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2021-06-15 来源:自查报告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关于我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关于我院药品及高值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尤其是4月份以来根据网上采购通报情况,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1-9月份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为促进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我院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根据我院《基本药物用药目录》实行经药械科审核确认,主管院长审批后从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进行网上点配。网上不能点配的基药、非基药按网上招标价由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按要求配送,各公司所配送的药品均严格分类执行国家发改委最高限价、省非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和省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顺序加价,西药***%,中药饮片***%使用。今年以来,武威市6家医药公司基本上保障了我院的药品供应,综合配送率在**%以上,截止2013年9月30日,医院共采购药品总金额****万元,其中基药***万元,采购基药品种***种。网上采购药品总金额***万,采购基药品种198种,基药使用率为**%。

二、网上采购供应配送情况

国药控股武威公司配送率为**%,武威市医药公司配送率为**%,武威天和医药公司配送率为**%,武威神洲医药公司配送率为**%,民勤健民医药公司配送率为**%,由于配送公司的网上基药数量有限,有时会出现点配后,配送公司无法送货或送给的数量与点配的数量不一致等断货缺货现象,给临床应用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影响到网上点配使用率。所以配送公司有的品种就从网上点配,为了不影响临床用药,不能网上点配药品执行网上采购价格,由公司往下配送。

三、药品签收和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

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公司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进行网上确认。库房保管按计划验收入库、审核到账,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积极做好账务,按时报送县药采中心。总之,我院在市县两级药采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的政策方针,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做到按程序规范采购药品,确保了医院医疗用药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合理使用药品的情况

根据我院669个品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四个排队”、“八个排队”和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对用药情况进行全院通报,督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药占比有所下降,促进了医院临床合理用药。购进使用中药饮片**万元,品种数达到***种。购进中成药****万元,品种数***种。

五、高值耗材采购使用情况:

药械科负责医院的高值耗材的正常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工作,高值耗材使用主要是手术室、骨科、眼科等科室,有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4名,主治医师5名和医师6名。具相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医疗技术,有植入性材料的管理制度。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购销合同等,作为采购进货凭据。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从甘肃众邦利康商贸公司,甘肃乾志商贸公司,兰州明天医疗器械公司采购高值耗材人工关节、骨科材料、人工晶体等***万元,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无不合格材料购进使用。 7月份以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药事管理会议,对医院使用的部分药品、高值耗材的价格进行下调,下调幅度****%。

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配送公司网上能点配品种少,相应配送率低。

2、网下采购的药物比例超出规定。

3、有些招标品种如山东鲁抗碳酸氢钠注射液,江苏万邦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厂价均高于招标价;杞菊地黄丸200粒/瓶,兰州佛慈标价10.8,供价11;呋塞米片标价1.6/瓶,供价3.6;呋塞米针标价0.08/支,供价0.45;甲巯咪唑片5mg*100标价1.6/瓶,实际无货;金锁固精丸200粒,标价5.4/瓶,省发改价6.09,实际供价6.4;联苯双脂滴丸1.5mg*250,浙江万邦,原价1.95,现价3.8。

推荐第2篇:药品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药品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17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药品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二、药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及货款支付款等情况

1.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三、存在的问题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2017-5-3

推荐第3篇: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

XXXXXXXXXXXXXXX医疗机构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乙方(药品供应企业):

甲乙双方依据《XXXXXXXX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甲方保证单一来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 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及时间:

急救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款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配送,承担逾期配送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天不付款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释文件:

1.《XXXXXXXXXXX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网资料。

第九条合同履行期限:。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推荐第4篇: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

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

1、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组成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

行职能,及时沟通联系,主动协调配合,不得相互推诿,共同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2、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

构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键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3、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各环节特别是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监督制

度和多重复核制度,使每个环节和程序都处于监督之下。

4、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网络管理,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监督管理

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确保网络数据的安全。

5、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

肃工作纪律,严禁以权谋私。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收取生产经营企业的财务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不得参加任何医药企业,社会团体以任何名义组织的有关药品采购管理的活动和成立的相关组织;不得从事代理药品销售。

推荐第5篇:中医院网上采购药品自查报告

中医医院

关于我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我院自今年3月份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改办【2011】02号、卫发【2011】335号和卫发【2012】41号文件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药品,根据--卫规财发【2012】357号--省纠风办关于开展全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专项检查通知,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基本药物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为促进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我院基本药物实行经药剂科主任审核确认,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网上点配,并按规定配备使用;非基药根据《医院处方集》每周编制书面《药品采购计划》,由当地定点商业公司按要求配送,各公司所配送的药品均严格分类执行国家发改委最高限价、省非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和省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顺序加价使用。医院绝无超计划、标外和无故超价采购现象;也无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和价格违规行为。

自今年3月以来,--公司和--医药等4家商业公司基本上保障了我院的药品供应,配送率在95%以上,配送时效率98%。截至2012年10月31日,医院共采购药品000万元(不含中药饮片);其中基药000万元。网上采购基药总金额000万元,基药使用率为55.16%,计

划内采购100%。

供应配送情况

由于配送公司基药数量有限,有时会出现点配后,配送公司因体格问题无法送货或送给的数量与点配的数量不一致等断货缺货现象,给临床使用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影响到网上点配使用率。

药品签收和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

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进行网上确认。库房保管按计划验收入库、审核做账;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财务部门积极配合市结算中心,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无挪用和违规使用药款的现象;

总之,近两年来,我院在市区两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的政策方针,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相关文件精神。从全面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出发,始终做到按程序规范采购药品,确保了医院医疗用药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000中医医院

2012-11-7

推荐第6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我区2014年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09〕1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旨在确保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加强保障药品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减轻患者负担。

第三条 采购范围

全区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参加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第四条 采购目录

采购目录分为3类,第一类为《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采购目录》;第二类为《临床短缺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短缺目录》);第三类为《常用低价药品议价目录》(以下简称《议价目录》。

第五条 采购目录的形成

(一)《采购目录》中的药品沿用《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品种。

(二)《短缺目录》中的药品由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汇总上报,经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形成。

(三)《议价目录》原则上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低价药品清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常用低价药品清单》中的药品。

第六条 采购方式

(一)《采购目录》中的药品沿用《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的中标生产企业进行采购。

(二)《短缺目录》中的药品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对于《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与《短缺目录》中相同通用名、剂型、规格,未被邀请的药品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进入《短缺目录》,若要进入《短缺目录》,采购价格均与协商价格一致。

(三)《议价目录》中药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汇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需求,实行集中采购;公立医院由医院直接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成交、及时结算。《议价目录》中的短缺药品按照《短缺目录》中药品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第七条 采购价格

(一)对《采购目录》中药品的采购价格进行动态调整。对于采购价格明显偏高的药品按照“以全国各省集中采购平均价格为基础,不高于西北四省(陕西、甘肃、青海、宁夏)集中采购平均价格”的原则重新确定采购价。采取分批调整、逐步到位的方法进行。

(二)《短缺目录》中药品的采购价格以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代表集体协商的方式确定。配送费按照我区基本药物现行的配送标准执行。

(三)《短缺目录》中药品的中标价为生产企业供给药品经营企业的价格,药品经营企业加上配送费后的价格为医疗机构采购价。

第八条 采购周期

本办法执行采购周期为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可延期进行。

第九条 合同的签定

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时间和地点、付款方式、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十条 配送

(一)《采购目录》、《短缺目录》和《议价目录》中的药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由生产企业委托具备配送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

