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基本药物达标整改措施

2021-04-26 来源:整改措施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医院基本药物管理办法

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精神以及我中心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药物的范围

1、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本细则所称基本药物,是指《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内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以及所有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的中药饮片。

二、目标与组织管理

1、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2、医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纳入本中心2012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与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3、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由于我中心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所以医院配备及使用的必须100%属于基本药物目录所规定的药物品种(含2011年新增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

三、管理措施

1、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由药剂科按照临床用药需求拟定采购的品种;经药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统一采购。

2、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基本药物购进严格按照四川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照上级基本药物价格管理政策执行。

3、及时公布中心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中心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各个服务站。

4、医院应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5、临床用药应遵循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中心在制定诊疗计划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基本药物。

四、监督管理与考核

1、加强中心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每年定期考核与通报,奖优罚劣。不能达到规定指标要求的,参照中心药品收入比例管理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理。

2、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中心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1年10月9日

永清镇中心卫生院 2012年1月17日

推荐第2篇:医院《基本药物目录管理规定

医院《基本药物目录》管理规定

一、医院《基本药物目录》是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山

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为蓝本,经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医院临床需要,科学评价而遴选出来,临床应优先使用,药剂科必须保障供应的品种。

二、凡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应能满足临床日常使

用需求,对于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品种,应由药剂科进行常规采购,尚未列入的品种,应按药品引进规则进行组织采购。

三、《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一年更新一次,淘汰或新增药

品品种、规格、剂型,由药剂科整理后上报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四、《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应保证不低于95%的供应率。

推荐第3篇:医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1]2

花庄乡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我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督促和监督其使用基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2、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医院配备基本药物目录516种内的药品。

3、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基本药物购进严格按照河南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照零利润销售。

4、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5、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6、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推荐第4篇:医院负责人基本药物调查问卷

医院负责人基本药物调查问卷

1.国家关于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是否及时到账

A是B偶尔不及时C经常拖欠

2.您认为基本药物制度对医院的影响

A非常有益B没什么大影响C减少了医院效益

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医院看病人数是否增加 A是B否

4.是否对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基本药物方面的培训 A是B否

5.您认为电子监督制度是否切实起到监督作用 A是B偶尔有偏差C没什么作用

6.您觉得基本药物制度制定的药物目录是否符合当地情况 A很符合B基本符合C不符合

7.您认为基本药物中是否该添加新药

A是B否C无所谓

8.基本药物实施后,您觉得民众对药物的选择方向是否有变化 A是B否

推荐第5篇:医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整改措施

为了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有效地控制感染,避免菌群失调及防治药物的毒副作用,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提高医疗质量,降低药品不合理支出费用,必须加强以下工作:

1、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将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纳入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监察、处方审核、分级管理及医生使用权限;尽可能确立病原学诊断,正确选用抗菌药物;熟悉选用药物的适应证、抗菌活性、药动学和不良反应等。

2、借用支援医生的知识切实加强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与知识培训,让医师掌握抗菌药物抗菌谱、适应证、禁忌证、联合使用及预防使用的指征、细菌学、药效学、药动学、药物经济学等相关知识;

3、加大宣传力度,让全民意识到滥用抗生素的危害,切实做到抗生素合理应用。

4、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新农合切实加强合理用药的考核工作。

对抗菌药物的使用采取分级制度。将抗菌药物分为一般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几个等级。一线抗菌药物门诊所有医师均可使用;对第3代头孢菌素、第3代氟喹诺酮类药物等二线用药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才能使用;对头孢吡肟、万古霉素、加替沙星、亚胺培南等作用强大的药物主任医师才有权使用。

因医师在临床合理用药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所以对医务人员加强常见感染的正确判断和处理的培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学习,使其严格掌握各类抗菌药物的临床适应证、用药剂量、用药途径、药物相互作用及易引起的不良反应,根据

感染部位和性质选用有效的药物。

由专职的临床药师进入临床,及时与医师探讨有关问题,提高药物的合理应用。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临床用药信息网,对抗菌药物应用的流行病学和耐药性进行监测,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加大对合理应用抗生素的宣传力度,及时对患者和公众进行合理用药的教育,制作宣传栏,让公众真正明白滥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的细菌耐药性的严重后果,使其懂得感冒、喉痛、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多为病毒感染,这类病应用抗菌药物治疗不仅无效,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的机会增加,以减少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

二、合理应用抗菌药原则及对策

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指在明确指征下选用适宜的抗菌药物,并采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以达到杀灭致病微生物或控制感染的目的;同时采用各种相应措施以增强患者的免疫力和防止各种不良反应的发生。1 严格掌握适应症。制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指南、规范临床用药。加强医院中抗菌药的管理和使用。在治疗中遵守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

2 尽早确立感染病学诊断,常规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中、重度感染住院病人入院第一天或开始发生感染时(使用抗生素前) 即应作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轻度感染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可酌情选择进行。取材及送检方法要正确规范。

3 加强对医药人员的培训。应使各级临床医师和药剂科工作人员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作用特点、体内过程( 人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 、适应证、不良反应等, 以便根

据上述特点, 结合患者临床特点( 感染部位、病原菌种类、临床表现等) 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4 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出来之前,可在临床诊断基础上预测病原体种类,进行经验治疗;试验结果报告后应认真参考试验结果选用药物。抗生素治疗2~3 天后如未见效再更换其它药物。

5 做好病情及用药记录。使用抗生素时应在病历上记录患者感染的临床情况及抗生素应用的情况,包括用药原因、疗效、不良反应、耐药情况等。

6 掌握预防用药的适应症和用药时间。明确预防用药的用药时间及疗程。手术预防用药一般用至术后24 小时,最迟不超过72 小时(有污染的大手术可至7 天) 。治疗感染用药通常用药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2~3 天。

7 掌握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二联用药的指征是: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和(或) 混合感染;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 需长期用药,为避免单一用药而致细菌耐药、二重感染或毒性者。三联或四联用药的指征是:经二联用药疗效不明显的严重或混合感染;大型或污染手术。结核等特殊疾病的联合用药按相应疾病的治疗方案进行。

8 尽量避免在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因易引起耐药菌产生或变态反应。宜多用主要供局部应用的抗菌药物如莫匹罗星等。

9 密切监测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对必须做过敏试验的药物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熟练掌握急性过敏反应的抢救措施,慎用有较明显毒副反应抗菌药物,执行医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10 注意特殊生理、病理状态下的用药。儿童、老人、孕妇、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药物,尽量避免使用毒副作用较大的品种,如氨基糖甙类、氯霉素、四环素等。并根据临床情况调整用药方案,如剂量、间隔时间、疗程等。

总之,治疗感染的同时还应重视综合性治疗措施。必须充分认识到人体免疫功能的重要性,在应用抗菌药物的同时,必须尽量使人体全身状况有所改善,各种综合性措施如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改善微循环,补充血容量,处理原发病和局部病灶等,均不可忽视,从而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不要过分依赖抗菌药物的防治作用而忽略必需的外科处理和综合措施。如清创、排脓、提高机体免疫力等等。抗感染是一项综合的治疗,抗菌药的应用只是其中一方面,需要各方面综合处理。

推荐第6篇: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管理实施细则

勐腊县人民医院

《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合理用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供应目录》,是指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的,允许在我院用于临床药物治疗的药品。纳入我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药品应首先考虑安全、有效,并满足大多数患者的治疗需求。

第三条 《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当保证我院的临床医疗需求,《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新增与删除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依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内除特殊诊疗需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不得超过两种。

