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中医医院救灾防病应急预案

2020-03-02 08:47: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永兴县中医医院2012年救灾防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切实做好我院救灾防病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发生灾情时启动本预案,救灾与防病同步进行,我院要及时了解掌握全县或当地灾害事故的特征、规律、医疗救护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保证对灾害事故的应急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在发生灾害事故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护广大灾民的身体健康和提高灾民自救防病能力,达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的。

(三)本预案适用于全院救灾防病工作。

二、指挥系统及工作机构职责

(一)指挥系统

我院成立防汛救灾防病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和协调组织我院的救灾防病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救灾防病工作有关事项;组织起草有关救灾防病工作文件;编发救灾防病工作简报;负责信息收集、救灾防病报告工作。

2、疾病控制组。主要职责是: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做好现场消杀工作。

3、医疗救治组。主要职责是:制定医疗救治方案;指导灾区医疗救治工作;整合医疗资源,组织做好灾区病人的的医疗救治工作。

4、卫生监督组。主要职责是:做好救灾防病的卫生执法监督和稽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5、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是:提出救灾防病的物资、资金预算;组织协调救灾防病物资;保障防治药品、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1、组建院级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组建,应急队伍要设置若干应急机动分队,有相应的业务领导和流调、消杀、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灾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明确分工,开展现场病因快速监测,建立24小时疫情和机动队值班制度,保证快捷,有效的反应机制。

2、组建县级救灾医疗救援队伍。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蛟潭医院、鹅湖医院等单位组建小分队,医疗队队长由各相关医疗单位业务院长担任,配备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专业技术医生及护士若干名。主要负责病人的乡村抢救、运送、诊断、治疗、临时医疗点和院内感染控制,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在洪涝灾害事故发生时接受县卫生局调遣。

三、疫情(灾情)的报告、公布

(一)疫情的报告程序

疫情监测点发现疫情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与规章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 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浮梁县卫生局报告并组织处理。发生重大疫情时,立即组织专业防疫队伍奔赴现场。

(二)灾情的报告程序和内容

灾害事故发生地的医疗卫生单位或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及时将灾情和伤情报告辖区人民政府和浮梁县卫生局。报告内容如下:

1、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

2、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

3、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援问题;

4、医疗卫生机构受损情况。

(三)疫情监测及零报告

每个灾民临时居住点要建立一个疫情监测点;指定一名疫情报告员,开展疫情监测随访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疫情管理,时刻密切注视疫情动态,灾区疫情执行每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

(四)疫情的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规定实施。

四、疫情的控制

(一)灾区经常发生的疾病

1、经水或食物传播的疾病:霍乱、伤寒、痢疾、甲型肝炎;

2、经呼吸道传播的疾病: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腮腺炎、流脑、猩红热;

3、经虫媒传播的疾病:鼠疫、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

4、人畜共患疾病:钩端螺旋体病、炭疽。

(二)疫情控制一般措施

各医疗机构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疫情,应尽快作出明确诊断,采取相应措施。一旦发现传染病人,除要逐级报告外,要迅速采取措施,隔离病人。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必须按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进行流调。被污染的场所,要立即进行严格消毒和卫生处理。必要时可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第四十二条实行紧急疫区封锁,控制疫情蔓延。

(三)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采取的措施

1、加强灾区饮水管理和食品卫生监测;

2、积极采取措施灭鼠、灭蚤、灭蚊、灭蝇;

3、尽量避免接触疫水,尤其不要到疫水中洗衣、洗澡、捞鱼以及游泳等;

4、做好疫情报告、传染病患者隔离治疗,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做好流调;

5、病人的粪便、排泄物、呕吐物及接触物进行彻底消毒;

6、在疫情暴发点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接种和预防性投药。

五、医疗救治

(一)灾害事故前应急准备

1、当发布洪涝灾害事故预报后或接到洪涝灾害事故发生报告后,救灾医疗救治组立即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救援方案。

