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基本药物自查报告

2020-12-23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卫生室基本药物自查报告

石径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遵义市卫生局(2014)56号文件和《石径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卫生院于2014年8月21日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过程中才存在的问题

1、部分药物未通过卫生院进行网上统一采购;

2、未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个别处方划价不准确;

3、

3、药品摆放不整齐。

自查中未发现过期药品和假冒伪劣药品,卫生室使用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未发现非基药。

二、整改要求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严禁卫生室私自采购药品;

2、药品实行明确标价,准确划价,严格按照零差率销售;

3、药品分类摆放;

4、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

三、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要求卫生室及时整改落实,在下一次的督导中将针对此次出现的问题作为重点督导内容,杜绝相同的问题重复出现。

此次自查,虽然未发现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严重情况,但也反应出一些问题,如卫生室人员对基本药物制度认识不深,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希望通过自查,加强卫生室人员主动学习意识,积极宣传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

石径乡卫生院

2014年8月22

推荐第2篇:基本药物自查报告

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湖卫[2012]169号文件的要求,对我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

我院共配备了国家基本药物215种,省增补品种105 种,过渡期品种 30种,其它药品品种 95种,基本药物按要求配备。我院有健全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务人员合理使用药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为了进一步督查、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情况,4月份对医院本部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基本药物销售情况不乐观,剔除社区站点的药品销售金额,医院本部的基本药物销售金额仅有25.8%。查找原因主要有两点:

1、采购部门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不严,对临床用药监管不到位。

2、由于我院以肛肠专科为特色,主要收治肛肠病人,因为治疗肛肠病的基药比较少,有很多肛肠专科用药只能从全品种中采购(如肛泰软膏、普济痔疮栓等),造成基本药物销售金额低。

针对上述情况,院部非常的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调整部分药品的采购,停用部分全品种,加大基本药物的使用,并由医务科下发通知,采购中心加强对临床用药的监管,根据基本药物使用情况随时调整药品品种,力争基本药物使用销售金额达到省厅要求。

湖州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中心

2014-05-06

推荐第3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工作方案

新园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更多地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规范药物配备和使用:所有的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以及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不得擅自配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对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不得使用二类精神药品。

(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

(三)执行药物报销政策: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四)药品的供应: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乡卫生院基本药物采购计划,由乡卫生院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和配送。村卫生室每月10日前向卫生院上报下个月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验收、保管工作和销售记录,并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采购的药品货款打入乡卫生院账号。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周期应与卫生院采购周期相同。

(五)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初期,可制定常用非处方药品目录,供村卫生所配备使用,但应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六)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支出有凭证,公共卫生服务有记录,疫情有报告,新农合管理有台账,药价比其他诊所低。

(七)监督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药品价格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村卫生室用药进行检查,确保用药和价格规范。

新园乡卫生院

推荐第4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汇报

潍城区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汇报

根据区卫生局安排,自2011年12月30日起省规划提升项目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此,我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班子会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随后召开相关村卫生室负责人会议安排传达任务,要求严格遵循上级要求,在2011年12月20日前做好盘点,清理库存工作,将所有药物清点造册,交卫生院保存盘点表复印件。同时每月通过卫生院药房网上购进基本药物,严禁私自购进药物。包括: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至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已三个月时间,通过了解,检查实施情况,现汇报如下:

1.辖区相关卫生室贯彻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良好,检查中未发现药品加成现象,自实施制度以来,共购进药品1.1万元,但数量较少,原因主要为村卫生室盘点前库存较多,现正消耗中。

2.村卫生室人员普遍反映工作难以为继,主要是无财政投入,药品无利润,一般诊疗费收入太少,基本无辅助检查费。根据统计卫生室收入下滑约50%,虽然门诊量增加约10%,但纯利润太少,部分卫生室已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3.药品品种较少,范围较窄,因此影响到部分患者就医,出现病人转诊及到他处就医现象,加重了相关卫生室的收入下滑。

综上所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要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及时,足额的投入和补偿。

潍城区于河镇卫生院 2012年04月07日

推荐第5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汇报

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汇报

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上午好:

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将招远市省规划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

基本药物制度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关注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巩固完善。两年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有关问题的意见》及有关会议要求,于 年在规范化村

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工作机制。

基本药物制度为医改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为切实加强领导,我们层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卫生、财政等8个部门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发改局设办公室,抽调发改、财政、卫生、劳动、药监等部门精干人员集中办公,由发改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和工作需要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组织。卫生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了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工作推进小组,从工作方案制定到乡村医生聘任,

对每个环节进行讨论、研究,加强了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指导,确保了我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政策制度,全面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我市共有村卫生室个、乡村医生名,从9月份,在处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为保障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市积极探索,制定了《关于在规范化村卫生室推行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完善了村卫生室运行模式。一是合理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确定在 处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同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了 村医生纳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二是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基本药物定额补助标准为 元,

