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税率

2020-11-17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税率

税率、征收率、预征率、扣除率总结记忆

2018-04-07严颖言税财税〔2018〕32号文对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本文对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预征率、扣除率进行一个新的归纳总结。

一、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税率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6%,10%,6%,0%。

(一)10% 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

1、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膜、农机。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注意不包括以下货物销售(属于16%)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

13、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二)0% 纳税人出口货物,以及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三)16% 其他货物的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及进口货物。

(四)6% 销售其他服务、无形资产。

对于税率我们重点记忆10%的,其余的可分三块,一是其他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税率为16%,二是其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6%,三是出口货物税率为0。

二、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选择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外情形目前指5%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5%征收率的有

1、出租、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注意: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专票

3、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4、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注意: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专票。

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6、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7、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8、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二)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征收率的有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注意:不得开专票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1、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12、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13、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14、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15、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6、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7、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18、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19、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20、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注意: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是可选择)

22、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3、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4、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6、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27、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8、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2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注意以下均不允许开专票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以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纳税人销售旧货。

(四)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征收率我们重点记忆5%的,适用5%征收率的主要有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其余的都是3%,易与5%混的记忆一下:建筑服务、有形动产租赁、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未选择差额纳税的。

三、预征率

涉及预征率的业务有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预征率有2%、3%、5%三档。

(一)一般计税

1、2% 建筑业

2、3% 不动产经营租赁、房地产销售

3、5% 转让不动产

(二)简易计税

1、3% 跨县市建筑、房地产销售

2、5% 不动产经营租赁(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转让不动产

简易计税的预征率基本上与征收率一致。

四、扣除率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计算进项税额适用扣除率的情形:

1、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4、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农产品核定扣除时: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10%时扣除率为10%,如购进消耗燃料用的木材用于生产销售蚕丝绸。最终货物税率为16%,扣除率为12%,如外购生产酱卤猪肉所需的大料、花椒。

推荐第2篇:税率

第3课时

税率

教学内容:税率(课本第10页例3)

教学目标:

1.理解纳税的含义和纳税的重大意义。

2.能计算一些有关纳税的问题。

3.培养学生的依法纳税意识。

教学重点:能进行一些有关纳税问题的计算。

教学过程|:

一、学生汇报自学情况,介绍有关纳税的知识

纳税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国家用收来的税款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国防等事业,以便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水平,保卫国家安全。因此,根据国家规定应该纳税的集体或个人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1993年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将纳税主要分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几类。缴纳的税款叫应纳税额。根据纳税种类的不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也有说不同。应纳税额与各种收入(如销售额、营业额、应纳税所得额等)的比率叫做税率。

二、

探索计算纳税的方法

教学例3

1.出示例3、一家饭店十月份的营业额约是30万元。如果按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税,这家饭店十月份应缴纳营业税多少万元?

结合例3,进一步让学生理解什么是营业额、什么是税率、什么是营业税、什么是应纳税额。 在弄清以上这些相关概念之后,学生尝试解答例3。

2.在学生独立审题解答的基础上订正。

30×5%=1.5(万元)新|

|

|第

|一|

三、

堂上练习及作业

a)

第10页做一做

b)

第14页第6、7、8题

四、课堂小结:

税率的意义及计算方法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推荐第3篇:煤炭税率

煤炭资源税率调整:市场影响几何?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2011年10月20日 11:22

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并将于11月1日实施,消息一出,作为对市场预期反映强烈的煤炭股、煤炭板块遭受重挫,与此同时,受到资源税扩展到全国利空影响,多只煤炭股遭受重挫,更有甚者几乎跌停。相对于股市的敏感反应,对于其中煤炭资源税率的调整,市场却冷静回应,煤炭专家则纷纷表示不会推升煤炭销售价格。此次煤炭资源税修改究竟有何重点,对煤炭市场会带来哪些影响?

煤炭资源税仍按量征收

根据公布的《决定》,新条例和此前1994年起实施的 “资源税暂行条例”相比,其中涉及煤炭行业的内容有所修改,修改后的税率标准为焦煤资源税税率上调至每吨8元-20元,其他煤炭未作调整,仍按每吨0.3元-5元收取。煤炭资源税依然为从量计征。

从量计征的出发点的影响远远不足市场预期,据悉,根据各焦煤上市公司中报,各公司资源税的缴纳标准为:西山煤电8元/吨、盘江股份6.35元/吨、平煤股份4-8元/吨、开滦股份3-8元/吨、冀中能源3-3.2元/吨。即使各焦煤上市公司资源税征收标准上调至20元/吨,对各公司业绩的实际影响非常轻微,甚至低于市场预期。而按照目前全国主焦煤平均价格1554元/吨进行计算, 20元/吨的征收上限仅为销售价格的1.28%,低于5%的市场预期。山西焦煤相关负责人分析,2010年我国煤炭年产量超过32亿吨,不仅仅是总量巨大,煤炭开采环境、煤炭质量的复杂性,也决定了不可能在短期内推广从价定率,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对企业成本几无影响

据了解,相比之前市场预期的3%-5%从价计征而言,此次调整对煤企影响较小,对于焦煤市场的整体影响也低于预期,对煤炭市场影响则更为有限,受地域性因素影响,具体征收额度还需各个地区按情况制定。

“资源税调整对实际行业内企业成本几无影响。在我省煤炭资源税仍然按原标准征收,其他主产区也将跟进。”省煤炭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山西焦煤相关负责人分析,就目前焦煤巨大的利润空间来说,焦煤调整后税收的增加还不至于推升焦煤的销售价格,而只是增加了焦煤产品的生产成本,压缩了焦煤生产的利润空间。此外,提高焦煤税率还有利于保护性开采稀缺焦煤资源。由于我国炼焦煤资源相对稀缺,优质主焦煤供不应求将长期存在。