(二)参与药品配送的企业不论采购规模大小、地理位置远近,必须按照约定急救药品配送不得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配送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三)药品经营(配送)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后,医疗机构进行交货验收并出据药品入库验收单。

(四)《短缺目录》中药品实行统一配送,经营(配送)企业由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配送业绩、商业信誉、有无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具有会经营、善管理的经营队伍和较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是否有专业的配送队伍等条件确定。如配送过程中发现问题,医疗机构应及时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以便进行了解和解决。

(五)对《短缺目录》中药品进行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收到的发票必须由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出具。

(六)对《短缺目录》中药品进行配送的药品经营(配送)企业原则上不得转配送。若转配送后出现配送不到位等情况由中标药品生产企业选定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

(一)《采购目录》中药品的回款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短缺目录》中的药品,医疗机构在采购当月给药品经营企业全额回款。

第十二条 目录中品种的管理

(一)药品生产企业对《采购目录》中公示的药品调整后价格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字确认的,将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进行屏弊,待签字确认后可重新进行采购。

(二)如发现药品生产企业违反协商价供应《短缺目录》中药品,将取消其所有品种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参与新疆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资格。

(三)《短缺目录》中的药品如为基本药物,将直接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中,采购价格为《短缺目录》中的药品的采购价格。

第十三条 监督机构职责

(一)驻厅监察室: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机构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开展定期评估,确保采购工作顺利实施。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制定出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行为或类似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

(三)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四)财政部门:加强对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财务运行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集中采购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合同进行行政监督,依照法律、法规,对采购当事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购销双方的合同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

第十四条解释权

本采购办法的解释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办法出台后具体招标时间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执行。 第十五条执行时间

本采购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推荐第7篇:1个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为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保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按照自治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我院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定执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网上药品遴选和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

2、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遴选规定: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合理用药、兼顾特需、集体决策、公开遴选的原则,采取民主、公开的程序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公布的药品目录中遴选适合本院使用的药品品种,遴选药品时必须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关于“一品二规”的原则执行。采购目录品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配送企业的遴选规定:根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公布的配送企业名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按照配送能力强、配送速度快、服务信誉好的原则,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指定在本地区的药品配送企业范围中择优选取我院的药品配送企业,配送企业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4、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确定后,医院与配送企业签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在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内,认真履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按与配送企业签订的药品品规、生产厂家、采购价、采购数量,按药品采购计划发送采购订单。

5、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对纳入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必须在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进行,不得擅自网外采购。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网上药品采购工作要保证网络交易信息安全性、保密性。

6、药品采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7、医院要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价格政策。要按照《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的临时最高零售价销售药品。

8、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药品回款期限的规定,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医院及时支付药品款。

9、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的品种的管理:凡纳入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的品种,如临床确需使用,由临床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审核,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批,由药剂科采购,做好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的记录工作,于当月将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采购价汇总报地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0、临时采购规则: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抢救用药,可先行采购,做好记录,在10日内将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采购价书面报地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解决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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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中医院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为落实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保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按照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我院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定执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网上药品遴选和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

2、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遴选规定: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合理用药、公开遴选的原则,采取民主、公开的程序从山东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公布的药品目录中遴选适合本院使用的药品品种,遴选药品时必须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关于“一品二规”的原则执行。采购目录品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配送企业的遴选规定:根据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公布的配送企业名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按照配送能力强、配送速度快、服务信誉好的原则,从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 的药品配送企业范围中择优选取我院的药品配送企业。

4、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确定后,医院与配送企业签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在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内,认真履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按与配送企业签订的药品品规、生产厂家、采购价、采购数量,按药品采购计划发送采购订单。

5、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医院各药房和药库负责人根据临床需要和实际库存量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交药剂科审批分管院长签字,药剂科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对纳入山东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必须在 网上采购,不得擅自网外采购。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网上药品采购工作要保证网络交易信息安全性、保密性。

6、药品采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7、医院要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价格政策。所有采购药品不得高于挂网价。

8、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解决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对药品质量和进货情况进行质量把关,认真总结药品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及时解决。

二零一三年六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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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高值耗材网上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尤其是4月份以来根据网上采购通报情况,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1-9月份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为促进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我院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根据我院669个品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实行经药械科编制计划、审核确认,主管院长审批后从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进行网上点配,并报县配送中心备案。无私自采购现象。网上不能点配的基药、非基药按网上招标价由武威市内定点医药公司按要求配送,各公司所配送的药品均严格分类执行国家发改委最高限价、省非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和省基药采购网平台价格,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顺序加价,西药15%,中药饮片20%使用。今年以来,武威市6家医药公司基本上保障了我院的药品供应,截止2013年9月30日,医院共采购药品总金额1480万元,其中基药676万元,采购基药品种416种,基药使用率为62%。网上采购药品总金额549.09万,其中基药324.58万,非基药224.51万元。

二、网上采购供应配送情况

国药控股武威公司配送率为88%,武威市医药公司配送率为85%,武威天和医药公司配送率为77%,武威神洲医药公司配送率为39%,民勤健民医药公司配送率为16%,由于配送公司的网上基药数量有限,有时会出现点配后,配送公司无法送货或送给的数量与点配的数量不一致等断货缺货现象,给临床应用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影响到网上点配使用率。所以配送公司有的品种就从网上点配,为了不影响临床用药,不能网上点配药品执行网上采购价格,由公司网下配送。

三、药品签收和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

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公司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进行网上确认。库房保管按计划验收入库、审核到账,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积极做好账务,按时报送县药采中心。总之,我院在市县两级药采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的政策方针,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做到按程序规范采购药品,确保了医院医疗用药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合理使用药品的情况

根据我院669个品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四个排队”、“八个排队”和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对用药情况进行全院通报,督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药占比下降至34%左右,促进了医院临床合理用药。购进使用中药饮片57万元,品种数达到296种。占总用药量4%,购进中成药415万元。品种数达到126种,占总用药量28%。

五、高值耗材采购使用情况:

医院用高值耗材由药械科负责,临床科室申请,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正常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工作,高值耗材使用主要是手术室、骨科、眼科等科室,有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4名,主治医师5名和医师6名。具相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医疗技术,有植入性材料的管理制度。在进货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和质量信誉,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购销合同等,作为采购进货凭据。建立完整购进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

从甘肃众邦利康商贸公司,甘肃乾志商贸公司,兰州明天医疗器械公司采购高值耗材人工关节、骨科材料、人工晶体等102万元,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无不合格材料购进使用。由于省医用耗材交易系统还没正常开通,所以医用耗材都从网下采购。

7月份以来,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药事管理会议,对医院使用的部分药品、高值耗材的价格进行下调,下调幅度5%-30%。

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配送公司网上能点配品种少,相应配送率低。

2、网下采购的药物比例超出规定。

3、有些招标品种如山东鲁抗碳酸氢钠注射液,江苏万邦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浙江万邦药业联苯双酯滴丸,黑龙江珍宝岛黄芪针,天津生物化学制药的尿激酶针10万单位,开封制药的碘解磷定针,曲克芦丁针(低价格) 山西太原药业的曲克芦丁片,天津药业新郑的阿托品针,天津药业新郑的呋塞米针,江苏亚邦的呋塞米片,甲巯咪唑/他巴唑片5mg*100标价1.6/瓶,实际无货,兰州佛慈的杞菊地黄丸200粒/瓶等6家公司都不能按网上配送,公司说厂价均高于招标价无法配送;

4、还有些药品如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益赛普),沙美特罗替卡松(舒利迭),重组人胰岛素/诺和灵笔芯,门冬胰岛素30注射(诺和锐),亚甲基二磷酸盐针(云克针)等痛疼科病人和糖尿病人用药量逐渐增加,这些药品市上几家医药公司网上都无法点配,只能是网下采购。

2013年10月22日

推荐第10篇: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培训班领导讲话

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培训班领导

讲话

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培训班领导讲话

在全市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培训班上的讲话

各位大家好!

