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0-04-19 来源:应急预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东桥小学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中小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作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镇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总指挥:肖永灿

成员: 杨瑞平、黄艳、何新兰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1)抢救处理组: 组长:陈术元

成员:张晓宇、吴倩、蔡琼、韦振勤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郑宏勤 成员:顾倩倩、张建、胡远、李佐英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教学园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3、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它现象,保证学生有秩序、守纪律地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7、定期不定期对各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

8、学校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工作会议必须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全体教师会议根据实际布置安全工作。

9、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

(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

3、处置措施:

(1) 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 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 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5、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组成员,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学校在向中心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指挥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 ,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2)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 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及中心校,教育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中心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交通事故及其他伤害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及中心校,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报告公安机关、医疗部门。

3、处置措施

(1)师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楼道拥挤踩踏及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时,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救助,后采取其他抢救措施。对楼道拥挤踩踏事故,要及时寻找其它通道,及时赶至人流上游组织疏导,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市教育局,造成死亡的,应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报告。 (3)妥善处理事故,协助公安、安监等部门保护现场。 (4)通知受伤害者家属或家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家长来校,安排专人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

四、实行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登记制度。

做到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事故结果等记载清楚。

五、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发生后,须及时将事发的原因分析、经过及应吸取的教训、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报告,报中心校、市教育局,对因学校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伤害的,分清责任,由上级领导部门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霍邱县经济开发区东桥小学

推荐第2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 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有关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督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长兼任。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处人员为主,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室人员参加,市场监督处处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局人员为主,市场监督处、药品注册处、安全监管处、医疗器械处、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人员参加,稽查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由财务装备处为主、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参加。财务装备处处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经费保障、车辆调度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八条 设区的市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领导、指挥本辖区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 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需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第十二条 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至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建议等。

第十四条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在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初次报告的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报同级人民政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为需要向省政府或国家局及有关部门报告的,应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初次报告。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 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⒈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省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指令,督导组尽快赶赴现场,同时报告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⒉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⒊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小时一次向省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⒋省、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有关人员都要服从所在单位的统一调度。

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值班电话,做好记录。省局值班人员中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市、县级局值班人员必须是班子领导成员或中层以上干部。

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⒎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它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⒈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省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指令,派出督导组或指令突发事件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⒉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⒊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每8小时向省局和当地市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⒋省、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员都要服从所在单位的统一调度,休假人员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值班电话,做好记录。省局值班人员中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市、县级局值班人员必须是班子领导成员或中层以上干部。

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⒎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⒈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和综合、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⒉突发事件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省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⒊省、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⒋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⒍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⒎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 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级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未设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县(区),由市级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发生地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在3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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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自考助学”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种“自考助学”学生突发意外事故的危害,确保我院“自考助学”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教育部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部署精神,紧紧围绕育人这个中心,坚持协调组织,认真落实,反应迅速,依法实施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公共管理学院“自考助学”学生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突发性事件处置小组)

成立学院“自考助学”学生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突发性事件处置小组):

组长:李 波 黄其松

组员:刘明锋 许 鹿 靳永翥 王志凌 罗俊松 林 丽

(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学生工作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2.定期查找、讨论研究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因素,部署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3.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4.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处置有关事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工作原则

(一)稳定压倒一切,维护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师生的合法权利;

(二)以人为本、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群防群动;

(三)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信息畅通、齐抓共管;

(四)反应迅速、及时上报、积极处置、依法治理。

四、工作目标

学院“自考助学”学生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安全负责人、组成人员等做必要的培训,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必要的演练,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应付自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院的正常秩序。

五、突发性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活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包括:

(一)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学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事故灾难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以及影响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学生健康的事件。

(四)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水灾、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

(五)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利用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网络运行的事件。

(六)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物资充足,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人员保障。组建各类突发事件预备小组(预备小组由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和各班班委组成),一旦启动预案,能立即投入使用,同时要保证队员能迅速召集到位。

七、预防与演练工作

(一)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及教育工作

1.学院把学生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院两委、各班级、学生社团积极配合或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2.要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假期和敏感时期,要加强防范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3.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和思想政治教育,特别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懂法、守法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经常以宣传简报形式开展流行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传授突发事件的自救方法,从根本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重点要害问题的检查和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5.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注重心理疏导,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做好辅导员谈心工作,特别加强对心理困难学生的谈心工作,及时了解心理困难学生的心理状态,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6.建立一支可靠的信息员队伍。培养一支起桥梁纽带作用的,以学生为骨干的信息员队伍。以学生党员为核心,以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为骨干,在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从而获取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增强安全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干部起宣传员、信息员、安全员的作用。

(二)突发性事件的演练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

八、应急预案的启动

遇到突发事件,学院学生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

九、应急信息传递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并逐级汇报。

学生方面应在第一时间同时向辅导员或和副书记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不得延报。副书记立即向书记和院长以及学校相关部门汇报突发事件相关情况,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后果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消防等相关机关报告,以便请求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二)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3.事发后现场处理人员已采取的措施; 4.学生对事件的初步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十、各类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如有学生要求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时,要求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要求进行。学院要全程跟踪,发生情况及时处理。

2.如未被批准进行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活动,不得蔓延到社会,防止事态发展,并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尽力劝其解散。

3.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院要立即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加强学院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副书记和辅导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5.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安抚和平静学生情绪,恢复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6.事件平息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汇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处理方法

(1)突发火灾事故后,发现的个人和部门根据火灾情形拨打1

19、120救援电话,并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副书记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

(2)辅导员到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工作。 (3)迅速切断失火处及毗连区电源,并密切关注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防止继发性危害的发生。

2.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方法

(1)各年级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管理,注意发现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后,副书记和辅导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3)副书记和辅导员应组织人员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对受伤者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学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学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3.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如校内发生恶性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1

22、120请求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学校保卫处。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目击证人,初步了解情况。

(3)副书记和辅导员立即开展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情况。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大型群体活动实行审批制度,经同意后才能举行。并且必须按有关规定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2)活动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活动组织及负责人应立即拨打

