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应急预案

2021-01-14 来源:应急预案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救灾应急预案

八堡彝族苗族乡 2011年救灾应急预案

为切实抓好八堡乡各项灾情预防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乡成立总体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各项灾情预防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 长:余季 乡党委书记 指 挥 长:李福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指挥长:苏明光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 指 挥 长: 胡显祥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韩传俊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杨 勇 乡党委委员 郝永镇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家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王宪龙 张化文、熊森、周训军、郝祥杰、刘松、彭静、汪贤、李正军、许文、许涛、徐健、王迪、陶智、梅世荣、王卫东、谢德敏、漆举才、熊永军、陈枫、余成志、龙永富、胡世平、张善元、王文兴、王茂春、陈忠林、申开荣、杨永才、潘明、丁希成、谢启华、王昌元、郝永德、胡天奇、吴永平、王挺、万里光、张大勤、杨文久、熊美益、龙道荣、陈松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武装部办公室,由向韩传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18212683333。 指挥部下设七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组 组 长:郝永乡

成 员:申开荣、杨永才、潘 明、丁希成、谢启华、王昌元

2、人员疏散、紧急抢险组、村(居)委会应急小分队 一组组长:申开荣(侧重城区片) 二组组长:杨永才(侧重地灾隐患区、点) 三组组长:潘 明(侧重农村片)

成 员:政府机关、及村(居)委会全体干部(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人员除外)。村(居)委会组建各项灾情应急小分队,由村(居)委会书记任队长

3、灾情核实组 组 长:陈家艳 副组长:龙永富

成 员:王宪龙 张化文、熊森、周训军、郝祥杰、刘松、彭静

4、安全保卫组 组 长:韩传俊 副组长:陶智

成 员:李正军、陈松及八堡派出所、乡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各村治保主任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胡显祥 副组长 胡世平

成 员:胡世平、张善元、王文兴、王茂春及村(居)委会卫生室医生

6、灾情影响监测组 组 长:苏明光 副组长:王卫东

成 员:许文、许涛、徐健

7、督办检查组 组 长:余季 副组长:李福寿

成 员:熊永军、陈枫、余成志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

(一)总指挥长对本乡各项灾情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副指挥长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各项灾情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具体抓落实。

(三)各组组长对本组工作负直接责任,其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组职责:加强宣传,提高警惕,负责在汛期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政府公告、设立危险警示牌,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群众学习各项灾情知识,让人民群众在防灾救灾中思想稳定、准备充分、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搞好配合。

2、人员疏散、紧急抢险组职责:有高音喇叭和广播的地方,以高音喇叭和广播发出报警信号,没有广播和喇叭的地方,以鸣锣的方式发出报警信号;负责组织险区内人的疏散和财产的搬迁,按照预警→疏散→转移→安置的程序,本着\"轻重缓急\"和\"先人畜后财产\"的原则,按指定路线指导受灾群众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3、灾情核实组职责:负责对灾区内的农作物、经济林木、房屋、财产等受损情况进行核查、登记、上报;组织救灾资金、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农民的生产、生活;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

4、安全保卫组职责:负责维护撤离搬迁和抢险救灾秩序;控制非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入险区;严厉打击趁机抢劫、偷盗及阻碍抢险救灾工作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5、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搞好抗灾救灾工作中车辆调度、住宿安排、疫病防治及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6、灾情影响监测组职责:负责与县各项灾情指挥部联系,随时掌握灾情动向,如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政府提出相应的建议。

7、督办检查组职责:负责检查、督办各项灾情抢险人员是否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是否遵守纪律,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8、村(居)委会各项灾情抢险应急小分队职责:

①闻灾必查:凡遇不良天气(如大风、暴雨、冰雹)或其它险情,在村(居)委会所辖范围内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报告情况。各社区小分队要经常进行检查,如有险情及时向乡各项灾情抢险指挥部报告。

②闻灾必动:如有险情发生,应急小分队要迅速赶赴现场,与乡驻村(居)领导、责任人共同采取紧急 措施,组织力量,疏散险区人员和财产搬迁,本着\"轻重缓急\"和\"先人畜后财产\"的原则,按指定的路线指导受灾群众及时撤离危险区域,并搞好人员安置和善后工作。

③信息报告:如有险情发生,会同驻村(居)领导、责任人及时核实灾情,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乡各项灾情值班室。

④听从乡各项灾情指挥部统一调配,如发生大的险情,其他村(居)委会应急小分队,应随叫随到。

(四)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当天的日常各项灾情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接到险(灾)预报,及时通知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2、如有险情发生,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各村(居)委会,要求应急小分队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值班领导要及时通知发生险情的村(居)委会的驻村(居)领导、责任人赶赴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在1小时内将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及损失程度上报乡各项灾情值班室。

3、按程序及时上报险情。

4、做好值班当日各种资料的填报、收集、整理、归档。

5、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办理好各种交接手续,对未尽事项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

(五)落实物资准备和后勤保障。乡财政要调度资金筹备必要的各项灾情物资。

三、工作要求

1、灾情期间,各项灾情抢险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一次不通取消全年通讯费用。

2、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预案分工迅速到岗到位,如接到通知没有及时赶到者将由乡纪委严肃查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各项灾情抢险相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不得拖延、推诿,不得临阵脱逃,不得在抢险中从事任何娱乐活动。

4、在各项灾情抢险紧急时刻,乡防汛办对乡直各单位和村(居)委会的人、财、物可以进行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村(居)委会、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执行,对不服从统一调度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一旦发生灾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人员必须迅速向乡各项灾情值班室报告,并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启动应急预案,不得缓报、瞒报。对不及时报告灾情或不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救灾,造成后果的,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本抢险应急预案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一旦险情出现,按下述方案执行:

1、指挥部迅速迁往灾情区靠前指挥,并按照抢险预案分工责任到人;

2、划定险区范围,确定影响区域;

3、各工作组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4、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八堡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1年3月22日

推荐第2篇:救灾应急预案

***社区减灾防灾救灾应急预案

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二、指导方针

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细则和具体实施,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长: 副队长: 成

员:

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社区办公室,其职责是: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灾区形势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应急准备

加强灾害信息管理,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六、灾害的信息管理

自然灾害发生后,社区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街道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社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七、应急响应

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社区应做出应急响应并采取应急行动。

(1)向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2)召集有关领导小组成员,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紧急行动,紧急救援和转移灾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为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八、灾后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社区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要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社区

2015年1月5日

推荐第3篇:江苏省救灾应急预案

江苏省救灾应急预案

救灾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方案。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发挥各灾害管理部门救灾资源的合力作用,减轻自然灾害损失。救灾应急预案为建立新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提供保证。为确保全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原则。政府领导原则,救灾应急预案是政府的预案,应该明确概括政府对救灾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分级管理原则,按照政府层次划分,省、市、县三级政府分别制定本级政府的预案。分工负责原则,预案中涉及的有关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划分确认。协调一致原则,预案要明确综合协调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做到职能间的相互衔接,共同完成应急任务。重点突出原则,预案突出落实救灾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强调救灾保障手段和资金的落实。

(二)预案适用范围。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干旱、风雹、台风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气象、地震、水利、海洋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报告灾情。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必须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和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政府主管领导报告,根据灾害等级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三、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灾害等级划分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 ①农作物绝收面积20万公顷以上; ②倒塌房屋5万间以上; ③因灾死亡100人以上;

④7级和7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⑤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20亿元以上。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 ①农作物绝收面积10—20万公顷; ②倒塌房屋1—5万间; ③因灾死亡50—100人;

④6级以上7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⑤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10—20亿元。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灾: ①农作物绝收面积1—10万公顷; ②倒塌房屋5000—10000间; ③因灾死亡30—50人;

④5级以上6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⑤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5—10亿元。

4、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轻灾。

(二)预案启动条件:凡遇有大灾、特大灾,省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受灾的市、县(市、区)政府预案也同时启动。中灾由受灾的市、县政府启动预案。

(三)预案启动的方式:省级预案由省政府颁布实施。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程序实施运行;洪涝灾害预案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程序实施运行;其他灾害由视灾情临时成立省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程序实施运行。市、县预案由本级政府颁布实施。

四、救灾准备

(一)救援人员的组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重大灾害由江苏省军区及各军分区协调驻苏部队和武警部队及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省卫生厅和红十字会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驻军及武警部队在参加抢险救灾时,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后,可动用部分部队车、船、飞机、通讯等装备。

(二)救援物资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援物资由水利、交通、通信、建设、经贸委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民政、粮食、供销社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三)灾害预警:属于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临震应急预警;属于洪涝灾害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属于其他灾害由视灾情临时成立的省救灾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

五、应急反应机构

(一)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有3个: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视灾情临时成立的省救灾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为指挥部办公室。

(二)救灾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能。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长由主管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省计委、省经贸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地震局、省粮食局、省海洋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铁路分局、省气象局、省民航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外事办公室、省军区司令部等部门领导同志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分别由省省地震局、水利厅、水利厅、省民政厅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同志参加。其主要职责:

1、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

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室可分为若干个工作组,具体工作组可分为: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每组5—6人。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厅:承担视灾情临时成立的省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水利厅: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防汛、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经贸委:协调安排铁路、邮电、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计委: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财政厅:紧急提供应急资金,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

交通厅:负责修复中断的国道、省道、内河交通安全和救助打捞,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各类收费的减免。 建设厅:负责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国土资源厅: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海洋局:负责海洋灾害的预测预报,组织、协调海洋灾害的救助、打捞工作。 农林厅:负责帮助和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厅: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教育厅: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南京铁路分局: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调度工作。

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

地震局:承担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帮助和指导地震灾害的抢险救灾,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公安厅: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通信管理局:负责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和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信息产业厅:负责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视情实行局部空中管制。

粮食局:负责救灾粮的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广播电视局: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外办:负责国际组织及港澳捐赠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民航局:负责国际组织捐助物资的运输和救生物资运送工作。

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省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并按照调拨命令程序,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省军区司令部:负责协调驻苏部队和民兵的抢险救灾工作。

六、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在农村一般由县(市、区)或乡级政府组织实施,在城市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由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次生灾害,如火灾、疫病等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搜集和报告

灾情发生后,县(市、区)、乡(镇)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省要根据灾情及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报告。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系统建设,建立卫星通讯手段,借助直升机深入灾区,借助机载雷达、遥感卫星等手段对灾区实施监控。 (三)紧急救援行动

1、协调军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抢修道路、设施和线路;