今天举办这个培训班的目的是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对大家进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工作的培训,确保我市2月底前落实药品网上招标采购。药品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特殊商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国

家卫生部等六部委于1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提出: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医疗机构按申报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从5月起,省卫生厅成立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建医用耗材和药品集中采购中心,通过多次评价论证形成了共有9891个药品品规的《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目录》,同时健全了药品采购规范、药品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政府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为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安全可靠、功能完善、数据齐全、监管严密的网上服务,保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医疗机构要通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与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或其

委托的批发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采购数量要以医疗机构上年度的实际药品使用数量为基础,适当增减调整后确定。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结果和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行为、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药品企业的资质认定,并对中标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风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检举和投诉,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通过采购平台,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回款、使用和药品企业

参与投标、供应药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月31日下发了《关于甘肃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药品网上采购提出“一必须三不得”的要求,即必须在网上进行药品集中采购,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不得标外采购,不得网下交易。同时提出目前各医疗机构已入库仍在使用的非中标品规,可延用到3月31日止。从4月1日起,医院使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必须通过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完成采购。4月上旬,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卫生、纠风、物价、药监等部门,对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必须从集中采购目录中选择采购品种,必须从中标企业选定的药品配送企业中选择配送企业,

并及时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另行指定供应商,要坚持集体、公开、民主决策的原则,不得在选定、采购药品和后期回款过程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实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通过规范药品购销行为、降低药品价格、确保药品质量、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可以根本上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其次还是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第三是顺利推进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为做好药品集中采购与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打好基础。第四是通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实行网上采购,可以使药品集中采购操作更加便捷,工作效率更高,实现采购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和阳光操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监管。第五是起到标本兼治,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的效用,改变“以药补医”的机制,维护

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真正让群众吃上安全药、放心药。 同志们,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你们是药品采购的具体实践者,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切实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努力取得让人民群众受益、让医疗机构受到鼓舞、让企业满意的效果,为新一轮医药卫生改革做出积极的贡献。

春暖大地,气象更新,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第11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2000年起在我国药品流通体制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旨在规范药品采购行为,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几年下来,各地都在不断公布集中招标的成效,最主要的就是药品中标价格持续降低。以云南省省级药品集中中标价格公布数字为例,2001年下降了24.6%,2002年下降了20%,2003年下降了18%,2004年下降了16%。

与药品中标价格持续走低不同的是,云南省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却在不断攀高。以云南省收入最高的几家医院为例,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02年药品收入为1.66亿元2003年1.83亿元,2004年

2.1亿元;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02年8600万元,2003年9703万元,2004年1.2亿元;云南红十字会医院2002年5948万元,2003年7607万元,2004年8480万元。与药品中标价格年平均下降20%相对应,几大医院药品收入年增长率也近20%。

云南省委政研室就“看病贵”问题进行的专题调查显示,同全国一样,云南省医疗费用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昆明市22家二级以上医院人均住院费用,2001年为5438元,2002年为8929元,2003年为9500元,涨幅分别为64.19%和10.64%。与之相佐证的是,卫生部公布数字显示,医院的平均诊疗费和单病种费用在上升,2004年急性心梗介入、甲状腺瘤手术、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急性脑出血等单病种费用均在增加。

医院药品收入有就诊者增加、患者用药水平提高的因素,但随机调查发现,一些药品的中标价格比零售价格还要高。据云南省宣威市的调查,上级药品集中联合招标采购药品的进购价和零售价普遍比该市医疗机构进购价高。有一个普遍的情况是,小药店、私人诊所、卫生院在带国家税票的情况下进购药品价格还要比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低30个百分点。而照理说,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规模大,价格本应有优势。

改头换面的高价药

“药品集中招标价格下降是毋庸置疑的!”云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主任袁小波说。据他介绍,药品集中招标制度由于推出时间较晚,又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制度设计非常严密,从招标书的制定以及评标、议标都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全国上万种药品同台竞争,评标专家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结果还必须上网公示。中标价格下降的计算也是对中标价与药品批发价比较后严格计算出来的,“那没有半点含糊”。

袁小波还举例说明了该省进行药品集中招标后价格的变化情况。规格为0.25g×6片的阿奇霉素片,国家最高限价是每盒50.5元,但云南省2003年招标价降为每盒12元,2004年降为11元。规格为每支

0.75g粉针剂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国家最高限价是每支48元,2003年云南招标价每支25元,2004年降至15元以下。袁小波说,正是根据招标价格的下降,这几年物价部门已多次调低了药品价格。

对药品招标主管部门的关于招标药品“降价”的说法,一位长期在药品流通领域摸爬滚打的人士认为,从品种平均价格看是客观的。但他同时承认这其中还蕴含着有的品种在“提价”。一种核心成分为青霉素的感冒药针剂,成本6毛钱,加入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后,价格狂升至几百元一支。几元钱的氟哌酸成分不变,换个包装就变成了100多元一盒的新药。2003年招标,山东瑞阳头孢曲松钠2g厂家供价4.2元一支,中标价竟到了18.90元。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的观点是:实行招标之后,药品价格有升有降。对于普通药品、生产厂家较多的品种来说,降价是大势所趋,在所难免。对于新药、临床用药和许多换了品名的药来说,药价不降反升,这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平常所谓的招标价格下降是招标采购所有成交候选品种的成交价格水平,但由于医疗机构更偏重于使用高价药品,最终使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增加,医院药品的收入和患者的负担远没有减少。

药品招标之困惑

国家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遏制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减轻患者负担。但据记者调查,在实施过程中,这些目标被大打折扣,甚至走向反面,呈现出一系列怪现状。

——药品花样翻新,招标价格失真。某厂生产的辅酶A粉针剂,在规格为100单位时售价0.42元至2.20元,但做成200单位后,价格飙升至23元~35元;某品牌川芎嗪注射液原价0.44元,做成输液剂型后,价格升至35.80元;某药厂生产的2毫升胞二磷胆碱注射液,每支最高零售价2.4元,药厂对其“精制”后,零售价飙升至35.40元。这些所谓的“新剂型”不仅大大提高了药品的价格,而且制造出了独家投标的机会。有的药品招标后价格降低了,特别是部分品种用量大幅下降,企业就在规格、剂型和包装上大做文章,造成十分混乱的局面。如尿石通原为7克×10包,价格为49.4元,现改为4克×10包,价格却达59.5元。

——各方精诚“配合”,“力保”高价中标。业内人士透露,对于花样翻新冒充新药的各个品种的药品,除了药品监督管理有权控制外,招标方并非一定不能识别,关键是不愿意识别出来。为什么?患者才是药品的真正消费者,对于招标方的医院与竞标方的药厂来说,都没有降低价格的利益驱动,而恰恰高价格才是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经常出现的情况是,部分药品价格降低了,却有相当一部分品种临床医生不用了。如有一种抗生素,招标前零售价是17元/克,招标后降为4.2元/克,从此它也从很多

医生开的药方里消失了。另外,一些医药企业互为串通,哄抬标价,在前不久举行的某省招标采购中,1464个投标药品中竟然有近半的投标品种不足3家,按规定无法开展有效的竞标,只能进行议标,结果造成招标药品价格失真,有的甚至超过市场价格。