110、120请求援助,并及时报告学院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

(3)学院领导小组立即召集有关负责人开展抢救受伤学生工作,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学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5.组织外出学习、游玩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严格执行外出逐级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预估和预防工作。 (2)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定时、定期进行通讯联络和清点人员工作。 (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学院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院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并对事件做出准确判断,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积极开展救助。努力争取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的支援和帮助。 6.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领导小组。 (2)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 (3)在学院范围内通报事故有关情况,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学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事件发生。

(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传染性疾病处理办法

(1)学生出现风疹、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请假就医并向学校医院报告,不得带病上学。

(2)在校内发现传染病学生,领导小组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开辟隔离室并进行隔离观察,马上打电话联系校医院,并根据校医院指示进行处理。

(3)组织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宿舍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如传染病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院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2.食物中毒处理办法

(1)发现学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校医院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学生名单,安排校医院医生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处置办法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后,根据自然灾害破坏程度及时开展自救工作,并积极做好善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办理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学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五)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事件发生后,由学院网站管理人员负责处置,事件严重时,学院领导小组应高度重视,马上处理。

2.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网络攻击事件发生后,由学院网站管理人员负责,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学生方面由学院统一指挥处置,辅导员积极配合。

(2)学院网站遭到网络攻击时,网站管理人员积极应对,同时报告学校网络中心,必要时先关闭学院网站。

(3)认真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并形成报告上报学校。 3.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后,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

十一、安全突发事件后续工作处理

1.在突发事件调查处理阶段,相关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传播或散步各种尚未形成定论的言论信息。

2.第一时间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3.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应急小组成员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其他学生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

5.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请与学校宣传部联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6.事件平息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汇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切实采取各项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十二、本预案所称学生是指在校全日制“自考助学”学生。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10月30日

推荐第4篇:突发事件的安全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的安全应急预案

一、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全体师生员工,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发现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的应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太岳中学XX楼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再挂机。并就近报告应急领导组成员或学校职能部门,应急领导组成员或学校职能部门应迅速指定专人到大门外等候并引导消防车直达火灾现场。

(2)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急领导组成员或学校职能部门应迅速就近组织相关人员利用就近的消防器具进行扑救。

(3)向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或当日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2、组织实施:

(1)应急领导组、当日值班人员、学校职能部门和附近教职员工等要迅速投入救援工作,救援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师生撤至安全地带,调查是否有人困在火场,并阻止不知情的人员向现场靠近。

(3)参与救援人员应使用灭火器、水桶、脸盆等灭火或控制火势。

(4)消防车到来之前,所有教职工均有义务在现场应急领导组或值班领导的指挥下参加扑救,消防车来之后要听从消防队员的指挥做好配合工作。

3、扑救方法:

(1)各类火灾都可以使用学校配置的灭火器扑救。

(2)扑救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现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正确的方法。

(5)一般情况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灭火。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值班领导或者学校领导汇报。情况紧急时直接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2、第一时间获悉的相关领导要以最快速度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或协助120、110护送中毒人员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立即实行封存。

4、政教处、宿舍中心负责人或班主任等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学校领导及根据学校领导指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说明具体情况。

(三)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的,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如遇强行闯入的,应立即组织校警保卫人员、值班人员和附近教职工等及时将其查清逐出。

2、校内发现打架斗殴、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情况时,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向应急领导组成员、政教处、保卫科或值班领导等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②对不法侵害者进行劝阻或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附近师生迅速将其制服,同时要注意保护现场。

③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不能制止、制服时应立即关闭校门或室内门窗或使用身边工具尽量控制其不能逃脱。

④在确定不法分子不能继续实施侵害时,要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3、记下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缴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及时向相关班主任、政教处、保卫科、值班领导或学校应急领导组成员报告。

4、班主任、政教处、保卫科、值班领导或学校应急领导组成员获悉后迅速组织救援或配合120进行救援,同时通知学校职能部门(政教处、保卫科或宿舍管理中心等)组织调查事件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2、要迅速抢求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

110、1

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务处要定期检查锅炉和用电线路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电工、管道工等的培训工作。

2、突发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要及时保护和抢救受伤师生,并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

110、1

19、120等救援电话,请求援助。

3、封闭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学校,经同意后才能实施,组织大型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具体的要求。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活动结束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

2、若发生事故,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紧急情况下直接拨打

110、120请求援助,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信息报上级部门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情时(如“非典”、“流感”、“甲肝”、“禽流感”等),凡发现师生中有出现与该病相似症状的,班主任和相关教师职工要马上报告学校相关领导,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流行病或疑似病人时,学校应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或任课教师所在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患传染病的师生带病到校。患传染病的师生在经过专业机构治疗并采取了疫情蔓延的控制措施后,必须由医院或疾控中心出具已康复或不再具有传染危害的诊断证明,方准予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控中心批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八)恶性伤亡事故

1、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发现者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职能部门或学校领导。

2、对未死亡人员,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时,应及时拨打120、110等报警。

3、学校职能部门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安抚受害者,同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九)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如晚自习突遇停电,各班级应启动预警措施,辅导教师应立即稳定学生的秩序和情绪。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和值日学生应在第一时间到位巡视。

①辅导教师不能让学生随意出教室,学生上下楼梯要听从统一指挥,有序进行。

②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盥洗室、厕所等,则要求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③值班人员或附近教师职工要马上开启过道、扶梯平台的应急灯和其它照明用具;

④晚上停电期间有关问题决策,由值班领导联系校领导后决定是否放弃上晚自习。班级辅导教师在没有接到学校或年级的通知前,应组织学生在教室等待。

⑤恢复通电后,各班辅导教师应督促学生及时妥善处理好残余蜡烛,防止发生火灾或其它意外事故。

2、如遇食堂因特殊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供餐厅时:

①食堂工作人员应马上报告相关领导;

②若延迟开饭应迅速向学生解释原因,并告知时间。

③若不能供应则要迅速组织相关食品,分发给学生;

④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就餐。

二、突发事件,抢救第一。

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职员工,为该预案的第一个责任人。

第一个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制险情、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做好在突发事件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逃脱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三、做好事件详情的记录和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所属部门负责人以及第一个发现者和相关知情者,均有责任和义务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主管负责人召集下,认真、仔细、如实地提供口头和书面的情况说明。

