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医嘱制度
1.医嘱书写要求:
1.1必须写明下达医嘱的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1.2顺序:a.专科护理常规及分级护理;
b.重点护理(如病危、病重、绝对卧床、特殊体位等); c.特别记录(如记出入量、定时测血压等); d.饮食;
e.治疗医嘱(根据用药种类、时间长短、用药方法等略加归纳,先后排列,以便于执行和打印);f.检查、化验等。
1.3停止医嘱应先写“停”,其后写明所停医嘱的内容。2.整理医嘱:
长期医嘱应及时由医师下达“重整”医嘱,主班护师负责核对,在长期医嘱单的最后一条长期医嘱下用红铅笔划一横线,然后将未停的医嘱按时间顺序依次排列。
3.执行医嘱:
3.1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再执行。
3.2执行医嘱时必须按查对要求认真核对,长期医嘱执行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立即打蓝“√”并签字,临时医嘱执行后在医嘱单上立即签全名并注明实际执行时间。
3.3处理后的医嘱由护士确认,打印于医嘱单、医嘱执行单上,然后在医嘱本上打蓝“√”。
3.4需要时(P.R.N)医嘱按长期医嘱处理,每执行一次在医嘱单上按临时医嘱记录一次。
4.要求:
4.1常规医嘱一般在上午10Am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
4.2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一切处置必须开写医嘱,不得口头吩咐(对患者紧急抢救时可先处理,后补开医嘱)。
4.3开写医嘱应字迹清楚、整洁,意义明确、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不用的医嘱用红笔写明“取消(DC)”字样以示停用,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一律注明时间和签全名。
4.4书写检查、治疗、饮食、护理常规等医嘱一律用中文,通用药名用法用中文也可以用外文缩写。
4.5患者进行手术或转科时,术前医嘱或原科医嘱一律停止,在医嘱单上以红铅笔划一横线,以示截止,重新开写术后医嘱和转科后医嘱。
4.6医生开写特殊医嘱后,应向值班护士口头交待清楚。4.7护士执行医嘱时须经第二人认真核对。每班核对医嘱,并签名。每周全面核对医嘱一次。
八.分级护理制度
1.新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医师根据病情下达护理分级医嘱后,作出分级护理的标记。(1)特级护理 1.1病情依据:
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某些严重的内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 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 1.2护理要求:
a.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b.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
c.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d.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e.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f.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g.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2)一级护理 2.1病情依据:
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b.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护理要求:
a.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b.加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c.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d.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e.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f.每三十分钟巡视一次 (3)二级护理 3.1病情依据:
a.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b.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3.2护理要求:
a.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c.按要求做好一般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d.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4)三级护理
4.1病情依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4.2护理要求:
a.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c.进行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
3.根据病情变化及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变更护理等级。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护士对其家属应予心理的安慰。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属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被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
医嘱执行制度
1.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和各类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书面医嘱,并记入医嘱记录单。
2.医师下达电子医嘱后,护士对医嘱进行认真复查,核对,如对医嘱有疑问时应与开具医嘱的医生核对,待双方确认医嘱无误后再转抄、打印执行。
3.非急救情况下,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护士也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如在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得到医师认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瓶,事后由医师及时补充下达医嘱。
4.中午或晚上薄弱时段,医生下达医嘱后必须提醒当班护士及时处理执行。
5.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医嘱有疑问或药物剂量超量时,要及时与开具医嘱的医师核对并提出疑问,待双方确认医嘱无误后再转抄、打印执行。
6.办公护士对医嘱进行认真的复查、核对后,打印医嘱标签后交由各班再次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7.病人手术、分娩、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当班护士应停止以前所有医嘱。
