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债券自查报告

2020-08-31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关于用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申请

关于用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申请

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定向承销发行湖北省政府置换债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现申请使用政府债券,置换我单位原政府性存量债务

万元,其中:公益性债务

万元、收益性债务

万元。我单位承诺履行好以下义务和责任:

1、在债务置换前,自觉结清债务的全部利息。

2、积极协调原债权人,按时签订三方债务债权解除协议。

3、与县财政局签订转借协议,按时归还债券资金的本金及利息。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2015年

推荐第2篇:置换申请书

篇1:置换申请书

置换申请书

湖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制 意向置换人承诺书

鉴于:

本意向置换人向湖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挂牌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名称)置换申请,兹就有关情况作如下承诺:

1、我方接受本项目公告信息所载的全部置换要求。本意向置换人参与此次置换行为已经内部决策批准。

2、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符合交易机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意向置换人条件的规定。

3、我方已如实填写置换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并对以上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4、本置换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作出不予撤回或变更。我方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置换规则。

5、我方如有违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置换规则,自行承担有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意向置换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意向置换人简况 篇2:置换申请报告

路桥建设资产置换操作方案

一、交易内容

将路桥建设持有的萨那办事处和也门办事处资产与中国路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香港”)持有的北京东环广场a座写字楼4-9层的物业(以下简称“东环物业”)进行置换。集团对东环物业的投资成本约为3.4亿元人民币,目前萨那办事处和也门办事处的帐面净资产约为2.7亿元人民币。交易方式为路桥建设将萨那和办事处全部转让给总公司,另外再向总公司支付7000万元人民币,总公司将东环物业转让给路桥建设。由于东环物业目前有路桥香港持有,所以无法直接置换,而需将持有东环物业的中怡公司转让给集团,由集团与路桥建设交易;或由路桥香港与路桥建设进行交易,将海外办事处先换给路桥香港,然后再转给集团公司。(具体的方案讨论请见“

四、具体操作方案”)

二、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意义

1、总公司通过该次交易可以部分套现,而且仍可享有东环物业的收益 假设路桥建设以3.4亿元的价格买下中怡公司(路桥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持有的东环广场;除去用于置换的萨那、也门办事处,总公司可即时套现7000万元。由于总公司同时持有路桥建设71.42%的股份,所以置换后总公司对东环物业仍享有控制性权益。另外,路桥建设目前的市盈率约为80倍,这也就意味着东环广场的利润在国内市场上可以按80倍的价格发售,而由香港路桥持有显然无法最大限度地体现该项资产的价值。所以该次置换对总公司总体上来说是有利的。

2、资产置换是目前普遍采用的使上市公司能够健康发展的方式之一

由于上市公司在市场上属于稀缺资源,所以保持上市公司的“造血”功能 十分重要。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是目前在国内资本市场上普遍采用的使上市公司能够健康发展的方式之一,即通过置换优质资产,减持不良资产,而保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对路桥建设来说,1998年进行股份制改造时进入股份公司的萨那办事处现在的经营状况不容乐观,盈利能力较差。而东环广场作为东二环附近的新兴物业,目前入住率较高,租金收入比较稳定,可以对上市公司构成利润支撑。所以,我们拟通过比较通行的资产置换的方式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

3、全部用现金收购不利于股份公司的发展

路桥建设以萨那、也门办事处和1.6亿元现金为代价,增持东环广场这项资产,这种交易方式比单纯付现更有利于股份公司的发展。路桥香港购买东环广场的成本价格为港币3.4亿元,按照30年折旧年限计算,年度折旧额为1133万元,年度租金收入按2500万元计算,则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4%[=(2500-1133)万元/34000万元]。路桥建设目前的净资产收益率约为10%,这也就意味着公司的现金只能用于收购净资产收益率在10%左右的资产,才不会拖低公司整体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而东环广场测算的收益率显然低于公司平均的收益水平,所以如果用现金出资明显对路桥建设的发展不利,而总公司作为路桥建设的大股东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4、可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

东环广场如果按照30年折旧,按照年度租金收益2500万元测算,该项资产的净资产收益率约为4%(如前计算),而现有的萨那、也门办事处的净资产收益率为-22%,明显低于东环物业的收益水平。置换后将使路桥建设的资产质量得到改善,有助缓解公司的利润压力,而且由于东环物业主要是现金收入,所以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总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也将从路桥建设的发展中获益。

5、有利于上市公司再融资

路桥建设的前次募集资金尚有16,000万元未使用,如果该次资产置换能够 得到总公司的首肯,并且操作成功的话,所募集资金就可以全部使用完毕。而且由于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资产质量都较好,这样上市公司就可以通过增资发行的方式在资本市场上再融资,以利路桥建设的长足发展。

三、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可行性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事宜的通知》 (上证上字[2000]105号文)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近日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的报备方式将由向中国证监会‘事前报备’改为‘事后报备’,即上市公司董事会在通过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决议后,可直接向本所报送相关文件,履行相应手续,并刊登董事会决议。在董事会决议披露后,上市公司再将有关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所以路桥建设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并不需要在事前报证监会审批,手续上比照以前大为简化。

2、置换后,股份公司100%持有中怡公司,可以并入股份公司的报表。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认定标准,持股比例在50%以上、可以合并报表的对外投资不受《公司法》规定的“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50%”的限制。

3、该项交易在操作时就相关问题需要得到外经贸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但经与公司律师和财务顾问共同讨论,发现不存在实质上的法律和政策障碍。长期以来,总公司一直与上述政府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所以该项交易如果能得到总公司的大力支持,一定会加快该项交易的操作进程。

四、具体操作方案讨论

(一)方案一:

1、主要操作思路简述

(1)路桥香港将中怡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集团公司;

(2)路桥建设与集团公司进行交易,将其两个海外办事处的资产与集团公司持有的中怡公司100%的股权进行置换;

2、需要履行的手续或需要解决的问题

(1)集团公司持有中怡公司的行为需要得到外经贸部的批准; (2) 集团公司将中怡公司转让给路桥建设需要外经贸部批准;

(二)方案二:

1、主要操作思路简述

(1) 路桥建设将海外办事处置换给路桥香港; (2) 路桥香港将海外办事处转让给集团。

2、需要履行的手续或需要解决的问题

(1) 路桥香港持有海外办事处需要得到外经贸部的批准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其他审批部门及有关申报文件 1.财政部,需要经外经贸部审核或批准的事项有:

(1) 本次资产置换所涉及资产的评估立项和评估结果的确认; (2) 有可能,本次资产置换作为境外国有资产的重大运营决策事项需要报财政部备案或审批。(视中路香港公司、路桥建设的资产相对规模而定)

2.港澳办。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如政治、外交等因素影响,本次资产置换文件抄送予港澳办即可。

(四)本次资产置换需完成的主要程序有:

1.路桥建设董事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对有关事宜进行认证并出具意见;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次资产置换所涉及资产进行评估。

2.签署《资产置换协议》或草签《资产置换协议》(草案),公告。

3.路桥建设董事会就有关事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路桥建设监事会对其董事会履行诚信义务情况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

4.路桥建设董事会应当在形成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将该决议及中介机构和监事会的意见一并公告。同时,向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管办报送下列备案材料(监管机构要求补充有关材料的,路桥建设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及时补充并作出公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路桥建设董事会就本次资产置换事宜的书面报告; 路桥建设董事会关于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的承诺和具体实施方案; 路桥建设董事会决议副本; 本次资产置换的公告副本; 资产置换协议或协议草案; 路桥建设控股股东关于准备长期持有路桥建设股份的声明;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置换资产的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出具的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财务顾问报告;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5.路桥建设股东大会就有关事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路桥建设董事会应就本次资产置换后是否产生关联交易或形成同业竞争等问题向股东大会提交单独议案。同时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意见;

6.路桥建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资产置换计划:

(1) 在路桥建设办理上述程序的过程中,路桥集团、中路香港公司、中怡 公司同时履行其内部审批程序,如作出董事会决议等; (2) 文件分别报送财政部、外经贸部(抄送港澳办),分别获得其资产评估 立项、评估结果的确认批文及对本次资产置换行为的审核批复; (3) 办理过户手续。

7.本次资产置换手续完成后,律师事务所对实施结果出具法律意见,路桥建设应将该法律意见与过户手续完成情况一并及时公告;

8.在股东大会作出有关本次资产置换决议九十日后仍未完成有关手续时,路桥建设应立即将实施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此后每三十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完成有关本次资产置换的过户手续。

9.路桥建设在实施本次资产置换后,应当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保证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在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六个月内,路桥建设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证监发〔1999〕4号)第

(二)至

(四)项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管办报送规范运作情况的报告。篇3:置换担保财产的申请书

置换担保房产的申请书 尊敬的xx法官:

原告xxx在诉被告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提出了诉讼保全,查封、冻结了被告xxx位于xx市xx区xx路“xx”房产一套(x房地字第xx号)、被告xx在xx区“xx花园”房屋一套(x房地字第xx号),并冻结了被告的部分银行帐户。为此,原告xx(身份证号:xx)用自有的位于xx市xx区xx路“xx花园”房屋一套(x房地字第xx号)与位于xx区“xx”房屋一套(x房地字第xx号)提供担保。 鉴因,上述担保财产中的 房屋在原告在提供担保前已与他人形成了买卖关系,而今原告在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期限将至。为避免原告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肯请准许用 房产置换为本案的担保物,并对原告之前用以担保的 房屋予以解封为盼!