第五条 抗菌药物的购用管理应严格按照《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六条 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工作中,应当在《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内选择适当的药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对患者进行选择用药。

第七条 临床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基本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应当由临床科室的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由分管院长批准,可临时予以调剂,并需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第二章 新药进入《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申请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新药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批准正式生产、试生产或注册批准进口,但未纳入我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药品。

1 第九条 药学部负责执行《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收取临床科室的新药申请,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药事管理法规对生产企业资质、药品质量进行审核。

第十条 新药必须经过临床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药学部对药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查、药品质量评议后,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通过,方可进入《基本药物供应目录》。

新药申请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 临床医疗必需;

(二) 有充分的循证医学依据证明在疗效、安全性、性价比等方面明显优于其它同类药品;

(三) 申请使用该药品的适应症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该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内;

(四) 被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讨论否决超过一年以上的药品;

(五) 曾列入《基本药物供应目录》,但被剔除超过一年以上的药品;第十一条 对临床申请的新药,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价不予通过: (一) 非本科主要适应症患者用药的;

(二) 药品质量、安全性、不良反应等方面存在隐患,或经药品质量比较后,证明劣于同类品种的;

(三) 其它不适于进入《基本药物供应目录》的情况。

第三章 新药进入《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审批

第十二条 新药进入《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当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和药品与医用耗材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共同表决决定。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和协同计票、唱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的新药进入《基本药物供应目录》:

(一) 会议实到人数不低于应到人数的四分之三;(二) 赞成票数不低于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2 第四章 《基本药物供应目录》药物删除

第十三条 《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提出删除:

(一)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撤市药品及发生药害事件的药品;

(二)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品种和质量公报不合格的相关产品;(三) 临床用药中发生致死性药物不良反应; (四) 药品质量有缺陷的品种;

(五) 举报有不正当经营或促销行为,经纪检监察办公室核实情况属实的企业及产品;

(六) 不符合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七) 其它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适宜作为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的药品;

第十四条 符合第十三条1-4款的,药学部应立即停止该产品的采购,并根据事件的紧急、严重程度和临床需求进行召回、清退该药品,并在下一次召开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删除。一旦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决定删除,除非相关上级部门(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再次行文,否则不得再次进入《基本药物供应目录》。

第十五条 符合第十三条第5-7款的,经由相关部门提出后,药学部在优先保证患者利益前提下,决定是否继续临床供应,同时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在下一次召开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讨论删除。如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决定删除,一年内不予恢复。一年后如确属临床需要要求恢复的,按本办法第二章新药进入《基本药物供应目录》之规定执行。

第五章 临时用药申请原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临时用药,是指因特殊诊疗需要,短时期内针对特定患者必须使用《基本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

第十七条 特殊诊疗需要是指:

(一) 用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二) 用于患者抢救;

3 (三) 用于危重症患者治疗必需; (四) 用于住院患者的病情治疗特殊需要;

第十八条 用于第十七条第1款,本着一切为患者、为临床服务的原则,应由药学部积极组织货源,及时采购,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使用。药品入库验收、管理遵循日常药品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用于第十七条第2款,药学部应及时执行采购或向药品配送企业、其它医院借购,待任务完成后按照临时用药申请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除第十七条前二款外,需经临床科室主任签字申请、分管院长批示后、药学部执行采购。

第二十一条 临时用药申请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 每次临时用药申请的药品应用于一位患者不超过一个疗程治疗用量;(二) 需长期使用目录外某一固定药品的,最多可一次申请一位患者一个月的药量。

(三) 所申请的临时用药均应为合法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院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统一采购供应,除核医学科可以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以外,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采购供应的药品。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上述管理的,由纪检监察办公室核实后呈报医院处理。

推荐第7篇:(1.2.5.1)(4.14.4.1)医院基本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基本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制定医院基本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一、基本药物的范围

1、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本细则所称基本药物,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以及所有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的中药饮片。

二、目标与组织管理

1、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2、医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指标,纳入医院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与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3、医院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必须能满足医院临床用药需求。

三、管理措施

1、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由药剂科按照临床用药需求确定采购的品种;需要引进的,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遵循基本药物优先引进的原则研究,经研究同意引进的品种由负责药品采购的科室采购。

2、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基本药物购进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照上级基本药物价格管理政策执行。

3、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4、医院应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5、临床用药应遵循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原则,医师在制定诊疗计划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基本药物。

四、监督管理与考核

1、加强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奖优罚劣。

2、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推荐第8篇:基本药物工作总结

一、2013年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一)强力推进县级医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1)规范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及时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促进网上配送关系的确定,要求三家县级医院从3月起所有药品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不得擅自标外采购、网外采购。规定《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占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70%;第一质量类型药品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总采购金额的40%;统计3-11月份三家县级医院共从省平台采购4198.6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采购2687.3万元、县中医院1212.6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298.7万元;配送率分别为98.47%、94.57%、95.50%;《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占总金额比例分别为:98.32%、98.89%、98.14%;抗菌药物所占比例分别为31.03%、30.91%、39.74%;第一质量类型药品所占比例分别为35.92%、27.27%、15.35%。

(2)完善应急备案药品采购。要求三家县级医院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应急与备案采购的通知》(卫药秘〔2013〕61号),认真落实好医院应急、备案药品的采购。统计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二院应急、备案药品总采购比例分别为:0.2%、1.9%、0.6% ,没有超过8%的比例标准,并及时挂网公示。

(3)积极开展督查工作。8月对三家县级医院药品网上采购配送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通报《2013年上半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情况的通报》(卫农秘〔2013〕101号)。

(二)继续加强完善基层基本药物制度管理。

(1)加强审核和通报力度。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对部分乡镇卫生院主要滥用药品实行预警管理的通知》卫农秘〔2013〕29号文件,卫生局在每月

1、15日统一审核递交药品申请单时,根据2012年同期采购数据,按照下降不少于50%的幅度,限定2013年各单位各预警药品品种的月平均采购量;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量实行月通报制度。

(2)加强药品使用管理。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监管平台监测各卫生院药品采购、使用动态,对使用异常药品实行预警并在省平台上控制采购量。2013年全县基层医疗机构1-10月共通过平台采购药品金额为1695.4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采购金额为

1047.8万元,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村卫生室为647.6万元,同期比上涨13.9%。

(3)完善基本药物考核工作。2013年将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常用药品保障和村卫生室采购量等情况纳入到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内容中,进一步细化量化基本药物考核工作。

二、2014年工作计划

1、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根据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加大基本药物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指导力度,积极开展新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基层培训工作,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继续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药品,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网上统一集中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和合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乡镇卫生院加强对卫生室督查管理,严禁有网外采购标外药品现象。

3、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按照《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应急采购预案》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应急与备案采购的通知》完善应急采购制度,健全各级医疗机构的应急药品采购管理,确保各医疗机构临床药品供应配送不断档。同时要加大对药品配送公司监管力度。

推荐第9篇:基本药物情况

基 本 药 物 情 况

新华网沈阳2月11日电(记者杨成军)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辽宁日前已正式启动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先期在4个城市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率先“试点”。今年2月底以前,各试点单位将建立起体现公益性的基本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据了解,辽宁省沈阳、大连、鞍山和盘锦4个城市被列为试点,合计有22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0个乡镇卫生院,分别占全省的53.8%、32.9%。4个城市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及其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为试点单位。从2月28日起,参与试点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将全部由辽宁省统一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药、便宜药。

