惩罚性措施。

(七)打造“门前三包” 责任制示范街、示范小区。力争3月底前将华夏南路打造成“门前三包”示范街,并逐步由主干道向次干道、背街小巷开展;打造“门前三包”示范小区,并逐步在全区推开。

推荐第8篇:某镇“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XX镇“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为建设一个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美丽XX,根据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会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升镇村管理水平,紧紧围绕打造“美丽XX”的目标,切实改善镇区环境“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责任区域

“门前三包”责任区域范围是指村(居)民居住点、临街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责任单位门前的包干地段,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人行道界石。全镇村(居)民居住点、临街责任单位,均应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XX镇“门前三包”责任协议书》,并认真履责。

三、“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一)责任区内保持村容整洁。无占道经营,无店外设摊,无乱倒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拉乱挂,无乱停车辆,无乱搭乱建,无乱泼污水,无擅自占用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二)责任区内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地面无暴露垃圾、粪便,无积水、污迹和废弃物,无抛洒渣土。按照统一的样式、色调、标识配备垃圾分类收集桶或分类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做好垃圾容器保洁工作,保持外观整洁、功能完好。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化后定时、定点投放,再由环卫部门分类处理。

(三)责任区内保持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整洁。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当定期清洗、出新,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无缺损,空调外机安装、广告灯箱、店招店牌、遮阳雨棚、卷帘门、阳台封闭应符合规定,建筑物门窗应保持整洁完好,无乱涂乱贴等现象。

四、责任人的确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门前三包”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门前三包”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道路、桥梁、广场、绿地、水域、公厕等公共区域,除所有权人、管理人负责的区域以外,由各村(居)负责。

(二)村(居)居住点,由所在村(居)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实行环卫保洁一体化管理的,环卫保洁由镇居委会负责。

(三)商店、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车站、停车场、管理范围,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镇区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及岸线,由镇河长办负责。

(六)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场地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八)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及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同时,“门前三包”责任人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镇容和环境卫生工作,“门前三包”责任人不明确的,由镇村建站指定。

五、管理、处罚依据

“门前三包”责任人对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发生的乱停车辆、乱设摊、乱倒垃圾等损害镇容环卫“门前三包”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劝阻,有权提请XX镇城建中队查处。

“门前三包”责任人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出现店外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泼污水、擅自占用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由XX镇执法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

六、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建立XX镇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池哲胜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潘绳霖镇长担任,小组长由各班子成员、双管单位负责人担任。

(二)职责分工:

巡逻队:负责签订《XX镇“门前三包”责任协议书》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全镇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执法。

村建站:负责对村(居)民居住点、临街各单位、店面门前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指导和日常考评。

城建中队:负责在办理证照时配合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商户履行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的情况,作为评定“文明商户”的依据。

宣传部门: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舆论宣传;指导新闻单位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加强舆论监督和公益性宣传;开展有关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财政所:建立镇容环卫“门前三包”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安排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派出所:对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人不履行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制且不服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政府办:受理镇容环卫“门前三包”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信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转交信访事项,督促及时处理、答复。

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及产权所有,共同做好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是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上门走访、发放资料、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根据确定的“门前三包”责任人,签订《尤溪县XX镇“门前三包”责任协议书》,并将责任书悬挂在指定位置进行公示。

三、是开展“门前三包”责任人落实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四、是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人的日常监管。对未履行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采取柔性执法,第一次书面教育警告,第二次实施处罚。

八、落实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教育机制。加大对村(居)住户、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建立定期上门走访制度,及时了解村(居)住户、经营户的思想动态,教育村(居)住户、经营户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是建立环卫上门收集机制。要求村(居)住户、临街各单位、商住户配备垃圾筒,并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定时收集、分类处理。

三是建立完善巡查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结合责任区制度,采取“定人、定时、定路段”方式,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为营造商户自觉履行镇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的良好氛围,开展“文明商户”评比活动,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商户,进行表扬、奖励。

推荐第9篇:某乡“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XX乡“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充分发挥辖区内单位、门店、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XX乡“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逐步使XX乡集镇和各村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牵乱挂、乱涂乱画、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各沿街单位、门店以及广大村民房前屋后文明卫生意识普遍增强,“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落实,逐步形成全社会都能讲究卫生、遵守秩序、爱护设施,人人参与环境治理,自觉维护生活环境形象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范围