申请人: 申请人: 新担保人: 年月日

推荐第3篇:置换合同

广告实物置换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购得甲方,作为合作方,乙方愿意提供自身所有广告资源价值元(大写:)的广告作为置换,使用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0日。

三、甲乙双方通过本合同所置换的广告资源,服务方面视同其他广告客户。乙方购车同样视同普通客户待遇

四、双方互开发票。

五、未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单方取消协议;如果发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有争议,则自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一方可诉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推荐第4篇:词语置换

词语置换题巧解示例

语文试卷第六大题主要是从宏观角度考查学生语言综合运用与表达能力,是命题者的一块创新试验田。综观2007年高考试卷的第六大题,只有安徽卷第18小题是回归语言文字本身从微观角度来考查学生对词语语境义理解的,这种词语置换题目命题角度别具匠心,是2007年高考语文试卷中的一个亮点。

〖考题回放〗(2007年安徽卷)

18、“雪藏”是近年产生的新词。根据它在下列各句中的意思,分别用一个词语置换。(每处不超过4 字)

①某歌星多年前因直言而“得罪”公司经纪人,从此被公司“雪藏”不知双方才能握手言和。

②为确保最后一场小组赛能尽遣精锐上场,该队正在考虑明天与法国队交手时雪藏部分主力。

③这个原先颇有一定知名度的乡镇企业,在雪藏了五六年后,一举跻身“中国百强企业”之列。

分析:本题从微观角度考查了语言应用能力,能力层级为D级。所选词语“雪藏”是近来网络媒体上出现的新词,并非学生所熟知,其义在《现代汉语辞典》中“常用义项”中很难查到其意义。本题选材鲜活,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更富有时代特色。命题者要求学生在语境下对新词进行合理的置换是有一定难度的,这需要学生平时阅读有大量的积累和准确的积累。本题还考查了学生在信息时代知识的阅读层面,很好地体现了新课标的理念。

参考答案:①搁置不用;②有意保留或掩蔽;③隐没无闻。

〖解题技巧〗

置换词语看似简单,但所选词语是学生陌生的,且意义不是具体的,应该根据语境来判断,解答这种题目,基本方法为:

1、语境猜测法:遵循“词不离句”的语境原则,先研读语句,理解语境的主要内容,然后根据句子大意来猜测。

2、近义词联想法:置换词语时,我们不妨联想所有与之意义相近的词语,然后加以优劣比较。

3、综合分析法:理解词义,不妨从其构词特点、语法特点和修辞特点综合分析,同时还要借助上述两种方法来解答。

另外,我们在复习时要适当积累一些网络媒体或杂志上常用的具有多义的新词,如:下课、下岗、出局、登陆、另类、挂牌、首发、转型、在线、作秀、拐点、解读、人气、破解、忽悠、抢滩、含金量、双刃剑、不归路、新新人类等等。

总之,置换词语不能望文生义,想当然,一定要根据语境仔细推敲其替换的准确性。

〖拓展演练〗

1、“下岗”一词我们耳熟能详,请根据它在句中的意思,分别用一个词语置换,不超过5 字。

(1)在小品《昨天·今天·明天》中,赵本山上场的一句“如今我的两颗门牙也光荣下岗了”把电视机前的我逗乐了。

(2)自从“三农”惠民政策出台后,原来泥腿子出身的他在城镇结合部建立了一家民营企业,给一些城市下岗职工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

(3)单位采取末位淘汰制后,原来那些“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时时都面临着下岗的危险。

2、根据语境猜测下列加点网络新词汇的意思,请用一个词语来置换。(不超过4 字)

(1)我顶不住了,你们继续,我先闪了。

(2)GG给了我一枚超闪的钻戒,好兴奋哟。

3、下列各句中加点的熟语可以与括号内的成语互相置换的一项是()

A、“3.15”消费日,当听说工商人员要来商城进行执法检查时,不少商家纷纷关门大吉,这各“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的做法不正证明他们心中有鬼吗?(欲盖弥彰)

B、美英两国扛着“消灭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维护世界和平”两块牌子,以武力干涉伊拉克内政,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不过借此掩人耳目而已。(别有用心)

C、企业转制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改革,但我们有些执行者却因从中遇到了某些问题而对这一改革前景产生了怀疑,这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思想才是改革的最大阻力。(目无全牛)

D、还大自然以蓝天、青山、绿水是所有环保人士的心声,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在利欲的驱使下,不法分子的肆意破坏,却日益加剧环境的污染。(事与愿违)

参考答案:

1、(1)脱落;(2)失去工作;(3)解聘。

2、(1)避让或离开;(2)绚丽夺目。

3、答案为C。“目无全牛”多比喻技艺达到了极其纯熟的地步,得心应手的境界。不能用于没有全局观念或“不见泰山”。此处可改为“目光如豆”

推荐第5篇:置换协议书

置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伯岗乡小城镇建设的需求,甲、乙双方就乡政府西面,生活水泥路西侧的土地房屋置换达成以下共识。

一.现状情况:

1:甲方在生活水泥路西侧,生活土路南侧有南北7米宽,东西15米长的一块地皮,其中有房屋一间约16.5平方米。

2.乙方其生活水泥路的西侧,东西方向生活路的北侧有一东西长25米,南北宽7米的一块地皮(生活小土路最窄处3.5米除外)

二.置换条件

甲、乙双方除土地置换外,乙方再拿出一千元现金作为甲方在其地皮上的房屋补偿。

三.置换意项

就此达成协议后,甲、乙双方各自建房或作它用,任何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行为。否则,自觉自愿地承担对方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经济损失的两

倍作为赔偿。

四.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的内容,友好相处,互帮互助。以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

口再提此事,互无纠纷。此协议双方当事人见证人

签字生效,永不反悔。

五.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各个持一份,两位见证人

各持一份,均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签字后生效。

六.此项协议特此约:、、

为证明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推荐第6篇:置换问题

置换问题

置换问题主要是研究把有数量关系的两种数量转换成一种数量,从而帮助我们找到解题方法的一种典型的应用题。 解答置换问题应注意以下两点:

1、根据数量关系把两种数量转换成一种数量,从而找出解题方法;

2、把两种数量假设成一种数量,从而找出解题方法。(鸡兔同笼)

例一:

20千克苹果与30千克梨共计132元,2千克苹果的价钱与2.5千克的梨的价钱相等,求苹果和梨的单价。

1、6只鸡和8只小羊共重78千克,已知5只鸡与2只小羊一样重,每只鸡和小羊各重多少千克?

2、商店里有甲种钢笔和乙种圆珠笔,已知2支钢笔的价钱与5支圆珠笔的价钱相等,老师买了4支钢笔和6支圆珠笔,共付72元,每支钢笔和每支圆珠笔各多少元?

3、用两种汽车运货,如果2辆大汽车的载重正好等于3辆小汽车的载重,且5辆大汽车和6辆小汽车一次共运54吨货,求每辆大汽车比每辆小汽车多装几顿货?

1 例二:

百草园小学买来图画书、科技书和文艺书共456本,其中科技书是图画书的1.2倍,文艺书比科技书多31本,三种书各买了多少本?

1、某站运来西红柿和黄瓜共重1660千克,已知运来的西红柿比黄瓜的3倍少60千克,某站运来的西红柿和黄瓜各多少千克?

2、一条公路长72千米,由甲、乙、丙三个修路队共同修完,甲队修的千米数是乙队的2倍,丙队修的千米数比甲队少3千米,甲、乙、丙三队各修多少千米?

3、糖果店卖的水果糖、奶糖、巧克力糖有如下关系:买1.5千克奶糖的钱和买2.4千克水果糖的钱是相等的;买2千克巧克力糖的钱和买3千克奶糖的钱相等。如果买4.5千克巧克力糖的钱,可以买几千克水果糖?

2 例三:

一件工作甲做5小时以后由乙来做,3小时可以完成;乙做9小时以后由甲来做,也是3小时可以完成。那么甲做1小时以后乙来做,几小时可以完成?

1、小明去买同一种笔和同一种橡皮,所带的钱能买8支笔和4块橡皮,或买6支笔和12块橡皮。结果他用这些钱全部买了笔,请问他能买几支?

2、一辆卡车最多能装载40袋大米和40袋面粉,或者载10袋大米和100袋面粉。现在卡车上已载有20袋大米,最多还能装载多少袋面粉?

3、买2条床单和3条毛巾只用210元,买同样的3条床单和2条毛巾只用280元,买一条床单用多少元?买一条毛巾用多少元?

3 例四:

5辆玩具汽车和3架玩具飞机的价钱相等,每架玩具飞机比每辆玩具汽车贵8元。这两种玩具的单价各是多少元?

1、两支钢笔的价钱和三支圆珠笔的价钱相等,一支圆珠笔比一支钢笔便宜6元钱,两种笔的单价各是多少元?

2、师、徒二人加工同样多的零件,师傅用了3小时,徒弟用了5小时,已知师傅每小时比徒弟多加工6个零件,师、徒二人各做了多少个零件?

3、汽车从甲地开往乙地,行完全程用了3小时,返回时用了4小时,已知这辆汽车去时比返回时每小时块12千米,甲、乙两地相距多少千米?

4 例五:

一段上好绸布可做24件同样的上衣和12条同样的裙子,或者做18件同样的上衣和20条同样的裙子。那么,全做上衣能做多少件?

1、2份点心和1杯饮料共26元,1份点心和3杯饮料一共18元,1份点心和1杯饮料各需多少元?

2、甲、乙两人加工某种零件,甲做15小时,乙做8小时,共加工1600个;甲做10小时,乙做7小时共加工1100个。甲、乙两人每小时各加工多少个零件?

3、加工10件同样的上衣和4条同样的裤子需要用布19.4米,加工6件同样的上衣和5条同样的裤子需用布14.5米,加工一件上衣和一条裤子各需用布多少米?

推荐第7篇:置换问题

置换问题

例题1:2千克的苹果与2.5千克的梨的价格相等,买10千克苹果和15千克梨共付款66元,求苹果和梨每千克的价格各是多少?

练习:

1、用大、小两种汽车运送一批货物,3辆大车的载重正好等于4辆小车的载重,6辆大车和10辆小车共运货108吨问:大、小车载重各是多少?

2、用大、小两台抽水机,大抽水机抽4小时,小抽水机抽3小时。一共抽水156吨。小抽水机5小时的抽水量等于大抽水机2小时的抽水量。求两个抽水机每小时的抽水量?

3、快慢两车先后从相距864km的东、西两站出发,相向而行,快车行驶12小时,慢车行驶4小时,两车在途中相遇。已知快车6小时的路程等于慢车7小时的路程。问:两车的速度?

4、父子两人上山植树,父亲植树20小时,儿子植树8小时,二人共植树396棵。如果父亲4小时植树的棵数和儿子5小时的棵树相等,那么二人每小时各植树多少棵/

例题2:一池水用大水泵抽5小时后由小水泵抽3小时可以完成;小水泵抽9小时后由大水泵来抽也是3小时完成,那么大水泵先抽1小时后小水泵来抽要多长时间?

练习:

1、一个大笼子能容纳18只鹅和9只鸡或者容纳14只鹅和15只鸡(假设同种鸡禽大小一样),如果用着只笼子来装鹅,一共可以装多少只?

2、服装店批发8件同样的裤子和4件同样的上衣或6条同样的裤子和12件同样的上衣的价格相等,问:如果全批发裤子能批发多少条?

3、一辆货车正好装12袋大米和25袋面粉,取下3袋大米后空下的地方正好装5袋面粉。问:这辆车装面粉比全装大米多放几袋?

例题

3、买2张新课桌和3只方凳要付210元,现买同样的课桌3张和方凳2只要付280元。问:买一张课桌和一只方凳用多少钱?