辽宁在试点新医改过程中,除了全面推进“零差率”的基本药物制度外,还在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政府补偿机制等改革。这些基层医院将全面实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设岗方案,所有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对于未聘用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对职工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并根据有关规定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实施药品“零差率”后,各级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经费缺口予以补偿,财政补偿额度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多渠道筹集资金。

一. 辽宁基本药物实施范围: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及其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数量社区卫生中心及站424家,卫生院972家。 二. 于2010年2月28日起分三批14个地级市全部实行试点新医改,除“零差率”基本药物制度外,还在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政府补偿机制等改革。

三. 目前社区月销售FDD20件(医院模式)

四、具体工作:

1.先期进入区域:大连周边普兰店、瓦房店、庄河/沈阳周边辽中、康平、法库/绥中县省管县。

2.选定终端:新增终端102家。(399家) 3.人员增加进度:2人+6人

推荐第10篇:基本药物培训资料

国家基本药物相关内容培训讲义

(一)

时间:2016年3月4日 地点:会议室 主讲人:

内容 :

(一)基本药物是20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理念,并据此制订了基本药物示范目录,同时制订了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促进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WHO处方集内容

 遴选药品的重要临床应用信息

 为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提供药品管理政策信息和技术信息

 指导医师、药师按规定安全、有效、经济的使用药品

(二)合理使用药物的概述

世界卫生组织对合理用药的定义“患者能得到适合于他们的临床需要和符合他们个体需要的药品,以及正确的用药方法(给药途径、剂量、给药间隔时间和疗程);这些药物必须质量可靠、可获得,而且可负担得起(对患者和社会的费用最低)”。

(三)药物作用

药物作用可使机体的器官组织原有水平增强或降低,药物吸收入血后并非分布于全身,分布与药物对组织的亲和率有关。某些药物只选择地影响某个或几个组织器官的功能  钙通道阻滞药对血管平滑肌的作用  利尿药对肾小球的作用  青霉素对革兰阳性菌的杀菌作用

(四)药物的剂量

 常用量:能出现最佳治疗作用的剂量

 最大治疗量或极量:是指超过这一剂量就可能出现中毒反应  中毒量:会引起中毒的剂量  致死量:会引起死亡的剂量

各种剂量常常是一个范围,可因年龄、对药物的敏感性、人体差异等不同,剂量也有差别

医生开写处方时对于药品的剂量必须准确无误

(五)药物的不良反应

 药物对机体可能产生治疗作用和副作用,这就是药物具有“双重性”

 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指在正常的使用方法和治疗量时出现与治疗无关的不适反应(副作用、毒性反应、变态反应、后遗效益、继发反应、致畸、致癌) 如:阿托品缓解胃痉挛是治疗作用,口干就成了副作用 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异常,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六)特殊人群的用药 儿童用药

儿科用药剂量的计算方法

 按年龄折算 剂量较低,较安全,因不是成人剂量的简单缩减,不够合理  按体重折算 方法简单,最常用的方法 儿童剂量=剂量/kg×儿童体重(kg)

 按体表面积折算近年来推荐的方法,比较合理,但计算比较复杂

老年人药代动力学特点

老年人生理、心理处于衰退状态,常伴有多种疾病和慢性疾病,容易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和蓄积,引起药物不良反应

 由于肾脏血管硬化、血流减少,肾脏功能仅为年轻人的一半 服用地高辛半衰期延长出现中枢性和心脏性的毒性  了解老人的生理、病理的改变和药动学和药效学的改变,正确使用药物 。  孕妇

 肝、肾功能不全者的用药

小儿许多脏器、神经系统发育尚不完全,对药物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过程和药物的敏感性均有影响 肝功能不全者既

1)不能应用可能损害肝脏功能的药物

2)又要注意使用能被肝代谢的药物

 应合理选择药物和用药剂量,预防药源性肝损害的发生 肾功能可分为正常、轻度损害、中毒损害、较重损害、严重损害等五类。 国家基本药物相关内容培训讲义

(二)

时间:2016年6月25日 地点:会议室 主讲人:

内容:开具合理的处方做到五个适宜

 适宜的适应证:选用药物与诊断相符合并且是最佳方案  适宜的药物:符合合理用药原则

 适宜的患者:选用药品无禁忌症,ADR尽可能小

 适宜的信息:为患者提供与其疾病和用药相关的正确、重要、清楚的信息

 适宜的监测:监测用药后预期或可能发生的意外药物效应和对策预案

不合理用药的主要表现

 用药不对症,无适应证用药  爱用强效、广谱抗生素类药物

 用量不适当——过大或过小、疗程过长或过短  用法不适当——过度使用输液或注射剂  不适当的联合用药——诱发相互作用  重复用药——造成损害(抗感冒药)  使用不必要的昂贵药品(辅助治疗药使用过度)  按病人要求开药(无原则的人情方) 不合理使用药物的后果

 资源的浪费:浪费了将近所有药物一半的价值  因药物不良反应致残  抗菌药物的严重耐药  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

全国统一处方格式、内容、印刷用纸颜色  处方的内容:前记、正文、后记  普通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

 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 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

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处方书写要求 医师应规范开具处方

(克服处方书写中容易出现的内容缺项,字迹难以辨认、签章不规范、年龄、未使用药品通用名称、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规范、用法用量不清、临床诊断不全等问题) 处方剂量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用药天数未注明理由的 医师开具处方需用药品通用名

 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规范的英文名称  院内制剂处方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 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药品说明书是医师用药的法律依据

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中国药典、药品说明书是医师用药的法律依据

 医师应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开具处方(包括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常规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  虽然药品说明书存在不规范有待完善的问题,但仍然是目前唯一最详细的用药依据

 超出说明书范围用药要有循证依据,经药事会讨论批准,并对患者应知情告知。

医师开具处方应严格遵循临床用药原则

 卫生部2004年印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之后,2007年1月又印发了《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血液类、激素类药物临床用药指导原则也即将出台

 医师的开具处方应严格遵循临床用药原则

第11篇:基本药物申请书

关于申请开通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业务数据功能的报告

**药械采购中心:

**年,我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以\"关注民生、服务大局、构建和谐\"为工作着力点,努力建设和谐幸福。因此,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及监管工作,推进我区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又上一台阶。现申请开通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账户业务数据导出功能,用于基本药物日常监管与考核工作。

特此报告,请批准为盼。

申请单位:****

**年*月**日

第12篇:基本药物目录

基本药物目录

通用名

剂型

规格

中选价(元)