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书写在医嘱本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临床科室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临床科室每天对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临床科室护士站的文员(有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临床科室所有患者当日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和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临床科室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执行输血医嘱
一、转抄输血医嘱:医生开输血医嘱--主班护士(值班护士)在电脑上核对医嘱及输血申请单无误后打印采血标签—交管床护士(值班护士)执行--严格执行双人查对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带,白班由管床护士、高责护士核对,晚班由值班护士、值班医生核对(必须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对病人身份进行确认)---采血后血标本及输血申请单由管床护士(值班护士)送到血库配血—治疗单签名
二、执行输血:取血---输血前双人核对---白班由管床护士、高责护士核对,晚班由值班护士、值班医生核对,核对方式:一人持病历、输血单另一人持血袋;逐项执行一人先诵读,另一人复诵核对一遍后交叉再核对一遍,核对内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用血量、编号、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的有效期、质量----病人床边双人核对,同时携带病历、输血单、输血用具和血制品---输血时双人核对患者、床边卡、腕带、输血单、病历、血袋、输液单----输血后双人核对,核对内容同输血前---输血单上双签名—护士填写《输血安全护理单》
输血注意事项
1、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液轻轻摇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2、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液输完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3、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的本院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4、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汇报上级医师,在积极配合治疗抢救的同时,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
3)遵医嘱抽取患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遵医嘱抽取患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进行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菌种检测; 6)遵医嘱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遵医嘱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执行医嘱制度
1、护士应遵医嘱为患者实施各种治疗和护理。
2、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确认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次数、用法和时间,打印各种执行卡。
3、执行者应根据执行卡内容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4、除抢救患者外,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
5、抢救患者时对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并督促医生补开医嘱。
6、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问清后再执行。
7、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大查对一次,做好查对记录。
医嘱处理流程
1、医生下达医嘱后,办公班按医嘱处理原则:先临时、后长期,先执行后抄写(打印)的原则处理医嘱。
2、将医嘱治疗部分如: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打印执行卡给治疗班,治疗班与电脑医嘱查对后备药,早班再次核对后方可执行。
3、将护理部分如:停吸氧、灌肠、停心电监护等,写到护理执行本上,临床班与电脑医嘱查对后方可执行。
4、办公班将长期医嘱转抄到治疗本上,或停止相应的医嘱。
5、核对、打印医嘱单。
6、临床班准备相应的标本容器,向病人告知留取标本的注意事项:如次晨抽空腹血者,嘱10pm后禁饮食;留尿标本者,嘱次晨7am左右留尿半杯,放到指定处标本栏内。
7、办公班按床号从头再核对当日长期和临时医嘱有无遗漏。注意:执行卡能打印的,不手抄,避免笔下误。 流程:临时医嘱护理部分:临床班核对、执行
治疗部分:治疗班核对、备药 →早班核对、执行
长期医嘱:护理部分:办公班核对、临床班执行
治疗部分:办公班、治疗班核对、备药 →早班核对、执行 办公班转抄治疗单 → 核对 → 准备各种检查、化验单 → 打印医嘱单 → 从头再核对当日医嘱
执行医嘱制度
一、医嘱必须有医生签字,护士方可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二、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抢救和手术中因急需而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生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瓶,需要丢弃时,要经过2人核对后再丢弃。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三、处理及抄写医嘱时精神要集中,做到认真、准确、及时,要实行三查七对,不得涂改。
必须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 医嘱要按时执行。
处理医嘱必须用楷书签全名,并注明处理时间。
四、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每日下午班、夜班查对一次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医嘱两次,将查对结果登记在查对医嘱登记本上。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五、主班护士(或办公室护士)阅读医嘱后,应先将立即执行的医嘱分配给有关护士执行,然后再处理其它医嘱。
六、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七、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当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处理长期医嘱时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注明日期和时间并分别转抄至执行单上。
八、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须注明每次用药的间隔时间,护士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供下一班参考。