对煤炭价格影响有限

“从新修订的暂行条例来说,可以明显地看出,一般煤炭品种收取的资源税税率仍为按照每吨0.3元-5元收取,不会增加煤炭生产成本,对煤炭价格影响有限。”省煤炭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对于稀缺的焦炭资源的税率调整,该负责人表示,“这次煤炭资源税率调整后,焦煤的税率由原来按每吨按照0.3元-5元收取,提高到按照每吨8元-20元收取,税率提高幅度较大,不过由于焦煤销售价格本来就远远高于普通煤种,稀缺的主焦煤的销售价格一般都在每吨千元以上,显然对于消化每吨8-20元的税额是轻而易举的事。”

中国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炼焦煤进口量逐年增加,国际、国内需求呈现“井喷”状态。2010年炼焦煤进口量占到全国煤炭进口总量的32%。

“虽然全国最大焦炭产地山西的焦炭产量在全国产量比重不断下降,由2003年的32.9%下降到 2010年的近21.9%,但2010年全国焦炭产量约3.88亿吨,同比增长9.1%,产量创历史新高,直接推动了炼焦煤的需求。同时国际社会经济的快速复苏同样加大了炼焦煤的需求。”省煤炭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能源需求状况仍会持续偏紧,作为钢铁行业的主要原料,炼焦煤价格将会保持较高水平,不可能大幅下降。”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在关注资源税流向的同时,还应给资源类企业清费减负。因为以煤炭行业为例,除资源税外,还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以及各部门对煤炭企业征收的铁路建设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港口建设费等。故而在资源税改革启动的同时,要对资源类企业进行一次税费合并清理,把各种不合理的收费“扫地”出门。

自2009年开始,煤炭的增值税税率是17%,如果是居民用煤炭制品,税率为13%

推荐第4篇:印花税税率

一、购销合同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推荐第5篇:常用税率

税源经济办公室业务常识

一、常用税收的税率及地方留成的计算:

1、建筑税:

A、企业税率:5.13%,地方留存:76.02%

B、个人税率:4.13%,地方留存:84.75%

2、运输税收:

A、一般纳税人:11%地方留存:100%

B、小规模纳税人:3% 地方留存:100%

3、租赁费:

A、个人税率:5%

4、所得税:

A、企业税率:25%地方留存40%

B、个人所得税: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5%-35%其他20%,地方留存40%

二、一般预算收入的计算

A、地税税票:

一般预算收入=营业税*100%+城建税*100%+印花税*100%+房产税*100%+企业(个人)所得税*40%

B、国税税票:

一般预算收入=增值税*25%+消费税*25%+企业(个人)所得税*40%

三、开票需用手续

1、甲、乙双方合同(原件):开票金额10000元以下的不用。

2、付款证明(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推荐第6篇: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为纳税凭证:购销、加工、建设勘察、建筑安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的税档

现行印花税实行的比例税率有四档,即:千分之一, 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另外,规定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印花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减免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推荐第7篇:印花税率

税率:1.比例税率,分别为千分之0.0

5、千分之0.3、千分之0.

5、千分之1。

2.定额税率,按件贴花,税额为5元。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承揽收入。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包括装卸费用。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收入。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营业帐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其他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推荐第8篇: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31日字 体:【大 中 小】

印花税

一、印花税简介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列举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缴纳印花税。

二、印花税税目及税率表

印花税的税目和税率表

税率

凭证类别

凭证具体种类

1‰

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房屋、船舶、飞机、车辆、机械、器具、设备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0.5‰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合同

建设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产权转移数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权、技术使用权转移数据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航、铁路、海上、内河、公路运输、联运合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帐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额

0.3‰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及协作、补偿、调剂、易货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等合同

0.05‰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每件

定额

5元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证等

三、各地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

各地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一览表

泰州市

购销合同

产品销售收入 130%*0.3‰工业

购销合同

商品销售收入 70%*0.3‰商业

购销合同

房地产经营收入100%*0.5‰房地产开发业

建设安装工

程承包合同

工程结算收入 100% * 0.3‰建筑安装业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收入100% * 0.5‰运输业

财产保险合同

保费收入 100% * 1‰保险业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100% *0.05‰金融业

推荐第9篇:各种税率

1、增值税税率:小规模3%一般纳税人17%计算方法:销售收入(不含税)X税率

2、营业税税率:无资质5%有资质3%计算方法:销售收入(不含税)X税率

3、附加税:

(1)城建税:7%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额X7%

(2)教育费附加:3%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额X3%

(3)地方教育费附加:2%计算方法:增值税(营业税)税额X2%

4、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5、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要看企业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1)查账征收:税率20%25%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利润X适用税率

(2)核定征收:税率20%25%核定税率是专管员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而核定的税率:7%、10%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X核定所得率X适用税率

列:销售额为10万,核定税率为7%,适用税率25%,那么企业所得税就是:10万X7%X25%=1750元

6、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可在网上查到,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以前的起征点是2000,新的改为3500.