医院零售价 氨苯喋定

素片

50mg×100 10.00 7.00 奥美拉唑

肠溶胶囊

20mg×14 22.80 6.00 告垂体后叶

注射液

2ml/支

2.51

1.30 醋酸甲羟孕酮片

素片

2mg×100 5.03 3.19 醋酸泼尼松片

素片

5mg×100 3.47 1.90 呋喃妥因

素片

50mg×100 2.10 1.15 复方氨基酸

注射液

500ml/瓶

8.70

5.80 复方丹参片

复方利血平

格列本脲

枸椽酸喷托维林

黄氏响声丸

活血止痛药

甲硝唑注射液量

甲状腺片

开塞露

利福平

沙丁胺醇吸入气雾剂

氯解磷定注射液

马来酸氯苯那敏片

尼克刹米注射液

尼莫地平

尿素软膏

缩宫素注射液

维生素B12

维生素B2

消炎利胆片

硝酸甘油注射液

硝酸异山梨酯片

辛代他汀

血脂康

盐酸二甲双胍肠常溶胶囊 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盐酸氯丙嗪注射液

盐美西律片

盐普罗帕酮片

盐酸异丙嗪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右旋糖酐40氯化钠

注射用胞二磷胆碱注射液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糖衣片

100片

3.50

糖衣片

100片

6.03

素片

2.5mg×100 2.83 1.50 糖衣片

1000片

3.70

浓缩丸

0.133g×108

18.01

散剂

1.5g×10 8.93 8.50注射液

250ml/瓶

6.94

素片

40mg×100 6.80 3.00溶液剂

20ml/支

0.63

胶囊

0.15×100 17.00 13.50气雾剂

1000g/支

20.69

注射液

0.5×10 45.01 19.00素片

4mg×100 1.80 0.70注射液

1.5ml/支

0.42

素片

20mg×24 2.27 2.00软膏剂

10g/支

3.40

注射液

5IU/支

12.06

注射液

1ml:0.2/支

1.75

素片

4mg×1000 14.80 12.00糖衣片

100片

4.18

注射液

5mg/支

1.50

素片

5mg×100 1.06 0.84分散

20mg×7 27.62 9.00胶囊剂

0.3×24 24.92 14.00胶囊剂

0.25×24 8.96 2.26注射液

100mg/支

1.95

注射液

1ml:25mg/支

3.10

素片

0.1g×100 10.29 5.10素片

50mg×50 3.00 2.50糖衣片

12.5mg×100 2.25 1.40滴眼液

5ml/支

8.82

注射液

500ml

7.84

注射液

0.25/支

3.49

粉针剂

0.5/支

2.50

粉针剂

0.5/支

2.52

1.70 2.10 15.00 13.80 2.83 0.40 4.20

0.30 2.00 0.26 1.20 2.56 1.15

1.00 2.00

4.50 5.00 1.49 2.40 1.05

第13篇:基本药物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目录

基本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一、抗微生物药

二、抗寄生虫病药

三、麻醉药

四、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五、神经系统用药

六、治疗精神障碍药

七、心血管系统用药

八、呼吸系统用药

九、消化系统用药

十、泌尿系统用药

十一、血液系统用药

十二、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

十三、抗变态反应药

十四、免疫系统用药

十五、维生素、矿物质类药

十六、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十七、解毒药

十八、生物制品

十九、诊断用药

十、皮肤科用药

二十一、眼科用药

二十二、耳鼻喉科用药

二十三、妇产科用药

二十四、计划生育用药 第二部分-中成药

一、内科用药

二、外科用药

三、妇科用药

四、眼科用药

五、耳鼻喉科用药

六、骨伤科用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说明

概述

一、目录的构成

二、目录的编排

三、目录的分类

四、目录中品种的名称

五、目录中品种的剂型

六、对备注栏中“注释”的说明

七、关于中药饮片 基本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一、抗微生物药

二、抗寄生虫病药

三、麻醉药

四、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五、神经系统用药

六、治疗精神障碍药

七、心血管系统用药

八、呼吸系统用药

九、消化系统用药

十、泌尿系统用药

十一、血液系统用药

十二、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

十三、抗变态反应药

十四、免疫系统用药

十五、维生素、矿物质类药

十六、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十七、解毒药

十八、生物制品

十九、诊断用药

十、皮肤科用药

二十一、眼科用药

二十二、耳鼻喉科用药

二十三、妇产科用药

二十四、计划生育用药 第二部分-中成药

一、内科用药

二、外科用药

三、妇科用药

四、眼科用药

五、耳鼻喉科用药

六、骨伤科用药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说明

概述

一、目录的构成

二、目录的编排

三、目录的分类

四、目录中品种的名称

五、目录中品种的剂型

六、对备注栏中“注释”的说明

七、关于中药饮片

编辑本段第一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序号 品种名称 英文名称 剂型 备注

一、抗微生物药

(一)青霉素类

1 青霉素 Benzylpenicillin 注射剂

2 苯唑西林 Oxacillin 注射剂

3 氨苄西林 Ampicillin 注射剂

4 哌拉西林 Piperacillin 注射剂

5 阿莫西林 Amoxicillin 口服常释剂型

6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Amoxicillin and Clavulanate

Potaium 口服常释剂型

(二)头孢菌素类

7 头孢唑林 Cefazolin 注射剂

8 头孢氨苄 Cefalexin 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

9 头孢呋辛 Cefuroxim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注释1

10 头孢曲松 Ceftriaxone 注射剂

(三)氨基糖苷类

11 阿米卡星 Amikacin 注射剂

12 庆大霉素 Gentamycin 注射剂

(四)大环内酯类

13 红霉素 Erythromycin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4 阿奇霉素 Azithromycin 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

(五)其他抗生素

15 克林霉素 Clindamycin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6 磷霉素 Fosfomycin 注射剂

(六)磺胺类

17 复方磺胺甲恶唑 Compound Sulfamethoxazole 口服常释剂型

(七)喹诺酮类

18 诺氟沙星 Norfloxacin 口服常释剂型

19 环丙沙星 Ciprofloxacin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20 左氧氟沙星 Levofloxacin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八)硝基呋喃类

21 呋喃妥因 Nitrofurantoin 口服常释剂型

(九)抗结核病药

22 异烟肼 Isoniazid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23 利福平Rifampicin 口服常释剂型

24 吡嗪酰胺 Pyrazinamide 口服常释剂型

25 乙胺丁醇 Ethambutol 口服常释剂型

26 链霉素 Streptomycin 注射剂

27 对氨基水杨酸钠 Sodium Aminosalicylat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十)抗麻风病药

28 氨苯砜 Dapsone 口服常释剂型

(十一)抗真菌药

29 氟康唑 Fluconazole 口服常释剂型

30 制霉素 Nysfungin 口服常释剂型

(十二)抗病毒药

31 阿昔洛韦 Aciclovir 口服常释剂型

32 利巴韦林 Ribavirin 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注射剂

33 抗艾滋病用药 注释2

二、抗寄生虫病药

(一)抗疟药

34 氯喹 Chloroqui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35 伯氨喹 Primaquine 口服常释剂型

36 青蒿素类药物 注释3

(二)抗阿米巴病药及抗滴虫病药

37 甲硝唑 Metronidazol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三)抗利什曼原虫病药

38 葡萄糖酸锑钠 Sodium Stibogluconate 注射剂

(四)抗血吸虫病药

39 吡喹酮 Praziquantel 口服常释剂型

(五)驱肠虫药

40 阿苯达唑 Albendazole 口服常释剂型

三、麻醉药

(一)局部麻醉药

41 利多卡因 Lidocaine 注射剂

42 布比卡因 Bupivacaine 注射剂

43 普鲁卡因 Procaine 注射剂

(二)全身麻醉药

44 氯胺酮 Ketamine 注射剂

四、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一)镇痛药

45 芬太尼 Fentanyl 注射剂

46 哌替啶 Pethidine 注射剂

(二)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药

47 对乙酰氨基酚 Paracetamol 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

48 阿司匹林 Aspirin 口服常释剂型

49 布洛芬 Ibuprofen 口服常释剂型

50 双氯芬酸 Diclofenac 口服常释剂型、口服缓释剂型

51 吲哚美辛 Indometacin 栓剂

(三)抗痛风药

52 别嘌醇 Allopurinol 口服常释剂型

53 秋水仙碱 Colchicine 口服常释剂型

五、神经系统用药

(一)抗帕金森病药

54 金刚烷胺 Amantadine 口服常释剂型

55 苯海索 Benzhexol 口服常释剂型

(二)抗重症肌无力药

56 新斯的明 Neostigmine 注射剂

(三)抗癫痫药

57 卡马西平Carbamazepine 口服常释剂型

58 丙戊酸钠 Sodium Valproate 口服常释剂型

59 苯妥英钠 Phenytoin Sodium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60 苯巴比妥 Phenobarbital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四)脑血管病用药及降颅压药