紫城中心小学

2017年2月21日

推荐第5篇: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银行XX支行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制定预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86号令《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及《XX银行安全保卫责任制》相关标准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结合当前我行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构成

成立XX银行XX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1 副组长:2 组 员:3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巩秀娟负责。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3、接收、处理、上报、通报有关信息资料。

4、组织支行工作人员进行处置突发事件的相关学习,并组织预案的演练。

5、完成上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预案主要内容:

(一)自然灾害

1、发生地震时的情况处置;

2、发生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时的处置;

3、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时的情况处置;

(二)公共事故

1、营业网点发生火灾时的情况处置;

2、营业网点发生计算机瘫痪时的情况处置

3、营业网点发生大规模断电时的情况处置

4、营业网点遭遇围堵或冲击时的处置;

5、营业网点发生挤提事件时的处置;

(三)恐怖诈骗事件

1、接送款卸车过程中犯罪团伙暴力抢劫运钞车预案。

2、当发生劫持人质和将要发生爆炸事件预案。

3、营业网点遭遇抢劫应急预案。

4、防止诈骗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自然灾害预案内容

预案一:当发生地震时的情况处置

(一)指挥中心

总 指 挥:1 副总指挥:2 成 员:3

(二)第一突击小组:

组长:1 成员:2 负责财产、人员的疏散、物资转移及抢险救灾工作。

(三)第二突击小组:

组 长:1 成 员:2 负责现金区发生地震时库款、重要凭证及账册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第三突击小组: 组 长:1 组 员:2 负责支行二楼人员及财产抢险救灾工作。

(五)应急准备:

1、接到临震预报后,应配备必要的救灾物资,特别是帐篷、饮用水、食品和急救药品、消毒药品等。

2、接到临震预报后,各部门应组织对各种帐簿、档案资料、存有重要数据或资料的计算机存贮介质及贵重物品进行封存,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制定保管措施。

遇有地震先兆,迅速通知人员撤离危险地区。

(六)应急处置:

1、震中:

(1)值班人员尽量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迅速将震情通报所有人员,断开一切用电设备,以免发生火灾。

(2)人员迅速撤至安全地带,若时间来不及时可就近利用楼梯间、卫生间等框架结构相对密集处躲避,尽量减少伤亡。

(3)利用余震间隙,抢险组按照先救人的原则立即投入救灾工作。

(4)保安人员提高警惕,加强巡逻,严防不法分子趁机抢劫。

2、震后:

全力以赴救灾,清查人员,救治伤员,清点账物库款,账款核对,恢复重建,并将震情及损失情况逐级上报。 预案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的情况处置

(一)指挥中心

总指挥:1 副总指挥:2 成员:3

(二)应急准备:

1、各部门应认真组织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水平。办公区不允许有杂物、烟头、纸屑、果皮、痰迹和污水等,地面、墙壁、走廊、楼梯、扶手、玻璃窗、卫生间等要保持清洁。

2、综合办公室及时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品,组织职工注射疫苗,定期对办公物品、公共设施及场所消毒。

(三)应急处置: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法律规定。

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接受医疗、疾病控制机构有关疫情防治的查询、检验、调查以及预防、控制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实行严格的防治措施。

(1)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全面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职工勤洗手、勤消毒,注意搞好个人、家庭及公共环境卫生,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窗口业务在营业大厅设立专柜,实行隔离、集中办理。

(3)加大消毒力度,定期定量对办公区域、食堂、车辆进行消毒杀菌。

(4)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疫情期间一般不安排人员出差,确需外出的,必须认真把关,报经行长批准,并进行登记备案。外出返回后,应在家休息观察一定时间,经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上班。同时,减少各种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

(5)加强对家属的管理。凡职工家属外出返回以及外地亲友来访的,应立即报告和登记,并做好消毒监测工作。

3、加强重要业务部门机器设备和数据的备份工作,在防治疫情工作中,支行重要业务部门应在指定地点建立相应的机器备用设施;做好数据异地备份,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启用备份设备,进行数据恢复;对于因条件局限或确实不能建立备用设施的,应严格加强对现有办公设施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机房或操作间,确保安全无事故。

预案三: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时的情况处置:

(一)指挥中心

总指挥:1

副总指挥:2 成员:3

(二)应急准备:

1、各部门应认真组织打扫卫生,保持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水平。办公区不允许有杂物、烟头、纸屑、果皮、痰迹和污水等,地面、墙壁、走廊、楼梯、扶手、玻璃窗、卫生间等要保持清洁。

2、综合办公室及时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品,组织职工注射疫苗,定期对办公物品、公共设施及场所消毒。

3、严格规范管理职工食堂。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作一次体检,持个人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严格食品采购与保管,把好食品卫生关,严禁制作和出售腐烂变质的饭菜,食品生熟分开存放,餐具洗净后严格消毒。

(三)应急处置:

1、各部门出现突发疾病人员,应立即向支行报告,并送病人去医院,或向120求救。

2、综合办公室在同时接到2人以上人员突发相同疾病的情况时,应立即向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与有关医院取得联系,尽快确定是否为食物中毒,并确定具体引发因素,及时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3、综合办公室应迅速通知全行,要求每个职工密切关注自身的不良反应,一旦出现相关情况,立即向上级行报告,并向120求救。

4、发病人员增多时,应及时启用本行车辆,保证病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

5、各部门应及时调配人员,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并根据支行的安排,及时与发病职工家属取得联系,并做好安慰和解释工作。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参与抢救和护理工作。

6、支行根据掌握的情况,决定由保安负责及时控制有关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部分公共事故预案内容

预案一:营业网点发生火灾时的情况处置

(一)指挥中心

总指挥:1 副总指挥:2 成员:3

(二)第一突击小组:

组长:1 成员:2 负责财产、人员的疏散、物资转移及抢险救灾工作。

(三)第二突击小组:

组 长:1 成 员:2 负责现金区发生地震时库款、重要凭证及账册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第三突击小组: 组 长:1 组 员:2 负责支行二楼人员及财产抢险救灾工作。

(五)应急准备:

1、各部门应加强消防管理。严禁在办公区域、库房及所有营业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库房和办公楼内使用电炉和与工作无关的高负荷电器设备;禁止在办公室和库房内焚烧文件及废纸。

2、在库房、办公区域及机房等重点部位配备灭火器。综合办应对灭火设备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各部门应在下班前及时关闭照明灯、空调等电器;行内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不得随意铺设、安装各种线路、插座、闸刀,确需改动时,经有关部门同意,由专职人员进行施工操作。

4、保安负责下班前检查办公区域消防设施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六)情况处置

1、当判明发生火灾时负责报警人员应及时向119报警,说明单位、地点、火势的大小及燃烧物等,以便消防车辆及时准确到位,投入灭火。并及时向行领导报告情况。

2、负责断电人员应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负责引导指挥的人员应快速引导客户从消防通道疏散。

4、负责灭火的人员应根据火险的部位,启动相应区域的消防器材或开启供水开关并集中使用盆、桶等一切可用之物灭火。

5、火被扑灭后,组织人员进行彻底检查,防止火源复燃。主动协助专职人员彻底检查起火原因,消除火灾隐患。

6、指派人员保护好现场及现场贵重物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失火原因。

预案

二、营业网点发生计算机瘫痪时的情况处置

1、当发生计算机瘫痪时,当班人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

2、小组成员负责现场的指挥,及时与总行科技部联系,处理事故,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恢复正常运行。同时将发生事故的情况向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3、在事发30分钟内向总行监察保卫部汇报,并将发生的情况即时登记在计算机运行日志上,以备事后查证。预案

三、营业网点发生大规模断电时的情况处置

1、当发生大规模断电事件时,设备日常维护责任人应马上启动备用电源,首先保证当天业务的正常办理,同时将发生事故的情况向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汇报。

2、领导小组成员尽快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将发生的情况即时登记在计算机运行日志上,以备事后查证。 预案四:围堵或冲击营业网点的情况处置

(一)指挥中心 总指挥:1

副总指挥:2 成员:3

(二)应急准备:

保安人员应严格营业场所门卫管理。

外来办事人员必须出示证件,经登记并核实身份后方可上楼或进入现金区;来行访问行级领导的外来人员,由保安先与办公室联系,经同意方可上楼。

(三)应急处置:

1、当发生围堵营业网点时:

(1)保安、值班人员或最早发现问题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向行领导报告。保安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加强防守。

(2)根据围堵的起因,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迅速到大门口与参与围堵群众的代表进行交涉,了解情况,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尽量说服围堵人员散去。

(3)支行及时向上级行汇报情况,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

2、当不法分子冲击营业网点时:

(1)当班人员应立即按下联网报警装置或向110报警。

(2)保安人员应沉着冷静,与歹徒周旋,尽量拖延时间待援。

(3)在场员工应沉着应战,依托营业室严密防守,避免被歹徒杀伤,要充分利用电警棍、狼牙棒、灭火器等防卫器具,实施反击,阻止歹徒进入营业室,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4)当歹徒逃跑时员工不可贸然追击,在场工作人员应密切留意犯罪分子的外貌特征、服装颜色,作案痕迹及使用的器械等情况,以便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及早破案。

(5)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向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组长汇报后在事发10分钟内向总行监察保卫部汇报。

预案五:营业网点发生挤提事件时的处置措施

(一)指挥中心

总指挥:1 副总指挥:2 成员:3

(二)应急处置:

1、支行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首先要组织分析情况,研究具体措施。

2、应全力以赴保证现金供应,延长工作时间,确保储户随来随取。

3、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上级行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挤提原因、时间、地点、参加挤提的人数、被挤提网点的状况、风险蔓延情况、本地银行监管机构的有关指示及采取的措施、地方政府在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人民银行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态发展的预测等。并根据事态发展的动向,随时报告。

第三部分恐怖事件预案内容

预案一:防止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总 指 挥:1 副总指挥:2 成 员:3

(二)应急准备:

1、保安人员应密切关注周围人员的思想动向,发现异常苗头,及时向行领导报告,并认真研究分析各种因素,尽快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体职工应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生活环境,对在办公区域不断徘徊的可疑人员及发现的可疑物品要及时向监察保卫专干报告。

2、保安人员应加强对各种车辆的停放管理,库款车来之前,外部车辆不准停放在本行门前。

(三)应急处置:

1、当发生接送款卸车过程中犯罪团伙暴力抢劫运钞车事件时:

(1)保安人员警告,同时按响警笛,向“110”报警。在场银行工作人员立刻保护款项进入营业室内。

(2)武装歹徙如不听警告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时,保安人员应按规定使用武器,直到犯罪活动停止。

(3)当武装歹徙放下武器,停止犯罪时,保安人员应令其双手抱头背向而立,待公安人员赶到时交公安机关处理。

(4)当歹徙逃跑时,保安人员应实施追击,但不可恋战,坚守岗位。

(5)事后应及时将案发情况及犯罪特征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资料、证据。

2、当发生劫持人质和将要发生爆炸事件时:

(1)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向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组长汇报后在事发10分钟内向总行监察保卫部汇报,监察保卫专干及时向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反映,并积极配合行动,坚决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支行应及时组织人员及贵重物品转移,避免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

(3)恐怖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封锁现场,在反恐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力争将恐怖活动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当在营业网点发生抢劫案件时:

(1)立即打开联网报警装置,及时取得附近单位(联防单位)和过往群众的支援,台长或靠近电话的员工应立即拨“110”报匪警,电话简要讲明该营业网点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名称,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迅速同附近派出所和支行保卫部门联系。

(2)在报警联络的同时,储蓄出纳人员应迅速将库包的钱、帐、重要凭证放入保险柜、锁好保险柜,打乱密码,藏好钥匙:其余人员迅速抢占有利位置,保护自己,利用顺手防卫器具有效地制止歹徒的犯罪活动。

(3)控制出入通道。使歹徒无法接触现金和员工,保护现金和员

工安全;以口头进行劝阻,设法拖延时间,等待过往群众和公安机关的支援。

(4)最先察觉的员工用(设定好的)暗、信号(眼神)发出指令,保安乘机对犯罪分子发出攻击,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大的力量将犯罪持枪或凶器的手抬起(或打掉凶器),使其失去对员工的伤害能力,夺下犯罪手中的枪或凶器。