防洪保安费是按照企业收入的千分之一计算的;工业企业的印花税是按照收入的万分之三计算的,商业企业的印花税是按照其营业收入的60%再乘以万分之三计算的。 印花税工业:收入的万分之三 商业:收入的百分六十的万分之三 防洪保安费是收入的千分之一

城建税、教育费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堤维费的征收标准应该各地不同。

城建税的税率分为1%、5%、7%,教育费附加3%

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

(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l%。

推荐第10篇:营业税税率

一、电梯安装的营业税税率为3%。

营业税 征 收 范 围 税 率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3、金融保险业5%

4、邮电通信业3%

5、文化体育业3%

6、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7、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

二、如果到外地安装需要准备些什么,

1、到外地安装属于异地经营。

2、异地经营需要办理:

(1)纳税人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应使用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供或代开的发票。

(2)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和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可以凭《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以及付款单位提供的付款证明(税务机关统一的格式化付款证明)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领或者代开发票。

(3)持有《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的,在经营地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回机构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4)纳税人异地经营的连续时间超过180天的,应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三、会计分录怎么做

1、安装取得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安装发生的人工等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工资、现金等

3、按收入提取税金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安装收入*3%)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营业税*7%)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4、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5、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7、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第11篇:印花税率

印花税率

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2.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或税额

购销合同 0.3‰

加工承揽合同 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财产租赁合同 1‰

货物运输合同 0.5‰

仓储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财产保险合同 1‰

技术合同 0.3‰

产权转移书据 0.5‰

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0.5‰

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按件贴花5元

权利许可证照 按件贴花5元

证券(股票)交易股权转让书据A、B股 1‰

3.计税方法(1)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2)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3)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4)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4.其他(1)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2)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九种

第12篇:印花税税率

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2.税目税率表

税目 税率或税额

购销合同 0.3‰

加工承揽合同 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财产租赁合同 1‰

货物运输合同 0.5‰

仓储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财产保险合同 1‰

技术合同 0.3‰

产权转移书据 0.5‰

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0.5‰

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按件贴花5元

权利许可证照 按件贴花5元

证券(股票)交易股权转让书据A、B股 1‰

3.计税方法

(1)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

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2)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3)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第13篇: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主要有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十三项规定。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纳税义务人为领受人。

第14篇:税率教案

《税率》教学设计

刘霞 教学目标:

1、理解税率的意义并掌握税率相关问题的计算。

2、通过对税率的理解以及相关问题的分析解决使学生认识税率问题与生活密切相关。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使每个学生都知道每个公民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3、通过教学,培养学生从数学角度观察生活的能力并使其抽象、概括能力得到提高,养成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 教学重难点:

学生对税率的理解和运用以及相关问题的分析解决。

教学用具: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一、激情导入,激发兴趣

介绍课本主题图的有关情况。

同学们,我们的祖国正在蓬勃发展中,为了让祖国更强大,人民生活更美好,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建设,你知道这些钱是哪来的呢?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二、新课引入

(一)、自学概念

老师:同学们知道什么是纳税吗?我们为什么要纳税?税收的主要种类有哪些?什么是应纳税额?找出什么是税率?找出应纳税额与各种收入税率之间的关系。

纳税是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个人或集体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税收主要分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几类。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国家用收来的税款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国防等事业。比如我们现在的九年义务教学,免除学杂费,实际上是国家帮我们交了学费呢。其中,我们缴纳的税款叫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与各种收入(比如工资、销售额、营业额等)的比率就叫做税率。今天我们就主要围绕税率展开讨论。

(二)、例题详讲

例:我们班耿宇潇家饭店1月份的营业额30万元。如果按照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税,他家饭店1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为多少万元?

老师:同学们,我们知道,应纳税额与各种收入(比如工资、销售额、营业额等)的比率就叫做税率;这道题我们知道了比率(也就是税率)和营业额,那么应纳税额是多少呢?

解:30×5%=1.5(万元)

答:他家饭店10月份应缴纳1.5万元的营业税。

(三)、即时练习段校长的月工资为5000元,扣除3500元个税免征额后的部分需按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5000-3500)×3%=45(元)

答:段校长应缴个人所得税45元。

(四)、拓展延伸

老师家买了一套价值32万元的普通商品房。他们选择一次性付清房款。可以按九六折优惠价付款。

(1)打折后房子的总价为多少?

(2)买这套放在还要安照实际房价的1.5%缴纳契税,契税是多少元?

分析: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知道九六折就是原价的96%。

解:(1)32×96%=30.72(万元)

(2)实际房价为32万元,那么契税为:

32×1.5%=0.48(万元)

(五)、习题巩固

1、李老师为某杂志审稿,得到300元审稿费,为此她要按照 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

解:300×3%=9(元)

答: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9元。

2、妈妈买了一瓶售价为100元的化妆品,其中消费税大约占售价的25%,妈妈为此支付消费税大约多少元?

解:100×25%=25(元)

答:妈妈为此支付消费税大约25元。

3、妈妈在邮局给奶奶汇了2000元钱,汇率为1%,需缴纳汇费多少元?

解:2000×1%=20(元)

答:需缴纳汇费20元。

4、小明的爸爸得到一笔3000元的劳务费用。其中800元是免税的,

其余部分要按照20%的税率纳税。这笔劳务费用一共要缴税多少元?