61 尼莫地平Nimodipine 口服常释剂型

62 麦角胺咖啡因 Ergotamine and Caffeine 口服常释剂型

63 甘露醇 Mannitol 注射剂

(五)镇静催眠药

64 地西泮 Diazepam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六)其他

65 胞磷胆碱 Citicoline 注射剂

66 尼可刹米 Nikethamide 注射剂

67 洛贝林 Lobeline 注射剂

六、治疗精神障碍药

(一)抗精神病药

68 奋乃静 Perphenazi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69 氯丙嗪 Chlorpromazi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70 氟哌啶醇 Haloperidol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二)抗焦虑药

71 艾司唑仑 Estazolam 口服常释剂型

(三)抗抑郁药

72 阿米替林 Amitriptyline 口服常释剂型

73 多塞平Doxepin 口服常释剂型

七、心血管系统用药

(一)抗心绞痛药

74 硝酸甘油 Nitroglycerin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75 硝酸异山梨酯 Isosorbide Dinitrat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76 硝苯地平Nifedipine 口服常释剂型

(二)抗心律失常药

77 美西律 Mexiletine 口服常释剂型

78 普罗帕酮 Propafeno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79 普鲁卡因胺 Procainamide 注射剂

80 普萘洛尔 Propranolol 口服常释剂型

81 阿替洛尔 Atenolol 口服常释剂型

82 美托洛尔 Metoprolol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83 胺碘酮 Amiodaro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84 维拉帕米 Verapamil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三)抗心力衰竭药

85 地高辛 Digoxin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86 去乙酰毛花苷 Deslanoside 注射剂

(四)抗高血压药

87 卡托普利 Captopril 口服常释剂型

88 依那普利 Enalapril 口服常释剂型

89 硝普钠 Sodium Nitropruide 注射剂

90 硫酸镁 Magnesium Sulfate 注射剂

91 尼群地平Nitrendipine 口服常释剂型

92 吲达帕胺 Indapamide 口服常释剂型、口服缓释剂型

93 酚妥拉明 Phentolamine 注射剂

94 复方利血平Compound Reserpine 口服常释剂型

95 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 Compound Hypotensive 口服常释剂型

(五)抗休克药

96 肾上腺素 Adrenaline 注射剂

97 去甲肾上腺素 Noradrenaline 注射剂

98 异丙肾上腺素 Isoprenaline 注射剂

99 间羟胺 Metaraminol 注射剂

100 多巴胺 Dopamine 注射剂

101 多巴酚丁胺 Dobutamine 注射剂

(六)调脂及抗动脉粥样硬化药

102 辛伐他汀 Simvastatin 口服常释剂型

八、呼吸系统用药

(一)祛痰药

103 溴己新 Bromhexine 口服常释剂型

104 氨溴索 Ambroxol 口服常释剂型、口服溶液剂

(二)镇咳药

105 喷托维林 Pentoxyverine 口服常释剂型

106 复方甘草 Compound Liquorice 口服常释剂型、口服溶液剂

(三)平喘药

107 沙丁胺醇 Salbutamol 气雾剂、雾化溶液剂

108 氨茶碱 Aminophylline 口服常释剂型、口服缓释剂型、注射剂

109 茶碱 Theophylline 口服常释剂型、口服缓释剂型

九、消化系统用药

(一)抗酸药及抗溃疡病药

110 复方氢氧化铝 Compound Aluminium Hydroxide 口服常释剂型

111 雷尼替丁 Ranitidi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12 法莫替丁 Famotidi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13 奥美拉唑 Omeprazole 口服常释剂型

114 枸橼酸铋钾 Bismuth Potaium Citrate 口服常释剂型

(二)助消化药

115 乳酶生 Lactasin 口服常释剂型

(三)胃肠解痉药及胃动力药

116 颠茄 Belladonna 口服常释剂型、酊剂

117 山莨菪碱 Anisodami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18 阿托品 Atropi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19 多潘立酮 Domperidone 口服常释剂型

120 甲氧氯普胺 Metoclopramid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四)泻药及止泻药

121 开塞露 灌肠剂

122 酚酞 Phenolphthalein 口服常释剂型

123 蒙脱石 Smectite 口服散剂

(五)肝胆疾病用药

124 熊去氧胆酸 Ursodeoxycholic Acid 口服常释剂型

125 联苯双酯 Bifendate 口服常释剂型、滴丸剂

(六)其他

126 小檗碱(黄连素) Berberine 口服常释剂型

十、泌尿系统用药

(一)利尿药

127 呋塞米 Furosemid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28 氢氯噻嗪 Hydrochlorothiazide 口服常释剂型

129 螺内酯 Spironolactone 口服常释剂型

130 氨苯蝶啶 Triamterene 口服常释剂型

(二)良性前列腺增生用药

131 特拉唑嗪 Terazosin 口服常释剂型

十一、血液系统用药

(一)抗贫血药

132 硫酸亚铁 Ferrous Sulfate 口服常释剂型、口服缓释剂型

133 右旋糖酐铁 Iron Dextran 注射剂

134 维生素B12 Vitamin B12 注射剂

135 叶酸 Folic Acid 口服常释剂型

(二)抗血小板药

*(48) 阿司匹林 Aspirin 口服常释剂型

136 双嘧达莫 Dipyridamole 口服常释剂型

(三)促凝血药

137 凝血酶 Thrombin 外用冻干粉

138 维生素K1 Vitamin K1 注射剂

139 氨甲苯酸 Aminomethylbenzoic Acid 口服常释剂型

(四)抗凝血药及溶栓药

140 肝素 Heparin 注射剂

(五)血容量扩充剂

141 右旋糖酐(40,70) Dextran(40,70) 注射剂

十二、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

(一)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物

142 绒促性素 Chorionic Gonadotrophin 注射剂

(二)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143 氢化可的松 Hydrocortiso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44 泼尼松 Prednisone 口服常释剂型

145 地塞米松 Dexamethaso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三)胰岛素及口服降血糖药

1.胰岛素

146 胰岛素 Insulin 注射剂 注释4

2.口服降血糖药

147 二甲双胍 Metformin 口服常释剂型

148 格列本脲 Glibenclamide 口服常释剂型

149 格列吡嗪 Glipizide 口服常释剂型

(四)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

150 甲状腺片 Thyroid Tablets 口服常释剂型

151 甲巯咪唑 Thiamazole 口服常释剂型

152 丙硫氧嘧啶 Propylthiouracil 口服常释剂型

(五)雄激素及同化激素

153 丙酸睾酮 Testosterone Propionate 注射剂

154 甲睾酮 Methyltestosterone 口服常释剂型

(六)雌激素及孕激素

155 黄体酮 Progesterone 注射剂

156 甲羟孕酮 Medroxyprogesterone 口服常释剂型

十三、抗变态反应药

157 氯苯那敏 Chlorphenamine 口服常释剂型

158 苯海拉明 Diphenhydrami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159 赛庚啶 Cyproheptadine 口服常释剂型

160 异丙嗪 Promethazin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十四、免疫系统用药

