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2021-08-21 来源:实施方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XXX卫生院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为保证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扎实推进,切实提升 项目工作内涵质量,增强项目实施效果,根据省市区卫计委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区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统

一、规范、合规与特色鲜明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模式,以我院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突出补助资金向导力度,突出质量控制优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益,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平、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目标

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区卫计委的要求,2018年将突出扎实、规范、合规,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知晓率,提高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率和签约服务率,力争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好成绩。2018年各项服务达到以下年度目标: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60%以上;2018年6月底完成普通人群档案复核升级工作; ——健康教育:每年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播放影音资 料不少于6种,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一个月至少更新1次内容,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至少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一类疫苗,接种 率保持95%以上,建卡率100%; 麻1麻2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含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接种证、卡及金苗信息系统一致;

——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及儿 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率88%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8%以上; 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类40%以上;

——为辖区孕产妇在孕12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 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早孕建册率达60%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88%以上;

——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体检率达70%以上,健 康体检表完整率达100%以上;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41%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体检率均达60%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60%以上;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35%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体检率均达60%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60%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5%以上;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95%以上;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 ——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较上一年度降低不少于0.6个百分点;

——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4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65%。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孕产妇、6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

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重点开展健康档案核查清理活动,规范档案的应用、调取、转移,建立定期维护制度。

(二)健康教育

按照区卫计委的统一部署,确保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85%。

(三)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强化安全注射;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工作。

(四)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强化法制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服务;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及时率达100%。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加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认真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开展心理行为教育、母乳喂养、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规范填写健康档案。

(六)孕产妇健康管理

结合孕产妇管理系统的应用,积极接受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孕产妇健康服务水平,在产前管理和产后随访上实现新突破。

(七)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规范的健康体检,并记录完整。

(八)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对高血压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施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九)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确诊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管理,每年随访至少4次,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 (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分类管理,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等健康管理工作。

(十一)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做好门诊就医时的筛查工作,对可疑患者推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对确诊患者进行随访、督导服药和对患者家属进行宣教。在区疾控的指导下,完善信息传递与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

(十二)中医药健康管理

认真学习《中医药法》,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为0-36月儿童家长进行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和摩腹、捏脊、按揉穴位的方法。

(十三)计生卫生监督协管

积极配合区卫计委,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和各类信息的报告。 (十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按照区卫计委的要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患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逐步扩大范围。

(十五)健康素养

按照区卫计委要求做好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十六)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按照区卫计委要求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将任务落实至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转变思想观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职能,要坚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切实把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接受区卫计委、区疾控中心的指导培训、督导考核。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践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按照规范规定内容、流程、要求提供服务,对重点人群的随访时间、次数、服务内容、检查项目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逐步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老年人、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实施效率和效果。

(四)严格督导考核,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我院将组织对各项目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公共卫生人员的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协助完成和落实12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并接受我院的督导(每月1次)和考核(每季度1次),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的依据。

(五)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实施效果。进一步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等形式,深入社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横幅标语,并利用宣传日、卫生下乡等多种活动进行宣传,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和利用率,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推荐第2篇:公共卫生实施方案

2015年轵城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保障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 根据卫生局统一安排部署,调整充分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小组,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 (人员分工) 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和内容,即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

具体任务及要求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对辖区内常住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村卫生室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二)健康教育

全年至少开展15次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全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不少于12种;全年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每2个月更新一次内容;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9次; ,村卫生室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文件等,并存档保存。

(三)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每苗合格接种率≥90%,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报告与处理率达100%。

(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2名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做好相关服务记录。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100%。死亡率100%,肿瘤报告100%

(五)儿童保健

辖区内的0~6岁儿童进行新生儿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访

视、新生儿42-56天健康检查;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4~6岁儿童保健管理;健康问题处理。

(六)孕产妇保健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进行孕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后访视;产后42-56天检查;健康问题处理。尿碘按村人口2000人完成4人,1000人完成2人500人口以下1人

(七)老年人保健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健康体检,对65岁体检率80%《录入100%》内容包括病史及生活状态询问,身高、体重、血压测量,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等一般检查,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八)慢性病管理

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或Ⅱ型糖尿病患者通过门诊首诊测血压,测量空腹、餐后2小时血糖方式,对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对确诊的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采取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定期对其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同时填写《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或《Ⅱ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每年对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随访率35%检查内容包括病史及生活状态询问,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每次随访后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十)卫生监督协管

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登记底册,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旗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单位要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以文件形式明确各项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信息联络人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职责,镇卫生院负责项目的全面组织实施和组织领导及协调工作,督促各村卫生室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各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项目情况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及项目考核验收。

2、实施机构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要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充分发挥好村卫生室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作用,将工作量下沉至基层,村卫生室至少应承担约55%项目工作任务重点做好预防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使用

和维护,健康教育宣传,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随访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与人员培训

要充分发挥、宣传栏、宣传折页与手册等方式,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使居民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及稳步推行。积极与镇政府、村(居)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要认真学习组织开展好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要重点针对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轵城镇卫生院

二〇一五年元月

附件:

轵城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办公室人员分工;

推荐第3篇:公共卫生项目总结

新集中心卫生院

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我院在县卫生局的关心支持下 , 在院领导高度重视及全体医务人员、村医生的共同努力下,把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我院工作重中之重,以目标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个项目为目标,大力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2011 年的公共卫生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整改。现根据年初的工作方案,以及《南郑县2011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书》,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及体检工作

本镇实有人口51607 人,其中非农3301 人,农业人口48306 人。 从 2009 年11月开始,我院采取分村包片的形式,责任医生走村入户,对重点人群个人信息及疾病状况进行摸底调查。一共建立健康档案47005 份。其中65 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4563 份,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1416份,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328份,重症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264份,一共发放健康档案信息卡47005 张。我院健康体检从今年10 月中旬开始,由新集中心卫生院负责,近三月时间完成了对3886名65岁以上老人的体检,体检项目符合上级要求。查出病人总数 2640人,其中高血压724 人,糖尿病219 人,胆囊炎(胆石症)321人,泌尿生殖系统疾病68人,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98 人,脑卒中18 人,冠心病 268人,其他疾病684人,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进行了管理。并根据卫生局要求,我们将对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的体检结果进行反馈,对于体检中发现的存在健康问题的人,将列入责任医生的工作台帐,进行后续管理,由责任医生开展面对面的相关健康宣教。

二、健康教育工作

我院成立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健康教育计划,建立了以村医生为健康教育联络员的管理制度,共有健康教育联络员53 人,健康教育员覆盖率达100%,协助联村责任医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宣传单(画)、科教光盘、电视录像等媒介,多形式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办了群众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月至少1 期,2011 年共6 期。每天在我院健康宣教室(门诊临时输液室)播放健康教育电视讲座,2011 年共开展200余次。深入基层,进入农户。每月开展1 次健康教育专题培训,2011年共12 次。共有数千余人参加了培训。设立了健康教育宣传栏一个,每月更换宣传栏内容,2010 年共12期。发放各类健康教育资料3 万余份。使我镇农民受到卫生知识宣传的人次达到 26800 人次,使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达 80% 以上,通过全体责任医生的努力和不断的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真正做到疾病从预防开始。认真做好农民健康体检的结果反馈工作,对体检中发现的各类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进行全面的咨询和宣教。在各类卫生日都广泛的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

三、传染病防控、规划免疫接种、乙肝疫苗接种

2011 年我镇传染病发病率比2010 年低,但是我们在传染病的防控上没有丝毫松懈,针对08 年流行的手足口病发病及09 年3 月开始流行的甲型H1N1 流感、狂犬病进行了重点防控。进入夏季后,又增加了肠道传染病的防控。我们对学校师生共2046 人进行了手足口病的相关知识的培训,要求做好晨、午检及因病、缺课报告制度、原因追踪,发放宣教资料 4000 余份。对各村村医生进行了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 流感的相关知识的培训,要求做好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 流感的宣教及监测。 发热门诊常年开设,2011 年登记发热病人117 人,都已进行隔离、治疗、跟踪观察,未发生疾病流行。 截止2011 年底,我院共报告染病24例,其中感染性腹泻1 2人,出血性结膜炎2 人,流行性腮腺炎 8人,水痘2 人,均已及时进行个案调查,并对传染病患者监护人进行宣教、开展物品等消毒技术指导。 2011 年我院大力开展规划免疫接种工作。在年初召开了规划免疫接种工作培训会,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安排乡村医生对全乡接种适龄儿童进行了摸底。2011 年我院共接种规划免疫疫苗共7935 针次。规划外免疫疫苗1642 针次。 2010 年的补种乙肝疫苗工作,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圆满完成了乙肝疫苗补种任务。共接种乙肝疫苗 2031 针次。2010年一月进行脊灰第二轮强化接种,完成637人次。完成村级培训29批次;完成由村医近50人的远程教育520学时。