(5)其他在场员工应协助保安同犯罪分子博斗,同时应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以便公安机关破案;在犯罪分子逃离时,保安要尾随其后,呼叫群众帮助捉拿;犯罪分子乘车逃跑时,应记住车号、车型和颜色。

(6)在夺下犯罪分子手中的枪支和凶器后,犯罪失去侵害能力时,应停止攻击,并让其趴在地上,不能让其站立,用绳子将其两手捆绑在背后,由保安和行里的男职工负责看守,待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来人处理。

(7)发生抢劫案或犯罪分子被制服后,应指派人员保护现场,布置好警戒,维护好秩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每个员工应手持自卫器戒,提高警惕。

(8)交接犯罪分子时,应按有关规定在营业网点柜台外进行,一是要查看工作证,看其相片与本人是否相符;二是看是否有警车或本单位有关人员陪同,公安人员要求进入拍照查看现场时,应等部门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并陪同进入营业网点。 预案二:防止诈骗事件应急预案

一、防诈骗要求

1、临柜人员应严格按照我行的各项业务操作规定办理各项业务,不得违规办理各项业务。

2、临柜人员在办理普通存取款业务时,要认真鉴定存折存单的真伪及真实性,并按照正常的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受理支票、银行汇票等业务时,应首先核对客户所持票据的真伪,其次认真双向折角核对印鉴,其三是核实登记持票人的身份证件(需要登录身份核查系统进行核查)并由持票人签名确认,其四是及时与出票单位财务人员联系,核实此笔业务的真实性,经核实后再行办理业务。对有疑问的假票据拒绝办理。

二、防诈骗预案

1、发现可疑票据时,临柜人员就迅速找借口向保卫部门联系,并同时向110报警,同时要让保安给接待客户吸烟为暗号,由柜台外的大堂经理和保安监视可疑人。

2、发现大额假币时,临柜人员应迅速找借口向保卫部门联系,并同时向110报警,由柜台外的大堂经理和保安监视可疑人。

3、当外来人员以找亲人、朋友、同学名义企图进入柜台时,应严格执行我行的制度,拒绝的同时,及时向后保部报告。

4、对确认为诈骗分子的,大堂经理配合保安,控制诈骗分子,待警察到达后将诈骗分子转交办案人员。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推荐第6篇: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我项目部可能发生的安全保卫突发事件,迅速、高效、有效、妥善地组织开展事故救灾、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和施工现场秩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轨道公司有关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项目实际,特制定《孙河乡土地储备区域规划城市支路及市政管线工程BT项目项目经理部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全保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下,各项目部各部门、各作业区队,对本区域内安全保卫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导员及其权限。快速反应,相互配合。安全保卫突发事件一旦发生,项目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及时予以配合和支持,注意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统一指挥事件的处置工作,对涉及跨区域或超出项目部处置范围的特别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当地政府报告,请示协调处置工作。 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李艳涛(主管防汛)

副组长: 周吉峰(主管安保) 韩强(主管消防) 吴长青(现场保卫)

成 员:由办公室、安保部、工程部、技质部、经营部所组成。

2.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⑴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报告项目部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⑵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⑶确定相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 ⑷研究、制定事件处置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

⑸研究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库房搭设要牢固,有门有锁,有防盗措施,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2、贵重物品必须及时入库,大型设备、笨重设备不能进入仓库的,放在外面要有防雨排水措施,在未安装之前不得开箱。

3、现场必须有专职保卫人员,负责对工地宿舍区的保卫巡视。

4、建立门卫制度。材料进出工地必须有出门证,车辆离开工地必须检查,严禁闲人出入工地。

5、凡故意损坏、污染或偷拿现场材料者,均处以该材料费3~10倍的罚款。

6、建立施工现场保卫管理网络,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项目部设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

7、工地设门卫值班室,每岗由2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及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8、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工作,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9、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10、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协作队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协作队伍接受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1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佩戴执勤标志。

13、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14、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5、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16、工人进、出场管理 16.1、进场登记:

工人进场必须到项目安保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登记内容包括:身份证号码、户籍详细地址、所在队伍、工种、有无污点记录等。并复印有效身份证明。在进场登记后1日内,安保部或办公室应将相应证件办理完毕,由作业班组长领取走。

16.2、人员日常管理

1)项目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由安保部、工程部、技质部、办公室组成)。每天安排人员巡查宿舍及施工场地。

2)项目安保部建立治安保卫档案,并将人员信息及时向内保局和派出所汇报,及时更新。

16.3、退场管理

工人退场,办理完相关手续。

五、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机构体系

发生安全保卫突发事件时,由项目部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并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室5组,即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办公室、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交通运输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

1、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韩蕾担任,办公室设在项目办公室。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件进展,及时向相关方报告。

⑵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⑶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⑷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周吉峰担任,成员为项目部保安人员。

⑴在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2)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维稳工作顺利进行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蔓延。

3、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侯文丽担任,成员为安保部、办公室。

⑴在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⑵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奔赴事件发生地,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第一时间送到距离施工现场最近的北京地坛医院抢救伤员。

⑶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范树刚担任。

⑴在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疏散现场人员。

⑵事件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救援车辆、物资运输的行进畅通。

5、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范树刚担任。

⑴在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⑵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生活物资的供应。

6、防暴组主要职责:

防暴组组长由蔡明主担任,成员为工程部男同志。

事件发生后,应讯速组织队伍奔赴事件发生地,协助安全保卫组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事件的报告

1、事件上报

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拨打孙河乡派出所报警电话64384569或110,申请警务援助,并协助调查。

2、现场保护

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必须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3、有关成员单位接报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并组织、参加救援行动,组织协调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七、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项目部针对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安全保卫突发性事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进行处理。

2、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安全事件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安全保卫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