九、临时医嘱写在临时医嘱栏内,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立即执行的要及时执行。一般只执行一次。写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十、临时备用医嘱(SOS)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过期未执行则失效,注销时由护士用红笔写“未用”二字。 十
一、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十二、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时,如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
一、本科根据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物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应分别放置,每日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三、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变色、沉淀、过期或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不得使用。
四、抢救药品应全院统一排列、定位、定量,存放于抢救车上或专用柜内,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用后及时补充保证随时取用。
五、病员个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六、精神用药(毒、麻、限、剧)药应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用后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每天交接时必须清点。
物品管理制度
一、护士长应全面负责本病区的物品、药品、器械的领取、保管,报损工作,应建立帐目,分类包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二、在护士长领导下,各类物品指定专人分工管理,常用物品每日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每月清点,每半年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三、人人爱护本科物品,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损坏应根据医院赔损制度进行处理。
四、掌握各类物品性能,分别保管,及时消毒,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现象发生,提高使用率。
五、借用物品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要签字,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抢救器械一般不处借,以备急用。
六、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签字。
卫生宣教制度
一、护士要根据流行病学特点,在门诊、病房对病人进行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宣教以及生活隔离指导等。
二、门诊护士利用病人候诊时间,病房护士根据工作情况。病人做息时间和工作会议对病人进行急救知识、传染病知识、消毒隔离措施等宣教。
三、护士可结合病人病情、家庭情况及生活条件对病人做个别指导。
四、利用板报、院刊、卫生展览等形式进行卫生宣传。
探视陪护制度
一、探视者按规定时间进入病房,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探视。
二、危重病人可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护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
三、陪伴人员外出时,应于值班人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在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需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五、陪伴和探视人员必须遵守病房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挥,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翻阅病历或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项,不能自请院外医生诊治和自行用药。
六、陪伴和探视人员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按制度赔偿。
七、陪伴和探视人员要求做到:不吸烟、不高声谈话,不乱丢瓜果纸屑,不从窗户上往下倒水,不乱倒剩菜,不窜病房。
八、讲文明,讲礼貌,尊重医护人员,有事与护士长或主治医生联系,不在病房内争吵、骂人。
九、团结友爱,同病室内病员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病人出入院管理制度
一、入院制度
(一) 病人住院须经接诊医师决定,由护士长详细登记并联系所住病区。通知家属或本人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由接诊护士送入病区,并向病区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二) 护送危重病人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用氧气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痛苦
(三) 病房接到收病人通知后,护士应立即做好入院准备并通知医生。对于危重病人应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 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产介绍病区环境,作息时间和有关制度。
(五) 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休重并做好记录。
(六) 进行入院登记,填写病历。
(七) 属于烈性传染病或严密隔离的病人,由接诊区联系后,直接送入病房。
二、出院制度
(一) 护理人员根据医嘱填写出院通知单送住院部,并通知病人办理出院手续。
(二) 协助病人整理用物,在接到病人结帐单后方让病人离了院。
(三) 做好出院指导,告知注意事项,征求病人对医院的意见。
(四) 清理病床单位,进行终末消毒,注销各种卡片,整理病历。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查对,在操作进行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注意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摆药、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方法,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要注意有无变质,针剂要注意安瓿有无裂痕,药液有无混浊、沉淀,变色和絮状物等。还要查对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和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确认无误方可执行。