四、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免费发放叶酸工作

2011年我院妇幼保健相关项目工作由妇幼人员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在年初召开了4 次妇幼工作培训会,对妇幼工作作了统一的安排部署。把孕产妇、新生儿的摸底工作作为妇幼工作的基础。大力宣传免费住院分娩、新法接生,为孕产妇及0-36 个月儿童建立保健手册,进行系统管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5次,第2 年和第3 年每年至少2 次,对其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健康指导。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3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行为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2011 年我院系统管理0-36 月儿童共992人,孕产妇共223人。通过多种形式共进行了2688 次随访。发放叶酸共计811余瓶,叶酸服用人数209人。

五、老年人保健工作

2011 年的老年人保健工作中,我院对辖区内65 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个人基本信息及疾病状况进行了再次全面摸底。实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干预指导。并且建立了健康档案。2011 年我院登记管理老年人累计4563人,对其随访管理率达100%。

六、慢性病防治工作

在2011 年慢性病管理工作中,首先对高血压、糖尿病确诊病人、可疑病人、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摸底排查。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建立了个人档案。定期随访,及时了解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干预指导。对35 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 2011 年我辖区共登记管理高血压病人1416 人,糖尿病病人325 人。通过多种形式共进行了5000 余次随访。

七、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

2011 年我院首先对辖区内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及疾病情况进行了摸底和疾病信息完善,对确诊的264人实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居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干预和健康康复指导。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推荐第4篇:公共卫生项目工作计划

河西乡卫生院2012年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的要求。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上级相关文件及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共公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到2012年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乡得到全面实施,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老年保健方面:

1、加强宣传

利用板报、宣传单等方式对河西乡辖区内的居民进行宣传,各行政村通过广播、板报、村民集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推行

的目的,使更多居民愿意接受这项利民的好政策。

2、建档体检方式

采取卫生院同卫生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邦读村居民采取分组通知方式到我院建档体检。对于光坪村、阳塘村、三戈疆村、勐来村、芒陇村、芒杏村、来连村采取村医通知卫生院派体检小组到村入户方式进行建档体检。

3、健康指导

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已确诊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的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对一般建档人员要积极为老人提供养生保健等健康指导。

(二)、孕产妇保健方面:

1、做好孕产妇保健

对辖区内孕产妇做好筛查及宣传教育,由我院相关人员到各村对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对于常见的问题进行心理辅导。

2、加强工作进度,提高建档率

首先使其群众了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理念,提高孕产妇建档率,加强工作进度,各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工作失误。

(三)、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方面

1、全面实施阶段

各卫生室要制定长期的工作计划,付诸实施,并逐步规范提高。一是明确各级此项目负责人。二是要及时筛查0-6岁儿童的应种通知并提

前做好通知对其进行预防接种、按上述内容尽快完善0-36个月未建的儿童档案和体检工作以及对传染病的上报和处理工作。

2、工作要求

加强工作进度:各卫生室工作员要做到长期不懈的对本负责项目进行建档和体检。

(四)、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五)、重型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六)、健康教育服务方面

1、加强硬件设施及物资筹备工作

医院及各村卫生室设立专门的健康教育室,印制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手册及相关音像资料,做好物资筹备工作。

医院按规定每年至少开展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至少两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做到有记录,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形式、参与人数、活动主题、宣教人、活动小结、活动评价等,相关材料并妥善保存。

三、督导措施

医院定期对辖区内各村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价,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注:

1、原则上共公卫生工作细则为每季度循环一次,循环顺序为马营--刘庄--罗凹--茹店--杜庄--高河--大安。2012下半年共公卫生工作计划和分工细则根据上半年工作情况再定。

2、工作内容主要为:共公卫生体系九大项内容,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精神病随防工作,随防要有记录、内容要更新及时。

3、对2011年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者在入户随防时一定给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2012年争取建档率达到

河西乡卫生院 公共卫生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

?%。

推荐第5篇: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总结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调整服务模式,细化工作流程,注重绩效考核,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持以“预防保健”为中心,全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落实。现将我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卫生重点工作全面落实

我们坚持服务项目不打折,服务对象不漏人的原则,全面加强服务项目精细化管理,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质量、高水平落实到位。

(一)疾控工作方面

一是完善艾滋病实验室网络建设,由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县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建成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积极开展艾滋病咨询和初筛检测工作,落实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和药物维持治疗措施。目前,县医院已完成二级生物实验室建设,11月份通过了市局初审,目前等待省上复审。二是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传染病疫情监测及防治工作。联合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做到了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今年手足口病无大的疫情发生

1 和蔓延。三是加强地方病防治。完成大骨节、碘缺乏和克山病的“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完成布病防控示范县创建,市级碘缺乏病健康教育项目。四是消除疟疾工作,11月份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五是积极做好结核病诊疗移交工作。制定印发了《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并抽调疾控中心结防科人员到县医院进行技术指导,标志着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正式实施,目前运行良好。六是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由疾控中心负责抽调20余人,历时两个月,完成了3040人份信息调查和样本的采集工作。七是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建设。积极开展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建设工作,创建完成4个市级示范接种门诊,申报资料已上报市局,等待验收。八是加强交流学习。5月12日,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专干赴区观摩学习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暨慢病示范县创建工作,学习结束后并召开了交流座谈会,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县慢病管理及慢病示范县创建管理工作

(二)妇幼工作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评估工作。按照省市要求,4月16-26日,卫生局与教育局联合组织对全县37家托幼机构进行了卫生评价及综合评估并对 19家评审不合格的托幼机构限期实行整改。二是启动并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制定

2 下发《2015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三病”监测项目顺利开展。三是产前筛查项目。6月26日召开了产筛项目启动会,制定下发了产筛项目实施方案,安排全县组织召开了产筛项目培训会,为做好产前筛查工作打好基础。四是全县推广“妇幼管理模式”。6月3日,组织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及妇幼专干在卫生院召开了全县妇幼工作现场会,进一步统一规范了我县妇幼保健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工作

我们坚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为主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为各项目单位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及村医;在技术指导方面,我们多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在县城内制作播放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宣传片。

三、加强督导检查力度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县疾控中心、县妇保院、县中医院和卫生监督所制定具体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细则和督导方案,负责全县公共卫生工作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收集全县项目进展信息,开展质量控制。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汇总通报。

五、存在问题

3

1、基层医疗机构没有专业精神科人才,重性精神病从病人的发现到病人的随访和健康指导方面存在较大困难。

2、村医队伍结构不合理,呈老龄化趋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高。

3、基层医疗单位医疗设备陈旧、短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能顺利开展,尤其是健康体检项目。

4、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针对基层的专项经费,没有安排卫生行政部门、项目技术指导单位工作经费,影响了项目工作的更好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1、建议上级部门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多开展各项目针对性的在职在岗培训。

2、建议上级部门为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单位、基层医疗单位统一配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的医疗设备、器械,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3、建议增加卫生行政部门、项目技术指导单位工作经费,使项目工作更好地开展。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标准,全力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4

5

推荐第6篇:公共卫生项目总结

元氏县公共卫生项目

工作总结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1、居民健康档案。全县总人口414332人,完成建档126307人,建档率30.48%。

2、65岁以上老年健康管理。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28253人,建档28250人,建档率99.9%。

3、0-36个月儿童保健管理。全县0-36个月儿童17311人。保健管理15241人,系统管理率88.04%。3岁以下儿童死亡61例,死亡率9.08‰,新生儿产后访视6329人,访视率94.19%。

4、孕产妇保健管理。全县孕产妇数6685人,建卡6591人,建卡率98.59%;系统管理6055人,管理率90.16%;高危管理898人,高危检出率13.43%,高危管理率100%;住院分娩6685人,住院分娩率100%;产后访视6326人,产后访视率94.19%;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14.89/10万。

(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我县户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5639人,发放补助4783人,发放资金191.29万元,发放率84.82%。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服用人数7226人,服用率78%,服药依从率80%,项目知晓率90%。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一是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县“妇幼卫生综合项目”领导小组,同时成立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二是调整完善了元氏县母婴保健领导小组;母婴保健技术指导组;孕产妇、儿童死因评审专家组。三是充实了县、乡、村三级保健网建设。四是孕产妇绿色通道和急救中心正式运转并发挥效用。从而形成了以县“综合项目办”为总指挥,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为中心,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管理体系。为全县妇幼卫生项目的实施奠定了组织基础。同时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一次由局长、主管领导及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年度妇幼卫生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妇幼卫生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不定期召开妇幼卫生工作调度会,做到年年有计划,年年有总结。