练习:

1、5辆玩具摩托车与3辆玩具汽车的价格相等,每辆玩具汽车比玩具摩托车贵8元。求两种玩具的单价各是多少元?

2、3筐梨的价格和2筐苹果的价格相等,一筐苹果比一筐梨贵12元。苹果、梨各是多少钱?

推荐第8篇:置换贷款

置换贷款

置换对象

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在县内金融机构有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并符合置换贷款条件的单位在职在岗职工。

置换条件

1、申请人(含配偶)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2、申请人原商业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抵押。

3、申请人现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单笔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

4、申请人(含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置换额度和年限

以申请人申请之日商业银行出具的单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表中的余额为限额(取千元以上整数),最低金额为5万元,最高金额不超过单职工30万元、双职工40万元。以申请人的剩余工作年限为限,最高不超过20年。

置换模式

1、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垫资模式。即由社会中介机构垫付资金帮助申请人一次性还清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取回申请人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的他项权利证书,然后再用该套住房的房屋产权证作抵押,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用于偿还社会中介机构垫付资金的模式。贷款资金一律转入社会中介机构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

2、自筹资金模式。即由申请人自筹资金一次性还清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取回申请人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的他项权利证书,然后再用该套住房的房屋产权证作抵押,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模式。贷款资金一律转入借款人在委托商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

需提供的置换贷款资料

1、贷款余额查询单。

2、贷款申请书2份(已婚的需要配偶签名)。

3、购房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各一式2份。

4、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户口簿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单(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查)原件、复印件各1份。

7、申请人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

8、购建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2份。

推荐第9篇:置换报告

置换高炉煤气报告

自从鞍凌公司投产以来,我们焦炉一直用的是焦炉煤气加热,由于焦炉煤气甚缺,高炉煤气又过剩,为了达到合理利用能源的目的,我公司领导决定,用高炉煤气置换出焦炉使用的焦炉煤气。置换前的准备工作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多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并成立了以公司一把手为组长的高炉煤气转换领导小组,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并对作业区的中层干部、班组长分别进行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高炉煤气的性质、特点、在运行中与焦炉煤气的区别;同时通过学习介绍高炉煤气的性质特点,使更多的职工熟悉、了解高炉煤气;对质检、操作技术人员组织专题讨论、学习,尽快掌握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

焦炉由用焦炉煤气改用高炉煤气加热,无论从工艺上还是燃烧方式上,都有很大变化,又因高炉煤气含CO浓度大.所以安全操作尤其重要。高炉煤气与焦炉煤气在成份上存在差异,首先,高炉煤气不含水蒸气,杂质含量很少,输送压力较高;焦炉煤气中含有水分及煤焦油等杂质,输送压力较低。其次,燃烧工况也有很大不同。焦炉煤气热值低,燃烧速度快,易于回火;高炉煤气热值较高,燃烧速度慢,易于离焰,因此两种气体在同一加热设备上不能互换使用。要使原有焦炉正常加热,我们必须要使用高炉煤气加热设备,需要按高炉煤气燃烧要求调整进风门的口径,调换燃烧设备,使之获得正常火焰和稳定燃烧,以保证正常运行。

2011年1月12日上午10时,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2#焦炉开始

进行置换高炉煤气。

一、转换方案

根据焦炉的工艺工程的的设计,我们先从2#炉开始置换,然后再通1#炉。严禁同时往两座以上的焦炉内送煤气。

1、安全措施: (1)提前对要转换区进行宣传,介绍有关高炉煤气的

性质、特点,确保人员的安全及预防措施。

(2)所有参加置换工作的单位严格按照置换工作标准实施置换作业。

(3)置换方案经安全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 (4)对可能出现的事故,由安全部门另行制定预案。 (5)抢修队伍人员、材料、设备准备充分,随时待命。

2、注意事项:(1)不能同时往两座焦炉内送煤气。

(2)其他焦炉交换时,不能送煤气。

(3)放散时,必须通知炉顶操作人员撤离。 (4)送煤气时停止推焦。

(5)放散过程中(40米范围内)禁止火源。 (6)在管道末端取样,验证煤气合格,采用爆发试验方法验证煤气时,必须连续三次合格为止。

二、操作步骤:

1切断自动交换电源 2 关闭焦炉煤气放液水封。

3 交换机用手动交换将焦炉煤气交换旋塞关闭。 4 关闭焦炉煤气地下室加减旋塞。

5 将焦炉煤气压力调节机打固定,并关闭各仪表导管开闭器。

6 将废气盘处上升气流煤气进风门销子卸掉,并用石棉盖板密封拧紧螺栓,空气进风口改为烧高炉煤气进风口。

7 将机焦侧分烟道吸力调节机打固定,保持比正常加热时开度稍大。

8机焦侧高炉煤气末端放散管处设专人看压力,保持在2500——6000pa,压力低于1000pa时停止送煤气。

9 逐个顺次从管道末端打开上升气流高炉煤气加减旋塞。(打开1/2) 10 交换机手动进行交换。

11将交换后上升气流废气盘煤气进风口销子卸掉,并用石棉盖板密封拧紧螺栓,空气进风口改为烧高炉煤气进风口。

12 逐个顺次从管道末端打开交换后上升气流高炉煤气加减旋塞(1/2)

13 将机焦侧高炉煤气加减旋塞全部开正。 14 停止焦炉煤气压力调节机使用,恢复高炉煤气调节机和仪表正常。

15 按上述操作进行第二座焦炉倒换煤气。 16 打开两座焦炉高炉煤气及焦炉煤气放液水封,使用混合煤气时,打开通往机焦侧混合的阀门。

17 检查燃烧情况,调整加热制度,对煤气管道,

废气盘等处进行试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经过领导的正确指挥和广大职工的不懈努力,焦炉煤气转换高炉顺利完成。

推荐第10篇:置换计划

12月业绩措施

目前行情看应当将重点放在两块上

1、

2、刚需:方向定在德胜,大关,假山。换房:盛德嘉苑,清水公寓、蓝色霞湾

具体措施:

1、外网发布房源的调整40-70M为主。

2、盘源的清洗及周边门店间的热盘交流。

3、店经理以身作则展开买卖业务,将部分人员的工作重心重新回

到置换上。

4、每天早会公布今天热盘带看方案和每人的带看组数。

5、每天关注跟进内容,找出热盘重点跟踪。

6、每天关注外网同行发布,及时安排人员挖房对盘。

7、每天收集诚心客户由店长帮助跟进。

8、每周五制定双休日热盘集中带看。

魏洪涛

2012-12-12

第11篇:第三章 债券

第三章 债券

第一节 债券的特征与类型

一、债券的定义与特征

(一)债券的定义: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的、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含义:发行人 (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投资者 (借出资金的经济主体)、利用资金的条件 (在约定时期还本付息)、法律关系 (反映两者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法律凭证)

债券的基本性质:

1、属于有价证券

2、是一种虚拟资本

3、是债权的表现

(二)债券的票面要素

1、票面价值

2、债券的到期期限:债券发行之日起到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

3、债券的票面利率:也称名义利率,债券年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形式有单利、复利和贴现利率

4、债券发行者名称

所有要素不一定都体现在票面上,可能以公告等形式公布利率、偿还期限等重要因素。但票面可能包括其他因素,如还本付息方式

影响债券偿还期限的因素

资金的用途:临时周转使用发行短期债券,而长期资金需要则发行长期债券。期限的长短主要考虑利息负担。

市场利率的变化:利率看涨发行长期债券,否则发行短期债券。

债券变现能力:债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发达市场可以发行相对长期的债券,而不发达的债券市场则发行短期债券。

(三)债券的特征

偿还性 ― 到偿还期限还本付息,债权债务关系随之结束,而股东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系在公司存续期内是永久的,另外,英美国家历史上发行过无期公债或永久性公债

流动性 ― 持有者的转让,取决于市场转让的便利程度以及转让过程中是否产生价值损失

安全性 ― 收益相对稳定,不但可以转换为货币,而且有稳定的转让价格。债券投资不能收回的两种情况:发债人不能充分和按时履行按期还本付息的约定,流通市场面临的风险。

收益性 ― 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息收入以及转让差价

二、债券分类

(一)按照发行主体: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二)按照计息与付息方式:零息、附息、息票累积债券

(三) 按债券形态: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计帐式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政府发行债券的目的:用于公共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在有的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规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 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发行金融债券的目的:用于特定用途以及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金融机构发债使其有更大的灵活性和主动性)

公司债一般由上市公司发行,但有的国家也允许非上市的企业也可以发行债券

零息债券:也称零息票债券,债券合约未规定利息支付的债券,投资者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购买,购买价格是票面值的现值,投资收益是两者的差价。

附息债券:息票债券,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定期分次付息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

息票累积债券:与附息债券相似,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中间没有利息支付

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计帐式债券

实物债券: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例如,无记名国债是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等。实物券的特点: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凭证式债券:债权人认购债券的收款凭证;券面无金额,填写认购人缴款的实际数额。可记名、挂失、不能上市流通;类似于储蓄存单

计帐式债券:在电脑帐户中做记录;计帐式债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帐户;无纸化

三、债券与股票的比较

(一)相同点: 有价证券、筹措资金的手段、收益率相互影响

(二)不同点: 权利不同、目的不同、期限不同、收益不同、风险不同

第二节 政府债券

一、政府债券概述

(一)政府债券的定义

定义: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凭证。 广义的公债是指公共部门的债券;而狭义是指政府举借的债

(二)政府债券性质:具有债券的一般特点;功能上最初是弥补政府财政赤字 , 后来成为政府筹集资金,扩大公用事业开支的重要手段,具有金融商品和信用工具的职能 ,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三)政府债券特征: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稳定、免税待遇

二、国家债券

(一)国债的分类

1、按偿还期限: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 - 国库券: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或一年的国债;政府用于弥补临时收支差额

我国发行过的国库券有期限超过一年

中期债券:偿还期限在 1-10 年,筹集资金的目的是弥补赤字或者投资,但不用于临时周转

长期债券:期限在 10 年以上 ,作为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

曾经发行过无期国债,持有者按期索取利息,无权要求清偿,但政府可以随时注销

2、按资金用途:赤字、战争、建设、特种国债

赤字国债:弥补财政赤字;其他方式也可以弥补财政赤字,但发行国债有优势(增加税收、银行增加货币发行量)

