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村干部困难补贴工作总结

2020-08-07 来源:村干部个人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平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离任村干部基本生活保障,规范落实生活补贴制度,健全完善关怀激励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补贴对象及资格条件

第三条

离任村主职干部补贴对象为未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担任行政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或担任行政村“两委”成员职务,按照任村“两委”成员职务每满1年折算村党组织书记0.7年的比例,折算任职年限达到10年以上的村干部。

第四条

村主要职务指村党组织书记(含党的领导核心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含生产大队大队长、革委会主任)。涉及行政规模调整的村,包括规模调整前原建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包括规模调整后原建制村职能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指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村“两委”成员,以及1984年前,经推选产生的村级党组织、大队部(含*时期革委会)相应成员。

第五条

任职每满12个月(含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为1年。 第六条

累计担任村干部职务10年(非主职干部任职年限按折算任职年限计算,下同)以上、正常离任后又经过选举或任命担任村“两委”干部的,待正常离任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后方可享受生活补贴;省、市有其他规定的,依照相应规定。

第七条

补贴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生活补贴:

1 (1)享受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临时人员)退休待遇的;

(2)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且领取养老金额高于本规定标准的;

(3)离任后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4)离任后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5)办理生活补贴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6)有其他不宜享受生活补贴行为,镇街(以下简称镇)党委决定不予申报或县区组织部门决定不予审批的。

第三章

补贴原则及标准

第八条

坚持“基本保障、因岗定额、注重评议、正常增长”的原则,根据离任村主职干部所任职务和任职年限,综合确定补贴数额。

第九条

补贴最低标准为:累计任村主要职务10年以上、不满15年,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180元、160元;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00元、180元;20年以上、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20元、200元;25年以上、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240元、22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别补贴300元、260元。担任非主职职务的离任村“两委”干部,根据折算任职年限,按照同等档次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其中,已由村集体或财政出资办理养老保险,或以村集体机动地等资源承包等方式替代补贴,但领取养老金额或承包集体资源承包费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贴差额部分。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已按照规定领取一次性补贴金或通过其他方式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不再给予补贴。

第十条

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两种职务的,按照任职时间较长的职务,确定补贴标准。

第四章

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报《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见附件),按照“四议两公

2 开”的程序,研究形成拟补贴人员名单,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党委,并将离任时办理享受补贴待遇的相关材料退交镇党委。

第十二条 离任村主职干部,由镇街党委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担任职务、任职年限、日常表现及群众评议等情况,逐人研究形成初审意见。申请发放生活补贴人员中无镇党委政府颁发离任手续的,由镇街党委统一书面征求村干部离任时党委相关领导和现任相关责任人员意见(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工作区书记等,每任不少于2人)。初审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人员所在村公示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区组织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离任非主职村“两委”干部,由各镇街参照离任村主职干部申报审批程序,由镇街党委政府负责审查批复,名单确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十四条

县委组织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批复各乡镇补贴离任村主职干部名单及补贴金额,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发放生活补贴金,并将符合补贴条件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五条

首次集中申报审批工作结束后,镇街党委对新增应享受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于每年10月份前,按照规定程序集中申报一次。

第五章

资金来源及管理监督

第十六条

落实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资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核算,财政部门统筹管理、封闭运行。

第十七条

离任村非主职“两委”干部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根据县委研究意见确定)

第十八条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金由县财政部门采取“一卡通”方式,每半年发放一次。

第十九条

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扣发一年补贴金。

(1)被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 (2)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3)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满意率低于50%的;

3 (4)到县级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

(5)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停发情形的。 第二十条

享受补贴人员自首次领取补贴金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党委研究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补贴资格,停发补贴金。

(1)自然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 (2)被给予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3)被判处刑罚、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4)在党员群众年度评议中连续两年满意率低于50%的; (5)到市级及以上机关单位非正常信访的;

(6)县镇党委认为存在其他应该取消补贴资格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审计,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查处,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申报审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各镇街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管理办法,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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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镇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适应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探索建立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分级负担原则。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由镇村两级共同负担。

2、量力而行原则。生活补贴发放标准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单位财力相适应,同时保持标准的延续性。

二、补贴对象

3、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因年龄、身体、换届或组织调整等原因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

4、曾在村里担任村干部,但因招工招干,转为国家干部、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工人的,不予补贴。

5、“一肩挑”的村只认定党组织书记1人为主职。

三、任职年限计算

6、离任村干部的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

7、离任村干部在任职期间,经组织安排到村以外单位工作,后又回村任职的,前后任村干部的时间合并计算,村以外单位工作时间不计算在村干部任职年限内。

8、退伍军人、民办教师回村担任村干部,其军龄、教龄不计算为任职年限。

9、多次间断任职的离任村干部,只取最后任职时间段作为连续任职年限。

10、离任的村主职干部在任村主职前连续任村会计的,村会计任职时间每两年可折算成村主职一年计算任职年限;离任的村会计每两年可折算成一年村主职任职年限。

四、补贴标准

11、村主职任职年限3年以上(含3年)但不满10年的,每人每年离任生活补贴100元;村主职任职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但不满20年的,每人每年离任生活补贴150元;村主职任职年限20年以上(含20年)的,每人每年离任生活补贴200元。

12、任职时间在3年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任职时间在6年以下的村会计,不予发放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对被党组织劝退或除名,受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和被判处刑罚或被给予劳动教养的村干部,不予发放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对因工作不力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被撤职、免职的村干部,减半发放离任生活补贴。

13、对任职时间在3年(含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离任时发放一次性定额生活补助600元;对任职时间在5年以上的村会计,离任时发放一次性定额生活补助400元。

五、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

14、村干部的离任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定额生活补贴,由镇村两级按各50%的比例分别筹资发放。

15、村干部的离任生活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贴,由镇村两级在村干部离任两个月内及时发放。

16、本暂行办法自XXXX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本级发布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以后若上级出台新的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17、本暂行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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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发放养老保险执行情况调研报告2010-06-29 18:23:50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发放养老保险执行情况调研报告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发放养老保险执行情况调研报告(2)关于我县近年来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发放、养老保险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农村基层干部是基层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农村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妥善解决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各种生活待遇,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3月7日至

14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财政、民政、社保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全县6个乡镇和部分村队,针对在县第十五届四次人代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反映县委关于村干部工资待遇政策不落实、养老保险不公平等问题进行全面调研。现将全县村干部待遇、离任补贴发放、执行养老保险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及养老保险现状(一)村干部工资现状

1、村队干部工资水平。由于经济基础、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等差异性,各乡镇对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执行标准不一。目前全县村干部工资最高为杨和镇,2004年-2005年村书记、主任4300元/年,副书记、副主任3000元/年,妇女主任2800元/年,报帐员2900元/年,队干部600元/年。闽宁镇标准最低,2004年村书记、主任1800元/年,副书记、副主任、会计1600元/年,妇女主任1500元/年,队(组)干部450元/年。闽宁镇全年核定发放工资106650元,根据年终考核发放奖金16637元。2005年村干部工