在XX乡沿街单位、门店、村庄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上述范围内沿街单位和经营户、村民(以下统称为责任单位),均应依照门前三包的规定,与各村委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门前三包”责任区是指纵向(单位、经营户、住户)门面至道路的路沿;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路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空档二分之一的间距为界。

三、实施内容

(一)包绿化美化: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清除树木花草上的杂物;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搭棚、擅设广告或悬挂衣物、擅自砍伐和迁移等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二)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内地面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水、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壳、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等行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应自设废弃物容器(液态废物应设密闭容器),并置门内,不得占用人行道、影响乡容,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助各村保洁人员做好责任区公共设施保洁,确保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和门面设施的整洁。

(三)包容貌秩序:维护好责任区内的乡容乡貌和秩序。确保沿街建(构)筑物立面、牌匾符合乡村容貌标准,保持外形完好、色彩协调、整洁美观和灯饰显示完整;制止和劝阻乱设摊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车辆及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环卫设施等行为;门前机动车有序按停车线停放,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残破、危旧建(构)筑物要及时整修或拆除;临街房屋窗台、阳台、平台、外走廊上不得吊挂有碍乡容的杂物,堆放物品有序整齐。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各村要加强宣传,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应签尽签、没有遗漏。乡直单位、站所必须积极配合乡政府、村委会搞好“门前三包”工作。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将严肃问责。

(二)加大督查力度,明确整改期限。各村委会对“门前三包”经营户、村民进行不定时检查和督查,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门前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经营户、村民可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单位、经营户、村民按照《村规民约》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三)严格考核,促进工作落实。村委会要高度重视“门前三包”工作,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乡建所对集镇 “门前三包”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对村委会每月不少于一次。督查结果将进行公示,并纳入当年政府对各村委会年终绩效考评。

推荐第10篇:“门前三包”

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管理6S行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建全“门前三包”管理长效机制,市执法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政府推进城市管理6S行动有关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和严格奖惩为抓手,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彻底扭转城市环境脏、乱、差状况,改善城市形象。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执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攻克“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确保“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范围和时间

整治范围:市区范围内沿街单位和商户。

整治时间:2013年3月10日至5月10日。

四、门前三包内容和标准

“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前后由临街单位(商户)门前墙根至人行道的侧(缘)石,左右至两邻。具体标准为: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干净、整洁,排水通畅。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无店外经营,无店外堆物,无店外加工,无乱贴乱画,无摆摊设点,无违法建设,无乱停乱放,户外广告整齐规范。

五、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与临街单位和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此项工作由各区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及两站综治办负责。

(二)通过媒体大力宣传“门前三包”管理内容,使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做好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单位和商户的思想工作,使之自觉遵守“门前三包”责任书中明确的各项职责。市级媒体宣传由环卫处、政治处负责,对沿街单位和商户宣传由各区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及两站综治办负责。

(三)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单位和商户进行管理,对违反“门前三包”相关内容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到期不能整改到位的,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依法进行处罚。此项工作由各区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及两站综治办负责。

(四)为沿街单位和商户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加强清扫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此项工作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

(五)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考核评比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区“门前三包”工作开展情况和沿街单位和商户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选出先进单位和星级门店,并落实奖惩措施。对各区的检查考核由环卫处负责,对沿街单位和商户的检查考核由各区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及两站综治办负责。

六、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考核评比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10至2013年3月15日)。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整治准备工作,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悬挂责任牌,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对已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单位和商户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同时加大对“门前三包”整

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3月16日至2013年5月5日)。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治,逐路、逐户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治时间表和工作台账,每天统计工作进度,按照先主后次、先大后小的原则逐步推进, 5月5日前,市区

一、二类街道要全部达到“门前三包”管理标准。

(三)考核评比阶段(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0日)。市执法局每周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考核评比实施方案进行打分,每两周在媒体公布一次排名,5月6日至10日组织集中考核评比,综合计算各单位考核成绩。对考核成绩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差的单位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扎实推进“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市执法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市执法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马士伟同志任组长,局环卫处、各区执法局和环卫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环卫处具体组织推动。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抓,每天听取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指定专人每天向市局环卫处汇报工作进度。(汇报内容见附表)