建设债券:用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战争国债:弥补军费开支

特种债券:用于特种目的的国债

3、按流通目的: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债

流通国债是能够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

流通国债的特征:自由认购、自由转让,通常不记名,转让发生在证券市场上,如交易所或柜台市场,转让价格取决于市场国债的供求

非流通国债:不允许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

非流通国债的特征:不能自由转让,可以记名,也可以不记名。投资对象为个人或特殊的机构。以个人为目标的国债,吸收的是个人小额储蓄资金,又被称为 “储蓄债券 ”。

4、按发行本位: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

实物国债: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

发行原因:一是实物交易占主导地位;二是在货币经济为主的年代,由于币值不稳当,为增强国债的吸引力而发行,现已属少见

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的区别:后者是指具有实物票券的债券

货币国债:以某种货币为本位发行的国债

货币国债的种类:本币国债和外币国债

(二)我国发行的国债

50年代第一段,80年代第二段

1950 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单位为 “分 ”,而每分应折的金额由中国人民银行每旬公布一次

1954-1958年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普通债券:

1981年我国发行了国库券和国家债券,1995年后发行改称无记名国债、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

1980 年代以来发行的国库券特点:(1)规模越来越大(2)期限趋于多样化(3)发行方式趋于市场化(4)市场创新日新月异

2、其他类型的国债

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1987 年,一次, 54 亿,个人认购 10% ,单位认购 90% ,期利率分别为 10-5% 和 6% ,期限 3 年;满足建设需要

国家建设债券: 1988 年,一次,筹集资金 30-54 亿元,期限 2 年,利率为 9.5% ,发行对象为城市居民、基金会组织以及金融机构

财政债券:多次发行,首次发行是 1988 年,可记名挂失,但不能流通转让

特种债券:发行 3 次, 1989-1991 年, 5 年期债券,利率分别为 15%-15%-9% ,采用收款单形式,可记名挂失,但不流通

1980 年代以来发行的国家债券

保值债券:1989 年发行 1 次, 3 年期,债券利率为银行 3 年期存款利率 + 保值补贴率 +1% 基本建设债券:1988-1989 年发行 2 次,是政府机构债券,利率与报纸债券相同

基本建设债券:非标准化国债,政府机构债,两次, 88-89 年,分别 80、55 亿元,期限 5 年、3 年,利率 7.5%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加 1 个点同时加保值贴补率

特别国债:1998年8月18日发2700亿 期限30年,年利率7.2%,向四大商业银行定向发行,所筹资金弥补四大国有银行的资本金

长期建设:1999 年开始发行

三、地方政府债券

(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

地方政府发行,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地方兴建大型项目

(二)种类:一般债券(为缓解经费不足)和专项债券 (为某项大的建设)

(三)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

我国法律规定(1995年《预算法》)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地方政府兴建大型项目发行所采用的是企业债券,以政府作为担保,例如 1999 年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发行 5 亿元浦东建设债券,用于上海地铁建设

第三节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

一、金融债券

(一)金融债券定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用于特定用途、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我国的金融债券

始于北洋政府时期

——新中国1982年开始发金融债券 ——1985年工行、农行发行金融债券 ——1988年非银行金融机构

——1993年中国投资银行首次海外发行金融债券

——1994年政策性银行成立95年以后集中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开发新品种 ——2002年国债回购 ——2003年中央银行票据 ——2004年商业银行次级债券

——2004年3月1日三家证券公司发行证券公司债券 ——2004年10月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

二、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的定义: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公司债券种类:

信用公司债(无担保证券)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房屋、土地) 保证公司债(第三方作为担保)

收益公司债

可转公司债

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

信用公司债 :不以资产而是以信誉作为抵押的债券。也称无担保债券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以不动产的契约为抵押而发行的债券。用于抵押的不动产价值很大时,可以用作多次抵押,从而产生抵押顺序;

保证公司债:由第三者对发行的债券提供还本付息担保。一般由政府、金融机构或信誉良好的企业,也常见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收益公司债:公司债券的利息只有在公司盈利时才支付;若利息不能足额支付,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公司只有在利息付清后,公司股东才能分红

可转换公司债: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转换成为股份的公司债券。需要约定的条件是规定转换期限和转换价格。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有利于债券人分享公司未来的增长利益。

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发行的债券附新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附加条件:购买价格、认购比例以及认购期限(认股权与债券之间可以分离)

短期融资券:由金融企业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美国一般少于270天

三、我国的企业债券

(一)萌芽阶段:1984-1986企业债券萌芽期

(二)发展期:1987-1992年起业债券发行第一个高潮;1987 年我国出台《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规范企业债券发行;

(三)整顿期:1993 年 8 月,国务院颁发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进行的有偿筹集资金的活动需要采取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符合一定条件,按规定进行审批,并按照审批用途使用资金。

(四)再度发展期

1996年以后,特点:

1、主体上突破

2、募集资金用途

3、发行方式上

4、期限结构

5、投资者结构

6、利率确定上 2005年《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两个配套文件允许银行间短期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

第四节 国际债券

一、国际债券概述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

定义:发行人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向外国投资者发行以外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投资者范围广泛: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基金会、工商财团和自然人

(二)国际债券特征:资金来源范围广、发行规模大、存在汇率风险(有政府作最终付款承诺保证)以及以自由兑换货币为计量单位

二、国际债券的类型

(一)外国债券:是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市场上发行以该国币种为面值的债券。如杨基债券,是美国以外的发行人在美国市场上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称武士债券。

(二)欧洲债券:是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行国市场的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由于发行人、发行市场以及发行货币三者不一,因此,也称为无国籍债券。例如,亚洲的龙债券。

三、亚洲债券市场:发端于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反思,

1、“亚洲债券市场”倡议

2、“发展资产证券化和信用担保市场”倡议

3、“亚洲债券基金”(ABF)

4、促进亚洲债券市场发展倡议(ABMI)

四、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券

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1982 年,中信在东京资本市场上以私募方式发行、利率 8.7% , 100 亿日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

课堂练习题:

1、债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不包括(D)。

A、票面价值 B、期限 C、票面利率 D、持有人名称

2、金边债券是(B

A、金融债券 B、国家债券 C、公司债券 D、外国债券

3、我国的金融债券包括(ABCD

A、政策性金融债券 B、商业银行次级债券 C、证券公司债券 D、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

4、一般说来,当未来市场利率下降时,应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错)

5、收益公司债券的未付利息可以累积,待公司收益改善后再补发。(对) 课后练习:

1、无记名国债属于(A)

A、实物债券 B、记账式债券 C、凭证式债券 D、以上都不是

2、长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B)的国债。

A、8年或以上 B、10年或以上 C、15年或以上 D、20年或以上

3、公司债券的种类包括(A B C )

A、信用公司债券B、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 C、保证公司债券 D、证券公司债券

4、欧洲债券在法律上的限制比外国债券多。(错)

5、龙债券的发行人来自亚洲和欧洲以及非洲,投资人主要来自南美洲。(错)

第12篇:外币债券

外币债券:本国发行以国外货币为票面金额的债券,如欧美发行的美元债券。

非系统风险:只影响证券市场的局部或者个别证券的风险

记账式债券:发行者利用集中交易场所先进的电子交易系统所设置的电子证券账户,在系统内发行,以成交后的交割代替实物债券的一种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对外发行受益券或者股份来汇集社会闲散资金,有理财专家按基金设立的目标在证券市场上分散投资,并将收益按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简洁投资方式 例行日交割:证券买卖成交后,按当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从成交日当天算起,在若干个营业日内完成证券和价款的交接收付。

凭证式债券:一种以收款凭证形式证明持有者债权的债券

认股权证:一种允许其持有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认购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

参与优先股:股份公司发行时规定,除领取优有股股息外,还可与普通股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盈利的一种优先股

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有选择的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成公司普通股的债务性凭证

买空卖空:在信用交易机制下,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来买卖证券的一种交易方式

第三市场:不是某一个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证券商在店头市场上从事已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的证券场外市场

金额期权:在规定的时间,按协议价格及规定数量买卖某个指定金融商品的权利

股票价格指数(股价指数):用来表示多种股票的平均价格水平或者反映股市价格变得趋势的指标,股价指数通常有一些专业的中介机构,咨询机构所编制,以点数来表示

自助委托:委托人通过证券营业部设置的专用委托电脑终端,凭证券交易磁卡和交易密码进入电脑交易系统委托状态,自行将委托内容输入电脑交易系统,以完成证券交易的一种委托形式。

差2个

个人投资者的目的:是使证券投资的净效用(既收益带来的正效用减去风险带来的负效用)最大化/本金安全/收入的稳定/资本的增值/通货膨胀的抵补/维持流动性/实现投资多样化/参与决策管理/取得有利的避税地位

第13篇:债券分销

债券分销

一、在债券分销期间,承销人应按照债券发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债券分销手续,并与分销认购人签定分销认购协议。分销认购人应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并已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帐户。

二、分销过户手续

A、由承销人根据与分销认购人签定协议的分销价格和数量填制债券发行分销过户指令一览表,加盖预留印章、填写分销密押后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同时将原件寄至中央结算公司。中央结算公司收到分销过户指令一览表传真件核押和印章无误后根据一览表中的过户指令办理分销过户。

B、中央结算公司利用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中的非交易过户功能办理承销商与分销商认购人之间的分销债券过户。过户后,承销商和分销认购人(丙类帐户的通过其结算代理人)可以从联网终端输出“非交易过户通知单”,过户原因注明为“分销过户”。

三、在发行过程中,承销人的分销总额以其承销总额为限,如发生超卖,中央结算公司将不予办理过户,并书面报中国人民银行和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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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分销是指债券承销商在债券分销期内,将其所承购债券转让给其他市场成员的业务。在财政部、国开行或进出口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时,企事业客户向银行提出认购申请,并签订分销协议。客户在一级市场买入债券后,持有一段时间后在二级市场上卖出,或持有到期获取利息收入。

办理程序:每个银行都不太一样,但大体程序差不多:

1、每期债券投标前,客户根据我行发送的发债信息及投资预测分析并结合自身需要,确定是否分销债券;

2、客户有投资需求时在招标日前将分销的额度、可接受的利率等要素通过\"代理系统 \"编制\"债券分销意向书\",发送或通过书面方式传真给我行;

3、债券发行日,如果客户中标,我行与客户签定债券分销合同;若客户落标或仍有投资需要,我行如有分销额度,可与客户签定债券分销合同。

4、分销缴款日,客户根据债券分销合同将债券分销款项划入我行指定的银行帐户,我行在缴款次日将债券过户给客户,客户可以通过电话直接查询债券是否到帐。

案例:2000年6月21日财政部发行第6期记帐式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3%,按年付息,发行手续费2.2‰,兑付手续费0.5‰,如果客户分销1000万元,