资标准与2004年相同,队(组)干部工资调整为500元/年。闽宁镇、原金沙乡为移民吊庄乡镇,底子差,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对比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大差距。原金沙乡为6个村,2002年乡镇合并后划归胜利乡,2005年由6个村合并为2个村,其原工资基数较低,胜利乡村干部工资基数较高,胜利乡综合考虑统一执行胜利乡标准。闽宁镇农民人均纯收入2002年980元,2003年1132元、2004年1220元、2005年17元。若按照44号文件执行,2005年村书记、主任干部工资约为1700元,考虑到当地实际,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闽宁镇实际发放标准为1800元,年终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再发放部分奖金,高于政策规定。杨和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我县平均水平,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为4300元,能够认真执行44号文件,其发放工资总额加上村办公经费、五保户供养高于县财政核拨数。杨和镇经济好,镇政府自己解决了差额部分,保证

村干部工资足额发放。望远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县最高,但执行村干部工资标准低,离规定标准要求较大。2002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915元、2003年2992元、2004年3501元、2005年3708元。按前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倍计算,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应为4700元左右,但实际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为2892,相差太大。望洪镇村干部工资离规定标准要求也较大,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为2850元左右。

2、村队干部工资构成及来源。自治区财政自2001年起每年拨付我县村队补贴指标为248万元,用于村队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县财政从2004年开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将村队干部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分季度拨付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永党发[2004]44号)精神发放村队干部工资,建立工资统一发放制度,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

资”的结构,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其中绩效工资由各乡镇根据制订的考核项目年终对行政村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会同基础工资年终一次性发放。2004年-2005年县财政局对每个乡镇安排的农村转移支付中包含三项:村队干部工资、村办公经费、五保户供养,其中,主要用于保证村队干部工资。2004年县财政安排农村转移支付为万元,各乡镇实际支付村队干部工资万元;2005年县财政安排农村转移支付为万元,各乡镇实际支付村队干部工资177万元。2006年县财政已将村队干部工资细化,按照每个行政村5人的指数,村支书、主任每人4000元/年、其他村干部每人3000元/年、队(组)干部每人1000元/年的标准对全县77个行政村、708个生产队(组),补助村队干部工资万元。(二)离任补贴发放状况按照《关于加强全县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永党发〔1998〕7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永党发

〔2004〕44号)文件规定村干部离任时根据其任职年限由村集体积累和乡财政统筹解决每年350元至500元的离任补贴。目前,李俊镇、望洪镇、杨和镇按照每人300元/年的标准对已离任的村干部发放村干部离任补贴,其他乡镇没有发放离任补贴。个别乡镇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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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近年来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发放、养老保险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村基层干部是基层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农村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妥善解决好农村基层干部的各种生活待遇,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3月7日至14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财政

、民政、社保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到全县6个乡镇和部分村队,针对在县第十五届四次人代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反映县委关于村干部工资待遇政策不落实、养老保险不公平等问题进行全面调研。现将全县村干部待遇、离任补贴发放、执行养老保险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及养老保险现状

(一)村干部工资现状

1、村队干部工资水平。由于经济基础、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等差异性,各乡镇对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执行标准不一。目前全县村干部工资最高为杨和镇,2004年-2005年村书记、主任4300元/年,副书记、副主任3000元/年,妇女主任2800元/年,报帐员2900元/年,队干部600元/年。闽宁镇标准最低,2004年村书记、主任1800元/年,副书记、副主任、会计1600元/年,妇女主任1500元/年,队(组)干部450元/年。闽宁镇全年核定发放工资106650元,根据年终考核发放奖金16637元。2005年村干部工资标准与2004年相同,队(组)干部工资调整为500元/年。

闽宁镇、原金沙乡为移民吊庄乡镇,底子差,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对比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大差距。原金沙乡为6个村,2002年乡镇合并后划归胜利乡,2005年由6个村合并为2个村,其原工资基数较低,胜利乡村干部工资基数较高,胜利乡综合考虑统一执行胜利乡标准。闽宁镇农民人均纯收入2002年980元,2003年1132元、2004年1220元、2005年1397元。若按照44号文件执行,2005年村书记、主任干部工资约为1700元,考虑到当地实际,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闽宁镇实际发放标准为1800元,年终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再发放部分奖金,高于政策规定。杨和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我县平均水平,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为4300元,能够认真执行44号文件,其发放工资总额加上村办公经费、五保户供养高于县财政核拨数。杨和镇经济好,镇政府自己解决了差额部分,保证村干部工资足额发放。望远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县最高,但执行村干部工资标准低,离规定标准要求较大。2002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915元、2003年2992元、2004年3501元、2005年3708元。按前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计算,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应为4700元左右,但实际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为2892,相差太大。望洪镇村干部工资离规定标准要求也较大,2005年村书记、主任工资平均为2850元左右。

2、村队干部工资构成及来源。自治区财政自2001年起每年拨付我县村队补贴指标为248万元,用于村队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县财政从2004年开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将村队干部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分季度拨付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永党发[2004]44号)精神发放村队干部工资,建立工资统一发放制度,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结构,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其中绩效工资由各乡镇根据制订的考核项目年终对行政村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会同基础工资年终一次性发放。2004年-2005年县财政局对每个乡镇安排的农村转移支付中包含三项:村队干部工资、村办公经费、五保户供养,其中,主要用于保证村队干部工资。2004年县财政安排农村转移支付为267.9万元,各乡镇实际支付村队干部工资175.5万元;2005年县财政安排农村转移支付为258.9万元,各乡镇实际支付村队干部工资177万元。2006年县财政已将村队干部工资细化,按照每个行政村5人的指数,村支书、主任每人4000元/年、其他村干部每人3000元/年、队(组)干部每人1000元/年的标准对全县77个行政村、708个生产队(组),补助村队干部工资219.69万元。

(二)离任补贴发放状况

按照《关于加强全县农村党支部班子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永党发〔1998〕7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永党发〔2004〕44号)文件规定村干部离任时根据其任职年限由村集体积累和乡财政统筹解决每年350元至500元的离任补贴。目前,李俊镇、望洪镇、杨和镇按照每人300元/年的标准对已离任的村干部发放村干部离任补贴,其他乡镇没有发放离任补贴。个别乡镇在乡镇

合并时还对部分乡聘干部按照离任村干部对待发放离任补贴。

(三)养老保险现状

经调研与社保局核对,现村干部符合参保人数为419人(其中2003年以来离职村干部39人)。其中:李俊镇88人,应补缴养老金38人,实际缴费11人;望洪镇88人,应补缴养老金54人,实际缴费29人;杨和镇68人,应补缴养老金24人

,实际缴费3人;胜利乡51人,应补缴养老金29人,实际缴费14人;望远镇86人,应补缴养老金37人,实际缴费23人;闽宁镇38人,现还没有人参保。以上参保人员中,已有8人在已达到退休年龄、并足额补缴养老金后,2月底都全部办理了退休手续,社保局建立了信息库,于3月10日拿到了工资卡,每月领取366.7元的养老金。