按月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服务人口数 的标准补助卫生室,通过绩效考核形式拨付,70%按季预拨,30%部分年终根据卫生、财政等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拨付。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统一由乡镇卫生院实行网上采购和配送,并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村卫生室财务管理,由乡镇卫生院设专账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收支单独核算;村卫生室业务管理,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对乡村医生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乡村医生实行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对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及时予以调整;村卫生室必需的医疗设备配备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管理。

三、强化宣传培训,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为保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顺畅运行,我们从乡村医生培训和宣传工作上加大力度,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合理用药水平。统一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培训,再由基层医疗机构业务骨干采用多媒体播放、业务学习等形式多次组织培训乡村医生,整体提高了全市基层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水平。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合理用药意识。为保证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利用电视、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了基本药物相关知识的宣传,让老百姓明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重要性。 目前,我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村卫生室药品大幅下降,广大群众普遍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对卫生满意度大幅提升。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我们将深入剖析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基本药物制度,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推荐第6篇: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制度运行总结

岔头乡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

制度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乡于2012年8月31日在辖区16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现就具体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村卫生室基本情况:

辖区16个村卫生室,卫生室服务人员共16个,全部执行一体化管理;全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所有村卫生室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

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情况

2012年8月31日,按市卫生局要求,岔头乡辖区16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物按零差价销售。我院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基本药物制度执行领导小组及进行工作督导。各村卫生室进行了药物盘库,进行507种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分别登记,一式三份;上报卫生院一份,公示一份,保存一份;507种药物按零差价销售,非基本药物下

架封存,待卫生局核准价格后进行销售。卫生室每天要达到看一个病人有处方,有登记,有票据;患者票据所有联要给予患者;卫生院设立药库,两个专人管理,药物购进全部有购进计划,购进清单,全部在省购药平台由卫生院统一购进。11月1日我院基本药物实施领导小组对辖区卫生室进行了督导。

三.督导发现

各村卫生室高度重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统一制

作了宣传牌,向群众积极宣传基本药物制度,配置了公示牌,向农村居民公示药品品名、采购价、现零售价及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各乡村医生积极学习《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对使用的药品进行盘存并公示上墙,配备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乡卫生院负责统一采购和管理,并实行了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四.今后工作安排

加大基本药物知识培训,改变村卫生室人员用药习惯,使基药成为村医愿意开,农民愿意用,辖区农民得实惠的药品;加大

省购药平台购药力度,引导卫生室合理配备基本药物,满足卫生室用药需求。加大督导力度,防止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出现,尤其是乱加价;加大宣传力度,使基本药物制度家喻户晓,使广大居民真正在基药执行后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做好基本药物制度运行分析,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合理运行。

岔头乡卫生院

2012.12.19

推荐第7篇: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我单位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及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管理,充分调动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落实乡村医生劳务补助,体现服务质量。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广大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报酬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对村卫生室主要考核其承担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新农合运行情况、基本医疗服务、药品管理使用、依法执业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对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和数量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本辖区内依法设置、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已纳入一体化管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

(二)考核主体

单位负责对所辖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挂钩。要求辖村卫生室每月定期上报进药计划。坚决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不出售非零差率药品,不私自购进药品。并对参加新农合的居民按50%比例给予现场报销。每季度末次月5日内对本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考核一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工作成绩优异者予以表彰,对未能完成指定任务的乡村医生,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不予发放补助。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通知其所在村予以解聘,重新选聘乡村医生。

(三)考核程序

1、随时抽查。单位对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行不定期药品抽查,发现私自购进药品、出售非零差率药品以及药品价格未公开、处方不规范等情况,严厉查处并直接列入考核分值进行扣除,发现一次扣除基药补助的10%,发现三次以上扣除基药补助的60%。

2、定期考核。单位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访谈、走访群众等多种考核方法,每季度末次月5日内对本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考核一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工作成绩优异者予以表彰,对未能完成指定任务的乡村医生,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不予发放补助。

3、按时公示。考核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

2 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单位及村委会组织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满分200分制,合格线为140分。村卫生室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180分及以上为优秀,180分-140分(含140分)为合格,14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

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管理和村级机构量化分级管理的依据,并与上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其他补助相挂钩,每年兑现一次。考核合格的,按照得分占合格总分数的比例和服务人口占辖区总人口的比例拨付有关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按实际得分比例拨付有关资金。

3

推荐第8篇:村卫生室加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申请书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履行乡村医生职责,本

人特向县卫生局申请加入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服从上级卫生

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居民健康

建档、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为村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申请人:

2012年11月11日

推荐第9篇: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加强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我院组织医务、药剂等相关人员对我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1、基本药物配备情况

自2010年10月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院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目前我院备有国家基本药物334种,为总数的50.7%,其中口服剂型102种,注射剂型232种。