假设其获得发行手续费1.1万元(手续费比例由银行与客户具体协商),第一年客户获得利息及发行手续费收入31.1万元,第

二、第

三、第四年客户每年分别获得利息收入30万元,第五年客户获得利息及兑付手续费收入30.5万元。五年客户共获得收益151.6万元,与同期金融机构存款相比,五年共增加收益48.1万元(以单利计算)。

第14篇:债券现货交易

债券现货交易

杨长汉1

债券的主要交易方式可分为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一、什么是现货交易

债券现货交易又叫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均表示满意,在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以上交所为例,投资者可直接通过证券账户在上交所全国各证券经营网点买卖已经上市的债券品种。

二、债券现货交易的交易过程

(一)买入债券

投资者可以直接委托证券商,采用证券账户卡申报买进,买进债券后,证券商就会为投资者打印证券存折,以后就可以凭证券存折再行卖出。(如果投资者买的是实物债券,并且需要提取的话,证券商就会按照有关债券实物代保管业务的规定办理提券手续并交给投资者。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记账式债券不能提券。)

(二)卖出债券

对于实物债券,在卖出之前投资者应事先将它交给自己所开户市的证券结算公司或其在全国各地的代保管处进行集中托管,这一过程投资者也可委托证券商代理,证券商在受到结算公司的记账通知书后再为投资者打印债券存折,这时投资者就可以委托该证券商代理卖出他所托管的债券。对于记账式债券,投资者可以通过在债券发行期认购获得,然后再委托托管证券商卖出。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现货交易业务操作简介

(一)开户

1. 投资者欲申购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发行的国债或买卖已挂牌上市交易的国债现货,必须持有本所开立的“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并指定一个证券商办理委托买卖手续。

2. 开立“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及其在各地的代理机构及证券商办理。

3.“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因故遗失、损坏等,可向开户机构申请挂失,经查实后可予补开、调换。

(二)国债发行与上市

1.根据财政部有关国债发行公告,可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发行记账式国债,届时本所将向市场发出有关国债发行(分销)通知。 1本文由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杨长汉(笔名杨老金)编写

2.国债发行期间,本所采用“场内分销”和“场外分销”方式发行(分销)。“场内分销”为承销商在本所交易市场以各自的挂牌名称卖出该国债,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证券商及本所交易系统直接进行申购;“场外分销”为投资者可与其认定的承销商签订分销合同进行申购。投资者办理新发国债申购手续时不需缴纳手续费用。

3.投资者申购的新国债,其债权将通过本所及登记公司直接记录在其“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内,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并上市流通后即可交易。

(三)交易及清算

1.投资者可通过其指定的证券商进行国债现货交易,国债现货买卖成交后债权的增减均记录在其“证券帐户”或“基金债户”内。

2.国债现货交易实行“净价交易”制度,既在国债现货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3.国债净价交易应计利息额的计算方法: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

(1)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

(4)国债交易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国债持有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4.国债“净价交易”遵循的原则

(1)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2)国债净价交易以每百元国债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按每百元国债所含利息额列示。

(3)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

(4)在场内申报终端和各证券营业部的行情系统显示的“应计利息额”均为参考值,各会员单位应以公布的“当日国债品种应计利息额”数据文件的数据为准进行资金清算。

(5)交易清算及交割单打印系统,应自动计算应计利息额并在交割单上分别列明“结算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四)竞价申报规定:

1.竞价方式:集合开盘,连续竞价。

2.交易单位:1手=1000元面额;计价单位:百元面额。

3.每笔申报限制:最小1手;最大10000手。

4.价格变动单位:0.01元。

5.申报价格限制:买入不得高于即时揭示价10%;卖出不得底于即时揭示价10%。

6.交易与交收:“T+0”回转交易,“T+1”资金交收。

(五)国债现货托管、兑付与付息2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全国国债市场法定国债托管人并建立相应国债集中托管制度。

2.登记公司、指定交易的证券商,共同对投资者的国债负有保管责任。

3.国债现货到期兑付及付息时,投资者可根据国债到期兑付及付息公告,到其所指定的证券商直接办理。

(六)国债现货交易费用

1.投资者委托指定的证券商进行国债现货交易须交纳手续费:上海本地人民币1元;异地3元。成交后在办理交割时,按规定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不超过总成交金额的0.1%,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起点收取。

2.证券商在本所交易市场从事国债现货交易,须向本所缴纳经手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005%。3

第15篇:债券题

1、什么是债券?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2什么是银行间债券市场?

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

3.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类型?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两种。 4什么是债券回购?

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 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5什么现券买卖?

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一月份国内经济数据整体较为平稳。受春节因素影响,食品价格上行,抑制了CPI的回落。中采PMI为50.5,较上月回升了0.2个百分点,产成品库存下降而原材料库存回升,显示出企业主动去库存速度加快,小幅补库存迹象显现。预计1月信贷规模如期增加1万亿左右,外汇占款止跌回升,流动性有所好转。鉴于此,央行在货币政策上显现观望情绪,未如市场所预期的下调准备金,而是以较为缓和的公开市场逆回购作为替代,同时暂停了央票发行,全月向市场合计投放了3090亿元。银行间回购市场上,春节长假现金需求大幅增加以及当前银行超额储备金率处于较低水平,节前7日回购利率一度超过7%,而3个月shibor利率较为平稳,基本稳定在5.40-5.50之间。二级市场上,一年期央票到期收益率先扬后抑,发行暂停后期限品种的稀缺性抵消了资金面紧张的压力。短期融资券方面,aa-aaa评级分别回落了40-66bp之间,与利率债的信用利差明显缩小,显示市场风险嗜好的提升。

二、投资总结

1月份,本基金继续增配中高等的新发短期融资券,债券仓位和组合久期均有所提升,同时保持存款配置比例以保证流动性。

三、市场展望

随着春节后第一周公开市场逆回购的巨量到期,资金面压力最大的时刻即将过去,现金回流银行体系和外汇占款回升均将提升银行间流动性。尽管短期内降准的必要性降低,不过我们认为通胀压力将继续回落,货币政策向宽的趋势不会改变。

四、投资策略

随着流动性压力的缓解,我们认为短端收益率仍有向下的空间。我们继续看好短融市场,目前aa与aa+短融的利差达到100bp,尤其是其中不乏资质较优的品种。一年期央票若继续停发,将受供给减少利好支撑,如恢复发行,存在较大的下调发行利率的压力,因此利率风险较为有限。整体上,我们将继续增加债券的配置比例,提升组合久期。

第16篇:债券案例

第二篇 融资案例

教学引导案例一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融资案例

【案例提示】 发行股票融资是企业扩张性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本案例的学习,要求了解企业利用股票融资的基本程序以及股票融资的特点。 【背景资料】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示其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可转让的书面凭证。股票可按不同的标准分类。按形式分为\"簿记券式股票\"(指发行人按照证监会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的、记载股东权益的书面名册)和\"实物券式股票”(指发行人在证监会指定的印制机构统一印制的书面股票);按 持有人的责任与义务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按持有人的不同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按是否可以在资本市场流通分为库存股(未流通股)和流通股;等等。发行股票融资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及国务院证券委、证监委的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

发行股票融资是股权性融资的主要方式,相对于债权性融资方式,发行股票融资有融资风险小,无固定到期日,无固定利息负担,可永久性使用,融资金额巨大等优势。但是也存在易分散原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融资成本高等劣势。因此,在西方发行股票并非是公司首选的融资方式,而在我国却受到企业家们的青睐。

教学引导案例二

华能国际: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案例

【案例提示】 发行债券融资是企业负债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本案例的学习,要求了解企业利用债券融资的基本程序以及债券融资的特点。 【背景资料】

债券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承诺凭证,其中说明了发行人将于某日期或某时间内所归还持有人的本金和利息,而债券持有人拥有按约定条件取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债券可以由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经济主体发行,政府发行的债券为公债,企业发行的债券称为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代表着发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是企业的债权人,有权按期收回本息。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企业债券融资相对于股票融资而言,具有融资成本低(因为其利息费用的抵税作用),融资迅速,可以发挥财务杠杆作用,不会分散原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等优势,同时存在风险高,偿债压力大等劣势。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融资的比例往往会高于发行股票融资的比例。由于发行债券的风险与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如果企业发行债券后, 1 经营状况不好,连续出现亏损,可能无力支付投资者本息,投资者就面临着受损失的风险。所以,在企业发行债券时,一般要对发债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或要求发行企业有财产抵押,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在一定限度内,证券市场上的风险与收益成正相关关系,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企业债券由于具有较大风险,它们的利率通常也高于国债。

根据1996年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企业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债券暂不利用证券交易所电脑系统上网发行,企业债券发行地点、方式以企业发行公告为准。

企业债券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和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对于完善企业资本结构、健全资本市场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案例资料】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亿元人民币。截止2003年10月底,公司在国内拥有51家全资、控股运行电厂,总装机容量3136.42万千瓦,资产总额1450亿元人民币。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电力行业作为基础产业,拥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和长期投资价值。

华能国际1994年就在美国纽约上市,而后又在香港证券市场和国内A股市场上市。该公司董事长李小鹏称,在华能国际的发展中,证券市场提供的资金为公司并购扩张提供重要支持。据介绍,华能国际在三地证券市场筹集资金9.95亿美元和46.6亿人民币的资金。2003年融资行为又有新举措。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总额为40亿元的“2003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债券”12月9日至12月22日发行。

 主要资料来源:《证券时报》2003年12月9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公告

2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4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云南华能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河南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山西华能榆社电厂二期工程、四川华能宝兴河硗碛水电站等电力项目的建设,建设总规模624万千瓦,总投资约368亿元。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 债券类别: 发行规模: 期

限: 票面利率: 债券担保: 信用评级: 发行日期: 本息兑付方式: 交易和流动性: 03华能债 实名制记账式

40亿元(其中:30亿元固息债;10亿元浮息债) 10年

固定利率债年利率4.60%,浮动利率债年利率为基准利率+1.80%,其中基准利率为银行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中国银行 AAA级

2003年12月9日至2003年12月22日 每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拟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

12月8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003年企业债券发行仪式在北京举行,这是华能集团公司面向国内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债券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29家承销商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并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及广东省深圳市设置的营业网点对外零售。

华能公司总经理李小鹏在致词中说,华能将采取开发与收购并重,扩建和新建并重,煤电、水电和其他可行能源并重,国内国外资金、设备并重的方针,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21世纪前20年华能的奋斗目标是,到2010年,装机容量超过6000万千瓦,销售收入超过100亿美元;到2020年,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销售收入超过200亿美元。通过债券融资,华能电力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企业实力进一步增强,也必将为广大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增长的回报。 【案例分析】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分析