截止目前为之,已补缴养老基金81万元,全部划入财政专户。今年县财政按照每村5人补助2600元,安排养老金20.02万元,全部纳入预算中。

三、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村干部工资存在问题及原因

1、乡镇挤占挪用村队干部工资。检查中发现部分乡镇不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村队干部工资,用补助村队干部工资款支付农水工程、植树造林等费用,工资偏低,甚至集中在年底发放村队干部工资时没有资金,造成拖欠现象。

2、村队干部目前工资明显偏低。按文件规定和财政核拨的数额,按前三年人均纯收入的1.5倍计算村干部工资年平均工资收入应在4500元左右,但实际发放差距很大。调查中部分村干部反映,他们每月工资

二、三百元,每天也就是十元左右,工资除去通讯费、摩托车燃修费等工作费用外,年底剩余的工资寥寥无几,虽说农民收入在逐年增长,但村干部工资没有变化,不如外出打工挣钱。由于村干部工资报酬太低,影响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一些有本事、有能力的群众因嫌村干部事太多、报酬太低不愿意从事村干部工作。

3、村队干部付出和收入不对等。农村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农村方方面面,涉及农村千家万户。正如村队干部所说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邻里纠纷调解,灌溉、水事管理,产业结构调整、疾病预防、科技培训任务落实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都需要村队干部配合完成,村队干部工作量和工作面越来越大。一些村干部基本上呈现出专职化趋势。为此,一些村干部感觉:付出的太多,工作量太大,工资又低,收入与付出不对等,干村工作不划算。有的村干部因一年忙到头,领到几个工资,家人埋怨,邻里嘲讽,朋友调侃,因而不想干的心迹多有流露。尤其是一些经济条件差的村,没有村集体积累属空壳村,而且遗留债务严重,村干部开展工作难度加大,对做好村级工作缺乏信心与动力。

4、村队干部收入来源少,渠道单一,村队干部工资提高困难。2002年,乡镇税费改革后,村队干部工资由原来的三提五统中发放转为从农业税附加和转移支付中发放。农业税附加和转移支付成了村队干部工资的主要来源。村集体收入单一,大多数村队集体经济收入仅限于机动地承包费、农林场租赁费、房屋出租费等方面,可以补充村队费用的集体经济收入很少。

(二)村干部离任补贴发放存在问题及原因

我县1998年开始按照区、市有关政策要求实行村党支部书记离任补贴,2004年县委44号文件按照市委统一要求对村书记、村主任离任补贴进一步上调,但大多乡镇由于财力有限,没有村干部离任补贴专项资金,致使有些乡镇想方设法来兑现离任补贴,有些乡镇根本就没能力兑现离任补贴,造成了在职村干部有情绪、离任村干部上访等许多遗留问题。

(三)村干部养老保险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1、在职年龄偏大的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统筹金数额较大,要求提前兑现离任补贴,减轻其负担问题。按照我县出台的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在确定参保范围时已充分考虑并照顾了老同志,将参保年龄放宽,并一次性补缴统筹金后可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同时对村(居)合并时自2003年并村后离任的村干部也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离任的村干部按规定兑现了(部分乡镇)离任补贴,在职的老村干部认为,自己在村干部岗位上工作时间很长,应享受照顾政策,提前兑现自己的离任补贴来补充一次性补缴养老统筹金数额大的实际困难,否则干的时间越长享受待遇越不公平等。目前全县在职男村干部中有4人超过60岁,均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如望远镇通桥村书记吴学文,今年67岁,从1989年当村干部至今。此4人认为他们已超过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且在村上工作时间长,一次性缴费太高,还在观望等待。

2、宣传不到位。个别乡镇没有将《永宁县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及时向村干部传达贯彻,造成部分村干部不了解办法,村干部对办法理解不透。

3、年轻村干部不愿意现在参保。部分年龄较轻不到缴费年限的村干部要等到缴费年龄开始缴费,不愿意现在缴费。

四、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及建议

(一)村干部工资

1、规范村队干部工资发放制度。村队干部工资自2004年起已列入财政预算, 2006年起将严格实行已经确定的村队干部工资标准,并严格执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的结构,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其中基础工资由县财政采取“一卡通”的形式按月直接发到村干部手中,标准由各乡镇根据当地农民前三年人均纯收入的1.5倍×60%计算。绩效工资由各乡镇根据制订的考核项目年终对行政村进行考核,从剩余的村队补贴中一次性足额发放,乡镇还可以拿出一部分用于奖励,由县财政、乡镇纪委和财经所共同审核把关。

2、建立落实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考核和监督机制。将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两个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村级工作考核挂钩。县委要明确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的主管部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定期督导,及时协调。将各乡镇村级干部的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予以公开,便于查询和监督。各乡镇也要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监管,将村级干部工资及时安排到位,不得挪用、扣减。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帐乡管,采取民主理财、管用分离、限额报帐、定期公布、任期审计、乡镇监管、群众监督等办法,改革村队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队财务管理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降低办公费用等方面的支出,保证村队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必要时县委将委托审计部门对帐务进行审计。

3、多渠道争取资金,保证村队干部工资发放。县财政要保证转移支付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数量,确保村队干部工资及时发放,在此基础上,力争实现村队干部工资的稳步增长。个别经济基础好的乡镇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来补贴村队干部工资。要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作为维护村队正常运转,提高村队干部待遇的补充途径。

4、创新机制,调动村队干部工作积极性。一要大力推行养老保险和发放村干部离任补贴解除村队干部后顾之忧(目前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都已启动)。二要建立绩效挂钩、奖勤罚懒的干部激励机制,形成酬劳相当,优胜劣态,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三要优化村干部年龄结构,年轻化、知识化,真正把群众拥护,能够给群众办实事的干部推荐选拔到村队干部岗位上来。

(二)离任补贴解决办法

1、对年龄已大的村干部或1998年以后离任的村干部,严格按照县委〔2004〕44号文件规定标准发放离任补贴,给予生活补偿,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从生活上关心爱护村干部,提高村干部工作的吸引力。

2、自2006年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后不再计算在职村干部离任补贴年限。对在职村干部年龄达到男60岁、女55岁提前发放离任补贴。离任补贴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离任补贴按乡镇承担60%,村集体积累承担40%的比例执行,对已离任的村干部由乡镇逐年解决。

(三)认真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

(1)社保、乡镇要积极宣传养老保险政策,鼓励年轻的村干部,积极主动参加保险、早缴费。

(2)严格执行我县养老保险办法,确保顺利实施。

(3)乡镇机构改革前各乡镇聘用的优秀村干部从事乡镇工作,在机构改革时已经清退,建议将这部分已清退的乡镇聘用干部由社保局牵头,摸清底数,按照村干部养老保险规定由个人全部补缴统筹金后一并纳入村干部养老保险范围,以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问题。