解:(3000-800)×20%=440(元)

答:这笔劳务费用一共要缴税440元

三、本课小结

同学们,今天我们学习了税率的有关问题:应纳税额与各种收入(如工资、销售额、营业额等)的比率就叫做税率。掌握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掌握这节课的内容。

四、课后调查:

问一问自己的爸爸妈妈每月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解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规定。

第15篇:旅游业税率

1.营业税- 税率5% 全部价款扣除可扣除的费用之后乘以税率,全部价款是指接团取得的全部收入。旅行社收到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为旅客额外添加的景点或购物而取得的有关返利、佣金、折扣等分成收入,应并入接团取得的收入。扣除费用仅限于扣除列举的两类费用:①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等四项费用,除此以外的费用均不得扣除。②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这里包括了支付给境内和境外接团旅游企业的接团费用。另外价外费用不得扣除,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基于营业税的一堆附加税

附加税城建税=营业税*税率 ,按公司的地域不同,使用税率分1%,3%,7%不等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2%

3.签订合同需要交印花税,税率依据不同的合同内容有较大差异,你可以度娘一下。

4.企业所得税 企业有盈利就要交,一般是利润总额*25%

关于l旅游业营业税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业营业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这里的营业额系《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营业额,税率5%。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扣除范围: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需要注意的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只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2.扣除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扣除。符合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旅行社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如,某旅行社2012年4月份接待一旅游团队40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价外费用)80000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20000元、餐费13000元、交通费10000元、旅游景点门票24000元、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6000元。其中,餐费开支有3000元系盖有饭店财务章的普通收据。

应纳营业税额=【80000-20000-(13000-3000)-10000-24000-6000】×5%

=10000×5%

=500(元)

注意:餐费开支有3000元系盖有饭店财务章的普通收据,不是合法的发票,计算应纳税营业额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旅游业营业税最新政策解读

一、旅游业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旅游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旅游业的营业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旅游业劳务是指提供或者接受旅游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国税发[1993]149号)

二、旅游业适用的税目、税率

纳税人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属于营业税“服务业—旅游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取得收入时,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财税[2003]16号)

2、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并采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国税函[2008]254号)如:旅游景点的门票票价中包含使用索道的收费的,必须在门票中单独列出索道收费价格,能分别核算门票和索道收费的,对门票收入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3%的营业税,对索道收费按照“旅游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门票和索道收费不分别标价和分别核算的,以含有索道收费的门票收入全额作为索道收费并按“旅游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

三、旅游业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四、旅游业应纳税营业额的确定

新条例: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旅游业务,以全部收费减去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食、宿和交通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客在境内旅游,改由其他其他旅游接团的,其销售额比照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在理解新《营业税暂行条例》该条规定时,要注意把握以下两点变化:一是适用主体发生了变化,不再局限于“旅游企业”而是对所有纳税人,这也解决了过去不少没有旅游企业资格但实际组织境内外考察的单位差额征税问题。二是扣除费用仅限于扣除列举的两类费用:①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等四项费用,除此以外的费用均不得扣除。②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这里包括了支付给境内和境外接团旅游企业的接团费用。

全部价款是指接团取得的全部收入。旅行社收到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为旅客额外添加的景点或购物而取得的有关返利、佣金、折扣等分成收入,应并入接团取得的收入。

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一)旅行社采取从外单位租赁车辆,自己承担汽油费、过路费的形式为游客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实质上是自己从事运输劳务,不属于委托其他单位代其运输服务的行为,所产生的\"交通费\"应作为旅行社的经营成本支出。因此,旅行社租赁车辆的租金、自己直接支付的过路费和汽油费不能作为交通费从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苏地税函[2006]225号)

(二)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应按规定开具旅游业专用发票,并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旅游企业从事旅游业务,但未开具旅游业专用发票的,应按规定换开发票。在未换开发票之前,暂不得扣除相关费用计征营业税。(苏地税函[2009]210号)

五、旅游业使用凭证问题

旅游业纳税人申报扣除有关项目时,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对支付给我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且上述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行为发生属于营业税或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以其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对支付给我国境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且上述单位收取的属于国家或省级财税部门列入不征收营业税名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以其所开具的财政收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以上述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纳税人另外提供境外公证

对旅游业营业税政策和征管对策的研究

发布时间:2009-12-1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具有“无烟产业”和“永远的朝阳产业”的美称。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构成经营旅游业的三大要素,它具有广泛性、地域性、季节性、经济性、多样性等特点,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事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对旅游消费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国内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因而旅游业已经成为地方税收新的增长点。因此,研究和探讨我国旅游业营业税政策和征管对策,对加强地方税收的征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旅游业的定义和构成范围

对旅游业的定义,具体有代表性的有两种。一种是“旅游业就是在旅游者和交通、住宿及其他有关单位中间,通过办理有关签证、中间联络、代购代销,通过为旅游者导游、交涉、代办手续,此外也利用本商社的交通工具、住宿设施提供服务,从而取得报酬的行业。”这种见解事实上是将旅游业等同于旅行社业。另一种见解,美国旅游学家唐纳德.兰德伯在《旅游业》一书中认为:“旅游业是为国内外旅游者服务的一系列相互有关的行业。旅游关联到旅客、旅行方式、膳食供应设施和其他各种事物。它构成一个综合性的概念——随着时间和环境不断变化的、一个正在形成和正在统一的概念”。

对于旅游业的构成,一般认为旅游业主要由旅行社部门、交通客运部门和以旅馆为代表的住宿业部门等三个部分组成。在我国,人们通常将旅行社、住宿业和交通运输业称为旅游的“三大支柱”。此外,从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业发展,特别是从一个旅游目的地的市场营销角度去认识,旅游业除上述三个部分之外,还应包括以旅游景点为代表的游览场所经营部门以及各级旅游管理组织。

二、关于目前我国对旅游者的统计范围的技术性定义

关于国际游客。为了统计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对国际游客作了以下界定:国际游客(入境游客)指来我国探亲访友、观光、度假、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同时并规定,游客是出于上述目的离开常住国到我国内地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关于国内旅游者,国家统计局作了规定,国家旅游局作出了修改和解释。国内游客是指任何一个为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而离开常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在其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目前我国对上述游客及旅游收入的统计方法,主要是通过海关的入境统计、星级饭店和旅游景点及旅行社的接待统计,进行综合考虑测算,最后计算出区域旅游者的数量及旅游收入。如据桂林市统计局统计,2007年度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1530.6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5.51亿元。其中:国内游客1402.04万人次,旅游收入58.38亿元;国际游客128.60万人次,旅游收入27.14亿元。