2、基本药物采购情况

我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都是通过四川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并优先 采购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产品中的最低价中标产 品。2013年1-10月份基本药物采购品规数比例为60.42%,基本药物采购比例为49.8%,,基本药物采购得分10.5分。

3、实施基本药物情况

我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价格和医疗保险给付都是按现行药品价格 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我院制定了《成都市西区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具体措施及监督考评机制》、《医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成都市西区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成都市西区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通过多种手段促使医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本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为 52.7%。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我院制定了院内基本药物相关制度和基本药物遴选相关规定,并定期 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基本药物缺乏

大部分因为供货单位配不及时或缺货,采购网上平台上国家和省确定 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上有货,但点击后却没有,且配送不及时,造成 临床断药,给患者带来不便。 例如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甲巯咪唑片、缩宫素注射液和阿托品注射液(0.5mg)的缺货,给临床带来不便。部分药品的缺货与卫生管理部门联系,其要求医疗机构向上级投诉,说明基本药物的购进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

2、相关指标未达标

配备基本药物品种率为50.7%,基本达到要求;基本药物销售额率 为 52.7%,基本达到要求。

3、部分群众对基本药物种类不满意

由于部分基本药物缺货或种类不全,医生用药习惯和老百姓用药偏 好,造成目录实施困难,部分患者来就医购药时,对基本药物的种类 不满意,认为基本药物的种类太少,不能满足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 诊疗要求。

三、整改计划

1、采购国家基本药物时,提早联系供货单位是否有货,及时付款, 防止因供货单位配送时缺货或配送不及时而导致缺货。

2、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对其中规定 许可药物加强采购,增加品种,以满足临床供应。

3、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相关制度,鼓励和督促医师优先基本药物。对 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使用基本药物率偏低的医师及时

通报,必要时按基本药物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另外,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和意义,让老百 姓人人知晓,切实得到实惠。

药剂科

推荐第10篇: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搞好本单位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工作,配合卫生局开展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我院组织医务、药剂等相关人员根据《关于做好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1、基本药物配备情况

自2010年10月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院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目前我院备有国家基本药物 种,省增补药物 种,共 种,为总数的 %。

2、基本药物采购情况

我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都是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并优先采购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产品中的最低价中标产品。

3、实施基本药物情况

我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价格和医疗保险给付都是按现行药品价格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通过多种手段促使医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本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为 %。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我院制定了院内基本药物相关制度和基本药物遴选相关规定,并定期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基本药物缺乏

大部分因为供货单位配不及时或缺货,采购网上平台上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上有货,但点击后却没有,且配送不及时,造成临床断药,给患者带来不便。

2、相关指标未达标

配备基本药物品种率为 %,比要求低 %;基本药物销售额率为 %,比要求低 %。

3、部分群众对基本药物种类不满意

由于部分基本药物缺货或种类不全,医生用药习惯和老百姓用药偏好,造成目录实施困难,部分患者来就医购药时,对基本药物的种类不满意,认为基本药物的种类太少,不能满足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要求。

三、整改计划

1、采购国家基本药物时,提早联系供货单位是否有货,及时付款,防止因供货单位配送时缺货或配送不及时而导致缺货。

2、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对其中规定许可药物加强采购,增加品种,以满足临床供应。

3、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相关制度,鼓励和督促医师优先基本药物。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使用基本药物率偏低的医师及时通报,必要时按基本药物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另外,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和意义,让老百姓人人知晓,切实得到实惠。

第11篇: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2协议书

临港区朱芦镇中心卫生院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协议书

根据临沂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卫发„2011‟26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加强药品配送管理,明确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责、权、利以及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制定本协议书。

一、卫生院职责

1、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宣传、教育、培训,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由卫生院负责组织统一网上采购,并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其规范用药。

3、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专人管理,编制设臵规划、业务培训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建立例会和督导制度。

4、卫生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村卫生室负责人例会,每月督导不少于一次,每次例会督导应有详细记录。

5、在实施基本药物的同时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执行。对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减少的药品收入,通过三种途径进行补偿:一是村卫生室基本医疗一般诊疗费,按照临沂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的有

关文件执行;二是国家基本药物财政基药补助款,即村医每人每月平均600元;三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通过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卫生院按照上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按时补助。

6、村卫生室每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后,经卫生院汇总审核通过山东省基药采购平台招标采购,由配送企业及时配送,保障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供应。

7、卫生院负责卫生室配送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质量标准,凡属药品质量问题由配送企业负责处理。

8、验收时出现的不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品规,村卫生室及时向卫生院反映,按照合同和质量承诺书有关条款责成配送企业负责解决。