经过调研认为我县能够认真及时按照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的村干部工资、离任补贴发放办法及标准,财政也专门安排了资金,并启动了村干部养老保险。调研后已引起各乡镇领导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性, 2006年起将严格按标准足额发放村干部工资。

推荐第5篇:某发挥离任村干部

XXX发挥离任村干部“三员”作用

助推村级发展

今年以来,XXX充分发挥离任村干部懂政策、威信高、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势,通过聘请离任村干部担任“三员”,激发出离任村干部的工作热情,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是担任政策宣传员。各村充分发挥离任村干部熟悉政策等优势,利用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广播、版报、活动室等文化阵地,并以书写宣传标语、入户、个别走访等形式,及时深入细致地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解决了仅靠“两委”干部难把党在农村的政策宣传到每人每户的问题。张汪村离任的支部书记“村事顾问”吴守华,在发展西瓜种植中,主动与在任村“两委”一道深入农户家中,做群众工作,召开群众会,现身说法,并带头种瓜4亩,在他的带动下,该村种植面积增加了60亩。据统计,这些政策宣传员们共出宣传专栏350多期,书写宣传标语168幅,入户进行个别走访1200余次。

二是担任党建联络员。主要搜集总结农村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难点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反馈给镇党委,使党委

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时有的放矢,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北渠庄村党建联络员在工作中发现村两委在“点题公开”中存在“公开不及时”、“群众认为公开不全面”等问题,经及时反馈给村两委后得以正常运转,目前群众“点题”26次,村两委书面答题3次、在村务公开栏目“答题”23次;夏楼村在党建联络员建议下,两委建立了“民情恳谈日”制度,将每一个月的11日为民情恳谈日,每次恳谈会前,村“两委”提前2天将恳谈的主要内容通过村务、党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恳谈会上,群众当场提出问题和建议,村干部当场答疑解难,并及时通过一定形式反馈问题解决情况。现该村已开展民情恳谈活动 6次,化解矛盾9起,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个。

三是担任民事调解员。发挥离任村干部人缘广、关系熟的优势,及时调解在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出现的宅基地划分、土地承包、邻里不和等工作中的民事纠纷,或者把引发纠纷的原因及时反馈给村党组织,为解决问题提供真实情况,从而把一些纠纷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截至目前,各村民事调解员共解决各类遗留问题146件、民事纠纷115件,向村两委及时反馈信息620余

次,各村干群矛盾、村民矛盾明显减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推荐第6篇: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为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届期满或其他原因不再任职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由镇政府负责,镇农业综合中心组织实施,镇财政所、村级财务监督组参与,特殊情况可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2.审计内容

审计主要内容是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资金情况等方面。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同时,结合村民自治工作,适时公布,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将给予适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3.审计程序

(1)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工作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 在审计组开展工作前,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结清所有票据,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文书汇总入帐,逾期均视作违纪处理。

(3) 审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审查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登记有关审计表格,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签名盖章。

(4) 审计终结,审计组写出书面审计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

(5)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和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6) 审计组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将审计事项建立档案。

4.审计方法

(一)帐证、帐据、帐帐审核

(1)缴销所有使用过的税票,专用收据,收款凭证,集体资金专用领条。

(2)分年度审核登记各项收入。 (3)分年度审核各项支出。

(二)帐实审核

(1)严格审核各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银行、个人借款以及各种返还款、个人捐助赞助款,实行据实登记。

(2)逐笔审核登记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等债权债务。 (3)审核各项支出票据,经查证为虚列或重报的票据另行登记造册。 (4)按项合计年度,做好被审计单位收支决算,是否对照核准的债权、债务,盘点现金和存款。

(5)整理有关报表和资料,写出书面审计报告。

推荐第7篇:开展离任村干部谈心谈话

开展离任村干部谈心谈话

一、谈话背景

随着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和我市“强村固基”工程的推进,在我县的广大农村,村干部的待遇问题,特别是离任村干部的待遇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成为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当前我县的离任干部群体大部分面临着“退后无保障”、“退后无所养”等问题,许多离任村干部退休后家庭困难的现状也让许多在职村干部心思浮动,害怕自己退休后也会遇到同样问题,严重挫伤了广大在职村干部的积极性。同时,由于在职村干部待遇较低,离职后生活没有保障,许多优秀党员和优秀青年不愿意在村里担任职务,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带来了很大难度,不利于村两委班子的年轻化、知识化。因此,如何解决好离任干部退后生活问题,不仅仅是对老干部们的负责和对他们以往工作的肯定,也是免除在职村干部后顾之忧、解开他们心结、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为开展好“一迎双争”活动,东平县借助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契机,按照市委组织部“组工干部四访四问大调研”活动要求,在全县组织系统中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交心问路、牵手服务”活动,笔者针对上述问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与离任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听到了离任村干部的心声,解开了他们心中的疙瘩,并且为做好下步离任村干部工作掌握了第一手素材。 XXX,男,19XX年出生,XXX镇XXX村人,1978年至2004年任该村党支部书记。自退休以来,XX仅靠几亩薄地和每年1120元的养老保险为生,收入来源少,生活困难。干了26年村党支部书记的他,总是感觉自己为党的事业白忙活了,心里觉得很委屈。镇党委书记XXX同志来到他家后,老书记终于有了主心骨,把埋在心里多年的想法说了出来。以下为谈话实录:

XX镇书记XXX(以下简称X):老书记,我这次来主要是了解一下你的情况。XX书记身体怎么样啊?

XXX(以下简称XX):身体不错,没有什么大病,还行,不过,现在我还有高血压,每天都要吃药,时不时还输上几回水,这花钱也不少啊。

X:不是有合作医疗吗

XX:报的不多,具体也不是很清楚 X:现在家里都是有什么收入啊?

XX:也就是一年1080块钱的养老保险,平时种点地,孩子们再给点,他们也不好过啊,都在外面打工。咱这保险什么的如果再给长上点就好了,物价太贵了。

X:老书记,你干了一辈子的农村工作,德高望重,在村里也有很高的威望。现在你向镇上反映问题,是我们的工作做的还不够好,我先对你表示一下歉意。今天我来就是看看咱这些退休村干部过得怎么样,有什么问题,有什么要求你尽管给我说。

XX:自从我退休之后吧,镇里、村里也都对我非常照顾,过年过节的也都来家看看我,我心里也是非常感动。但是,有时候我总觉得很委屈,干了这么多年,待遇还这么低,心里总是不大好受。

X:现在,咱这些离任村干部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不光全镇,全县也这样,许多老干部家里都比较困难,这个情况我们也都知道。老书记你放心,镇上会尽快解决你反映的问题,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不会让咱这些老同志们白干。老书记,你对现在咱村的两委班子和村里发展满意吗?