四、使用过敏药物时,给药前应询问病人三史:即用药史、家庭史和过敏史。还应做皮试阴性后方可使用。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五、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确认无误,才能进行。
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护理文件是病案组成的一部分,而病案是医院重要的档案资料,是具有重要法律作用的文件,也是医疗、科研、教学的重要资料,因此,书写护理文件十分重要。
一、记录力求完整、及时、准确、内容简明扼要,医学术语应用确切。
二、文笔通畅,字体清楚端正,不得涂改、剪贴或滥用简化字,楣栏、页码须填写完整。
三、用红、兰墨水笔书写,记录者签上全名,以明确职责。
书写办法详见医院文书规范。
工休座谈会制度
一、由病员代表和护士长共同组成工休委员会。
二、委员会协助病房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等工作。
三、委员会每月组织能活动的病人学习政治时事一次。
四、每月召开一次公休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五、病员代表出院后,及时选出新的病员代表补充。
护理缺陷、事故管理制度
一、各科均建立护理缺陷、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缺陷、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二、发生中度以上缺陷或医疗事故后,要积极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缺陷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发生严重缺陷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四、缺陷、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汲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五、发生缺陷、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严重缺陷、事故及时上报护理部及分管院长,如不按规定上报有意隐瞒,事后领导和他人发现时,需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六、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应进行思想工作,达到教育的目的。
七、护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严防责任事故发生。加强医院的设备条件,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减少技术事故的发生。
传染病房管理制度
一、除执行一般病房管理制外,还应认真做到以下工作。
二、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避免交叉感染,防止传染病播散。病人的生活必需用品,用后要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三、病人住院后,护理人员要详细介绍入院须知,病员的活动,科内区域的划分。
四、传染病人应在指定范围内活动,不准互窜病室和外出,病人的信件、钱币等经消毒后拿出,其分泌物、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都要经过消毒处理。
五、不同病种的病人应分室收住,设置专用隔离衣、洗手设备和隔离标志。
六、病历牌不得进入病室,护理及治疗器械用后随时消毒。
七、住院病人限制家属陪住,甲类传染病禁止探视,严禁儿童进入传染病房探视病人。
八、传染病人需去诊断科室进行检查,应由医护人员陪同,并采取相应隔离措施以免传染后的扩散。
九、传染病室的隔离衣、口罩、帽子每天更换消毒一次。
十、病室应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注意保暖,室内光线充足,但避免强光刺激,室温在15—20℃,相对湿度保持在50%—60%为宜。
十一、为防止传染后扩散,护理人员应配合医师及时准确地将病情在24小时内报告防疫部门,以便采取措施进行疫源地消毒,决不可迟报或漏报。
十二、护理人员应向病人及家属进行卫生宣教,使他们积极配合医院做好隔离管理工作。
十三、病人出院后,要做好病人的出院指导工作,并做好病室的终末消毒。
纳雍新立医院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纳雍新立医院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1.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制度。输血时必须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病区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时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的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2.护嘱执行制度
(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专科护士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护嘱由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或助理护士执行。下级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护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护嘱执行后执行护嘱的责任护士在“护嘱执行单”上签全名。
(4)上一级护士,包括专科护士、日(晚、夜)班组长或专科组长,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上午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护理效果,及时更改或调整护嘱。
(5)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遇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
(6)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护士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一性、同质性、连续性。
皋兰县人民医院 口头医嘱管理制度
在临床工作中,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口头下达医嘱,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在急诊、抢救危重病人时,因病情危急,时间紧迫,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时可执行口头医嘱,其他任何情况下,护士等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二、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应复述一遍,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现场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医嘱。
四、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做好“三查八对”工作。
五、口头医嘱的注射剂执行后应保管好安瓿或包装物,以便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六、应在6小时以内完成已执行口头医嘱的补记工作,补记工作由执行口头医嘱的护士负责完成。
