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0-03-03 18:02: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学校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年**月**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创建平安校园,为培养合格人才提供良好育人环境。

二、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高效、有序、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如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水、电、气、热、油等事故;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各种次生灾害等;

5、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级部门的作用,依靠全校广大师生,努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发生公共事件后,学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责任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积极做好教育和疏导工作,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3、依法处置、加强保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要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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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研究制定学校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组织指挥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的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协调与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事宜;负责向上级报告事件详情,贯彻上级的处置意见;

按照法律规定,提出学校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草案;提出紧急规章、紧急决定和命令的草案;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善后处置、调查评估的审议工作;分析总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六、突发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1、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领导、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 4 4 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旦发现事件或可能有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2、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3、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或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4、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与救治

1、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 5 5 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5、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八、应急事件的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要立即启动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4、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5、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二)恶性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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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1、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2、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3)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7 7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3、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当地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 8 8 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 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 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六)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 9 9 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七)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

(1)学校后勤服务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等供水部位建立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八)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九、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与恢复工作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 10 10 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当地政府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十、奖惩

1、奖励

对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做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1)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事件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明显者;

(5)在处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牺牲者;

11 11 (6)其他有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2、惩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主管和主要负责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虚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

(2)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不坚守岗位、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3)违抗或不认真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或拒绝提供应急物资的;

(4)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救济钱款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处理、应急救援或阻扰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秘密的; (7)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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