XX:非常满意啊。现在的书记年轻、有干劲,班子也年轻、很团结,这不,现在又在建基地,发展蔬菜种植,我觉得这样就有很好,俺村里发展是一年一个台阶啊。

X:老书记,你对咱村里的工作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XX:还有一件事,你看俺村里这些老人们退下来后也没大事干,有时候很想参与下村里的事吧,又怕别人说三道四,其实,我们平时闲着也是闲着,也想着为村里干点事。

X:好,老书记提的这个建议很有建设性,让咱这些退下来的村干部参与村里的事务也有利于发展,我们回去会好好研究一下你这个建议,一定尽快给你个满意的答复。

二、主要做法

XX老书记遇到的难题不是个例,在全镇乃至全县都是普遍存在的。经过这次谈心谈话,大羊镇党委更加重视离任村干部的问题,决定以帮扶XX老书记为试点,研究制定出可行性方案,并在全镇推广。主要做法为:

1、“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关干部“牵手”离任村干部。针对XX明伍老书记的情况,大羊镇党委经研究决定,安排镇党委书记X同志为XX老书记的一对一帮扶联系人,采取走访、座谈、电话联系等形式,定期与XX老书记保持联系,了解他的思想状况、生活状况、身体情况。同时与村里做好协调,为他积极联系致富项目,切实改善他的生活条件。

2、设岗定责,引导离任村干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XX老书记从事村党支部书记多年,工作经验丰富,经过大羊镇党委与村里共同研究,聘请他为前郑村村两委“顾问”,列席村两委会议,在重大问题上“参政议政”,为村里发展出谋划策。日常主要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文件精神;调解村内纠纷、化解村民矛盾,对村财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和办事效能等进行监督,收集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村干部开展工作。由村里出钱,每年为其发放1000元的补贴。这样既发挥了离任村干部的余热,从经济上也为其带来了一定的帮助。

3、建立“科技示范园”,加快致富步伐。由于XX老书记收入来源单一,同时村里小组长等在职干部工资待遇低,前郑村将村里复垦的20亩土地建设成为“科技示范园”,由XX老书记负责,带领7名小组长共同管理经营,培育核桃品种,发展核桃种植。除将每年所得收入上交村里40%外,其余收入由8人平分,每人每年可增收2000元。同时,科技示范园还承担了科技推广的功能,引进的核桃新品种经过示范种植后确实高产的,立即向群众推荐,引导群众种植,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三、收获和启示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要想真正解决当前离任村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应该坚持“123”的工作方法,即严格按照“突出一个核心、坚持两个原则、完善三项机制”的要求,从政治上、待遇上不断探索离任村干部工作机制,做到政治上激励、生活上保障、物质上帮助、感情上关怀,不断提高从事离任村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从而确保他们“退有所慰”“退有所养”、“退有所为”。

(一)突出“一个核心”。

一个核心即是以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核心。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农村各项事业的基础。提高离任村干部待遇仅靠上级拨款是不够的,只有集体富起来,依靠村级自我消化,才能从根本上让离任村干部“退有所养”,才能让在职村干部安心开展工作,才能有利于后备干部的培养,吸收更多优秀的年轻人才投入到农村建设中。

(二)坚持两个原则。

1、坚持灵活原则。

对于离任村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要结合每名离任村干部的实际,灵活多变的处理。对家庭生产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离任村干部,通过乡镇机关干部结对、民政救济等多种途径进行重点帮扶;对于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不好的离任村干部要从坚持走访慰问,遇到大病时要及时给予适当救助;对离任干部家庭中子女下岗就业困难的,相关部门在政策和措施上可给予帮扶和倾斜,提供免费培训,帮助实现再就业;对于身体健康、有参与村级事务强烈愿望的离任村干部应该设岗定责,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余热。

2、坚持实效原则。

许多离任村干部待遇低、家庭生活困难,要想解决好这个问题,仅靠走访慰问是不够的,关键是要注重实效,建立离任村干部增收长效机制。村里创造条件帮扶引导离任村干部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不断增加他们的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引导、帮助普通群众增收致富。在大羊镇,部分村拿出几十亩复垦或者流转的土地建成“科技示范园”,交由几名离任村干部共同管理经营,种植经济作物、培育新品种,每年所得收入上交给村里40%,剩下的由几人平分,这样每人每年可增收2000元。同时,科技示范园还承担了科技推广的功能,引进的核桃新品种经过示范种植后确实高产的,立即向群众推荐,引导群众种植,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三)完善三项机制。

1、确保离任村干部“老有所养”,完善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

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离任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机制等方式,逐步提高离任村干部的补贴,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及时掌握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建立完善困难离任干部帮扶机制。

笔者在与离任村干部谈心谈话中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不能及时传达到离任村干部的耳中,离任村干部的诉求也不能及时反映到党委政府中,从而导致许多矛盾、问题的产生。因此,建立完善机关干部联系离任村干部机制势在必行。每名包村机关干部“牵手”所包村的离任村干部,这样既便于随时掌握离任村干部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向他们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精神,又能通过结对帮扶,倾听他们的诉求,解决生活等方面实际困难。应当在激励关怀、保障机制上下功夫,深入实施“党员关爱帮扶工程”,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切实关心爱护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村干部在职有“干头”、前途有“奔头”、退休有“靠头”,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自觉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

3、实行“奉献津贴”制度,完善优秀离任村干部返聘机制。部分优秀离任村干部工作经验丰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热情仍然很高,如何发挥这些人的作用就成了摆在基层党委政府的一个难题。实行“奉献津贴”制度,将离任村干部返聘回村,引导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在村级重大问题上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并发放一定的补助。这样既能发挥离任村干部的余热,同时也能从经济上对他们进行帮扶。

推荐第8篇:某县切实做好老党员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XX县切实做好老党员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健全落实党内关怀服务机制

为解决离任村干部和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问题,XX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离任村干部和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助的申请发放工作。

一、调查摸底。县委组织部于5月份专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离任村干部和建国前老党员享受补助的条件和范围,制订了申请表,要求各乡镇对符合条件的卸任村干部和老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对新增符合生活补助的离任村干部和老党员,填写申请表提交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再次进行核实。

二、严格规范。县委组织部对各乡(镇)上报新增的人员逐一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补助资格。同时,对已去世离任村干部和建国前老党员进行细致核对后,停发生活补助。今年上半年取消享受资格的28人,新增加了16人,确保了补助发放工作无漏发、无多发。并对新增人员和取消补助人员名单在各村(社)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的监督。

三、及时发放。在具体操作工程中,不断加强与财政、乡镇等相关单位的联系,确定发放补助名单,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发放,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到离任村干部和建国前老党员手中。目前,已确定发放补助名单,补贴资金确保在六月中上旬发放到位。

推荐第9篇: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2010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指南

一、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主要补贴对象

在市级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并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

二、两项补贴的补贴条件

申请两项补贴的困难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很少裁员;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和环保政策;

4、受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生产。

三、申报两项补贴所需资料

1、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企业遇到的困难及申请补贴的理由,2010年稳定员工队伍主要措施,补贴资金使用方向,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2010年元月以来参保人员异动情况。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09年年末和申报前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4、申报前一个月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及汇总表(复印件)。