七、下达口头医嘱的医师应及时在补记记录上签字。
八、非上述情况护士执行口头医嘱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在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3、在执行口头医嘱时,保留使用过的抢救药物空安瓿,待医生补齐医嘱,经第二次核对后方可弃去。
4、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督促医生及时补记医嘱。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2014-06-21修订
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每日查房后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销时,临时医嘱应当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及注明取消时间。长期医嘱应在长期医嘱单上注明停止时间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核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口头医嘱只允许在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后,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患者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通过医院HIS系统下达医嘱的医院,要有严格授权体制与具体执行时间记录。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一、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是医嘱。
二、危重病人抢救工作中,医生下口头医嘱后,护士须复述一遍,得到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四、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记下达的口头医嘱。
五、在接到电话医嘱或重要检查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执行。
滑县新区医院血液透析室
二O一六年六月
十六、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1、口头医嘱只限于对患者实施紧急抢救时使用,内容一般只涉及抢救药品和主要抢救措施。非紧急抢救患者时,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2、医师在下达口头医嘱时,要表达清晰、表述准确,对抢救用药,要明确药品名称、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
3、护士执行口头医嘱前,要完整复述医嘱内容,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对执行的每次口头医嘱,护士均应将药品名称、使用剂量、使用方法和主要抢救措施以及执行时间(到分钟),及时准确地速记于抢救用药登记本中。
5、护士应妥善保存抢救过程中使用的药品空安瓿。
6、抢救结束后,医师和护士共同核对记录本中相关记录和药品空安瓿,确认无误后,进行双签名,以备核查。
7、补记书面医嘱。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患者需紧急抢救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完整复述医嘱内容医师确认无误执行医嘱补记书面医嘱抢救结束,医师和护士共同核对并在登记本上签字保存药品空安瓿护士将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主要抢救措施记录于抢救记录本中
镇康县人民医院医嘱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用药安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减少医患纠纷,经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 所有执行给药的护士都应取得护士资格证并经相关知识培训合格,直接发药给患者并交代用药事项的药剂人员必须是药师以上人员。 二药师执行医嘱管理
1.药师接到处方后,要按照“四查十对”原则及“处方调配审核制度”对处方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核,不合理处方不得调配发药。必要时由医师双签名后执行。
2.药师调配处方要执行“处方调配制度及流程”。
3.药师发药时要按照“用药交代制度”有关规定对病患者或其代理人进行用药交代,并嘱其严格按要求服药。 三护士执行医嘱管理
1.护士在执行医嘱前要严格按照“医嘱查对制度”对医嘱进行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医嘱查对制度
(1).查对医嘱环境安全、安静,尽量避免干扰.(2).查对医嘱者必须思想集中,态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3).护士站接收医嘱后,处理医嘱者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及医嘱书写规范,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明问清后方可处理。
(4).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医嘱及变更医嘱(包括整理医嘱)必须班班核对。 (5).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核对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查对医嘱单、机内医嘱、医嘱执行单是否准确、一致,有无遗漏执行或签名。核对医嘱后在医嘱查对本上记录、签名, (6).护士应立即纠正查出的问题并及时登记、反馈给护士长。 (7).护士长和病房主治医师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2.执行遗嘱时要按照“医嘱执行制度”及“医嘱转抄(转录)制度”执行并记录 医嘱执行制度
(1).医生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准确、及时地输入到电脑医嘱系统或转抄在执行单上。 (2).转抄、重整医嘱需经另一人查对,确认无误方可执行.(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患者时,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在得到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医生和护士两人核对无误,医生据实补齐医嘱后,方可弃去。 (4).护士执行临时医嘱时,应认真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名。
(5).执行医嘱应严格“三查七对”[三查:服药、处置、操作前查;服药、处置、操作中查;服药、处置、操作后查;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质量、有效期、用法]。
(6).下一班护士负责查对上一班新入院、危重、手术、术后、转入、转床病人医嘱的处理情况。
茶陵县中医院执行医嘱工作质量检查
亮点
1、中西药登记本
2、妇产科治疗盘里有急救盒
3、内二科医嘱核对明了
4、针灸科有医嘱查对本
5、护士对抢救执行的口头医嘱了解
其他点
内一科:主班一人核对新医嘱。
内二科:夜班核对晚班医嘱不详。
内三科:无配药核对人;今日就把明日的液体摆完(执行卡未出);电脑皮试没有阴性标记,
次日输液卡上没有标记就执行完。
内四科:无配药核对人;夜班无核对晚班执行的医嘱。
外一科:无配药核对人;夜班护士没有查对晚班执行的医嘱