4、根据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灾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或新闻媒介,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分别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省级重点接收兄弟省、市、区和境外捐赠,省内各市、县(市、区)之间捐赠由捐赠方直接捐给受赠方。 (四)处理好有关事务

根据灾情,省政府领导带队赴灾区慰问和指导救灾工作,必要时可在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报告灾情,并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发挥新闻单位的媒体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稳定灾区社会。

七、附则

(一)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会和群众的行动,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比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二)预案的编制和发布。省救灾应急预案由省民政厅起草,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后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发布。在总体预案制定后,制定抗震救灾预案(已制定并发布)和抗洪救灾预案。

各市、县(市、区)要制定相应的救灾预案,但要更为详实具体,并适时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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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抗旱救灾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自2010年10月份以来,我县降雨量持续偏少,气温持续偏高,蒸发量持续偏大,土壤墒情持续下降。偶然会有小雨,其余时间以晴天为主,目前已达到气象干旱的中旱标准。

腊品小学现有7个教学班,在校生107人,教职工11人。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开源节流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全面使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提高抗旱救灾能力,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教育局、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教育局抗旱指挥小组的指挥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先学生,后教师”,“先饮水,后用水”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力争抗旱保教取得实效。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原则

1、成立学校抗旱保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职责:

学校抗旱保教工作由李文俊校长总负责,各班级由班主任具体负责。

学校抗旱保教领导小组职责:统一指挥全校抗旱保教工作,研究制定抗旱保教措施,深入指导抗旱工作,开展抗旱减灾应急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办公室职责:负责学校抗旱保教日常工作,制定抗旱保教实施方案,贯彻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旱情信息、抗旱动态,为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上报学校抗旱有关信息。

四、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针对目前旱情,要充分认识抗旱保教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做到领导、人员、经费、制度、措施落实。

2、加强调研,摸清家底。办公室要加强旱情收集和分析了解学校用水情况,向学校抗旱领导小组提供翔实、准确的信息,算清水帐,把情况搞清,把水源水量搞准,提出解决缺水问题的可行措施和节约用水计划

3、突出重点、科学抗旱

要根据旱情发展趋势,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先学生、后老师”“先饮水、后用水”的原则,确保师生饮用水需要。增加供水量,在学生宿舍增加水池,抓住时机多畜水;有计划的安排用水,确保师生生活用水需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开展宣传教育、强化节水防火意识

开学前要求班主任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和防火知识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及形式加强对师生的节约用水和防火知识教育,提高师生节约用水意识和防火意识、使广大师生积极推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

5、加强管理、切实防范火灾

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班主任要强调严禁学生带火种入校,严禁学生在校内烧纸,燃放烟花炮竹、点放孔明灯和接电线使用电炉等,严禁学生野外用火,切实防范森林火灾和民房火灾,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消防部门报告,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灭工作。

6、积极应对,维护稳定

方案:运水车拉水

用运水车从水源点运水解决学校缺水困难。预计每天运送两车约10方水,解决基本饮用水需要。

7、加强信息报送,学校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一名信息报送员,及时将旱情及受灾情况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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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广信用社防汛防灾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我六广信用社2017年的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六广信用社稳定发展,根据联社安全保卫部《关于印发修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六广信用社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防汛防灾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层层落实、工作到位,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六广信用社汛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采取工作措施和工程措施并举办法,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汛防灾规划,加 强重要岗位管理巡查,强化预警预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部门管理,分工负责, 防汛防灾工作坚持部门管理原则,实行部门管理负责制,各部门防汛防灾工作在六广信用社防汛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科学调度,全力抢险。发生水灾险情后,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三、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防汛指挥中心领导成员 总指挥:付修伍 成员:刘佳 郝敏敏 职责任务:

1、下达各种指令,全面指挥防灾抗灾;

2、按照分工,具体指挥各组开展工作;

(二)调度联络组 组长:付修伍 副组长:刘佳 郝敏敏 成员:全体临柜人员 职责任务:

1、负责向各抢险组及时转达各种指令、通知、预报信息等;

2、安排值班;

3、调度车辆、人员;

4、负责防灾抗灾的宣传发动工作;

5、负责灾情收集和统计上报;

6、灾前做好抢险物资的采购、储备;

7、负责抗灾后的工作总结;

8、执行其他指令任务。

调度联络组办公室设在六广营业厅,联系电话:085182452044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刘佳

成员:汤龙 桂江伟 吕良春 后勤保障组人员职责任务:

1、负责全行防灾救灾应急物资、物品的购买供应和保管;

2、负责供应抢险人员、值班人员餐饭;

3、负责受灾职工的生活必须品的发放;

4、执行其他指令任务。

后勤保障组设在二楼信贷办公室,联系电话:13985438227

(四)防灾抢险组 组长:付修伍 副组长:刘佳 郝敏敏 成员:余下全体员

国库会计、金融管理部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

1、负责向各抢险组及时传达各种指令、通知、信息等,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负责灾情收集并及时向中支调度联络组和宣传报道组报送;

3、执行正副总指挥和调度联络组对车辆、物资、人员等的调度;

4、维护防汛防灾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

5、做好受灾职工的医疗防治和伤员救护工作;

6、灾后及时组织抢险,迅速恢复工作秩序;

7、执行其他指令任务。防灾抢险组办公室设在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15185032439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刘佳 成员:桂江伟 汤龙 职责任务:

1、负责图像、资料、好人好事的收集整理;

2、负责向中支及时传送防汛抗灾的各种信息等并做好宣传发动 工作;

3、执行其他指令任务。

宣传报道组办公室设在二楼信贷办公室。联系电话: 13985438227

四、应急调度车辆准备

按照指示,我六广信用社安排调度应急车辆2 辆。

五、应急抢险人员准备

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全行安排了 11 人的防汛抢险队伍,编成三个梯队和一个预备队。

六、本预案启动程序

(一)接到联社安全保卫部或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临灾预报通知后,由总指挥向调度联络组下达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二)调度联络组接到指令后立即就位,并立即把指令和上级的 临灾预报通知转达给防灾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导组。

(三)防灾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导组接到调度联络组的 通知后立即就位,立即把通知转达给下属员工,同时布置做好防灾抢 险准备工作,并随后检查各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总指挥向调度联络组下达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后,机关各部 门人员灾相关岗位待命,工作车辆在机关办公楼前待命,司机到调度 联络组报到。

(五)调度联络组作出值班安排。

(六)灾中和灾后各组按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七、有关事项

(一)启动本预案后,正副总指挥和各组正副组长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24 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直至灾情结束。

(二)启动本预案后,正副总指挥的去向应随时告知调度联络组,调度联络组在规定的黑板上标明。正副总指挥除到灾情现场检查和指 挥外,其指挥位置一般在其工作分工所在的组。

(三)机关各部门工作用车,由调度联络组按正副总指挥的指示 和上级的指令调度,紧急情况有权先调度后报告。车辆去向在黑板上 标明。

(四)本预案指定的应急车辆,由总指挥或分工的副总指挥直接 指令或通过调度联络组转达指令给防灾抢险组调度,调度使用的车辆 数量在调度联络组的黑板上标明。

(五)启动本预案后,在非轮流值班时间内,各组全体人员一律 在各自部门侍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一切行动听从调度联络组 通知。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广信用社 2017年1月21日

推荐第6篇: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我县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都有各种自然灾害不同程度发生。为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机制,增强救灾工作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救灾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密切配合、社会动员”的救灾工作机制,共同完成救灾工作任务。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马山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干旱、风雹、低温、地震、地质、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二、自然灾害的分级标准

根据国务院的分类标准,及按照自然灾害发生的过程、性质,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规定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江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或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2、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气候影响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或发生在人口较稠密区7.0级以上地震。

4、因山体崩塌、滑坡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或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

5、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森林火灾或造成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

6、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Ⅱ级):

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或江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或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2、暴雨、冰雹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旱、低温等气象灾害。

3、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稠密区4.0级-7.0级地震。

4、因山体崩塌、滑坡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或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

5、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新传入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6、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或受害森林面积在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火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7、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Ⅲ级):

1、江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出现较大险情;或水库发生垮坝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较大险情。

2、暴雨、冰雹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的高温、干旱、低温等气象灾害。

3、造成一定数量人员伤亡(死亡人员在50人以下)和经济损失的一般破坏性地震。

4、因山体崩塌、滑坡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5、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新传入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较大威胁的生物灾害。

6、连续燃烧超过18小时、受害森林面积较大、火场难以控制的森林火灾;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7、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

(四)未达到较大灾害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灾害(Ⅳ级)。

三、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一)成立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武警马山中队中队长担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供电公司、县工商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信息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电信局、县供销联社、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

(二)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1、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全县抗灾救灾工作的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抗灾救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全县抗灾救灾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个工作组。

2、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收集、掌握、上报灾情信息;提出组织召开县救灾领导小组会议建议,制定救灾工作方案,传达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办公室电话:6822022 ,传真:6825831。

3、县抗灾救工作组及职责

(1)查灾核灾报灾组

组长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核实、上报灾情,组织专家或有关人员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

(2)灾民生活保障组

组长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物价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灾民生活应急救灾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工作。

(3)紧急转移安置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政府、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

主要职责:及时准确掌握灾民及物资需转移安置情况,组织灾民和物资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

组长单位:县农业局、县规划建设局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县经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供电公司、县信息办、县电信局、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中国人民银行马山支行、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灾区抢修恢复生活、生产等设施,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5)应急资金保障组

组长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中国人民银行马山支行、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应急资金准备和争取上级支持;做好救灾应急资金、捐赠资金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

(6)卫生防疫组

组长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药监局。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环境消毒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向灾区提供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况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财物安全和社会稳定。

(8)救灾款物捐赠接收组

组长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广播电视局、县经贸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需要,做好国内外提供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9)新闻宣传组

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民政局、县信息办、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灾情的询问。灾情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监督检查组

组长单位:县监察局

成员单位: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责任。

四、应急救助程序

(一)自然灾害预测与预警。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灾害预报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作出科学预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预警。预警信息包括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根据国务院规定,预警级别依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的有关情况,县人民政府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的有关情况,并根据自然灾害的危险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二)灾情的搜集和报告。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在1小时内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害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单位和个人可通过

110、120、1

22、1

19、12345等电话及时向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三)先期处置。自然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四)应急响应。本应急预案启动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凡遇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自然灾害,县政府应向南宁市人民政府请求启动相关预案,受灾的乡(镇)政府应急预案也同时启动;较大自然灾害由县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一般性自然灾害由受灾的乡(镇)政府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灾情报告后,即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进行综合评估,当判明发生灾害为较大灾害以上时,经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1、对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救灾指示,责成县直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依据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并立即抽调人员奔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求武警马山中队给予支援。