三、我国现行营业税政策对旅游业征税之规定

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解释: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以旅游业务的营业收入额作为计税营业额。但同时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其旅游团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了公平税负,在营业税实施细则中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目前,旅游业税收收入主要包括旅游景区与旅行社的税收收入。旅行社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以下几种:(1)营业税及附加:计税营业额(以下简称营业额)为向旅游者收取的旅游费减去代旅游者支付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旅游业纳税人组织旅游者在境内或出境旅游,改由其他旅游单位或个人接团 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单位或个人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应税项目、代扣代缴导游个人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按现行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关于旅行社及目前旅游业税收政策及征管存在的问题

世界旅游组织将旅行社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或制作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定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作准备。”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并说明“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旅游,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从行业关系的角度讲,旅行社应属于旅行代理业。它一方面为各旅游接待企业代理营销业务,另一方面也接受旅游者委托而办理各种旅行手续。所以旅行社是最典型的旅游中介组织。从行业工作特点看,旅行社向消费者提供的是服务,即旅行服务。综合旅行社的服务、代理的工作特点与旅游者的消费特点,我们可将旅行社定性为旅游委托代理服务业。旅行社是旅游的龙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销售商。它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是各种旅游服务供应者或生产者与旅游服务消费者(旅游者)之间的中介,它在旅游业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旅游业是综合性、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型产业,而旅行社只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现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关于旅游业的营业税政策运行了十四年之久,事实上当时只是将旅游业等同于旅行社业,与当今迅速发展的现代旅游业相比,在性质、服务范围、内容上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所以,现行旅游业营业税税收政策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因此,给税收征管带来诸多问题。

(一)现行旅游业营业税税收政策给旅行社的税收征管带来相当难度。与旅游企业相关的最重要税收政策就是“计税营业额”的确定问题,根据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旅游企业(主要为旅行社)的计税营业额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之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扣除项目进行了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完全落实,抵扣政策实际上给旅游企业提供了一个可以随意调节的空间,也成为旅游业税收流失的巨大黑洞。旅游企业利用政策空间,利用种种手段虚假抵扣,侵蚀了营业税税基,表现为:

1.以其他各类发票甚至假发票虚假抵扣。目前,与旅游业相关的抵扣票据的管理水平还相当不规范甚至于混乱,取得可以扣除的票据相当容易,加之消费者旅游基本跨县市甚至跨省、跨国,发票存根比对几乎不可能。且由于各地地税发票不统一,即使比对,也很难辨认发票的真伪。一些旅游企业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所发生的自身应负担的费用进入了扣除项目进行了抵扣。如:导游及司机或管理人员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差旅费、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等计入了扣除项目,进行了抵扣。部分旅游企业扣除项目中的交通费所取得的票据尤其不规范。使得这种票使用失控,各旅行社把这种车票当成调节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工具,各旅行社把这种车票整本整本地放入扣除项目中,人为调控扣除项目,侵蚀了营业税税基,造成企业虚假亏损,以此偷逃营业税和所得税。这一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旅游行业税收征管。

2.旅行社之间相互虚开发票,虚抵营业收入。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旅游企业接团后转包给其他旅游企业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也使得旅行社之间通过相互虚开发票,增大转包金额以减少计税营业额。一些合作相对稳定的旅行社之间相互虚开接团费发票甚至直接将空白发票撕下让对方自行开具以供抵扣。

由于部分旅行社财务核算不规范和有意无意违反税法甚至钻税法的空子,加之旅行社之间为争夺旅游市场,一些旅行社推出“零团费、负团费”接团,通过要求导游额外加景点和进店购物得回的回扣来弥补,形成恶性竞争,造成很多旅行社帐面利润很少甚至亏损,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更是少得可怜,这样整个旅行社行业对地方税收的直接贡献比较小。

(二)旅游业和旅行社本身的一些特点给旅行社的税收征管带来一定难度。表现为: 1.旅行社内部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收入和费用难以核实。体现在以下方面: (1)帐务处理不规范。据调查很多旅游企业没有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帐务处理,记帐时所附原始凭证不全。如营业收入没有按取得收入时应开具的旅游业发票的记账联进行收入核算,而是按团单约定做收入;营业成本应以取得的合法原始凭证为依据,而有些旅行社是以与对方签订的结算单为依据入帐,缺乏合法性。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不符,据企业财会人员自己反映,有些团队人员多,定额发票包括景点门票、餐饮发票、住宿发票等量大,粘贴起来不便,为了省事,挑选几张做个说明就完事。这种现象严重违背会计准则,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危害。

(2)收入核算不真实。大部分旅行社对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因对方会索要发票报销,尚能在帐上如实反映这部分营业收入,但对自费旅游的个人因很多人没有索取正式发票的习惯,旅行社则以自制收据收取旅游费后未将这部分收入全部入帐,造成营业收入短少。有的旅行社在本地组团到外地旅游,以接团旅行社分游客个人开具的发票交给游客回单位报销,而这部分收入也不纳入组团旅行社核算,组团中赚取的差价另外以现金结算,从而逃避纳税。还有的旅行社对游客在行程中临时增加旅游项目和景点加收的旅游费未入帐反映。另外,旅行社取得的各种奖励收入、景点门票折扣收入、游客购物娱乐等自费消费项目的回扣收入基本上都未入帐核算。