四、两项补贴申报受理程序

企业申报两项补贴需填写《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表》。表格可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领取,也可在武汉市劳动保障服务网上下载。企业填写并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其他申报资料交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交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五、《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申请表》填写说明

企业名称:应填写企业全称,名称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章、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参保单位名称一致。

社会保险编号: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编号。

所有制性质:从国有、集体、外资、民营(含个体、私营)四项中选择。

所属行业:从农林牧渔业、商贸服务业、港口运输仓储业、建筑房地产业、文化娱乐卫生业、电子信息服务业、冶金钢铁业、电力燃气供应业、金融业、制造业(含化工、纺织、制药、食品、建材、塑料、汽车、机械、仪器仪表、造纸等)中选择。

企业经济效益:2009年经济效益指标填写年末累计数,2010年经济指标填写申报前一个月的报表累计数。

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填写企业申报前一个月实际参保缴费人数。

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二○一○年六月

推荐第10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XX乡xx村干部任期和离任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报 告 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我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安排,审计组于xx年xx月xx日至xx日对该村xx年至xx年村集体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和债务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审计检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村集体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该村有xx人,耕地面积xx亩,以种植经济作物收入、和外出务工收入是该村的主要经济来源。该村基本实现了村内主干道路面硬化;两室建设基本完善,较好完成了农

第11篇:离任村干部生活现状调研报告

关于村级离任干部生存生活现状的

调 研 报 告

中共富县纪委富县监察局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离职村干部生存生活情况,近日,我们组成调研组,深入北道德、羊泉、交道、牛武四个乡镇的20个行政村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离职村干部生存生活现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离任村干部队伍及待遇保障现状

富县辖10个乡镇240个行政村。目前,全县离任村干部共有1483人,其中曾连续担任村干部职务10年以上317人。近年来,我县紧密结合实际,克服诸多困难,在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保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效改善了离任村干部的生存生活条件。一是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离任村干部全面落实了待遇。县政府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每年财政预算17.2万元,对任职10年到20年286名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助,任职20年以上的31名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发放800元生活补助。二是注重对离任村干部的关怀和救助。县乡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每年“七一”或年终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时,对离任村干部都给予一定的考虑,累计慰问离任村干部143人,发放慰问金4.3万元。三重视和支持离任村干部发展壮 - 1 -

大产业。县乡党委政府在发展农村主导产业过程中,注重在政策和技术方面对离任村干部提供支持和帮助,如北道德乡在建设苹果示范园过程中,实行果树站技术员包抓离任村干部建示范园措施,给离任干部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指导。四是重视离任村干部作用发挥。调查走访的村组,普遍在进行村级重大决策前,注重走访离任干部群众,征求他们对有关决策部署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离任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发挥了离任村干部的议事作用。

二、离任村干部生存生活存在的问题

(一)生活补助落实不到位。目前,国家对全面落实离任村干部的待遇保障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规定,加之我县县乡财力困难,县上拿出一部分资金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317名离任村干部全面落实了待遇,仅占离任村干部总人数的21%。其余的离任村干部没有任何生活补助。这也是调查过程中反映最明显、最突出的问题。

(二)家庭状况普遍较差。一些村干部在任时,绝大部分精力献给了村级事业,照顾家庭的时间很少。离职后,年纪大了,体力下降,技能及知识缺乏,无法再就业。由于长期工作在基层,财富积累有限,加上年老体弱,生活消费支出增大,生活压力增大,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三)思想情绪日益低落。离职后 “无官一身轻”的悠闲生活和上级组织的无暇顾及,使他们感到无比失落,加之生活

上、医疗上无保障,政治上无待遇,家庭里不理解,社会上有偏见,导致离任村干部心理不平衡、情绪日益低落。心理上的失衡,难免抱怨组织不公,甚至有少数离职村干部产生逆反心理,处处与在职村干部为难、设“绊”,成为农村社会新的不稳定因素。

三、几点建议

(一)多方关心离职干部。一是政治上给他们荣誉,对离职村干部的任职年限和职务进行评审和认定,确认其离职村干部身份。二是经常性组织离职村干部学习,开展各种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离职村干部,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三是结合“新农合”相关政策,建立离任村干部大病统筹专项基金,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村主职干部,离职后患重大疾病的,加大报销比例,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鼓励和引导村级组织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臵资产、领办种养殖基地、开发可利用资源等途径,兴办一二三产业,发展集体经济。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和出台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为村级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为解决离职村干部待遇问题提供物质支持 。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制定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对在职村干部根据其任职年限和职务不同采取分年入保办

法, 保险金由上级财政、村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村干部离职时再根据任职年限和职务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12篇:关于村干部离任审计的实施方案

***关于村干部离任审计的

实施方案

为保证换届后各村集体资产不流失,确保村级财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及换届后村集体资产不流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在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结束后,为保证换届后各村集体资产不流失,确保村级财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镇党委和镇纪委研究决定,成立我镇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长宁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 ****(****专职纪委副书记)

****(镇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镇财务办公室主任)

****(镇经济服务中心村级财务会计)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监督村级财务审计及工作及交接工作。

二、审计时间:(2015年1月4日至1月30日) 根据村财镇管要求,镇审计领导小组,从2015年1月4日

起,对各村离任干部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监督,为顺利完成新旧班子财务交接打好基础。

三、审计内容

1、是做好交接前准备。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制完毕;对尚未入账的经济业务,必须完成记账工作,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列明应当移交的凭证、账簿、固定资产明细、会计报表等。并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2、镇审计领导小组督促村“两委”班子交接工作,以书面的形式明确了新老班子移交程序、移交时间、移交内容等,并将所移交的资料统一由村委会整理归档。

3、严格交接程序。全面核对账目,重点对会计账面的现金、存款、固定资产等逐项核实,做到账款、账物、账据、账表、账账“五相符”。对移交账簿、会计凭证本数、公章、收据等,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分别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人、接管人各执一份,镇经济服务中心一份。

4、是确保会计账目连续衔接。离任干部在任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的账簿、凭证等审计完毕后,由村委会存档。新一届村委会账务必须在前任账目余额的基础上建立新账。

5、在办理交接手续时,要依据固定资产明细账,把村委会的所有财产全部交接清楚。离任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村级财产

据为己有。对拒不交还村级资产的当事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6、各村委会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安排,认真配合镇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做到及时顺利交接。

第13篇:扎实抓好离任村干部调查工作

扎实抓好离任村干部调查工作

丰瑞高

多年来,由于村干部换届频繁,无固定办公场所,村级档案资料不全,村支两委一班人对档案管理重视不够,特别是建立健全村级干部档案工作,一直未引起各级有关部门的重视,给基层党委开展村级干部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扎实摸清我镇离任、在任村干部的情况,努力建立健全村级干部档案。上关镇党委以扎实开展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阶段各项工作为契机,将该镇15个村(居)离任、在任村干部调查摸底工作作为深入实施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抓紧抓好。工作中抓住一个责字,强调一个严字,要求一个实字,突出一个细字,体现一个明字。扎实推进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抓住责字。为使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准确掌握全镇离任、在任村干部各个方面的情况,镇党委以责字当头,严格落实调查摸底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村(居)支部书记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调查摸底工作不全面、不真实造成群众上访的,要追究村支部书记的责任。