9、每次村卫生室向卫生院采购药品即时结算药款,卫生院再向临港区结算平台划拨药款。

二、村卫生室职责

1、村卫生室必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录内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2、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经卫生院统一购进和配送。村卫生室不得自行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307种和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206种,对于村卫生室不按规定,擅自购进药品、加价销售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和违反新农合政策等行为,有以上违规使用非基本药物的,根据金额大小每次扣除 600-7200元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价财政补偿资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予以退出乡村一体化管理队伍,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

2、村卫生室每月5日、15日前提出所需药品采购计划上报卫生院以便统一招标采购。村卫生室每月25日前将药品销售情况报卫生院。

3、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应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标的品种,申请配送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必须与基本药物中标品规一致。

4、村卫生室在收到配送药品时,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程序验收,照单验货,实行即到即验。填写药品入库验收记录本。

5、村卫生室入库后所发生的破碎、泄露、污染等均由村卫生室承担。

7、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双处方,明码标价。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必须建立台帐,不准与基本药物混淆,串换药品。

朱芦镇中心卫生院(盖章) 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12篇: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做好我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3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发„×‟×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1‟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政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群

1 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稳步全面实施。真正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做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等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

(三)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障全县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四)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管理、运行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实施新机制的有效方式。

三、实施范围

全县所有纳入省统一规划并实施一体化管理、具备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件,并自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全省统一招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村卫生室职能定位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为所在行政村(居委会)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包括:在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协助做好预防接种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健康宣教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规范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

全县纳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

3 备使用部分)》(2009版)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216种非目录药品。不得擅自配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对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全县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对原库存非基本药物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2012年3月15日—2012年 6月15日止)。过渡期内村卫生室对盘存的药品按实际进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2012年6月15日起,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不得销售,各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四)执行基本药物报销政策

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五)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 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计划申报审核,统一采购、供应,货款的统一结算工作,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村卫生室每月5日前向乡镇卫生院上报下个月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验收、保管工作和销售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采

4 购的药品货款上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周期应与乡镇卫生院采购周期相同。

(六)做好乡村医生培训

县卫生局要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为教材,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指导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乡村医生管理使用基本药物水平。

(七)加强监测和信息服务

村卫生室要积极参加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数量、单位、采购价和零售价,使广大患者明明白白就医。

五、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一)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在县卫生局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单位,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由县卫生局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技术指 5 导,通过以乡带村,促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发展。

(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

健全以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补偿基础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年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实行绩效考核后划拨兑现。

2、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可收取一般诊疗费补助。一般诊疗费标准(不含药品费)暂定为5元/人次,由新农合门诊统筹资金按80%报销。乡村医生收取一般诊疗费后,对一般诊疗费已包括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收费或变相收费。乡村医生应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扩大服务人群,增加业务收入。

3、政府实行定额专项补助,省市县财政对纳入省统一规划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每个村卫生室服务2000-4000人,补助2-4名乡村医生,年人均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由县卫生局制定补助办法,考核发放到位。

(三)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6 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政策参加新农保,对于符合新农保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当地较高档次的新农保,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水平。积极探索乡村医生的退出机制,畅通乡村医生“出口”。对长期工作在村卫生室的优秀乡村医生进行激励表彰。

(四)规范绩效考核制度

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指标应结合村卫生室承担的服务总量、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科学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应与乡村医生的奖惩及补助挂钩。

六、实施步骤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12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召开动员培训会,宣传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相关政策,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盘点清查库存药品阶段:3月10日至14日,各乡镇卫生院组织专门班子对村卫生室的库存药品进行全面盘存清查,登记造册、测算基本药物相关数据,并报县卫生局备案锁定。

7 (三)启动实施阶段: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在全县纳入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县医改办牵头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体化管理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补偿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和医改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

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有关具体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制定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管理范围,加强监管;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对村卫生室的人员、药品、业务、房屋、设备、财务等方面进行监管,并做好绩效考

8 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村卫生室建设、设备添置、定额补助经费;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负责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新农合支付比例。

(三)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基本药物知识,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提高群众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大监督检查

加强包保责任制执行力度,医改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每月对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检查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药品采购配备使用情况,补偿资金落实情况。要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建立多方参与,协调高效、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评体系,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

第13篇: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汝城县热水镇

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做好我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稳步全面实施。真正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做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等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

1 (三)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障全县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纳入省统一规划并实施一体化管理、具备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件,并自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全省统一招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村卫生室职能定位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为所在行政村(居委会)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包括:在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协助做好预防接种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

2 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健康宣教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规范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

全镇纳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216种非目录药品。不得擅自配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对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全镇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对原库存非基本药物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村卫生室对盘存的药品按实际进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四)执行基本药物报销政策

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五)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

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计划申报审核,统一采购、供应,货款的统一结算工作,不

3 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村卫生室每月5日前向乡镇卫生院上报下个月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验收、保管工作和销售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采购的药品货款上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周期应与乡镇卫生院采购周期相同。