1989年3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发行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9亿元人民币。

2003年1月20日,国务院批准发行人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进行改组,并同意发行人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3 改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200亿元。

发行人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1、依法经营管理集团公司及其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

1、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

2、从事信息、交通、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

3、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国内外投资、融资业务。

发行人近三年来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持续增长。截至2002年底,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达1,246.8亿元,净资产176.11亿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70.4亿元,利润总额48.98亿元,净利润8.56亿元。截至2003年4月底,发行人在全国21个省、市拥有53座电站,拥有可控装机容量3049.92万千瓦(投产容量),是国内大型发电公司之一。

【相关链接】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02年度/末 2001年度/末 2000年度/末

1、总资产 1246.81 1459.77 1495.25

2、净资产 176.11 172.78 158.96

3、主营业务收入 370.40 340.45 345.28

4、利润总额 48.98 44.37 36.05

5、净利润 8.56 9.25 8.09

6、资产负债率 64.82% 70.82% 70.94%

根据上述资料可知,发行人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赢利能力很强。资产报酬率=48.98/1246.81*100%=3.93%,略低于债券利息率,说明该债券的发行有一定的财务风险。其次,资产负债率偏高。但由于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由中国银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级别为AAA级。因此,在目前银行存款利率偏低,股票市场疲软的情况下,该债券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分析

中国银行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一,其分支机构遍布全球,业务包括传统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面的金融服务。截至2002年底,拥有境内机构12090个,境外机构581个。

2002年末,中国银行集团资产总额为35939亿元,存款总额为27553亿元,贷款总额为18,175亿元,净资产达2,197亿元,净利润为94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为7.85%,资本充足率为8.15%。 高于巴赛尔协议规定的8%,且中国银行实际上是以国家信誉做担保, 因此,中国银行的担保能力足以得到信任。这实际上为此债券进行了双重保险,大大降低了该债券的财务风险。

三、筹集资金的用途分析

根据本期债券的发行公告,本次募集资金4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云南华能澜沧江小 4 湾水电站、河南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山西华能榆社电厂二期工程、四川华能宝兴河硗碛水电站等电力项目的建设,上述项目建设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

1、云南华能澜沧江小湾水电站

云南华能澜沧江小湾水电站是澜沧江梯级开发第二级中下游河段的“龙头”电站,是 “西电东送”的重要电源项目,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水库总库容150亿立方米,该项目拟建设6台70万千瓦大容量水电机组。该项目总投资277.32亿元,2002年开工,预计2010年投产第一台机组。该项目投产后,按含税平均上网电价为200元/千千瓦时测算,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9%。

2、河南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

河南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位于豫北,是华中地区进行水火调节的重要工程,也是华中、华北、西北电网联网的重要电源支撑点。项目工程建设条件十分优越,一期工程拟建设2台国产化60万千瓦超临界参数火电机组,是首批超临界机组国产化依托项目。6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国产化是国务院确定的“九五”期间9项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之一,机组国产化率将达70%,煤耗达300克/千瓦时。 该项目总投资46.55亿元,2002年开工,预计2005年建成投产。该项目投产后,按含税平均上网电价为311元/千千瓦时测算,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2%。

3、山西华能榆社电厂二期工程

山西华能榆社电厂位于山西省晋中地区,处于山西省负荷中心。一期工程已建成2台1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拟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空冷发电机组。该项目总投资23.7亿元,2002年开工,预计2004年投产。该项目投产后,按含税平均上网电价为286元/千千瓦时测算,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3%。

4、四川华能宝兴河硗碛水电站

四川华能宝兴河硗碛水电站为宝兴河流域梯级开发的龙头水库电站,位于四川省雅安地区。该项目拟建设3台8万千瓦水电机组。硗碛龙头水库电站调节容量1.87亿立方米。该项目总投资20.09亿元,2002年开工,预计2007年投产。该项目投产后,按含税平均上网电价为300元/千千瓦时测算,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

以上投资项目均存在较高的投资收益率,且大都是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因此有很好的投资价值。

四、风险分析

2003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公告指出,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发行人此次发售的债券时,除公告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的影响,利率存在变化的可能性。企业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将随利率变化而变动。由于本期10年期债券存续期长,可能跨越多个经济周期,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如果由于不能控制的市场环境变化,发行人的经营活动没有带来合理的回报,发行人的现金流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3、流动性风险

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的未上市的企业债券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于将债券变现,存在一定的流动风险。

5 发行人计划在发行期结束后申请本期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增加本期债券的流动性。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在证券交易所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流通。

(二)与电力行业有关的风险

1、政策性风险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经成立,国电系统电力企业重组工作基本完成,五家发电公司、两家电网公司、四家辅业公司于2002年12月挂牌成立,初步实现了“厂网分开”,电力体制改革将继续深化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促进电力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在内容、时间、进度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2、电价变动风险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电价需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随着电力市场供求趋势以及其他因素的变化,发行人下属电厂的上网电价可能会相应调整。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将率先在东北、华东地区展开,这将对我国电力市场体系的建设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给未来电价改革的取向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随着电价形成机制的深入改革,发行人所属电厂的上网电价可能将在一定范围内波动,这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现有电厂以及在建、规划项目的预期收益。

3、煤价变动风险

发行人目前拥有的全资和控股电厂中火电机组占到总装机容量的95.67%,燃料成本占到发电总成本的52.97%。因此电煤价格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的成本和利润,给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风险。

4、经济周期风险

发电企业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相关。如果经济增长放慢和出现衰退,将直接影响电力需求,从而影响发行人的上网电量,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发行人下属电厂所在供电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变化趋势也会对电厂经济效益产生影响。由于电力项目尤其是水电项目建设期较长,本期债券期限亦较长,可能会跨越多个经济周期,期间发行人盈利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竞争风险

中国电力新组建(改组)公司成立大会于2002年12月在北京召开,原国电系统所属发电资产划分为包括发行人在内的五家发电集团公司,每家发电公司资产规模、质量大致相当,地域分布基本合理,在各区域电力市场中的份额均不超过20%。中国电力市场垄断格局已经打破,随着电价体制改革的推进,规范电力市场的建立,预计未来电力市场的竞争将更趋激烈,这将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能力构成不确定性因素。

2、电厂建设风险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项目均为电站项目,建设规模大,工期长,可能存在由于设备和材料供应问题延误工期的风险。大型水电站大坝施工还可能涉及到施工事故、恶劣的气候、地质条件、不可预料的工程问题及其他任何可能的因素造成的工程延误或工程不符合技术标准等风险,上述情况均有可能造成项目无法按时投产、负债增加、电厂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加从而影响到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五、风险对策分析

(一)与债券有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对于投资者而言,本期债券虽然在未来利率上升阶段有一定的利率风险,但是发行人 6 与主承销商充分考虑了未来利率上升的可能性,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合理的票面利率,投资者的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及国债收益水平,且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利率风险,维护了投资者的合理收益。

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上市交易,如获得批准上市,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对策

目前,发行人运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财务状况稳健。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保持业绩的健康持续增长。同时,发行人将加强用资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力争项目早日投产,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此外,中国银行为本期债券本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进一步为债券本息兑付提供了保障。

3、流动性风险对策

发行人已获得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债券上市的书面承诺。发行人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协商,争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上市交易,为投资者拓宽债券转让的渠道。另外,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条件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可能会有所降低。

(二)与电力行业有关的风险对策

1、政策性风险对策

针对未来的政策风险,发行人将及时了解政策动向和趋势,未雨绸缪,以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市场环境。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监管法规和管理条例的修订完善,行业监管部门及其职能的逐步到位,我国最终将形成公平、公正、透明的电力市场与行业监管环境,这将有利于电力市场每一位参与者的长期发展。不论政策发生何种变化,发行人都将优先妥善安排本期债券的兑付事宜。

2、电价变动风险对策 针对电价变动风险,发行人下属电厂均有专门的部门及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及时了解、研究电价动态,并根据市场反馈信息,适时调整电价工作思路和对策。发行人将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尽可能地降低发电成本,尽量减小由于电价调整对发行人产生的不利影响。

3、煤价变动风险对策 为保障电煤的稳定供应,发行人采取包括与淮南煤矿等大型煤矿合作,建立煤电基地;与中煤集团、神华集团等大型煤炭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国际市场采购进口电煤等积极措施,力争保持煤价采购成本的稳定。此外,发行人还通过加强设备管理、提高采购质量等内部管理措施,不断降低单位煤耗,在煤价上涨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发电成本的稳定。上述措施有力地保证了发行人克服煤价上涨的风险。

4、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部门,经济运行所处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从过去的经验看,我国电力需求始终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较高水平,发行人在未来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努力降低经济运行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竞争风险对策

市场竞争是挑战也是机遇,针对电力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状况,发行人将加强基建工程管理,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经济评价工作,努力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同时强化内部管理,挖掘潜力,降低运行成本。发行人将继续发挥机组先进、运行效率高、管理科学及规模经营等优势,不断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提高盈利能力。

7 (2)、电厂建设风险对策

发行人在电厂开发建设中贯彻“高质量、高速度、低造价”的建设方针,采取严格的招标方式和项目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公正决标的方式,选择国内优秀的施工企业参与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章制度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施工,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强化安全监管,上述措施将使得电厂建设工期、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的保证。

第17篇:债券相关规定

一、综合(1部)

1)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

二、债券交易品种(171部)

(一)国债(15部)

1、综合(5部)

1)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托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国债字[1997]25号)

2) 关于印发《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025号)

3) 关于发布《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细则》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债字[2004]25号)

4) 新发关键期限国债做市有关事宜公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6号)

5) 关于印发《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6号)

2、记账式国债(1部)

1) 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财库[2013]28号)

3、储蓄式国债(4部)

1) 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质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291号)(电子版)

2)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试行)(财库[2009]73号)(电子版)

3) 关于公布实施《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债字[2009]51号)(电子版)

4)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财库[2013]7号)(电子版)

4、凭证式国债(1部)

1)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银发[1999]231号)

5、国债交易(2部)

1) 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1]12号)

2) 关于贴现国债实行净价交易的通知(财库[2007]21号)

6、国债期货(2部)

1) 关于发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国债期货交割业务指引》的通知(中债字[2013]87号)

2) 关于发布《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债券质押操作指引》的通知

(二)地方政府债券(29部)

1、综合(6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电子版)

2)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3)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4) 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

5) 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5]102号)

6)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下达第2批置换债券额度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一般责任债券(11部)

1) 印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21号)(电子版)报告

2) 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9]19号)(电子版)