(2)根据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情况,组建医疗救护队伍。 (3)安排伤病员的救治单位。

(4)为其他部门的紧急支援提供医疗保障。 (5)做好预报区医疗单位在院病人疏散的组织安排。 (6)严密注视灾害事故发展,传达落实有关事宜。

(7)培训医护人员救援所需基本技能,重点掌握检伤分类、徒手复苏、骨折固定、止血、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清创、缝合、饮用水消毒等。

2、当发布洪涝灾害事故预报后或接到县卫生局指示后,各级医疗机构应立即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根据县卫生局指示召集救灾医疗队,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药品,准备好救灾车辆,随时听从上级安排。

(二)灾害事故应急反应

1、一般性洪涝灾害事故应急反应。

发生一般性洪涝灾害事故。由各乡镇卫生院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部署、指挥、组织、协调医疗所救援行动。

(1)卫生院立即召开医疗急救工作会议,启动《浮梁县抗洪救灾防病工作预案》,指挥医疗救援行动。

(2)开展医疗卫生单位自救。

(3)及时向县救灾防病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报告医疗救援情况。

(4)县救灾防病领导小组迅速了解灾情,听取灾区汇报,提出医疗救援的原则和要求,根据需要派出救援队伍协助当地开展应急行动。

2、严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应急反应。

发生严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由县卫生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部署、指挥、组织、协调救援行动。

(1)立即召开县卫生局抗洪救灾医疗救治组会议,全面组织实施应急方案。 (2)向灾区派出医疗急救前线指挥部,指挥灾区现场应急行动。 (3)迅速向灾区派出医疗队救治伤员。 (4)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

(三)现场医疗救护

1、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凡就近的医护人员都要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起来参加医疗救护。

2、参加医疗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灾害事故现场医疗急救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

3、灾害事故现场医疗急救指挥部的任务。 (1)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2)对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估; (3)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4)向当地医疗急救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4、在现场医疗救护中,根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5、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要将经治的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6、根据现场伤员情况设手术、急救处置室(部)。

(四)伤病员转送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好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制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推诿转送的伤员。

六、卫生监督

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围绕灾区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七、物资保障

保证救灾防病装备和救生工具及消毒药械的充足货源,一旦发生灾情时能充足应对,在第一时间开展有效的防病工作。

(一)协调县财政及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防疫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同时申请上级专项资金。

(二)组织医疗设备、消杀器具药品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三)协调县经贸局、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采购急需的物资。

(四)对全县应对自然灾害的物资情况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储备情况。指导各单位医疗设备、消杀器具药品的采购、储备工作,帮助协调有关事宜。

(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八、部门协调

县卫生局视情况提请县政府协调交通、通信、农业、武警、工商、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协助解决救灾防病有关的防疫、医疗救治、药械调拨等工作。

九、责任追究

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读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

1、浮梁县卫生防汛救灾防病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县级应急队伍

3、实行防汛救灾防病领导责任制

4、灾害事故医疗救护队基本装备

5、灾害卫生应急处置措施

6、发生食物中毒时的应急措施

7、饮用水消毒方案

8、杀虫灭鼠药物的管理和使用

9、动物尸体的处理方法 附件1:

浮梁县卫生防汛救灾防病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有效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成立救灾防病领导小组: 组 长:郑坤辉 县卫生局局长 手机:13807984327 副组长:张秀玉 县卫生局副局长

手机:13607986488 胡淑钱 县卫生局副局长

手机:13576407755 郑双红 县卫生局纪检书记 手机:13979892926 章卫旭 县卫生局副局长、武装部长

手机:13907989698 顾冯明 县卫生局工会主席 手机:13030500331 成 员:

李金华 办公室负责人 周建春 医政股负责人 李明光 初保股负责人 汪寿平法制股股长 王建国 爱卫办主任

下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郑坤辉 成 员:李金华、李明光

2、疾病控制组

组 长:张秀玉 成 员:李明光、李映白

3、医疗救治组 组 长:顾冯明

成 员:周建春、赵晓萍

4、卫生监督组 组 长:章卫旭 成 员:汪寿平王建国

5、物资保障组 组 长:章卫旭 成 员:李金华、邓安国

附件2:

组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 组 长:张秀玉 副组长:顾义森

成 员:李明光、李映白、蒋世民、黄满昌 操金龙 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组建县级救灾医疗救援队伍 组 长:顾冯明 成 员:周建春、赵晓萍

王建新、吴海莱、吴继辉、吴地炎 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各乡(镇)卫生院 附件3: 实行防汛救灾防病领导责任制

按照《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要求,抗洪救灾防病实行领导负责制。县卫生局成立浮梁县卫生防汛救灾防病领导小组,由局长郑坤辉总指挥,组建五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疾病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卫生监督组、物资保障组)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及县级救灾医疗救援队伍,配备专职人员,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抗洪救灾防病工作。

浮梁县卫生防汛救灾防病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职责是: 组 长郑坤辉: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全县防汛救灾防病工作。 副组长张秀玉:负责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副组长胡淑钱:负责人员安全转运工作 副组长郑双红:负责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副组长章卫旭:负责药品、物资、人员后勤保障及卫生监督工作。 副组长顾冯明:负责医疗救援工作。 附件4:

灾害事故医疗救护队基本装备

1、注射用药:

抗菌药、止血药、抗休克药、心血管药麻醉镇痛药、静脉输液制剂、鲜血、血浆、代血浆、破伤风抗毒素、氯丙唪、脱水利尿药。

2、口服药:

黄胺类药、抗菌类、解热镇痛药、脱敏药心血管用药、消化系统用药、五官科用药、镇静安眠药。

3、外用药:

酒精、碘酒、紫药水、红汞、纱布、胶布、脱脂棉、止血带、三角巾、各种纱条、固定夹板。

4、器械:

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各种型号注射器针头、输血输液用品、气管切开包、导尿包、静脉切开包、橡皮手套、洗手用品、高压消毒包、胸、腹、腰穿刺包、担架、充气抢救帐篷、心脏泵。

5、手术包:

剖腹探查包、麻醉器械及用品、胸科器械包、扩创缝合包、妇产科的刮宫包、人流包、骨科器械包简易产包、一次性手术衣帽。

6、救治箱备:

听诊器、体温计、棉棒、压舌板、针灸包、三角巾、绷带、小夹板、剪子、手电筒、22号针头5毫升注射器、碘酒、75%酒精、安眠药、可拉明、副肾素、阿拉明、洛贝林、去痛片晕海宁、四环素、痢物灵、莨菪片氯喹。

7、卫生防疫药械: 检验仪器、试剂、消毒杀菌用器

8、预防接种用药:

霍乱、伤寒、流脑、麻疹、小儿麻痹疫苗糖丸

9、饮水消毒药: 漂白粉晶片等

10、工具及杂品:

对讲机、锤子、钳子、解锤、钢锯、木锯、电线灯泡、火柴、钉子、铅丝、锹镐、背包、手电筒蜡烛(汽灯)、抢救倒塌建筑及挤压事故中受害者的专用设备

11、生活用品:

被子、水壶、雨衣、雨鞋、塑料布、蚊帐、发电机

12、炊事用品:

锅、碗、盆、油、盐、酱调料

13、食品: 罐头、蔬菜 附件5:

灾害卫生应急处置措施

一、灾民居住地卫生防疫措施

(一)卫生防病组织。在县党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灾民疾病预防控制自救组织,在乡(镇)、村长的领导下,在卫生工作队的指导下,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防病工作。落实灾民临时住地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掌握灾民中疫病的发生情况。在原有行政和卫生组织机构完好的灾民居地要尽量利用原有的组织、依靠乡村卫生员开展工作;对于无法利用原有组织的可选择有一定群众基础和文化的村民担任临时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联络人。协助工作队了解情况开展疾病控制工作。