(3)成本费用列支不合规。相当部分旅行社成本费用核算混乱,主要体现为:一是成本费用凭证不全,景点门票等凭证未全部装入会计凭证中;二是以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入帐;三是未将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装入凭证中,无法核实帐上列支的费用是否是游客旅行过程中的必要支出,与游客的旅游行程是否一致;四是没有按旅游团队分别核算收支而是将各个团队的费用放在一起,难以查实所列支出是否与收入相配比;五是收支核算不同步,特别是接团业务,为游客支付的费用早已在帐上列支,但未与组团社结算收入,造成虚假亏损;六是将个人开支记入公司帐上,由于旅行社基本都是私营企业,为了少纳税,许多老板将自己或家庭及亲朋好友的个人支出如通讯费、交通费、餐饮费、购物费等拿到公司报销,直接侵占了公司利润。

2.旅游业定价弹性空间大,行业内的企业所得税难以监管作为新兴产业,旅游行业没有公认的利润率,定价弹性空间相当大,这使部分旅游企业利用这一价格弹性,对成本费用进行不实核算。如在结算成本时,把代游客支付的各种交通费、房费、餐费、门票等各项费用,按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打折前的金额予以全额抵扣,将企业自身费用列入替游客支付的费用中,以加大成本。 3.导游个人收受回扣数额大,个人所得税流失严重。据调查,大部分导游都挂靠在导游公司或旅行社,他们一般都没有基本工资,导游的收入主要是靠额外增加景点和进店购物得回的回扣分成取得。因此,导游带团挣回扣已是公开的、不得已而为之的秘密。但由于对购物和娱乐消费场所的税收控管难以到位,无法掌握回扣支付的真实数据,导致购物回扣等收入被隐瞒,使税务机关无从控管,这也导致旅行社正常业务收入的利润越来越低和导游个人所得税难以征管的原因之一。

4.大量现金交易为逃税“铺路”。旅游业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直接面向消费者,有大量现金交易存在。对一些旅游企业来说,普通发票非但不难取得,而且在进行逃税方面大有用武之地。在旅行社发生成本的各个环节,不开发票的情况随处可见,旅行社不取,商家就不给,商家这么做的目的也很明确:逃税。一部分旅行社的不规范运作,采取现金收付不入帐的手段,不光自身偷税,也造成了运输收入、娱乐业收入、餐饮收入、中介收入等大量收入转为“隐形”,国家税款流失严重。

5.旅游市场自身管理的不规范,使一些旅游企业长期游离于税收管理之外。一些旅行企业异地设立非独立核算的营业部,为其旅行社招揽零星客源,然后合并组团,营业收入没有单独开票核算,费用不能分割,计税营业额难以确定;而这些营业部基本未办理税务登记,也不申报纳税,造成机构所在地和劳务发生地的地税机关难以控管,存在税收征管空白点。

五、关于对完善旅游业营业税政策和税收征管的对策分析

(一)政策建议:完善现行旅游业营业税税收政策。实践证明旅游业“计税营业额”的政策成了税收流失的黑洞,而征管上又难以找出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所以根本的办法就是改变这一规定。

建议:从根本上取消这一规定,改为按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本来是一种对营业收入全额征收的流转税,对旅游行业规定了较多的扣除项目实际是差额征税,但一直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跟其他的营业税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有较大的区别,与整个营业税的征收环境不配套,因此,我们认为对旅游行业既要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也要堵塞漏洞,保障税收收入,建议考虑只规定扣除支付给接团单位的费用,取消《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扣除项目,同时对旅游行业调低适用税率,适用税率设定在2%-3%为宜。同时,由于旅游业是综合性、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型产业,而旅行社只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具有旅游委托代理服务业的性质,建议取消营业税税目“服务业——旅游业”子目,把旅行社归于营业税税目“服务业——代理业”子目征收营业税。

(二)统一旅游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直面旅行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主要体现可操作性。按照旅游业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其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征管方式,分类管理:对能按照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做到以每一旅游团队为单位分别核算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的旅游企业,其应纳营业税可实行查帐征收;对能如实核算营业收入,但达不到核算要求的旅游企业,可按营业收入一定比例(建议为85%)核定扣除项目金额;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旅游企业,由地税机关从高核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对开具发票部分的营业收入,根据开票收入定率扣除60%的扣除项目金额,其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如当月开票部分营业收入确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低于或等于核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则按核定的营业额计算交纳营业税,如当月开票部分营业收入确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高于核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则按开票部分营业收入确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计算交纳营业税,同时责令限期改正。针对大多数旅行社虚假亏损不缴少缴所得税的问题,规定了查帐征收的条件,并制定最低税负率。

(三)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加强和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是做好旅行社税收征管的关键。要求各旅行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根据旅行社的经营特点,特别要强调旅行社一定要做到按团队进行明细核算,一团一结,对团队的旅游去向、交通工具、人数、天数和所发生的费用都必须做到与旅游合同相符,记录明细清晰。为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要求旅游企业必须聘请合格的会计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核算水平,对目前财务核算混乱的企业,要责令其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限期改正,但不宜片面主张核定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因为这一行业的营业税是实行按营业收入与成本抵扣后的差额计税的,如果实行核定征收,纳税人对餐饮、住宿、交通费等相关支出可能不索取正式发票,这势必对整个大旅游产业链的税收造成流失。对那些目前会计核算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旅行社,我们要通过从高核定计税营业额或收入额,使其比财务健全实行查帐征收的旅行社承担更重的税负,促使这部分纳税人建立健全账目,完善会计核算,为税收征管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作者:桂林市地方税务局李宏森 )