(二)完善制度。制定下发了《元氏县“妇幼卫生综合项目”实施方案》、《元氏县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元氏县妇幼卫生综合工作督导考核方案》、《元氏县母婴急救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元氏县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元氏县三网监测实施方案》等相关的制度、职责、常规。并统一制作上墙制度120块。使项目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项目各项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轨道运行。

(三)提高素质。为确保妇幼各项目工作高质量完成,提高各级项目实施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在全县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上,以会代课的形式,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妇幼卫生项目政策知识培训;二是举办了有各医疗单位妇科、产科主任、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全体成员、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参加的驻县专家产科专业技术培训班。三是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今年我县乡级妇幼医生市级参训率达100%,参训合格率100%。四是充分利用每月妇幼人员例会,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调度。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利用电视、展牌、广播、标语、宣传材料等进行多形式、广角度的宣传工作。印制了《致孕产妇的一封信》、《“降消”项目知识问答》、《妇幼卫生宣传材料》发放《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惠民宣传卡》、《村级广播材料》等宣传材料50000份,公共卫生宣传建立15000份。通过宣传增强育龄妇女、孕产妇对公共卫生项目及围产保健知识的知晓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发放补助率偏低,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往年统计的产妇数为所有在我县助产单位分娩常驻孕妇数,包括县域外、非农业等产妇,因此造成了年任务数大于我县实际产妇数。二是由于种种原因各村委会不能及时审批,造成产妇在出院时不能及时领取。三是由于部分产妇及其家属,不能及时完善领取补助手续,导致不能及时领取。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推荐第7篇: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

**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全面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中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第二章 项目内容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共11类43项。

第四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人员培训、妇幼健康服务、食品安全、健康促进、公卫考核等共6类17项。

第五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时限全面完成项目任务和工作指标。

第三章 服务对象

第六条:服务对象为县域内居住的所有城乡居民。

第四章 任务分工

第七条:县卫生局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基

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经费管理和使用、监督。并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公共卫生工作。

第八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县中医院(以下简称业务指导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检查考核等。定期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指导、技术培训、检查考核等工作,完成相应项目工作任务。

第九条: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医院、妇保院、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具体实施单位)具体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各项目工作任务。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县卫生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履行项目的实施主体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各业务指导单位和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工作职责,协调各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开展工作;

(二)负责对全县项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导检查、目标考核等工作,将考核与经费兑现相挂钩;

(三)按照服务规范及省市项目指导方案,制定项目具体实施办法、考核管理办法、资金管理、拨付、使用、监督等办法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各类项目的实施及管理;

(四)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五)组织实施项目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对督导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排序;

(六)建立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确保项目全面完成,规范运行。

第十一条:业务指导单位工作职责:

(一)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相应项目进行安排部署、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总结评估等工作;

(二)对相应项目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相关项目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

(四)完成县卫生局交办的其它有关项目工作任务。

第五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十二条: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服务需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臵卫生专业技术岗位。1万人口内的乡镇配臵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名,1万人口以上的乡镇配臵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名。其他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臵。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从业。

第十三条: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第十四条: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自查、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公共卫生技术人员的教育,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和事故,确保服务安全。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县卫生局对业务指导单位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业务指导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细化对具体实施单位的督查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每月对具体实施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向县卫生局报告检查和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业务指导单位因管理缺位、指导失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力,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具体实施单位免疫规划漏卡、漏种、证卡册不符,接种率不达标,传染病漏报,隐瞒疫情,处臵不力造成疫情蔓延扩散;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收集上报不及时、管理混乱;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漏卡,保健内容不全,孕产妇免费分娩漏卡,普服叶酸不达标;健康教育宣传不到位,知晓率、形成率不达标;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等重点人群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具体实施单位绩效考核连续2年综合考核排在全县末位,或出现免疫接种空白,传染病报告、管理不规范导致传染病爆发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单位领导一律先予以诫勉谈话,再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必要时,可取消其从事公共卫生工作资格。

第二十一条:村卫生室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要责令整

改,因工作失误导致传染病流行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取消其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七章 项目考核

第二十二条:县卫生局会同财政部门,并组织各业务指导单位对具体实施单位每半年逐一全面考核1次;各业务指导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自行组织对各具体实施单位进行考核1次;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进行考核。每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考核标准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简便高效原则。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三)督考结合原则。根据各单位职责的重点,采取督导检查与项目考核相结合的模式。

(四)绩效挂钩原则。充分发挥考核作用,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五)科学规范原则。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机构考核与服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准确、合理地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情况。

第二十四条:项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组织保障、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等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的使用、核算等情况。

(三)项目执行情况。按当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四)项目实施效果。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等。

第二十五条:项目考核方法及标准(详见附件):

(一)项目考核方法: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有关单位和城乡居民进行考核和调查。

(二)项目考核标准:业务指导单位对具体实施单位的日常考核办法可结合附件进一步细化,由业务指导单位自行制定;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考核标准由乡镇卫生院结合本辖区实际自行制定。

第八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二十六条:纳入各单位卫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中予以考核,考核结果全县通报,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考核成绩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督导考核结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主要依据,县卫生局依据考核结果核拨公共卫生项目资金。

第二十八条:督导考核结果为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任免,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一)每年在妇幼、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4个项目业务指导单位中评选出1个单位予以奖励,奖励基金为30000元;对在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进入前三名的项目业务指导单位予以奖励,奖励基金为50000元。受到奖励的单位必须将奖励基金全部用于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奖励,具体分配标准为单位主要领导30%,分管领导20%,其他相关工作人员50%。

(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每年设4个单项奖(妇幼项目、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卫生监督协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对年度考核中单项在全县排名第一的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乡镇)予以奖励,妇幼项目30000元、疾病预防控制项目30000元、卫生监督协管项目10000元、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10000元。受到奖励的单位必须将奖励基金全部用于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奖励,具体分配标准为单位主要领导30%,分管领导20%,其他相关工作人员50%。

(三)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后三名的单位主要领导,县卫生局予以戒免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末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建议解聘或降低职务。

第二十九条:对在项目实施、督导、考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第九章: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会管理。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城乡居民收费。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必须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第三十二条:补助资金用于各单位为城乡居民提供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圳等其他支出。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要报请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应核减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落实村卫生室40%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享受40%服务经费的要求。对无能力或不愿承担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情况说明;落实工作经费必须通过考核,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章 组织领导

第三十四条:为加强项目领导,县卫生局成立全县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管理。成员由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县中医医院相关负责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分管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项目是指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业务指导单位包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县中医医院。

具体实施单位包括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2、**县承担的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一览表;

3、**县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考核标准(试行);

4、**县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补助标准(试行)。

附件1:

**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国家基本 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1、卫生局:负责基本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落实、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等项目。

2、妇保院: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降消项目、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

3、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疟疾防治、健康素养促进、地方病防治等项目。

4、中医医院: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管理等项目。

5、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

6、爱卫办:组织实施农村改厕等项目。

推荐第8篇:实施公共卫生项目

实施公共卫生项目,保障居民身体健康

----致全乡农民的公开信

亲爱的农民朋友:

你们好!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经在我县全面开展了。这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5项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国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的重大惠民措施,这些项目主要通过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免费向你们提供。乡卫生院希望全乡居民积极配合乡村卫生服务人员开展的入户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同样也希望乡居民监督基层卫生服务人员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现对这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相关的免费内容如下介绍: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在自愿与引导

的基础上,积极为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免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并对健康信息及时更新,逐步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2、提供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及技能,优生优育,传染病预防及辖区内重点健

康问题的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月出版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并每月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不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及义诊活动等。

3、传染病的报告与处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参与现场疫点

处理。开展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4、老年人保健。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其中,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清血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氨)、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5、预防接种。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儿童保健。为0-6岁儿童免费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手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出生后的新生儿可以在家中享受到医务人员上门的家庭访视服务;在1岁、2-3岁和4-6岁期间每年可以分别享受到每年4次、2次和1次健康管理服务。每个0-6岁儿童全程可获得13次服务针对儿童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为其提供生长发育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内容。

7、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年费建立保健手册,在怀孕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到5次保健服务,产后至少2次访视和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孕妇在接受第一次产前保健时,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健康指导,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五项等实验室检查。

8、

推荐第9篇:公共卫生实施方案[1]

2011年金斗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为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农村地区的实施,对农村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缩减公共卫生服务城乡间差距,促进农村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和我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㈠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㈢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农村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项。具体工作目标为: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健康档案- 1 -

建档率2011年不低于60%。

2、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教育覆盖率2011年达到90%以上。

3、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0—6岁儿童预防接种覆盖率2011年达到90%以上;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苗针对性接种达到规定要求。

4、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率每年不低于95%,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95%以上。