4、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赴现场指挥。

5、及时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报告灾情,对需要市政府支持、帮助的事项提出明确的建议。

6、及时传达落实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同时,加强与灾害发生地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灾情,抓好督办落实。

县直各职能部门接到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按本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应急预案的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资金到位。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农业、林业、消防、卫生、地震等部门和武警马山中队要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援演练,灾害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2、交通、通讯、电力保障。预案启动后,交通、通讯、电力部门要通过抢修、维护和加固等措施,保证灾区交通、通讯畅通和电力供应。同时交通部门要为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车、船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3、物资保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和实际需要储备适量的救灾物资。民政和水利部门要利用现有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储备充足的灾民生活和抗洪抢险救灾物资,并建立紧急情况下救灾物资采购和调运制度。经贸和粮食部门要建立救灾应急所需的方便食品、饮用水、粮食等救灾物资采购和供应机制,保证货源充足、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卫生和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储备、采购应急所需的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等。农业、林业部门负责有关应急农林生产种子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必要时,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4、灾民基本生活保障。预案启动后,民政部门要及时为转移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物资,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

5、医疗保障。预案启动后,卫生部门要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帮助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6、社会治安保障。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要根据需要,帮助地方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电力、金融、广播电视等重点目标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7、应急资金保障。救灾应急资金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财政补助,部门支持,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解决。民政部门根据灾情,及时制定紧急救助方案,并做好应急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的拨付工作。

(六)应急结束。当突发自然灾害对人员、财产、环境的危害已基本控制和消除,由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七)信息发布。新闻部门按照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进行灾情及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协助回答国内外有关灾情的询问。重大灾情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灾后生活安排与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理。事发地乡(镇)政府或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自然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疾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二)调查与评估。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自然灾害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由县人民政府协助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并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需要自治区或市政府援助的,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需要县人民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请求,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灾后救济

1、灾区政府要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并制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措施。

2、各级民政部门要协助灾区政府千方百计解决灾民口粮问题。一是搞好互助互济,无灾或轻灾的村、户要援助重灾的村、户;二是以工代赈项目的劳务要优先安排给受灾群众,用劳动收入购粮;三是灾区政府要组织灾民外出打工,通过劳务输出解决部分口粮问题。对灾区五保户、特困户、困难烈军属、无自救能力的灾民给予口粮救济。对缺少衣被的灾民要通过社会捐赠和政府救济等多种渠道解决,并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3、民政、财政、规划建设、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把修复和重建灾民住房作为灾后救助工作的重点,搞好整体规划,灾后立即组织实施。修复和重建灾民住房要采取灾民自筹、互济、政府补贴和对口支援等办法解决。

4、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修复损毁校舍,补充教学设施,努力恢复学校正常教学。校舍无法修复的,要安排临时教室,使学生不因受灾而失学。

5、经贸部门要组织工商企业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

6、农业部门要组织灾民开展抗灾自救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发展多种经营,提高自我救助能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附则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紧急救援演练。

(二)本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必要时及时修订;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7篇:乌审旗救灾应急预案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救助应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2.3 部门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年度自然灾害防治方案 3.2.2 自然灾害险情巡查 3.2.3 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3.3 自然灾害报告制度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响应 4.1.1 启动条件 4.1.2 启动程序 4.1.3 响应措施 4.1.4 响应终止 4.2 Ⅱ级响应 4.2.1 启动条件 4.2.2 启动程序 4.2.3 响应措施 4.2.4 响应终止 4.3 Ⅲ级响应 4.3.1 启动条件 4.3.2 启动程序 4.3.3 响应措施 4.3.4 响应终止 4.4 Ⅳ级响应 4.4.1 启动条件 4.4.2 启动程序 4.4.3 响应措施 4.4.4 响应终止 5 救灾准备 5.1 资金准备 5.2 物资准备 5.3 通信和信息准备 5.4 救灾装备准备 5.5 人力资源准备 5.6 社会动员准备 5.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5.8 救灾技术准备 5.9 宣传培训和演练 6 恢复重建 6.1 组织核查灾情 6.2 开展灾情评估 6.3 制定恢复重建方案 6.4 核拨资金 6.5 督查

7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 责任与奖惩 8.1 奖励 8.2 责任追究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预案解释部门 9.3 预案的实施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动作体系,保证我旗在遭受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救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乌审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凡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救助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旗民政局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并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旗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全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全旗轻度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特大灾、大灾和中灾在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组织领导下实施)。其组成成员如下:

指挥长:旗人民政府分管副旗长 副指挥长: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旗民政局局长

成员:有关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看守所、地震办、气象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防办、扶贫开发中心、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广播电视中心、统计局、科学技术局、红十字会、科学技术协会、旗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旗公安消防大队、中国网通乌审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乌审旗分公司、中国联通乌审旗分公司、乌审旗汽车站、机场、旗供电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乌审旗支行、乌审旗农村信用联社等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助工作方案,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救助工作。发生特大灾、大灾和中灾时,在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我旗救助应急工作,部署救助应急工作,检查落实情况,检查苏木镇救助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落实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助现场领导小组,决定请求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支援,研究解决有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在我旗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根据需要设立灾情评估组、转移安置组、医疗卫生组、生活保障组、通讯联络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恢复重建组等救灾应急小组。指挥部下设的各专业组,分别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成。

发生自然灾害时,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救助工作的需要,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并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乌审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负责全旗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旗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传达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汇集救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和方案,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发布灾情情况和救助工作信息;及时收集信息,向上级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苏木镇、部门和单位的救助工作;负责处理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完成旗救助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部门职责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救助应急工作的统一安排、协调、调度。 旗人防办:负责提供必要的转移安置场地。

旗教育局:负责受灾学校师生的避险和安全转移;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和教育教学组织工作。

旗公安看守所:负责看守所安全工作,妥善转移和安置拘留和在押人员。

旗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指导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灾情评估,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

旗环境保护局:负责灾后的环境监测、治理和保护工作。 旗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和上报工作;组织抗洪抢险救援;参与洪涝、干旱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旗地震办:承担旗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震情分析及震后趋势判断工作,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科学考察和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旗气象局:负责对干旱、洪涝、冰雹、大雪、沙尘暴、低温冷冻、雷电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服务工作,及时提出防御措施;组织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收集、整理和上报气象灾害信息,进行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旗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的卫生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医院、卫生院的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旗农牧业局: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组合调运种子、化肥、饲草料等生产物资;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及转移期间的牲畜安置饲养等工作;负责灾区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和监督。

旗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为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送和灾民转移提供所需交通工具;及时组织因灾损毁、堵塞公路桥梁等设施的修复和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旗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报道灾情和抢险救助工作。

旗民政局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协调落实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会同旗红十字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

旗粮食局:负责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 旗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灾区市场监管,灾民外出务工、经商、发展各种经营等经济活动的有关税收减免工作。

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编制上报因灾受损的基础设施恢复建设项目,争取和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赈灾资金;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勘察设计、抗灾设防、房屋建筑物、市政恢复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助协调、指挥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旗扶贫开发中心:负责帮助受灾地区因灾返贫人口的恢复生产工作。

旗财政局:负责安排旗级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和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并对救灾应急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旗统计局:配合旗民政局收集、整理和汇总灾情信息,并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汇总工作。

旗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对各级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

旗人民武装部、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驻地武警官兵、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助工作,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安置灾民和转移国家重要财产等工作。

乌审旗供电有限公司、中国网通乌审旗分公司、中国移动乌审旗分公司、中国联通乌审旗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讯和电力运营企业尽快修复因灾损坏的电信和电力设施,保障应急指挥、救援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电力畅通。

乌审旗汽车站、机场: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等工作的人员和物资,组织抢修中断、损毁的公路、机场,保障运输畅通。

中国农业银行乌审旗支行、乌审旗信用联社:按照经营原则和要求负责提供灾区建设和灾民生活所需信贷资金。

其它有关部门在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共同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旗、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以“预防为主”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明确所属机构的管理职责,开展自然灾害调查,编制自然灾害防治规划,建立自然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旗的自然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旗民政、国土资源、水保、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旗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市、旗两级自然灾害信息的管理系统,及时传送自然灾害情况。 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自然灾害监测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自然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自然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自然灾害防治方案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会同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减灾规划,每年年初拟定本年度的自然灾害防治方案。年度自然灾害防治方案要明确辖区主要灾害分布情况,说明主要灾害威胁的对象和范围,明确防范重点和期限,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确定自然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自然灾害险情巡查

旗级主管部门和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自然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群众疏散避灾。

3.2.3、建立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旗民政、国土资源、水保、气象、等灾害管理部门,对灾害预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坏程度,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工作,预报预警结果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当发出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村(嘎查)、社区、学校以及重要自然灾害危险地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做好各项防灾、避灾工作。

3.3 自然灾害报告制度

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必须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时,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灾情报告主要内容:灾害种类,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结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要求。

4、应急响应 4.1 I级响应。 4.1.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50人以上;

b、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以上; c、倒塌房屋10万间以上;

d、因旱造成30万人以上饮水或生活困难。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50人以上;

b、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以上; c、倒塌和严重损害房屋10万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旗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4.1.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由局长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旗长,分管旗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旗长,由旗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1.3、响应措施

(1)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1小时内向旗人民政府和旗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响应等级确定后,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民政局全员投入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灾害发生后,旗人民政府派出由旗领导带队的全旗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由旗民政局和财政局向市民政局和财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4)旗救助应急指挥部主持会议,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对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5)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每日向指挥部领导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6)每日15时前汇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提供的灾害信息,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

(7)向社会发布接受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全旗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内、国际救灾捐赠款物。

(8)协调救助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确保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9)及时协调落实旗委、旗人民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苏木镇的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11)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将评估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12)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分管旗长提出Ⅰ级响应终止建议,由旗长决定Ⅰ级响应终止,并报告分管副市长。

4.2

Ⅱ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30人以上,5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c、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

d、因旱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总人数15%以上,或25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 万间以上,10万间以下;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旗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4.2.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由局长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旗长,分管旗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旗长,由旗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4.2.3、响应措施

(1)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1小时内向旗人民政府和旗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响应等级确定后,旗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民政局全员投入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灾害发生后,旗人民政府派出由旗领导带队的全旗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旗救助应急指挥部主持会议,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对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4)及时收集、评估、报告灾情信息,每日向指挥部领导报告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6)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由旗民政局和财政局向市民政局和财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7)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8)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9)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苏木镇的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11)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将评估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12)向社会发布接受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全旗性救灾捐赠活动。