二是强调严字。要求各村(居)支部开展此项工作要严格把关,能够查阅资料的尽量查阅有关历史资料,对调查摸底的事项要逐一进行核实。对调查事项不够清楚的要多调查走访老党员、老同志、尽量使调查事项准确或接近准确。三是要求实字。调查摸底工作要实事求是,在实字上下功夫。重点抓好被调查对象的工作简历情况,各个阶段的任职情况,要有证明人,证明人要对所证明的情况负责,要签字捺印,实是求是的反映被调查人的情况。

四是突出细字。除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在任、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表外,该镇应结合实际,别行制作了《在任、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个人登记表》扩大调查范围。对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经济条件,违纪情况及家庭住址等有关方面进行

全面的调查,在工作简历上专门设置了证明人的情况,多方式、多渠道的对所有调查事项进行调查。调查单位要在登记表上盖章,村支部书记要签名,对所有调查事项负责,最后,被调查人要签名对自己各方面的情况认同。尽量把工作做细,做扎实。

五是体现明字。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摸底情况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天7天,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全面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公示7天后,村民党员无异议的才能将所有资料上报到镇党政办,否则将对反映的内容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作者单位:中共关岭自治县上关镇委员会

第14篇:固城镇行政村干部离任退休后享受生活补贴待遇的规定

固城镇行政村干部离任退休后享受生活补贴待遇的规定

在领导班子建设中,年老的同志逐步要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这是很自然的,退下来的同志,他们为党、为人民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体现对这些同志的关心照顾,并使退休待遇逐步与养老保险接轨,根据我镇实际对行政村基层干部离任退休享受生活补贴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享受生活补贴费的对象及条件

1、享受补贴待遇的对象:

⑴现任村定补干部(指正、副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委会计及党委、政府批准享受定补的干部);⑵村计划生育专干和妇女主任;⑶非定补的副村级干部。

2、享受补贴待遇的条件:

⑴现任的定补村干部,他们因年龄大,不能继续担任领导工作经批准离任退休的,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上,且工龄在5年以上(含5年)的同志,享受定额生活补贴待遇;⑵经批准离任退休的村计划生育专干、妇女主任,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上,且连续工龄达10年以上(含10年)的同志,享受定额生活补贴待遇;⑶因犯错误被处理撤职或自动离职者,都不享受一切补贴待遇。

二、享受生活补贴费的标准:

⑴通过批准离任退休的原村定补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上,

1 且工龄在5年以上(含5年)者,每月享受生活费50元,工龄补贴按每年2.5元计发;工龄超过5年,年龄45—50周岁之间的村定补干部经组织批准在家休息,每月发给生活费正职80元,副职70元;到5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休息期间不计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工龄达5年以上,已参加养老保险的村定补干部经组织批准在家休息,到龄只享受养老保险,不享受其他补贴等待遇;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则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按工龄计算,正职每年100元,副职每年85元。

⑵通过批准离任退休的村计划生育专干、妇女主任,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上,且连续工龄达10年以上(含10年)者,每月享受生活费50元,工龄补贴按每年1.5元计发;凡连续工龄在10年(含10年)以上者年龄在45—50周岁之间,经组织批准在家休息每月发给生活费60元,到5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休息期间不计工龄;凡连续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上而不足10年,年龄达到50周岁者,则享受一次性补贴,按工龄计算,每年60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凡连续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上离任者,享受一次性补贴,按工龄计算,每年50元。

⑶非定补副村级干部离任者,按任副职年限,每年80元,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三、凡享受定额补贴待遇的村定补干部年老病故后,享受丧葬费800元,镇村各50%。

四、到龄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定补干部、计生专干、妇女主任,自享受养老保险金之日起,本规定的补贴待遇终止,但享受养老保险月工资标准低于原到龄退休时月工资标准的,则按差额给予补贴。

五、办理享受补贴的手续,必须由个人报告,组织审核,镇政府批准。经批准享有定额补贴的,镇政府还将发给证件。

六、资金来源:定补干部的补贴费由镇村两级共同负担,其中镇政府供给70%,行政村在工副业利润中供给30%;其他非定补干部的补贴费则一律由行政村负担。

七、享受定额补贴的干部,必须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若严重违法乱纪,甚至触犯刑律,则视情节轻重,降低或免除一切待遇。

八、农村定补干部的工龄计算是指军龄、连续不间断的镇办企业(事业)正式工工龄和村定补干部工龄;村计划生育专干的工龄计算是指军龄、连续不间断村妇代会主任工龄和村计划生育专干工龄。

九、本规定自2003年1月起执行。其他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废止。

第15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景尚乡关于开展2012年至2014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为配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县农经【2014】09发)及有关政策。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村干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实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政策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查明村级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效益性,检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级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深化财务公开,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审计对象、范围

审计对象:本市辖区内2012年即将换届的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范围: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一) 农村经济责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 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坐收支现象,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集体林经营权转让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处置,是否依法依规、按规定程序(民主程序等)处理。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发放是否规范;村级项目、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包”或“权力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这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在2012年7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2年1月30日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由各审计组根据方案及各自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对各村实施审计。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

2、实施阶段(分二个阶段) ①第一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4月30日):对重点监管村(社口、溪口、坦洋、岩下、溪坪、林柄、吉洋)七个村及群众来信来访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②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7月30日):由镇组织有关审计人员对(填头、秀峰、沙溪)等17个村进行审计,各村的审计时间由审计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3、材料形成、上报阶段(2012年8月5日前):镇里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建议),报送市组织部和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并由有关部门跟踪处理。

材料报送时间:第一阶段重点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5月10日前上报;第二阶段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8月10日前上报。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完成,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求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整理整顿有关财务的各项往来,进行自查自纠抓帐务的处理工作。

2、建立责任制。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联络小组将组成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督查组,对各村(居)审计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并适时进行大检查。各乡镇也要以组织、纪检分管领导为主,抽调干部组成督查小组,实行包片、包村,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村要加强审计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对审出的各类问题要加以分类统计,镇纪委及有关部门对审出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审计:审计人员、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揭露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必须划清责任界限,正确提出处理意见。

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八章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乱发补贴、奖金和公款配备交通工具的,要全额清退;情节严惩的,要给予通报批语并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财产,以及在生产经营项目、基建项目发包等经济活动中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人员,除经济退赔和追缴非法所得外,原则上不作为新一届村干部候选人;对严重失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护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触犯党纪国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查处。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做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作为2012年村级换届选举和乡镇党委、有关部门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我镇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大力宣传《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财务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全镇农村财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社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6号

