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3:09:3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遗嘱本上。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证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开具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准确性及执行的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去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
4.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因抢救病危患者需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重复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抄医嘱上签字,执行时间。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接清楚,内容详细。 7.患者手术、转出、出院、死亡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医嘱是否完善,并在查对医嘱本上签字,发现错误立即更正。护理部定期抽查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二:遗嘱执行流程
1.主班护士(电脑班)接到医生医嘱后认真阅读查对,不得擅只更改。
2.查对无疑问后方可录入。
3.主班护士(电脑班)按医嘱执行要求转抄分配执行。
4.遗嘱执行后,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北京友爱医院护理部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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