(13)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分管副旗长提出Ⅱ级响应终止建议。由旗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并报告分管副市长。

4.3 Ⅲ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15人以上,3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c、倒塌2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

d、因旱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总人数10%以上,或20万人以上25万人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5人以上,20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旗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4.3.2、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由分管副局长第一时间报告局长,局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分管副旗长,由分管副旗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4.3.3、响应措施

(1)响应等级确定后,旗民政局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并实行24小时值班。

(2)从灾害发生开始,每4小时与受灾苏木镇民政部门联系一次,要求受灾的苏木镇民政部门每日定时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直到灾情稳定。

(3)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重大灾情简报》,报送旗救灾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

(4)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旗民政局领导带队的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受灾苏木镇人民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视情况建议旗人民政府派出由旗领导带队的救灾协调工作组或慰问团赴灾区,现场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7)根据受灾苏木镇人民政府申请,在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并制定旗救灾应急补助资金方案并商财政局予以落实。

(8)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9)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 (10)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旗县区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11)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通报相关部门。 (12)视灾害情况决定是否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捐赠活动。 (13)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旗民政局局长提出Ⅲ级响应终止建议。由分管副旗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并报告旗长。

4.4 Ⅳ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1)在我旗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a、死亡5人以上,15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c、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d、因旱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总人数6%以上,或8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a、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b、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c、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旗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4.4.2 、启动程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在接到灾情报告并经过和有关部门沟通确认后,提出响应建议,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救灾副局长,分管救灾副局长明确响应建议,并报告局长,由局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4.4.3、响应措施

(1)响应等级确定后,向局长报告,救灾救济股实行24小时值班。 (2)从灾害发生开始,每4小时与受灾苏木镇民政部门联系一次,每日定时要求受灾苏木镇民政部门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直到灾情稳定。

(3)接到灾害信息2小时内编发《减灾工作简报》,报送旗救灾应急指挥部领导及各成员单位。

(4)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由旗民政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由旗民政局和财政局向市民政局和财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6)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

(7)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 (8)灾情稳定后,根据受灾苏木镇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报告,由旗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制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方案并商财政局,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

(9)灾情稳定后,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通报相关部门。 (10)视灾害情况决定是否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捐赠活动。 (11)救灾工作结束后,向旗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害总体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4.4.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旗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提出Ⅳ级响应终止建议。由局长决定终止Ⅳ级响应,并报告分管副旗长。

5、救灾准备 5.1 资金准备。

旗民政局组织协调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全旗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督促各苏木镇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5.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旗、苏木镇两级财政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5.1.2、救灾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保证快速拨付和及时兑现。

5.1.3、旗、苏木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5.1.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各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

5.2 物资准备。

在旗人民政府指导下,制定全旗救灾物资和储备库规划,整合现有救灾物资储备库,使之更科学合理,便于分类管理。 5.2.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旗救灾物资储备库。各苏木镇及灾害多发地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储备足够的棉被、棉衣裤、帐篷等物资,在仓储规模、物资种类和数量、应急期间保障能力上达到救灾工作要求。

5.2.2、每年年初,旗民政局应购置救灾帐篷、衣被、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除上级民政部门下放地方管理的救灾帐篷外,我旗救灾储备物资以衣、被、粮、油等生活物资为重点,保证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运抵灾害现场。具体储备品种和数量,由旗民政局提出方案,与旗财政局会商后组织采购。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商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5.2.3、旗直各部门和各苏木镇将储备的救灾物资报旗民政局备案,以备灾害紧急期间统一调拨。

5.2.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运输制度。灾害发生时,除请求调拨上级救灾物资外,旗民政局可调用苏木镇救灾储备物资,并在调用后给予补充或给予经费补助。交通、铁路部门开辟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以最快的速度运往灾害现场。交通运输部门凭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对运送救灾物资的车辆免收路、桥通行费用。

5.2.5、市直各部门均需根据本部门相关规定,储备足够的救灾物资。水保水务部门负责抗洪、排涝所需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工作。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械、药品等的储备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应急衣被、帐篷等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粮食部门负责粮食、食用油、食盐等物资储备工作。

5.3 通信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管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3.1、加强全旗灾害信息管理和覆盖旗、苏木乡镇二级救济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灾害信息。

5.3.2、以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为依托,建立旗级涉灾部门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5.3.3、旗级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灾害地区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水库、生命线工程等),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建立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5.4 救灾装备准备

5.4.1、旗各有关部门应配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5.4.

2、旗民政局及灾害多发苏木镇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移动电话、计算机、摄像机等设备和装备。

5.4.3、救灾应急期间,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可视情况调用各单位和各部门的救灾装备和设备。

5.5 人力资源准备

5.5.1、完善民政救灾信息员队伍建设,全旗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减灾救灾工作实际,合理设置信息员岗位,旗民政局应有专职管理人员,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居委会应明确专人负责灾害管理工作,多灾易灾和重大灾害隐患地区可适量增加,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5.5.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农业、气象、地震、国土资源等各个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进行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5.5.3、加快救灾应急快速反应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当地民兵预备役、公安、武警、消防、卫生、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机制。

5.5.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救灾工作中的作用。

5.6 社会动员准备

5.6.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的社会捐助工作。

5.6.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救灾捐赠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救助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和各个环节工作。

5.6.3、在旗级建立“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的基础上,把社会捐助接收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

5.6.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6.5、建立健全未受灾地区对受灾地区、轻灾区对重灾区的对口支援机制。

5.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5.7.1、科学选址,依托我旗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中小学校、人防工程、公共设施等规划建设避难场所,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标志,不断完善城镇避难防灾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避难网络。

5.7.2、旗级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在萨拉乌苏体育公园、独贵龙广场、苏里格广场、市民广场,作为灾后收容附近地区居民,在相当时期内供避难居民生活的场所,设有两条以上的疏散通道,并在附近重要路口设置明显疏散指示牌,以及在避难场所提供应急供水设施,应急棚宿区、应急照明用电、应急简易厕所以及可提供直升机升降的停机坪等基本功能。

5.8 救灾技术准备

5.8.1、积极开展公共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旗应对自然灾害科技水平。

5.8.2、发挥企业在应对自然灾害领域的研发作用,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生产用于自然灾害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新技术、新工具、新设备。

5.9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旗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加强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5.9.1、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避灾、自救和互救知识教育。同时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减灾、防灾和抗灾知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5.9.2、旗民政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苏木镇民政信息员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对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救灾业务培训。

5.9.3、每年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1-2次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6、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受灾苏木镇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的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6.1 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旗民政局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并在灾区稳定后5日内将全旗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市民政局,附分苏木镇灾情数据统计表。

6.2 开展灾情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旗民政局会同苏木镇民政办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

6.3 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根全旗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6.4核拨资金。根据各乡苏木镇人民政府向旗人民政府上报的拨款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旗民政局会同旗财政局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6.5 督查。旗民政局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适时向灾区派出督察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旗民政局组织制定,报旗人民政府审核印发,并定期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各苏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苏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责任与奖惩 8.1 奖励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8.2 责任追究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作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9.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乌审旗民政局负责解释 9.3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8篇:某县救灾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地震、洪水、山体滑坡和风暴等突发性自然灾害,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各灾害管理部门救灾资源的合力作用,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救灾应急预案》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救灾应急工作原则

(一)政府统一领导、决策、指挥。

(二)部门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具体实施。

(三)以乡(镇)政府为主,按行政区域统一指挥,对救灾的人力、器械、物资与资金以及上级和外地的支援力量等统一调配。

二、灾害等级划分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

1、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7以上。

2、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

3、人员死亡5人以上。

4、大家畜死亡1000头以上。

5、6级和6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6、一次性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占正常年景国民生产总值3以上。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大灾:

1、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7。

2、倒塌房屋500—1000间。

3、人员死亡1—5人。

4、大家畜死亡500—1000头。

5、5.5级以上和6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6、一次性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200万元或占正常年景国民生产总值3—5。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中灾:

1、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5。

2、倒塌房屋100—500间。

3、人员死亡1—2人。

4、大家畜死亡100—500头。

5、5级以上和5.5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6、一次性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或占正常年景国民生产总值2—3。

(四)一次性灾害未造成中灾后果的为轻灾。

三、救灾应急反应机构组成和职能

(一)救灾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整个救灾应急行动的指挥和决策。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整个应急行动的综合协调,与县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

秘书长: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员:由政府办公室、民政局、县委宣传部、水利局、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财政局、交通局、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局、卫生局、公安局、地震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局、粮食局、电信局、供电局、武装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救灾应急指挥长和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络及各成员单位的协调。

县民政局:承办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整个应急行动的综合协调;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负责因灾害倒塌、损坏房屋的恢复重建;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和协调抢险救灾和救灾捐赠宣传报道。

县水利局:承办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抢险工作;调度主要河流、水库;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县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拨付。

县交通局:负责因灾毁坏的国道、省道等交通设施的修复,保障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

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负责灾区重建的规划、设计、施工,指导城乡房屋抢修排险,解决城市饮水困难。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及预报;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县农牧局:负责帮助、扶持灾民农业方面的生产自救;负责受灾牲畜的救治和疫病预防。

县卫生局:负责伤病员的救治;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和灾害造成的水源水质问题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寻找死亡和失散人员。

县地震局:承办县抗震减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速报,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天气预测、预报、警报发布。

县广播电视局:承办抢险救灾和救灾损赠的宣传报道。

县粮食局:负责救灾粮调拨、供应的组织和协调。

县供电局:负责供电设施的抢修和临时抢险用电线路的架设。

县电信局:负责通信设施的抢修和临时抢险指

挥通讯设备的开通。

县武装部:负责协调驻县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负责有关方面的具体工作。

灾害信息组:负责灾害的预测、预报、监测和灾情的收集、上报、发布和评估。由县民政局、气象局、水利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局派员参加。

抢险救灾组:负责人员的紧急抢救和抢

险及人员的搜救工作。由县武装部、县民政局、公安局派员参加。

转移安置组:负责灾民和财产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工作。由县民政局、卫生局、交通局派员参加。

设施抢修组:负责公路、桥梁、电力、通讯等设施的安全和抢修。由县交通局、水利局、供电局、电信局派员参加。

交通治安组:负责灾区的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由县公安局、交通局派员参加。

对外联络组:负责转移安置的动员、抢险救灾和救灾捐赠的宣传报道、指挥部与各工作组之间的联系及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宜。由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室、民政局、水利局、交通局、发展计划与计划贸易局、财政局、卫生局、地震局、广播电视局派员参加。