——招标竞争虽然激烈,但预留回扣毫不含糊。在招标药品中,中标价远远高于平价药店零售价的不在少数。如果中标价低了,就意味着药厂预留给医院的回扣比例受到挤压,没有了这部分预留回扣,就是进了集中招标的中标目录,也没钱再打点医院各个关卡。一般医院采取种种措施变相鼓励医生多开药,将医生奖金和其业务量挂钩。现在的大部分医院都给医生编号,通过电脑查询医生处方量十分方便,药品代理商一般下派医药代表,通过药房统计每个医生的开药量,将回扣回流到医院少数领导和医生口袋里。

——不正之风“规范化”,药品回扣“程序化”。过去由医院自行购买医药用品时,价格过高了医院有所忌讳,还不敢贸然采购。现在经过招标程序,由于上述原因,有的招标价成了天价,但医疗机构可以大胆按招标价格采买。在中标后,医药代表按程序“打点”医疗机构的方方面面,从形式上看还很规范。有人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将“小腐败”变成了“大腐败”,将“分散的腐败”变成了“集中的腐败”。一位医药经销商透露,有的高价药中标价可以是出厂价的数十倍,但经销商还是只能有不到10个百分点的利润,主要还得去“打点”医院。

——中介费用使药品价格“雪上加霜”。药品招标有一个特殊的运行机制,就是要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招标操作。虽然是政府和医疗单位招标,但中标单位却不是与招标方签合同,原因是“药品采购量大”,与医院签工作量大。合同没有采购数量、金额的任何表述,使合同本身没有任何约束力,在中标后经销商要真正取得订单还要有一系列的“公关”工作。但就是为了这个合同,招标代理机构除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外,还可以向中标人按单个中标品种合同金额的一定比率收取代理服务费,各个省不同,有的省一个品种要收2000元,有的省规定按最后成交量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这些费用最终还得转嫁到患者身上。

怪现状成因

一个在世界范围内通行的采购制度,一个在各个领域通行的采购制度,为何到了中国药品的采购上就产生了问题。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我国的药品招标采购面临着三大障碍。

一是药品的定价问题。现在的药品价格上涨势头太快,目前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占全国流通药品品种数量的12%左右,由于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任由企业提出价格方案,价格水分很大。企业自主定价

药品更是“人有多大胆,药有多高价”,某省价格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2003年该省市场上销售的企业自主定价药品最小涨幅为49%,最高上涨了335%。定价水分大和国家最高限价空间大为高价招标提供了可能。

二是医德医风问题。药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总体上说,选择什么药,用多少量的药是由医疗机构决定的,患者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药品招标价格与患者的药品费用支出是不能直接挂钩的,关键是医疗机构的用药层次和用药习惯决定了药品的使用品种和使用数量。患者能否选择到物美价廉和适量的药品很大程度上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决定。

三是“以药养医”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以药养医”,药品利润一般占到医院收入的50%,在“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还必须通过药品的收入维持运转。在药厂、流通商、医院、患者四方利益的博弈中,处于强势的医院就不可能超脱,就免不了有剥夺其他三方利益,尤其是患者利益的冲动。

业内人士指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是招标目标偏移的源头,要使招标走上正确的轨道,在挤干药品水分、遏制医疗不正之风中体现出应有的意义,就必须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建立利益博弈中患者的主体地位。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运行机制上的患者利益主体缺位问题。鉴于目前负责这项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与患者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可考虑引入医疗保险机构介入,代表患者聘请专家,对这一活动进行监督。□

资料:

宣威的创造性招标

宣威市是云南省的人口最多的一个县级市,人口达130多万人。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宣威市放弃了跟标——跟随并依照上级药品招标价格为参照采购药品的做法,创造性地开展了招标采购的尝试,把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常用药品捆绑在一起竞价,由市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直接与供药方谈判开展招投标。明确竞标价即为采购价,无需中标方再行“打点”医疗机构,使该市药品中标价格比省集中招标价格降了35%。

“宣威模式”的招标采购就此形成。从2004年下半年实施后,宣威市所有“官办”医疗机构进药均通过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向中标的云南科汇公司申购,药价大幅降低。一瓶云南大理生产的鱼腥草注射液,公开竞价前采购价35元,零售价50元,现在采购价降为每瓶2.64元,零售价5元。2g的头孢

他啶粉针,竞价前采购价102元,现在13元。由于价格竞争优势明显,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病人明显增多,医疗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这说明药品水分大的同时,也说明只要规范措施,完善政策,我们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可能搞好的”,宣威市卫生局局长石友昌说。他认为,药品招标只是药品采购方式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成功实现完整的采购行为就必须完善相应环节,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

宣威市副市长徐天荣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必须是阳光工程,如果仅仅是成交信息公开,那只不过是刺破药品交易黑 幕的一缕阳光,还不能使药品交易过程阳光普照。宣威市的实践正是完善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实现了药品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从而打开了药品交易的暗 箱,使药品采购成为了真正的阳光工程,才取得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和遏制不正之风的效果

(一)请依据给定资料内容,扼要说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目标偏移的怪现象。限定200字内。要求:准确,简明,有条理。(20分)

(二)请依据资料内容,简析医疗机构“以药养医”运行机制的弊端。限400字内。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30分)

(三)就给定资料所涉及的问题,以“解决患者利益主体缺位”为论题,自拟标题,撰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书写工整。总字数1000字内。(50分)

第12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签署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于日前印发。

近几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采购政策不统

一、采购办法不完善、中介服务成本高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对纠风工作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保采购平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并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补助等给予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财政全额补助的集中采购机构,具体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形成政府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通过采购平台直接免费交易的购销方式。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药品集中采购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特点。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

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透明度。医疗机构按申报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

二、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和采购方式

各省(区、市)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上述药品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必须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对经过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采取直接挂网采购的办法,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三、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

集中采购药品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办法,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加大质量分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等因素,对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汇总提出本地区有关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保证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进一步做好专家库建设和专业分类管理工作。

四、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

五、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要与中标(入围)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批发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采购数量要以医疗机构上年度的实际药品使用数量为基础,适当增减调整后确定。

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等规定,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周期一般不低于1年。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药品购销合同确定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供货渠道采购使用药品,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入围)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药品企业未按合生产供应药品或医疗机构未按合同规定采购药品以及逾期不能回款的,都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确定)。情节严重的要公示警告并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探索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规范医疗机构货款结算。

六、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要加强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处方点评等制度,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对于部分常用药、廉价药,医疗机构可按照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七、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监督管理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入围)结果和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行为、中标(入围)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药品企业的资质认定,并对中标(入围)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风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检举和投诉,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通过采购平台,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回款、使用和药品企业参与投标、供应药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及时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机构和有关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第13篇:药品集中采购情况汇报

药品集中采购情况汇报

根据**《**的通知》的要求,我**对**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调查。经检查,目前**均在广东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药品供应基本满足临床需求。**%药品都能网上采购,网下药品能够及时备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解决基层慢性病患者能就近看病拿药,部分基层医院引进了一批慢性病患者长期在

二、三级医院开具的药品目录,这些药品基本上是竞价品种,报量时输入化学名称,但在签合同时出现的却是不同商品名的药品,导致病人还是要舍近求远找回原来的医院开药。而医院为履行合同义务而购回的药品就会滞销、过期报损,给医院带来损失。

二、部分药品签订合同之后,配送公司不能按照合同价格发药,导致签订合同不能完成执行,要到三个月后才能重新报量签合同(如复方氯化钠注射液500ML);部分药品签了合同但配送商却缺货供应(如磷酸奥司他韦、利巴韦林注射液等),还有部分药品在网上报了量却无单位中标,如正骨水等。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医院临床无药可用。