161 雷公藤多苷 Tripterygium Glycosides 口服常释剂型

162 硫唑嘌呤 Azathioprine 口服常释剂型

十五、维生素、矿物质类药

(一)维生素

163 维生素B1 Vitamin B1 注射剂

164 维生素B2 Vitamin B2 口服常释剂型

165 维生素B6 Vitamin B6 注射剂

166 维生素C Vitamin C 注射剂

167 维生素D2 Vitamin D2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二)矿物质

168 葡萄糖酸钙 Calcium Gluconat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三)肠外营养药

169 复方氨基酸18AA Compound Amino Acid 18AA 注射剂

十六、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一)水、电解质平衡调节药

170 口服补液盐 Oral Rehydration Salts 口服散剂

171 氯化钠 Sodium Chloride 注射剂

172 葡萄糖氯化钠 Glucose and Sodium Chloride 注射剂

173 复方氯化钠 Compound Sodium Chloride 注射剂

174 氯化钾 Potaium Chloride 口服常释剂型、口服缓释剂型、颗粒剂、注射剂

(二)酸碱平衡调节药

175 乳酸钠林格 Sodium Lactate Ringer's 注射剂

176 碳酸氢钠 Sodium Bicarbonate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

(三)其他

177 葡萄糖 Glucose 注射剂

十七、解毒药

(一)氰化物中毒解毒药

178 硫代硫酸钠 Sodium Thiosulfate 注射剂

(二)有机磷酸酯类中毒解毒药

179 氯解磷定 Pralidoxime Chloride 注射剂

(三)亚硝酸盐中毒解毒药

180 亚甲蓝 Methylthioninium Chloride 注射剂

(四)阿片类中毒解毒药

181 纳洛酮 Naloxone 注射剂

(五)鼠药解毒药

182 乙酰胺 Acetamide 注射剂

十八、生物制品

183 破伤风抗毒素 Tetanus Antitoxin 注射剂

184 抗狂犬病血清 Rabies Antiserum 注射剂

185 抗蛇毒血清 Snake Antivenin 注射剂 注释5

186 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 注释6 十

九、诊断用药

187 泛影葡胺 Meglumine Diatrizoate 注射剂

188 硫酸钡 Barium Sulfate 干混悬剂 注释7 二

十、皮肤科用药

(一)抗感染药

*(13) 红霉素 Erythromycin 外用软膏剂型

*(31) 阿昔洛韦 Aciclovir 外用软膏剂型

189 咪康唑 Miconazole 外用软膏剂型

(二)角质溶解药

190 尿素 Urea 外用软膏剂型

191 鱼石脂 Ichthammol 外用软膏剂型

192 水杨酸 Salicylic Acid 外用软膏剂型

(三)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143) 氢化可的松 Hydrocortisone 外用软膏剂型

(四)其他

193 维A酸 Tretinoin 外用软膏剂型、凝胶剂

二十一、眼科用药

(一)抗感染药

194 氯霉素 Chloramphenicol 滴眼剂

*(20) 左氧氟沙星 Levofloxacin 滴眼剂

*(31) 阿昔洛韦 Aciclovir 滴眼剂

*(13) 红霉素 Erythromycin 眼膏剂

(二)青光眼用药

195 毛果芸香碱 Pilocarpine 注射剂、滴眼剂

196 噻吗洛尔 Timolol 滴眼剂

197 乙酰唑胺 Acetazolamide 口服常释剂型

(三)其他

*(118) 阿托品 Atropine 滴眼剂、眼膏剂

198 可的松 Cortisone 滴眼剂、眼膏剂

二十二、耳鼻喉科用药

199 麻黄碱 Ephedrine 滴鼻剂

200 氧氟沙星 Ofloxacin 滴耳剂

201 地芬尼多 Difenidol 口服常释剂型

二十三、妇产科用药

(一)子宫收缩药

202 缩宫素 Oxytocin 注射剂

203 麦角新碱 Ergometrine 注射剂

204 垂体后叶注射液 Posterior Pituitary Injection 注射剂

(二)其他

*(189) 咪康唑 Miconazole 栓剂

*(37) 甲硝唑 Metronidazole 阴道泡腾片剂、栓剂

二十四、计划生育用药

205 避孕药 注释8 编辑本段第二部分-中成药

序号 功能 药品名称 备注

一、内科用药

(一)解表剂

1 辛温解表 九味羌活丸(颗粒)

2 感冒清热颗粒

3 辛凉解表 柴胡注射液

4 银翘解毒丸(颗粒、片)

5 表里双解 防风通圣丸(颗粒)

6 扶正解表 玉屏风颗粒

(二)祛暑剂

7 解表祛暑 保济丸

8 藿香正气水

9 健胃祛暑 十滴水

(三)泻下剂

10 润肠通便 麻仁润肠丸(软胶囊)

(四)清热剂

11 清热泻火 黄连上清丸(颗粒、胶囊、片)

12 牛黄解毒丸(胶囊、软胶囊、片) 注释1

13 牛黄上清丸(胶囊、片) 注释2

14 清热解毒 双黄连合剂(颗粒、胶囊、片)

15 银黄颗粒(片)

16 板蓝根颗粒

17 清肝解毒 护肝片(胶囊、颗粒)

18 清热祛湿 茵栀黄颗粒(口服液)

19

复方黄连素片

(五)温里剂

20 温中健脾 附子理中丸(片)

21 香砂养胃丸(颗粒、片)

(六)止咳、平喘剂

22 散寒止咳 通宣理肺丸(颗粒、胶囊、片)

23 清肺止咳 蛇胆川贝液

24 橘红丸(颗粒、胶囊、片)

25 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

26 润肺止咳 养阴清肺丸

27 清肺平喘 蛤蚧定喘丸

(七)开窍剂

28 清热开窍 清开灵颗粒(胶囊、片、注射液)

29 安宫牛黄丸 注释3 30 化痰开窍 苏合香丸

(八)固涩剂

31 补肾缩尿 缩泉丸(胶囊)

(九)扶正剂

32 健脾益气 补中益气丸(颗粒)

33 参苓白术散(丸、颗粒)

34 健脾和胃 香砂六君丸

35 健脾养血 归脾丸(合剂)

36 滋阴补肾 六味地黄丸

37 滋阴降火 知柏地黄丸

38 滋肾养肝 杞菊地黄丸(胶囊、片)

39 温补肾阳 金匮肾气丸(片)

40 四神丸(片)

41 益气养阴 消渴丸

42 益气复脉 参麦注射液

43 生脉饮(颗粒、胶囊、注射液)

(十)安神剂

44 养心安神 天王补心丸(片)

(十一)止血剂

45 凉血止血 槐角丸

46 散瘀止血 三七胶囊(片)

(十二)祛瘀剂

47 活血祛瘀 血栓通注射液、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48 血塞通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

49 丹参注射液

50 益气活血 麝香保心丸 注释4

51 理气活血 复方丹参片(胶囊、颗粒、滴丸)

52 血府逐瘀丸(胶囊)

53 滋阴活血 脉络宁注射液

54 化瘀宽胸 冠心苏合丸(胶囊、软胶囊)

55 速效救心丸

56 地奥心血康胶囊

57 化瘀通脉 通心络胶囊

(十三)理气剂

58 疏肝解郁 丹栀逍遥丸

59 逍遥丸(颗粒)

60 疏肝和胃 气滞胃痛颗粒(片)

61 胃苏颗粒

62 理气止痛 元胡止痛片(胶囊、颗粒、滴丸)