四、应急准备

(一)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筹集。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紧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及筹集工作。

紧急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道路、供电、通讯和抢救伤员及其它紧急前线所需的物资,由水利、交通、建设、通信、供电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紧急救助物资。主要包括粮食、方便食品、饮用水、药品及器械、帐篷、衣被等生活和医疗必需品。由民政、财政、卫生、粮食、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二)宣传教育。县民政、水利、地震、气象、国土资源、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和发放手册及传单定期开展防灾、抗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民意识。

(三)制定应急预案。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应根据此预案,结合当地灾害特点,制定更为详细的应急预案,周密安排,明确转移安置地点、路线和抢险队伍等,责任到人、确保救灾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四)应急演练。县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特别是灾害多发区应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救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五、灾情的搜集、报告和灾害预警

(一)灾情搜集和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程度、后果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存在困难等方面的情况,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详细核查灾情。

(二)灾害预警。气象、水利、地震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必须做好灾害监测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可能发生的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的预测情况。如有重大灾害可能发生,由县人民政府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告知当地人民群众,做好紧急转移和防灾准备。

六、应急预案启动

(一)启动条件。大灾、特大灾由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中灾由乡(镇)启动应急预案。

(二)启动方式。由县人民政府和乡(镇)根据灾害预警情况或受灾地区的灾情报告和灾害等级,确定应急预案是否启动和启动时机。

七、应急反应行动

(一)紧急转移安置

基本原则和方式。紧急转移安置一般遵循就近安置的原则;采取投靠亲友、借助公房、搭建临时住所、对口安置等方式。

实施条件。当有突发性灾害即将或已经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形成或造成严重威胁时,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政府实施转移安置工作。

工作程序。由县人民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广泛动员被安置群众,安排人力和物力,按照确定的路线进行转移。

实施主体:在农村,转移安置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在县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安置保障: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饮水、食品、衣物等基本生活物资应及时发放到位;防止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出现混乱;防止火灾、疫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同时,逐户、逐人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上报转移安置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紧急救援

抢险。协调驻县武警部队并组织群众进行紧急抢救和抢险工作。

救治。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抢修。组织交通、水利、供电、电信等有关部门对道路、桥梁、供电、电信等设施进行抢修。

搜救。协调武警部队并组织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失踪和被困人员进行紧急搜救。

八、救灾捐赠和申请救灾资金

(一)救灾捐赠。在发生大灾或特大自然灾害后,根据灾情在县内开展集中救灾捐赠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通过宣传灾情、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积极争取区内外援助。

(二)申请救灾资金。在发生大灾和特大自然灾害后,救灾资金和物资出现短缺,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财政局向区人民政府或民政厅、财政厅提出书面申请,请求资金和物资上的支持。

九、附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滑坡、风暴等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灾应急反应行动;其它种类的大灾和特大自然灾害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二)必要时救灾应急指挥部可就近调用或征用社会上各种救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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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贵福初级中学

防 震 救 灾 应 急 预 案

为了进一步防御地震,保护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打造和谐校园、人文校园。学校特别制定防震救灾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防震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贾海权

副组长:贾晓林

成 员:学校其余领导成员为成员

学校防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安稳办。学校防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魏海波 成员:易 博 贾向东

二、防震救灾领导小组的责任

学校防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筹、指挥学校防震救灾工作。学校防震救灾领导小组副组长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防震救灾的日常工作。

学校党支部负责协调做好防震救灾的协调及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通讯联络工作。 学校各区域疏散转移学生责任人:

学生男生宿舍防震救灾工作由魏海波、易博负责;学生女生宿舍的防震救灾工作由吴海洋、胡执奎负责;学校一教学楼 1

(靠厕所)的防震救灾工作由李全国、李曙先负责;学校二教学楼(中间)的防震救灾工作由代友、方继华负责;学校行政办公楼的防震救灾工作由方青天、吴海洋负责;学校校门口的防震救灾工作由常长江、贾明全负责。

学校校长为学校防震救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部门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班主任、生活老师、门卫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三、应急准备

1、地震灾害临灾险情出现后,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措施,启动安全预案。同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布署避灾工作。

2、开展有序、有组织的抢险避灾工作。

①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有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撤离疏散。

②提出应急对策,做好报警工作。

③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3、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以取得指导和支援。

4、一旦灾害情况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情况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提出下一步防灾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

四、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后,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指导有关人员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立即会商,启动应急预案,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2、学校各区域的责任人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及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3、一旦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灾害应急,确定撤离或保留抢险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进一步防灾、救灾措施。

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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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中国华融学校 防震救灾应急救援预案

一、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原则

为确保防震减灾应急工作高效而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保证我校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或地震发生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防震减灾应急工作机构

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包括平时应急准备、临震应急和震后应急三个阶段。为及时、有序地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我校成立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当遭受破坏性地震袭击时,该领导小组即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长即为总指挥,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防震减灾工作,研究部署各项防震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1)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磊 (校长)

副组长:郑轶(分管安全副校长)唐 健(副校长)赵 川(工会主席) 冯卫(教导主任)桂秀梅(行政办公室主任) 陈彦妃(总辅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 卫 (安全办主任) 成 员: 全体教职员工

2)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校安全办承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防震减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制定学校防震减灾预案,并组织演练;

3、地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和学校应急预案的实施;

4、地震发生后,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各专业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震救灾;

5、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必要时争取外援。

三、防震减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组 长:王磊 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签发有关灾情、应急工作情况的上报或下达的文件,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开展抢险救灾,向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2)副组长:郑 轶 负责组织办公室准备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应急工作总结;组织召开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地震发生后,负责领导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少先队、后勤、安全保卫组开展抢险救灾及紧急用车、物资、设备的协调等工作。

(3)副组长:唐 健 负责领导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协调及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抢险搜救、救护等自救互救工作。

4)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挂靠学校安全办)

①承担草拟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职责;

②承担领导小组,在地震发生后提出具体应急工作方案; ③协调各专业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④制定和定期修订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⑤负责宣传报道,起草简报,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⑥组织开展学校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模拟演练; ⑦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⑧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5)抢险救灾组的组成及职责 组长:唐 健(副校长)

成员:当班任课教师、各班班主任、图书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工勤人员 职责:

①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 ②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

③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④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⑤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6)应急疏散组的组成及职责 组长:郑 轶(副校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所有任课教师 职责:

①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②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当地震发生时,在教学岗位的教师,谁上课谁负责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疏散;

③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妥善处置受伤师、生的安置工作,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指挥部)工作;

④疏散安置应急期的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7)安全保卫组的组成及职责 组 长:赵川(工会主席) 成员:保卫科、行政后勤人员 职责:

①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②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8)医疗救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组 长:赵 川(工会主席) 成员:后勤人员 班主任 职责:

①协助市卫生医疗救护部门开展校区疾病预防控制和水源监督、食品卫生监测工作。

医疗器械。

(9)信息收集、报告、思想工作组 组长:郑 轶(副校长) 成员:全体领导班子成员 职责:

①负责日常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地震来临时的防范和自救逃生。

②地震来灵时,做好安抚思想工作,稳定民心,从宣传上首先战胜地震灾害。

③利用最有效的工具保持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准确沟通信息。

四、震前应急准备

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法: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固定联系电话5203300

2、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修定学校预案,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并落实数量明确到人;学校团委经常组织学校广播、宣传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疏散组要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各疏散路线,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在办公室备案;

4、抢险救灾组熟悉预案,明确职责,尤其对水、电设施及火险等事件要经常开展训练;负责抢险的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6、出现地震谣传,办公室、信息处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安定。

五、临震应急反应

学校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校领导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临震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应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和各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广泛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保障抢险救灾设备、物资,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和危险建筑物安全隐患。

学校防震减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反应,启动下列应急方案:

1、召开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防震减灾措施。

3、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长宣布有关抗震救灾方面的规定。

4、掌握地震动态并随时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和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长通报。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专业小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8、督促学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9、校防震减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掌握的各类灾情信息。

六、震后抢险救灾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学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指挥各部门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及时调整救援队伍的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6、必要时请求援助。

七、安全防护及救援行动

应急疏散组:具体制定师生疏散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抢险救灾小组:协调组织开展前期校区内搜救工作: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出现重大灾情,请求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校区搜救救援行动;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电、校

内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请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请示调集部队和组织师生员工抢救被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抢险。

医疗救护小组:协助市卫生医疗救护部门开展校区疾病预防控制和水源监督、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协调医药管理部门迅速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安全保卫小组:维持治安。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保卫科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八、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预案由学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二月

第11篇:防汛救灾应急预案(推荐)

Xxx交通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交通系统各单位:

为了使防汛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xxx防汛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交通中断时,县交通系统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交通防汛救灾工作。

1、交通系统防汛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县交通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交通局分管领导、县运管局局长

成员:县公路段、县公路局、县路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2、交通系统防汛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制定交通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2)指导交通系统防汛救灾工作,解决交通系统防汛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3)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进行抢险修复、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交通系统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 1 -

县交通系统防汛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防汛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各单位的联络员。主要职责是:

(1)汇集、总结水毁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防汛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贯彻交通系统防汛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部门和指挥部成员各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3)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4)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响应

1、灾情报送和处理

(1)值班通讯。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置必需的电脑等办公设备,保证与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值班随时通讯互通。

(2)灾情报送。信息报送应及时、迅速、真实和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和缓报。值班室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值班室及时报告情况。

(3)现场联络。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领导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指定专人作为现场联络员,同时向抗震救灾办公室上报现场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联系方

式。现场联络员在紧急情况处理过程中,要随时了解现场动态,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确保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为指挥部领导及时应对和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2、应急现场处置

指挥部下设5个小组,分为抢险施工小组、交通疏导小组、运输协调小组、后勤服务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具体分工和负责人如下:

(1)抢险施工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xx,主要职责是:对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进行及时抢修,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保证24小时待命。

(2)交通疏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xx。主要职责是:对于堵塞的车辆进行及时疏导,指挥车辆安全、有序的通行。

(3)运输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救援,具体车辆由运管局协调运输公司等部门解决。

(4)后勤服务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后勤保障,包括应急人员的食、宿、车辆油料的供应等,确保后勤供给及时到位。

(5)信息联络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和命令,确保信息畅通。

三、保障措施

1、应急通信保障

(1)交通系统防汛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和指挥部办公室,要保证电话畅通和有人接听电话,应急预案启动后,防汛救灾指挥部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2)传真机做到24小时开机,并安排专人及时处理传真件。