(二)大力整治,保证效果。各单位要对照整治标准,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要落实责任,提高标准,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文明执法,扎实稳妥的推进“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

(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执法、环卫、工商、税务、市场等相关部门合力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定期召开工作碰头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全力推进,确保工作成效。

(四)加强督导,坚持常态。各单位要加强对“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反弹,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2013年3月15日

第11篇:门前三包

罗田县林业局

“门前四包庭院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具有广泛的群众性、自觉性、现实性和长期性,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为推动我林业系统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林业系统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氛围,共同把林业大楼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单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单位辖区和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保持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责任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置措施

(一)林业局必须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二)林业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将责令其整改,不接受整改的将在村公告栏上曝光,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林业局将对“门前三包”的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每年度进行评比,对“门前三包”评比“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12篇:门前三包责任制

“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结合大队实际,按照寝室为单位划分责任区域,特制定“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大队成员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1、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严禁将各类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或倒入水沟;大队废弃物有秩存放,集中处理,雨后铲泥,雪后扫雪,清除杂草。

2、包门前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泼污水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3、包门前容貌。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等不受损坏,严禁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行为。

加强“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大队建设管理实行每月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中,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较多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13篇:门前三包协议书

“门前三包”协议书

为了提高园区物业服务水平, 改善园区环境卫生,加强治安秩序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主要指商户自用区域;横向为沿道路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商铺围墙)墙基至道路边2米。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园区公共区域实施硬化、绿化、亮化工程。

2、负责对园区内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和垃圾的清运。

3、有权对园区内公共区域违规摆放行为进行制止。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包卫生

1、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等。

2、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果皮,纸屑,塑料袋,污水。

3、商户每家需备垃圾桶,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至垃圾房,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4、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保洁,制止他人乱扔乱倒的行为,对乱扔乱倒的垃圾及时进行清扫。

(二)包绿化

1、门前做到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现象。

2、不随意折毁门前花草树木。

(三)包秩序

1、门前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2、门前无乱堆放物品,无乱摆摊设点等房外经营现象。

3、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无私搭乱建现象。

四、乙方应确定一名“门前三包”负责人,责任人负责“门前三包”工作。

五、甲方必须在责任范围内时常监督、指导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六、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限期乙方整改;否则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园区卫生维护等费用。

七、如因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而引发的事故,乙方需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年

第14篇:门前三包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各物业单位“门前三包”内容:

①包卫生:保持门前路面(空地)整洁,做到无烟蒂、纸屑、果皮果核、污水、大小便、杂草、废弃物;实行垃圾桶装化,饮食店设置统一的垃圾桶和潲水桶,垃圾桶和潲水桶不得摆设在店外,不得倾倒在街道两旁,门前垃圾必须清扫倒入垃圾屋(房)内。

②包绿化:保持门前绿化完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受破坏损毁;禁止在行道树周围焚烧废弃物;禁止在行道树上牵绳挂物晾晒衣服;鼓励发展盆景。

③包市容秩序:不占道经营;不当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不乱竖招牌、乱贴广告;不得在人行道上摆设摊点和擅自停放各种车辆;负责监护市政公用设施不受破坏,不得乱挖乱占和损坏市政公用设施;临街基建工地必须围栏作业,硬化进出口通道,禁止车辆带泥或沿途撒漏污染街巷;经常保持门前建(构)筑物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和乱贴乱画;规定设置霓虹灯的路段必须按时开辟霓虹灯装置;不在城区燃放鞭炮。

各临街门店经营户“门前三包”内容:

①不占道经营、不占道堆放物品、不占道停放车辆; ②不向店外人行道和街道泼洒脏水和倾倒垃圾; ③按规定设置店内垃圾容器,按规投放垃圾; ④不在店面墙体随意张贴广告和乱贴乱画;

⑤不擅自超标准设置门面招牌和广告牌,不在店外设置太阳伞和雨(阳)篷;

⑥不在店外行道树上乱牵乱挂。

“门内达标”内容及标准

(一)院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制度落实,全天保洁,做到无烟头,无纸屑,无卫生死角。配备足量封闭式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绿化档次高,管理到位。物品、车辆(含自行车)摆放有序。烟尘、污水排放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二)室内卫生整齐清洁,地面无痰迹,四壁无蛛网,门窗无灰尘,会议厅(室)等场所设有禁烟标志。