3) 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41号)(电子版)

4) 关于试点省(市)地方政府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自行发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市场[2011]23号) 5) 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

6) 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财库[2014]57号)(电子版)

7)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

8) 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初步清理甄别结果自查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5]2号)

9)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64号)

10) 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68号)

11) 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47号)

3、专项债券(3部)

1) 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32号)

2)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

3) 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85号)

4、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9部)

1)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

2)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

3)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0]2881号)

4) 关于规范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审核标准的工作指引(初稿)(电子版)

5) 整改为一般公司类贷款的有关要求 (电子版)

6) 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388号)

7)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有关问题的说明通知(银监办发[2011]191号)

8) 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

9) 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10号)(电子版)

(三)企业债券(38部)

1、综合(6部)

1)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21号)

2) 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3]1410号)(电子版)

3)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4]1044号)(电子版)

4)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

5) 关于试行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的函 6) 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

7) 对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文件的补充说明(发改电[2015]353号)

8)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化方向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

2、试点和准入(1部)

1) 关于外资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和交易企业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31号)

3、发行、登记和托管(14部)

1) 发布实行《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规则》的通知(中债函字[2002]47号)

2) 关于再次明确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托管和开户问题的公告 (电子版)

3) 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07]602号)(电子版)

4) 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

5) 关于加强企业发债过程中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2804号)

6) 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957号)(电子版)

7) 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1890号) 8) 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 (电子版)

9) 关于开展企业债券预审工作的通知

10) 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

11)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

12) 关于公布实施《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操作规程(暂行)》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操作规程(暂行)》的通知(中债字[2014]50号)

13) 企业债券审核新增注意事项

14)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几点意见

15) 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改办财金[2015]3127号) 16)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3号)

4、专项债券(9部)

1) 关于开展保障房项目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742号)

2) 关于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2050号)

3) 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4]1047号) 4) 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755号)

5) 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756号)

6) 关于印发《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818号)

7) 关于印发《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817号)

8) 关于印发《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2010号)

9) 关于印发《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5、清算结算(1部)

1)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09]2737号)(电子版)

6、风险管理(3部)

1) 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银监发[2007]75号)

2)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电子版)

3) 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号)(电子版) 4)

7、债券过户(2部)

1) 企业债券分销过户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债字[2005]66号)(电子版)

2) 关于发布《非交易流通公司债券转让过户业务规则》的通知(中债字[2006]126号)(电子版)

(四)金融债券(20部)

1、金融债券(7部)

1)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

2) 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7]58号)(电子版)

3)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

4) 关于联合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信息披露操作细则》的通知(中汇交发[2009]254号)

5) 关于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后续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3]318号)(电子版)

6) 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事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第8号)(电子版)

7) 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到境外发行金融债券审批服务指南

8)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号(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

2、次级债券(8部)

1)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4号)

2)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资本工具合格标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

3) 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56号)

4) 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2]57号)(电子版)

5) 关于修改《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5号)

6) 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行次级债券有关情况的通报 (电子版)

7)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附件4 资本监管政策问答(银监发[2013]33号)(电子版)

8) 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第3号)

3、商业银行混合资本债(1部)

1) 关于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1号)(电子版)

4、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6部)

1)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2号)

2)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交易操作规程》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操作规程》的通知(中汇交发[2004]330号)(电子版)

3) 关于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问题的通知(机构部部函[2005]18号)

4)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结算操作细则》的通知(中债字[2005]3号)(电子版)

5)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的公告(清算所公告[2012]5号)

6) 关于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管理和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2]19号)

(五)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37部)

1、综合(7部)

1)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

2)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8]第2号

3)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9]第2号)

4) 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9]第14号)

5)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 电子版法规

6)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12修订)(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2号)

7)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2012修订)(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第17号)

8) 关于进一步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规范发展工作举措的通知

2、承销(7部)

1)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人员行为守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9]第12号)(电子版)

2)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0]第5号)

3)关于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化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第18号)(电子版)

4) 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第19号)(电子版)

5) 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文本(2013年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文本(2013年版)》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3]第15号)(电子版)

6)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4]第1号)(电子版)

7) 承销类会员(地方性银行类)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5]第1号)(电子版)

3、发行(2部)

1) 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2) 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通知

3)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2009)

4、超短期融资券(2部)

1)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0]第22号)

2)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登记业务操作指南(试行)(清算所公告[2011]2号)

5、中小企业集合票据(2部)

1)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9]第15号)(电子版)

2)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区域集优票据业务规程(试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1]第19号)(电子版)

6、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部)

1)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1]第6号)

7、资产支持票据(1部)

1)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第14号)

8、项目收益票据(1部)

1)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业务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4]第10号)

9、信息披露(2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操作规程(清算所公告[2012]4号)

2)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3]第10号)(电子版)

10、其他业务守则(9部)

1) 关于支持非金融企业(公司)使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相关事宜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8]第9号)(电子版) 2)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专家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0]第3号)(电子版)

3)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0]第6号)(电子版)

4)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场调查工作规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1]第5号)(电子版)

5) 发布《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1]第8号)(电子版)

6) 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第12号)(电子版)

7) 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信息系统上线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第16号)(电子版)

8)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3]第11号)(电子版)

9)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3]第12号)(电子版)

10)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指引(2011)

11)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2009)

(六)债券远期(13部)

1)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9号)(电子版)

2) 关于债券远期交易准备事项的通知(中汇交发[2005]150号)(电子版)

3) 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5]141号)(电子版)

4) 关于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汇交发[2005]149号)(电子版)

5)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规则(中汇交发[2005]153号)(电子版)

6) 关于债券远期交易结算保证金专户核算问题的批复(银支付[2005]99号)(电子版)

7)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结算业务规则 (电子版)

8) 债券远期交易保证金集中管理操作细则(中汇交发[2005]225号)(电子版)

9) 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保证金存款利率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25号)(电子版)

10) 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主协议签署机构名单的公告 (电子版)

11) 关于银行间市场推出标准债券远期的公告(清算所公告[2015]7号)(电子版)

12) 开展标准债券远期集中清算业务的公告(清算所公告[2015]8号)(电子版) 13) 发布《标准债券远期集中清算业务指南》的通知(清算所发[2015]33号)(电子版)

(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19部)

1、综合(4部)

1)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7号)

2) 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

3)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3号)

4) 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21号)

2、发行、登记和托管(3部)

1) 关于发布实施《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的函(中债函字[2005]37 号)

2) 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4]1092号)

3) 关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7号)

3、信息披露(5部)

1) 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4号) 2) 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6号)

3) 关于发布《个人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5]10号)

4) 关于发布《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5]16号)

5) 关于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5]20号)

4、风险管理(1部)

1) 关于“小贷”资产证券化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6号)(电子版)

5、税务及会计核算(1部)

1) 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

6、回购交易(1部)

1) 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1号)

7、试点及准入(4部)

1)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办第二期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的批复 (电子版) 2) 关于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第三期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的批复 (电子版)

3) 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2]127号)

4) 关于中信银行等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5]2号)(电子版)

三、账户管理(35部)

(一)综合(8部)

1) 关于交易系统与簿记系统买断式回购和债券远期事前控制、债券远期成交数据传输接口试运行有关事项的联合通知(中汇交发[2005]31号)(电子版)

2) 进一步加强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管理的通知(中债字[2006]178号)(电子版)

3) 关于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9号)

4) 关于采集人民币跨境债券融资、人民币跨境间接投资以及非居民个人境内人民币账户余额等信息的通知 (电子版)

5) 更新《债券账户业务指引(境内机构适用)》的通知(中债字[2012]62号)(电子版)

6) 对债券账户进行清理的通知(中债字[2013]7号)(电子版)

7) 进一步清理债券账户的通知(中债字[2013]82号)(电子版)

8) 非法人产品账户管理规程

(二)开户(10部)

1) 债券托管账户开销户规程

2) 美元债券托管账户开立问题的说明 (电子版)

3) 企业年金基金债券账户开销户细则(中债字[2007]22号)(电子版)

4) 关于保险机构以产品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8]122号)

5) 关于信托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信托专用债券账户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22号)

6) 基金管理公司为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有关事项(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5号)

7)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债字[2012]16号)(电子版)

8)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通知(中债字[2013]11号)(电子版)

9) 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办理债券账户业务的通知(中债字[2013]47号)

10) 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联网和开户操作指引 (电子版)

(三)登记、托管(17)

1)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托管结算业务规程 (电子版)

2) 证券公司参与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托管结算业务规程(暂行)(电子版)

3) 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债券转托管业务操作规程(中债字[2001]053号)(电子版)

4) 受理证券公司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的公告 (电子版)

5) 境内美元债券登记托管和兑付业务暂行细则 (电子版)

6) 2005年债券债权登记日、截止过户日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债字[2005]6号)(电子版)

7) 再次明确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托管和开户问题的公告 (电子版)

8) 签署《债券发行、登记及代理兑付服务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债字[2006]146号)(电子版)

9) 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司债券发行、登记托管、交易流通操作细则》的通知(中债字[2008]8号)(电子版)

10)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

11) 关于办理集合类债券登记托管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债字[2009]72号)(电子版)

12) 规范办理债券登记托管业务的通知(中债字[2010]34号)(电子版)

13) 债券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规则(清算所公告[2014]13号) 14) 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操作规程(清算所公告[2014]14号)

15) 发布《债券发行登记业务操作指南》、《债券交易结算业务操作指南》、《账户业务操作须知》的公告(清算所公告[2014]15号)(电子版)

16) 启用新版《债券发行、登记及代理兑付服务协议》及简化签署流程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债字[2014]100号)(电子版)

17) 债券账务数据查询操作指引(中债字[2015]47号)(电子版)

四、债券一级市场(47部)

(一)综合(4部)

1) 中债估值不再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的通知(中债[信息][2010]14号)(电子版)

2) 中债单债券VaR(风险价值)系列指标上线试发布公告 (电子版)

3) 启用《债券注册要素表——资产支持证券专用(2014年版)》的通知 (电子版)

4) 派发债券代码和债券简称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债字[2015]41号)(电子版)

(二)一级市场发行(12部)

1) 关于印发《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现场管理规则》的通知(银发[2002]199号)

2)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境内发行美元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复[2003]106号)(电子版) 3)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发行2008年境内美元债券的批复(银复[2008]27号)(电子版)

4) 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第10号)

5)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招标发行管理细则(银办发[2011]128号)

6) 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工作规范》的通知(中债字[2011]97号)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2013修订)(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3]第13号)

8)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规范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3]第14号)

9) 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4]第3号)

10) 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市场[2014]16号)