三、部分药品品种总是竞价、议价之间更换,直接增加药品报量的难度,影响报量不及时会导致药品缺药。

五、很多基本药物社保不予报销或限制报销,但平台标注却是社保用药。导致采购回来的药品未能与社保结算造成医院损失。

综上所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规范药品供应的各个流程,履行合同精神,严格执行合同法,从源头上抓好药品供应工作;继续完善药品交易平台的功能,对过期或失效的合同有清除功能; 2.希望省平台服务能提供24小时客服热线。3.在药品议价系统勾选采购目录或与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对每个品规的药品逐一进行网上议定价格。4.建议增加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服务功能。

第14篇: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1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全面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按照***《关于上报**年度物资采购工作

自查总结报告的通知》要求及工作安排,县公司成立了物资采购工作自查组,从“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四个环节对**年度的物资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财务账面反映,**年开展物资采购154笔、金额1496.89万元(其中:省市局采购项目59笔、金额1080.75万元,县公司采购项目133笔、金额416.14万元),全部由省市公司集中采购或由县公司物资采购比价小组按物资采购程序比价或招标后,由承办部门购进,合规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配套的各类物资采购情况。开展**配套物资采购11笔、金额452.79万元,其中:*****。以上项目全部纳入了市公司集中采购范围,不存在私自和超范围采购现象。

(二)交通工具采购情况。采购交通工具1笔,即购置**市场管理用小汽车4辆、金额42.82万元,此项目纳入省公司集中采购范围,不存在私自和超范围采购现象。

(三)一般设备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情况。采购62笔、金额716.46万元,其中:仓储设备9批,金额148.64万元;施肥机2台,金额1.6万元;基础设施机器设备3批,金额411.18万元;空调82台,金额15.35万元;消防设备7批,金额30.78万元;健身设备1批,金额8.59万元;办公设备38笔,其中台式电脑14台、打印机8台,电视机、冰柜、洗衣机等生活电器2批,办公家具4批,其他办公设备28批,金额共计100.32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全部纳入省、市、县三级的物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痕迹管理规范,采购档案资料齐全。

(四)燃料采购情况。全年采购油料13笔、金额26.9万元,定点加油站的选择是由县公司物资采购比价小组在经过市场综合考察后确定,程序符合规定。

(五)其他批量在1万元以上的物品采购105笔、金额257.92万元,即办公耗材13批,金额15.92万元;劳保用品3批,金额89.6万元;福利性实物30批,金额97.82万元;纪念品及各种宣传品3批,金额1.8万元;业务招待烟51批,金额52.78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全部纳入市、县两级的物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痕迹管理规范,采购档案资料齐全。

二、物资采购“四个环节”自查情况

自开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针对物资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单位从制度建设、决策程序、实施控制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制度建设方面。组织专门人员从物资采购“制度、决策、实施和监督”四个环节,结合县公司实际,认真研究出台了物资采购工作规程,并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县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规程》,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决策程序方面。全年开展的每笔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物资采购决策流程进行决策,即:

1、预算审批决策程序。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按照采购项目的类别在上年末分别经经理办公会议、投资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等决策机构批准,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纳入年度预算范围。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项目,不得组织采购活动。在预算范围内的采购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1)提出采购申请。由县公司组织采购的项目,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报购置预算,按县公司财务开支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办法逐级提报领导或预算管理委员会研究。属全市集中采购项目的,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提出,报县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核后,提报市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

(2)预算项目审批。按照授权范围,由经理或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批,项目在集中物资采购目录和金额范围的,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要提报市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机构进行集中采购。

2、采购结果审批决策程序。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不含)的,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提报经理批准;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含)的,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提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过程控制方面。经市、县级预算委批复的物资采购项目,纳入正常的物资采购程序。物资采购比价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招标或比价等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采用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三天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需求单位或承办部门负责签约,并有关部门负责验收入库,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付款。

(四)监督管理方面。全年的采购活动均接受了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招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全过程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公司物资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县公司对招标或比价结果实施公示制度。即,除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外,招标或比价活动结束后,三天内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干部职工及社会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供应商、采购数量、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管理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管理环境,维护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促进企业健康顺利发展,健全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在今后物资采购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在工作开展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使之更符合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 - 4 -

实行物资集中采购月度申报制度,要求所属各部门将本月需要集中采购事项于月初及时报送到物资采购比价小组,以便妥善安排集中采购事宜。物资采购主要实施部门要立足自身,严格按程序操作,加强过程管理,把好过程关,确保落实到位;财务、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好监督关,确保监管到位。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2

一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及控购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对政府采购及控购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政支出,财务支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廉政建设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政府采购工作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初步使政府采

购改革开始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全年全县政府采购总额xxxx万元,政府采购次数xxx次,比上年同期xxx万元,增加xx万元;比上年同期xxx次,增加xx次。通过政府采购共为财政和部门单位节约资金xxx万元,节支率达到xx%。回顾一年来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积极配合

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紧紧依靠和配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今年,我县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配合的资金。都必须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都要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未上报政府采购计划擅自自行采购的,财政核算中心拒付项目资金。

二、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正规化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使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认识,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我们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府采购法》,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法,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法。并制定了《xx县**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额标准》,逐步使政府采购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

三、构建监督体系,体现“三公”原则

为了使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始终坚持“规范为重”的原则,把好采购审批关,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加强现场监督,重大项目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过程参与,有力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遏制了消极现象,确保政府采购成为真正“阳光采购”。

四、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年我县政府采购实际支出xxxx万元,比去年同期xxx万元,增加xx万元。

1、从货物类采购情况看,我们采取了随到随采购的积极办法,想单位所想,急单位所急,严格按政府采购文件办事,按规定程序为单位提供最好的服务,最好的价格,最好的产品,全年共采购次数xx次,采购金额xxx万元。

2、从服务采购情况看:①会议费情况,我们严格按照《xx县政府采购资金报帐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和《xx县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审核各类项目,继续实行“走会、看会”,实事求是,灵活掌握大会食、住情况,积极主动与单位配合,搞好会议期间的服务工作。全年共召开二类以上会议xx次,预算数为xx万元,实际支出为xx万元,节约资金xx万元,节支率达xx%;②车辆保险情况。根据文件精神,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行统一保险,根据各单位车辆保险的实际情况与保险签订车辆保险合同,对个别单位资金有困难的,我们采取灵活机动的办法,与保险公司协商,把保险基数降低到最低,这样,即扩大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又维护了单位的利益,今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共保险车辆xxx台,保险金额xx万元,节支率为xx%;③四大家车辆维修情况:我们为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重点审查维修厂家的信誉程度,在维修车辆时,我们采取了“货比三家”的办法,并提出合理的保养及承诺,每台车优惠x%-xx%。今年维修小车xx辆,维修金额xx万元,节支率xx%。

五、控购工作不能削弱,只有加强

**年我县控购工作,继续按照省政府、省控购办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审核资金来源,特别对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不预审批,对资金不落实的不预审批,凡贷款购车的不预审批,重点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款消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行政、事业小汽车都纳入了政府采购,全县今年购置小汽车zz辆,通过我们的努力,控购工作职能不能削弱,而且得到了加强。

总之,一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开拓创新”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进一步拓宽采购领域,加快工程采购步伐,加大政府采购制度专项检查力度,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文化修养,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从而促使大家进一步地做好政府采购这一阳光事业。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3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