(六)做好乡村医生培训

本镇卫生院要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为教材,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指导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乡村医生管理使用基本药物水平。

(七)加强监测和信息服务

村卫生室要积极参加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数量、单位、采购价和零售价,使广大患者明明白白就医。

五、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一)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在县卫生局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单位,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

4 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由县卫生局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通过以乡带村,促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发展。

(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

健全以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补偿基础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年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实行绩效考核后划拨兑现。

2、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可收取一般诊疗费补助。一般诊疗费标准(不含药品费)暂定为5元/人次,由新农合门诊统筹资金按80%报销。乡村医生收取一般诊疗费后,对一般诊疗费已包括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收费或变相收费。乡村医生应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扩大服务人群,增加业务收入。

六、实施步骤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12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召开动员培训会,宣传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相关政策,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5 (二)盘点清查库存药品阶段:5月至7月,各乡镇卫生院组织专门班子对村卫生室的库存药品进行全面盘存清查,登记造册、测算基本药物相关数据,并报县卫生局备案锁定。

(三)启动实施阶段: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在全县纳入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7月,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体化管理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补偿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和医改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

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对村卫生室的人员、药品、业务、房屋、设备、财务等方面进行监管,并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6 (三)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基本药物知识,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提高群众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大监督检查

加强包保责任制执行力度,每月对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检查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药品采购配备使用情况,补偿资金落实情况。要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建立多方参与,协调高效、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评体系,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

汝城县热水镇卫生院

2012年5月

第14篇:柴胡店卫生院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管理制度.

柴胡店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我院严格按照卫生局《宁津县卫生局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辖区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1、我院下属中心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216种省增补药物,2012年9月30日前为卫生室非基药使用过渡期,过渡期后不再使用非基本药物。

2、各中心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药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若发现查实自行加价的或在过渡期后仍使用非基药者,将依据规定扣发本月份专项补助资金。

3、我院负责各中心卫生室的药品采购、配送、结算工作,各中心卫生室于每月4日和19日上报药品需求计划,由医院统一网上采购并及时配送至各中心卫生室。同时每月4日要将上月的药品款如数缴至医院。

4、各中心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另行采购药品,若违规者将予以严肃处理,扣发专项补助资金,上报卫生局取消其定点卫生室资格。

5、新农合报销者,报销程序按照卫生院的一致要求,非基药不得享受新农合报销,填制门诊补偿登记明细表,打印门诊报销补偿凭证一式三份,每月29日上报卫生院此项表格,待下月中旬合作医疗资金拨付后即时返还各中心卫生室。

6、承担报销的各定点中心卫生室,要严格落实新农合等有关制

度,保证报销程序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按时公示报销信息。若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采取各种方式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上报卫生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宁津县柴胡店中心卫生院 2012-9-1

第15篇: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材料]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0]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x]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xx]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二、工作内容

(一) 实施时间及范围

xx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 药品使用范围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三) 药品采购配送

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 药品的价格管理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五) 补助办法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xx]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六) 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乡(镇)对村卫生室情况进行摸底,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xx]12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乡(镇)在xx年11月30日前出台本乡(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12月31日前,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库存非基本药物原则上允许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有关具体工作;各乡(镇)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经费;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逐步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把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负责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二)落实补偿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乡两级医改领导小组要科学核定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上下密切配合,保证全面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在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村卫生室安全用药水平。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乡(镇)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宣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

第16篇:青山镇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青山镇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10月20日,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会在县卫生局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全县所有的村卫生室自2011年10月30日上午8时起,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送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会议主要传达了全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会议精神,就我县实施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工作培训。县卫生局局长李显友在讲话中强调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要求各单位要明晰时间节点、明确实施步骤,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中心,强力推进,确保在10月30日,全县所有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和成效。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村卫生室综合配套改革力度,推进 “六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稳定和壮大乡村医生队伍,推进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和完善多渠道服务补偿机制,调动广大村医工作积极性,探索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及省、市、县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增进群众健康为目标,按照防治必须、剂型适宜、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中西药并重、临床首选、保障供应、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并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推动我镇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我院开展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推进全县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

三、工作目标

从2011年10月30日开始,我镇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任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基本药物报销及保障措施等。

(一)成立本院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几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日常工作。

(二)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提供给患者,并逐年提高使用比例。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制定药物分类使用和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度。按照国家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定,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国家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

我院采购基本药物直接与中标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购销、配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及期限等内容。基本药物实行全省统一招标采购价格,全省统一采购价格包含配送费用。同时,该价格也是配送到医疗机构的最终价格,不得再加价销售。

(四)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安比例报销。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0月24日) 召开全镇村卫生室大会,传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及我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开展对村医务人员国家基本药物知识的教育培训,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制定基本药物使用坚持考核评估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配备使用。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目标及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引导群众按需要使用基本药物。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5日始)