(二)卫生防病宣传。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尤其要做好饮水卫生、饮食卫生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群众,做好基层的卫生防疫工作。

(三)灾民安置防疫措施。对于撤离灾民的安置,原则应尽量动员灾民投亲靠友分散安置,减轻集中安置的压力。对于无法疏散的灾民要建立临时灾民安置点。

在紧急状态下,灾民无法疏散或进入安置点,要就近选择有一定坡度的向阳高地安置灾民的临时居地,临时居住地的安置要尽量做到有计划、有规划,搭置临时帐篷要注意向阳、通风、搭在干燥处,灾民床铺要适当垫高防止受潮。灾民居住地要避免人畜混居;家畜、家禽应集中看养,防止人畜之间疫病的传播。居住地内要尽量铲除杂草、挖排水沟、排除积水。

(四)建立临时公共卫生设施。要设置临时公共厕所、垃圾点、污染容器等,以便妥善收集、处理粪便和垃圾等废弃物。保护环境和人群健康。

在临时居住地应有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尽量能用有加盖的容器贮存垃圾,并有专人负责定期及时清运至适当场所掩埋处理。

(五)安全卫生水的供应。应选择合适的水源,优先使用井水,可就近打井取水或利用附近尚未被洪水淹没的水井取水,或用机动、畜水车运水供灾民饮用。上述条件不可能时可在河、渠旁挖渗渠取水。取水水源要注意保护,在水源取水处30米以内禁止堆放粪便、垃圾等污物。

(六)灾民点的食品卫生管理洪水泛滥可导致人畜粪便、垃圾及一些有毒化学物质污染食物,因此严禁灾民食用被污染及疑似污染的食物,并向灾民大力宣传以下内容:

1、食用食物必须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

2、不吃病死、淹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不吃被水浸泡来源不明的直接入口食品。

3、灾民严禁食用霉变粮食,严禁食用水淹粮食泡制的臭米面或制品。

4、不采集不明野生植物,防止误食中毒。

5、加强对灾民的饮食卫生宣传,注意饮食卫生,防止暴饮暴食,严禁食用街头加工的食品。

6、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用消毒水洗净,保持清洁。

(七)救灾食品加工、运输的卫生监督。

1、加工供给灾民的食品、应尽量水分少、保质期长(面包添加丙酸钙等防腐剂。可延长保质期),分送救济食品时应采用小包装、少量多次分发;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专用,便于清洗;包装容器应无毒无害,严禁食品与有毒有害物质及污染混放,混运;

3、救灾食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监督验证合格后方可食用。

(八)灾民临时居住地的杀虫灭鼠工作。

抗洪抢险和群众转移阶段的杀虫灭鼠应重点围绕部队、民工临时居住点和转移灾民的临时居住点。

二、洪水灾后环境卫生清理措施

洪涝灾害对淹没区居住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粪便、垃圾等大量有机物和病原菌被洪水冲刷出来而污染生活环境。洪水退后,应对环境及时进行卫生清理,保护回迁灾民健康,防止疫病流行。灾民回迁环境清理措施如下:

(一)药械准备。

熏蒸消毒药物。对于洪水退后污染严重的房舍或进行疫区消毒需备存一定的过氯乙酸和甲醛。过氯乙酸1公斤可消毒1000m3民室空间,甲醛1000ml可消毒500 m3居室空间。 器械的准备。每个防疫队应配备1台喷雾器,灾民回迁后每个受灾自然屯应自备1台喷雾器用于环境消毒,一台喷雾器用于杀虫。

每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小分队需配备1盒余氯比色计。

(二)清理水源、确保安全供水。

水井的清理。受淹水井要排除积水,彻底清掏,清除污泥。然后用10%漂白粉上清液彻底消毒后再恢复使用。并加高井台,排除井周围积水,防止污水倒流污染水井,在灾区重建时饮水消毒应执行“一统四定一本帐”的饮水消毒管理办法,即由村卫生室统一配制消毒母液,实行定人、定时、定户、定缸,建立饮用水消毒一本帐。

