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2协议书

2020-03-03 07:08: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临港区朱芦镇中心卫生院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协议书

根据临沂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卫发„2011‟26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加强药品配送管理,明确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责、权、利以及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制定本协议书。

一、卫生院职责

1、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宣传、教育、培训,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由卫生院负责组织统一网上采购,并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其规范用药。

3、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专人管理,编制设臵规划、业务培训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建立例会和督导制度。

4、卫生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村卫生室负责人例会,每月督导不少于一次,每次例会督导应有详细记录。

5、在实施基本药物的同时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执行。对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减少的药品收入,通过三种途径进行补偿:一是村卫生室基本医疗一般诊疗费,按照临沂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的有

关文件执行;二是国家基本药物财政基药补助款,即村医每人每月平均600元;三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通过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卫生院按照上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按时补助。

6、村卫生室每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后,经卫生院汇总审核通过山东省基药采购平台招标采购,由配送企业及时配送,保障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供应。

7、卫生院负责卫生室配送药品的品种、剂型、规格、质量标准,凡属药品质量问题由配送企业负责处理。

8、验收时出现的不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品规,村卫生室及时向卫生院反映,按照合同和质量承诺书有关条款责成配送企业负责解决。

9、每次村卫生室向卫生院采购药品即时结算药款,卫生院再向临港区结算平台划拨药款。

二、村卫生室职责

1、村卫生室必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录内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2、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经卫生院统一购进和配送。村卫生室不得自行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307种和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206种,对于村卫生室不按规定,擅自购进药品、加价销售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和违反新农合政策等行为,有以上违规使用非基本药物的,根据金额大小每次扣除 600-7200元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价财政补偿资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予以退出乡村一体化管理队伍,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资格等处罚。

2、村卫生室每月5日、15日前提出所需药品采购计划上报卫生院以便统一招标采购。村卫生室每月25日前将药品销售情况报卫生院。

3、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应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标的品种,申请配送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必须与基本药物中标品规一致。

4、村卫生室在收到配送药品时,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程序验收,照单验货,实行即到即验。填写药品入库验收记录本。

5、村卫生室入库后所发生的破碎、泄露、污染等均由村卫生室承担。

7、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双处方,明码标价。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必须建立台帐,不准与基本药物混淆,串换药品。

朱芦镇中心卫生院(盖章) 村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村卫生室加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汇报材料

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汇报

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汇报

江西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

镇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推荐)

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制度运行总结

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工作方案

某镇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会议记录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2协议书.doc》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2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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