4、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孙河BT项目部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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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在海滨浴场管理过程中发生各种治安事件及紧急情况下的意外事故时,能够快速有序地做好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保障生命安全不受危害,维护海滨浴场正常的管理秩序,并能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惩办犯罪分子及事件责任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海滨浴场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 本预案是海滨浴场处理治安突发事件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三)本预案适用于辖区范围内发生下列(同时具有3人以上)群体性的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发生的其他意外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1.未知情况引起的上访、围攻、拦截; 2.打架斗殴、暴力、破坏等恶性治安刑事案件;

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一)海滨浴场一旦发生治安突发事件后,发现人立即将接报的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给海滨浴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根据警情调配现场工作人员赶到指定位置,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按要求,各司其责,积极主动地投入处置工作。

(二)如内部职工有过激言论和行为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同时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确保内部稳定。

(三)若突发事件是严重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破坏海滨浴场设施的刑事案件,对危害仍再继续蔓延或有可能继续蔓延的现场,要采取果断措施,阻止危害源;案发后,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勘查、调查工作,严厉打击现场的破坏活动。

(四)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的当天,应将事件发生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红海湾公安局。

突发事件书面上报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2.发生突发事件的具体时间、地点。

3.发生突发事件造成伤亡人数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

4.发生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 5.发生突发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发生突发事件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控制情况。 7.需要协助突发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五)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各参与处置人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有关情况及专业部门对突发事件认定结果等写出书面材料上报。

推荐第8篇:16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生死存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餐饮消费环节突发事故的危害,为提高保障本单位食品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该预案。

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上相关成员对各相关部门负责,并在组长领导下密切协作。

三、工作要求与工作职责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成员要以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指导原则,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2、制定方案,提高应急能力。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各部门成员结合实际,按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熟悉掌握分级报告、人员救助、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职责与应急措施:组长负责召集组织协调成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保持与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成员必须立即报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等级由组长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请求政府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四、应急措施

1、加强日常监测,根据就餐规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员状况,如出现就餐人员出现异常,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组长。

2、接报后应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成员按其分工,布置任务,在最短时间内按预定方案执行。

3、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注意食品及相关原材料、餐饮用具的留样工作。

4、可使用紧急催吐方法尽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时做好呕吐物留样待查。

5、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6、事后应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企业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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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第四高级中学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打造平安校园,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师生人身、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建设平安校园的高度,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经常向师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师生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的原则:

1、迅速报告原则

学校、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立即报告的责任和义务。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的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及师生都有尽最大可能救援的责任和义务。

3、生命第一的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师生及人员。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的原则

在事故、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明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保护财产安全,确保教育设施安全的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在突发事件实施救援处理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扣留相应事件当事人,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教育局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3)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4、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4)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校长。

(5)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6)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7)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2)县教体局领导(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2、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接触。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学校校长。(2)经学校校长同意后向县教体局和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

(2)接报后,学校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四)学校突发安全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即到位,同时会同值班教师、门卫保安、护校队员等采取应急措施,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由校长及相关人员组成,校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1、报警程序:

(1)学校领导。

(2)校园安全工作组。

(3)110指挥中心。

2、处置措施:

(1) 接报后,治安组、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 校园保安值班人员或值班教师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 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4)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务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 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 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 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将闹事人员扣留,并立即拨打公安“110”指挥中心报警。

3、注意事项

(1)各部门和学校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推荐第10篇:酒店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发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队长。

成员:客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

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抢劫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等待适当机会将之擒获交与警方,但决不可草率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酒店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部门经理或总值班员,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踪并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在跟踪的过程中要注意隐蔽,以确保自身安全。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处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一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交给警方处理。

(5)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人员不要离开。

(6)在场人员不可向报界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

(7)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2、绑架人质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客房发生人质绑架案件时,楼层服务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总值班员和保安部报告。

(2)接报后应急处理小组可在事发楼层设立指挥部,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3)在警方到达之前应封锁消息,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现场情况,以免引起客人惊慌和群众围观,导致劫匪铤而走险,危害人质安全。

(4)尽量满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稳定劫匪的情绪。

(5)保安、工程人员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员的行动,并划出警戒范围。同时疏散劫匪所在房间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带有爆炸危险物品。

(6)及时收集、准备好客房的登记入住、监控录像、工程图纸等资料,提供给警方。

3、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知会酒店相关部门人员。保安员应迅速到场戒备,防止损坏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殴斗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

(5)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如发现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报警外,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a、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b、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c、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d、将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记交与警方。

e、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f、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j、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5、发生爆炸物(恐吓电话)应急措施:

(1)接炸弹恐吓电话时处理办法:

a、任何人接到炸弹威胁电话,都应听清来电者的每一个字、噪音及其背景声音,以猜测来电者的位置。

b、假装听不清电话、拖延来电者占线时间以尽量获得更多信息,并作详细记录。

c、如来电者同意,可将电话转给总经理或总值班员。同时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动。

d、如果来电说完就挂断电话,则立即通知总值班员或相关人员,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和对策。如有录音设备要及时对通话进行录音。

(2)接到电话后处理办法:

a、对电话内容绝对保密,并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值班员。

b、总经理、总值班员接警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召集应急处理小组人员进行磋商。

c、应急处理小组应对事件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组织人员对炸弹进行搜索。

d、通知警方,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须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员到公共场所戒备,同时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员进行外围警戒。

e、警方到达现场并开展搜查时,保安部应知会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行动。

(3)对炸弹搜索的办法: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参与对炸弹搜索的行动,但如果员工自愿并在确定风险系数后,可使用相关工具按有关程序进行搜索。

a、应急处理小组或保安部经理负责指导正当的搜索行动。

b、搜索者在未经确定前不得接触或弄乱任何有可能容纳爆炸装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体。

c、如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或保安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接报后须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员对炸弹或可疑物体的区域进行隔离警戒。

d、在警方到达现场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测和解爆时,应疏散附近无关人员并知会各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事件处理中与有关部门的工作

a、应急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谨慎回答客人的疑问。

b、妥善处理客人对炸弹威胁的恐慌。

c、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有关调查并与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d、如有客人要求与某位权威人士通话,话务员可将电话转给应急处理小组成员。

e、酒店情况发生任何变化,话务员须将应急处理小组的指示及时通知各部门经理。

f、保安部负责派出人员到危险区附近的入口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

j、如警方到达后,警戒人员应指引他们从后方区域到达事发现场。保安人员须保持警惕直到紧急情况结束。

h、如发生意外有人员受伤时,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抢救和疏散。

i、如事件现场涉及到电器和机械设备,工程部须配合警方工作。

第11篇:图书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图书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证图书馆读者及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好 安全预防工作,尤其是对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本着“人人都是安全责任人”