(3)如果出现通信中断,交通系统防汛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派人在第一时间到紧急联络点——交通局机关院子集合,接受任务,投入抢险。

2、应急车辆保障

(1)交通系统防汛救灾办公室要落实储备客运、货运运力,县xxxx单位不能少于20辆(客运车5辆、货运车15辆),县运输公司不能少于30辆(客运车10辆、货运车20辆),并将储备运力的单位、车辆、驾驶人员、联系电话登记造册,并做好运力的日常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2)应急车辆的使用。应急预案启动后,就地优先调用事件发生地营运车辆,如数量不足,要调用其它车辆。

(3)其它车辆。如应急事件需要,必要时可调用其它车辆。

3、人员和设备保障

(1)人员调配。预案启动后,交通系统防汛救灾指挥部将所有能调动的人力进行重新分配,包括机关干部和各工程队施工人员,派往最紧迫、最重要的抢修施工地段。首先保证我县经济大动脉的畅通和救援物资的运输。

(2)设备保障。事件发生后,交通系统所有大型设备由交通系统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管理和支配,包括承包修路的各筑路公司。在预案启动后,其它的全部调用。

四、责任追究

交通系统防汛救灾工作,是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后,各交通部门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行动迟缓、怠误时机或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单位、人员要依法严厉惩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取消执法资格;相关单位责令停业整顿;从业人员取消从业资格;营运车辆取消经营权,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12篇:x镇救灾应急预案

x镇救灾应急预案

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快速反应、指挥协调和科学处置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本镇范围内发生或权威部门预警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各方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动员和发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原则。对接到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或接到有关权威部门预警,按照首问负责制和首长责任制,在第一时间进行受理、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第一时间组织应对、第一时间收集整理和上报情况。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共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4、居安思危,预防并重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高度重视对公共安全的平时防范和长效管理,加强救灾应急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启动条件

1、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可能危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启动本预案。

2、权威部门发布预警信号。气象、水利、地质、地震、卫生等涉灾管理部门发布黄色以上预警信号,或者县政府发出相关紧急通知,启动本预案。

四、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原则,镇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杨福生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镇长郭青春同志担任,杨金兰、罗乐、王艳、杨中胜、李兰、陈小飞为指挥部成员。同时,镇成立驻辖区单位救灾应急联席会议,在应急情况下实行工作联动,相互支持配合。

2、办事机构。镇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灾情信息、转移安置、抢险救援、疾病防控、生活救助、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由镇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卫生院、社区卫生站、民兵应急分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工作。各组职责如下:

(1)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具体负责,主要职责:受理突发情况报告或通知;向领导报告突发情况,提出预案响应建议;根据领导指示,发布启动预案通知;牵头组织和协调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报送灾情信息和救灾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2)灾情信息工作组。由镇党政办负责,主要职责:根据办公室通报或接到灾情报告,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核灾害情况;向区民政部门报送灾情信息;跟踪灾情动态;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3)转移安置工作组。由镇党政办负责,主要职责:牵头组织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进行转移安置。

(4)抢险救援工作组。由镇人武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同,主要职责:牵头组织辖区民兵应急分队和驻辖区单位预备役、医护人员队伍,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和排除灾害造成的险情。

(5)疾病防控工作组。由镇卫生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同,主要职责:牵头组织灾后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防控和宣传工作。

(6)生活救助工作组。由镇民政办负责,主要职责:对受灾居民生活困难实施救助;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接收和分配救灾捐赠款物;统计上报灾民生活救济情况;监督和检查救灾款物实际到位情况。

(7)安全保卫工作组。由镇综治办负责、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协同,主要职责:负责安全隐患监管、防控;负责灾害现场控制和安全保卫;负责救灾应急期间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

(8)后勤保障工作组。由镇民政办负责、财政所协同,主要职责:牵头组织救灾应急物资;保障救灾应急工作后勤服务;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管理使用。

五、应急处置

1、事前防范。当接到涉灾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或者上级相关紧急通知,即时召开救灾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召开驻辖区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部署联动工作;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指令分头开展工作,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对危险地区居民组织紧急转移,落实特殊群体、重点单位安防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队伍随时待命,准备好救灾应急所需设备、物资和后勤保障工作。

2、事发应急。当接到突发情况报告或媒体相关报道,办公室即时按照预案工作要求,向指挥部报告,并视情牵头组织相关工作组展开工作;灾情信息工作组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在最短时间向指挥部报告事件种类、时间地点、程度范围(人员伤亡、损失情况、现场局势)、需要相应措施等调查情况,如有受灾情况在2小时内按规定要求向上报送灾情信息,如情况严重(超出镇处置能力、3人以上死亡)可即时越级上报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工作组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及时组织转移安置;抢险救援工作组立即开展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和险情排除工作;疾病防控工作组及时开展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做好现场控制和安全保卫工作。如突发情况呈持续状况,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实行统一指挥,全面展开应急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

3、善后工作。当突发情况处置结束、基本恢复常态,及时对人员、财产、生产生活等方面损失开展调查统计,上报区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因突发事件所致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困难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张榜公布款物发放情况;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六、措施保障

1、组建救援队伍。以镇民兵应急分队和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预备役人员、医护人员为基础,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活动,保证应急实战能力。

2、储备应急物资。结合平时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指导、督促驻辖区单位加强消防器材、应急物品的配备和储备;利用辖区商业资源,通过签订备忘协议,建立镇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以备紧急调用。

3、建设避灾场所。利用辖区学校、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医院、社区卫生站等公益设施资源,通过签订应急公约、设置相关标志、配备基本物品,建设具有紧急疏散、临时安置、抢救伤员等不同功能作用的应急避灾场所,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提供避灾保障。

4、动员社区力量。以驻辖区单位救灾应急联席会议为平台,定期通报情况、分析排查问题、提出工作指导、组织演练活动,加强平时防范工作;当发生突发情况需要共同应对时,救灾应急指挥部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应对措施,统一组织发动。

5、开展宣传演练。利用镇、社区和驻辖区单位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结合组织开展防灾宣传活动和业务工作培训,广泛普及预案宣传;公开应急值班电话;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预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实战能力。

七、预案管理

今后根据实际需要,由镇党政办牵头修订完善,成立驻辖区单位救灾应急联席会议后,由救灾应急联席会议审定。

第13篇:社区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社区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支部书记、社区主任xx任组长,社区副主任xx任副组长,社区成员、各居民组小组长、巡逻队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xx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居民小组民兵排为单位,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组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综治专干和队长为负责人,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以巡逻队伍成员为主,成立社区应急救防队,由社区主任xx任队长,社区医疗服务站医生、各居民小组长、民兵为队员。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洪水灾害来临之前,社区广播应不间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各单位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向责任区的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各应急分队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的疏散、撤离和监控,组织应急分队全社区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将损失减至最低。

三、装备保障

社区为各应急分队配备电棒20把,电筒20个,口哨20个,绳子50米,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由xx负责联系社区卫生室;并确定xx军区xx房管处为救灾集中安置点,由主任负责。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第14篇:绵阳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绵阳市人民政府 文

号:绵府发[2003]168号 发布日期:2003-11-5 执行日期:2003-1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绵阳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一月五日

绵阳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试行)

为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及时、高效地做好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政府综合协调,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救灾应急任务。

(二)适应范围。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冰雹灾、病虫灾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气象、地震、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的发生趋势及可能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的程度。地震灾害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临震应急预警;洪涝灾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预警;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预警;地质灾害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预警。

(二)建议对策。救灾、气象、地震、水利、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应对建议和措施或制定针对性应急方案。

(三)报告灾情。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必须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政府主管领导报告,根据灾害等级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特殊情况下,上级人民政府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政府启动预案。

三、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灾害等级划分。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特大灾害:

(1)农作物绝收面积1.5万公顷以上;

(2)倒塌房屋8千间以上;

(3)因灾死亡8人(含8人)以上;

(4)大牲畜死亡3万头以上;

(5)鱼类损失300万公斤以上;

(6)森林火灾、虫灾受灾面积在800公顷以上;

(7)人口稠密或较稠密区发生6级和6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8)直接经济损失4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1)农作物绝收面积8千-1.5万公顷;

(2)倒塌房屋5千-8千间;

(3)因灾死亡5人(含5人)以上、8人以下;

(4)大牲畜死亡1-3万头;

(5)鱼类损失80万-300万公斤;

(6)人口稠密或较稠密区发生5级以上6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7)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很大。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

(1)农作物绝收面积4千-8千公顷;

(2)倒塌房屋2千-5千间;

(3)因灾死亡2人(含2人)以上、5人以下;

(4)大牲畜死亡5千-1万头;

(5)鱼类损失在30-80万公斤;

(6)人口稠密或较稠密区发生5级以下破坏性地震;

(7)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

4、未达到较大灾害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性灾害。

(二)预案启动条件。凡遇重大灾害、特大灾害,市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受灾的县(市、区)政府预案也同时启动。其他灾害由受灾的乡(镇)政府根据灾害情况启动预案。

(三)预案启动的方式。市级预案由市政府颁布实施。地震灾害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程序实施运行;洪涝灾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程序实施运行。森林火灾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按程序实施运行。县(市、区)、乡(镇)预案由本级政府颁布实施。

四、应急反应机构

(一)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各指挥部办公室。其他重大灾害,由有关部门成立临时指挥部。

(二)救灾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能。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救灾办、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市政策粮食局、绵阳电业局、中国电信绵阳分公司、市邮政局、市信产局、成都铁路分局绵阳火车站、市气象局、绵阳民航管理局、绵阳飞行学院、市广播电视局、市外侨办、绵阳军分区、武警绵阳市支队、武警绵阳市消防支队、市委宣传部、市红十字会等部门领导同志组成,组成人员名单另行文通知。

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分别由市政府救灾办、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市国土资源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同意参加。其主要职责:

1、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

6、协调跨县(市、区)救灾工作;

7、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室可分为若干个工作组,具体工作组可分为: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劝员、恢复重建等。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救灾办:综合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市民政局: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抢险工作,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位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特制定对易发生险情的河流、水库、池塘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展,负责内河交通安全,救助打捞和灾后水利、供水等设施的修复。

市计委:负责救灾救济计划制定。把救灾救济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市林业局: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检查全市森林防火、防灾工作。负责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

市财政局:做好救灾救济资金的年度预算,增加救灾救济投入,负责及时安排救灾抢险物资的补助资金和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保证救灾救济资金及时到位。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资的运输,负责灾中被毁道路、桥梁交通管制及其灾后中断的道路、桥梁的修复。