我院将按照区域卫生设置规划,合理配备卫生资源,设定卫生服务功能和范围,完善医务人员卫生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促进医疗服务模式转变,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切实做到为民提供优质、便捷、合理、有效的服务;2011年10月28日前清库盘存,对于库存的非基本药物,报我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用完为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擅自增加非基本药物品种,私自够药。从2011年10月30日起,全面实施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11月)

我院将按照要求,对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六、工作措施

我院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支持配合,确保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基本药物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按要求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我院按照国家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定,加强用药管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制定药物分类使用和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定;我院安排专人对全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17篇: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汇报材料

XX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情况汇报

去年以来,作为第二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XX县按照省市医改办的部署和要求,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快速启动,并率先在全省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级卫生室,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吃透县情快决策。XX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农村人口众多,在解决温饱问题后,农村需要什么,农民盼望什么,政府应该做点什么,这不仅是个工作问题,更是个政策问题。带着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认为在全县推进医改有基础,有条件。一是新农合管理有特色。2010年全县参合率98.1%,2011年参合率100%,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全县330家三级定点机构全面实行新农合专网管理,在全省率先实现就诊、结算、管理、报销“一卡通”;新农合报销、医疗救助、医院优惠三合一的“一站式”服务管理机制的建设,在全省进行了交流和推广。二是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有实效。自2001年开始,健全了“三定”(定机构、定人员、定标准),“六统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目标任务、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人事管理)的管理模式,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得到了省卫生厅的高度评价和大力推广。三是药械询价招标采购有突破。2004年,成立了XX县卫生系统药事管理办公室,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器械实

- 1务中心(站)负责人和药品采购人员,开展相关政策培训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培训,积极引导医务人员和群众转变观念,改变原有用药习惯。三是注重调查研究。为实施好基本药物制度到村,县医改办组织专班,对所有乡镇卫生院、地名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近三年财务状况进行汇总、测算分析,核定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经费、管理费用、运行维护费等经常性收支情况,全面摸底、详细测算,为拟定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补助方案提供了基础数据。同时,对15%的村卫生室医疗收入、门诊工作量、个人年工资收入进行摸底分析,测算乡村医生人均年医疗收入、运行维护支出、个人收入等情况,通过补差的方式确定财政应补偿金额。预计全县医改需增量投入1.21亿元,其中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经常性综合补助每年静态投入3280万元。

三、广泛宣传造声势。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简报、标语等新闻媒介,多元化地宣传、广幅度地推介、大面积地造势。重点做好三“讲”。一是在乡村干部中讲责任。在全县广泛推进医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上级有要求,周边有经验,群众有呼声,是政策,更是责任,各级干部理应成为推动此项政策的中坚力量、关键因素。二是在医疗机构中讲奉献。医疗卫生机构是医改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主体,在一定意义上讲,既需要医疗机构的参与,更需要医疗机构的奉献,为此,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释疑解难,消除顾虑,积极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宣传培训,

- 3岗人员回原单位上班。采取定向培养学习,充实到村卫生室工作,对年龄偏大的人员实行内退或自谋职业的方法,解决竞争上岗落选人员出路,已确定定向培养56人,到村卫生室工作38人,内退83人,还有166人等待消化。对常期无编在岗的346人实行清退,目前已清退265人。对上岗人员实行“三定一考”的办法,即定人员、定任务,定经费、绩效考核。

六、强化检查抓督办。一是落实责任。医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合力推进,我们建立了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发改、财政、卫生、人社、编办、物价、药监、民政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财政和卫生部门组织专班,重点对医疗机构近三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为方案实施打好基础。药监、物价部门组织专班对医疗药品采购、配送、质量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确保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财政、卫生、人社、编制等部门在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定岗定员定编工作,落实了“两类”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并探索制订了清退临时工、强化外出专业人员管理、脱产学习、病退、内退等多途径的人事制度管理。二是严格督查。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县长先后深入到张塝镇、刘河镇、株林镇、横车镇等乡镇卫生院进行调研和检查督办;由医改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督导检查组也多次深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检查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召开联席会,认真分析研究解

- 5

第18篇:卫生室自查报告

卫生保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卫生室建设标准,我校对卫生室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卫生工作:

学校把卫生工作列入学校工作日程,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有具体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学校配备兼职卫生教师,支持卫生教师人员业务进修。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开课率达到100%,做到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评价。认真对照设置标准,努力创造条件,切实加强卫生室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增加经费投入,努力按照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卫生器械设备配备目录》配备卫生器械设备,提高卫生器械设备的质量和使用率。保证卫生专项经费,努力改善卫生基础设施。鼓励卫生老师参加业务培训,并提供时间与经济等各方面的方便。

二、卫生室建设与管理:

配有专门的卫生室,卫生室有良好的办公环境,桌面、地面、墙面洁净,窗户玻璃明净。办公物品齐全摆放整齐、美观,室内体现人文精神和健康向上的卫生特色。有良好的办公设备,桌椅橱柜七成新以上,配有专用电脑。备有各种常用药品。有过期药品处理登记本。规章制度健全。各项生长发育统计资料及时归档并上墙。健康档案立卷归档,有专用档案橱,分类放置,标记清楚,便于查阅;有规范的卫生器材明细账和药品明细账。

三、疾病控制:

搞好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 1 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 。制订学校传染病流行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疫病传播,杜绝食物中毒。加强饮食卫生监督工作,按规定按时向配餐、供水单位索要卫生许可证、检测报告等,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对学生近视有防治措施,定期检查学生视力,严格控制新发病率。对沙眼、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有防治措施,利用卫生大课、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力求发病率逐年下降。对于流感、肝炎、麻疹、风疹、水痘等传染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建立传染病登记本。

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由于条件所限,没有专职的卫生教师人员,常备药品的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

我们将努力创造条件,按照各项要求进行整改,力争达到规定的标准,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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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卫生室自查报告

卫生室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卫生室建设标准,对卫生室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卫生工作,把卫生工作列入基本工作日程,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有具体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卫生室配备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支持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进修。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开课率达到100%,做到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评价。认真对照设置标准,努力创造条件,切实加强卫生室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增加经费投入,努力按照原国家教委颁布的《卫生器械设备配备目录》配备卫生器械设备,提高卫生器械设备的质量和使用率。保证卫生专项经费,努力改善卫生基础设施。鼓励卫生老师参加业务培训,并提供时间与经济等各方面的方便。

二、卫生室建设与管理。配有专门的卫生室,卫生室有良好的办公环境,桌面、地面、墙面洁净,窗户玻璃明净。办公物品齐全摆放整齐、美观,室内体现人文精神和健康向上的卫生特色。有良好的办公设备,桌椅橱柜七成新以上,配有专用电脑。备有各种常用药品10种以上。有过期药品处理登记本。规章制度健全并悬挂。各项生长发育统计资料及时归档并上墙。健康档案立卷归档,有专用档案橱,分类放置,标记清楚,便于查阅;有规范的卫生器材明细账和药品明细账。

三、疾病控制。搞好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 。制订学校传染病流行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疫病传播,杜绝食物中毒。加强饮食卫生监督工作,按规定按时向配餐、供水单位索要卫生许可证、检测报告等,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对学生近视有防治措施,定期检查学生视力,严格控制新发病率。对沙眼、龋齿、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有防治措施,利用卫生大课、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力求发病率逐年下降。对于流感、肝炎、麻疹、风疹、水痘等传染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建立传染病登记本。

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由于条件所限,卫生室的房间面积少于40平方米,并缺少上下水管道及取暖设施。卫生器材的配备没有达到60种(本年度有报损)。没有专职的卫生技术人员,常备药品的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

我们将努力创造条件,按照各项要求进行整改,力争达到规定的标准,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村卫生室年度自查

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政策支持和在区卫生局的统筹领导以及乡政府的关心帮助下,我卫生室年在我村及周边地区为广大患者提供了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卫生室得到了大力发展,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积极推进,以及乡村医疗机构体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室规模不断壮大,医疗设施逐渐健全,各项建设趋于正规。

过去的一年,积极参加区卫生局定期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业务知识,了解关于乡村医疗工作的相关政策。基层卫生组织发展的同时,我个人的临床经验也有进步,来我室就诊的患者多数为本地村民,疾病种类涉及各大科目,经过不断地学习和反复的实践,对于常见病诊断的准确性不断提高,医治更加及时有效,保障了患者的健康。

然而在日常的工作中却也发现基层卫生工作的不易,由于就诊时间不定,患者医学素养不高,突发事件频繁等问题的局限,无法保证最全面、最及时、最有效的满足广大患者的医治需求。尽管民生工程政府的补助标准化卫生室建设,改善了我室的医疗设施,但相对于完善的基层医疗服务的设施水平,我室的各种医疗设备急需扩充和改进。获取业务指导和政策知识的渠道以及对相关信息的保管和输送,对电子信息服务提出了要求。

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未来,在过去一年中的得失,总能给以后的卫生室发展带来经验和教训。在今后的时间里,我将致力于为广大村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接受更多的业务培训,努力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并在实践中积累经验,试图在医治方法、医疗手段、药品选择等多方面进行适度创新,并学习了解政府的相关政策,加大对卫生室的设施建设力度,争取最大程度的完善自我,保障对广大患者的医疗服务。