的原则,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1、图书馆职工的安全责任

每位职工必须了解和熟悉图书馆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环境、安全设备,了解

和熟悉本处室每个工作环节所需的现用物品及备用物品的存放位置,了解电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初步判断电器设备及配件的老损程度及相关的安全防御识,掌握和了解本处室内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非常规情况,根据情节轻重、事态发展,力争在第一时间内、最小范围中解决,杜绝推萎、扯皮。若延误了故障排除、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给工作带来不便,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则按学院责任追究制度处理。如本处室力所不及,立即报告保卫处,电话:681601

19、62268110。

2、火灾应急措施

如发生火灾事故,初始小火现场人员立即使用灭火器扑救,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断绝着火房间(或楼层)的分路电源,关闭通风管道和门窗,打开排烟阀门、安全疏散楼梯和各种救生设备;派人组织、引导建筑内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防止乱跑、乱跳造成伤亡;灭火后,保护好火灾现场,防止与火场无关人员进入。使用干粉灭火器,先拔掉保险销,一手握着喷嘴胶管,对准燃烧物质,另一手压下压把,粉雾即喷出。火势较大应立即向119报警。报警时要沉着,要准确地讲清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报警后,要派人到主要道路口迎接消防队。

火灾发生时的安全自救方法有:迅速撤离法、毛巾保护法、通道疏散法、绳索滑行法、低层跳离法、借助器材法、暂时避难法、利人利己法等。

3、盗窃案应急措施

发现失窃,初始现场人员立即向学校院保卫处和“110” 报警,同时严格 注意保护现场。 为便于协调工作,统一布置,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并有效地排除非常规状况, 每位图书馆工作人员都是安全责任人,并应承担起本处室的安全防御工作。

有下列行为之

一、情节较重的,由学院安全委员会或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

分或者经济处罚:

1、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2、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3、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4、违章用火、用电或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电热器具,私自乱拉、乱扯电线造成火灾事故的;

5、违反消防规定,在主管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拒不执行的。

第12篇: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3篇:酒店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发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队长。

成员:客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

二、处理各种突发事

件应急措施:

1、抢劫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等待适当机会将之擒获交与警方,但决不可草率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酒店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部门经理或总值班员,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踪并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在跟踪的过程中要注意隐蔽,以确保自身安全。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处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一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交给警方处理。

(5)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人员不要离开。

(6)在场人员不可向报界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

(7)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2、绑架人质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客房发生人质绑架案件时,楼层服务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总值班员和保安部报告。

(2)接报后应急处理小组可在事发楼层设立指挥部,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3)在警方到达之前应封锁消息,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现场情况,以免引起客人惊慌和群众围观,导致劫匪铤而走险,危害人质安全。

(4)尽量满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稳定劫匪的情绪。

(5)保安、工程人员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员的行动,并划出警戒范围。同时疏散劫匪所在房间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带有爆炸危险物品。

(6)及时收集、准备好客房的登记入住、监控录像、工程图纸等资料,提供给警方。

3、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知会酒店相关部门人员。保安员应迅速到场戒备,防止损坏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殴斗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

(5)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如发现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报警外,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a、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b、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c、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d、将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记交与警方。

e、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f、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j、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5、发生爆炸物(恐吓电话)应急措施:

(1)接炸弹恐吓电话时处理办法:

a、任何人接到炸弹威胁电话,都应听清来电者的每一个字、噪音及其背景声音,以猜测来电者的位置。

b、假装听不清电话、拖延来电者占线时间以尽量获得更多信息,并作详细记录。

c、如来电者同意,可将电话转给总经理或总值班员。同时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动。

d、如果来电说完就挂断电话,则立即通知总值班员或相关人员,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和对策。如有录音设备要及时对通话进行录音。

(2)接到电话后处理办法:

a、对电话内容绝

第14篇: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能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置旅游团队在旅游过程中可能遭遇的突发事件,防止损害后后果扩大,特制定本《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一、一级突发事件

一级突发事件:指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航班延误、取消,机场、公路、景点关闭,团队受阻、滞留,行程延误、变更,游客集体拒绝登机或单方中止行程,不接受旅行社或有关方面善意安排并采取极端行为等突发性事件。

处理办法:

(一)本地事件:事发第一时间,导游或领队应及时向业务部门报告,业务部门得知消息后,应立即向所在经营单位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应及时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请求省市旅游局派员协助处理。

(二)省内事件:突发事件在省内州、市发生的,分管领导应视情况紧急程度,亲自或指派负责人前往事发地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请求省市旅游局与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络,参与处理。

(三)省外事件:事件发生在国内其他省(市、区)时,一般情况下,分管领导应亲自与对方地接社(或全陪)协调,请求协助处理和取证,特殊情况,报经公司同意后,派人前往事发地协调处理。必要时,可通过省旅游局与事发地旅游局联络,请求协助。

(四)国外事件:事件发生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分管领导处理时,原则上应指令业务部门与境外地接社协调,通过领队督促地接社按我公司要求妥善处理。必要时,应请示旅游、公安、外事等政府主管部门,通过涉外渠道进行处理。黄金周期间,应向各假日办报告请示 。发生一级突发事件时,领队、导游、组团社、地接社都有取证责任。

二、二级突发事件

二级突发事件:指由于旅行社或第三方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游客人身伤害、贵重物品(证件)损毁、被盗,出入境被拒,团队行程严重受阻,或旅游目的地突发重大疫情、恐怖事件,集体食物中毒、团队(游客)被强行留滞或团员失踪、弃置滞留不归、意外死亡等突发性事件。

处理办法:

发生上述突发事件时,分管领导接报后,应在第一时间摸清事件真实情况,立即报告公司周新民总经理,由周新民总经理召集负责人、当事部门及相关人员,研究处置方案,必要时请示省市旅游局。发生二级突发事件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向责任险或意外险承保保险公司及时报险,协调处理。

三、三级突发事件

三级突发事件:指由于自然灾害或重大交通事故,犯罪行为等导致游客多人伤亡(财产重大损失或集体境外滞留、失踪)等突发事件。

处理办法:

分管领导接报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详情,并立即报告周新民总经理,由周新民总经理召集相关负责人,组成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研究方案,分头实施。

发生三级突发事件,应按程序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公安边防、外事部门、国家旅游局和康辉总社领导报告请示 。

注: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预案自2012年8月1日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公司旅游管理总部。处理事故及投诉的程序仍安国家旅游局及公司原规定执行。

第15篇: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师生健康、有序地工作学习,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和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警、漏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电工要迅速切断各楼层的电源。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救;火势蔓延,急打“119”;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在场学校教职员工及管理人员要立即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学生快速有序地撤至安全地带。

5、积极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人证物证记录。

(二)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值日教师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闯入校内,值日教师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校门。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共、个人财物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拨打110)。

②、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领导协调学校各处室人员到场协助安保处处置。③、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的安全。

④、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⑥、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在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住校学生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学校领导、班主任及在场教职工要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尽早平息事态,把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在场教职工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迅速与有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情况许可由家长陪同去医院。

4、记录有关与本事件相关的过程及证人证词。

5、安保处、班主任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书面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发现师生中有与该病类似症状者,各班主任、安全委员要马上报告校长和安保处,并及时与该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上级教育局和有关传染病防疫部门。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身患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染病学生来校上课前,必须出具相关医院的

康复及不存在传染危害的证明,经安保处确认后方可进班。

4、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

二、突发事件中对有关教职工的责任要求

(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首位发现者或第一个接警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应视作玩忽职守。对校园突发事件,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事不关己而回避逃脱。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件初发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长或值班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四)突发事件解决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校长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及有关情况。

第16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05]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06]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 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 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

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 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 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

第17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wenmi114.com《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05]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06]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

第18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05]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06]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

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由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分工

附件1: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

成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药检科长

附件2: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分工

一、综合组:

组长:

成员:

二、督导组:

组长:

成员: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第19篇: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马山县里当初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保广大教职工、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过激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校园内、外涉及教职工、学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斗殴等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一)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韦俊欢

副组长:陆海潮、甘果

成员:苏换佳、蓝庆立、潘华煌、韦照官、郑生元、蓝仁海

蓝宁、蓝承群、符胜、邓英伦、吴维奇

下设办公室(简称安稳办)

主任:陆海潮

副主任:苏换佳、蓝庆立

(二)责任及配合部门

责任部门:安稳办

配合部门:安保处、政教处、教务处、办公室、总务处、团委、工会

(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校园内涉及教职工、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事件处置工作;

4、负责信息报送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

5、协调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6、总结经验和教训,负责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安全稳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

(二)预防为主

(三)层层负责

(四)快速反应

(五)责任追究

四、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一)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有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可能引起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横幅、校园网有害信息、言论等信息,信息获取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由安稳办负责核实相关信息,并报学校安

1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行动。确认信息属实后,相关部门应迅速清除有害信息,信息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人的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消除可能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安保处要密切注意一切可疑动向,随时向学院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二)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稳定群体性事件,安稳办、工会、安保处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涉及部门、可能的原因、发展势态等)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校安稳办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稳定群体性事件信息由安稳办负责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对外发布工作由校长室负责。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安保处、教务处要加强网络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五、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一)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如出现教职工、学生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罢课、罢餐、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安稳办、工会、安保处相关部门领导及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和掌握事件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广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质,稳妥做好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疏散聚众人员,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教职工和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3、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教职工、学生提供畅通的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安保处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实事求是,区分不同性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安稳办在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二)群体斗殴突发事件

如出现多人参与斗殴,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置。安保处要迅速组织安保人员赶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控制当事人,维护现场秩序。

2、安保处要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3、对参与斗殴事件的我校教职工、学生,通过工会、团委、安保处等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班主任等迅速摸清教职工、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疏导工作,稳定教职工和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4、医务室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如有受伤教职工、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工会、安保应派人迅速赶赴医院协助救治工作。

5、工会、安保处在进一步了解事件的主要经过后,应立即报告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及时与参与斗殴的教职工、学生所在的相关部门领导和班级。

6、如有受伤害学生,应根据情况与受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将受害学生基本情况告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学生救治工作。

7、政教处负责做好受伤害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统一宣传口径,控制社会舆论。

8、若事故性质特别严重或伤害特别巨大,工会、政教处或安保处应立即报告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安稳办汇总情况后,1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9、事件处置结束后,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并制定类似情况的预防措施。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相关部门人员负责配合地方公安等部门和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后果;安稳办、工会、政教处、安保处要在认真调查、取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完成、提交突发事件综合报告。

(二)突发事件受害人及其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主要由其所在年段、班级负责;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安稳办应指派专人参与或适时介入处理。

(三)对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偿、抚恤、救济、补助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

(四)对在突发事件中见义勇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而牺牲或受伤的师生员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报功、奖励、抚恤、救治。

(五)对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发生突发事件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或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犯有严重过错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马山县里当初中

2014年2月28日

第20篇: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国家、省统一考试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1)I级事件: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2)Ⅱ级事件:

A.情况一: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B.情况二:省教育统一考试等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3)Ⅲ级事件:省教育统一考试等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1.2国家、省统一考试突发事件确认主体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1.3应急处置措施

(1)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及时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初步判断事件性质,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

(2)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的事件等级,按照省教育厅、市政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处理工作。

(3)按照省教育厅应急部署开展工作,同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2市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市教育局立即按预案和有关法规、文件开展相应工作。办公室、基础教育科、招生办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基础教育科、招生办收集、报告考试实施情况,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并布置实施;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2)立即报告市政府、省教育厅,并及时报告市公安局、信息产业局等相关部门。

(3)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市政府、省教育厅。

(4)按有关规定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考前没有破案,但在确定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的情况下,经省教育厅批准,考试可以如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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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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