市建委:负责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震灾调查和损失评估。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工作,及时对农业损失调查的评估。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和补种以及转移期间牲畜安置饲料供应工作,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及时检查检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搞好卫生监督,报告、发布疫情信息。组织本市和协调灾区医疗单位赶赴灾区,迅速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区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市药监局:负责协调、组织向灾区提供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和病症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转移安置受灾学校,作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成都铁路分局绵阳火车站:负责救灾物资的铁路运输、调度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对灾区气候的预报,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报和监测,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和提供气象资料,为防灾抗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市地震局: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组织公安干警、武警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特别是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大型企业、商场等重要部门加强防卫,发布灾区社会治安管理措施等,预防和打击趁灾打劫、扰乱救灾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信产局:负责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视情实行局部空中管制。

中国电信绵阳分公司:负责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尽快修复被毁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优先保障灾害现场指挥部与市指挥部通讯联络畅通,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做好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市邮政局:负责灾区邮路的畅通,保证灾区邮件的投递。

绵阳电业局: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组织抢修队伍,协助灾区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破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市粮食局:负责救灾粮的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灾后广播、电视系统的抢修、恢复工作。

市外侨办:负责国际、国内政府、民间组织及港澳捐赠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市民航管理局:负责国际组织捐助物资的运输和救灾物资的航空运输工作。

绵阳飞行学院:负责对灾区救灾物资的空投。

绵阳军分区:负责协调、组织驻绵部队和民兵的抢险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调集驻绵部队、武警、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工程抢险,并在受灾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抢险队伍到最紧要地方投入抢险救灾。

武警绵阳市支队:负责协调指挥驻绵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武警绵阳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消防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

市委宣传部: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省和市防灾减灾应急宣传预案、宣传提供和灾情报导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指导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重建家园,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市保险机构:组织灾区保险机构尽快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个人理赔。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反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外侨办、民政局、经贸委、旅游局、绵阳海关、绵阳检验检疫局、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在经救灾指挥部批准和征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同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援助款额,同时要认真负责的做好涉外工作,除军呈禁区和由市指挥部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区可以允许外国专家和救灾人员到现场考察和救灾,是否允许外国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决定执行。上述人员来绵阳接待工作,由对口单位接待。申请来绵救灾人员、专家及新闻记者的有关手续,由外事、新闻出版部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予以办理,处于灾区的外资企业的外国人员由对口管理部门安置,应邀来绵工作的学者、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留学生由邀请单位负责安置,境外来绵的旅游者由旅游部门负责安置。

市红十字会:经请示批准向对口的国际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呼吁和急需药品等物资种类、数量;接受并管理和分配境内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援助。

其它救灾紧急事项由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五、救援准备

(一)救援人员的组成。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重大灾害由绵阳军分区协调驻地部队和武警部队及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市卫生局和市红十字会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驻军及武警部队在参加抢险救灾时,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可动用部分部队车、船、通讯等装备。

(二)救援物资的储备。

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抢救伤员、卫生防疫药品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蓬、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援物资由水利、交通、通信、建设、卫生、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民政、粮食、供销社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三)地震灾害预警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临震应急预警;洪涝灾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预警。地质灾害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预警。

六、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在农村一航由县(市)或乡级政府组织实施,在城市由市政府或区政府组织实施。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由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多次生灾害,如火灾、疫情等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二)灾情的搜集和报告。

灾情发生后,县(市、区)乡(镇)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移动通讯手段,及时做好灾情的搜集和报告工作。

(三)紧急救援行动。

1、协调军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水利、交通、电力、电信等部门进行抢修道路、设施和线路;气象部门提供气象信息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雹作业;

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灾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或新闻媒介,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分别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市级重点接收省外和要省及其兄弟市、州及境外捐赠,市内各县(市、区)之间捐赠由捐赠方直接捐给受赠方。

(四)处理好有关事务。

根据灾情,市政府领导带队赴灾区慰问和指导救灾工作,必要时可在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政府报告灾情,并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发挥新闻单位的媒体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稳定灾区社会秩序。

七、附则

(一)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练习。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会和群众的行动,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时效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比如,紧急避难、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二)不同灾害的救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发布。涉及全市性的不同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分别由市级有关部门制定。

(三)各县(市、区)和乡镇要参照市级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四)本预案由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乡镇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发„2012‟××号

××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管区、乡属部门、村:

经乡党政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防汛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山洪爆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自然灾害,做好我乡防汛救灾工作,保障全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县委、政府和县防指的要求和部署,经党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实用于我乡范围内持续普降暴雨,导致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山洪爆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自然灾害的应急防汛救灾工作。

二、启动应急

当我乡范围内出现山洪爆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险情时,各管区、乡属部门、各村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险情立即报告乡指挥部,经乡党政主职领导批准后,正式启动应急。在未启动应急时,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防汛救灾工作负责。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党委、政府成立防汛救灾工作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的职责:

(一)指挥部

研究、协调、解决防汛救灾过程中的问题;研究、解决下级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

负责组织防汛救灾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参与防汛救灾工作;对出现的灾情准确统计、及时上报、妥善处理,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完成防汛救灾任务。

(二)乡水管站

在汛期内,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汛情,准确提供各种防汛资讯,指导群众提高防汛意识。组织专门人员加大对山塘水库进行巡查排险的力度,对可能出现山洪暴发、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的地段实行24小时监控,保持与乡指挥部的全天候联系。

(三)乡财政所

负责防汛救灾经费审拔和监督管理,并督促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相关经费,及时向市、县等上级单位申报防汛救灾经费。

(四)乡民政所

负责出现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发生后的群众安抚和救济以及应急处臵,人员因工伤残、死亡的抚恤。保持与县民政局的沟通与联络,争取县民政局的支持与帮助。

(五)乡卫生院

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治。

(六)乡派出所

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维护灾区的正常社会秩序。

(七)乡电信所

负责保障通讯的畅通。

(八)乡中心学校

在汛期内,保证全乡所有学校师生的安全,对地处山脚下、溪水边、沟谷底的学校,要特别加强防范。对所有学生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意识。

四、应急处理

(一)早发现,早报告

在汛期内,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巡查监控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24小时巡查。对险情准确掌握,及时报告,对不报、瞒报、漏报、误报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的党纪、政纪乃至法律责任。

(二)早介入,早行动

接到灾情报告后,村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乡机关、管区、乡属部门干部要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在乡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疏散群众,抢救受伤群众,转移群众财产。统筹安排,科学决策,将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搞好灾后安臵,确保群众“三有”。

灾情发生后,要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抗洪救灾的行动中去;要切实关心灾民的生产生活,确保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要切实解决灾民在灾后重建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结束应急

通过全乡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恢复灾区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乡党政会议研究批准,可结束应急。

五、实施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信息保障

在防汛救灾的整过程中,必须保证通讯联络,乡电信所要派维护人员负责电话及移动通信网络维护,全乡所有干部职工不准外出,手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开机。

(二)交通保障

各单位要拟配防汛救灾应急交通工具,以便及时赶赴灾情发生现场,进行指导、抢救。

(三)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拟配防汛救灾工作的日常开支经费,保证防汛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738-3842666

第16篇:某公司防震救灾应急预案

XX公司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我公司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司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下辖纺纱、针服、水电、后勤保障四个区队和通信综合、医疗防疫两个组。

中 队 长:XXX(总经理) 教 导 员:XXX(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副中队长:XXX(办公室主任) XXX(安保部经理) 副教导员:XXX(XX公司总经理) (二)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的主要职责:

1、接受并落实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2、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检查、落实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4、地震灾情严重时,请求人民政府救援。

(三)各区队、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l、纺纱区队

区队长:XXX(棉纺车间主任) 副区队长: XXX XXX

队员人数:20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棉纺车间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并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2、针服区队

区队长:XXX(XX公司总经理) 副队长:XXX(服装车间主任) XXX(染整车间主任) 队员人数:15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针织、染笋、服装生产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并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3、水电区队

区队长:XXX 队员人数:20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 负责水电设施的保护和抢修工作,并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4、后勤保障区队

区队长:XXX(安保部经理) 副区队长:XXX(供应部经理) XXX XXX 队员人数:15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 负责食堂、集体宿舍、仓库的抗震救灾工作。 负责生活区和生产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生活供给,管理和分配政府救灾物资。

5、通信综合组

组长:XXX(办公室主任)

组员人数:4名

主要职责: 负责安排值班、上下联系、事件记载、对外报道和其它事务的处理,负责办公大楼内办公设施的避震防护。

6、医疗防疫纽

组长:XXX 组员人数:5名

主要职责: 负责对伤病员的抢救和医治,开展消毒防疫工作。

二、临震应急方案

我公司在接到合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警报后,公司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起动,进入临震紧急状态。 (一)召开公司党政工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会议,传达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二)根据震情预报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组织人员、设备仪器、货物的避震疏散。

(三)根据震情预报和发展情况,适时通知车间停产,通知水电区队切断电源、水源,通知锅炉等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停用卸压。 (四)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物资。

(五)综合管理部要认真检修对讲机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

三、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公司应急组织机构迅速启动,立即分头行动。

(一)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各区队及医疗防疫组根据中队命令,派出人员赶赴灾害现场扒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和消防灭火。

(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医疗防疫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三)通信保障。办公室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合肥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后勤保障部要为中队领导和各区队长和组长配备对讲—机。办公室要建立中队临时办公地点(指挥所),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公司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四)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后勤保障区队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公司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五)水电抢修。水电区队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六)听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公司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四、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组织机构图。

第17篇: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特大自然灾害是指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见首页)

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应急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应急反应行动

1、灾情发生后,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并开始启动特大灾害救灾工作。

2、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3、视灾情需要,以学校名义向上级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三、紧急救援行动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学校教工组成。

灾害对师生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四、有关事务处理

1、调查核实灾民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2、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3、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第18篇:乡镇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乡镇防汛救灾应急预案范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防汛救灾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防汛救灾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灾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国务院的要求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九江市领导、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基本情况

xx镇是长江中下游一个大冲积洲,四面环水,方圆104平方公里,堤内面积54平方公里,可耕面积5.6万亩(棉花种植面积5万亩);辖12个行政村,159个村民小组,8700户农户,4.2万人;重点企业10家,中小学22所(其中,初中1所,小学17所),19个驻镇单位。

大堤始建于1954年,全长64华里,土质结构复杂,半数属沙质土壤结构,堤面宽度7—10米,堤身高程22.—23米(口高程),共有大小穿堤建筑22处(其中排涝机站10座,抗旱闸口12)座,大堤块石护坡全长仅10余公里。