11)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预发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29号)

12) 做好债券预发行系统设置等准备工作的通知(中汇交发[2015]58号)

13)关于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系统招标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市场〔2010〕11号)

(三)境外发行(3部)

1) 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2号)

2) 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1162号)

3) 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

(四)上市流通审核(10部)

1) 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银发[2003]71号)(电子版)

2) 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债字[2003]37号)(电子版)

3) 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4]11号)(电子版)

4)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境内美元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4]146号)(电子版)

5) 关于发布《公司债券交易流通核准操作规则》及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债字[2006]63号)(电子版)

6) 采用电子方式提交公司债券交易流通申报材料的通知(中债字[2010]69号)(电子版)

7)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3号)

8) 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有关管理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9号)

9)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流通规则(中汇交发[2015]203号)

10) 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第9号公告发布前未交易流通债券办理交易流通事宜的通知(中债字[2015]49号)(电子版)

(五)承销(1部)

1)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2]16号)

(六)其他(17部)

1、信用评级(3部)

1)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信用评级的有关具体事项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22号)

2) 关于印发《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的通知

3) 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作业管理的通知

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2013)

2、增信及风险管理(7部)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债券投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通[2003]35号)(电子版)

2) 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券投资、银行卡等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40号)(电子版)

3) 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的通知(银监发[2007]48号)(电子版)

4) 关于外资银行开展债券担保业务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08]250号)

5) 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29号)

6) 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4号)(电子版)

7) 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0]13号)

3、税务及会计核算(6部)

1) 明确现券交易交割日与债券付息日为同一天时债券利息归属问题的通知(中债字[2002]76号)(电子版)

2) 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4]116号)(电子版)

3) 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返售(回购)业务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47号) 4) 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00号)

5) 调整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债券应计利息计算公式的通知(中债字[2007]88号)(电子版)

6) 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0号)

7)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7] 200号)

4、执业规范(1部)

1)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相关人员行为守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09]第10号)

五、债券二级市场(97部)

(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19部)

1) 关于批准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办理债券回购业务的通知(银货政[1999]102号)(电子版)

2) 关于印发《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288号)(电子版)

3) 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管理规定(银发[2000]194号)

4) 关于《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 5) 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准入备案制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02]90号)

6) 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承办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准入备案工作和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准入管理等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3号)

7) 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56号)

8)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能否投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复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8]141号)(电子版)

9) 证券公司为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有关事项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1号)

10) 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

11) 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69号)

12) 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4]1号)

13) 关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4]35号)

14) 做好部分合格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市场[2014]43号)

15) 关于做好期货公司及其资管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工作的通知

16)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信息系统”有关事宜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2015]第1号)(电子版) 17) 私募投资基金银行间市场准入备案材料

18) 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5]17号)

19) 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5]220号)

20)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2013)

(二)债券交易(14部)

1)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

2)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联网管理办法(暂行)(中汇交发[2002]55号)(电子版)

3) 关于印发《债券拍卖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债字[2001]46号)(电子版) 819 4) 债券柜台交易业务数据处理操作规程 (电子版)

5) 保证金(券)实施细则 (电子版)

6) 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汇交发[2009]243号)(电子版)

7)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中汇交发[2010]283号)

8) 关于发布《含选择权债券业务操作细则(2012年修订版)》的通知(中债字[2012]40号)

9)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重要通知——禁止从我公司客户端录入任何未经交易系统达成的债券交易的结算指令(中债字[2013]58号)

10) 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的券款对付结算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12号)

11)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自律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4]第5号)

12)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商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规则(中汇交发[2014]255号)

13) 关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4]14号)

14) 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相关业务自律管理程序性机制安排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5]11号)

15)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9号)

1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5〕141号

1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75号) 18)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自律指引(2013) 19)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自律规则(2009)

15部)

1、综合(8部)

1) 关于债券回购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货政[2000]140号)

2) 关于公开市场业务债券回购交易工具及起始时间的通知(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3]第5号)(电子版)

3) 关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可以利用计划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券逆回购业务的答复意见 (电子版)

4) 同意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7号)(电子版)

5) 《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文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3]第2号)

6) 配合《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债字[2013]102号)(电子版)

7) 非会员机构签署使用《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年版)》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4]第8号)(电子版)

8) 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

9)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文本(2013年版);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文本(2013年版)(交易商协会公告[2013]15号)

2、买断式回购(5部)

1) 关于开展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财库[2004]17号)

2)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1号)

3) 增加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买断式回购业务结算功能的通知(中债字[2004]23号)

4) 关于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汇交发[2004]141号)(电子版)

5)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结算业务操作细则(中债字[2006]167号)

3、质押式回购(2部)

1) 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质押式回购质押券管理规程

2) 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匿名点击业务交易细则(中汇交发[2015]295号)

(四)清算结算(27部)

1) 债券交易结算违规操作处理规程(中债字[2001]046号)(电子版)

2) 关于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325号)

3) 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4) 债券柜台交易结算业务规则 5) 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支付债券和再贷款利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97号)

6)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39家商业银行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29号)(电子版)

7) 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等四家金融机构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通知(银发[2004]168号)(电子版)

8)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第二期境内美元债券A券交易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电子版)

9) 关于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3号)

10) 债券交易结算保证金集中保管操作细则(中债字[2005]51号)

11) 关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交易结算规则》的批复(银复[2005]61号)(电子版)

12) 债券交易结算规则(中债字[2005]76号)

13) 关于2006年度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开展情况的公告 (电子版)

14) 印发《关于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实行债券结算手续费优惠的实施细则》及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债字[2007]26号)(电子版)

15) 关于2008年度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开展情况的公告 (电子版)

16) 应急业务操作规程(中债字[2008]92号)(电子版)

17)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登记结算业务的公告(清算所公告[2011]3号) 18) 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规则(试行)(清算所公告[2011]4号)

19) 规范开展债券交易、清算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清算所公告[2013]7号)(电子版)

20) 完善债券交易结算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清算所发[2013]49号)

21) 关于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债券交易统一实行券款对付结算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汇交发[2013]313号)

22) 券款对付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23) 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管理有关事宜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8号)

24) 关于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4]221号)

25) 债券柜台交易登记结算业务规则(清算所发[2014]93号)

26) 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规则(试行)》的公告(清算所公告[2015]5号)

27)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净额清算业务指南(清算所发[2015]16号)(电子版)

(五)做市商(6部)

1)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号)

2)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工作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0]第2号) 3) 2011年三季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情况及做市商评价情况的通报 (电子版)

4) 增加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业务品种有关事项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4]第3号)

5) 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业务规程》及相关事宜的通知(中汇交发[2014]132号)

6)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审批服务指南 (电子版)

(六)质押业务(5部)

1) 颁布《债券质押业务操作流程(试行)》的函(中债函字[2000]025号)(电子版)

2) 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电子版)

3) 质押券管理服务指引 (电子版)

4) 关于发布《自动质押融资业务实施细则》、《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操作规则》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债字[2014]49号)

5) 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券标准折算率规则(中汇交发[2015]296号)

(七)其他(11部)

第18篇:宅基地置换房产纠纷

公婆状告儿媳索要拆迁置换房

一、案情简介。

由于平房拆迁置换,李某夫妻的房子由一套换成了两套,老两口为此赠与儿子一家一套。不久后,儿子儿媳协议离婚,老两口决定撤销赠与,收回该房,遭到儿媳拒绝。李某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

农民李某于1993年取得本区某村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后在该处建房。李某夫妇及其儿子李某某儿媳张某的户籍原均在该处。2006年7月,李某夫妇将户口迁入其他村内。因国家项目征地撤村,上述房屋面临拆迁。2010年11月22日,李某授权李某某、张某与乡政府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并有了将房屋赠与两人的意思表示。经协议确定,上述宅基地涉及的拆迁面积为178平方米,应还迁面积为178平方米。据此协议,李某某夫妇分别于同日与乡政府签订还迁楼选定房屋协议,选定了两套房屋作为安置用房,其中一套建筑面积为79平方米,另一套建筑面积为96平方米,由李某夫妇及其儿子儿媳各居住一套。今年2月21日,李某某夫妇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二人居住的上述96平方米的房屋归女方董某所有。但据李某夫妇称,他们虽然于2010年底将该套房屋赠与了儿子儿媳,但并未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如今,李某夫妇决定撤销对二人的赠与。

二、案例分析。李某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在宅基地上建房,因而取得该处房屋的所有权,李某即为该房屋的所有人。房屋拆迁时,李某口头授权李某某、张某选房,并表示将房屋赠与两人。李某与李某某、张某之间形成赠与合同法律关系。赠与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需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李某口头表示将宅基地置换房赠与李某某夫妻两人,李某某、张某也住进了该安置房,可以认定该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赠与财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由此可见,该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发生转移。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该赠与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李某某、张某应当将该置换房返还给李某。

第19篇:房屋置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房屋座落于xxx区xxx,房契号为xxx。该物业符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乙方房屋座落于xxx区xxx,房契号为xxx。该物业符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置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将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由于地理位置、设备标准、破损程度、面积等存在差异,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民币xxx元,做为补偿。

第二条:甲乙双方承诺,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均已征得本单位同意,并保证对方今后可参加本单位的房改。

第三条: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将补偿款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在xxx年xxx月xxx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对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交付给乙方物业时,应确保物业腾空,水、电、暖、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费、房费已结清;乙方相应作出同样的承诺。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房屋置换后接受原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单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应先退还房屋补偿款,同时违约方将支付人民币xxx万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20篇:股权置换协议

股权置换协议

甲方:住址:

乙方:

住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其在 行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股权置换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股份与乙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置换。

二、股权置换价格

1、万元人民币,因此甲乙本次拟置入的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为万元人民币。

2、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为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同意以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对方。

2、甲乙双方均保证除本合同外,在此之前,各自没有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或向任何人承诺出售、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被转让股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对方未知的质押、担保等其它导致该股权无法转让的情况,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乙双方均保证置换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违反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文件,如因一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履行,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乙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乙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甲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必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6、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乙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乙方享有乙方保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和责任。

7、乙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甲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甲方享有作为甲方保证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及责任。

8、甲乙双方有义务于本合同生效后实施交接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行为,签署一切必要的交付,以实现合同之目的。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本次置换股权价格的%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的,必须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七、争议的解决

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商出具的公司股东状况证明,

3、甲乙双方出资的原始证明,

4、甲乙双方互相确认受让其股份的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5、合同共同权利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声明

说明: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交上诉材料时应提交原件,如原件不能最终交对方持有,应留存复印件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置换债券自查报告.doc》
置换债券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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