第16篇: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会议议程

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会议议程

1、村主要领导回顾2008年以来村委会主要工作。

2、学习县农委、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村级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3、学习小政字(2011)104号文件《关于印发《小路口镇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4、宣读《关于村“两委”换届期间村级财务结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5、通报村委会2008——2011年6月以来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增值、资源盘活情况、债权债务增长情况及村两委执行村务民主议事制度情况。

6、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发表意见,主要是对这几个方面:

1)、对本届村两委任期内财务收支是否合理、存在那些问题,有无违纪情况。

2)、对村内收入是否全额入账(含社会捐赠、争取上级资金、村内其他收入),有无账外账、小金库等现象。

3)对村内固定资产处置、资产出租承包,资源转让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有无违纪情况。

4)、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资产问题。

5)民主议事程序执行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才2

7、总结上述意见并与村委会交换意见,并对审计意见书加盖公章。

8、请村委会、村委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对审计意见签字认可,审计组人员签字。

9、一事一议有关事项。已经开工的项目8月2号前要将集资清册、集资款、发包会议、承包合同上报;未开工的相关材料请于8月10前要将集资清册、集资款、发包会议、承包合同上报。

10、包村领导总结讲话。

第17篇:马关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工作方案

马关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09〕10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这次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明确村级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级干部任期内的业绩,促进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对象范围

本次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的范围是2007年至2009年村委会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债务是否下降等。

(二)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情况。主要审计:各项资金资产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民主决算机制是否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使用是否违规;是否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公开是否全面、真实、规范、及时。

(三)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是

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等问题;是否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资金和补贴;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四)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等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租金是否合理,收取是否及时;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集体“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五)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是否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发生新的不良债务,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办法;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有无借款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等情况。

(六)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有无挪用,滥用等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政策,有无截留、平分现象;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七)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其它热点问题。

四、时间安排

根据省、州的相关要求,本次审计工作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至1月31日结束。

五、方式步骤

本次审计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以2009年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时对村委会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况为基础,抽调精干业务人员会同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组成若干个审计小组,对本乡镇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进行审计。本次审计可采取报送审计或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小组可以统一由村财务人员报所需会计资料,集中在乡镇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审计人员可进村实施实地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则必须实施实地审计。工作步骤一般按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方案、抽调

业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在村内发布审计公告、实施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决定或意见等。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以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胡榜惠同志为组长,县农业局副局长王友良同志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蔡清友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田孟梅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李俊梅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胡光仙同志、县农经站站长陈正清同志为成员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经站,陈正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和相关协调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把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好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专项审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专项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审计。依法审计是审计权威性的基础,也是审计监督的前提。要严格按照新修改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廉洁奉公,严肃工作纪律,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借机刁难,不故意泄漏审计事项,保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三)坚持原则。在对村干部进行审计和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又要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在提出处理建议和审计决定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又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干部的积极性。

(四)严肃纪律。在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认真总结。本次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要认真进行总结,于2010年2月5日前将审计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及统计表上报县农业局农经站。

第18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制度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的,逐步使农村经济活动实现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民主理事、民主监督、民主决策。

二、审计对象

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三、审计的内容

主要是指村干部任职期间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经济核算等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责有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财务收支状况是否符合村财镇管的要求。

(二)村级财务、资产和民主理财等内容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收支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

领取个人报酬或在集体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

(三)村集体资产的出租转让程序是否合法,租金是否合理,收取是否及时,款额是否按规定入帐,有无无偿或低价使用集体资产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有关资金是否存在体外循环等行为。

(四)集体土地的发包、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是否规范,兑现是否及时。

(五)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村级重大投资是否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程序是否合法;投资效益如何,是否存在因投资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投资损失等情况。

(七)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审计的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检书记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审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纪委负责牵头,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在每年的12月底以前完成各村的审计。当年离任的村支两委委领导必须进行审计,要及时出具审计结论书,

审计结果必须张榜公布,审计的问题有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需要被村委会或被审干部自行纠正的一般问题,由审计小组提出整改意见书,需要进行党纪处分的,由镇党委、政府作出处理决定,镇纪委负责落实需要移送上级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的,由镇纪委负责移送;审计结果要存入村干部廉政档案。

第19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2012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配合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村干部审计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实际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政策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查明村级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效益性,检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为考核、选拔村级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深化财务公开,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审计对象、范围

审计对象:本市辖区内2012年即将换届的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范围: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一) 农村经济责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 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坐收支现象,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集体林经营权转让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处置,是否依法依规、按规定程序(民主程序等)处理。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发放是否规范;村级项目、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包”或“权力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这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在2012年7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2年1月30日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由各审计组根据方案及各自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对各村实施审计。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人员根据组内分工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完成审计事项。

2、实施阶段(分二个阶段) ①第一阶段(2012年2月1日—2012年4月30日):对重点监管村(社口、溪口、坦洋、岩下、溪坪、林柄、吉洋)七个村及群众来信来访较多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②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7月30日):由镇组织有关审计人员对(填头、秀峰、沙溪)等17个村进行审计,各村的审计时间由审计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作出具体安排。

3、材料形成、上报阶段(2012年8月5日前):镇里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建议),报送市组织部和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并由有关部门跟踪处理。

材料报送时间:第一阶段重点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5月10日前上报;第二阶段审计村材料,应于2012年8月10日前上报。

五、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这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完成,面广、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求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整理整顿有关财务的各项往来,进行自查自纠抓帐务的处理工作。

2、建立责任制。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检查工作联络小组将组成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督查组,对各村(居)审计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并适时进行大检查。各乡镇也要以组织、纪检分管领导为主,抽调干部组成督查小组,实行包片、包村,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村要加强审计档案的整理与管理,对审出的各类问题要加以分类统计,镇纪委及有关部门对审出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审计:审计人员、审计程序、审计实施、审计处理等都必须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揭露问题,也要肯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必须划清责任界限,正确提出处理意见。

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八章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乱发补贴、奖金和公款配备交通工具的,要全额清退;情节严惩的,要给予通报批语并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财产,以及在生产经营项目、基建项目发包等经济活动中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人员,除经济退赔和追缴非法所得外,原则上不作为新一届村干部候选人;对严重失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要护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触犯党纪国法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查处。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做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并作为2012年村级换届选举和乡镇党委、有关部门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我镇将以这次审计为契机,大力宣传《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农村财务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全镇农村财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社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6号

第20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即将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的村要进行离任审计,对己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要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二、审计重点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村发展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主要审计:贯彻中央农村工作文件精神《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审计:换届选举时承诺村民的本村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否完成,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村级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

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四)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征用、发包、承包。主要审计:集体土地征用是否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地费用是否按规定的金额足额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村民是否得到合理安置;“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物资等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

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到户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五)当地党委、政府、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

三、审计实施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审计中发现有严重经济问题或执行中央和国家法律法规工作非常不力的村干部,在村委换届时应建议取消其侯选资格;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

八堡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0月19日

《离任村干部困难补贴工作总结.doc》
离任村干部困难补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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