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二、工作严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

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我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xx-20xx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xx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4

根据自治区及市县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及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督查所发现的问题,我院药事管理会对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又进行新一轮自查自纠行动,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贮存保管制度,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等;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编制了本院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

第二、本院全部使用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全部执行零差价销售。所有药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采购网上下订单。禁止网外采购和标外采购。禁止采购非基药品,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标内采购。严格执行D药招办(**)1122号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做采购计划,并及时的对药品验收入库。

第三、对购进的所有药品和器械卫生材料都进行双人验收。做到票物相符,价格与中标价格和国家制定的价格相符,对不符合的药品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更换处理。验收人员在验收合格的票单上签名。严格按照市里遴选的配送商进行配送基本药品。

第四、根据药品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贮存保管。药品按功效、剂型、种类等进归类摆放,严禁乱摆乱放,保持药品清洁卫生。库房要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药品在存放过程中的质量。对于需要低温存放的药品要放置到专用的冷藏设备贮存。特殊药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库房还要加强防火防盗防虫防鼠等设施。

第五、药库管理人员根据临床应用的需要及库存量认真进行拟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需经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药剂科主任签字之后,方可以进行采购。对于新药的购进,临床科室医师要进行报告申请,并经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购进。

总之,为了医院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院不断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确保人民得到更好更安全的医药服务。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5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济管理部文件(建工经管〔20xx〕14号)《关于做好物资管理效能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迎接公司效能监察,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我物资部对项目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纠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物资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随着天津项目部管理办法的颁布,我物资部也建立了相应的大小15项部门管理办法。其中主要包括:物资计划的管理办法、物资招投标管理、物资材料进场的验收管理、主要物资使用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材料的保管、物资出库管理等。项目物资管理办法的制定为项目物资部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也为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做了铺垫。

二、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与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了梳理检查,不存在计划不实,擅自扩大采购品种、数量等问题。对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程序和各流程、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没发现越权采购、降低采购审批权限、虚报计划变通采购、套取现金等问题。应集中采购的物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合理、规范采购,无其他违反物资采购计划审批与执行有关规定的问题。

三、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情况。

根据《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按规定必须招投标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招投标项目的总数、金额进行了摸底,杜绝了应招标而未招标、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明招标暗定中标商等违规现象;对招标委员会、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招标行为进行了检查,杜绝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招标项目的行为,再次确定了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标原则;重新检查了物资的型号、数量、质量、价格在中标书、合同、现场的一致性。

四、物资采购合同、采购价格、采购结算、采购质量管理情况。

根据《合同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要求进行了重新核实,重新检查了合同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20xx年以来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各类采购物资的数量、名称、价格、金额等基本情况进行重新核实;针对主要物资的采购,对订货次数、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供应商等基本情况进行来了摸底,对资源市场内同一产品进行询价比较;认真分析市场走势,对所用物资材料进行了价格评估,对采购时机进行了重新统筹安排,采用规模、批量采购的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对物资结算过程中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流程进行了自检自查,杜绝了违反合同约定方式和额度擅自对外付款,付款手续不全进行结算等问题;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了彻底检查,确保了产品质量。

五、物资仓储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一是对入库验收环节进行了重新自检自查,依据项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到场物资进行数量、规格、质量、性能等指标的检验和确认;二是对订货合同、送料清单、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进行核实;三是对到场物资外观及内在质量的检验,确保到场物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产品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入库;四是到场验收后立即填写进场物资验收记录,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供货单位、验收日期、应收数量、实收数量、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填写完毕后,验收人员签字认可。通过物资管理的自检自查,既保证了采购物资质量,又提高了管理水平,为保证项目工程安全运行夯实了物资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在制度健全方面,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与现实的工作存在不相符,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管理制度是相对比较刻板,不是很灵活,而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多面向于现场管理,这就存在于制定的制度在现场实际操作起来难免会发生冲突,现场管理的灵活性正好与制度的不灵活、死板相互制约,所以现有的管理制度只有在不断的现实管理实践中才能得以完善,得以推广和发展。

2.物资计划的不及时性和随意性。根据《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中的物资计划管理规定:项目一次性备料计划即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计划。按分部分项工程由工程部在工程开工前(15天),向物资部门提报;月度材料申请计划即由工程部依据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和施工生产进度提出的每月材料申请计划,需在每月的25号前提下月的物资材料申请计划。而一次性备料计划的编制由于甲方的施工图纸无法及时向项目工程部提供,而施工图纸对于一次性备料计划的编制又极为关键,可以说没有图纸提供一次性备料计划就没办法编制,一次性备料计划无法编制那么跟随其后的月度材料申请计划的编制也将没有依据,这就导致物资计划无法及时提交与物资部,从而致使物资临时计划变多,物资计划管理也无法按照规定实施。

3.对市场上材料价格的了解渠道相对比较单一,难免会造成成本的增加。现在我们了解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网络、供应商报价、造价信息,在以后的工作中需多多走出去加强市场调查,充分的了解各种物资的价格、性能等信息。

七、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学习集团公司以及国际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取其精华来充实完善各项制度;项目各部门进行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对所提意见及方法进行汇总整编,加强各项制度在现实工作的可实施性,为物资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更好的制度依据。

2.加强物资计划管理。为了确保物资计划的严肃性,提高物资计划的准确率,杜绝计划随意性,本着“物资进场,计划先行”的原则,严格要求计划的制定,无计划不采购,防止因计划的失准造成物资的积压;在编制采购计划时,组织保管、计划、采购等相关人员进行月计划的审编工作,根据各需用材料单位所报材料计划情况,库存情况编制,编报后报请项目主管批准后,并根据生产材料使用的轻、重、缓、急进行采购,在保证施工现场生产物资供应的同时,加强对材料使用过程的管理,降低材料费用,控制材料成本。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6

一、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法定程序,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入手,并注重制度的落实,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xx年,市政府采购中心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成了《XX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XX市政府采购集中工作手册》的编撰,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形成了更加规范、高效的运作机制。

二、采购目录、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xx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按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从未随意变更招标方式、预算控制价和采购内容,凡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均及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使用省上标书模板,严格进行预公告、公示,严格开标、评标程序,确保采购组织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扩面增量也取得新进展,实施了生态绿化工程、物业管理、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交通安全组织规划等新的项目采购,采购的范围覆盖了货物、服务、工程各个领域。

三、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的情况

20xx年,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组织各类政府集中采购687次,采购预算3.7亿元,采购总额3.23亿元,节约资金4700万元,节约率13%。其中环境综合整治“五十百千”项目,共组织完成10余个单位约30个相关项目采购,采购预算1.31亿元,采购总额1.07亿元,节约资金2411万元,节约率18%。组织完成教育、卫生等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采购计划50余个,采购预算约7000万元。

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并通过上墙、上网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采购制度及办事指南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实行招标文件互审会审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实行项目责任制和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运行内部业务流程,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各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基本形成。

五、政府采购基础工作情况

(一)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标准,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等各项基础工作,并根据《政府采购法》中有关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保密暂行规定》,切实保证采购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促进了专业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制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标书模板,招标采购文件编制科学、合理。加强评标组织。规范供应商投标、履约行为。坚持业务公开。做到了各种采购方式、各环节运行的规范、有序。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项目和标准收取标书工本费,无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现象,且全部收入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保证金收退等工作做到了严谨细致,帐务处理规范、及时,帐目清晰。

(三)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协助财政部门扩充省专家库XX专家的队伍,通过长时间积累的备选专家库,为省专家库提供专家200多名,为政府采购网上抽取专家服务于评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六、政府采购服务质量情况