(三)认真开展除“四害”(鼠、蝇、蚊、蟑螂)活动,定期进行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内。

(四)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设置卫生宣传橱窗或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积极开展控制吸烟和戒烟活动。

(五)单位内部厕所必须是水冲式卫生厕所,有专人管理保洁,做到无异味、无污垢、无尿碱、无蝇蛆、无乱刻画。照明、洗手、防蝇等设施齐全。

(六)宾馆、旅店、理发美容店、公共浴池、歌舞厅、汽车站、饮食、副食制售单位、医院、集贸市场等单位除达到上述1—5项标准外,还要达到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15篇:门前三包协议书

济源市门前三包”现作制管理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区管理单位、集贸市场和早(夜)市及推点主办单位、建筑工地建设单位(以下称责任单位),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在本市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第三条 本市”门前三包”责任管理遵循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一) 包环境卫生

1、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垃圾实行袋装;

2、坚持经常清扫现作区地面,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等;

3、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灯饰、橱窗等保持美观,无破损和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扔乱倒和乱贴乱涂现象:

4、搞好本单位、门店匾牌亮化;

(二)包绿化

1、门前栽植的树木花草和绿化高施的管理符合绿化管理规定;

2、门前做到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现象;

3、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折损、缺株和践踏现象。

(三)包秩序

1、门前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

2、门前无乱堆放物品,无乱摆摊设点等房外经营现象;

3、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无私搭乱建现象。

第四条 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按照下列原则划定;

(一) 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划定。其中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包括该单位建筑物立面、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侧右以内蒙古自治区,左右至毗邻邻单位和居民住民,无毗邻单位和居民住户的左右各补延3米。

(二) 各单位“门当户对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门前三包”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 责任单位自包。

(二) 责任单位联包。

(三) 责任单位出资委托代管。责任单位出资委托代管的,其“门前三包”责任仍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门前三包”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执勤人员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执勤时必须佩戴统一标志,文明执勤,每天8点至20坚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在责任地段内,“门前三包”执勤人员有权对违反环卫、绿化、秩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上,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门前三包”工作的承办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年度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坚持每日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负责将“门前三包”落实到各沿街单位和居民住户。

第八条各单位与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执行下列规定:

(一) 明确一名领导分管“门前三包“工作。

(二) 落实定人、家岗、定责制度,严格履行职责。

(三) 配备相应的执勤人员,并严格履行职责。

(四) 接受“门前三包“责任制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监督、检查。

(五) 如遇需要有关责任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第九条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责任单位履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及时查处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责任区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十条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处理。

第十一条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评比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天进行巡回检查。每次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并以此作为评比依据。

第十二条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给予处理或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也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分颁之日起施行。

第16篇:门前三包责任状

为加强城市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经研究决定对社区、驻街各单位、机关、团体“门前三包”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为加强责任意识,层层签订责任状,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责任范围

1、道路两侧“门前三包”范围是从门前墙至道路沿石,无道路沿石的至门前5米,左右至毗邻单位或居民住户,无毗邻的左右补延三米。

2、市场的“门前三包”由管理单位负责,范围是市场至道路沿石。

3、施工场地和拆迁现场的“门前三包”由开发单位和拆迁单位负责,范围是整个拆迁施工现场周边围墙至道路沿石,拆迁单位不存在,留下的空坪由所在管辖社区负责。

4、住宅小区“门前三包”由物业公司或所属单位负责,范围是小区周边围墙至道路沿石。

二、考核内容

1、制度建设。“门前三包”制度健全,层层签订责任状。

2、市容卫生整洁。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内地面,做到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积水、废异物等,临街(构)筑物、墙面、围墙、牌匾、灯饰、门窗、橱窗保持美观,无破损、残缺和陈旧现象,无乱挂、乱堆和残标。

3、园林绿化美观。责任区内绿化地干净整洁、生长良

1 好,不向绿化地倾倒垃圾、污水行为,无乱踩踏、乱采摘、乱栓、乱挂、乱钉和乱砍现象。

4、公共秩序。责任区内无店外或超点堂经营,乱摆摊设点的行为,门前车辆无乱停乱放。

三、奖惩

1、“门前三包”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范畴,对落实“门前三包”工作不力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门前三包”工作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应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