第16篇:《税率》说课稿

《税率》说课稿

吴庄子中心校 邵明帅

一、说教材

1、说课内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小学数学六年级上第 98页及第102页〈〈纳税〉〉的内容。

2、教材分析

纳税是在学习了百分数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教学的,是百分数应用一种,主要内容是通过纳税的意义、常见税种和应纳税额等知识的教学, 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纳税是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生活必须了解和掌握的数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使学生掌握有关纳税的一些知识,是本节课教学重要的现实作用,这也是把纳税知识编入小学教材的重要原因。

3、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使学生明确纳税的意义、理解应纳税额、税率的含义,了解常见税种。

(2)、能力目标:能运用百分数的知识正确地计算应纳税额。

(3)、情感目标:让学生体验数学与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感受数学的价值,培养学生初步的实践能力,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4、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理解纳税的意义和应纳税额的正确计算。 教学难点:理解常见税种。

二、说教法和学法 教法

1、采用情境创设法,引起学生的浓厚的学习兴趣。

2、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将教学内容由“静态”演变成“动态”效果。

3、师生双向互动教学法,师生之间的愉快交流令学生体会到教师跟学生是 一种平等关系,互相尊重的关系,更是他们学习中的“组织者,指导者、合作者。”在教学中兼用愉快教学法,先扶后放的教学方法。

学法:

根据本班学生总体上心理素质偏弱,实践能力较低,以个人开展各种活动有些困难,我主要采取小组合作的方式,让学生探索、讨论、实践。

三、教学过程

(一)课前准备

学生课前去进行各种税种的调查,将有关数据记录下来。 这不仅为学习新课做好知识上的准备、更为突破难点做好准备。

(二) 情境引入

[设计意图:对于“纳税的意义”这一重点内容的设计我作出了这样的考虑;不要脱离实际力求体现与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使学生感到所学习的内容在生活中具有广泛作用,有利于提高他们对数学价值的认识。] 在此我创设了一个与学生生活环境

密切相关的问题学习情境。改变以例题、示范、讲解为主的教学方式。用“疑”产生的问题情境,让学生在问题情境是展开自主学习。 (课件演示) (三) 新课教学

课件展示鸟巢、水立方等建筑物及宇宙飞船、美丽校园及军队等图片,通过这些图片让学生积极思考。

1、了解纳税的意义。

(1)通过上面的情境,可能有的学生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1)什么是纳税,

(2)为什么要纳税,等这样的问题。接着我给出另一个情境; (课件演示)这时我也让让 学生一起观察分析。

A、某饭店2003年2月份营业额100万元,向国家缴纳税收5万元。 B、2001年国家财政收入16371亿元,其中税收占15175亿元。 C、神州五号载人飞船的研究、发射,国家财政投入10亿元。 D、2001年中央财政的教育支出达213亿元。

E、2001年财政用于支持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资金42亿元。 (前两条为财政收入实例、后三条为财政支出的例子。)

通过这几组信息让学生在小组讨论、自主探索中加深了解,教师从旁指导。由于学生讨论容易偏离重点,所以要注意把学生的讨论引导到重点上来。如: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什么?国家用收上来的税款做什么? 为什么要纳税等。

(2)合作交流,汇报结果教师最后小结:纳税是根据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各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用收上来的税款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国防等事业。如果你是一个应该纳税的人应该怎么办?(学生说出“主动纳税”的答案。培养学生的纳税意识。)

[学生通过对教师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探索和讨论,从中感悟到纳税的重要意义。同时使学生的主体精神也得到良好的培养。]

2、对于难点,这就要结合课前的调查准备,全班交流讨论,让学生说说现实生活中有哪些行业要缴纳哪些种类的税。这时我运用实例作适当的解释,主要让学生理解常见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几类。同时让学生理解:缴纳的税款叫做应纳税额。

3、对于税率的教学我再一次借用情境(课件演示)。这时我会让学生利用百分数的知识,自己动手来计算,当学生把这个结果计算出来的时候。我会让学生给这个比率起个名字叫“税率”。最后我做出小结“税率”的含义。根据学生对税率的理解、可以放手地让学生计算例6中的应纳税额是多少。学生通过“做一做”中计算应纳税额的训练,巩固所学知识。

[在这个过程中,我主要是让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去发现。因为这种发现。理解最深刻、也最容易掌握其中的内在规律、性质和联系。]

(五)课外拓展: 以“培养纳税意识,从我做起”为题把你所学到的纳税知识,向周围的人宣传纳税意识。

[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把数学知识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起来,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六)、全课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教学,预计学生不仅可以掌握纳税的有关知识,并且在主体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将得到很好的发展,学生对数学将产生更浓厚的兴趣。

第17篇:各行业税率一览表

税务发票基本主要有三大类别:

商业统一发票---主要是商品流通业使用较多,纳税以实际商品品名,对应税务部门规定的税率进行纳税。

服务类发票---服务类公司开具,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发票---生产加工,商品流通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享受抵扣税,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4%缴纳(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和商业企业纳税人

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

从事建筑业 装潢业的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3%缴纳

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4%缴纳

城建及教育附加:(增值税+营业税)*5%

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33%计征

核定征收根据年销售收入 工业生产 商业批发零售年销售收入428571.43元以下适用18%税率 428571.43--1428571.43适用27%税率 1428571.43以上适用33%税率 目前执行应税所得率为7%