供水设施的清理。被洪水淹没过的水厂设施、储水池等需用清水彻底清洗50—100mg/L的次氯酸或0.02%漂白粉上清液浸泡30分钟后方可恢复供水。在恢复供水前应监测水质的感官性状和细菌学指标,保证安排供水。

(三)积水的清理。尽快排除村内和村附近周围的积水。洪水下撤后,村内一些低凹地区会造成小范围的积水,这些积水不但影响环境卫生,而且还会兹生蚊、蝇。灾民回迁后要组织力量按地形挖排水沟排除积水或用水泵排水。

(四)淹死禽畜尸体和粪便、垃圾的清理。对淹死畜禽尸体和垃圾要尽快集中清理;运出居民区、受淹厕所的粪便、污物收集运出。上述污物要离居民区和水源30米外淹埋或泥封堆肥卫生无害化处理。

(五)环境消毒。对村屯区被洪水淹没土地表面的腐土淤泥彻底铲除清运出居民区。外环境地面充分利用日光暴晒、用干漂白粉均匀喷洒或配制成10—15%漂白粉溶液大面积、全覆盖的喷洒消毒。防止病原体的繁殖和传播,防止有机污染物分解造成环境的污染。

(六)受洪水浸泡居室的清理。受洪水浸泡的居室和房屋会受到病原微生物的严惩污染。回迁时应彻底清除垃圾和地面淤泥,水浸家俱可利用阳光暴晒,居室应开窗通风,加速潮气的散发。地面、墙壁、家俱可用1%漂白粉或3%来苏水150ml—200ml/m2喷洒消毒。如不用喷洒消毒也可以用甲醛熏蒸消毒,甲醛熏蒸消毒每立方米居室空间用甲醛25mg熏蒸。

(七)灾后防止食物中毒。

1、动员各家各户利用晴天抓紧晾晒粮食,防止霉变;

2、粮食和食品加工厂可以利用打麦机、鼓风机或振动筛,去除霉粒,或用碾米机轧碾皮1—2次,将霉菌毒素降低到4%以下,再进行加工食用;

3、群众自贮的已经发生霉变的粮食可用清水或泥浆水漂浮法去掉霉变粮粒,反复用水搓洗;或用5%石灰水浸泡霉变粮食24小时取出晒干后再食用;

4、消除粮食中泥土,砂石、煤渣等其它杂物;

5、对可疑化学物质污染的粮食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食用;

6、对工业化学品,如农药、亚硝酸盐、砷化合物等要加强管理,防止群众误食引起中毒;

7、对病死、淹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进行深埋或焚烧,不得食用;

8、灾后灾民的餐具、饮具、用具必须彻底煮沸或清洗消毒。食物中毒时的应急处理措施见附件5。

(八)杀虫、灭鼠。

洪退后的杀虫、灭鼠工作,重点应及时转移到居民家园。

三、洪水灾后淹死牲畜尸体的卫生处理

洪水退后应立即对淹死牲畜尸体进行及时处理,否则会很快腐烂,产生浓烈尸臭,孳生苍蝇,污染环境;引发疫病。增加收集和处理的难度。洪水淹死的牲畜一般无烈性传染病,尸体体身不需消毒处理。将尸体收集后装入塑料袋,在无塑料袋情况下;也可用编织袋式草袋盛装,收集运送至处理场所。 附件6:

发生食物中毒时的应急措施

一、按卫生部《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及时向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报告食物中毒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及原因,同时采到救治措施;

二、抢救中毒病人的原则:排毒、对症治疗、采用特效药。

(一)催吐

用筷子等物品刺激咽喉部

口服催吐剂:2—4%温盐水或碘酒20滴

皮下注射:盐酸啊朴吗啡9盐酸去水吗啡5ml皮下注射,但5岁以下、昏迷病人,含吗啡类中毒病人禁用。

(二)洗胃

1、对毒物不明的食物中毒可采用功2—4%温盐水、温肥皂水洗胃;