为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采购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在接收采购计划后及时主动与采购人衔接详细采购需求,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督促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意见、质疑认真协调处理,对采购组织方面的疑问也及时负责任给予解答,尽力为供应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

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情况

按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有关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招标采购公告、征求意见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近千条。坚持进行大事记和信息编撰,按时向监督部门报送采购情况统计表。市政府办《政务信息》、《XX日报》、《四川政府采购》等媒体相继摘编了XX采购工作动态的信息。

八、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积极收录各级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文件,编印《XX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发放近400余册。同时对原有的工作和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纪律等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XX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并向中心工作人员及县(市、区)采购中心发放。从而达到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增加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目的。

九、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情况

注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和工作例会制度,认真组织职工学理论、钻法律,练技能、熟业务,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讲学习、比奉献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9月底省财政厅组织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会,就供应商质疑、评审专家抽取、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等进行了深入学习;三是积极与周边城市的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沟通,借鉴先进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十、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廉政警钟常鸣不息。首先是建立严格的内部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其次是公开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四是认真执行《XX市政府采购工作“四必须”和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并常常开展警示教育。在采购过程中,没有接受采购当事人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没有索贿和钱权交易的行为,没有出现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15篇:药品阳光采购自查报告

药品阳光采购自查报告

成都市卫生局计财处:

根据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药品阳光采购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

我院自2006年1月1日至今,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90%以上(2006年为90.74%、2007年为94.38%),自主采购药品为10%以下,主要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及脑外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38.2%远低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不得高于45%;药品采购中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和专利药品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远远低于25%,约6%左右;采购便宜药比率为6%左右,略低于《实施细则》规定的二级甲等医院8%的规定,主要原因是便宜药品价格低廉且用量不大,在整个药品采购金额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今后将结合药学服务等手段促进便宜普通药品的使用尽早达到8%目标;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并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民,每月平均采购降价药品200多种占总采购品种50%以上,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月月回款,每两月为一回款周期;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在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上报中,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是,积分每月均在100分以上;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院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纪检督查党委审计财务等部门参加药品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对药品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察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采购方式执行情况及发布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按

月将药品采购明细如实上报到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接受政府监督,并生成阳光采购积分表。

二、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编制了《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人员分工》、《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工作制度》、《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将药招办发的各种文件整理存档。

三、专家抽取及评标情况。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专家从医院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中随机临时抽取,根据投票原则选择待采购的药品。

四、采购结果确认情况

通过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将药品采购情况上报,并在线进行确认,配送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上到采购平台进行配送确认,标志该次药品采购确定。

五、处理质疑及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医院处理投诉流程清晰明确。医院由督察办、审计科、纪检部门专门接受投诉,药剂科也专设投诉意见本,认真对待每一次投诉和质疑,做到有投诉必答,一旦查实问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六、采购档案管理

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做到需要文件和资料时随要随到。

七、医院所有药品均在卫生厅药招办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无任何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

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

2008-9-24

第16篇:药品阳光采购自查报告

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根据韶关市纠风办《关于开展2010年度韶关市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检查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部人员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

我院2010年度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为93%,自主采购药品为10%,主要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每月回款,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违规违法事件。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实,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药事委员会小组,制定相关制度;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遴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通过讨论选择待采购的药品。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保存采购清单。 卫生院所有药品均在采购挂网药品,无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

2010年乡镇卫生院医用耗材采购未纳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犁市镇中心卫生院

2011.2.25

第17篇:药品阳光采购自查报告

药品采购自查报告

市卫生局计财处: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集中采购监管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自四川省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起,药品采购都以上网阳光采购方式施行,且严格执行阳光采购积分考核制度,均到达了考核要求。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总收入比例44.7%,低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不得高于45%的要求,自主采购药品比例低于5%,主要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消杀外用品等,除特殊情况外,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采购。在药品阳光采购积分数据上报时,实事求是,数据真实,每月上报后,积分均达到90分以上。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网上限价,主动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低的药价让利于民。处方管理中,严格执行药品通用名,在上网采购过程中,发现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后及时执行,做到令行禁止。药品回款每月汇总到攀钢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安排付款。严格执行《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医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药事管理相关制度,并及时整理、归档省药招办和上级相关部门发放的各种文件。

药剂科

2011年12月7日

第18篇:妇幼保健院网上采购自查报告

绛县妇幼保健院

网上阳光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2014年10月,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全省医疗机构推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并于同年10月在运城市组织网上阳光采购培训班。培训会后,我院积极寻找配送单位和合作机构,并与配送单位建立了合约关系,但由于业务量小,此网上采购工作并未有效落实。2015年7月22日运城市关于网上阳光采购二次工作会议后,我院积极行动,组织医务科、财务后勤科、信息科,对此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网上阳光采购推进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阳光采购落实情况

1、阳光采购工作落实责任

我院责成以财务科带头,积极同县卫计局财务科对接,指导落实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医务科负责提供准确的采购信息、信息科负责网上采购数据录入,两科室与财务科密切配合,做好了制单、跟踪、配送、验货、入库等一系列网上阳光采购流程的培训与学习,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网上阳光采购启动时间

2015年7月27日我院通过山西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平台已新建采购单,并已递交第一份网上采购数据,至此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全面启动。

3、历史数据网上录入结果

截止7月29日,我院已将2013年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采集完成,同时也将2015年上半年采购数据通过网络平台全部上报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历史采购单据上提供的信息不够全面,致使在历史数据采集方面耗费大量查询时间,造成录入历史数据工作中耗时长、效率低、并有些许误差。

2、初次涉及该采购平台,操作不够熟练,多次通过电话向省业务部门咨询录入操作方法,延缓了上报速度。

三、纠正措施

1、通过网络采购第一次下单开始,我们规范了采购流程,细化了采购目录的每一个分类项目类型和型号,准确填报了生产企业详细名称,有效掌握采购数据的完整性。

2、打印下发了《山西耗材交易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和《山西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和其他医用设备医疗机构操作手册》,由相关科室操作人员认真自学,随时熟练网络采购平台的相关程序,随时浏览相关最新文件,有效合理使用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

通过自查,我们找准了差距,采取了有效措施来纠正问题,正真把网上阳光采购工作作为一项推行行业规范运作的大事来抓,紧跟卫计局的改革步伐,踏踏实实做好每项工作。

2015年7月30日

第19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医院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专项督查的通知》(郴卫函„2014‟1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行为,现对我院就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和使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网采工作,成立了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监督委员会、药品采购小组及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药品准入、采购、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备药率、省市医保、农合药品优先等原则,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及药事监督委员会集体审定的程序,在省集中采购中标(入围)药品目录范围内,确定了我院“药品采购使用目录”。药剂科按照该采购目录,在药事管理委员会及药事监督委员会监督下,落实网上采购各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内容当中。

2、认真执行招标采购价格,随时与网上价格比对,从而保证按照中标价格采购及销售药品。同时按照物价部门药品加成的有关政策要求和最高零售价的规定确定零售价。

3、加强了网上采购操作系统的建设,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专人负责网上采购,严格权限管理,配备专用计算机,使之达到

网上采购系统的网络运行条件。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操作手册,严格密码、口令管理,确保了采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网上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4、认真勾选药品采购目录,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与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禁止合同外采购行为,合同采购率达99%以上。

5、认真做好药品验收工作,及时登陆采购平台进行入库确认。严把药品质量关,拒绝接收与采购使用目录药品的生产企业、规格、剂型等不符的药品。严格审核药品采购发票和随货同行等票据,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