3、不服从“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由街道城管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湘潭市雨湖区平政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签字

法人代表 代 表

2007年元月22日

第17篇:门前三包责任书

农贸市场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创建整洁、优美、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农贸市场各门面、铺面、摊位经营业主。

二、责任区域

各责任对象自门前至人行道区域。

三、三包内容

1、包环境卫生:

责任对象对责任区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等。

2、包绿化管理:

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不损害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占用绿地,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

3、包秩序维护:

维护好责任区内市容整洁,责任区内不乱挂、乱堆、乱贴、乱画,不乱停放车辆和摆放杂物,无占道经营,自觉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广告招牌整齐统一。

四、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为门前三包责任人,应自觉接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检查,共同维护环境整洁。

2、市场管理中心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打扫清洁、环境安全秩序维护。

3、对落实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给予表彰,年终按10%的比例择优评选,发给《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奖牌。

4、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严重违反城市卫生管理的商铺和个人,根据《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门面编号:

责任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8篇:“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一、“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的责任范围是我局居住的职工及家属,均须遵守“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

二、我局居住的职工及家属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1、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严禁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或倒入溪坑;生产废弃物有秩存放,集中处理,雨后铲泥,雪后扫雪,清除杂草。

2、包门前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泼污水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3、包门前容貌。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等不受损坏,严禁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行为。

三、我局居住的职工及家属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整脏治乱工作组的监督检查。

(二)确定专人并配备必要的工具,负责“门前三包”的日

-1-

常维护管理,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无散落或者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挂,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树木上无拴、钉、刻、划,绿化设施保持完好。

四、加强“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整脏治乱工作组实行季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中,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较多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治不彻底、卫生隐患严重的要追究区域负责人的责任。

2014年4月30日

-2-

第19篇: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书

甲方:清东陵旅游服务实业总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景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清东陵景区环境质量,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1、包卫生:负责售货亭四周3米内的卫生责任区的地面清扫保洁,做到 “五净、六无”,地面、墙跟、线杆、树干、花池净,无粪便、垃圾污物,无乱泼脏水,无明显痰迹、烟头,无瓜果皮核纸屑,夏无积水、冬无积雪,经常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不遵守此规定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取消经营资格,剩余质量保证金不退。

2、包绿化、美化,管好责任区内花草树木,绿化、树干保持完好无损,树杈无折断,不向树下乱倒脏水,确保绿地内无纸屑、烟头等杂物。门前地面保洁完好,牌匾美观,字迹规范,标准清晰,不在门前乱挂条幅,保护好各种公共的设施。不遵守此规定罚款100元。

3、包秩序,负责管好责任区的秩序,做到八无、二整:无乱堆、乱放、乱摆、乱贴、乱画、乱挂、乱搭、乱建,保持门面整洁,车辆停放整齐,门前无争吵打架,治安秩序良好。不遵守此规定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20篇:门前三包工作方案

齐心小学2014年“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坚持“政府牵头、公众参与”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制,切实改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齐心小学环境卫生“门前三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柯茗华

副组长:熊自利

成员:项宁华宋伟张寒冰吴鹏谢盆贵况贤会

三、责任分工

校园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以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大门由保卫科负责,沿街向左由宋伟负责,向右由吴鹏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签订责任状

1.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上门走访、发放资料、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与学校周边临街单位、商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将责任书悬挂在指定位置进行公示。

(二)集中整治

1.对学校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查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2.根据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内容对学校周边单位、

商住户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行为,采取“递进式处罚”模式,第一次教育警告,第二次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请工商、卫生等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档案,作为评价经营户诚信的依据。

3.通过新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影响市容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

4.组织相关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结果。

(三)成果巩固

1.建立、完善社区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各项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教育机制。加大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建立定期上门走访制度,及时了解经营户的思想动态,教育经营户严格遵守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

(2)建立完善预防机制。建立环卫上门收集制度,要求临街各单位、商住户配备垃圾筒,并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定时收集。

(3)建立完善巡查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采取“定人、定时、定路段”方式,及时发现、纠正各类违规行为。

(4)建立完善查处机制。加强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拍摄、录音、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确保执法公正性和严肃性。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部门工作优势,提高执法效能。

2.做好社区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整治规范工作总结。

《门前三包实施方案.doc》
门前三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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