2、有机磷中毒,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3、钡盐中毒,用15%硫酸钠溶液洗胃。 注意:腐蚀性毒物中毒禁止洗胃。

(三)导泻

1、常用25%硫酸钠溶液或硫酸镁溶液40—50ml,口服或洗胃后灌入;

2、生理盐水或肥皂水高位灌肠。

(四)禁止继续食用中毒食品。

(五)查中毒食品的来源,予以暂时封存。

(六)采集中毒食品、患者呕吐物、粪便、血液、洗胃液等送实验室进行检验。

(七)对中毒食品的处理

1、细菌性食物中毒食品应煮沸15分钟后少量的掩埋量大的应烧毁;

2、液体食品加适量的漂白粉混合后销毁;

3、对真菌性、动物性、化学性中毒食品焚烧或深埋,不得用作工业原料或饲料。 附件7: 饮用水消毒方案

在灾区水质污染严重,水中夹杂有大量有机物和病原体,为改善饮水质量,保证消毒效果,在消毒前水质需要净化。

一、净水剂

硫酸铝饮水净化每一万人口一天需4公斤。

明矾[硫酸铝钾(AL2K2(SO4)4。2H2O)]饮水净化每一万人口一天需5公斤。 聚合氯化铝用于净化饮水每一万人口一天需1.0—1.5公斤。

二、饮水消毒剂

(一)漂白精片(含有效氯量60—70%)饮水消毒需要量按每一万人口一天0.4公斤准备(一般漂白精片每瓶0.5公斤,每瓶1000片,每片0.5克)。

(二)漂白粉(含有效氯量20—35%)用于灾民回迁后饮水消毒,每一万人口一天需0.8公斤(每桶漂白粉130公斤)。用于受淹水井清掏后的消毒每户需要量按1公斤计算;厕所、牲畜圈等外环境消毒每户需1—2公斤。

三、水质净化和消毒方法

1、每升(公斤)水需用硫酸铝30—50mg或聚合氯铝10—15mg,如用明矾净水,每升水需50mg。使用时,先将净水剂放入碗中加水溶解,然后缓慢地将它倒入装有需净水的容器中,同时用棒搅动使其生成絮状物,然后放置10—20分钟使水沉淀、澄清。

2、饮水消毒:将沉淀、澄清后的上清水倒入桶中再作消毒处理。灾区最适用的饮水消毒剂有:漂白精片(一般每片重0.5克,有效氯含量为60—70%),漂白粉(有效氯含量为20—35%,通常可按有效氯25%计算)。在救灾期间和灾民住地饮水以采用漂白精片消毒较为方便。每100公斤水通常用1片漂白精片(0.5克),如水质污染严惩或有肠道传染病流行时可增加投药量(2片/100公斤水)。用时先将漂白精片放入碗中捣碎,加少量水使其溶解,然后将其倒入装有需消毒水的容器中,搅动混匀,30分钟后即可达到消毒目的。

用漂白粉消毒饮水,用漂白粉10克加水50ml,使其充分溶解,弃去沉淀物,取上清液即为消毒母液,每1ml这种母液可消毒水20公斤。每克漂白粉可消毒100公斤(含有效氯25%计算,则相当于水中加氯量2.5mg/升)。 附件8:

杀虫灭鼠药物的管理和使用

一、杀虫药物的储备

(一)2.5%溴氰菊酯可湿性粉剂用于临时灾民居无杀虫每万户50公斤;用于灾民回迁后或受洪水围困村屯居民住户杀虫每万户400公斤。

(二)5%奋斗呐可湿性粉剂用于临时灾民居地杀虫每万户35公斤;用于灾民回迁后或受洪水围困村屯居民住户杀虫每万户280公斤。

(三)2.5%克敌悬浮剂用于临时灾民居地杀虫每万户50公斤;用于灾民回迁后或受洪水围困村屯居民住户杀虫,每万户400公斤。

(四)80%敌敌畏乳油在卫生害虫高密度情况下,专业人员指导下应用。可按每个受灾村屯10公斤准备。

二、灭鼠药物的储备

(一)用5/10万溴敌隆毒饵,每个临时灾民居地或村屯,平均每户按100克计算准备药量。

(二)用37.5/10万杀鼠醚毒饵,平均每户按100克计算储备药量。

(三)用1%磷化锌毒饵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慎用,可在少数重点地区鼠密度特别高的地区使用,按需要适当储备。