5、对0-3岁儿童进行保健管理, 2011年达到60%。

6、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规范化管理率2011年达到60%。

7、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保健管理,规范化管理率2011年达到60%。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以上两类人群规范化管理率2011年达到60%。

9、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2011年达到60%。

三、主要任务

㈠确定服务机构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主要由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具体服务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确定。每个行政村确定一所村卫生室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先考虑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 2 -

㈡明确任务范围。按现阶段工作需要,建立健康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则上按照居民常住地进行区分服务人口,即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对象是乡镇级和村级常住人口(即县级及以上的城区街道常住人口以外的常住人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服务人口数,既要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内不留空白,覆盖到全体农村居民,又要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不得重复提供服务。

㈢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山东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试行)》县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划分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任务,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原则上,镇卫生院应当较多地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一些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安排给村卫生室承担。镇卫生院应加强对村卫生室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工作。配合县疾控、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适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能下沉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㈣转变服务模式。积极引导村级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逐步改变重医轻防的观念,从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转变到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负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村卫生机构和农户,按责任分工具体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在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主动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减轻并逐步消除危险因- 3 -

素对农村居民健康的威胁。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融为一体、形成合力、提高效率,有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本镇农村地区的实施。

㈤加强业务指导。各地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结合省里要求,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强化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要重点针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卫生室,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级医生都得到培训,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㈡强化考核。各村要强化项目考核,建立健全分级考核工作机制,保证项目执行质量。我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指导各村做好考核工作。各村根据省里的考核办法,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每年组织所辖行政村进行一次考核,抽查和复核各村的考核结果,并于次年1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我院。每半年对所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疗卫- 4 -

生机构进行自查自评,重点考核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我镇卫生院每季度要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㈢严格项目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为居民提供服务。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告制度,确保年度项目目标如期实现。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项目进度情况上报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然后逐级上报。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任期考核目标,加大对项目执行的督查和指导力度,逐步使农村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㈣注重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广大农村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对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提高居民健康意识,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开展服务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及稳步推行。加强与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5 -

推荐第10篇: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

2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湖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 见》,使我省儿童平等接受基本保健服务,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按 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1 年版)》要求,结合我 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内容

(一)免费提供 0~6 岁儿童基本保健服务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中《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1年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考核办法》的规定,免费为全省0~6岁儿童建立保健手册,提供 基本保健服务。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 儿健康管理、学龄期儿童健康管理。

新生儿家庭访视及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分别在新生儿出院后

1周及满月时进行,共2次。其中,新生儿家庭访视由医务人员在新 生儿家中进行,主要了解新生儿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 儿疾病筛查情况。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 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情况,进行体格 检查,同时建立《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手册 (儿童)》(以下简称《儿童健康管理手册》)。对家长进行母乳

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在乡镇卫生 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 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婴幼儿健康管理分别在

3、

6、

8、

12、

18、

24、30、36 月龄时

进行,共 8 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婴幼儿喂养及患病情况,体格检 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 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 康指导,6~

8、

18、30 月龄时血常规检测,

6、

12、

24、36 月龄时 听力筛查。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在4~6岁时进行,每年1次,共3次。服 务内容包括询问儿童膳食、患病情况,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 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二)开展技术培训

重点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妇幼保健技术人员每 2 年至少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包括儿 童保健服务内容和方式、儿童保健服务模式、健康教育技术、人际 交流技巧等。

(三)开展宣传与健康教育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活动,将政府免费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措施传

达到每个家庭,让儿童家长主动接受免费基本保健服务。定期开展 健康教育活动,在儿童成长的关键期,将儿童喂养、教养、疾病防 治知识传授给儿童家长,培养其建立正确的养育观念。妇幼保健机 构每年至少举办4 期儿童保健健康教育课堂,在儿童保健科、产科、儿科有供患者取阅的宣传折页。乡镇卫生院每年至少对村医进行 1 次儿童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在产科、儿科、门诊有供患者取阅的宣 传折页。

二、各级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儿童保健项目领导和管理,负责

确定服务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管理项目经费、开展监督检查及绩 效考核等。

(二)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项目工作的业务管理与技术支持, 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管理、工作考核等,定期召开工作 例会,接受基层转诊。承担辖区托幼机构集居儿童保健服务。 开展 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散居儿童保

健管理及服务,配备至少 2 名以上专职妇幼保健人员从事新生儿访 视、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服务,负责辖区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 和上报,定期召开例会,督促、指导村级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儿童保 健工作。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

(四)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负责督导辖区儿童接受保

健服务,配备专(兼)职妇幼保健人员,掌握辖区儿童系统保健信 息,及时登记上报,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

三、服务机构的确定与管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规范要求,确定本区域提

供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 在儿童健康管理手册上注明。各地要按照《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 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将年度妇幼保健专业考核作为重要内容,纳 入对服务机构的综合考核之中。县级考核要求每年一次,经过考核 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 资格。

四、服务流程

(一)散居儿童保健

1、摸底调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人员深入乡 村、社区开展调查,掌握儿童基本情况,填写《湖北省妇幼保健登 记册》。逐级上报《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至县项目办。同时开展 健康教育,动员儿童家长定期接受保健服务。

2、发放手册。县项目办审核上报的儿童基本情况表,按照上报 数量免费发放《儿童健康管理手册》给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儿童健康管理手册》上附有儿童保健服务券,县项目办 在服务券上加盖骑缝章。

3、提供服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儿童建 立健康档案,发放《儿童健康管理手册》,注明每次体检的时间,

并进行登记。儿童家长凭手册带孩子到就近的服务机构免费接受保 健服务,服务完成后,保健医生登记服务情况及结果,儿童家长在 服务券上签字确认,提供服务的机构收回服务券副联。

(二)集居儿童保健

1、摸底调查。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深入辖区托幼机构开展调

查,掌握儿童基本情况,上报《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至县项目办。

2、提供服务。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深 入托幼机构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登记服务情况,收取每位儿童服务 券,并分析儿童健康状况,上报有关资料至县项目办。

五、经费管理

(一)补助对象

完成工作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及有关

医疗保健机构为项目经费的补助对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要求 提供儿童保健管理项目服务的,按《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后可以予以补助。

(二)补助办法

1、核实服务数量:各医疗保健机构统计收到的服务券,每季度 上报至县项目办。县项目办根据服务券核定各单位服务数量。

2、进行综合考核:县项目办按照《2011 年湖北省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考核方案》,对各单位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计算每机构应 补助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某机构应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机构考核得分× 〔(该县(市、区)通过考核后获得各级财政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 金总额)/∑(该县(市、区)辖区内所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总得分值)〕。

机构考核得分=∑(该项任务完成数量×单项考核得分×补助

标准)×满意度得分。补助标准:建立保健手册5元/人,新生儿家 庭访视 25 元/人次(含交通费),健康体检及指导 10 元/人次,口 腔健康指导和保健 5 元/人次,血常规 5 元/人次,听性行为观察 3 元/人次,视力筛查3元/人次。

3、拨付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度市(州)的复核结果和省级督导考核

结果,核拨各县(市、区)本年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各县(市、区)财政按照各单位考核结果,足额拨付补助资金。

(三)工作经费

项目的宣传、组织和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另行安排,不得占用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实行儿童保健服务对于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的重

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量化工作目标,保障经费到 位,落实基本服务措施到位,确保免费儿童保健服务取得实效。

(二)改善服务,保证质量

各地要健全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

务机构儿童保健科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培训相关人员。强化服 务意识,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提高

技术水平,保证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对免费儿童保健服务的满意度。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项目实施作

为年度目标,纳入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内 容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 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同时要加 强项目工作督导,省、市级每年不少于 1 次,市、州级每年不少于 2次,县级每季度1次。

七、绩效考核

(一)考核指标

1、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 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2、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 1 次及以上随访的 0~6 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3、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 0~6 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4、儿童随访表填写完整率=抽查随访表填写完整的项目数总和 /抽查随访表数×每张表项目数×100%。

(二)考核要点

1、卫生行政部门:现场考察、查阅资料,重点考核儿童保健组 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管理、考核督导落实情况。

2、妇幼保健机构:现场考察、查阅资料,重点考核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建立,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管理、健康教育落实情 况。

3、服务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机 构,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科、儿童保健科建设情况(房屋、设备、人 员配备情况),儿童保健服务、健康教育、信息管理落实情况,社 区居民电话调查及满意度调查。

附件:儿童保健服务流程

第11篇: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

1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孕产妇保健项目实施方案

孕产妇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孕产妇死

亡率、保障儿童身体健康起着重要作用。2009年起孕产妇基本保健 服务列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特制 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免费提供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的《孕产

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的规定,免费为全省孕产妇(本省户籍人口)提供基本保健服务,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开展至少 5 次孕 期保健服务,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及心理、孕期营养等健康指 导。进行孕妇疾病初步筛查、转诊、随访。开展至少2 次产后访视, 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技术 指导与咨询。