外二科:护士对医师取消医嘱的流程不清楚;无配药核对人;电脑皮试未双签名;皮试登记本无批号;漏血标本签字;出院病人的中药不知道发没发。
骨一:出院病人的中药不知道发没发(天麻);无配药核对人;电脑里漏签抽血的字。
骨二:执行卡上只有两个签名;无配药核对人;漏血签字;6月27日的中药本上无签字,护士不知道发没发。
针灸:无配药核对人;主班一人核对新入院执行卡;出院病人的中药不知道发没发。
康复:个别执行卡上只有两个签名;口服药本没有签字;电脑,口服药本没有签字,护士不知道发没发;电脑皮试无标记。
妇产:无配药核对人;执行卡上只有两个签名;皮试本上无批号;夜班无对晚班医嘱;夜班核对流程不清楚。
共同点:
骨
一、针灸、康复科、妇产、外
二、内
三、内四科无配药核对人,直接丢弃安剖。
内一科、妇产、外
二、内四科新医嘱主班一人核对。
妇产科、外二科皮试本上无批号。
检查人:吴志红
2017年7月6日
执行医嘱制度
1.医师开出医嘱后,应在医嘱提示本上登记后,交给主班护士。药物医嘱必须注明开写的日期、时间、用法和剂量(必须注明单位)。如因医师未在医嘱提示本上登记或登记错误而不能按时执行医嘱的,由医师负责,护士因查对不严而不能按时执行医嘱,或错误执行医嘱,由护士负责。
2.要按时准确地执行医嘱,不管是长期医嘱,还是临时医嘱,护士每次执行后,都应该在医嘱执行单上记录执行日期、时间、并签全名。
3.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问清后方可执行。对书写不规范的医嘱,护士需请开写者重新书写。除抢救或在手术中,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医师若须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药物空安瓿。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医师要及时据实补记医嘱。 4.严禁医师不看病人就开医嘱,凡有此现象,护士应坚决拒绝执行。 5.手术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按程序处理。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相应的记录上注明。
7.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作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在护士职责范围内的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医嘱应班班核对,每天核对,每周五下午总核对一次(护士长参加,核对医嘱单、治疗单、给药单、护理单等,采取前呼后应式方法以集中精神,并签名)。
丹东市中心医院护理部 创建日期:2012.2.15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丹东市中心医院护理部 创建日期:2012.2.15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医嘱执行制度与医嘱执行流程
一、医嘱及执行制度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 医嘱制度
一、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只包含一个内容,注明起始和停止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医师下达医嘱应认真负责,严禁不看病人就下医嘱,医嘱下达后应复查一遍,确认无误再交由护士执行。
三.、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1、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写在长期医嘱单内, 须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护士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相应内容、执行时间,并签名。
2、临时备用医嘱仅在医师开出12小时内有效,写在临时医嘱单内,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四.、常规医嘱一般应在每日上午十时以前开出。除新入院或急危重症病人因病情需要外,一般不再另开当日医嘱。新入院病人,一般在入院二小时内开出,急危重症病人应随时开出。
五.、开医嘱要求时间准确,层次分明,字迹清楚,书写规范,签名完整,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若为一组医嘱“取消”,应标注在第一项医嘱的左前方,并由医师在整组医嘱最后面签名。
六、长期医嘱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应由医师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和执行
1 护士均应签名。
七、更改医嘱,应先停止原医嘱再重开医嘱。
八、两种以上药物组成一组医嘱,如只停用其中一种药物时应停止全组医嘱然后重开。
九、凡转科、手术、分娩后及重整医嘱,在长期医嘱的最后一项下面划一条红线。若上一页最后一行写满,需在新一页的第一项医嘱的顶线上划一条红线。若上一页仅剩一行,可不写医嘱,但需注明“空格”。凡长期医嘱单超过三张,必须重整,并在医嘱栏的中央写上“重整医嘱”及重整时间并签名。重整医嘱应按原来的日期顺序抄录,并认真核对,防止错漏。
十、护士在进行医嘱整理时,应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涂改。如有疑义,应与有关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做到每日总对,每班查对,并在《查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查对情况。
十一、护士执行医嘱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查对和执行人签名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十二、非抢救、手术等紧急或特殊情况,医师不得下达、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必须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事后,医师应即刻详实补记医嘱。
十三、凡需下一班次执行的医嘱,两班护士之间应交代清楚,并在相关记录或交班报告上注明。夜间备用医嘱如未执行,应用红色墨水注明“未用”字样并签名。
十
四、一般情况下,医师无医嘱护士不得对病人进行对症处理。如遇患者突然变症而医师不在的紧急情况,护士在掌握病情的基础上可给予适当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或值班医师报告。
二、口头医嘱制度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高声重复述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
2 执行“三查八对”,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及用药。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记录时,要有医嘱或检验内容、时间、医嘱或检验报告人姓名,。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酌情给予处理。
三、执行医嘱常规流程
1、办公室主班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打印医嘱执行单
4、主班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三查八对”) →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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