6、按照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程序的要求,采取药品保管员及采购负责人申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药事管理委员会及药事监督委员审批采购计划等逐级申报措施,做好药品网上采购计划、验收、使用等各项工作,规范采购行为。对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咨询上级主管部门并认真分析、协调解决。

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按照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关于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的要求,我院于20**年1月起就启动了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及中药饮片外全部药品均依照省药品集中采购供应目录,执行网上集中采购。在20**年10月正式起动了医院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统计我院20**年01月0

1日至20**年7月31日药品入库金额情况显示,我院网上采购金额占实际采购金额95.56%。(实际采购金额为****万元)。具体数据见附表。

三、基本药物使用情况

为有效降低患者住院或门诊费用,我院要求必须满足临床在基本药物方面的需求,并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率作出了规定。从门诊处方的抽查情况可看出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率是比较高的,平均使用率为70.1%。

嘉禾县中医医院门诊处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表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院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仍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1、部分抢救药品供应商无法保证充足供应,原因是购销价格倒臵。

2、配送公司药品库存较少,部分药品不能按计划配送到位。

3、一些未中标药品(如上年度备案药品,基本属于临床必备常用药品与抢救药品)一直未进入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原因是省药品招标采购中心近几年未进行再次招标,导致其不能进入网上采购平台。

4、部分基本目录药品及抢救药品经常短缺,如:庆大霉素,人血白蛋白,复方甘草片,红霉素眼膏,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维生素B6片,普萘洛尔片等。原因是厂家无利润或省招标时未纳入而厂家生产无积极性。

5、实行药品集中配送后,由于*****有限公司配送权限范围过窄,使部分中标药品不能正常进入网上采购,使我院的网上采购率相对下降。

在今后的药品网采中,我们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继续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切实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完成好各项网采工作。

*****医院药剂科20**-8-7

附表:

****医院

20***年药品网上采购对比分析

份的累积网上采购率,说明发展趋势是平稳向上的。

3、网上品种采购率都在80%~86%之间,低于金额网上采购率,说明非网采购的药品价格相对要低、数量相对较少。

第20篇:河北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监察厅等七部门《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管理,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

全省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第四条

集中采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产品。

第五条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参与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第二章 采购目录及分组规则

第六条

医用耗材采购目录按照心脏外科、血管外科、神经外科、眼科、口腔科、骨科、血液透析、消化系统内窥镜、麻醉及介入类(含外周介入类、神经介入类等)等类别进行分类。目录包括产品的名称、类型、规格、型号、材质等信息。

1 医用耗材实行分类别、分批次集中采购,逐步推开。

第七条

产品分类。

(一)根据产品性质分为:

1、进口产品(港澳台“许”字号的产品,归属进口产品);

2、国产产品。

(二)根据产品认证情况分为:

1、通过FDA认证的产品;

2、通过欧盟CE认证的产品;

3、其他产品。

根据以上两种情况对品种进行分类。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信息维护

第八条

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国内销售总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直接投标。

第九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生产企业须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

1、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进口产品国内销售总代理商的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如果是国外生产企业在中国设的经营企业无需提交);

3、《授权书》;

4、其它资质证明文件。

(二)投标产品须提交的证明文件(*为必须提交材料)

1、《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产品注册登记表及附页的复印件(*);

2、通过美国FDA认证或欧盟CE认证的投标产品,须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有效中文翻译件;

3、医疗器械质量体系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

4、《说明书》原件(*);

5、其它资质证明文件。

(三)配送企业须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

4、《授权书》;

5、其它资质证明文件。第十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到采购中心,不按规定或超过时限递交将不予接收。

第十一条

企业及产品信息维护

(一)参加河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投标企业,应持法人授权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指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采购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操作用户名、密码。

(二)投标企业通过用户名、密码登陆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录入企业和产品信息。

(三)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的信息必须与通过了审核的纸质资质信息完全一致,并符合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参加集中采购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函件等资料,必须依法取得,真实有效,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资质证明文件应用中文编写,A4纸每份单独印制,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应翻译成中文,经公证部门公证后,加盖公证部门印章。每份资质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辨,除集中采购文件允许删节的以外,必须保持完整;未经过删节,其中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格式文本应使用不褪色工具书写或打印,内容不得修改。其中每份格式文本和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鲜章,装订成册后,每册加盖骑缝章,以示负责。

第十三条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书面通知采购中心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采购中心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截止时间之后,到本期集中采购周期期满之前,不得撤回或修改。

第十四条

投标文件审核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和录入基础数据库的资质信息,由采购中心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如审核发现资料不全、已经失效或不符合编制、录入要求,将通知投标人予以澄清。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澄清,拒绝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澄清的,将失去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如审核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

4 资格,并将视情节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 网上投标报价

第十五条

投标人投标报价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登陆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报价系统,对投标文件所列产品进行网上投标报价。

(二)投标报价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否则不予接受。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如遇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发生故障等情况,采购中心可以延长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三)所有产品均应以人民币投标报价,报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和配送费用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即投标人对医疗机构的实际供应价。

(四)所有产品分别以套、个、支、只、片、根等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型号、规格产品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限价参照河北省省辖市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其它省(区、市)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及河北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取其相对低值设定。

(六)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如超出小数点后2位,则四舍五入。

(七)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报价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企业不得撤回和修改报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

5 功报价、解密的视为放弃。

(八)网上报价及解密时,有关部门将进行现场监督,对报价及解密结果进行签字后封存。

第五章 产品评审

第十六条

医用耗材根据产地、认证情况分组后,采用集中议价的方式进行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产生

按照河北省卫生厅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管理有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评审委员会。

(二)网上报价

1、依照限价,进行两轮竞争性报价。

2、第二轮报价可以维持该产品的第一轮报价不变,但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的,视第一轮报价为本次报价。

3、每次报价结束后,公开报价结果。投标人在第一轮报价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价及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密或解密失败,按自动弃标处理。投标人在第二轮报价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价及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密或解密失败,视第一轮报价为本次报价。

(三)中标入围规则

1、报价低于限价直接入围。

2、对于入围产品,评标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类别分组、降

6 价幅度(产品报价与限价相比的降幅)、质量、形状、实用性以及同类品种已入围情况等进行价格整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整理后的价格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弃标。

3、对未入围的产品,根据临床必需和同类品种已入围情况,由专家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品牌筛选。未通过筛选的品种直接淘汰;通过筛选的,进入价格谈判。

4、价格谈判采取面对面方式进行,对专家给出的谈判价格(低于限价),如投标人确认,视为中标入围;不确认,视为弃标。

第十七条

中标入围产品遴选结果应当场汇总打印,形成《中标入围产品目录》,由全体评审专家、采购中心负责人和省监督委员会人员共同签字。签字人员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

中标入围产品,通过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向所有投标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诉。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没有提出申诉的,表明投标人对该中标入围结果没有异议。

第六章 采购和配送

第十九条

中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保证对医疗机构及时、足量供应。产品配送不超过48小时送达;急救产品,供货方应在4小时内送达。

7 第二十条

鼓励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国内销售总代理商直接向医疗机构配送中标入围产品。如无法直接配送的,应在《候选配送企业目录》内,优先选择配送范围大,覆盖医疗机构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经营企业为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在《中标入围产品目录》的范围内,选定本单位拟采购的产品。明确品种、规格、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并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不低于1年。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生产企业未按合同生产供应或医疗机构未按合同采购以及逾期不能回款的,都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配送通过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进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方案由河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自查报告.doc》
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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