(二)开展妇幼保健技术培训

开展逐级培训,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 保健技术人员的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技 术人员每两年至少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应包括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内 容和方式、孕产妇保健服务模式、健康教育技术、人际交流技巧等。

(三)开展宣传与健康教育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活动,将政府免费提供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和 措施传达到每个家庭,让孕产妇主动接受免费基本保健服务。定期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将生育的基本知识、疾病防治知识传授给孕产 妇及其家庭,营造“母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管理及各级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领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管理、工作考核等。

(三)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指导,采用多种形式对乡镇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落实双向转诊,接受高 危孕产妇,明确诊断,实施治疗,提供住院分娩服务,及时反馈信 息。

(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包括做好孕产妇保健管理与服务,宣传动员,妇幼保健信息收集、上报,建立和维护孕产妇健康档案等工作。

(五)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基础信息收集、上报和 健康教育,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

卫生院指导下,协助开展保健管理工作。

三、运转流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服务纳入常规妇幼保健业务

管理。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1-2所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以 下简称指定机构) , 承担暂时无能力实施孕产妇健康检查服务的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所辖地区的孕产妇的健康检查服务。

(一)宣传动员。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深入乡村、社

区开展调查,掌握孕产妇基本情况,开展健康教育,动员孕产妇定 期接受保健服务。

(二) 发放 《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 。 县卫生局按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的上年度活产数为基数发放免费《孕产妇健 康管理手册》,《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上应印制孕产妇检查服务 券和孕产妇随访服务券,加盖县卫生局项目管理专用印章。

(三)建册与服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指定

机构为辖区内的孕产妇建立《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 ,并进行登记, 签字确认。孕产妇持《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指定机构接受保健服务,每次服务完成后,保 健医生在健康管理手册上登记服务情况及结果,并在孕产妇检查服 务券或随访服务券第一联上签字确认,孕产妇认可服务后在孕产妇 检查服务券或随访服务券第二联上签字确认,医疗保健机构留存第 二联作为年终考核工作量依据,按《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考核办法》核算报酬。

四、服务内容

(一)第一次产前健康管理:孕 12 周前

1.建《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 :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当地指定的医疗妇幼保健机构为其建立《孕产妇 健康管理手册》 。

2.询问:孕妇一般情况、月经史、生育史、家庭史、过去病史、本次妊娠史。

3.体格检查:发育、营养、体重、血压、巩膜、甲状腺、乳房、乳头、心、肺、肝、脾、浮肿、妇科检查。

4.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

型肝炎检查、梅毒血清学试验、HIV 抗体检测,有条件的地区建议 进行心电图检查及血糖、阴道分泌物等实验室检查。

5.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

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 断的宣传告知。

6.高危筛查: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

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 2 周内随访转 诊结果。

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

记录表》 ,填写《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 ,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 和《孕产妇随访服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的 登记。

8.未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第一次产前

检查的孕产妇,就诊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填写《孕产妇健康管理手 册》 ,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第二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要入户随访,根据医疗保健机构的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 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留存《孕产妇随访服务券》第二联,做好《妇 幼保健管理登记册》的登记。

(二)第二次产前健康管理:孕 16~20 周检查

1.产科检查:

(1)询问孕妇健康状况。

(2)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

- 10 -

3.重点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4.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

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二次 《产 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的复诊记录,做 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的登记,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和 《孕产妇随访服务券》第二联。

6.未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第二次产前

检查的孕产妇,就诊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手 册》的复诊记录,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第二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入户随访, 填写第二次 《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留存《孕产妇随访服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 的登记。

(三)第三次产前健康管理:孕 21~24 周

1.产科检查:

(1)询问孕妇健康状况。

(2)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 制妊娠图。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

3.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关注产前筛查结果,尤其是 B 超畸形

筛查结果,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建议进行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4.填写第三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 手册》的复诊记录,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和《孕产妇随访服 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的登记。

5.未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第三次产前

检查的孕产妇,就诊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手 册》的复诊记录,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第二联。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入户随访, 填写第三次 《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 留存《孕产妇随访服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 的登记。

(四)第四次产前健康管理:孕 28~36 周

督促孕妇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转诊一周内进行 随访,填写相关记录。

1.产科检查:

(1)询问孕妇健康状况。

(2)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 制妊娠图。

(3)初产妇与有难产史的经产妇骨盆外测量。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

3.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和自我监护的方法、母乳喂养宣教,有 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

4.填写第四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 手册》的复诊记录,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和《孕产妇随访服 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的登记。

5.未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第四次产前

检查的孕产妇,就诊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手 册》的复诊记录,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第二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入户随访, 填写第四次 《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留存《孕产妇随访服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 的登记。

(五)第五次产前健康管理:孕 37~40 周

督促孕妇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转诊一周内进行 随访,填写相关记录。

1.检查内容:

(1)询问孕妇健康状况。

(2)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绘 制妊娠图。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建议进行一次肝功能、肾功 能复查,妊娠36 周后进行胎心电子监护及超声检查等。

3.指导孕期卫生、营养和自我监护的方法、母乳喂养宣教、高 危筛查,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酌情增加产前保健次数。

4.预测分娩方式、决定分娩地点。

5.填写第五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完善《孕产妇健康管 理手册》的复诊记录,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和《孕产妇随访 服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的登记。

6.未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第五次产前

检查的孕产妇,就诊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手 册》的复诊记录,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第二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入户随访, 填写第五次 《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留存《孕产妇随访服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 的登记。

(六)产后访视

1.时间地点:

(1)时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 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

进行产后访视。

(2)地点:产妇休养地。

2.访视内容:了解产妇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情况;测

体温、血压;检查乳房、乳头、乳汁、子宫恢复、恶露、伤口愈合 情况;指导产褥期卫生和母乳喂养。

3.发现有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

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治疗。

4.填写《产后访视记录表》 ,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产后 产妇访视记录,留存《孕产妇随访服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 健管理登记册》的登记。

(七)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

1.时间地点:

(1)时间:产后42天~56天。

(2)地点:正常产妇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常 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对未主动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服 务的产妇要入户随访。

2.检查内容:

(1)询问产妇一般情况,观察乳房、乳汁情况。

(2)测血压、称体重,妇科检查。

(3)必要时实验室检测尿常规、血常规。

(4)计划生育、母乳喂养指导。

3.填写《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记录表》、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 手册》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和《孕 产妇随访服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的登记。

4.未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产后42天健 康检查的孕产妇,就诊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 手册》的复诊记录,留存《孕产妇检查服务券》第二联。乡镇卫生 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入户随访,填写《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 表》 ,留存《孕产妇随访服务券》第二联,做好《妇幼保健管理登记 册》的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落实孕产妇保健服务对于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量化工作目标,保障 经费到位,基本服务措施到位。确保免费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取得 实效。

(二)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分工合作机制

各地应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双向转诊制度,孕产妇健康管 理实行双向转诊。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承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机构的人员进修及培训任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孕产 妇保健服务的业务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指定机 构负责实施辖区内的免费孕产妇保健服务。

(三)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各地应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底建设,完 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 保健系统管理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应进一步强化 服务意识,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提 高技术水平,保证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对免费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 的满意度。

(四)加强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

完善《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孕产妇健康档案、妇幼保健管理

登记册等记录档案,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水平。

(五)监督考核

1、加强项目考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 产妇保健项目实施作为年度目标,纳入各级承担孕产妇保健任务的 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绩效考核。

2、加强项目督导。省级每年不少于1次,市、州级每年不少于 2 次,县级每季度1 次。督导考核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 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附件: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流程

第12篇:公共卫生项目督导通知

XXX镇卫生院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季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村卫生室:

为了不断推动和规范XXX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序开展,也为了更好的推动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的开展,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我院定于2015年3月24日开展2015年第一季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3月24日督导内容

1、慢病管理

2、妇幼保健项目

3、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4、重性精神病人服务管理

二、人员安排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三、督导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电话查询等方式,严格按照督导检查标准进行,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

四、督导要求 严格按照督导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督导检查。各村卫生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对此次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院将责令限期整改,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督导表附后)

XXX镇卫生院公卫科

2015年3月20日

第13篇:公共卫生督导项目明细

公共卫生村级督导项目分类明细

全镇村卫生室;

1.村卫生室的建设。

(1)包括房屋,屋内陈列,规章制度,许可证,医院下发文件落实情况。 (2)会议培训记录本。

(3)是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无计划扣分。

2.查看各种登记本和表册,医院督导文书。

(1)合作医疗门诊补偿登记本。

(2)药品 医疗器械按月检查养护情况汇总表。

3.居民健康档案包括:

(1) (2) 本村居民基本信息册,

有无居民建档情况分别为已建档人群和未建档人群的明细。

4 .65岁 老年人的专档及建档人群的管理。

(1) (2) (3) (4) (5) 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群花名册。 65岁以上老年人的体检情况。 65岁以上老年人的随访情况。 65岁以上老年人的信息变更情况。。 死因监测登记本。

5.高血压人群的管理

(1)35以上人群的高血压筛查登记册 (2)高血压人群花名册,专档建立 (3)高血压人群的随访信息 (4)高血压人群的信息变更情况

6.2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

(1)糖尿病患者花名册

(2)糖尿病患者的随访情况

(3)专档建立情况

7.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情况

(1)基本信息资料 (2)体检和随访情况

8.预防接种情况

(1)随机抽查是否为本村内所有0-6岁儿童建薄(证),建卡(证)。核对信息相互率是否为100%。

(2)询问专访群众儿童疫苗接种情况

(3)抽查疫苗接种登记本和家长知情同意签字本,异常反应登记本

(4)冷链运转,查看冰箱运行是否正常,以及温度登记本登记情况

(5)儿童出生报表,登记本

(6)单月出生儿童报表及年龄分组统计。

(7) 建立健全疫苗台帐.疫苗出入库登记. (8)单月疫苗计划。

(9)每月未种通知单的上报情况.村卫生室未种通知单填写。

(10)入村入户调查2009年-2015年出生儿童卡 证 溥相符率.包括接种日期批号

厂家

接种医生的填写。(各年龄组5人)

(11)儿童接种疫苗后留观30分钟公示牌。 (12)疑似异常反应监测报告登记本。 (13)知情同意签字本的登记填写。 (14)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册。

9.

0~6岁儿童的管理

(1)具体信息,建档情况

(2)管理情况

10.孕产妇的管理

(1)基本信息和资料

(2)产前、产中、产后的管理

11.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宣传栏

(2)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3)村级三件事包括健康沙龙

12.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报告 (1)传染病登记本

(2)查看门诊日志和处方

(3)传染病报告卡

(4)疫情处理登记本。

13.中医治未病

(1)查看相关资料和落实情况

14,卫生监督协管

查看展开情况的相关知识

武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

第14篇: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用于支持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特定人群或针对特殊公共卫生问题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国家中医药局会同财政部,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年度工作任务、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财政预算情况研究确定。

第四条

补助资金按照以下原则分配和管理:

(一)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科学论证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二)统一分配,分级管理。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分配,具体项目落实由各级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部门分级

1 负责。

(三)讲求绩效,量效挂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标准足额安排补助资金预算,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条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

第七条

补助资金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下达工作。

第八条

补助资金标准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

第九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数量、国家规定的人均经费标准等,统筹考虑区域财力状况和绩效评价情况确定,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对东部地区按照50%-10%的不同比例予以补助;对中部地区“比照县”,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规定的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规定的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边等民族自治州,比照西部地区按照80%的比例补助。重大公共卫生

2 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根据任务量和补助标准确定对各地的补助金额,或根据项目分类特点,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

第十条

中央财政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于每年9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补助资金预计数提前下达地方,并在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九十日内正式下达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使用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相关资金,确保年度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第十二条

省级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和标准,结合本地区疾病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各项服务的数量和标准。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推进购买服务机制,省级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各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合理制定成本补偿参考标准,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部门以及补助资金具体使用单位,要按照财政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

3 支出。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执行完毕,年度未支出的补助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管理。

补助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资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部门负责项目业务指导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并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情况、任务完成数量、质量和时效,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度等。

第十六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与相关项目执行进度、绩效评价、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结果适当挂钩。

第十七条

省级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部门负责本地区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根据需要开展对各省(区、市)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抽查工作。

第十八条 绩效评价原则上每年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以一定的项目实施期为限,开展中期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

省级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确保资金安全。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规定对补助资金实施全面预算监管。

第二十条

补助资金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补助

4 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备案,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社„2004‟24号)、•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311号)、•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09‟36号)同时废止。

5

第15篇:卫生院公共卫生项目工作计划

卫生院2013年度公共卫生项目工作计划

2013年是推进医改工作的关键之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提高全办事处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落实好党的民生工程。为了我办事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办事处居民真正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相关政策以及市卫生局的相关要求和指导,对我办事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健康档案的建立,存在电子档案的录入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现象,建档率较低,致使各项重点人群的筛查率低于理论数字。

2、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活动次数未达到项目要求。

3、由于慢病患者外出,致使慢病管理频次及管理率不达标。

4、由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慢病随访和其电子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个别随访无意义,甚至不真实。

5、与门诊大夫未配合好,档案未很好的利用,大多数成了“死档”,失去了建档的意义。

6、65岁老年人体检检查工作未全部完成。

7、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滞后。

二、2013年的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长期工作安排:

1、健康档案。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完善返乡及流入等人群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2、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至少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对其电子录入,尤其是高血压人群,应分级及时按月做好随访工作。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使农民对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并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对慢病的管理率达80%以上,慢病的控制率达25%。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测血压率达100%。同时加大筛查重点人群,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3、健康教育工作。要真实,有意义。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每月更换一次室外及室内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覆盖率达60%以上;要求相关人员在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80%以上;组织动员孕妇及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我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讲座;孕妇在孕早期或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覆盖率达到85%以上。每个月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利用集市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活动;每天循环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六种;提供不少于十二种的印刷资料,居民覆盖率达30%以上;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60%以上,其相关资料(通知、照片、记录、教案、试卷等)必须规范存档。

4、老年人保健。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护和伤害预防、自救 等健康指导。尤其是管理的老年人辅助检查工作,今年至少完成95%以上。65岁以上的老年人管理人数达到90%。加强体检宣传工作,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体检率要求。全年对上述人群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强化免疫,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5、档案(纸质和电子)的利用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年不漏来院的任何一个就诊、咨询者,未建档的建档;建档的充分利用档案,如信息的更改,内容的填充,随访等,除特殊情况下,必须当面立即完成。

6、预防接种。建立规范化的免疫门诊,建立健全计免制度,规范计免接种操作,每月接种不少于8天,同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注射,为我办事处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熟练掌握接种前、后的全面情况,做好接种反应事故的处理登记,加强冷链管理,做好疫苗的进出管理、冷链远转管理、失效报损登记。根据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强化和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的传染病。新生儿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都达到100%。入托学生验证率达100%。

7、传染病防治。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区管理及疫情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让医务人员全了解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分类、法定报告人、报告时限、方式、程序等业务知识。同时让更多人群认知疾病防治的重要性。要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及时完成疫情登记,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每月至少报一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卡及时、准确、完整率100%,疫情登记率100%。

(2)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开展病人的追踪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其定期复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普及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规范的狂犬病预防处臵门诊。

8、儿童保健。加强儿检工作,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90%。加强散居儿童保健管理,使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80%以上,婴幼儿系管率和使用生长发育图监测率分别达75%以上。及时发现与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

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管理。对新入托园的幼儿一律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入托。5-6月份完成所有幼托儿童的健康体检。保证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80%以上。

免费向我镇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同时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的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对常见病的预防、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孕产妇保健。免费向辖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保健,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继续加大实施母婴安全工程的宣传力度,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情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以上。孕产妇产后访视率85%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开展至少5次孕期

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减少孕产妇死亡。叶酸及孕产妇分娩补助及时发放。

10、重性精神患者管理。完成四次的随访等工作,如患者等情况许可,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年底,在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1、每年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疾病、孕产妇、儿童进行免费体检(辅助检查:彩超、尿常规、血糖、全血细胞分析、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肾功、心电图等)

12、每月的22日乡医上报纸质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数字到公共卫生科。

13、由工作站对辖区餐饮、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进行摸底监督检查。

四、阶段性工作安排

一月份:①召开第一次公共卫生会。②下发今年总的工作计划。

二月份:①召开第二次公共卫生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培训。③对45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一次检查、督导。④开展儿童保健知识讲座。三月份:①召开第三次公共卫生会。②对我办事处45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一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利用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开展两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两次,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对结核病的防治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一次。

四月份:①召开第四次公共卫生会。②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进行儿童预防接种知识的讲座一次,并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五月份:①召开第五次公共卫生会。②对45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二次检查、督导。③利用5月3日世界哮喘日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一次,针对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重点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咨询活动。

六月份:①召开第六次公共卫生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培训、学习、互相交流。同时召开一次村委会协调会议,并邀请分管办事处主任参加。③对我办事处45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二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利用6月6日爱眼日进行眼部疾病及保健方面的知识讲座一次。对公共卫生半年工作进行总结。