服务业 30万以下适用18%税率 30--100万适用27%税率 100万以上适用33%税率 目前执行应税所得率为10%

月度申报时,以当月累计收入总额换算全年后计算所得-额,确定适用税

税 目 征收范围 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 食业、旅游业、仓储 业、租赁业、广告业 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商标权、著作 权、商誉 5%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 土地附着物 5%

行业征收增值税及带征企业带征个人

营业税税率所得税税率所得税税率

工业生产

工业加工

商贸

商业建材增值税17%增值税17%增值税17%增值税17%1.00%1.50%0.50%0.25%0.20%0.30%0.10%0.05%

小规模商贸增值税4%0.50%0.10%

(申请后)

小规模生产增值税6%1.00%0.20%

装潢营业税3%2.00%0.40%

建筑及安装营业税3%1.00%0.20%

广告业营业税5%3.50%0.70%

咨询业营业税5%5%1%

服务及仓储业营业税5%4%0.80%

装卸营业税3%2%0.40%

陆上运输营业税3%1.50%0.30%

水上运输营业税3%0.80%0.16%

娱乐业营业税5-20%4.50%0.90%

其中:电子游戏8.00%1.60%

饮食业营业税5%3%0.60%

含税价是包括税金在内的价,不含税价则是除去税金的价。

含的税一般是增值税和国税.增值税可以抵扣,国税可以做固定资产.最简单的说法就是要不要开发票.要开发票的,就是含税价可通过公式将含税价折算成不含税价,即不含税价=含税价/(1+税率),一般的税率有17%,4%,6%,25%,最常见的是17%的增值税.

比如,含17%增值税价为100,不含税价即是100/1.17=85.47008,税金是

85.47008*0.17=14.5299,企业就可以抵扣14.53的税.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报价一般多为含税价,因为这就好像是默认的潜规则一样。至于把含税价再分离为不含税价和税金,多半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会计在对收入入账时应该处理的事情。过程也比较简单。三者的关系如下所示:

不含税价=含税价/(1+适用税率)

销项税额=不含税价*适用税率

含税价=不含税价+销项税额

第18篇:税 目 税率

根据税法规定,各行业的税 目 税率(税额)为:

一、购销合同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 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第19篇:增值税税率分析

应缴增值税税率研究

应缴增值税税率=应缴增值税/营业收入 应缴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Σ销项税基数×税率=销项税基数×平均税率 进项税=Σ进项税基数×税率=进项税基数×平均税率

销项税、进项税税率即我们知道的相关税率17%、7%、3%等。平均税率指的是加权平均税率。

设应缴增值税为t,销项税平均税率为b,销项税基数为R,进项税平均税率为a,进项税基数为T。

则有t=Rb-Ta,

或写为:t/R=b-(T/R)×a。

t/R即为应缴增值税税率,我们称之为营业收入增值税率,我们按习惯可将T/R定义为投入产出比率。

显然,营业收入增值税率与销项税平均税率、投入产出比率、进项税平均税率有关。

销项税率高,投入产出比率小,进项税率低,营业收入增值税率较高。

销项税低,投入产出比率大,进项税率高,营业收入增值税率较低。

由于0%≤a≤17%,0%≤b≤17%,0≤T/R≤1,所以0%≤t/R≤17%,我们用0.618法将营业收入增值税率分为三个区间:

区间1: 0

当营业收入增值税率在区间1时,原因可能如下: 1.投入产出比率大

投入产出比率大的原因可能是产品价格低,原材料消耗大、原材料价格高。

2.销售增值税发票开的较少

与对应的原材料消耗相比,销售增值税发票开的较少,可能是产品没有完工,或者是产品已经完工但没有销售,也可能是故意少开销售发票。

3.原材料发票较多

可能使用虚开增值税发票(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发票),也可能是购入发票较多。

后两种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减少税收而进行的不良行为,税务部门在税收稽查时可能会发现。

当营业收入增值税率在区间3时,原因可能如下: 1.投入产出比率低;

2.销售增值税发票开的过多;3.原材料发票较少; 4.进项税税率较低。

第1种原因,投入产出比率低,营业收入增值税率高,对降低投入的企业显得不公平:节省投入的越多,交的税越多。投入产出比低,也可能是附加值比较高,也就是增值较高,增值越高,税率越高,表面看来是合理的,也是“增值税”的取向,但对一些高科技企业,物耗较少,但人力资源消耗较高,税率高,恐怕也不太不合理。税法应对一些高税率的部门进行部分免税,对发展高科技企业应有推动作用。

第4种原因,可能是税收政策造成的不合理因素,即企业所购入的原材料税率较小(甚至0税率)导致无法抵扣,使企业税负偏重。

第20篇: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0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前言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

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方法(2008年3月1日生效)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一)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元的50

2500—2000的部分102

5 32000—5000的部分15125

45000—20000的部分20375

520000—40000的部分251375

640000—60000的部分303375

760000—80000的部分356375

880000—100000的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的部分45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二)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0元的50

25000—10000的部分10250

310000—30000的部分201250

430000—50000的部分304250

5超过50000的部分356750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为: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元不足50000元的部分,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见表(三)。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表(三)

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的200

220000—50000的部分302000

3超过50000的部分40700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总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之后的余额。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其中:(1)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涉及生产、经营及有关成本费用的支出,采取会计核算办法扣除有关成本、费用或规定的必要费用;(3)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办法;(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确定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其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2800元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所得的个人;

④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此外,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其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l)收入总额

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以上各项收入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2)准予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月工资三千:

1、如果没有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你上面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

2、如果每月个人负担“三险一金”的话,还应该扣除“三险一金”。即:

(3000-1600-“三险一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三险一金”-16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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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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