存在的主要隐患:①上游83年决口堤段700米(21+300-22+000),渗漏严重,泡泉群集中;②xx村九组2700米(27+000—29+700)崩岸严重;③xx外闸100米(4+200-4+300)地基沙土流失,闸口年久失修,损坏严重;④xx格子堤XX余米未护坡,崩岸严重。

三、组织指挥体系

镇政府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的防汛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镇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

(1)、镇总指挥部

总指挥长:xx(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长:xx(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长:xx

成员:xx

(2)、各指挥分部:

①上游指挥分部(xx、xx、xx责任堤段)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技术员:xx

成员:xx

物资调配员:xx

②中游指挥分部(xx、xx、xx、xx、xx责任堤段)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技术员:xx

成员:xx

物资调配员:xx

③下游指挥分部(xx、xx、xx、xx责任堤段)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技术员:xx

成员:xx

物资调配员:xx

④xx指挥分部(xx责任堤段)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技术员:xx

成员:xx

物资调配员:xx

⑤中湖指挥分部(xx堤段)

指挥长:xx

技术员:xx

成员:xx

物资调配员:xx

⑥后勤指挥分部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成员:xx

2、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各村汛其成立防汛指挥机构或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村的防汛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四、不同水位的应急措施

1、当长江洪水达到警戒水位(17.70米,吴淞口高程)时,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防汛总指挥长或常务副总指挥长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工作,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镇党委、镇政府下派工作组,分赴各堤段指导防汛工作;各村巡逻队、抢险队全部上堤,严密布防,每1000米为一巡逻段,24小时巡逻查险,大村上抢队3支,中村上抢险队2支,小村上抢险队1支。(每支30人)

2、当洪水达到1983年水位(xx水位20.31米)时,各村巡逻队、抢险队、运输队全部上堤,每500米为一巡逻段,24小时巡逻查险,每1000米设抢险队一支(人员30人);同时各指挥分部根据水情,采取临时加高加固堤坝等紧急措施,确保大堤安全。

3.当洪水达到1998年水位(xx水位21.20米)时,全镇进入一级紧急状态,所有力量全力以赴上堤防汛;各村巡逻队、抢险队、运输队、预备队全部上堤;每150米为一巡逻段,24小时巡逻查险;每500米设抢险对一支(人员30—50人)。

五、人员紧急撤离方案

1、风险溃堤分析:

(1)、上游1983年决口堤段,渗漏严重,泡泉区,遇98年以上特大洪水,可能最大决口宽度60—70米,溃口洪峰流量2070立方米/秒,洪水将从夹江直冲下流,两侧鲮字号、同三号圩被洪水冲溃,漫顶后经晗丰圩、xx东沙公路不同方向流向下游。

(2)、xx九组崩岸处,遇98年以上特大洪水,可能最大溃口宽度80—100米,溃口洪峰流量2300立方米/秒,洪水将从xx村全境不同方向和xx境内,同时淹没xx及xx天花凸流向下游。

(3)、当溃口出现在xx格子堤与大堤交界处,可能最大溃口宽度40—50米,溃口洪峰流量1600立方/秒。洪水先进入xx村,xx圩溃决,从夹江流向上游,等高线21.5米以下全部淹没。

(4)、xx外闸一旦出现溃口,溃口最大宽度40—50米,溃口洪峰流量1700立方米/秒。洪水先进入xx境内,从xx圩流向上游,同时可能冲决xx圩进入夹江,沿夹江流向上游。

2、报警方式:

全镇统一采用鸣锣方式,由各指挥分部视情实施。

(1)、连响三声,预示有重大险情;

(2)、连续急敲,表示已经溃堤;

3、人员撤离:

一旦发生溃,首先全镇实行停电。

(1)、上游83年决堤,由上游指挥分部组织人员撤离预案的实施,指挥长xx,副指挥长疏浚;xx村党总支副书记xx,xx社区党总支书记xx,xx村党总支书记xx具体实施;决口处两边堤段的人员全部撤到xx1—2组和xx3—4组,圩内居民全部撤到大堤,必要时再从大堤乘救援船只转移到马当或圩外其他地方;少数滞留在圩内无法及时撤出的居民可撤到高层建筑上待援;同时,上游指挥分部调集小船在圩内寻找被困人员,转移到临时住所。

(2)、xx九组出现溃堤,由中游指挥分部组织人员撤离预案的实施,指挥长xx,副指挥长xx、xx;xx村党支部书记xx具体实施。溃口处两边住户分别撤到东道口大堤和北套大堤,xx村天花凸住房和xx住户就近撤到大堤,必要时从大堤乘救援船只撤往马当或圩外其他地方:无法及时撤出的人员,迅速就近撤往高层建筑上待援;中游指挥分部调集船只在xx圩内及xx圩内寻找被困人员、撤往临时住所。

3、xx格子堤与大堤交界处发生溃堤,由下游指挥分部组织预案的实施,指挥长xx,副指挥长xx;xx村党支部书记xx、xx村党支部书记xx具体组织实施,必要时再从大堤乘船撤往马当,xx和xx圩内人员全部撤上大堤,下游指挥分部调集船人在圩内寻找被困人员。

4、xx外闸发生溃堤,由中游指挥分部和下游指挥分部共同组织实施;中游指挥分部负责溃口处两边往户的撤离,下游指挥分部负责xx、xx两村圩内人员的撤离,中、下游指挥分部均组织调集船只到圩内搜救被困人员。

六、善后工作

发生水灾后,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高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2)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疫病的传播、蔓延。

(4)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2、防汛物料补充

(1)水灾过后,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3、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前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

(2)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4、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乡镇防汛救灾应急预案2

时间即将进入主汛期,按照xx乡xxxx年53号文件通知和6月24日全乡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全校师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保证今年安全度汛。为将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是我联校应对可能发生的汛期自然灾害的行动方案。

二、《预案》指挥机构

1、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应急防灾办公室电话及联系人

信息联络员:

电话:

3、各校应成立完备的组织体系,保证24小时值班通讯畅通。

三、应急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校舍及周边环境可能对学校造成灾害的动态,严格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彻底整治的隐患建立观察和专人记录工作,采取一切有利措施,尽早、尽快整治完毕。

3、各学校如发现有可能发生灾害的险情或已造成灾害的险情,应及时上报联校,保证让联校在第一时间内掌握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强有力的救治措施。

4、各学校应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四、应急工作

1、加强领导、重点防范、对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不能顾此失彼、要全面落实,认真排查。

2、各学校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校舍、学校周边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排查并记录清楚,谁检查、谁签字,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得力。

3、加强值班和夜间巡查(特别是暴雨来临时)对检查人员要进行亲自安排,领导必须带头深入,保证有灾无害,将灾害损伤障碍最低程度。

4、各学校要建立严密的.组织网络,做到六有:有信息联络组、有组织疏散组、有事故检查组、有伤员运送组、有灾情回报组、有值勤巡查组。

5、各学校应针对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将职责分工到组、到人,请他们要有明确职责,才能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6、汛期到来,各校应重申学生上下学的接送制度,特别是下雨时,生活教师应坚守岗位,把每位学生交到接送人员手中,杜绝擅离职守部分责任的行为。

7、尽管暑假将至,但在放假期间也要有专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若学校发现磁生灾害,应紧急启动预案,按以下工作操作。学校信息员——值班教师(学生)——发现滋生自然灾害——通知班主任——学校校长——组织学校抢险队帮组学生转移——上报联校——上报乡里教育局——通知医院组织抢救。

9、制定好防范措施,放假时的家长通知书和责任书要做好续签工作,不留空档不漏签一人,把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具体要求

1、大力宣传

各校要利用一切手段,向学生、家长宣传防洪抢险工作的重要性书写防汛宣传标语,张贴传单,形成自觉保护生存环境的氛围。

2、落实责任

我乡四所完小,校长为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校实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具体落实。要把本校防汛减灾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各负其责,层层把关。

3、汛前检查

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即行动,于放假之前排查学校存在的隐患。做好防固、清障清淤工作,对校产、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严格值班

四所完小要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持防灾工作的通讯畅通。学校领导要亲自带班,坐镇指挥,树立防汛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防汛抢险的紧迫感、责任感。党员、先进青年要冲在前面,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5、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防汛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力、物力充分准备,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防汛抢险队伍,做到临阵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第19篇:社区救灾减灾应急预案

2012年东关社区减灾防灾应急预案

为减少灾害给社区居民造成的损失,确保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稳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最大限度地保护辖区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凡在管区内发生的重大灾害,如: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方案。

二、指导方针

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救灾减灾领导小组。以社区书记为组长,以社区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社区干部为组员的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社会办公室。

职责:(1)传达、贯彻街道办事处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

协调事宜;

(3)负责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4)、迅速组织义工志愿救援队,与居民群众一起进行救灾减灾工作。

(5)、组织社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安全知识讲座培训。

四、建立三级联系网络,明确疏散地域,建立临时救灾减灾设施

建立街道与社区、社区与居民小组三级联系网络。依据社区的实际,社区选择大二环广场作为疏散地域及居民临时安置站、生活用品发放站、食品发放站、医疗救护站,根据实际灾情,适时请求上级援助,妥善转移安置灾民。

五、灾害的信息管理

自然灾害发生后,社区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社区居委会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东关社区 2012年

光学社区

2011年4月7日

第20篇: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特大自然灾害是指强风、暴雨、洪涝、雷电及其他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一)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协调、抢险、救援等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总指挥:

组 员 : 各班班主任。

1、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

2、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3、抢险救灾组:负责人员、财产的抢救和安置。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灭火器材、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 报告程序

1、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校医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2、校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县教育局安全科等科室报告。

3、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到位,按照预案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4、信息通讯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应急处理程序:

1、灾情发生前:

(1)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就位,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物资保障组和抢险救灾组和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

(3)抢险救灾组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搬离高处各类可移动物品,加固或移走指示牌、雨棚、线杆、花木等可能倾倒物品;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

(4)信息通讯组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电台、气象台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师生通报强风、雷电等灾情进展情况或及时报警。

(5)对灾害可能威胁师生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6)警戒保卫组进行警戒巡逻,维护学校秩序。

2、灾情发生时:

(1)抢险救灾组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 (2)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情发生后:

(1)领导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2)各工作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校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3)按照预案向教育局应急救援中心和相关部门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报告灾情。

(4)医疗救护组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置,按照预案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5)警戒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物资保障组迅速组织救灾款物,确保及时到位。 (7)抢险救灾组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8)医疗救护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三)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小学

《救灾应急预案.doc》
救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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