三、常用杀虫药品名称和使用办法

2.5%溴氰菊酯可湿性粉剂:药品使用前需用水稀释,50克加水10升,可喷洒100平方米面积,用于灭蚊、蝇、蚤。处理部位为喷洒蚊帐、帐棚内壁、门帘、室内墙壁、天花板、床下、厕所墙壁等。注意喷洒均匀,远离食品。

5%奋斗呐可湿性粉剂:该药品用水稀释,50克加水10升,喷洒面积为150平方米。用于灭蚊、蝇、蚤。处理部位为喷晒蚊帐、帐棚内壁和门帘、室内喷洒墙壁、天花板、床下、厕所墙壁等。注意远离食品。 2.5%克敌悬浮济:用水稀释,50克加水10升喷洒面积100平方米,用于灭蚊、蝇、蚤等。处理部位同上。

80%敌敌畏乳油:用水稀释至0.5%浓度,用1:160稀释,即1毫升80%敌敌畏乳油加水160毫升。用于灭蚊、蝇孳生地:每平方米喷洒50—100毫升。处理部位为房前屋后的积水坑和垃圾堆、厕所坑内、动物死尸。注意用于洪水过后居户垃圾堆、厕所、动物死尸和周围孳生地,牲畜饮水处禁止使用。

四、常用灭鼠药品名称和使用方法

0.5/万溴敌隆毒饵,主要用于灭家鼠以及野外鼠,方法是洞内投药,生洞投放20克,投药后用土封盖,防止牲畜、家禽误食。

3.75/万杀鼠醚毒饵,用法同上,主要用于灭家鼠和野外鼠。

1%磷化锌毒饵,用于灭家鼠和野外鼠,每洞内投放10克用土封盖。该药品属于急性鼠药。在鼠密度极高时可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慎重使用。发现死鼠深埋防止牲畜二次中毒。 以上鼠药毒饵必须具备明显毒品标志和警戒色,一定要防止人畜误食中毒。

附件9:

动物尸体的处理方法

淹死牲畜尸体的处理有掩埋法和燃烧法二种,各地可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条件适当选用。

一、掩埋法

掩埋法处理灾区淹死牲畜尸体是一种常用、可靠、简便易行的方法。它不需要特殊的设备和物品。

掩埋法处理首先应选择合适的场所,离居民区应有100—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要远离水源和给水设备,应选在地下水流向的下侧,地势稍高处。挖1.5—2.0米的坑,坑底放适量的生石灰,投放生石灰的量可根据掩埋尸体的量确定(0.5—2.0公斤/m2)。掩埋尸体量大的应多加,反之补可少加或不加。掩埋尸体离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0.8米。放入尸体后在尸体表面应撤上漂白粉干粉,每平方米应撤20—40克漂白粉干粉,然后加土履盖,平整地面。

二、焚烧法

焚烧法处理尸体是一种安全、可靠、长度的一种处理方法,但需要特殊的焚烧设备和燃料,适用于具有传染性病畜尸体的卫生处理。在远离居民区的下风侧建立焚烧炉,也可以将尸体运出至有现在焚烧设备的场地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烟囱应在20米以上,便于烟气扩散。炉内燃烧温度应达到800—1000℃以上,保证焚烧的效果。装运动物尸体的车辆和工具用后要用1—2%漂白粉上清液或3%来苏水150—200ml/m2喷洒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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