七月份:①召开第七次公共卫生会。②开展碘缺乏病的预防知识讲座一次,并对相关知识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八月份:①召开第八次公共卫生会。②对45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三次检查、督导。③进行滥用抗生素对人体的危害相关知识讲座一次。

九月份:①召开第九次公共卫生会。②进行村卫生室及全院职工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工作。③对我镇45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结合9月20日全国爱牙日,开展口腔保健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讲座一次。十月份:①召开第十次公共卫生会。②总结一年的工作进展情况。③结合10月8日高血压、世界精神卫生日,大范围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各一次。

十一月份:①召开第十一次公共卫生会。②对45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对45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四次检查、督导。④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11.14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

营养、糖尿病防治的讲座及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①召开第十二次公共卫生会。②利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讲座、宣传教育。③公共卫生科对工作分析、总结,上报下年计划等。

五、临时性工作安排:

1、如有特殊情况,以上时间、工作临时调整。

2、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根据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检查、督导。

4、抓住机会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如集市、学校开家长会、家长接送学生、接种日等。

5、根据情况,进行居民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展望未来,前景无限美好。但工作任务是繁重的,我院全体职工将更加团结一致,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第16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具体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具体内容

(10类41项)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建立健康档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尤其是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由接诊医生及时更新保管健康档案。

二、健康教育

3、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年发放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印刷资料,每年播放不少于6种的视听传播资料。

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个月最少更换1次内容。

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居民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每年至少9次。

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7、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三、儿童保健

8、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同时进行产妇产后访视,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

9、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对其进行随访,开展体格检查、健康评估与指导。

10、婴幼儿健康管理:在

3、

6、

8、

12、

18、

24、30、36月龄时分别进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共8次。

11、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四、孕产妇保健

12、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健康服务管理。

13、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

14、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健康管理服务。

15、产后访视:产妇分娩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开展健康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6、产后42天健康检查: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进行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老年人保健

17、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18、体格检查。每年1次。

19、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和心电图检测。每年1次。

20、健康指导:有针对地开展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每年1次。

六、预防接种

21、预防接种管理。为辖区内的0-6岁儿童开展预防接种,实行计算机管理。

22、预防接种: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为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接种和强化免疫接种。

2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对发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2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在上级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2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26、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方式,在报告时限内报告有关信息。

27、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包括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和宣传教育等。

八、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28、筛查: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29、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开展针对性分类指导和干预。

30、健康体检:每年为高血压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31、、筛查:发现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指导,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

3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纳入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进行分类指导和干预。

33、健康体检:每年为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3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管理:对发现的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全面评估与管理。

35、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随访并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和干预。

36、健康体检: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十、卫生监督协管

37、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物安全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并协助调查。

38、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

并报告。

39、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居民家庭末梢水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业务培训。

40、学校卫生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安全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校医业务培训。

41、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第17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试题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共10题,每天5分,共50分) 1.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新规范)要求,居民健康档案统一采用的编码位数()位

A.15

B.16

C.17

D.18 2.按照新规范要求,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

A.个人健康信息 健康体检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B.个人基础信息 随访记录 健康体检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C.健康体检 随访记录 健康评价 健康指导

D.个人基本信息 健康体检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E.健康信息卡 健康体检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3.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时,正确的处理是() A.调整药物,预约进行下一预防

B.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 C.更换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内随访

D.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2周随访 F.继续密切观察,2周内随访

4.以下不属于《健康体检表》的内容是()

A.症状 B.一般状况 C.脏器功能 D.既往史 E.现存主要问题 5.高血压管理人群中,不需要转诊的对象是() A.视力模糊、眼痛

B.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

C.出现新的并发症

D.原有并发症加重

E.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工作指标是()

A.报告率 B.管理率 C.规范管理率 D.服药率 E.规则服药率 7.今年我省对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的目标任务为()

A.40%

B.45%

C.50%

D.60%

E.65% 8.按照新规范要求,早孕建册人数是指()

A.在辖区怀孕12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 B.在辖区怀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孕妇人数 C.在辖区怀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 D.在辖区怀孕12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健康教育的产妇人数 E.在辖区怀孕12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保健的产妇人数 9.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是() A.辖区内户籍0-6岁儿童

B.辖区内户籍与流动的0-6岁儿童 C.辖区内居住超过一年的0-6岁儿童

D.辖区内户籍与居住超过6个月的流动儿童 E.辖区内居住超过6个月的0-6岁儿童

10.哪一项是老年人、慢性病病人、重性精神疾病病人年度体检的必查项?() A.腹部B超 B.足背动脉搏动 C.空腹血糖 D.血脂

二、判断题(共5题,每题5分,共25分) 1.正常体重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次随访时不必要测量体重,可每年测量一次体重及体质指数()

2.如果居民的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或重新填写() 3.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至少举办6次健康知识讲座() 4.老年人健康体检辅助检查中血脂包括总胆固醇、甘油三酯()

5.按照新规范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及监督管理。

三、多选题(共5题,每题5分,共25分)

1.按照新规范要求,健康档案建档率的分子“建档人数”中,建档是指() A.完成个人基本信息表

B.完成健康体检 C.完成健康档案封面 D.发放医疗保健卡 E.完成随访记录

2.属于高血压高危人群因素的是()

A.收缩压130-139mmHg和/或舒张压85-89mmHg; B.腰围男性大于等于85cm,女性大于等于80cm C.高血压家族史(

一、二级亲属) D.长期膳食高盐

E.年龄大于等于55岁

3.属于专项管理的重点服务人群是() A.学龄前儿童 B.孕检阳性妇女 C.糖尿病高危人群

D.确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E.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4.每年为老年人提供的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应包括() A.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B.体格检查

C.辅助检查

D.健康指导

5.按照新规范要求,以下属于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项目的服务内容有() A.一般人群低盐膳食干预 B.高血压高危人群干预 C.高血压患者低盐膳食干预 D.小型餐饮单位减盐指导

E.高血压与食盐摄入量相关因素调查

姓名:

成绩:

第18篇:49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

略阳县公共卫生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高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全县公共卫生项目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卫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略阳县域内实施的公共卫生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政府领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第四条

县卫生局对全县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第五条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县预防接种服务、传染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健康教育、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技术管理与指导工作。县妇幼保健站承担全县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以及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乳腺癌、生

1 理缺陷防治等技术管理与指导工作。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管理以及全县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医疗市场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

第六条

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所辖区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和卫生监督所业务指导。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卫生局成立全县公共卫生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项目实施的领导、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负责全县项目的计划、监督、管理、考核、资金拨付等工作。县、镇各项目指导和实施单位都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负责承担的项目任务的组织、监督和实施。

第八条

各级项目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制度、管理办法,对项目工作实施情况组织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

县项目办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单位项目人员外出考察和学习,也可以根据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等技术指导单位的提议组织人员外出考察、交流和学习。

第三章

监督与指导

第十条

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接受各级政府和群众监督。各项目单位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 第十一条

卫生局项目办负责制定督导管理办法 , 组织全县项目实施的督导工作,也可委托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按照指导的业务分工对县、镇、村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督导。各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的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督导。

第十二条

督导的组织要做好督导计划,明确督导的目的、需要解决的问题、督导的方式方法、督导的时间、督导的范围、督导的人员以及组织等。

第十三条

对被督导的单位要有书面的督导意见,在督导结束后要撰写督导报告并上报县卫生局项目办。督导报告要描述督导的组织情况、发现的成绩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间等。

第十四条

县对镇的督导、镇对村的督导每年不少于四次。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十五条

县、镇、村各级项目单位按照县公共卫生项目办安排,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人员培训和学习。

第十六条

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按照各自负责指导的项目领域,根据各自工作开展需要组织对县、镇两级的项目工作人员培训。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的镇、村级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

县级组织的培训以参加上级培训的人员或

3 聘请具有讲授能力的专业人员为师资。镇卫生院组织的培训以参加上级培训人员为师资,也可以邀请上级专业人员为师资。

第十八条

培训要做好组织工作,培训前拟定培训计划和通知,确定培训的时间、地点、师资、内容和要求,准备详细的讲义资料和培训前评估、培训后评估的资料。培训结束后将培训的通知、课表、报到册、培训前评估资料、培训后评估资料、培训小结、培训决算等装订归档备查,培训小结报县项目办备案。

第五章

任务与职责

第十九条

建立并管理健康档案

1、按照项目服务规范规定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及卫生服务记录。

2、针对居民健康问题进行卫生干预健康指导,消除健康危害。

第二十条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和处理

1、认真执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报告方式与时限报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传染病人处置、疫源地消毒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

3、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传染病及医源性传染病。

4、开展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卫生干预、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转诊、督导、治疗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预防接种服务

1、掌握辖区0-7岁儿童人口基础资料,对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进行登记管理。

2、在辖区居住的婴儿出生后或迁入后一个月内建卡、建证。各种免疫接种工作报表、档案填写完整,数字准确,上报及时,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