63 三九胃泰颗粒

(十四)消导剂

64 消食导滞 保和丸(颗粒、片)

(十五)治风剂

65 疏散外风 川芎茶调丸(散、颗粒、片)

66 祛风化瘀 正天丸(胶囊)

67平肝息风 松龄血脉康胶囊

68 祛风通络 华佗再造丸

(十六)祛湿剂

69 消肿利水 五苓散(胶囊、片)

70 益肾通淋 普乐安胶囊(片)

71 化瘀通淋 癃闭舒胶囊

40 扶正祛湿 尪痹颗粒(片)

73 化浊降脂 血脂康胶囊

二、外科用药

74 清热利湿 消炎利胆片(颗粒、胶囊)

75 清热消肿 马应龙麝香痔疮膏 注释5

76 清热解毒 季德胜蛇药片

77 连翘败毒丸(膏、片)

78 如意金黄散

79 通淋消石 排石颗粒

80 软坚散结 内消瘰疬丸

三、妇科用药

(一)理气剂

81 养血舒肝 妇科十味片

82 活血化瘀 益母草膏(颗粒、胶囊、片)

(二)清热剂

83 清热除湿 妇科千金片(胶囊)

(三)扶正剂

84 养血理气 艾附暖宫丸

85 益气养血 八珍益母丸(胶囊)

86 乌鸡白凤丸(胶囊、片)

87 滋阴安神 更年安片

(四)散结剂

88 消肿散结 乳癖消片(胶囊、颗粒)

四、眼科用药

(一)清热剂

89 清热散风 明目上清片

(二)扶正剂

90 滋阴养肝 明目地黄丸

五、耳鼻喉科用药

(一)耳病

91 滋肾平肝 耳聋左慈丸

(二)鼻病

92 宣肺通窍 鼻炎康片

93 清热通窍 藿胆丸(片、滴丸)

(三)咽喉病

94 化痰利咽 黄氏响声丸

六、骨伤科用药

95 活血化瘀 接骨七厘片

96 伤科接骨片

97 云南白药(胶囊、膏、酊、气雾剂)

98 活血通络 活血止痛散(胶囊)

99 舒筋活血丸(片)

100 颈舒颗粒 注释6

101 狗皮膏

102 补肾壮骨 仙灵骨葆胶囊

编辑本段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说明 概述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说明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两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部分。本目录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以下简称《药物目录·基层部分》)。

一、目录的构成

《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3部分。

目录后附有索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为中文笔画索引、中文拼音索引和英文索引;中成药为中文笔画索引、中文拼音索引。

二、目录的编排

除在“备注”一栏标有“注释”的药品外,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按药品品种编号,不同剂型同一主要化学成分或处方的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号;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的涵义。

三、目录的分类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

四、目录中品种的名称

除在“备注”一栏标有“注释”的药品外,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国际非专利药名称(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中表达的化学成分的部分,剂型单列。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不同酸根或不同盐基的化学药品,均属于《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的药品;中成药采用药品通用名称。

五、目录中品种的剂型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剂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制剂通则”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标注的为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的口服常释剂型包括口服普通片剂、肠溶片、分散片,硬胶囊、肠溶胶囊、软胶囊(胶丸);口服缓释剂型包括缓释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外用软膏剂型包括软膏剂、乳膏剂;注射剂包括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注射用浓溶液。剂型编排的先后次序无特别的涵义。

中成药的剂型不单列,以“药品名称”栏中标注的为准。

六、对备注栏中“注释”的说明

(一)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注释1:目录第9号“头孢呋辛”包括头孢呋辛酯。

注释2:目录第33号“抗艾滋病用药”是指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的药品。

注释3:目录第36号“青蒿素类药物” 是指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修订稿)》中所列的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复方制剂、联合用药的药物和青蒿素类药物注射剂。

注释4:目录第146号“胰岛素”是指动物源胰岛素,包括短效、中效、长效及预混胰岛素。

注释5:目录第185号“抗蛇毒血清”包括抗蝮蛇毒血清、抗五步蛇毒血清、抗银环蛇毒血清、抗眼镜蛇毒血清。

注释6:目录第186号“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是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

注释7:目录第188号“硫酸钡”包括Ⅰ型、Ⅱ型。

注释8:目录第205号“避孕药”是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避孕药。

(二)中成药

注释

1、注释

2、注释6:目录第12号“牛黄解毒丸(胶囊、软胶囊、片)”、第13号“牛黄上清丸(胶囊、片)”、第100号“颈舒颗粒”处方中的“牛黄”为人工牛黄。

注释3:目录第29号“安宫牛黄丸”处方中的“麝香”为人工麝香,“牛黄”为天然牛黄、体内培植牛黄或体外培育牛黄。

注释

4、注释5:目录第50号“麝香保心丸”、第75号“马应龙麝香痔疮膏”处方中“麝香”为人工麝香,“牛黄”为人工牛黄。

七、关于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的国家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部颁标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颁标准收载的药材及饮片标准。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第14篇:基本药物自查报告

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湖卫[2012]169号文件的要求,对我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

我院共配备了国家基本药物215种,省增补品种105 种,过渡期品种 30种,其它药品品种 95种,基本药物按要求配备。我院有健全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务人员合理使用药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为了进一步督查、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情况,4月份对医院本部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基本药物销售情况不乐观,剔除社区站点的药品销售金额,医院本部的基本药物销售金额仅有25.8%。查找原因主要有两点:

1、采购部门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不严,对临床用药监管不到位。

2、由于我院以肛肠专科为特色,主要收治肛肠病人,因为治疗肛肠病的基药比较少,有很多肛肠专科用药只能从全品种中采购(如肛泰软膏、普济痔疮栓等),造成基本药物销售金额低。

针对上述情况,院部非常的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调整部分药品的采购,停用部分全品种,加大基本药物的使用,并由医务科下发通知,采购中心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监管,根据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随时调整药品品种,力争基本药物使用销售金额达到省厅要求。

湖州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中心

2014-05-06

第15篇: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下一步如何走

在基层实施数年之后,基本药物制度进入新的阶段。从今年5月1日起,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正式实施,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同步展开。目前,一些地方已启动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的准备工作,《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即将出版,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也在进一步听取意见,准备出台。

日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对涉及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及药物政策等诸多环节的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不会松动

在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发布之后,基本药物制度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依然是继续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生产企业、招采合

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措施。

但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并非所有的基本药物都只能采用双信封招标采购。“根据2012年版目录的品种分类与分析,多数基本药物应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但是对目录中的部分品种,还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购方式。”他举例说,比如对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独家品种,也可探索以省(区、市)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价格。

基本药物采购应提高质量门槛

随着一些地区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的启动,双信封中有关质量与价格的争论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双信封招标制度,是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将招企业、招数量、招质量、招价格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机制,即参加招标的药品先通过考核质量的技术标评审,合格后进入商务标评审,然后在商务标评标中以竞价确定中标。通过双信封招标制度等方式,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形成合理采购价格。

“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并不意味着降低质量门槛,还是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去年年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明确要求,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规定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如果有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生产企业的产品参与投标,其他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企业的同种产品,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

他表示,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鼓励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有利于鼓励优势企业尽快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提升基本药物质量;有利于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应当在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中,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采购方案,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提高经济技术标评审的“质量门槛”,发挥新修订药品GMP在双信封评价办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只有经济技术标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同时,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供应及时。