卫生室

Xxx 2012-2-21

第20篇:卫生室自查报告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圆满完成全市食品行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任务,确保2012年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复查,市食安委办立即召开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专项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文件,并对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中的食品安全内容进行了讨论。根据全市创卫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专项活动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夯实了工作责任,真正把该项工作往深处做,往实处做,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见实效,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处,逐步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巩固整治成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序推进。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市食安委办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与全市食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全年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市食安委办积极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两会”、“国庆”、“中秋”、“中高考”、省民运会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办联合执法检查,还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春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乳制品专项整治、食用油专项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专项整治等11项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全市食品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我市粮油、糕点、餐饮用具、饮用水、肉制品主要品种监测指标良好,全市无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对我市食用油安全状况的调研工作,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三)加强督查,食品安全指导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围绕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全年,市食安委办共

受理投诉举报7起,向相关监管部门和县(区)食安委办移交食品安全投诉举报7件,牵头组织查处了联盟超市内宣传保健品以及群众关于“地沟油”和“潲水油”的投诉,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二是多次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各县(区)开展的专项整顿等工作进行督查,切实加大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三是积极组织市农牧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办理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的145号“关于整治潲水油和垃圾猪的建议”;242号“关于强化监管,杜绝餐饮业使用地沟油的建议”;215号“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食品安全制度的建议”等提案,使提案中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让提案委员满意,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

(四)完善预案,加强网络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2012年,我市遭受了有气象资料记载以来最为严重的干旱,近半年时间未下雨,旱情严重,旱区人畜饮水出现困难,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为确保旱区群众生命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指导和规范全市抗旱救灾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市食安委办制定了《攀枝花市抗旱救灾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旱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卫生监督部门成立了卫生监督工作应急队,做好应急出动的物资准备、车辆等安排工作,确保饮食饮水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后及时得到控制和处理。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饮食饮水安全问题:一方面,对旱区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另一方面,开展旱区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饮用水及学校周边餐饮店的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大了对旱区大型集体用餐及农村自办宴席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到大型集体用餐及农村自办宴席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克服了高温、旱灾、洪涝灾害的不利影响,保障了干旱地区的食品安全,全面提升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和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

(五)资源共享,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市食安委办充分发挥攀枝花市食品安全网的平台作用,搭建了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体系,做好了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交流工作,实现了我市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共享。一年来,共编撰了《食品安全工作简报》17期,上报食品安全信息13条,被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及省食品安全网采用10条,共上挂各县(区)及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65条;加

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针对和夏秋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在全市发布了《夏秋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既满足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情需要,同时避免了由于发布信息矛盾而造成的政府威信下降和公众选择的困难,对食品安全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六)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农村食品安全一直是各监管环节中的薄弱点,也是食品卫生是创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市食安委办从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出发,把城市和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目标管理,建立了农村集体用餐监管与备案机制,使全市5桌以上家宴监管率达90%;结合实际在仁和区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的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验收,以此为契机,我市在多个行业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点和食品安全监督网点,使全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各有关部门紧密切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至此,全市16个街办、43个乡镇、353个行政村中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250名,覆盖率达100%,从而建立了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食品安全信息不灵、渠道不畅的问题,改变了农村市场监管薄弱的局面。

(七)加强宣传,积极引导。2012年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之年,为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民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市食安委根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要求,不再仅仅把监管理解为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处理事务、惩罚违规,而是深刻认识到宣传也是监管,并在宣传方面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做了有益探索。市食安委制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把每年的6月份作为食品安全宣传月,将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全年的工作重点之一。2012年6月1日上午,市食安委办牵头在市中心广场举办了攀枝花市纪念《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1周年大型宣传活动,市农牧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部分食品企业代表等20余家单位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围绕“维护食品安全,从你我他做起”,通过播放《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录音,与企业签订承诺书、现场万人签名活动、展示多种在日常巡查中从不法商贩处查扣的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无“qs质量安全”标志等食品,现场受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投诉、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各部门共散发宣传材料15000余份,食品安全知

识宣传册XX余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近500余人次。市食安委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研讨会,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等活动,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为食品安全法的内容能及时的被群众所了解搭建平台,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存在的问题: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手段不足。从整体上看,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检测和监测资金缺乏等问题,食品检验检测手段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一些隐患无法及时有效排查。二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随着城市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假冒伪劣食品容易流向农村,农村无证经营或经营“三无”产品现象还不能从根本杜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临时场所大都十分简陋,操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农村“红白喜事”宴席成为夏秋季节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

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继续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认真学习、忠实履职、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及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食品的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作全方位的宣传,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检、监测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及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把好惩处关,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增加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和共享;进一步落实《攀枝花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攀枝花市食品安全预警工作制度》,对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发布权威的信息,以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四是建立和完善以目标责任体系、市场监管体系、风险应急救援体系、重大事故处置体系、行政执法网络体系、信息体系、信用体系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加强企业自律、推动社会监督,逐步形成诚信社会的良好氛围,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卫生室基本药物自查报告.doc》
卫生室基本药物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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