3、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补种、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等免疫规划工作。

4、发生疑似异常反应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

5、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和相关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6、接种门诊建设规范,冷链设备正常运转,测温记录及时准确。

第二十二条

高血压患者管理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

2、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4次以上的面对面随访。询问病情、监测血压、鉴别合并症,观察指导用药和饮食。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

3、每年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做出病情与治疗评估,实行分类干预。

4、高血压患者随访检查结果和治疗干预措施录入高血压病专项管理档案。

第二十三条

糖尿病患者管理

1、建立糖尿病专项管理档案。

2、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每年随访不少于4次。询问病情监测血糖、鉴别合并症,观察指导用药和饮食,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3、每年对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做出病情与治疗评估,实行分类干预。

4、糖尿病患者随访检查结果和治疗干预措施录入糖尿病专项管理档案。

第二十四条

孕产妇健康管理

1、开展婚前期、孕前期、孕早期妇女保健。为辖区内婚前期、孕前期妇女提供咨询与指导,为孕早期妇女建立保健手册并指导孕期保健。

2、为孕产妇提供产后家庭访视和产后保健、营养、心理康复、家庭护理、母乳喂养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咨询与指导。

3、开展死亡入户调查。

第二十五条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对每名新生儿家庭访视2次,进行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等宣传指导,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

2、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36月龄内儿童家庭随访服务不得少于8次,对儿童生长发育、辅食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常见病预防、五官保健、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治疗和对体弱儿童建立专案管理及时随访和健康行为指导。

3、定期对5岁以下儿童进行生存现状调查,对出生后的高危儿童在1年内随访3次,对每例围产儿死因入户调查。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建立出生缺陷监测底册,从出生到1岁发现出生缺陷进行登记和建档管理

第二十六条

老年人健康管理

1、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建立统

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第二十七条

健康教育

1、针对城乡主要健康问题,明确健康教育重点对象、主要内容及适宜方式,做好日常宣传、咨询。

2、通过社区宣传、入户访谈等方式,对重点人群以及

7 重点疾病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为重点人群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3、定期到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居民委员会等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

4、利用免疫接种、精神卫生、预防性病和艾滋病、无偿献血、生殖健康、禁毒和控烟等主题宣传日开展活动,进行突发事件应对的宣传教育。

5、指导城乡居民纠正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6、开发适合本地工作实际的健康教育资料。第二十八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1、建立统

一、规范的数字化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和防治网络。

2、对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随访不得少于4次。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体检。

3、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卫生干预及康复指导。第二十九条

卫生监督协管

1、掌握辖区监督协管的对象基本情况,做好本底资料。

2、对纳入管理的对象,每年开展巡查不得少于四次,发现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3、面向辖区内所有服务对象公布监督服务举报电话,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或县项目办报告或投

8 诉。

第三十条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三病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降消”项目,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人员配备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服务需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乡镇卫生院要求1万人口以内的镇配置项目工作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名,1万人口以上的乡镇配置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名。其他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置。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从业。

1、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2、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编定岗、公开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自查、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制度。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公共卫生技术人员的教育,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和事故,确保服务安全。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第七章

项目服务对象与经费补助标准

第三十二条

项目服务对象:县域内居住的所有城乡居民。

第三十三条

经费补贴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单位,包括县级公共卫生服务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第三十四条

经费补助标准: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5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15元,省财政转移支付6.5元,县财政补贴3.5元。

第八章

考核标准、方法及经费补助办法 第三十五条

考核标准

1、按照公共卫生服务性质、内容、数量,将其划分为相应考核指标,由县公共卫生项目办编制县对镇的考核标准。各镇卫生院编制对村级考核标准。

2、考核结果运用:依据考核得分,将结果分为优秀( 分)、良好( 分)、合格( 分)、不合格( 分)四类。

3、根据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和卫生资源的可及性,定期研究调整考核内容和考核准值。

第三十六条

考核方法

1、绩效考核实行半年周期制度,由县卫生局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按照绩效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指标、考核要求,通过资料核对、现场观察、走访座谈、询问调查等进行综合考评。

2、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复查。

第三十七条

经费拨付

1、县公共卫生项目办组织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对各项目工作进行量化和细化,对每项任务确定相应的服务价格。

2、县公共卫生项目办根据各单位报表和考核结果,认定各项目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具体各项工作的价格,确定应支付的经费数额并公示。

3、县卫生局财务科根据各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应获得的经费予以拨付。

第九章

项目补助经费管理

第三十八条

实行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专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只能用于公共卫生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或挪用,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建立民主监督制度。进行居民满意度评价,将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作为服务质量考核

11 的重要依据,各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条

各项目单位都要确定专人负责项目信息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开展的电脑、网络、电话等设备设施。

第四十一条

信息管理的内容和职责。

1、对本单位实施项目所产生的工作计划、督导和培训资料、总结、会议记录、上级下发的文件和资料、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料、音像资料等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和保管,及时对信息进行分析,撰写分析报告,指导项目的实施。

2、按时上报各种信息报表和资料,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和逻辑性进行审核,对上报的资料归档备查。

第十一章

奖励和惩处

第四十二条

奖励。

1、对项目各种做出突出贡献和优异成绩的单位,按年度分别进行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对项目管理和实施实行创新,取得的经验值得推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

惩处。

1、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包括县医院、中医院防保科)因管理缺位、指导失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不力,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镇卫生院免疫规划漏卡、漏种、证卡册不符,传染病漏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收集上报不及时、管理混乱,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漏卡,保健内容不全,孕产妇免费分娩漏卡,普服叶酸不达标等,要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公共卫生服务单位绩效考核连续2年排在全县未位,或出现免疫接种空白,传染病报告、管理不规范导致传染病暴发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单位领导一律先予以解聘,再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村卫生室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要责令整改,因工作失误导致传染病流行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取消其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从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信息上报不及时,信息资料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项目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1、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县公共卫生项目办负责解释。

13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第19篇: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是根据当年上级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后,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账务管理和使用管理。为保证资金专项管理,运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特制订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资金来源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45元。

2、区卫生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区卫生局根据财政下拨经费情况及上半年考核结果,一般在每年7月下达当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50%到本账户。

二、专账管理

1、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拨入款项统一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科目,支出要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支出项目列支。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严格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使用率要与项目工作进度相适应。

三、强化制度

为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严格管理,制订建立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单位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特定工作,由上级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院领导统一核算。

(二) 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账”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条 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主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

第五条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主管领导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第六条 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四、严格管理,接受监督

1、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上报,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严禁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或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

3、每半年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自查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20篇:上半年公共卫生项目自查报告

胶西镇卫生院

2011年上半年公共卫生项目自查报告

2011年,我院结合科发观学习实践活动,抓好各项公共卫生项目任务的落实,经认真自查,主要目标基本完成,现报告如下:

一、抢抓机遇,科学整合,镇村统筹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发展

2010年,我院努力创新,大胆实践,科学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与辖区内乡村医生设备服务共享,为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提供了强力支撑,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奠定了有力的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初步制定自己的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健需求。

二、健全机制,重点防控,疾病预防和卫生应急能力大幅提升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水平整体提高。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提高了疫情网络报告质量。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科学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流程,切实增强了医疗卫生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和实战能力。

2、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一是加大对全区霍乱疫情监测,严格规范腹泻门诊及发热门诊管理。开展医务人员、从业人员“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结核病综合管理。三是全面落实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干预。

3、计划免疫、精神疾病阳光救助扎实推进。完成生物制品接种任务,基础免疫与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6%以上,无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完善精神病人医疗保障机制,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阳光救助。

三、创新举措,惠民利民,妇幼安康得到全力保障

一是认真实施免费孕产妇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贫困家庭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调整落实专项经费,明确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拨付程序、监管程序,确保了工作顺利实施。今年已开展免费产后访视,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二是全面实施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我镇户口的涉农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予以补助,切实降低全镇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三是认真全面细致的入户调查,结合乡村医生、合作医疗,对我镇居民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工作,并建立相机的居民健康档案40000多份,通过“上对下、一对多”的方法多辖区内居民糖尿病、高血压进行管理,并建立了适合自己的随访机制。四是健康教育知识全民普及。全年组织开展健康素养巡展和健康素养巡讲;举办“健康教育进社区”宣传讲座,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健康教育下街道覆盖率达100%

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项保证目标高标准完成

1、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3、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督查工作。全面完成我院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

总之,2011年上半年在各级政府的关怀下,我院的公共卫生项目进展顺利,初步完成了上级布置的任务。

胶西卫生院

2011年6月19日

《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doc》
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推荐

实施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措施先进事迹材料应急预案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调查报告工作汇报其他范文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