回款率和配送率将成重要考核指标

在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过程中,基层机构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是部分基本药物供应或者配送不到位,导致老百姓就医受到影 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基本药物配送原则上由中标生产企业自行委托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直接配送。今后,相关部门将重点做好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服务,并将配送到位率和回款率纳入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考核指标。此外,考虑到邮政等物流行业服务网络覆盖面广的优势,有关部门将支持其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参与药品配送。

对于不能按时履约的企业,这位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他介绍,深化医改以来,各地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以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为支撑,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诚信管理,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竞价,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补充说,根据前几年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来看,由于定价、原料供应、配送成本、环境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基本药物长期短缺现象由来已久。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已经逐步形成了短缺药品供应部门协调机制,其中,对于部分短缺基本药物以试点开展招标定点生产方式保障供应。5月下旬,基本药物招标定点生产第一批试点品种清单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基本药物使用将纳入考核

在2013年卫生工作安排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明确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是重点工作之一。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即将出台,《办法》将对医院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提出政策要求。

他说,《办法》将结合基层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进展,明确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和金额。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增补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50%,其中,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应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这位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将建立明确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绩效的重要内容,并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记者了解到,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目前也已基本完成编审工作,近期将出版发行。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录》、《指南》和《处方集》是3个基础性技术文件。2012年版《指南》和《处方集》的出版,对于指导药品采购,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都将发挥积极作用。各地应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基本药物知识培训,规范处方行为,并将合理用药作为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强化药学人员在处方审核或点评等临床药学服务工作中的作用,重点增强基层药学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各地药品增补将严格控制

由于医疗机构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之外,也允许使用省增补药品,如果增补药品过多,无疑将影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导作用的发挥,甚至出现架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分析认为,随着新版目录的实施,今后各地增补药品的数量应该总体回落。

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门下发了《基层药品增补“回头看”工作方案》,在今年4月~6月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今后,各地为适应基层防治需求,自行增补的药品品种(包括规格、剂型)都将严格管理。要按照“十二五”医改的部署要求,坚持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不得将权限下放到市(地)、县(市、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控制增补数量和品种,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各项政策。

新目录推动完善药物政策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稳固公益性的管理体制、长效性的补偿机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以及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通过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促进医保、医药、医疗互联互动,增加和扩大医改成效。同时,不断完善国家药物政策。

“基本药物目录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龙头,2012年版目录实施后,对于完善国家药物政策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这位负责人介绍,新版目录增加了品种数量,优化了目录结构,增加了妇女儿童适宜品种和剂型等,将促进基本药物公平可及;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通过全品种覆盖抽验、全过程电子监管等方式,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各地在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过程中,把企业通过新修订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鼓励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优势企业尽快通过新修订GMP认证,提升基本药物质量,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支持优质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培训教育,规范处方行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基层药学人员素质。此外,还要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稳定的基本药物筹资机制,完善药品定价、报销等政策,丰富和创新药物政策内涵,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

第16篇:基本药物制度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未来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已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对于中药饮片部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价格管理、报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保证群众能够获得基本用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围绕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和重点疾病,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积极组织开展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的药品成本效益和药物经济学等分析评估,遴选国家基本药物,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用药。

(2)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机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积极运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科研机构及制药企业开发并生产疗效好、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避免低水平重复生产和盲目生产。完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基本药物正常生产供应。

(3)建立基本药物集中生产配送机制。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采用简易包装和大包装,降低基本药物的生产成本;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配送系统,减少基本药物流通环节。

(4)建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制度。根据诊疗范围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制定治疗指南和处方集,建立基本药物使用和合理用药监测评估制度,加强临床用药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5)强化基本药物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强化医药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明确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基本药物质量考核评估制度。

(6)完善基本药物支付报销机制。政府卫生投入优先用于基本药物的支付,不断扩大医疗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基本药物的支付报销比例,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可及性。

(7)完善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机制。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基本药物价格监测管理体系,降低群众负担。

第17篇: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洪泽县中医院基本药物配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我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我院用药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根据临床实际和群众用药需要,按规定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同时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要求,加强对中心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2、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我院其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通用名品种数占基本药物目录(含省增补药物)通用名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70%。

3、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每月进行一次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督促和监督其使用基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4、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所有基本药物购进必须在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进

行采购使用,基本药物价格按招标平台上零售价执行。销售基本药物的金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总金额的比例要力争在现有基础上提升5个百分点。

5、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6、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7、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医院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18篇: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根据《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4年10月开始,我中心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7年10月13日起采购药物必须符合“两票制”一是保证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二是净化药品流通环境,降低虚高价格。三是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二、工作任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基本药物报销及保障措施等。 1.成立我中心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日常工作。 2.国家基本药物的目录管理

国家已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有中西药307种。山东省增补目录药品210种,共计517种。我中心按照要求配备使用,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将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 3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特提供为患者,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我中心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制定药物分类使用和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度。按照国家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定,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4国家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

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必须进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所有药物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实施步骤

1.及时盘点,分类管理。每季度对库存药物进行盘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采购非基本药物。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提高对基本药物的掌握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3、网上采购,基本药物实行以省文单位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我中心将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

4、根据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的”两票制”制度,在入库验收时,必须验明票、帐、货三者一致,不仅要向其配送基本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发票、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其印章的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两张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相关内容相印证,保证药品可追溯性。5.监督检查,我中心将按照要求,对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促进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公示告知制度,设立药物价格公示栏,公开基本药物价格,接受患者和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6.加大舆论宣传。制定宣传标语、宣传栏等,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知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使用基本药物、首选基本药物的浓厚氛围。

7.总结完善。我中心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梳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部门,并进一步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工作。

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1月3号

第19篇: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配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我中心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坚持全面配备、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规定,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同时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要求,加强对中心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2、合理实施临时用药政策,加强临时用药管理。为保证突发事件、急诊抢救、专科治疗的配药需要。

3、加强中心临床用药管理,督促和监督其使用基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4、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5、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基本药物购进严格按照山东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按照零利润销售。

6、及时公布中心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中心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7、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8、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处方评价管理制度,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的科室与医生,参照中心不合理用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20篇:基本药物工作总结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我院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2010年8月实行网上采购基本药物以来,共发出订单51张,采购品种达1097种,涉及金额达100万元以上,订单执行总到货率为80%;最短的配送时间一天到货,平均到货时间为三天,总体运行良好;现在包括乡村医生用药我院共有基本药物485种,根据卫生局医改办统一部署,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精神,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医改措施落实到位

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基本药物知识,并利用开早会、科主任会、乡村医生例会,积极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对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保障群众安全用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要求一线医务工作者及药房工作人员要吃透文件精神,更新观念,正确引导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明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医院利用各种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如悬挂基本药物宣传横幅、利用集市组织人员发放宣传资料,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二、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

自2010年8月1日始,我院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把国家基本药物名单打印成册,分发到每一位医生手中,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并在公示栏悬挂基本药物公示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2011年4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选定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并按照规定确定配送企业,最终确定本院药品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配送关系。认真把握单位用药规律,保持合理的药品库存,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及时准确通过采购平台发送订单需求,减轻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成本负担; 加强与配送企业的沟通,改变医务工作者的用药习惯,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正确使用水平。

截止到2011年12月20日,我院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目录,做到每一样药品的采购能够立足患者用药需求,先做用药审批计划报院药事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购货、验收、入库,不积压库存、不超范围使用,药库工作人员与临床科室密切配合,经常交流在药品流通中出现的问题,合理解决。

总之,自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确实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价格明显下降,今后我们将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立足市情,保证我院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

《医院基本药物达标整改措施.doc》
医院基本药物达标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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