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工作总结

2020-03-03 05:39: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2013年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一)强力推进县级医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1)规范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及时召开相关负责人会议,布置相关工作,促进网上配送关系的确定,要求三家县级医院从3月起所有药品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不得擅自标外采购、网外采购。规定《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占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70%;第一质量类型药品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总采购金额的40%;统计3-11月份三家县级医院共从省平台采购4198.6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采购2687.3万元、县中医院1212.6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298.7万元;配送率分别为98.47%、94.57%、95.50%;《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药品采购金额占总金额比例分别为:98.32%、98.89%、98.14%;抗菌药物所占比例分别为31.03%、30.91%、39.74%;第一质量类型药品所占比例分别为35.92%、27.27%、15.35%。

(2)完善应急备案药品采购。要求三家县级医院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应急与备案采购的通知》(卫药秘〔2013〕61号),认真落实好医院应急、备案药品的采购。统计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二院应急、备案药品总采购比例分别为:0.2%、1.9%、0.6% ,没有超过8%的比例标准,并及时挂网公示。

(3)积极开展督查工作。8月对三家县级医院药品网上采购配送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通报《2013年上半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情况的通报》(卫农秘〔2013〕101号)。

(二)继续加强完善基层基本药物制度管理。

(1)加强审核和通报力度。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对部分乡镇卫生院主要滥用药品实行预警管理的通知》卫农秘〔2013〕29号文件,卫生局在每月

1、15日统一审核递交药品申请单时,根据2012年同期采购数据,按照下降不少于50%的幅度,限定2013年各单位各预警药品品种的月平均采购量;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量实行月通报制度。

(2)加强药品使用管理。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监管平台监测各卫生院药品采购、使用动态,对使用异常药品实行预警并在省平台上控制采购量。2013年全县基层医疗机构1-10月共通过平台采购药品金额为1695.4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采购金额为

1047.8万元,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村卫生室为647.6万元,同期比上涨13.9%。

(3)完善基本药物考核工作。2013年将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常用药品保障和村卫生室采购量等情况纳入到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内容中,进一步细化量化基本药物考核工作。

二、2014年工作计划

1、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根据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做好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加大基本药物临床合理用药培训指导力度,积极开展新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基层培训工作,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继续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药品,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网上统一集中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和合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乡镇卫生院加强对卫生室督查管理,严禁有网外采购标外药品现象。

3、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按照《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应急采购预案》和《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应急与备案采购的通知》完善应急采购制度,健全各级医疗机构的应急药品采购管理,确保各医疗机构临床药品供应配送不断档。同时要加大对药品配送公司监管力度。

基本药物工作总结

基本药物工作总结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实施基本药物工作总结[1]

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上半年基本药物监管工作总结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

基本药物情况

基本药物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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